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态昆 昭通黄太昆
陪我的国一起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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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加强版交规1日起执行 超速处罚细分12档次 转自:云南交通台 新《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今天正式实施。 新的《条例》是对2008年实施的《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补充和完善,修改的条例在超速方面和非机动车违法等制定了更细致的处罚措施。 新的《条例》不仅规定了提前告知限速监控,而且对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作出进一步约束,把条例中对违反限速规定的处罚从1条3种处罚档次增加到2条3款共12种处罚档次,进一步缩小了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新《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限速60公里以下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处警告。 在限速60公里以下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含)未达10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 此外,在限速60公里以上(不含60公里)道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处警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在限速80公里以下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 在限速100公里以下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 在限速为100公里(不含100公里)以上道路,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驾驶客运机动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此外,修改后的新《条例》还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范围,明确了道路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增加了扣留非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对行人影响道路安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规定等。强调了对几类重点车辆实施动态监管,要求旅游客运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的所有人,应当给车辆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的监控平台和所属单位的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卧铺客车还应当同时安装车载视频监控装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调取使用监控平台和监管平台的行驶记录信息,作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车辆所有人不履行该义务,可罚款200元。
昭阳一中学生水中救同学 一封迟来感谢信 转自:鹤都晚刊 “我们今天是来感谢昭阳一中高二学生易秘的,在6月8日那天的车祸中,是易秘救了我孩子许志豪和另外一名学生的命。”6月25日15时,昭阳一中门卫处来了几名学生家长,手里拿着一大张感谢,许建华这样说。 6月8日,在昭鲁快捷通道板板房村中段发生了一场车祸。坐在这辆车后排座的三个学生受伤,两个是昭阳一中的高二学生,一个是实验中学高二学生。易秘在车祸中是较重的一个,而他强忍着疼痛,两次钻进车内救人。 “我和许志豪是高中同学,和田浩是初中同学。那天下着大雨,我们乘车准备返回学校上晚自习,车辆行驶途中发生了意外,车头撞在河边绿化带的树上飞了出去,那一瞬间,我们都失去了知觉。”易秘回忆说,当河水把昏迷中的他刺激醒后,他发现车箱内满是水。会游泳的易秘,下意识屏住呼吸,奋力地翻过身抬起头来,叫着许志豪和田浩的名字。 当易秘听到许志豪还在小声哭泣、田浩在喊救命时,钻进水里去摸车门保险锁,见门难以打开,易秘又用脚使劲踢门,把许志豪拽出车外,钻进车内拉田浩。 此时,路上的好心市民们找来绳子拴上石头和铁锹放下来。几分钟后,特警和消防官兵赶到,下到河里将几人救起并送到医院。 “我们一起经历了生死,他就是我的大哥,谢谢他在生死时刻救了我的生命。”就读于实验中学高二的学生许志豪感激地对易秘说。 时隔17天,3个孩子在昭阳一中再相见,他们以兄弟相称,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链接※ 【昭阳一中的骄傲】易秘同学舍己救人、见义勇为 (昭阳一中 供稿) 他身受重伤,却不顾个人安危,在水中救回两个同学的性命;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却在危难关头给了别人生的希望;他是一名刚刚成年的高中生,他用自己的行为告诉所有人:自己已经长大,学会了担当! 他叫易秘。 易秘,18岁,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第一中学152班 (原在149班,现文理分科后在152班) 学生,在危难之时,他沉着冷静、临危不乱,忍着双手骨折的疼痛在水中破开车门,将两个同伴(田浩,16岁,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第一中学149班学生;许志豪,17岁,昭通市实验中学179班学生)救出。他的这一见义勇为行为,赢得了全体市民的佩服和赞扬。 2014年6月8日下午,昭阳区一中学生易秘,与同校学生田浩,实验中学学生许志豪结伴从鲁甸县乘车到昭通上学。14:30左右,当车子行驶到距石牛口村约100米处时,因天雨路滑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车子从十米多高的河堤上落入水深近两米的人工河中,一瞬间猛烈的撞击使易秘在受伤的同时昏过去。当车子翻滚落入河中,高原上冰冷的河水立即涌入倒翻的车内,被河水刺激苏醒过来的易秘发现自己的身体已在水中,参加过游泳比赛的他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奋力地翻过身抬起头来,呼吸一口气后赶紧呼喊田浩和许志豪的名字,当听到许志豪在小声哼泣、田浩在喊着“救命”时,他镇定地告诉同伴:“都不要吼,保持体力,尽量把头抬起来”。此时,水已淹到他们的脖子,情况十分危急,如果再不采取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时,易秘脑中闪过一个念头:我不能就这样待在这里,一定要想办法把我的这两个同学带出去。这时的易秘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双手已经在刚刚的撞击中发生骨折:左手小臂骨折,右手手指骨折。 在“一定要把大家救出去”的信念支持下,坚强的易秘一边喊着同伴的名字提醒他们保持清醒,一边深吸一口气把头埋进水里去弄车门。当右手摸到门锁位置时,他用力一提,发现紧闭的车门有一丝松动的迹象,他又用手摸了摸车门的边缘,发现边上有几处缝隙。看到希望的易秘将头从水中抬起,鼓起全身的力量奋力用右脚向车门踢去。尽管在水中会受到阻力的影响,坚强的易秘同学还是不断用脚踢打着车门,终于,那仿佛阻隔着生死的一道门在撞击中被打开,易秘同学得以从车内爬出,生,就在前方! 但是此刻的易秘没有只顾自己,深吸一口新鲜空气的他转身钻进水中,忍着双手骨折的剧痛,将同伴许志豪拉了出来,然后又钻进去拉田浩,此时的田浩却被车的座椅卡住了腰部不能动弹,如此的身体条件和环境下,易秘同学硬生生用自己的手臂掰开卡住田浩的座椅,成功地将他从车里拖拽出来! 生命,在易秘同学那一双已经骨折的手里得到了延续的机会! 三个不幸的孩子终于战胜了灾难,也战胜了自己!而此时的他们没有要求岸上的群众把他们拉上去,三人拿着河堤上群众用绳子吊下来的石头,忍着自己身体的伤痛去砸车窗,迅速对其他受困者施救,石头砸烂了,他们又用群众从河堤上吊下来的铁钎猛撬,时间一分分流逝,三名同学在水中努力了很久,却终因体力透支未能砸开。不久之后鲁甸县消防队赶到,体力不支且伤势最重的易秘被消防队员第一个吊上河堤,并被特警队员迅速送至鲁甸县医院救治,随后田浩、许志豪两人也被送往县医院救治。 灾难面前,自救已属难能可贵,更何况心存他人!人们常说:危难之中见真情。是啊,当灾难来临,易秘、田浩、许志豪三位同学沉着冷静、临危不乱、奋力救人的精神,正好诠释了昭阳一中校训“修身修心修学问,成人成才成栋梁”的精髓,他们的行为,向广大市民展示了昭阳一中德育工作的成果,也继承了我校之前的“金荣斌勇斗歹徒”、“孔璇长江人链救人”等英雄事迹的精神。 见义勇为,敢于担当的品格,正是这个时代最美丽的笑脸!让我们向美丽的中学生们学习!
2014年起 我省取消农转城数量指标 转载:云南信息报 在城镇化的洪流中,继续留乡做农民还是进城当居民,农民们自己说了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的通知》提出,从今年起,省政府不再下达 “农转城” 数量指标,不再对各州市年度任务数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不要转为城镇居民,将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全省每年还将拿出1/3公共租赁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 执行政策走样引起高层重视 2011年底,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民进城,促进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战略决策,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让转户进城农民既能继续保留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和惠民政策,又能与城镇居民平等共享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形成了一套具有云南特点的政策体系。 但在推进过程中,农民进城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工作方法简单、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硬性下达工作指标等。存在着少数地方层层摊派“农转城”任务,执行政策走样等问题,背离了农民进城工作的初衷。这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通知》正是要对存在问题加以整改。 不允许强行要求农民转户 从今年起,省政府不再对各州市下达年度转户指导性计划任务,不再对各州市年度任务数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而是分转出地和转入地重点考核转户质量和政策落实情况。 《通知》特别提出要求:要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自己决定是否转为城镇居民,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群众转户。自愿转的,由本人向所在务工和生活的城镇提出转为市民户口的申请。要使符合条件、自愿转户的农民群众能够及时转变为城镇居民,享受城市居民的各项待遇。 《通知》提出,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把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新生代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把城中村、城市周边地区、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优先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形成合理的城镇人口区域布局。 1/3公租房源分给“农转城” 各项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是转户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通知》要求省直有关部门确保“农转城”居民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宅基地及农房的使用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等农村“五项保留”和城镇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城市“五项享有”权益落到实处。 从今年起,全省每年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1/3,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租金标准按照当地市民的同等标准执行,并简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和程序。转户居民“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 教育方面,要求相关部门要将“农转城”居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障进城农民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 社保和医疗方面,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民政部门通力协作,确保“农转城”居民基本社会保障全覆盖,确保“农转城”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现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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