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往南 国道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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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与婷——写在岁末年初 2020年,是不寻常的一年,因为新冠疫情,举国震动,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经历了长久的惶恐与努力,在强有力的全民抗击中,终于迎来了2021年。只是,还有一些人,很可惜,没有被疫情击倒,而是倒在了自己面前。 2020年1月28日,市内某小区发生人员坠楼亡故事件,2020年9月17日,又一27岁女子跳楼身亡。两起事件,相隔不远,均是家庭矛盾混合个体因素,导致的人间悲剧,令人深思。 如今的青年一代,多独生子女,个性较强也自我,但抗风险抗打击能力、以及与外界沟通能力比起多子女家庭成员,无疑要差一些,稍遇挫折,也容易走入极端。两起事件中的当事人,就有这种特点。面临矛盾,如果能够选择积极与人沟通,适度妥协忍让,或许悲剧就可以避免。 抑郁或焦虑,是两起事件当事人的另一个特征。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活在社会当中,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精神层面的亚健康,尤其是女性,柔弱敏感,更容易被外界因素左右。恋爱中的挫折,婚姻、工作中的不顺利,经济层面的压力,生育的涅槃,甚至家庭遗传等等等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当事人出现精神疾患,严重者也会发展为自残自弃并采取行动。同时,抑郁或焦虑,也是一个隐蔽性比较强的存在,如果当事人自身不敢正视,或身边人不加呵护,悲剧就会产生。 家庭是一个人最后的堡垒,两起事件起码暴露了一个同样的问题——作为最后堡垒的家庭,无论是自己的小家,还是包含双方父母的大家,都失去了对当事人的支撑。一方面,父母认为子女已成年,能够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对子女的具体状况疏于了解,或缺乏积极干预。另一方面,新成立的小家,一方或双方成员缺乏家庭责任,没有尽到相互照顾义务。在两起事件中,家庭不仅没有成为化解当事人心郁的避风港,反而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十分惋惜。 两起事件最后都发展为双方家庭成员的互相攻讦,实际上,如果攻讦双方任何一方、尤其是当事人的配偶能够多一点责任,少一点逃避,能够体察当事人的身心波动,避免采取进一步激化的言行,并积极寻求相应治疗,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珍爱生命,珍惜身边人。
再有关迎宾小区 本旦儿6月11日发布有关迎宾小区帖子后,相关部门雷厉风行,6月12日,消防队就下达了消防整改书,6月17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也贴出了告示,大意是要对小区的停车位进行规划划线,小区车辆暂时不得进入小区。 相关单位的快反应,本旦儿十分欣慰,但也有几句话讲在这里。 第一是希望相关单位或部门要以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为要旨,不要动了收费管理的念头。小区停车长期免费,希望划设好停车位后,针对本小区居民、租户,只要预先登记,合理合规,就仍应免费停放。如实有必要收费,就应召开物业大会交由全体住户讨论决定,居委会、业委会要确实起到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的作用,物业公司要确实做到收费合理、透明。居委会、业委会要代表全体居民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工作,不能沆瀣一气,损害居民权益,肥了个人。 第二是希望相关部门不要一告了之,消防安全也好、物业管理也好,不能出一个告示就算完成,要把工作落在实处。6月17日小区管理部门贴出告示后至今,小区机动车几乎全部无法进入小区,广大业主只好将车辆停在小区周边道路,不仅造成道路通行缓慢、阻滞,而且小区东西两个大门门口均有机动车停放,这种状况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消防救援车辆根本无法进入小区,存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深知责任重大,以民为重,统筹安排,分段实施,尽快完工,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也不要“逼”业主,让业主着急。 目前迎宾小区每平米收取0.7元的物业管理费,因为小区规模较大,物业费金额也相对不小,这个钱取之于民,也应用之于民,管理单位合理的利润应该支持,居民的合法权益也应该有所保障,争取实现共赢。如能如此,善莫大焉。
有关建设路新红旗区域的交通 新红旗生活广场在高平俗称新红旗(以别于南门口的红旗商场),位于建设路中段百货大楼对面,2012年前后(个人记忆)开始投入运营,底层的超市、一楼的KFC、楼上的影城......以及马路对面的百货大楼、冰铺等等等等,这些元素的注入或联动,改变了高平消费文化,活跃了高平市场,第一次使得高平有了现代意义的商圈概念。 不过,凡事有利就有弊,新红旗商圈形成以后,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最显著的就是该区域的交通问题。大致来讲,高平是一个南北长东西短的城市,南北方向的交通需求明显高于东西方向。在高平,市区内共有六条道路承载南北交通,分别是新建路(西街)、古城路(正街)、建设路、丹河路、神农路、世纪大道(炎帝大道),受路况、便捷程度、管制等因素影响,建设路与神农路承载了主要的南北交通压力。在这样的交通格局中,位于建设路中段的新红旗的运营,明显降低了建设路的道路通行能力,相应地也降低了高平整个城市的交通效率。 一般看来,造成新红旗区域交通阻滞的主要原因,一个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临停、乱停、无处停,一个是行人及非机动车东西穿行通过建设路的需求,还有一个是区域内商贩的占道经营、违规经营。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社会管理问题,暴露了高平在统筹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与短板。 2017年以后,相关部门为解决建设路新红旗区域交通阻滞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建设路全线白天禁行载客三轮;建设路更换道路隔离栏(虽然离本旦儿发帖吐槽高平道路隔离栏整整过去了一年);2019年,加强了育红街西段的交通管制......这些措施有些确实发挥了作用,有些则不甚了了,有些甚至还起了反作用。总体上来说,相关措施的实施,改善了该区域交通阻滞的现状,但并没有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 在已实施的措施中,建设路白天全线禁行载客三轮有效缓解了建设路的交通压力,但相应地增加了临近的丹河路的南北通行压力,加之丹河路道路狭窄,沿线还划设了路边停车位,往往出现一个三轮在前、后面一大溜机动车跟从缓慢移动的现象,毫无通行效率可言。以本旦儿的认为,不仅建设路白天全线需要禁行载客三轮,在丹河路长平街至康乐街段,也应白天禁行载客三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改造丹河路长平街至康乐街段,撤除路中隔离花池,高压电缆入地,重新规划沿线停车位。只有这样,才能发挥丹河路的分流作用,减缓建设路的南北通行压力。 2018年2月,建设路更换了道路隔离栏,基本杜绝了行人随时随地跨越隔离栏的积弊,在新红旗区域,为了方便东西穿行建设路的需求,在该区域预留了人行道缺口,此举并无不妥,但相关部门思维单一,路中缺口并未设置成仅容行人穿行的隔离柱,这样情况下,大量自行车、电瓶车与行人共用该通道穿行建设路,非机动车遇阻横亘在建设路中间,往往对东西两幅道路都构成了阻碍,对安全畅行十分不利。 2019年,相关部门加强了育红街西段的管制,在临近建设路路口画设了三轮禁止线、非机动车、机动车路边停车位,安装了相应的监控设施。这些措施的目的当也是为了减缓该区域的交通混乱现状,但初衷虽好,方法却值得商榷。育红街西段沿线计有民政局、东城办、林业局、农业局、红旗小学、百货大楼等单位,还有很多临街商铺,居民住家,道路狭窄、商业活动频繁,在这样一个道路通行需求大的区域,增加道路有效通行面积,限行、禁行部分机动、非机动车辆,恐怕才是有效之举。比如:育红街丹河路至建设路段全线禁行载客三轮;除沿线车辆外禁止驶入;禁止路边违法停车;禁止占道经营;非机动车禁止乱停乱放;高峰段单向驶入(如红旗小学入学、放学时段)等等。而现在的措施,一是在本就狭窄的路面上划设停车位,进一步缩减了道路使用效率。二是三轮禁止线并未解决载客三轮集聚造成交通拥堵的状况。这样的措施不仅不利于缓解新红旗区域的交通阻滞现状,可能还进一步恶化了该状况。 2019年6月,高平发布在新红旗区域建造过街天桥的消息,方案一出,议论纷纷。建设路与育红街交口已经是乱纷纷一片,空间有限,形势逼仄,在这样一个元素已经十分繁杂的区域,再添加任何新元素,都将造成新的困扰。以本旦儿的认为,如果一定要修造过街天桥,也应该北移至体育场南侧区域(太洛酒家北侧),这个地段修造过街天桥,不仅可以缓解新红旗区域交通压力,遇有重大活动,也可缓解体育场区域交通压力。 新红旗区域的交通阻滞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新红旗一处,也不能仅仅把眼光局限于道路交通一处,而是要多向推进,多部门联动,多种措施并举,把管理与建设统筹起来,把管理与服务统筹起来,把管理与民生统筹起来,把管理与科技统筹起来。改造丹河路、新建路、拓宽育红街、在合适的位置建造过街天桥、规划有效便捷实惠的停车系统、严抓共管占道经营、完善交通标识、安装路边违法停车监控设施、适当延长建设路泫氏街十字口南北向红绿灯通行时间、加强市民交通安全教育与规则教育等等等等......表象一斑、成因万千,只有把这些措施联动起来,形成合力,才是解决新红旗区域现状的治本之策。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有关迎宾小区 迎宾小区位于我市北部迎宾路北、东区域,面积约0.06平方公里,辖居民2032户(迎宾居委数据),由多个中、高层住宅楼组成,于2015年前后交付使用。迎宾小区住宅按性质,大概可划分为:凤和安置户、经济适用房户、廉租户等。迎宾小区交付使用后,极大的缓解了我市群众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了民生,促进了城市发展,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但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分述如下: 一、在房源分配环节出现了把关不严,申报不实,使用不诚信的现象。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面向的都是在高平市区无房可住的住房困难群众,但由于个人诚信缺失,社会诚信监管体系不到位,很多隐性有房者、与父母共同居住者等钻了政策的空子,获得了相关房屋。在明确不能转租、转卖的规定下,出现了不少转租、转卖的现象。损害了公共利益,不利于诚信社会的构建。 二、在小区规划环节出现了规划粗糙、配套缺失等现象。在一个两千户的小型社区周边,菜市场、公共厕所、小学等设施要么缺失、要么稀少,不能满足社区的正常需求。由于没有规划相应的生活配套设施,迎宾小区西门口一早一晚自发形成了路边市场,脏乱差现象抬头,交通阻滞。 三、在小区物业管理环节出现了不作为、无人管、不透明现象。小区门卫形同虚设,楼道内、电梯间脏乱差,机动车乱停乱放、侵占草坪绿地现象十分普遍。小区配套的地下车库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形同虚设。物业收支不透明,群众意见大。 四、在小区周边交通环节出现了设施缺失、管理不力等现象。小区幼儿园设置在西侧入口,与小区居民共用西门,早晚接送幼儿时,容易堵塞,发生应急情况时,不利于疏散;桥头即路口,小区南侧、丹河北沿的迎宾路段,与南北向的迎宾路主路交叉口,缺少交通管制设施,支路沿线乱停现象严重,十分容易造成交通阻塞;早晚高峰时期,小区西门外,机动车路中随意停车、侵占标线,路边摊贩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导致该路段习惯性拥堵,不利于出行与安全。 迎宾小区是高平较大社区之一,相关单位应该齐抓共管,居民与物业应该同心协力,管好了,可以成为文明高平的一张名片,管不好,也容易给高平形象抹黑。希望相关方面加以重视。图片来自网络,版权自理。如涉及个人隐私,请贴内留言。
有关丹河路停车 我市丹河路道路狭窄,沿街商铺林立,交通流量大,停车需求也比较大(尤其是受某些原因制约,道路中央还保留了一行电线杆,输电线路没有入地,占用了仅有路面的相当部分。这行电线杆及下面的路中绿化池充当了道路隔离作用)。为解决周边群众及过往车辆的停车需求,相关部门在丹河路沿线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了机动车停车位,改善了民生,方便了群众,是好事。 丹河路机动车停车位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侧位停车位,一种是路中停车位。侧位停车位位于绿化带两侧,南北顺向画设,路中停车位位于绿化带中间,呈东西向画设。每个停车位内均画设了导向标识,示意如下:近期有很多群众反映,车辆在丹河路停车位停放时,被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经过进一步了解,被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的车辆,基本都是停在路中停车位。被贴原因也基本相同,即“车头方向与车位内的箭头方向不一致”。 针对这种情况,蝈蝈蛋查阅了GB5768.2-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及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针对车位内画设导向标识,均没有找到明确的相关规定。同时,蝈蝈蛋又百度了一下“停车位导向标志不符”等关键字,发现在全国其他部分省市地区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很多受处罚者也存有不同程度的争议。 丹河路东西两幅为单向行驶,在靠近路中央的侧面停车位,大多数机动车驾驶人员都能做到停车时车头方向与行进方向一致,因为如果不一致的话,意味着机动车驾驶员先要逆行,然后才能停在车位上,这是基本常识。但路中停车位却并不尽然,以下图为例:兰色代表行车轨迹,驾驶员由北向南行驶,发现车位后,车头往右,然后再倒入车位,很多驾驶员习惯如此。这种停车方式是否构成机动车道路逆行值得商榷。同时,即便这种行为违法,其主要违法行为也是“违反规定,道路逆行”,而不是“停车”,应该接受处罚的是“逆行”而不是“逆停”。按照相关法规,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应以相对应的证据来支撑执法,道路逆行应以逆行的视频等证据来做出处罚决定,不应以“停车”推导“逆行”。在实际操作中,当车辆停在相应车位上,不管其车头朝向哪里,其车身已经完全遮盖了地面的导向标识,此时的取证十分困难,所拍照片无法明确说明该车实施了违法停车行为,对后续执法也会产生极大困扰,不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交通标识标线是构成交通法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应严肃并无歧义。在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应进行明确并加以其他辅助措施、设施,实在无法明确的,要慎重作为执法依据。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最近有消息讲,从2019年元旦开始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缴,消息发布,议论纷纷,蝈蝈蛋有话要说。 首先,就征管制度来说,这是一个进步。过去个人工资收入及个税申报由税务部门负责,社保缴费由人社部门负责,很多企业向税务部门提交工资表时是一个样子,向人社部门提交社保缴费名单时又是另外一个样子,很多在企业列支了工资的人员,并没有出现在社保缴费名单中,两张表两层皮,用工不交社保的现象较多。社保改由税务部门征缴后,企业用工的工资发放、个税申报与社保缴纳就会有机统一起来,出现在工资申报、个税申报中的人员,必定有配套的社保缴纳记录,否则就有问题。同时,由于个税申报、收入记录会贯穿个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职工本身也会考虑不列工资、不交社保对自身的风险。综合起来,征管部门的变化确实加强了征管力度,有利于社保费用的征缴。 但是,凡事有利就有弊,在现阶段,社保领域的主要问题,还是出在社保制度本身的缺陷上,在这种缺陷不消除或得不到弥补的情况下,加大征管力度,其副作用也是确实存在的。比如,企业可能会因为征管力度的加强而直接破产、倒闭。以蝈蝈蛋的拙见,现行社保制度问题起码有三,第一是超级统筹账户的存在,第二是没有区分不同性质的企业其资源、市场话语权、社保义务责任、负担的不同,一刀切。第三是过分追求平均主义,显失公平。这些问题有的针对养老保险,有的存在于所有社保险种当中。 统筹账户设置的目的,是为了由社保部门掌握一定资金,以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资金调剂,扶危济贫。但受当家思想严重的影响,统筹账户逐步演化为超级账户,在整个缴费比重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缴费进入了统筹账户,企业承担了过多的历史责任、社会责任。不利于企业搞活。 不同性质的企业,其资源不同,市场话语权不同,其社保义务和责任以及承受能力也不同。现行社保制度受计划思维的影响,很大程度上认为企业都是国有的,因此在设定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模式上,殊少考虑民营小微企业的现状,搞一刀切。对于像晋煤、兰花这些资本、资源均来自国家的企业,其社保缴费中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质上是国有资本在不同部门间的流动,这与民营企业是截然不同的。对于像中石化、中铁运这些中字头具备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绝对的市场话语权可以保证企业的经营利润,其对社保缴费的敏感度要被民营企业差很多。除此之外,很多国有企业由于人数众多,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即使经营不善,欠缴社保,征管部门也不敢把它们怎么样(比如科兴),但民营企业显然不具备这种可能。同时,现行社保制度受平均主义、计划思想、当家思想的影响,过分强调平均,拉平差距,由用人企业承担的单位统筹部分看不见,个人缴费部分实质也是由企业承担,比例小。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积极性不高。具备“税”、“法定义务”性质的“单位缴费”部分与具备“福利、储蓄”性质的“个人缴费”部分,套用同一计算方式,企业即便处于亏损状态,也要承担社保。缴纳与享受不对等,显失公平。综上所述,社保征管部门的变化确实可以对社保工作起到促进作用,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近些年国家在社保领域举措不断,降低费率、建立社保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实现异地迁移结算等等,推动了社会发展,改善了民生,然而,如果不从根本上对既有社保制度的不合理之处进行改革,其弊端只会越来越明显。以企业经营额或所得额的比率计征企业单位缴费,实现企业社保费向社保税的转变,实现税由法定;以国家为主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加大个人账户在整个社保缴费中的比重,实现多存多得;夯实社会平均工资统计计算的准确性,使其更贴近社会实际。只有这样,才能调动不同企业以及广大职工的缴费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推进社会公平。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保变得可持续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国民认同。 本文纯属原创,如有歧义,随便吐槽。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关城南小学2018新生转移就读 今天吧友soliderwjW发的一则消息,引起了国道的注意,大意是由于2018年城南小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太多,城南小学承载不了(只能承载10个班,符合条件的有18个班),经研究协商,决定2018年城南小学新生全部(18个班)“搬迁”到城南中学上学。对此,国道有话要说。 首先,城南小学是义务教育机构,城南中学是民办教育机构,两者性质不同。城南小学到城南中学“借址”上学,这个过程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如果是有偿的,这个费用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以什么名义支付?如果是无偿的,民办教育机构为什么要执行这样无利可图的事?另外,为什么要借这家的地方?而不是就近借高平三中的地方(这是举例,估计三中也没地方)? 其次,一定时期内,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孩子理论上是相对稳定的,可能会逐步增多、减少,但不至于出现突然暴涨状况。每年6月前后,相关部门就会发布招生实施方案,7月中旬就开始报名,如果片区内出现符合条件学生暴涨情况,原因是什么?实施方案中有没有应对方案,该方案是否已提前与家长沟通?何以到了马上就要入学,才突然发现城南小学校舍不足?这些原因不给大家讲清楚,就是发一个公告了之,相信哪个家长都难以接受。 第三,即使城南小学校舍不足,无力承载今年符合入学条件的全部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的一般原则,也应该是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在其它公办小学之间进行调剂,调剂可以采用摇号的方式,确保公平。如果片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均已无力调剂,那么说明该地区小学教学资源出现较大缺口,需要通过统筹规划补足(问题是生源数量的变动是有规律的,比如通过每年幼儿园在园儿童人数就可大致判断出该地区幼升小的规模)。那么,城南小学今年的招生有没有这样一个过程? 第四,通告说今年搬过去,一年后就可全部搬回。那么,如果明年城南小学片区内继续有700名学生,甚至超过700名学生入学,仍旧超过了城南小学的招生能力,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城南小学的一年级就长期在城南中学“借读”了?如果不是,那么今年城南小学有什么基建计划,什么应对方案用以应对明年同样,甚至更大压力的招生呢? 义务教育,国之要津,增加国民的国家认同,保障国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力,即使真正存在困难,也要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争取大家的理解与支持,不可儿戏。
有关燃气初装费 这几天有关“燃气初装费”议论纷纷,大家都在讨论这个钱到底该不该交,交多少?关于这个话题,蝈蝈蛋有话要说。 以蝈蝈蛋的理解,现在的讨论应该包括两个概念,“燃气初装费”、“燃气工程款”。那么,这两个概念又有什么不同呢?首先,“燃气初装费”一般主要针对新建住房而言(尤其是商品房),新建住房涉及到通水、通电、通气、通排水、通网、场地平整(俗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基础工程,这些工程的费用,一般是通过建设单位向城市建设主管单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来筹集的。简单说就是开发商先把钱交给城建主管部门,城建主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交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卖房时通过房价再把这部分先期支出费用收回来。所以购房者买房时缴纳的房款中,已经包括了这部分费用,开发商或相关单位再次收取所谓的“初装费”,实际上是重复收费,是不合理的。中央、省市文件明文规定要取消的,主要针对这部分费用。 那么,“燃气工程款”又是什么呢?随着近些年城市规模的扩张,尤其是受近二年来环保压力的逼迫,此前一些未考虑通燃气的老旧小区,以及缺乏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城郊结合村,逐步纳入了城市建设管理范围,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造工程,这部分工程所涉及的款项统称为“工程款”。 理想状态下,“工程款”的主要部分,应该从政府收取的“城市建设维护税”、筹集的城市基建基金、一般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或者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等方式获得,但受各地具体经济状况制约,每个城市采取的方法往往不同。具体来说,对于高平这种财政收入规模相对较小,“缺钱”的城市来说,事情要办,又没钱,只能考虑其它办法(2017年高平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5亿元,上级补助11.2亿元,调入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8亿元,全年结存178万元)。 其它办法,最主要的就是发动群众。一般来说,群众对改造生活的合理支出,原则上是不会反对的,况且,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也会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城市形象,增加群众财富,最终受益的还是广大群众。很多群众之所以反对收取“工程款”的主要原因,蝈蝈蛋觉得有三个方面。第一,负担比率问题。有的城郊村,工程改造的全部款项,完全由群众自筹,村集体以及相应财政部门不投入或投入很少,这样就让群众有了一种“摊派”、“增加了额外负担”的感觉,不容易被群众接受。第二、信息透明度的问题。很多改造工程,即不公示工程概况、总造价,费用收支明细,又不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的招投标,也不对群众进行耐心详细的宣传说明,就是简单一刀切,规定每户交多少钱万事大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每一个都应该是“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信息透明度不够,很容易让群众怀疑其中有假公济私的成分,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在有些地方,对于一些市场价格很透明的费用,多收费甚至数倍收费,加剧了群众的不信任。第三、缺乏个性化、人性化的工作细节。很多群众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在进行相应工作时,没有考虑到这部分群众的切身厉害。未就收费项目与广大群众进行充分协商,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个体差异,需求差异,工作不细,不实,缺乏人文关怀。 营改增以后,地方财权进一步上收,但事权并未相应减少,反应在地方政府,就是钱越来越少,事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尤其对于财政收入较差的地市,财政捉襟见肘已呈常态,地方政府既要努力维持一地的财政收支平衡,又要无条件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指令、指标(比如环保),度日艰难。在这种态势下,想要办好本地市的事情,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既然依靠群众,就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就要在具体工作中,把握好原则与度,做到公平公正与阳光透明,只有这样,群众的心才能齐,建设的劲才能有,高平的事才能办好。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蝈蝈蛋说5.30医患纠纷 2018年5月30日,我市某医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前来就诊的病患及家属在久等无人问津的情况下情绪爆发,与医务人员发生言语冲突,现场视频借助网络平台广泛传播,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以蝈蝈蛋的角度,这个事件的产生有几方面原因。 首先,就诊思维方面存在差异。在我们大高平,群众到医院看病多有通过熟人进行,熟人介绍、引荐等方式可以使患者获得特别照顾是不争的事实。5.30事件中,当事病患及家属可能不了解这种就诊“文化”,在多被插队,久无人问的情况下,陷入了“越老实越吃亏”的情绪并最终失控爆发。 其次,毋庸置疑,医院管理不到位,软硬件缺失是造成这起不和谐事件的主因。就诊医院缺乏叫号设备,相关医护人员没有规则意识、秩序意识,甚至自定“规矩”,给前来就诊的群众造成了困扰。第三,作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窗口单位,涉事医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危机处置能力缺乏也是事件激化的原因。在医院,病患及家属(尤其是涉及孩子)往往忧急如焚,心理脆弱,这个时候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以及一个公平有序的就诊秩序往往比精湛的医术更重要,显然,涉事医护人员在这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不仅没有主动热情地向就诊群众询问,反而责备群众没有及时跟护士说明)。此外,当危机产生,相关医护人员的危机处置能力也十分欠缺,不仅不能做到尽快平息事件,甚至还多有使冲突升级、恶化的言行(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惕与反省)。 熟人看病是不良之风,服务意识缺乏、管理不善是群众观不强、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这个事件中,病患及家属言行固然不妥,应该批评,但主要问题还是出在医院,出在相关医护人员。施医不是施恩,假定该医院有一个积极热情的接诊服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就诊秩序,这样的事件或许就不会发生。
2018年5月1日,增值税税率由17%、11%两档分别降为16%、10%,同时国家宣布,2018年7月1日起,进口汽车关税整车税率由25%下调为15%。减税会减轻企业税负,促进消费,增加进口,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看起来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减税政策受各种因素制约,最终的执行效果往往难以完全达到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甚至相反。 以增值税税率下调为例,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在某些情况下不仅没有给广大中小企业带来利好,反而带来了国家税收减少,企业成本增加的奇怪结果。具体举例如下: 某企业从上游以6000元/吨价格购买95号国五汽油(含税价),再以7000元/吨销售给某企业。增值税调整之前,企业进货未含税价格为5128.20元(6000/1.17),进项税871.80元。销售未税价格为5982.91元,销项税1017.09元。企业毛利5982.91-5128.20=854.71元,应上交国家增值税1017.09-871.80=145.29元。 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为16%后,上游供货油企以各种理由拒绝降价,95号国五汽油含税售价仍然为6000元/吨。此时,企业的进货未含税价格为5172.41元(6000/1.16),而进项税为827.59元。当下游仍然坚持该企业开具17%增值税发票时(旧业务仍然可以开具17%发票),那么该企业毛利=5982.91-5172.41=810.50元。应纳增值税=1017.09-827.59=189.50元。可以看出企业的实际毛利是下降了。 即便下游企业不坚持开具17%发票,而转为16%增值税发票,但采购价格要求以含17%时的未税价为依据(即5982.91元),那么该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5982.91*1.16=6940.17元。毛利=5982.91-5172.41=810.50元。应纳增值税=957.26-827.59=129.67元。这种情况下,企业毛利下降44.21元,国家少收增值税15.62元。换言之,国家与该企业因为税率调整,都“吃了亏”。 之所以出现这样情况,核心在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广大中小企业在市场上的话语权极其有限,面对上游的改税不改价行为往往无能为力,使得减税成为变相的涨价,而在电商崛起、市场扁平化加剧的时代,中小企业寻找一个稳定客户也变得极其艰难,又让它们不敢不能向下游提出调整价格的要求。在汽车销售领域,这个现象同样是存在的。 国家在推行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小试稳改慢推,真正做到好的政策能够发挥好的初衷。
王凤雅与奔驰失控 这周刷新闻的事有很多,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有两件,女童王凤雅离世,失控奔驰鉴定出炉。 两件事都跟河南有关,第一件,两岁半女童王凤雅罹患恶症,家长通过众筹平台向社会求助,后传家长挪用善款、“重男轻女”、“虐待女童”,致使王凤雅没有得到妥善救治而辞世。第二件,河南车主薛先生某天开着奔驰车在G30(连霍)行驶,疑似定速巡航+刹车失效,结果以120公里飞驰一小时,期间并穿行收费站,车主情急之下“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车辆才停下来。后涉事车辆经北京某机构检测后,近日结论,“车没问题”,言外之意,人撒谎了。 两件事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说谎”这个东西成为两件事共同之处。在王凤雅事件中,实际筹得善款38638元(目前公布数据),可社会上传言“家长挪用15万善款给其哥哥治疗兔唇,放任女儿眼病恶化”。而在奔驰失控事件中,有人说车主是“戏精”,“赶时间”、“为了逃避交法”,还有人说“鉴定结果存在重大BUG”(问题)。。。。。。真相究竟如何,吃瓜群众五脸萌闭。 在一个诚信缺乏的社会,我们每一个个体获取真相的成本都相当地大(甚至可以说是无限的大)。同时,我们每个个体都处在一种无法获取真相的焦虑当中,而且,这种焦虑经过口耳相传甚至会演变为群体的无端臆想。由于这种焦虑与臆想,每当热点事件发生,我们每个个体会自然的从最初为获取真相的一探究竟的心态,逐渐演变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心态,追求真相的向善也演变为寻求抬杠获胜的向恶。社会在恶的轮回里更趋向恶,善的东西越来越少。 王凤雅辞世以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仔细查看,证明“不存在虐待”,失控奔驰鉴定出炉以后,有人声称“可以把车主告到倾家荡产”。这些消息传来,令人心有戚戚。诚信是核心价值观之一,在一个诚信的社会,大家可能吃小亏,但社会总体是良性的,而在一个缺乏诚信的社会,人人沾小光,而最终都是受害者。
致初念——写给让我迷惘了十几年的那些人 初念,是的,你没有看错,不是初恋,是初念。本地人L,n不分,河南、荷兰经常混淆,以至于有说到荷兰郑州和河南阿姆斯特丹时,你千万不要凌乱。我写到这里,你可能正在河南、荷兰的练口条,不过不要紧,有的人有初恋,有的人没有,但大多数人都有初念。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易得始终难觅,之所以写这些,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初念,随着时光消磨,可能都已经面目全非、无影无踪了,写一写,做个纪念。 我小时候住在兴隆街48号,当然,这是一个虚拟的地址,你如果去那里寻找,不是没有这个号码,就是没有曾经的那个人,或者,连那座城也是虚拟的,城那块地方可能没有变化,几百年来,地上城中的建筑,建了塌,塌了建,以及地上城中一茬一茬韭菜一样来来往往的人,那建筑与人,就像春天发芽的树枝,盛开的花,看起来千姿百态,其实不过是在盛开与凋敝中循环。 48号是个大杂院,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家属区,一部分是家属们上班的单位。单位有百把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住在家属区,有的人住在城里其他地方,有的人住在乡下每天骑车来上班,还有的人,就住在单位。48号的北边紧靠国道,从事的也是与国道有关的业务,大门口有一个小小的坡,站在那里,可以以略微高一点的姿态俯瞰公路,以及公路对面的水库、田野、山川。 院子里种了几棵杨柳,应该与大院同龄,春天的时候,来自远方的风缭绕在这些树上,有些枝条开始发绿,有些枯了,风一吹,掉在地上,再过几天,无影无踪。就像院子里的人,年轻的活蹦乱跳,年老的暗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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