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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山东今夏起高考不再分一二本 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3月24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2017年山东省合并本科批次录取。本科合并批次后,对今年的录取批次作了安排,今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加分项目,今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2017年高考语文、数学由我省自行命题,外语、文综、理综由教育部命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如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专科(高职)分两批次   自2017年起,我省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今年取消“一本”“二本”分批次录取,除了提前批之外,本科就一批了。合并后,过去的所谓“一本”“二本”院校将进行生源同台竞争。今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与2016年相比,2017年本科录取批次合并为一批,而专科(高职)分为提前批和普通批两个批次。合并后,过去的所谓“一本”“二本”院校将进行生源同台竞争。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曾介绍,齐鲁师范学院本来是在二本批次录取的,但是去年免费师范生录取却招了8%一本线上的学生。“高考改革最终目的是给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通道。”张志勇说。   提前批中,包括去年实行的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地方免费师范生,以及2017年将要实行的地方免费医学生计划。据了解,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试点院校和专业范围会进一步扩大。   随着本科不再分批次录取,今年“3+2”考生或专科(高职)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投档线改为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而去年则是本科二批线下50分以内。(记者 郭立伟)
山东今夏起高考不再分一二本 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3月24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2017年山东省合并本科批次录取。本科合并批次后,对今年的录取批次作了安排,今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加分项目,今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取消少数民族加分   2017年高考语文、数学由我省自行命题,外语、文综、理综由教育部命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如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原定加(降)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   专科(高职)分两批次   自2017年起,我省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今年取消“一本”“二本”分批次录取,除了提前批之外,本科就一批了。合并后,过去的所谓“一本”“二本”院校将进行生源同台竞争。今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与2016年相比,2017年本科录取批次合并为一批,而专科(高职)分为提前批和普通批两个批次。合并后,过去的所谓“一本”“二本”院校将进行生源同台竞争。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曾介绍,齐鲁师范学院本来是在二本批次录取的,但是去年免费师范生录取却招了8%一本线上的学生。“高考改革最终目的是给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通道。”张志勇说。   提前批中,包括去年实行的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院校及专业、地方免费师范生,以及2017年将要实行的地方免费医学生计划。据了解,今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试点院校和专业范围会进一步扩大。   随着本科不再分批次录取,今年“3+2”考生或专科(高职)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投档线改为本科普通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之内,而去年则是本科二批线下50分以内。(记者 郭立伟)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 〕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 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 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 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 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 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 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 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 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 ,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 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 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 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 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 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 〕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 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 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 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 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 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 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 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 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 ,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 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 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 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 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 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搬运】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2017宁夏高考加分政策,回族加20分 根据《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 文件要求,2017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行下述录取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以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2、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以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3、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以全国竞赛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4、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审核依据); 5、 2015年1月1日之前,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证书原件和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局审核盖章的登记审核表为审核依据;报考体育类专业时,不加此项照顾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以自治区侨办、台办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部队颁发的退役证明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回族(以户籍为准,凡有民族成分变更轨迹的,以当地民族宗教局审核结果为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以立功证书原件和立功所在单位审批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3、烈士子女(须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原件,军人烈士子女以省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审核依据)。 四、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和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完成(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五、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山区县(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和“蒿川”四个乡(镇)户籍的考生,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 六、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六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可参照“山区”加分政策执行。六年后,不再享有山区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其中,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石家庄修地铁只会让石家庄更堵 交通拥挤的直接原因是车太多,车太多的原因是人太多,人太多的原因是石家庄相当与其他市县来说集中了太多的优质资源,也就是说石家庄交通拥挤的根本原因是地区发展差距太大,。 石家庄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的相对集中导致了人口大量集中,修路,修立交桥,修地铁只能一时缓解交通拥挤,石家庄集中了教育,医疗等各种优质资源,于是衡水,邢台,邯郸,沧州等地的人包括石家庄各县的人不断向石家庄市区集中,导致人口大量增加,这才是石家庄交通拥挤的根本原因,北京就是最好的例子,北京集中了全国最优质的资源,于是全国的人都向北京集中,大家都知道北京的交通非常发达,马路非常宽,各种立交桥,地铁,轻轨,但即便这样也没用,因为人实在太多了,北京要想解决交通拥挤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优质资源向其他省份分散,资源分散出去,人自然就分散了。 石家庄也是一样,石家庄要想解决交通拥挤问题只能把自己的优质资源适当分散到其他市和各县,只有区域发展差距缩小了,各地的人才不会都往石家庄跑,人少了,交通拥挤自然就缓解了,如果不解决这一根本问题,交通拥挤只会越来越严重,修地铁也无济于事,甚至是修了地铁,会吸引更多的人来石家庄,导致交通更加拥挤
中国社会互害生态链,终将害人害己   【互害型社会】一个医生朋友告诉我一件事,有一天来了一个瘦弱的肠胃病患者,看样子像是长期吃坏东西的结果,医生嘱咐他以后多吃青菜少吃肉,患者说,我不敢吃,我就是种菜的,在湖南承包一大片菜地,都洒了农药,只卖给别人。医生无语,默默地开了各种最贵的药和可查可不查的检查项目。   编者语   也许现实没有那么糟糕,但我们面临的信任危机已经是共识。重建信任,从了解“互害社会生态链”开始,从你我的行动开始。   自保式害人,终将害己!   为了钱,去欺骗,去弄虚作假,觉得占了便宜,其实最后谁也占不了便宜——这就是处于互害社会生态链中个人的典型心理。处在这个链中的每个人,都逃不脱伤害和被伤害。   一、食 农民——农民种菜,过量喷洒农药,自己不吃,卖给别人。他说:菜有毒,我吃肉。   农民养殖,添加激素,自己不吃,卖给别人。他说:肉有害,我吃菜。   食品加工者——腐乳、榨菜、鲜辣酱添加苏丹红,加工者说:我知道这个害处多大,不吃。   奶粉、乳制品里有三聚氰胺,加工者说:这个有毒,我不吃。   餐馆用得是地沟油,老板员工说:这吃了不好,我不吃自家饭菜。我吃别家的。   大米添加白蜡,加工者说:白蜡是不能食用的,大米我不吃,我吃别的谷物。   如果农民种的不能吃,养的不能吃,食品加工者加工出来的东西不能吃。大家可以自耕自种,自给自足吗?不可能。   有毒的食品谁吃掉了呢?医生、工人、服装生产者……甚至还有他们自己。   二、衣 服装生产者说:我生产的服装添加了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虽然甲醛能够赋予纺织品放缩、抗皱、免烫、易去污的功能,PH值在弱酸范围内有利于保护皮肤,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用于染色、印花和着色。   但是甲醛对人体的呼吸道和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易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PH值偏高,容易刺激皮肤,造成皮肤瘙痒。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   所以,我生产的有问题的服装我不穿,卖给别人。我只穿安全的或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服装。   问题衣服虽然只是穿在身上,不是吃进口里,也可能致病致癌的。那么有害的服装穿在谁的身上呢?农民、食品加工者、医生、工人……都有可能。   三、住-行 开发商——开发商拿下工程,一部分的钱用于打点,一部分钱要用来盈利,剩下的才是建筑资本,偷工减料在所难免。   桥塌了。房倒了。路断了。   开发商说:我要为自己建造一所坚实的房子,我不走我修过的桥,建过的路。我把豆腐渣房卖给别人。   这些房子谁在住,路谁在走,桥谁在过?农民、工人、医生、食品加工者……都有可能。   四、医 医生说:过度输液降低人体免疫力、损伤肝肾等器官、导致人体菌群失调、可能造成人体不良反应。   过度使用抗生素,破坏肠内生态、增强微生物耐药性、产生过敏反应,增加患癌风险。   有些高价药其实疗效一般。有些检查可能并不需要。   但是为了能够多赚钱我要给病人输液、使用抗生素、使用高价药、进行不必要的全身检查。我自己很少输液、不使用抗生素、不用高价药、不过度检查,我只把这些开给病人。   那么谁在被医生摆布?农民、工人、开发商、食品加工者……都有可能。   互害生态链已经形成,每个人,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地位高低、年龄大小,都不可避免地生活在这个生态链里,无法逃脱。   自保式害人,终将害到自己!
中国社会互害生态链,终将害人害己 【互害型社会】一个医生朋友告诉我一件事,有一天来了一个瘦弱的肠胃病患者,看样子像是长期吃坏东西的结果,医生嘱咐他以后多吃青菜少吃肉,患者说,我不敢吃,我就是种菜的,在湖南承包一大片菜地,都洒了农药,只卖给别人。医生无语,默默地开了各种最贵的药和可查可不查的检查项目。   编者语   也许现实没有那么糟糕,但我们面临的信任危机已经是共识。重建信任,从了解“互害社会生态链”开始,从你我的行动开始。   自保式害人,终将害己!   为了钱,去欺骗,去弄虚作假,觉得占了便宜,其实最后谁也占不了便宜——这就是处于互害社会生态链中个人的典型心理。处在这个链中的每个人,都逃不脱伤害和被伤害。   一、食 农民——农民种菜,过量喷洒农药,自己不吃,卖给别人。他说:菜有毒,我吃肉。   农民养殖,添加激素,自己不吃,卖给别人。他说:肉有害,我吃菜。   食品加工者——腐乳、榨菜、鲜辣酱添加苏丹红,加工者说:我知道这个害处多大,不吃。   奶粉、乳制品里有三聚氰胺,加工者说:这个有毒,我不吃。   餐馆用得是地沟油,老板员工说:这吃了不好,我不吃自家饭菜。我吃别家的。   大米添加白蜡,加工者说:白蜡是不能食用的,大米我不吃,我吃别的谷物。   如果农民种的不能吃,养的不能吃,食品加工者加工出来的东西不能吃。大家可以自耕自种,自给自足吗?不可能。   有毒的食品谁吃掉了呢?医生、工人、服装生产者……甚至还有他们自己。   二、衣 服装生产者说:我生产的服装添加了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虽然甲醛能够赋予纺织品放缩、抗皱、免烫、易去污的功能,PH值在弱酸范围内有利于保护皮肤,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用于染色、印花和着色。   但是甲醛对人体的呼吸道和皮肤有强烈的刺激,易引发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PH值偏高,容易刺激皮肤,造成皮肤瘙痒。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   所以,我生产的有问题的服装我不穿,卖给别人。我只穿安全的或者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服装。   问题衣服虽然只是穿在身上,不是吃进口里,也可能致病致癌的。那么有害的服装穿在谁的身上呢?农民、食品加工者、医生、工人……都有可能。   三、住-行 开发商——开发商拿下工程,一部分的钱用于打点,一部分钱要用来盈利,剩下的才是建筑资本,偷工减料在所难免。   桥塌了。房倒了。路断了。   开发商说:我要为自己建造一所坚实的房子,我不走我修过的桥,建过的路。我把豆腐渣房卖给别人。   这些房子谁在住,路谁在走,桥谁在过?农民、工人、医生、食品加工者……都有可能。   四、医 医生说:过度输液降低人体免疫力、损伤肝肾等器官、导致人体菌群失调、可能造成人体不良反应。   过度使用抗生素,破坏肠内生态、增强微生物耐药性、产生过敏反应,增加患癌风险。   有些高价药其实疗效一般。有些检查可能并不需要。   但是为了能够多赚钱我要给病人输液、使用抗生素、使用高价药、进行不必要的全身检查。我自己很少输液、不使用抗生素、不用高价药、不过度检查,我只把这些开给病人。   那么谁在被医生摆布?农民、工人、开发商、食品加工者……都有可能。   互害生态链已经形成,每个人,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地位高低、年龄大小,都不可避免地生活在这个生态链里,无法逃脱。   自保式害人,终将害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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