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吧用户_0b9VCJ6 Q143497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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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现存继承法提出异议。(不同意见,不是抗议) 我国现存继承法是,父母配偶子女,都为同一顺序分割死亡人的遗产。 我觉得这个滑天下之大稽。简单来说,我认为存在上下共三代的情况下,只有子女应该第一顺序继承亡父母的遗产。 1、作为老两代之间,应该是各自独立,没有任何财产瓜葛。所以父母不应该第一顺序继承亡子女的遗产。 2、配偶之间,在一方死亡时,已经划分过各自的财产,此时双方亦没有任何财产瓜葛。所以配偶之间,只应划分,不应第一顺序继承。 3、只有子女应该第一顺序继承亡父母的遗产。 综上,我认为,配偶只应划分,不应再与子女并列划分继承。上一代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如果亡者没有子女,其配偶和父母再进行排序。 核心,任何其他人,都不应该和亡者的子女站在同一顺序的继承线上。 补充1,如果亡者的父母确系没有其他子女的,孙子女应该把祖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来赡养,并且将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以实现权利和义务对等。如果亡者的父母有其他子女的,孙子女则在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的同时,和祖父母没有任何关系,此督促亲子女的完全赡养义务。 补充2,亡者的子女,在继承一位亡父母的全部遗产后,应该全全赡养剩余的一位父母,并且将全部继承剩余的一位父母的将来的遗产,这其实是废话,旨在强调配偶不应该和子女分抢死亡人的遗产。 注:以上仅是个人意见,旨在推进合理化。但不是抗议。完全无条件服从并遵守现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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