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爆白丁 宫爆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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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atka,有两千万人假装在生活 1Gatka没有人情味。 经常被刚枪的人批评:跳Gatka的人都是枪法稀烂的猥琐LYB。地图上近在咫尺,高楼林立的Geirgopol不跳,物资丰富的Pochinki不跳,为啥要跳到鸟不拉屎的Gatka?枪法好的话,怎么不去学校、机场一较高下?事实上,跳Gatka的人很难像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冲动——这个游戏出门只有一条内裤,装备全靠捡,毕竟,活着才能有输出。 Gatka的人很忙,经常第二个毒圈缩了,还有人在野外零零散散的车库、厂房里吸着毒气;Gatka的搜索成本真的很高,从Gatka跑到海边是12个格子,却只有十几栋房子;Gatka真的很穷,穷的像是被人底朝天搜过。 Gatka周边的野区到底有多穷?它相当于2.5个Pochinki,3个Rozhok,8个水城,11个拼图楼。绝地求生刚上线的时候,张先生初跳Gatka,苍茫的天空下空无一人,远处的Pochinki、Rozhok则是雨点一样的伞兵。现在跳Gatka到底有多少人,张先生也说不清,他只知道有一次他钻进了个二层车库,一楼楼梯下蹲着个人,二楼平台趴着个人,三楼楼顶还有个人瑟瑟发抖。 在Gatka,独占三栋野房子就算是土豪;如果你跳进零散的楼群中,身边一定有两三个蹲着静步走的大汉;就算毒圈缩了,看到窗门紧闭的楼,钻进去迎着你的一定是黑漆漆的枪口,尽管枪的主人可能也只有5个绷带、1支S1897和十几发12口径子弹。 2Gatka现在是皮皮虾的Gatka。 如果让吃鸡员选择一生中必跳的城市,我相信现在大多数人都会选择Gatka。因为这里有天文台、有沼泽、有满天星辰般的厕所。无论你是LYB还是神枪手,总能找到那栋属于你的房子,捡上一杆S686,生死看淡,田野里就是开干。 玩绝地求生几百个小时,我跳了百十次Gatka。从人烟稀少到危机四伏,我在Gatka周边留下了无数的故事。曾经我开着蹦蹦车从海边驶向Gatka,一路天高云淡、蝶舞风清,到了现在,Gatka的上空总能绽放出漫天流星般的伞兵,几乎每个房子都被各种皮皮虾占据。这个拐角曾经趴着个不怕吃毒的杀手,那个阳台曾经蹲着个露出头的粗心鬼,车轮压过木头厕所,厕所里压死一个门外又压死一个,顺着灌木开过去,一路三杀四杀五杀六杀。 3Gatka终归是LYB的Gatka。 如果说Gatka还有那么一丝宁静的话,那么这丝宁静属于从开始就跳Gatka的LYB。LYB们钻进房子,无视一地肥硕的物资,在进门处摆上几个大药包、几瓶饮料,自己朝阴影处一趴,枪口对着自己精心布置的礼物,且观鸢飞,且听风吟。 LYB的这点宁静是从基因里传下来的,也是从屁股下磨出的老茧里升腾出来的。没有0杀吃过鸡,你凭什么气定神闲?没有宁可毒死也不跑,顶着毒气阴死安全区里的人,你凭什么能佩戴LYB的称号?没有三步一吃药,几十米磕了八个大药包,你凭什么欣赏这一片宁静? 尽管现在的Gatka一片喧嚣,曾经缩了四个圈死了不到20人的亚服,现在刚落地也是鞭炮齐鸣的枪声,LYB们开始转向东南亚服、澳洲服,那里的人尚勇尚武,只会往大城里跳。LYB在Gatka的野外落地,一人,一枪,一辆蹦蹦,看天,看草,看淡胜负。 4事实上,不是所有的老Gatka都是LYB,我身边就有很多枪刚人猛的老Gatka。也不是所有的老Gatka都不追求好装备,可是古语说得好,穷吃鸡,富快递。 我们这些烂枪手一边吐槽Gatka,一边羡慕机场。事实上,我们也去得了机场,那里虽然地形复杂、物资丰富,是皮皮虾们的最爱,但是好歹枪多车多,落地捡了东西开车就跑,不失为一条妙计。然而,那些对绝地求生有另外一种理解的LYB则真的哪儿也去不了了。电子竞技不只有杀戮,蓝天、草原、沙漠、麦田,各种悦目的风景、各种诡讹的地形,让观光者属性的LYB们流连忘返。毫无疑问,依山傍水的Gatka是他们最好的选择,98K,八倍镜,开车登上最高的山顶,远眺四面八方的枪声车声呼救声,槟榔配烟,法力无边。 有人说,是皮皮虾充实了Gatka,没有皮皮虾的激励,多少LYB流连在揽件忘了跑毒惨死郊外申通都送不出?但是你想过没有,LYB们也许并不需要每一局都吃鸡,今天换件貂皮风衣,明天换件rock墨镜,吃药吸毒,找个沿海别墅,趴在靠窗床上,静静感受生命在指尖流逝。 5最近几个版本,blue hole在调整Gatka的暴率。越来越少的八倍镜、三级头,越来越多的手枪枪口抑制器、冲锋枪快速弹夹。曾经我们打开门,可以开心的喊出“哇,三级甲!”“哇,98K!”现在我们冲进房子,只能故作欣喜地报出它们的名字:“哇,手枪快速扩容弹夹!”“哇,9毫米!” 那些追求装备的人正在逃离,他们去了机场、去了Pochinki、去了马蹄山。那些LYB实力不强的人也在逃离,他们去了伐木场、去了钢铁厂郊外、甚至游回出生岛。 还剩下2000多万人留在Gatka这个城市,假装在生活。事实上,这座城市根本没有生活,这里只有少数LYB的艰难求生和大多数皮皮虾的不服就干。
《绝地求生小说》——我是杀手,I am Kira 一 我的名字叫Kira067,我是一个囚犯。我只会杀戮,杀戮是我唯一能活下来的理由。 Kira067不是我本来的名字,我生而为人的名字早已被忘却,一同被逐渐忘却的还有午后透过窗帘的阳光、母亲捧出来的蓝莓馅饼、晚饭餐桌前全家人的祷告……所有所谓幸福的片刻,都在战争和杀戮的血腥味中渐渐模糊。我开始不记得母亲的面孔,也早已记不得原先的名字。我的记忆只有杀戮和血腥,甚至让我怀疑自己有没有真实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战争,一切都是战争。战争几乎摧毁了世界上的一切,食物、能源、水源……和生存相关的一切,已经负担不起地球上所有人的生存。自然而然的,在战争中表现最恶劣的那些人,小偷、骗子、懦夫、背叛者,统统被送上军事法庭,等待他们的,是一个荒无人烟的岛屿,和另外99个经历同样恶劣的人——飞机送他们跳伞登岛,但是最后只允许有一个人活着回去。 是的,我,Kira067,就是在战争中犯下重罪的人之一。搞笑的是,我连自己如何犯下罪过都已经遗忘,记忆中只剩下四十多次小岛中的厮杀。能源危机出现了四十三次,那个小岛我也去了四十三次。四十三次,每次我都是浑身沾满血迹、独自回来的那个人。 二 四十四,这是第四十四次登上这座岛。 我抚摸着左手小臂上四十三道伤痕,环顾着登机场的四周。有另外九十九个人在登机场等待,他们狂躁、不安,都是新手。这九十九个人里会有将近一半在落地时死亡,剩下的要么死于小岛上的毒气,要么死于草丛里的暗枪,或者死于我的匕首。而我,将在杀死最后一个人之后,在小臂刻上第四十四条伤痕,第四十四个胜利者的勋章。 离我不远坐着一个姑娘,头发火红,肩膀上纹着一只布谷鸟。从第一次跳伞之后,我对姑娘的一切欲望都降到零——第一次的岛上有个四肢发达的人刚落地就想对另一个浑身湿透的姑娘来个痛快,2秒钟之后一杆草丛里冒出的uzi打的他下体一根毛都不剩。 “我叫Tina129,”那个姑娘发现我在看她,竟然开口说话了,“你觉得你能活多久?”她问。 真是新手,我想,我知道她的名字,长期杀戮让我的视力敏锐,Tina129刻在她脖子里戴的铭牌上。这种人最多也撑不过第一圈毒气。 姑娘好像察觉到我的不屑,不再搭理我。远处刺耳的汽笛在尖叫,飞机舱门打开,像一只血盆大口。我站起身,朝飞机走去。 三 这次依旧在水城落地。水城地形复杂,视野狭隘,新手进了房子钻都钻不出来。我在房顶跳跃、飞奔,今天运气不错,拿到了三级头盔、二级防弹衣,近战有一把vector,远程有一把M16,M16差是差了点,但是能杀人的都是好工具。 偷袭、抢劫、击杀、跑毒,所有的行为像是刻在我脑子中一样熟练。在阎王门前打滚了四十三次,我熟知一切杀人和被杀的套路。 毒圈越来越小,差不多一个足球场大小了。手上的电子表提示我还有二十几个人存活。真是群新手,我忘不了第十二次登岛,客厅那么大的毒圈里趴了十几个人。所有人都弹尽粮绝,撬棍、砍刀、平板锅横飞,我一只胳膊骨头粉碎,用牙齿终结了最后一个人的生命。 这次的毒圈里有一个高楼,安全也危险。高楼的四面都是防弹玻璃,从外面很难打中里面的人。但是四面八方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高楼,二十几双充满杀机的眼睛盯着暂居楼中的住户。比如我,就瞥见了一楼窗户边露出来的红头发,红的像火一样,我想我知道头发的主人。 我摸到窗户旁边,既然房子外打不到房子里,房子里也打不到房子外。 “Tina,”我悄悄地呼唤她的名字,“做个交易怎么样?你别打我,我帮你守楼外面,一会你扔给我一个大血包”。 窗户里的头发迅速的收回去,过了一会,我听到那个姑娘的声音。 “好。” 四 后面又是不值一提的蹲伏、厮杀。毒圈越来越小,活着的人也越来越少。最后数字还剩下3,我,Tina129,和另外一个潜伏的杀手。 “Tina,”我喊,“快出来,毒气要来了。从正门走,别从侧门,侧门的W方向趴着一个人。” 房子里传来悉悉索索的脚步声,正门开了,Tina手举一把UMP对着我的方向,蹲着沿墙脚走向另一块作为掩体的大石头。 真是幼稚,要么你就完全相信我,要么就别相信我。 然后,S方向的草丛里站起来一个人,手中scar的一梭子子弹倾泻到了Tina的身上。 对不起,但是我需要一个诱饵。 我抬起枪,把几发子弹打到了那个人的脑袋中。我一直瞄着S方向,但是需要一个诱饵让他现身。 手腕上的电子表传来滴滴滴的声音,存活玩家:1。 我走到Tina的尸体旁,浑身血迹,双眼圆睁。哈,小姑娘,投胎去别的世界吧。 我拔出她佩戴的匕首,在小臂上刻下了第四十四道伤痕。 五 机械地杀戮、等待、杀戮、等待,能源危机又出现了几十次,小岛又被我跳了几十次,我的左小臂上几乎都没有空间让我再刻下勋章。 这是第八十三次登岛。毒圈围住了一栋楼,楼下是我,楼上是另外一个运气侥幸的人。 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怎么攻楼,在八十三次生生死死中,多少人是在二楼被我打死,我也记不清了。 我朝楼梯扔了一个破片手雷弹,胡乱开了几枪,又扔了一个破片手雷,胡乱开了几枪,然后掏出一只震爆弹扔了上去。震爆弹清脆地爆开,我提着枪冲了上去——这个时候楼上的人要么是狗在角落不敢动弹,要么就被震爆弹闪瞎双眼,任我宰割。 刚一上楼,我就看到了那个人的面孔,是一个清秀的女孩子,宽大的头盔下,露出火红的头发。 T……Tina? 我马上呆住了,我记得这个姑娘。成千上百次杀戮中,就只有这个姑娘和我说过话。我记得她的死法,一个死于信任我的人。 反应过来后我匆忙开枪,但是枪口却像第一次握枪的新手那样抖得厉害。一发子弹打中了她的肩膀,打掉了她的防弹衣,一只布谷鸟停留在她的肩头上。 我愣住了,想要调整准星位置,却发现一梭子子弹都已打光。 她视力恢复了,眼神冷漠、无情,丝毫不像那个稚嫩的新手。 我看到她脖子上的铭牌,上面刻着——Tina130。 我听到最后的声音,是SKS开火的声音,在紧贴着我头颅的位置。 六 我从黑暗中醒来,我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你是个犯人,你罪大恶极,”我对面坐着一个穿白大褂的人,“现在是战争时期,杀戮是你唯一能活下来的原因”。 我努力回想自己之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好像有一些关于午后阳光的片段,但那些片段那么遥远、那么不真实,好像是量产出来的。我也不记得关于战争的一切,更不记得自己到底犯下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行。 白大褂扔给我一个铭牌,“带上它,这是你的名字。” 我看着铭牌,崭新的铭牌熠熠发光。 Kira068,这就是我,Kira068。 我抚摸着左手小臂上密密麻麻的伤痕,我不知道这些伤痕在哪里留下。 我只知道,杀戮,是我唯一能活下来的理由。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很多年以前,若有人跟我提到武侠小说,我想到的无非是地摊书市上廉价的小册子,轻佻的颜色彩印出封面,发黄的纸页上劣质墨水的字样凹凸不平。我甚至觉得武侠小说这种东西完全不能登大雅之堂,只属于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人。 那个时候的我大概不会想到多少年后的某个清晨,我从梦中醒来,翻开手机,如饥似渴的阅读着一本武侠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那个时候的我大概不会想到多少年后的某个夜晚,白衣如雪、弯刀如勾的江湖侠客吟咏着“小楼一夜听风雨”的诗句,已经走进我的梦中。那个时候的我大概不会想到,楚留香、李寻欢、铁中棠的传奇事迹,已经被我不知觉间一次又一次的提起。那个时候我的大概不会想到,现在的武侠对我而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武侠是什么?武侠小说又是什么?是令狐冲、李寻欢、七剑下天山的传奇,还是金庸、古龙、倪匡、梁羽生等大家?我觉得单纯把这么多的故事、这么多的人聚到一起的分类是相当不明智的,江湖是每个人的江湖,每个人的江湖中发生着不一样的故事,而故事里面讲的故事,更是千差万别。 比如金庸,他是武侠大家。金庸的武侠,侠之小者,替天行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的故事围绕这两个字,一是侠,一是义。只有懂了这两个字,才明白金庸书中的牺牲、取舍和别离。 而古龙写的却不是这样。古龙的主人公一定是一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多半也是浪迹江湖的侠客。但是银枪之旁,是小火煨热的酒壶,热血之下,是言之不尽的热泪。古龙的书里有死亡,但不是崇拜暴力美学的屠戮,而是牺牲和偿还。古龙的书里有大侠,但更多的是处身世外、一笑泯恩仇的高人。古龙的小说里写过恨,但更重要的是爱。古龙的文字里浸润着寂寞,但是骨子里的情感却是团聚的欣喜、胜利的满足和绝不低头的坚强。古龙的世界是一个群侠的世界,群侠之间讲述着一个个关于爱与友情、慷慨与正义、幽默与同情的故事。 古龙的故事往往发生在古代,但是往往能让你看得更远。 古龙是一个求新求变的人,也是这种求新求变的特质让他碰的头破血流——不像金庸,只要写出了东西一定是卖座的,至于古龙,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下一部作品会不会被读者接受,甚至不知道自己作品写作过程中会不会被停止连载。这是古龙的悲剧所在,也是古龙的天才之处。正是因为求新求变,我们才得以看到在武侠的世界里不仅仅是复仇和恩怨,不仅仅是比武和较量,不仅仅是才子和佳人,不仅仅是正义和邪恶。我们才知道每一个人物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每一个人都有他生存的权利和尊严。 古龙一生以酒为伴,临终前还絮絮叨叨地说“ 陌上花发可以缓缓醉矣”,酒让他死,也让他活得灿烂。当你不停地作出努力,却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这个时候除了在灯火如豆的几前饮上几杯苦酒,放声大笑或者放声痛哭,还有什么别的可做?当他最潦倒的时候,投资失败,妻子离去,似是没有什么能支持他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了。可是沉寂一段时间后他还在写,还在用更新更变的文字触动着人们的神经。那个时候的古龙虽然不像年轻时那么有活力,但是骨子里的张扬又岂是年轻时的一万倍?就像一只传说中已绝迹的洪荒异兽一样,虽然明知它已不能伤人,却还是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压力。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当昔日的侠客只能夺自己的命的时候,是不是也会自嘲般的笑笑,重新提笔,笔下又浮现出生命的活力? 古龙死的时候有一副挽联——“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可是飞刀总会又见飞刀,楚留香也会死里复生飞蛾扑火。古龙留下来的充满着变化、充满着爱与希望的文字,难道不是他新的生命力?年轻人们鲜衣怒马、长剑银盔的梦里,难道不是古龙新的世界?刘慈欣、苗炜的笔下难道不也流淌着友情与爱情、正义与希望,难道不是古龙新的灵魂?文学是相通的,当你散播下一颗思想的种子,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花从各种各样的地方盛开出来。 难道古龙早已看到这点,所以才在临终前和后人做下一次豪赌。拼上自己的命,赌自己新的生命?就像古龙最后遗作《猎鹰·赌局》最后一章,当我们正在为古龙的离去伤悲时,会不会看到这个豪气干云的侠客就坐在你面前,自斟自酌,意味深长的看着你?
【胡言乱语】我们费县地上的垃圾是不是多了点? 先自报身份,大学生一枚,大家可以随便喷我什么naive什么没经历,我只是想说说自己发现的问题。 原来没觉得怎么样,暑假回来逛大街,突然发现我们县地面上好多垃圾,公园里也好马路上也好,到处都是雪糕皮奶茶杯什么的。尤其是晚上东方关门之后门口一带,遍地狼藉不堪入目。有几次逛温和公园,买了雪糕吃完了找垃圾桶,逛了30分钟愣是没找到。地上垃圾倒是不少,什么草丛里或者坑坑洼洼的地方都有。我拿着雪糕皮走了半天,最后还是扔在地上(好吧,我承认自己当时做的不对)。 就拿温和公园为例,每天都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玩,让他们在一个遍地垃圾的环境中玩耍,一来是卫生差对健康有危害,二来是耳濡目染,习惯这种脏乱差的环境,以后想养成好习惯就太难了。 一些大一点的城市公园中随处可见垃圾桶,也有人定时打扫,这样公园可见垃圾挺少,大家也不好意思乱扔垃圾了。我的意思是不知道有关部门能不能看到这篇东西,可不可以拿出点钱在我县几个公园里置办些垃圾桶,也花不了几个钱。其实有些城市的垃圾桶是企业赞助的,垃圾桶上还可以印广告,一举两得。 还有一点意思就是希望各位能注意一下。就拿马路上为例,几步一个垃圾桶,这一点就做得很不错的。但即使是这样,几个繁华的地方垃圾还是挺多的。雪糕包装纸也好,烟头也好,奶茶杯也好,放在手里拿一会不丢人,这是素质的体现。跟几个事业步入成功的学长聊过,他们的公司招聘往往不看重学历,因为本科阶段学到的东西实在是寥寥无几,他们看中的是这一个人机灵不机灵,习惯好不好。如果费县这个教育水平先不说,就说说我们走出去找工作的人,就算是学历很高,要是因为乱扔个垃圾丢了工作(确实是有的,在实习期丢垃圾结果悲剧了),就太得不偿失了。 大家已经习惯了现状,可能捡起自己的垃圾会被别人觉得太做作或者其他什么,但是总要有人第一个去做。这个暑假我还有点事,到了这么晚才有一点想法。记得费县还有点点义工什么的,能不能下个寒假或者暑假找些人在街上捡一下垃圾,我可以招到一部分,也可以做一些传单分一下。我们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若能引起大家的重视,就算只能改变一个人的态度,我们也是成功了。 我看吧里有很多说教育的、说素质的贴子,我想说的是,在大学里天南海北的接触了很多人,他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强度绝对没我们多,做的题看的书绝对没我们多,可是到了大学甚至以后的工作中,他们却占据了很大的优势。我比较了一下我跟他们之间的差距,比如他们会主动帮老师擦黑板,喝完的饮料瓶会留着送给楼管阿姨,寝室里穿堂风把垃圾吹出去了他们能追到走廊里拿回来……对待小节都如此一丝不苟,对待大事还能含糊吗? 好吧,胡言乱语说了很多,未编辑未修改,思路比较混乱,大家将就着看看吧,可以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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