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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百姓沦为流民之惨状直到东汉依然没有解决,事实上,因政体的原因,两汉从来没有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豪民兼并土地后,哄抬物价,又因自然灾害、疫病等原因,导致粮食的价格贵到百姓根本吃不起,吃不起就饿死。
《后汉书 天文志》【米谷荒贵,民或流散】
《后汉书 章帝纪》【比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
《后汉书 和帝纪》【黎民流离,困於道路。】
《后汉书 安帝纪》注引【《古今注》曰:“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弃道路。”】、【三辅比遭寇乱,人庶流冗..........诏禀三辅及并、凉六郡流冗贫人】
《后汉书 虞诩传》【青、冀之人流亡万数】
《后汉书 顺帝纪》【诏曰:“连年灾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实伤,赡恤穷匮,而百姓犹有弃业,流亡不绝。疑郡县用心怠惰,恩泽不宣。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刍槁。”】
《后汉书 桓帝纪》【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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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贪污赈灾粮食的恶吏,也会有怜悯穷人给其粮食、衣服的官员。然而,这一点点救济对难民来说杯水车薪、于事无补。最终还是改变不了穷人饿死的命运。
《后汉书 王望传》【是时州郡灾旱,百姓穷荒,望行部,道见饥者,裸行草食,五百余人,愍然哀之。】
到了东汉桓、灵期间,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如《王望传》记载的百姓穷到没有衣服穿,五百多人 赤*身*裸*体,在路边吃草,沦落到与牲口无异。
又《零陵先贤传》【郑产,零陵人,为白土乡啬夫。时民家产子,一岁,辄出口钱。以故,贫家鲜有举子者。产劝百姓勿杀子,口钱皆为代出。】
如《零陵先贤传》记载,有个叫郑产的小吏,自费替穷人交口钱,因为每年交不起二十三钱口钱而杀婴孩的人太多。于是他求请免除百姓口钱。
什么叫口钱?汉朝指向7-14岁儿童收的费用。
《汉书 贡禹传》【禹以为古民亡赋筭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冝令儿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筭。......天子下其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按贡禹的说法,汉武帝时期,小孩生下后三岁就开始缴纳口钱,加重百姓负担,因此很多百姓交不起钱,就直接杀子了,所以元帝时期开始七岁才收口钱。这条和《零陵先贤传》是一样的,只不过到了东汉,一岁就要交口钱了。
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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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百姓绝望到什么地步?】
如《刘瑜传》中记载的刘瑜的上书:当时,大兴冤狱,为了抢夺百姓那一点点土地,而故意将没有罪的人乱扣个罪名抓起来杀掉。百姓存活无望,所以相结变成盗贼。于是乎,朝廷又发兵将这些“盗贼”诛杀。
更荒唐的是即便卖儿卖女,也解决不了穷困。那么,他们还能卖什么呢?首级!穷人将自己的父子、兄弟、妻儿杀死之后,砍下他们的首级卖给那些想要冒领军功的官吏、将领,以换取那一点点钱财、赏赐。
《后汉书 刘瑜传》【民无罪而覆入之,民有田而覆夺之。..........民愁郁结,起入贼党,官辄兴兵,诛讨其罪。贫困之民,或有卖其首级以要酬赏,父兄相代残身,妻孥相视分裂。穷之如彼,伐之如此,岂不痛哉!】
于百姓而言,或生或死都是错与罪。吏治、法治崩坏,军队无能,天灾肆虐、宦官欺压、皇帝不闻不问,彻底将百姓压垮、碾碎。百姓穷困到相杀相食,富人富得流油、田宅百顷,堪比皇宫,穷人穷的衣不遮体、卖儿卖女,吃草果腹,这就是东汉后期最基本的社会状态。
以上只是汉朝政体下百姓的最基本的生活状态,东汉后期的荒唐远不止如此。常言道【祸起萧墙之内】,任何一个政体的覆灭都不是在一朝一夕之下形成的,更不是外力造成了,根源在于内部的崩坏。到了桓、灵二帝时代,东汉已经濒临崩溃,帝国的齿轮再也转不动了,发出了犹如丧钟般的悲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