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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治水年代兼生卒年考》 《禹治水年代兼生卒年考》 作者:谭晓斌 禹治水十三年的信息,来自《夏书》等资料。 《史记•河渠书》引《夏书》说,“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 据《孟子•滕文公上》,“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 孟子所言,也当出自《夏书》或类似的资料。 因为禹娶妻生子发生在治水期间,所以这表明他于治水的第六年结婚。 《尚书•益稷》载禹自述,“予创若时,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 禹在辛日结婚,到了第四天亦即甲日,就治水去了。 可见“八年”是从婚后离家算起。 《水经注•淮水》引《吕氏春秋》说,“禹娶涂山氏女,不以私害公。自辛至甲四日,复往治水”。 不过,今本《吕氏春秋》无此内容。 《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记载: 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痝痝。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取辛壬癸甲,禹行。十月,女娇生子启。启生不见父,昼夕呱呱啼泣。 这里提到了禹结婚时的年龄。 《艺文类聚•祥瑞部下》引《吕氏春秋》: 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 但是,今本《吕氏春秋》无此内容。 这可能是引用者误将《吴越春秋》写成了《吕氏春秋》,也有可能是今本《吕氏春秋》存在缺损。 《吕氏春秋聚•音初》说,“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待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 这是今本《吕氏春秋》中,有关禹娶涂山氏之女的一条信息。 虽然在今本《吕氏春秋》中,没有禹三十岁娶妻的内容,但是他的结婚年龄应为历史事实。 《周礼•地官•媒氏》说,“令男三十而娶”; 《礼记•内则》说,“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 《礼记•曲礼上》说,“三十曰壮,有室”。 这显然是以禹结婚时的年龄作为标准。 尧舜禹启的纪年,我已考订: 西元前2088年,尧元年; 西元前2068年,尧二十一年(舜摄政元年); 西元前2061年,尧二十八年(舜摄政八年); 西元前2060年,舜元年; 西元前2027年,舜三十四年(禹摄政元年); 西元前2011年,舜五十年(禹摄政十七年);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8年,禹三年(益摄政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益摄政七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夏商起始年考订》和《尧舜纪年考订》。 《太平御览》等文献引《竹书纪年》说,“禹立四十五年”。 不过,这个“四十五年”是通年。 诸侯“三十六年”加天子“九年”,共计四十五年。 因此,禹的父亲崇伯鲧于舜十四年去世,舜十五年是崇伯禹元年。 《真诰》引《竹书纪年》说,禹的儿子启“即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 因此,启生于舜二十一年。 《文选》引《尚书大传》说,“维十有五祀,舜为宾客,禹为主人”。 《尚书大传》中的这一信息,无疑来自很古老的档案。 “十有五祀”指舜十五年,亦即崇伯禹元年,舜和禹会面,他们肯定谈论了包括治水在内的许多问题,禹领命治水显然就在这一年,又因为启生于舜二十一年,所以禹娶涂山氏之女在舜二十年。 到了舜二十七年,治水取得成功。 从舜十五年到舜二十七年,共历十三年。 我们由舜二十年时,禹三十岁,可知其生于尧十九年,去世的时候,六十九岁。 西元前2088年,尧元年; 西元前2070年,尧十九年,崇伯鲧之子禹诞生; 西元前2068年,尧二十一年(舜摄政元年); 西元前2061年,尧二十八年(舜摄政八年); 西元前2060年,舜元年; 西元前2047年,舜十四年,崇伯鲧去世; 西元前2046年,舜十五年(崇伯禹元年),禹领命治水; 西元前2041年,舜二十年(崇伯禹六年),禹在涂山娶妻; 西元前2040年,舜二十一年(崇伯禹七年),禹之子启诞生; 西元前2034年,舜二十七年(崇伯禹十三年),禹治水成功; 西元前2027年,舜三十四年(崇伯禹二十年、禹摄政元年); 西元前2011年,舜五十年(崇伯禹三十六年、禹摄政十七年);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8年,禹三年(益摄政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益摄政七年),禹去世,享年六十九。 (2024年4月9日)
《战国鲁纪年考订》 《战国鲁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史记•六国年表》没有鲁国的年表,由于鲁国被楚国所灭,因此太史公将相关的信息写在楚国的年表中,虽然没有写鲁国诸公的在位年数,但是我们可以统计出来:悼38、元21、穆31、共24、康9、景29、平19、文23、顷24。 悼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66年。 顷公二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249年。 从悼公至顷公,共218年。 这九位国君的在位年数,《史记•鲁周公世家》有明确记载:悼37、元21、穆33、共22、康9、景29、平20、文23、顷24。 虽然悼公少1年、共公少2年,但是穆公多2年、平公多1年,因此九位国君的积年不变,也是218年。 由于《六国年表》仅在在楚国的年表中写鲁国国君的元年,不写年数,因此更容易出错。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鲁周公世家》没有问题。 我们由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6年往后推,可得穆公元年当西元前408年。 《礼记•檀弓上》提到“陈庄子死,赴于鲁”,当时的鲁国国君是“缪公”。 “缪公”即“穆公”。 “陈庄子”即“田庄子”,他死于齐宣公四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411年,由此可知,穆公最晚在这一年即位。 《鲁周公世家》称“平公十二年,秦惠王卒”、“文公七年,楚怀王死于秦”、“顷公二年,秦拔楚之郢,楚顷王东徙于陈”。 我们由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6年往后推,可得平公十二年当西元前304年、文公七年当西元前289年、顷公二年当西元前271年。 这都是与秦国有关的事件。 秦惠王在位二十七年,因称王改元,前元十三年,后元十四年,其卒年即后元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311年。 “楚怀王死于秦”发生在秦昭王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296年。 “秦拔楚之郢,楚顷王东徙于陈”发生在秦昭王二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278年。 很明显,均有七年之差。 既然顷公二年当西元前278年,那么顷公二十四年当西元前256年。 如此一来,从悼公至顷公只有211年,少了7年。 这是怎么回事呢? 《史记集解》引用徐广的话,说“一本云悼公即位三十年,乃于秦惠王卒、楚怀王死年合。又自悼公以下尽与刘歆《历谱》合,而反违《年表》,未详何故”。 由此可知,在另一个版本的《鲁周公世家》中,悼公在位只有“三十年”。 不多不少,正好少了七年,如此一来,不仅与平公十二年、文公七年和顷公二年的三条记事相合,而且与穆公在位期间“陈庄子死”也相合了。 但是,问题没有就此结束。 我们由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6年往后推,可得共公二十二年当西元前361年。 但是,《竹书纪年》有“鲁恭侯”在魏惠王十四年朝魏的记录。 “恭侯”即“共公”。 魏惠王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356年。 由此可知,共公至少在位二十七年。 《鲁周公世家》将“三晋灭智伯,分其地有之”系于悼公“十三年”,此事发生在晋出公二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453年,往前推,可得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5年。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记载“悼之四年,晋荀瑶帅师围郑”,此事发生在晋出公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464年,往前推,可得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 悼公之前是哀公,《左传》哀公在位二十七年,其元年当西元前494年、二十七年当西元前468年,《鲁周公世家》哀公在位也是二十七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哀公“二十七年卒”。 《六国年表》将“鲁哀公卒”系于楚惠王二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467年,如此一来,哀公的在位年数变成了“二十八”,明显有误。 因此,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是正确的,《六国年表》误后一年。 《鲁周公世家》将“三晋灭智伯,分其地有之”系于悼公“十三年”明显有误,应为“十五年”。 但是,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九位国君的积年就会多一年。 这“一年”属于谁呢? 钱穆怀疑《史记集解》中的“三十年”原本应作“三十一年”,因为按徐广说的“鲁悼公即位三十年”往后推,平公十二年、文公七年和顷公二年的三条记事就会有一年之差,只有悼公在位三十一年,才能与之相合。 但是,将悼公的在位年数由“三十”增加到“三十一”,仍无法解决共公的在位问题。 于是钱穆将景公的在位年数减少十年,加给了共公:悼31、元21、穆33、共32、康9、景19、平20、文23、顷24。 杨宽的做法是,将景公的在位年数减少八年,加给共公:悼31、元21、穆33、共30、康9、景21、平20、文23、顷24。 “文公”在刘歆的《历谱》中作“缗公”。 《史记索隐》说:“《系本》作‘湣公’。邹诞本亦同,仍云《系家》或作‘文公’。” “系本”即“世本”。 “系家”即“世家”,指《鲁周公世家》。 由此可知,“文公”在《世本》中作“湣公”,在另一个版本的《史记》也就是“邹诞本”中,也作“湣公”。 这样看来,《史记》原本作“湣公”,在传抄的过程中,先被写成“闵公”,后讹为“文公”。 “缗”、“湣”、“闵”三字,音同可通。 《汉书•律历志下》收录了刘歆《历谱》中的相关信息:悼37、元21、穆33、共22、康9、景29、平20、缗23、顷24。 九位国君的在位年数与我们如今看到的《鲁周公世家》是一样的。 《历谱》中的悼公元年不误,相当于西元前467年,纠正了《六国年表》的错误,但是顷公二十四年也比《六国年表》所记早了一年: 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顷公二十四年当西元前250年,共218年。 钱穆和杨宽都是: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顷公二十四年当西元前256年,共212年。 当然,刘歆肯定不对,因为与穆公在位时“陈庄子死”不合。 至于钱穆和杨宽,也都不对。 顷公二十四年应以《六国年表》为是,因为这是鲁国的最后一年,太史公写错的概率很小。 悼公的在位年数,应当采信徐广的话,并且以“三十”为是。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因此九位国君的在位年数之和少了八年。 这“八年”属于谁呢? 齐宣公四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411年,穆公已在位。 魏惠王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356年,共公仍在位。 我们由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往后推,可得穆公元年当西元前416年,由顷公二十四年当西元前249年往前推,可得共公末年当西元前354年。 毫无疑问,穆公之前和共公之后都没有问题。 我将这“八年”都给共公,也就是说,共公在位“三十年”。 我们知道,鲁国被楚国所灭,因此会有出自楚国方面的记录鲁国诸公在位年数的资料。在当时,“二十”写作“廿”,“三十”写作“卅”。根据考古发现的资料,楚国文字“廿”和“卅”的下面都有合文符号“=”。因此,经过传抄,到了太史公的手上,共公的在位年数“卅”已讹为“廿”,下面的合文符号“=”已讹为“二”。 悼公之前是哀公,《六国年表》接着《十二诸侯年表》。 《十二诸侯年表》有鲁国的年表,哀公纪年是正确的。 《六国年表》没有鲁国的年表,太史公把“鲁哀公卒”写在楚王纪年的格子里,但是一不小心填错了,误后一格。 顷公二十四年是鲁国的最后一年,太史公由此往前推,将各位鲁国国君的元年填在楚王纪年的格子里,但是又出错了:平公少了一格、共公多了两格、穆公少了两格。 填好“鲁元公元年”,只剩下悼公,太史公就在前面的格子里写下“鲁悼公卒”,然后不数格子了,到前面,在“鲁哀公卒”后面的格子里写下“鲁悼公元年三桓胜鲁如小侯”。 由于“鲁哀公卒”误后一格,且穆公少占两格、共公多占两格、平公少占一格,因此悼公就变成占三十八格了。 在《鲁周公世家》中,太史公由悼公元年往后推,因为误后一年,所以得到平公十二年当秦惠王后元十四年、湣公七年当秦昭王十一年、顷公二年当秦昭王二十九年,然后引用了秦国资料中的相关记事,也就是说,在他获得的鲁国资料中并没有这样的内容。 后人传抄时,发现《六国年表》从悼公至顷公共218年,而《鲁周公世家》他们的在位年数加起来只有211年,少了7年,统计出《六国年表》九位国君各自的在位年数后,与《鲁周公世家》进行比较,认为这“七年”属于悼公,便将“三十年,悼公卒”修改为“三十七年,悼公卒”。 当然,写此文,猜测较多,期待新资料的出现。 悼公元年当西元前467年、顷公二十四年当西元前249年,共219年: 悼30、元21、穆33、共30、康9、景29、平20、湣23、顷24。 鲁悼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67年; 鲁悼公三十年,相当于西元前438年。 鲁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7年; 鲁元公二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417年。 鲁穆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16年; 鲁穆公三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384年。 鲁共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383年; 鲁共公三十年,相当于西元前354年。 鲁康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353年; 鲁康公九年,相当于西元前345年。 鲁景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344年; 鲁景公二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316年。 鲁平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315年; 鲁平公二十年,相当于西元前296年。 鲁湣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95年; 鲁湣公二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273年。 鲁顷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72年; 鲁顷公二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249年。 (2023年12月15日)
《尧舜纪年考订》 《尧舜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根据《尚书》、《竹书纪年》和天文方面的信息,我得出禹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请注意,此元年是指禹成为天子的元年,也就是夏朝的元年。禹在诸侯位上坐了三十六年、天子位上坐了九年,二者相加,共四十五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夏商起始年考订》。 《史记•五帝本纪》云: 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 按照太史公在这里的说法,尧在位七十年的时候得到舜,又过二十年因年老而退位,令舜代行天子之政,向上天推荐,让他做自己的继承人。尧让出帝位二十八年后驾崩,也就是说舜摄政“二十八年”。 70+20+28=118 尧的在年数多达118年。 《史记•五帝本纪》云: 尧老,使舜摄行天子政,巡狩。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按照太史公在这里的说法,舜摄政只有“八年”。 70+20+8=98 如此一来,尧的在位年数变成了98年,前后文自相矛盾。 《史记•五帝本纪》云: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封弟象为诸侯。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这里也说舜摄政只有“八年”,还提到了先帝去世后有三年之丧,从太史公的语气来看,这“三年”既不属于先帝,也不属于继位者。舜的在位年数,太史公明确说是39年。 《史记•夏本纪》云: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而后举益,任之政。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舜摄政的年数属于尧年,禹摄政的年数属于舜年,益摄政的年数属于禹年。这是毫无疑问的。尧去世后的三年肯定属于舜年,舜去世后的三年也肯定属于禹年。禹的继位者最后变成了启,所以禹去世后的三年肯定属于启年。太史公认为,先帝去世后的三年,既不属于先帝,也不属于继位者。这是毫无道理的。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中的“十年”应作“七年”,禹成为天子后,在位只有“九年”,所以“十年”必误。“七”字和“十”字形近,传抄时会产生互讹。在《孟子》一书中,正作“七”字。 《孟子》、《尚书》和《宰予问五帝德》,都是太史公在撰写尧舜禹事迹时参考过的资料。 《大戴礼记》和《孔子家语》中均收有《宰予问五帝德》这篇文章。 《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孔子的话说: 舜之少也,恶悴劳苦,二十以孝闻乎天下,三十在位,嗣帝所,五十乃死,葬于苍梧之野。 《孔子家语•五帝德》中的文句略有差异: 三十年在位,嗣帝五十载。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太史公称“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无疑是取材自《宰予问五帝德》,他认为“三十在位”指的是舜三十岁时被尧起用。 《尚书•虞书•舜典》云: 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在这些资料中,《尚书》的产生是最早的,《宰予问五帝德》中的相关记载便来源于此。 这段话如何断句,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第二个“三十”在今古文《尚书》中也有不同,《今文尚书》作“二十”,《古文尚书》作“三十”,有的观点以“二十”为是,有的观点以“三十”为是。 当然,结合《宰予问五帝德》分析,可知第二个“三十”是正确的,错的是第一个“三十”,原文应作“二十”,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这段话的正确断句应为: 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在位50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太史公误以为从舜摄政元年到舜去世之年共五十年,因为舜摄政八年属于尧年,他又认为尧去世后的三年既不属尧年,也不属舜年,于是: 50-8-3=39 舜的在位年数变成39年了。 许多研究者都在“三年之丧”的问题上犯了糊涂,走进了误区。 《孟子•万章上》记载孟子的话说: 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 又云: 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 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又云: 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从孟子的这些话中可知,他认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也就是舜摄政二十八年。在解释禹传益为何没有成功时,他说原因之一是“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而“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想想也是,如果舜摄政八年,只比益多了一年,他就无法说服自己了。当然,他的这个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七年也好,八年也罢,都不短。 《尚书•虞书•舜典》云: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此处的“二十有八载”是指尧二十八年呢,还是指舜摄政二十八年? 孟子认为是后者。 虽然太史公说过“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但是他又强调舜“摄政八年”,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在他搜集到的资料中,有明确记载舜“摄政八年”的信息? 我认为,这是太史公采信了《今文尚书》中的“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并将其断句为“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造成的。 28-20=8 在这二十八年之中,前二十年是舜用事,后八年是舜摄政。但是,他的表述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通过前面的论述,可知《尚书》中的原文是“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二十岁时,尧征他用事,三十岁时继承了天子之位,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他怎么可能摄政二十八年呢,因此“二十有八载”只能是尧纪年,也就是说尧在位28年。 《尚书•虞书•尧典》云: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岳曰:“否德忝帝位。” 曰:“明明扬侧陋。” 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俞!予闻,如何?” 岳曰:“瞽子,父顽,母嚣,像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 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 帝曰:“钦哉!” 慎微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凪可绩,三载。汝陟帝位。” 舜让于德,弗嗣。 尧在位只有28年,此处他却说“朕在位七十载”,这是怎么回事呢? 上个世纪末,在荆门郭店出土的楚简中,有一篇《唐虞之道》,其中提到: 古者尧之与舜也;闻舜孝,知其能养天下之老也;闻舜弟,知其能事天下之长也;闻舜慈乎弟□□□知其能为民主也。故其为瞽盲子也,甚孝;及其为尧臣也,甚忠;尧禅天下而授之,南面而王天下,而甚君。故尧之禅乎舜也,如此也。古者圣人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家,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四肢倦惰,耳目聪明衰,禅天下而授贤,退而养其生。此以知其弗利了。 这位“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的“圣人”无疑是“尧”。我国古代官员有七十岁致仕的传统,这个传统显然是源自尧。 70-50=20 由此可见,尧在位二十载的时候“致政”也就是禅让。 当然,《尚书》中的“朕在位七十载”不可能指尧七十岁,因为后文记载尧对舜说“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凪可绩,三载。汝陟帝位”,可知还要对舜进行为期三年的考察,如此一来,尧“致政”时就超过七十岁了。 前面说过,“七”和“十”字形接近,在传抄时会产生互讹,因此“朕在位七十载”中的“七十”原本是“十七”。 《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云: 神农十七世有天下,与天下同之也。 《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尸子》曰: 神农氏七十世有天下,岂每世贤哉?牧民易也。 这个例子可以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七”字和“十”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互讹的现象。 由“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和尧在位28年的信息可知: “舜生二十征庸”发生在尧十八年; 尧“致政”发生在尧二十年,这一年,尧七十岁,舜二十二岁,尧年长四十八岁; 尧二十一年就是舜摄政元年; 尧二十八年,这一年是舜摄政八年,尧去世,享年七十八岁,三十岁的舜继位; 第二年,就是舜的元年。 太史公说舜摄政八年是正确的,只不过他是用错误的方法算出来的,实属巧合。 《尚书•虞书•大禹谟》云: 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 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帝念哉!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 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帝曰:“俾予从欲以治,四方风动,惟乃之休。”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惟口出好兴戎,朕言不再。” 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从。” 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龟。朕志先定,询谋佥同,鬼神其依,龟筮协从,卜不习吉。” 禹拜稽首,固辞。 帝曰:“毋!惟汝谐。”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 由此可知,舜“致政”发生在舜三十三年,这一年,他六十三岁。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中的“正月朔旦”是指舜三十四年正月初一,这一年就是禹摄政元年。 到了舜五十年,也就是禹摄政十七年,舜去世,禹继位,舜享年八十岁。 第二年,就是禹元年。 尧在位28年,舜在位50年,由禹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往上推,可得舜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60年,尧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88年。 《竹书纪年》是战国时代的魏国史书,西晋初年出土,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资料,虽然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可以在其它文献中寻到不少来自该书的信息。 《隋书•律志历》收录了隋朝刘孝孙、刘焯奏议中的内容,其中提到: 案《竹书纪年》:尧元年景子。 “景子”即“丙子”,唐朝避唐高祖之父李昞的名讳,把“丙”字改作“景”字。 我考订的尧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88年,这一年是癸酉年,与之相近的丙子年是西元前2085年,只有三年之差。 在《竹书纪年》的原文中是没有干支纪年的,所谓的“尧元年丙子”是后人根据该书推校出来的,因疏忽大意而出错也是正常的。 陶弘景在《真诰》中说: 高辛时,有仙人展上公者,于伏龙地植李,弥满其地。展先生今为九宫内右司保,其常向人说:昔在华阳下食白李,味异美,忆之未久,而忽已三千年矣。诸历检课,谓尧元年戊戌至齐之己卯岁,二千八百三年。高辛即尧父,说此语时,又应在晋世,而已云三千年,即是尧至今,不啻二千八百年。外历容或不定,如此丁亥之数,不将已过乎。《汲冢纪年》,正二千六百四十三年,弥复大悬也。 “齐之己卯岁”指南北朝时代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相当于西元499年,这一年是己卯年。 《汲冢纪年》即《竹书纪年》,陶弘景说,按照该书中的信息,从尧元年到西元499年共2643年。 2643-499=2144 西元前2144年是丁丑年。 2144-60=2084 由此可见,陶弘景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推校的尧元年干支出错,差了四年;二是计算从尧元年到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的总数时出错,多算了一个甲子也就是六十年。 “丁丑”之前,就是“丙子”。由于陶弘景没有明确说“尧元年丁丑”,因此不好排除他是按照“丙子”来计算的可能性。在他之前,很有可能早已有人根据《竹书纪年》推校尧元年是“丙子”了。为《竹书纪年》作注的人,会在“尧元年”处的注文中写下“丙子”二字。在后世传抄和引用的过程中,“丙子”两字掺入正文之中。许多研究者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以为“尧元年丙子”是《竹书纪年》中的原文,从而走入误区。 当然,如果陶弘景是按照“丙子”来计算的,那么他又多犯了一个错误,因为他应该得出2644年,而非2643年。 《真诰》云: 夏启为东明公,领斗君师。禹之子也,姓姒,《竹书》云在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自崩灭后至今己卯岁,允二千四百二十五年。 陶弘景在此处告诉我们,根据《竹书纪年》中的信息,启在位三十九年,享年七十八岁,从他的去世之年到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也就是西元499年共2425年。 已知禹在位九年,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则相关年代如下: 西元前2040年,启出生;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现在的问题是: 2425-499=1926 按照陶弘景在这里的说法,启的去世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926年,与西元前1963年差了37年,但是我的相关考订也都是根据《竹书纪年》得来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在前面说过,禹在诸侯位上坐了三十六年、天子位上坐了九年,二者相加,共四十五年。毫无疑问,只有九年可以算入夏朝,但是陶弘景在这里疏忽大意了,把四十五年都算入夏朝了。 1963-36=1927 如此一来,启三十九年就变成西元前1927年了。 还有一年之差,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问题没有难度,不外乎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陶弘景又多犯了一个错误,他应该得出2426年,而非2425年; 第二种是“崩灭后”并非指去世之年,而是指下一年。 当然,不管怎样,陶弘景的错误恰好证明了我的相关考订是正确的。 尧:在位二十八年,享年七十八岁; 舜:在位五十年,享年八十岁; 禹:在位九年; 启:在位三十九年,享年七十八岁; 太康:在位一年。 西元前2088年,尧元年; 西元前2068年,尧二十一年(舜摄政元年); 西元前2061年,尧二十八年(舜摄政八年); 西元前2060年,舜元年; 西元前2027年,舜三十四年(禹摄政元年); 西元前2011年,舜五十年(禹摄政十七年);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8年,禹三年(益摄政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益摄政七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西元前1962年,太康元年; 西元前1961年,仲康元年(10月26日发生日食)。 (2021年6月24日)
《尧舜纪年考订》 《尧舜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根据《尚书》、《竹书纪年》和天文方面的信息,我得出禹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请注意,此元年是指禹成为天子的元年,也就是夏朝的元年。禹在诸侯位上坐了三十六年、天子位上坐了九年,二者相加,共四十五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夏商起始年考订》。 《史记•五帝本纪》云: 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 按照太史公在这里的说法,尧在位七十年的时候得到舜,又过二十年因年老而退位,令舜代行天子之政,向上天推荐,让他做自己的继承人。尧让出帝位二十八年后驾崩,也就是说舜摄政“二十八年”。 70+20+28=118 尧的在年数多达118年。 《史记•五帝本纪》云: 尧老,使舜摄行天子政,巡狩。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按照太史公在这里的说法,舜摄政只有“八年”。 70+20+8=98 如此一来,尧的在位年数变成了98年,前后文自相矛盾。 《史记•五帝本纪》云: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封弟象为诸侯。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这里也说舜摄政只有“八年”,还提到了先帝去世后有三年之丧,从太史公的语气来看,这“三年”既不属于先帝,也不属于继位者。舜的在位年数,太史公明确说是39年。 《史记•夏本纪》云: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而后举益,任之政。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舜摄政的年数属于尧年,禹摄政的年数属于舜年,益摄政的年数属于禹年。这是毫无疑问的。尧去世后的三年肯定属于舜年,舜去世后的三年也肯定属于禹年。禹的继位者最后变成了启,所以禹去世后的三年肯定属于启年。太史公认为,先帝去世后的三年,既不属于先帝,也不属于继位者。这是毫无道理的。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中的“十年”应作“七年”,禹成为天子后,在位只有“九年”,所以“十年”必误。“七”字和“十”字形近,传抄时会产生互讹。在《孟子》一书中,正作“七”字。 《孟子》、《尚书》和《宰予问五帝德》,都是太史公在撰写尧舜禹事迹时参考过的资料。 《大戴礼记》和《孔子家语》中均收有《宰予问五帝德》这篇文章。 《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孔子的话说: 舜之少也,恶悴劳苦,二十以孝闻乎天下,三十在位,嗣帝所,五十乃死,葬于苍梧之野。 《孔子家语•五帝德》中的文句略有差异: 三十年在位,嗣帝五十载。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太史公称“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无疑是取材自《宰予问五帝德》,他认为“三十在位”指的是舜三十岁时被尧起用。 《尚书•虞书•舜典》云: 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在这些资料中,《尚书》的产生是最早的,《宰予问五帝德》中的相关记载便来源于此。 这段话如何断句,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第二个“三十”在今古文《尚书》中也有不同,《今文尚书》作“二十”,《古文尚书》作“三十”,有的观点以“二十”为是,有的观点以“三十”为是。 当然,结合《宰予问五帝德》分析,可知第二个“三十”是正确的,错的是第一个“三十”,原文应作“二十”,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这段话的正确断句应为: 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在位50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太史公误以为从舜摄政元年到舜去世之年共五十年,因为舜摄政八年属于尧年,他又认为尧去世后的三年既不属尧年,也不属舜年,于是: 50-8-3=39 舜的在位年数变成39年了。 许多研究者都在“三年之丧”的问题上犯了糊涂,走进了误区。 《孟子•万章上》记载孟子的话说: 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 又云: 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 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又云: 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从孟子的这些话中可知,他认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也就是舜摄政二十八年。在解释禹传益为何没有成功时,他说原因之一是“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而“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想想也是,如果舜摄政八年,只比益多了一年,他就无法说服自己了。当然,他的这个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七年也好,八年也罢,都不短。 《尚书•虞书•舜典》云: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此处的“二十有八载”是指尧二十八年呢,还是指舜摄政二十八年? 孟子认为是后者。 虽然太史公说过“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但是他又强调舜“摄政八年”,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在他搜集到的资料中,有明确记载舜“摄政八年”的信息? 我认为,这是太史公采信了《今文尚书》中的“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并将其断句为“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造成的。 28-20=8 在这二十八年之中,前二十年是舜用事,后八年是舜摄政。但是,他的表述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通过前面的论述,可知《尚书》中的原文是“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二十岁时,尧征他用事,三十岁时继承了天子之位,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他怎么可能摄政二十八年呢,因此“二十有八载”只能是尧纪年,也就是说尧在位28年。 《尚书•虞书•尧典》云: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岳曰:“否德忝帝位。” 曰:“明明扬侧陋。” 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俞!予闻,如何?” 岳曰:“瞽子,父顽,母嚣,像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 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 帝曰:“钦哉!” 慎微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凪可绩,三载。汝陟帝位。” 舜让于德,弗嗣。 尧在位只有28年,此处他却说“朕在位七十载”,这是怎么回事呢? 上个世纪末,在荆门郭店出土的楚简中,有一篇《唐虞之道》,其中提到: 古者尧之与舜也;闻舜孝,知其能养天下之老也;闻舜弟,知其能事天下之长也;闻舜慈乎弟□□□知其能为民主也。故其为瞽盲子也,甚孝;及其为尧臣也,甚忠;尧禅天下而授之,南面而王天下,而甚君。故尧之禅乎舜也,如此也。古者圣人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家,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四肢倦惰,耳目聪明衰,禅天下而授贤,退而养其生。此以知其弗利了。 这位“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的“圣人”无疑是“尧”。我国古代官员有七十岁致仕的传统,这个传统显然是源自尧。 70-50=20 由此可见,尧在位二十载的时候“致政”也就是禅让。 当然,《尚书》中的“朕在位七十载”不可能指尧七十岁,因为后文记载尧对舜说“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凪可绩,三载。汝陟帝位”,可知还要对舜进行为期三年的考察,如此一来,尧“致政”时就超过七十岁了。 前面说过,“七”和“十”字形接近,在传抄时会产生互讹,因此“朕在位七十载”中的“七十”原本是“十七”。 《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云: 神农十七世有天下,与天下同之也。 《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尸子》曰: 神农氏七十世有天下,岂每世贤哉?牧民易也。 这个例子可以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七”字和“十”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互讹的现象。 由“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和尧在位28年的信息可知: “舜生二十征庸”发生在尧十八年; 尧“致政”发生在尧二十年,这一年,尧七十岁,舜二十二岁,尧年长四十八岁; 尧二十一年就是舜摄政元年; 尧二十八年,这一年是舜摄政八年,尧去世,享年七十八岁,三十岁的舜继位; 第二年,就是舜的元年。 太史公说舜摄政八年是正确的,只不过他是用错误的方法算出来的,实属巧合。 《尚书•虞书•大禹谟》云: 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 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帝念哉!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 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帝曰:“俾予从欲以治,四方风动,惟乃之休。”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惟口出好兴戎,朕言不再。” 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从。” 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龟。朕志先定,询谋佥同,鬼神其依,龟筮协从,卜不习吉。” 禹拜稽首,固辞。 帝曰:“毋!惟汝谐。”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 由此可知,舜“致政”发生在舜三十三年,这一年,他六十三岁。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中的“正月朔旦”是指舜三十四年正月初一,这一年就是禹摄政元年。 到了舜五十年,也就是禹摄政十七年,舜去世,禹继位,舜享年八十岁。 第二年,就是禹元年。 尧在位28年,舜在位50年,由禹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往上推,可得舜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60年,尧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88年。 《竹书纪年》是战国时代的魏国史书,西晋初年出土,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资料,虽然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可以在其它文献中寻到不少来自该书的信息。 《隋书•律志历》收录了隋朝刘孝孙、刘焯奏议中的内容,其中提到: 案《竹书纪年》:尧元年景子。 “景子”即“丙子”,唐朝避唐高祖之父李昞的名讳,把“丙”字改作“景”字。 我考订的尧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88年,这一年是癸酉年,与之相近的丙子年是西元前2085年,只有三年之差。 在《竹书纪年》的原文中是没有干支纪年的,所谓的“尧元年丙子”是后人根据该书推校出来的,因疏忽大意而出错也是正常的。 陶弘景在《真诰》中说: 高辛时,有仙人展上公者,于伏龙地植李,弥满其地。展先生今为九宫内右司保,其常向人说:昔在华阳下食白李,味异美,忆之未久,而忽已三千年矣。诸历检课,谓尧元年戊戌至齐之己卯岁,二千八百三年。高辛即尧父,说此语时,又应在晋世,而已云三千年,即是尧至今,不啻二千八百年。外历容或不定,如此丁亥之数,不将已过乎。《汲冢纪年》,正二千六百四十三年,弥复大悬也。 “齐之己卯岁”指南北朝时代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相当于西元499年,这一年是己卯年。 《汲冢纪年》即《竹书纪年》,陶弘景说,按照该书中的信息,从尧元年到西元499年共2643年。 2643-499=2144 西元前2144年是丁丑年。 2144-60=2084 由此可见,陶弘景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推校的尧元年干支出错,差了四年;二是计算从尧元年到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的总数时出错,多算了一个甲子也就是六十年。 “丁丑”之前,就是“丙子”。由于陶弘景没有明确说“尧元年丁丑”,因此不好排除他是按照“丙子”来计算的可能性。在他之前,很有可能早已有人根据《竹书纪年》推校尧元年是“丙子”了。为《竹书纪年》作注的人,会在“尧元年”处的注文中写下“丙子”二字。在后世传抄和引用的过程中,“丙子”两字掺入正文之中。许多研究者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以为“尧元年丙子”是《竹书纪年》中的原文,从而走入误区。 当然,如果陶弘景是按照“丙子”来计算的,那么他又多犯了一个错误,因为他应该得出2644年,而非2643年。 《真诰》云: 夏启为东明公,领斗君师。禹之子也,姓姒,《竹书》云在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自崩灭后至今己卯岁,允二千四百二十五年。 陶弘景在此处告诉我们,根据《竹书纪年》中的信息,启在位三十九年,享年七十八岁,从他的去世之年到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也就是西元499年共2425年。 已知禹在位九年,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则相关年代如下: 西元前2040年,启出生;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现在的问题是: 2425-499=1926 按照陶弘景在这里的说法,启的去世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926年,与西元前1963年差了37年,但是我的相关考订也都是根据《竹书纪年》得来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在前面说过,禹在诸侯位上坐了三十六年、天子位上坐了九年,二者相加,共四十五年。毫无疑问,只有九年可以算入夏朝,但是陶弘景在这里疏忽大意了,把四十五年都算入夏朝了。 1963-36=1927 如此一来,启三十九年就变成西元前1927年了。 还有一年之差,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问题没有难度,不外乎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陶弘景又多犯了一个错误,他应该得出2426年,而非2425年; 第二种是“崩灭后”并非指去世之年,而是指下一年。 当然,不管怎样,陶弘景的错误恰好证明了我的相关考订是正确的。 尧:在位二十八年,享年七十八岁; 舜:在位五十年,享年八十岁; 禹:在位九年; 启:在位三十九年,享年七十八岁; 太康:在位一年。 西元前2088年,尧元年; 西元前2068年,尧二十一年(舜摄政元年); 西元前2061年,尧二十八年(舜摄政八年); 西元前2060年,舜元年; 西元前2027年,舜三十四年(禹摄政元年); 西元前2011年,舜五十年(禹摄政十七年);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8年,禹三年(益摄政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益摄政七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西元前1962年,太康元年; 西元前1961年,仲康元年(10月26日发生日食)。 (2021年6月24日)
《尧舜纪年考订》 《尧舜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根据《尚书》、《竹书纪年》和天文方面的信息,我得出禹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请注意,此元年是指禹成为天子的元年,也就是夏朝的元年。禹在诸侯位上坐了三十六年、天子位上坐了九年,二者相加,共四十五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夏商起始年考订》。 《史记•五帝本纪》云: 尧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丧父母。三年,四方莫举乐,以思尧。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于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 按照太史公在这里的说法,尧在位七十年的时候得到舜,又过二十年因年老而退位,令舜代行天子之政,向上天推荐,让他做自己的继承人。尧让出帝位二十八年后驾崩,也就是说舜摄政“二十八年”。 70+20+28=118 尧的在年数多达118年。 《史记•五帝本纪》云: 尧老,使舜摄行天子政,巡狩。舜得举用事二十年,而尧使摄政。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按照太史公在这里的说法,舜摄政只有“八年”。 70+20+8=98 如此一来,尧的在位年数变成了98年,前后文自相矛盾。 《史记•五帝本纪》云: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封弟象为诸侯。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荐禹于天。十七年而崩。三年丧毕,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 这里也说舜摄政只有“八年”,还提到了先帝去世后有三年之丧,从太史公的语气来看,这“三年”既不属于先帝,也不属于继位者。舜的在位年数,太史公明确说是39年。 《史记•夏本纪》云: 帝舜荐禹于天,为嗣。十七年而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辟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天下诸侯皆去商均而朝禹。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或在许。而后举益,任之政。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意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舜摄政的年数属于尧年,禹摄政的年数属于舜年,益摄政的年数属于禹年。这是毫无疑问的。尧去世后的三年肯定属于舜年,舜去世后的三年也肯定属于禹年。禹的继位者最后变成了启,所以禹去世后的三年肯定属于启年。太史公认为,先帝去世后的三年,既不属于先帝,也不属于继位者。这是毫无道理的。 “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中的“十年”应作“七年”,禹成为天子后,在位只有“九年”,所以“十年”必误。“七”字和“十”字形近,传抄时会产生互讹。在《孟子》一书中,正作“七”字。 《孟子》、《尚书》和《宰予问五帝德》,都是太史公在撰写尧舜禹事迹时参考过的资料。 《大戴礼记》和《孔子家语》中均收有《宰予问五帝德》这篇文章。 《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孔子的话说: 舜之少也,恶悴劳苦,二十以孝闻乎天下,三十在位,嗣帝所,五十乃死,葬于苍梧之野。 《孔子家语•五帝德》中的文句略有差异: 三十年在位,嗣帝五十载。陟方岳,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太史公称“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无疑是取材自《宰予问五帝德》,他认为“三十在位”指的是舜三十岁时被尧起用。 《尚书•虞书•舜典》云: 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在这些资料中,《尚书》的产生是最早的,《宰予问五帝德》中的相关记载便来源于此。 这段话如何断句,在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第二个“三十”在今古文《尚书》中也有不同,《今文尚书》作“二十”,《古文尚书》作“三十”,有的观点以“二十”为是,有的观点以“三十”为是。 当然,结合《宰予问五帝德》分析,可知第二个“三十”是正确的,错的是第一个“三十”,原文应作“二十”,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这段话的正确断句应为: 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在位50年,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太史公误以为从舜摄政元年到舜去世之年共五十年,因为舜摄政八年属于尧年,他又认为尧去世后的三年既不属尧年,也不属舜年,于是: 50-8-3=39 舜的在位年数变成39年了。 许多研究者都在“三年之丧”的问题上犯了糊涂,走进了误区。 《孟子•万章上》记载孟子的话说: 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 又云: 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 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又云: 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昔者,舜荐禹于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于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后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 从孟子的这些话中可知,他认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也就是舜摄政二十八年。在解释禹传益为何没有成功时,他说原因之一是“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于民久”,而“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于民未久”。想想也是,如果舜摄政八年,只比益多了一年,他就无法说服自己了。当然,他的这个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七年也好,八年也罢,都不短。 《尚书•虞书•舜典》云: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濬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厎可绩,三载。汝陟帝位。”舜让于德,弗嗣。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 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归,格于艺祖,用特。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 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濬川。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流共工于幽州,放欢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此处的“二十有八载”是指尧二十八年呢,还是指舜摄政二十八年? 孟子认为是后者。 虽然太史公说过“尧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但是他又强调舜“摄政八年”,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说在他搜集到的资料中,有明确记载舜“摄政八年”的信息? 我认为,这是太史公采信了《今文尚书》中的“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并将其断句为“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造成的。 28-20=8 在这二十八年之中,前二十年是舜用事,后八年是舜摄政。但是,他的表述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通过前面的论述,可知《尚书》中的原文是“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 舜二十岁时,尧征他用事,三十岁时继承了天子之位,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他怎么可能摄政二十八年呢,因此“二十有八载”只能是尧纪年,也就是说尧在位28年。 《尚书•虞书•尧典》云: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 岳曰:“否德忝帝位。” 曰:“明明扬侧陋。” 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俞!予闻,如何?” 岳曰:“瞽子,父顽,母嚣,像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 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 帝曰:“钦哉!” 慎微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凪可绩,三载。汝陟帝位。” 舜让于德,弗嗣。 尧在位只有28年,此处他却说“朕在位七十载”,这是怎么回事呢? 上个世纪末,在荆门郭店出土的楚简中,有一篇《唐虞之道》,其中提到: 古者尧之与舜也;闻舜孝,知其能养天下之老也;闻舜弟,知其能事天下之长也;闻舜慈乎弟□□□知其能为民主也。故其为瞽盲子也,甚孝;及其为尧臣也,甚忠;尧禅天下而授之,南面而王天下,而甚君。故尧之禅乎舜也,如此也。古者圣人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家,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四肢倦惰,耳目聪明衰,禅天下而授贤,退而养其生。此以知其弗利了。 这位“五十而治天下,七十而致政”的“圣人”无疑是“尧”。我国古代官员有七十岁致仕的传统,这个传统显然是源自尧。 70-50=20 由此可见,尧在位二十载的时候“致政”也就是禅让。 当然,《尚书》中的“朕在位七十载”不可能指尧七十岁,因为后文记载尧对舜说“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凪可绩,三载。汝陟帝位”,可知还要对舜进行为期三年的考察,如此一来,尧“致政”时就超过七十岁了。 前面说过,“七”和“十”字形接近,在传抄时会产生互讹,因此“朕在位七十载”中的“七十”原本是“十七”。 《吕氏春秋•审分览•慎势》云: 神农十七世有天下,与天下同之也。 《太平御览•皇王部》引《尸子》曰: 神农氏七十世有天下,岂每世贤哉?牧民易也。 这个例子可以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七”字和“十”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互讹的现象。 由“舜生二十征庸,三十在位”和尧在位28年的信息可知: “舜生二十征庸”发生在尧十八年; 尧“致政”发生在尧二十年,这一年,尧七十岁,舜二十二岁,尧年长四十八岁; 尧二十一年就是舜摄政元年; 尧二十八年,这一年是舜摄政八年,尧去世,享年七十八岁,三十岁的舜继位; 第二年,就是舜的元年。 太史公说舜摄政八年是正确的,只不过他是用错误的方法算出来的,实属巧合。 《尚书•虞书•大禹谟》云: 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载,耄期倦于勤。汝惟不怠,总朕师。” 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帝念哉!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 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皋陶曰:“帝德罔愆,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帝曰:“俾予从欲以治,四方风动,惟乃之休。”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惟口出好兴戎,朕言不再。” 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从。” 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龟。朕志先定,询谋佥同,鬼神其依,龟筮协从,卜不习吉。” 禹拜稽首,固辞。 帝曰:“毋!惟汝谐。”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 由此可知,舜“致政”发生在舜三十三年,这一年,他六十三岁。 “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中的“正月朔旦”是指舜三十四年正月初一,这一年就是禹摄政元年。 到了舜五十年,也就是禹摄政十七年,舜去世,禹继位,舜享年八十岁。 第二年,就是禹元年。 尧在位28年,舜在位50年,由禹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往上推,可得舜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60年,尧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88年。 《竹书纪年》是战国时代的魏国史书,西晋初年出土,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资料,虽然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可以在其它文献中寻到不少来自该书的信息。 刘孝孙 刘焯 《隋书•律志历》收录了隋朝刘孝孙、刘焯奏议中的内容,其中提到: 案《竹书纪年》:尧元年景子。 “景子”即“丙子”,唐朝避唐高祖之父李昞的名讳,把“丙”字改作“景”字。 我考订的尧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88年,这一年是癸酉年,与之相近的丙子年是西元前2085年,只有三年之差。 在《竹书纪年》的原文中是没有干支纪年的,所谓的“尧元年丙子”是后人根据该书推校出来的,因疏忽大意而出错也是正常的。 陶弘景在《真诰》中说: 高辛时,有仙人展上公者,于伏龙地植李,弥满其地。展先生今为九宫内右司保,其常向人说:昔在华阳下食白李,味异美,忆之未久,而忽已三千年矣。诸历检课,谓尧元年戊戌至齐之己卯岁,二千八百三年。高辛即尧父,说此语时,又应在晋世,而已云三千年,即是尧至今,不啻二千八百年。外历容或不定,如此丁亥之数,不将已过乎。《汲冢纪年》,正二千六百四十三年,弥复大悬也。 “齐之己卯岁”指南北朝时代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相当于西元499年,这一年是己卯年。 《汲冢纪年》即《竹书纪年》,陶弘景说,按照该书中的信息,从尧元年到西元499年共2643年。 2643-499=2144 西元前2144年是丁丑年。 2144-60=2084 由此可见,陶弘景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推校的尧元年干支出错,差了四年;二是计算从尧元年到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的总数时出错,多算了一个甲子也就是六十年。 “丁丑”之前,就是“丙子”。由于陶弘景没有明确说“尧元年丁丑”,因此不好排除他是按照“丙子”来计算的可能性。在他之前,很有可能早已有人根据《竹书纪年》推校尧元年是“丙子”了。为《竹书纪年》作注的人,会在“尧元年”处的注文中写下“丙子”二字。在后世传抄和引用的过程中,“丙子”两字掺入正文之中。许多研究者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以为“尧元年丙子”是《竹书纪年》中的原文,从而走入误区。 当然,如果陶弘景是按照“丙子”来计算的,那么他又多犯了一个错误,因为他应该得出2644年,而非2643年。 《真诰》云: 夏启为东明公,领斗君师。禹之子也,姓姒,《竹书》云在位三十九年亡,年七十八。自崩灭后至今己卯岁,允二千四百二十五年。 陶弘景在此处告诉我们,根据《竹书纪年》中的信息,启在位三十九年,享年七十八岁,从他的去世之年到南齐东昏侯永元元年也就是西元499年共2425年。 已知禹在位九年,元年相当于西元前2010年,则相关年代如下: 西元前2040年,启出生;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现在的问题是: 2425-499=1926 按照陶弘景在这里的说法,启的去世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926年,与西元前1963年差了37年,但是我的相关考订也都是根据《竹书纪年》得来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在前面说过,禹在诸侯位上坐了三十六年、天子位上坐了九年,二者相加,共四十五年。毫无疑问,只有九年可以算入夏朝,但是陶弘景在这里疏忽大意了,把四十五年都算入夏朝了。 1963-36=1927 如此一来,启三十九年就变成西元前1927年了。 还有一年之差,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问题没有难度,不外乎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陶弘景又多犯了一个错误,他应该得出2426年,而非2425年; 第二种是“崩灭后”并非指去世之年,而是指下一年。 当然,不管怎样,陶弘景的错误恰好证明了我的相关考订是正确的。 尧:在位二十八年,享年七十八岁; 舜:在位五十年,享年八十岁; 禹:在位九年; 启:在位三十九年,享年七十八岁; 太康:在位一年。 西元前2088年,尧元年; 西元前2068年,尧二十一年(舜摄政元年); 西元前2061年,尧二十八年(舜摄政八年); 西元前2060年,舜元年; 西元前2027年,舜三十四年(禹摄政元年); 西元前2011年,舜五十年(禹摄政十七年); 西元前2010年,禹元年; 西元前2008年,禹三年(益摄政元年); 西元前2002年,禹九年(益摄政七年); 西元前2001年,启元年; 西元前1963年,启三十九年; 西元前1962年,太康元年; 西元前1961年,仲康元年(10月26日发生日食)。 (2021年6月24日)
西周年表 西元前1099年 周文王元年 西元前1098年 周文王二年 西元前1097年 周文王三年 西元前1096年 周文王四年 西元前1095年 周文王五年 西元前1094年 周文王六年 西元前1093年 周文王七年 西元前1092年 周文王八年 西元前1091年 周文王九年 西元前1090年 周文王十年 西元前1089年 周文王十一年 西元前1088年 周文王十二年 西元前1087年 周文王十三年 西元前1086年 周文王十四年 西元前1085年 周文王十五年 西元前1084年 周文王十六年 西元前1083年 周文王十七年 西元前1082年 周文王十八年 西元前1081年 周文王十九年 西元前1080年 周文王二十年 西元前1079年 周文王二十一年 西元前1078年 周文王二十二年 西元前1077年 周文王二十三年 西元前1076年 周文王二十四年 西元前1075年 周文王二十五年 西元前1074年 周文王二十六年 西元前1073年 周文王二十七年 西元前1072年 周文王二十八年 西元前1071年 周文王二十九年 西元前1070年 周文王三十年 西元前1069年 周文王三十一年 西元前1068年 周文王三十二年 西元前1067年 周文王三十三年 西元前1066年 周文王三十四年 西元前1065年 周文王三十五年 正月丙子,月食 西元前1064年 周文王三十六年 西元前1063年 周文王三十七年 西元前1062年 周文王三十八年 西元前1061年 周文王三十九年 西元前1060年 周文王四十年 西元前1059年 周文王四十一年 西元前1058年 周文王四十二年 西元前1057年 周文王四十三年 西元前1056年 周文王四十四年(受命元年) 西元前1055年 周文王四十五年(受命二年) 西元前1054年 周文王四十六年(受命三年) 西元前1053年 周文王四十七年(受命四年) 西元前1052年 周文王四十八年(受命五年) 西元前1051年 周文王四十九年(受命六年) 伐崇 西元前1050年 周文王五十年(受命七年) 西元前1049年 周武王元年(受命八年) 西元前1048年 周武王二年(受命九年) 西元前1047年 周武王三年(受命十年) 西元前1046年 周武王四年(受命十一年) 西元前1045年 周武王五年(受命十二年) 灭商 西元前1044年 周武王六年(受命十三年) 西元前1043年 周成王元年(周公摄政元年) 鲁侯伯禽元年 西元前1042年 周成王二年(周公摄政二年) 鲁侯伯禽二年 西元前1041年 周成王三年(周公摄政三年) 鲁侯伯禽三年 西元前1040年 周成王四年(周公摄政四年) 鲁侯伯禽四年 西元前1039年 周成王五年(周公摄政五年) 鲁侯伯禽五年 西元前1038年 周成王六年(周公摄政六年) 鲁侯伯禽六年 西元前1037年 周成王七年(周公摄政七年) 鲁侯伯禽七年 西元前1036年 周成王八年 鲁侯伯禽八年 西元前1035年 周成王九年 鲁侯伯禽九年 西元前1034年 周成王十年 鲁侯伯禽十年 西元前1033年 周成王十一年 鲁侯伯禽十一年 西元前1032年 周成王十二年 鲁侯伯禽十二年 西元前1031年 周成王十三年 鲁侯伯禽十三年 西元前1030年 周成王十四年 鲁侯伯禽十四年 西元前1029年 周成王十五年 鲁侯伯禽十五年 西元前1028年 周成王十六年 鲁侯伯禽十六年 西元前1027年 周成王十七年 鲁侯伯禽十七年 西元前1026年 周成王十八年 鲁侯伯禽十八年 西元前1025年 周成王十九年 鲁侯伯禽十九年 西元前1024年 周成王二十年 鲁侯伯禽二十年 西元前1023年 周成王二十一年 鲁侯伯禽二十一年 西元前1022年 周成王二十二年 鲁侯伯禽二十二年 西元前1021年 周成王二十三年 鲁侯伯禽二十三年 西元前1020年 周成王二十四年 鲁侯伯禽二十四年 西元前1019年 周成王二十五年 鲁侯伯禽二十五年 西元前1018年 周成王二十六年 鲁侯伯禽二十六年 西元前1017年 周成王二十七年 鲁侯伯禽二十七年 西元前1016年 周成王二十八年 鲁侯伯禽二十八年 西元前1015年 周成王二十九年 鲁侯伯禽二十九年 西元前1014年 周成王三十年 鲁侯伯禽三十年 西元前1013年 周康王元年 鲁侯伯禽三十一年 西元前1012年 周康王二年 鲁侯伯禽三十二年 西元前1011年 周康王三年 鲁侯伯禽三十三年 西元前1010年 周康王四年 鲁侯伯禽三十四年 西元前1009年 周康王五年 鲁侯伯禽三十五年 西元前1008年 周康王六年 鲁侯伯禽三十六年 西元前1007年 周康王七年 鲁侯伯禽三十七年 西元前1006年 周康王八年 鲁侯伯禽三十八年 西元前1005年 周康王九年 鲁侯伯禽三十九年 西元前1004年 周康王十年 鲁侯伯禽四十年 西元前1003年 周康王十一年 鲁侯伯禽四十一年 西元前1002年 周康王十二年 鲁侯伯禽四十二年 西元前1001年 周康王十三年 鲁侯伯禽四十三年 西元前1000年 周康王十四年 鲁侯伯禽四十四年 西元前999年 周康王十五年 鲁侯伯禽四十五年 西元前998年 周康王十六年 鲁侯伯禽四十六年 西元前997年 周康王十七年 鲁考公元年 西元前996年 周康王十八年 鲁考公二年 西元前995年 周康王十九年 鲁考公三年 西元前994年 周康王二十年 鲁考公四年 西元前993年 周康王二十一年 鲁炀公元年 西元前992年 周康王二十二年 鲁炀公二年 西元前991年 周康王二十三年 鲁炀公三年 西元前990年 周康王二十四年 鲁炀公四年 西元前989年 周康王二十五年 鲁炀公五年 西元前988年 周康王二十六年 鲁炀公六年 西元前987年 周昭王元年 鲁幽公元年 西元前986年 周昭王二年 鲁幽公二年 西元前985年 周昭王三年 鲁幽公三年 西元前984年 周昭王四年 鲁幽公四年 西元前983年 周昭王五年 鲁幽公五年 西元前982年 周昭王六年 鲁幽公六年 西元前981年 周昭王七年 鲁幽公七年 西元前980年 周昭王八年 鲁幽公八年 西元前979年 周昭王九年 鲁幽公九年 西元前978年 周昭王十年 鲁幽公十年 西元前977年 周昭王十一年 鲁幽公十一年 西元前976年 周昭王十二年 鲁幽公十二年 西元前975年 周昭王十三年 鲁幽公十三年 西元前974年 周昭王十四年 鲁幽公十四年 西元前973年 周昭王十五年 鲁魏公元年 西元前972年 周昭王十六年 鲁魏公二年 西元前971年 周昭王十七年 鲁魏公三年 西元前970年 周昭王十八年 鲁魏公四年 西元前969年 周昭王十九年 鲁魏公五年 天大曀 西元前968年 周穆王元年 鲁魏公六年 西元前967年 周穆王二年 鲁魏公七年 西元前966年 周穆王三年 鲁魏公八年 西元前965年 周穆王四年 鲁魏公九年 西元前964年 周穆王五年 鲁魏公十年 西元前963年 周穆王六年 鲁魏公十一年 西元前962年 周穆王七年 鲁魏公十二年 西元前961年 周穆王八年 鲁魏公十三年 西元前960年 周穆王九年 鲁魏公十四年 西元前959年 周穆王十年 鲁魏公十五年 西元前958年 周穆王十一年 鲁魏公十六年 西元前957年 周穆王十二年 鲁魏公十七年 西元前956年 周穆王十三年 鲁魏公十八年 西元前955年 周穆王十四年 鲁魏公十九年 西元前954年 周穆王十五年 鲁魏公二十年 西元前953年 周穆王十六年 鲁魏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952年 周穆王十七年 鲁魏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951年 周穆王十八年 鲁魏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950年 周穆王十九年 鲁魏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949年 周穆王二十年 鲁魏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948年 周穆王二十一年 鲁魏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947年 周穆王二十二年 鲁魏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946年 周穆王二十三年 鲁魏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945年 周穆王二十四年 鲁魏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944年 周穆王二十五年 鲁魏公三十年 西元前943年 周穆王二十六年 鲁魏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942年 周穆王二十七年 鲁魏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941年 周穆王二十八年 鲁魏公三十三年 西元前940年 周穆王二十九年 鲁魏公三十四年 西元前939年 周穆王三十年 鲁魏公三十五年 西元前938年 周穆王三十一年 鲁魏公三十六年 西元前937年 周穆王三十二年 鲁魏公三十七年 西元前936年 周穆王三十三年 鲁魏公三十八年 西元前935年 周穆王三十四年 鲁魏公三十九年 西元前934年 周穆王三十五年 鲁魏公四十年 西元前933年 周穆王三十六年 鲁魏公四十一年 西元前932年 周穆王三十七年 鲁魏公四十二年 西元前931年 周穆王三十八年 鲁魏公四十三年 西元前930年 周穆王三十九年 鲁魏公四十四年 西元前929年 周穆王四十年 鲁魏公四十五年 西元前928年 周穆王四十一年 鲁魏公四十六年 西元前927年 周穆王四十二年 鲁魏公四十七年 西元前926年 周穆王四十三年 鲁魏公四十八年 西元前925年 周穆王四十四年 鲁魏公四十九年 西元前924年 周穆王四十五年 鲁魏公五十年 西元前923年 周穆王四十六年 鲁厉公元年 西元前922年 周穆王四十七年 鲁厉公二年 西元前921年 周穆王四十八年 鲁厉公三年 西元前920年 周穆王四十九年 鲁厉公四年 西元前919年 周穆王五十年 鲁厉公五年 西元前918年 周穆王五十一年 鲁厉公六年 西元前917年 周穆王五十二年 鲁厉公七年 西元前916年 周穆王五十三年 鲁厉公八年 西元前915年 周穆王五十四年 鲁厉公九年 西元前914年 周共王元年 鲁厉公十年 西元前913年 周共王二年 鲁厉公十一年 西元前912年 周共王三年 鲁厉公十二年 西元前911年 周共王四年 鲁厉公十三年 西元前910年 周共王五年 鲁厉公十四年 西元前909年 周共王六年 鲁厉公十五年 西元前908年 周共王七年 鲁厉公十六年 西元前907年 周共王八年 鲁厉公十七年 西元前906年 周共王九年 鲁厉公十八年 西元前905年 周共王十年 鲁厉公十九年 西元前904年 周共王十一年 鲁厉公二十年 西元前903年 周共王十二年 鲁厉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902年 周共王十三年 鲁厉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901年 周共王十四年 鲁厉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900年 周共王十五年 鲁厉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99年 周懿王元年 鲁厉公二十五年 天再旦 西元前898年 周懿王二年 鲁厉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97年 周懿王三年 鲁厉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96年 周孝王元年 鲁厉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95年 周孝王二年 鲁厉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94年 周孝王三年 鲁厉公三十年 西元前893年 周孝王四年 鲁厉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892年 周孝王五年 鲁厉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891年 周孝王六年 鲁厉公三十三年 西元前890年 周孝王七年 鲁厉公三十四年 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 西元前889年 周孝王八年 鲁厉公三十五年 西元前888年 周孝王九年 鲁厉公三十六年 西元前887年 周孝王十年 鲁厉公三十七年 西元前886年 周孝王十一年 鲁献公元年 西元前885年 周孝王十二年 鲁献公二年 西元前884年 周孝王十三年 鲁献公三年 西元前883年 周孝王十四年 鲁献公四年 西元前882年 周孝王十五年 鲁献公五年 西元前881年 周孝王十六年 鲁献公六年 西元前880年 周孝王十七年 鲁献公七年 西元前879年 周孝王十八年 鲁献公八年 西元前878年 周夷王元年 鲁献公九年 西元前877年 周夷王二年 鲁献公十年 西元前876年 周夷王三年 鲁献公十一年 烹齐哀公于鼎 西元前875年 周夷王四年 鲁献公十二年 西元前874年 周夷王五年 鲁献公十三年 西元前873年 周夷王六年 鲁献公十四年 西元前872年 周夷王七年 鲁献公十五年 楚子熊渠称王 西元前871年 周夷王八年 鲁献公十六年 西元前870年 周夷王九年 鲁献公十七年 西元前869年 周夷王十年 鲁献公十八年 西元前868年 周夷王十一年 鲁献公十九年 西元前867年 周夷王十二年 鲁献公二十年 西元前866年 周夷王十三年 鲁献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865年 周夷王十四年 鲁献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864年 周夷王十五年 鲁献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863年 周夷王十六年 鲁献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62年 周夷王十七年 鲁献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861年 周夷王十八年 鲁献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60年 周夷王十九年 鲁献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59年 周夷王二十年 鲁献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58年 周夷王二十一年 鲁献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57年 周夷王二十二年 鲁献公三十年 西元前856年 周夷王二十三年 鲁献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855年 周夷王二十四年 鲁献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854年 周夷王二十五年 鲁真公元年 西元前853年 周夷王二十六年 鲁真公二年 西元前852年 周夷王二十七年 鲁真公三年 西元前851年 周夷王二十八年 鲁真公四年 西元前850年 周夷王二十九年 鲁真公五年 西元前849年 周夷王三十年 鲁真公六年 西元前848年 周厉王元年 鲁真公七年 楚子熊勇自去其王号 西元前847年 周厉王二年 鲁真公八年 西元前846年 周厉王三年 鲁真公九年 西元前845年 周厉王四年 鲁真公十年 西元前844年 周厉王五年 鲁真公十一年 西元前843年 周厉王六年 鲁真公十二年 西元前842年 周厉王七年 鲁真公十三年 国人暴动 西元前841年 周厉王八年(共和元年) 鲁真公十四年 西元前840年 周厉王九年(共和二年) 鲁真公十五年 西元前839年 周厉王十年(共和三年) 鲁真公十六年 西元前838年 周厉王十一年(共和四年) 鲁真公十七年 西元前837年 周厉王十二年(共和五年) 鲁真公十八年 西元前836年 周厉王十三年(共和六年) 鲁真公十九年 西元前835年 周厉王十四年(共和七年) 鲁真公二十年 西元前834年 周厉王十五年(共和八年) 鲁真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833年 周厉王十六年(共和九年) 鲁真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832年 周厉王十七年(共和十年) 鲁真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831年 周厉王十八年(共和十一年) 鲁真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30年 周厉王十九年(共和十二年) 鲁真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829年 周厉王二十年(共和十三年) 鲁真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28年 周厉王二十一年(共和十四年) 鲁真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27年 周宣王元年 鲁真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26年 周宣王二年 鲁真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25年 周宣王三年 鲁真公三十年 西元前824年 周宣王四年 鲁武公元年 西元前823年 周宣王五年 鲁武公二年 西元前822年 周宣王六年 鲁武公三年 西元前821年 周宣王七年 鲁武公四年 西元前820年 周宣王八年 鲁武公五年 西元前819年 周宣王九年 鲁武公六年 西元前818年 周宣王十年 鲁武公七年 西元前817年 周宣王十一年 鲁武公八年 西元前816年 周宣王十二年 鲁武公九年 西元前815年 周宣王十三年 鲁懿公元年 西元前814年 周宣王十四年 鲁懿公二年 西元前813年 周宣王十五年 鲁懿公三年 西元前812年 周宣王十六年 鲁懿公四年 西元前811年 周宣王十七年 鲁懿公五年 西元前810年 周宣王十八年 鲁懿公六年 西元前809年 周宣王十九年 鲁懿公七年 西元前808年 周宣王二十年 鲁懿公八年 西元前807年 周宣王二十一年 鲁懿公九年 西元前806年 周宣王二十二年 鲁侯伯御元年 西元前805年 周宣王二十三年 鲁侯伯御二年 西元前804年 周宣王二十四年 鲁侯伯御三年 西元前803年 周宣王二十五年 鲁侯伯御四年 西元前802年 周宣王二十六年 鲁侯伯御五年 西元前801年 周宣王二十七年 鲁侯伯御六年 西元前800年 周宣王二十八年 鲁侯伯御七年 西元前799年 周宣王二十九年 鲁侯伯御八年 西元前798年 周宣王三十年 鲁侯伯御九年 西元前797年 周宣王三十一年 鲁侯伯御十年 西元前796年 周宣王三十二年 鲁侯伯御十一年 西元前795年 周宣王三十三年 鲁孝公元年 西元前794年 周宣王三十四年 鲁孝公二年 西元前793年 周宣王三十五年 鲁孝公三年 西元前792年 周宣王三十六年 鲁孝公四年 条之战 西元前791年 周宣王三十七年 鲁孝公五年 西元前790年 周宣王三十八年 鲁孝公六年 西元前789年 周宣王三十九年 鲁孝公七年 千亩之战 西元前788年 周宣王四十年 鲁孝公八年 西元前787年 周宣王四十一年 鲁孝公九年 西元前786年 周宣王四十二年 鲁孝公十年 西元前785年 周宣王四十三年 鲁孝公十一年 西元前784年 周宣王四十四年 鲁孝公十二年 西元前783年 周宣王四十五年 鲁孝公十三年 西元前782年 周宣王四十六年 鲁孝公十四年 西元前781年 周幽王元年 鲁孝公十五年 西元前780年 周幽王二年 鲁孝公十六年 西元前779年 周幽王三年 鲁孝公十七年 西元前778年 周幽王四年 鲁孝公十八年 西元前777年 周幽王五年 鲁孝公十九年 西元前776年 周幽王六年 鲁孝公二十年 西元前775年 周幽王七年 鲁孝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774年 周幽王八年 鲁孝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773年 周幽王九年 鲁孝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772年 周幽王十年 鲁孝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771年 周幽王十一年 鲁孝公二十五年 (从武王灭商之年到幽王十一年共275年)
我的西周年表 西元前1099年 周文王元年 西元前1098年 周文王二年 西元前1097年 周文王三年 西元前1096年 周文王四年 西元前1095年 周文王五年 西元前1094年 周文王六年 西元前1093年 周文王七年 西元前1092年 周文王八年 西元前1091年 周文王九年 西元前1090年 周文王十年 西元前1089年 周文王十一年 西元前1088年 周文王十二年 西元前1087年 周文王十三年 西元前1086年 周文王十四年 西元前1085年 周文王十五年 西元前1084年 周文王十六年 西元前1083年 周文王十七年 西元前1082年 周文王十八年 西元前1081年 周文王十九年 西元前1080年 周文王二十年 西元前1079年 周文王二十一年 西元前1078年 周文王二十二年 西元前1077年 周文王二十三年 西元前1076年 周文王二十四年 西元前1075年 周文王二十五年 西元前1074年 周文王二十六年 西元前1073年 周文王二十七年 西元前1072年 周文王二十八年 西元前1071年 周文王二十九年 西元前1070年 周文王三十年 西元前1069年 周文王三十一年 西元前1068年 周文王三十二年 西元前1067年 周文王三十三年 西元前1066年 周文王三十四年 西元前1065年 周文王三十五年 正月丙子,月食 西元前1064年 周文王三十六年 西元前1063年 周文王三十七年 西元前1062年 周文王三十八年 西元前1061年 周文王三十九年 西元前1060年 周文王四十年 西元前1059年 周文王四十一年 西元前1058年 周文王四十二年 西元前1057年 周文王四十三年 西元前1056年 周文王四十四年(受命元年) 西元前1055年 周文王四十五年(受命二年) 西元前1054年 周文王四十六年(受命三年) 西元前1053年 周文王四十七年(受命四年) 西元前1052年 周文王四十八年(受命五年) 西元前1051年 周文王四十九年(受命六年) 伐崇 西元前1050年 周文王五十年(受命七年) 西元前1049年 周武王元年(受命八年) 西元前1048年 周武王二年(受命九年) 西元前1047年 周武王三年(受命十年) 西元前1046年 周武王四年(受命十一年) 西元前1045年 周武王五年(受命十二年) 灭商 西元前1044年 周武王六年(受命十三年) 西元前1043年 周成王元年(周公摄政元年) 鲁侯伯禽元年 西元前1042年 周成王二年(周公摄政二年) 鲁侯伯禽二年 西元前1041年 周成王三年(周公摄政三年) 鲁侯伯禽三年 西元前1040年 周成王四年(周公摄政四年) 鲁侯伯禽四年 西元前1039年 周成王五年(周公摄政五年) 鲁侯伯禽五年 西元前1038年 周成王六年(周公摄政六年) 鲁侯伯禽六年 西元前1037年 周成王七年(周公摄政七年) 鲁侯伯禽七年 西元前1036年 周成王八年 鲁侯伯禽八年 西元前1035年 周成王九年 鲁侯伯禽九年 西元前1034年 周成王十年 鲁侯伯禽十年 西元前1033年 周成王十一年 鲁侯伯禽十一年 西元前1032年 周成王十二年 鲁侯伯禽十二年 西元前1031年 周成王十三年 鲁侯伯禽十三年 西元前1030年 周成王十四年 鲁侯伯禽十四年 西元前1029年 周成王十五年 鲁侯伯禽十五年 西元前1028年 周成王十六年 鲁侯伯禽十六年 西元前1027年 周成王十七年 鲁侯伯禽十七年 西元前1026年 周成王十八年 鲁侯伯禽十八年 西元前1025年 周成王十九年 鲁侯伯禽十九年 西元前1024年 周成王二十年 鲁侯伯禽二十年 西元前1023年 周成王二十一年 鲁侯伯禽二十一年 西元前1022年 周成王二十二年 鲁侯伯禽二十二年 西元前1021年 周成王二十三年 鲁侯伯禽二十三年 西元前1020年 周成王二十四年 鲁侯伯禽二十四年 西元前1019年 周成王二十五年 鲁侯伯禽二十五年 西元前1018年 周成王二十六年 鲁侯伯禽二十六年 西元前1017年 周成王二十七年 鲁侯伯禽二十七年 西元前1016年 周成王二十八年 鲁侯伯禽二十八年 西元前1015年 周成王二十九年 鲁侯伯禽二十九年 西元前1014年 周成王三十年 鲁侯伯禽三十年 西元前1013年 周康王元年 鲁侯伯禽三十一年 西元前1012年 周康王二年 鲁侯伯禽三十二年 西元前1011年 周康王三年 鲁侯伯禽三十三年 西元前1010年 周康王四年 鲁侯伯禽三十四年 西元前1009年 周康王五年 鲁侯伯禽三十五年 西元前1008年 周康王六年 鲁侯伯禽三十六年 西元前1007年 周康王七年 鲁侯伯禽三十七年 西元前1006年 周康王八年 鲁侯伯禽三十八年 西元前1005年 周康王九年 鲁侯伯禽三十九年 西元前1004年 周康王十年 鲁侯伯禽四十年 西元前1003年 周康王十一年 鲁侯伯禽四十一年 西元前1002年 周康王十二年 鲁侯伯禽四十二年 西元前1001年 周康王十三年 鲁侯伯禽四十三年 西元前1000年 周康王十四年 鲁侯伯禽四十四年 西元前999年 周康王十五年 鲁侯伯禽四十五年 西元前998年 周康王十六年 鲁侯伯禽四十六年 西元前997年 周康王十七年 鲁考公元年 西元前996年 周康王十八年 鲁考公二年 西元前995年 周康王十九年 鲁考公三年 西元前994年 周康王二十年 鲁考公四年 西元前993年 周康王二十一年 鲁炀公元年 西元前992年 周康王二十二年 鲁炀公二年 西元前991年 周康王二十三年 鲁炀公三年 西元前990年 周康王二十四年 鲁炀公四年 西元前989年 周康王二十五年 鲁炀公五年 西元前988年 周康王二十六年 鲁炀公六年 西元前987年 周昭王元年 鲁幽公元年 西元前986年 周昭王二年 鲁幽公二年 西元前985年 周昭王三年 鲁幽公三年 西元前984年 周昭王四年 鲁幽公四年 西元前983年 周昭王五年 鲁幽公五年 西元前982年 周昭王六年 鲁幽公六年 西元前981年 周昭王七年 鲁幽公七年 西元前980年 周昭王八年 鲁幽公八年 西元前979年 周昭王九年 鲁幽公九年 西元前978年 周昭王十年 鲁幽公十年 西元前977年 周昭王十一年 鲁幽公十一年 西元前976年 周昭王十二年 鲁幽公十二年 西元前975年 周昭王十三年 鲁幽公十三年 西元前974年 周昭王十四年 鲁幽公十四年 西元前973年 周昭王十五年 鲁魏公元年 西元前972年 周昭王十六年 鲁魏公二年 西元前971年 周昭王十七年 鲁魏公三年 西元前970年 周昭王十八年 鲁魏公四年 西元前969年 周昭王十九年 鲁魏公五年 天大曀 西元前968年 周穆王元年 鲁魏公六年 西元前967年 周穆王二年 鲁魏公七年 西元前966年 周穆王三年 鲁魏公八年 西元前965年 周穆王四年 鲁魏公九年 西元前964年 周穆王五年 鲁魏公十年 西元前963年 周穆王六年 鲁魏公十一年 西元前962年 周穆王七年 鲁魏公十二年 西元前961年 周穆王八年 鲁魏公十三年 西元前960年 周穆王九年 鲁魏公十四年 西元前959年 周穆王十年 鲁魏公十五年 西元前958年 周穆王十一年 鲁魏公十六年 西元前957年 周穆王十二年 鲁魏公十七年 西元前956年 周穆王十三年 鲁魏公十八年 西元前955年 周穆王十四年 鲁魏公十九年 西元前954年 周穆王十五年 鲁魏公二十年 西元前953年 周穆王十六年 鲁魏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952年 周穆王十七年 鲁魏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951年 周穆王十八年 鲁魏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950年 周穆王十九年 鲁魏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949年 周穆王二十年 鲁魏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948年 周穆王二十一年 鲁魏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947年 周穆王二十二年 鲁魏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946年 周穆王二十三年 鲁魏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945年 周穆王二十四年 鲁魏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944年 周穆王二十五年 鲁魏公三十年 西元前943年 周穆王二十六年 鲁魏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942年 周穆王二十七年 鲁魏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941年 周穆王二十八年 鲁魏公三十三年 西元前940年 周穆王二十九年 鲁魏公三十四年 西元前939年 周穆王三十年 鲁魏公三十五年 西元前938年 周穆王三十一年 鲁魏公三十六年 西元前937年 周穆王三十二年 鲁魏公三十七年 西元前936年 周穆王三十三年 鲁魏公三十八年 西元前935年 周穆王三十四年 鲁魏公三十九年 西元前934年 周穆王三十五年 鲁魏公四十年 西元前933年 周穆王三十六年 鲁魏公四十一年 西元前932年 周穆王三十七年 鲁魏公四十二年 西元前931年 周穆王三十八年 鲁魏公四十三年 西元前930年 周穆王三十九年 鲁魏公四十四年 西元前929年 周穆王四十年 鲁魏公四十五年 西元前928年 周穆王四十一年 鲁魏公四十六年 西元前927年 周穆王四十二年 鲁魏公四十七年 西元前926年 周穆王四十三年 鲁魏公四十八年 西元前925年 周穆王四十四年 鲁魏公四十九年 西元前924年 周穆王四十五年 鲁魏公五十年 西元前923年 周穆王四十六年 鲁厉公元年 西元前922年 周穆王四十七年 鲁厉公二年 西元前921年 周穆王四十八年 鲁厉公三年 西元前920年 周穆王四十九年 鲁厉公四年 西元前919年 周穆王五十年 鲁厉公五年 西元前918年 周穆王五十一年 鲁厉公六年 西元前917年 周穆王五十二年 鲁厉公七年 西元前916年 周穆王五十三年 鲁厉公八年 西元前915年 周穆王五十四年 鲁厉公九年 西元前914年 周共王元年 鲁厉公十年 西元前913年 周共王二年 鲁厉公十一年 西元前912年 周共王三年 鲁厉公十二年 西元前911年 周共王四年 鲁厉公十三年 西元前910年 周共王五年 鲁厉公十四年 西元前909年 周共王六年 鲁厉公十五年 西元前908年 周共王七年 鲁厉公十六年 西元前907年 周共王八年 鲁厉公十七年 西元前906年 周共王九年 鲁厉公十八年 西元前905年 周共王十年 鲁厉公十九年 西元前904年 周共王十一年 鲁厉公二十年 西元前903年 周共王十二年 鲁厉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902年 周共王十三年 鲁厉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901年 周共王十四年 鲁厉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900年 周共王十五年 鲁厉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99年 周懿王元年 鲁厉公二十五年 天再旦 西元前898年 周懿王二年 鲁厉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97年 周懿王三年 鲁厉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96年 周孝王元年 鲁厉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95年 周孝王二年 鲁厉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94年 周孝王三年 鲁厉公三十年 西元前893年 周孝王四年 鲁厉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892年 周孝王五年 鲁厉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891年 周孝王六年 鲁厉公三十三年 西元前890年 周孝王七年 鲁厉公三十四年 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 西元前889年 周孝王八年 鲁厉公三十五年 西元前888年 周孝王九年 鲁厉公三十六年 西元前887年 周孝王十年 鲁厉公三十七年 西元前886年 周孝王十一年 鲁献公元年 西元前885年 周孝王十二年 鲁献公二年 西元前884年 周孝王十三年 鲁献公三年 西元前883年 周孝王十四年 鲁献公四年 西元前882年 周孝王十五年 鲁献公五年 西元前881年 周孝王十六年 鲁献公六年 西元前880年 周孝王十七年 鲁献公七年 西元前879年 周孝王十八年 鲁献公八年 西元前878年 周夷王元年 鲁献公九年 西元前877年 周夷王二年 鲁献公十年 西元前876年 周夷王三年 鲁献公十一年 烹齐哀公于鼎 西元前875年 周夷王四年 鲁献公十二年 西元前874年 周夷王五年 鲁献公十三年 西元前873年 周夷王六年 鲁献公十四年 西元前872年 周夷王七年 鲁献公十五年 楚子熊渠称王 西元前871年 周夷王八年 鲁献公十六年 西元前870年 周夷王九年 鲁献公十七年 西元前869年 周夷王十年 鲁献公十八年 西元前868年 周夷王十一年 鲁献公十九年 西元前867年 周夷王十二年 鲁献公二十年 西元前866年 周夷王十三年 鲁献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865年 周夷王十四年 鲁献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864年 周夷王十五年 鲁献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863年 周夷王十六年 鲁献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62年 周夷王十七年 鲁献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861年 周夷王十八年 鲁献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60年 周夷王十九年 鲁献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59年 周夷王二十年 鲁献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58年 周夷王二十一年 鲁献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57年 周夷王二十二年 鲁献公三十年 西元前856年 周夷王二十三年 鲁献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855年 周夷王二十四年 鲁献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854年 周夷王二十五年 鲁真公元年 西元前853年 周夷王二十六年 鲁真公二年 西元前852年 周夷王二十七年 鲁真公三年 西元前851年 周夷王二十八年 鲁真公四年 西元前850年 周夷王二十九年 鲁真公五年 西元前849年 周夷王三十年 鲁真公六年 西元前848年 周厉王元年 鲁真公七年 楚子熊勇自去其王号 西元前847年 周厉王二年 鲁真公八年 西元前846年 周厉王三年 鲁真公九年 西元前845年 周厉王四年 鲁真公十年 西元前844年 周厉王五年 鲁真公十一年 西元前843年 周厉王六年 鲁真公十二年 西元前842年 周厉王七年 鲁真公十三年 国人暴动 西元前841年 周厉王八年(共和元年) 鲁真公十四年 西元前840年 周厉王九年(共和二年) 鲁真公十五年 西元前839年 周厉王十年(共和三年) 鲁真公十六年 西元前838年 周厉王十一年(共和四年) 鲁真公十七年 西元前837年 周厉王十二年(共和五年) 鲁真公十八年 西元前836年 周厉王十三年(共和六年) 鲁真公十九年 西元前835年 周厉王十四年(共和七年) 鲁真公二十年 西元前834年 周厉王十五年(共和八年) 鲁真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833年 周厉王十六年(共和九年) 鲁真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832年 周厉王十七年(共和十年) 鲁真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831年 周厉王十八年(共和十一年) 鲁真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30年 周厉王十九年(共和十二年) 鲁真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829年 周厉王二十年(共和十三年) 鲁真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28年 周厉王二十一年(共和十四年) 鲁真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27年 周宣王元年 鲁真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26年 周宣王二年 鲁真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25年 周宣王三年 鲁真公三十年 西元前824年 周宣王四年 鲁武公元年 西元前823年 周宣王五年 鲁武公二年 西元前822年 周宣王六年 鲁武公三年 西元前821年 周宣王七年 鲁武公四年 西元前820年 周宣王八年 鲁武公五年 西元前819年 周宣王九年 鲁武公六年 西元前818年 周宣王十年 鲁武公七年 西元前817年 周宣王十一年 鲁武公八年 西元前816年 周宣王十二年 鲁武公九年 西元前815年 周宣王十三年 鲁懿公元年 西元前814年 周宣王十四年 鲁懿公二年 西元前813年 周宣王十五年 鲁懿公三年 西元前812年 周宣王十六年 鲁懿公四年 西元前811年 周宣王十七年 鲁懿公五年 西元前810年 周宣王十八年 鲁懿公六年 西元前809年 周宣王十九年 鲁懿公七年 西元前808年 周宣王二十年 鲁懿公八年 西元前807年 周宣王二十一年 鲁懿公九年 西元前806年 周宣王二十二年 鲁侯伯御元年 西元前805年 周宣王二十三年 鲁侯伯御二年 西元前804年 周宣王二十四年 鲁侯伯御三年 西元前803年 周宣王二十五年 鲁侯伯御四年 西元前802年 周宣王二十六年 鲁侯伯御五年 西元前801年 周宣王二十七年 鲁侯伯御六年 西元前800年 周宣王二十八年 鲁侯伯御七年 西元前799年 周宣王二十九年 鲁侯伯御八年 西元前798年 周宣王三十年 鲁侯伯御九年 西元前797年 周宣王三十一年 鲁侯伯御十年 西元前796年 周宣王三十二年 鲁侯伯御十一年 西元前795年 周宣王三十三年 鲁孝公元年 西元前794年 周宣王三十四年 鲁孝公二年 西元前793年 周宣王三十五年 鲁孝公三年 西元前792年 周宣王三十六年 鲁孝公四年 条之战 西元前791年 周宣王三十七年 鲁孝公五年 西元前790年 周宣王三十八年 鲁孝公六年 西元前789年 周宣王三十九年 鲁孝公七年 千亩之战 西元前788年 周宣王四十年 鲁孝公八年 西元前787年 周宣王四十一年 鲁孝公九年 西元前786年 周宣王四十二年 鲁孝公十年 西元前785年 周宣王四十三年 鲁孝公十一年 西元前784年 周宣王四十四年 鲁孝公十二年 西元前783年 周宣王四十五年 鲁孝公十三年 西元前782年 周宣王四十六年 鲁孝公十四年 西元前781年 周幽王元年 鲁孝公十五年 西元前780年 周幽王二年 鲁孝公十六年 西元前779年 周幽王三年 鲁孝公十七年 西元前778年 周幽王四年 鲁孝公十八年 西元前777年 周幽王五年 鲁孝公十九年 西元前776年 周幽王六年 鲁孝公二十年 西元前775年 周幽王七年 鲁孝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774年 周幽王八年 鲁孝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773年 周幽王九年 鲁孝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772年 周幽王十年 鲁孝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771年 周幽王十一年 鲁孝公二十五年 (从武王灭商之年到幽王十一年共275年)
《西周年表》 《西周年表》 西元前1099年 周文王元年 西元前1098年 周文王二年 西元前1097年 周文王三年 西元前1096年 周文王四年 西元前1095年 周文王五年 西元前1094年 周文王六年 西元前1093年 周文王七年 西元前1092年 周文王八年 西元前1091年 周文王九年 西元前1090年 周文王十年 西元前1089年 周文王十一年 西元前1088年 周文王十二年 西元前1087年 周文王十三年 西元前1086年 周文王十四年 西元前1085年 周文王十五年 西元前1084年 周文王十六年 西元前1083年 周文王十七年 西元前1082年 周文王十八年 西元前1081年 周文王十九年 西元前1080年 周文王二十年 西元前1079年 周文王二十一年 西元前1078年 周文王二十二年 西元前1077年 周文王二十三年 西元前1076年 周文王二十四年 西元前1075年 周文王二十五年 西元前1074年 周文王二十六年 西元前1073年 周文王二十七年 西元前1072年 周文王二十八年 西元前1071年 周文王二十九年 西元前1070年 周文王三十年 西元前1069年 周文王三十一年 西元前1068年 周文王三十二年 西元前1067年 周文王三十三年 西元前1066年 周文王三十四年 西元前1065年 周文王三十五年 正月丙子,月食 西元前1064年 周文王三十六年 西元前1063年 周文王三十七年 西元前1062年 周文王三十八年 西元前1061年 周文王三十九年 西元前1060年 周文王四十年 西元前1059年 周文王四十一年 西元前1058年 周文王四十二年 西元前1057年 周文王四十三年 西元前1056年 周文王四十四年(受命元年) 西元前1055年 周文王四十五年(受命二年) 西元前1054年 周文王四十六年(受命三年) 西元前1053年 周文王四十七年(受命四年) 西元前1052年 周文王四十八年(受命五年) 西元前1051年 周文王四十九年(受命六年) 伐崇 西元前1050年 周文王五十年(受命七年) 西元前1049年 周武王元年(受命八年) 西元前1048年 周武王二年(受命九年) 西元前1047年 周武王三年(受命十年) 西元前1046年 周武王四年(受命十一年) 西元前1045年 周武王五年(受命十二年) 灭商 西元前1044年 周武王六年(受命十三年) 西元前1043年 周成王元年(周公摄政元年) 鲁侯伯禽元年 西元前1042年 周成王二年(周公摄政二年) 鲁侯伯禽二年 西元前1041年 周成王三年(周公摄政三年) 鲁侯伯禽三年 西元前1040年 周成王四年(周公摄政四年) 鲁侯伯禽四年 西元前1039年 周成王五年(周公摄政五年) 鲁侯伯禽五年 西元前1038年 周成王六年(周公摄政六年) 鲁侯伯禽六年 西元前1037年 周成王七年(周公摄政七年) 鲁侯伯禽七年 西元前1036年 周成王八年 鲁侯伯禽八年 西元前1035年 周成王九年 鲁侯伯禽九年 西元前1034年 周成王十年 鲁侯伯禽十年 西元前1033年 周成王十一年 鲁侯伯禽十一年 西元前1032年 周成王十二年 鲁侯伯禽十二年 西元前1031年 周成王十三年 鲁侯伯禽十三年 西元前1030年 周成王十四年 鲁侯伯禽十四年 西元前1029年 周成王十五年 鲁侯伯禽十五年 西元前1028年 周成王十六年 鲁侯伯禽十六年 西元前1027年 周成王十七年 鲁侯伯禽十七年 西元前1026年 周成王十八年 鲁侯伯禽十八年 西元前1025年 周成王十九年 鲁侯伯禽十九年 西元前1024年 周成王二十年 鲁侯伯禽二十年 西元前1023年 周成王二十一年 鲁侯伯禽二十一年 西元前1022年 周成王二十二年 鲁侯伯禽二十二年 西元前1021年 周成王二十三年 鲁侯伯禽二十三年 西元前1020年 周成王二十四年 鲁侯伯禽二十四年 西元前1019年 周成王二十五年 鲁侯伯禽二十五年 西元前1018年 周成王二十六年 鲁侯伯禽二十六年 西元前1017年 周成王二十七年 鲁侯伯禽二十七年 西元前1016年 周成王二十八年 鲁侯伯禽二十八年 西元前1015年 周成王二十九年 鲁侯伯禽二十九年 西元前1014年 周成王三十年 鲁侯伯禽三十年 西元前1013年 周康王元年 鲁侯伯禽三十一年 西元前1012年 周康王二年 鲁侯伯禽三十二年 西元前1011年 周康王三年 鲁侯伯禽三十三年 西元前1010年 周康王四年 鲁侯伯禽三十四年 西元前1009年 周康王五年 鲁侯伯禽三十五年 西元前1008年 周康王六年 鲁侯伯禽三十六年 西元前1007年 周康王七年 鲁侯伯禽三十七年 西元前1006年 周康王八年 鲁侯伯禽三十八年 西元前1005年 周康王九年 鲁侯伯禽三十九年 西元前1004年 周康王十年 鲁侯伯禽四十年 西元前1003年 周康王十一年 鲁侯伯禽四十一年 西元前1002年 周康王十二年 鲁侯伯禽四十二年 西元前1001年 周康王十三年 鲁侯伯禽四十三年 西元前1000年 周康王十四年 鲁侯伯禽四十四年 西元前999年 周康王十五年 鲁侯伯禽四十五年 西元前998年 周康王十六年 鲁侯伯禽四十六年 西元前997年 周康王十七年 鲁考公元年 西元前996年 周康王十八年 鲁考公二年 西元前995年 周康王十九年 鲁考公三年 西元前994年 周康王二十年 鲁考公四年 西元前993年 周康王二十一年 鲁炀公元年 西元前992年 周康王二十二年 鲁炀公二年 西元前991年 周康王二十三年 鲁炀公三年 西元前990年 周康王二十四年 鲁炀公四年 西元前989年 周康王二十五年 鲁炀公五年 西元前988年 周康王二十六年 鲁炀公六年 西元前987年 周昭王元年 鲁幽公元年 西元前986年 周昭王二年 鲁幽公二年 西元前985年 周昭王三年 鲁幽公三年 西元前984年 周昭王四年 鲁幽公四年 西元前983年 周昭王五年 鲁幽公五年 西元前982年 周昭王六年 鲁幽公六年 西元前981年 周昭王七年 鲁幽公七年 西元前980年 周昭王八年 鲁幽公八年 西元前979年 周昭王九年 鲁幽公九年 西元前978年 周昭王十年 鲁幽公十年 西元前977年 周昭王十一年 鲁幽公十一年 西元前976年 周昭王十二年 鲁幽公十二年 西元前975年 周昭王十三年 鲁幽公十三年 西元前974年 周昭王十四年 鲁幽公十四年 西元前973年 周昭王十五年 鲁魏公元年 西元前972年 周昭王十六年 鲁魏公二年 西元前971年 周昭王十七年 鲁魏公三年 西元前970年 周昭王十八年 鲁魏公四年 西元前969年 周昭王十九年 鲁魏公五年 天大曀 西元前968年 周穆王元年 鲁魏公六年 西元前967年 周穆王二年 鲁魏公七年 西元前966年 周穆王三年 鲁魏公八年 西元前965年 周穆王四年 鲁魏公九年 西元前964年 周穆王五年 鲁魏公十年 西元前963年 周穆王六年 鲁魏公十一年 西元前962年 周穆王七年 鲁魏公十二年 西元前961年 周穆王八年 鲁魏公十三年 西元前960年 周穆王九年 鲁魏公十四年 西元前959年 周穆王十年 鲁魏公十五年 西元前958年 周穆王十一年 鲁魏公十六年 西元前957年 周穆王十二年 鲁魏公十七年 西元前956年 周穆王十三年 鲁魏公十八年 西元前955年 周穆王十四年 鲁魏公十九年 西元前954年 周穆王十五年 鲁魏公二十年 西元前953年 周穆王十六年 鲁魏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952年 周穆王十七年 鲁魏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951年 周穆王十八年 鲁魏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950年 周穆王十九年 鲁魏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949年 周穆王二十年 鲁魏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948年 周穆王二十一年 鲁魏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947年 周穆王二十二年 鲁魏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946年 周穆王二十三年 鲁魏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945年 周穆王二十四年 鲁魏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944年 周穆王二十五年 鲁魏公三十年 西元前943年 周穆王二十六年 鲁魏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942年 周穆王二十七年 鲁魏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941年 周穆王二十八年 鲁魏公三十三年 西元前940年 周穆王二十九年 鲁魏公三十四年 西元前939年 周穆王三十年 鲁魏公三十五年 西元前938年 周穆王三十一年 鲁魏公三十六年 西元前937年 周穆王三十二年 鲁魏公三十七年 西元前936年 周穆王三十三年 鲁魏公三十八年 西元前935年 周穆王三十四年 鲁魏公三十九年 西元前934年 周穆王三十五年 鲁魏公四十年 西元前933年 周穆王三十六年 鲁魏公四十一年 西元前932年 周穆王三十七年 鲁魏公四十二年 西元前931年 周穆王三十八年 鲁魏公四十三年 西元前930年 周穆王三十九年 鲁魏公四十四年 西元前929年 周穆王四十年 鲁魏公四十五年 西元前928年 周穆王四十一年 鲁魏公四十六年 西元前927年 周穆王四十二年 鲁魏公四十七年 西元前926年 周穆王四十三年 鲁魏公四十八年 西元前925年 周穆王四十四年 鲁魏公四十九年 西元前924年 周穆王四十五年 鲁魏公五十年 西元前923年 周穆王四十六年 鲁厉公元年 西元前922年 周穆王四十七年 鲁厉公二年 西元前921年 周穆王四十八年 鲁厉公三年 西元前920年 周穆王四十九年 鲁厉公四年 西元前919年 周穆王五十年 鲁厉公五年 西元前918年 周穆王五十一年 鲁厉公六年 西元前917年 周穆王五十二年 鲁厉公七年 西元前916年 周穆王五十三年 鲁厉公八年 西元前915年 周穆王五十四年 鲁厉公九年 西元前914年 周共王元年 鲁厉公十年 西元前913年 周共王二年 鲁厉公十一年 西元前912年 周共王三年 鲁厉公十二年 西元前911年 周共王四年 鲁厉公十三年 西元前910年 周共王五年 鲁厉公十四年 西元前909年 周共王六年 鲁厉公十五年 西元前908年 周共王七年 鲁厉公十六年 西元前907年 周共王八年 鲁厉公十七年 西元前906年 周共王九年 鲁厉公十八年 西元前905年 周共王十年 鲁厉公十九年 西元前904年 周共王十一年 鲁厉公二十年 西元前903年 周共王十二年 鲁厉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902年 周共王十三年 鲁厉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901年 周共王十四年 鲁厉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900年 周共王十五年 鲁厉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99年 周懿王元年 鲁厉公二十五年 天再旦 西元前898年 周懿王二年 鲁厉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97年 周懿王三年 鲁厉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96年 周孝王元年 鲁厉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95年 周孝王二年 鲁厉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94年 周孝王三年 鲁厉公三十年 西元前893年 周孝王四年 鲁厉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892年 周孝王五年 鲁厉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891年 周孝王六年 鲁厉公三十三年 西元前890年 周孝王七年 鲁厉公三十四年 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 西元前889年 周孝王八年 鲁厉公三十五年 西元前888年 周孝王九年 鲁厉公三十六年 西元前887年 周孝王十年 鲁厉公三十七年 西元前886年 周孝王十一年 鲁献公元年 西元前885年 周孝王十二年 鲁献公二年 西元前884年 周孝王十三年 鲁献公三年 西元前883年 周孝王十四年 鲁献公四年 西元前882年 周孝王十五年 鲁献公五年 西元前881年 周孝王十六年 鲁献公六年 西元前880年 周孝王十七年 鲁献公七年 西元前879年 周孝王十八年 鲁献公八年 西元前878年 周夷王元年 鲁献公九年 西元前877年 周夷王二年 鲁献公十年 西元前876年 周夷王三年 鲁献公十一年 烹齐哀公于鼎 西元前875年 周夷王四年 鲁献公十二年 西元前874年 周夷王五年 鲁献公十三年 西元前873年 周夷王六年 鲁献公十四年 西元前872年 周夷王七年 鲁献公十五年 楚子熊渠称王 西元前871年 周夷王八年 鲁献公十六年 西元前870年 周夷王九年 鲁献公十七年 西元前869年 周夷王十年 鲁献公十八年 西元前868年 周夷王十一年 鲁献公十九年 西元前867年 周夷王十二年 鲁献公二十年 西元前866年 周夷王十三年 鲁献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865年 周夷王十四年 鲁献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864年 周夷王十五年 鲁献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863年 周夷王十六年 鲁献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62年 周夷王十七年 鲁献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861年 周夷王十八年 鲁献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60年 周夷王十九年 鲁献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59年 周夷王二十年 鲁献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58年 周夷王二十一年 鲁献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57年 周夷王二十二年 鲁献公三十年 西元前856年 周夷王二十三年 鲁献公三十一年 西元前855年 周夷王二十四年 鲁献公三十二年 西元前854年 周夷王二十五年 鲁真公元年 西元前853年 周夷王二十六年 鲁真公二年 西元前852年 周夷王二十七年 鲁真公三年 西元前851年 周夷王二十八年 鲁真公四年 西元前850年 周夷王二十九年 鲁真公五年 西元前849年 周夷王三二十年 鲁真公六年 西元前848年 周厉王元年 鲁真公七年 楚子熊勇自去其王号 西元前847年 周厉王二年 鲁真公八年 西元前846年 周厉王三年 鲁真公九年 西元前845年 周厉王四年 鲁真公十年 西元前844年 周厉王五年 鲁真公十一年 西元前843年 周厉王六年 鲁真公十二年 西元前842年 周厉王七年 鲁真公十三年 国人暴动 西元前841年 周厉王八年(共和元年) 鲁真公十四年 西元前840年 周厉王九年(共和二年) 鲁真公十五年 西元前839年 周厉王十年(共和三年) 鲁真公十六年 西元前838年 周厉王十一年(共和四年) 鲁真公十七年 西元前837年 周厉王十二年(共和五年) 鲁真公十八年 西元前836年 周厉王十三年(共和六年) 鲁真公十九年 西元前835年 周厉王十四年(共和七年) 鲁真公二十年 西元前834年 周厉王十五年(共和八年) 鲁真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833年 周厉王十六年(共和九年) 鲁真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832年 周厉王十七年(共和十年) 鲁真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831年 周厉王十八年(共和十一年) 鲁真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830年 周厉王十九年(共和十二年) 鲁真公二十五年 西元前829年 周厉王二十年(共和十三年) 鲁真公二十六年 西元前828年 周厉王二十一年(共和十四年) 鲁真公二十七年 西元前827年 周宣王元年 鲁真公二十八年 西元前826年 周宣王二年 鲁真公二十九年 西元前825年 周宣王三年 鲁真公三十年 西元前824年 周宣王四年 鲁武公元年 西元前823年 周宣王五年 鲁武公二年 西元前822年 周宣王六年 鲁武公三年 西元前821年 周宣王七年 鲁武公四年 西元前820年 周宣王八年 鲁武公五年 西元前819年 周宣王九年 鲁武公六年 西元前818年 周宣王十年 鲁武公七年 西元前817年 周宣王十一年 鲁武公八年 西元前816年 周宣王十二年 鲁武公九年 西元前815年 周宣王十三年 鲁懿公元年 西元前814年 周宣王十四年 鲁懿公二年 西元前813年 周宣王十五年 鲁懿公三年 西元前812年 周宣王十六年 鲁懿公四年 西元前811年 周宣王十七年 鲁懿公五年 西元前810年 周宣王十八年 鲁懿公六年 西元前809年 周宣王十九年 鲁懿公七年 西元前808年 周宣王二十年 鲁懿公八年 西元前807年 周宣王二十一年 鲁懿公九年 西元前806年 周宣王二十二年 鲁侯伯御元年 西元前805年 周宣王二十三年 鲁侯伯御二年 西元前804年 周宣王二十四年 鲁侯伯御三年 西元前803年 周宣王二十五年 鲁侯伯御四年 西元前802年 周宣王二十六年 鲁侯伯御五年 西元前801年 周宣王二十七年 鲁侯伯御六年 西元前800年 周宣王二十八年 鲁侯伯御七年 西元前799年 周宣王二十九年 鲁侯伯御八年 西元前798年 周宣王三十年 鲁侯伯御九年 西元前797年 周宣王三十一年 鲁侯伯御十年 西元前796年 周宣王三十二年 鲁侯伯御十一年 西元前795年 周宣王三十三年 鲁孝公元年 西元前794年 周宣王三十四年 鲁孝公二年 西元前793年 周宣王三十五年 鲁孝公三年 西元前792年 周宣王三十六年 鲁孝公四年 条之战 西元前791年 周宣王三十七年 鲁孝公五年 西元前790年 周宣王三十八年 鲁孝公六年 西元前789年 周宣王三十九年 鲁孝公七年 千亩之战 西元前788年 周宣王四十年 鲁孝公八年 西元前787年 周宣王四十一年 鲁孝公九年 西元前786年 周宣王四十二年 鲁孝公十年 西元前785年 周宣王四十三年 鲁孝公十一年 西元前784年 周宣王四十四年 鲁孝公十二年 西元前783年 周宣王四十五年 鲁孝公十三年 西元前782年 周宣王四十六年 鲁孝公十四年 西元前781年 周幽王元年 鲁孝公十五年 西元前780年 周幽王二年 鲁孝公十六年 西元前779年 周幽王三年 鲁孝公十七年 西元前778年 周幽王四年 鲁孝公十八年 西元前777年 周幽王五年 鲁孝公十九年 西元前776年 周幽王六年 鲁孝公二十年 西元前775年 周幽王七年 鲁孝公二十一年 西元前774年 周幽王八年 鲁孝公二十二年 西元前773年 周幽王九年 鲁孝公二十三年 西元前772年 周幽王十年 鲁孝公二十四年 西元前771年 周幽王十一年 鲁孝公二十五年 (从武王灭商之年到幽王十一年共275年)
《周懿王孝王纪年考订兼考共懿孝夷四王关系》 《周懿王孝王纪年考订兼考共懿孝夷四王关系》 作者:谭晓斌 《史记》没有记载共懿孝夷四王的在位年数,这是因为太史公未能获得与之相关的资料,共和元年之前的厉王三十七年,他也搞错了,这“三十七年”其实是夷厉二王的在位年数之和,夷王在位三十年,其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周夷王厉王齐胡公纪年考订》。 晋武帝时,《竹书纪年》在汲郡出土,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后人可以据此纠正《史记》中的错误,可惜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看到的《今本竹书纪年》已非原书。但是,在其他文献中,有一些佚文,可以为研究者提供帮助。 我们由《竹书纪年》可知: 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 《开元占经》的作者为了避唐睿宗的名讳,在引用时,将“天再旦”改成了“天再启”。 “天再旦于郑”是当时的日食记录,经过天文学家的计算,在西元前899年4月21日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夏商周断代工程》据此得出懿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99年的结论是非常正确的,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由于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因此从西元前899年到西元前842年共有五十八年。 《史记•周本纪》称共和元年之前的厉王已经在位三十七年,如此一来,“懿、孝、夷”三王的在位年数之和只剩下二十一年了。 《夏商周断代工程》定懿王在位八年、孝王在位六年、夷王在位八年,将厉王三十七年定在共和元年,为了给“懿、孝、夷”三王的在位年数之和多加一年,不惜犯下严重错误,因为如此一来,原本发生在西元前842年的“国人暴动”就变成发生在西元前841年了。 吴镇烽的《商周金文通鉴》中有《畯簋》的铭文,纪年是“十年”,又有“今朕丕显考龏(共)王”一语。我们知道,懿王的父亲就是共王。因此,有人据此认为懿王至少在位十年。当然,也有人认为《畯簋》是伪造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史记》“共懿孝夷”的王序是错误的,应为“共孝懿夷”,畯簋的出现夯实了这个结论,“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中的“元”字乃是“十八”误合而成。 当然,这样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 《逨盘》铭文记载了单氏家族辅佐西周十二王的历史,从文王至宣王,其中提到: 雩朕皇高祖零白,粦明厥心,不惰□服,用辟龏(共)王懿王。 雩朕皇亚祖懿中,谏谏克匍保厥辟考(孝)王夷王,有成于周邦。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确是“共懿孝夷”的王序,出土文物和史书中的信息可以相互印证。 《史记•周本纪》云: 共王崩,子懿王囏立。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 由此可知,懿王是共王之子,夷王是懿王之子,共懿夷三王是祖孙三代,而孝王是共王的弟弟、懿王的叔叔、夷王的叔祖。 太史公撰写《史记》时,参考过《世本》,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从其他文献中看到一些佚文。 孔颖达《礼记正义•郊特牲》云: 案《世本》康王生昭王,昭王生穆王,穆王生恭王,恭王生懿王。懿王崩,弟孝王立。孝王崩,懿王大子燮立,是为夷王。懿王是康王之玄孙,夷王是懿王之子,故云玄孙之子也。 由此可知,在《世本》中,孝王是懿王的弟弟而非共王的弟弟,孝王和懿王都是共王之子,而共懿夷三王的关系与《史记》相一致。 现在的问题是,孝王究竟是谁的弟弟? 孔颖达《毛诗正义•民劳》云: 《世本》及《周本纪》皆云成王生康王,康王生昭王,昭王生穆王,穆王生恭王,恭王生懿王及孝王,孝王生夷王,夷王生厉王。 由此可知,懿王和孝王都是共王之子,但是夷王变成了孝王之子,问题更复杂了。 需要说明的是,唐朝初年,孔颖达等一大批学者奉敕编写五经义疏,即《礼记正义》、《毛诗正义》、《尚书正义》、《周易正义》和《春秋左传正义》,合称《五经正义》。因此,《礼记正义》和《毛诗正义》所引《世本》内容不同,不外乎以下三种可能:一是不同的作者使用了不同的版本;二是不同的作者使用同一个版本,但是其中一位疏忽大意,写错了;三是同一个作者使用同一个版本,但是其中一处写错了。当然,我也不排除两处都写错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毛诗正义》中的“《世本》及《周本纪》皆云”一语,这表明《世本》和《史记》中的相关记载是一样的。 稍加分析,可知“孝王生夷王”是错误的,应该是“懿王生夷王”,因为只有在夷王是懿王之子的情况下,太史公才会在“孝王崩”之后,写上“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这段话,如果夷王是孝王之子,那么他只需写“子夷王燮立”五个字。 《史记•三代世表》云: 孝王方,懿王弟; 夷王燮,懿王子。 由此可见,在《史记•周本纪》“懿王崩”之后,原本是没有“共王”二字的,这是在后世传抄中产生的衍文。 在唐朝初年,《世本》和《史记•周本纪》中的相关记载相同,都是正确的,只是《毛诗正义》的某位作者在此处作注解时,一不小心,写错了。 懿王元年是西元前899年,夷王元年是西元前878年,因此懿孝二王的在位年数之和是二十一年。 《广弘明集》引《陶公年纪》称“懿王治三年”。 “陶公”指的是南北朝时代南朝萧梁的陶弘景,因为他是著名的隐士,所以在《广弘明集》中,又称他为“陶隐居”或“隐居”。 陶弘景看过看过《竹书纪年》的原本,并且在自己的著作中多加引用,“懿王治三年”无疑是来自《竹书纪年》中的信息。 既然懿王在位三年,那么孝王在位自然是十八年了。 因为孝王也是共王之子,所以《畯簋》铭文中的“十年”指的是孝王十年,相当于西元前887年。 西元前899年,懿王元年; 西元前897年,懿王三年; 西元前896年,孝王元年; 西元前879年,孝王十八年。 (2021年3月5日)
《周懿王孝王纪年考订兼考共懿孝夷四王关系》 《周懿王孝王纪年考订兼考共懿孝夷四王关系》 作者:谭晓斌 《史记》没有记载共懿孝夷四王的在位年数,这是因为太史公未能获得与之相关的资料,共和元年之前的厉王三十七年,他也搞错了,这“三十七年”其实是夷厉二王的在位年数之和,夷王在位三十年,其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周夷王厉王齐胡公纪年考订》。 晋武帝时,《竹书纪年》在汲郡出土,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后人可以据此纠正《史记》中的错误,可惜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看到的《今本竹书纪年》已非原书。但是,在其他文献中,有一些佚文,可以为研究者提供帮助。 我们由《竹书纪年》可知: 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 《开元占经》的作者为了避唐睿宗的名讳,在引用时,将“天再旦”改成了“天再启”。 “天再旦于郑”是当时的日食记录,经过天文学家的计算,在西元前899年4月21日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夏商周断代工程》据此得出懿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99年的结论是非常正确的,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由于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因此从西元前899年到西元前842年共有五十八年。 《史记•周本纪》称共和元年之前的厉王已经在位三十七年,如此一来,“懿、孝、夷”三王的在位年数之和只剩下二十一年了。 《夏商周断代工程》定懿王在位八年、孝王在位六年、夷王在位八年,将厉王三十七年定在共和元年,为了给“懿、孝、夷”三王的在位年数之和多加一年,不惜犯下严重错误,因为如此一来,原本发生在西元前842年的“国人暴动”就变成发生在西元前841年了。 吴镇烽的《商周金文通鉴》中有《畯簋》的铭文,纪年是“十年”,又有“今朕丕显考龏(共)王”一语。我们知道,懿王的父亲就是共王。因此,有人据此认为懿王至少在位十年。当然,也有人认为《畯簋》是伪造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史记》“共懿孝夷”的王序是错误的,应为“共孝懿夷”,畯簋的出现夯实了这个结论,“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中的“元”字乃是“十八”误合而成。 当然,这样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 《逨盘》铭文记载了单氏家族辅佐西周十二王的历史,从文王至宣王,其中提到: 雩朕皇高祖零白,粦明厥心,不惰□服,用辟龏(共)王懿王。 雩朕皇亚祖懿中,谏谏克匍保厥辟考(孝)王夷王,有成于周邦。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确是“共懿孝夷”的王序,出土文物和史书中的信息可以相互印证。 《史记•周本纪》云: 共王崩,子懿王囏立。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 由此可知,懿王是共王之子,夷王是懿王之子,共懿夷三王是祖孙三代,而孝王是共王的弟弟、懿王的叔叔、夷王的叔祖。 太史公撰写《史记》时,参考过《世本》,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从其他文献中看到一些佚文。 孔颖达《礼记正义•郊特牲》云: 案《世本》康王生昭王,昭王生穆王,穆王生恭王,恭王生懿王。懿王崩,弟孝王立。孝王崩,懿王大子燮立,是为夷王。懿王是康王之玄孙,夷王是懿王之子,故云玄孙之子也。 由此可知,在《世本》中,孝王是懿王的弟弟而非共王的弟弟,孝王和懿王都是共王之子,而共懿夷三王的关系与《史记》相一致。 现在的问题是,孝王究竟是谁的弟弟? 孔颖达《毛诗正义•民劳》云: 《世本》及《周本纪》皆云成王生康王,康王生昭王,昭王生穆王,穆王生恭王,恭王生懿王及孝王,孝王生夷王,夷王生厉王。 由此可知,懿王和孝王都是共王之子,但是夷王变成了孝王之子,问题更复杂了。 需要说明的是,唐朝初年,孔颖达等一大批学者奉敕编写五经义疏,即《礼记正义》、《毛诗正义》、《尚书正义》、《周易正义》和《春秋左传正义》,合称《五经正义》。因此,《礼记正义》和《毛诗正义》所引《世本》内容不同,不外乎以下三种可能:一是不同的作者使用了不同的版本;二是不同的作者使用同一个版本,但是其中一位疏忽大意,写错了;三是同一个作者使用同一个版本,但是其中一处写错了。当然,我也不排除两处都写错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毛诗正义》中的“《世本》及《周本纪》皆云”一语,这表明《世本》和《史记》中的相关记载是一样的。 稍加分析,可知“孝王生夷王”是错误的,应该是“懿王生夷王”,因为只有在夷王是懿王之子的情况下,太史公才会在“孝王崩”之后,写上“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这段话,如果夷王是孝王之子,那么他只需写“子夷王燮立”五个字。 《史记•三代世表》云: 孝王方,懿王弟; 夷王燮,懿王子。 由此可见,在《史记•周本纪》“懿王崩”之后,原本是没有“共王”二字的,这是在后世传抄中产生的衍文。 在唐朝初年,《世本》和《史记•周本纪》中的相关记载相同,都是正确的,只是《毛诗正义》的某位作者在此处作注解时,一不小心,写错了。 懿王元年是西元前899年,夷王元年是西元前878年,因此懿孝二王的在位年数之和是二十一年。 《广弘明集》引《陶公年纪》称“懿王治三年”。 “陶公”指的是南北朝时代南朝萧梁的陶弘景,因为他是著名的隐士,所以在《广弘明集》中,又称他为“陶隐居”或“隐居”。 陶弘景看过看过《竹书纪年》的原本,并且在自己的著作中多加引用,“懿王治三年”无疑是来自《竹书纪年》中的信息。 既然懿王在位三年,那么孝王在位自然是十八年了。 因为孝王也是共王之子,所以《畯簋》铭文中的“十年”指的是孝王十年,相当于西元前887年。 西元前899年,懿王元年; 西元前897年,懿王三年; 西元前896年,孝王元年; 西元前879年,孝王十八年。 (2021年3月5日)
《周夷王厉王齐胡公纪年考订》 《周夷王厉王齐胡公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在上一年,也就是西元前842年,周厉王因“国人暴动”而“出奔于彘”。到了共和十四年,也就是西元前828年,厉王去世。 《史记•周本纪》云: 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誦,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根据这一记载,人们普遍认为厉王在位三十七年,加上共和十四年,就是五十一年。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其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厉王元年定在西元前877年,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厉王三十七年就是共和元年。如此一来,厉王因“国人暴动”而“出奔于彘”就发生在西元前841年了。出现这种低级错误是很不应该的。 夷王的在位年数,《史记》没有记载。 《夏商周断代工程》认为夷王在位八年,与《今本竹书纪年》相一致。 《竹书纪年》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后人可以据此纠正《史记》中的错误,晋武帝时出土于汲郡,可惜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看到的《今本竹书纪年》已非原书。朱右曾、王国维、范祥雍、方诗铭和王修龄等前辈从各种文献中搜寻《竹书纪年》的信息,辑佚成书,这就是《古本竹书纪年》。当然,《今本竹书纪年》也是具有史料价值的,只是在使用时,要多加分析。 在《今本竹书纪年》中,夷王在位八年,厉王在位二十六年包含共和十四年。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厉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3年,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61年。 有一种观点,认为厉王在位三十七年包含共和十四年,这大概是受到了《今本竹书纪年》的启发。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厉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64年。 《史记•齐太公世家》云: 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胡公徙都薄姑,而当周夷王之时。 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乃与其党率营丘人袭攻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 献公元年,尽逐胡公子,因徙薄姑都,治临菑。九年,献公卒,子武公寿立。 武公九年,周厉王出奔,居彘。十年,王室乱,大臣行政,号曰“共和”。 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齐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0年,齐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9年。 在《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勋爵部》中,有两条与周夷王和齐献公相关的信息: 按《竹书纪年》,夷王十九年,齐公子山弑其君胡公而自立; 按《竹书纪年》,夷王二十年,齐侯徙治临菑。 这两条佚文,《古本竹书纪年》没有收录,因为不见于《今本竹书纪年》,所以是原书中的信息,这是毫无疑问的。 “齐侯徙治临菑”发生在齐献公元年,由周夷王二十年相当于齐献公元年也就是西元前859年,可得周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 据《太平御览》等文献所引《竹书纪年》,“周烹哀公”发生在周夷王三年。 由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可得夷王三年相当于西元前876年。 齐胡公逾年改元,相当于西元前875年,至夷王十九年遇害,相当于西元前860年,可得其在位十六年。 在《史记》中,西元前878年是厉王的元年,毫无疑问,共和元年之前的三十七年,其实是夷厉二王的在位年数之和。 《史记•周本纪》厉王纪年是从“三十年”开始的,可见太史公掌握的资料中的确有“三十年”的纪年简,但是这份资料肯定有缺损,失去了夷王的信息,使他误以为这是厉王的纪年。 其实,“三十年”是夷王的纪年,他在这一年去世,厉王也在这一年即位,但是他要逾年改元。 《史记•周本纪》厉王的两个故事取材自《国语•周语上》: 《邵公谏厉王弭谤》云: 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似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誦,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云: 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 由此可见,这两个故事在《国语》中并无纪年。太史公进行了系年,在他手上的那份资料中,想必有荣夷公和芮良夫的信息,便将《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系于“三十年”;由于在《邵公谏厉王弭谤》的故事中有“三年,乃流王于彘”一语,因此他结合厉王的出奔之年进行推算,将此事系于“三十四年”。 《史记•楚世家》云: 熊渠生子三人。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 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后为熊毋康,毋康蚤死。熊渠卒,子熊挚红立。挚红卒,其弟弑而代立,曰熊延。熊延生熊勇。 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乱,攻厉王,厉王出奔彘。 在《今本竹书纪年》中,有两条与之相关的信息:一条是“楚人来献龟贝”系于厉王元年;一条是“楚子熊渠伐庸,至于鄂”系于夷王七年。 在《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勋爵部》中,也有这样的内容: 按《竹书纪年》:夷王七年,楚子熊渠伐庸,至于鄂。厉王元年,楚人自去其王号,献龟贝于周。 此处比《今本竹书纪年》更加丰富,提到了“楚人自去其王号”,可见这两条记事是原书中的信息。 夷王七年相当于西元前872年,厉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8年。《史记》中的楚纪年是从熊勇开始的,由“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乱,攻厉王,厉王出奔彘”可得其元年是西元前847年,则厉王元年是他的即位之年。因此,“自去其王号”的是熊勇而非熊渠。 熊勇初即位,周天子也刚刚从夷王变成了厉王,这的确是双方重归于好的时机,因此他立马“自去其王号”并且“献龟贝于周”。 西元前878年,夷王元年; 西元前849年,夷王三十年; 西元前848年,厉王元年; 西元前842年,厉王七年; 西元前841年,厉王八年(共和元年); 西元前828年,厉王二十一年(共和十四年)。 齐胡公在位十六年: 西元前875年,胡公元年; 西元前860年,胡公十六年。 (2021年3月2日)
《周夷王厉王齐胡公纪年考订》 《周夷王厉王齐胡公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在上一年,也就是西元前842年,周厉王因“国人暴动”而“出奔于彘”。到了共和十四年,也就是西元前828年,厉王去世。 《史记•周本纪》云: 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誦,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根据这一记载,人们普遍认为厉王在位三十七年,加上共和十四年,就是五十一年。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其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厉王元年定在西元前877年,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厉王三十七年就是共和元年。如此一来,厉王因“国人暴动”而“出奔于彘”就发生在西元前841年了。出现这种低级错误是很不应该的。 夷王的在位年数,《史记》没有记载。 《夏商周断代工程》认为夷王在位八年,与《今本竹书纪年》相一致。 《竹书纪年》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后人可以据此纠正《史记》中的错误,晋武帝时出土于汲郡,可惜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看到的《今本竹书纪年》已非原书。朱右曾、王国维、范祥雍、方诗铭和王修龄等前辈从各种文献中搜寻《竹书纪年》的信息,辑佚成书,这就是《古本竹书纪年》。当然,《今本竹书纪年》也是具有史料价值的,只是在使用时,要多加分析。 在《今本竹书纪年》中,夷王在位八年,厉王在位二十六年包含共和十四年。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厉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3年,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61年。 有一种观点,认为厉王在位三十七年包含共和十四年,这大概是受到了《今本竹书纪年》的启发。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厉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64年。 《史记•齐太公世家》云: 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胡公徙都薄姑,而当周夷王之时。 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乃与其党率营丘人袭攻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 献公元年,尽逐胡公子,因徙薄姑都,治临菑。九年,献公卒,子武公寿立。 武公九年,周厉王出奔,居彘。十年,王室乱,大臣行政,号曰“共和”。 由共和元年往前推算,可得齐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0年,齐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9年。 在《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勋爵部》中,有两条与周夷王和齐献公相关的信息: 按《竹书纪年》,夷王十九年,齐公子山弑其君胡公而自立; 按《竹书纪年》,夷王二十年,齐侯徙治临菑。 这两条佚文,《古本竹书纪年》没有收录,因为不见于《今本竹书纪年》,所以是原书中的信息,这是毫无疑问的。 “齐侯徙治临菑”发生在齐献公元年,由周夷王二十年相当于齐献公元年也就是西元前859年,可得周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 据《太平御览》等文献所引《竹书纪年》,“周烹哀公”发生在周夷王三年。 由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78年,可得夷王三年相当于西元前876年。 齐胡公逾年改元,相当于西元前875年,至夷王十九年遇害,相当于西元前860年,可得其在位十六年。 在《史记》中,西元前878年是厉王的元年,毫无疑问,共和元年之前的三十七年,其实是夷厉二王的在位年数之和。 《史记•周本纪》厉王纪年是从“三十年”开始的,可见太史公掌握的资料中的确有“三十年”的纪年简,但是这份资料肯定有缺损,失去了夷王的信息,使他误以为这是厉王的纪年。 其实,“三十年”是夷王的纪年,他在这一年去世,厉王也在这一年即位,但是他要逾年改元。 《史记•周本纪》厉王的两个故事取材自《国语•周语上》: 《邵公谏厉王弭谤》云: 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似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誦,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云: 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 由此可见,这两个故事在《国语》中并无纪年。太史公进行了系年,在他手上的那份资料中,想必有荣夷公和芮良夫的信息,便将《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系于“三十年”;由于在《邵公谏厉王弭谤》的故事中有“三年,乃流王于彘”一语,因此他结合厉王的出奔之年进行推算,将此事系于“三十四年”。 《史记•楚世家》云: 熊渠生子三人。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 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后为熊毋康,毋康蚤死。熊渠卒,子熊挚红立。挚红卒,其弟弑而代立,曰熊延。熊延生熊勇。 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乱,攻厉王,厉王出奔彘。 在《今本竹书纪年》中,有两条与之相关的信息:一条是“楚人来献龟贝”系于厉王元年;一条是“楚子熊渠伐庸,至于鄂”系于夷王七年。 在《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勋爵部》中,也有这样的内容: 按《竹书纪年》:夷王七年,楚子熊渠伐庸,至于鄂。厉王元年,楚人自去其王号,献龟贝于周。 此处比《今本竹书纪年》更加丰富,提到了“楚人自去其王号”,可见这两条记事是原书中的信息。 夷王七年相当于西元前872年,厉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8年。《史记》中的楚纪年是从熊勇开始的,由“熊勇六年,而周人作乱,攻厉王,厉王出奔彘”可得其元年是西元前847年,则厉王元年是他的即位之年。因此,“自去其王号”的是熊勇而非熊渠。 熊勇初即位,周天子也刚刚从夷王变成了厉王,这的确是双方重归于好的时机,因此他立马“自去其王号”并且“献龟贝于周”。 西元前878年,夷王元年; 西元前849年,夷王三十年; 西元前848年,厉王元年; 西元前842年,厉王七年; 西元前841年,厉王八年(共和元年); 西元前828年,厉王二十一年(共和十四年)。 齐胡公在位十六年: 西元前875年,胡公元年; 西元前860年,胡公十六年。 (2021年3月2日)
《闽越击南越诸事时间考辨》 《闽越击南越诸事时间考辨》 作者:谭晓斌 闽越和南越都是汉天子的异姓外诸侯。汉朝建立后,封了许多异姓诸侯,根据其自治程度的不同,又有内外诸侯之分,外诸侯的自治程度要高于内诸侯。 汉武帝建元四年,活了一百多岁的南越武王赵佗去世,其孙赵胡继位,是为南越文王。没过多久,闽越王驺郢举兵攻打南越。 《史记•南越列传》云: (赵佗)至建元四年卒。 佗孙胡为南越王。此时闽越王郢兴兵击南越边邑,胡使人上书曰:“两越俱为籓臣,毋得擅兴兵相攻击。今闽越兴兵侵臣,臣不敢兴兵,唯天子诏之。”于是天子多南越义,守职约,为兴师,遣两将军往讨闽越。兵未逾岭,闽越王弟余善杀郢以降,于是罢兵。 天子使庄助往谕意南越王,胡顿首曰:“天子乃为臣兴兵讨闽越,死无以报德!”遣太子婴齐入宿卫。谓助曰:“国新被寇,使者行矣。胡方日夜装入见天子。”助去后,其大臣谏胡曰:“汉兴兵诛郢,亦行以惊动南越。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无失礼,要之不可以说好语入见。入见则不得复归,亡国之势也。”于是胡称病,竟不入见。 如果只看这里,就会以为“此时”指的是建元四年。 《史记•东越列传》云: 至建元六年,闽越击南越。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击而以闻。上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韩安国出会稽,皆为将军。兵未逾岭,闽越王郢发兵距险。其弟余善乃与相、宗族谋曰:“王以擅发兵击南越,不请,故天子兵来诛。今汉兵众彊,今即幸胜之,后来益多,终灭国而止。今杀王以谢天子。天子听,罢兵,固一国完;不听,乃力战;不胜,即亡入海。”皆曰“善”。即鏦杀王,使使奉其头致大行。大行曰:“所为来者诛王。今王头至,谢罪,不战而耘,利莫大焉。”乃以便宜案兵告大农军,而使使奉王头驰报天子。诏罢两将兵,曰:“郢等首恶,独无诸孙繇君丑不与谋焉。”乃使郎中将立丑为越繇王,奉闽越先祭祀。 在这里,太史公明确说了,是建元六年。 班固认为建元六年是正确的,因此他在《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中加了“立三年”三字: 至武帝建元四年,佗孙胡为南粤王。立三年,闽粤王郢兴兵南击边邑。 “粤”、“越”两字,是相通的。 《史记•韩长孺列传》云: 建元中,武安侯田蚡为汉太尉,亲贵用事,安国以五百金物遗蚡。蚡言安国太后,天子亦素闻其贤,即召以为北地都尉,迁为大司农。闽越、东越相攻,安国及大行王恢将。未至越,越杀其王降,汉兵亦罢。建元六年,武安侯为丞相,安国为御史大夫。 这里,又变成在建元六年之前了。 班固发现了这个问题,因此他在《汉书•窦田灌韩传》中作了修改: 闽、东越相攻,遣安国、大行王恢将兵。未至越,越杀其王降,汉兵亦罢。其年,田蚡为丞相,安国为御史大夫。 这样,他就解决了这一矛盾。“东越”应作“南越”,太史公先出错,他抄录时,也疏忽了。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记载建元六年“正月,闽越王反”,但是班固在《汉书•武帝纪》中将此事系于“八月”,他在建元六年秋八月条写道: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记载淮南王刘安谏阻汉武帝伐闽越,汉武帝派庄助谕意淮南王,其中有“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一语。 因此,以往的研究者都认为“正月”是错误的。 但是,这会产生一些问题。 据《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建元六年: 正月,闽越王反。 孝景太后崩。 昌免相。 六月癸巳,武安侯田蚡为丞相。 “孝景太后”即汉武帝的祖母太皇太后窦氏,《汉书•武帝纪》云“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昌免相”指丞相许昌被汉武帝罢免,《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云“及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无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许昌为丞相,武彊侯庄青翟为御史大夫”,又云“建元六年,窦太后崩,丞相昌、御史大夫青翟坐丧事不办,免。以武安侯蚡为丞相,以大司农韩安国为御史大夫”。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建元六年“六月癸巳,丞相昌免,武安侯田蚡为丞相”。 毫无疑问,丞相许昌、御史大夫庄青翟被免和田蚡为丞相、韩安国为御史大夫发生在同一天,也就是建元六年六月癸巳日。 这样看的话,班固将“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系于“八月”肯定是错误的。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收录了淮南王刘安的《谏伐闽越书》,其中有时间方面的信息: 自汉初定已来七十二年,吴越人相攻击者不可胜数,然天子未尝举兵而入其地也。 “自汉初定已来七十二年”即建元六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谏伐闽越书》又云: 今发兵行数千里,资衣粮,入越地,舆轿而逾领,拖舟而入水,行数百千里,夹以深林丛竹,水道上下击石,林中多蝮蛇猛兽,夏月暑时,呕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曾未施兵接刃,死伤者必众矣。 刘安在此处特地强调“夏月暑时,呕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曾未施兵接刃,死伤者必众矣”,以此来吓唬汉武帝,可知在他写下这段文字时,“夏月”尚未来临,这就可以与《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的“正月,闽越王反”相互印证了。 刘安又写道: 臣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甲以诛死,其民未有所属。陛下若欲来内,处之中国,使重臣临存,施德垂赏以招致之,此必携幼扶老以归圣德。若陛下无所用之,则继其绝世,存其亡国,建其王侯,以为畜越,此必委质为藩臣,世共贡职。陛下以方寸之印,丈二之组,填抚方外,不劳一卒,不顿一戟,而威德并行。今以兵入其地,此必震恐,以有司为欲屠灭之也,必雉兔逃入山林险阻。背而去之,则复相群聚;留而守之,历岁经年,则士卒罢倦,食粮乏绝,男子不得耕稼树种,妇人不得纺绩织纴,丁壮从军,老弱转饷,居者无食,行者无粮。民苦兵事,亡逃者必众,随而诛之,不可胜尽,盗贼必起。 由此可知,当时闽越王驺郢已经被他的弟弟驺余善杀死了,刘安不知是哪个弟弟,所以称之为“甲”也就是某的意思 但是,由于“闻道路言”,因此有的地方与事实不符,例如,称“甲以诛死,其民未有所属”,而事实上,余善未死,《史记•东越列传》云“余善已杀郢,威行于国,国民多属”。 刘安建议汉武帝要么“施德垂赏”,招徕闽越民众,让他们内迁,要么存亡继绝,“建其王侯”,他强烈反对汉中央军进入闽越,并且吓唬汉武帝,称进入闽越会产生让汉武帝无法承受的后果。 庄助在《汉书》中作“严助”,因为班固要避汉明帝刘庄的名讳,所以改“庄”为严。 在汉武帝派庄助谕意刘安的话中,提到了“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我们将这段话引全了看: 今者大王以发屯临越事上书,陛下故遣臣助告王其事。王居远,事薄遽,不与王同其计。朝有阙政,遗王之忧,陛下甚恨之。夫兵固凶器,明主之所重出也,然自五帝、三王禁暴止乱,非兵,未之闻也。汉为天下宗,操杀生之柄,以制海内之命,危者望安,乱者卬治。今闽越王狠戾不仁,杀其骨肉,离其亲戚,所为甚多不义,又数举兵侵陵百越,并兼邻国,以为暴强,阴计奇策,入燔寻阳楼船,欲招会稽之地,以践句践之迹。今者,边又言闽王率两国击南越。陛下为万民安危久远之计,使人谕告之曰:“天下安宁,各继世抚民,禁毋敢相并。”有司疑其以虎狼之心,贪据百越之利,或于逆顺,不奉明诏,则会稽、豫章必有长患。且天子诛而不伐,焉有劳百姓苦士卒乎?故遣两将屯于境上,震威武,扬声乡,屯曾未会,天诱其衷,闽王陨命,辄遣使者罢屯,毋后农时。南越王甚嘉被惠泽,蒙休德,愿革心易行,身从使者入谢。有狗马之病,不能胜服,故遣太子婴齐入侍;病有瘳,愿伏北阙,望大廷,以报盛德。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士卒罢倦,三王之众相与攻之,因其弱弟余善以成其诛,至今国空虚,遣使者上符节,请所立,不敢自立,以待天子之明诏。此一举,不挫一兵之锋,不用一卒之死,而闽王伏辜,南越被泽,威震暴王,义存危国,此则陛下深计远虑之所出也。事效见前,故使臣助来谕王意。 其中提到闽越王“并兼邻国”,指的是吞并东海。东海也是汉天子的异姓外诸侯。东海王和闽越王都是勾践的后裔。因为东海国都是东瓯,所以世俗号“东海王”为“东瓯王”。 建元三年,闽越王发兵包围东瓯,东瓯王向汉武帝求救,汉武帝派中大夫庄助到会稽郡以节发兵,闽越王得知会稽太守出兵后,便选择了撤退。 《史记•东越列传》云: 至建元三年,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食尽,困,且降,乃使人告急天子。天子问太尉田蚡,蚡对曰:“越人相攻击,固其常,又数反覆,不足以烦中国往救也。自秦时弃弗属。”于是中大夫庄助诘蚡曰:“特患力弗能救,德弗能覆;诚能,何故弃之?且秦举咸阳而弃之,何乃越也!今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天子弗振,彼当安所告愬?又何以子万国乎?”上曰:“太尉未足与计。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乃遣庄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太守欲距不为发兵,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指,遂发兵浮海救东瓯。未至,闽越引兵而去。东瓯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举众来,处江淮之间。 据《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建元三年“东瓯王广武侯望率其众四万余人降,处庐江郡”,可知东瓯王驺望内迁后,汉武帝封其为广武侯。 东海国土以及不愿迁徙的东海国民自然都归了闽越王,野心与实力一起膨胀的他,便将扩张的目标对准了南越。 在赵佗的统治下,南越是非常强劲的,一度与汉中央分庭抗礼,甚至主动发起攻击。南越王名为汉天子的诸侯王,在本国却是公然称皇帝的。赵胡继位后,也是称皇帝的,这已经得到了出土文物的印证。 外诸侯为了保持高度自治,对于向汉天子求救,是非常谨慎的,因为这会使自身陷入被动的境地。东瓯王驺望在国都被围的情况下,也没有马上求救,赵胡却在“边邑”受到攻击后,就选择求救,这怎么可能呢? 结合各种信息来分析,我认为“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中的“八月”指的是建元五年的八月,赵胡是在长时间无法击退闽越军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向汉武帝求救的。从建元五年八月到建元六年正月,闽越军一直在行军作战,的确会“士卒罢倦”,如果像班固理解的那样,只发生在建元六年的八月,那么“士卒罢倦”四个字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毫无疑问,“闽王陨命,辄遣使者罢屯,毋后农时”中的“农时”指的是春天的农忙时节。 汉武帝派人谕告驺郢,要求他退兵,同时担心他不肯奉诏,又派大行令王恢和大农令韩安国为将军,王恢出豫章,韩安国出会稽,进行军事施压。驺郢“发兵距险”,对抗汉中央军。如此一来,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因此,虽然驺郢早在建元五年八月就“举兵”了,但是朝廷将“闽越王反”系于建元六年正月。 (2021年2月8日)
《闽越击南越诸事时间考辨》 《闽越击南越诸事时间考辨》 作者:谭晓斌 闽越和南越都是汉天子的异姓外诸侯。汉朝建立后,封了许多异姓诸侯,根据其自治程度的不同,又有内外诸侯之分,外诸侯的自治程度要高于内诸侯。 汉武帝建元四年,活了一百多岁的南越武王赵佗去世,其孙赵胡继位,是为南越文王。没过多久,闽越王驺郢举兵攻打南越。 《史记•南越列传》云: (赵佗)至建元四年卒。 佗孙胡为南越王。此时闽越王郢兴兵击南越边邑,胡使人上书曰:“两越俱为籓臣,毋得擅兴兵相攻击。今闽越兴兵侵臣,臣不敢兴兵,唯天子诏之。”于是天子多南越义,守职约,为兴师,遣两将军往讨闽越。兵未逾岭,闽越王弟余善杀郢以降,于是罢兵。 天子使庄助往谕意南越王,胡顿首曰:“天子乃为臣兴兵讨闽越,死无以报德!”遣太子婴齐入宿卫。谓助曰:“国新被寇,使者行矣。胡方日夜装入见天子。”助去后,其大臣谏胡曰:“汉兴兵诛郢,亦行以惊动南越。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无失礼,要之不可以说好语入见。入见则不得复归,亡国之势也。”于是胡称病,竟不入见。 如果只看这里,就会以为“此时”指的是建元四年。 《史记•东越列传》云: 至建元六年,闽越击南越。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击而以闻。上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韩安国出会稽,皆为将军。兵未逾岭,闽越王郢发兵距险。其弟余善乃与相、宗族谋曰:“王以擅发兵击南越,不请,故天子兵来诛。今汉兵众彊,今即幸胜之,后来益多,终灭国而止。今杀王以谢天子。天子听,罢兵,固一国完;不听,乃力战;不胜,即亡入海。”皆曰“善”。即鏦杀王,使使奉其头致大行。大行曰:“所为来者诛王。今王头至,谢罪,不战而耘,利莫大焉。”乃以便宜案兵告大农军,而使使奉王头驰报天子。诏罢两将兵,曰:“郢等首恶,独无诸孙繇君丑不与谋焉。”乃使郎中将立丑为越繇王,奉闽越先祭祀。 在这里,太史公明确说了,是建元六年。 班固认为建元六年是正确的,因此他在《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中加了“立三年”三字: 至武帝建元四年,佗孙胡为南粤王。立三年,闽粤王郢兴兵南击边邑。 “粤”、“越”两字,是相通的。 《史记•韩长孺列传》云: 建元中,武安侯田蚡为汉太尉,亲贵用事,安国以五百金物遗蚡。蚡言安国太后,天子亦素闻其贤,即召以为北地都尉,迁为大司农。闽越、东越相攻,安国及大行王恢将。未至越,越杀其王降,汉兵亦罢。建元六年,武安侯为丞相,安国为御史大夫。 这里,又变成在建元六年之前了。 班固发现了这个问题,因此他在《汉书•窦田灌韩传》中作了修改: 闽、东越相攻,遣安国、大行王恢将兵。未至越,越杀其王降,汉兵亦罢。其年,田蚡为丞相,安国为御史大夫。 这样,他就解决了这一矛盾。“东越”应作“南越”,太史公先出错,他抄录时,也疏忽了。 《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记载建元六年“正月,闽越王反”,但是班固在《汉书•武帝纪》中将此事系于“八月”,他在建元六年秋八月条写道: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记载淮南王刘安谏阻汉武帝伐闽越,汉武帝派庄助谕意淮南王,其中有“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一语。 因此,以往的研究者都认为“正月”是错误的。 但是,这会产生一些问题。 据《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建元六年: 正月,闽越王反。 孝景太后崩。 昌免相。 六月癸巳,武安侯田蚡为丞相。 “孝景太后”即汉武帝的祖母太皇太后窦氏,《汉书•武帝纪》云“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昌免相”指丞相许昌被汉武帝罢免,《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云“及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无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许昌为丞相,武彊侯庄青翟为御史大夫”,又云“建元六年,窦太后崩,丞相昌、御史大夫青翟坐丧事不办,免。以武安侯蚡为丞相,以大司农韩安国为御史大夫”。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建元六年“六月癸巳,丞相昌免,武安侯田蚡为丞相”。 毫无疑问,丞相许昌、御史大夫庄青翟被免和田蚡为丞相、韩安国为御史大夫发生在同一天,也就是建元六年六月癸巳日。 这样看的话,班固将“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系于“八月”肯定是错误的。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收录了淮南王刘安的《谏伐闽越书》,其中有时间方面的信息: 自汉初定已来七十二年,吴越人相攻击者不可胜数,然天子未尝举兵而入其地也。 “自汉初定已来七十二年”即建元六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谏伐闽越书》又云: 今发兵行数千里,资衣粮,入越地,舆轿而逾领,拖舟而入水,行数百千里,夹以深林丛竹,水道上下击石,林中多蝮蛇猛兽,夏月暑时,呕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曾未施兵接刃,死伤者必众矣。 刘安在此处特地强调“夏月暑时,呕泄霍乱之病相随属也,曾未施兵接刃,死伤者必众矣”,以此来吓唬汉武帝,可知在他写下这段文字时,“夏月”尚未来临,这就可以与《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中的“正月,闽越王反”相互印证了。 刘安又写道: 臣闻道路言,闽越王,弟甲弑而杀之,甲以诛死,其民未有所属。陛下若欲来内,处之中国,使重臣临存,施德垂赏以招致之,此必携幼扶老以归圣德。若陛下无所用之,则继其绝世,存其亡国,建其王侯,以为畜越,此必委质为藩臣,世共贡职。陛下以方寸之印,丈二之组,填抚方外,不劳一卒,不顿一戟,而威德并行。今以兵入其地,此必震恐,以有司为欲屠灭之也,必雉兔逃入山林险阻。背而去之,则复相群聚;留而守之,历岁经年,则士卒罢倦,食粮乏绝,男子不得耕稼树种,妇人不得纺绩织纴,丁壮从军,老弱转饷,居者无食,行者无粮。民苦兵事,亡逃者必众,随而诛之,不可胜尽,盗贼必起。 由此可知,当时闽越王驺郢已经被他的弟弟驺余善杀死了,刘安不知是哪个弟弟,所以称之为“甲”也就是某的意思 但是,由于“闻道路言”,因此有的地方与事实不符,例如,称“甲以诛死,其民未有所属”,而事实上,余善未死,《史记•东越列传》云“余善已杀郢,威行于国,国民多属”。 刘安建议汉武帝要么“施德垂赏”,招徕闽越民众,让他们内迁,要么存亡继绝,“建其王侯”,他强烈反对汉中央军进入闽越,并且吓唬汉武帝,称进入闽越会产生让汉武帝无法承受的后果。 庄助在《汉书》中作“严助”,因为班固要避汉明帝刘庄的名讳,所以改“庄”为严。 在汉武帝派庄助谕意刘安的话中,提到了“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我们将这段话引全了看: 今者大王以发屯临越事上书,陛下故遣臣助告王其事。王居远,事薄遽,不与王同其计。朝有阙政,遗王之忧,陛下甚恨之。夫兵固凶器,明主之所重出也,然自五帝、三王禁暴止乱,非兵,未之闻也。汉为天下宗,操杀生之柄,以制海内之命,危者望安,乱者卬治。今闽越王狠戾不仁,杀其骨肉,离其亲戚,所为甚多不义,又数举兵侵陵百越,并兼邻国,以为暴强,阴计奇策,入燔寻阳楼船,欲招会稽之地,以践句践之迹。今者,边又言闽王率两国击南越。陛下为万民安危久远之计,使人谕告之曰:“天下安宁,各继世抚民,禁毋敢相并。”有司疑其以虎狼之心,贪据百越之利,或于逆顺,不奉明诏,则会稽、豫章必有长患。且天子诛而不伐,焉有劳百姓苦士卒乎?故遣两将屯于境上,震威武,扬声乡,屯曾未会,天诱其衷,闽王陨命,辄遣使者罢屯,毋后农时。南越王甚嘉被惠泽,蒙休德,愿革心易行,身从使者入谢。有狗马之病,不能胜服,故遣太子婴齐入侍;病有瘳,愿伏北阙,望大廷,以报盛德。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士卒罢倦,三王之众相与攻之,因其弱弟余善以成其诛,至今国空虚,遣使者上符节,请所立,不敢自立,以待天子之明诏。此一举,不挫一兵之锋,不用一卒之死,而闽王伏辜,南越被泽,威震暴王,义存危国,此则陛下深计远虑之所出也。事效见前,故使臣助来谕王意。 其中提到闽越王“并兼邻国”,指的是吞并东海。东海也是汉天子的异姓外诸侯。东海王和闽越王都是勾践的后裔。因为东海国都是东瓯,所以世俗号“东海王”为“东瓯王”。 建元三年,闽越王发兵包围东瓯,东瓯王向汉武帝求救,汉武帝派中大夫庄助到会稽郡以节发兵,闽越王得知会稽太守出兵后,便选择了撤退。 《史记•东越列传》云: 至建元三年,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食尽,困,且降,乃使人告急天子。天子问太尉田蚡,蚡对曰:“越人相攻击,固其常,又数反覆,不足以烦中国往救也。自秦时弃弗属。”于是中大夫庄助诘蚡曰:“特患力弗能救,德弗能覆;诚能,何故弃之?且秦举咸阳而弃之,何乃越也!今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天子弗振,彼当安所告愬?又何以子万国乎?”上曰:“太尉未足与计。吾初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乃遣庄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太守欲距不为发兵,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指,遂发兵浮海救东瓯。未至,闽越引兵而去。东瓯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举众来,处江淮之间。 据《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建元三年“东瓯王广武侯望率其众四万余人降,处庐江郡”,可知东瓯王驺望内迁后,汉武帝封其为广武侯。 东海国土以及不愿迁徙的东海国民自然都归了闽越王,野心与实力一起膨胀的他,便将扩张的目标对准了南越。 在赵佗的统治下,南越是非常强劲的,一度与汉中央分庭抗礼,甚至主动发起攻击。南越王名为汉天子的诸侯王,在本国却是公然称皇帝的。赵胡继位后,也是称皇帝的,这已经得到了出土文物的印证。 外诸侯为了保持高度自治,对于向汉天子求救,是非常谨慎的,因为这会使自身陷入被动的境地。东瓯王驺望在国都被围的情况下,也没有马上求救,赵胡却在“边邑”受到攻击后,就选择求救,这怎么可能呢? 结合各种信息来分析,我认为“闽王以八月举兵于冶南”中的“八月”指的是建元五年的八月,赵胡是在长时间无法击退闽越军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向汉武帝求救的。从建元五年八月到建元六年正月,闽越军一直在行军作战,的确会“士卒罢倦”,如果像班固理解的那样,只发生在建元六年的八月,那么“士卒罢倦”四个字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毫无疑问,“闽王陨命,辄遣使者罢屯,毋后农时”中的“农时”指的是春天的农忙时节。 汉武帝派人谕告驺郢,要求他退兵,同时担心他不肯奉诏,又派大行令王恢和大农令韩安国为将军,王恢出豫章,韩安国出会稽,进行军事施压。驺郢“发兵距险”,对抗汉中央军。如此一来,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因此,虽然驺郢早在建元五年八月就“举兵”了,但是朝廷将“闽越王反”系于建元六年正月。 (2021年2月8日)
卫青 作者:谭晓斌 从汉武帝诏书中的信息来看,河南之战分两个阶段,汉武帝在收到卫青第一阶段的战报后,封他为长平侯,卫青巩固并扩大了战果,回来后,汉武帝根据他第二阶段的功劳,进行“益封”。 一些书籍和文章在描述此战时,往往会说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沿着黄河北岸西进,到了高阙,再南下,但是这就与诏书中的“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一语产生了矛盾。 此处的“西河”是指邻近云中郡的那一段黄河,虽然在河南地的东面,但是因为在云中郡的西面,所以当时从汉人的角度看,就是“西河”。 卫青此战是进攻河南地,从云中郡出发,第一步是渡过黄河,进入河南地,这没有任何问题,说他沿着黄河北岸西进是毫无道理的。 围绕河南地的黄河是“几”字形的,当时黄河在阴山南麓也就是“几”字形中横的那个位置分为两支,南支叫“南河”,北支叫“北河”,主河道是“北河”。 高阙是阴山山脉中的一处缺口,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之后,再去高阙,就还得渡河,离开河南地,这是毫无疑问的。 诏书中说卫青“至高阙”之后,“遂西定河南地”,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卫青到了高阙,那么河南地对他而言,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西”这个方向。 因此,“度西河至高阙”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许多人选择不顾“度西河”三字,认为卫青出云中后沿黄河北岸西进至高阙,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但是,渡河也好,不渡河也罢,只要到了高阙,就会与“遂西定河南地”一语产生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我认为“度西河至高阙”中的“度西河”三字是没有问题的,“至高阙”三字有误,汉武帝封卫青的原始诏书在此处是没有这三个字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卫青没有“至高阙”,此次进军的终点正是高阙,只不过“至高阙”发生在第二阶段。 对于“白羊楼烦王”的注释,长期以来,都认为是白羊王和楼烦王,亦即二王。 我有不同的看法。 我认为,白羊是楼烦的一支,所以被称为“白羊楼烦”或“楼烦白羊”,是一王。 卫青从云中郡出塞,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向白羊楼烦王发起攻击。白羊楼烦王没想到汉军会有这样的行动,迅速崩溃,仓皇逃跑。汉军“获首虏二千三百级”,并缴获了敌人来不及带走的大量“车辎畜产”。这是河南之战的第一阶段。 汉武帝收到卫青的战报后,以三千八百户封他为长平侯。 虽然汉军轻松获胜,但是有不少敌人也就是“伏听者”隐藏在各处,所以卫青对这些敌人进行清剿,并将行动扩展到了河南地之外,也就有了诏书中提到的“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等行动。这是河南之战的第二阶段。 “榆溪旧塞”是秦朝蒙恬所建。 “梓领”是一座山,位于“榆溪旧塞”和“北河”之间的路线上。 “薄泥”和“符离”都是匈奴小王。据《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 》和《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元狩四年时的符离王名叫“敞屠洛”,降汉后,被封为湘成侯,不知元朔二年时的符离王是不是他。 在肃清了河南地的残敌之后,卫青架桥渡过“北河”,进攻薄泥王,蒲泥王向西逃窜,卫青追击,进入符离王的领地,符离王也被击败,他们通过高阙逃跑。 卫青追到高阙,下令停止追击,汉军在第二阶段斩匈奴轻锐之卒、捕伏听者共计三千七十一级(一说“三千一十七级”)。 接下来,卫青就班师回朝了,汉军回到河南地,带着战利品,从陇西郡入塞。 汉武帝“益封”卫青三千户(一说“三千八百户”) 河南之战,卫青从云中郡出塞,从陇西郡入塞,因此太史公在《史记•匈奴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陇西”。高阙是此次进军的终点,因此他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着重强调了一下“高阙”。而关于此战的更多过程,他通过引用汉武帝诏书中的内容来表现,但是一不小心,在“度西河”之后,顺手写下了“至高阙”三字。后世的班固未能发现这个问题,承袭了他的错误。 (2021年2月4日)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作者:谭晓斌 元朔二年的河南之战,是汉匈战争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是役,伟大的军事统帅卫青收复河南地,彻底解除了匈奴对西汉的心脏地带秦中也就是关中的威胁,缴获牛马羊的数量高达一百多万,斩捕首虏五千三百多级,而汉军自身零死亡,“全甲兵而还”,取得了碾压性的胜利。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遂略河南地,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数十万,走白羊楼烦王。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有功,以千一百户封建为平陵侯。使建筑朔方城。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天子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藉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遣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按榆谿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蒲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户。”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有简文错乱的现象。 《史记•匈奴列传》云: 其明年秋,匈奴二万骑入汉,杀辽西太守,略二千余人。胡又入败渔阳太守军千余人,围汉将军安国,安国时千余骑亦且尽,会燕救至,匈奴乃去。匈奴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于是汉使将军卫青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击胡。得首虏数千人。其明年,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汉亦弃上谷之什辟县造阳地以予胡。是岁,汉之元朔二年也。 我们可以据此将《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纠正为: 其秋,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 这一错误可能是由太史公疏忽大意或者后世传抄出错引起的。当然,“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还是有问题的,因为匈奴“略二千余人”发生在辽西郡,而非渔阳郡,据《史记•韩长孺列传》,匈奴在渔阳郡“虏略千余人”。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复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青斩首虏数千。明年,青复出云中,西至高阙,遂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百余万,走白羊楼烦王。遂取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为平陵侯,张次公为岸头侯。使建筑朔方城。上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籍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遗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八百户。” 班固在此处没有出错,“李息出代郡”发生在元朔元年,并且他没有在元朔二年领兵出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畜数十万”,他也纠正为“畜百余万”,因为汉武帝封卫青的诏书中明确说了“马牛羊百有余万”。至于“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作“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益封青三千户”作“益封青三千八百户”,目前无法判断谁对谁错,这是传抄中产生的。除了这两个数字,诏书中的其他内容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班固在《汉书•武帝纪》中出错了。 在元朔元年条,他写道: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在元朔二年条,他又写道: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和《汉书•卫青霍去病传》的附传中都有李息,但是均未称他和卫青一起出云中收河南地。 元朔二年也没有“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的事情。 《史记•韩长孺列传》云: 匈奴大入边,杀辽西太守,及入雁门,所杀略数千人。车骑将军卫青击之,出雁门。卫尉安国为材官将军,屯于渔阳。安国捕生虏,言匈奴远去。即上书言方田作时,请且罢军屯。罢军屯月余,匈奴大入上谷、渔阳。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出与战,不胜,复入壁。匈奴虏略千余人及畜产而去。天子闻之,怒,使使责让安国。 由此可见,“匈奴入上谷、渔阳”发生在元朔元年。 荀悦的《前汉纪》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承袭了《汉书•武帝纪》中的这一错误,称元朔二年,匈奴入上谷、渔阳,卫青、李息出云中收河南地。 从汉武帝诏书中的信息来看,河南之战分两个阶段,汉武帝在收到卫青第一阶段的战报后,封他为长平侯,卫青巩固并扩大了战果,回来后,汉武帝根据他第二阶段的功劳,进行“益封”。 一些书籍和文章在描述此战时,往往会说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沿着黄河北岸西进,到了高阙,再南下,但是这就与诏书中的“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一语产生了矛盾。 此处的“西河”是指邻近云中郡的那一段黄河,虽然在河南地的东面,但是因为在云中郡的西面,所以当时从汉人的角度看,就是“西河”。 卫青此战是进攻河南地,从云中郡出发,第一步是渡过黄河,进入河南地,这没有任何问题,说他沿着黄河北岸西进是毫无道理的。 围绕河南地的黄河是“几”字形的,当时黄河在阴山南麓也就是“几”字形中横的那个位置分为两支,南支叫“南河”,北支叫“北河”,主河道是“北河”。 高阙是阴山山脉中的一处缺口,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之后,再去高阙,就还得渡河,离开河南地,这是毫无疑问的。 诏书中说卫青“至高阙”之后,“遂西定河南地”,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卫青到了高阙,那么河南地对他而言,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西”这个方向。 因此,“度西河至高阙”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许多人选择不顾“度西河”三字,认为卫青出云中后沿黄河北岸西进至高阙,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但是,渡河也好,不渡河也罢,只要到了高阙,就会与“遂西定河南地”一语产生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我认为“度西河至高阙”中的“度西河”三字是没有问题的,“至高阙”三字有误,汉武帝封卫青的原始诏书在此处是没有这三个字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卫青没有“至高阙”,此次进军的终点正是高阙,只不过“至高阙”发生在第二阶段。 对于“白羊楼烦王”的注释,长期以来,都认为是白羊王和楼烦王,亦即二王。 我有不同的看法。 我认为,白羊是楼烦的一支,所以被称为“白羊楼烦”或“楼烦白羊”,是一王。 卫青从云中郡出塞,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向白羊楼烦王发起攻击。白羊楼烦王没想到汉军会有这样的行动,迅速崩溃,仓皇逃跑。汉军“获首虏二千三百级”,并缴获了敌人来不及带走的大量“车辎畜产”。这是河南之战的第一阶段。 汉武帝收到卫青的战报后,以三千八百户封他为长平侯。 虽然汉军轻松获胜,但是有不少敌人也就是“伏听者”隐藏在各处,所以卫青对这些敌人进行清剿,并将行动扩展到了河南地之外,也就有了诏书中提到的“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等行动。这是河南之战的第二阶段。 “榆溪旧塞”是秦朝蒙恬所建。 “梓领”是一座山,位于“榆溪旧塞”和“北河”之间的路线上。 “薄泥”和“符离”都是匈奴小王。据《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 》和《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元狩四年时的符离王名叫“敞屠洛”,降汉后,被封为湘成侯,不知元朔二年时的符离王是不是他。 在肃清了河南地的残敌之后,卫青架桥渡过“北河”,进攻薄泥王,蒲泥王向西逃窜,卫青追击,进入符离王的领地,符离王也被击败,他们通过高阙逃跑。 卫青追到高阙,下令停止追击,汉军在第二阶段斩匈奴轻锐之卒、捕伏听者共计三千七十一级(一说“三千一十七级”)。 接下来,卫青就班师回朝了,汉军回到河南地,带着战利品,从陇西郡入塞。 汉武帝“益封”卫青三千户(一说“三千八百户”) 河南之战,卫青从云中郡出塞,从陇西郡入塞,因此太史公在《史记•匈奴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陇西”。高阙是此次进军的终点,因此他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着重强调了一下“高阙”。而关于此战的更多过程,他通过引用汉武帝诏书中的内容来表现,但是一不小心,在“度西河”之后,顺手写下了“至高阙”三字。后世的班固未能发现这个问题,承袭了他的错误。 (2021年2月4日)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作者:谭晓斌 元朔二年的河南之战,是汉匈战争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是役,伟大的军事统帅卫青收复河南地,彻底解除了匈奴对西汉的心脏地带秦中也就是关中的威胁,缴获牛马羊的数量高达一百多万,斩捕首虏五千三百多级,而汉军自身零死亡,“全甲兵而还”,取得了碾压性的胜利。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遂略河南地,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数十万,走白羊楼烦王。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有功,以千一百户封建为平陵侯。使建筑朔方城。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天子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藉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遣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按榆谿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蒲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户。”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有简文错乱的现象。 《史记•匈奴列传》云: 其明年秋,匈奴二万骑入汉,杀辽西太守,略二千余人。胡又入败渔阳太守军千余人,围汉将军安国,安国时千余骑亦且尽,会燕救至,匈奴乃去。匈奴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于是汉使将军卫青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击胡。得首虏数千人。其明年,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汉亦弃上谷之什辟县造阳地以予胡。是岁,汉之元朔二年也。 我们可以据此将《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纠正为: 其秋,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 这一错误可能是由太史公疏忽大意或者后世传抄出错引起的。当然,“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还是有问题的,因为匈奴“略二千余人”发生在辽西郡,而非渔阳郡,据《史记•韩长孺列传》,匈奴在渔阳郡“虏略千余人”。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复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青斩首虏数千。明年,青复出云中,西至高阙,遂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百余万,走白羊楼烦王。遂取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为平陵侯,张次公为岸头侯。使建筑朔方城。上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籍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遗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八百户。” 班固在此处没有出错,“李息出代郡”发生在元朔元年,并且他没有在元朔二年领兵出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畜数十万”,他也纠正为“畜百余万”,因为汉武帝封卫青的诏书中明确说了“马牛羊百有余万”。至于“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作“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益封青三千户”作“益封青三千八百户”,目前无法判断谁对谁错,这是传抄中产生的。除了这两个数字,诏书中的其他内容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班固在《汉书•武帝纪》中出错了。 在元朔元年条,他写道: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在元朔二年条,他又写道: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和《汉书•卫青霍去病传》的附传中都有李息,但是均未称他和卫青一起出云中收河南地。 元朔二年也没有“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的事情。 《史记•韩长孺列传》云: 匈奴大入边,杀辽西太守,及入雁门,所杀略数千人。车骑将军卫青击之,出雁门。卫尉安国为材官将军,屯于渔阳。安国捕生虏,言匈奴远去。即上书言方田作时,请且罢军屯。罢军屯月余,匈奴大入上谷、渔阳。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出与战,不胜,复入壁。匈奴虏略千余人及畜产而去。天子闻之,怒,使使责让安国。 由此可见,“匈奴入上谷、渔阳”发生在元朔元年。 荀悦的《前汉纪》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承袭了《汉书•武帝纪》中的这一错误,称元朔二年,匈奴入上谷、渔阳,卫青、李息出云中收河南地。 从汉武帝诏书中的信息来看,河南之战分两个阶段,汉武帝在收到卫青第一阶段的战报后,封他为长平侯,卫青巩固并扩大了战果,回来后,汉武帝根据他第二阶段的功劳,进行“益封”。 一些书籍和文章在描述此战时,往往会说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沿着黄河北岸西进,到了高阙,再南下,但是这就与诏书中的“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一语产生了矛盾。 此处的“西河”是指邻近云中郡的那一段黄河,因为西邻云中郡,所以叫“西河”,这是毫无疑问的。 卫青此战是进攻河南地,从云中郡出发,第一步是渡过黄河,进入河南地,这没有任何问题,说他沿着黄河北岸西进是毫无道理的。 围绕河南地的黄河是“几”字形的,当时黄河在阴山南麓也就是“几”字形中横的那个位置分为两支,南支叫“南河”,北支叫“北河”,主河道是“北河”。 高阙是阴山山脉中的一处缺口,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之后,再去高阙,还得渡河,离开河南地,这是毫无疑问的。 诏书中说卫青“至高阙”之后,“遂西定河南地”,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卫青到了高阙,那么河南地对他而言,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西”这个方向。 因此,“度西河至高阙”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许多人选择不顾“度西河”三字,认为卫青出云中后沿黄河北岸西进至高阙,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但是,渡河也好,不渡河也罢,只要到了高阙,就会与“遂西定河南地”一语产生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我认为“度西河至高阙”中的“度西河”三字是没有问题的,“至高阙”三字有误,汉武帝封卫青的原始诏书在此处是没有这三个字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卫青没有“至高阙”,此次进军的终点正是高阙,只不过“至高阙”发生在第二阶段。 卫青出云中,西渡黄河,进入河南地,“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还缴获了大量的车辎畜产,白羊楼烦王逃跑。但是,还有一些敌人也就是“伏听者”隐藏在河南地,所以卫青对这些人进行清剿,并且扩展到了河南地之外,也就有了诏书中提到的“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这一系列行动。 “梁北河”是指在“北河”上架设桥梁。 卫青渡过“北河”后,先打败了薄泥王,薄泥王向西逃,卫青追赶,到了符离王的领地,又将符离王打败,这些匈奴人无疑是通过高阙逃跑了,卫青也跟着向西,到了高阙,他下令停止追击。 接下来,卫青就班师回朝了,毫无疑问,他重回河南地,然后,带着战利品,从陇西郡入塞。 河南之战,卫青从云中郡出塞,从陇西郡入塞,因此太史公在《史记•匈奴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陇西”。高阙是此次进军的终点,因此他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着重强调了一下“高阙”。而关于此战的更多过程,他通过引用汉武帝诏书中的内容来表现,但是一不小心,在“度西河”之后,顺手写下了“至高阙”三字。后世的班固未能发现这个问题,承袭了他的错误。 (2021年2月4日)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作者:谭晓斌 元朔二年的河南之战,是汉匈战争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是役,伟大的军事统帅卫青收复河南地,彻底解除了匈奴对西汉的心脏地带秦中也就是关中的威胁,缴获牛马羊的数量高达一百多万,斩捕首虏五千三百多级,而汉军自身零死亡,“全甲兵而还”,取得了碾压性的胜利。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遂略河南地,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数十万,走白羊楼烦王。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有功,以千一百户封建为平陵侯。使建筑朔方城。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天子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藉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遣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按榆谿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蒲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户。”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有简文错乱的现象。 《史记•匈奴列传》云: 其明年秋,匈奴二万骑入汉,杀辽西太守,略二千余人。胡又入败渔阳太守军千余人,围汉将军安国,安国时千余骑亦且尽,会燕救至,匈奴乃去。匈奴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于是汉使将军卫青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击胡。得首虏数千人。其明年,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汉亦弃上谷之什辟县造阳地以予胡。是岁,汉之元朔二年也。 我们可以据此将《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纠正为: 其秋,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 这一错误可能是由太史公疏忽大意或者后世传抄出错引起的。当然,“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还是有问题的,因为匈奴“略二千余人”发生在辽西郡,而非渔阳郡,据《史记•韩长孺列传》,匈奴在渔阳郡“虏略千余人”。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复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青斩首虏数千。明年,青复出云中,西至高阙,遂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百余万,走白羊楼烦王。遂取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为平陵侯,张次公为岸头侯。使建筑朔方城。上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籍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遗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八百户。” 班固在此处没有出错,“李息出代郡”发生在元朔元年,并且他没有在元朔二年领兵出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畜数十万”,他也纠正为“畜百余万”,因为汉武帝封卫青的诏书中明确说了“马牛羊百有余万”。至于“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作“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益封青三千户”作“益封青三千八百户”,目前无法判断谁对谁错,这是传抄中产生的。除了这两个数字,诏书中的其他内容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班固在《汉书•武帝纪》中出错了。 在元朔元年条,他写道: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在元朔二年条,他又写道: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和《汉书•卫青霍去病传》的附传中都有李息,但是均未称他和卫青一起出云中收河南地。 元朔二年也没有“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的事情。 《史记•韩长孺列传》云: 匈奴大入边,杀辽西太守,及入雁门,所杀略数千人。车骑将军卫青击之,出雁门。卫尉安国为材官将军,屯于渔阳。安国捕生虏,言匈奴远去。即上书言方田作时,请且罢军屯。罢军屯月余,匈奴大入上谷、渔阳。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出与战,不胜,复入壁。匈奴虏略千余人及畜产而去。天子闻之,怒,使使责让安国。 由此可见,“匈奴入上谷、渔阳”发生在元朔元年。 荀悦的《前汉纪》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承袭了《汉书•武帝纪》中的这一错误,称元朔二年,匈奴入上谷、渔阳,卫青、李息出云中收河南地。 从汉武帝诏书中的信息来看,河南之战分两个阶段,汉武帝在收到卫青第一阶段的战报后,封他为长平侯,卫青巩固并扩大了战果,回来后,汉武帝根据他第二阶段的功劳,进行“益封”。 一些书籍和文章在描述此战时,往往会说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沿着黄河北岸西进,到了高阙,再南下,但是这就与诏书中的“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一语产生了矛盾。 此处的“西河”是指邻近云中郡的那一段黄河,因为西邻云中郡,所以叫“西河”,这是毫无疑问的。 卫青此战是进攻河南地,从云中郡出发,第一步是渡过黄河,进入河南地,这没有任何问题,说他沿着黄河北岸西进是毫无道理的。 围绕河南地的黄河是“几”字形的,当时黄河在阴山南麓也就是“几”字形中横的那个位置分为两支,南支叫“南河”,北支叫“北河”,主河道是“北河”。 高阙是阴山山脉中的一处缺口,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之后,再去高阙,还得渡河,离开河南地,这是毫无疑问的。 诏书中说卫青“至高阙”之后,“遂西定河南地”,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卫青到了高阙,那么河南地对他而言,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西”这个方向。 因此,“度西河至高阙”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许多人选择不顾“度西河”三字,认为卫青出云中后沿黄河北岸西进至高阙,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但是,渡河也好,不渡河也罢,只要到了高阙,就会与“遂西定河南地”一语产生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我认为“度西河至高阙”中的“度西河”三字是没有问题的,“至高阙”三字有误,汉武帝封卫青的原始诏书在此处是没有这三个字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卫青没有“至高阙”,此次进军的终点正是高阙,只不过“至高阙”发生在第二阶段。 卫青出云中,西渡黄河,进入河南地,“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还缴获了大量的车辎畜产,白羊楼烦王逃跑。但是,还有一些敌人也就是“伏听者”隐藏在河南地,所以卫青对这些人进行清剿,并且扩展到了河南地之外,也就有了诏书中提到的“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这一系列行动。 “梁北河”是指在“北河”上架设桥梁。 卫青渡过“北河”后,先打败了薄泥王,薄泥王向西逃,卫青追赶,到了符离王的领地,又将符离王打败,这些匈奴人无疑是通过高阙逃跑了,卫青也跟着向西,到了高阙,他下令停止追击。 接下来,卫青就班师回朝了,毫无疑问,他重回河南地,然后,带着战利品,从陇西郡入塞。 河南之战,卫青从云中郡出塞,从陇西郡入塞,因此太史公在《史记•匈奴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陇西”。高阙是此次进军的终点,因此他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着重强调了一下“高阙”。而关于此战的更多过程,他通过引用汉武帝诏书中的内容来表现,但是一不小心,在“度西河”之后,顺手写下了“至高阙”三字。后世的班固未能发现这个问题,承袭了他的错误。 (2021年2月4日)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卫青河南之战进军路线考辨》 作者:谭晓斌 元朔二年的河南之战,是汉匈战争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是役,伟大的军事统帅卫青收复河南地,彻底解除了匈奴对西汉的心脏地带秦中也就是关中的威胁,缴获牛马羊的数量高达一百多万,斩捕首虏五千三百多级,而汉军自身零死亡,“全甲兵而还”,取得了碾压性的胜利。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遂略河南地,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数十万,走白羊楼烦王。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有功,以千一百户封建为平陵侯。使建筑朔方城。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天子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藉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遣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按榆谿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蒲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户。”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有简文错乱的现象。 《史记•匈奴列传》云: 其明年秋,匈奴二万骑入汉,杀辽西太守,略二千余人。胡又入败渔阳太守军千余人,围汉将军安国,安国时千余骑亦且尽,会燕救至,匈奴乃去。匈奴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于是汉使将军卫青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击胡。得首虏数千人。其明年,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汉亦弃上谷之什辟县造阳地以予胡。是岁,汉之元朔二年也。 我们可以据此将《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其秋,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纠正为: 其秋,匈奴入杀辽西太守,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败韩将军军。汉令将军李息击之,出代;青为车骑将军,出雁门,三万骑击匈奴,斩首虏数千人。明年,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 这一错误可能是由太史公疏忽大意或者后世传抄出错引起的。当然,“虏略渔阳二千余人”还是有问题的,因为匈奴“略二千余人”发生在辽西郡,而非渔阳郡,据《史记•韩长孺列传》,匈奴在渔阳郡“虏略千余人”。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云: 元朔元年春,卫夫人有男,立为皇后。其秋,青复将三万骑出雁门,李息出代郡。青斩首虏数千。明年,青复出云中,西至高阙,遂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百余万,走白羊楼烦王。遂取河南地为朔方郡。以三千八百户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为平陵侯,张次公为岸头侯。使建筑朔方城。上曰:“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籍兵,数为边害,故兴师遗将,以征厥罪。《诗》不云乎,‘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获首二千三百级,车辎畜产毕收为卤,已封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斩轻锐之卒,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执讯获丑,驱马牛羊百有余万,全甲兵而还,益封青三千八百户。” 班固在此处没有出错,“李息出代郡”发生在元朔元年,并且他没有在元朔二年领兵出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的“畜数十万”,他也纠正为“畜百余万”,因为汉武帝封卫青的诏书中明确说了“马牛羊百有余万”。至于“捕伏听者三千七十一级”作“捕伏听者三千一十七级”、“益封青三千户”作“益封青三千八百户”,目前无法判断谁对谁错,这是传抄中产生的。除了这两个数字,诏书中的其他内容可以说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班固在《汉书•武帝纪》中出错了。 在元朔元年条,他写道: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在元朔二年条,他又写道: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和《汉书•卫青霍去病传》的附传中都有李息,但是均未称他和卫青一起出云中收河南地。 元朔二年也没有“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的事情。 《史记•韩长孺列传》云: 匈奴大入边,杀辽西太守,及入雁门,所杀略数千人。车骑将军卫青击之,出雁门。卫尉安国为材官将军,屯于渔阳。安国捕生虏,言匈奴远去。即上书言方田作时,请且罢军屯。罢军屯月余,匈奴大入上谷、渔阳。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出与战,不胜,复入壁。匈奴虏略千余人及畜产而去。天子闻之,怒,使使责让安国。 由此可见,“匈奴入上谷、渔阳”发生在元朔元年。 荀悦的《前汉纪》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承袭了《汉书•武帝纪》中的这一错误,称元朔二年,匈奴入上谷、渔阳,卫青、李息出云中收河南地。 从汉武帝诏书中的信息来看,河南之战分两个阶段,汉武帝在收到卫青第一阶段的战报后,封他为长平侯,卫青巩固并扩大了战果,回来后,汉武帝根据他第二阶段的功劳,进行“益封”。 一些书籍和文章在描述此战时,往往会说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沿着黄河北岸西进,到了高阙,再南下,但是这就与诏书中的“今车骑将军青度西河至高阙”一语产生了矛盾。 此处的“西河”是指邻近云中郡的那一段黄河,因为西邻云中郡,所以叫“西河”,这是毫无疑问的。 卫青此战是进攻河南地,从云中郡出发,第一步是渡过黄河,进入河南地,这没有任何问题,说他沿着黄河北岸西进是毫无道理的。 围绕河南地的黄河是“几”字形的,当时黄河在阴山南麓也就是“几”字形中横的那个位置分为两支,南支叫“南河”,北支叫“北河”,主河道是“北河”。 高阙是阴山山脉中的一处缺口,卫青从云中郡出发,渡过“西河”进入河南地之后,再去高阙,还得渡河,离开河南地,这是毫无疑问的。 诏书中说卫青“至高阙”之后,“遂西定河南地”,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卫青到了高阙,那么河南地对他而言,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西”这个方向。 因此,“度西河至高阙”这句话是有问题的。 许多人选择不顾“度西河”三字,认为卫青出云中后沿黄河北岸西进至高阙,显然是因为这个缘故。 但是,渡河也好,不渡河也罢,只要到了高阙,就会与“遂西定河南地”一语产生矛盾,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我认为“度西河至高阙”中的“度西河”三字是没有问题的,“至高阙”三字有误,汉武帝封卫青的原始诏书在此处是没有这三个字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卫青没有“至高阙”,此次进军的终点正是高阙,只不过“至高阙”发生在第二阶段。 卫青出云中,西渡黄河,进入河南地,“获首虏二千三百级”,还缴获了大量的车辎畜产,白羊楼烦王逃跑。但是,还有一些敌人也就是“伏听者”隐藏在河南地,所以卫青对这些人进行清剿,并且扩展到了河南地之外,也就有了诏书中提到的“案榆溪旧塞,绝梓领,梁北河,讨薄泥,破符离”这一系列行动。 “梁北河”是指在“北河”上架设桥梁。 卫青渡过“北河”后,先打败了薄泥王,薄泥王向西逃,卫青追赶,到了符离王的领地,又将符离王打败,这些匈奴人无疑是通过高阙逃跑了,卫青也跟着向西,到了高阙,他下令停止追击。 接下来,卫青就班师回朝了,毫无疑问,他重回河南地,然后,带着战利品,从陇西郡入塞。 河南之战,卫青从云中郡出塞,从陇西郡入塞,因此太史公在《史记•匈奴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陇西”。高阙是此次进军的终点,因此他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称卫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着重强调了一下“高阙”。而关于此战的更多过程,他通过引用汉武帝诏书中的内容来表现,但是一不小心,在“度西河”之后,顺手写下了“至高阙”三字。后世的班固未能发现这个问题,承袭了他的错误。 (2021年2月4日)
《出塞》 《出塞》 作者:谭晓斌 长城烽火起,边郡犬羊奔。 飞将躯龙骑,追兵出雁门。 啾啾胡马走,猎猎汉旗翻。 荒野秋风里,凯歌回塞垣。
《出塞》 《出塞》 作者:谭晓斌 长城烽火起,边郡犬羊奔。 飞将躯龙骑,追兵出雁门。 啾啾胡马走,猎猎汉旗翻。 荒野秋风里,凯歌回塞垣。
《咏霍去病六首》 《咏霍去病六首》 作者:谭晓斌 一 铁骑分行搜黠虏,定襄郡外勇纷纭。 票姚校尉初临阵,电击雷轰再冠军。 二 关山万里风驰过,开地河西独力扛。 异国君王三十二,马前匍匐尽归降。 三 玉勒金鞍出河塞,孤军转战过焉支。 电飞霆击皋兰下,斩杀胡王全汉师。 四 快马长驱二千里,弯弓发箭射胡戎。 祁连踏破能知止,大捷归来上战功。 五 自古受降如受敌,秋风萧瑟战云浓。 八千獟馯诛杀尽,四万匈奴咸服从。 六 封禅狼居姑衍山,登临瀚海望湖澖。 萧条万里胡尘净,弹罢丝桐饮马还。
《咏霍去病六首》 《咏霍去病六首》 作者:谭晓斌 一 铁骑分行搜黠虏,定襄郡外勇纷纭。 票姚校尉初临阵,电击雷轰再冠军。 二 关山万里风驰过,开地河西独力扛。 异国君王三十二,马前匍匐尽归降。 三 玉勒金鞍出河塞,孤军转战过焉支。 电飞霆击皋兰下,斩杀胡王全汉师。 四 快马长驱二千里,弯弓发箭射胡戎。 祁连踏破能知止,大捷归来上战功。
《周天子的诸侯——箕氏朝鲜》 《周天子的诸侯——箕氏朝鲜》 作者:谭晓斌 朝鲜半岛为何名叫“朝鲜”,这是因为商朝灭亡后,箕子在此处建立了朝鲜国,朝鲜侯也是周天子的诸侯。但是,在我们的历史地图上,并不见箕氏朝鲜,不知是否与政治因素有关。 箕氏朝鲜的位置很好,这使它避开了与其他诸侯的冲突,获得了长期的稳定,但同时也使它在史书中鲜有记载。 到了战国时代,随着燕国在东北方向的急剧扩张,箕氏朝鲜开始变得不安全了。 在周天子的诸侯中,楚国是率先称王的,后来有吴国和越国,进入战国时代,越来越多的诸侯加入称王的行列,燕国也不例外。诸侯称王自然是僭越失礼的行为,当时的朝鲜侯便打着“尊周室”的旗号,要同燕国硬碰硬干一场。 其实,在燕国往东北方向开拓疆域时,箕氏朝鲜也在反方向扩张土地,因此双方的碰撞和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当然,朝鲜的大夫礼凭着出色的游说技巧化解了这场冲突。 但是,在这位朝鲜侯去世之后,其子孙还是与燕国兵戎相见了,战争的结果自然是箕氏朝鲜被燕国打得割地求和。 燕国当然不会就此停止扩张的脚步,此后又发动了一次又一次进攻,所以箕氏朝鲜最后沦为其附庸。为燕国大破东胡的名将秦开也在这场战争中建立了赫赫功勋。 燕长城随着燕军胜利的步伐延伸到了朝鲜半岛,碣石山是其东端,此山即今日平壤西南浦北之龙岗,这也是后来的秦汉长城的东端。 燕国也在朝鲜半岛设县,例如列阳县,该县在列水之北,故名“列阳”,列水就是今天的大同江。 箕氏朝鲜虽然没有被灭,但是其官吏必须由燕国任免。 秦始皇灭燕后,箕氏朝鲜也一并被灭,当时的朝鲜侯是箕否。但是,箕氏的运气不错,很快便迎来了秦朝的灭亡。乘天下大乱之机,箕否之子箕准不仅复国,而且称王了。 汉朝建立后,被迫封建和承认了许多诸侯,有同姓诸侯,也有异姓诸侯,有内诸侯,也有外诸侯。箕氏朝鲜的位置又帮了自己,使它成为汉天子的异姓外诸侯。 箕氏朝鲜与汉天子的异姓内诸侯卢氏燕国以浿水也就是今天的清川江为界,过上了安定的小日子。 但好景不长,燕王卢绾与匈奴有勾结,遭到了汉中央军的讨伐,被击败后,卢绾及其党羽踏上了逃亡之路,其中有一批人逃到了箕氏朝鲜的境内。 这批人有一千多人,为首之人是卫满,箕准收留了他们,封给卫满百里之地,让他守卫西部边境。但是卫满在暗中扩张实力,向箕准发起了挑战。 箕准的统治被推翻,卫满成为新的朝鲜王并且得到了汉天子的认可。 从此,箕氏朝鲜变成了卫氏朝鲜。 (2020年12月1日)
《周天子的诸侯——箕氏朝鲜》 《周天子的诸侯——箕氏朝鲜》 作者:谭晓斌 朝鲜半岛为何名叫“朝鲜”,这是因为商朝灭亡后,箕子在此处建立了朝鲜国,朝鲜侯也是周天子的诸侯。但是,在我们的历史地图上,并不见箕氏朝鲜,不知是否与政治因素有关。 箕氏朝鲜的位置很好,这使它避开了与其他诸侯的冲突,获得了长期的稳定,但同时也使它在史书中鲜有记载。 到了战国时代,随着燕国在东北方向的急剧扩张,箕氏朝鲜开始变得不安全了。 在周天子的诸侯中,楚国是率先称王的,后来有吴国和越国,进入战国时代,越来越多的诸侯加入称王的行列,燕国也不例外。诸侯称王自然是僭越失礼的行为,当时的朝鲜侯便打着“尊周室”的旗号,要同燕国硬碰硬干一场。 其实,在燕国往东北方向开拓疆域时,箕氏朝鲜也在反方向扩张土地,因此双方的碰撞和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当然,朝鲜的大夫礼凭着出色的游说技巧化解了这场冲突。 但是,在这位朝鲜侯去世之后,其子孙还是与燕国兵戎相见了,战争的结果自然是箕氏朝鲜被燕国打得割地求和。 燕国当然不会就此停止扩张的脚步,此后又发动了一次又一次进攻,所以箕氏朝鲜最后沦为其附庸。为燕国大破东胡的名将秦开也在这场战争中建立了赫赫功勋。 燕长城随着燕军胜利的步伐延伸到了朝鲜半岛,碣石山是其东端,此山即今日平壤西南浦北之龙岗,这也是后来的秦汉长城的东端。 燕国也在朝鲜半岛设县,例如列阳县,该县在列水之北,故名“列阳”,列水就是今天的大同江。 箕氏朝鲜虽然没有被灭,但是其官吏必须由燕国任免。 秦始皇灭燕后,箕氏朝鲜也一并被灭,当时的朝鲜侯是箕否。但是,箕氏的运气不错,很快便迎来了秦朝的灭亡。乘天下大乱之机,箕否之子箕准不仅复国,而且称王了。 汉朝建立后,被迫封建和承认了许多诸侯,有同姓诸侯,也有异姓诸侯,有内诸侯,也有外诸侯。箕氏朝鲜的位置又帮了自己,使它成为汉天子的异姓外诸侯。 箕氏朝鲜与汉天子的异姓内诸侯卢氏燕国以浿水也就是今天的清川江为界,过上了安定的小日子。 但好景不长,燕王卢绾与匈奴有勾结,遭到了汉中央军的讨伐,被击败后,卢绾及其党羽踏上了逃亡之路,其中有一批人逃到了箕氏朝鲜的境内。 这批人有一千多人,为首之人是卫满,箕准收留了他们,封给卫满百里之地,让他守卫西部边境。但是卫满在暗中扩张实力,向箕准发起了挑战。 箕准的统治被推翻,卫满成为新的朝鲜王并且得到了汉天子的认可。 从此,箕氏朝鲜变成了卫氏朝鲜。 (2020年12月1日)
《战国赵襄子至献侯纪年考订》 《战国赵襄子至献侯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在说赵纪年之前,我先说一下魏纪年。自从《竹书纪年》出土后,历代学者依靠它纠正《史记》的错误,取得了很多成绩。《史记》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魏武侯在位二十六年、魏惠王在位三十六年、魏襄王在位十六年,但是《竹书纪年》告诉我们,魏文侯在位五十年、魏武侯在位二十六年、魏惠王三十六年没有去世,而是称王改元了,魏襄王的十六年其实是魏惠王的后元十六年。由于魏惠王在称王的当年就改元了,前元加上后元共计五十一年,因此《史记》魏惠王元年被提前了一年。 据《竹书纪年》,魏武侯元年、赵烈侯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395年,由此可知,赵烈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08 年。《史记》赵烈侯元年也相当于西元前408年,但是在位只有九年,与《竹书纪年》不合。《史记•赵世家》说,“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武公十三年卒,赵复立烈侯太子章,是为敬侯”。赵烈侯和赵敬侯之间不存在赵武公,但是把武公的十三年都划给烈侯也是不对的,其实烈侯在位就是十四年,而敬侯在位二十一年,《史记》敬侯在位只有十二年,少了九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战国赵烈侯敬侯纪年考订》。 据《竹书纪年》,赵敬侯卒于魏武侯二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374年,《史记》误上一年,赵敬侯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375年。这一年之差是因为太史公将赵王迁的在位年数多算了一年造成的,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史记战国赵纪年局部修复》。 太史公对赵国在赵献侯即位之前五十余年的记载是比较混乱的。 《史记》赵襄子在位三十三年,赵襄子之后是赵桓子,在位仅一年,赵桓子之后就是赵献侯,在位十五年,赵献侯之后就是赵烈侯。 赵烈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08年,《史记》与《竹书纪年》一致,可知太史公对赵献侯卒年的记载正确无误。《史记》说,赵献侯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411年,“城平邑”,据《竹书纪年》,此事发生在晋烈公四年,相当于西元前412年,差了一年。这样看的话,《史记》赵献侯的纪年即使有误,也是很小的。 《史记•赵世家》云: 赵襄子元年,越围吴,襄子降丧食,使楚隆问吴王。 《史记》赵襄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57年,这肯定是不对的,因为吴国早就被越国灭掉了。 《左传•哀公二十年》云: 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 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 楚隆曰:“若使吴王知之,若何?” 赵孟曰:“可乎?” 隆曰:“请尝之。” 乃往,先造于越军,曰:“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从。请入视之。”许之。 告于吴王曰:“寡君之老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齐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 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为大夫忧,拜命之辱。” 与之一箪珠,使问赵孟曰:“句践将生忧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 王曰:“溺人必笑,吾将有问也,史黯何以得为君子?” 对曰:“黯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王曰:“宜哉。” “赵孟”特指晋国赵氏的宗主。 “无恤”是赵襄子之名,而“志父”是他的父亲赵简子之名。 由楚隆向吴王传达的“寡君之老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齐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这段话中的内容来看,此处的“赵孟”无疑是指赵襄子,也就是说,赵简子已经去世了。 鲁哀公二十年,相当于西元前475年。 太史公在《史记•六国年表》中,将“越围吴”系于楚惠王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475年;将“越灭吴”系于楚惠王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473年。 据《左传》,“越灭吴”发生在鲁哀公二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473年。 由此可见,太史公将“越围吴,襄子降丧食,使楚隆问吴王”之事误后了十八年。 既然“越围吴”发生在鲁哀公二十年,那么赵襄子的元年会不会是这一年呢? 从“赵孟降于丧食”一语来看,此时赵襄子正在为赵简子服丧,这是毫无疑问的。 楚隆对赵襄子说,“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从他的这句话来看,此时赵襄子正在为赵简子服三年之丧的第三年,否则,他不会这么说。 由于“十一月,越围吴”已经是这一年的岁末了,因此赵简子卒于鲁哀公十八年是没有问题的。 赵襄子逾年改元,就是鲁哀公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476年。 清华简《系年》云: 晋敬公立十又一年,赵桓子会诸侯之大夫,以与越令尹宋盟于巩,遂以伐齐,齐人焉始为长城于济,自南山属之北海。 据《竹书纪年》,晋敬公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441年。 会盟、征伐等大事,宗主都是要亲力亲为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才由他人代劳。当然,代劳之人的地位也是非常尊贵的。 《史记》赵桓子在位仅一年,相当于西元前424年,明显有误。 清华简《系年》又说,“晋幽公立四年,赵狗率师与越公朱句伐齐”。 据《竹书纪年》,晋幽公四年,相当于西元前430年,此时的宗主很有可能是赵狗。当然,也有可能是赵狗代赵桓子出征。但是,在《史记》中,并未提到赵狗。 《史记•赵世家》称,赵襄子灭代后,“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赵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但是“襄子为伯鲁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传位与伯鲁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为献侯。献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子逐献侯,自立于代,一年卒。国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杀其子而复迎立献侯”。 据《世本》,赵桓子是赵襄子之子,二人不是兄弟关系。 结合各种信息来看,如果赵桓子的真实身份是“襄子子”而非“襄子弟”,那么一心要传位于哥哥这一系的赵氏宗主很有可能是赵桓子而非赵襄子,也就是说,赵献侯是赵襄子的曾孙,而非侄孙。 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不同的版本,其中有一个现象是故事情节不变,但是故事中的人物会发生变化。 太史公可能只获得了赵襄子版。当然,也有可能获得了两个以上的版本,有赵襄子版,有赵桓子版,或者别的什么版本,但是他选择了赵襄子版。还有一种可能是,在他获得的版本中并未具体指出是哪位赵氏宗主,但是被他判定为赵襄子。 总之,太史公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误判。 真实的情况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赵桓子的父亲赵襄子没有立长,封赵桓子的哥哥伯鲁为代君,赵桓子继位后,没有立自己的儿子为继承人,因为他要传位给伯鲁之子周,但是周比他先死,于是立周之子浣也就是后来的赵献侯为继承人。或者是,赵桓子的哥哥伯鲁早死,赵襄子封其子周为代君,赵桓子继位后,没有立自己的儿子为继承人,想传位给周,但是周比他先死,于是立周之子赵献侯为继承人。等到赵桓子去世后,他的一个弟弟赶跑了赵献侯,自立为赵氏的宗主。赵桓子的这个弟弟很有可能是清华简《系年》中提到的“赵狗”。“赵狗”去世后,国人认为“赵狗”做赵氏宗主不是赵桓子的意思,便一起杀了“赵狗”的儿子,迎立赵献侯。 太史公在《史记》中,记载了赵简子梦游钧天的故事。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云: 当晋昭公时,诸大夫强而公族弱,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于是召扁鹊。 扁鹊入视病,出,董安于问扁鹊,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昔秦穆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所学也。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策于是出。夫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必间,间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简子寤,语诸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 董安于受言,书而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这个故事在《赵世家》中也有记载。 《史记•赵世家》云: 赵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医扁鹊视之,出,董安于问。 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缪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学也,帝告我:晋国将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谶于是出矣。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疾与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间,间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简子寤,语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人心。有一熊欲来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 董安于受言而书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赵简子的梦,后来都变成了现实,请注意其中的“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 《史记•赵世家》在赵武灵王十六年条有如下记事: 王游大陵。他日,王梦见处女鼓琴而歌诗曰:“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嬴!”异日,王饮酒乐,数言所梦,想见其状。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女娃嬴。孟姚也。孟姚甚有宠于王,是为惠后。 毫无疑问,“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中的“七世之孙”指的是赵武灵王。 但是,在《赵世家》中,赵武灵王的父亲是赵肃侯,赵肃侯的父亲是赵成侯,赵成侯的父亲是赵敬候,赵敬候的父亲是赵烈侯,赵烈侯的父亲是赵献侯,赵献侯的曾祖父是赵简子,也就是说,赵武灵王是赵简子的“九世之孙”。 因此,“七世之孙”中的“七”字肯定有问题,应该是“十”字之讹,“七”字和“十”字形状接近,在传抄的过程中会产生讹误。 但是,问题依然存在,还差一世。 我们要知道,赵简子梦游钧天是后人编造的,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是后人根据已经发生的事情创作出来的,因此赵武灵王肯定是赵简子的“十世之孙”。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毫无疑问,出在了赵献侯和赵襄子、赵简子的辈分关系上,可见《世本》称赵襄子和赵桓子是父子关系正确无误,赵献侯不是赵襄子的侄孙而是其曾孙,赵简子也不是赵献侯的曾祖父而是其高祖父。 一世:简子; 二世:襄子; 三世:伯鲁; 四世:周; 五世:献侯; 六世:烈侯; 七世:敬侯; 八世:成侯; 九世:肃侯; 十世:武灵王。 虽然在赵烈侯和赵敬侯之间不存在赵武公,但是这不足以否定他在历史上的存在。考虑到清华简《系年》中的信息,我认为赵狗很有可能是赵武公。 《史记•赵世家》云: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乱,不克,出奔魏。 《史记•魏世家》云: 魏武侯元年,赵敬侯初立,公子朔为乱,不胜,奔魏,与魏袭邯郸,魏败而去。 “朝”和“朔”,这两个字形近,在传抄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互讹。 《史记》赵敬侯元年、魏武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386年。 其实,这件事发生在西元前395年,这一年是赵烈侯十四年、魏武侯元年,《史记》误后九年。赵烈侯在这一年去世,由于烈侯和敬侯之间不存在赵武公,因此这位公子朝或公子朔,可能是敬侯的兄弟。当然,也不排除他是武公之子的可能性。 在太史公获得的资料中,可能只有武公在位十三年以及武公之子经历了一次争立的信息。 从《史记•赵世家》中的信息来看,每当先君去世,后继之君往往都要经历一场争斗厮杀,献侯就经历了两次,一次失败,一次胜利,敬侯、成侯、肃侯连续三代也都在即位初期发生了这种争斗。由于这种发生在君位交替之际的大事记写得很简单,非常相似,因此太史公在抄录时疏忽大意,将有关武公的记事误置于烈侯和敬侯之间了。当然,与敬侯争斗的也有可能就是武公之子,太史公看到武公之子与敬侯争斗,便误以为敬侯之前是武公了。 《史记》赵献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23年,如果这一记载不误,赵武公在位十三年也不误的话,那么赵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6年。 如果太史公对赵襄子在位三十三年的记载不误,那么由赵襄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76年,可得其卒年,相当于西元前444年。 由赵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6年、赵襄子卒年相当于西元前444年,可得赵桓子在位七年。 献侯第一次即位和武公之子在位的时间都很短,因此都没有单独的纪年。 当然,写此文,猜测较多,期待新资料的出现。 赵襄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76年; 赵襄子三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444年; 赵桓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43年; 赵桓子七年,相当于西元前437年; 赵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6年; 赵武公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424年; 赵献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23年; 赵献侯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409年。 (2020年11月24日)
《战国赵襄子至献侯纪年考订》 《战国赵襄子至献侯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在说赵纪年之前,我先说一下魏纪年。自从《竹书纪年》出土后,历代学者依靠它纠正《史记》的错误,取得了很多成绩。《史记》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魏武侯在位二十六年、魏惠王在位三十六年、魏襄王在位十六年,但是《竹书纪年》告诉我们,魏文侯在位五十年、魏武侯在位二十六年、魏惠王三十六年没有去世,而是称王改元了,魏襄王的十六年其实是魏惠王的后元十六年。由于魏惠王在称王的当年就改元了,前元加上后元共计五十一年,因此《史记》魏惠王元年被提前了一年。 据《竹书纪年》,魏武侯元年、赵烈侯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395年,由此可知,赵烈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08 年。《史记》赵烈侯元年也相当于西元前408年,但是在位只有九年,与《竹书纪年》不合。《史记•赵世家》说,“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武公十三年卒,赵复立烈侯太子章,是为敬侯”。赵烈侯和赵敬侯之间不存在赵武公,但是把武公的十三年都划给烈侯也是不对的,其实烈侯在位就是十四年,而敬侯在位二十一年,《史记》敬侯在位只有十二年,少了九年,大家可以去看拙文《战国赵烈侯敬侯纪年考订》。 据《竹书纪年》,赵敬侯卒于魏武侯二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374年,《史记》误上一年,赵敬侯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375年。这一年之差是因为太史公将赵王迁的在位年数多算了一年造成的,大家可以去看拙文《史记战国赵纪年局部修复》。 太史公对赵国在赵献侯即位之前五十余年的记载是比较混乱的。 《史记》赵襄子在位三十三年,赵襄子之后是赵桓子,在位仅一年,赵桓子之后就是赵献侯,在位十五年,赵献侯之后就是赵烈侯。 赵烈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08年,《史记》与《竹书纪年》一致,可知太史公对赵献侯卒年的记载正确无误。《史记》说,赵献侯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411年,“城平邑”,据《竹书纪年》,此事发生在晋烈公四年,相当于西元前412年,差了一年。这样看的话,《史记》赵献侯的纪年即使有误,也是很小的。 《史记•赵世家》云: 赵襄子元年,越围吴,襄子降丧食,使楚隆问吴王。 《史记》赵襄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57年,这肯定是不对的,因为吴国早就被越国灭掉了。 《左传•哀公二十年》云: 十一月,越围吴。赵孟降于丧食。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 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 楚隆曰:“若使吴王知之,若何?” 赵孟曰:“可乎?” 隆曰:“请尝之。” 乃往,先造于越军,曰:“吴犯间上国多矣,闻君亲讨焉,诸夏之人莫不欣喜,唯恐君志之不从。请入视之。”许之。 告于吴王曰:“寡君之老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齐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 王拜稽首曰:“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为大夫忧,拜命之辱。” 与之一箪珠,使问赵孟曰:“句践将生忧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 王曰:“溺人必笑,吾将有问也,史黯何以得为君子?” 对曰:“黯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王曰:“宜哉。” “赵孟”特指晋国赵氏的宗主。 “无恤”是赵襄子之名,而“志父”是他的父亲赵简子之名。 由楚隆向吴王传达的“寡君之老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得承齐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这段话中的内容来看,此处的“赵孟”无疑是指赵襄子,也就是说,赵简子已经去世了。 鲁哀公二十年,相当于西元前475年。 太史公在《史记•六国年表》中,将“越围吴”系于楚惠王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475年;将“越灭吴”系于楚惠王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473年。 据《左传》,“越灭吴”发生在鲁哀公二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473年。 由此可见,太史公将“越围吴,襄子降丧食,使楚隆问吴王”之事误后了十八年。 既然“越围吴”发生在鲁哀公二十年,那么赵襄子的元年会不会是这一年呢? 从“赵孟降于丧食”一语来看,此时赵襄子正在为赵简子服丧,这是毫无疑问的。 楚隆对赵襄子说,“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从他的这句话来看,此时赵襄子正在为赵简子服三年之丧的第三年,否则,他不会这么说。 由于“十一月,越围吴”已经是这一年的岁末了,因此赵简子卒于鲁哀公十八年是没有问题的。 赵襄子逾年改元,就是鲁哀公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476年。 清华简《系年》云: 晋敬公立十又一年,赵桓子会诸侯之大夫,以与越令尹宋盟于巩,遂以伐齐,齐人焉始为长城于济,自南山属之北海。 据《竹书纪年》,晋敬公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441年。 会盟、征伐等大事,宗主都是要亲力亲为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才由他人代劳。当然,代劳之人的地位也是非常尊贵的。 《史记》赵桓子在位仅一年,相当于西元前424年,明显有误。 清华简《系年》又说,“晋幽公立四年,赵狗率师与越公朱句伐齐”。 据《竹书纪年》,晋幽公四年,相当于西元前430年,此时的宗主很有可能是赵狗。当然,也有可能是赵狗代赵桓子出征。但是,在《史记》中,并未提到赵狗。 《史记•赵世家》称,赵襄子灭代后,“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赵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但是“襄子为伯鲁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传位与伯鲁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为献侯。献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子逐献侯,自立于代,一年卒。国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杀其子而复迎立献侯”。 据《世本》,赵桓子是赵襄子之子,二人不是兄弟关系。 结合各种信息来看,如果赵桓子的真实身份是“襄子子”而非“襄子弟”,那么一心要传位于哥哥这一系的赵氏宗主很有可能是赵桓子而非赵襄子,也就是说,赵献侯是赵襄子的曾孙,而非侄孙。 故事在流传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不同的版本,其中有一个现象是故事情节不变,但是故事中的人物会发生变化。 太史公可能只获得了赵襄子版。当然,也有可能获得了两个以上的版本,有赵襄子版,有赵桓子版,或者别的什么版本,但是他选择了赵襄子版。还有一种可能是,在他获得的版本中并未具体指出是哪位赵氏宗主,但是被他判定为赵襄子。 总之,太史公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误判。 真实的情况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赵桓子的父亲赵襄子没有立长,封赵桓子的哥哥伯鲁为代君,赵桓子继位后,没有立自己的儿子为继承人,因为他要传位给伯鲁之子周,但是周比他先死,于是立周之子浣也就是后来的赵献侯为继承人。或者是,赵桓子的哥哥伯鲁早死,赵襄子封其子周为代君,赵桓子继位后,没有立自己的儿子为继承人,想传位给周,但是周比他先死,于是立周之子赵献侯为继承人。等到赵桓子去世后,他的一个弟弟赶跑了赵献侯,自立为赵氏的宗主。赵桓子的这个弟弟很有可能是清华简《系年》中提到的“赵狗”。“赵狗”去世后,国人认为“赵狗”做赵氏宗主不是赵桓子的意思,便一起杀了“赵狗”的儿子,迎立赵献侯。 太史公在《史记》中,记载了赵简子梦游钧天的故事。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云: 当晋昭公时,诸大夫强而公族弱,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于是召扁鹊。 扁鹊入视病,出,董安于问扁鹊,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昔秦穆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所学也。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策于是出。夫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必间,间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简子寤,语诸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 董安于受言,书而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这个故事在《赵世家》中也有记载。 《史记•赵世家》云: 赵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医扁鹊视之,出,董安于问。 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缪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学也,帝告我:晋国将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谶于是出矣。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疾与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间,间必有言也。” 居二日半,简子寤,语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人心。有一熊欲来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 董安于受言而书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赵简子的梦,后来都变成了现实,请注意其中的“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 《史记•赵世家》在赵武灵王十六年条有如下记事: 王游大陵。他日,王梦见处女鼓琴而歌诗曰:“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嬴!”异日,王饮酒乐,数言所梦,想见其状。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女娃嬴。孟姚也。孟姚甚有宠于王,是为惠后。 毫无疑问,“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中的“七世之孙”指的是赵武灵王。 但是,在《赵世家》中,赵武灵王的父亲是赵肃侯,赵肃侯的父亲是赵成侯,赵成侯的父亲是赵敬候,赵敬候的父亲是赵烈侯,赵烈侯的父亲是赵献侯,赵献侯的曾祖父是赵简子,也就是说,赵武灵王是赵简子的“九世之孙”。 因此,“七世之孙”中的“七”字肯定有问题,应该是“十”字之讹,“七”字和“十”字形状接近,在传抄的过程中会产生讹误。 但是,问题依然存在,还差一世。 我们要知道,赵简子梦游钧天是后人编造的,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是后人根据已经发生的事情创作出来的,因此赵武灵王肯定是赵简子的“十世之孙”。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毫无疑问,出在了赵献侯和赵襄子、赵简子的辈分关系上,可见《世本》称赵襄子和赵桓子是父子关系正确无误,赵献侯不是赵襄子的侄孙而是其曾孙,赵简子也不是赵献侯的曾祖父而是其高祖父。 一世:简子; 二世:襄子; 三世:伯鲁; 四世:周; 五世:献侯; 六世:烈侯; 七世:敬侯; 八世:成侯; 九世:肃侯; 十世:武灵王。 虽然在赵烈侯和赵敬侯之间不存在赵武公,但是这不足以否定他在历史上的存在。考虑到清华简《系年》中的信息,我认为赵狗很有可能是赵武公。 《史记•赵世家》云: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乱,不克,出奔魏。 《史记•魏世家》云: 魏武侯元年,赵敬侯初立,公子朔为乱,不胜,奔魏,与魏袭邯郸,魏败而去。 “朝”和“朔”,这两个字形近,在传抄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互讹。 《史记》赵敬侯元年、魏武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386年。 其实,这件事发生在西元前395年,这一年是赵烈侯十四年、魏武侯元年,《史记》误后九年。赵烈侯在这一年去世,由于烈侯和敬侯之间不存在赵武公,因此这位公子朝或公子朔,可能是敬侯的兄弟。当然,也不排除他是武公之子的可能性。 在太史公获得的资料中,可能只有武公在位十三年以及武公之子经历了一次争立的信息。 从《史记•赵世家》中的信息来看,每当先君去世,后继之君往往都要经历一场争斗厮杀,献侯就经历了两次,一次失败,一次胜利,敬侯、成侯、肃侯连续三代也都在即位初期发生了这种争斗。由于这种发生在君位交替之际的大事记写得很简单,非常相似,因此太史公在抄录时疏忽大意,将有关武公的记事误置于烈侯和敬侯之间了。当然,与敬侯争斗的也有可能就是武公之子,太史公看到武公之子与敬侯争斗,便误以为敬侯之前是武公了。 《史记》赵献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23年,如果这一记载不误,赵武公在位十三年也不误的话,那么赵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6年。 如果太史公对赵襄子在位三十三年的记载不误,那么由赵襄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76年,可得其卒年,相当于西元前444年。 由赵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6年、赵襄子卒年相当于西元前444年,可得赵桓子在位七年。 献侯第一次即位和武公之子在位的时间都很短,因此都没有单独的纪年。 当然,写此文,猜测较多,期待新资料的出现。 赵襄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76年; 赵襄子三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444年; 赵桓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43年; 赵桓子七年,相当于西元前437年; 赵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36年; 赵武公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424年; 赵献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423年; 赵献侯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409年。 (2020年11月24日)
《念奴娇》 修改一下,他娘的,总是写不好: 《念奴娇》 作者:谭晓斌 胡风汉马,看单于逃遁,萧条万里。 龙节虎符金鼓震,壮岁横行塞外。 高阙扬鞭,龙城跃马,收取河南地。 阴山苑囿,再无戎狄弓矢。 胸贮豹略龙韬,七征朔漠,一雪平城耻。 仁善和柔当敌勇,不患无威无贵。 合战先登,罢军后殿,盖世英雄气。 谁言天幸,用兵非是儿戏。
《郑桓公东迁考辨》 《郑桓公东迁考辨》 作者:谭晓斌 太史公对两周之际的许多事情,并不是很清楚。晋武帝时,在汲郡的战国魏墓中出土了《竹书纪年》,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虽然该书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在其它文献中可以看到一些有关它的信息。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洧水注》中引用了该书的内容: 《竹书纪年》: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据《史记•郑世家》,郑桓公名叫“友”。“多父”和“友”形近、“同”和“周”形近、“惠”和“宣”形近,这些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唐朝刘知几的《史通•杂说上》云: 而《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诛伊尹、文王杀季历、共伯名和、郑桓公厉王之子,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 但是《史记•郑世家》说,“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如果《竹书纪年》也称他是厉王之子,就与经典一致了,可见《史通》原文是“宣王之子”,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也就是说,《竹书纪年》称郑桓公是宣王之子。 《国语•周语中》记载富辰谏襄王以狄女为后,谏言中有“郑,出自宣王”一语,可知郑桓公是宣王之子,与《竹书纪年》相合。 三国时期东吴的韦昭为《国语》作注,写道: 郑桓公友,宣王之母弟。出者,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 当然,这是错误的。 《国语•晋语四》记载僖负羁对曹共公说,“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晋祖唐叔,出自武王”,韦昭分别注云“文王子”、“武王子”,这是正确的,可见他在注“郑,出自宣王”时,为了调和《史记》与《国语》的矛盾,不得不胡乱解释。 《史记•晋世家》记载晋国公子重耳也就是后来的晋文公流亡郑国时,郑文公没有以礼相待: 过郑,郑文公弗礼。郑叔瞻谏其君曰:“晋公子贤,而其从者皆国相,且又同姓。郑之出自厉王,而晋之出自武王。”郑君曰:“诸侯亡公子过此者众,安可尽礼!”叔瞻曰:“君不礼,不如杀之,且后为国患。”郑君不听。 此处记载取材自《国语•晋语四》: 公子过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之:亲有天,用前训,礼兄弟,资穷困,天所福也。今晋公子有三祚焉,天将启之。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狐氏出自唐叔。狐姬,伯行之子也,实生重耳。成而隽才,离违而得所,久约而无衅,一也。同出九人,唯重耳在,离外之患,而晋国不靖,二也。晋侯日载其怨,外内弃之;重耳日载其德,狐、赵谋之,三也。在《周颂》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荒,大之也。大天所作,可谓亲有天矣。晋、郑兄弟也,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平王劳而德之,而赐之盟质,曰:‘世相起也。’若亲有天,获三祚者,可谓大天。若用前训,文侯之功,武公之业,可谓前训。若礼兄弟,晋、郑之亲,王之遗命,可谓兄弟。若资穷困,亡在长幼,还轸诸侯,可谓穷困。弃此四者,以徼天祸,无乃不可乎?君其图之。”弗听。叔詹曰:“若不礼焉,则请杀之。谚曰:‘黍稷无成,不能为荣。黍不为黍,不能蕃庑。稷不为稷,不能蕃殖。所生不疑,唯德之基。’”公弗听。 毫无疑问,太史公缩写了《国语》中的内容,在叔詹的谏言中并无“郑之出自厉王”这样的话,也无这样的意思。 太史公认为郑桓公是厉王之子,所以他说“郑之出自厉王”。这恰恰证明了,将“郑,出自宣王”解释为“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是错误的。 唐朝的钱徽撰《杨宁墓志》说,“本盖姬姓周宣王之子曰尚父,邑诸杨”。 此事得到了《四十二年逨鼎》的印证,其中有宣王对逨说的话,“余肇建长父侯于杨,余令女奠长父休”。 “长父”即“尚父”,因为“长”和“尚”这两个字可通。 从宣王之子杨侯名叫“长父”来看,《竹书纪年》称宣王的另一个儿子也就是郑桓公名叫“多父”比《史记》更可信。 “友”字是“多父”两字在传抄的过程中变成的,在太史公看到的资料中,很有可能已经是“友”字了。 郦道元在《水经注•渭水注》中说: 渭水又东迳郑县故城北。《史记》:秦武公十一年,县之。郑桓公友之故邑也。《汉书》薛瓒注言,周自穆王已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余按:迁《史记》、《世本》言,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又《春秋》、《国语》并言桓公为周司徒,又王室将乱,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侩之间。幽王霣于戏,郑桓公死之。平王东迁,郑武公辅王室,灭虢、侩而兼其土。故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乃迁封于彼。《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谓公孙获曰:吾先君新邑于此,其能与许争乎?是指新郑为言矣。然班固、应劭、郑玄、皇甫谧、裴頠、王隐、阚骃之诸述作者,咸以西郑为友之始封,贤于薛瓒之单说也,无宜违正经而从逸录矣。 晋朝的薛瓒为《汉书》作注,提到“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据《史记•郑世家》,周幽王十一年,郑桓公和周幽王一同遇难,都被犬戎杀害了。因此,郦道元不同意薛瓒的观点,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桓公之子郑武公而非郑桓公。 薛瓒提到的郑桓公的事迹,来自《竹书纪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唐朝的颜师古在注《汉书•地理志》时引臣瓒曰: 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賄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也。 这便是郦道元提到的《汉书》薛瓒注言。 《汉书•地理志》中“京兆尹•郑”下原注称,“周宣王弟郑桓公邑”,东汉的应劭在注解此处时称,“宣王母弟友所封也。其子与平王东迁,更称新郑”。 薛瓒针对这两条注解提了自己的看法,他口中的“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无疑来自《竹书纪年》。 由此可知,晋文侯二年晚于周幽王十一年,在《竹书纪年》中,除了有郑桓公在晋文侯二年灭郐的记事,还有他在晋文侯四年灭虢的记事。“侩”、“会”、“郐”,这三字可通。 晋朝的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后序》中说: 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 由此可知,在《竹书纪年》中,晋纪年是从殇叔开始的,接下来就是文侯。 幽王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两年之后,郑桓公灭郐,这一年的纪年又是晋文侯二年,因此晋文侯元年无疑是西元前770年了,而在《史记》中,晋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80年,提前了十年。 《左传•桓公二年》说: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史记•晋世家》云: 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昭侯元年当鲁惠公二十四年、晋昭侯七年当鲁惠公三十年,《左传》使用鲁纪年,“惠之二十四年”就是鲁惠公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就是鲁惠公三十年,鲁纪年是非常可靠的,可知太史公对晋文侯卒年的记载不误。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晋文侯三十五年、鲁惠公二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746年。 从西元前770年到西元前746年,可得文侯在位二十五年,太史公多算了十年,从而将他的元年提前了十年。 《史记•郑世家》云: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雒之间,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之。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楚其后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后也,伯翳佐舜怀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二岁,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 太史公对郑桓公的记载,主要取材自《国语•郑语》。 《国语》记录的是历史人物的言论。 在这个故事中,郑桓公因为“王室多故,余惧及焉”,所以向史伯也就是太史伯请教“其何所可以逃死”的问题,史伯为他指明了方向,二人又讨论了周王室和秦、晋、齐、楚等诸侯的兴衰问题。 史伯为郑桓公挑选的地方是“济、洛、河、颍之间”,因为“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这一区域首先离成周很近,更重要的是,这里的诸侯实力较弱。该区域有“十邑”,“虢、郐为大”,但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因此郑桓公“若以周难役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等到“周乱而弊”,“骄而贪”的虢、郐二君,一定会跟郑桓公翻脸。郑桓公“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如果拿下了虢、郐二邑,那么其它八邑也会成为郑桓公的土地。郑桓公很高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既然史伯告诉了郑桓公“逃死”的方法,郑桓公也都照着做了,那么按照《国语》中的叙述模式,郑桓公必定“逃死”成功。但是太史公说“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这分明是“逃死”没有成功啊!问题出在哪里呢? 《国语•郑语》中的最后一段是这么写的: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蚠冒于是乎始启濮。 很明显,问题出在了“十一年而毙”中的“毙”字上。这个字应作“弊”,但是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我们从郑桓公和史伯的交谈中,可以看到“周乱而弊”、“周其弊乎”、“殆于必弊者也”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这样的话,因为《国语》中的预言一定是成功的,所以“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弊”。“弊”指的是“王室弊”,也就是“周弊”。 在太史公看到的《国语•郑语》中,“十一年而弊”中的“弊”字已经讹为“毙”字,他误以为是指郑桓公在幽王十一年毙命,便想当然地认为“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由于郑桓公东迁郑国是史实,因此他说“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竹书纪年》说郑灭虢、郐发生在幽王死后,郦道元对这一点是赞同的,但是他又对《史记》郑桓公死于幽王十一年深信不疑,因此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武公。 《韩非子•内储说下》云: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西汉刘向的《说苑•权谋》中也有这个故事: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辨智果敢之士,书其名姓,择郐之良臣而与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于门外而埋之。衅之以猳,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尽杀其良臣。桓公因袭之,遂取郐。 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在讲郑桓公的事迹时,提到了“克郐朝食”,郑桓公灭郐又一次得到了印证。 唐朝的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引《世本》说,“桓公居棫林,徙拾”。《诗经》中的《桧风》即《郐风》,“桧”和“郐”这两个字可通。司马贞看到的《世本》中的“拾”字,原本应该写作“桧”或者“侩”之类的,在传抄的过程中讹变为“拾”。《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晋国伐秦,晋国六卿率领诸侯之师渡过泾水,“至于棫林”。这个位于泾水之西的棫林,就是郑桓公的始封之地。 晋文侯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69年,郑桓公灭郐; 晋文侯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67年,郑桓公灭虢。
《郑桓公东迁考辨》 《郑桓公东迁考辨》 作者:谭晓斌 太史公对两周之际的许多事情,并不是很清楚。晋武帝时,在汲郡的战国魏墓中出土了《竹书纪年》,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虽然该书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在其它文献中可以看到一些有关它的信息。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洧水注》中引用了该书的内容: 《竹书纪年》: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据《史记•郑世家》,郑桓公名叫“友”。“多父”和“友”形近、“同”和“周”形近、“惠”和“宣”形近,这些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唐朝刘知几的《史通•杂说上》云: 而《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诛伊尹、文王杀季历、共伯名和、郑桓公厉王之子,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 但是《史记•郑世家》说,“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如果《竹书纪年》也称他是厉王之子,就与经典一致了,可见《史通》原文是“宣王之子”,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也就是说,《竹书纪年》称郑桓公是宣王之子。 《国语•周语中》记载富辰谏襄王以狄女为后,谏言中有“郑,出自宣王”一语,可知郑桓公是宣王之子,与《竹书纪年》相合。 三国时期东吴的韦昭为《国语》作注,写道: 郑桓公友,宣王之母弟。出者,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 当然,这是错误的。 《国语•晋语四》记载僖负羁对曹共公说,“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晋祖唐叔,出自武王”,韦昭分别注云“文王子”、“武王子”,这是正确的,可见他在注“郑,出自宣王”时,为了调和《史记》与《国语》的矛盾,不得不胡乱解释。 《史记•晋世家》记载晋国公子重耳也就是后来的晋文公流亡郑国时,郑文公没有以礼相待: 过郑,郑文公弗礼。郑叔瞻谏其君曰:“晋公子贤,而其从者皆国相,且又同姓。郑之出自厉王,而晋之出自武王。”郑君曰:“诸侯亡公子过此者众,安可尽礼!”叔瞻曰:“君不礼,不如杀之,且后为国患。”郑君不听。 此处记载取材自《国语•晋语四》: 公子过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之:亲有天,用前训,礼兄弟,资穷困,天所福也。今晋公子有三祚焉,天将启之。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狐氏出自唐叔。狐姬,伯行之子也,实生重耳。成而隽才,离违而得所,久约而无衅,一也。同出九人,唯重耳在,离外之患,而晋国不靖,二也。晋侯日载其怨,外内弃之;重耳日载其德,狐、赵谋之,三也。在《周颂》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荒,大之也。大天所作,可谓亲有天矣。晋、郑兄弟也,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平王劳而德之,而赐之盟质,曰:‘世相起也。’若亲有天,获三祚者,可谓大天。若用前训,文侯之功,武公之业,可谓前训。若礼兄弟,晋、郑之亲,王之遗命,可谓兄弟。若资穷困,亡在长幼,还轸诸侯,可谓穷困。弃此四者,以徼天祸,无乃不可乎?君其图之。”弗听。叔詹曰:“若不礼焉,则请杀之。谚曰:‘黍稷无成,不能为荣。黍不为黍,不能蕃庑。稷不为稷,不能蕃殖。所生不疑,唯德之基。’”公弗听。 毫无疑问,太史公缩写了《国语》中的内容,在叔詹的谏言中并无“郑之出自厉王”这样的话,也无这样的意思。 太史公认为郑桓公是厉王之子,所以他说“郑之出自厉王”。这恰恰证明了,将“郑,出自宣王”解释为“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是错误的。 唐朝的钱徽撰《杨宁墓志》说,“本盖姬姓周宣王之子曰尚父,邑诸杨”。 此事得到了《四十二年逨鼎》的印证,其中有宣王对逨说的话,“余肇建长父侯于杨,余令女奠长父休”。 “长父”即“尚父”,因为“长”和“尚”这两个字可通。 从宣王之子杨侯名叫“长父”来看,《竹书纪年》称宣王的另一个儿子也就是郑桓公名叫“多父”比《史记》更可信。 “友”字是“多父”两字在传抄的过程中变成的,在太史公看到的资料中,很有可能已经是“友”字了。 郦道元在《水经注•渭水注》中说: 渭水又东迳郑县故城北。《史记》:秦武公十一年,县之。郑桓公友之故邑也。《汉书》薛瓒注言,周自穆王已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余按:迁《史记》、《世本》言,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又《春秋》、《国语》并言桓公为周司徒,又王室将乱,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侩之间。幽王霣于戏,郑桓公死之。平王东迁,郑武公辅王室,灭虢、侩而兼其土。故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乃迁封于彼。《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谓公孙获曰:吾先君新邑于此,其能与许争乎?是指新郑为言矣。然班固、应劭、郑玄、皇甫谧、裴頠、王隐、阚骃之诸述作者,咸以西郑为友之始封,贤于薛瓒之单说也,无宜违正经而从逸录矣。 晋朝的薛瓒为《汉书》作注,提到“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据《史记•郑世家》,周幽王十一年,郑桓公和周幽王一同遇难,都被犬戎杀害了。因此,郦道元不同意薛瓒的观点,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桓公之子郑武公而非郑桓公。 薛瓒提到的郑桓公的事迹,来自《竹书纪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唐朝的颜师古在注《汉书•地理志》时引臣瓒曰: 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賄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也。 这便是郦道元提到的《汉书》薛瓒注言。 《汉书•地理志》中“京兆尹•郑”下原注称,“周宣王弟郑桓公邑”,东汉的应劭在注解此处时称,“宣王母弟友所封也。其子与平王东迁,更称新郑”。 薛瓒针对这两条注解提了自己的看法,他口中的“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无疑来自《竹书纪年》。 由此可知,晋文侯二年晚于周幽王十一年,在《竹书纪年》中,除了有郑桓公在晋文侯二年灭郐的记事,还有他在晋文侯四年灭虢的记事。“侩”、“会”、“郐”,这三字可通。 晋朝的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后序》中说: 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 由此可知,在《竹书纪年》中,晋纪年是从殇叔开始的,接下来就是文侯。 幽王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两年之后,郑桓公灭郐,这一年的纪年又是晋文侯二年,因此晋文侯元年无疑是西元前770年了,而在《史记》中,晋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80年,提前了十年。 《左传•桓公二年》说: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史记•晋世家》云: 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昭侯元年当鲁惠公二十四年、晋昭侯七年当鲁惠公三十年,《左传》使用鲁纪年,“惠之二十四年”就是鲁惠公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就是鲁惠公三十年,鲁纪年是非常可靠的,可知太史公对晋文侯卒年的记载不误。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晋文侯三十五年、鲁惠公二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746年。 从西元前770年到西元前746年,可得文侯在位二十五年,太史公多算了十年,从而将他的元年提前了十年。 《史记•郑世家》云: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雒之间,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之。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楚其后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后也,伯翳佐舜怀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二岁,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 太史公对郑桓公的记载,主要取材自《国语•郑语》。 《国语》记录的是历史人物的言论。 在这个故事中,郑桓公因为“王室多故,余惧及焉”,所以向史伯也就是太史伯请教“其何所可以逃死”的问题,史伯为他指明了方向,二人又讨论了周王室和秦、晋、齐、楚等诸侯的兴衰问题。 史伯为郑桓公挑选的地方是“济、洛、河、颍之间”,因为“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这一区域首先离成周很近,更重要的是,这里的诸侯实力较弱。该区域有“十邑”,“虢、郐为大”,但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因此郑桓公“若以周难役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等到“周乱而弊”,“骄而贪”的虢、郐二君,一定会跟郑桓公翻脸。郑桓公“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如果拿下了虢、郐二邑,那么其它八邑也会成为郑桓公的土地。郑桓公很高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既然史伯告诉了郑桓公“逃死”的方法,郑桓公也都照着做了,那么按照《国语》中的叙述模式,郑桓公必定“逃死”成功。但是太史公说“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这分明是“逃死”没有成功啊!问题出在哪里呢? 《国语•郑语》中的最后一段是这么写的: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蚠冒于是乎始启濮。 很明显,问题出在了“十一年而毙”中的“毙”字上。这个字应作“弊”,但是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我们从郑桓公和史伯的交谈中,可以看到“周乱而弊”、“周其弊乎”、“殆于必弊者也”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这样的话,因为《国语》中的预言一定是成功的,所以“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弊”。“弊”指的是“王室弊”,也就是“周弊”。 在太史公看到的《国语•郑语》中,“十一年而弊”中的“弊”字已经讹为“毙”字,他误以为是指郑桓公在幽王十一年毙命,便想当然地认为“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由于郑桓公东迁郑国是史实,因此他说“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竹书纪年》说郑灭虢、郐发生在幽王死后,郦道元对这一点是赞同的,但是他又对《史记》郑桓公死于幽王十一年深信不疑,因此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武公。 《韩非子•内储说下》云: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西汉刘向的《说苑•权谋》中也有这个故事: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辨智果敢之士,书其名姓,择郐之良臣而与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于门外而埋之。衅之以猳,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尽杀其良臣。桓公因袭之,遂取郐。 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在讲郑桓公的事迹时,提到了“克郐朝食”,郑桓公灭郐又一次得到了印证。 唐朝的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引《世本》说,“桓公居棫林,徙拾”。《诗经》中的《桧风》即《郐风》,“桧”和“郐”这两个字可通。司马贞看到的《世本》中的“拾”字,原本应该写作“桧”或者“侩”之类的,在传抄的过程中讹变为“拾”。《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晋国伐秦,晋国六卿率领诸侯之师渡过泾水,“至于棫林”。这个位于泾水之西的棫林,就是郑桓公的始封之地。 晋文侯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69年,郑桓公灭郐; 晋文侯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67年,郑桓公灭虢。
《郑桓公东迁考辨》 《郑桓公东迁考辨》 作者:谭晓斌 太史公对两周之际的许多事情,并不是很清楚。晋武帝时,在汲郡的战国魏墓中出土了《竹书纪年》,这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虽然该书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在其它文献中可以看到一些有关它的信息。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洧水注》中引用了该书的内容: 《竹书纪年》: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据《史记•郑世家》,郑桓公名叫“友”。“多父”和“友”形近、“同”和“周”形近、“惠”和“宣”形近,这些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唐朝刘知几的《史通•杂说上》云: 而《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诛伊尹、文王杀季历、共伯名和、郑桓公厉王之子,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 但是《史记•郑世家》说,“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如果《竹书纪年》也称他是厉王之子,就与经典一致了,可见《史通》原文是“宣王之子”,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也就是说,《竹书纪年》称郑桓公是宣王之子。 《国语•周语中》记载富辰谏襄王以狄女为后,谏言中有“郑,出自宣王”一语,可知郑桓公是宣王之子,与《竹书纪年》相合。 三国时期东吴的韦昭为《国语》作注,写道: 郑桓公友,宣王之母弟。出者,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 当然,这是错误的。 《国语•晋语四》记载僖负羁对曹共公说,“先君叔振,出自文王,晋祖唐叔,出自武王”,韦昭分别注云“文王子”、“武王子”,这是正确的,可见他在注“郑,出自宣王”时,为了调和《史记》与《国语》的矛盾,不得不胡乱解释。 《史记•晋世家》记载晋国公子重耳也就是后来的晋文公流亡郑国时,郑文公没有以礼相待: 过郑,郑文公弗礼。郑叔瞻谏其君曰:“晋公子贤,而其从者皆国相,且又同姓。郑之出自厉王,而晋之出自武王。”郑君曰:“诸侯亡公子过此者众,安可尽礼!”叔瞻曰:“君不礼,不如杀之,且后为国患。”郑君不听。 此处记载取材自《国语•晋语四》: 公子过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之:亲有天,用前训,礼兄弟,资穷困,天所福也。今晋公子有三祚焉,天将启之。同姓不婚,恶不殖也。狐氏出自唐叔。狐姬,伯行之子也,实生重耳。成而隽才,离违而得所,久约而无衅,一也。同出九人,唯重耳在,离外之患,而晋国不靖,二也。晋侯日载其怨,外内弃之;重耳日载其德,狐、赵谋之,三也。在《周颂》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荒,大之也。大天所作,可谓亲有天矣。晋、郑兄弟也,吾先君武公与晋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夹辅平王,平王劳而德之,而赐之盟质,曰:‘世相起也。’若亲有天,获三祚者,可谓大天。若用前训,文侯之功,武公之业,可谓前训。若礼兄弟,晋、郑之亲,王之遗命,可谓兄弟。若资穷困,亡在长幼,还轸诸侯,可谓穷困。弃此四者,以徼天祸,无乃不可乎?君其图之。”弗听。叔詹曰:“若不礼焉,则请杀之。谚曰:‘黍稷无成,不能为荣。黍不为黍,不能蕃庑。稷不为稷,不能蕃殖。所生不疑,唯德之基。’”公弗听。 毫无疑问,太史公缩写了《国语》中的内容,在叔詹的谏言中并无“郑之出自厉王”这样的话,也无这样的意思。 太史公认为郑桓公是厉王之子,所以他说“郑之出自厉王”。这恰恰证明了,将“郑,出自宣王”解释为“郑国之封出自宣王之世也”是错误的。 唐朝的钱徽撰《杨宁墓志》说,“本盖姬姓周宣王之子曰尚父,邑诸杨”。 此事得到了《四十二年逨鼎》的印证,其中有宣王对逨说的话,“余肇建长父侯于杨,余令女奠长父休”。 “长父”即“尚父”,因为“长”和“尚”这两个字可通。 从宣王之子杨侯名叫“长父”来看,《竹书纪年》称宣王的另一个儿子也就是郑桓公名叫“多父”比《史记》更可信。 “友”字是“多父”两字在传抄的过程中变成的,在太史公看到的资料中,很有可能已经是“友”字了。 郦道元在《水经注•渭水注》中说: 渭水又东迳郑县故城北。《史记》:秦武公十一年,县之。郑桓公友之故邑也。《汉书》薛瓒注言,周自穆王已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余按:迁《史记》、《世本》言,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又《春秋》、《国语》并言桓公为周司徒,又王室将乱,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侩之间。幽王霣于戏,郑桓公死之。平王东迁,郑武公辅王室,灭虢、侩而兼其土。故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乃迁封于彼。《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谓公孙获曰:吾先君新邑于此,其能与许争乎?是指新郑为言矣。然班固、应劭、郑玄、皇甫谧、裴頠、王隐、阚骃之诸述作者,咸以西郑为友之始封,贤于薛瓒之单说也,无宜违正经而从逸录矣。 晋朝的薛瓒为《汉书》作注,提到“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据《史记•郑世家》,周幽王十一年,郑桓公和周幽王一同遇难,都被犬戎杀害了。因此,郦道元不同意薛瓒的观点,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桓公之子郑武公而非郑桓公。 薛瓒提到的郑桓公的事迹,来自《竹书纪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唐朝的颜师古在注《汉书•地理志》时引臣瓒曰: 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賄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也。 这便是郦道元提到的《汉书》薛瓒注言。 《汉书•地理志》中“京兆尹•郑”下原注称,“周宣王弟郑桓公邑”,东汉的应劭在注解此处时称,“宣王母弟友所封也。其子与平王东迁,更称新郑”。 薛瓒针对这两条注解提了自己的看法,他口中的“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无疑来自《竹书纪年》。 由此可知,晋文侯二年晚于周幽王十一年,在《竹书纪年》中,除了有郑桓公在晋文侯二年灭郐的记事,还有他在晋文侯四年灭虢的记事。“侩”、“会”、“郐”,这三字可通。 晋朝的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后序》中说: 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 由此可知,在《竹书纪年》中,晋纪年是从殇叔开始的,接下来就是文侯。 幽王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两年之后,郑桓公灭郐,这一年的纪年又是晋文侯二年,因此晋文侯元年无疑是西元前770年了,而在《史记》中,晋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80年,提前了十年。 《左传•桓公二年》说: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史记•晋世家》云: 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昭侯元年当鲁惠公二十四年、晋昭侯七年当鲁惠公三十年,《左传》使用鲁纪年,“惠之二十四年”就是鲁惠公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就是鲁惠公三十年,鲁纪年是非常可靠的,可知太史公对晋文侯卒年的记载不误。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晋文侯三十五年、鲁惠公二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746年。 从西元前770年到西元前746年,可得文侯在位二十五年,太史公多算了十年,从而将他的元年提前了十年。 《史记•郑世家》云: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说,河雒之间,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之。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楚其后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后也,伯翳佐舜怀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二岁,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 太史公对郑桓公的记载,主要取材自《国语•郑语》。 《国语》记录的是历史人物的言论。 在这个故事中,郑桓公因为“王室多故,余惧及焉”,所以向史伯也就是太史伯请教“其何所可以逃死”的问题,史伯为他指明了方向,二人又讨论了周王室和秦、晋、齐、楚等诸侯的兴衰问题。 史伯为郑桓公挑选的地方是“济、洛、河、颍之间”,因为“桓公为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这一区域首先离成周很近,更重要的是,这里的诸侯实力较弱。该区域有“十邑”,“虢、郐为大”,但是“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因此郑桓公“若以周难役之故,寄孥与贿焉,不敢不许”。等到“周乱而弊”,“骄而贪”的虢、郐二君,一定会跟郑桓公翻脸。郑桓公“若以成周之众,奉辞伐罪,无不克矣”。如果拿下了虢、郐二邑,那么其它八邑也会成为郑桓公的土地。郑桓公很高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 既然史伯告诉了郑桓公“逃死”的方法,郑桓公也都照着做了,那么按照《国语》中的叙述模式,郑桓公必定“逃死”成功。但是太史公说“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这分明是“逃死”没有成功啊!问题出在哪里呢? 《国语•郑语》中的最后一段是这么写的: 幽王八年而桓公为司徒,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毙。及平王之末,而秦、晋、齐、楚代兴,秦景襄于是乎取周土,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齐庄、僖于是乎小伯,楚蚠冒于是乎始启濮。 很明显,问题出在了“十一年而毙”中的“毙”字上。这个字应作“弊”,但是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我们从郑桓公和史伯的交谈中,可以看到“周乱而弊”、“周其弊乎”、“殆于必弊者也”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这样的话,因为《国语》中的预言一定是成功的,所以“九年而王室始骚,十一年而弊”。“弊”指的是“王室弊”,也就是“周弊”。 在太史公看到的《国语•郑语》中,“十一年而弊”中的“弊”字已经讹为“毙”字,他误以为是指郑桓公在幽王十一年毙命,便想当然地认为“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由于郑桓公东迁郑国是史实,因此他说“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雒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竹书纪年》说郑灭虢、郐发生在幽王死后,郦道元对这一点是赞同的,但是他又对《史记》郑桓公死于幽王十一年深信不疑,因此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武公。 《韩非子•内储说下》云: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豭,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西汉刘向的《说苑•权谋》中也有这个故事: 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辨智果敢之士,书其名姓,择郐之良臣而与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于门外而埋之。衅之以猳,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尽杀其良臣。桓公因袭之,遂取郐。 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在讲郑桓公的事迹时,提到了“克郐朝食”,郑桓公灭郐又一次得到了印证。 唐朝的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引《世本》说,“桓公居棫林,徙拾”。《诗经》中的《桧风》即《郐风》,“桧”和“郐”这两个字可通。司马贞看到的《世本》中的“拾”字,原本应该写作“桧”或者“侩”之类的,在传抄的过程中讹变为“拾”。《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晋国伐秦,晋国六卿率领诸侯之师渡过泾水,“至于棫林”。这个位于泾水之西的棫林,就是郑桓公的始封之地。 晋文侯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69年,郑桓公灭郐; 晋文侯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67年,郑桓公灭虢。
《念奴娇》 《念奴娇》 作者:谭晓斌 胡风汉马,看单于逃遁,萧条万里。 龙节虎符金鼓震,壮岁横行塞外。 高阙扬鞭,龙城跃马,收取河南地。 阴山苑囿,再无戎狄弓矢。 仁善退让和柔,勇于当敌,盖世英雄气。 材干绝人明号令,从此捷书频至。 上将之元,拥旄七出,一雪平城耻。 谁言天幸,用兵非是儿戏。
《晋献侯至武公纪年考订》 《晋献侯至武公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太史公在《史记•晋世家》中说,“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晋侯子宁族,是为武侯。武侯之子服人,是为成侯。成侯子福,是为厉侯。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已来,年纪可推。自唐叔至靖侯,五世无其年数”。 一、晋侯苏钟 “晋侯苏”即靖侯之孙献侯,名叫“苏”。晋侯苏钟共16件,有铭文355字,首尾相连镌刻在16件编钟上。 太史公称靖侯在位十八年,其子釐侯亦即献侯的父亲也是在位十八年,《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这一年相当于靖侯十八年。 《史记•晋世家》称献侯名“籍”,但是唐朝的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指出,《系本》中说他名“苏”,谯周的著作中也说他名“苏”。《系本》即《世本》,因为避唐太宗的名讳,所以改称《系本》,该书是太史公当年撰写《史记》时的参考资料之一。谯周是三国蜀汉时期的学者,著有《古史考》一书,凭旧典纠正太史公的错误。 在这套编钟上,多次提到晋侯之名是“稣”也就是“苏”字,可知“籍”字是错误的。“籍”和“苏”形近,在传抄的过程中会产生互讹。 铭文记载了献侯跟随天子征战立功的事迹,纪年是“王卅又三年”。 太史公称献侯在位十一年,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献侯元年当宣王六年、献侯十一年当宣王十六年。 这就与铭文中的三十三年产生了矛盾。 二、晋文侯和曲沃桓叔的出生之年 穆侯是献侯之子,太史公说他在位二十七年,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穆侯元年当宣王十七年、穆侯二十七年当宣王四十三年。 晋文侯名叫“仇”、曲沃桓叔名叫“成师”,他们都是穆侯之子。 《左传•桓公二年》记载: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太史公将条之役和千亩之战进行了系年,《史记•晋世家》云: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晋人师服曰:“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適庶名反逆,此后晋其能毋乱乎?” 文侯年长桓叔三岁,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条之役发生在宣王三十六年、千亩之战发生在宣王三十九年。但是,在《史记》中,穆侯七年当宣王二十三年、穆侯十年当宣王二十六年,这就有问题了。 毫无疑问,太史公将文侯和桓叔的出生之年提前了十三年,这就使他们的父亲穆侯的元年也不得不提前,从而不可避免地减少了他们的祖父献侯的在位年数。 但是,将穆侯元年往后移十三年便是宣王三十年,不仅不能解决原有的矛盾,反而会引发一连串新的矛盾,这表明《史记》中的晋纪年还存在其他的问题。 三、《竹书纪年》中的晋文侯二年 晋武帝时在汲郡古墓中出土的《竹书纪年》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洧水注》中引用了该书的内容: 《竹书纪年》: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据《史记• 郑世家》,郑桓公名叫“友”。“多父”和“友”形近、“同”和“周”形近、“惠”和“宣”形近,这些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郦道元又在《水经注•渭水注》中说: 渭水又东迳郑县故城北。《史记》:秦武公十一年,县之。郑桓公友之故邑也。《汉书》薛瓒注言,周自穆王已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余按:迁《史记》、《世本》言,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又《春秋》、《国语》并言桓公为周司徒,又王室将乱,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侩之间。幽王霣于戏,郑桓公死之。平王东迁,郑武公辅王室,灭虢、侩而兼其土。故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乃迁封于彼。《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谓公孙获曰:吾先君新邑于此,其能与许争乎?是指新郑为言矣。然班固、应劭、郑玄、皇甫谧、裴頠、王隐、阚骃之诸述作者,咸以西郑为友之始封,贤于薛瓒之单说也,无宜违正经而从逸录矣。 晋朝的薛瓒为《汉书》作注,提到“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据《史记•郑世家》,周幽王十一年,郑桓公和周幽王一同遇难,都被犬戎杀害了。因此,郦道元不同意薛瓒的观点,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桓公之子郑武公而非郑桓公。 薛瓒提到的郑桓公的事迹,来自《竹书纪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唐朝的颜师古在注《汉书•地理志》时引臣瓒曰: 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賄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也。 这便是郦道元提到的《汉书》薛瓒注言。 《汉书•地理志》中“京兆尹•郑”下原注称,“周宣王弟郑桓公邑”,东汉的应劭在注解此处时称,“宣王母弟友所封也。其子与平王東迁,更称新郑”。 薛瓒针对这两条注解提了自己的看法,他口中的“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疑来自《竹书纪年》。 由此可知,晋文侯二年晚于周幽王十一年,在《竹书纪年》中,除了有郑桓公在晋文侯二年灭郐的记事,还有他在晋文侯四年灭虢的记事。“侩”、“会”、“郐”,这三字可通。 晋朝的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后序》中说: 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 由此可知,在《竹书纪年》中,晋纪年是从殇叔开始的,接下来就是文侯。 据《史记•晋世家》,殇叔是穆侯之弟、昭侯是文侯之子、曲沃庄伯是桓叔之子。 幽王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两年之后,郑桓公灭郐,这一年的纪年又是晋文侯二年,因此晋文侯元年无疑是西元前770年了,而在《史记》中,晋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80年,提前了十年。 《左传•桓公二年》说: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史记•晋世家》云: 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昭侯元年当鲁惠公二十四年、晋昭侯七年当鲁惠公三十年,《左传》使用鲁纪年,“惠之二十四年”就是鲁惠公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就是鲁惠公三十年,鲁纪年是非常可靠的,可知太史公对晋文侯卒年的记载不误。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晋文侯三十五年、鲁惠公二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746年。 从西元前770年到西元前746年,可得文侯在位二十五年,太史公多算了十年,从而将他的元年提前了十年。 幽王死后,虢公翰立幽王的弟弟余臣为天子,这就是携王,而申侯、曾侯和许文公早已拥立平王。天下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文侯元年、携王元年和《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中的平王元年是同一年。 文侯最终选择了平王,到了“二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50年,他杀死了携王。 太史公对两周之际的这些事情,都不清楚。 四、殇叔自立 《史记•晋世家》说: 二十七年,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殇叔三年,周宣王崩。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 由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0年可知“殇叔自立”发生在幽王末年,但是太史公误以为发生在宣王末年了。 将《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殇叔纪年往后移十年,便是殇叔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4年、殇叔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 文侯被叔叔夺了国君之位,幽王身为天子,显然没有为他主持公道。 平王本是幽王的太子,母亲申后来自西申,但是幽王后来废掉了他们的地位,改立褒姒为王后、褒姒之子伯盘为太子,从而引发了一连串严重的事件。平王逃奔西申,支持平王的申侯、曾侯召来西戎也就是《史记》中说的西夷犬戎攻打幽王。最后,幽王被杀、都城残破、人民遭殃、天下动荡。 虽然平王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受害者,但是造成这种局面,无论如何,都是罪人。 晋文侯最终选择拥护平王,这和他自身的经历多多少少有点关系。 五、宣王三十六年 将《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穆侯二十七年往后移十年,便是穆侯真正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775年。 但是,穆侯的元年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因为往后移十三年尚且不能解决问题,何况十年。 由晋侯苏钟“王卅又三年”的纪年来看,穆侯的元年最早是宣王三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94年,由条之役发生的年代来看,最晚是宣王三十七年,相当于西元前791年。 穆侯的在位年数肯定不足二十七年了:如果元年是西元前794年,那么最多是二十年;如果元年是西元前791年,那么最少是十七年。 考虑到太史公把文侯的在位年数多算了十年,因此他很有可能在穆侯的问题上犯了同样的错误。 宣王三十三年,身为晋国太子的穆侯,与来自齐国的姜氏结婚; 宣王三十六年,献侯去世,穆侯即位,条之役失利,文侯出生,父亲战功赫赫,自己即位后的第一仗却打败了,穆侯的心情可想而知,便给文侯取名为“仇”,时刻提醒和鞭策自己,要报仇,要打胜仗; 宣王三十七年,穆侯改元。 太史公把文侯、穆侯的在位年数都多算了十年,使得献侯的在位年数少了二十年。 献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2年; 献侯三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92年; 穆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1年; 穆侯十七年,相当于西元前775年; 殇叔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4年; 殇叔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 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0年; 文侯二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 746年。 六、宣王三十九年 太史公对宣王时代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史记•周本纪》宣王时代的记事来自《国语•周语上》。 《史记•周本纪》云: 十二年,鲁武公来朝。宣王不修籍于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甫谏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这里面提到了两个故事,虢文公谏宣王不籍千亩和仲山甫谏宣王料民太原。 《国语》记录的是历史人物的言论。 先说虢文公谏宣王不籍千亩,此事发生在宣王初年,远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之前,太史公系于“鲁武公来朝”之后,明显有误。 “千亩”是什么意思呢?清华简《系年》说得很明白: 昔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亩,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士、诸正、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宗。宣王是始弃帝籍弗田,立卅又九年,戎乃大败周师于千亩。 《国语•周语上》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先写年代背景“宣王即位,不籍千亩”,接着便是虢文公的长篇大论,反对宣王这么做,然后是“王不听”,末尾写了个“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的严重后果。 为什么会有“千亩”这个地方,因为周武王当年看到商王对上帝不恭敬,所以他在这里搞了块田,用田里生产出来的粮食祭祀上帝天神并且给该地起了个名字叫“千亩”。 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亦即“弃帝籍弗田”,便得不到上帝天神的保佑了,周军在“千亩”作战时,也就只能吃败仗了。 当然,在真实的历史上,千亩之战的获胜者恰恰是周军。 再说仲山甫谏宣王料民太原,《国语•周语上》云: 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父谏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蒐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废灭。 从“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一语来看,此举无疑是为了补充兵员。行军打仗,无论胜败,都会有兵员的损失,进行补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宣王明明是因为“丧南国之师”而“料民于太原”,仲山父的谏言中却有“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之语。诸如此类,不知所云。这显然又是一个虚假成分颇多的故事,称宣王料民太原导致西周灭亡更是让人笑掉大牙。 其实,太原是戎人之地,如果宣王能“料民太原”,那么意味着他在对太原戎的战争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啊。 太史公将此事系在“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的后面,许多读者很自然地认为宣王“丧南国之师”正是在千亩之战中,《史记•赵世家》说,“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时伐戎,为御。及千亩战,奄父脱宣王”,又让他们加深了周军在千亩之战中是战败方的认识。 南北朝时期刘宋的范晔所著《后汉书•西羗传》记录了宣王时代的一些与戎人的战事: 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明年,王征申戎,破之。 唐朝的李贤在为《后汉书》作注时说,这些内容在《竹书纪年》中可以看到。 全部换算成宣王纪年是这样的: 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 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宣王三十一年) 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宣王三十六年) 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宣王三十八年) 明年,王征申戎,破之。(宣王三十九年) 这就一目了然了:宣王三十六年,周军吃了败仗;宣王三十九年,周军取得胜利。从“王伐”和“王征”之语来看,宣王都御驾亲征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结合《左传•桓公二年》以及《史记•晋世家》中的信息来看: 宣王三十六年,天子御驾亲征,讨伐“条戎、奔戎”,晋国也出兵参战,结果吃了败仗,这就是条之役,《史记•赵世家》提到的“奄父脱宣王”发生在此一役中,但是这一事迹在流传的过程中出错了; 宣王三十八年,发生了两场战事,“晋人败北戎于汾隰”和“戎人灭姜侯之邑”。一场是晋国那边的战事,晋军在“汾隰”地区打败了北戎;另一场在西方的申国那边,申侯是姜姓,因为在西方,所以被称为“西申”,平王的母亲便是来自西申,申国在战争中被西戎打败,损失惨重; 宣王三十九年,因“戎人灭姜侯之邑”,天子御驾亲征,晋国也出兵参战,在千亩之战中打败了戎人,这些戎人也被称为“申戎”或“姜氏之戎”。虽然周军在此战中取得了胜利,但是在后世编造的故事中,反而成了战败的一方。 七、曲沃桓叔的卒年 太史公在《史记•晋世家》中特意提了桓叔在昭侯元年时的年龄,“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古人算虚岁,出生即一岁,从《史记》中的穆侯十年相当于西元前802年,到昭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45年,的确是五十八岁。 但是,桓叔生于宣王三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789年,到这一年其实只有四十五岁。 《史记•晋世家》称“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将“曲沃桓叔成师卒”系于孝侯九年,不过,《史记•晋世家》中的孝侯逾年改元,《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孝侯是即位当年改元,可能是太史公疏忽大意了,所以《史记•晋世家》中的孝侯八年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孝侯九年其实是同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31年。 据《春秋左传集解后序》,在《竹书纪年》中,“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 由此可知,如果按年来算的话,就是曲沃庄伯十二年相当于鲁隐公元年了,相当于西元前722年。 北宋李昉所著《太平御览》引《史记》说,“晋庄伯八年,无云而雷。十年,庄伯以曲沃叛”。 《史记》无此内容,这显然是来自《竹书纪年》,但是李昉不小心写成引用自《史记》了。有的版本中,“十年”作“十月”,这是错误的,应以“十年”为是。 《史记•晋世家》记载: 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 《竹书纪年》中的“十年,庄伯以曲沃叛”,就是“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 这一年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就是孝侯十六年,太史公写道: 曲沃庄伯杀孝侯,晋人立孝侯子郤为鄂侯。 《左传•桓公二年》说,“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鲁惠公四十五年当晋孝侯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724年。 毫无疑问,庄伯十二年当鲁隐公元年,正确无误。 由庄伯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22年,可得其元年是西元前733年。桓叔的卒年就是西元前734年了,《史记》误后三年。 从西元前789年到西元前734年,桓叔享年五十六岁。 在太史公获得的有关晋国的资料中,记载了桓叔的年龄,但是“五十六”产生了错讹,变成了“五十八”。当然,也有可能是太史公将“五十六”错看成了“五十八”。然后,他误以为“五十八”是桓叔受封曲沃时的年龄,如此一来,桓叔的生年就被提前了十三年,文侯的生年和穆侯的结婚之年也都被相应地提前了十三年。 八、晋侯缗二十六年 《史记》中的昭侯纪年无误,在位七年。 孝侯的纪年在《史记•晋世家》中无误,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因为太史公的疏忽,没有逾年改元,所以孝侯的在位年数多了一年,应以《史记•晋世家》为是,在位十五年。 鄂侯的纪年也是正确的,在位六年。 哀侯的纪年也没问题,在位九年。 但是,接下来就有问题了。 《史记•晋世家》云: 哀侯八年,晋侵陉廷。陉廷与曲沃武公谋,九年,伐晋于汾旁,虏哀侯。晋人乃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 小子元年,曲沃武公使韩万杀所虏晋哀侯。曲沃益彊,晋无如之何。 晋小子之四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杀之。周桓王使虢仲伐曲沃武公,武公入于曲沃,乃立晋哀侯弟缗为晋侯。 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小子侯以哀侯九年为元年、晋侯缗以小子四年为元年,都没有逾年改元。 《左传•桓公七年》说,“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左传•桓公八年》说,“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而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小子四年、晋侯缗元年、鲁桓公六年,是同一年,明显有误,这都是太史公疏忽大意,忘了逾年改元造成的。 《史记》晋侯缗在位二十八年,应减去两年。 《史记•晋世家》云: 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於是尽并晋地而有之。 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号曰晋武公。晋武公始都晋国,前即位曲沃,通年三十八年。 武公称者,先晋穆侯曾孙也,曲沃桓叔孙也。桓叔者,始封曲沃。武公,庄伯子也。自桓叔初封曲沃以至武公灭晋也,凡六十七岁,而卒代晋为诸侯。武公代晋二岁,卒。与曲沃通年,即位凡三十九年而卒。 “二十八年”应为“二十六年”,这一年相当于西元前679年,曲沃武公伐灭晋侯缗。 《左传•庄公十六年》说,“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鲁庄公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678年。 由此可知,“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是第二年的事情。 至此,文侯子孙的国君之位被弟弟桓叔的子孙正式取代。 昭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45年; 昭侯七年,相当于西元前739年; 孝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38年; 孝侯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724年; 鄂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23年; 鄂侯六年,相当于西元前718年; 哀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17年; 哀侯九年,相当于西元前709年; 小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08年; 小子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05年; 缗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04年; 缗二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679年。 桓叔卒于西元前734年,封曲沃在西元前745年,可得其在位十二年。庄伯元年是西元前733年,《史记•晋世家》说,“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哀侯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16年,可得其在位十八年。 桓叔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45年; 桓叔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34年; 庄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33年; 庄伯十八年,相当于西元前716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15年; 武公三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677年。
《晋献侯至武公纪年考订》 《晋献侯至武公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太史公在《史记•晋世家》中说,“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晋侯子宁族,是为武侯。武侯之子服人,是为成侯。成侯子福,是为厉侯。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已来,年纪可推。自唐叔至靖侯,五世无其年数”。 一、晋侯苏钟 “晋侯苏”即靖侯之孙献侯,名叫“苏”。晋侯苏钟共16件,有铭文355字,首尾相连镌刻在16件编钟上。 太史公称靖侯在位十八年,其子釐侯亦即献侯的父亲也是在位十八年,《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这一年相当于靖侯十八年。 《史记•晋世家》称献侯名“籍”,但是唐朝的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指出,《系本》中说他名“苏”,谯周的著作中也说他名“苏”。《系本》即《世本》,因为避唐太宗的名讳,所以改称《系本》,该书是太史公当年撰写《史记》时的参考资料之一。谯周是三国蜀汉时期的学者,著有《古史考》一书,凭旧典纠正太史公的错误。 在这套编钟上,多次提到晋侯之名是“稣”也就是“苏”字,可知“籍”字是错误的。“籍”和“苏”形近,在传抄的过程中会产生互讹。 铭文记载了献侯跟随天子征战立功的事迹,纪年是“王卅又三年”。 太史公称献侯在位十一年,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献侯元年当宣王六年、献侯十一年当宣王十六年。 这就与铭文中的三十三年产生了矛盾。 二、晋文侯和曲沃桓叔的出生之年 穆侯是献侯之子,太史公说他在位二十七年,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穆侯元年当宣王十七年、穆侯二十七年当宣王四十三年。 晋文侯名叫“仇”、曲沃桓叔名叫“成师”,他们都是穆侯之子。 《左传•桓公二年》记载: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太史公将条之役和千亩之战进行了系年,《史记•晋世家》云: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晋人师服曰:“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適庶名反逆,此后晋其能毋乱乎?” 文侯年长桓叔三岁,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条之役发生在宣王三十六年、千亩之战发生在宣王三十九年。但是,在《史记》中,穆侯七年当宣王二十三年、穆侯十年当宣王二十六年,这就有问题了。 毫无疑问,太史公将文侯和桓叔的出生之年提前了十三年,这就使他们的父亲穆侯的元年也不得不提前,从而不可避免地减少了他们的祖父献侯的在位年数。 但是,将穆侯元年往后移十三年便是宣王三十年,不仅不能解决原有的矛盾,反而会引发一连串新的矛盾,这表明《史记》中的晋纪年还存在其他的问题。 三、《竹书纪年》中的晋文侯二年 晋武帝时在汲郡古墓中出土的《竹书纪年》是太史公无法看到的珍贵史料。 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洧水注》中引用了该书的内容: 《竹书纪年》:晋文侯二年,同惠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 据《史记• 郑世家》,郑桓公名叫“友”。“多父”和“友”形近、“同”和“周”形近、“惠”和“宣”形近,这些字在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讹误。 郦道元又在《水经注•渭水注》中说: 渭水又东迳郑县故城北。《史记》:秦武公十一年,县之。郑桓公友之故邑也。《汉书》薛瓒注言,周自穆王已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余按:迁《史记》、《世本》言,周宣王二十二年,封庶弟友于郑。又《春秋》、《国语》并言桓公为周司徒,又王室将乱,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贿于虢、侩之间。幽王霣于戏,郑桓公死之。平王东迁,郑武公辅王室,灭虢、侩而兼其土。故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乃迁封于彼。《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谓公孙获曰:吾先君新邑于此,其能与许争乎?是指新郑为言矣。然班固、应劭、郑玄、皇甫谧、裴頠、王隐、阚骃之诸述作者,咸以西郑为友之始封,贤于薛瓒之单说也,无宜违正经而从逸录矣。 晋朝的薛瓒为《汉书》作注,提到“幽王既败,虢、侩又灭,迁居其地,国于郑父之邱,是为郑桓公”。据《史记•郑世家》,周幽王十一年,郑桓公和周幽王一同遇难,都被犬戎杀害了。因此,郦道元不同意薛瓒的观点,他认为“灭虢、侩而兼其土”的是郑桓公之子郑武公而非郑桓公。 薛瓒提到的郑桓公的事迹,来自《竹书纪年》,这是毫无疑问的。 唐朝的颜师古在注《汉书•地理志》时引臣瓒曰: 周自穆王以下都于西郑,不得以封桓公也。初桓公为周司徒,王室将乱,故谋于史伯而寄帑与賄于虢、会之间。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封京兆之文也。 这便是郦道元提到的《汉书》薛瓒注言。 《汉书•地理志》中“京兆尹•郑”下原注称,“周宣王弟郑桓公邑”,东汉的应劭在注解此处时称,“宣王母弟友所封也。其子与平王東迁,更称新郑”。 薛瓒针对这两条注解提了自己的看法,他口中的“幽王既败,二年而灭会,四年而灭虢,居于郑父之丘,是以为郑桓公”无疑来自《竹书纪年》。 由此可知,晋文侯二年晚于周幽王十一年,在《竹书纪年》中,除了有郑桓公在晋文侯二年灭郐的记事,还有他在晋文侯四年灭虢的记事。“侩”、“会”、“郐”,这三字可通。 晋朝的杜预在《春秋左传集解后序》中说: 其《纪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也。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 由此可知,在《竹书纪年》中,晋纪年是从殇叔开始的,接下来就是文侯。 据《史记•晋世家》,殇叔是穆侯之弟、昭侯是文侯之子、曲沃庄伯是桓叔之子。 幽王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两年之后,郑桓公灭郐,这一年的纪年又是晋文侯二年,因此晋文侯元年无疑是西元前770年了,而在《史记》中,晋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80年,提前了十年。 《左传•桓公二年》说: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史记•晋世家》云: 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 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晋昭侯元年当鲁惠公二十四年、晋昭侯七年当鲁惠公三十年,《左传》使用鲁纪年,“惠之二十四年”就是鲁惠公二十四年、“惠之三十年”就是鲁惠公三十年,鲁纪年是非常可靠的,可知太史公对晋文侯卒年的记载不误。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晋文侯三十五年、鲁惠公二十三年,相当于西元前746年。 从西元前770年到西元前746年,可得文侯在位二十五年,太史公多算了十年,从而将他的元年提前了十年。 幽王死后,虢公翰立幽王的弟弟余臣为天子,这就是携王,而申侯、曾侯和许文公早已拥立平王。天下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文侯元年、携王元年和《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中的平王元年是同一年。 文侯最终选择了平王,到了“二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50年,他杀死了携王。 太史公对两周之际的这些事情,都不清楚。 四、殇叔自立 《史记•晋世家》说: 二十七年,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殇叔三年,周宣王崩。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 由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0年可知“殇叔自立”发生在幽王末年,但是太史公误以为发生在宣王末年了。 将《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殇叔纪年往后移十年,便是殇叔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4年、殇叔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 文侯被叔叔夺了国君之位,幽王身为天子,显然没有为他主持公道。 平王本是幽王的太子,母亲申后来自西申,但是幽王后来废掉了他们的地位,改立褒姒为王后、褒姒之子伯盘为太子,从而引发了一连串严重的事件。平王逃奔西申,支持平王的申侯、曾侯召来西戎也就是《史记》中说的西夷犬戎攻打幽王。最后,幽王被杀、都城残破、人民遭殃、天下动荡。 虽然平王在一开始的时候,是受害者,但是造成这种局面,无论如何,都是罪人。 晋文侯最终选择拥护平王,这和他自身的经历多多少少有点关系。 五、宣王三十六年 将《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穆侯二十七年往后移十年,便是穆侯真正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775年。 但是,穆侯的元年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因为往后移十三年尚且不能解决问题,何况十年。 由晋侯苏钟“王卅又三年”的纪年来看,穆侯的元年最早是宣王三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94年,由条之役发生的年代来看,最晚是宣王三十七年,相当于西元前791年。 穆侯的在位年数肯定不足二十七年了:如果元年是西元前794年,那么最多是二十年;如果元年是西元前791年,那么最少是十七年。 考虑到太史公把文侯的在位年数多算了十年,因此他很有可能在穆侯的问题上犯了同样的错误。 宣王三十三年,身为晋国太子的穆侯,与来自齐国的姜氏结婚; 宣王三十六年,献侯去世,穆侯即位,条之役失利,文侯出生,父亲战功赫赫,自己即位后的第一仗却打败了,穆侯的心情可想而知,便给文侯取名为“仇”,时刻提醒和鞭策自己,要报仇,要打胜仗; 宣王三十七年,穆侯改元。 太史公把文侯、穆侯的在位年数都多算了十年,使得献侯的在位年数少了二十年。 献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2年; 献侯三十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92年; 穆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1年; 穆侯十七年,相当于西元前775年; 殇叔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4年; 殇叔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 文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70年; 文侯二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 746年。 六、宣王三十九年 太史公对宣王时代的事情,知道的并不多,《史记•周本纪》宣王时代的记事来自《国语•周语上》。 《史记•周本纪》云: 十二年,鲁武公来朝。宣王不修籍于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王弗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甫谏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这里面提到了两个故事,虢文公谏宣王不籍千亩和仲山甫谏宣王料民太原。 《国语》记录的是历史人物的言论。 先说虢文公谏宣王不籍千亩,此事发生在宣王初年,远在“十二年,鲁武公来朝”之前,太史公系于“鲁武公来朝”之后,明显有误。 “千亩”是什么意思呢?清华简《系年》说得很明白: 昔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亩,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士、诸正、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宗。宣王是始弃帝籍弗田,立卅又九年,戎乃大败周师于千亩。 《国语•周语上》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先写年代背景“宣王即位,不籍千亩”,接着便是虢文公的长篇大论,反对宣王这么做,然后是“王不听”,末尾写了个“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的严重后果。 为什么会有“千亩”这个地方,因为周武王当年看到商王对上帝不恭敬,所以他在这里搞了块田,用田里生产出来的粮食祭祀上帝天神并且给该地起了个名字叫“千亩”。 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亦即“弃帝籍弗田”,便得不到上帝天神的保佑了,周军在“千亩”作战时,也就只能吃败仗了。 当然,在真实的历史上,千亩之战的获胜者恰恰是周军。 再说仲山甫谏宣王料民太原,《国语•周语上》云: 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父谏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蒐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废灭。 从“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一语来看,此举无疑是为了补充兵员。行军打仗,无论胜败,都会有兵员的损失,进行补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宣王明明是因为“丧南国之师”而“料民于太原”,仲山父的谏言中却有“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之语。诸如此类,不知所云。这显然又是一个虚假成分颇多的故事,称宣王料民太原导致西周灭亡更是让人笑掉大牙。 其实,太原是戎人之地,如果宣王能“料民太原”,那么意味着他在对太原戎的战争中取得了重大的胜利啊。 太史公将此事系在“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的后面,许多读者很自然地认为宣王“丧南国之师”正是在千亩之战中,《史记•赵世家》说,“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时伐戎,为御。及千亩战,奄父脱宣王”,又让他们加深了周军在千亩之战中是战败方的认识。 南北朝时期刘宋的范晔所著《后汉书•西羗传》记录了宣王时代的一些与戎人的战事: 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明年,王征申戎,破之。 唐朝的李贤在为《后汉书》作注时说,这些内容在《竹书纪年》中可以看到。 全部换算成宣王纪年是这样的: 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 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宣王三十一年) 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宣王三十六年) 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宣王三十八年) 明年,王征申戎,破之。(宣王三十九年) 这就一目了然了:宣王三十六年,周军吃了败仗;宣王三十九年,周军取得胜利。从“王伐”和“王征”之语来看,宣王都御驾亲征了,这是毫无疑问的。 结合《左传•桓公二年》以及《史记•晋世家》中的信息来看: 宣王三十六年,天子御驾亲征,讨伐“条戎、奔戎”,晋国也出兵参战,结果吃了败仗,这就是条之役,《史记•赵世家》提到的“奄父脱宣王”发生在此一役中,但是这一事迹在流传的过程中出错了; 宣王三十八年,发生了两场战事,“晋人败北戎于汾隰”和“戎人灭姜侯之邑”。一场是晋国那边的战事,晋军在“汾隰”地区打败了北戎;另一场在西方的申国那边,申侯是姜姓,因为在西方,所以被称为“西申”,平王的母亲便是来自西申,申国在战争中被西戎打败,损失惨重; 宣王三十九年,因“戎人灭姜侯之邑”,天子御驾亲征,晋国也出兵参战,在千亩之战中打败了戎人,这些戎人也被称为“申戎”或“姜氏之戎”。虽然周军在此战中取得了胜利,但是在后世编造的故事中,反而成了战败的一方。 七、曲沃桓叔的卒年 太史公在《史记•晋世家》中特意提了桓叔在昭侯元年时的年龄,“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古人算虚岁,出生即一岁,从《史记》中的穆侯十年相当于西元前802年,到昭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45年,的确是五十八岁。 但是,桓叔生于宣王三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789年,到这一年其实只有四十五岁。 《史记•晋世家》称“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将“曲沃桓叔成师卒”系于孝侯九年,不过,《史记•晋世家》中的孝侯逾年改元,《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孝侯是即位当年改元,可能是太史公疏忽大意了,所以《史记•晋世家》中的孝侯八年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的孝侯九年其实是同一年,相当于西元前731年。 据《春秋左传集解后序》,在《竹书纪年》中,“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 由此可知,如果按年来算的话,就是曲沃庄伯十二年相当于鲁隐公元年了,相当于西元前722年。 北宋李昉所著《太平御览》引《史记》说,“晋庄伯八年,无云而雷。十年,庄伯以曲沃叛”。 《史记》无此内容,这显然是来自《竹书纪年》,但是李昉不小心写成引用自《史记》了。有的版本中,“十年”作“十月”,这是错误的,应以“十年”为是。 《史记•晋世家》记载: 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 《竹书纪年》中的“十年,庄伯以曲沃叛”,就是“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 这一年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就是孝侯十六年,太史公写道: 曲沃庄伯杀孝侯,晋人立孝侯子郤为鄂侯。 《左传•桓公二年》说,“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鲁惠公四十五年当晋孝侯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724年。 毫无疑问,庄伯十二年当鲁隐公元年,正确无误。 由庄伯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22年,可得其元年是西元前733年。桓叔的卒年就是西元前734年了,《史记》误后三年。 从西元前789年到西元前734年,桓叔享年五十六岁。 在太史公获得的有关晋国的资料中,记载了桓叔的年龄,但是“五十六”产生了错讹,变成了“五十八”。当然,也有可能是太史公将“五十六”错看成了“五十八”。然后,他误以为“五十八”是桓叔受封曲沃时的年龄,如此一来,桓叔的生年就被提前了十三年,文侯的生年和穆侯的结婚之年也都被相应地提前了十三年。 八、晋侯缗二十六年 《史记》中的昭侯纪年无误,在位七年。 孝侯的纪年在《史记•晋世家》中无误,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因为太史公的疏忽,没有逾年改元,所以孝侯的在位年数多了一年,应以《史记•晋世家》为是,在位十五年。 鄂侯的纪年也是正确的,在位六年。 哀侯的纪年也没问题,在位九年。 但是,接下来就有问题了。 《史记•晋世家》云: 哀侯八年,晋侵陉廷。陉廷与曲沃武公谋,九年,伐晋于汾旁,虏哀侯。晋人乃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 小子元年,曲沃武公使韩万杀所虏晋哀侯。曲沃益彊,晋无如之何。 晋小子之四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杀之。周桓王使虢仲伐曲沃武公,武公入于曲沃,乃立晋哀侯弟缗为晋侯。 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小子侯以哀侯九年为元年、晋侯缗以小子四年为元年,都没有逾年改元。 《左传•桓公七年》说,“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左传•桓公八年》说,“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而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小子四年、晋侯缗元年、鲁桓公六年,是同一年,明显有误,这都是太史公疏忽大意,忘了逾年改元造成的。 《史记》晋侯缗在位二十八年,应减去两年。 《史记•晋世家》云: 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於是尽并晋地而有之。 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号曰晋武公。晋武公始都晋国,前即位曲沃,通年三十八年。 武公称者,先晋穆侯曾孙也,曲沃桓叔孙也。桓叔者,始封曲沃。武公,庄伯子也。自桓叔初封曲沃以至武公灭晋也,凡六十七岁,而卒代晋为诸侯。武公代晋二岁,卒。与曲沃通年,即位凡三十九年而卒。 “二十八年”应为“二十六年”,这一年相当于西元前679年,曲沃武公伐灭晋侯缗。 《左传•庄公十六年》说,“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军为晋侯”。 鲁庄公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678年。 由此可知,“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是第二年的事情。 至此,文侯子孙的国君之位被弟弟桓叔的子孙正式取代。 昭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45年; 昭侯七年,相当于西元前739年; 孝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38年; 孝侯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724年; 鄂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23年; 鄂侯六年,相当于西元前718年; 哀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17年; 哀侯九年,相当于西元前709年; 小子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08年; 小子四年,相当于西元前705年; 缗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04年; 缗二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679年。 桓叔卒于西元前734年,封曲沃在西元前745年,可得其在位十二年。庄伯元年是西元前733年,《史记•晋世家》说,“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哀侯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16年,可得其在位十八年。 桓叔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45年; 桓叔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734年; 庄伯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33年; 庄伯十八年,相当于西元前716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15年; 武公三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677年。
《周成王康王昭王纪年考订》 《周成王康王昭王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纪录片《寻找失落的年表——夏商周断代工程》非常有趣,说中华文明的时间记录只到西元前841年,迈过西元前841年这道门槛需要什么条件呢。 当然,这很无知。其实,看一下《史记•鲁世家》,便可十分轻松地跨越这道门槛了,因为除了第一代伯禽,其他国君的在位年数都有记载啊,鲁真公十四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拿个计算器,动动手指头,一张在此之前的年表就出来了,可以一直到鲁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 鲁考公继承了伯禽的国君之位,因此伯禽的去世之年,相当于西元前998年。 我认为,武王克商之年当西元前1045年,武王卒年当西元前1044年,所以成王元年当西元前1043年。 伯禽元年当成王元年,可得其在位四十六年。 毫无疑问,在西周诸王在位年数不明的情况下,我们的西周年表完全可以使用鲁纪年嘛。 西汉的刘歆在《世经》中推算的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122年,周朝有867年,《汉书•律历志下》收有相关内容。 刘歆说“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数”,所以他使用了鲁纪年,与《史记•鲁世家》相比,有三位国君的在位年数不一样,鲁武公少了7年,鲁献公多了18年,鲁炀公多了54年。 刘歆认为武王“克殷之岁八十六矣,后七岁而崩”,成王在位三十年,不含周公摄政的七年,成王亲政的元年是“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这当然是很荒唐的。但是,他说“鲁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就很有意思了,考虑到他说过的“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数”,想必他手上的资料中有成康二王的在位年数。这样看的话,成王在位三十年是可信的,当然,这个“三十年”是包含周公摄政七年的。 《覐公簋》铭文云:“覐公作妻姚簋,遘于王令唐伯侯于晋,唯王廿又八祀。” 铭文中提到的“唐伯”名叫“燮”,他是唐叔虞之子。唐叔虞是成王的弟弟,封于唐,所以他是第一代唐伯。燮是第二代唐伯,在位期间,由唐迁晋,就成了晋侯。 “廿又八祀”无疑是成王的纪年。 既然铭文中说燮由唐迁晋发生在成王二十八年,那么《夏商周断代工程》将成王的在位年数定在“22”是错误的。 《尚书》中的《毕命》作于康王十二年,其中提到了周公辅佐成王,将“殷顽民”迁徙到洛邑,到这一年,已经过了“三纪”。 一纪是十二年,“三纪”就是三十六年,如果成王在位二十二年,那么全部加起来也才三十四年,康王不可能说出已经过了“三纪”这种话。 武王去世后,周公摄政,武庚等人发动叛乱,周公东征三年,平定了叛乱,然后将一部分“殷顽民”迁徙到了洛邑。 如果成王亲政前加上亲政后共计三十七年,那么到了康王十二年,此次迁徙事件过去了将近“四纪”,康王不该强调过了“三纪”,应该强调将近“四纪”。 把这些信息结合起来分析,可知成王亲政前加上亲政后共计三十年是可信的。 《太平御览》引《帝王世纪》说,周康王“在位二十六年,崩”。 《帝王世纪》的作者是魏晋之际的皇甫谧,《竹书纪年》是在晋武帝时出土的,《晋书》中对其出土的时间有三种说法:咸宁五年(279年)、太康元年(280年)和太康二年(281年)。但是,不管怎样,皇甫谧都无法看到该书,因为他在太康三年(282年)去世了,而朝廷组织的学者对竹简的整理和考正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南朝刘宋时的裴骃在《史记集解》中提到了皇甫谧的观点,说,“周凡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又说,“伯禽以成王元年封,四十六年,康王十六年卒”。 毫无疑问,皇甫谧的这些观点来自刘歆的《世经》。 在刘歆著《世经》时,手上显然有成康二王的资料,含有成王在位三十年、康王在位二十六年、伯禽在康王十六年去世等内容。虽然他错误地认为成王在位三十年不含周公摄政的七年,但是他又错误地认为成王亲政的元年是“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因此伯禽在位四十六年被他说对了。 《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康王的在位年数定在“25”,少了一年。 《太平御览》引《竹书纪年》说,“昭王在位五十一年”,这是皇甫谧根据《世经》中的鲁纪年推算出来的。 由于刘歆把鲁炀公的在位年数从“六”夸大到了“六十”,因此皇甫谧推算昭王的在位年数时,也跟着得到了“五十一”这个夸张的数字。 来自《竹书纪年》中的信息显示,昭王在位十九年,《夏商周断代工程》从之,这是没有问题的。 据《竹书纪年》,昭王十九年出现了“天大曀,雉兔皆震”、“夜有五色光贯紫微”等异常现象。 西元前969年7月12日发生了日食,毫无疑问,《竹书纪年》中的相关记载便是与此有关。 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 成王三十年,相当于西元前1014年; 康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13年; 康王二十六年,相当于西元前988年; 昭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87年; 昭王十九年,相当于西元前969年;
《周武王的在位年数和生卒年》 《周武王的在位年数和生卒年》 作者:谭晓斌 武王的在位年数,尤其是克商后的在位年数,真是异说纷纭。 文王在位五十年,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五十年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这一年也是他的受命七年。 武王即位后,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受命八年也就成了他的元年,受命十一年起兵伐商,受命十二年克商,受命十三年去世,在位六年。 《尚书•序》说,“武王克殷,以箕子归,作《洪范》”,《洪范》篇说,“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 《逸周书•大匡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王乃旅之,以上东隅”; 《逸周书•文政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开宗循”; 《逸周书• 作雒解》说,“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蔡叔于殷,俾监殷臣。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肂于岐周”。 由此可知,武王在受命十三年的十二月去世。 但是,后人免不了会把文王受命八年当作武王即位后的八年,从而引发严重的错误,例如,《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称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礼记• 文王世子》说,“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 文王在受命七年去世,如果他当时的年龄是97岁,那么到了受命十三年,是103岁,而武王是93岁,父子二人相差十岁,中国古代讲虚岁,出生即一岁,武王出生时,文王11岁,算周岁的话,还得减去1到2岁,然后武王93岁去世时,其子成王却“幼”,这显然是不可信的。 《逸周书•度邑解》提到武王克商后,和周公的一次交谈,其中有“惟天不享于殷,发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飞鸿满野。天不享于殷,乃今有成”之语。 《国语•.周语上》说,“商之兴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 武王口中的“夷羊在牧,飞鸿满野”是商朝灭亡的征兆,发生在六十年前,当时他还没有出生,武王名“发”,所以他说“发之未生”。 《竹书纪年》中记载了武王的年龄,虽然该书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佚文中恰好有这一信息。 南朝萧梁时的陶弘景在《真诰》中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四十五”。 但是,南宋罗泌在《路史》中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五十四”,宋元之际的金履祥在《通鉴前编》中也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五十四”。 考虑到陶弘景所处的时代早于罗泌数百年,更能看到讹误较少的版本,以及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少,周公辅政七年等情况,应以“年四十五”为是。 “四十五”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变成了“五十四”。 由武王享年四十五岁往前推算,可知其生于文王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88年。 (2020年10月21日)
《周武王的在位年数和生卒年》 《周武王的在位年数和生卒年》 作者:谭晓斌 武王的在位年数,尤其是克商后的在位年数,真是异说纷纭。 文王在位五十年,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五十年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这一年也是他的受命七年。 武王即位后,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受命八年也就成了他的元年,受命十一年起兵伐商,受命十二年克商,受命十三年去世,在位六年。 《尚书•序》说,“武王克殷,以箕子归,作《洪范》”,《洪范》篇说,“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 《逸周书•大匡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王乃旅之,以上东隅”; 《逸周书•文政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开宗循”; 《逸周书• 作雒解》说,“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蔡叔于殷,俾监殷臣。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肂于岐周”。 由此可知,武王在受命十三年的十二月去世。 但是,后人免不了会把文王受命八年当作武王即位后的八年,从而引发严重的错误,例如,《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称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礼记• 文王世子》说,“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 文王在受命七年去世,如果他当时的年龄是97岁,那么到了受命十三年,是103岁,而武王是93岁,父子二人相差十岁,中国古代讲虚岁,出生即一岁,武王出生时,文王11岁,算周岁的话,还得减去1到2岁,然后武王93岁去世时,其子成王却“幼”,这显然是不可信的。 《逸周书•度邑解》提到武王克商后,和周公的一次交谈,其中有“惟天不享于殷,发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飞鸿满野。天不享于殷,乃今有成”之语。 《国语•.周语上》说,“商之兴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 武王口中的“夷羊在牧,飞鸿满野”是商朝灭亡的征兆,发生在六十年前,当时他还没有出生,武王名“发”,所以他说“发之未生”。 《竹书纪年》中记载了武王的年龄,虽然该书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佚文中恰好有这一信息。 南朝萧梁时的陶弘景在《真诰》中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四十五”。 但是,南宋罗泌在《路史》中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五十四”,宋元之际的金履祥在《通鉴前编》中也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五十四”。 考虑到陶弘景所处的时代早于罗泌数百年,更能看到讹误较少的版本,以及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少,周公辅政七年等情况,应以“年四十五”为是。 “四十五”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变成了“五十四”。 由武王享年四十五岁往前推算,可知其生于文王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88年。 (2020年10月21日)
《周武王的在位年数和生卒年》 《周武王的在位年数和生卒年》 作者:谭晓斌 武王的在位年数,尤其是克商后的在位年数,真是异说纷纭。 文王在位五十年,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五十年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这一年也是他的受命七年。 武王即位后,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受命八年也就成了他的元年,受命十一年起兵伐商,受命十二年克商,受命十三年去世,在位六年。 《尚书•序》说,“武王克殷,以箕子归,作《洪范》”,《洪范》篇说,“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 《逸周书•大匡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东隅之侯咸受赐于王,王乃旅之,以上东隅”; 《逸周书•文政解》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开宗循”; 《逸周书• 作雒解》说,“武王克殷,乃立王子禄父,俾守商祀。建管叔于东,建蔡叔于殷,俾监殷臣。武王既归,乃岁十二月,崩镐,肂于岐周”。 由此可知,武王在受命十三年的十二月去世。 但是,后人免不了会把文王受命八年当作武王即位后的八年,从而引发严重的错误,例如,《吕氏春秋•孝行览•首时》称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 《礼记• 文王世子》说,“文王九十七乃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 文王在受命七年去世,如果他当时的年龄是97岁,那么到了受命十三年,是103岁,而武王是93岁,父子二人相差十岁,中国古代讲虚岁,出生即一岁,武王出生时,文王11岁,算周岁的话,还得减去1到2岁,然后武王93岁去世时,其子成王却“幼”,这显然是不可信的。 《逸周书•度邑解》提到武王克商后,和周公的一次交谈,其中有“惟天不享于殷,发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飞鸿满野。天不享于殷,乃今有成”之语。 《国语•.周语上》说,“商之兴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 武王口中的“夷羊在牧,飞鸿满野”是商朝灭亡的征兆,发生在六十年前,当时他还没有出生,武王名“发”,所以他说“发之未生”。 《竹书纪年》中记载了武王的年龄,虽然该书未能流传下来,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佚文中恰好有这一信息。 南朝萧梁时的陶弘景在《真诰》中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四十五”。 但是,南宋罗泌在《路史》中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五十四”,宋元之际的金履祥在《通鉴前编》中也引《竹书纪年》说,“武王年五十四”。 考虑到陶弘景所处的时代早于罗泌数百年,更能看到讹误较少的版本,以及武王去世后,成王年少,周公辅政七年等情况,应以“年四十五”为是。 “四十五”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变成了“五十四”。 由武王享年四十五岁往前推算,可知其生于文王十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88年。 (2020年10月21日)
《西周纪年考订》 《西周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文王受命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56年; 武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9年; 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045年; 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 文王于受命七年去世,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在位五十年; 武王在位六年,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所以文献中称武王克商在“十二年”,这个“十二年”便是指“文王受命十二年”; 武王于“十三年”去世,也就是克商之后的第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44年; 幽王遇害之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所以从武王克商之年到幽王遇害之年,首尾共计275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把武王克商之年定在西元前1046年,也是很了不起的。 一、西周二百七十五年 《史记》中的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我们通过《史记•周本纪》可知,继武王、成王之后,是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和幽王,但是除了穆王五十五年、厉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幽王十一年以及厉宣之间的共和十四年,对昭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的在位年数只字未提,对武王只提供了“武王已克殷,后二年”的信息,对成康二王也只是写了一句“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太史公认为“共和”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但是据其他传世文献和出土竹简中的信息来看,“共和”指的是摄政的“共伯和”,这都表明了太史公能掌握的西周诸王的资料十分欠缺。 晋武帝时,汲郡出土了宝贵的先秦史料《竹书纪年》,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些佚文。当然,这些佚文的价值非常高,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南朝刘宋时的裴骃在《史记集解》中引《竹书纪年》,写道:“《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北宋刘恕在《通鉴外纪》中,两次提及这一信息,一处写道:“《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另一处写道:“《汲冢纪年》: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我们由佚文中的信息,可得武王克商之年在西元前1027年。但是,这是错误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年,是通过《逸周书》中的信息获得的。 据《逸周书•小开解》记载,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了“食无时”也就是月食的现象,而西元前1065年3月13日的确有月全食的现象,与此相合,所以文王三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1065年,进而得出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尚书•无逸》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吕氏春秋•制乐》称“凡文王立国五十一年而终”,太史公应该看到了这两种说法,所以他在《史记•周本纪》中称文王“盖即位五十年”。 文献中除了文王受命七年去世的说法,还有受命九年去世的说法。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根据这些不同的信息得出的武王克商之年,都会与西元前1027年相差甚远。 毫无疑问,西周257年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将“二百五十七年”视为“二百七十五年”之讹误,就能得出武王克商之年是西元前1045年了,这与文王在位五十年、受命七年去世的信息相合。 南朝萧梁时的萧子显在《南齐书•详瑞志》中写道: 谶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岁,河雒出圣人,受命于己未,至丙子为十八周。旅布六郡东南隅,四国安定可久留。”案:周灭殷后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汉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晋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 西汉的刘歆推算周朝是867年,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122年,这一说法成了权威,流传后世,但是萧子显说周朝是780年,无疑是采信了《竹书纪年》的缘故。 东周是515年,西周用780减去515便是265年,不是275年,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萧子显在将275和515相加时,疏忽大意,少算了10;二是萧子显故意少算的,为了凑“千五百九年”,例如晋朝就被他少算了几年。 毫无疑问,《竹书纪年》中的“二百七十五年”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七十五”变成了“五十七”。 西周二百七十五年、文王在位五十年、文王受命七年去世和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的月食,这些信息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帮助我们很轻松地将那些错误的信息排除。 二、清清楚楚的鲁纪年 与西周诸王的纪年相比,《史记》中同时代的鲁纪年十分清楚,这表明在太史公的手上,相关资料非常丰富。 我们通过《史记•鲁世家》可知,除了第一代伯禽,其他国君的在位年数都有记载。 伯禽的元年就是成王元年,因此在知道了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轻松地知道他的在位年数。 《史记•鲁世家》: 考公:4年; 炀公:6年; 幽公:14年; 魏公:50年; 厉公:37年; 献公:32年; 真公:30年; 武公:9年; 懿公:9年; 伯御:11年; 孝公:27年。 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武公在位“十年”,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鲁世家》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年表》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在位年数都是三十年,如此一来,二者就有了一年之差,但是当《年表》中的武公年数比《鲁世家》多了一年后,总的年数又保持一致了。 当然,共和元年当真公十四年还是当真公十五年,这个问题要解决掉。 据《周宣王册命鲁武公金简》,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三年,而在《年表》中,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二年,有一年之差,这是由鲁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造成的连锁反应。 毫无疑问,鲁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鲁武公在位“九年”,是正确的。 由于鲁孝公二十五年当周幽王十一年,也就是西元前771年,因此可得: 孝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5年; 伯御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06年; 懿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15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4年; 真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4年; 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86年; 厉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23年; 魏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73年; 幽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87年; 炀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3年; 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 既然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那么伯禽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998年,再根据他的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可知其在位四十六年。 毫无疑问,在西周诸王在位年数不明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用鲁纪年来代表西周。 (2020年10月20日)
《西周纪年考订》 《西周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文王受命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56年; 武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9年; 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045年; 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 文王于受命七年去世,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在位五十年; 武王在位六年,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所以文献中称武王克商在“十二年”,这个“十二年”便是指“文王受命十二年”; 武王于“十三年”去世,也就是克商之后的第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44年; 幽王遇害之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所以从武王克商之年到幽王遇害之年,首尾共计275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把武王克商之年定在西元前1046年,也是很了不起的。 一、西周二百七十五年 《史记》中的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我们通过《史记•周本纪》可知,继武王、成王之后,是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和幽王,但是除了穆王五十五年、厉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幽王十一年以及厉宣之间的共和十四年,对昭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的在位年数只字未提,对武王只提供了“武王已克殷,后二年”的信息,对成康二王也只是写了一句“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太史公认为“共和”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但是据其他传世文献和出土竹简中的信息来看,“共和”指的是摄政的“共伯和”,这都表明了太史公能掌握的西周诸王的资料十分欠缺。 晋武帝时,汲郡出土了宝贵的先秦史料《竹书纪年》,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些佚文。当然,这些佚文的价值非常高,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南朝刘宋时的裴骃在《史记集解》中引《竹书纪年》,写道:“《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北宋刘恕在《通鉴外纪》中,两次提及这一信息,一处写道:“《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另一处写道:“《汲冢纪年》: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我们由佚文中的信息,可得武王克商之年在西元前1027年。但是,这是错误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年,是通过《逸周书》中的信息获得的。 据《逸周书•小开解》记载,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了“食无时”也就是月食的现象,而西元前1065年3月13日的确有月全食的现象,与此相合,所以文王三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1065年,进而得出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尚书•无逸》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吕氏春秋•制乐》称“凡文王立国五十一年而终”,太史公应该看到了这两种说法,所以他在《史记•周本纪》中称文王“盖即位五十年”。 文献中除了文王受命七年去世的说法,还有受命九年去世的说法。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根据这些不同的信息得出的武王克商之年,都会与西元前1027年相差甚远。 毫无疑问,西周257年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将“二百五十七年”视为“二百七十五年”之讹误,就能得出武王克商之年是西元前1045年了,这与文王在位五十年、受命七年去世的信息相合。 南朝萧梁时的萧子显在《南齐书•详瑞志》中写道: 谶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岁,河雒出圣人,受命于己未,至丙子为十八周。旅布六郡东南隅,四国安定可久留。”案:周灭殷后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汉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晋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 西汉的刘歆推算周朝是867年,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122年,这一说法成了权威,流传后世,但是萧子显说周朝是780年,无疑是采信了《竹书纪年》的缘故。 东周是515年,西周用780减去515便是265年,不是275年,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萧子显在将275和515相加时,疏忽大意,少算了10;二是萧子显故意少算的,为了凑“千五百九年”,例如晋朝就被他少算了几年。 毫无疑问,《竹书纪年》中的“二百七十五年”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七十五”变成了“五十七”。 西周二百七十五年、文王在位五十年、文王受命七年去世和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的月食,这些信息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帮助我们很轻松地将那些错误的信息排除。 二、清清楚楚的鲁纪年 与西周诸王的纪年相比,《史记》中同时代的鲁纪年十分清楚,这表明在太史公的手上,相关资料非常丰富。 我们通过《史记•鲁世家》可知,除了第一代伯禽,其他国君的在位年数都有记载。 伯禽的元年就是成王元年,因此在知道了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轻松地知道他的在位年数。 《史记•鲁世家》: 考公:4年; 炀公:6年; 幽公:14年; 魏公:50年; 厉公:37年; 献公:32年; 真公:30年; 武公:9年; 懿公:9年; 伯御:11年; 孝公:27年。 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武公在位“十年”,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鲁世家》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年表》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在位年数都是三十年,如此一来,二者就有了一年之差,但是当《年表》中的武公年数比《鲁世家》多了一年后,总的年数又保持一致了。 当然,共和元年当真公十四年还是当真公十五年,这个问题要解决掉。 据《周宣王册命鲁武公金简》,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三年,而在《年表》中,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二年,有一年之差,这是由鲁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造成的连锁反应。 毫无疑问,鲁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鲁武公在位“九年”,是正确的。 由于鲁孝公二十五年当周幽王十一年,也就是西元前771年,因此可得: 孝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5年; 伯御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06年; 懿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15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4年; 真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4年; 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86年; 厉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23年; 魏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73年; 幽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87年; 炀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3年; 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 既然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那么伯禽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998年,再根据他的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可知其在位四十六年。 毫无疑问,在西周诸王在位年数不明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用鲁纪年来代表西周。 (2020年10月20日)
《西周纪年考订》 《西周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文王受命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56年; 武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9年; 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045年; 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 文王于受命七年去世,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在位五十年; 武王在位六年,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所以文献中称武王克商在“十二年”,这个“十二年”便是指“文王受命十二年”; 武王于“十三年”去世,也就是克商之后的第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44年; 幽王遇害之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所以从武王克商之年到幽王遇害之年,首尾共计275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把武王克商之年定在西元前1046年,也是很了不起的。 一、西周二百七十五年 《史记》中的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我们通过《史记•周本纪》可知,继武王、成王之后,是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和幽王,但是除了穆王五十五年、厉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幽王十一年以及厉宣之间的共和十四年,对昭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的在位年数只字未提,对武王只提供了“武王已克殷,后二年”的信息,对成康二王也只是写了一句“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太史公认为“共和”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但是据其他传世文献和出土竹简中的信息来看,“共和”指的是摄政的“共伯和”,这都表明了太史公能掌握的西周诸王的资料十分欠缺。 晋武帝时,汲郡出土了宝贵的先秦史料《竹书纪年》,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些佚文。当然,这些佚文的价值非常高,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南朝刘宋时的裴骃在《史记集解》中引《竹书纪年》,写道:“《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北宋刘恕在《通鉴外纪》中,两次提及这一信息,一处写道:“《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另一处写道:“《汲冢纪年》: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我们由佚文中的信息,可得武王克商之年在西元前1027年。但是,这是错误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年,是通过《逸周书》中的信息获得的。 据《逸周书•小开解》记载,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了“食无时”也就是月食的现象,而西元前1065年3月13日的确有月全食的现象,与此相合,所以文王三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1065年,进而得出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尚书•无逸》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吕氏春秋•制乐》称“凡文王立国五十一年而终”,太史公应该看到了这两种说法,所以他在《史记•周本纪》中称文王“盖即位五十年”。 文献中除了文王受命七年去世的说法,还有受命九年去世的说法。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根据这些不同的信息得出的武王克商之年,都会与西元前1027年相差甚远。 毫无疑问,西周257年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将“二百五十七年”视为“二百七十五年”之讹误,就能得出武王克商之年是西元前1045年了,这与文王在位五十年、受命七年去世的信息相合。 南朝萧梁时的萧子显在《南齐书•详瑞志》中写道: 谶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岁,河雒出圣人,受命于己未,至丙子为十八周。旅布六郡东南隅,四国安定可久留。”案:周灭殷后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汉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晋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 西汉的刘歆推算周朝是867年,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122年,这一说法成了权威,流传后世,但是萧子显说周朝是780年,无疑是采信了《竹书纪年》的缘故。 东周是515年,西周用780减去515便是265年,不是275年,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萧子显在将275和515相加时,疏忽大意,少算了10;二是萧子显故意少算的,为了凑“千五百九年”,例如晋朝就被他少算了几年。 毫无疑问,《竹书纪年》中的“二百七十五年”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七十五”变成了“五十七”。 西周二百七十五年、文王在位五十年、文王受命七年去世和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的月食,这些信息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帮助我们很轻松地将那些错误的信息排除。 二、清清楚楚的鲁纪年 与西周诸王的纪年相比,《史记》中同时代的鲁纪年十分清楚,这表明在太史公的手上,相关资料非常丰富。 我们通过《史记•鲁世家》可知,除了第一代伯禽,其他国君的在位年数都有记载。 伯禽的元年就是成王元年,因此在知道了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轻松地知道他的在位年数。 《史记•鲁世家》: 考公:4年; 炀公:6年; 幽公:14年; 魏公:50年; 厉公:37年; 献公:32年; 真公:30年; 武公:9年; 懿公:9年; 伯御:11年; 孝公:27年。 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武公在位“十年”,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鲁世家》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年表》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在位年数都是三十年,如此一来,二者就有了一年之差,但是当《年表》中的武公年数比《鲁世家》多了一年后,总的年数又保持一致了。 当然,共和元年当真公十四年还是当真公十五年,这个问题要解决掉。 据《周宣王册命鲁武公金简》,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三年,而在《年表》中,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二年,有一年之差,这是由鲁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造成的连锁反应。 毫无疑问,鲁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鲁武公在位“九年”,是正确的。 由于鲁孝公二十五年当周幽王十一年,也就是西元前771年,因此可得: 孝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5年; 伯御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06年; 懿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15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4年; 真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4年; 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86年; 厉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23年; 魏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73年; 幽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87年; 炀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3年; 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 既然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那么伯禽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998年,再根据他的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可知其在位四十六年。 毫无疑问,在西周诸王在位年数不明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用鲁纪年来代表西周。 (2020年10月20日)
《西周纪年考订》 《西周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文王受命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56年; 武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9年; 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045年; 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 文王于受命七年去世,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在位五十年; 武王在位六年,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所以文献中称武王克商在“十二年”,这个“十二年”便是指“文王受命十二年”; 武王于“十三年”去世,也就是克商之后的第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44年; 幽王遇害之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所以从武王克商之年到幽王遇害之年,首尾共计275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把武王克商之年定在西元前1046年,也是很了不起的。 一、西周二百七十五年 《史记》中的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我们通过《史记•周本纪》可知,继武王、成王之后,是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和幽王,但是除了穆王五十五年、厉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幽王十一年以及厉宣之间的共和十四年,对昭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的在位年数只字未提,对武王只提供了“武王已克殷,后二年”的信息,对成康二王也只是写了一句“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太史公认为“共和”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但是据其他传世文献和出土竹简中的信息来看,“共和”指的是摄政的“共伯和”,这都表明了太史公能掌握的西周诸王的资料十分欠缺。 晋武帝时,汲郡出土了宝贵的先秦史料《竹书纪年》,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些佚文。当然,这些佚文的价值非常高,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南朝刘宋时的裴骃在《史记集解》中引《竹书纪年》,写道:“《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北宋刘恕在《通鉴外纪》中,两次提及这一信息,一处写道:“《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另一处写道:“《汲冢纪年》: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我们由佚文中的信息,可得武王克商之年在西元前1027年。但是,这是错误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年,是通过《逸周书》中的信息获得的。 据《逸周书•小开解》记载,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了“食无时”也就是月食的现象,而西元前1065年3月13日的确有月全食的现象,与此相合,所以文王三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1065年,进而得出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尚书•无逸》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吕氏春秋•制乐》称“凡文王立国五十一年而终”,太史公应该看到了这两种说法,所以他在《史记•周本纪》中称文王“盖即位五十年”。 文献中除了文王受命七年去世的说法,还有受命九年去世的说法。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根据这些不同的信息得出的武王克商之年,都会与西元前1027年相差甚远。 毫无疑问,西周257年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将“二百五十七年”视为“二百七十五年”之讹误,就能得出武王克商之年是西元前1045年了,这与文王在位五十年、受命七年去世的信息相合。 南朝萧梁时的萧子显在《南齐书•详瑞志》中写道: 谶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岁,河雒出圣人,受命于己未,至丙子为十八周。旅布六郡东南隅,四国安定可久留。”案:周灭殷后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汉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晋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 西汉的刘歆推算周朝是867年,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122年,这一说法成了权威,流传后世,但是萧子显说周朝是780年,无疑是采信了《竹书纪年》的缘故。 东周是515年,西周用780减去515便是265年,不是275年,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萧子显在将275和515相加时,疏忽大意,少算了10;二是萧子显故意少算的,为了凑“千五百九年”,例如晋朝就被他少算了几年。 毫无疑问,《竹书纪年》中的“二百七十五年”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七十五”变成了“五十七”。 西周二百七十五年、文王在位五十年、文王受命七年去世和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的月食,这些信息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帮助我们很轻松地将那些错误的信息排除。 二、清清楚楚的鲁纪年 与西周诸王的纪年相比,《史记》中同时代的鲁纪年十分清楚,这表明在太史公的手上,相关资料非常丰富。 我们通过《史记•鲁世家》可知,除了第一代伯禽,其他国君的在位年数都有记载。 伯禽的元年就是成王元年,因此在知道了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轻松地知道他的在位年数。 《史记•鲁世家》: 考公:4年; 炀公:6年; 幽公:14年; 魏公:50年; 厉公:37年; 献公:32年; 真公:30年; 武公:9年; 懿公:9年; 伯御:11年; 孝公:27年。 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武公在位“十年”,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鲁世家》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年表》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在位年数都是三十年,如此一来,二者就有了一年之差,但是当《年表》中的武公年数比《鲁世家》多了一年后,总的年数又保持一致了。 当然,共和元年当真公十四年还是当真公十五年,这个问题要解决掉。 据《周宣王册命鲁武公金简》,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三年,而在《年表》中,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二年,有一年之差,这是由鲁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造成的连锁反应。 毫无疑问,鲁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鲁武公在位“九年”,是正确的。 由于鲁孝公二十五年当周幽王十一年,也就是西元前771年,因此可得: 孝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5年; 伯御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06年; 懿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15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4年; 真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4年; 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86年; 厉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23年; 魏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73年; 幽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87年; 炀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3年; 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 既然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那么伯禽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998年,再根据他的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可知其在位四十六年。 毫无疑问,在西周诸王在位年数不明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用鲁纪年来代表西周。 (2020年10月20日)
《西周纪年考订》 《西周纪年考订》 作者:谭晓斌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文王受命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56年; 武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9年; 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045年; 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 文王于受命七年去世,相当于西元前1050年,在位五十年; 武王在位六年,继续使用文王的纪年,所以文献中称武王克商在“十二年”,这个“十二年”便是指“文王受命十二年”; 武王于“十三年”去世,也就是克商之后的第二年,相当于西元前1044年; 幽王遇害之年,相当于西元前771年,所以从武王克商之年到幽王遇害之年,首尾共计275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把武王克商之年定在西元前1046年,也是很了不起的。 一、西周二百七十五年 《史记》中的年表是从“共和元年”开始的,“共和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41年。 我们通过《史记•周本纪》可知,继武王、成王之后,是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和幽王,但是除了穆王五十五年、厉王三十七年、宣王四十六年、幽王十一年以及厉宣之间的共和十四年,对昭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的在位年数只字未提,对武王只提供了“武王已克殷,后二年”的信息,对成康二王也只是写了一句“故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太史公认为“共和”是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但是据其他传世文献和出土竹简中的信息来看,“共和”指的是摄政的“共伯和”,这都表明了太史公能掌握的西周诸王的资料十分欠缺。 晋武帝时,汲郡出土了宝贵的先秦史料《竹书纪年》,但是该书未能流传下来,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些佚文。当然,这些佚文的价值非常高,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南朝刘宋时的裴骃在《史记集解》中引《竹书纪年》,写道:“《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 北宋刘恕在《通鉴外纪》中,两次提及这一信息,一处写道:“《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另一处写道:“《汲冢纪年》: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 我们由佚文中的信息,可得武王克商之年在西元前1027年。但是,这是错误的。 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年,是通过《逸周书》中的信息获得的。 据《逸周书•小开解》记载,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了“食无时”也就是月食的现象,而西元前1065年3月13日的确有月全食的现象,与此相合,所以文王三十五年相当于西元前1065年,进而得出文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99年。 《尚书•无逸》称“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吕氏春秋•制乐》称“凡文王立国五十一年而终”,太史公应该看到了这两种说法,所以他在《史记•周本纪》中称文王“盖即位五十年”。 文献中除了文王受命七年去世的说法,还有受命九年去世的说法。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根据这些不同的信息得出的武王克商之年,都会与西元前1027年相差甚远。 毫无疑问,西周257年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如果将“二百五十七年”视为“二百七十五年”之讹误,就能得出武王克商之年是西元前1045年了,这与文王在位五十年、受命七年去世的信息相合。 南朝萧梁时的萧子显在《南齐书•详瑞志》中写道: 谶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岁,河雒出圣人,受命于己未,至丙子为十八周。旅布六郡东南隅,四国安定可久留。”案:周灭殷后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汉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晋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 西汉的刘歆推算周朝是867年,武王克商之年相当于西元前1122年,这一说法成了权威,流传后世,但是萧子显说周朝是780年,无疑是采信了《竹书纪年》的缘故。 东周是515年,西周用780减去515便是265年,不是275年,这有两种可能:一是萧子显在将275和515相加时,疏忽大意,少算了10;二是萧子显故意少算的,为了凑“千五百九年”,例如晋朝就被他少算了几年。 毫无疑问,《竹书纪年》中的“二百七十五年”在后世传抄的过程中产生了倒文,“七十五”变成了“五十七”。 西周二百七十五年、文王在位五十年、文王受命七年去世和文王三十五年正月丙子日发生的月食,这些信息可以相互印证,并且帮助我们很轻松地将那些错误的信息排除。 二、清清楚楚的鲁纪年 与西周诸王的纪年相比,《史记》中同时代的鲁纪年十分清楚,这表明在太史公的手上,相关资料非常丰富。 我们通过《史记•鲁世家》可知,除了第一代伯禽,其他国君的在位年数都有记载。 伯禽的元年就是成王元年,因此在知道了成王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很轻松地知道他的在位年数。 《史记•鲁世家》: 考公:4年; 炀公:6年; 幽公:14年; 魏公:50年; 厉公:37年; 献公:32年; 真公:30年; 武公:9年; 懿公:9年; 伯御:11年; 孝公:27年。 但是,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武公在位“十年”,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鲁世家》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年表》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在位年数都是三十年,如此一来,二者就有了一年之差,但是当《年表》中的武公年数比《鲁世家》多了一年后,总的年数又保持一致了。 当然,共和元年当真公十四年还是当真公十五年,这个问题要解决掉。 据《周宣王册命鲁武公金简》,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三年,而在《年表》中,鲁真公三十年当周宣王二年,有一年之差,这是由鲁真公十五年当共和元年造成的连锁反应。 毫无疑问,鲁真公十四年当共和元年、鲁武公在位“九年”,是正确的。 由于鲁孝公二十五年当周幽王十一年,也就是西元前771年,因此可得: 孝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795年; 伯御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06年; 懿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15年; 武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24年; 真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54年; 献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886年; 厉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23年; 魏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73年; 幽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87年; 炀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3年; 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 既然考公元年,相当于西元前997年,那么伯禽的卒年,相当于西元前998年,再根据他的元年,相当于西元前1043年,可知其在位四十六年。 毫无疑问,在西周诸王在位年数不明的情况下,我们完全可以用鲁纪年来代表西周。 (2020年10月20日)
《贺新郎》 《贺新郎》 作者:谭晓斌 盖马寒冬猎。 设苴罘、张罗布罟,合围分割。 赴战长津冰与火,莫遣只轮逃脱。 忍饿冻、穷追堵截。 路窄山高竞驰逐,历崎岖、抛洒身和血。 器械钝,短兵接。 杜鹃花发消冰雪。 映山红、报春来到,托人细说。 海港元山东风里,淡淡绿烟一抹。 鸥鹭远、天高海阔。 默默港湾凝心听,手风琴、弹奏英雄彻。 破阵曲,千万阕。
《贺新郎》 《贺新郎》 作者:谭晓斌 盖马寒冬猎。 设苴罘、张罗布罟,合围分割。 赴战长津冰与火,莫遣只轮逃脱。 忍饿冻、穷追堵截。 路窄山高竞驰逐,历崎岖、抛洒身和血。 器械钝,短兵接。 杜鹃花发消冰雪。 映山红、报春来到,托人细说。 海港元山东风里,淡淡绿烟一抹。 鸥鹭远、天高海阔。 默默港湾凝心听,手风琴、弹奏英雄彻。 破阵曲,千万阕。
一首《永遇乐》献给边防战士 《永遇乐》 作者:谭晓斌 峡谷奔流,山峰积冻,无限壮丽。 险道通天,星辰可摘,身在空虚里。 孤单帐幕,边风怒吼,刺面皮肤破碎。 白石滩,高寒荒野,游人万年罕至。 山皆头痛,阪皆身热,亦是汉家土地。 身毒蠢蛮,狼贪鼠窃,跋扈争求死。 先登陷阵,大呼梃击,丑虏应声倒毙。 关刀立、红旗招展,边头雄视。
《永遇乐》 《永遇乐》 作者:谭晓斌 峡谷奔流,山峰积冻,无限壮丽。 险道通天,星辰可摘,身在空虚里。 孤单帐幕,边风怒吼,刺面皮肤破碎。 白石滩,高寒荒野,游人万年罕至。 山皆头痛,阪皆身热,亦是汉家土地。 身毒蠢蛮,狼贪鼠窃,跋扈争求死。 先登陷阵,大呼梃击,丑虏应声倒毙。 关刀立、红旗招展,边头雄视。
《永遇乐》 《永遇乐》 作者:谭晓斌 峡谷奔流,山峰积冻,无限壮丽。 险道通天,星辰可摘,身在空虚里。 孤单帐幕,边风怒吼,刺面皮肤破碎。 白石滩,高寒荒野,游人万年罕至。 山皆头痛,阪皆身热,亦是汉家土地。 身毒蠢蛮,狼贪鼠窃,跋扈争求死。 先登陷阵,大呼梃击,丑虏应声倒毙。 关刀立、红旗招展,边头雄视。
《庚子中秋祷祝》 《庚子中秋祷祝》 双双佳节至,国庆合中秋。 但愿人皆乐,永无贫病忧。
《庚子中秋祷祝》 《庚子中秋祷祝》 作者:谭晓斌 双双佳节至,国庆合中秋。 但愿人皆乐,永无贫病忧。
《看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有感》 《看第七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归国有感》 作者:谭晓斌 强虏压边尘不息,轻兵喋血死方休。 捐躯乐浪三千里,埋骨临屯七十秋。 烈士长朝故国望,忠魂久在客乡留。 如今归葬金山路,且尽云端酒一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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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 《赤水》 群龙终得首,从此各翩翩。 四渡出死地,神行云贵川。
《赤水》 《赤水》 作者:谭晓斌 群龙终得首,从此各翩翩。 四渡出死地,神行云贵川。
《潇湘神》 《潇湘神》 湘水愁,湘水愁, 橘洲秋客问沉浮。 他日提兵经百战, 高塬立雪数风流。
《潇湘神》 《潇湘神》 作者:谭晓斌 湘水愁,湘水愁, 橘洲秋客问沉浮。 他日提兵经百战, 高塬立雪数风流。
《毛泽东》 《毛泽东》 湘赣秋收起义师,工农革命打红旗。 荡平狂虏山河定,再造乾坤心不移。
《毛泽东》 《毛泽东》 作者:谭晓斌 湘赣秋收起义师,工农革命打红旗。 荡平狂虏山河定,再造乾坤心不移。
《桂枝香》 《桂枝香》 作者:谭晓斌 苏河漫走。 看民国晚清,工商渊薮。 墨水早清,建筑交融新旧。 四行仓库西墙破,谢中民、孤军曾守。 当年淞沪,失亡无算,意图未就。 是强盗、何分先后。 况租界纵横,申城豆剖。 黄浦公园,不内华人与狗。 庙堂抗战无坚意,盼调停、迎来此咎。 蓝营远去,红旗遍地,兵强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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