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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皆苦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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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丹阳祭 甲申年,凤阳城。 “大先生,降吧!”一位老者颤巍巍地劝道。众人随之附和:“降吧,大先生。”城已油尽灯枯,人亦如此。降,先生或有一线生机;不降,唯有与孤城共焚。他们因先生而苟延残喘数日,已是恩赐。身后再无援军,粮草早在半月前便已耗尽,纵无敌军“屠城三日”的恫吓,也已回天乏术。他们可死,然先生不必。身负圣人传承,纵被俘,亦当被礼送回山。可他只是摇头,目光越过残垣,望向京城。 甲申年五月,洛阳城。 “二先生,我们再撑几日!请您静待援军!”小五与石头死死抱住欲冒险出城寻药的先生。满屋伤员,皆紧咬牙关,不泄一丝呻吟。先生连日救治,几度昏厥,醒来便又强撑病体施药。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药罄技穷,病患日减。先生心急如焚,数次欲出,皆被拦回。山下,敌将悬赏万金,许以千夫长之职,只求寻得二先生,押往凤阳,迫大先生献城。 甲申年五月十五. 凤阳城破,百里加急入京:大先生率军民死战,城烬,人亦烬。甲申年五月十八,洛阳城陷。急报再至:二先生携百姓遁入深山,然粮药俱绝。后假意投敌,行刺未遂被俘。百姓闻讯,出山阻拦,尽遭屠戮。二先生于押解途中,自尽殉道。洛阳,亡。 甲申年五月二十. 长安急报:敌军合围,四日城破。敌欲屠城,四先生单骑而来,连斩五将,毙敌数百,力竭而亡。至此,颜圣所创丹阳一脉,除一弱冠守门弟子外,皆殁。 朝堂之上,议论纷纷,所议者,追封规格耳。 甲申年五月二十二。 “八百里加急!阻者死,挡者亡!”驿马如风,踏起滚滚黄尘,持金牌直入皇城。 是日,皇榜昭告天下:丹阳山陷,弱冠弟子麓战群魔,殁。 丹阳一脉,绝。 令,天下缟素,今日始。
恍惚间,想到的,想要的就拿去吧 他虽不死不灭,但这并非恩赐,而是最恶毒的诅咒。他没有移山倒海的伟力,没有算无遗策的智慧,他只是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囚徒,一具被迫永远睁着双眼的躯体。 他行走在历史的长河中。 他见过先民在篝火旁茹毛饮血,眼中闪烁的是对自然最原始的敬畏与恐惧。 他走过战国乱世的尸山血海,听过易子而食的哭声,人命在此刻卑贱如草芥。 他立于五胡乱华的废墟之上,眼睁睁看着“***”的惨剧而无能为力,指甲深深掐入掌心,留下永恒的印记。 他徘徊在屠城后的死寂里,百万浮尸的怨气几乎要将他这本该麻木的灵魂冻结。 直到……那场亡国灭种的浩劫。三千五百万同胞灰飞烟灭,那股彻骨的寒意与绝望,终于冲垮了他千百年来用“观察”、“记录”筑起的心防。 “够了……” 他低声嘶吼,嘴唇早已被咬碎,金色的血液——那属于不朽者的证明——混合着滚烫的、属于“人”的泪水,滑落而下。 他放弃了记录,放弃了理解,放弃了那该死的“太上忘情”。 他从历史的旁观者,化身为历史的守护者。 当“永恒纪元”的法则化作虚无的造物,冲击那刚刚重建、还摇摇欲坠的历史长河时,他没有丝毫犹豫。 他义无反顾地冲向长河最脆弱的裂纹处,用他那并不超常的、却历经万劫的身躯,迎向了那足以湮灭一切故事的“虚无”。 他的不死不灭,在此刻成为了最坚固的盾牌。 每一次被虚无侵蚀、身躯崩解,又在下一秒于历史的辉光中重组。 他无数次地扑上去,用最原始的方式,抓、咬、冲撞,死死抵住那裂纹。 他的存在本身,成了横亘于“动态历史”与“静态永恒”之间的一道堤坝。 “杀——!” 这声怒吼,不是法术,不是权柄。它是一个被折磨了千万年的灵魂,对施加于他珍视之物身上的一切暴行,所发出的最终、也是最直接的抗辩。 他的长生,让他能无数次倒下又站起。 他的无力,让他的牺牲显得如此纯粹而悲壮。 他不是一个英雄,他是历史长河堤岸上,那颗被遗忘却死死抓住泥土的、最普通的石子。 正是在他这看似徒劳却永恒不绝的抵抗中,在他身后,那由无数英雄史诗汇聚成的长河,终于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咆哮。 青龙偃月刀的刀光,劈开了概念的“静止”; 武安君的杀意,冻结了“虚无”的蔓延; 魏武的鞭挞,撕裂了“永恒”的帷幕; 岳王爷的赤诚,冉天王的戾气……所有激烈、复杂、充满因果与故事的力量,汇聚成一股洪流。 他,那个无名的溯史者,用自己永恒的身躯作为支点,撬动了整个华夏历史的重量,砸向了那片追求永恒的、苍白的虚无。 这一刻,他不再是历史的旁观者。 他,就是历史本身最不屈的意志。
喜,惊!夜。 卡上突然多了三百多万,是什么感受?看着已经在卡上好端端呆了好几年的3141592元余额,想了想,自己从没有曾经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那祖先馈赠?想想每年清明自己几百亿的地下交易,这点辛苦费好像也不可能,至于投资,除了小学一年级时,大大泡泡糖集团的集资外,也没其他的投机倒把。而且当时的学校旁边小卖店老板说了,他在进货时,把十二生肖里的龙贴纸都特别挑出来了,不可能凑全,即便当时我已经集齐的,那也应该是从别家店里买的,所以应该去那兑奖。当时想了想离得最近的隔壁村小店,算了算十几里地的超长距离,再看了看自己那瘦弱的小短腿,果断把黄梁美梦扔在了路边。果然,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现在呢,找出户口本,带上身份证,骑上那辆97款的二八,人生嘛!得意须尽欢。用了一天时间,转遍了本市所有的包括别墅在内的售楼部和工地,看着手里厚厚的传单,经过缜密的分析计算,唉…别墅果然没戏,还是大平层好。 可看着空空荡荡的路边,哀叹一句人心不古啊。想当年,自己扔在路边的第一笔投资,每天上下学都可以供自己凭吊,直到过了好几年才被大雨冲走,而现在…队伍不好带了… 看着已经断掉的车锁,想想,也许我应该先买辆车,至于奔驰宝马还是奥迪,还是需要好好斟酌斟酌。思虑良久,觉得我应该买辆公交车,既方便上下班,又可以滴滴顺风,何乐而不为。 可是买了车,大平层好像就没戏了,是住还是行,这是个问题。头脑风暴,抓耳挠腮,辗转反侧,终于一咬牙一跺脚,哎,我睁眼… 窗外依旧是黎明前的黑暗,伴随着谁家的半夜鸡鸣,感受这夜晚的深深凉意,我紧了紧入秋刚换的被子,擦黑摸出了床边的手机,翻出了短信,看着那熟悉的0.17元,嗯,还好,银行没错,我也没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良久,我闭上了双眼…也许我应该买辆房车,即可以行又可以住,走哪睡哪,关键还不收物业费,一举好多得。想到这,说做就做,打开车锁,骑上自己97年的二八,直奔凤凰车行而去。 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 谁解其中味。 惊醒后写于2023年立秋后的不知道第几个凌晨 十四 (已完不续)
曾经 2006年,曾经的19岁,开始玩QQ,开始和陌生人聊天。 曾经QQ上认识了叶子,虽然被她查了户口,但我没有,没有问她年龄,家庭,住址,工作。我们只是聊天,只是陌生朋友。直到有一天,她说想见见对面的那个人是什么样子,我告诉她,因为工作我没办法去找她,而且,熟悉一个陌生人会很危险。叶子说,她不认为一个傻瓜会有多危险,然后发了手机号给我,要么彩信,要么QQ,一定把照片发给她。我认为当时的我无所畏惧,不害怕什么,所以她见到了我的样子。 2007年,我20岁了,叶子问,“为什么你不发信息给我,我的手机号你已经知道快一年了,” 我,“我每天都在QQ聊天,还发信息做什么?” 叶子。“那能一样吗,那不一样,你就是一个大傻瓜。” 2008年,我21岁,叶子问,“你什么时候生日?” 我,“正月,怎么了” 叶子,“一个人过吗?” 我,“恩,也许吧,因为大多生日那天不在家,” 叶子,“你们那边有什么好玩的吗?也许明年正月的时候,我会过去玩。” 我,“没有,这小破城市和别的地方一样,楼房和车,没有山,没有水,没有名胜游乐场,你呀,还是换个地方去玩吧。” 过了许久,叶子才回复,“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之后的一个多星期,叶子都没有回复任何信息。直到有一天,叶子突然打电话问我,为什么连续两天没有发信息给她,还说她可以不回复,但是我不可以不发。我告诉她,“虽然我不知道那天你为什么生气,但一定是因为我。你连续几天没有回复,我以为你不想再认识我。毕竟交朋友么,就是为了开心和解决不开心的,,既然我成了你的负担和不开心,所以最好还是选择消失。”叶子沉默了很久,说,“你就是一个傻瓜,傻的让人心疼。”便挂断了电话。 有些人你以为只是朋友,只是生命某一段时间里的过客,但她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你的习惯。 2009年,我22岁,年底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和物流公司的一群醉鬼打了一架(说好听了,是打了一架,其实就是被对面7.8个醉鬼揍了一顿。)回到当时住的地方,又被老板冤枉说是我挑衅再先,很生气,很愤怒。人么,生气的时候很容易迁怒身边的人,而且被打后还要瘸着腿工作,很累,所以有意就减少了和叶子的联系。直到某天叶子追问我愈加生疏的原因。我没有回答,有时候,一个人不开心是最好的结果,毕竟不会连累别人不开心。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的追问,而没有答复,叶子生气了,“你什么都不告诉我,什么不在乎我,我知道你的一切,你却对我一无所知。你不问我的爱好,不问我的生日,不要我的照片,我电话号码给了你4年了,你却一次也没有打给我,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在乎吗?” “我以为我们只是朋友,只是聊天的朋友”信息没有回复,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无人接听,第二次,”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想了很多天,我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叶子,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但我一定是我哪里做错了。朋友么,就是分享开心,驱散不开心,既然我成了你的不开心,那么我最好还是消失。人生总会遇到很多不合时宜的人和事,也许恰巧我就是那一个,与其见到后想起伤心难过,不如就彻底抹除吧。我会把自己从你的QQ好友里退出,会把你的电话号码删除,我不会给自己任何机会去再次让你不开心。最后,再说一次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你的人生。” 2010年,我23岁,我回了老家,离开了曾经工作的城市,离开了曾经认识的人和人。但,有些人,你以为她是你生命里的过客,总有一天会被时间抹除一切曾经的痕迹。可是,即便你不知道她的样子,忘了她的声音,忽略了她所在的城市,删除了所有一切与她相关的,仅剩下了那道模糊影子。而她依旧会存在你的记忆,烙进你的生命,刻在你的人生,不离不弃,不增不减,不死不灭。 有时候,习惯了久了,就变成了喜欢。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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