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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鹏的魔刀
楼主
好久不写东西了,今天来发篇刚写完的让风魔和各位朋友看看 写在前面 我不是杨过所以从不敢奢求拥有神雕侠侣式的爱情故事,结局虽然完美但过程却太过于伤感凄凉;我也不是李寻欢,更不会利用十年的黯然神伤只换取锋芒流动的刀缘下一刀一刀雕刻着心上人的笑靥。 或许这种经历是浪漫的,却浪漫的让人心碎。我并不认为这样的浪漫适合编写我的爱情史诗。如果让我选择,宁愿在平静中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无论对生活或是爱情都显得足够充足。 我就是我,选择自己的方式生活下去就可以。 1. 作为我本人,严重反对以地区、年龄或长相来选择恋爱对象。谁规定北京人只能和北京人而不能和其他城市的人拍拖?又谁说恋爱的双方男方一定要大于女方而不能相反?难道长相不如对方就不能和人交往了?干什么?以为玩猪崽交配呢。那些上世界五六十年代的老观念在如今这新新社会依然盛行也确实够不科学了。 记得伏尔泰曾说过:美丽只能愉悦眼睛,而气度上的优雅却可以使灵魂入迷。 这话说的着实不假。在爱情的条约里没有地区以及年龄之分,丑男配美女或帅哥配丑女这又怎么着?世界上哪来那么多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的恋人?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相貌以及其他问题,而是在于双方性格能否达成一致,我向来认为性格上的默契取决于恋情的一切。若爱上一个人仅仅从外貌上来取决,马路上多的是美丽的人儿去看,那还谈什么恋爱?就算恋上了也早晚红杏出墙。 2. 那些恋人的分分合合也早已让我司空见惯。初恋、相恋、失恋,结婚,离婚,没有一刻不在重蹈覆辙。 且从初恋说起。初恋的那种纯真虽然是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但由于初涉爱河的恋人基本都只因年少轻狂的冲动而并非爱的牵缘,所以初恋情人大多数都以失败而告终。但之后的恋爱却再也找寻不到当初的纯真,所以分手与牵手也就显得更为普遍。 对于感情的事我总觉得基本没有谁对谁错没有任何原委。对方要选择离开总因为你在某些方面不能令他(她)感到满意,且回首往日两人共同度过的日子总是美好的令人意犹未尽。 相恋诚然可贵,失恋也不必耿耿于怀。 但面对婚姻我始终认为必须谨慎对待,不管父母怎么催或朋友怎么嘲笑都必须严正以待。婚姻可不同于搓麻将,摸牌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看着如今高频率的离婚率弄的像过家家似的,该表扬的总要表扬,这至少说明了现今社会的“开放性”(不如说性开放来的更正确点)政策已逐步完善。同时又有两点不解:离婚如此草率,你当初还结什么婚?既然草率结婚已然犯错,如今又为何草率离婚犯同样的错? 这两个问题我不能自问自答,或许还是有待那些开放性的人们来回答更为妥善。 3. 浪漫是什么?是送花,送礼物来讨人欢心?还是甜言蜜语的哄人,两个人一起上床? 那些衣冠禽兽们终日把玩着无知的小妹妹为了下本身的性福而努力奋斗着;那些早上伪装成圣母玛利亚般圣洁晚上却妓女般睡在大老板床上的荡妇们,以及那些凭借着花言巧语骗取对方感情的人们,他们是不是懂得浪漫的人? 当然不是。诚如巴尔扎克所言:轻视感情的人们使劲的表达他们的感情,他们越是没有这样的情感就越要吹的天花乱坠。 那些品行卑劣的人们只是费劲心思花言巧语骗取对方和自己上床或为了某种利益而用性做交易而已。这并不被称为浪漫与爱情,充其量只能说是懂得寻找下半身快感而“运动”的畜生罢了。 对他们而言,我宁愿承认妻子卖淫、丈夫望风那是种爱。 其实我认为浪漫的最高境界并不在于多少的花言巧语或是花多少钱博得对方欢心。两个人一声不响尽情享受着视线触电般的激碰,指尖与指尖互相火热的交流,这才是浪漫的最高境界。因为有些话一旦说出了就变了味,不能令人有怦然心动的感觉。 但前提是两个人一定要相爱,否则就算坐在星星上进行拍拖,也丝毫没有浪漫的感觉。 写在最后 文字码的稍微有些乱,但我却喜欢这样的风格,因为这至少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写文章码字的人就是要诚实点讲出心里话,不是吗? 统测在即,不日将至。尚不愿将其进行任何修改,文生文灭,由着它去吧。 最后提醒自己与那些寂寞的人:不要因为寂寞而去恋爱,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终生。
2006年05月19日 03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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