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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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合肥法律王子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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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检察院了,坐牢是不是板上钉钉了? 别急,真不一定! 公安在侦查后认为有必要起诉的案件,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进一步侦查后,再拍板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 而一旦检察院有以下六个行为,不起诉的概率很大! 第一、当事人已经被羁押,但检察机关主动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第二、办案人员主动传唤当事人,询问是否愿意退赃退赔,同时告知当事人:退赃退赔后有不起诉的可能。 第三、办案人员主动向被害人核实赔偿协议是否属实、赔偿款的履行情况,以及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第四、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案件,超过一个月后既未提起公诉也未退补、侦查,那么案件很有可能正在走不起诉的内审流程。 第五、案件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仍然未能补查到退补提纲中要求补查的重要证据。 第六、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生效,当事人依据新法不再构成犯罪的。 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没有出现上述六个迹象,那么建议你赶紧请律师查阅卷宗,分析案情,看看案子有没有不起诉或者缓刑的可能。 如果等到检察官出具量刑建议,叫你去签认罪认罚了,你再请律师,这时律师的辩护空间就没有那么大了,准备时间也没有那么充足了。
非吸罪究竟该怎么退赃退赔?别再被忽悠了 一、退赃退赔退多少合适? 许多非吸涉案当事人和家属都会遇到一个问题—— 参与非吸只获利了3千,办案机关却让退30万,合理吗? 其实,这就要说到“退赃”和“退赔”的区别。 (1)“退赃”是指退违法所得。比如你因为参与非吸获利了3千,退了3千就是退赃了; (2)“退赔”指的是退涉案金额。举个例子,你的业绩是500万,那么办案人员可能让你退一部分,来获得被害人谅解,比如让你退30万,这部分钱就属于退赔。 一般来说,退赔对量刑是有好处的,但退之前要注意三个点! (1)办案机关认定的金额是否准确,有没有请律师降低审计报告金额的空间? (2)能不能确保退了这笔钱能获得相应的好处(取保候审、缓刑或不起诉)? (3)花XX万取得XX结果值不值,性价比高不高? 二、退赃退赔的技巧 首先,千万不要相信退赃退赔越早越好。 一般来说,检察院阶段退最好,这就是你“谈判”量刑的筹码。在拿到确定的、让你满意的量刑建议前,你的退赃退赔态度要积极,但行动要慎重。 第二,不要盲目相信经侦的话。 如果你在这一阶段退得太多,下一阶段你就没有经济能力再退,也就没有和检察院谈的筹码。 这一阶段退赃退赔最多也就能取得取保候审的结果,千万不要相信经侦说退了就能不起诉或者缓刑的话,这个只有检察院能说了算。 最后,一定要尽早请律师。 功利一点说,很多参与非吸的员工也是受害者,本来就没赚几个钱,还可能退赔出去更多的钱,但既然要退,那就一定要拿到好的结果。 律师可以为你排除合法所得的金额,为你与办案机关沟通退赔的金额和结果,维护你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益!
劝酒,也要负法律责任!那么同席如何避免担责? 在酒席上劝酒是我国的传统风俗,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劝酒人劝酒致使被劝酒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但是劝酒人其实并没有想要伤害对方,这样也需要承担责任吗?实际上,因为聚会饮酒发生意外,所有参与人员被判赔的案例并不少见。那么,如果摊上类似的事情,就肯定要赔偿吗? 这件事告诫大家:在聚会的时候酒虽可以调节气氛,但是不但不能劝酒还要及时制止过量饮酒!要知道,一旦出现意外,大家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劝酒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哪些情况下劝酒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大家都喝酒了,也互相劝酒灌酒,事后又各自离去。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在喝酒的时候,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在聚会结束后也没有安全将出事者送回家,任其独自出行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喝酒,并没有互相劝酒,看到有人酒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在谁? 参与聚会的成员或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因为及时提醒之类的行为很难在事后拿出有效证据,所以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上还是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其实这不算是处罚性的赔偿,而只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慰问金,金额一般不会太大。 3、一帮朋友吃饭,其中有个别成员一开始参加了,中途有事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这名提前离开的人是否也要担责? 一般情况下这人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导致意外的原因有很多,细节也各有不同,因此很难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签认罪认罚书上诉是否会加刑? 签认罪认罚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认罪认罚方式,其特点是由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自动认罚,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 但是,犯罪嫌疑人在签认罪认罚书后,如果对原审判决不满意,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签认罪认罚书上诉并不会加重原判刑期。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罪犯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并申请再审,但是再审的程序和范围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不能随便扩大。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在签认罪认罚书后对原审判决进行上诉,也不会因此加重原判刑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签认罪认罚书前并没有真正认罪悔罪的表现,并且在上诉过程中仍然继续抵赖犯罪事实,那么法院也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量刑,以维护公平、公正的法律秩序。 总之,对于签认罪认罚书上诉是否会加刑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而在签署认罪认罚书前,则需要深入了解案情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非法集资被逮捕后该怎么办?一般判几年?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非法集资被逮捕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嫌疑人,也可以为嫌疑人通信,与亲属取得联系。 一、被捕后该怎么办? 1、因非法集资被逮捕的,当事人最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嫌疑人,也可以为嫌疑人通信,与亲属取得联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二、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形式收资金,民间借贷是有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罪是不特定的;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形式现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罪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民间借贷是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罪形式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在初创的时候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这个最初可能是民间借贷,就是几个非常熟的人、亲朋好形式友筹集一部分资金。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他通过正规金融得到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形式来募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非法集资被逮捕的,当事人最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嫌疑人,也可以为嫌疑人通信,与亲属取得联系。 三、犯非法集资审判一般判几年? 1、个人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单位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涉嫌开设赌场罪,如何争取缓刑? 当事人或者家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应该怎么办?肯定都是想要缓,或者不起诉之类的,根据律所以往办案的真实案例中,整理出几条可以争取到缓刑的办法。 1.争取一些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 2. 尝试辩护为罪名变更,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情节相似,赌博罪最高判三年,开设赌场罪最高会判到5年,所以成功变更罪名后,量刑会更轻一些,还有更大机会可以争取到缓刑。 3.满足涉罪情节较轻,如果没有,可以委托律师阅卷查看认定的流水,与实际违法所得是否有计算重复,是否可以争取减轻一些量刑情节。 以上3点,建议委托一位靠谱的律师,结合基本案情、证据情况、受害人、办案机关、当地相关政策来综合考虑,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家人被带走,坐不坐牢,公安已经暗示你了 当亲人被刑事拘留后,到底会不会有牢狱之灾?其实公安这些动作已经暗示你 1、刑事拘留超过24小时 刑法规定,公安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没满24小时就放出来的绝大部分没事,超过24小时还没出来的,大概率要被长期拘留了。 2、行政拘留 如果告知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那么即使超过24小时,家属也不必担心。行政拘留实施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一般几天、十多天就可能放出来。 3、公安主动办理取保候审 这种情况,那么说明嫌疑人涉及的案情还不严重,之后很大可能会判得比较轻,甚至有可能是缓刑或不起诉。所以取保候审不代表完全无事,家属和当事人要内心等待通知,如果案件移交检察院了再请律师刑事辩护,一直没有通知的也无须担心。 排除以上三种情况后,基本上都要判刑了,作为家属的我们无法知晓案情,也不被允许会见当事人。最好就是请位拘留地有相关案例经验的刑事律师提供帮助,律师在会见当事人后尝试取保,并根据案情以及自身经验,做好下一步辩护打算。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会见后也不能将详细案情告诉家属,否则律师将承担法律责任(之前有位嫌疑人让律师带话给家属,告知其手机密码,结果家属打开手机将里面的犯罪证据全部删除,最后律师也因涉嫌毁灭证据罪锒铛入狱)所以大家要给予律师一定的理解,律师接受了委托肯定会在合理的范围了争取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家人涉嫌诈骗,如何正确退赃退赔? 在诈骗案件当中,不管案件情节严重或轻微,退赃退赔都是当事人为自己争取减刑的一个重要手段。 但大多数当事人在没有专业刑事律师指导的情况下,只知道退赃退赔后能够减轻处罚,却不知道应该正确适用这个从轻情节。 退赃退赔的适合时机: 1、侦查阶段 在办案机关立案侦查时,如果案件情节轻微,律师分析可以通过积极主动的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及时谅解,从而争取撤销案件的最佳效果,但在实务中公诉案件的撤案情况还是极少出现的。 通过侦查阶段的退赃退赔,可以作为获得被害人谅解,进而实现取保候审的效果,推动并成为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实现非羁押状态的考量因素。 2、审查起诉阶段 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起诉,此时退赃退赔可以获得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通过律师与检察官的沟通还可以减轻量刑幅度,甚至可以结合其他证据最终免于起诉。 3、审判阶段 大多数情况下,退赃退赔都会在法院阶段进行,并在量刑中直接使用。这时嫌疑人和受害人更能化解赔偿上的矛盾。 因此,作为当事人来说,我们在决定何时退赃退赔是可以对犯罪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修补的。 所以在考虑如何退赃退赔时,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结合当事人的基本案情、证据情况、受害人、办案机关、当地相关政策来综合考虑,尽量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被指控职务侵占,当事人该如何应对 首先,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包括与职务侵占相关的文件、报表、通信记录等。确保保留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备后续使用。 其次,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咨询经验丰富的律师,向他们咨询权益和合法权利,以及应采取的最佳策略。律师能够为提供法律建议,并指导如何应对指控。 接下来,合理辩护。根据辩护策略和律师的建议,准备相关证据和解释来支持辩解。强调对公司财务的合法使用和正确处理,并提供清晰的解释。确保辩护材料完整、准确,并符合法律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司法程序。 配合相关调查机构的调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如果需要出庭,尽量按时赴约,并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好所需的证据和文件。最后,如果被定罪,可以考虑上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有权进行上诉,要求对一审判决进行复核。在上诉过程中,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或辩解,以期获得更公正的判决结果。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建议仅为一般性指导,并不能覆盖所有情况。每个案件都具有独特的细节和法律背景。因此,在面临此类问题时,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涉嫌行贿罪,记住这几点!争取从宽处理 犯了行贿罪怎么办,怎样争取无罪或者从宽处理?行贿罪一旦达到了立案标准,标准判罚就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记下以下几点,可以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且时间限定于被追诉之前。 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受贿人的检举揭发。这里所说的“被追诉前”,是指检察机关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刑事立案之前,这是对行贿人从宽处罚的首要条件。 注:刑法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实际上是刑法中的一种特殊自首行为,行贿人能主动交待行贿罪行,等于揭发了受贿罪行,应该得到比一般自首更大的优惠。 因此如果涉嫌行贿罪的,尽快主动去向警察叔叔交代,而且最好再请个专业的刑事律师协助,争取一个无罪或适用缓刑的机会。 2.行贿人被追诉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 3.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较轻”是指,根据行贿犯罪的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主动交待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比如说,对侦破重大案件有重要作用的线索、对于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有重要作用的、对于重大案件的追逃、追赃有重要作用的等等。 辩护律师将当事人的权益始终放在第一位,最终争取到缓刑这一较理想的结果,如果你有亲友或朋友涉嫌到此类的刑事案件,还请尽快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自己又无从下手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刑事和解:条件和范围一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如果您有类似法律问题,自己又无从下手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帮信罪有没有可能不起诉 帮信罪可以争取不起诉,需要就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情节轻重、证据情况、违法所得数额等情况和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才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帮信罪不起诉的情形: 一、法定不起诉: 帮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有以上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存疑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是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 但是,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三、酌定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终止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后立功的; 9、犯罪轻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较重而有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六种酒驾不予处罚的情况 以下六种酒驾不予处罚 1、主动放弃驾驶:醉酒驾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继续驾驶,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2、时间之差的醉驾:饮酒后将车停到饭店门口,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中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的。 3、挪车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目的并不是到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并且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 4、特殊情况: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有特殊情况,需要驾驶机动车,并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5、被醉驾追尾: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被醉驾的追尾,即便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发生交通事故,追尾方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尚未驶出:驾驶人醉酒后,在道路上驾车尚未驶出时被查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取保候审一年后,怎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 哪些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1、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人员均为无犯罪记录人员 2、虽然曾被公安、检察、法院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措施,但法院判决无罪的,不属于犯罪。 3、曾被处予行政拘留、罚款、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等行为也不属于犯罪。 4、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证明申请人是否有违法记录,如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到属地派出所。 取保候审后一年了,公安机关也开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但开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怎么办? 首先说一下流程,正常解除取保之后,公安机关都会开一个终止侦查决定书或者是撤销案件决定书,代表案子已经结束,这时候才能让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在这个流程当中,当事人可能会遇到两个问题 1、公安不给开终止侦查决定书或者是撤销案件决定书。2、因为刑拘过,派出所不给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如果不给开的话,可以投诉,如果投诉后还是无法解决问题,这时候,就建议请律师的介入了,委托律师和办案机关作正向沟通,希望争取拿到终止侦查决定书。
刑事案件全流程及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中,各阶段的流程以及其注意事项。 1、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启动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首先,当有足够的证据或线索指向某个可能的犯罪行为时,公安机关将进行立案。此后根据需要,可能进行传唤、拘留或逮捕等活动。在侦查过程中,确保公正和权利平衡是必要的。嫌疑人有权知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刑事案件中,公安首次讯问时长一般为24小时,可以适量延长至48小时,作为家属只需要关注这个时间节点,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当事人还没有出来,那么大概率是被拘留了,可以尽快找律师会见,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告知当事人应当的权利义务,争取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 此阶段主要由检察院负责,起到对侦查阶段的工作进行复核的作用。检察院首先进行案件的审查。如果证据确凿,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在某些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会退回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经过深入审查后,如果认为证据确凿,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检察院将决定起诉。同样,嫌疑人和其辩护律师在此阶段也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检察院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一般是在公安阶段拘留第二天开始计算的,在7+7、14+7、30+7天之内,这个时间节点也是刑事案件的“黄金37天”。这之后检察院一旦做出批捕的决定再想取保就很困难了。检察院阶段最长的时间是6.5个月,期间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可以尽快找律师介入,结合案件客观事实,判断是否可以争取不起诉,或者争取好的刑期。 3、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是刑事流程的终点。由法院负责,包括受理、开庭、庭审和判决等环节。法院受理后,会确定开庭日期,并确保各方得到通知。在庭审中,将公开审理证据,听取各方意见,然后对案件进行裁决。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或由律师为其辩护,他们可以质疑证据、提问证人或呈现自己的证据。结案后,法院会作出判决。
刑事控告难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刑事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刑事控告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管辖符合规定。 通常情况下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明确的情况下,被害人可以直接进行刑事控告。但是对于犯罪事实不清楚,疑难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通常情况下被害人因缺乏专业知识,没有系统完整的刑事控告方案,不能有效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无法对证据材料进行专业分析等等,往往会导致刑事控告失败,甚至因此打草惊蛇。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刑事控告难度比刑事辩护更大。尤其是当案件涉及到有民事或经济纠纷方面的内容。这类案件证据标准高、案件侦查难。 刑民交叉案件较为复杂,关系相互纠缠。控告难、立案更难,已经是普遍现象。所以,如果没有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控告成功的概率会比较低。 因此,有一个既专业又靠谱的刑事律师指导如何进行刑事控告显得尤为重要。
常见的从轻、减轻量刑情节 刑事案件最新量刑标准,可以减轻处罚情况如下: 减少基准刑 1.(12-16周岁): 减少30-60% 2.(16-18周岁): 减少10-50% 3.年满75周岁:减少40%以下;过失犯罪减少20-50%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减少50%以下;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5.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减少50%以下 6.从犯:应当予以从宽处罚,减少20-50%;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7.防卫过当:50%或免除处罚 8.避险过当:50%或免除处罚 9.被害人过错:减少40%以下; 10.自首:减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1.坦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减少20%以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减少基准刑的10-30%;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30-50%。 12.当庭自愿认罪:减少10%以下 13.立功:一般立功,减少20%以下;重大立功的,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4.退赃、退赔:减少30%以下 15.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减少40%以下 16.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减少30%以下 17.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减少20%以下 18.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减少5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少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9.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好的:减少10%以下 20.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减少30%以下;具有自首、重大坦白、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等情节的,可以减少6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6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刑法中包括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景,两者在有些情况下是并有的,这就使得在很多情况下将减轻处罚的情景与从轻处罚的情景混同。而且刑法中也包括应当减轻处罚和可以减轻处罚的情景,要分清案件应当适用的规定还得从具体案件情况分析。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进行咨询。
公安主动取保,案子就没事了吗? 许多涉案当事人都有个误区: 以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主动给办了取保候审,那就说明案子不严重了。 事实真的如此吗? 首先,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是缓刑的信号,更不是不判刑的信号。 其次,公安机关主动让办理取保候审并不能证明案子很轻,顶多能说明: 1、当时刚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没必要再继续拘留; 2、或者刑事拘留已经期满,按规定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而检察院又并未批准逮捕。 除非已经拿到撤案决定书(公)、不起诉决定书(检)、无罪判决书(法),否则都不能叫做没事了。 之后案子该移送还是会移送,该审理还是会审理,判刑是迟早的事。 所以,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自由就掉以轻心,否则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与其在家幻想奇迹降临,不如主动出击,现在马上做这三件事: 第一,努力回忆笔录内容,咨询律师案子之后如何处理; 第二,想办法多去争取有利情节,尤其是想办法多拿立功; 第三,提前筛选和对比律师,为下一阶段委托律师阅卷和辩护做准备。
刑事案件中的5种强制措施的适用 一、拘 传 1、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2、拘传的对象是谁? 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拘传的主体是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均有权决定拘传、且均有执行拘传的权力。 4、拘传的程序 传唤、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传的地点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地点进行。 二、取保候审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不妨碍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哪些情况绝对不适用取保候审?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保证方式:①保证人保证;②保证金保证 保证人(1-2人) 1、哪些情况可以适用保证人保证? ①无力缴纳保证金的; ②未成年或者已满75周岁的; ③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 2、保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作为保证人? 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后果 ①对保证人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②在取保候审期间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金 1、保证金起点额为1000元(未成年人500元以上) 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的情况确定保证金数额。 2、保证金是否可以退还?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3、哪些情况下保证金会被没收? ①违规:人民法院发现使用保证金保证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交付公安机关处理; ②犯罪: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四、取保候审的程序 取保候审如何启动? ①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直接主动决定取保候审; 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值班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意:在同一个诉讼阶段,多次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连续计算取保候审期限;但是,从一个阶段进入后一阶段,应当重新计算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三、监视居住 一、什么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行使诉讼过程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 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适用程序 1、期限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限内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2、方法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3、监视居住与刑期的折抵方式 ①指定居所监视的,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1日折抵刑期1日; 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2日折抵刑期1日。 四、拘 留 一、什么是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1、公安机关拘留的情形: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检察院拘留的情形: ①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②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三、拘留的期限是多少?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①一般案件,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下,延长1-4日,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的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该种情况下最长羁押期限是14天(一般拘留10天,特殊情况14天); ②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故该种情况下的最长羁押期限是37天。 2、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一般情况拘留14天,特殊情况最长拘留时间为17天。 四、拘留的后续程序 1、逮捕 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变更 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②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3、释放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释放被拘留人。 五、逮 捕 一、逮捕的条件 逮捕的基本条件(即满足哪些条件会被逮捕) 1.证据因素 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③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刑罚因素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危险因素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径行逮捕的条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应当逮捕)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身份不明的。 转化型逮捕的条件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逮捕的期限 1、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2、对于尚未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接到提请逮捕书后,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终于有人把审判阶段的注意事项说清楚啦! 今天继续来聊刑事案件流程中最后一个阶段——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阶段。 一、一审阶段中的时限 对于一般的公诉案件,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在2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对于重大案件,例如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3个月,就是最多6个月; 特殊的案件,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还可以无限延长;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当事人的开庭陈述。 开庭审理时,当事人需要做一个陈述,这一陈述可以直观地将当事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呈现在法官面前,可能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法官的酌情处理。 而通常在开庭前,律师会指导当事人有关庭审的注意事项,当然包括了自我陈述这一项。 三、有必要请一位律师为自己辩护吗? 这一阶段,律师作为辩护人主要的工作是为庭审做充足的准备,确认辩护方案。 大部分刑事案件都会作减轻辩护,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缓刑或更低的刑罚。所以如果案件还有辩护的空间,例如有争取缓刑的机会,不要再傻等!赶紧请一位专业靠谱的刑事律师来帮忙辩护! 四、一审判决后上诉,会加重判刑吗? 上诉不会影响判刑,但检察院抗诉除外。 如果之前在检察院签过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接受量刑建议,现在又上诉表示对量刑不满,很大可能招到检察院的抗诉。 因此在上诉之前很大必要与检察院沟通,沟通中表示仍愿愿意认罪认罚,只是想争取新的量刑情节,希望给个机会去争取,不要进行抗诉。
你以为很小的罪,其实判很重,小心被抓! 今天就来讲几个看似是小罪最后却以重罪来判刑的犯罪行为。 1、入户盗窃后转化入室抢劫 入户盗窃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但一旦被发现并有暴力、威胁手段,就转化为入户抢劫,法定刑是10年以上、无期徒刑、死刑。 举例:比如带利器入室仅抢了100块却被判了十年,可能普通人的关注点在于那100块,但实际上性质是很严重的入室抢劫。 2、收二手车 二手机动车来历不明的很多,而且只要是来历不明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往往就被推定为“明知是赃物”而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步是三年以下,五辆车或者合计50万的就是3-7年。 3、过海关时帮陌生人带东西 有较大可能被认定为走私罪的共犯。虽然说不一定能证实你“明知”,但把希望寄托在这种东西上面,先刑拘一个月不成问题。 4、破坏电力设备罪。 偷电线常见,剪刀一剪就是三年起步,没有未遂。那点电线偷去往往就卖个一千不到。 5、打架斗殴 很多人都知道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是轻伤,心想着下手别太重就行。 一般不走刑事犯罪的就会走寻衅滋事罪。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量刑是三年以下,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五年以下,更重。
安徽省 “醉驾” 量刑标准 醉驾是犯罪行为,犯罪标签的连带后果很重,不仅会让犯罪人付出惨痛的代价,还会连累子女。虽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共识,但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出现饮酒驾驶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构成,如何量刑?哪些情况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一起了来解下吧。 一、入罪的标准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二、量刑幅度及罚金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1- 2个月拘役;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增加一个月刑期。 判处拘役一个月的,并处1000元至3000元罚金;拘役刑期递增的,按照比例确定相应罚金数额。 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具有本指引第三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①血液酒精含量未达到130毫克/100毫升的; ②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0毫克/100毫升以上,尚未达到150毫克/100毫升,系短距离挪动车位、非因检查原因自动停止驾驶、隔夜醉驾等情形的。 对于具有紧急就医、见义勇为等特殊情形,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从宽把握,对于具有紧急就医、见义勇为等特殊情形,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从宽把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四、从重处罚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①发生非单方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②具有追逐竞驶等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 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④)驾驶校车、危险品运输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或者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⑤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驾驶,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⑥逃避、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或者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的。 ⑦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⑧其他应予从重处罚的情形。 同时具有上述两种情形以上的,不得适用缓刑。 五、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①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②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虽然未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但具有本罪名第二条第三款(四、从重处罚)规定的两种以上从重处罚情形的; ③曾二次以上因危险驾驶行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行政处罚的; ④其他不应适用缓刑的情形。 对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又具有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及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综合考量;从轻处罚情节更为突出,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六、从轻处罚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及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的,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宽处罚政策。
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的几个标准! 俗话说得好,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尽管今年来,对于醉驾的宣传已经够高的了,可在司法实践中,因醉驾为由头,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人,已成为案发率最高的罪名。 很多人觉得醉驾是小事,可涉及刑事的都不是小事,搞不好就要被拘役6个月。 那危险驾驶罪可不可以缓刑呢? 答案当然是可以,那么怎么争取缓刑呢?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虑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主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1.看酒精浓度: 不同省份的标准不同。 2.一些不适用缓刑的情节 ①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②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虽然未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但具有本罪名第二条第三款(四、从重处罚)规定的两种以上从重处罚情形的; ③曾二次以上因危险驾驶行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行政处罚的; ④其他不应适用缓刑的情形。 对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又具有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及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综合考量;从轻处罚情节更为突出,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危险驾驶罪这类案情和量刑都比较简单,但是越简单的往往也越难办,因为其辩护的空间很小,尤其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以上的这类情况,想要缓的难度就很大。 如果想要争取缓刑,或者争取免于刑事处罚,建议尽早请律师介入。
自首与坦白的区别以及法律效果 法律给予任何一个人在边缘游走后浪子回头的机会,给予每一个犯错的人一个表达悔恨从而能够从宽处理的机会——自首。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容易把自首和坦白混淆,实际上在法律上自首和坦白明显不同。 最明显的不同在于发生时间的不同,自首发生在公安机关未将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前;坦白发生于犯罪嫌疑人归案以后。 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一种悔意、希望得到矫正的心理,并愿意接受惩罚:而坦白只是被迫的情形下交代犯罪事实。 最后,自首是法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坦白是酌定减轻的情节;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只是普通的坦白,则从宽的几率相对来说较小。 自首的具体情节一般分为三种:自行投案;帮助投案;自行投案的路上被公安机关逮捕; 因此犯罪以后不要逃避,一定要一时间自首,给自己一个忏悔的机会,也给自己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亲人涉嫌组织卖y罪被抓,该怎么办 组织卖y罪是个重罪,起刑五年,当然,从犯,也即协助组织卖y罪可以在五年以下量刑。 如果涉嫌组织卖y罪被抓,当事人或者家属该怎么办呢? 一、尽快了解案情 一般情况下,家属在当事人涉嫌组织卖y罪被抓后,在24小时内会收到通知,上面就有当事人因何被抓,被关的位置等信息。 二、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很多人对律师有误解,以为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才需要委托律师。其实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师介入越早越好,一个好的律师是可能会改变当事人命运的。 (1) 首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家属是不允许见当事人的。而刑事律师不仅可以会见当事人,还可以了解案件的更多信息,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 (2) 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除此以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案情,为其做轻罪、从轻辩护。 比如组织卖y案中的组织、协助性质,而两者的量刑也是不同的。这就需要律师收集征集相关证据、阅卷、根据实际情况同检察官沟通、在法庭上辩护说服法官来争取了。 (3)另外,如果不及时委托律师,在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下,很可能说出对自己不利的口供,从而造成被重判或错判的情况。 家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尽早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当事人具体的涉案情况,之后再为家属分析案件,取保的概率大不大,有没有缓刑的可能,能不能申请无罪、不予起诉等等。之后家属再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办理后续的案件。律师也会尽可能的帮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无罪辩护、不予起诉、减刑缓刑等合法的权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在依法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为: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 2)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为人民检察院。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是谁?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审判决宣告前没有提起,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六、“两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对于一般性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支持判赔两金的,但是存在两个例外:第一,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中,可以赔偿。第二,当事人与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和解、调解协议,赔偿范围、数额不受限制。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2021年《刑诉解释》第175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在实践中,部分法院已经开始尝试在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在特殊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怎么执行?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执行,执行内容包括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 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明;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十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较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优势是什么? 1)审限短。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能审限较长,一般在6个月内宣判,相比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短,效率高。 2)可打破限制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2条第4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3)节省诉讼费用。单独民事诉讼预交诉讼费用,同时承担“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后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用。 4)有利于犯罪分子的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94条规定,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十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较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劣势是什么? 判赔范围小。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适用《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大,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普通民事诉讼是支持赔偿的,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了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调解、和解的案件,一般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哪些情况会被拘留或者被逮捕? 1、被拘留的一般情况 通俗而言,如果所犯之罪判处的刑期较长,或者有犯罪前科等情况的,一般都会采取拘留措施。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且有证据证明实施犯罪的具体嫌疑人,同时公安机关认为该嫌疑人具有较大的人身危害性,或者所犯之罪较重的,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利于侦查工作的开展,或不足以防止其人身危险性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送交看守所执行。 2、被逮捕的一般情况 一般而言,对于重罪的、有犯罪前科的、有妨碍侦查的等等情况大概率就会被批准逮捕。 具体来说,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且有证据证明该犯罪系具体的某人实施的,需要继续采取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时,公安机关就会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一般而言,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犯罪系某人实施的,且同时检察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不足以防止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时,检察机关就会作出逮捕决定。 综上,逮捕会更严重点。被逮捕的当事人,在后期可能面临较重的刑期,或者刑罚的执行方式为羁押刑。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注意事项! 之前说了侦查阶段的详细注意事项,今天说一说在审查起诉阶段该注意什么?怎么避免踩坑。 第一:阅卷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会将查明的案件材料移送当地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案件材料送入检察院后,家属可以委托律师阅卷,了解具体案件事实。分析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可以减轻量刑?随后,律师可以在阅卷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辩护方案。 第二:与承办检察官沟通 作为承办检察官,会提审犯罪嫌疑人,并核查案卷相应证据材料,在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检察院会代表国家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在提起公诉前,承办检察官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罪重罪轻、量刑建议,都是由承办检察官确定的。 因此,在这一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如果能够取得检察官的支持,最终的案件结果相对也是会比较理想的。 第三:要不要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阶段都可以进行认罪认罚,只是按照法律规定不同阶段的量刑比例有区别; 认罪认罚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但要注意一点,该认的罪要认,不该认的罪就不要瞎认。 个案是否需要认罪认罚是个综合性的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刑事辩护还是有利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认罪认罚制度为当事人争取更多更确定的权益。 第四:羁押必要性审查 这是检察院阶段特有的,即检察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审查是否有必要羁押犯罪嫌疑人,如认为没有必要的,则可以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从看守所出来,继续配合案件进程。 这一程序在实践中有不少成功案例,但是,也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可以申请成功。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实务中很多律师都忽视这一规定,而没有积极去申请启动,相当于放弃了一个机会,如果案件情况允许,还是应当积极尝试。 第五:审查起诉的时限 检察院会审查这个案子要不要起诉,证据是不是齐全。如果不齐全可能会退回侦查阶段补侦,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 检察院一共有两次可以退回补侦的机会,每次退回补侦一个月,最长两个月,加上在检察院审查案件期限一个月,可延长15天。 所以退回补侦时间+检察院审查时间最长6.5个月
终于有人把侦查阶段的注意事项说清楚啦! 很多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刑事案件,而一旦接触,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家属可能都会不知所措。在刑事案件流程中,侦查阶段只是第一阶段,但如果这一阶段不断踩坑,后面的阶段可能也会跟着受到影响。 这里列出了在侦查阶段需要注意的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注意点一,关于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有了自首情节,量刑是可以最高减轻40%的,有自首和没有自首真的差别很巨大。 但如果人是被公安当场抓获的,那没办法,肯定是不构成自首的。 自首最好是在律师的陪同和协助,能帮到当事人更多。 注意点二,关于拘留通知书 一般人被拘留后,拘留通知书一般会在3-7天寄到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拘留通知书上重要的信息有三点,一是案件承办分局以及当事人羁押看守所地址,二是当事人被拘留的日期,三是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 如果家属没收到拘留通知书,人也一直没回来?注意当事人如果搬家,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拘留通知书会存在寄丢的情况。 被带走24小时后,当事人如果还未有消息,家属则赶紧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争取在37天黄金救援期内取保候审! 注意点三:有人跟家属说可以“捞人?” 这期间也许会有很多人给家属说,说自己有xx关系,可以捞人,某些家属由于心急,连忙给钱捞人,结果不幸被骗。 这都是骗子的常见套路,利用家属见不到人的焦虑心情进行诈骗,而且上当率极高。 注意点四:如何了解案情? 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对案情是保密的,所以问不到太多有用的信息。不过至于当事人犯了什么事进去,是主犯还是从犯,以及获利多少,取保的可能性大不大这些问题还是有机会透露,家属可以搜集这些问题对案情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 注意点五:侦查阶段的时限问题 如果当事人与案件没什么关系,会在24小时内将当事人释放; 如果有关,针对比较简单的案件,比如说单人作案或者醉驾等极其简单的案件,这类一般就会在3-7天移送到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 如果是比较复杂的案件,比如说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有可能会被拘留30天,如果当事人被逮捕的话。 期限时长为:拘留(37天)+逮捕后侦查(2个月)+案情复杂延长(1个月)+重大复杂延长(2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延长(2个月),此外如果发现另有罪行一次就要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7个月) 一般期限时长为37+2+1+2+2约等于8个月。 注意点六:侦查阶段律师工作重点是什么?值得请吗? 这阶段律师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二。 第一个工作当然是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以及当事人在这个事情充当了什么角色,案子的争议点有什么,辩护空间有多大。 第二个工作就是辅导当事人接下来的口供应该怎么做。 第二项工作是尤为重要的,如果当事人在无准备下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认了什么自己不该认的罪,后面辩护的空间就被压缩。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家属从办案人员得来的信息也是模模糊糊的,是值得请一位律师来指导协助的。 注意点七:要不要退赃退赔? 在侦查阶段,家属是有可能接到一些电话,告知说退赃多少就可以申请取保或者轻判等等。 注意啦,在侦查阶段最好的结果就是取保候审,至于轻判这些,侦查机关是没有权利决定的,所以建议在审查阶段退,还可以争取减轻量刑。 不过还要注意!退赃退赔也是一门学问,时机和数量不对会间接成为证明当事人有罪的证据,所以还是需要有一个有刑事经验的律师来把握才会稳妥一些。 以上是侦查阶段的一些注意事项,总的来说,如果想要稳妥一点,可以在这一阶段请律师。
签了认罪认罚,可以减刑多少? 签认罪认罚代表什么 代表承认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量刑可以减刑多少 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宽处罚的比例也不同。根据量刑指引,最高可依法减少基准刑的30%。案件办理分为侦查(公安)、审查起诉(检察院)、审判(法院)三个阶段,表现等级评定影响从宽幅度,按照“好”、“较好”、“一般”等若干个等级来评,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上述等级都可以评;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评“一般”或者“较好”;在审理阶段认罪认罚的,通常评“一般”。认罪阶段越靠前,建议从宽幅度越大。一般可以给予10%到30%的减轻幅度适当确定。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可立即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不认罪认罚会加重罪刑吗? 不认罪认罚不会加重处罚,但可能会影响量刑。 从客观结果上来看,一般来说,认罪认罚的案件量刑会比没有认罪认罚的案件量刑要轻。道理很简单,认罪认罚在正常处罚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从宽,而没有认罪认罚,则按照正常标准进行处罚。 什么是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相关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认罪认罚的前提是存在犯罪事实。因此,对于当事人不利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当事人可以选择拒绝。 是否选择认罪认罚、在什么时候选择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给出何种量刑建议时选择认罪认罚、不认罪认罚如何减少风险等等都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综合分析后作出最有利的选择。 刑事诉讼程序一旦启动就像开弓的箭,每个时间节点都有相应的事需要做,一旦错过难以弥补。 当您或者家属对于是否认罪认罚存在疑问时,一定要及时向专业刑事律师寻求帮助。
圣运案例丨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10万,经圣运律师辩护获缓刑 2020年某月,季某、杨某共同出资在芜湖市某区注册成立繁昌某公司,季某为法定代表人,杨某管理财务,双方各持有50%的股份。该公司同时系抖音直播平台旗下公会。公司成立后,季某和杨某先后招聘了二十余名男运营和女主播。小拾作为其中一名男运营,季某和小拾通过个人总结经验、以老带新、公司培训交流等方式,逐渐摸索出一套完整的欺骗男粉丝(俗称“大哥”) 打赏的套路。即一个运营搭配一个主播,运营负责搭讪、吸引其他等级较高的抖音男用户(挖人)、冒充女主播和男粉丝(俗称“大哥”)聊天,维持大哥对女主播的情感距离(代聊)、女主播直播时烘托现场气氛(场控)等工作。公司运营期间,各运营人员和主播相互配合,以“恋爱”、“Yue炮” 等名义实施诈骗,骗取其他抖音用户打赏,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2022年的某日,因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将季某、杨某、小拾等人抓获归案,到案后涉案人员如实供述基本的犯罪事实。后两次被取保候审。芜湖市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季某、杨某、小拾等人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圣运(合肥)律师事务所接受小拾委托,指派陈峥律师、左玲玲律师为其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圣运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多次与小拾沟通案情,充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具体行为等。案件承办过程中,圣运律师多次向小拾反馈办案进度。在了解案情后,圣运律师组织团队成员对本案进行讨论,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小拾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拾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圣运律师认为:小拾对本案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具有坦白情节,并退出违法所得。小拾系部分犯罪的从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无人身危险性,主动退赃,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认罪认罚后,可以不起诉吗? 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可以不起诉,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认罪认罚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法律制度,在符合相关程序的情况下,能够有效缩短审判期限、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适用于所有案件。 认罪认罚是一种主动认罪,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行为,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三级审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认罪认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犯罪行为符合认罪认罚的适用条件; 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查清案件事实;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依法进行审批。 如果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并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三级审批通过,检察机关可以决定不起诉。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相关程序的案件才能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并且在签署认罪认罚书之后,还需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确认,最终才能确定是否不起诉。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某些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涉及恶势力犯罪、贪污贿赂等,即使签署了认罪认罚书,也可能无法避免法律的惩罚。因此,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选择是否签署认罪认罚书。
一审不服上诉,二审多久会判? 上诉权是刑事案件被告人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即被告人对刑事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当然,二审审理也是有期限规定的,那你知道一审不服上诉后,二审多久会判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上诉后,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审结。但是,对于可能判处死刑、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申请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不服刑事一审判决结果,要不要上诉? 收到一审判决后,许多当事人和家属都很关心: 案子要不要上诉?上诉能不能改判?上诉会不会加重量刑? 首先,要不要上诉上诉或不上诉,需结合案件综合考量,不要盲目上诉。 建议上诉的类型: 1、当事人认罪,但认为一审判决量刑明显畸重,希望通过二审改判较轻刑罚的;关于主从犯的认定、诈骗金额的认定、自首等情节的认定有异议的,且从轻、减轻等法定情节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少坐牢的这种情况。 2、当事人不认可一审法院关于罪名的认定,也就是对定性问题持有异议,比如:涉及“外汇诈骗”案件,当事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而是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法院认为构成诈骗罪,量刑在十年以上的,而非法经营罪的法定量刑幅度却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强烈建议上诉,争取二审法院能判决较轻的罪名。 不建议上诉的类型: 当事人认为自己构成犯罪,且认罪,也同意检察院阶段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并且一审判决结果也相对较轻的,程序和实体上均没问题,上诉并且花钱委托专业律师帮忙上诉,实质意义可能并不大,甚至有浪费钱的嫌疑,因此,这种情形不建议上诉。而且这种情形上诉后,检察院可能会提起抗诉,导致二审可能会加重刑罚。 第二,上诉能不能改判。说实话,这个没有人能保证,但律师阅完卷后,可以判断可能性大不大,该不该争取。 第三,上诉会不会加重量刑,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但检察院抗诉的除外。 以上是对一审判决不服,是否上诉的几点建议,供当事人和家属参考。 刑事案件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只有10个自然日,如果打算上诉的,一定要尽快委托律师。还在纠结的,可以先递交上诉状,保住上诉权,之后若不打算上诉,再进行撤回。
取保候审后三大常见误区! 许多当事人和家属都以为,取保候审后一直没收到消息,那就是案子没事了。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取保候审的三大误区,一定要看完! 误区一:取保=判决前不会被逮捕 注意了!取保候审可不是一劳永逸的免“押”金牌。下面这三种情况,都可能会被逮捕,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1、检察院批准逮捕 大多数是因为证据不是特别充分或身体原因取保了,但后来上述因素消失了(如补充侦查后证据充足了),或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公安重新提请逮捕。 2、检察院决定逮捕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取保候审条件消失/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会直接决定逮捕。 3、法院决定逮捕 这是一个不祥的信号,因为有的法官觉得应当判实刑,在判决前就会将被告人逮捕收押。 如果说检察院决定逮捕,还有机会判缓刑,那么法院决定逮捕,则意味着99%判实刑。 误区二:取保候审=撤案或不起诉了 不少家属和当事人认为,等取保期限届满,取保就会被自动解除,案件也就撤销了。 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案件的侦查是需要时间的,有的五六个月就会通知嫌疑人、被告人移送起诉,而有的快十二个月了,才通知嫌疑人、被告人移送起诉。 更有甚者,取保一年了案子都没侦查结束,此时案子既无法移送检察院,又由于期满无法续保,于是就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误区三:取保=判缓刑 取保成功的判缓概率,要比未取保的判缓概率大很多,但这可不意味取保就能判缓刑。 千万不要以为取保成功就是判缓刑的信号,于是什么也不做,在家等待缓刑的结果自动到来。 当事人应该做的是,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在保住取保状态的基础上,让律师与检察院沟通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再由律师说服法官采纳检察院适用缓刑的建议。 如果您或者您的家人已经取保,想在接下来的阶段争取不起诉、缓刑、轻判的,可以关注公众号或者拨打电话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检察院不起诉的信号,家属一定要知道! 涉嫌诈骗、非吸、掩饰隐瞒等罪到检察院后,并不是一定会判刑的,在检察院阶段,可以争取到不起诉。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包括两大类。 第一类是应当决定不起诉的情形(法定) 第二类是可以决定不起诉的情形(酌定) 当案件出现以下情形时,有可能会被不起诉: 1、 当事人已被羁押的案件,检察机关主动变更为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2、 办案人员主动传唤当事人,问询是否愿意退赃退赔,并告知退赃退赔后才有不起诉的可能。 3、 办案人员主动向被害人核实赔偿协议是否属实以及赔偿款的履行情况和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4、 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案件,超过一个月未提起公诉也未退补、侦查,案件很有可能正在走不起诉的内审流程。 5、 案件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未能补查到要求补查的重要证据。 6、 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生效,当事人依据新法不再构成犯罪的。 如果案件没有符合以上情形,到检察院后,还是需要尽快委托律师帮忙处理,律师不仅可以帮助嫌疑人进行无罪和罪轻辩护,也可以在开庭前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到检察院申请不起诉决定等等。
刑事案件坐不坐牢,关键看这个阶段! 检察院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时期。 案子会不会起诉?能不能缓刑?会被判多久?很大程度都由这个阶段决定。 刑事案件的第一次证据材料对辩护律师公开,就是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这个时候辩护律师才能全面的了解案情,真正的能和承办人员进行案件的探讨。 自从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以后,这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的概率也是相当的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提供从轻减轻,甚至不起诉的法律意见,已经变得至关重要。 家属被刑事拘留了,可以先委托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当事人具体的涉案情况,比如:管理层还是员工、工作年限、获利情况、涉案金额、主犯从犯等等,之后再为家属分析案件,取保的概率大不大,有没有缓刑的可能,能不能申请无罪、不予起诉等等。 总而言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一定要尽快请律师阅卷,让律师有充分的时间提交辩护意见、与检察官沟通,从而争取轻判、缓刑、甚至不起诉。
被取保的,用保证金或保证人哪种好? 由拘留、监视居住或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而言,两种方式哪种更好?在这里,好的定义就是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成本最低。 首先声明一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应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就是说,保证金是可以退的。 保证金根据相应规定,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金额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实务中经常是2000-10000左右。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通俗来讲就是,保证人是否愿意做保证人,是否有着较好的监督保证能力,是否与被保证人关系密切,是否有着良好的社会声誉。 如果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可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也是不能低于1000以下,一般在1000-20000元之间。所以基于保证人的身份特性以及承担的责任后果,现在一般很少愿意为他人做保证人。 总结就是,能用保证金的最好,方便,这钱只要遵纪守法,还能予以退还。用保证人的方式,确实略有不便,但如果真是无经济能力交纳保证金的,还是用保证人的方式。所以,两种保证方式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无孰优孰劣之分。 注: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法律关于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相应制度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义务、责任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指公检法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取保候审时,被取保候审人应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 一、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保证人的责任 被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查证属实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四、哪些情形可以采取保证人的方式:对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责令其提出一至二名保证人: 1、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2、未成年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3、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 五、如果保证人不愿意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保证义务能力的: 1、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 2、交纳保证金; 3、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的3个黄金救援节点! 刑事案件,家属要知道的黄金救援期,不要等到最终开庭,一切都晚了。 一、侦查阶段争取不批捕 这个阶段争取不批捕,案件只要批捕了,绝大多数案件都会被定罪,甚至判处有期徒刑。这时候律师发现其案件中能够证明当事人证据不足,或相关重要证据尚待进一步核实,则此时能否充分进行辩护活动说服检察官作出不批捕决定,无疑极为关键。 因此,被刑事拘留后一定要尽早请律师介入,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 二、逮捕期间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已经被逮捕了,那更要赶紧请律师介入。 律师在审判前,为涉案当事人通过退赃退赔、获得谅解书等途径,争取到取保的有利地步。 已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通过与办案机关的深入沟通,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为下一步的辩护带来便利。 三、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 法院阶段争取无罪判决的概率非常低,而检察院阶段争取不起诉决定的概率则要高得多。 总之,一定要在审判前为涉案当事人做到最有力的辩护,律师争取不起诉、减刑缓刑等结果。 如果遇到了刑事案件,希望为涉案当事人争取无罪结果的,希望涉案当事人能早点出来的,一定要找专业的刑事律师!
刑事谅解书对刑事案件的影响 一、刑事谅解书对刑事案件的影响 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故,刑事谅解属于非常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从实体的角度来看,若在案证据确能定罪,取得刑事谅解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作为检察机关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能够令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另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时甚至会影响刑罚的具体运用,增加判缓、保命的可能性。 从程序的角度来看,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有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能性。还有可能会令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影响诉讼程序的走向。 二、谁有权签署、出具刑事谅解书 根据《刑诉法》第494条的规定,影响量刑情节的第六项为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谅解。可见,被害方有权签署刑事谅解书的是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拿到谅解书,是否一定会获得从轻处罚? 前面已经说过,谅解书只是酌定从轻情节,有些罪大恶极、社会危险性极其严重、民愤极大的案件,即使被告人花巨资获得谅解书,法院也可能不会从轻处罚。被告人是否要争取刑事谅解,需要综合考虑,尤其应当重视刑事律师的建议。 四、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出具刑事谅解书?
刑事常识丨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的是公、检、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的强制性方法。 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种类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 一、传拘 公、检、法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特点:限制人身自由。 时间: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机关主体: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其他法律授权的机关。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方式,保证自己不逃避相关刑事诉讼活动的强制措施。在三个阶段都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监视居住 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适用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拘留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适用情形: 1.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五、逮捕 指的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剥夺其人身自由,以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必须由法院或者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适用情形: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家人被刑事拘留,这7个问题要注意 一、被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家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后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率非常大。 二、刑事拘留会告知家属吗? 理论上来说,办案机关会把羁押的原因和场所,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但实践中,办案机关一般会采用邮寄挂号信的方式,因此家属迟迟没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情况比比皆是。 所以如果家人去了24小时后联系不上了,家属要赶紧找律师,不要在家傻等拘留通知书,否则会错过黄金救援时间。 三、刑事拘留后,家属能探望家人吗? 不能。根据我国目前的规定,刑事拘留期间,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 四、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五、刑事拘留期满后会放人吗? 经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 在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下,被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措施的,可以暂时获得一定的自由。 其余情况则会转为逮捕,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六、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该做什么? 1)不盲目信任熟人关系,谨防被骗子抓住迫切心理,骗取财物。 2)到办案单位领取与案件无关的扣押财物,如身份证件、手机、包包、银行卡等。 3)尽快通过正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 七、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以做什么? 实践中,很多家属都以为要等到法院开庭前后,再委托律师。其实,这种心态会错失很多关键的机会。 因为刑事案件与其他类型的案件不同,刑事律师介入越早,作用越大。 以刑事拘留期间为例,律师可以做的主要工作有: 1)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2)会见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辅导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与办案单位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进一步核实案件相关信息; 4)提出法律意见,包括不构成犯罪、罪轻以及罪名问题; 6)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等。
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都有啥区别 有人私信问,判刑不足一年是去监狱还是看守所?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都有啥区别? 一般来说,刑期不满一年仍然会转到监狱服刑。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 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拘留所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0天。 监狱 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刑事案件,六大阶段律师会见重点指南 会见权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法定权利,也是刑事辩护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贯穿始终的重要工作内容。在不同刑事案件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目的不同,相应的会见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一般刑事案件的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然而,因刑事辩护工作的精细化与复杂化,需将一般程序进行细分,从「首次会见」、「拘留后批捕前会见」、「批捕后会见」、「审查起诉后会见」、「庭前会议前会见」、「庭审前后会见」六个阶段,总结会见的重点。 一、拘留后批捕前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按照刑诉法规定,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期间最长为7天,两者相加,就是刑事案件中大家常说的“黄金37天”。 二、批捕后会见 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说明当下的证据条件满足了逮捕的要求,在“捕诉一体化”的制度下,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成为了大概率事件。 这个阶段的时间周期往往较长,以侦查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作为时间节点,在这之前的会见,要进一步了解案件的具体细节,根据案件发展的方向,寻找取保的可能。 三、审查起诉后会见 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需要做的工作是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全面了解案件的证据材料,在阅卷后,要通过会见向犯罪嫌疑人核实卷宗证据,并通过会见,让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指控其涉嫌犯罪的各项证据。 这个阶段,辩护律师重要的工作是与本案检察机关承办人进行沟通,将阅卷后形成辩护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如无罪辩护,适时提交“不起诉意见”;如罪轻辩护,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以及证据中存在的问题提交辩护意见。 四、庭前会议前会见 刑事案件的庭前会议,是指刑事案件正式开庭以前,法院为了保障庭审效率,组织控辩双方,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程序性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程序。 庭前会议是否召开,被告人是否参加,都由法院依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决定。庭前会议的召开,对于辩护律师进行程序性辩护至关重要,且多数情况下法院一般仅组织检察机关、辩护律师参加庭前会议。 无论被告人是否参加庭前会议,在会议召开前,通过律师会见,向被告人告知庭前会议的准备情况,并对庭前会议将要讨论的各事项向被告人充分释明,了解被告人的意见。 五、庭审前后会见 庭审,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中,作为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中心和庭审实质的期待,可能比任何一方都要强烈。在庭审前的会见,核心是围绕庭审展开。 六、任何阶段,不要以“奇葩理由”要求辩护律师会见 辩护律师的会见,是法定权利,也是进行刑事辩护的重要工作。律师根据办案需要以及家属急切的交待,会正常地安排会见在押嫌疑人,此时作为家属,应该希望律师将更多的时间放在研究案件上,而不是以各种“奇葩理由”要求律师隔三岔五去会见在押的亲属,让他们以这种方式感受外面的亲人的“陪伴”。比如:家属做梦梦到了被告人,要求律师马上会见,表示可能有话要传出去。这是现实版的托梦? 相信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可能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被要求会见的理由,一些理由让人哭笑不得,如果在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心中,辩护律师只是“陪伴角色”,那着实大可不必花钱请律师。 同样,作为辩护律师,一切以刑事办案为主,对案件和当事人负责,这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
醉驾初犯争取不起诉,要符合这四种情况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后会留下案底。对当事人的不良影响自不必说,子女考公、入伍也会受到限制。 但如果是初犯,且情节较轻,则可以争取不起诉,避免留下案底。 那么,可以争取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呢? 第一,无事故物损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如果醉驾的情况下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财物损失或者严重的人员伤亡,那么就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处罚就很难避免了。 第二,血液酒精含量130mg/100ml以下 各省市对血液酒精含量的规定各不相同,血液酒精含量130mg/100ml以下,有机会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第三,没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认罪态度好 在交警检查的时候,没有出现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并在侦查阶段表现出愿意接受处罚的意愿。 第四,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 比如醉驾地点在小区、停车场附近,只是进行短距离挪车,醉驾的道路是人烟稀少的偏僻道路等。 比如有送孩子去医院等特殊情形,或者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 如果您符合上述四种情况,又能委托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为您固定有利情节,替您与办案人员有效沟通,是有很大机会争取不起诉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问题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必须要了解的知识点呢? 一、从宽有无适用范围? 认罪认罚从宽跟刑法第67条所规定的自首从宽一样的,是指可以从宽,并不是一律从宽。刑法所规定的自首,并没有限定某一类案件可以适用,某一类案件不可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是一样,没有特定的案件范围的限制。 认罪认罚案件必须要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避免片面地从严和一味地从宽这两种错误的倾向。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以下几类案件不适用: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对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坦白认罪不足以从轻处罚的,也必须依法严惩。 二、会不会同罪不同罚? 认罪认罚从宽不是无边的从宽,前提是必须适用刑法对于各个具体罪名的规定,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进行从宽,所以不会有严重突破法律的情况发生。我们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来要进一步完善量刑指南,使得在适用从宽幅度上有更加明确、具体的依据。 三、会导致被迫认罪吗? 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确保当事人认罪认罚是自愿的。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同样,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法庭上仍然是要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明确其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同时重点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过程的合法性。如果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造成认罪的,一是要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认罪的供述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使用。
退赃退赔的减刑幅度和法律效果 一、退赃和退赔一样吗,具体是指什么? 不一样,但是特殊情况下会重合。 退赃:犯罪嫌疑人退获得的赃款,即退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 退赔:对被害人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 二、刑事案件什么时候退赃退赔比较合适 1、如果案件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且家庭经济条件允许,能早退就早退,这样更有利于取得对方谅解,在检察院阶段争取获得取保候审。 2、如果涉案金额比较大,取保候审可能性不大,建议在法院阶段退赃退赔。在法院阶段和法院沟通后之后才可能了解法官对案件的态度以及退赃退赔能够从轻的幅度,包括争取缓刑是否有希望,以此来决定是否退赔,以及退赔多少。 3、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一定程度的退赃退赔,因为在判决之前如果可以退赃退赔的话,总是有机会能够有一定幅度的从轻。而且如果说判决之前不退的话,判决的时候还是一样会责令你退赔。作为家属来说还不如早点退。 三、退赃退赔的法律效果 1、在公安阶段,如果积极退赃退赔的,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也可能对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在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2、在检察院阶段:退赃退赔是判断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的依据,也是认定犯罪人是否有悔罪表现的依据,在检察院阶段退赃退赔,可能不批准逮捕或者不予逮捕、不起诉,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具体还要结合案件进行分析; 3、在法院阶段,退赃退赔是法院确认犯罪嫌疑人确有悔改表现的依据之一,在法院阶段退赃退赔可能减轻处罚、从宽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判处缓刑、死刑降低为死缓等,具体要结合案件进行分析。
取保候审期间,涉案当事人该如何自救? 取保候审是不是就是没事了? 当然不是!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终结。 正因为取保后案子还在继续,当事人更应该在取保候审期间,努力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结果。 具体来说,涉案当事人要注意这三件事—— 第一,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第二,争取有利的量刑情节 常见的有利情节有自首、坦白、立功、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等等。 如果能争取到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那对量刑是非常有利的。 不过退赃退赔的金额和时机都是有讲究的,不建议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去盲目退赃。 比较可行的方式是去争取立功。 第三,请刑事律师分析案情 如果涉案当事人还能回忆起笔录的内容,可以先找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分析下案情,了解下预期的刑期。 更重要的是,找律师帮你制定下解决方案,让你每一步都能作出更正确的选择,从而争取到一个更好的结果。 取保候审只能理解为刑事案件有好的开始,但是要有好的结局,就需要当事人有足够的重视,积极配合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制定辩护策略,为案件的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做好准备。
GA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常说有困难找JC,但实际上,报案并不等同于立案,报案后是否可以立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GA机关或者JC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也就是说,GA机关决定立案与否是有法定标准的,要立案必须得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断。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及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再比如盗窃没有达到当地盗窃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这也不能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GA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不能立案。 二、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一、T污HuiLu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JC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承担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同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性质是相同的,因此,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监狱法》第六十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海关法》第四条: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刑事案件中,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 当事人如果涉嫌刑事犯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有一定几率会面临法院的审判。 许多人知道我国法院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可以决定最终命运,所以把希望都寄托在二审上。 那么刑事案件的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是什么呢? 1、程序启动方式不同 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主要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启动,或者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启动。 刑事案件二审程序主要在一审法院宣判后,判决结果正式生效前,由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有错误的,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启动二审程序。 2、审理范围不同 刑事案件中,一审法院会针对在案证据进行全方位的审查,认定犯罪必须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二审法院会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但如果没有新证据、新理由、新情况,二审法院大概率会对案件维持原判。 3、审理方式不同 一审法院对于刑事案件原则上都是要进行开庭审理,但是如果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年等,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 二审案件原则上要进行开庭审理,虽然法律规定二审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实践中大部分二审案件都是不开庭审理的。 4、审理期限不同 一审法院对刑事公诉案件的审限是2个月,可以延长到3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限,如果被告人被羁押,同公诉案件;未被羁押则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 二审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限是2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可以延长2个月。 5、审判结果效力不同 一审审判结果没有终局性效力,当事人和检察机关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而二审审判结果是终审结果,无法再次上诉,除非有合适理由能够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审,但几率极低。 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二审 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刑事案件的二审不开庭的几率较大,二审法院对于一审判决维持的可能性也较大。 如果在一审中对于关键的事实问题、程序问题没有进行妥善处理,那么二审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能够争取到的结果也会较差,因此必须关注一审和二审整体诉讼效果
危险作业罪是什么意思?立案及量刑标准 危险作业罪: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所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社会中,危险作业随处可见,在面临危险作业时,我们应该主动远离,避免对自己造成危害。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交通肇事罪不适用缓刑! 刑事案件想要争取缓刑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中,如果触犯了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不适用缓刑: (1)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情节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注意!没有触犯以上情形,不代表就能适用缓刑。 当事人有没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没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不好等等,都非常关键。 若不幸遇到了交通肇事案件,想要争取轻判、缓刑的,建议尽早找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以便尽早制定解决方案,尽早争取有利的量刑情节!
传授犯罪方法也是犯罪,判刑!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的区别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且单独规定了较重的刑罚。而教唆犯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是以被教唆人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确定,其刑罚也是根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决定。 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传授犯罪方法是教给他人犯罪时应采取的具体方法、技术或经验,如教授他人用什么方法、什么工具、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实施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虽然会助长犯罪的发生,但他人是否实施犯罪,并不影响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成立,行为人对他人是否实施犯罪一般持放任态度。而教唆他人犯罪则是用语言、示意或旁敲侧击等笼统的方法,促使他人产生犯意。 教唆犯罪一般是使无犯意者产生犯意,或者使犯意不坚定者决定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原来,在刑事案件中家属应该这样委托律师 很多当事人以及家属不清楚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律师的收费可以委托单个阶段收费,也可以全阶段委托,不只是三个阶段,还有很多单项服务产品也可以单独委托收费。 而很多人不清楚刑事案件流程,也不清楚哪个阶段委托律师最合适。 委托律师负责整个案件流程吧,对条件有限的家庭可能费用过高。 委托律师处理单个流程吧,又不知道哪个流程阶段最关键,怕钱花不到刀刃上。 还有些想委托单个服务产品的,也同样不知道重点。 这里为大家简单梳理律师在每个阶段负责工作的重点,帮助大家判断如何有效率地委托律师! 1、侦查阶段: 当事人如果被拘留的情况下,律师的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与侦查机关沟通,及时地了解涉案罪名和案件相关情况; 第二,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为当事人制定相关的辩护策略,以及作为中间纽带与当事人的家属沟通,缓解当事人的焦虑情绪,给予心理安慰; 第三,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一般在三个阶段都会有,不过相对而言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的概率更大,有机会办理取保的,律师一般就会积极争取。 第四,不予批捕、羁押性审查; 在检察院批捕前后分别撰写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 第五,调查取证; 如果案件中存在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律师应当收集这些证据,利用证据制定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2、审查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律师的主动性更高,可作为的事也更多。 第一,此时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的卷宗,也就是阅卷,通过梳理案件,为当事人制定接下来的辩护策略,从而为当事人尽可能争取最大的利益; 第二,与检察机关取得有效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分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若符合怎么量刑最合适,以此向检察机关提交无罪、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轻罪等辩护意见; 第三,协助认罪认罚,分析案件是否能够认罪认罚,与检察机关沟通认罪认罚后的定罪与量刑是否合理; 3、审判(法院)阶段: 第一、会见当事人,分析案情,分析起诉书对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确认拟定辩护方案,并对当事人介绍庭审流程,做开庭辅导; 第二、在必要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并申请参加庭前会议,表达辩护意见; 第三、准备庭审材料,参与出庭审理,在庭审中发表质证意见,针对公诉意见中的事实认定、量刑情节发表辩护意见; 第四、领取判决书,和当事人家属沟通,分析判决是否合理,是否有上诉的必要。 以上是每个阶段刑事律师的重点工作,您可以针对自己的情况分析,如果实在不好判断,有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建议马上请律师介入: 1.刑事拘留状态; 2.逮捕或监视居住状态; 3.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前; 4.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签完认罪认罚具结书想反悔的; 5.案子移送法院了,没签认罪认罚的; 6.一审不服,想提起上诉的。
刑事案件小课堂 |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一个人即使涉嫌犯罪,也要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下接受惩处,应该罚当其罪。 今天,跟大家分享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希望可以帮到身陷困境的亲友。 1、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涉嫌刑事犯罪不代表一定是有罪的,在办案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这些权利都是受保护的,如果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应有权利,有可能会造成假案、错案,不过,对办案机关合法的侦查工作,犯罪嫌疑人有义务配合。
刑事案件中,不同阶段取保候审的意义差别很大! 有些人可能认为,只有侦查阶段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其实,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都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但是,不同阶段取保候审的意义完全不同! 一、侦查阶段 1、直接取保 第一次讯问后直接取保,一般意味着罪名较轻。 不过要注意了,罪名较轻不代表案子没事了,之后要注意和侦查人员保持联系,掌握案件最新进展。 一旦案件移送检察院,一定要及时请律师介入,及时开展下一步工作。 2、后续转为取保 即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监视居住后转为取保。 这种情况意味着侦查机关在初期认为案情较为严重,但是经过侦查后,发现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可能没那么严重。 此时,一定要让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转变的原因,这可能是后续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点。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上一阶段取保的,这一阶段基本也会取保,这里不再赘述。 但如果是在上一阶段逮捕或监视居住的,检察官说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可以取保候审,一定要谨慎考虑,征求委托律师的建议。 律师可以通过阅卷了解案在案证据材料,并给出是否签署认罪认罚的建议。 三、审判阶段 一般来说,越到后面办理取保候审越艰难。 所以在前两个阶段都没有成功取保,而在法院阶段才取保的情况非常罕见。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意味着不会被判处实刑,但是也需要当事人向法官了解详细情况,以便在开庭前提前做好工作。 无论在什么阶段取保候审,在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前、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前、法院作出判决前,案子都没有结束。 如果您遇到了刑事案件,想要争取轻判、缓刑、不起诉的,一定要尽早请专业律师介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三个称呼有什么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而“罪犯”显然是一种标签,是一种否定性的人身评价,标明了某个人的身份特征。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一个最终被确定有罪的人,前后需要经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三种称呼,这三个不同的称呼有着不同的含义。 1、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以及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一个称呼。 所谓嫌疑人,顾名思义,就是可能实施了某种行为的人,只是一个值得怀疑的对象,而并非确定的罪犯。 当然,这个怀疑并非是毫无缘由的怀疑,毕竟刑事强制措施,尤其是刑事拘留、逮捕等行为,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不能轻易采用,必须得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的前提下才可以运用。 2、被告人 被告人是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以后,在整个法院审判阶段的一个称呼。包含法院的一审、二审阶段。 与嫌疑人不同,在这个阶段,就证明代表国家机关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已经认为该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所以才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被称为被告人,也只代表这个主体现在只是被指控犯有某项罪名,并不意味着确切的证明属于犯罪分子。毕竟,对一个人定罪量刑的权力在于审判机关,也就是法院。 3、罪犯 罪犯,是判决生效以后,确定某个人构成犯罪才有的称呼。 其中包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判处缓刑、乃至单处罚金、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的,都可以称为罪犯。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有些案件可能进入再审程序,只要在再审重新宣布无罪之前,这个人还是属于罪犯的。毕竟,原来认定构成犯罪的生效法律文书还没有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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