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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8月5日对外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包括83个市、区;20个县、镇以及在2012年首批试点基础上扩大范围的9个市、区。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达193个。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试点城市将经过3―5年的创建期,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山西省 太原市、长治市、朔州市平鲁区、阳泉市、大同市城区、晋城市[14]、朔州市怀仁县[15] 目的: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社交网络、Fab Lab、Living 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试点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区、镇)的实践,从政府和市长角度,促使城市“不得病”、“少得病”和“快治病”,保障城市健康和谐发展;从企业角度,利用智慧城市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自身运营效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从百姓角度,让百姓感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民”、“利民”和“惠民”,给百姓生活方式带来更好的变化。[5] 住建部表示,将高起点构架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高标准构建智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高规格建立智慧型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市的示范作用,通过试点探索、总结、提炼创新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9日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并与试点城市及其上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协议。2013年8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第二批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再度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1背景 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办法指出,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1] 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2013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度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又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总数已达193个。2013年1月29日,由住建部组织召开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公布了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智慧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城镇化战略部署的具体任务,也是扩大内需、启动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的新要求,各省和试点城市要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切实、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在创建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2]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建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达800亿,并根据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扎扎实实稳步推进项目遴选、调查、放款等工作;试点城市所在省代表和试点城市代表表示,将按照国家智慧城市的总体要求和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智慧城市建设。[3] 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要求尽可能的扩大投资和启动内需,但经历前几轮的大规模投资刺激后,传统项目的边际效益正在迅速下降,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新经济模式形成、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将集约、低碳、生态、智慧等先进理念融合到城镇化的具体过程中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紧迫的课题之一。住建部是承担着城镇化推进任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响应中央战略部署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创新手段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民生,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智慧城市(区、镇)应运而生,为此,住建部在充分理论研究、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解决城市实际问题入手,提出并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其重要内容是从方法论高度重新认识城镇化发展和规划,智慧的规划和管理城镇,智慧的配置城市资源,优化城市宜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最终实现市民幸福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4]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8月5日对外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包括83个市、区;20个县、镇以及在2012年首批试点基础上扩大范围的9个市、区。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达193个。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试点城市将经过3―5年的创建期,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山西省 太原市、长治市、朔州市平鲁区、阳泉市、大同市城区、晋城市[14]、朔州市怀仁县[15] 目的: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社交网络、Fab Lab、Living 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试点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区、镇)的实践,从政府和市长角度,促使城市“不得病”、“少得病”和“快治病”,保障城市健康和谐发展;从企业角度,利用智慧城市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自身运营效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从百姓角度,让百姓感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民”、“利民”和“惠民”,给百姓生活方式带来更好的变化。[5] 住建部表示,将高起点构架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高标准构建智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高规格建立智慧型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市的示范作用,通过试点探索、总结、提炼创新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9日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并与试点城市及其上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协议。2013年8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第二批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再度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背景 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办法指出,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1] 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2013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度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又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总数已达193个。2013年1月29日,由住建部组织召开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公布了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智慧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城镇化战略部署的具体任务,也是扩大内需、启动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的新要求,各省和试点城市要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切实、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在创建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2]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建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达800亿,并根据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扎扎实实稳步推进项目遴选、调查、放款等工作;试点城市所在省代表和试点城市代表表示,将按照国家智慧城市的总体要求和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智慧城市建设。[3] 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要求尽可能的扩大投资和启动内需,但经历前几轮的大规模投资刺激后,传统项目的边际效益正在迅速下降,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新经济模式形成、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将集约、低碳、生态、智慧等先进理念融合到城镇化的具体过程中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紧迫的课题之一。住建部是承担着城镇化推进任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响应中央战略部署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创新手段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民生,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智慧城市(区、镇)应运而生,为此,住建部在充分理论研究、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解决城市实际问题入手,提出并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其重要内容是从方法论高度重新认识城镇化发展和规划,智慧的规划和管理城镇,智慧的配置城市资源,优化城市宜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最终实现市民幸福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4]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8月5日对外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包括83个市、区;20个县、镇以及在2012年首批试点基础上扩大范围的9个市、区。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达193个。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试点城市将经过3―5年的创建期,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山西省 太原市、长治市、朔州市平鲁区、阳泉市、大同市城区、晋城市[14]、朔州市怀仁县[15] 目的: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社交网络、Fab Lab、Living 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试点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区、镇)的实践,从政府和市长角度,促使城市“不得病”、“少得病”和“快治病”,保障城市健康和谐发展;从企业角度,利用智慧城市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自身运营效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从百姓角度,让百姓感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民”、“利民”和“惠民”,给百姓生活方式带来更好的变化。[5] 住建部表示,将高起点构架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高标准构建智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高规格建立智慧型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市的示范作用,通过试点探索、总结、提炼创新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9日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并与试点城市及其上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协议。2013年8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第二批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再度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背景 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办法指出,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1] 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2013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度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又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总数已达193个。2013年1月29日,由住建部组织召开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公布了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智慧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城镇化战略部署的具体任务,也是扩大内需、启动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的新要求,各省和试点城市要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切实、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在创建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2]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建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达800亿,并根据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扎扎实实稳步推进项目遴选、调查、放款等工作;试点城市所在省代表和试点城市代表表示,将按照国家智慧城市的总体要求和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智慧城市建设。[3] 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要求尽可能的扩大投资和启动内需,但经历前几轮的大规模投资刺激后,传统项目的边际效益正在迅速下降,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新经济模式形成、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将集约、低碳、生态、智慧等先进理念融合到城镇化的具体过程中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紧迫的课题之一。住建部是承担着城镇化推进任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响应中央战略部署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创新手段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民生,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智慧城市(区、镇)应运而生,为此,住建部在充分理论研究、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解决城市实际问题入手,提出并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其重要内容是从方法论高度重新认识城镇化发展和规划,智慧的规划和管理城镇,智慧的配置城市资源,优化城市宜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最终实现市民幸福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4]
人社部延迟退休方案拟订完备 2017年正式出台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延迟退休越来越近。   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介绍“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时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他同时透露,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推出延迟退休具体方案。   “通过前期的磨合与讨论,人社部的方案已经拟订完毕,下一步就是走国务院审批、征求意见、进一步讨论等程序。”10月16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chinatimes.cc&urlrefer=465042b67bf55b578b879de0fef9483f)记者采访时称。   渐进式延迟   其实,同样的口径,同样的推出时间表,在今年全国两会的记者会上,尹蔚民就有所提及,而那也是他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明确回应延迟退休的问题。他当时称,希望今年能够把延迟退休方案制订出来,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2017年正式推出;不过,推出后至少5年以后才会实施。   而这,也是多年来首次较为明确地提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表,如今的再次提及,无疑是在为明年的征求意见做铺垫。   对于采取渐进式“小步慢走”的基调,早在2013年人社部对外征求涉及方案时就已涉及。当时,来自社科院、人大、清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订了多套改革备选方案;其中,受关注程度比较高的则属清华大学和社科院提出的两套方案。   清华方案建议: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同时,艰苦岗位的男女职工可以提前10年领取养老金,也就是男女分别进行延迟领取,用15年的时间完成该项工作。   而社科院的方案建议,每几年延长3个月,延迟5岁用20年的过渡期,但为了避免制度碎片化,特殊群体并不单独列出。   “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一定会考虑到各种不同人群的需要,是有弹性的。”杨燕绥强调。   为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延迟退休年龄走的肯定是弹性的路子,分步骤稳步推进,不可能一下子延迟很多年。同时,允许劳动者做出自由选择,是否选择延迟退休自己说了算。”   同时,尹蔚民明确表示,目前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退休年龄,除了非洲的一些国家之外,大多数国家都是在65岁、67岁,而且都是渐进式延迟的,而我国现在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按人社部所言,实际退休年龄“平均不到55岁”,也就是说,退得早加之我国又是一个急剧快速老龄化的国家,延迟退休已是刻不容缓。   配套措施需跟上   众所周知,延迟退休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扩大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降低每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退休人数,增加经济发展的劳动力供给。   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力总量虽然处于高位运行,同时,“十三五”期间不会出现明显下降,但劳动人口已达到峰值开始下降。人社部预测,“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要在城镇安排就业的人数将维持在2500万人;其中约1000万人是登记失业人员。   同时,尹蔚民明确表示,我国就业方面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总量压力依然巨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随着老龄化高峰的步步紧逼,这种矛盾还会日益加剧。   有数据表明,最近几年,中国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进入到60岁以上老年人的行列。从企业退休职工的增长速度来看,如果按照2012年全国净增长620万退休人员计算,全年252个工作日,平均每天为24800人办理退休,几乎秒针每跳动一下差不多就有一人退休。   这代人恰恰是计划生育政策最早的一批响应者,他们中很多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构成了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的局面,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如果继续延续现有养老制度,到了2050年,该比例将下降到2.94∶1,毫无疑问,老龄化高峰已步步紧逼。   “延迟退休对劳动力的供给不是量的问题,更是结构的问题,比如,农村有大量富余人员需要转向服务业,尤其是涉及老人和孩子的服务业,这部分缺上千万人的岗位。”杨燕绥强调,延迟退休年龄这套方案在制订过程中,国务院层面会为其配备多种配套措施,比如,养老金的制度结构,它不仅是财务问题更是年轻人对养老金制度的支持问题,尤其个人账户一定要体现出多工作、多积累的特性。   杨燕绥强调,农村富余人员和加工业大龄人员向服务业转移需要很多的政策支持,比如,需要职业培训、咨询、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同时,由于这部分人的精力以及时间有限,还需要社保缴费能否按照小时为单位计算等一系列政策。   据记者了解,清华大学方面的养老团队已针对延迟退休的配套方案作出了一套计划,希望在推行延迟退休年龄的同时,解决相应人员向专项服务业转型的问题。   推行延迟退休年龄刻不容缓,甚至需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从而减轻实施的阻力。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延迟退休年龄是我国应对养老金缺口、劳动人口供给等方面的必然选择,但是,如果仅仅是通过增加老百姓工作年限,减少领取年限来缓解养老金缺口,并没有体现政府的养老责任,同时,推行的阻力相对较大。   在孙博看来,鼓励式的延迟退休应成为方案的主旋律
人社部延迟退休方案拟订完备 2017年正式出台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延迟退休越来越近。   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介绍“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时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他同时透露,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推出延迟退休具体方案。   “通过前期的磨合与讨论,人社部的方案已经拟订完毕,下一步就是走国务院审批、征求意见、进一步讨论等程序。”10月16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chinatimes.cc&urlrefer=465042b67bf55b578b879de0fef9483f)记者采访时称。   渐进式延迟   其实,同样的口径,同样的推出时间表,在今年全国两会的记者会上,尹蔚民就有所提及,而那也是他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明确回应延迟退休的问题。他当时称,希望今年能够把延迟退休方案制订出来,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2017年正式推出;不过,推出后至少5年以后才会实施。   而这,也是多年来首次较为明确地提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表,如今的再次提及,无疑是在为明年的征求意见做铺垫。   对于采取渐进式“小步慢走”的基调,早在2013年人社部对外征求涉及方案时就已涉及。当时,来自社科院、人大、清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订了多套改革备选方案;其中,受关注程度比较高的则属清华大学和社科院提出的两套方案。   清华方案建议: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同时,艰苦岗位的男女职工可以提前10年领取养老金,也就是男女分别进行延迟领取,用15年的时间完成该项工作。   而社科院的方案建议,每几年延长3个月,延迟5岁用20年的过渡期,但为了避免制度碎片化,特殊群体并不单独列出。   “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一定会考虑到各种不同人群的需要,是有弹性的。”杨燕绥强调。   为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延迟退休年龄走的肯定是弹性的路子,分步骤稳步推进,不可能一下子延迟很多年。同时,允许劳动者做出自由选择,是否选择延迟退休自己说了算。”   同时,尹蔚民明确表示,目前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退休年龄,除了非洲的一些国家之外,大多数国家都是在65岁、67岁,而且都是渐进式延迟的,而我国现在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按人社部所言,实际退休年龄“平均不到55岁”,也就是说,退得早加之我国又是一个急剧快速老龄化的国家,延迟退休已是刻不容缓。   配套措施需跟上   众所周知,延迟退休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扩大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降低每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退休人数,增加经济发展的劳动力供给。   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力总量虽然处于高位运行,同时,“十三五”期间不会出现明显下降,但劳动人口已达到峰值开始下降。人社部预测,“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要在城镇安排就业的人数将维持在2500万人;其中约1000万人是登记失业人员。   同时,尹蔚民明确表示,我国就业方面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总量压力依然巨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随着老龄化高峰的步步紧逼,这种矛盾还会日益加剧。   有数据表明,最近几年,中国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进入到60岁以上老年人的行列。从企业退休职工的增长速度来看,如果按照2012年全国净增长620万退休人员计算,全年252个工作日,平均每天为24800人办理退休,几乎秒针每跳动一下差不多就有一人退休。   这代人恰恰是计划生育政策最早的一批响应者,他们中很多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构成了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的局面,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如果继续延续现有养老制度,到了2050年,该比例将下降到2.94∶1,毫无疑问,老龄化高峰已步步紧逼。   “延迟退休对劳动力的供给不是量的问题,更是结构的问题,比如,农村有大量富余人员需要转向服务业,尤其是涉及老人和孩子的服务业,这部分缺上千万人的岗位。”杨燕绥强调,延迟退休年龄这套方案在制订过程中,国务院层面会为其配备多种配套措施,比如,养老金的制度结构,它不仅是财务问题更是年轻人对养老金制度的支持问题,尤其个人账户一定要体现出多工作、多积累的特性。   杨燕绥强调,农村富余人员和加工业大龄人员向服务业转移需要很多的政策支持,比如,需要职业培训、咨询、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同时,由于这部分人的精力以及时间有限,还需要社保缴费能否按照小时为单位计算等一系列政策。   据记者了解,清华大学方面的养老团队已针对延迟退休的配套方案作出了一套计划,希望在推行延迟退休年龄的同时,解决相应人员向专项服务业转型的问题。   推行延迟退休年龄刻不容缓,甚至需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从而减轻实施的阻力。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延迟退休年龄是我国应对养老金缺口、劳动人口供给等方面的必然选择,但是,如果仅仅是通过增加老百姓工作年限,减少领取年限来缓解养老金缺口,并没有体现政府的养老责任,同时,推行的阻力相对较大。   在孙博看来,鼓励式的延迟退休应成为方案的主旋律
人社部延迟退休方案拟订完备 2017年正式出台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延迟退休越来越近。   10月14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介绍“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时表示,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他同时透露,要到2017年才能正式推出延迟退休具体方案。   “通过前期的磨合与讨论,人社部的方案已经拟订完毕,下一步就是走国务院审批、征求意见、进一步讨论等程序。”10月16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接受《华夏时报》(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chinatimes.cc&urlrefer=465042b67bf55b578b879de0fef9483f)记者采访时称。   渐进式延迟   其实,同样的口径,同样的推出时间表,在今年全国两会的记者会上,尹蔚民就有所提及,而那也是他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明确回应延迟退休的问题。他当时称,希望今年能够把延迟退休方案制订出来,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2017年正式推出;不过,推出后至少5年以后才会实施。   而这,也是多年来首次较为明确地提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的时间表,如今的再次提及,无疑是在为明年的征求意见做铺垫。   对于采取渐进式“小步慢走”的基调,早在2013年人社部对外征求涉及方案时就已涉及。当时,来自社科院、人大、清华、武大等院校的多个专家团队参与制订了多套改革备选方案;其中,受关注程度比较高的则属清华大学和社科院提出的两套方案。   清华方案建议: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同时,艰苦岗位的男女职工可以提前10年领取养老金,也就是男女分别进行延迟领取,用15年的时间完成该项工作。   而社科院的方案建议,每几年延长3个月,延迟5岁用20年的过渡期,但为了避免制度碎片化,特殊群体并不单独列出。   “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一定会考虑到各种不同人群的需要,是有弹性的。”杨燕绥强调。   为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延迟退休年龄走的肯定是弹性的路子,分步骤稳步推进,不可能一下子延迟很多年。同时,允许劳动者做出自由选择,是否选择延迟退休自己说了算。”   同时,尹蔚民明确表示,目前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退休年龄,除了非洲的一些国家之外,大多数国家都是在65岁、67岁,而且都是渐进式延迟的,而我国现在是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按人社部所言,实际退休年龄“平均不到55岁”,也就是说,退得早加之我国又是一个急剧快速老龄化的国家,延迟退休已是刻不容缓。   配套措施需跟上   众所周知,延迟退休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扩大劳动年龄人口规模,降低每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的退休人数,增加经济发展的劳动力供给。   从2012年开始,我国劳动力总量虽然处于高位运行,同时,“十三五”期间不会出现明显下降,但劳动人口已达到峰值开始下降。人社部预测,“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要在城镇安排就业的人数将维持在2500万人;其中约1000万人是登记失业人员。   同时,尹蔚民明确表示,我国就业方面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总量压力依然巨大,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随着老龄化高峰的步步紧逼,这种矛盾还会日益加剧。   有数据表明,最近几年,中国每一天都有接近25000人进入到60岁以上老年人的行列。从企业退休职工的增长速度来看,如果按照2012年全国净增长620万退休人员计算,全年252个工作日,平均每天为24800人办理退休,几乎秒针每跳动一下差不多就有一人退休。   这代人恰恰是计划生育政策最早的一批响应者,他们中很多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构成了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的局面,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如果继续延续现有养老制度,到了2050年,该比例将下降到2.94∶1,毫无疑问,老龄化高峰已步步紧逼。   “延迟退休对劳动力的供给不是量的问题,更是结构的问题,比如,农村有大量富余人员需要转向服务业,尤其是涉及老人和孩子的服务业,这部分缺上千万人的岗位。”杨燕绥强调,延迟退休年龄这套方案在制订过程中,国务院层面会为其配备多种配套措施,比如,养老金的制度结构,它不仅是财务问题更是年轻人对养老金制度的支持问题,尤其个人账户一定要体现出多工作、多积累的特性。   杨燕绥强调,农村富余人员和加工业大龄人员向服务业转移需要很多的政策支持,比如,需要职业培训、咨询、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同时,由于这部分人的精力以及时间有限,还需要社保缴费能否按照小时为单位计算等一系列政策。   据记者了解,清华大学方面的养老团队已针对延迟退休的配套方案作出了一套计划,希望在推行延迟退休年龄的同时,解决相应人员向专项服务业转型的问题。   推行延迟退休年龄刻不容缓,甚至需要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从而减轻实施的阻力。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延迟退休年龄是我国应对养老金缺口、劳动人口供给等方面的必然选择,但是,如果仅仅是通过增加老百姓工作年限,减少领取年限来缓解养老金缺口,并没有体现政府的养老责任,同时,推行的阻力相对较大。   在孙博看来,鼓励式的延迟退休应成为方案的主旋律
今天张吉福书记主持会议 今日在北城墙--中国雕塑博物馆会议室由市委市政府牵头举办了“让古都活起来,火起来”文化旅游产业振兴发展座谈会,会议由张吉福书记主持,大同市委秘书长郜向华,大同市委宣传部长马斌,大同市副市长刘振国、大同市副市长曹慧斌,大同市古城保护和修复研究会会长兼中国古都协会副会长安大钧、大同市城区区长祁学峰,同煤集团领导、规划设计院原局长张滃、大同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姚斌、大同市文物局、大同市规划局、大同市城墙管理处、大同市房管局副局长兼大同市平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孙国宝,旅游公司和大同国旅等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会议中众多专家学者分别就古城保护现状、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优势谈想法、提建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张吉福书记把与会人员提出的热点、焦点问题一一记下来,并不时与大家沟通交流,大家对大同对古城的发展关注和期望和热爱,深深地感染了张吉福。他说:“老领导、专家们、同志们的发言有文化深度、有真情、有思路、有发展路径,为我们解决好干不干、干什么、怎么干提供了决策依据。我们相信有这样强有力的支持,文化旅游产业一定会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古都一定会活起来、火起来。”张吉福指出:“我们应该树立精品意识,用传世的标准来推进遗存中古城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要用文化来激活古城,深入挖掘我市历史文化中蕴藏的人文故事,为古城注入文化的灵魂,让记载在史册中的文字活起来,让陈列在大地上的历史遗存火起来,吸引来同的游客激发兴趣,并通过他们口耳相传,让大同文化吸引更多的人来大同,要牢固树立经济思维、市场意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依据我市的资源大力招商引资、丰富业态,盘活古城." 张吉福书记强调:“古城要活起来关键要看人和财,人来的越多越好,留在大同的钱越多越好。因此,我们要加强景点建设和项目建设,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同时要加快旅游线路的设计,文化活动的创新,旅游商品的开发,生活服务设施的跟进等旅游产品化进程,真真让大同这座中国古都留得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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