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夏恩年 忆夏恩年
一米阳光,换一寸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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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就是嫌你穷才和你分手的啊。 文/七毛 -1- “饿。” 发完这条状态三小时后,我就成了杨哥的女友。 他把饥肠辘辘的我叫出宿舍楼,问我:“想吃什么?” “糊汤粉。”我脱口而出,眼巴巴望着他。 杨哥紧皱眉头,但还是立马揪着我直奔司门口户部巷。 两天没吃东西的我,一脸生无可恋的我,在一碗飘着鲜美鱼香味的糊汤粉面前,现了原形。 我口含米线,感激涕零地问:杨哥,你怎么不吃啊?” 杨哥顿了顿,抬头望天,又盯着我说:“哥只有十块钱。” 我差点噎住,吸了吸鼻涕,说了句:“哥,我身无分文,你若不嫌弃,我只能以身相许了。” “好!”杨哥眼睛一亮,笑开了花。 热气腾腾中,我红了眼眶,杨哥那张好看的脸渐渐模糊起来。 杂乱的店铺,我们用筷子夹起饱蘸鱼汤的热油条,趁热送进嘴里,那种鲜香和酥软的口感,很多年都忘不掉。 -2- 2010年4月,我们大三,读大学的第三个年头。 那段日子我真的太他妈穷了,吃了上顿没下顿。 说来心酸又励志,读大学起,我就没花过家里一分钱。“一贫如洗、三餐不济、家徒四壁”,大概这些词语都是为我量身创造的。 北方小镇的老家,我妈常年体弱多病,吃了几十年的药,我硬是给自己申请了四年助学贷款。周末也不闲着,风风火火到处找兼职,发传单、摆地摊、做家教、当服务员。比我们校长还忙。 杨哥,我们这所不知名学校的不知名学霸,低调寡言。在我弄丢800元生活费的第三天,用他那个月仅剩的10块钱解救了我。 我一直觉得,这世上最好听的三个字,绝对不是“我爱你”,而是“有我在,别饿着,多吃点”。好的爱情从来不用说,用做的。 跟杨哥相识于自习室,一有空我就去自习,要不是那天他向我借英语课本,两年下来我都不知道后面坐着他。 我们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没有什么风花雪月的浪漫。 杨哥大四时已经开始在外面接项目,从来不用为生活费和明天担忧。而我,一个文弱的穷酸文科女,找工作屡屡碰壁,在拥挤的招聘会现场挤得找不到方向。 “杨哥,我太穷了,什么都没有。” “我也是。” “你怕吗?” “现在有你了,一切都会有的。” -3- 2011年6月,拍完毕业照的第二天,我就跟杨哥坐着12个小时的火车硬座,风尘仆仆从武汉奔向魔都。杨哥不顾父母反对毕业来上海,打算跟着学长一起创业,正好我也有个面试。 上海每天都有人来,也有人走。从上海火车站出来,杨哥提着一大包行李走在我前面,周围霓虹闪耀,夜上海迎来了一千万外地人中最普通的两个。 “小七,你快点啊。”杨哥转身,眼带笑意向我招手。 “好,我来了。”我提着行李箱,加快了脚步。 车水马龙的喧嚣,敌不过此刻的有你真好。 我跟杨哥辗转在长宁租了个隔断间,距离地铁口两公里。租房合同付一押一,只好一次性忍痛交了2000块。交完房租,我们全身上下只剩215块钱。坐在不足5平米的房间,我跟杨哥长时间的沉默。 过道窄仄,灯光昏暗,房间密不透风,一张不足一米宽的床、一个柜子和一张小桌子,就把房间塞满了。妈的,原来真的毕业了啊,第一次有这种可怕的感觉。 隔断间这里聚集全国各地的外地人,有我们这样刚毕业的情侣,有卖麻辣烫的一对年轻夫妻,有一对总是把音响开到很大的基佬,还有一些愁云满面的单身男女。大家各忙各的,从不交流。 每天,我要跟十多个人抢马桶、洗衣机、水浴淋头,排队刷牙、洗澡、洗衣服。马桶一堵,恶臭熏天。 糟糕的隔音最让我崩溃,隔壁连咳嗽下、翻个身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那些日子,我每晚在杨哥的轻鼾声中,听着隔壁情侣的嬉笑怒骂失眠到深夜。对着黑暗的墙,漫谈着微不足道的理想。 早上杨哥起床拉肚子,蹲在里面二十多分钟,隔壁一个男生敲着门怒骂:“便秘还是死了?能快点吗?” 一向处变不惊的杨哥,那天脸色阴沉。 “没事啦,有得住总比没得好!”我对着杨哥嘿嘿笑。 “委屈你了,等赚钱了咱们搬个大房子。” “跟你在一起,什么都好。” -4- 我的面试很顺利,就是薪水太低:试用期每月2500,转正后3200,偶尔会有奖金。刚毕业,慢慢来,先到大平台学点东西,工资是其次。我给自己脑补了几天鸡汤,就正式入了职。 杨哥进入学长的公司参与项目,工资是我的两倍,每天朝九晚九,回到家已是深夜。我也是。 我们当时最大的难题,是如何把这200块钱撑到发工资那天。 十几块钱的外卖肯定是吃不起了。还好天无绝人之路,隔壁男生扔给我们一个小电饭锅,拍拍屁股回老家了。我一激动让杨哥赶紧到超市扛一小口袋米回来,米香味每天飘满整个房间。 我们中午吃着米饭,就着榨菜,躲在格子间勉强度日。晚上就喝燕麦片,杨哥喝不习惯,我给他买了一袋糖,他也吃得津津有味。但还是很饿很饿很饿啊。 我昏昏沉沉中被杨哥推醒:“面包,酸奶,卧槽你偷来的?” 杨哥噗嗤一笑:“公司发的。” “哪个公司发这个?不信!”我满是怀疑。 “没事,正好路过,献血时送的。” 我心咯噔一下,眼泪哗啦呼啦往下掉,边吃边哭:“杨哥,我他妈这是喝你的血啊!” “放心,哥肾还在。”杨哥像个孩子样笑我。 我哈哈哈哈哭得更厉害了。 到最后几日弹尽粮绝,我俩干脆就喝水,一饿起来,就咕噜咕噜一碗水下肚,然后立马躺在床上不敢动。 “杨哥,要是能来一碗糊汤粉就好了。” “是啊,放点辣椒、泡着油条。” “杨哥,突然好想武汉啊。” “是啊,去江滩、去东湖。”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说上半天,睡意昏沉就抱着彼此睡过去。 这张一米宽的床有一块板塌陷下去,住进来当天我就让房东换,眼看着快一个月了都没动静。为了避开那个破洞,我俩只能裹在一起挪到最墙角。 那时候我们最穷,却在深夜抱得最紧。 -5- 当时什么都顾不上,只想租好点的房子,我们努力攒钱,加班加班还是加班。每晚我跟杨哥敲着电脑入睡,他在查资料,我在写稿子。别人房间啪啪啪,我们键盘啪啪啪。 半年后,我们搬到了徐汇两居室老公房,跟一对情侣合租。我跟杨哥兴奋地跑去买各种东西。 第一次,终于在房间里添置了落地镜、书架、衣帽架、地毯,贴了墙纸,挂起了照片墙,在阳台摆上花草盆栽。开始认真做饭烧菜,我们尽量不吃荤菜,一个月能省下不少钱。为了省地铁费,买了辆二手自行车,每天来回骑行十几公里。 2012年,我们过得清贫又自在。周末偶尔出去吃顿好的,看场电影,或者去图书馆看看书,消磨一个下午。 杨哥每次发工资的那天,都要请我吃一顿火锅。他又恢复了往日轻松的神气。 “杨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长得好看。” “这个我知道,不算。” “你又瘦了,多吃点。” “我很能吃的,小心被我吃穷呀!” “没事,让你吃一辈子!” 不知道是火锅太辣还是太辣,吃着吃着眼泪就被呛下来。 -6- 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爱情也是。 上海房价涨一涨,我们心脏抖三抖。意料之中,房东给我们涨房租了。一个月加了800块,我们一合计,妈的不划算,30岁钱要省钱攒首付,搬家吧! 在上海找房是场艰难的争夺战,一个小时前发布的信息,两个小时后房子就能被抢掉。 搬家那天,耳机里正好听到宋胖子《斑马》里那句“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把我的心听得一颤一颤的。怎么?有房子就好好待着,浪什么浪哟真是! 2013年,股市市场一段时间连续涨停,我们身边同事都在炒股,杨哥也开始琢磨投点钱进去,他把这两年攒下的几万块全部放进去。我对股票不懂,劝他还是见好就收。 他一脸兴奋:“现在一周就能赚到大半年房租了。” 我也没法,只能由着他。接下来大盘跌得我跟杨哥大眼瞪小眼,四眼泪汪汪。完了。 没想到,此后事情更糟。杨哥已经三个月没有工资了。那几年,多少创业公司崛起,就有多少多少倍的创业公司倒下。他那段时间常常通宵加班,回来倒头就睡。 看他这个样子,我每天战战兢兢。我告诉自己,要振作啊老子可不能倒下,不能没了经济来源。杨哥养我一场,现在我要好好养他。 我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来接软文、写小说到凌晨两三点。每天眼睛肿成熊样。虽然稿费很低,但总比没有好。我心想:写完这几篇稿子,这周饭钱就有着落了。写啊写啊写啊。 杨哥那时很有挫败感,终日闷闷不乐。 本以为靠着我能挺一段时间,可我脑袋一热,就他妈把工作丢了。 我的新领导,在反锁的办公室里对我动手动脚的那刻,我终于爆发了。操,为了五千不到的月薪,我干嘛在这种贱人手下糟蹋自己,老子不干了!领导怒吼:“滚!赶紧滚!” 上了回家的地铁,我就后悔了,加上连续一个月来无休止熬夜和无规律饮食,肚子突然疼痛难耐直冒冷汗。 晚高峰的地铁挤满了人,我扶着把手不敢坐下,这个连蹲着都要被拍照的上海,我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大概会红遍全中国吧。 迷迷糊糊摸到家里,躺到床上就睡着了。 来上海这两年,我第一次觉得累。 等我醒来,被杨哥的臂膀包围着,他拥着我,昏暗的灯光照在他憔悴的脸上,空气让人心安温暖。 “杨哥,我们来上海是为什么?” “生活。” “你累吗?” “累,但没法。” -7- 一个月后,我们各自找到工作。杨哥在杨浦,我在闵行。相距三十公里的我们,只得分开住。 灯火辉煌的地铁口,杨哥在前面拎着行李箱。跟初来上海在火车站时不同,他的身子消瘦了很多、背影更加落寂。 我提着行李袋的手在发抖。太沉了太沉了。 满是名车豪宅的灯红酒绿里,我们拎着大袋子,失魂落魄,像个逃荒而来的流民,跟这个城市格格不入。本来,我们也没融入进去。 我突然心慌起来,没有安全感。 人的心理防线,可以在一瞬间就能崩溃瓦解。 上海很大,我们很小。我们走得很慢,这次杨哥没有让我快点。两年了,我们还是我们,也不再是我们。 工作日我们各忙各的,周末就待在一起。有时周末加班,我们半个月甚至一个月见上一次。我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学生时代独来独往的日子又回来了。 没日没夜加班的我,终于在新公司得到赏识,开始升职加薪。 不知道是真的忙,还是为了忙而忙。我们的话越来越少。只是杨哥会主动给我电话,让我多吃点、早点睡、还有钱够用吗? 我吃着加班的便当嘴里全是嗯嗯嗯都好。 -8- 2014年9月,杨哥的父亲突然被送到医院抢救,他连夜回了西安的老家,我赶紧打了几万块钱过去。 两周后杨哥电话我,语气低沉:“怎么办,我妈只有我一人了。” “我知道了,你好好照顾她。”眼泪在眼眶打转。 “你来吗?”几乎是带着恳求的语气。 我憋了几分钟,终于说出:“杨哥,我快28了,穷怕了。” 杨哥沉默良久,几乎哽咽:“对不起,没能好好养你。” “很好了...很好了...已经很好了啊。” 我挂了电话,躲在公司卫生间,泣不成声。心被掏空了一样。 杨哥走了,回老家了,再也不回来了。 我去给杨哥退房,他的房间东西不多。 我们来上海第一个月开始用的电饭锅。每天靠着它煮着米饭配着榨菜。杨哥说那段日子最苦了,我不觉得,最苦的日子我也不记得了。 我们搬到两居室后在宜家买的电脑桌。一到周末,杨哥就把速度卡到掉渣的电脑放在上面,下载一部电影。我俩带着耳机,窝在床上,搂在一起看到昏昏入睡。 我们在网上买的烤面包机。每天烤上两片蘸着花生酱番茄酱吃得心花怒放,杨哥说我嘴上的酱汁没擦掉。我说是吗是吗在哪儿。他会突然亲上来。 我们刚来上海买的脸盆也还在。搬了几次家都没扔。记得那会儿我忙的五天没洗头,第二天要见客户,我们当时穷的连20块钱的洗发水都不敢买了。我看到了一袋洗衣粉,二话没说就往头上撒,一头扎进脸盆里。杨哥那晚在门外坐了一宿。 我们用过的东西,都还在。 只是我们,早已不在了。
【爱生活,爱开花】数到七,不忆你的浅笑 1、 【日光灯少年和失语症兔子 】 1994年的陆北湮像一只得了失语症的呆兔子。发育滞后的平板身体,矮小的个头,下巴尖的可以戳死人,唯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在她小小的脸上像七月夜空里的星子一样,扑闪扑闪的。 因为不爱说话长得也不讨喜,作文写的语文老师都看不懂,数学则毫不让人失望的烂到谷底。人人都觉得她是个怪小孩。 欺负怪小孩,是很多人年少时的乐趣,在欺负人的当下,还以为自己是惩恶除奸的勇士。而勇士们最大的乐趣,便是看到被欺负的对象哭泣或者求饶的样子,优越感在那瞬间爆棚,心情愉悦到不得了。 可是陆北湮从来就不懂哭泣也不会求饶,她只会瞪着那些欺负她的人,握着拳头不说话。气到要死,也只会脸涨得血红像要爆血管。 有一次真的被欺负惨了,书包被人从四楼丢到地上,整个爆线,书本凌乱的散了一地。陆北湮被高年级的女生拉着头发拽到天台,毛衣被扯的七零八落的,脸上是被掌掴后红肿的痕迹。 还是不晓得哭不晓得求饶,被人压住头发按在地上仍狠狠盯着带头欺负她的女生看,眼神凌厉的像刀子,扎的人生疼。 “喂,夏落落,玩够了吧?” 不太记得那群女生是什么时候停手的,陆北湮只记得有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叫停了所有伤害。当她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偌大的天台上只有狼狈的她,和双手插口袋站在不远处微笑着望着她的男生。 她认得他,他叫林向楠,是像教室里的日光灯一样醒目的少年。 陆北湮知道这个比喻很烂,可是她觉得很适合林向楠——他就是一个日光灯少年。 她经过林向楠身边的时候,林向楠忽然侧着脸问她:“你不谢谢我吗?” 陆北湮微微仰着脸看着他,得了失语症的兔子,不说话。黄昏温暖的光线柔柔的落了她一身,她脸上的伤痕在空气中暴露无遗。 林向楠微微皱了皱眉,用习惯性温柔的语气说:“下次,要懂得躲……” 失语症兔子看着日光灯少年,然后被打残了也不晓得哭泣求饶的陆北湮,忽然咧开嘴巴很丑的哭了出来。 她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在十月的顶楼天台哇哇大哭,扯着林向楠的衣襟,哭的身体像要被悲伤折断。
【爱生活,爱开花】鹿儿岛的春天往事。 1.   春天的时候,我搬了家,和我的男朋友丁隆一起住。   阳光清鲜的早上,我整理着一些零碎的物品,在一个花纹纸箱里,我又看到了那封信。   信上的字迹清秀,收信人写着“丁隆”,寄信写着“泽美”。信没有地址和邮戳。   2.   我一直记得中学时那所暗红色木门的学校,以及校门口那棵巨大的枫树。   每当我仰望天空,就会看到六角形的枫叶像嫩绿的星星,被阳光照得半透明。而我看丁隆的时候,也得像仰望星星般仰着头,因为他实在是太高了。那时候,他读高三,十九岁,像一棵会走路的树一样,总是挡住我的视线。而十五岁的我比丁隆低一头,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像只猎犬,不屈不挠地跟着他。   我为什么要跟着他,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但他总说我是“傻冒”。他说我是傻冒的时候,我心里却是很快乐的。我追上他,像踢毽子一样踢他一脚,撒腿就跑,可他总会机灵地躲开,再绊倒我。“傻冒,踢人都不会踢,来,我教你。”   在风里,他的白衣服飘啊飘,仿佛可以飘到永生里去。傍晚紫色的霞霓在天那边升起,一切都是那么温柔。我在他身后大喊着:“丁隆,我恨你!”   对于十五岁的少女来说,世界总是反着来的。讨厌就是喜欢,恨就是爱,她们不说实话。可是,我喜欢丁隆或是恨他,对于他来说都无济于事。人们都知道丁隆爱泽美,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泽美是我们的学姐,榜样人物,她的地位不可动摇。那时候,泽美烫着一头蓬松的卷发,梳成两条大辫子。如果别的女生烫头发,老师肯定会命令她们马上剪掉。可是泽美烫了头发没有人反对,她是那么乖,那么美。   “泽美姐,你毕业了要去哪里?”一个雨天,人们被困在图书馆门口,有人这样问着。   “我想去日本留学。”   “那你一定要去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比如,鹿儿岛……”我说,同时想象着如果是我和丁隆一起去,在那岛上,会是什么样子。   “哈哈,你是去学习还是去玩儿呀?”泽美笑着说。   “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对于我来说,找到一个好的男朋友才是最重要的事。”   我的话引来女孩子们的笑,就在这时,我看到丁隆撑着一把大伞走过来。泽美一跳就跳到他的伞底下,两个人有说有笑地走远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一个人淋着春天的第一场大雨,心里非常烦闷。要知道,在那天的早晨,从家门一出来,我就看到邻居家的男孩丁隆拿着伞。“喂,你带了伞?会下雨吗?”   “天阴成这样,只有傻冒才不带伞!”   “那你记得下雨时来接我!”   “你这个好逸恶劳的家伙!”   3.   很久以后,我也从那所枫树学校毕业。20岁的我来到了日本,真的像小时候随口说出的梦想,我在鹿儿岛大学攻读环境科学。 岛上风景虽美,我却很寂寞。很多次,我想给丁隆打电话,但是最后都放弃了念头。我知道丁隆和泽美在东京,我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可是他们不与我联系,想必是生活得很幸福,不想有人打扰。喜欢着一个人,而他另有所爱,那么对他最大的祝福,大概就是躲得远远的,不去打扰他。   我每早四点就起床去便利店打工,五个小时后,按时来到教室听讲。成绩不仅关系到奖学金,还有尊严的问题,我一直不曾懈怠。我很渴望睡,可是我不能睡。我摇摇晃晃地站在便利店里,像个不倒翁。据说极困而不能睡是一项酷刑,警察经常用这招审犯人,我认为非常有道理。   雨季来临,出门时很匆忙,我没有带伞。工作到八点半,外面暴雨如注。我踌躇在门内,考虑着要不要叫出租车。这时候,忽然有人推门而入,一个高大的身影,停住,与我对视良久。我们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   “傻冒,你又没带伞?”隔了这么久,我已经忘记了丁隆的声音,可是在那一瞬间,听到他用过去熟悉的腔调骂我,我忽然哭了。   “哭什么,怎么还是这么傻?”   我抹干眼泪,老老实实地看着他问:“你们还好吧?”   “还好。”   “怎么会来鹿儿岛?”   “唔,我来……我来买东西。”   4.   好容易天晴,岛上樱花开放。丁隆说要去草药店,我又像小时候一样,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他回头招招手:“喂,去上课,你别跟着我。”   他去草药店干什么?难道他病了?他看上去那么健康,难道泽美病了?   “为什么要买草药,是谁病了?”“是我,我咳嗽!”可是一路上我没听到他咳嗽半声。   我等在草药店外,等他买好了药,提着袋子走出来。这是当地一家有名的草药铺子,据说里面的药都很灵,其实经营的东西不过就是我们国家的中药。“如果吃中药,可以让家人寄,为什么这么麻烦呢?”   “傻冒,不想让家人担心呀!”   我们在岛上的海边走走,下午丁隆就要回去了。春天的海还很冷,鞋子踩在沙滩上,冰凉的海水带着咸味浸着人的身体,我指了指远处的礁石,“喂,去坐一下吧。”   我们在礁石上盘腿坐着,吃着便利店买来的汉堡,聊着小时候的事情。那一天,是我在日本最开心的一天。   5.   丁隆走后,暑假很快就到了,可是一个人的暑假是多么无趣。   我辞了便利店的工作,打算回国过暑假。就在买机票的时候,忽然接到了丁隆的电话:“吉润,你暑假回国吗?如果你不回国的话,能不能来东京帮我们退掉房子,我们打算回国了,走得匆忙,所以,麻烦你。”   我答应了他们,第二天启程去了东京。按说好的,在门口的地毡下找到钥匙。   他们真的走得太匆忙,厨房里的乌冬面还没吃完,看过的书还没有合上。我纳闷这两个人怎么说走就走,房间也不打扫一下。我恨恨地咬牙切齿,看来,主动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很傻冒的行为,你看,现在我就像丁家的钟点工。   我整理前他们凌乱的房间,忽然在书架的一角,看到一封蒙尘的书信。信封上写着,收件人丁隆,寄件人泽美,而信没有邮戳,也没有被拆开过。   泽美到底要对丁隆说什么呢?我多想知道他们的爱情,可是我最终只是把它放到纸箱里,贴上纸箱的封口胶。 6.   我把纸箱带回鹿儿岛,很快,两年过去,我也要离开日本了。在离开前,我丢弃了很多无用的东西,包括那个纸箱。但是,纸箱里的信我却没有丢弃,可是,我也没有理由拆开它。我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我把它放在玻璃瓶里,塞在我和丁隆坐过的大礁石下。我想,大概,就这样,它将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   我没有再见到丁隆和泽美。回到国内后,我忙着事业,也一直没有交男朋友。   去年秋天的一次校友会,作为嘉宾,我被请到了曾经读过书的中学。没想到的是,同时被请去的,还有丁隆。聚会结束后,他走前面,我跟后面,他忽然回头对我说:“傻冒!”   我愣住了。一时间,往事如浮云滚滚而来,好像什么都没有变,什么又都变了。   于是,在那个蓝色的夜晚,我终于有勇气坦白:“这个傻冒曾经喜欢你。”丁隆点头:“我知道。”“可是,我不想再这样耗下去,我觉得很累了,丁隆。”   7.   九月的一天,从相亲的咖啡厅出来,我又一次觉得了无聊和烦闷。我大概已经到了无力去爱、不再相信爱情的年纪。远远地,看到有人站在街角,手里的烟都燃尽了,也不晓得弹一弹。我走过去,我拍拍那人的肩膀:“丁隆,你看,我都在相亲了,你们也结婚了吧。”丁隆掐灭了烟,忽然说:“泽美死了。”   “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那次,要你到东京帮我们退租。是泽美要我带她回国,她说她要死在家乡。”   8.   2005年3月,泽美死后的第四年,我和丁隆一起回到鹿儿岛。   我找到那块大礁石,以及礁石下的瓶子,拿出瓶子里的信。   我说:“丁隆,这是泽美写给你的信,是我在你们东京的寓所里发现的,但是,很对不起,因为妒忌,我没有把信寄给你,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把它藏在这里。”   信被拆开了—   “亲爱的丁隆:   从高一那年我被诊断出白血病,你就一直陪着我,谢谢你。我知道,我耽搁了你太多的时间,我也知道,是我在爱你,可你并不爱我,你爱着吉润。   可是,我就是不想放手,没办法面对失去你的现实,请原谅我的自私吧。   今天,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不想再吃草药了,如果停药可以让我迅速死去,那么应该是对我最大的恩慈。   我想,这对我们三个人都是解脱。   我不希望你在没有爱情的生活里耗竭自己,我不想看到你思念吉润的样子。   所以,我把你每次给我喝的草药,都唤成了黑咖啡。”   忽然之间,灰色的雨水落下,信被打湿了,可是我和丁隆都没有闪避。   在雨里,丁隆说:“还记得吗,有一次,也是这样,下着雨,很多女生被困在图书馆门口,那次,如果先跑到我伞底下的女孩是你,我一定会告诉你,我爱你。”
【爱生活,爱开花】艳粉街遇见你…… 冬天到来之前,南南因为一些事情路过沈阳,她在网络里留言给北北:希望能在艳粉街遇见你……   A 歌娅   我叫歌娅。我在艳粉街经营一家唱片店。沈阳的冬天干巴巴地冷,下了一场雪之后,冷空气愈加肆虐。我伸出手,想要在玻璃窗上张贴一张新唱片的海报,但是双手一裸露在空气里,马上像被刀割了一样。这是我第一次在北方过冬,看来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李光粲领来一个头发剪得极短的男孩:“是我朋友的弟弟,想要来做一段时间的兼职。”   我看了他一眼,他低下头,有些害羞。我觉得他很有趣,我对李光粲笑了笑。   “但是他是个哑巴。”李光粲把我领到一架唱片后面,小声地说。“开玩笑,我需要的是店员,不会说话怎么行?”“但是他可以听啊,听力没问题,而且他对音乐很在行。”“那也不行,这是唱片店,唱片店的店员怎么可以不能说话呢!”我看看李光粲,他的脸上写着为难的字样,我又笑起来:“但是我好像忘了,这店是你开的,你想让他来,他当然可以来。”我说得没错,这店确实是李光粲开的。两个月前,他雇用了我,他说:“我要请一个人看店,你可以吗?”我张开嘴,唱了几句王菲的歌。我说怎么样,不赖吧?他点点头。   “那也要你觉得合适才行。”李光粲很民主,从这一点来说,我倒是像真正的老板。我歪歪头,看到那个男孩已经把新海报贴在了玻璃窗上,他的手指攀在海报的一角,干净颀长,也许更适合放在钢琴的黑白琴键上。   “好吧,留下吧,看起来不错。”我点头,“呃,他叫什么?”“长白。”李光粲说。“长白。”我重复了一遍。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他的眼神里装着秋天的湖水。   B 长白   “嗨,长白,来吃午饭吧。”歌娅从厨房里出来,端了两碗面。这个店面原来是一所居民住宅,有一间小小的厨房,厨具一应俱全,但是歌娅只会煮面,我来做兼职的一个星期里,她每天中午都会煮面。   “这样吃真是委屈你了。”歌娅边吃边笑。她特别爱笑,像个小女孩一样,她能闭着眼睛指出每张唱片的位置,偶尔阳光射进来的时候,她会拿着电视机的遥控器自我陶醉地哼几句歌。她还喜欢和我聊天,虽然她明明知道我不可能回应她。   “长白,来晒太阳吧。”店里没有客人,她把椅子拉到阳光下,然后裹上一块毯子。她很怕冷:“北方真是冷啊,干巴巴的,你看我的手都皴了。我真想念南方啊,冬天也是湿润的。但是我不会离开,我还等着李光粲向我求婚呢!哈哈。”   我望着她,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希望,还有爱。“你知道吗?那天我饥寒交迫地在艳粉街转悠,然后就听到这个唱片店里传出来的歌,《Sealed With A Kiss》,那就是缘分,缘分牵引我走进来,他正在吃面,他问我‘要不要来一碗’,我就笑了。你知道吗?那就是缘分,这里面有一个传奇的故事。”   歌娅最爱听的歌就是《Sealed With A Kiss》,她每天都在放。我知道歌娅和李光粲在谈恋爱,他们很合适。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她想表扬我某件事做得好的时候,就会揉揉我的头发。她总自以为比我大很多似的,其实她不知道我们是同岁。除夕的前夜,店里挂上了红色的灯笼。“长白,给你红包,这是最后一夜了。”歌娅照例煮了面,她在我的碗里放了两枚鸡蛋。过一会儿,店里就要打烊,然后歇业几天,李光粲要陪她回南方过年。我们坐在收银台的两边,我转身从背包里掏出一张刻录光盘放进影碟机。 “这是《Sealed With A Kiss》?这是谁翻唱的?不错啊!”她像个孩子一样喊着。   我微笑着,低下头,继续吃面,然后眼泪掉到碗里。我心里说:“我只能陪你到这里,到这个旧年的除夕。”这是我在唱片店做兼职的最后一夜,我没有告诉她,那首歌是我失声之前录下来的,我曾经有一个不错的歌喉。关了店门之后,歌娅照例揉了揉我的头:“长白,就要到新的一年了,愿我们都能够得到幸福。”   C 爱唱歌的北北和走路的南南   南南是在一个音乐BBS上认识北北的。南南当时在找一首歌—《Sealed With A Kiss》,凌晨的网络里,她发帖子,然后北北在回了她的贴,他在MSN上加了她,然后放那首歌给她听,他说那是他唱得最好的歌。   他说:我们的ID像是天生一对。她发了一个吐舌头的鬼脸。他们认识了半年以后,北北说:到沈阳来吧,嫁给我吧,我们的日子会过得很温暖,我们在艳粉街开一家唱片店,在中午放《Sealed With A Kiss》给所有过路的人听,然后我们一起吃面……南南问:为什么吃面呢?北北说:因为我只会煮面。他们的想象热闹而美好,像一场玩笑,又像一场希望。然后,北北就消失了,在热闹的网络里,消失得一干二净。在之后的半年里,南南总是会在午夜的时候想起MSN上永远黯淡着的北北。   冬天到来之前,南南因为一些事情路过沈阳,她在网络里留言给北北:希望能在艳粉街遇见你。   D 李光粲   长白,是朋友的弟弟,和我亦像亲兄弟一样要好。半年前,他在任务中负伤,不能再说话,性情也变得低落。这是让所有爱他的人感到痛苦的事情。负伤前的长白,有一张阳光般的笑脸,开朗活泼,喜欢唱歌。他总说,若是有一天不做警察了,一定要在艳粉街开一家唱片店,从早唱到晚。   长白出院前,我在艳粉街开了一家唱片店,我希望他能来帮我打理,事实上,大家都明白,我是希望他能够振作起来。长白没有答应。他给我写信,他说他需要一点时间来调整状态,人生的场景和角色的身份总是在不停地转换,他需要调整到一个新的状态来面对一个新的生活。长白去疗养,他哥哥送了一台笔记本给他,我们觉得网络也许更适合不能讲话的长白,让他去宣泄心里的不安。我一直等在MSN上,希望他能和我说说话,但是长白拒绝聊天,他总是隐着身,在BBS上看看文章,甚至连一个字也不留下。   不久后的一天,长白告诉我,如果我能够在店里放那首《Sealed With A Kiss》,一定会遇到可爱的女孩子。长白的眼睛红红的,像是一场秋雨刚刚过去。   “听起来像是神话里的某些预言。”我觉得有趣。“这样做会温暖一些人的心灵。”他说。   那一天,我聘的店员突然辞职,弄得我措手不及,只好自己坐在店里。中午的时候煮了一锅面,忽然想起长白的话。于是挑了那盘碟出来,放在机器里。   有个女孩像一阵风一样,和着音乐飞进来。她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看着我。看得我脸都要红起来,我捧着手里的面说:“要不要来一碗。”她就笑了,像秋天里的一朵雏菊花。   “我要请一个人看店,你可以吗?”“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她唱起来。我们都笑起来,我想,那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十二月,长白从疗养院回来,主动要求到店里来做一段时间的工,他已经开始从完全封闭的状态过渡到了与新生活慢慢磨合的阶段。她和他相处得很和谐,我们都看到,长白重新微笑了。除夕前,长白告诉我,那是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应该向她求婚。   立春,我把一枚戒指戴在了歌娅的无名指上。
【爱生活,爱开花】不爱便是最好的理由 文/一路开花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正往嘴里塞菠萝。 那时没在一起多久,他不爱吃水果,她就哄着他骗着他,说吃水果其实特别方便,宿舍楼下就有卖菠萝的,顺路买一块,好吃又不耽误时间。 就这样,每天经过那栋宿舍楼,她都会买两块菠萝坐在草坪上等他。 周围的人都说她傻。是的,他俩确实不般配。她率真,善良,上进且独立,从高中开始打工养活自己,是难得一见的魅力女生。与之比较,他显得太普通了。 但这又能怎样?她爱他,不顾一切地追逐他,哪怕明知是曲意逢迎,也仍然奋不顾身。不必别人说,她自己都知道,因为爱他,她自己都变得不像她自己了。 她继续走,大口大口咬着菠萝。她不问为什么,她说不出话,胸口像忽然压了一块巨石,疼得喘不过气。 她努力笑笑,嘟囔着腮帮说“亲爱的,今天的菠萝真的好酸哦,你看我眼泪都酸出来了。不信?你尝尝,你尝尝……” 她忍着泪,撒着娇,把菠萝递给他。他不理会,继续大步流星往前走。 他走得脚下生风,裤腿作响。她提着菠萝,一路小跑,却怎么也追不上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她想自己快些,再快些,可怎么也跑不起来,她恨极了自己,不知如何是好。 就这样,他把她独自仍在春风呼啸的天地里。她手里,还提着那块为他买的菠萝。 她没给他电话,也没发短信。她知道,他既然提出这样的要求,心里肯定很烦。 她的闹钟一直都是下午五点四十。他特别懒,经常因为睡觉或者游戏忘记吃饭。她得提醒他,打电话催他,拉着他,一起在六点的时候共用晚餐。 闹钟响了。 她像往常一样给他打电话,叫他吃饭。他说吃过了,不饿。她知道,他肯定没吃。于是,她就去宿舍楼下等他。照旧,她买了两块菠萝。 她坐在草坪上一直等,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她只是不停地想,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为什么他会提出分手。是怪自己平时的话太多了,还是怪自己太黏人?她想了很多理由,但都不足以说服自己。 夕阳慢慢落去。她记得,他们曾经还无比甜蜜地在这里看过日落。她的眼泪又要下来了,她真恨自己,何时变得这么脆弱。 初春的晚风特别凉。她一直坐在那儿,从五点五十,等到晚上八点。 他下楼的见到她,有些许诧异。她说一起吃饭吧,他没拒绝。 去食堂叫了两碗面。他吃得特别快。刚吃完,他就起身说要走,有事。她又哭了,流着泪,求他别走。他说我们已经分手了,不必再联系了。 她说,你总得给我一个分手的理由吧?他不说话。他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停顿片刻,他转身大步流星而去。她追着他,一路跑,一路哭。 她跟着他跑进了男生寝室。他把门关了,不理会。她站在门口,一直哭。那一刻,她真想从过道的窗户里跳下去,如果没死,她还会爬起来,投身湖底。她只求他说一句话。 整栋楼都沸腾了。所有人都出来看他,劝她。只有他,无动于衷。她不记得事情是怎样结束的,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躺在熟悉的床铺上。 姐妹们带她去吃饭。她路过那栋宿舍,停了会儿,走过去,买了两块菠萝。卖菠萝的还是那个清秀的小姑娘。 她说:“如果以后他路过这里,麻烦你帮我告诉他,记得多吃水果……”她说着说着就哭了。接着,那小姑娘也不明所以地哭了。 再后来,她告诉了我这个故事。直到今天,她还不明白分手的理由。 傻瓜,还要什么理由呢?不爱,就是最好的理由。因为不爱,所有关于你的好和不好,他都不要了。这就是最好最真实的理由。 别去奢望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会因为你的眼泪和执著再度敞开心门。不爱就是不爱,何必枉送一片真心和痴情呢?人活着,就是这样,总要碰到几次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
你喜欢的只是那个不喜欢你的她。 (一) 我和一位要好的哥们儿喝了很多酒,那会儿午夜十二点。 他跟我说大一的时候很喜欢一位姑娘,是那种刻骨铭心的喜欢,可是那姑娘不喜欢他。 他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每天夜晚去陪她发短信聊天,一夜就是百十条短信,还偷偷的去给她充话费。 他三个月后表白,那姑娘说我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她喜欢白衣翩翩的俊俏公子。 我的哥们儿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他没放弃,痴缠几个月,终于那姑娘实在也是被他的精神打动就说先处着看吧。 那姑娘说我特矫情,处着处着你很快就会烦我的。 这一处就是数年。 我的哥们儿玩尽了所有偶像剧的花样。 他们出去旅游,开一间房,床中间要防着一碗水,据说是抄梁祝的。 姑娘喜欢玩泡泡堂,哥们儿买了两台笔记本送她一台整夜陪她练习。 姑娘喜欢一条项链,哥们儿二话不说买了那条八千块的项链给她。 每个周一的早上,哥们儿打的去十几里远的肯德基买好早餐送到姑娘楼下,为了不吵醒姑娘还要打电话给姑娘的室友帮他把早餐送上去。 哥们儿喝了一口酒跟我说,你不知道,她就是我的信仰。 我和她去终南山,她在前面走,我看着她的背影,那么远好像今生今世都追不上。 她说要离开哥们儿,哥们儿拿着啤酒瓶碎片就划开了自己的胸膛写血书。 哥们儿说,那些日子我就像一只拉磨的驴,每日每夜想的就是怎样让她开心。 三年之后那姑娘终于被感动了。 她比我哥们儿好像还要开心,她跟所有的朋友讲她真的爱上哥们儿了,她在自己的日记、空间所有的地方贴上了哥们儿的照片。 她变成一只依人小鸟,有哥们儿的地方就有她。 我很替我的哥们儿开心,我问哥们儿:“然后呢?” 哥们儿说,然后我好像没了目标,就像退休了一样。 我说你不开心吗?哥们儿说我开心啊,但是就觉得没劲透了。 他开始跟高中的初恋女友暧昧。 跟一个漂亮的姑娘整夜泡酒吧。 半年后,被女友抓了个现行。 我的哥们儿趴在桌子上锤自己的头说自己是个混蛋,那姑娘跟他初恋女友吵起来,被他初恋扇了一耳光,然后姑娘想还手手却被我哥们儿抓住了。 我突然也觉得没劲透了,我说为什么突然今天要说这个。 哥们儿说今天她结婚,我昨天夜晚打电话给她,是个男的接的,叫我滚远点。 哥们儿喝完了杯中酒,哭着说她是我这一生中最爱的人,真的,我这辈子可能再不会像这样去喜欢一个人了! 我丢掉啤酒罐子,笑着说:“假如娶她的是你呢?” 哥们儿想了很久说,我还会很喜欢她,一辈子。 他在骗人。他结婚已经三年,儿子两岁。 他喜欢的只是那个不喜欢他的她,八年前的她和今天结婚的她,注定得不到的她。
【爱生活,爱开花】我是你的一道难题 我是你的一道难题 文/一路开花 现在,正是清晨十点十五分。校园内,一片书声琅琅。而我,却不在其中。 跟你说了一百八十遍,我不喜欢读书,也不是读书的料,可你偏不听,硬要逼着我来。没办法,我只好阳奉阴违,暗度陈仓。 为了使我彻底摆脱网瘾,你黔驴技穷,竟然狠心苛扣我的零花钱。于是,导致我现在虽然逃学在外,却无处可去。 没得说,那糟老头子肯定又给你打了电话。他生来就和我是对冤家,见不得我有半点自由。至于你,我更是想都不用想,就能在脑中刻画出你此刻面目狰狞的表情。 挂完电话,你和平常一样,急匆匆地丢下菜摊子,裹着油腻腻的大花围裙四处找我。网吧一个挨一个搜,马路一条接一条跑。 你绝对想不到,逃学后的我竟会躲在教学楼的围墙背后。最危险的地方才最安全。唉,我都忍不住暗自感谢,土里土气的你给我生了一个那么聪明的脑袋。 知子莫若母,这话,一点不假。我真没料到,你竟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找到我。 可怜,你寻到我的那一刻,我正躲在教学楼背后,靠着书包呼呼大睡。阳光遍地,四处草香,实在惹人心醉。 你杀猪般的咆哮,差点没让我在梦中就心肌梗死。你解下脏兮兮的围裙,拧成绳状,二话不说,便朝我劈头盖脸袭来。 你说你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放学的时候来。为了保命,我在人群里跑啊跑,而你,为了捉到我,就不顾一切地追啊追。追就追吧,你还舍不得搁下你的大花围裙。 你自己想想,一个一百六十多斤重的泼辣妇人,在校园里鬼哭狼嚎张牙舞爪地追着一位不过一百一十斤的消瘦少年又打又骂,成何体统? 好吧,我输了。因为,你又在风声呼呼的足球场上哭了。 我回过身来,看着你,不知所措。你像个孩子一样,坐在外围的跑道上,一面仰天大哭,一面凄婉地诉说你一个妇道人家的不易。 我爸去的早。我知道,你的确不易。可你不易和我努力读书,没多大关系嘛。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又没说不养你。 行,你赢了。你唾沫横飞的叙述,再一次使我满怀愧疚。我提着书包,晃晃悠悠地朝你走去,蹲下身来,轻声安慰你。 在你的软硬兼施下,我没办法,只好臣服,答应你重回学堂,好好念书。可惜,这次实在不走运。学校已经做出了勒令退学的决定。 你哭天抹泪,好话说尽,差点给校长跪下,可他就是不愿收回成命。如果不是先前答应过你,我真想把手里的书包甩在他的脑袋上,而后拉着你,一走了之。 你跟着校长一路走啊走,求啊求。最后,铁石心肠的他还是把你闭在了门外。 那夜,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很多。其中,包括将来如何让你幸福。如何让你幸福呢?我真是没个谱儿。走出学校,踏进社会,我又没有一技之长,生存都是难事,更别说养你。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 清早,我尚没起床,同桌就跑来砸门了。他气喘吁吁地说,你病了,在校医务室里,高烧,四十度。 原来,昨天晚饭过后,你又去校长家门口了。为了让他改变主意,你无畏大雨滂沱,在教师宿舍的楼下站了整整一夜。 那群老头,真的被你感动了。他们决定撤销勒令退学的处分。 我刚跑进医务室,你就哭了。你拉着我的手说,宝啊,快谢谢校长,谢谢老师,你又可以回来读书了。 你看,你多不争气,又把我给弄哭了。你不知道么?我可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期末考试,作文是以难题为主线,写一篇不少于八百字的文章。结果,我写了你。 因为对于你来说,我就是人生中那一道解不开又放不下的难题。
【爱生活,爱开花】穿不过岁月的滚滚尘沙 穿不过岁月的滚滚尘沙 文/一路开花 一 部队渐渐迈进了云南,在入滇第一关的宣威县,他碰上了那位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女子。最终,因为爱情,他做了一名狼狈的逃兵。 国民党最终兵败如山倒,纷纷逃往台湾。惟有他,只身一人留在了南陲边城。 在很多个危险的岁月里,他一直隐姓埋名,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是名军人,更不能让向谁透露,他曾是国民党中的一份子。 他是八个孩子的父亲,也是我苦难的外公。 三十年后,母亲和当年的他一样,因为爱情,抛家弃业,放下了所有触手可及的幸福。母亲至今仍会笑谈他当年所做的决定。为了让母亲和父亲彻底割离,他令二舅以旅行为名,将母亲骗至云南思茅(现今普洱),将安于腹中六月的我打掉。如果他再狠心一些,兴许,我就不能安然来到这个纷乱的世界。 他和母亲僵持了很多年。父亲早年丧父,家境贫寒,与母亲结合之后,生活更加窘迫了。有人陆续告诉他,母亲过得并不好,生孩子的钱都是给别人借来的。他口中决绝埋怨,憎恨母亲不听他当年劝阻,可在暗中,却经常托人送来油米和散碎的零花钱。 母亲是他最小的女儿,他爱若珍宝。母亲的固执与私逃,深深触伤了他的严父之心。也是因此,他才不愿再见母亲。 第一次给他磕头拜年,是母亲领着我去的。那时候,二弟已经走丢了整整两年。母亲前后找过很多次,问过很多人,均属未果。 二弟成了母亲永生的伤痛。母亲一直觉得,是自己照顾不周,才会使年仅两岁的二弟彻底消失在茫茫人世。 孩子多少是有些惧生的。第一次见他,心里忐忑不安。几天前,母亲就反复说过,他是名军人,喜好规矩,因此,我面见他时,必须放下一切孩子的泼行,恭恭敬敬地磕头,并作揖问安。 那时候的母亲因为心中成日牵挂二弟,又四处奔寻,所以神色憔悴异常。我始终记得他抬头瞥见母亲时的样子。不过是顷刻间,那冷漠脸面上射出的凌烈之光,便幻作了无数温柔的泪影,淡淡地,若有似无地藏在深邃的瞳孔里。 晚饭的时候,他把我抱在怀里,不住地朝我碗里夹菜,一刻也不舍得松开。母亲把头埋在碗里,始终不敢看他的眼睛,更不敢抬手添菜。 他朝我的耳边轻吟了一句。他说,可不许剩菜,吃不完的,趁早倒给你母亲。故此,我把大半的菜都分给了母亲。 很多年后,再度想起当年的场景,才忽然读懂他那些深沉到使人倍觉压抑的爱。他是爱母亲的,他仍然爱着面前这个被他娇宠坏了的小女儿。只是,有着军人天性的他不肯主动放下这场冷战的免牌罢了。 二 到了上学的年纪,家中更为拮据了。他阴冷着脸,把我从父亲的怀里夺了回去,一直养到十岁。 外婆去得早,他孑身一人,本就没有多少积蓄,再加上前些年对母亲断断续续的帮补,更是所剩无几。为了能使我上学,六十五岁的他,重操旧业,垦了两亩荒草杂生的薄地,领了几头猪。 为了减轻他的负担,我经常甩着小背篓去地里找他。背绿油油的猪草,挖圆乎乎的土豆。 日子久了,肩膀便破了皮。他一面搂着我帮我搓澡,一面泪眼潸潸地问,疼不疼?疼不疼? 七八岁的孩子,谁不矫情?谁不渴望有一个可以撒娇,可以让泪水恣意奔流的怀抱?可我不能哭,更不能说痛。因为我知道,他比我痛得多。 跪在阴凉的玉米地里拔猪草,我经常看到他在炎炎的烈日下喘气。拄着锄头,腰板弯得像一粒干瘪的稻穗;一声一声,卷着来日可数的苍凉,浑浊而又厚实。 路途很远,但他从来不舍得坐车。他领着我,在漫漫的黄土路上走着。夕阳暗沉沉地坠落,散着昏黄柔媚的光晕。他担着咯吱咯吱的背篓,迈着缓缓的步子,朝愈发黯淡的余晖里陷去。他的裤腿上裹满了泥泞,他的胸腔颤抖着咳嗽的余音。 通常,他会把寂寞的夜晚时光寄托给那台飘着雪花点的黑白电视机。捣来弄去,看的还是《三国演义》。
【爱生活,爱开花】阳光的布衣 阳光的布衣 文/一路开花 记忆中的芦苇再次被夏天的暖风吹得东倒西歪。 十岁那年,父亲用笨重的三轮车载着我去田野里施肥。七月的风,吹得茂密的秧苗在碧蓝的天际下泛起一层层浪涛。父亲将我放在田埂上,再三叮嘱我不能乱跑,不能乱动。对于一个尚处童年的调皮孩子来说,这无异于画地为牢。 我坐在葱绿的田埂上,一遍又一遍喊问佝偻在天地间的父亲:“爸,好了吗?你还要多久?河里的鱼都跑光啦!” 我之所以愿意抛弃那些天真的玩伴,跟随父亲来到这里,全然是为了河中的游鱼。父亲明白我的用心,很早便收工上了田埂。 我沿着河岸,肆无忌惮地奔跑,夏日的明媚如同流水一般清洗我的身体,却不留丝毫痕迹。我的快乐,像无处不在的时光,永远留在了十岁的夏天里。 鱼儿像是知道我的动向,任凭我如何努力,绞尽脑汁,它们都能从我的手缝里,脚趾间毫无顾忌地逃去。十岁的孩子,终于失却了原有的耐性,他蓄着心中的一团愤然怒火,大步流星地朝无法预料的河中走去。 父亲的呼声无法改变我最终掉落深渊的结局。我在冰凉的河水中挣扎扑腾,渴望找到一棵结实的水草,或者一根充满浮力的木棍。没有边际的黑暗使我在顷刻间觉察到死亡的恐惧。带着腥味的流水毫不留情地灌进我的鼻孔,大脑瞬时停止了工作,连空白和回忆的功能都丧失得无踪无影。 我永远记得父亲将我抱起的那一刻。一个孩子的任性和妄为,终于在一个流光盛放的夏天里,被突如其来的死亡和恐惧击毙。我一面咳嗽嚎啕,一面紧紧搂住父亲的肩膀,不愿松开。求生的本能让我觉得他就是一棵结实的水草,一根充满浮力的木棍。 他隐住一切严肃和冷漠的表情来安慰我,用湿漉漉的胸膛贴着我,用抓来的肥鱼轻哄我。 高高的芦苇地里,铺晒着我和父亲的衣裤。我俩一丝不挂地蜷缩在清风和秧苗的世界里,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桶里的河鱼。 那是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父亲的温柔。其实,我多想告诉他,他的微笑和安慰,远比责骂和怒打更具杀伤力。 晚风把我吹得瑟瑟发抖。他用温热的身体抱住我,细致地为我穿上卷着阳光气息的衣裤。夕阳从他的背后沉沉落去,我面对着他,忽然看不清他那张富有轮廓的脸庞。七月的风依旧在田野上拼命地吹,一层接一层的绿浪。周围是米色的芦苇和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天傍晚的路,被夕阳映照得很长很长。我坐在笨重的三轮车上,忽然很想再次抱住我的父亲,陪着他,一直走到路的尽头。 而今,父亲已辞世十年,那片肥沃的田野和米色的芦苇地都将会被林立的大楼所吞没。每次遥望田野,都会被轰鸣的机械声所惊醒。我分明看到,有位慈祥的父亲,正和他的孩子瑟瑟蜷缩在那片清风漫过的芦苇地里,眼神里饱含着失却家园的恐惧。 我多想抱住那位父亲,轻轻地安慰他,并帮他穿上那些卷着夏日阳光气味的布衣。
【爱生活,爱开花】一张信纸上的46个名字 文/一路开花 他是个怪人。 他很少说话,经常迟到,脾气还特别大。我没见他跟谁一起走过路或者吃过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每个学期的学费总要拖很久才能交。 他成绩不好,又不大合群,因此,同学老师都不太喜欢他,尤其班主任,隔三岔五就在课堂上点名让他交学费。他不说话,把头拉得很低很低,像要塞进课桌里一样。 再后来,他与我同桌。可不到一周,我们就被调开了。 他喜欢把书堆得乱七八糟,有时还会闯进我的地界。我和他不熟,因此,就会板着脸数落他。有一次,我怒了,指着他的脑袋问他:“你怎么这么没有家教呢?你爸爸是怎么教你的?” 因为这句话,他忽然跳起来踹了我一脚。年少血气,我哪儿忍得住?我们大干了一场之后,彻底成冤家仇人了。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忽然莫名其妙地跳起来打我。 初二上学期,他继续欠缴学费。班主任天天站在讲台上点名,问他具体什么情况,是不是有什么困难。他仍旧不说话,把头埋得很低很低。 那时,他大概十五岁吧,因为没人愿意和他同桌,加上他学习成绩极为糟糕,所以被调到清洁区的角落里一个人坐。 没人理他,他也没有朋友。体育课,他通常都是一个人躲在教室里睡大觉。很快,我们便把他忘却了。 初二票选,班长是个女生,不但温善勤奋,还弹得一手钢琴,因此人缘超好。 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候,她拿着一张绿色的信纸来找班里的每个人签名。她说还有一年就毕业了,想把大家的字迹都留在一起,这样比较有意义,而且,只要签字,就免费请喝一瓶可乐。所有人都高兴坏了,争先恐后地跑过去签。 最后,46个人拿着46瓶可乐回到教室,有说有笑,更把角落里的他衬显得孤独与落寞。 再后来,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起初我以为是错觉,后来一问,大家都这么认为。 他不但把整个班里的卫生都承包下来,还天天顶着大太阳去操场上提水给同学喝。最离谱的是秋季运动会,他陪跑、送糖水不算,还把加油两个字喊得比谁都热血沸腾。 没人知道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干,但他的行为的确像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在努力汇聚的同时,也已把周围的心灵全然濡湿。 很多人觉得感动,对他伸出援助之手。有人帮他补习,有人给他买早餐,甚至有人提议在新学期秘密募捐,帮他把学费的问题给解决掉。 期末考试过后,他虽然只是中等,但仍旧被选为年度进步最大的优秀学生,上台发言。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他从兜里掏出一张绿色的信纸,小心翼翼地摊开:“我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很早就去世了,妈妈一个人带着我和弟弟,很辛苦。那天我来得很早,打算收拾书本然后退学,没想到,竟收到了这封信。真的很谢谢大家对我的帮助,之前我还一直担心你们会看不起我……没有你们给我凑的学费,我可能已经是苦命的煤炭工……” 所有人都看清楚了。那张绿色的信纸上,有46种不同的笔迹和46个熟悉的名字。 没人说话,也没人转头去看班长。很久之后,教室里才响起潮水般的掌声。
【爱生活,爱开花】在阅读中优雅老去 文/一路开花 二十岁时,第一次去凤凰,不为古镇美景,只为能与偶居夺翠楼的黄永玉先生见上一面。 时逢雨季,沱江奔啸,烟波微茫信难求。苦待数日,仍没能等到想见之人。 在清冷的雨丝中独自徘徊,满心失落。无意走进一家书店,里面尽是沈从文先生的文本作品。无处可去,只好在僻幽的角落里翻阅旧籍。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回程当日,总觉有重要东西遗落城中,寻思许久,才跑去那条巷子的书店里买了本周身泛黄的《边城》。这本有着深蓝小印戳的《边城》,至今仍安躺于我的书柜里——它不仅使我在未果的行程中找到些许补偿,更让我在之后的时光无比怀念二十岁的自己。 再后来,兴许命理所定,真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不但自己看书写书,更领着诸多热爱文学的人走上了自己想走的路。 我经常跟学生们说,阅读是写作的命脉,只有不断阅读,才能保持创作角度的新颖和思维的敏捷。然而,阅读所赐予的,又何止是这些? 不管在何时何地,只要手中捧着一本书,心里便会觉得安然。书不但能排遣无聊的寂寞,将岁月的伤痛逐一缝补,还能把心灵淬炼成一块玲珑美玉。 一个爱书之人,必是睿智且沉稳的。遇事不惊,处之泰然。古人所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便是这意思。 生命本就是一次有限的跋涉。一个经常看书和一个经常沉迷在网游世界的人,心灵绝对是不一样的。前者,往往更能体悟一叶一菩提的真谛。 书本所给予心灵的力量,是不可言喻的。十年寒窗,说的并不是读书人的艰辛,而是意在表述读书人的坚忍和不懈。试问,有多少人可以在寒窗下十年如一日地重复做同一件事情? 正如北大教授曹文轩所说一般,世间最优雅的姿态,就是阅读。不论静坐还是倾卧,甚至在厕所里,它都是最美的姿态。因为这样的人,通常都会从骨子里散发出一种极具亲和力的书卷气。 阅读人物,通晓历史,可以他人鉴知自己得失;阅读杂文,百味世事,可在辛言辣语中藻雪精神;阅读情感,温热肺腑,可居书香浓情里滋养心灵;阅读故事,体会人生,可于静谧岁月中倾情流泪…… 每一种书,都是风景;每一本书,都是亟待窥破的秘密。 但愿我们可以放慢匆乱的步伐,一起在欢愉的阅读中,优雅老去。 一路开花 2012年9月9日于大理
【爱生活,爱开花】你是我黑暗世界里的光° 有时候看见你,  你就是我黑暗世界的光亮;  有时候看见你,  我却泪流满面。  1   真的,第一眼看见梁雨辰,我的世界就完全变得黑暗,他成了唯一一道亮光。那时,我并没有看见他的样子,我只是听见他在广播站的大喇叭里唱歌,是一首很轻飏的江南小调,我一听就呆掉了,像个傻子一样问旁边的同学,他谁?  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还知道了他每个星期的这个时候都会在广播站广播。  他真是很特别,声音有磁性,但很少说话,偶尔唱一两句歌,就能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听说,他在艺术班,要考播音系,他还每个星期都去北京上课,身上穿着小城里买不到的牌子的衬衫。而且,他那么骄傲,同学们写了厚厚的点歌的信,他从来不播,只播了我的。  他说,有个叫小白的同学把这首歌送给她生病的妈妈,希望妈妈早日康复。  那天,我坐在操场上,风很大,冻得直哆嗦,但歌声一响起,我就暖了,要知道,这是梁雨辰给我播放的歌,虽然,是我说了谎,我妈妈没有病,身体健康得一扫把就能准确地打到我身上。  后来我才知道梁雨辰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所以他才会播我点的歌,后来我才知道,他播的时候,他的声音一直在抖。  我不知道他那时有没有抖,我听不出来,我听他说什么都好,都动听,一点儿缺点都没有,我只知道我抖了,抖得厉害,手也抖,脚也抖,像是在过电。  因为我看见梁雨辰从广播室里走出来,我没见过他,虽然我已经听过他三次广播,但我就是知道,那个人就是他,不帅,真的不帅,可是很高很瘦,眼睛细细长长的,言情小说上说,眼睛这样的人有很多心事,他也是这样吗?  我却变成了这样。  我开始很想他,想他走在风里的样子,那天我跟在他后面走了很久很久,一直走到他家门口,他进去的时候,我还舍不得离开,他家门口有一袋垃圾,我打开,里面有几张写过字的稿纸,沾了很多土,可我不嫌,真的不嫌,一张张捡回来,抚平,是他写的节目的开场词。  真好听。他的字也好看,比我写的好看多了,我开始练字,在书上,作业本上,写满了梁雨辰,写了还不过瘾,又一遍一遍地描着。然后,突然就悲伤,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2   我迷上了梁雨辰的声音,我喜欢他唱歌,他不唱那些烂大街的流行歌曲,只唱一些小调。就是这么有个性。我的好朋友说我也是个有个性的人。因为他们说我写在笔记本上的三个字,他们研究了再研究才确定那是梁雨辰,他们还笑话我,是个胆小鬼。  在这个年代,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搞什么暗恋。  他们说,打个赌,如果你敢跟梁雨辰表白,我们就请你吃海鲜大餐。赌就赌,谁怕谁,我的小强精神是这时候跳出来的,我们还写了保证书,签字画押,然后夹在了书里。  可会害怕,真的怕。  梁雨辰刚刚从广播室里走出来,好朋友们就把我推到了他面前。  那个,我结巴了,那个,我喜欢你,我闭上了眼睛。  五秒过去了,十秒过去了,差不多一分钟快要过去的时候,我睁开了眼睛,不喜欢就明说……我的话喊到一半,就咽了回去,因为梁雨辰不在我面前,他像没听见我的话一样,和我擦身而过。  怎么会这样,好朋友在后面笑着,很大声,我的眼泪却像虫子一样,慢慢地爬下来。可还是会听他的节目,还是会说谎去点歌,我说,梁雨辰,谢谢你,我妈妈的病好了,我是小白。  他读的时候,笑了,那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笑,是的,是听见,但我能想象出他的样子,那么明媚,阳光都变得灿烂。  他还找到了我,他说,小白,你出来一下。  天啊,他怎么知道是我呢?  他挥挥手里的信,给我看后面,那里写着高三二班,白霜露。没错,那是我的名字。  只是字很丑,像我的人一样见不得市面,和梁雨辰走在一起的时候不敢抬头,怕被那些漂亮女生的眼神杀死,可心里是欢喜,尤其是听见梁雨辰说过那句话之后,他说,小白,我想跟你做朋友。还有比这更动听的话吗。  3   只是那天,我什么也没说,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他说,怎么,你不想?我摇头。他说,那你为什么不说话?我还是摇头。然后,他就笑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注意,是看见,他笑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好看极了。  他接着说,我们要考上大学。我知道了关于梁雨辰的故事,有点心酸,有点疼。他说,母亲去世以后,父亲有一天突然就消失了,他是跟着外婆长大的,在湖南一座叫凤凰的古城,他说那里美极了,山是青的,水是绿的,高高的吊脚楼,划船的渔夫,美得让人想流泪。  他说,后来外婆也去世了,他一个人被救助到这里学习,说这些的时候,他很悲伤,那些悲伤让我心疼,我握住了他的手,那么凉。  我不知道梁雨辰是不是受到我的影响,我只是看到他微笑了,心情也好了,虽然他还是会常常一个人发呆,但只要能这样见到他,还能跟他说说话,就已经很好。  我们还讨论了要去的大学,他说他一定要考到北京,然后我就沉默了,北京于我,是个太遥不可及的地方,我的成绩上个三流大学都难,更何况是北京。可梁雨辰说,只要有决心,没有什么办不到。我下了决心,很大的决心,我一定要考到北京,一定。  那样,我就又能和梁雨辰在一起了。  4   其实,现在想起来,我和梁雨辰从来没有真正地在一起过,所以,在很久以后的一个晚会上,我听见汪涵说,在一起比我爱你更重要,突然就哭了,因为我想起了梁雨辰,因为,我曾经那样地伤害了他。
【爱生活,爱开花】不能说的秘密。 连城用潦草的笔迹写着:对我来说,你是云端美丽善良的仙子,我只能远远地仰望你,绝不忍心让你和我一起停留在黑暗的泥沼里。   1 如果没有遇上连城,小篆会拥有单纯美好的青春,少女的回忆必定如五月的阳光一样明媚。事实上她的17岁像江南的晚春,像绵延着下个不停的梅雨,埋在她心底无望的暗恋是雨中滋生的毒蘑菇,色彩鲜艳,只能观望而无法下咽。   小篆是在高三上学期转到这个学校的,老师把她安排到最后一排的空位上。小篆的旁边,还空着一个靠窗户的座位,但明显是有主人的。课桌上散乱地堆着几本课本,书页被折叠得不成样子。把课桌搞得如此凌乱的应该是个男生吧。   坐了一天,旁边的座位还是一直空在那里,小篆忍不住动手整理那摞课本,她打开其中的一本,把有折痕的地方一一理平,在书页的翻动中一张薄薄的纸片掉了出来,上面只写了一句话:连城,我喜欢你。   小篆的心突突跳起来,这样简单直接的表白让她小小地吃了一惊。那张纸片的空白处画着一个贼头贼脑的蜡笔小新,仿佛在嘲弄那个勇敢表达爱的女生。   这个连城,真不懂得尊重别人。小篆愤愤地想着,把纸片放回原处,顺手把那堆书撂在一起,不再整理。   2 直到三天之后,小篆才亲眼见到连城。   之所以说亲眼,是因为这三天之中有无数个女生向她说起关于连城的传闻。那一年正值郑伊健主演的《古惑仔》风行大街小巷,在她们的描述中,一个少年版的郑浩南呼之欲出。   女生们说起连城的帅、连城的酷、连城凄凉的身世、连城15岁那年一个人独挑三个成年男子的光辉战史……她们的表情或不屑或崇拜,但语气里都有压抑不住的兴奋。小篆却想着,这个自幼父母双亡的孩子,真是可怜啊。   披挂着一身神秘光芒的连城终于闪亮登场了。那天正上着课,一个男生响亮地喊了声“报告”。   不待老师允许,他便晃晃悠悠地闯进了教室。他穿着当时惊世骇俗的喇叭裤配紧身黑背心,披挂着一头郑伊健式的长发。   他径直走到小篆旁边坐下,淡淡地向她伸出一只手说声“嗨,你好”,脸上是懒洋洋漫不经心的笑容。片刻的惊愕之后,小篆只轻轻地用指尖碰了碰他的手。   过了10分钟,连城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你整理好我的书。空白处又是一个贼头贼脑的蜡笔小新。   小篆偷偷地瞟一眼连城,不料却正好撞上他灼灼的目光,她的脸一下子红透了。他却调皮地眨眨眼,像极了蜡笔小新。   3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篆开始暗暗期待连城的出现。他不来上课时,她会细心地帮他把课桌整理得十分整洁,有时候课本里还会掉下类似的纸条,她总是不动声色地照原样放进去。   其实连城即使来了也和她说不上两句话,一下课他便被同学们众星捧月般地围住。   小篆是无论如何也不敢加入那群和连城嬉笑打闹的女生中去的,她只是沉默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以目光去追随他的身影。   高三的生活是暗无天日的,而连城那懒洋洋漫不经心的笑,是唯一的一抹灿烂,他一出现,小篆的心情便有短暂的雨过天晴。   连城的身上,常常会出现来路不明的淤青,有一次他手臂上红肿的伤口让旁边的小篆头晕目眩了一上午。午休时她买来一瓶云南白药,偷偷地放进他的课桌。那个下午连城却没来上课,再出现时,伤口早已愈合。.但是小篆还是收到了他表示感谢的纸条,画着熟悉的蜡笔小新。   喜欢蜡笔小新的人,本质上应该还保持着孩童的纯真吧。小篆想,连城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强硬,他的内心,毕竟还有一处柔软的角落。   4 连城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有来上课了。   小篆决定去看看他。她从一个和他相熟的男生那里打听到他的地址,放了学之后就走向他家。   连城的家很偏远,她走了很久才找到。   远远地她看见连城站在院子的中央,提一壶水,温柔地弯下腰为一个老太太冲洗着头发。四周是爬山虎蓊郁的绿,弯着腰的连城在她眼里有松柏的挺拔。
【爱生活,爱开花】读完依赖,我就离开。 【chapter 1】 我的手机忽然响起熟悉的旋律,干净的女生唱:如果我们现在还在一起会是怎样,我们是不是还是深爱着对方……戴佩妮的《怎样》,我们分开以后,所有关于你的铃音我都设置成了这样一首歌。 幽蓝色的屏幕上黑色的字体很寂寞,记事提示——3月7日,李纪年,生日。我才恍惚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要靠手机来提示,我才会记起你的生日。 我以为关于你的一切早就刻进我的骨髓,那是我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除非我死,然而回忆和思念竟然都渐渐被时间磨平,亦或者,我那曾经敏感的心早已经麻木不仁。十七岁以后,我最害怕过两天,一天是你的生日,一天是我的,原谅我用这样的方式来纪念,不再有你。 写字这两年,我从来不肯写我们的故事,因为这七年分分合合的纠缠和折磨,我一直不能释怀。怕一倾注笔端,泪水就不可抑制。 你从来不看我写的东西,因为只有你看到过我写字时候歇斯底里折磨自己的模样。你钳住我的肩膀,手指的力道掐的我生疼,你说,米安然,如果你一辈子都走不出回忆的漩涡,你要怎么过活? 五年前你一字一顿的告诉我,米安然,我、不、爱、你、了!表情前所未有的决绝。可是我还没有读完依赖,又怎能离开? 李纪年,在所有物是人非的风景里,我最——恨你……但我更恨我自己,恨我自己忘不掉你,放不下你。 【chapter 2】 七年前,夏末秋初,天空蓝得很深邃。高中入学的那天,很多男男女女来高一十五班“围观”我。他们站在教室外透过窗户和门上的玻璃窗找寻我的身影。人群里议论纷纷,“米安然,就是那个语文和英语满分,数理化都不及格的那个?”“她没来上课吗,长得对不起观众不敢出来见人啦?”“听说是校长的孙女!别招惹她,搞不好那天被开除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我极其不自然地捂着耳朵坐在教室第六排靠窗的里侧,那是一个死角,外面的人看不到。班级门口贴着分到这个班级的学生名单,进门时,我看到华子的名字也在上边,就理所当然地把身边的座位留给了他,整个初中我们都是同桌,我并不介意和他再一同度过三年掐架斗嘴的时光。 那个年代MP3、MP4还没有泛滥,我的腰间别着一只银色外壳的随身听,听的还是卡带,因为不想听到窗外的纷扰,我把音量开到最大,大到与这个世界隔绝,只有清凉的歌声。 一只手轻轻拍我的肩,我转过身去,目光沿着手臂而上看到这双修长手指的主人,他的嘴巴张张合合说着什么,我捂着耳朵摇头。他耐心地掏出纸笔,一笔一划写下他的名字——李纪年,他的字并没有特别好看,但是很工整,看上去让人觉得舒服。 两首歌曲中间的空白,世界有一瞬间的安静。李纪年抬起头对我比划着说,同学,你知道米安然是谁吗?一中来的?我也好奇很想认识一下她。 我的表情和我捂着耳朵的手一起僵硬了,我看到他乌黑的瞳仁里有我的身影,脸不由自主地红了,只得转过身来,低头看自己的课桌。这是第一次有人直白地说想认识我,尽管这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 李纪年在我身后小声跟他的同桌嘟囔着,呐,那女孩是聋哑人?好可惜…… 从小到大,我就不喜欢解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总是用顺其自然来搪塞,鲜少有冲动,但是那一刻我冲动了,扯下耳机,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李纪年说,你说谁是聋哑人?! 华子就是在那一刻走进教室来的,他径直朝着我走过来,揉揉我的头发,这永远是他和我打招呼的方式。米安然同学,你来这么早?我的注意力还集中在李纪年那张微红的脸上,华子隔在我和李纪年中间,双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他说,你看什么出神了? 我这才回过神来,抱着肚子笑开了,李纪年的嘴巴张得好大好大,细碎的阳光掉进他的嘴巴,他一定惊讶到心坎儿去了。
【爱生活,爱开花】可惜不是钟无艳。 知根知底的悍妇是不配伪装淑女的】如果一定要我总结与周宁昭的六年,那么,用两个字说是“冤孽”,用三个字说是“很冤孽”,用四个字说是“无比冤孽”。要知道,他的光辉岁月是装裱在一块无辜的葱花饼上的。想当初风和日丽,我叼着那块无辜的葱花饼刚走进教室,就听见周宁昭用一种极其淡定且嘲讽的语气对班长大人说:“你不要再三八了,不知道你早饭吃的葱花饼的葱花还粘在门牙上吗?” 原本喧闹的教室在一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班长的门牙上,而后的第二秒,全班爆发出一阵整齐而响亮的笑声。班长作为女生的尊严受到了极大侮辱,哭得梨花带雨,飞奔而去。而正在啃葱花饼的我,则是默默地把饼收了起来,并且最终咬了咬牙,把它扔进了垃圾桶。托周宁昭的福,那天我因为饥饿的缘故,始终不守舍地盯着垃圾桶。午休的时候,身为我前座的周宁昭终于忍无可忍地转过头来塞给我一块蛋糕:“你不要再盯着垃圾桶了,难道你就这么饥不择食吗?” 望着周宁昭认真的脸,我长久地沉默了。从此以后,我再没有买过第二块葱花饼。也就是经由当日那块蛋糕,我和周宁昭才渐渐熟络起来。而在一起久了,周宁昭自然特别关照我。然而就是因为他这样无微不至的“关照”,我才迅速地由一只温柔的小白兔,进化成了大尾巴狼。如今,我的外号已经一律和“毒妇”“蛇蝎”这一类凶狠的字眼挂钩,而每当我试图展现出自己淑女的一面时,周宁昭总是翻着白眼鄙视我:“知根知底的悍妇是不配伪装淑女的。” 而我们最近一次翻脸,是在我伪装淑女未遂以后。那天我们原本约在友谊路吃冰,睡过头的我又一次迟到,当我从公车上拼死拼活地挤下来,试图仪态万方地走向他时,周宁昭却一副踩到大便的神情:“你的拉链没拉好!” 我当即恨不得打个地洞钻进去,然后趁人不注意再钻出来在她身上打个洞。
【爱生活,爱开花】暗恋是场成人礼° 文 / 一路开花 很多年后,我还是会想起那个长发飘扬的北方姑娘。她像一枚雪亮的针,穿着时光的长线,在我的记忆中左右刺绣,交织缝纫,直至记忆的幔布,到处都绽满暗恋的卑微之花。 那时我刚上高三,决定报考艺术院校,成天自由的不得了。我们可以不去上课,坐在安静的琴房里弹琴,或是唱歌,甚至,我们可以不考数学。她是转学过来的插班生。爸妈都是北方人,当年在云南做生意,便把她的户口落在了这里。临近高考,才被惨烈地打回户籍所在地。 她一直生活在北方,根本不会说云南方言。 她刚来的第一天,就在学校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男生都在趴在走廊上议论,说高三班来了一位只会说普通话的艺术美女。 她也是艺术生,报考音乐学院。她的到来,彻底把原本音乐班那位高傲的钢琴公主打败了。她的十指颀长,白润而又灵活,可惜整个冬天都蜷缩在温热的口袋里。 但是,只要她的双手搭上泛着光泽的琴键,马上就会变成两只自由翱翔的云雀。她弹出的音符精致而又饱满,像一粒粒浑圆的玉珠。 因为她的出现,我觉得自己枯燥的十八岁忽然有了跳跃的生气。 她在隔壁班,我们通常很少见面。每周一次的乐理课她也几乎不来。老师说,她的乐理根基已经很好了,不必再学,应该把更多的时间花在演奏方面。 听说她每天下午四点都会准时去琴房练琴。老师对她寄予厚望,特意给她配了一把琴房钥匙。 为了遇见她,我从一点就躺在琴房里呼呼大睡。醒了,练会儿琴,开下嗓。累了,继续藏在课桌中间倒头大睡。 我觉得最幸福的事,就是枕着她的音符入眠。 有一次,我睡得太离谱,直接从课桌的夹缝中掉了下去。她不知道琴房有人,彻底吓坏了。当我挣扎着探出惺忪的大脑袋想要说声对不起时,她已经撒腿逃之夭夭了。 十几分钟后,她再度归来,用诧异的眼神看着我:“刚才是你?我还以为是地震呢!”她清越的笑声使我想起茶马古道上的驼铃。 我想要给她写封信,想要告诉她,在南国的边陲小镇,有个内向寡言的男孩默默喜欢着她。这封信我写了很久很久,有的时候,把自己写哭了,有的时候,又会忽然莞尔。 直到毕业那天,我还是没能把那封信递到她手里。听说她去了上海音乐学院,学校为此还出了张大红的榜单。我一直没有勇气去看。 我只记得十八岁的夏天飘了很多雨,潮湿的空气,让人沉浸在无处可躲的忧伤里。 然而,正是因为这样的忧伤,暗淡的十八岁才有了一抹亮丽的颜色。 我在新书里说,暗恋是一次无人知晓的自我牺牲。 你在心里和那个贸然闯进的人纠葛思量,以为同上一船,可最后,你终要发现,这个人,不过是万千乘客中的一员 —— 稍有不同的是, 她 无意中默默陪你欣赏了一段关于青春的风景。 要知道, 暗恋 ,也是 一 次悄无声息 的成长。
【爱生活,爱开花】-       故事写到离去为止 〔流年穿层而过〕   天空里永远都是这样白缈缈的光线   如同破碎的流年刺进黑色的瞳仁   我在时间的缝隙里缝上一小段美丽的锦绸   头顶上的白光扭曲成了晴空里穿层而过的云朵   那些无法化解的彷徨   都丢到时间深处   〔亲爱的 你慢点走〕 我在时光里看着你向我走来   钟表上写着午后四点   幸好没有提前离开   我刚一来到   你就走开   走得那么急切   忘记了时间   忘记了我爱你   〔如果 时间走过你的街〕   我与你相遇   是我的幸运   是你的不幸   可是你仍然执着于上天的安排是对的   你是个单纯的偏执狂   我也是   只是你比我浅得多   〔白天不懂夜的黑〕   如果水是有记忆的   那么时间也应该有记忆   你是我记忆   那么我也有可能成为别人的记忆   这个世界因此不幸的人太多太多   比如你   比如我   〔糖不甜了〕   我想唱支歌送给你   如果那首歌能替我唱着快乐   痛苦   或者患得患失的情绪就好了   那样你是不是就会想念我   在每一个烈日满晴空的夏天   〔记忆里打烊的夏天〕   清晨的小道几乎见不到别的行人   熹微的晨光落下来   我被晃得眯起了眼   我想亲爱的你一定不知道吧   那一天悄悄被我认定为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清晨   我知道   未来   应该不会再美了   〔小小的天〕   生命大抵是这样的吧   每天身边都会经过很多人   有的擦肩而过   有的匆匆一瞥   有的却是一生一世   不管支蔓如何缠绕   树叶的脉络纹路一直都明晰可辩   就像你我之间盛开的那些流年   〔遥远的时光〕   你离开的时候是一年前   遥远得   已经是一个世纪   很久没哭   突然很想哭   我没说出口的话   就像你手中凋谢的花   枯萎的不只是爱情   还有我的表情   这些   你都知道么   〔只是时光不在了〕   八月的天空像是受伤的眼   突然不会再流泪   如果恶劣的天气不经过一场暴风雨是不会晴朗的   除了时间之外   我们一无所有   可是我们又偏偏视它为污沉   随着水流走了   〔去吧 就像从未受过伤〕   心安的人可以看着时光老去   没有畏惧   时光之河的两岸   有谁不曾改变   我们怀念的   终归会像是血迹一样   在漫长时光的无情消耗里   从鲜红   变得漆黑   最后瓦解成粉末   被风吹散   不留痕迹吧   你我形同陌路   相遇也是恩泽一场   继续走吧   就像从未受过伤
【爱生活,爱开花】半是浓妆半淡妆。 一 和慕凡至今还记得自己幼年时的那一日,一清早爹爹便叫下人来喊自己起床,他洗漱完毕来到花厅,远远的就听见娘亲在数落。 有什么好稀罕,不过是个填房的生了,也就你这傻人还正儿八经的去道贺。 这是什么话,李世兄好不容易老来得子。 他这才明白,原来是常来家中小坐的李世伯家中有了添丁之喜。 与爹娘一同前往李府道贺,长辈们自去絮话,娘亲带着他往女眷房中去,他一进门,一眼就瞧见了那摇篮里刚满白日的娃儿,细眉大眼,乌溜溜的眼珠子不住的转,额心的一点朱砂痣衬着雪白的生嫩小脸好不喜人。 她叫什么名字? 你这妹妹叫做芙蓉。李家的二娘抱着另一个娃儿从内房里出来,她怀里的孩子生得与芙蓉眉眼一般,只是看起来更弱一些。 那她呢?他指着那孩子问,以为是双胞的姐妹。 这孩儿的名字还没取……李二娘笑了笑,一旁慕凡的娘亲插了话,是了是了,世兄好容易有了这么个单传,取名儿该当慎重。 慕凡这才明白,原来李二娘怀中的那一个是个小弟弟。 那一整天,李二娘都抱着那个男娃儿,李家唯一的单传,而对那摇篮中的女孩儿却看都不看一眼。 你娘不疼你呢,慕凡将一根手指伸到小婴儿面前晃了晃,不想就被婴儿小小的手握住了。 小芙蓉冲他笑。 没关系,我疼你,他这么想—— 我疼你一辈子。 一个月后,李家举家南迁。 慕凡弱冠之时已经是大名府有名的才子,那日六月初九烟云池便芙蕖盛会,他多饮了几杯,经不住一帮友人的邀约,就着池中将开为开的荷花为题,作一首诗来—— 红白莲花开共塘,两般颜色一般香。恰如汉殿三千女…… 最后一句却卡住了,眼看便要出丑。 半是浓妆半淡妆。 烟云池的那一边,有人朗声吟出这样的一个结尾。 隔得远了看不清面目,只能看见修长瘦削的身形,看见一袭月白的衫子当了清风衣袂飘飘,烟云池上的轻雾被吹拂过去,那人仿佛蓬莱过客姿态。 等到走的近了,才发现是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少年叫做寒丹。 很快慕凡便与寒丹成了好友,九月九日的重阳,山头便插茱萸,他前往寒丹家中拜访,到了寒丹的小居,见他倚着窗边一手执书一手拈着一棵玫瑰松子糖往嘴里送,微斜着头,露出如玉的脖颈。 你若有姐妹,我必要娶她为妻。 他隔窗与寒丹说笑。 少年脸上微微有了怒色,这时内室里有人走出来—— 哥,谁来了? 问话的人,额心一点朱砂红。 这是舍妹,寒丹慢慢道,小字芙蓉。 慕凡忽然想起,他曾说过—— 要疼一个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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