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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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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2021年黑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考试说明及评分参考   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等三门。素描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头像图片或默写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静物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依据考场提供的人物动态图片或文字内容默写方式考查。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素描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比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明朗,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用笔松活,画面整体生动,具有较强的节奏感。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造型合理、比例基本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比较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   4.画面色调对比比较明朗,素描关系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能把握比例关系,造型无明显错误,画面整体关系准确。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   3.对对象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   4.画面整体布局混乱,比例失调。   色彩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彩关系准确,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感,符合静物的构图原理、画面均衡,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明确,画面整体具有韵律和节奏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好,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对形体刻画不足,但画面整体色彩效果特别突出的试卷,可考虑认定为A类卷)。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色调意识较强,色感较好,色彩关系基本准确,画面色调统一,画面色块及构图安排较适当,色彩对比及调和关系比较明确,能较好体现质感与空间关系,且有一定美感;   3.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表现较生动,略有缺点,但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不能画出必要的色彩变化,画面缺乏美感;   3.画面整体关系失调,色彩混乱,没有明显的质感与空间关系。   速写科目评分参考   A类卷(80~100分):   1.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构图完整,形体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具有写生动态线条的生动性;   3.能对命题想象动态表达出规定动作的特点和组合能力;   4.关键细节有确切表现。   B类卷(60~79分):   1.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形体比例基本准确、造型合理,动态特征比较鲜明,写生动态线条比较生动;   3.能较好地表达命题想象规定的动作和组合能力。   C类卷(60分以下):   1.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   2.在比例动态上缺乏准确性和生动性,速写的写生能力和想象能力均较为薄弱,线条表现力差;   3.不具备速写基本能力,造型杂乱,画面效果差。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市统考,统考合格(无省级统考或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并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3.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1.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2.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3.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艺术与设计管理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产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或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1.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2.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或本科A段线或本科第一段线;   3.江苏、新疆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建筑学专业要求物理、历史、地理至少参加一门);   5.录取江苏省考生时,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6.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7.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以上就是福建现有的五所独立学院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以上就是福建现有的五所独立学院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以上就是福建现有的五所独立学院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以上就是福建现有的五所独立学院
2020年末独立学院全取消!面临转设,目前这几所院校转设成功   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近日,又有多所独立学院透露了新的转设进展,一起来看!   一、多所独立学院转设新进展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天津市教委、甘肃省教育厅等发出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公示,又有多所学校转设成功,独立学院转设又迎来了新进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申请转设为由原社会举办方北京歌德永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民办;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将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   四川省内多所独立学院大多将转为民办;   二、独立学院转设要求   今年独立学院都很忙,这源于今年5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   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 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 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 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以福建省为例:独立学院转设成功案例如下:   三、福建4所独立学院转设成功   2015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更名为阳光学院成为福建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   同年获批转设的还有厦门工学院   2018年12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获批转设为闽南科技学院   2019年6月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获批转设为福州工商学院   截止目前为止福建省还有5所独立学院未转设↓↓↓   四、福建省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公办or民办?   我们先来看看这几所学校的介绍(院校排名不分先后,仅为顺序)   0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厦门大学和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按新机制和新模式运作的独立学院。   嘉庚学院目前已设有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12个学院、2个独立系、2个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2个实践教学训练中心和1个科研中心,54个本科专业,82个专业方向。   0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16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覆盖经济社会发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综合性大学。   0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体,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设置11个教学系(院)、3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   0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与有关企事业单位联合申办,2003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2003年12月通过教育部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   学校设有文化产业系、外语系、国际商学系、信息技术系、经济与法学系、管理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共开设涵盖文、工、教、经、法、管、艺等学科门类35个本科专业和2个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   05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是2006年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设置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会科学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文学艺术系、工程技术系、食品科学系、农业与生物技术系7个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涵盖工、经、管、文、艺、农6大学科,共30个专业;拥有教育部正式批准的福建省独立学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以上就是福建现有的五所独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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