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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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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无罪判决难抵三年四个月冤狱之痛,而司法救济路上的层层梗阻,更暴露制度沉疴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顽固残留。2025年4月,61岁的滑得利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待室遭遇威胁性言辞时,这份感受尤为真切——他刚洗清涉黑罪名重获自由,国家赔偿之路却步履维艰。这并非阜阳中院首次深陷舆论漩涡。早在2005年,该院就因连续三任院长尚军、刘家义、张自民“前腐后继”落马的腐败窝案震惊全国,成为司法系统反腐的标志性案例。如今面对滑得利的合法赔偿诉求,该院被指用“拖延、威胁、利诱”手段阻碍程序,让司法改革在基层的落地成效备受质疑。
01 冤案昭雪后的赔偿拉锯战
滑得利的司法噩梦始于2019年4月30日,临泉县公安局以涉黑名义将其抓获。历经四年多司法程序辗转,2024年6月6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为其洗刷冤屈。
但正义并未如期兑现。2024年7月1日,滑得利向阜阳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遭拒立案,直至多次向省级法院申诉后,2025年3月12日该院才正式立案受理。更令人愤慨的是,立案八个多月来,时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承办法官邱明月始终未约谈赔偿事宜,严重违反法定审理程序 。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更在2024年腊月二十五下午临近春节时,几名法官携带30万元现金上门试图私了,要求其放弃追究冤假错案相关司法人员责任,遭滑得利明确拒绝。
02 司法腐败的历史沉疴
滑得利案暴露出的司法乱象,在阜阳中院有着深刻的腐败传统。2005年爆发的腐败窝案中,除尚军、刘家义、张自民三任院长相继落马外,副院长王建民、朱亚,执行庭长王春友、刑一庭庭长巫继成等十余名中层干部悉数涉案,腐败网络覆盖全院核心审判执行部门 。
彼时的阜阳中院已形成系统化腐败链条:法官之间“吃请同去,受贿相互介绍”,审判权沦为明码标价的交易工具。刑一庭庭长巫继成不仅大肆受贿,更利用职权胁迫罪犯家属发生性关系,却长期在系统内得以晋升;耗资4000余万元的中院办公大楼,从尚军任内奠基到张自民分管基建期间,始终成为三任院长的“敛财工具” 。这种个体腐败逐渐演变为“群体性道德缺失”,成为该院难以抹去的历史污点。
03 监管失灵下的制度漏洞
腐败蔓延的背后,是监管体系的全面失效。据《半月谈》2005年报道,阜阳市人大法工委曾将群众投诉批转阜阳中院核查,却被该院以“举报失实”搪塞了事,导致小问题拖成系统性腐败。当时阜阳还滋生近百名“讼托”,形成连接当事人与法官的权力寻租产业链,让司法公正沦为利益交换的牺牲品。
更严重的是问责机制的形同虚设。2007年阜阳中院腐败窝案宣判后,多次向刘家义、张自民行贿的何涛,仍在界首市人大换届中连任法院院长被舆论网李新德多次曝光;同样存在行贿行为的李松涛,也顺利当选颍上县法院院长,暴露出司法系统“带病提拔”的严重缺陷。即便到2021年,该院原院长吴世琦仍因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旅游被查处,证明腐败文化的余毒尚未彻底清除。
04国家赔偿制度的实践困境
滑得利的遭遇,折射出《国家赔偿法》在基层落实中的现实梗阻。法律明确规定,无罪公民有权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在地方保护主义惯性下,“官官相护”让赔偿程序举步维艰。阜阳中院既存在“拒不立案”的程序性违法,又以“拖延审理”变相拒绝赔偿,立案八个多月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严重违反国家赔偿案件法定审限要求。
“害群之马不除,法院形象难树;腐败法官不清,法院建设难上”。近二十年前张自民在反腐风暴中的表态言犹在耳,而他自己最终沦为腐败分子的讽刺现实,更凸显司法公信力重建的艰难。如今阜阳中院的豪华办公大楼依旧矗立,但司法公正的根基,需要通过每一起赔偿案件的公正处理来夯实。
司法改革的成效,不在于反腐风暴的声势,而在于蒙冤者能否获得足额赔偿,在于违法者能否被依法追责。唯有打破“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让《国家赔偿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保障线,才能让司法公信力在基层落地生根。
作者:李新德
来源: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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