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柘荣110 平安柘荣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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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1柘荣二中旧大门对面墘面巷子路口车辆 相刮处警     2013年12月1日18时许, 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柘荣二中旧大门对面墘面巷子路口电动车与小车相刮,小车司机殴打电动车驾驶人。接警后,城关所民警立即出警,小车驾驶人与电动车驾驶人仍在争吵,询问情况后,得知,小车系闽J****奥迪越野型轿车,驾驶人系陶某某,小车经过巷子路口要往前山方向走,吕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跟在小车后面,不小心碰到小车左后侧,造成刮擦。吕某某没有停车,继续往前骑,小车驾驶人陶某某下车去追,抓住吕 某某,双方争执,吕某某声称被陶某某殴打。     现场尚未发现吕某某身上有表皮伤,接着交警大队民警、120救护车到现场,吕某某的亲属也到现场,吕某某的亲属情绪激动与小车驾驶人进行争吵。现场民警进行调解,双方初步达成协议:陶某某陪吕某某一起到柘荣县医院做身体检查,车辆相互刮擦造成的损失由交警大队人员进行处理,若是有受伤事宜到时候一并解决。随后,小车驾驶人陶某某配送吕某某到县医院检查,并缴纳医疗费用2000余元。后吕某某家属多次来城关所、交管大队要求小车车主赔偿其儿子住医院费 用,民警将车主电话提供给吕某某家属,并帮助联系,但尚未联系上车主。民警有向吕某某家属说明,若是认为自己身上有伤,可以依照流程来公安机关做法医鉴定,依法进行赔偿等,吕某某至今尚未来公安局做法医鉴定。民警从未说过吕某某声称的“我家人去公安局帮我解决这件事可是却被告知说你这个被打只是小事不给处理而且还说人家都给你交两千的医药费了,人家的车拿去修还要四五千呢”的话语。本案办案民警与车主不熟,未有与车主有吕某某声称的“因对方公安局有认识的不处理”的情况。请吕某某在发帖过程 中注意言辞,我们有依法保留追诉不实言论的权利。 整个出警过程,有执法仪录音录像。                     2013年12月9日
柘荣警方提示-网络诈骗面面观 现代人的生活丰富多彩,也许你是一个微信控,无论是出门遇到一件新鲜事,还是自驾远游看到迷人风景,不再是立即拨通电话向亲人朋友讲述,而是习惯于按下手机快门,拍下美景再配上心情文字,发一条微信,与亲人朋友和众粉丝分享。现在,购物、旅游、订饭店、乘飞机、订餐、看电影......这些看似复杂的大小事情通过网络就可以足不出户安排妥当。然而,网络在带给我们方便快捷的同时,这里也不是一块净地,网络世界诱惑无限,鱼龙混杂,她在美妙无比的同时又暗藏陷阱,让人一不小掉进去。网络在带给人们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网上诈骗案件种类繁多,呈日趋频发的态势。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对网上诈骗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我局总结了近年来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种类,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一、网络游戏诈骗 作案手法:近年来针对虚拟网络游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布提供代练信息,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后,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案例:网名为“战将”的游戏玩家告诉记者,他玩《暗黑》游戏已有一年多时间,一次他突然接到一位玩家的信息,说有高等级的盔甲和魔法道具出售,其中一套80级的盔甲正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为能够快速升级,他最终与这位玩家谈妥以1200元的价格成交,但当他将钱如数汇入对方银行账户后,玩家从此消失,此时他方才醒悟自己被骗。 二、QQ 视频诈骗。 作案手法: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窃取事主QQ密码,并远程启动视频探头,事先录取事主的视频资料,然后登录所窃QQ,冒充事主有针对性地选择其QQ好友,要求与其视频聊天,向其播放事先录取的事主视频。骗取信任后,编造出车祸、急需周转资金等各种借口骗取钱财。 案例:某校学生小刘在宿舍上网,登陆QQ后发现在国外留学的好友也在网上,于是就主动跟好友聊起天来,聊了一会儿,“好友”把视频打开了,小刘一看就是好友的影像,但此时视频马上就关闭了,“好友”接着说,自己的哥哥在生意上有点麻烦今天急需用钱,让小刘先给他哥哥汇款三千元。小刘想也没想,就赶紧去银行向“好友”提供的银行账号办理了汇款业务,汇款后小刘给好友打了电话,好友说什么钱呀,小刘说你不是让我给你哥哥汇款吗?这时她才发现被骗了。
关于网民反映柘荣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资格问题的情况 关于网民反映柘荣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资格问题的情况     这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冯县长已阅知,并要求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柘荣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不能写信问题     由于近段县数字办对“柘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数据库迁移及机房改造,造成系统包括“县长信箱”版块使用偶尔不稳定,目前“县长信箱”版块,已能正常使用。 二、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人资格问题    2013年1月以前,我县保障性住房(主要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对象主要面向柘荣县双城镇居民。为了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2013年1月底重新修订了《柘荣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将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即东抵东狮山脚,北临乌岩下水库北部的黄家园,西界际头茶林里,南至东源乡岩潭。包括双城镇全境、城郊乡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落、东源乡政府所在地周边村落地域范围)户籍满一年的申请家庭列入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范围。并将乡(镇)所在地户籍满一年的乡镇行政、事业、企业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列入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范围。信访人反映的城郊乡长坑村不在我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为此,城郊乡长坑村户籍的村民,目前还不具有申购保障性住房条件。今后,我县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购范围,以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
男子微信约网友实施抢劫 8名女子被抢财物4.6万元 微信作为具有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的新型手机聊天软件,被很多年轻人视为“交友利器”。可这次,有人却将微信变成“生财神器”,频频在霞浦、福鼎、柘荣等地约会女网友,而后通过暴力或者诱哄等方式,3个月内骗得8名女网友财物共计4.6251万元,其中包括5部iphone4手机。 日前,柘荣法院以抢夺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3万元。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该判决。 骗人下车买东西乘人不备“巧”夺财 腾讯公司在2011年年初推出微信后,短短一年多便拥有了超一亿的注册用户,柘荣的郑某也加入了微信大军,他通过微信“摇一摇”的功能结交了许多网友,在此期间,他也萌生了借此生财的歹念。 去年1月20日14时许,郑某开着挂假牌的黑色别克轿车来到了福鼎,因为他用微信摇来了一名福鼎女孩小樱(化名)。在汽车南站,他接走了这位初次见面的女网友,在行驶的车内,二人就像此前在微信中聊天那般热络。当轿车开到福鼎龙安的某处路段时,见四周没人,郑某突然停下了轿车,“车子好像开不动了,你能帮我下车推一下吗?”小樱很干脆下了车,还走到了车尾准备推车。见对方毫无防备,郑某即刻启动轿车,加大油门,一溜烟离开了现场。  随后,郑某从小樱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找到200元钱,iphone4手机一部及银行卡等财物,共计4156元。 这一次成功的夺财,让郑某有喜有忧,喜的是没想到钱来得会这么快,忧的是担心行迹败露被民警抓获。20多天过去了,郑某依然像往常一样生活着,意识到似乎没有人会追究自己的责任,郑某的胆子也大了很多,使得他之后的这种行为更加密集了。 从2月13日到3月10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郑某又先后约会5名微信女网友,同样以“下车帮忙推车”、“下车买饮料”等理由,趁对方下车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将车开走,“光明正大”地搜走女网友留在车内的各种财物。
玩微信的女同胞注意了 福鼎少妇微信交友 与男子开房约会被盗走钱包 2013-01-19 11:04:00 来源:人民网 今年26岁的福鼎男子林某,用微信名义交友约会,并伺机盗走钱财,17日中午,福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将林某抓获。据阿青介绍,去年12月,她收到林某的招呼微信,随后频繁联系,两人很快成为好友。聊天中阿青去了趟洗手间,出来后发现林某不见踪影。   今年26岁的福鼎男子林某,用微信名义交友约会,并伺机盗走钱财,17日中午,福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将林某抓获。民警介绍,少妇阿青年约30岁,有过一段短暂婚姻。1月6日报警时,距事发时间已有4天。据阿青介绍,去年12月,她收到林某的招呼微信,随后频繁联系,两人很快成为好友。阿青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结婚的对象。1月2日,阿青在对方事先订好的一家家庭旅馆见到林某。聊天中阿青去了趟洗手间,出来后发现林某不见踪影。 阿青发现,手提包中的钱包也不见了,钱包里有现金1600多元。这让阿青又气又羞。犹豫再三,她终于在数天后报警。更让阿青心碎的是,林某连名字都是假的。由于阿青只知道对方的微信号,侦查难度极大。福鼎警方辗转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17日中午1时许,林某在福鼎时代网吧上网时被抓获。目前,林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身边的警示 随着国际互联网信息的发展,我们身边上网的工具也越来越多,随时随地都可以用手机、电脑上网发微博、聊QQ、发表言论等。但我们在上网发微博发表言论说说的时候,时刻要牢记不要触犯法律这个界线。我国**部第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2月30日实施。该法规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有以上二款行为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2009年9月14日上午,柘荣县**局刑侦大队**在柘荣某药厂抓获全市首名涉嫌利用手机微博发布恐怖信息案嫌疑人,并当场缴获作案用的手机一部。2009年9月13日下午,柘荣县**局接到上级通报,一署名为“谷季柔”的网民,在连续几天内多次用手机通过其新浪微博给昆明航空、东方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及上海地铁站的官方微博发送信息,谎称航班或地铁上有炸弹。福建省**厅、云南省**厅要求各地各级**机关迅速将该网民实施抓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化解该信息带来的恐慌。同年犯罪嫌疑人袁某涛被云南省昆明市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行3年。 案例二、2013年2月8日,一位网民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个内容为“宁德古田八个**殴打一个三轮车司机”的帖子。事后,古田警方经过调查核实,确定该帖子为虚假信息,并于2月19号依法对涉案的吴某进行传唤,经询问,吴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据悉,吴某探亲回到家后,在不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在微博上发表了该帖子,产生了负面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为此,警方提醒网民,在发表言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要轻信谣言,制造虚假信息。**机关一旦发现“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信息,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5” 抢劫杀人案件侦破新闻发布会 2月18日下午,柘荣县***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案件侦破新闻发布会,就柘荣县***局侦破的2.5” 抢劫杀人案件情况向媒体及社会各界发布。会议邀请了法制今报、闽东日报、宁德晚报、柘荣宣传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等媒体记者及纪委、政法委、检法司代表,廉政监督员、退休老干部及受害者家属参加。 发布会上,郑春耀副政委首先向参会的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朋友通报了案件的基本侦破情况,随后与办案人员就案件的有关内容一一回答了记者提问。柘荣县电视台及**局宣传人员对发布会现场全程进行拍摄。新闻发布会会后,受害者家属还向**机关赠与锦旗,表达了感激之情。 经查:2013年2月4日23时55分许,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以其超车时膝盖被被害人陈某某电动车刮伤为由将被害人拦下追赶并殴打其跌至公路下,被害人陈某某呼救时,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害怕被人发现,用石头砸被害人陈某某头部和脸部直至其死亡,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搬来十多块石块、杂物等将尸体掩盖,并抢走被害人的绿源牌电动车及诺基亚手机。 至此,柘荣县***局在县委、县政府、宁德市***局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40余个小时的连续攻坚,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破获了“2.5”抢劫、杀人案件。 目前,柘荣县***局已在2月16日向柘荣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柘荣县人民检察院已派人介入案件的进一步审理
柘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管宣传提示 春节将至,外出经商务工求学人员将陆续归来,很多人都驾车回到自己的家乡。为给全体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城关所为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深化文明县城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从1月9日起,城关所全警动员、全天候的在城区范围内开展 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整治工作 , 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协同支持和广大 市民 的理解配合。 ★ 严管提示: (1)机动车应 当 在施划停车泊位内 按规定 停放, 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信任通行。 (2) 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应在人行 道 施划的 停车线内按规定停放, 禁止在 机动车 停车泊位 内及 机动车 道 内 停放 。 (3)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没在机动车道贺非机动车道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在交叉路口、公共 汽车站、加油站、消防栓、 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 路口、 红绿灯路口50米范围内长 时 或者临时停车 。 (4) 每日7:00—21:00期间,禁止大中型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进入城区道路。 (5) 严禁无证驾驶,涉酒驾驶,驾驶无牌、拼装、报废机动车,机动车超载,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交通信号灯指示,逆向行驶、随意调头 、开远光灯 ,二、三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各种违法行为。 (6)禁止未年检、 无牌、冒牌、加置动力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7) 违反规定的,**机关将该机动车、非机动车 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制定的地点停放。 (8)春节 假期 期间将开放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三中等学校场地供市民小车临时停放。 同时,我所正在协调城区一些建设空地, 将这些空地在春节期间开放,供市民停放车辆。 下一步 城关所 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只要大家都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礼让不争不抢, 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畅通的 道路交通 环境。 柘荣县**局城关***(宣)
柘荣县公安局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宣传材料二——严禁酒驾 柘荣县**局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宣传材料二 严 禁 酒 驾 2012年8月24日01时35分,姚某无证、酒后驾驶闽JJ6958号小型普通客车,从国道104线城区路段(福鼎市方向)左转弯进入上桥路路口时,车辆驶离车行道,驶入路口西侧的“平记鱼庄”饮食店,碰撞正在饮食店临时摊位上的消费人员及服务员,造成一死六伤,车辆及财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提起这起众人皆知的事故,大家可能都有印象。这里也许大家不禁会问,什么是酒后驾驶?它究竟有什么危害?**机关对此的处理是怎样的?这里就让我为大家做个简要的介绍。 酒后驾驶是指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或者麻醉**致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一定标准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通常情况下,饮用啤酒、白酒、红酒甚至含有酒精成分的果汁、**如正气水后致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一定标准都属酒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规定,车辆驾驶人的血液中的酒精(乙醚)浓度达到20—80mg/100ml(不含80)的即为饮酒驾驶,超过80mg/100ml(含80)的即为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柘荣县**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由于视频无法上传,将一些现场相关图片上传,希望通过这起事故的惨痛教训给大家敲响警钟,远离酒驾,平安回家。要知道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 车祸猛于虎 ”,这是一条人所皆知的常理,道路交通法规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一字句,无不凝聚着一起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这些事故,教训惨重,发人深省,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告诉您这些事实,目的只有一个:您的驾驶,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您与他人家庭的幸福。 近来我市连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霞浦高速“ 6.20”特大交通事故和寿宁“ 7.24”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了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稍不注意就极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为全面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全面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012年 8月至 10月,我县**机关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大会战。全警动员,局机关**下到一线和*****一起整顿辖区交通秩序,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到 10月底,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作为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您的责任。希望您驾车行驶时,以对自己、家人、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坚决做到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违规超车、不违规变道、不乱停放车辆,按规定使用灯光,路经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夜间及恶劣天气下请谨慎驾驶,做一名遵规守法的文明司机。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您的每一次安全出行,都将会成为您家人的幸福团聚牵挂;您的每一次遵章守法,都将会成为无数家庭尽享天伦的期望;您的每一次文明行为,都将会成为展示柘荣文明形象的具体 行动。 近期我局将在柘荣贴吧定期推出交通安全系列知识,希望得到广大网友们的关注,对于交通安全相关问题我们也会在贴吧上予以解答。我们衷心的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理解和支持 **机关的工作。全县**机关将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让我们齐心协力、携起手来,为守望平安共同努力。 让安全文明伴您一路同行,祝您一路平安!家庭幸福! 柘荣县**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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