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汉子 一农村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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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不辞而别 我小时家里养了两只猫,一只叫黑猫,另一只名叫:“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黑猫喜欢躺在阳台的脚凳上晒太阳,常常一下午都不会挪动身体。而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则比它活泼许多,它早上会翻翻报纸时政版,有时也会看看广告与招聘信息,然后烧上一壶热水沏一杯上好的龙井。在午餐前的时间里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会坐在书房里读些书,它的口味很广,但是它最喜欢的还是以猫作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它喜欢古典音乐和早期爵士,有一次它对我说巴洛克时期的风格太过于宫廷气,而出身贫寒的德沃夏克才最对它胃口,它一定要听着第九交响曲第二乐章才可安然入睡。 黑猫和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相处的不是很融洽,黑猫讨厌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整日一副令人作呕的臭知识分子模样,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厌恶黑猫好吃懒做,毫无生活品味。它俩平日不怎么交流,只有在我喂食的时候才会凑在一个碗里,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两只猫也要互相嘲笑一番。事实上,对于两只猫我倾注了同样多的照料,不偏不倚。黑猫经常会在我忙于一些事的时间里突然凑来,我会停下手中的事情来与它玩耍,有时候我会有些厌烦。而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则不会打扰我,它为人……哦,不……为猫比较冷峻不羁,说话用词也比较尖锐,每当我与它争论时,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总能一击致命,让我哑口无言,然后潇洒的转身离去,翘起尾巴来向我表示蔑视。 有段时间我在外上学,两只猫也被我弃于家中,由我母亲照料。虽然我走之前给它们俩做过思想工作,但我还是担忧它俩的矛盾会导致兵戎相见,遂回家探望。我刚刚步入家门,母亲就对我说巴斯特 斯芬克斯 哆啦a梦 加菲 勇猛的的骑士殿下留了封信悄悄的出走了,我慌忙拆开信封,信上是这么写的: 尊敬的小主人: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不必伤心也不要生气。对于我的这一不负责任的举动,我没有任何解释,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作为一只猫,有您的细心照料,鄙猫感激不尽,但世界甚大,生活在这里感觉到重重枷锁,身为一个有宏大报复的哺乳动物,我必须经历生活,实现我自己长久以来所神往的愿望。希望您也能够找到自己的人生之路。
人生,是靠自己去完成一段旅行 朋友是什么? 上月初,与许久未联络的大学同学通电话,想要完成各自两年前承诺的旅行。但一个要继承家业、一个准备订婚、一个要安心养生以便能在年内怀孕——每一个人都朝着自己的轨迹在走,说好的旅行注定一辈子都无法成行。 保罗科埃略在《查希尔》里写道:“真正的朋友是好事发生时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为我们捧场,真心为我们的胜利高兴;虚假的朋友是那些只在我们困难的时候才出现的人,他们脸上挂着‘忧伤’和‘同情’,而实际上我们的痛苦正被用来安慰处在悲惨生活中的他们”。这个观点不易为人接受,但我觉得我可能就是这样去对待每一个朋友;当他们的生活出现问题时,我首先想到的不是安慰和同情,而是如何去面对和解决。 但有的时候,我的能力却又如此有限。例如,毕业后我身边好几个朋友为了生存做着一些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每一次问他们是否真的开心,他们为了不让我担心就会找理由来推脱这一份否定,他们告诉我“其实没有那么糟,至少同事都还不错,不会勾心斗角”之类的话。我心里很难过,却帮不上半点忙。每次结束谈话,都觉得我这个人不够朋友,因为在他们难过的时候,我无法陪在身边,也不是给予安慰的那个人。 很讨厌最近百事可乐的广告,不是因为杨幂和韩庚,而是因为百事消费迈克尔杰克逊的嘴脸实在令人厌恶。迈克尔杰克逊晚年,媒体从没有为他说过一句好话。即便他曾经贵为天王,在决定复出的时候,媒体们还是不断打出质疑牌不停给他施压,更别提当他因为娈童案和整容出现在公众视野时媒体们的大肆喧张了。现在迈克尔已经去世,却依旧还要被媒体和品牌商压榨最后一点利用价值。迈克尔杰克逊如此孤独,即使有那么多歌迷,却从没有谁能好好分享他的快乐,人们只在他死后才挂着同情和哀伤,而且大部分纯粹只是跟风造作,用这份伪哀伤来填补他们自己需要八卦刺激的无趣人生。纸醉金迷的现代社会,纯友谊似乎只会出现在童话里。 如果身边是这样子的朋友,那还不如自己一个人。 现在的我,比起两年前刚注册豆瓣时,更能接受一个人生活这件事。常常觉得自己似乎过了想要再认识新朋友的年纪,也渐渐觉得不再需要什么朋友。因为回头再看曾经的老朋友时,也发现他们一个个也都开始越走越远。如果是两年前,我可能会因为这件事而感到难过;但现在的我,似乎从情绪上就已经失去因此事而引发的戏剧张力。只会淡淡觉得,又有一个人离开了自己而已。 没有伟大到要一个人去完成与友人未成行的旅行,但如果他们已经不在身边,开始会觉得一个人自由去旅行或许也不是坏事。即便身边没有友人,也会更好去善待自己。独自在外的自己,每件事到最后只会是我自己解决问题。像是一种慢性病,慢慢自己也会习惯“只能依靠自己”的感觉,慢慢会喜欢这种没有过多牵绊和依赖的生活。以至于跟朋友在一起时可以相互腻味,离开的时候可以独立生活也不会时常挂念。如此对待友情,兴许不是一件好事;但对于想要独立和自我的自己来说,又是不错的生活状态。我还是不太了解朋友是什么,不过我已经不会急于去寻找答案。正如小彩虹曾经对我说过:“我也很希望我们能住在一起,但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起的对不对?” 或许人这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只能是自己在对抗世界吧。
那些人,那些爱 小时候,你有一个天天见面的好朋友。他/她和你一起搭建城堡,讲恐怖故事(为了不第一个入睡),在街巷里奔跑嬉戏,直到你不得不回家吃饭。在你成长过程中,在你探索一个远比你自身视野庞大的世界的过程中,你会遇到一些最令人惊悚、最使人恐慌、最让人困惑的东西,但有了他/她,所有这一切都不在话下。逮萤火虫,在睡袋里翻来覆去,在后院里搭建帐篷,这一切似乎就是一次充满危险的狩猎之旅。你相信,只要有合适的装备,你们在一起连狮子都能捕到。 但世事无常。你搬家了,或者他/她搬家了,或者只是你们很难再见面。哪怕只是转学这样的小事也能使你们分开。不知不觉间,你已真的长大成人,而那个在你人生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最了解你的人–那个唯一能够和你分享一桩桩一幕幕童年记忆的人–却已不在你身边。 那是一个教你如何去爱的人,一个在你身边会令你觉得自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活力、更真实、更充实的人,一个似乎连你身上最隐秘、最丑陋的地方都会喜欢的人–虽然你自己总想把这些地方隐藏起来。他/她为你舔舐伤口,告诉你你很美。他/她甚至不需要你离开家门也能带你踏上探险之旅。从卧室到厨房再到舒适柔软的沙发,你生活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世界里。别人你谁也不需要。你们整天在汽车里亲吻、交谈、欢笑,在变速杆上方手握着手。你还记得他/她给你看的那些东西–那些你确信别人根本不知道的东西。和他/她在一起,你就像王孙贵族一般,受到百般呵护,远离外界的丑恶。 但世事无常。进行一次艰难的、令人心力交瘁的交谈,显然,说了一些伤人的话,这些话让你怀疑这一切是否只是一个幻觉,你是否应该把它想象成一个因为太渴望在某种程度上被爱–而产生的美丽插曲。你感到泪水在眼里打转,灼烧着你的眼角,但在此之前,你已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了一千次:不,今晚你不能哭。但你还是哭了。他/她也哭了。你们相拥而泣。但第二天早上,这一切还是结束了,消失了。 那是一个与你一起长大的朋友。你们一起学会了亲吻,学会了偷喝啤酒,学会听到某个“权威人士”走来就赶紧跑开–他/她似乎让成长教育变得容易,甚至舒心,你不管学什么都有他/她在身旁陪伴。你们一起交换心得,一起成长,你们开始渐渐明白人生,懂得了成人世界的甘苦。你们开始明白攒钱的意义,开始做一些艰难的选择,开始为将来担忧。不知不觉间,童年已完全消逝,成为过去,你们俩手牵着手,一起向童年挥别。尽管未来让人担忧,尽管前途未卜,尽管你知道未来会枯燥乏味、消磨斗志,但知道有个人正和你一样也在迈步前行,你心里就会无比踏实。“一切都会改变的。”你轻轻地说。那是在一个夜晚,你凝视着天上的繁星,你们两人轮流喝着一瓶酒。“我知道。”他/她会这样回答。你也知道,非常肯定地知道,和你一起亲历这种变化的一定非他/她莫属。 但世事无常。有些变化是你无法解释清楚的,这些变化使你们各奔东西,使你们成了某种意义上全新的人,使你们彼此渴望忘掉成年之前那些疯狂的日子,忘掉伴随着成年而来的一切。隔着遥远的距离–不管这距离是感情上的还是地理上的–你们重新聚首、分享一切的机会越来越小,直至完全消失。最终,因为时间太久已无法将他/她唤回。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记忆就像蒸汽一样,在你身后消失得无影无踪,每当你想起这一切,嘴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味道。 这些人去了哪里?他们都在做什么?这世上有没有一个特殊的结界,在那里他们都生活在一起,手拉着手,思念着和你一起共度的时光?当然没有。人是自成一体的实体,有着自己的奋争、自己的历史,也有不回顾过去的理由。他们不可能把余生都花在回忆你们俩在一起的日子是多么美妙上。但你们在一起的日子确实很美妙,不是吗?一想到他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回头,不会感受到那种痛苦的、颓丧的感觉,那种令人心碎的伤感,这简直比天各一方的现实更令人难以忍受。但当你知道你们都在深情地回忆往事,也总是希望在机缘巧合的时候能够见上一面,喝喝咖啡,那么天各一方也就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不要以为仅仅因为你俩已经不再是那个一起看漫画书的二人组了,你就不想收到来自他们新家庭的圣诞卡,不想听到他们的大变动,或者不想了解他们那不可思议的绘画才能现在怎样了。这并不牵涉心碎的问题。心如果碎了就会散落一地,你恐怕要趴在实木地板上寻找那有可能散落在沙发下面的碎片了。你的心并没有碎,它早就被缝合在一起了,虽然偶尔会有点故障,但功能却正常。这是一颗痛苦的心,载着太多的记忆,以致那小小的、脆弱的形体已无法容纳;这是一颗因爱而膨胀的心,渴望有人接纳,或者至少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这是一颗缓缓地、悄悄死去的心,在那一切结束的时刻,还要假装一切都不曾发生过,再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了。 爱去了哪里?因为很难相信爱就这样从我们的宇宙中消失了,不再是它的一部分;很难相信爱掉进了某个针孔大的黑洞里,不再徜徉于我们中间。你们曾约定一起捉萤火虫,你们曾含着东西亲吻,你们曾在KTV音乐开得震天响–因为有了这一切,你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那失去的爱一定还在什么地方存在着,转化成更多的爱,更美的爱,让没有感受过爱的人也能感受到的爱。爱一定还存在着,因为它就活在你记忆里。 也许我们更需要知道的是,爱也活在他/她的记忆里。
致我们忽隐忽现的第四种感情 总能和你聊到很晚,见到你上线总是迫不及待地去找你聊天。 朋友里面就数你最特别,我们的关系不像恋人那样说分就分。 每一个女人,都希望有那么一个男闺蜜。 两个人没有情人之间的甜蜜,也并非其他朋友一样淡水交情。 你们之间总有那么多话题可谈,你总是没完没了地倾诉,他无论什么时候总是默默地倾听你的心声。 有时候也会开一些小玩笑,来一些小调戏,但是感情不会像情人那样把持不住,随意分手。 你和他之间的那种情感,那种超乎于寻常的友情、又不能简单的归类到爱情的第四类情感,它介于友情与爱情之间,也许你将它凌驾于友情与爱情之上,也许在你心中它是一种比友情和爱情更深厚更丰富的情怀。 有时候,当你向他诉说过后,你又常常怕属于自己的那份忧伤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你不想让他同你一起承担痛苦,你只是热切的希望他的世界里只有阳光沐浴。你或许会因为一首怀旧的老歌、一幕恋人的牵手想起他,想起他的宽容,想起他的顽皮。你或许会因为一道似曾相识的风景、一种触动心灵的相似的容颜想起他,想起他的智慧,想起他的真诚。你更会因为午夜的星空、遥远的月亮想起他,想起他曾经带给你的欢乐,想起他带给你的无眠的美好 …… 也许,终其一生你们也不会产生经典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故事,但是,你会因为拥有了这样一个朋友,更加的热爱自己的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也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你的生命多了条雨后的彩虹,你的生活有了满目的苍翠。 我每天都在庆幸,我能拥有他这样的蓝颜知己。 他在我失恋的时候帮我出口气。 他在我成绩落榜的时候给我总结原因。 他在我心情郁闷的时候逗我的开心。 最重要的是,我跟他之间的感情是那么的坚不可摧。
哪有青春不荒唐 青春的那一页宣纸上,初时急匆匆高提了笔,摆开架势来弄风云,常常一不留神间,滴下几滴墨迹来,以至于多年后,羞涩到总想绕开。 那时候,人生锦年,心高气傲,满城男儿瞧不上,独独于千万人之中最后喜欢上他。这喜欢,荒草一样地长,以至于有点穿户越墙的张狂。有一天,忽然一个人,在极冷的冬天,起了兴儿去找他。迢迢地过了曲曲折折的长堤,过了瘦瘦细细的小桥……然后一个人回来了。锦绣年华里,有的是无果的爱情,可是,却能在一个人的内心里演绎得烽烟四起。 人生最好的时光里,总会犯上一些痴,或者傻。总会无视规矩方圆,我行我素,一条道走到黑尽头,直至撞墙。好好的书不读,好好的路不走,偏要拐了一个人,心慌慌地,到荒僻的郊外,或者无人的楼顶,喝酒,抽烟,谈艺术,谈离爱情或远或近的话题。放着身后一大群亲人的心焦不顾,以为自己是仙了,从一群泥人里超脱出来,其实,多像一个逃到苦寒边塞举旗的叛军。 都是这样吧,总要绕过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桥,到最后,才有了释然,才有了这内心的清朗自在。回头想想,也不为过吧,青春,毕竟是人生才开场。刚开场,自然紧张,自然做不到张弛有度,自然是拿得起却还不能放得下。那些一意孤行的欢啊,那些惊雷一样的爱情,绝对,突兀。像初学绘画的小学生,桃红,草绿,用得太过纯粹,红就红到明艳灼人,绿就绿到漫漶无边,不留白,不后退,只会一笔又一笔地添。到后来,才惊觉,是白辛苦一场。 或长或短,在那些美好的时光里,我们,一意孤行痴傻了多少回,寂寞地寻找,盲目地执著,问结果,或不问结果。哪一段青春不荒唐!哪一场爱情不受伤!好在,还有后来;好在,还会长大,还会放下。那一团莽撞的重墨,终于懂得兑些水,浓淡深浅之间,见出了节制和理性。那些惊天动地的荒唐岁月,都可以化作后来素淡绵长的回忆吧。
不能喊出的那个名字 朋友和一个女孩儿擦肩而过,回味曾经的爱情滋味时,怅然叹道,我记得她笑的样子,也记得她哭的样子,唯一不记得的就是她喊我名字的样子。仔细想想,在一起半年,她竟然从来不曾叫过我的名字。 看着他纠结的表情,某个瞬间,我突然被什么击中似的垂下头去,想起了一些往事。 年少时,和暗恋的男孩子去某个地方,他在楼下等着,我到二楼送东西。等从二楼下来时,楼下已经空无一人。我焦急地在小区的广场上徘徊寻找,几乎掉下泪来的时候,他蓦然从背后跑过来,看到我的焦灼,哗地笑开来:“你怎么不喊我一声,我就在那边的胡同里看人下棋呢。”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他从来不曾想到,大庭广众之下喊出他的名字,对我来说是多么艰难。虽然那普通的三个字,多次在暗夜的梦里辗转,甚至有些无人的角落,我会对着镜子研究他的名字从我唇里蹦出来时,我的眸子中是怎样的欢喜,我的脸颊上会是怎样的快乐。但是无论预先排练多少遍,只要那个人站到面前,我一下子就语塞了,无论如何也无法喊出他的名字。 多年以后,我遇到了现在的爱人。有一次,两个人在街上走散了,过了好久我终于发现了他。人群中他憋红了脸四处逡巡着,时不时低声轻语:“哎,你在哪里啊?”我大笑着从背后蹦出来,诘问他:“为什么不喊我的名字呢?” 他的脸更红了,嗫嚅半天,试探地轻轻说出我的名字,那两个字一出口,眼光猛然就羞涩起来,慌张的看着左右,却满是掩饰不住的欣喜。那一刻,我的心猛然一顿,瞬间就踏实的确定,眼前这个人正在深深的眷爱着我。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当爱情过于盛大和隆重时,很多时候,更爱的那一个人是无法喊出对面那个人的名字的。虽然就是那么简单的几个音节,可要清晰地说出它们,却像移走一座大山一样艰难。在别人眼里不过一个符号的那个名字,在爱着的人心里,字字千钧,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吐出的一种战栗。 不能喊出的那个名字,是所有爱着的人心中的一个暂时的梦,总以为有一天自己能够自如亲切的趴在对方怀里呢喃那个名字千遍万遍。可太多时候,缘分的阴差阳错却让那个名字成为岁月长路上一个硬硬的核,包在错过的遗憾里,凝成一枚琥珀。甚至无论过了多少年,当你偶然想起,偷偷默念那几个字时,眼光还是忍不住左右顾看,害怕那经年的情愫,不自觉的泄漏出来。
全心全意去爱吧,其他交给命运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前两天,在电视上看到了英国的威廉王子大婚。其实,最让我感触的,是他们订婚。王子把母亲戴安娜的蓝宝石戒指,戴在新娘手上。新娘戴着那颗同样的蓝宝石戒指,用同样的姿势,挽起了不一样的王子。那颗蓝宝石戒指,曾经因爱情而璀璨,也曾经因婚姻破裂而黯淡。而现在,又随着一对新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 我可以不相信王子,但是,我相信爱情。 江湖有句话说:“多少英雄儿女,栽倒在一个‘情’字上。”说的我害怕去爱了。恋爱失败的比例是这么大,风险是这么高,还不如不要。直到我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爱过七个男人,有个八次婚姻的奇女子,她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颗孩子的心”。她到老仍像未经历初恋一样,憧憬爱情。因为她相信,她之前遇到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爱还在路上,朝她走来。如果有天堂,她大概会在那里结第九次婚吧。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男人,但是,我相信爱情。 我曾经为徐志摩——这个为爱而生、而死的人而感动。但是,当我看他的传记,发现无论是他得不到的爱情,还是得到的婚姻,都有缺憾:猜忌、背叛、柴米油盐、金钱算计,或者无疾而终。 在显微镜下,没有一桩爱情是完美的。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是说:“你这样的人啊,遇不到,也就算了,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遇到了,就一定会爱上,爱上了,就一定会奋不顾身。”他还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永恒,但是我相信爱情。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而现在我相信,爱一个人,其实也是自爱。爱让我们发觉自己原来可以成为更好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爱情会带来伤害。运气好的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在爱中屡战屡败,可是爱情需要屡败屡战啊。能找到真爱的,并不只是运气好的那些人啊。更是在伤痕累累后,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现在我相信。世界上唯一比被爱更幸福的,就是去爱;唯一比被爱更幸运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值得爱的人。作家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我相信爱情,全心全意去爱吧。其他的,都交给命运。
写在水上的字 生命的历程就像是写在水上的字,顺流而下,想回头寻找的时候总是失去了痕迹,因为在水上写字,无论多么的费力,那水都不能永恒,甚至是不能成形的。 因此,如果我们企图要停驻在过去的快乐,那真是自寻烦恼,而我们不时从记忆中想起苦难,反而使苦难加倍。生命历程中的快乐或痛苦,欢欣或悲叹都只是写在水上的字,一定会在时光里流走。 就像无常的存在是没有实体的。 实体的感受只是因缘的聚合,如同水与字一般。 身如流水,日夜不停流去,使人在闪灭中老去。 心也如流水,没有片刻静止,使人在散乱中活着。 身心俱幻正如流水上写字,第二笔未写,第一笔就流到远方。 爱,也是流水上写字,当我们说爱的时候,爱之念已流到远处。美丽的爱是写在水上的诗,平凡的爱是写在水上的公文,爱的誓言是流水上偶尔飘过的枯叶,落下时,总是无声的流走。 身心无不迁灭,爱欲岂有长驻之理。 既然生活在水上,且让我们顺着水的因缘自然地流下去。看见花开,知道是花的因缘具足了,花朵才得以绽放;看见落叶,知道是落叶的因缘具足了,树叶才会掉下来。在一群陌生人之间,我们总是会遇到那些有缘的人,等到缘尽了,我们就会如梦一样忘记他的名字与脸孔,他也如写在水上的一个字,在因缘中散灭了。 我们生活着为什么会感觉到恐惧、惊怖、忧伤与苦恼,那是由于我们只注视写下的字句,却忘记字是写在一条源源不断的水上。水上的草木一一排列,它们互相并不顾望,顺势流去,人的痛苦是前面的浮草只是思念着后面的浮木,后面的水泡又想看看前面的浮沤。只要我们认清字是写在水上,就能够心无挂碍,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 不能认清生命的历程是写在水上的字的人,是以迷心来看世界,世界就会变成一张网,挑起一个网目,就罩在千百个网目的痛苦中。 认清了万法如水,万事万物是因缘偶然的聚合,这是以慧心来观世界,世界就与自己的身心同时清净,冲破因缘之网而步上菩提之道。 在汹涌的波涛与急速的漩涡中,顺流而下的人,是不是偶尔抬起头来,发现自己原是水上的一个字呢? 这种发现,是觉悟的开始,是菩提的芽尖。
学会舍去,是一种人生哲学 每一个人都是凡人,生活在大千世界。学会舍取,才能活的快乐。 快乐不在于拥有得多,而在于计较的少。该舍去的时候,就要勇敢地舍去,因为学会放弃,放弃是一种智慧的美丽。懂得放弃,才更懂得拥有,懂得珍惜。 学会舍,是一种人生哲学,敢于放弃,是一种生存魄力,更是一种良好心态,有所舍,才会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你一生中,你不可能什么都得到,所以你应该学会放弃,生活逼迫着你向前,不得不学会舍。舍去了安逸和舒适的生活,才能得到笑傲霜雪的艳丽,舍去了春天的芳香,才能走进硕果累累的秋天。舍去了冬天的深沉,才能迎接春天的温暖。 舍,是一种境界,是自然发展的一种必由之路。 舍,不是躲避,不是怯弱,舍是一种豁达的处事态度。一个人如果不懂得舍,怎么可能迎接明天。 该舍就舍去,舍去了乌云密布的阴雨天,才会看到彩虹挂的蔚蓝的天空,舍去了下雪天,才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会闻到芳草的清香,听到动人的音乐。 朋友说,舍去就是意味着获得。 每一个人应该学会舍,舍是一种智慧的美丽。 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人却往往觉得已经到手的不是最好的,凡是有机遇路过,都想一把抓住,创造一个奇迹。人一辈子都在追寻,一辈子都在选择,等到发现已经快走到人生尽头,才像掰玉米的猴子,随便对付一个了事。所以把一件事情做透,是人生成功的关键,不要以为机会遍地都是,人一辈子大量的活动其实都只是铺垫,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就只有几次。当你抓住一个机遇时,再难也不要松手,也许完成这一件事,就奠定了一生的价值。 学会放弃,才会让人生体会云淡心清,做好自己擅长的事,快乐的事。学会放弃,才能让自己面对实际。学会放弃,才能保证所需的精力,学会放弃,才能让自己真正的梦想不被湮没,才会在第一时间抓住真正的机遇
阿狸的五十七封情书 ——《第一封》—— 我的幸福,就是和你温暖的过一辈子。 ——《第二封》—— 每天早上看到你和阳光都在就是我想要的未来。 —— 《第三封》—— 多希望你能明白我,即使我什么也不说。 ——《第四封》—— 这是我的爱,收下吧,这是我的心,别打碎了,这是我的手,握住了,我们一起开向永远。 ——《第五封》—— 一想到跟你说话,我会笑得跟白痴一个样。 ——《第六封》——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爱你,我觉得我只能如此回答:因为是你,因为是我。 ——《第七封》—— 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就差你一个回头。 ——《第八封》—— 你是我晚上睡觉前最想聊天的人,我爱这种感觉。 ——《第九封》—— 我很傻,我很笨,我有爱我的你。 ——《第十封》—— 其实我不敢想象,没有你,生活会怎样。 ——《第十一封》—— 那天我背你,你问我重吗?我笑着回答:整个世界都在我身上,重死咯。 ——《第十二封》—— 你看,这么多人,这么大的世界,我遇到了你,你也遇到了我,真好。 ——《第十三封》—— 如果下雪了,我们不撑伞,一路走下去,是不是就可以一路到白头。 ——《第十四封》—— 我们要做的,就是拉着彼此的手走到最后,其他的,交给命运。 ——《第十五封》—— 世界上最温暖的两个字是从你口中说出的晚安。 ——《第十六封》—— 很多时候,我只是想能有个你,紧紧抱着我不放,直到我的心情真的好起来。 ——《第十七封》—— 再累,再苦,再疼,也只是为了你能喜欢我而已。 ——《第十八封》—— 假如你是一棵仙人掌,我也愿意忍受所有的疼痛来抱着你。 —— 《第十九封》—— 你就像一碗汤,让我的心永远不会凉。 —— 《第二十封》—— 我只希望这个世界可以狠小狠小,小到我一转身便可看见你。 ——《第二十一封》—— 我爱你,胜过爱自己。 ——《第二十二封》—— 幸福其实真的狠简单,有你有事做, 有所期待。 ——《第二十三封》——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自己。 ——《第二十四封》—— 我们彼此相爱着就是幸福,如此简单,如此难。 ——《第二十五封》—— 我之所以感到孤独,并不是没有人关心我,而是我在乎的那个你没有关心你。 ——《第二十六封》—— 遇见你是命运的安排,成为朋友是我的选择,而此上你是我无法控制的。 ——《第二十七封》—— 我爱你,不是说说而已。 ——《第二十八封》—— 像所有人认为的那样,你就是我整个世界。 ——《第二十九封》—— 我莫名奇妙的笑了,只因为想到了你。 ——《第三十封》—— 为你写的心情,为你改的签名,为你设定的隐身可见…这些你会知道吗?我希望能通过我的一点动作,让你懂得我的心。 ——《第三十一封》——— 真相是,我想你,无时无刻不想你,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天,每一小时。 ——《第三十二封》—— 如果你能解释为什么会喜欢一个人,那么这不是爱情,真正的爱情没有原因,我爱你,不知道为什么。 ——《第三十三封》—— 纵然世间任我挑,我的选择仍是你。 ——《第三十四封》—— 爱上你,不是因为你给了我需要的东西,而是因为你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觉。 ——《第三十五封》—— 最好的感觉是,当我朝你看过去时,你已经在凝视着我。 ——《第三十六封》—— 我们相信,我们永远一起。 ——《第三十七封》—— 如果你愿意,我就喜欢你,如果你不愿意,我就单相思,你…愿意吗? ——《第三十八封》——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我爱上你的那一刻开始的。 ——《第三十九封》—— 我不需要那个人有多完美,我只需要你能让我感觉到我就是你。 ——《第四十封》—— 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久差你一个回头。 ——《第四十一封》—— 如果这一生我可以有999次好运,我愿意把997次好运分给你,只留两次给自己, 一次是遇见你,一次是永远陪你走。 ——《第四十二封》—— 多谢你可以让我很自豪的告诉所以人,你是我的。 ——《第四十三封》——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第四十四封》—— 你只需要知道,我是你最好的依靠。 ——《第四十五封》—— 过了这么久之后,心里的那个人还是你。 ——《第四十六封》—— 亲爱的,要是我从出生就知道会遇到你,那我就将留下所有的快乐静候你的出现。 ——《第四十七封》—— 你送我的东,我总是很珍惜,看见就笑得像个孩子。 ——《第四十八封》—— 和你在一起,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但是回忆还是很多很多。 ——《第四十九封》—— 以前我一直觉得对爱情还是不要太认真的好,不然会伤的太重,但是遇见你之后,什么伤的重不重都不管,我只想所有来爱你。 ——《第五十封》—— 知道也许最后我们不会在一起, 可我还是想把什么美好都给你。 ——《第五十一封》—— 什么海枯石烂,什么下辈子,什么永远,我都不要,我只要每个下一秒你还在我身边。 ——《第五十二封》—— 我只要和你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第五十三封》—— 该死,我记不起其他没有你的地方。 ——《第五十四封》—— 差一年一月一天一小时一分一秒的不算一辈子。 ——《第五十五封》—— 所有的理由,就只为等一个心动。 ——《第五十六封》—— 我想找一条通向你心底的路。 ——《第五十七封》—— 看见你的笑,比我的心跳更重要。
别做生活的"怨妇" 生活中,总是有那么一种人,常常抱怨这,抱怨那的.总是认为别人是错误的,说这不对,那不对.却忽略了自己.她从未为别人考虑过,考虑他人的难处,只在乎自己利益.这种人在生活中是最可悲,可怜,可恨的. 可悲,源于它的心胸狭隘.它总是在乎自己,只会保住自己的利益,不肯放弃一丝一毫,因此,她也再得不到什么,只能止步不前,可悲! 可怜,是因为她总是活在抱怨之中,毫无奉献价值,她对别人没有付出,当然也得不到别人对她的付出,活的压抑,不快乐,不潇洒,人生没好的年华就被她这样给白白浪费.毫无奉献价值,说的重些,就是没出息.这种人又何尝不可怜呢! 可恨,在她的眼里,不允许有一丁点的错误,犯了错误,就会对你唠叨不停,抱怨你没出息,而她却不知道谁真的没出息.人是不可能不犯错误的,要知道'失败乃成功之母'我就不相信她从来都是对的,未出现错误.因此,她又令人可恨,可恼.她不懂得讨人的喜欢,不会做人. 我想,这种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肯接受别人对她的批评,总是自以为是,自私.她缺少的就是换位的培训,她从来不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看待问题,一味的封固自守,死脑筋. 换位思考,就要随时为别人着想,转换角度,角色.抛开自我思想的限制,这样,生活中就能处处顺意,讨人喜欢,得到他人的尊重,成为社会的上等人,才能创造出人生的价值!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那段故事 那些年,我们还很忙碌,每天6点钟起床,随便吃两口东西,就像学校奔去,补没写完的作业,背没背完的文言文和单词。   那些年,我们还很忙乱,在语文课上睡觉,在英语课上补数理。   那些年,我们还很执着,为了一道理科题肯付出整晚的时间去研习。   那些年,我们还很无知,不懂珍惜光阴,把自己的课本摞的高高的,在掩护下睡觉,然后下课狂补笔记。   那些年,我们还很无奈,总要穿着一身土的要命的校服,从不在乎它的脏净,男生穿着它踢足球打篮球,女生穿着它在操场随便坐下,把土地当成毯席。   那些年,我们还很叛逆,刷着长长的睫毛,穿好耳洞,盘出漂亮的发髻。   那些年,我们还很时尚,对自己喜爱的明星很是着迷。   那些年,我们还很幸福,回家时饭桌上总有父母给做好的热饭,并催促趁热吃完赶快去复习。   那些年,我们还很快乐,一起为自己班级的篮球队加油,一起为元旦庆祝,然后一起进入高一个年级。   那些年,我们还很疯狂,运动会上永争第一。   那些年,我们还很自我,从不肯听从老师家长的建议。   那些年,我们还很善变,今天立志好好学习,明天却跑去网吧通宵玩电脑游戏。   那些年,我们还很迷茫,一段时间,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不相信自己。   那些年,我们还很束缚,在课间打牌总会被老师批。   那些年,我们还很冲动,有勇气跟自己的那个他或她说爱你。   那些年,我们还很单纯,接过他或她的情书会脸红,看到桌上的可爱多或矿泉水时会感 动或是激动不已。   那些年,我们还很梦幻,有着对未来的梦想和现实的期许。   那些年,我们还很自信,我们生而为赢,放荡不羁。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计划着哪天放假,哪天可以逃晚自习。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不愿埋头钻研那些练习题,只是随意的在抄写别人的笔记。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体育课上,一起拉着手在寻着阳光的足迹,听着耳边的欢声笑语。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抢5角一袋的小零食一起分享,下课总是第一个向食堂奔去。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我们在谁的生日聚会上玩着各种整人的小游戏。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一起抱怨升旗出操太无聊,很是让人无语。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每当考试邻近才开始意识到要好好学习。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坚信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真理。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考试后的时候总是对分数和排名很在意。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多少还在对身上穿的衣服手上拿的手机有所攀比。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在考试时总会互相帮助,群发信息。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为了美好的生活朝九晚五的学习。   那些年,我们还在一起,在同学录上留下祝福,在心中留下回忆。   那些年,对生活有着抱怨却又如此感激。   那些年,我们曾付出自己全部的努力。   那些年,我们追求自我价值和生命的意义。 那些年,我们热情奔放,充满好奇。   那些年,曾不经意的,现在早已匆匆离去。   那些年,我们很爱自己。   那些年,我们一起。   那些年,因为有你。   那些年,单纯的彻底。   那些年,幸福很简单。   那些年,那些人,那些事,那段故事,永恒下去,在心底。。。
一生一会 我喜欢茶道里关于“一生一会”的说法。意思是说,我们每次与朋友对坐喝茶,都应该生起很深的珍惜。因为一生里能这样的喝茶可能只有这一回,一旦过了,就再也不可得了。 一生只有这一次聚会,一生只有这一次 相会,使我们在喝茶的时候,会沉入一种疼惜与深刻,不至于错失那最美好的因缘。 生命虽然无常,但并不至于太短暂,与好朋友也可能会常常对坐喝茶,但是每一次的喝茶都是仅有的一次,每一日相会都和过去,未来的任何一次不同。 “有时,人的一生只为了某一个特别的相会。”这是我喜欢写了送给朋友的句子。 与喜欢的人相会,总是这样短暂,可是为了这样短暂的相会,我们已经走过人生的漫漫长途,遭受过数不清的雪雨风霜,好不容易,熬到在这样的寒夜里,和知心的朋友,深情相会。仔细的思素起来,从前那走过的路途,不都是为了这短短的数小时作准备吗? 这深情的一会,是从前四十年的总成。 这相会的一笑,是从前一切喜乐悲辛的大草原,开出的最美的花。 这至深的无言,是从前有意义或无意义的语言之河累积成的一朵洁白的波浪。 这眼前的一杯茶,请品尝,因为天地化育的茶树,就是为这一杯而孕生的呀! 我常常在和好朋友喝茶的时候,心里就有了无边的想象,然后我总是试图把朋友的脸容一一收入我记忆的宝盒,希望把他们的言语,眼神,微笑全部典藏起来,深怕在曲终人散之后,再也不会有相同的一会。 “一生一会”的说法是有点幽凄的,然而在幽凄中有深沉的美,使我们对每一杯茶,每一个朋友,都愿意以美与爱来相付托,相赠与,相珍惜。 不只喝茶是“一生一会”的事,在广大的时空中,在不可思议的因缘里,与有缘 的人相会面,都是一生一会的。如果有了最深刻的珍惜,纵使会者必离,当门相送,也可以稍减遗憾了。 不只喝彩是“一生一会”的事,在广大的时空中,在不可思议的因缘里,与有缘的人相会,都是一生一会的。如果有了最深刻的珍惜,纵使会者必离,当门相送,也可以稍减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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