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祖李成梁 清真祖李成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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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就是杀害岳飞的元凶 一、认为杀害岳飞的元凶是赵构而不是秦桧的几种意见   明朝中叶,苏州名士之一的文征明,曾为杭州的岳飞庙题写了一首《满江红》词,全文为:   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怜,风波狱!   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休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 ——自明徐阶编:《岳集》转引。   文征明这首词,写得并不怎么好,但其用意却十分明确,那就是:杀害岳飞的主谋和元凶,是赵构而不是秦桧。他的论据是,赵构所关心的是他的皇位的保全问题,因而他也最害怕:如果岳家军真个大败金军,恢复了中原,迎回了徽、钦二帝,则又须把皇位让与赵桓(钦宗),而那却是他所万不可为的。所以,他宁肯先把力主以武力抗金的岳飞和他的部队消除摧毁,免得再有产生这类后果之可能。至于秦桧在这一冤案中所起的作用,无非只是迎合或依照赵构的意旨而加以执行罢了。   文征明在词中所表述的这种意见,曾经得到很多人的赞同。直到现在,还不断有人引用这首诗词中的某几句,表示所见从同。另外则还有人,不仅对文征明的意见表示赞同,而且还加以引申,或更有所补充。例如:   有人以为,在绍兴二十五年( 1155 )冬秦桧既死之后,赵构曾不止一次地告戒文武臣僚说,对金媾和,乃是出于他本人的决策,不允许任何人因秦桧之死而对这一事件再提出异议,动摇既定国策,杀害岳飞、岳云、张宪的狱案,既然也是从属于卖国降金这一总的国策的,其罪魁祸首自然也应是赵构而不是秦桧。   又有人以为,南宋人张戒的《默记》,曾记有岳飞奏乞赵构“正资宗之名”一事,“资”字是被张戒写错了,应改为“跻”,“跻宗”即要求赵构再把皇位传给钦宗之子,所以触赵构之怒,招致了数年后的杀身之祸。以此来证明,杀害岳飞的主谋是赵构而非秦桧。   还有人认为,岳飞的狱案,当时是被称为诏狱的,而在张宪已被送入大理寺狱之后,岳飞尚未被追逮系狱之前,南宋的史书上又明明载有“宰执奏,制勘院乞追人证张宪公事”一事。据《宋史·刑法志》(二)所载:“诏狱,本以纠大奸慝,故其事不常见。……神宗以来,凡一时承诏置推者,谓之推勘院,狱已乃罢。”就岳飞入狱前后各程序中所涉及的司法部门来看,全与《宋史·刑法志》(二)这段记载相符合,其为“诏狱”,自当属实。既然是“诏狱”,既然“制勘院”也是“承诏置推”,知其发踪指示一概出自赵构,秦桧实无所作用于其间。在绍兴九年( 1139 ),当秦桧大力进行对金屈膝投降活动时,一个正八品的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疏反对,要求斩秦桧之头,挂诸藁街。秦桧对之切齿仇恨,却终于未把他杀害。这更可证明,对于岳飞那样的高级将领,秦桧是绝对不敢擅自依照己意而置之死地的。   我以为上举诸说,全都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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