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回忆 阳光下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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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无名基督徒」为甚么也可得救? 如果有人明知耶稣是真天主(即真神),赐下了救恩,还故意不接受,当然他们得不到救恩--不是天主不肯赐救恩,而是自己不接受而已,但如果他们都不是明知而故意地拒绝,天主却因此而定他们的罪,你说天主会不会如此不公道、如此蛮不讲理呢?世人都会说「不知者不罪」,何况那位本身就是真理而且「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弟前2:4)的天主?他一定体谅他们。不要忘记,耶稣深明「给谁的少,向谁要的也少;给谁的多,向谁要的也多」的道理哩!(参阅路12:47-48) 在这个不是由于自己的缘故而拒绝耶稣的情况下,天主教相信这些人如果按良心生活--一生行善避恶,可以做到几好就做几好,当他们死了之后,都会得救。梵二《教会宪章》第16号就指出:「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己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们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会都视之为接受福音的准备,是天主为光照众人得到生命而赐与的。」 其实这些人是「无名的基督徒」(即使是其它宗教人士),他们实际上是跟随了天主、生活在天主之内而不自知。为甚么呢?因为天主不仅是个有位格的神,他也是爱、也是真理、是真善美圣的化身,若/约一4说:「天主是爱,凡有爱的都生于天主,也认识天主,…存留在爱内的,就存留在天主内,天主也存留在他内;不爱的,也不认识天主。」(参阅若/约一4:7-8,16等节)天主在人的良心铭刻了他的法律(参阅罗2:12-16),如果这些人按良心生活,愿意选择善和爱,其实是不自觉地选择了天主、跟随了天主,承行了天主叫人相亲相爱、过一个圣善生活的旨意,这些人甚至比那些「得把口」话信天主的人,更加接近天主,亦更被天主所接受。不是吗?耶稣就在玛7说:「不是凡向我说:『主啊!主啊!』的人,就能进天国,而是那承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耶稣在玛25:31-46也说他将来会审判世界,那些有爱德生活的人,天主就给他们入天国,没爱德的(即使称他为「主」,见44节)就进入永罚。 所以,我们天主教相信:一个不是故意拒绝耶稣、而又一生按良心生活的人,其实他也是跟随了天主,都可以进入天国(但如果他故意拒绝耶稣则作别论),这不是说人可以凭善行去赚取救恩,或者靠做善事做得多,然后好似「应份」那样向天主索取「天国入场卷」进入天国。这些人之所以能够进入天国,都是天主白白的恩典,他们都是「靠耶稣(所完成的救恩)」而/才得救的。 误解者若不同意上述的看法,不妨回答以下两个问题:(1)那些没机会信主、没机会『口里承认耶稣是主』的人(例如早过耶稣出生的孔子),如何得救?(2)如果他们因为没机会信主而要下地狱,天主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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