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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究的目的——和谐设计产品研究认识的误区—— 发现有的设计服务机构强调其设计的最终就是一份研究报告,并把这个作为设计的核心“价值”来做,并以此对客人进行说教,让客人更理解用心良苦的设计原来是这么做出来的。其实很多设计服务机构只因是新接触到某类产品,需要这个方式去了解一个产品得出最终的研究结果。并顺便做一份研究报告告诉客人:看!我了解了你们的这个产品,这是我总结的研究报告... ...(这个时间得算进服务费用里) 我认为做设计的前期其实是一种感性思维,这种思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来自情感。“研究报告”这么抽象的东西,对于客人来讲似乎没有概念认识,他只会想你最终会做什么东西给他。所以,对你的客人,以理服人不如以德服人! 产品研究的目的是和谐设计—— (Eric:美是一种和谐体的表象) 工业设计的技术说到底就是出方案的技法技能及研究了解一个产品的方式,这种技术是可以通过言传师教便能成的,是一个准设计师实现想法的基础技能,工业设计师需要强调的是远远驾驭在技术之上的“思想”。 设计师不需要管理,而是达成共识而自我管理,以共同的理想和同一种理念姿态,做自己热爱的工作,才能拥有团队的凝聚力,做好每一个案例并由此获得物质和心灵上的成就感。一旦涉及到管理,设计质量就跟不上,因为思想不需要管理,谁管谁呢?所以,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在国外为什么设计公司多数都是几个人的团队,但都是能力超强的能独立设计的人。因为拥有共同思想和志向的人能走到一起很难得,设计师是一群思想家,而不是一群纯粹的技术工。 有很多设计服务机构可能是为了更好的管理,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喜欢套一个框架,做一个流水线一样的设计流程,设计师不是机器,更不是成产力,从某种角度上看,设计师是创造新意的家伙,是思想家。所以很多人会感慨,大设计公司设计的东西也不过如此嘛!我很好奇的是指哪里大了?生产能力大的企业那确实是大,但是一个人的脑力可是很有限的。 对产品的研究固然是首要条件,但我们得清楚研究的目的不是做一份报告去忽悠客户,且如果说产品的形态全依赖于一份“研究报告”,似乎此说法过于牵强,“研究报告”我们知道通常含盖了人机关系必须的形态样式(包括方便使用、无阻碍、合理性等形态诉求)、人与机的情感关系研究(包括色彩、纹理、可操作性、舒适度等),但是将这些参数合理地组合在一起,不是每个设计者均能做到的,就算让每个设计师依据一份报告来做,恐怕也是做得千奇百态,各有不同,何况物种繁多,有些定性的东西有时是可以考虑取消的。对于能不能设计出一个近乎人意的产品来,还取决于谁在设计! 所以,我想强调的是——和谐设计,上帝在创造生命体的时候就有考虑雌雄公母,不然就难有物种的延续性。万物只有在和谐的状态下才显得完美。那么我们工业设计师就需要有这种对完美追求的狂热。 那么产品作为载体,最终形态具体应表现在点、线、面的和谐 1.点的和谐——“点”在产品设计应用中通常表现为某一个局部、单元、色块、图案等点缀性设计,因此“点”的和谐设计对整个产品形成风格起着趣味导向的作用。 2.线条的和谐——指在产品设计中对产品形体线条的推敲,并使之达到最佳状态。线条是一个产品形态的骸骨,对于产品形态之语义起着决定性因素。 3.面的和谐——主要体现在“色彩面积”、“特定形体面积”、“表面工艺面积”以及“可操作幅度”等,对这些面的整体协调把握能力,是考量一个设计师乃至一个设计团队资质的最佳方式。(当然,除这些具象的东西之外,还有地域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等客观因素,但这些其实不应该主导一个产品的风格。我认为一个好的产品它应该是全人类通用的,而不分地域性市场的。) 灵感—— 那末,基于以上要素,设计师要有灵感,什么是灵感? 书本解释:是指艺术家在创造活动中,由于大脑皮质的高度兴奋,所产生的一种特殊心理状态,是艺术家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的基础上,意识与无意识的相互作用下,突然激发的情绪特别亢奋,极富创造力的精神状态。 工业设计师的灵感,不是胡思乱想,天马行空,应该是带着对一个产品研究了解的状态下,在清早梦醒时分脑袋里忽然闪现的产品形态意识;是设计者在浏览大量物的形态数据时的整合构想;是设计者对自己内心需求意识形态的发掘等等,将必然的数据延伸到偶然的、新颖的、美的意识形态里去,这就是工业设计师灵感的诞生。 这种“灵感”性质的思考,是远远驾驭在“研究报告”、“工业制造”等之上的,它是寻求人们精神上的和谐,而非单纯的物质和谐。精神的和谐可理解为思想的、观念上的共识;而物质的和谐定然就是物质的满足,而这对工业设计来讲单纯的物质供给没有任何研究意义。
设计师应当享受设计成果带来的利益 设计师应当享受设计成果带来的利益 不管经历多少个年头,设计始终是个服务行当。不同于其他行业可量化、可标准化、可模式化,设计是种文化,文化的核心是思想,但思想观念不同,人们就很难聚集到一起,就难成其大了。搞文化的人很多,但这些人不是机器,产能无法定期定量。大企就是人多嘛,那只因企业具备可规范性操作工种,能循规蹈矩地不断扩大。真正以设计为营利的设计团队做不大,可多数小工作室多年后仍然健在而未能做大,只因热爱。另外,设计服务终究是个服务,替人打如意算盘,更多时候累了自己爽了别人还吃力不讨好。(我们中国没有大设计公司,大设计公司纯属冠名“设计”公司而非纯粹的设计公司。) 到目前为止,我还是认为对于设计人而言,以下这种设计状态有前景—— 即设计者要享受设计成果带来的效益(批量生产带来的利润),而不只是单纯的赚取一点设计服务费。设计+自主研发(或建设品牌)+批量生产,如此相互依存。也就是自己给自己设计,或与亲信合伙形式,研发产品并组建营销团队,不再给别人提供设计服务,知识产权自己所有。我们都知道设计服务是不赚钱的,只有量化了设计成果才赚钱,那么这个成果的收益应该和设计师分享,但是客户是不会跟你分享他的收益的,那也是不可行的。但如果设计师能分享设计成果带来的利益,这会是设计师最好的生存方式,并能更好地提升设计水平,设计师日子过好了,设计水平、能力均能有机会得到更好的提高,因为都有了资本去接触和提高设计水平,设计路你才会走得更自信更有激情。设计人才的见识、观念很重要,一个土包子一样的人物能有什么样的好创意呢?呵呵!~ 题外: 一个设计公司啥设计活都做结果啥都是半桶水状态,用一套设计流程套客户是相当不靠谱不道德的。我们中国严重缺乏高手,“综合性人才”太多了,有什么用呢?这也懂点那也知点,最后啥都是半桶水。缺乏专业领域人才,现在一个企业的成长靠的是什么?是核心技术!没有专攻某个领域的技术人才,你拿什么去迎战竞争激烈的市场?年轻能有机会作为的时候,应放下中庸要激进。中庸思想严重阻碍个人及企业的发展。(中庸思想是属于已无力作为的老年人思想) 总结,纯粹的以设计服务来产生效益的设计单位、公司、工作室均会很难生存或生存状况不佳,赚钱的都是客户。“设计”带动生产力,也帮助企业获得了最大利益,但是设计师至今未能因设计成果而有所收获。设计师最好的发展希望大家均能明了,不要只给企业提供设计服务或只是拿一份微薄薪水,这最多只能是个过程,但不能太长久,应分享企业将你设计成果产量后带来的利益,这是一种新的设计师生存模式,但也已有人在这么与亲信企业合作,我想很快会流行起来!希望多支持!多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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