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129 福尔摩斯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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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羊的和砍柴的(精辟)! 1、你是砍柴的,他是放羊的,你和他聊了一天,他的羊吃饱了,你的柴呢? 砍柴的陪不起放羊的… ——请放弃你的无效社交! 2、砍柴人陪放羊人聊了一天,表面上他一无所获,但是砍柴人通过放羊人聊天,知道了哪个山的柴多,哪个山的路好走,哪个山布满荆棘,第二天收获满满回家了。 ——沟通很重要,找对人聊天少走弯路更重要! 3、你是砍柴的,他是放羊的,你和他聊了一天,如是你学会了放羊技巧,原来羊是这么放的,他学会了砍柴技能,原来柴要这样砍。 ——三人行必有我师,永远保持空杯的状态! 4、你是砍柴的,他是放羊的,你和他聊了一天,他决定把他的羊跟你的柴交换,于是你有了羊,他也有了柴。 ——等价交换,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天生我才必有用! 5、你是砍柴的,他是放羊的,你和他聊了一天,他把他买羊的客户介绍给了你,你把你买柴的客户介绍给了他,于是你们各自的生意越做越大。 ——资源整合很重要! 6、你是砍柴的,他是放羊的,你和他聊了一天,你们决定合作一起开个烤全羊的店,你的柴烤出来的羊很美味,他的羊纯天然的,几年后你们公司上市了。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总结:其实面对同一件事物,心态不一样,结果就会不一样。
今天起,德州这个区域开始限行! 11月1日起 德州这个区域针对大货车限时限行 致货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货车驾驶人朋友: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尤其是运河经济开发区的运河大道,每天途经大量货车,机动车尾气、扬尘污染严重,经常造成交通拥堵,且多次发生大型货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鉴于货车主要通行路段路面损坏严重,德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路面整修工作;结合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治理大气污染、控制机动车移动污染源的政策法规,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发布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对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鲁冀界以东、北外环(不含)以南、东外环(不含)以西、南外环(不含G105去往京台高速德州南、G104方向,含京台高速德州南出口去往G105、中心市区方向)以北区域内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请各位货车驾驶人朋友提前选择绕行路线,避免造成拥堵耽误您宝贵的时间,谢谢合作! 绕行路线(见下图) 德州交警直属一大队 2017年10月2日 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要求,市政府确定对通行中心城区的货运车辆采取分区域、分车型、分时段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理区域 一类区域 鲁冀界以东、北外环(不含)以南、东外环(不含)以西、南外环(不含G105去往京台高速德州南、G104方向,含京台高速德州南出口去往G105、中心市区方向)以北; 二类区域 商贸大道(不含)以东、崇德一大道(不含)以西、大学路(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以北的区域。 管理措施 1 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2:00—14:00一类区域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一类区域限制通行。 2 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2:00—14:00二类区域禁止通行,其他时段二类区域限制通行。 3 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物运输车辆。全天一类区域禁止通行。 4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管理方式 1 禁止通行 禁止通行时段,相关车辆不予办理临时通行证明。 2 限制通行 限制通行时段,确需进入一类、二类区域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应持需求单位申请和车辆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绕行路线 page 1 原需要途经中心市区的过境禁行、限行车辆请绕行G105、德上高速连接线、德上高速(去往S324、S391)、德衡和德滨高速(去往S281、新西北绕城线、G104)、京台高速等公路。 page 2 禁止禁行、限行车辆由京台高速德州收费站驶入市区,需提前选择德滨高速德州北、德州东收费站驶入外环。 公安交警部门将启动全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2013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2017年9月18日发布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德政字〔2017〕60号)同时废止。
德州发布今年秋冬季首个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15日启动Ⅳ级应急响 刚刚,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决定从10月14日2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15日0时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组会商,并于“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2+26’城市(德州)跟踪研究工作组”联合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决定从10月14日2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15日0时起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①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④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⑤拒绝露天烧烤。 3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②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各县(市、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各自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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