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毒月 苏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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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读〓如果声音不记得 by:落落 如果声音不记得 [一] 到了走廊尽头刚要开门,有人在外抢先一步。应着“吱呀”的声响,室外的晨光在吉泽脚下旋出一个不断扩张的角度。 光线勾着那人的边,留个薄薄的浅色轮廓。外头的知了声从他周围余下的空白里模糊地漏进来。 像是半透明。 匆匆对视一眼,吉泽经过他走出旅馆。门在身后关上。吉泽想这是集训第几天了? 第18天。 18天了,还是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原本也没指望新堂圣还认识自己,虽然自己还认识他。只是这认识既轻又薄,他们不过在接二连三的全县高中理科选拔赛上碰过几次面,有一回又恰好被安排成邻座而已。知道彼此的姓名,偶尔对个眼,这点程度的,若说认识,也能算是认识,可严格说来,更像是多见了几次面的陌生人。 难怪他会忘记。幸好吉泽不在意这些。她在意的是集训,是集训后的全国竞赛,是被组委会安排与自己住同一栋旅馆,吃同一间餐厅,上同样三十天强化课的对手们——来自全县十几所高中的四十多名尖子生啊。鹤立鸡群是一种荣誉,鹤立鹤群那就是莫大的压力了。 吉泽做惯了傲人的鹤,到这里也不愿意屈一屈修长的脖子。读得苦,坐在静谧的教室里都会憋得心慌。人就是这样。平日在学校总是抱怨课堂太吵,按说这里只有老师一人的声音,再好没有了,却又感觉压抑起来,一呼一吸间都紧张。折磨人。 弦绷太紧,终于断了一根。 中午休息时,吉泽就感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预感不妙,晚上回旅馆后立杆见影地里吐了两场,水分和食物一起清空,身体像蔫叶子。病了。她不愿请假缺课,琢磨着去附近找家药店买药。 旅馆走道里装的是声控灯,平日里就不怎么灵敏,眼下更显出麻烦。吉泽脚底软绵绵,踏出去的步子无声无息,沿路的壁灯也就早早熄了。她懒得理,干脆在楼梯上摸黑。好不容易从三楼下到底层,却猛然想起自己把房间钥匙忘在了屋里。这个打击颇大,最后一点力气也瞬时泻走。她苦笑两声,慢慢滑坐在地。不想动弹。 没辙啊。人像掉进哪个窟窿。看见的尽是黑暗,听到的只有无声。可黑暗让人什么也看不见,无声也意味着什么也听不着。这些虚无的矛盾像突然有了实质,化成满满当当的水,盖住脚,没了腰,最后朝头顶覆过去。什么课程、对手、竞赛、压力,全在外浮着,不痛不痒地望着她。 有点意思。黑咕隆咚没有声息的,反倒安下心。吉泽正觉得好笑,一侧的大门被人打开了。 关门声不轻,壁灯也终于亮起来。进门的男生正低头翻背包里的东西。灯光里垂着眼,整个人都是含混的。等走两步后抬起头,才如同底片上显出的像,逐一浮现出他深色的头发与清淡的五官。 新堂。 吉泽想对他打声招呼,又觉得依自己现在的状态实在有些无厘头。就这么瞧着新堂在看见席地而坐的自己后一愣神,停顿了半秒,走近俯低身,伸手盖住她的头发。 “吉泽——你怎么了。” 集训第18天末尾,听见他的第一句话。音节少,声音仿佛透明。意外的是,原来新堂还记得她的名字,像她记得他一样。
〓悦读〓边走边唱 BY:安妮 一直不喜欢国内的流行音乐。因为不喜欢没有个性的矫情和媚俗。除了黄磊。是个炎热的夏天下午,是在公车上。很无心地,听到那首边走边唱。是男人年轻而温柔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怅惘和怜惜。  已经很习惯从风里向南方眺望隔过山越过海是否有你等待的眼光有一点点难过突然觉得心慌意乱冷风吹痛了脸庞,让泪水浸湿了眼眶  看过黄磊拍的电影。一张俊美的脸,有敏感的眼神。那种眼神,能让人感觉到爱的轻易和无常。但是对他没有太深印象。只是在一个空荡荡的车厢里,偶然听到他唱的一首歌。听着他很平静地唱着,爱情边走边唱,唱不完一段天久地长,心中抱着希望,只看到失望。不如一切就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好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平静中有些许轻轻的疼痛和不舍。却是自由的。  记得自己是去找过他的。在音像店里问老板有没有黄磊的歌。手里已经挑了一大堆爱尔兰和欧美音乐的CD。但是我还想听听一个男孩用普通话唱些漫不经心的纯粹的歌。老板说,黄磊是谁。好象有点奇怪。于是也就算了。  偶然吃饭时又听到那个温柔怅惘的声音。跑到电视面前一看,果然是他。齐肩的黑发,在风中轻轻地半掩住脸,光着脚坐在树下,在抽一支烟。这次唱的是啦啦歌。很随便地在那里哼着。我欣赏自己虽然很平凡,我试着活得一无所有。穿着非常简单的黑色T恤。他不是我喜欢的男人类型。我喜欢的男人,头发不会这么长。也不应该看过去如此脆弱敏感。他应该是剃干净的平头。稍微有些冷酷。但是喜欢这个男人脆弱敏感的声音。感觉那颗心似乎会很轻易地陷入爱情。会送100朵玫瑰给心爱的女孩。会流泪。  那时相隔也近一年。放手了那段挣扎了很久的痴缠。过一个人的简单生活。边走边唱的爱情是孤单,也是快乐的。心里没有希望,于是也无所谓失望。只是无边的空旷和寂静。突然是有些感谢黄磊的。因为听过他唱不如一些就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感觉它和我们的梦想不相符合的人,不止一个。但是我们笑笑。让生活继续。
〓悦读〓 交换 BY:安妮 交换那年他19岁,在阿姨家里度过他唯一的一次南方假期。  她是邻居的女孩。继母对她不好。他第一次见到她。她穿着一条脏脏的白色棉布裙子,脸上有红肿的手指印,满脸泪水却神情冷漠。  他蹲在她的面前,他说,你喜欢小狗吗。他把自己捡来的一条白色小狗放在竹篮里给她看。他说,你笑一笑,我就把它送给你。他给了她一段快乐温暖的时光。带她去钓鱼,捉蝴蝶,看着她的笑容烂漫无邪。她生日的那天,他带她去逛夜市,送给她一枚红色的蝴蝶发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一天,你会象一只蝴蝶一样,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一个月后,他动身去北方。在火车站里,她抱着小狗不肯离开。  喧嚣的站台上,他把头探到车窗外向她挥手。她踮着脚,认真地问他,如果我长大以后,我可不可以嫁你。火车已经开动。他微笑着哄她高兴,他说,可以。  然后火车驶出了南方的小站,她孤单地跟着火车奔跑,终于追不上。那一年,她是8岁。  一直到他大学毕业,开始上班,他没有再回到过南方。  她始终写信给他。从小学生的稚嫩字体开始。一笔一划地告诉他,她和小狗的生活。  他从来不回信,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给她漂亮的卡片。上面写着祝小乖和小蓝健康快乐。小乖是狗的名字,蓝是她的名字。  3年以后,小乖生病死去。她在信里对他说,小乖已经离开我,但我心里的希望还在。虽然我知道我不会有蝴蝶的翅膀,可是一定会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初中毕业的假期,她告诉他她要去北京。他们整整七年没有相见。  他在火车站里等她。从拥挤人群里出现的15岁女孩,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黑色的眼睛灼然明亮。  他带她去酒店吃饭,同行的是祺,他的未婚妻。  他陪她去故宫,在幽暗的城墙角落里,他问她,你喜不喜欢祺。她说,祺美丽优雅,是个好女孩。然后,在明亮的阳光下,她就微笑着看着他。  她平静地在北京过了一个星期。准备回南方继续高中学业。临行的前夜,她执意要把自己给他。她取下头上的蝴蝶发夹,浓密漆黑的长发如水倾泻。他说,我3个月以后就要和祺举行婚礼。我不能这样做。她说,请求你。请求你要我。  她的眼泪温暖地掉落在他的手心上。黑暗中,他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他只听见她轻声的询问他,如果你以后离婚,我可不可以嫁你。  他在恍惚的激情中,迷糊地说,可以。  清晨,她不告而别,独自南下。  婚后的日子平淡如水。祺两年后去美国读书。准备不久把他也接出去。他辞退了公职,开了一家小小的酒吧,准备打发掉在国内的最后日子。  他把自己的酒吧叫做BLUE。他还是不断地收到她的信。她说她很快要毕业了,如果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就准备放弃学业,来北京工作。他说,我过一两年就要走的。她说,没关系。只要还有剩下的时间。  再次见面的时候,她19岁,而他30了。  他们同居了一年。直到他的签证下来,准备出国和祺相聚。他把BLUE留给了她。他说,你可以在北京嫁人。以后我还会回来看你。  她说,我会在北京等你。但不嫁人。    她依然写信给他,一封又一封。  而他,也依然只在她生日和新年的时候,寄美丽的卡片给她。他一去就是5年。直到和祺离异,事业也开始受挫。他准备再回国发展。  在BULE门口,看到吧台后的女孩,依然穿一袭简朴的白裙。她看过去苍白而清瘦。她说,你回来了。她淡淡地微笑。可是我生病了。  她的病已经不可治。他陪着她,每日每夜。他读圣经给她听。在她睡觉的时候,让她轻轻地握着他的手指。有阳光的日子,他把她抱到病房的阳台上去晒太阳。她说,如果我病好了,我可不可以嫁你。她的心里依然有希望。他别过脸去,忍着眼泪回答她,可以。  拖了半年左右,她的生命力耗到了尽头。那一天早上,她突然显得似乎好转。她一定要他去买假发。因为化疗,她所有的头发都掉光了。她给自己扎了麻花辫子。那是她童年时的样子。然后她要他把家里的一个丝缎盒子搬到病房。里面有他从她8岁开始寄给她的卡片。每年两张,已经16年。她一张张地抚摸着已经发黄的卡片,和上面模糊不清的字迹。这是他离开她的漫长日子里,她所有的财富。  终于她累了。她躺下来的时候,叫他把红色的蝴蝶发夹别到她的头发上。她问他,如果还有来生,我可不可以嫁你。他轻轻地亲吻她,他说,可以。  他曾经用一条白色的小狗来交换她的笑容。  然后她用了一生的等待来交换他无法实现的诺言。
〓悦读〓生命是幻觉 BY:安妮 生命是幻觉生命是幻觉。可是我需要你在。   ——题记  有许多个夜晚,他看见对面阳台上的那个女孩。  在沉寂的夜色里,那个宽大而明亮的阳台,象一部午夜电影里的场景。  是深夜和凌晨交接的时分。春天的暖风颓败而迷离。  女孩穿的是白色的纯棉布裙,缀着细细的刺绣蕾丝。  浓密漆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际。海藻般的柔软和松散。  有时她在阳台上走动。寂静的身影,象一只猫。  有时就坐在窗台上,蜷起赤裸的双脚,微微侧着脸。  更多的时候,他看着她做一些琐碎的事情。  用一个白瓷杯子喝水。坐在大摇椅上晃动。吃一只苹果。  直到凌晨的时候,她熄灭了阳台上的灯。  然后在黑暗里隐没。  数月前,他离开同居多年的女友菲,独自搬入这套公寓的17层。  在医院的走廊里,他等着她从手术室的门口出现。  春天斑驳的阳光从树枝间流泻下来,他有短短一刻思想的时间。  在身体痴缠的瞬间,看得见自己的灵魂,冷漠而疏离,在一边观望。  也许不仅是做爱。在城市的喧嚣人群中,在电脑和传真充斥的办公室里,在无至尽的商业宴席间。都有对自己孤独和焦灼的质问。  终于对菲说,他感觉厌倦,不愿再继续这种虚浮的婚姻生活。  这的确是一种实质上的婚姻。可是他想有平静。  他没有任何未来可以对她承诺。  在公司发布即将要减薪裁员的消息后,他开始服用药物。  他的业绩很好,可是面临一次竞争。  上班的时候,他是温和而锐利的男人。无懈可击。  他不想让自己有任何心理上的漏洞。  那些进口的白色小药片,医生说能治疗深度的抑郁症。  也提醒了他会有失眠和幻觉的副作用。但是他按时服用。他感觉到安全。  重回单身生活的起初,他又恢复去西区的酒吧喝酒。  JAZZ混乱的节奏和烟草的气息刺激着神经。还有年轻女孩湿湿的红唇。  半夜的时候,才独自坐空荡荡的地铁回家。  在车厢苍白的灯光下,看见自己映在玻璃上的脸。  失去了白天日光下面的面具。空洞的没有任何表情。  那个女孩就这样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有时他放一些唱片,让那些水一样的音乐流淌在寂静中。  他感觉她听得见。即使仅仅只看到她的发丝和白裙在风中翻飞。  他们隔着一段不太远的距离,彼此沉默地观望。  没有任何语言,也无法触及。  在黑暗中躺下来的瞬间,他感觉到她柔软发丝的清香和布裙纯粹温暖的触觉。  是这样迅速而无声地滑过他的心脏。一闪而过。象蝴蝶惊动时的翅膀。  可是那种暧昧而模糊的快乐把他包围。  他在寂静中纵容了自己的沉溺。就在那个阴雨的早晨,他在地铁站台接到菲打来的手机。  他们平淡地说了几句废话。然后菲告诉他,她将于下星期结婚。  你会连孩子都不要。她终于心有不甘地指责他。  那只不过是一个附带产生的细胞。他听见自己冷漠的声音。  你真的是不正常。她挂断了电话。  耳边是一串机械的忙音。  他看着地铁呼啸着从前方驶过来,夹在人群中茫然地上车。  想起来自己是爱过她的。甚至记得初见她时,她的笑容。  但是当她硬要他接受孩子的尿布或可以放肆地指责他的时候,他想起自己的生活里,应该有自由。  可是有什么是我们能够坚持下去的呢。他想。  如果生命是一场幻觉。别离或者死亡是唯一的结局。
〓悦读〓杀 BY:安妮 杀 是一种钝重的沉闷的声音。他的头突然倾斜。黑暗中他缓慢地转过脸来。  血象一只手掌,无声地掌控了他的额头。他看着她。他轻声地说,你在干什么。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冷漠。  她又听见自己的骨头,发出咯咯断裂的声音。那困扰了她很久的幻觉。并不妨碍她体会自己眼泪的温暖。凌晨两点的夏天,风中有甜美的植物清香。她憎恨这个男人再次给她以寂静的背影。一次次把她遗失在黑暗里。在他摇晃着试图向门外走去的时候,她举起手中的扳手,再次给他以致命的一击。  他只发出一声短促的低声呻吟。温热的液体四处飞溅,散发出眼泪所没有的粘稠芳香。她确定他的身体里已经没有眼泪可以给她。但是鲜血却可以这样的缠绵。她的头发,她的眼睛,她的手心,她的肌肤。终于又感受到他的抚摸。如此无所不在。如此快乐。  她一个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听到皮肤在孤独中扭曲的声音。她在冰箱里堆满了苹果。有时候一边啃着冰冷的苹果,一边轻轻的笑。他的爱情对她并不重要。可是她渴望他的抚摸。她能够听到自己骨头发出的声音。只有他温柔或者粗暴的手才能平息这种恐惧。  是和林分离的那一个夜晚开始。林说,跟我走。在空荡荡的深夜的车站里,林解开他的棉风衣的扣子,把她裹在温暖的气息里。她闭上眼睛。在闭上眼睛的时候,她才确信自己的安全。没有人带走林的诺言。没有人可以带走时间。  她从车站回到和他同居了四年的房子。她突然感觉到寒冷。她企求他与她做爱。他说,为什么你不跟林走。他的眼睛下面有一道红色的伤疤。在和林的摊牌中,他突然出手。整个手敲在玻璃上面,血流如注。她只是寂寞地看着他。她想他们已把彼此逼得无路可走。可是依然彼此需要。伤口对着伤口。恨对着恨。  她花朵一样柔软洁白的身体,散发他渐渐生疏的清香。把手指狠狠地掐在上面,留下枯萎的褐色印痕。她在疼痛中安静地微笑着。闭上眼睛,一片黑暗。只有告别后的爱情还在。如果他能够原谅她。她想。她不愿意他站在阴影里,垂着一只鲜血淋漓的手。可是,她忘记她本身就是他最大的阴影。  他说,我已经无法和你做爱。他用指尖轻轻地推开她。我要看着你枯萎。他终于轻轻地笑。她再次微微晕眩地闭上眼睛。在黑暗中伸手抚摸自己的皮肤,丝缎一样光滑冰凉的皮肤。因为绝望而象花瓣一样地干涸着。她终于习惯倾听它们在寂静中发出的声音。咯咯的断裂的声音,无声地扭曲中。林说,你是这样美丽的女子。林的眼光无限宛转。林的气息终于逐渐淡泊。留下支离破碎的残局。他和她面对。  他压住她的手臂,把点燃的烟头摁在她的背上,听她发出猫一样的尖叫。这是一个他喜欢的游戏。他说,为什么你不跟林走,告诉我。他一边问,一边换一块皮肤再摁下去。她看不到自己背上的伤痕。就象她不知道她可以负担的绝望可以多重。走在大街明亮的阳光下面,她和任何年轻的女孩一样。漆黑的长发,丝缎般的肌肤,白裙飞舞。她想,她还可以正常地爱一次。真正的正常健康地爱一次。当他把冰凉的红酒倾倒在她的皮肤上,酒精灼痛她溃烂的伤口。她只是无法容忍他把她独自留在黑暗之中。孤独的感觉使她崩溃。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在从空荡荡的车站转身的时候。她想象着林遗留的温暖气息。她想到了死亡。她有了堕入黑暗的预感。天空中突然有灿烂的烟火闪过。她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她对他说,别离开我。那次她发烧。她是个孤儿,十七岁开始和他同居。他一直是她生活中唯一一个男人。直到林的出现。他深夜抱着她去医院急诊。她在他的怀里轻得象一只栖息下来的鸟。她身上的伤口开始发炎。那一次昏迷持续了整整一天一夜。她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他在她的身边。他冷漠地俯下脸说,我不会放了你。可是我也无法再好好地对你。或者你杀了我。你杀了我你才会自由。我也会自由。然后他匆猝地别过脸去。有温暖的液体滴落在她的脸上。那是他唯一的一滴眼泪。  她并不是刻意要杀他。她想。他强迫她去精神病院看病,强迫她吃药。可是她觉得自己没有病。她只是想让他抚摸她。她渴望他能够抚摸她,而不是把她一个人留在黑暗中。她听到自己身体发出咯咯断裂的声音,有时她只是恐惧地轻声呼吸。很多时候,她都是安静的。她只是对他说,别离开我。那个凌晨,她也是这样低声地企求着,然后举起扳手,用力地敲向他离去的背影。  在他迅速冰凉下去的脸颊旁边,她伏下身轻轻地对他说,我不跟林走,只是不想和他说再见。我憎恨别离。
〓悦读〓阴天 BY:郭敬明 阴天  我是个会在阴天里仰望天空的好孩子,我真的是个好孩子。   ——题记  1  这个世界上有种天气叫阴天,阴天里有种感受叫寂寞,阴天的寂寞里,总会有个听话的好孩子痴痴地仰望天空,那铅灰色的长满寂寞云朵的天空。  这是我的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的开头。我是个不善于写小说的人,因为我从来不善于讲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着写着就会下意识地扯到自己身上去,将自己的一切的一切全部扯出来,丢在阳光下供人欣赏或者唾弃。我总是不厌其烦地使用着“我是什么什么”、“我要怎么怎么”的句型,直到把自己掏空的一瞬间,虚脱感攫住了我,我方肯罢手。我就像是一个金黄色的橘子,努力剥掉自己光滑闪亮的外衣,执著地让别人看到我身体里面纤细复杂的白色经络一样。我想我具有祥林嫂的神经质,顽强且顽固。  顽强且顽固,但我仍然是个好孩子。  2  我想很多时候我需要一个空气温柔的阴天,我想我需要一条两边长满法国梧桐的寂寞长街,我想我需要一条漆黑但温润的柏油马路,我想我需要一个人牵着我的手在上面走,大走特走,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昏地暗,走到日月无光,走到高考会考月考统统消失不见,走到我把所有的悲伤丢得彻底干净,走到我变成一个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好孩子。  走到三生石上开满大朵大朵白色的蓝色的花,走到那个人说下辈子还要陪我。  可是,可是,可是什么叫梦想,什么叫现实,什么叫乌托邦,什么叫刀剑场。  所以我只有蹲在马路边上,双手抱着膝盖,看着梧桐树叶一片一片地纷乱下坠,掉在我脚边悄悄地死去,看着太阳画出山坡的轮廓,看着群岚暗淡暮色四合,看着空气里开始布满白色斑点,如同恍恍惚惚的老胶片电影。  如果天冷,将腿抱紧一点,这是个好姿势。  我一天一天习惯这个姿势,像个寂寞的乖孩子。  3  阴天 / 在不开灯的房间 / 当所有思绪都一点一点沉淀。  莫文蔚。她是个疯狂的女子,而我是个疯狂的孩子。  我知道一个十七岁的人不应该再叫自己孩子,因为杜拉斯说:十八岁,我们就已经老了。很多很多的人告诉我我应该长大应该成熟应该开始培养一个男生最终要成为男人的理智,可是我还是任性地把自己叫做孩子,我不想长大,就像彼得•潘一样,永远当一个小孩子,所以我沿着时光的脚印退回来,抱着膝盖蹲下来小声唱歌。我是个小孩子,大家不要欺负我。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小声地唱歌,唱一些难唱却好听的歌。比如麦田守望者的《英雄》,比如王菲的《新房客》。别人不知道我在唱什么,可是我知道,这就够了,够我快乐的了。  可是,那天我去上学的时候,却听到前面的两个女生在说:知道吗,原来高二三�班的那个郭敬明爱唱卡拉OK。  4  我告诉别人我讨厌晴天,讨厌眩目的阳光,因为每个人都在狼狈地流汗,空气的味道像发霉的饼干。  我告诉别人我喜欢阴天,喜欢风吹起我刚洗过的健康的头发,喜欢均匀柔和的白色天光从天幕渐渐浸染下来。  其实一切都反了。  事实上我害怕阴天里那股阴冷的味道,因为我的激情会被屋外不痛不痒病怏怏的天气吸收殆尽,阴天像是块吸收生气的超级大海绵。  我喜欢阳光明媚的日子,阳光照在皮肤上热辣辣的感觉异常清晰,我可以一边挥动羽毛球拍一边幸福地流汗。这是所谓的平凡的幸福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海子,就是那个在黑夜中独自高唱他的黑色夜歌的诗人也说过:我想有栋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像守护着一个布满裂痕的水晶杯子。我总是将自己真实的思想掩藏在深深的水里,所以朋友说很多时候我的话不能全信。小A说他发现我在说“好,没关系”的时候其实心里很难过。  我记得我最初告诉过朋友我不快乐,可是他们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说如果一个被父母宠爱得连扫帚都不提一下的孩子,一个成绩好得过头的孩子,一个有着大把朋友的孩子,一个有着一大书架小说和一大衣柜衣服的孩子如果说他不快乐那么他就是不知足。
〓悦读〓船  BY:张悦然 船一  二十年后我的父亲躺在一家医院朝南的病房里,这个时候我已经看到有黑色衣服的人来带走他。我觉得一切就要平息。他忽然问我,还记得我们20年前放走的那只船吗。  他说,你还记得吗。白色的木头的船。  1、 亲爱的,宝贝,抓上两件你的玩具,爸爸要带你出门。上车,坐好。对,把卡车门 关上。我们要出发了。我们要去很远的地方,我们要造一只船。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呢?哦,白色,嗯,好,白色,你妈妈她也喜欢白色。她会很满意能在这只白色的船里。我们放些菊花在里面,你去采,好吗,亲爱的。我们去的那个海边边就是山坡了。开遍了菊花。我们把菊花铺满整只船。  亲爱的,为什么哭呢。你妈妈只是在后面睡着了。她喝醉了,你忘记了吗。她是个酒鬼。她总是穿着她的白色睡衣在我们的客厅里跳来跳去。哦,她跳来跳去,跳来跳去,这个疯女人。她现在终于安静下来了。她应该睡一会儿了。你听到她的声音了吗?她真是个睡觉都不肯安静下来的女人。哦,亲爱的,不要敲后面的窗户了。不要把她吵醒。回过身子来,听爸爸说。妈妈等一下还会给你表演游泳呢,她现在需要睡觉。宝贝,不要哭,你知道爸爸有多么爱你吗。没有人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没有人,宝贝。我们在河堤上建一座城堡怎么样。对,宝贝,就是你喜欢的童话里的那个模样。只住着我们两个。我们在窗户旁边放满贝壳,你能听到它们兽类一样的叫声。啊啊,宝贝,你会喜欢的。  卡车  可能是灰色,也许长了绿锈。高背座椅,棕红色棉布靠垫淋过雨水,很快和身上的衣服粘连在一起。窗户开着,碎掉了一块,像掩面哭泣的女人的脸。雨水于是顺势进来。流进一个敞开口的黑色皮包里。谁也不知道雨水们钻进去为什么,又干了什么。可是皮包它非常深,雨水一直掉下去,好像比经历三个云层的时间更加长久。  方向盘已经轻微断裂。前面的玻璃上有过奶油色涂鸦,某个恶意的孩子干的。已经被潦草的擦拭过,留着一张流口水的嘴。雨水从车顶直顺地流下来,这张嘴看起来充满幽幽的欲望。  坐椅靠背后面是和卡车后厢相通的窗户。已经没有了玻璃。铁窗棂粉刷了墨绿色油漆,每两根间距不等。有块和座椅靠背同一颜色的长方布帘子。雨水已经使它越来越沉重,可是还是被蛊惑的风牵引起来。卡车的后面有着和前部不同的味道。没有雨水进去,也没有风。只有出来的,只有匆匆出来的。应当非常闷热。  2、哦,宝贝,我以为你在旁边睡着了呢,着急了?我们就要到了,就要到了。你应当喜欢这条公路才对呀。宝贝,你把头伸出去看看,你看到了吗,那些小花儿。眼熟吗?嗯,我们来过的。你,我,还有你妈妈。你那时候还只有一只木瓜那样大,你妈妈抱着你。也是夏天,她总是抱怨无趣,她厌恶了养你。她要出来头口气。可是她站在这里,站在这旁边风景优美的山上,却总是抱怨天热。她不停地说,你开始哭,她不理会你。是我抱着你呀亲爱的小木瓜。你现在又看到这些花了,多好的风景啊。我们要不是要赶去海边,我真地想停下来给我的小宝贝照张照片。  宝贝,你放下这刀子。它很锋利的,乖,放下它,它会伤了你。宝贝宝贝,放下,不,不要舔,上面红色的东西不是糖浆。它不甜的,它是苦的。亲爱的,爸爸这里有糖,来,放下它,不要舔了。爸爸给你拿糖来吃。对,把刀子放在我的黑色皮包里。你看,它还有其他的铁玩意应该呆在一起。它们都是粗家伙,它们都长得不好看,我美丽的宝贝要离它们远一些。你会为什么喜欢它们呢。它们是爸爸的工具。你是想拿起它们帮爸爸来干活吗。爸爸会用它们给你妈妈做条船。然后,然后爸爸还可以用它们来建我们的城堡。嗯,孩子,你闻到海水的腥味了么。我们就要到了。你喜欢海吗,你从来没有和爸爸说起过呢,你喜欢海吗。你妈妈她喜欢海,嘿嘿,等一下她就会让你看看,她能够漂多远。她躺在我们做的白色船上,一动不动地听任水的摆布。真温顺。温顺,嗯,你妈妈从来都不是温顺的女人。她喜欢和我作对。她唯一依顺我的事情就是生下了你。哈哈,她多么后悔啊。她生下你的那个夏天像母猪一样的肥胖。我带着她从医院回家。她怀里抱着你。忽然她经过一扇玻璃,在里面看到了自己的样子。那是她生了你之后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样子。她自己吓了一跳。她非常愤怒,她几乎要跳起来了。她把你高举在手中,她几乎要把你抛出去。你真是个勇敢的小人儿,你居然没有哭。我一把把你抢过来。你那个时候就应该知道,爸爸是多么爱你的。她这个疯女人!她永远只在意她自己。哈哈,那一刻,她是多么可怜啊。
〓悦读〓谁杀死了五月  BY:张悦然 (1)  1)她记得街角就是他的摄影工作室。招牌的颜色是深红,和它所在的小弄堂里裸露在外面的红砖墙颜色十分相近。可是它却一点也不会令人觉得太寻常或者不起眼,至少她是第一次走过这里的时候就看到了。上面有用粗麻草编的字:三卓摄影工作室。三卓应该是摄影师的名字,她想。后来她离开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了他的名字下面。她用带小钩子的铁丝刻的,小得像是三只蚂蚁,大概除了她谁也不会注意到。那天是一个清早,她刻完名字就背向小弄堂和他的摄影工作室走去。她穿着白色肥大的麻制宽腰身衣服,走起来摇摇摆摆 ,就像是秋天的黄叶在飞舞。  2)她是五月里来到小镇的。小镇在江南,梅雨正是繁盛。她感到雨水是薄薄的一层又一层地把她裹起来的,像是给她打上冰冷冷的石膏,令她不能动弹。于是她就停在了最先到达的一个小旅店门口,决定就在这里投宿。她把大背包放进顶楼的小房间之后,就坐在三四楼间的木头台阶上抽烟,因为房间里一直关闭了窗,有一阵潮霉的味道。而她坐在楼梯上,对着窗,就能看到外面的蒙蒙的小雨和搭了雨棚的小摊铺。这里不再是她的北方,不再是她的街道宽敞建筑物高大的北方城市。哦,姑娘,这就是你梦寐以求的生活了吗?她叹了口气,轻轻问自己,然后她慢慢把压出许多皱褶的纱裙顺好,又从随身小包里拿出一支口红,对着镜子涂好,粉红颜色正配她轻轻的年级。最后,她给自己点上一支细细的香烟。她渐渐才开始有点喜悦和欣慰,女作家的生活,就应该是这样,她告诉自己。  说女孩是个作家一定没有人相信。她只有十九岁,人又生得很瘦小,穿着立领的黑色绣花衬衫和水红色纱制长裙,脚上的凉鞋——或者说是拖鞋,是深红色的平底的,很简单。头发是长直的,没有任何冗繁的饰物。她的样子就像一个有些喜欢打扮自己的女中学生。当然从外表看她肯定是个惹人喜欢的女学生,肤色凝白,眼睛出奇地大。她怎么会有一双这样大的眼睛呢?像小鹿的眼睛一样,是杏核形状的,所以她的眼神里总是透露着一种忧伤和哀绝,使人想要走近了给她抚慰。  不过她的确已经是女作家了。如果从她第一次发表作品的十四岁算起,那么在过去的五年里,她都在写作。她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的好家庭,她在生活上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挫折。因着从小迷恋文学,所有一直喜欢读书写文章,这似乎也来得理所应当。直到她读了高中之后,好像忽然发现了文学深处的桃花源,闻到了一种最纯致的气味,她深信那是文学本身的气味。于是她发现自己过去写得东西都像是在一个小的紧口蒸汽瓶里升腾出来的气体,它们是人为的,刻意的,如果你愿意,这样的动作你可以重复千百次,而每次制成的气体成分相差无计。然而真正的文学是你走远了走得忘我了忽然伸出手去抓过来的气体,那是流动的,属于大自然的,其他的任何一个都不会和它雷同。所以她想要中止学业,离开这个城市,去自由的地方,抓住和她有缘分的那些气体。  她的决定当然令她的父母不安极了。他们交替着和她谈话,给她讲继续念书的重要性。她已经长成一个冷漠矜傲的大女孩——这也许就是她最早体现出来的女作家气质。她抬起自己那双奇特的大眼睛看着他们,冷漠得好像从此再也不认识他们了。十八岁这一年,她出版了第一本自己的小说集子,这其中有很多她父母的帮助,因为他们都希望这本书能够给女孩一些底气,让她稳固下来,——她刚刚升入大学,至少应该把它念完。小说集子的确是她一度的精神支柱,她为它的每一个细节而忙碌——封面的颜色,插在中间的淡水粉画彩页,她放进书里的照片,书的开本,所有纸张……几个月之后,她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蓝色,有她喜欢的向日葵。她不曾想,这本书后来带给了她那么多的东西。好像就在忽然间,她变得有名气,许许多多年轻人给他写信,并在各种场合说,他们喜欢她的文字。出名并没有令她变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相反的,她竟然变得很恐慌。因为她很珍惜他们对她的喜爱,越是珍惜她就越害怕失去,她想要抓住那些他们给予的爱,可是她恍恍地发现,根本无法抓住,除了她一直写,并且越来越好。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没日没夜地写,但是她好像忽然失去了表述的能力。她写出来的永远是只言片语的碎片,她讲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并且她的小说里的人物开始变得神经质,思维混乱,不断地毫无缘由地做出错误的选择。那年寒假她一直躲在小房间里,变成了一个面色苍白头发蓬乱的姑娘,她把两只手放在两腿之间拼命地撮,因为她就要冻僵了。她终于知道,在这里,她再也写不出东西来了,她必须离开。她看着窗外,轻轻地说:就等春天来到吧。
〓悦读〓昼若夜房间 BY:张悦然 昼若夜房间一  这个房间的白天总是进不来,被厚实的粗棉布窗帘紧紧地挡在了外面。我哀求她,或他:请把白天放进来,放进来!我只是想把眼前这张脸孔看清楚。而她,或他,或者是他们,只是在外面经过,走来走去,发出消灭的声音。我知道,他们在杀死阳光。而白日,已所剩无几。  1.BOX酒吧和相片里的男孩  这是一个夏天的夜晚。莫夕穿着一双厚实的波鞋,宽大的印着唱片广告的大T恤,神色慌张地从山上跑下来。她跳上一辆从山脚下公路开过的出租车:  “BOX酒吧,湖边的那个。”她说。然后她就闭上了眼睛,把头靠在车窗上。而此时窗外的天空已经开始下雨。  这一天不是周末,又因为下雨,酒吧不算热闹。也许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脸色苍白,把细瘦的手指紧紧插在仔裤口袋里的女孩,她的中长散发许久没有染色,带着一种营养不良的淡黄,而眼窝深陷,黑色的眼圈像是一个动态的,随时在扩展面积的泥潭。她像蝙蝠,因为身上的棉恤太大,兜了风和雨水,并且她的脚步飞快,一闪而过,就进了BOX那扇木头栅栏的棕色大门。  她迅速地穿过小酒吧里黑暗的过道,走到角落里的一把毫无依靠的高脚椅上,坐下。她要了橘子味的朗姆酒,十分警醒地环视四周。房间很暗,有围困在这里以久的烟气,使她有种错觉,这是一个炼丹的大炉,周围的人其实都是虔诚而邪性的信徒。他们都在寻索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青春的年华,金钱,美丽的脸孔或者美味的食物,优秀的性伴侣。这没什么不对,她想,她也在寻索。  她喜欢这里的光线,即便有乐队唱起歌来,点亮的几盏灯也不会把她的一丝头发照亮。她喜欢黑暗,这样可以忽略她的苍白和恍惚,便没有人看得出来,她不似这个世界里生活着的同龄姑娘。  而事实上,她在过去的三个月里,都没有离开过芥城南山上的小房间。在那里,她有一张比单人床稍微宽绰一点的床,有一台她一直带来带去的手提电脑,有一台从旧货市场搬回来的小冰箱。她在里面放了黄桃酸奶和打折的罐装啤酒。每天就以此度日。而她一直在写,她写着她伟大的小说。每一天里,她除了外出去购买食物,同小商贩有简单的交流,除此之外她不和任何人说话,她没有电话,没有邻居,没有拜访的朋友。是的,她需要这样的环境,来专注地写完她的小说。这是一部字字关于小悠的小说。她写了小悠的死去,像是走过了花季的美艳之花,死得凄绝但是必将让人永世怀念。她的小说里,小悠被葬在山脚,其实是离她这段时间休养的地方不远,她还曾到过那里,隐约闻到一种熟悉的甜美气息。转念间,这个地方已经抵达了她的小说里,成为小悠歇息的温暖墓穴。在她的小说里,有很多人来缅怀他,春天,夏天,每一季。他们是他的亲人朋友,而更多的是他的情人,她们一直仰着头看着这个高贵的男孩,在他死后,在他变得低矮之后,她们仍旧带着一样的崇敬和依恋来看望他。这也许可以算得上她的小说里最温暖的结尾。  可是现实中,她并没有目睹小悠的死亡,那个时候她已经在柏城。她在一个土黄色大布围起的房间里,她像往常一样坐在阳台上眯起眼睛看放在高一点的架子上的一大水缸金鱼。她的膝盖上放着印着粉色樱花的淡香味信纸。她给小悠写信,她一直没有写好,可是她必须写好,一封激情盎然的信,要他来看她。骑着白马也好,穿着盔甲也好,她要他风尘仆仆又体面地来看她,并带走她,像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成年男子那样。那个下午,她仍旧没有写好信,她和小悠彼此太熟悉了,她知道小悠的喜好,一般的言语是不为他所动的。她怅然若失地收起了笔和信纸,打算明天继续写,而这个时候门铃响了,邮递员送来了信。她一时有些迷惘了,她有种错觉是小悠回信了——一时她竟忘了她要写给小悠的信还握在她的手心里,没有寄出。她飞快地接过信,拆开……  死于酗酒和兴奋过度的男孩,离开的时候脸上是不是带着意犹未尽的笑意,而脸色应当红润,还在向外界散发着勃勃的生气,一点也不像一个已经不能动不能思想的人儿。莫夕仔细地想想小悠最后一刻的模样。而等到她终于能够哭出声音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她倚在床头上哭,房间里有一点一点像霉斑一样的月光,但她不确定,也许是在坟墓上跳舞的磷火也说不定。她定定地看着微微荡漾的月光抑或磷火,忽然从床上跳下来。她给自己披上一件淡玫瑰红色的开身外套,手上握着她给了他写了一半的信,是很多封,以及她今天下午收到的来自他家的死讯通知,她冲向门口,打算去芥城,她对于他的死仍旧没有一个成形的概念,她觉得他仍旧在芥城的某处,而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把他找出来。
〓悦读〓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 BY:张悦然 一  这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她拉开窗帘的时候好像看到了山。淡淡褐色,平顶,没有太多的杂草,像是男子宽阔的额头。她记得少年时他们曾在山顶奔跑,他们温柔的脚步宛如在轻轻抚顺沧桑男子额上的皱纹。日子那么舒缓,他们像是能够令山令峡谷都动容的精灵,折了一片白云做翅膀,就能够飞起来。她好像又看到男孩站在晨风里,他手里握着一束微微发黄的马蹄莲,因为迎着劲猛的日光,眼睛微微眯着,神情有些疲倦。她问他,你也来祝福我了吗?他摇摇头。然后她就看到他把花朵倒插进泥土里,那摇摇摆摆的花茎和被玷污的白色花片 令她想到了他们看到过的那只自杀的鸟,它一头栽到泥土里,义无反顾的姿势使他们一遍又一遍把它当作烈士提起。  她惶惶地坐起来。是梦吗?可是她分明已经感到,他来了。他穿得还是那双麑鹿皮的旧靴子,半筒不短,能触到小腿腿肚,他太瘦,又或者因着鞋子本就是他爸爸的,总之他的腿裹在密实的粗布裤子里塞进靴筒,仍有些晃荡。他还是穿着他的咖啡色小猎装,双排扣,脖颈里围着一条有一点点细碎流苏的深红色提花方巾。他深深地低着头,把下巴埋在方巾里。当他缓慢地把头抬起来时,幽深的眼睛里的目光宛若遽然飞出来的蝙蝠一样,衔住了她。然后他向她伸出一只手,这是一种礼仪,还是一个邀请呢。这应是多少次她深切企盼过的。然而她退后几步,惊惧地摇摇头,对他说:你为什么还要来?请走吧。我要结婚了。  结婚?他面无表情地问,像是在说一件于他们毫不相干的事。  是的,我要结婚了。  不,你怎么能结婚呢,你是要跟着我走。  这不可能,次次。现在不是六年前,一切都不会再相同。  她正说着,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她奔去开门,并略有艰难地转过头来对他说:再见吧次次。她走到门边,让自己略微镇定——她知道次次仍没有离开,她的周遭都是他的气味,他那湿漉漉靴子上泥土的味道以及他手指上马蹄莲茎干里汁水的味道。他嚼着的水蜜桃泡泡糖的味道,他偷偷喷在方巾上的他爸爸的古龙水的味道。  哦,次次,她喃喃地低声叫,却已经拉开了门。  门外是兰妮。兰妮双手都提着巨大的纸袋,激烈地喘着气,门一开她就钻进来,把两只大纸袋扔在沙发上。  “哦,小夕,你刚起来吗?还没有梳妆打扮吗?十点钟我们必须出发,你快些啊,要来不及了!”兰妮走到她的面前看着她。旋即她又叫出来:  “哦,小夕,你昨天没有早睡吗?你的黑眼圈好严重的!天哪,我看遮都遮不住!”  她被兰妮这么一说,倒是好似自己犯了很大的错,不好意思地笑笑,忽然她就感到次次柔软的嘴唇贴到了她的耳垂上,轻声嘀咕道:  “我倒不这么觉得,在我看来,黑眼圈恰恰是你最迷人的地方之一。”她听到次次的声音,脸有点发烫,——次次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么动人的话。她就要重重地跌进去了,可是内心却是一慌,连忙转头去看,她的身后是撒满耀眼阳光的窗台和放在窗台上的桃红色观赏仙人掌。只此而已。她吸了一口气,立刻转身跑去洗手间,并关上门:  “次次,走吧。别再捣乱。”她对着镜子哀求。她不敢去看他,因着太久不见他的样子,就像久别了阳光的人,乍然地被阳光刺痛了眼睛。可是她又忍不住去看他。此刻她能够看到他,像一场梦。他就站在她的身后,比她高上大半头,叠在她身后的身体像个淋湿的纸片儿一样,软软地搭在了她的背后。那么近,她再次闻到了他身上的气味,这让她有种错觉,次次离开的这六年只不过是一个冗长的冬天,而她一直不动声色地等在洞穴里,直到这种熟悉的气味像个蹦蹦跳跳的春天一样再次回来。  可是她不能允许自己这么想。她拧开水,俯下身子开始洗脸。她想借助水声把他的声音淹没,然而他却仍旧在说:二  “我说过的,如果你嫁给别人,我一定会来婚礼上捣乱的,记得吗?”他说话的口气十分轻松,可是这冰冰亮的话语却像料峭冬天里的小雪花,纷纷钻进她的身体里消失不见。她怎么能忘记这些话呢,这是他留下的仅有的情话,像是她的圣经一样被她一遍遍温习着,日日夜夜。她却不抬头,让脸埋在手心那捧温热的清水里:
〓悦读〓小染 BY:张悦然 小染(1)男人男人,怎么还没有睡去。我坐在窗口的位置看表。钟每个小时都敲一下,我看见钟摆像个明晃晃的听诊器一样伸过来,窃进我的心里。那个银亮的小镜子照着我俯视的脸。我的嘴唇,是这样的白。窗台上的有我养的水仙花。我每天照顾它们。花洒是一个透明印花的。长长的脖子长长的手臂,像个暗着脸的女子。我把她的肚子里灌满了水,我能听见这个女人的呻吟。很多很多的明媚的中午,我就扯着这个女子的胳膊来照顾我的花朵。阳台有六棵水仙。我时常用一把剪刀,插进水仙花的根里。凿,凿。露出白色汁液,露出它们生鲜的血肉。我把剪刀缓缓地压下去,汁液慢慢渗出来,溅到我的手上。这把剪刀一定是非常好的铁,它这么冷。我一直握着它,可是它吸走了我的所有元气之后还是冰冷。最后我把切下来的小小鳞片状的根聚在一起。像马铃薯皮一样的亲切的,像小蚱蜢的翅膀一样轻巧。我把它们轻轻吹下去,然后把手并排伸出去,冬天的干燥阳光晒干了汁液,我有了一双植物香气的手。 小染(2)冬天的时候,小染每天买六盆水仙花。把它们并排放在窗台上。她用一把亮晶晶的花剪弄死它们。她站在阳台上把植物香味的手指晾晾干。然后她拿着花剪站在回转的风里,发愣。她看见男人在房间里。他穿驼色的开身毛衣,条绒的肥裤子。这个冬天他喜欢喝一种放了过多可可粉的摩卡咖啡。整个嘴巴都甜腻腻的。他有一个躺椅,多数时候他都在上面。看报纸抽烟,还有画画。他一直这么坐着。胡子长长了,他坐在躺椅上刮胡子。他把下巴弄破了,他坐在躺椅上止血。有的时候女孩抱着水仙经过,男人对她说,你坐下。他的话总是能够像这个料峭冬天的第一场雪一样紧紧糊裹住女孩。小染把手紧紧地缩在毛衣袖子里,搬过一把凳子,坐下。她觉得很硬,但是她坐下,不动,然后男人开始作画。小染觉得自己是这样难堪的一个障碍物,在这个房间的中间,她看到时光从她的身上跨过去,又继续顺畅地向前流淌了。她是长在这个柔软冬天里的一个突兀的利器。小染(3)男人是画家。男人是父亲。男人是混蛋。女人被他打走了。女人最后一次站在门边,她带着一些烂乎乎的伤口,定定眼睛看了小染一眼,头也不回地带上门。小染看见门像一个魔法盒子一样把过去这一季的风雪全部关上了。小染看见女人像缕风一样迅速去了远方。门上沾了女人的一根头发。小染走过去摘下了那根普通的黑色长发。冬天,非常冷。她随即把手和手上的那根头发深深地缩到了毛衣袖子里。小染不记得着汹涌的战争有过多少次。她只是记得她搬了很多次家,每次都是摇摇晃晃的木头阁楼。每次战争她都在最深的房间里,可是楼梯墙壁还有天花板总是不停打颤。女人羔羊一样的哭声一圈一圈缠住小染的脖子打结。小染非常恐惧地贴着床头,用指甲剪把木漆一点一点刮下来。每次战斗完了,女人都没有一点力气地坐在屋子中央。小染经过她的时候她用很厌恶和仇恨的眼神看着小染。然后她开始咆哮地骂男人。像只被霸占了洞穴的母狼一样的吼叫。小染走去阳台,她看到花瓣都震落了一地,天,又开始下雨了。那天又是很激烈的争执。小染隔着木头门的缝隙看见女人满脸是血。她想进去。她讨厌那女人的哭声,可是她得救她。她扣了门。男人给她开了门,然后用很快的速度把她推出门,又很快合上了门。锁上了。男人把小染拉到门边。门边有男人的一只黑色皮包和一把长柄的雨伞。男人不久前去远行了。男人一只手抓着小染,另一只手很快地打开皮包。在灰戚戚的微光里,小染看到他掏出一只布娃娃。那个娃娃,她可真好看。她穿一件小染一直想要的玫瑰色裙子,上面有凹凸的黑色印花。小染看见蕾丝花边软软地贴在娃娃的腿上,娃娃痒痒地笑了。男人说,你自己出去玩。说完男人就把娃娃塞在小染的怀里,拎着小染的衣领把她扔出了家门。锁上了。小染和娃娃在外面。雪人都冻僵了的鬼天气,小染在门口的雪地滑倒了又站起来好几次。
颜色 BY郭敬明 颜色蒲公英白色,扬花白色。成群结队的羚羊白色。无声飞上天空的鸽子白色。黄昏白色。清晨白色。离开城市的人白色。全部白色。阳台上挂了十七件衣服,十件白色。柜子里所有的袜子,全部白色。时为2004年9月14日。上海的天空乌云密布。时而下雨时而刮风。这见鬼的天气,让我再次决定逃课。这一举动使得前一天刚刚作出的“这学期一节课也不逃”的决定成为自欺欺人的谎话。逃回来的路上听到路边一家很破烂的音像店在放王菲不知道多少年的歌,“红裙是我蓝绸是你。”那个时候王菲眼睛下面还有钻石镶嵌出来的眼泪,这使得她的悲伤染上无比高贵的色彩。而我的悲伤,细脚伶仃地在路上来回逃窜,时不时地被过往的汽车自行车唱歌的洒水车逼到墙角。我的悲伤应该是充满廉价色彩的,不用说钻石,我连为它们镶一圈18K黄金金边的勇气都拿不出来。这多少让人觉得沮丧。一部内地的言情剧里说,每一朵乌云都有金边。可是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乌云,却只有一个太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信一句话,闭上眼睛才可以看见最完美的世界。这句话在我听来都不知道是算做希望还是算做绝望,它们彼此厮杀得大动干戈血肉横飞,剩下我站在中间,无事可做地一天一天成为痞子。什么是白色,什么都可以是白色。以前离开的人对我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人最干净,白色是唯一的救赎。”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对他的这个看法表达了最深切的鄙视,并且为他的悲观感到耻辱。可是在这么多年后的今天,我变成一个更加悲观的人,一片书页掉下来我就觉得整个森林开始焚烧,一只飞鸟飞走我就觉得整个夏天离开。这样日复一日地惶恐着,悲伤着,闭着眼睛盲目地冲向一个又一个来到的清晨。其实没有所谓的希望和失望的,失望了就重新来过。又不是没有失望过。小A很喜欢穿白色。即使是在冬天里,他依然是一身白衣如雪。可惜四川那个温暖的盆地总是没有下过雪,于是他的衣服就成为积雪的象征,盛开在我的眼里。只是现在,他在日本,应该每年都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落雪吧。瞳孔黑色,雪花白色。在一个又一个风雪席卷的清晨,他行走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抬起头眼睛里没有颜色。什么是生活?所谓的生活就是花了一百块钱没拖把,花了四十块钱买地板蜡,花了三百块钱买床单和被套,花了七块钱买洗衣粉,花了两百块钱买锅和碗,在结帐的时候满心喜悦地想我要开始新的生活。结果在走出超市的时候发现没有钱打车回家,于是拖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回去,累了坐在马路边越想越沮丧,经过有一个小时回到家就躺在地板上一动也不想动,闭上眼睛等待第二天的黎明。这就是生活。而所谓的白色就是将五彩斑斓的生活一股脑儿扔进洗衣机,倒如洗衣粉,消毒剂,漂白粉,哗啦啦转动,无数个旋涡,然后一切就退成空无一物的白。白是苍白的白。蓝天蓝色,蓝天灰蓝色。落日下挽弓的猎人蓝色。弓箭蓝色。大海里浮沉的泡沫蓝色。大海蓝色。指甲蓝色。头发蓝色。肋骨根根蓝色。一切回归蓝色。统统蓝色。很多年前有首歌唱过,HE IS A BLUE CHILD。初一的时候把他理解为他是一个蓝色的小孩。而多年之后我明白了这句话真正的含义。BLUE MAN,NOWHERE MAN,NEVER MAN。他们在很多个夜里,蒙着眼睛从我的梦里穿堂而过,没有声音没有动作,可是我每次都能准确地感知他们。悬停在我空洞的眼睛上方三米欲言又止。大三换了新的校区,从金碧辉煌的上大本部换到只有五分之一大小的延长校区,可是也没觉得有多么失望,反倒对越来越多的绿地感到欢呼雀跃。也许是石头森林待得太久,看见草地如同看见岛屿一样惊讶。总会觉得蓝色应该是种快乐的颜色而不应该代表伤心。天空蓝色,大海蓝色,宇宙中俯视地球蓝色,所有浩瀚广袤的东西全部蓝色。如果苍天有情早就换了日月,又怎么会每一年每一季抬头都是一片忧伤的蓝?王菲唱,白云苍白色,蓝天灰蓝色。我的爱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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