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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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贴吧发帖真不舒服,我已经转到我的空间了~http://hi.baidu.com/%D3%EF%CE%C4%CD%CF%BA%F3%CD%C8(嗯?我记得以前写过这个公告啊?)
好久没看书了!!!!!!我的吧都好久没发新文章了!!!!!!
好烦人的一个寒假~~ 又快开学了!!!真不爽!!!始点,我所爱,终点,亦我所爱,可是为什么始终要有过程?当鱼长出熊掌的时候,却先长出了指天椒做的腿……
看不见的手(柳文扬) “把沙盘和铜笔给我拿来!”——《一千零一夜·女王祖白绿和糖饭桌子的故事》 “笔仙笔仙快点来,笔仙笔仙快点来……”——我表妹 时间是午夜,地点是在我的书房,人物是我、我表妹,还有她的两个朋友。 表妹的朋友,即她的师兄和师姐,把一张大白纸铺在桌子上,两个人都伸出左手,用一种奇怪的姿势共同握住一根价值两块五的圆珠笔。笔尖放在白纸的正中。他们俩的目光都非常神秘而空洞。 在此之前,我已经遵照表妹的吩咐,把台灯的灯泡由六十五瓦的换成了十五瓦的,因为“我们要请来的东西是怕光的!”十五瓦灯光下,师兄师姐的两张刀条脸湛青碧绿。 我听见了蚊子叫,不,准确地说,是握笔的两位大师的哼哼声。仔细分辨,可以勉强听到他们在念:“笔仙笔仙快点来,笔仙笔仙快点来……”只不过带点四川口音。大概要请的是四川笔仙。“笔仙笔仙快点来,笔仙笔仙快点来……请你跟斗儿扑趴地灰起来!” 终于,笔仙老人家被诚意感动,屈尊来到了我这间平凡而又两个多月没打扫的书房里。圆珠笔开始微微颤动,表妹悄声对我说:“别说话!别动!来了……” 笔尖在纸上画着无意义的圆圈。师兄权威地扫了我们一眼,问道:“笔仙,如果是你来了,请在纸上画个勾。”笔果然画了个勾,仿佛不是被他们俩的手操纵的一样。 “这期足球彩票号码是多少?”我忍不住问。 师兄的绿脸一阵哆嗦,瞪了我一眼,表妹吓坏了,跟我说:“没让你问就别问。把笔仙吓跑了。” 师兄慢悠悠地哼哼道:“不该问的别问。” 我表妹说:“现在我可以问问题吗?” “可以。”师兄发出像猴子哭一样的声音。 “笔仙知道我表哥是什么血型?”她急切地问。 笔在纸上颤抖着,最后画了个圈。 “O型!”表妹兴奋地拽着我说,“他知道!” 我还是不满意,太多人知道我是O型血了,连楼下守公厕的老头都知道。我问:“笔仙知道诸葛亮是什么血型吗?” 两张绿脸神眉鬼眼地一起哆嗦,连我都被吓坏了。我赶忙换了个问题:“全中国有多少O型血的人呢?” 师兄和师姐好像对视了一眼,然后圆珠笔颤巍巍地在纸上乱画。表妹猜着画出来的是什么数字:“5、7、3、0、6、8、9、1、3。五亿多!” 我恭敬而又恐惧地问:“笔仙……能不能写出他们的名字?” 两位大师瞪起了眼睛,呼呼喘气。他们好像控制不住笔了,笔在桌上乱跑,表妹埋怨我:“你怎么这么不诚心呀?” 等笔终于被捉住时,那张纸已经伤痕累累。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很不好意思。 表妹说:“我跟你试一下吧?” 我们换了一张白纸,表妹分开左手五指,让我也同样做,把手指跟她交叉起来,一同勾住圆珠笔。她告诉我要控制呼吸和心跳,心要诚,还有,不许使劲,那会夹痛她冰凉的小手。 师兄说:“好,你们平心静气,全神贯注地说:‘笔仙笔仙快点来’,记住心里也一样要默念。” 表妹立刻垂下眼皮念了起来,我只好跟着念。开始时,我觉得这很好笑,渐渐地就感到了耻辱。我想起原来某“气功大师”教“辟谷术”,让那些虔诚的老同志们排起队,头顶饭锅,漫山遍野地走来走去。恶毒啊。我悲愤地看着旁边那两位大师。 师兄呵斥说:“别看我!心要诚!” 我把绝望的目光投向墙角的大哑铃,盘算着,把它们拴在师兄师姐的脖子上,然后推进游泳池里,大概淹得死…… 在这种叵测的居心之下,笔仙当然没被我请到。表妹非常失望。师兄说:“我们做事情,第一注重诚心正意。不管是上班、做生意还是对待朋友。抱着游戏甚至怀疑的态度是办不成事的。这样吧,我再跟你请一次,记住这次一定要心诚!” 他是对我说的,我伸出左手,跟他握住了笔。也许是心理作用,我觉得他的手很凉,有种奇异的,甚至是可怕的类似魔力的力量。就像在初中生物课上摸癞蛤蟆的感觉…… 师兄又开始作蚊鸣之声:“笔仙笔仙快点来,笔仙笔仙快点来……”还要我跟着一起念。念多了之后,脑袋开始发晕,连自己的声音也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我都想睡觉了。忽然,笔在手指之间动了一下,或者说,是有动的企图。我连忙睁开眼睛看了看师兄,他面无表情。笔又要动。我的手完全没有用力。我敢肯定,是师兄在暗中使劲。他舒了口气说:“总算请来了。”我们俩的手像磨豆子似的绕圈转着。我微微用了点劲,笔不动了。
吞食(柳文扬)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晶之盘行素鳞。” ——杜甫 先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你们相信我,它就是真实的)。 昨天夜里,月明星稀,书桌和椅子都恶意地保持沉默,只有冰块在可乐杯中发出不安的噼啪微响。这时,他来了。他身材矮小,面色碧绿,眼如蜜蜂,神态文雅,彬彬有礼。 他就这么突然出现在我书房里:“你好,我叫尤利西斯,很高兴能认识你。” 我镇定自若地面对着他,嘴里的可乐射了出去:“我不是在做梦吧?” 尤利西斯(擦掉脸上的可乐):“你们地球人不是习惯用拧脸的办法证明是否做梦吗?” “对呀!我试试……” 尤利西斯:“啊!痛!——谁让你拧我的脸?” “废话,我怎么舍得伤害自己英俊的面容呢?——看来不是做梦。你别是化了装吧?这是假眼吗……” 尤利西斯:“哎呀!别抠……我可是为和平而来的呀。” “你想干什么?” 尤利西斯:“达葛,鹅到地球来找庆戚,庆戚没找桌,鹅已经三天没吃饭了,给点钱吧达葛。啊!别踩……” “我踩,踩——还不说?” 尤利西斯终于说了实话:“我是银河系联邦派到地球上的观察员。头儿让我考察一下,你们地球人够不够加入银河联邦的条件。” 这是一件好事啊。加入了的话,我每个月工资会涨吧?“够什么条件才能加入啊?”我问。 他说:“一般地说,是以输入方式作为评判标准。” “啥叫输入方式啊?” “就是从外界吸收能量的方式。” 嗨,就是吃呗。这有什么难的,地球人都知道!他又问我:“你们输入的都是什么形式的能量呢?” 这个问题很难一下子回答,我说:“要看你用什么标准来区分了。我们输入的有生的有熟的,有中式的有西式的,有自己做的,有馆子里的……” 他没听懂,但是对我手里的巧克力很好奇。我发现他的目光不怀好意,就把巧克力放进嘴里,咀嚼吞下。他终于叫了起来:“原来是这样!低级,太低级了……” 我说:“你才低级呢!大绿脸!” 他眼里放出一道蓝光,透视着我的消化系统:“哎呀呀……把混合食品在口腔里磨碎,和唾液搅拌在一起输送到胃,利用低级的化学方式分解成糖、脂肪小粒和氨基酸……通过不可靠的肠壁吸收进血液里。耗时费力,成本昂贵,不注意的话还容易得消化不良、心血管疾病和老年痴呆症哦!” 他抬起头来,说:“不行,你们的输入方式太低级,不能加入银河联邦。啊!别……你掐我脸也不行!” 我发现用暴力无法维护地球的尊严,就问他:“你们认为什么样的输入方式才叫高级呢?” 他拿出一本画册来翻给我看:“这是最近加入联邦的一个星球,那里的人是这样输入的——他们体表有个孔,可以连通静脉。把工厂里制造的营养液按比例搭配好,通过这个孔直接输入血液。你们行吗?” “我们也行!”我说,“有些人就是这么干的。”我拉着他到了医院里,走进注射室。只见病人趴在床上,护士们一针针扎向他们的臀部。惨叫声此起彼伏。尤利西斯说:“没想到地球人吃饭这么痛苦!” “走错了!”我带他进了输液室。这里只有一个小胖男人躺在病床上,大概是吃火锅伤了肠胃,正在打点滴。我把他的手拽过来给尤利西斯看:“你瞧,这不是正在输入?” 尤利西斯点点头,把针头拔了出来。小胖子刚要叫,我连忙把被子塞进他嘴里。尤利西斯从针头里吮吸了一点液体,说:“嗯……有葡萄糖……还有一些抗生素,还有一点天然植物提取物。确实是工厂制造的营养液。”说完,他又拿起小胖子的手,没有发现小孔,只好硬把针扎回他的静脉,边扎边奇怪地问:“咦,他的眼珠怎么鼓出来了?”我说:“他难受啊,为了练习高级的输入方式,早日加入银河联邦,只有承受这种痛苦。” “太感人了!太有献身精神了!”尤利西斯说,“哎呀,我的口水还沾在针上,很可能有细菌哟!”于是他又拔出针,用酒精消了毒再捅进去。小胖子终于昏过去了。
神坛下的丘比特(柳文扬) 同学们,我对爱情一直很感兴趣。但这并不是说我谈过很多次……(撒谎就让雷劈我!给我个避雷针先。) 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和不可救药的好奇心的牺牲品,我连爱情这个神圣的东西都想解剖。我想逮住丘比特,从他冰凉的小手里夺下弓箭,对他进行催眠审讯,看看他脑子里有些啥东西。然后,在小丘同志醒来之前,我要揣着那副弓箭逃之夭夭,去寻找漂亮女生。 上面那些话是不是过于深奥了?我相信是的,你们没法理解,太专业化了。咱们换一种比较浅显易懂的说法吧。我想知道以下几件事:第一,人类的爱情是不是动物的繁殖本能在进化过程中的的最终产物?第二,人类社会中某些两性关系的模式是不是由特定的动物模式进化而来的?第三,动物究竟有没有爱的自觉? 还是忒专业了?我智商太高,我也没办法呀。咱们开始吧。 同学们,一提起爱情,我脑海中就浮现出许多英雄形象。像梁山伯啦,朱丽叶啦,孟姜女啦,韦小宝啦……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催人泪下的故事,使我深思。人类在本质上与地球上的所有动物都是亲属,我们和它们都是由古代的生物进化而来。那么,爱情是不是人类的专利?以前,我们说过只有人类会制造工具,但后来发现某种啄木鸟也会制造简单的工具。我们还说过只有人类有智慧,可是某些动物——海豚和黑猩猩,也有智能,虽说只相当于人类三岁幼儿的程度,但已经是本质上的智能了。在精神领域,动物正在分享从前只有人类独占的荣耀。哼,不要戏弄你们家的猫了,说不定它正在演算费尔马定理呢。还有,下次去动物园看黑猩猩的时候,要记住:那也许是我们聪明的表哥。 但爱情不一样啊,如果驴也懂爱情的话,咱们太没面子了。驴太低等,不用操心。可是猴呢?上次在动物园的猴山上,我看见一个学名称作中国猕猴的小白脸,自己把头上的毛梳成猫王的样式,显然正在泡美眉。这怎么了得?难道我们连这最后的领地也要被侵占了吗? 如果爱情不是人类独有,而是在进化中被某些动物发明的,那么它是在哪一环节上产生的呢?是不是第一个原始生命细胞中就有了爱的本能?或者是进化到了某一层次,比如说进化到哺乳动物的时候,嘎吧儿一下,产生了爱情?请注意,爱情是不会跨越物种产生的,从没听说过某女爱上一棵西红柿,或者男青年为了热带鱼殉情自杀。因为种与种之间基本上不能共育后代。这就揭露了爱情的本质——它也许是一种繁殖本能的升华。就像人类的智慧一样,它也可以在动物当中找到知音。 这一切问题如何解答?有个同学的父亲是动物学家,所以我去问他。他没答出来,在我走了之后,他对儿子说:“离那家伙远点儿,他不正常。他也许是世界上最年轻的老年痴呆症患者。”同学们,求知的路是坎坷的啊。 我决定自己研究。只要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一切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动物的心理——无论是智能还是情感,我们如何确切地掌握和分析呢?只有通过它们的行为模式来分析。所以,如果把人类在爱情驱使下的每一种行为都罗列出来,再找到它们在动物行为中的对应,然后了解其生物学意义,大概就能解答我的问题。为了科学,我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啊。他们,那些男生们,不知道我是在搞科研,整天跟我决斗,你们看我身上的伤! 说到决斗,这也许是男性人类和雄性动物最相似的行为之一了。那些西班牙男人,跳舞的时候都摸着腰间的兵器左顾右盼,一旦看见吃醋的对手,就大喊一声:“剑!醒来吧!”冲上去打一架,打不死的就继续跳舞。据说探戈就是这么来的。 你们再看这些羚羊,也快赶上西班牙人了。无论是气势、神情、动作,都与人类的决斗毫无二致,但动物之间的决斗并不是致命的。科学家说这是雄性动物的繁殖竞争,可我对它们的心理活动很感兴趣,羚羊是怎么想的?“那边的姑娘看着呢,我不能丢脸。”“这小子自己觉着挺不错,给他点颜色瞧瞧。”“打败他,打败他就能抢他的码子。”在这里,似乎有些人类心理活动的影子,那就是嫉妒、竞争和占有欲。
我知道你明天干了什么(柳文扬) 幽深夜里,独坐于秘密的书斋 黄铜三角架之上 幽暗的火苗微微闪烁 难以置信的预言产生了 ——米歇尔·德·诺查丹玛斯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有朝一日,万一你不幸下岗,衣食无着的时候,可以考虑去作一位预言家。所谓预言,就是在歇斯底里和半昏迷状态下的胡言乱语。我知道,我知道,你是个神智健全的人,但你可以人为地摹仿这一状态。说预言的诀窍在于:模棱两可,云山雾罩,同时,千万不要对人解释你说的是啥意思。你可以说:“当天空升起恐怖的大三角,巨人穿着白雾的长袍,神圣的婴儿将流出鼻涕,卡斯摩利斯托利轰然摔倒……”他们问你:“是啥意思啊?”千万别说,就算揍死你也别说,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以后,当他们看见了UFO,当锅里的糖三角蒸糊了,当幼儿园小孩集体感冒,当地震造成大楼倒塌……他们都会想起你的“预言”:“啊!柳文扬早就告诉了我们!当UFO出现,糖三角会蒸糊的!他老人家咋那伟大捏?”一旦预言灵验,你就会被世人永远,永远,永远地记住。万一不灵验?不可能!我还没见过一条不灵验的预言。而且时间越久,世界上发生的事情越多,预言就越经得起考验。 现在你们知道,我是不太相信有“预感”这回事的了。对诺查丹玛斯这样的预言家,我不相信他的神奇,但是可以原谅他的故弄玄虚。在全世界都相信预言的时候,他也不能免俗。他在多年的神经质自我训练中掌握了随时进入半昏迷状态的技巧,然后从幻觉中提炼出自己的“预言”;如果什么也没看见,他就必须装神弄鬼地说点儿谎。 可是,有些人既不是半疯子,也明显地不会说谎。他们的预感就值得研究一下了。 美国总统林肯在1865年4月4日遇刺身亡。而在死前两、三天,他曾对一些自己最亲近的人讲了一个噩梦: “这一带十分寂静,我在梦中听到许多人的啜泣声,哭得太悲伤啦。我想,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于是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经过一个房间又一个房间,最后走进一间屋子里。 “屋中摆着一副担架,担架上有一具尸体,周围聚集了一群人,围在那儿哭泣。 “‘白宫里谁死啦?’我问一名士兵。他回答说:‘总统被暗杀啦。’” 两、三天后,这个预感变成了现实。林肯在一家剧院被刺客枪杀。 另外一位值得相信的兼职预言家是大作家马克·吐温。他年轻的时候,与弟弟罕里一起在密西西比河的汽船上干活。他是领航员,弟弟是见习船员。一天,在家中睡觉时,马克·吐温做了一个梦,梦见弟弟死了,躺在金属棺材里,身上穿着马克·吐温的衣服,胸前放了一个大花圈,花圈中间是红蔷薇,周围是白蔷薇。 马克·吐温醒来后非常不安。直到早上看见弟弟精神饱满地吃早饭,才松了口气。 但几天以后,预感又成为现实。罕里乘坐的希尔巴尼亚号汽船由于锅炉爆炸,失火沉没。马克·吐温出于偶然原因没乘那条船。罕里被锅炉崩到河里,严重烧伤。但他却学习雷锋同志,游回即将沉没的遇难船上营救妇女和儿童。 当马克·吐温赶到现场时,罕里已经被送往孟菲斯城的医院里治疗。整整6天,罕里昏迷不醒,马克·吐温不眠不休地护理弟弟。第六天晚上,罕里终于睁开眼睛,医生说他伤情已经好转。马克·吐温这才安心,准备好好睡一觉。可是就在当晚,罕里伤情急剧恶化死去了。 在灵堂里,马克·吐温看见弟弟被装在金属棺材里,身上穿着他的衣服。城镇上的妇女们来到这里吊唁,把拿来的花束——用白蔷薇把一圈红蔷薇包在中间——放在罕里胸前。 这一切和马克·吐温梦中的预感完全一样。 林肯和马克·吐温大概是不会撒谎的。他们的预感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出现在梦里。另外,我们发现有极大一部分类似预感都是在梦中出现的。这个现象值得注意。 弗洛伊德说,梦是人在潜意识中对愿望的满足。其实这是不全面的。谁能相信林肯希望自己被暗杀,或者马克·吐温愿意弟弟死去呢?应该说,梦是人在潜意识中对主观与客观信息的处理结果。
尊姓大名(柳文扬) ——剑用来开路。姓氏用来告诉人们他曾从哪里走过。(罗歇·尼米埃《热恋中的达达尼昂》) ——“既然呼唤它们的名字,它们竟不会答应,那么,给它们名字又有什么用呢?”(刘易斯·卡罗尔《艾丽丝漫游镜中世界》) 我最不会起名,在写小说的时候,人物名字如果不是取自其他书本,就是借用熟人的姓名,或者像卡夫卡那样,用字母代替。直到有一天,好朋友的姐姐生了娃,对我说:“听说你挺有文化的,能帮我给孩子起个名吗?”我废寝忘食,苦思了一整夜,第二天把三个名字放在桌上请她随意选择:一,任我行;二,任铁蛋;三,任QQ。那位朋友就跟我绝交了。 所以,我发誓要了解姓名的奥秘,然后用一个最高雅最时尚最有内涵的名字,换回那位好朋友的友谊。感人吗?流着泪为我祝福吧。 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姓名这种东西究竟有什么用?当然它是为了区分许多个体而人为制造的符号。当个体很少时,没有必要起名字。比如我家楼下住着一位老红军,他养了只猫,为了省事,猫的名字就叫“猫”!后来又养了一只猫,它们俩就分别叫大猫和二猫,这就有区别了。 但名字的作用肯定不止于此。如果只是为了有区别的话,用编号就可以了。实际上,名字不仅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而且它的无形影响会伴随人的一生,这种影响是由历史及文化环境施加给我们的。如“岳飞”这个名字代表的是英武忠勇,谢飞、肖飞、王若飞……许多人以这样的名字寄托自己的志向。而秦桧的名字则反之,古代曾有一位姓秦的官员在岳王墓前写了副对联:“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一个秦桧能使所有姓秦的人脸上无光,可见姓名的力量。 我想,上古的人大概是只有部落名,没有私人名的。就算有,也只是若干说明其人特征的字词或短语,现在地球上某些较原始的民族还采用这种命名法。电影《与狼共舞》可以为证,那个时候印第安人的名字就是这样。 在猿人时代,连文字都没有,更谈不上姓名了。部落成员之间的关系很简单,互相打招呼时碰碰鼻子、“呕”地叫一声就完了,像动物一样。因为人少,可以凭脑子记下每个人的特征。后来语言出现了,人口也增加了。原始人们开始思量自己从何而来,这样就产生了祖先崇拜。某个部落的人想道:“我们都住在用木头搭的窝里,这窝最早是谁发明的呢?他可真是位了不起的人。”他们认为这件事儿是祖先干的(其实也没想错),就把那位祖先尊奉为“有巢氏”来纪念。而这个部落从此就自称为有巢氏了。这样的部落名很多,女娲氏、神农氏、燧人氏、包牺氏、大庭氏、骊畜氏、轩辕氏…… 部落中人口太多,单凭形象记忆不能满足区分各人的需要了。因为,假如A要请中间人B去给C传个口信,就得向不认识C的B说一大串话:“到山上去找一个脑袋上有撮白毛、牙齿非常黄、眼神深刻而又呆滞的人,告诉他是我让你去的,把这根木棒让他闻闻他就知道我是谁了。跟他说,前几天我们俩一起借了那个瞎了一只眼、瘸了一条腿、少了一条胳膊然而还很厉害的家伙一块牛肉,现在该还了,不然那个瞎眼瘸腿少胳膊的家伙会来找我们麻烦的。” 在打仗的时候,首领往往这样发号施令:“士兵们,敌人就在前方!蚩尤部落那个梳了一脑袋小辩子、叫声像驴的家伙又来侵犯我们了!我命令你,就是你,这位浑身臭哄哄、喜欢呲牙流口水的英勇战士,带领三十名士兵拿着弓箭在山顶埋伏;你,那位在巨野之战中丢掉了左耳朵、前天又被我揍过一顿的年轻英雄,带着四十人正面迎敌!俺得死丹?”“爷色儿!” 因此必须起名了。姓氏似乎与部落名不一样,上古的人们根据某些事物为自己取姓。炎帝因为生于姜水而姓姜,很多姓氏都是因地制宜取出来的。传说老子在娘胎中怀了八十一年,生下来就白头发白胡子,指着一棵李树说:“此吾姓也。”这个故事很可能就是古代取姓风俗的写照。至于黄帝姓公孙名轩辕,我怀疑是后人的臆造。黄帝之子有二十五宗,其中得姓者十四人,也就是说当时还有一些没姓氏的人。姬、祁、滕、任、荀等姓,都是黄帝之子,其中的姬姓一支更被认为是黄帝的嫡系后代,很酷吧?谁姓姬?你有福了,请我吃饭。
催眠者(by柳文扬。注意第一句!) “我睡着了,我正在做梦。梦见自己带了一大块牛肉摸到黑木崖上,去喂你家的狗。”——令狐冲 半年前,为了完成这篇稿子,蓝叶同志介绍我认识了一位通晓催眠术的谭医生。下面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我跟蓝叶向坐在椅子里的谭医生走去。我伸出了右手与他握手,同时坚定地说:“你好!我知道你会催眠,是特地来向你请教的。我也知道催眠说到底就是心理暗示,而所有的催眠归根结底都是自我暗示。我相信催眠,不过,我是个不易受暗示的人,所以请别试图催眠我,你是不会成功的。” 他说:“好吧,你为什么不把墨镜摘下来呢?怎么还戴着手套和我握手呀?” 我没有听见他的话,蓝叶把我的墨镜和手套都拿掉了。在我的眼里,谭医生光张嘴不出声,我们都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最后,蓝叶把我塞在耳朵里的棉花球取出来,我才听见他说话。 “请坐下,”谭医生说,“我们随便聊聊,别紧张。” “紧张?我不紧张!”我说,“不紧张,不紧张,我告诉你,我一点不紧张。” “那就请把手松开吧,别抠坏了我的沙发。” 我说明来意之后,谭医生就讲了一些催眠的原理。 催眠是通过暗示(suggestion),在受术者身上诱发的一种特殊心理生理状态;从生理学角度来看,催眠状态是一种“意识改变状态”,被催眠者的意识范围变得极度狭窄,对环境及自身情况的注意和知觉发生了改变;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催眠主要是一种“心理分离”(dissociation)状态,不同心理过程之间、心理过程的部分与整体之间出现分离与脱节。处在催眠状态下的典型表现有这么几种: 1,主动性反应减低;2,注意层面趋窄化,具体地说,主要是对与催眠师的言语及其他暗示有关的部分保持清醒;3,旧记忆还原现象;4,知觉扭曲与幻觉:在催眠状态下,让受试者喝一大杯白开水,但告以喝下的是糖水,受试者不但承认开水是甜的,此时测验血糖含量也有相应的增加;5,暗示接受性提高:可毫不置疑地接受明显不合逻辑的说教与指令,对催眠师的命令盲目服从;6、催眠中角色扮演;7,催眠中经验失忆。 他说了这么多,我对催眠术更有戒心了。“毫不置疑地接受明显不合逻辑的说教与指令,对催眠师的命令盲目服从。”这是多么危险啊。谭医生对此解释说,首先,催眠师必须具有一定的道德水准,服从社会道德规范,某些国家还有“催眠管制法”;其次,一个人如不愿意被催眠,那么无论多么强有力的催眠师对他都无能为力。 “咱们做个实验吧。”他说。我马上哆嗦起来,但他安慰我说:“这不是催眠,只是测试你的神经系统敏感性。我知道,你是一个不易受暗示的人,你自己也清楚的。” 他从厨房里拿出两个一模一样的杯子,杯里都装了水。他告诉我:“有一个杯子里盛的是白开水,另一个杯子里则掺了一点白酒。请你闻一闻,把它们分辨开。” 我拿过杯子,慢慢地闻了几下,说:“嗯……左边这杯里有酒,不,右边……不,还是左边吧。” 谭医生问:“肯定是左边的吗?” “肯定。”我说,“我对酒没什么研究,但是我相信,这一杯水里搀了一点茅台,或者大概是五粮液……还是剑南春……” “两杯都是白开水。”谭医生说。蓝叶这家伙笑起来。我对这种欺诈行为很不满意。谭医生解释说:“看来你是个容易接受暗示的人。所谓暗示,就是含蓄地预先肯定事实。我先告诉你,有一杯水里搀了酒,那时候你就已经被暗示了。” “那不就是蒙人吗?”我说。 他说:“也不完全是骗人。有的人疑心重,暗示性低,或者与催眠师之间没有建立信任,甚至还有一些敌意,那么就无法进行催眠暗示。对于疑心重的人,必须与他建立信任感,要强调你并不急于对他进行催眠,耐心交流,在这个过程中缓慢地、适当地做一些暗示。” 他对我们说:“咱们做个暗示实验,谁来做?” 我跟蓝叶都指着对方:“他(她)!”
白色链条(柳文扬) “仲夏夜,脊椎骨都有自己的梦。”——维克多·雨果 这是一个容易腐朽与失落的有机物的世界,在我们人类出现之前,从来没有什么生物想到了有效的办法,有意识地证明自己曾经存在。 这个问题是我小时候就想过的。大概六岁那年,爸爸带我去自然博物馆参观。那横亘整个大厅的恐龙骨架,真是气势磅礴,令人震惊。在小孩子眼里它更是大得可怕,仿佛随时都会向我扑下来,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我满脑袋是汗,完全被它迷住了。爸爸说那是真正的化石,不是仿制品。它曾经生存在一亿年前。一万个一万年就是一亿年——而我自己呢,当时才只生存了六年!我真羞愧。在那个漫长的夏日午后,蝉鸣、阳光、爸爸的手、彩色气球和冰冻汽水都不复存在;我的思想飞到了一亿年前——一万个一万年。 很快,我把这种震惊变成了思考,并且把思考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没错,虽然幼儿园里其他的男孩子正在与同班小美眉卿卿我我,互相塞小纸条;可萌芽状态的我因为不够帅,没有女生愿意跟我约会,哪怕以雪糕作为诱饵。所以在遭到拒绝之后我总是眺望远方,毅然说:“我还小,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然后就走开去思考哲学问题。 恐龙化石的伟大之处是它穿越了时间,一亿年,不可想象的漫长岁月。你能体会到那有多么久远吗?一亿年前,北斗七星都还不是现在的形状,你乘坐的5路公共汽车用的汽油还是些活跃的浮游生物,街口那家超市的原址被四十米深的海水淹没着,亚欧板块和印度板块缓慢地互相挤压,发出使星球震动的隆隆低响。恐龙的种族正在鼎盛时期,它们无忧无虑地繁衍生息,对那些贼头鼠脸的原始哺乳动物不屑一顾。谁会想到一颗小行星、或者微不足道的哺乳动物、或者恐龙屁里过多的甲烷竟会使它们一下子灭绝呢? 然而,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只年老的霸王龙,曾经在白垩纪黄昏壮丽忧伤的晚霞中独自沉思。所有这一切——茂密无边的丛林、捕食者与猎物、旷野中放肆狂喜的吼叫、太阳,乃至悠远的时间本身,都将像短暂的晚霞一样消失。有什么能向后来者证明恐龙种族曾经的辉煌?无休止的捕猎、杀戮和吞食令它厌倦,在漫长生命的黄昏里它不禁要考虑这些问题。它用强壮的后肢沾上刚刚杀死的禽龙的血,在地面画下一些狂野曲线,这是肉食恐龙文化的最高体现,代表着对血的渴求与原始力量崇拜。然后它又搬起几块石头,堆成一个圆圈,以此证明它——地球霸主,可以任意移动物体,并按自己的意愿重新组合。恐龙的神经中枢也就能想到这些了。 可惜的是,数千万年后的人类对它的苦心并不理解。血迹随着风化的岩石湮灭了,堆放成圈的石头被认为是动物巢。过于宽广的时间断层,使人类对恐龙的“文化”失去了理解的可能性。结果是:能证明恐龙种族曾经存在并统治地球的最后证物,是它们自己的骨头。而我们对恐龙的叫声、恐龙皮肤的颜色、是恒温动物还是变温动物、群居还是独居、智力达到什么程度,都并不了解。 基于这种逻辑,我不禁惆怅地想到(比小时候遭到女生的拒绝还要惆怅):无数万年之后,地球会是什么样子?是什么样的生物掌管这个世界?对它们来说,我们曾经存在吗?假设由于某种原因,人类放弃了故乡,蓝色星球已经失去了水和大气,变成一片死寂。一艘玲珑剔透的玻璃飞船载着透明的水晶金字塔状生物降临地球,来做行星考古研究。在它们的记录上和研究报告里,人类是否被承认是地球曾经的主人? 水晶金字塔是硅基生物,无论在外形与构成方式上都与我们完全不同,更不用说思想和情感了。你指望它们能了解人类文化吗?真的太难了,比教我妈上网聊天还难得多。当它们得知宇宙中存在碳基生物时,当然会大吃一惊。 地球就是让它们大吃一惊的地方。当水晶金字塔在荒凉而古老的大地上操纵着机器挖掘时,首先是想找到跟它们一样的硅基生命的遗迹。它们很快会发现,这颗行星表面物理与化学特性说明,这里曾经有大量的液态H2O,也有过成份不太纯净的大气层。地表硅的丰度很高,但却都是结构简单的氧化物,其复杂度远远不足以形成生命。看来这次航行又是白费力气,毕竟,在行星上形成生命的条件是苛刻的。
九州小剧场 无名的夸夫 by水泡 九州小剧场 无名的夸夫 by水泡地点:九州小剧场舞台 麻木祖克(斩鞍饰)上,举牌,上写“无名的夸夫 最终幕”,绕台一周后下。 大幕徐徐拉开。 邢万里(水泡饰)站在舞台中央,满脸悲愤的神情看着地上的夸夫(大家一起来捣乱饰)尸体。尸体上插满了羽箭,夸夫的一只右手僵直着伸向天空,指间隐隐有绿色的草叶。 邢万里缓步上前蹲下,慢慢掰开夸夫的手,将草叶收进怀中。 夸夫轻微抖动一下,发出呻吟声,缓缓睁开眼。 邢万里(惊喜):你还活着?! 夸夫(痛苦):痛…… (邢万里忙抬起夸夫的头,靠在自己的怀里) 邢万里:坚持住,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夸夫(惨笑):我的……伤势我知……道……你……不用安慰……我了…… 邢万里:夸夫族的族人会记住你的,蛮族人民也会记住你的。 夸夫:嗯……啊…… (夸夫歪头。邢万里抹眼泪) 邢万里:好好去吧 夸夫:嗯…… 邢万里(又惊喜):你…… 夸夫:我……我想问……蛮族女孩……好……吗…… 邢万里:她很好,我会把孜仙草给她熬药的,你就放心吧。 夸夫:这……我就放……放……放…… (夸夫歪头) 邢万里:真是个好人。 夸夫:啊…… 邢万里(迟疑):你还,还活着? 夸夫:请……把我埋在……看得见蓝天……还有……雪山的地方…… 邢万里:我一定会的。 夸夫:谢……谢……谢…… (夸夫歪头。邢万里用怀疑的目光地看着夸夫) (良久) 邢万里(吐了口气):终于死了。 夸夫:你……说……什么…… 邢万里(惊恐):你,你怎么还活着? 夸夫(眼光迷离地看着邢万里):阿爸……爸…… 邢万里(四处张望):嗯? 夸夫:阿爸……你……再也瞧……不见……你的……小儿子……了…… 邢万里:噢。 夸夫:阿妈……妈…… 邢万里:咦? 夸夫:阿……妈我再也……不能吃……吃你……做的烤肉了…… 邢万里:哦。 夸夫:大……大阿……哥。 邢万里:…… …… (邢万里目光呆滞地看着前方) …… (邢万里睡着) …… (邢万里嘴角淌下的口水滴在夸夫脸上) …… 夸夫:小阿……妹…… 邢万里:呼…… 夸夫:小阿哥……再……也……不能……陪你玩……了…… 邢万里:呼…… 夸夫:萨……满……萨满…… 邢万里(惊醒):什么? 夸夫:我……是不是……不能参加……参加今年的……兽牙大会了…… 邢万里(不耐烦):是的是的。 (夸夫歪头) 邢万里(木然):还玩这一套啊。 夸夫:嗯…… 邢万里(恼怒):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夸夫:背囊里……还有……几块风干……的腿肉……请……请带给……我的族人…… 邢万里(小声嘟囔):我一定会吃了它的,吃不下我也扔了,埋了,喂狼。 夸夫:你说……说什么…… 邢万里(大声):知道了知道了,麻烦你快点,我还敢时间呢。 (夸夫歪头) (邢万里重重拍打夸夫的脸,夸夫一动不动) (邢万里舒了口气,使劲把夸夫的头从怀里推出来。邢万里站起身正要离开,发觉自己的脚好像被什么拉扯住。邢万里仔细察看,夸夫的手紧紧拉住邢万里的脚踝) 邢万里(使劲掰夸夫手指,用另一只脚踩,用牙咬):放,放开。 夸夫:水……水…… 邢万里(愤怒):靠,你有完没完。 (夸夫歪头) (邢万里从怀里摸出小刀,准备割夸夫的手) 夸夫:嗯…… 邢万里(歇斯底里):我,我跟你拼了 (邢万里扑上去,使劲掐住夸夫的脖子。夸夫急速喘气,伸出舌头。邢万里放开夸夫的脖子,又使劲去拔夸夫的舌头……) 导演(多事饰):停,停,怎么回事?快拉幕,拉幕…… 麻木祖克一脸慌张地冲上舞台,途中踩着自己的袍子摔了个跟头,手里“剧终”的牌子飞入观众席。 众剧务(大角、遥控、今何在、江南饰)上,七手八脚拉幕帘。
九州小剧场 刹那公子 by水泡 九州小剧场 刹那公子 by水泡演出剧目:独幕古装历史悬疑剧《刹那公子》演出地点:龙渊阁小礼堂演出单位:天神话剧社导 演:水泡(江府客厅。江宛然(江南饰)、侍女(大角饰)齐上。)江宛然:九州美女出宛州, 宛州美女在淮安。 若问淮安谁人靓? 绝代风华江宛然。侍女(嘟囔):很好的句子,一堆大白话。江宛然(轻声数落):拜托,别整天像没睡醒一样,认真一点好不好。(作搔首弄姿状)台下有那么多观众盯着我呢。侍女(不满):我的职业是建筑师,每天要工作16小时,睡觉需要8小时,游戏需要2小时,写作2小时,吃饭2小时,这就是30小时的事了。居然你们还要我来演2小时的话剧……(导演:念台词,念台词,谁再发牢骚,下次排《宝剑炉》让他演虎蛟)江宛然:总要重振我江氏的声威,让我江氏的财富盖过九州所有的传奇。唉,不过现在,要紧的是先为自己选择一个丈夫。侍女:老太爷身前道高德重,他既然定下这抽签取决的方法,叫谁能够在这金、银、铅三个匣子中选中他预定的那只,便可以跟你匹配成亲,那么能够选中的人,一定是值得你倾心相爱的……(导演:浑蛋,他以为自己在演《威尼斯商人》啊?拉下来,换人!)(侍女(大角饰)被拽下,侍女二号(遥控饰)上场。)侍女二号:已经按照小姐“不求最好,只求最富”的吩咐,把所有应征的未婚男士筛选完毕,现在只剩下了两位候选人。江宛然:还磨蹭什么,快让他们来呀。(霍北客(多事饰)、公子忽(斩鞍饰)上。小鹦鹉忽忽(今何在饰)蹲在公子忽肩头)江宛然:两位气度不凡,与我貌若天仙绝代风华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伦美奂千古绝色九州第一的美女江宛然果然是般配。不过,我是好女不仕二夫,只能在你们俩中间选择一位。所以,谁最富有,谁就是我的夫君。霍北客:OK,在下身为夜北畜牧联合会主席、东陆草场托拉斯董事长、霍氏珍宝集团、霍氏翡翠实业、霍氏运输三家总裁、白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一定不会让小姐失望的。忽忽:BT。江宛然:咦,忽公子的鸟说什么呢?公子忽:病态。霍北客:什么?竟敢羞辱我。好啊,那么我就和这位忽公子比比。我在澜州有三十家木业公司,制作“澜州风情”家具,享誉九州,是宁州羽族的皇家指定使用产品,年利润三百万金铢。以霍氏珍宝集团、霍氏翡翠实业、霍氏运输三家公司为主体的“霍氏实业”已经在天启证券交易市场成功上市,涨幅连续三个月名列第一……江宛然:哇,霍公子真是好有钱啊。不知道忽公子在哪发财?忽忽:BT。江宛然:咦,忽公子的鸟又在说什么?公子忽:摆摊。江宛然:摆摊?摆摊卖什么?(公子忽掏出拳头大的一串珠子递给侍女二号)仕女二号(两眼发直):哇……这是专犁的眼泪化成的夜明珠,每一颗都是无价之宝啊。江宛然:快给我,快给我(抢过珠子挂在自己脖子上)忽公子,你真是好有好有钱哦。霍北客(怒目而视公子忽):你!(转而温柔面对江宛然)江小姐,我还有宛州白水城高档住宅区。智慧投资,抢占财富高地。水景洋房,直面宛州八景的雷壑飞琼。人文经典,一流物业,门口的保安都是殇州的夸夫,特彪悍的那种,有事没事都问一句:MAY I HELP YOU?学校、医院、健身房,设施齐全,看个感冒你也得花十万八万金铢。就一个字“贵”!住在我这小区里的,不是宛州富商就是羽人贵族,出行不是骑倏马就是骑驰狼,你要骑匹瀚州马,你都不好意思和邻居打招呼。江小姐,你看我这房子得卖多少钱一间?江宛然:怎么也得五百万金铢一间吧。霍北客:五百万?那是成本价。一千万金铢一间,绝不还价。告诉您,花得起五百万金铢买房子的主,根本就不在乎再花五百万。江小姐,不是吹的,我这一期二期三期都卖光了,四期五期六期还没开盘,天天有人排队等啊。江小姐,我可给你留了一套最好最大最漂亮的房子。
小兵之死(杨叛) 我是一个小兵,守城的小兵。 像我这样的小兵,襄阳有几万人。这些人里,有的是襄阳人,有的却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大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决不让蒙古人攻下我们襄阳城。 襄阳城里最受人尊敬的就是郭大侠和郭夫人。十几年来,他们一直和襄阳同生死共存亡。要是没有他们,襄阳早就完了。 郭大侠是个好人,对我们从不打骂。郭夫人呢?我不清楚,不过我感到,她要守住这里,恐怕一大半是为了郭大侠。她看人的时候,你总觉得什么都藏不住,那感觉让我很难受。 郭大侠和郭夫人有个女儿,这个小姑娘一点都不像她的父母,成天地惹是生非。有一次过年,还让郭大侠的两个徒弟把鞭炮扔到我的身上。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郭大侠从别的地方捡来的? 大家都说郭夫人是襄阳城里最美的女人。 表面上我不敢说什么,但在我的心里还有人比她更美,那就是城东卖热汤面的茉莉。 茉莉今年十八岁,比我小三岁,但和我却差不多一边高。 她的一双眼睛笑眯眯的,象月牙儿。 茉莉对谁都很亲切,不像郭夫人,总和弟兄们保持着一段距离。 每天早上,我都要去城东喝一碗汤面。要是早上当值,就晚上去。 去的次数多了,茉莉便认识了我。 "干啥子哟,跑那么远,喝我一碗面。城西没有卖面的咯?"她吁吁叨叨地跟我说。 我不答她,只是默默地喝我的面。 渐渐的,她便也明白了。给我的面总比别人的多,还格外的加一把香菜末。 那香菜末撒在碗里绿油油的,衬着红红的辣椒丝,很耐看---就象茉莉。 今年,蒙古人又来攻了。是蒙古的一个王子带的军,听说是姓忽的。大家也不在乎,这么多年都守下来了,你个姓忽的就能攻下来? 可是仗打起来,却很吃力。这次的蒙古兵和以前不一样,一个个都象是拼了命的。我们在城头把他们一批批地赶下去,他们又一批批地攻上来。城墙下的尸体一堆堆地象材垛子,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象一根木材一样躺在那里。 打仗后,便一直没去茉莉那里吃面了。心里虽然想得紧,可是没法子,大家谁不是咬着牙在城垛子下过日子。象赵二哥,都已经三四天没合眼了。 那天,我正从箭孔中向下看,刘头在后面喊我,说有人来给我送东西。 我回头一看,是茉莉! 她挑着一担的热汤面从城东走到城西来看我。城东到城西,难道不是很远么? 我低下头,一口口地喝着面。眼泪一滴滴落在面里,跟那绿油油的香菜末和红通通的辣椒丝融在了一起。 茉莉走时,低着头对我说:"别的我不管,你可要活着来吃我的面喽。" 我点了点头,做出我的承诺。 三天后,有人来到了城里。 是一个姓杨的少年和一个穿白衣的女子。 大家看了那女子,都说是天上的仙女。 他们说的对,但我的仙女却只是茉莉一个。 那姓杨的少年刚一到就立了大功,在城头救了郭大侠。大家都说他了得。 可是,我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东西,让人看了就难过。 每一次他看那身边女子的时候,都象是生离死别前的目光----就象那天在城头茉莉看我的目光一样。 我有个奇怪的想法,他一生的愁苦都将因这女子而来,也将因着这女子而去。 而我和茉莉呢?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么深的阻重,我们会白头偕老吗? 在这漫天的硝烟战火里,我暗暗地问自己。 我并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 几天后,郭大侠的两个笨徒弟私自去行刺蒙古人的主帅,被人抓住了。本来,这没什么了不起的,襄阳没有了那两个废物,照样守得住。可是郭大侠却要亲自去救。 没有郭大侠,就没有襄阳。这道理人人都明白。可是他还是非去不可,我想,这就是大侠的悲哀。 和郭大侠一起去的,还有那个姓杨的少年。 我不知为什么要让他一起去,因为他救了郭大侠一次,大家就认为他还能救第二次? 我沉默地看着他们离开,当我看到那少年的眼睛时,我突然轻松起来。 那种目光,决不是去赴死的目光。那目光中,充满了希望。 于是我想,他们是会回来的。 他们果然回来了,只是受了伤。我是第一个发现他们的人,因为当时当值的哨兵中只有我仍然向大路眺望着,因为我仍然相信他们能够平安归来。 大夫说,再晚一刻钟,两个人就危险了。 生平第一次,我感到了骄傲。我救了郭大侠,便等于救了整个的襄阳---也等于救了茉莉。 郭夫人也很感激我,她把我从城上调了下来。说等她丈夫伤好了后,还要亲自谢我。 我想,这次应该能活着去吃茉莉的面了。 第二天一早,城内起了火警。 着火的是郭大侠家。 我第一个拿起水桶,向郭大侠家跑去。 郭大侠的伤还没有好,要是出了什么差错,襄阳就完了---还有茉莉。 火并不大,火头却很多,显然有人故意放火。浓烟中,传来刀剑相击的声音。 敌人来犯了。 我正想着如何冲进火里把郭大侠救出来时,身子突然一麻,被一个人背在肩上,头上被扣了一顶帽子。 是那个姓杨的少年! 他给我戴的是郭大侠的帽子。于是,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他这么做是对的,郭大侠是襄阳的救世主,而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灰衣小兵。没有人在意我的死活---除了茉莉。 敌人果然追了上来,我听到他们在搏斗的声音。 突然间听到一声"着!"我的背上被锐器划过,传来一阵巨痛。 他背着我又跑了几步,我又听到有个阴森森的声音说道:"小子,投降了罢!" 然后便听他道:"郭靖给你!"将我抓起送到一个人的手中,然后又一脚将我和那个人踢下墙头。 那人兀自抱着我大声欢叫:"我捉到了郭靖,我是蒙古国第一大勇士!" 接着,又有两个人拽住了我的手足。 三个人大力地一拉。 恍惚间听见茉莉的声音----"别的我不管,你可要活着来吃我的面喽。"
昆仑I天骄铁血(凤歌) 第一章 蜀道难 第二章 连环劫 第三章 三才变 第四章 蝶恋花 第五章 战城南 第六章 射天狼 第七章 满江红
飞天(沧月)
目录--沧月 一、揽镜顾影(作者简介/作者心语): 沧月。其实这两个字,不过是一年前登陆榕树下时随手取的一个ID而已,而那以后至今的一年多以来,仿佛却成了我无法分割的另一个网络分身。 我喜欢写武侠和奇幻——这种很多人认为女孩子不适合的东西。我想我的一部分是活在那里面的,在自己那些虚幻的文字里面,但现实中的我和那个叫“沧月”的女侠是不同的。我平凡且安静,走进人群中便会融入无痕,整天为一些学业生活上的琐事而烦恼,也会因为电脑坏了搬不动而跳脚——所以在听别人称呼“女侠”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会微笑。 刚开始写的时候,只是随心所欲的涂鸦而已,并没有想过什么付出和回报之类。但网络实在是很奇妙的东西,就是渐渐从这里起步,我和传统媒体有了接触,随着文章的一篇篇变成铅字,转眼已经本科毕业硕士入学,发表、出书、拿稿费花销——不知不觉,竟然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了。 不过,我想,就算到了以后的以后,不管写作上起伏如何,首先我也会是一个建筑设计师,而在业余时间里,我才是一个喜欢涂鸦的网络写手“沧月”。 手握灵珠常奋笔,心开天籁不吹箫——记着这句话,一直算是自勉吧。微笑微笑~~ 简历: 2001年底开始在网上发文,最初活跃于榕树下,后移居清韵书院,四月天以及晋江文学城,其他地方游荡颇广,但基本是潜水过客。 先以武侠成名,后转涉奇幻写作,均取得好成绩,多本各个出版社编的2002、2003年度网络佳作选编均收入所写的文章。2003年入驻榕树下状元阁,文章在网上流传广泛,拥有大量读者。 网络混熟了之后,以此为平台联系上了传统媒体,开始给《今古传奇·武侠》,《今古传奇·奇幻》、《科幻世界·奇幻》、《大侠与名探》、《白桦林》等杂志写文。从武侠板创刊时期就与其合作,三年后武侠板发行量到了一个月40多万册(汗我说的是实际数字,不知道他们对外怎么号称?),是目前武侠奇幻期刊市场中最受欢迎的写手之一,受到百万读者的喜爱。 2004年,获得今古传奇主办的全国大学生武侠小说比赛第一名,同时获得温瑞安设立的首届“神州奇侠”奖。2004年5月,在大屿山与黄易座谈。国内多家媒体采访报道过,包括湖北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钱江晚报、青年时报等。 在大陆台湾出版多本武侠,包括:大陆的《幻世》-中国戏剧出版社,今年年底将出版《听雪楼·血薇》-新世界出版社明年年初将出版《镜·双城》和《花镜》。 在台湾出版:《沧月武侠作品集》-台湾狮鹫出版社。《镜·双城》《镜·破军》——预计明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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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拉来这么多好文章,但,最好拉来之后到目录里登记一下…… 如果没有此作者的目录,可以自己建立。谢谢!
残数剑(落崖)hiahiahiahiahiahia~~ 残数剑 此文送给尚未搞定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和解析几何的我自己。■残数剑■ 天边一簇晚霞如火燃烧。夕阳如血。野草一离一离随风倾摇。空旷的大地上两人对峙着。如血残阳将二人身影拉长,落在草上。沙、沙、沙。风无声,草轻抖。空气弥漫杀气。 落崖,亮你的残数剑吧。一少年终于开口,打破沉默。落崖,你还在等什么。 那少年手握一剑,目光炯炯,直视落崖。 那个叫做落崖的少年剑眉星目,英气逼人,剑却只是挂在腰间。风过,襟摆。落崖似乎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只是沉思。 数年前,落崖凭一把碎文剑行走江湖,无人能敌。无数江湖豪杰败在他碎文剑下。慕名挑战之人络绎不绝,却无一不败兴而归。江湖传言,另有一把残数剑深藏辽东幽谷,得到此剑将天下无敌。落崖年少轻狂,不甘残数剑落入他人之手,于是不辞辛劳,远赴辽东,深探幽谷,终于在一年前如愿得到残数剑。只是,和剑在一起的还有三套剑谱,只有将这三套剑谱学好了,再配上残数剑的威力,方可天下无敌。落崖深居辽东幽谷苦参这三套剑谱一年。没有料想,江湖上不服之人竟找到辽东与他挑战。而眼前这位少年,是他得到残数剑后的第一位挑战者。 落崖,亮你的残数剑。那少年重复道,打断落崖的思路。 落崖抬眼,只是眼底不经意间掠过一丝忧伤。转瞬即逝。 你,来吧。落崖终于开口。手里握着残数剑,剑却并不出鞘。 落崖,你瞧不起我么。为何迟迟不肯亮剑。 落崖不语。 那少年亦不再说话,手腕一抖,眼前一道白光闪过,如闪电撕裂浓墨般黑夜。落崖伸剑抵挡,使出来的却是毫无章法的碎文剑法。空气瞬间凝结。 不下三十回合,落崖已经重重摔在地上。身旁倒着仍未出鞘的残数宝剑。 落崖知道自己已受重伤,他无力抵挡少年的招式,尽管他知道凭自己的碎文剑法可以轻易与少年拆解。可是,他的碎文剑法已经荒了。在这一年中,他只是专心钻研残数剑法,却再没有练过碎文剑法。刚才,他一出招,便知自己此战必败无疑。因为,他的碎文剑法已经不成章法。 少年冷笑道,落崖,你输了。 落崖躺在地上,任凭野草随风割着自己的脸颊却无能为力。 我……输了…… 落崖心如死水,眼底滑过一丝绝望。我就这样败了? 为什么你自始至终都不肯亮剑?你不应该输的,你拥有天下无敌的残数剑。 因为……因为它根本……无法出鞘! 啊?! 是的,只有真正掌握了残数剑法的人才可以让残数剑出鞘。残数剑不出鞘,根本无法显示它的威力。 落崖轻轻地合上眼,朦胧中,他又看见了自己幼时学艺时的样子,一招一式,师父传授碎文剑法的情景。十年磨一剑,寒暑交替,终于练成碎文剑法。之后,前来挑战的江湖豪杰一一败在自己的碎文剑下。本以为得到残数剑参透残数简谱的奥秘便可天下无敌,可是这一年,这一年…… 落崖深深地叹了口气,脸上出现了他所不该有的凝重。 可是这一年,无论怎么钻研,都毫无进展,一点都参不透。本以为自己的碎文剑法练得很好,可是,竟也荒了…… 师父!那少年叫道。 落崖睁开眼睛,师父正在眼前。不错,是师父,不是幻觉。 师父! 落崖,他是你的师弟,他击败你的是落英剑法。 师父…… 落崖,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败了? 我…… 落崖,残数剑法和碎文剑法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精髓,而你师弟的落英剑法与这两种剑法又不同。 师父,我…… 落崖,残数剑法与碎文剑法和落英剑法截然不同,你资质本就不好,可是用了十年时间仍把碎文剑法练的得心应手,可是,残数剑法的三本剑谱,你仅用一年的时间怎么可能全部参透呢。 师父…… 落崖,天下事又有何难易之分?你即已选择残数剑,练不练得成全看你自己了。 师父,您是说…… 是的,落崖。全看你自己了。 …… 残阳如血。天边,火烧云。空气流动,剑划无痕。 落崖 2005.5.16 21时 于西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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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间的少年II(江南) 此间的少年II 自序 ��终于动笔开始写《此间的少年II》,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 ��首先要感谢在过去的两年中,许多朋友的支持,没有你们,我不会写到今天。然后要真诚的说一句抱歉,为了这本书的迟来。 ��依两年前动笔时的本意,前后两卷《此间》属同一部小说,讲述一班同学的大学故事,前后连贯,互为唇齿。可是到了付梓的时候,却为了迎合市场不得不割裂为两本,上卷在乔峰离去的背影上点下了一个重重的顿号。 ��这么一顿,就是两年。 ��两年来物是人非,两年来前尘若梦。前些日子接到大学同学结婚的请柬,从琐事中茫然抬起头来,才惊觉时间的流逝。翻开自己当时的手稿,努力的回想那个青葱的时代,想郭靖在食堂里打了饭送给自习的黄蓉,想康敏在大雾外的窗台上清唱着自梳长发,想寒风瑟瑟的夜晚老令狐和杨康只穿着裤衩去补窗玻璃上的破洞……那些藏在我心底的家伙按捺不住寂寞了,又跳起来了,我依稀听见他们在安静的夜里嘻笑着说话。我知道我是一定会写完这个故事的,在那些活蹦乱跳的影子还未褪色前,记下他们最真实的模样。 ��一颦一笑、一喜一悲、一嗔一怒。 ��也许是傻的、幼稚的、天真的。 ��但也是简单的、真实的、纯粹的。 ��然后在结尾的时候,我要悄悄把那个本不该留下的顿号换成句号。合上这本书的尾页时,在北大的四年青春岁月对于我而言,只是过去时光中越传越远一首老歌了。但即使那歌声已经遥不可及,我也依然会记住过去大家同唱的歌词,那歌词说: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无声无息的你 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 如今再没人问起 分给我烟抽的兄弟 分给我快乐的往昔 你总是猜不对我手里的硬币 摇摇头说这太神秘 你来的信写的越来越客气 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 你说你现在有很多的朋友 却再也不为那些事忧愁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寂寞的回忆 那些日子里你总说起的女孩 是否送了你她的发带 你说每当你回头看夕阳红 每当你又听到晚钟 从前的点点滴滴会涌起 在你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你问我几时能一起回去 看看我们的宿舍我们的过去 你刻在墙上的字依然清晰 从那时候起就没有人能擦去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寂寞的回忆 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 如今再没人问起” ��感谢我的兄弟xxx,容忍我拖稿。 ��感谢我的师长xxx,为我撰写序言。 ��感谢我的大哥xxx和xxx,帮我重新站立起来。 ��感谢我身边最亲的人,在晴天朗日和大风雨中都不求回报的爱我。 ��最后感谢我同宿舍的兄弟们。感谢他们如此的宽宏大量,在我盗用我们共同的记忆编织了那个303宿舍后,居然没有千里追杀我,还继续把我作为兄弟。 ��他们的名字是xx、xx、xx、xx和xxx,如果您读完这本书之后,在天涯海角的某个地方看见他们的身影,请代我转达一声问候,顺带问问他们当年到底是谁偷吃了我那箱富士苹果…… ��现在让我们把时间线极快的拉到大宋嘉佑三年,汴京大学28楼303宿舍银杏掩映的窗后……
此间的少年(江南)(似乎是+料本……) 此间的少年.txt 楔子 又是汴梁的秋天,积累了整整一个春夏的枝叶悄然凋零,几片落叶的背后,是二胡嘶哑的弦歌。 秋天是操琴的天气。很久以前,教莫大胡琴的师傅说:“春宜绘墨,秋宜操琴。”莫大那个时候还年轻,不理解,师傅也不多解释。后来经历的风霜多了,莫大才觉得领悟了。原来春水春树这种一时繁华的东西最该入画,否则就流逝了,一时好景色,过去就追不回来 。而秋愁如此,最是消磨意气,惟有以胡琴的两根枯弦唱出来才略可慰藉。所以风雅苍凉如莫大者,一到秋来时,纵然是《凤求凰》这种曲子也不由得萧瑟悲凉起来。 不过这个观点得不到莫大师娘的首肯,根据莫大师娘的意见,莫大和他师傅都是村上有名的懒虫,春秋两季农忙的时候总是偷懒不肯下地干活,于是就会抱着胡琴跑到附近的山头上打发打发时间。而莫大师傅那句话只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和春思秋悲这种深奥的情绪扯不上半点关系。 莫大说:“可为啥师傅一定说春天画画秋天拉琴呢?” 师娘说:“你也学了那么多年了,怎么一点不长进?老鬼的意思是讲春天天气太湿磨墨方便,秋天琴弦比较干,拉起来高兴。” 于是莫大很惆怅,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师娘错了。那句话的意思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当莫大想回头去找这个谜底的时候,说话的人已经死了。 很多年以后,莫大就从江西的村头挪到汴梁的马路边,怀里不变的是那把黄杨木的老胡琴,变了的是莫大的琴声和莫大自己。有时候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莫大会想自己在学会记忆以前已经开始忘记了。也许除了老师那句话,当年有更多的东西是他应该弄清楚的,比如住在村子围堤北边的那个梳羊角辫的小女孩,为什么她总是扛着一筐草安静地站在自己背后听那曲一成不变的《凤求凰》? 莫大有时候喝了点老酒,会对后生崽子们说,年轻好啊……往往当他想继续往下说的时候,他就只能看见那些后生崽子的屁股了,所以莫大知道他们其实并不想听他说。 后来莫大喝了酒也不多话,他只架起一条腿坐在汴京大学草地的铁栏杆上,续两根新弦,拉一曲老旧的《凤求凰》。 大宋嘉佑元年,汴梁城西中流道北,曾经有过一个江西老头莫大拉一曲二胡,说他自己对光阴的一点感悟。而我们的故事,也是从那个时间和空间点上开始的。
悟空传(今何在) 第一回-------------------------------------------------------------------------------- 四个人走到这里,前边一片密林,又没有路了。 “悟空,我饿了,给我找些吃的来。”唐僧往石头上大模大样一坐,命令道。 “我正忙着,你不会自己去找?……又不是没有腿。”孙悟空拄着棒子说。 “你忙?忙什么?” “你不觉得这晚霞很美吗?”孙悟空说,眼睛还望着天边,“我只有看看这个,才能每天坚持向西走下去。” “你可以一边看一边找啊,只要不撞到大树上就行。” “我看晚霞的时候不做任何事!” “孙悟空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欺负秃头,你把他饿死了,我们就找不到西天,找不到西天,我们身上的诅咒永远也解除不了。”猪八戒说。 “呸!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猪头说话了!” “你说什么?你说谁是猪?!” “不是,是猪头!啊哈哈哈……” “你敢再说一遍!”猪八戒举着钉耙就要往上冲。 “吵什么吵什么!老子要困觉了!要打滚远些打!”沙和尚大吼。 三个恶棍怒目而视。 “打吧打吧,打死一个少一个。”唐僧站起身来,“你们是大爷,我去给你们找吃的,还不行吗?最好让妖怪吃了我,那时你们就哭吧。” “快去吧,那儿有女妖精正等着你呢!”孙悟空叫道。 “哼哼哼哼”三个怪物都冷笑。 “别以为我离了你们就不行!”唐僧回头冲他们挥挥拳头,拍拍身上的尘土,又整整长袍,开始向林中走去。刚迈一步,“嘶啦!”,长衫就挂破了。 “哈哈哈哈……”三个家伙笑成一团,也忘了打架。 这是一片紫色的从林,到处长着奇怪的植物和飘着终年不散的青色雾气,越往里走,脚下就越潮湿,头上就越昏暗,最后枝叶完全遮蔽了天空,唐僧也完全迷路了。 “多么有生机的一片地方呀,这么多不同的生命!”唐僧高兴的说。 “谢谢!”有个声音回答他。 唐僧一回头,看见一颗会说话的树,紫黑色树干上有两只一眨一眨的眼睛。 “真是惊奇,生命是多么奇妙啊,让我摸摸你,你这土里的精灵。”唐僧伸出手去,欣喜的抚摸着树干。 那树干上泌满紫色的汁液,摸上去湿滑无比。 树很惬意的接受着抚摸,它的几万下垂的分枝都不禁舒畅的摇动起来。 “呵,有几万年没有人摸过我了,从前……几千年前吧,有群猴子在我身上戏耍,后来他们都不知哪去了。那时我还没有眼,只能感觉到有很多会动的生灵在我身边说话,唱歌,我看不见,也不能动,但我很幸福。现在我终于长出了眼睛。可是他们却不知哪里去了,不知哪里去了。” “他们死了。”唐僧说。 “死?死是什么?” “死就是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什么也不会想,就象你未出生时一样。” “不,不要死!也不要孤独的生活。” “你还可能活很久,你还没有手,没有腿,以后都会长出来的。” “我花了十万年才长出眼睛,我再也忍受不了那么漫长的等待了,我现在就想去摸一摸身边的同类,摸一摸你,你身上的气味真使我心醉。” “我已经很久没洗澡了。对了,你没嘴,你用什么说话?” “我用这个。”怪树抖了抖它前面的一根枝条。 那上面有一张人的嘴。 “这不是你自己的。” “没错,是我捡的,三百年前有一个人在这里被吃了。剩下了这个,我用我能滋润万物的树汁浸泡不使它腐烂,又费了几十年的时间才长出枝条检起它。” “这可不好,你投机取巧,不是你的,就要让它还给来处。” “你不想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被吃吗?” “是因为看见了你的缘故吗?” “是。” 忽然唐僧发现自己的脚不知什么时候已被藤蔓缠住了。 他背后响起了低沉的呜嗷声,唐僧闻到一股腥气喷到他的脖子上,但他无法回头。
关妖精的瓶子(夏笳) 关妖精的瓶子--------------------------------------------------------------------------------詹姆斯•C•麦克斯韦先生虽然是一位严谨的物理学家,但是在面对超自然现象时却相当能沉得住气,这或许要多亏了他的妻子对一切民间传说的多年爱好。 眼下不速之客正坐在壁炉旁边,样子多少有点寒酸。经过主人的再三请求,他才勉强摘下头上那顶又厚又皱的暗绿色尖顶帽放在膝盖上揉捏着,露出汗涔涔的额头和那双标志性的毛茸茸的耳朵。 “抱歉,失陪一下。”麦克斯韦先生说着,起身离开了客厅,这时玛丽正端着咖啡站在走廊尽头。 “那就是传说中的妖精?”她好奇地问。 “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个头倒挺大的。”玛丽评价道,“就是样子好像不太中用。” 的确,那个坐在壁炉旁的……(该怎么称呼呢?东西?)完全没有任何可以称作是威严、神奇甚至是可怕的仪容,披着一件破旧的外套,倒像一个刚从玉米地里钻出来的农场工人,尽管他确实是像传说中那样,“嘭”地一声,伴随着一阵烟雾凭空出现在麦克斯韦先生的实验室里的。 “我想这是个玩笑。”麦克斯韦先生耸耸肩,“尽管不明白为什么。” “不过你还是小心点,妖精的力量没准儿并不像外表看上去一样。”玛丽说道,语气中却听不出什么担忧之意。他们一起回到了客厅。 喝下一杯热乎乎的黑咖啡后,妖精看上去放松了一些,于是麦克斯韦先生重新挑起话题: “龙……抱歉,这位先生,您一开始说您的全名是?” “科鲁耐里亚斯•古斯塔夫•龙佩尔斯迪尔钦。①”妖精回答道,表情几乎有点不好意思,“这是后来人家给我起的,一个非常古老的德国姓氏。” “是的,是的,先生,不过还是让我们继续吧,我记得刚才我们谈到阿基米德。” “对,他是我的第一个主人,实话说吧,一个不折不扣的老疯子。”妖精板着脸说,“我被他使唤了几十年,造了不知道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罗马兵进叙拉城的前一天晚上,他把我封到石板里面,一封就是一百多年哪。”②说到这里,妖精的眼睛居然有点湿润了,他连忙用长满毛的手背胡乱摸了两下。 麦克斯韦先生清了清嗓子:“我明白,不过您还没说你们当时打的什么赌呢。” “打赌?哦,是的……太久啦,我……我记不清了。”妖精结结巴巴地说,继续低头揉捏他的破帽子,“其实那件事儿从开头就注定是我吃亏,您也知道他是个多难缠的老头。” “好吧,那么您又是怎么从法拉第先生的实验笔记里冒出来的呢?” “这个说起来话可长,中间经历了好多事儿哪,您要是知道了我那一串儿主人的名字准能猜到是怎么个过程,我也不跟您在这儿废话。”妖精抬起头,用一种近乎哀怨的眼神望着对方,“总之你们这些搞物理的没几个正常人,就拿那位法拉第先生来说吧,我那天正帮他缠线圈缠得好好的,他就突然跟我来一句:‘你跟着我已经够久了吧,我也没什么事儿要你做了。’连声告别都没有,就这么着拿个本子把我封起来,然后我就稀里糊涂地到了您这儿。千真万确,跟了他这么久,除了线圈就是线圈,连一个铜板也没想起来向我要过。” 麦克斯韦先生刚想对此事发表一下评论,因为,众所周知,法拉第先生是他的老师,但是玛丽仪态款款地出现在门口。 “詹,要留这位先生吃晚饭吗?” 妖精顿时坐立不安起来,“不……不用麻烦了,先生,太太,我想我们还是尽快把事儿办了吧。”他从口袋里摸索出一卷油腻腻的羊皮纸,因为年代久远而残缺不全。 麦克斯韦先生展开细细地看,妖精在旁边继续说:“总的来说就是这么回事儿,咱们俩打个赌,我输了,我就供您差遣,要是您输了,您的灵魂和一切财产就归我,而我就从此自由了。” “一定得这么办?”玛丽斜过身子问道。 “老规矩啦,太太,几千年来大家都是这么办的,您大概多少听说过。”
目录--今何在 今何在,被《中国图书商报》誉为:“内地网络文学第一人”77年生人。《悟空传》,《若星汉天空》作者。不安分守已,做过网站管理、游戏策划、影视编剧。现为自己与朋友联合设计的大型虚拟幻想世界《九州》的小说出版、网站运行及游戏改编而努力中。
目录--江南 江南。生于江北,而憧憬南方湿润的天空,是个男的。毕业于北京大学某纯粹的自然科学系,浮槎去海,问道于洋人,以科学家自况,然好写书。所好题材唯两者而已,一是肆无忌惮的狂想,二是捉弄大学时代的旧友。是以有《此间的少年》一册、《一千零一夜之死神》一册付梓,硬算起来还有JMS论文一篇,无论从科学还是文学而言,著作等身尚需时日。最终选择了管理性的职业,梦想某一天赚到足够的钱去非洲服务于国际救济组织,听说彼处炎热难当,是以始终保持身材苗条,饭量却大。自2003末,和狂想主义疯人党今何在、潘海天等力图推翻洋人《龙枪》、《指环王》等奇幻大山,揭竿而起,举“东方幻想”大旗,梦想天地玄黄太古洪荒的时代,巨龙在山颠之云长啸,大地远处走来铁甲的武士,他们高唱萧瑟的古调,骑枪上垂落英雄的热血。也期望读者听到幻想小说的名号,不要总是直接想到精灵或者矮人,圣堂武士或者牧师。期待久已沉寂的东方热血慢慢开始沸腾,大家一同长上羽翼,飞出这墙。
目录--燕垒生 燕垒生,男,生于吴越之地,工科出身却喜爱诗文,终成为优秀的网络原创作者,其作品以长篇架空战争小说《天行健》最为著名,善于状写人物矛盾的内心世界与复杂的人际关系。
目录--拉拉 父亲是大学图书馆的领导,他的办公室旁边不仅是藏书库,而且是他的育幼房。他把我和哥哥丢在里面就高高兴兴地办公去了。那个时候我七八岁,老实不客气把所有能找到的科幻小说全部找出来,坐在书库的落地大窗下,把它们一一看完。很多年后,我才慢慢认识到原来我早已把包括《2001太空奥德赛》和凡尔纳小说在内的早期科幻全部收藏在脑袋里了。13岁的时候,看了阿瑟·C·克拉克的《与拉玛相会》。这本写于1973年的小说彻底改变了我的视线和思维方式。它在我面前展开一个开阔得望不到边际的领域,就是浩瀚的宇宙和它那不可动摇的法则。我作了一个决定:如果宇宙本身不在乎我胡言乱语,那么我也来写科幻故事吧!这就是我和科幻认识的故事。----------------摘自《科幻世界》2003·5作者小传
目录--何夕 何夕,生于1971年12月,自幼爱好科幻,1991年开始涉猎科幻小说创作,是九十年代之后兴起的科幻小说作家,其创作以软科幻为主,主题专注于对宏观科学未来及人性善恶的探讨。"何夕"为1999年开始使用的笔名,此前曾用笔名"何宏伟"。现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代表作如《六道众生》、《伤心者》等。
瘟疫(燕垒生) 瘟疫 我知道我是疯了,一定是。没有一个人会自愿做这种事的。 每天我穿好从头到脚的防护衣,在我心中并没有一点对此的厌恶和不安。相反,很平静。一个正常的人不会如此平静,即使注定你会死,也没人肯干这事。可是我每天把一车车的尸体象垃圾一样扔进焚化炉里,却象这事有种趣味。 我知道我准是个疯子。 瘟疫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 当第一个病例被披露时,人们还没有想到这事的严重性,有一些愚蠢的生物学家甚至欢呼终于找到了另一种生命形式,因为引起这场瘟疫的那种病毒的分子链中是硅和氢、氧结合而不是碳。 当感染这种病毒的初期,除了全身关节稍有点不灵便,并没有什么不适。然而到了两周后,病人会突然不会动了,全身皮肤首先成为二氧化硅,也就是石头。但此时人并没有死,眼睛还能眨动。这时的人如果想强行运动,是可以动的,只是皮肤会象蜡制的一样碎裂。我看到过好几具石化了的尸体,身上凹凸不平,全是血迹。随后内脏也开始石化,直到第六周,全身彻底石化。换句话说,到第四十天左右,一个活人就成为一座石像。 没有人知道这种病毒是如何产生的。现有的抗生素也只能对蛋白质构成的病毒起作用,对这种病毒毫无用处。 更可怕的是,这种病毒的传染性极大,甚至从呼吸也可以传染。而初起除段,正因为没有症状,极难发现。你可能在人群中走过,就已经被感染了。 唯一的特效药是酒精。 酒精可以延缓这种病毒的活动,但充其量不过是让病毒的代谢延缓一周。即使你浸在酒精里,也不过多活一个星期。据科学家说,人体的石化,是因为病毒的代谢物堆积在细胞里。酒精其实不是杀死病毒,而是让病毒保持活性。所以,酒精不是药,而更象一剂毒品。通俗点说,因为病毒保持活性,它们活得更长,在体内同时生存的个体数就更多,因此在它们代谢时产生的尸体也就更多,到后期人体石化得更快。 可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人们觉得酒精还是一种灵药。 酒精的消费量呈几何级数增长。 当然,统计局早已经撤消了。世界也没有国家可言。在瘟疫早期,一些侥幸没有发现这种病毒的国家还在幸灾乐祸地指摘是其他国家的国体以至于造成了这场瘟疫,而传到自己国家时又气势汹汹地指责别国采取的措施不力。然而当这种瘟疫已呈燎原之势时,谁也说不出多余的话了。不管意识形态如何,国体如何,在这场瘟疫面前人人平等。 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世界大同,实在是种很奇妙的现象。 紧急应变机构建立了。而这种应变,只有一种对策。对感染的人进行隔离,未感染的人发防毒面具。好在这种病毒的个体尚通不过石墨过滤器,不然人类真的要无处可逃了。 当一个人被发现感染了病毒,立刻被收缴面具。因为对于尚未感染的人类来说,一个带菌者无异于一头危险的猛兽。这些人立刻被抛弃在外,有钱的开始酗酒,不管会不会喝。没钱的到处抢劫。事实上也不必抢劫,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住宅已经空了,随便进出,财物也随便取用。 我的任务是善后工作。说白了,就是到处收集已经变成石像的尸体,运到郊外焚烧。由于没有药,所以只能如此做,尽量把病毒消灭掉。做这事,不但感染的可能性更高,更可怕的是,我们往往收集到尚未彻底石化的尸体。而把这样的尸体投进焚尸炉,往往会从里面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我有两个同僚因为不能忍受良心的谴责而自杀了。 这不是个好工作,但总要人做。 我说我疯了是因为我不但不害怕这种惨叫,反而在投入每一个石像时,总是满心希望它发出那一声绝望的呼叫。 毕竟,不是所有的石像都是门农。 我驾着大卡车驶过空荡荡的街道。今天只收了七具尸体,每一具都不象还会在焚尸炉里叫唤的。 我驶过一个幼儿园时,一个没有面具的男人抱着一堆东西跑出来。
高烧290(大角) 高烧2 9 0 潘海天 这是个火热的季节。知了在叫,蜻蜓在飞,汽水里的二氧化碳在噗噗地冒泡,校园里所有的人都浮躁了起来,忙于排队报考托福,读英语,学小提琴,谈恋爱等等,阿理却毫不动心地埋头在他的小实验室里度过整个7 月。当他从屋子里钻出来的时候满脸自我陶醉的表情。 客观地说,阿理确实是个不错的技工,只要有充足的工具和材料,他可以制造出任何东西来。我们学校里纷纷传说他曾经造出了个电子食堂主任,让它跑到食堂下令,掏米时要把砂石挑干净,不许尽往饺子皮里塞白菜馅,不许往肉汤里掺水,不许对学生挥舞大勺等等。这种传说言过其实了——我对他槛儿清得很——阿理一心扑在学习上,因而还没聪明到分清8元一份的小炒套餐和3 元一份的大锅菜有什么区别的份上,所以就算食堂的大师傅把馒头当肉包卖给他,他也不知道埋怨。 再说造个电子食堂主任捉弄人未免也太小题大作了,不符合知识分子的高贵个性,没文化的棒棒才那么干呢。我们这些未来的建筑师就文明得多,只是往食堂的玻璃上扔扔石块什么的;有时候我们也用喷漆把食堂那灰蒙蒙的外墙涂抹得五彩斑斓的,多半是些很漂亮的画,或者是些朋克们喜欢的词汇:性啊,暴力啊,毒品啊什么的——要知道我们都是热爱生活的艺术家,天生就憎恨灰暗,热爱彩色。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话说那一天,我去拜访阿理(他因为深受学校信任而有自己的小屋),阿理正好撅着屁股给他的机器人——你们看,根本就不是什么新玩艺儿,只是个机器人而已——拧上了最后一颗螺丝。 那是个矮矮胖胖有着四条短腿的家伙,连鼻子带脸都被涂成蓝色的,额头上还装饰有黄色的小圆点,好象出了麻疹,硬邦邦的六条铁胳膊支支丫丫地乱伸着,但看起来还是挺显精神的。相比之下,我就有点灰头土脸,垂头丧气的。 阿理把这难看的家伙展示给我看。“它能作什么呀?”我满腹疑虑地问道,踹了踹那个矮家伙的铁屁股,还真是沉甸甸的。阿理带着他们学理工的那种愚蠢的自信,自吹自擂了一番。声称要让它运算不太可能性非限定方程下的混沌学的基质字母什么的。他也许不是这么说的,不过你知道,我对这些数学玩意儿一窍不通,能记得这么些名词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这是个思维严谨,极其理性的智能数学型机器人。阿理在进行了一番长篇大论地解释后最后宣称说。 “哦,”我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你早不就完了。我明白了,不就是个大型计算器吗?”我重新低下头去把它好好审视了一番。确实,它看上去呆头呆脑,几乎和我认识的那些数学家一样呆了,所以我几乎就相信阿理的话了。 “大计算器?你是在侮辱我,”阿理生气了,细细的青筋在眼镜片后面跳动,他激动地怒吼起来,“它能计算任何一道数学难题。芝诺命题,四色猜想,都不过是小菜一碟,就是费尔马大定理,它要证明起来也不在话下。”他说的那些题目我都没听说过,我猜想大概会比追女孩儿还难。 “我要接通电源,来一次最后测试了,你要看吗?”阿理眼巴巴地看着我问,仿佛他的孩子要第一次在幼儿园晚会上演出。我的心一软就同意了,要知道,这可真是个可怕的错误决定,要是我早知道……我就绝对不会允许他在我离开之前去碰安在矮胖机器人屁股上的那个红色电闸。 但是世上哪有后悔药可吃呢,阿理当着我的面,当地一声合上电闸,我才开始考虑制造另一个生命到底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这一重大命题,可是时间已经不允许我作这种考虑了,我立刻听到,什么东西在那里开始呼呼作响,铁皮在发热,大地在发抖,躺在那里的钢铁家伙抽筋似的前后颤动,冒出了阵阵黑烟,弄得我们咳嗽不止。小屋里的灯暗了下去,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叹息,那位出麻疹的天才数学家睁开了六个大眼睛,纯净的透明的大眼睛,安静地看了看这个世界,看看我,再看看阿理。
偃师传说 偃师传说大角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西周穆王姬满的爱妃盛姬在自己的房间里收到了无数精美的礼物。在这些礼物中,有一只琢磨得晶莹剔透的汤匙,它像一只黑色的鸟儿在光滑如镜的底座上微微颤动,翘起的长喙令人惊讶地固执指向南方;在另一只 雕成的盒子里,装有一满把黑色的粉末,这些粉末蕴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在没有月光的晚上,把它们撒在火上,就会招来怒吼的蓝色老虎的精灵;在这些叫人眼花缭乱的珍宝中,还有一团神秘地永恒燃烧着的火焰,火光中两只洁白的浣鼠正在快活地窜上窜下,这团永不熄灭的火焰就是它们的宇宙和归宿。 这一切匪夷所思的礼物都没能让盛姬露出她那可爱的笑容来。她皱紧了好看的眉头,叹着气摆了摆手,围簇着的宫女和奴隶立刻倒退着把这些礼物撤了下去。 姬满听到了侍从的报告,匆匆结束了和祭父的谈话,从前殿赶了回去。他怜惜地扳过爱妃的肩头,问道:“这些玩物没有一件不是天下最杰出的巧匠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的杰作,没有一件不沾染着我属下最勇敢的武士的鲜血。多少人惨遭杀戮,血溅五尺,只是为了一睹这些宝物的形容。我游历四方,网罗而来的这些天下至宝,难道就没有一件能讨你的欢喜吗?” 王妃慵懒地叹了一口气:“何必让那些贱民再去白白浪费生命呢,我不会从这些俗物中找到快乐。大王你东征西讨,日理万机,又何必在意一个小小妃子的苦乐呢!” 被爱情激起了勇气的穆王叫道:“我拥有整个帝国,环绕我的国土一周,快马也要奔驰三年;我的麾下有八十万甲士和三千乘战车,他们投下的马鞭就能让大江断流;我的属民像砂粒一样不计其数,他们拂起衣袖就能吹走满天乌云。难道我,伟大的姬满,竟然不能让所爱的人展露一下她的笑容吗?” 他飞步奔出后堂,大声发布命令:“传我的旨意,三十天内,招集天下最有名的术士艺者,最能逗人发笑的优伶丑角。不论是谁,只要能让我的爱妃露出一丝儿最微弱的笑容,我就赐给他十座最丰美的城池,外加黄金五百镒,玉贝一千朋①。” 他抽出那把伴随他征战多年的锟 宝剑往地上一插:“如果这些艺人都没能成功,他们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权利,大周朝将从此是所有流浪者的死敌。”锋利的剑刃穿透了垫地的花岗岩石砖,猛烈地晃动,述说着国王的决心。 五百名信使跳上他们的快马汗流浃背地向四方奔驰而去,国王的承诺像野火一样迅速传遍了整个帝国。 三足乌第三十次又回到它在崦嵫②之山的住所时,周王朝镐京王宫的大殿前已经竖起了象征帝王威严的九座铜鼎。熊熊燃烧的火焰照亮了鼎上的饕餮纹饰,也照亮了周围的巨大庭院。 这是一个长四百两③,宽二百两的巨大空间,纵然里面摆放着五百张堆满了珍肴佳馔的桌子,也仍然能感觉得到那宽广坦荡的帝王尺度。在每一张桌子后面,在火光照不清晰的黑暗角落里,挤坐着数不清的来自天涯各方的奇人异士。云游四方的旅行家带着他们那奇形怪状的坐骑,来自遥远国度的流浪艺人小心翼翼地掩盖着他们赖以糊口的神幻秘技,不少人脸上的尘土还未洗净,他们是为了那一份不可思议的丰厚赏金而匆匆从数千里外的地方赶来的。 这些最卑下的贱民,每日里只能在风雨和泥尘中打滚,以求得一份口粮。也不知是他们上辈子修了什么德,才有福一睹这个天下最大帝国的尊严。衣着华丽的奴隶在席前往来穿梭,端上来的都是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山珍海味;貌若天仙的宫女在廊间轻歌曼舞,她们身上的香气和龙涎香燃烧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弥漫在空气中;五百名站在阴影中的青铜甲士寂然无声,只有微风拂过他们的长戈和甲衣时才能听到轻轻的呜咽声。在左右回廊围绕着的中央高台上,被贵族和百官簇拥着的,就是威震天下的国王和他所宠爱的盛姬。 一位神情猥琐的老头捧着一具式样古怪的乐器率先登上了场。他向高台行了叩拜礼后坐
大角,快跑! 大角,快跑!潘海天 1 �药方 天快亮的时候,大角从梦中惊醒,鸟巢在风雨中东颠西摇,仿佛时刻都要倒塌下来。从透明的天窗网格中飘进的昏暗的光线中,他看见一个人影半躬着背,剧烈地晃动双肩。她坐在空中的吊床上,仿佛飘浮在半明半暗的空气中。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大角惊慌地叫道。 妈妈没有回答,她的双手冰凉,呕吐不止。一缕头发横过她无神的双眼,纹丝不动。 那天晚上,瘟疫在木叶城静悄悄地流行,穿过了一个又一个的枝干,钻进悬挂着的成千上万摇摆的鸟巢中。这场瘟疫让这座树形城市陷入一个可怖的旋涡中,原本静悄悄的走道里如今充满了形状各异的幽灵,死神和抬死尸的人川流不息。 大角不顾吊舱还在摇摆不止,费力地打开了舱室上方的孔洞。他钻入弯弯曲曲的横枝干通道中,跑过密如迷宫的旋梯,跑过白蚁窝一样的隧道。他趴在一个个的通道口上往下看,仿佛俯瞰着一间间透明的生活世界。一间小室就是一段生活,他们活动的影子倒映在透明的玻璃上,显得那么地模糊而虚幻。 大角窥视着一个又一个鸟巢,终于在一个细小分岔尽头的吊舱里找到了正在给病人放血的大夫。大夫是个半秃顶的男人,他的脸色在暗淡的光线下显得苍白和麻木。他的疲惫不堪与其说是过度劳累,还不如说是意识到自己在病魔之前的无能为力造成的。病人躺在吊床上,无神的双眼瞪着天空,手臂上伤口中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又浓又稠,他的生命力也就随着鲜血冒出的热气丝丝缕缕地散发在空气中。 医生终于注意到了他,他冲孩子点了点头,心领神会。他疲惫地拎起药箱,随他前行。一路上他们默默无声。 在大角的鸟巢里,他机械地翻了翻妈妈的眼皮,摸了摸脉,摇了摇头。他甚至连放血也不愿意尝试了。 “大夫,”大角低声说道,他几乎要哭出来了。“大夫,你有办法吧,你有办法的吧。” “也许有……”大夫犹豫了起来,他摆了摆手,“啊,啊,但那是不可能办到的。”他收拾起看病的器械,摇摇晃晃地穿过转动的地板,想从天花板上的孔洞中爬离这个鸟巢。 但是大角揪住了大夫的衣角,“我只有一个妈妈了。大夫。”他说。他没有直接请求医生做什么,而是用乞求的目光注视着他。有时候,孩子们的这种神情是可以原谅的。大角只是一个瘦弱、单薄、苍白的孩子,头发是黑色的,又硬又直,眼睛很大,饱含着橙色的热泪。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看过无数凄凉场景的大夫也觉得自己无法面对这孩子的目光。 大夫不知所措,但是和一个小孩总是没得分辨的。再说,他作了一天的手术,又累又乏,只想回去睡个好觉。 “有一张方子,”他犹犹豫豫地说道,一边悄悄地往后退去,“曾经有过一种万应灵药,我有一张方子记录着它。” “在过去的日子里,”大夫沉思着说,“这些药品应有尽有,所有的药物、食品、奢侈品,应有尽有,可是后来贸易中断了。那些曾经有过的云集的大黑帆,充斥码头的身着奇异服装的旅行家,装满货物的驮马——都不见了。而后来,只剩下了贪得无厌的黑鹰部落。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没有了。”他那瘦长而优雅的手指,神经质地不停敲打着药箱的皮盖。“没有了。” “告诉我吧,我要去找什么。”大角哀求说。 大夫叹了口气,他偷眼看着孩子,看他是否有退让的打算:“要治好你妈妈的病,我们需要一份水银,两份黑磁铁,一份罂粟碎末,三颗老皱了皮的�鹰嘴豆,七颗恐怖森林里的金花浆果——最后,你还需要一百份的好运气才行。” 乘着大角被这些复杂的名词弄得不知所措,大夫成功地往入口靠近了两步,“这些东西只有到其他城市去才有可能找到,”大夫嘟囔着说,“到它们那儿去——或许他们那儿还会有吧。” “其他城市?”大角惊叫起来。
Beyond的经典…………………… 农民歌手:beyond 专辑:继续革命 农民词刘卓辉.曲黄家驹.主唱黄家驹.忘掉远方是否可有出路忘掉夜里月黑风高踏雪过山双脚虽渐老但靠两手一切达到见面再喝到了熏醉风雨中细说到心里是与非过眼似烟吹笑泪渗进了老井里上路对唱过客乡里春与秋撒满了希冀夏与冬看透了生死世代辈辈永远紧记忘掉世间万千广阔土地忘掉命里是否悲与喜雾里看花一生走万里但已了解不变道理见面再喝到了熏醉风雨中细说到心里是与非过眼似烟吹笑泪渗进了老井里上路对唱过客乡里春与秋撒满了希冀夏与冬看透了生死世代辈辈永远紧记一天加一天每分耕种汗与血粒粒皆辛酸永不改变人定胜天见面再喝到了熏醉风雨中细说到心里是与非过眼似烟吹笑泪渗进了老井里上路对唱过客乡里春与秋撒满了希冀夏与冬看透了生死世代辈辈永远紧记
塔拉之女 总觉得路是越走越长总会在人群之中感到孤单老朋友现在各有各的牵绊再没人陪你生气陪你乱想总觉得自己也需要个肩膀总觉得现在情绪容易沮丧倒不是现在没有以前坚强总会在梦中回到童年的时光那曾有我的未来我的方向现在却努力试着将它遣忘你最好赶快放走你的梦想你最好赶快回到你的战场那至少比较安全比较简单因为在这里曾经大伙都一样你最好忘了那个有梦的地方你最好赶快想起生活的艰难越来越平凡叫做顺其自然越来越认命那叫做那叫做成长
退刀记 退刀记 干了这么多年店员,遇到的怪事可真不呼吸. 就说前些时候吧!一位老妇人来到了柜台前,硬说要把东西退回."老太太,这把刀子你已经用了一个时期了,退不得的呀!""可是...可是这种刀子太阴冷,用了让人厌恶心寒!""哼哈,老太太,您看看,这类牌子与款式,市场面流行得很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以前被用来杀了不少的人呢.""不可能吧?这是最新设计的.""有,有,杀了人......""你看见了?""哦,倒没有,我若看见了, 我也没有命了." "那可别乱说,小心警察找你问话." "但是,我老伴,还有幼弟全家是被杀了!" "全家!真的?报警没有?" "没有?不可能的......凶手还歪曲了真相......" "哦...." 我不知道如何接下去才好.老妇人看见我的态度坚硬,没有意思接纳她的退货,也就怅然离开了.临走时, 我想想,不可能吧!这么一把小刀子,杀不了这样多的人.我拉开喉咙问道:"是在哪里发生的事?""南京""什么?南京街?"我蹲下柜台,把那种款式的刀子取出,研究还一阵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刀锋较亮了一些吧!还有一排小字样:日本制造.(非原创)
六道众生 六道众生作者:何夕(引子)厨房闹鬼的说法是由何夕传出来的。何夕当时才不过七八岁的样子,他们全家都住在檀木街十号的一幢老式房子里。那天夜里他懵懵东东地溜到厨房里想找点吃的东西,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鬼。准确地说是个飘在半空中的忽隐忽现的人形影子,两腿一抬一抬的朝着天花板的角上走去,就象是在上楼梯。何夕当时简直不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了,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害怕,而是认为自己在做梦。等他用力咬了咬舌头并很真切地感到了疼痛时那个影子已经如同穿越了墙壁般消失不见了,于是何夕这才如梦初醒般地发出了惨叫。家人们开始并不相信何夕的说法,他们认为这个孩子准是在搞什么恶作剧。但后来何夕不断说看到了类似的场景,也是那种人形的看不清面目的影子,仿佛厨房里真有一具看不见的楼梯,而那些影子就在那里晃动着,两腿一抬一抬地走,有时是朝上,有时是朝下。有时甚至会有不止一个影子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那具并不存在的楼梯上,它们盘桓逗留的时间一般都不长,和人们通常在楼梯上停留的时间差不多。人们怜悯地看着这个可怜的孩子越来越深地陷入到恐惧之中,他整天都用那种惊恐的眼神四处观望,就像是随时都准备着应付突如其来的灾难。尽管别的人从来就看不到何夕描述的怪事,但这样的日子使得每个人都感到难受。于是两个月后何夕全家就搬走了,他们一路走一路冒着被罚款的巨大危险燃放古老的鞭炮。几年之后,何夕已经是十四岁的少年了,他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有一天傍晚他出于某种无法说清的原因又回到檀木街十号,来到他以前的家。但是他只驻足了几分钟便逃也似地离去。何夕看到在厨房上方的虚空里有一些影子正顺着一具不存在的楼梯上上下下。(一)很普通的一天,很凉爽的天气,在这个季节里这是常有的事。大约在凌晨三点钟的时候何夕就再也睡不着了。他走到窗前打开窗帘,一股清新的空气透了进来。但是何夕的感觉并不像天气这么好,他感到隐隐的头痛,太阳穴一跳一跳地就像是有人用绳子在使劲地牵扯。他想起了昨晚的梦境,那具奇怪的隐形楼梯,以及那些两腿一抬一抬地走动的影子。多少年了,也许有二十年了吧,那个梦,还有梦里的影子就时常地伴着他。他不管用了什么方法——比方说拼命大叫或者是用力打自己耳光——都不能从梦魇中挣脱出来。他只好充满恐惧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观赏影子们奇异的步态,并且很真切地感受自己“咚咚”的心跳声。但是昨天的梦有点不同,何夕看到了别的东西。当然,这肯定来自他当年的目睹,可能由于极度的害怕以及当初只是一瞥而过以至于这么多年来他都没能想起这样东西,只是到了昨夜的梦里他才又重见到了这样东西,如同催眠能唤醒人们失去的记忆一样。当他在梦里重见到它的时候简直要大声叫起来,他立刻想到这个被他遗忘了的东西可能正是整个事件里唯一的线索。那是一个徽记,就像是T恤衫上的标记一样,印在曾经出现过的某个影子身上。徵记看上去是黑色的,内容是一串带有书法意味的中国文字:枫叶刀市。这无疑是一个地名,但是何夕想不起有什么地方叫这个名字。何夕打开电脑,在几分钟的时间里他对所有华语地区进行了地名检索。在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何夕按捺不住地感到紧张。许多年来由于那件事,在家人的眼里何夕不是一个很健康的人,尽管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嫌弃他。何夕从来都认为自己是正常的,但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只有自己才看得到那些影子。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家人都非常小心地保守着这个秘密,但还是有一些传言从一个街区飘到另一个街区。当何夕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会很真切地感到有一些手指在自己的背脊上爬来爬去,每当这种时候何夕的心里就会升起莫名的伤悲,他甚至会猛地回过头去大声喊道“它们就在那儿,只是你们没看到”,一般来说,他的这个举动要么换回一片沉静要么换回一片嘲笑。当然,还有琴,那个眼睛很大额前梳着宽宽的流海的姑娘。想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何夕的心里滚过一阵绞痛。她离开了,何夕想,她说她并不在乎他的那些奇怪的想像但却无法漠视旁人的那种目光,她是这么说的吧……那天的天气好极了,秋天的树叶漫空飘洒,真是一个适合离别的日子。有一片黄叶沾在了琴穿的紫色毛衣上,看上去就像是特意作出来的一件装饰。她转身离去的背影真是美极了,令人一生难忘。
盘古 盘古 -----长着金属翅膀的人在现实中飞翔,长着羽毛翅膀的人在神话里飞翔。——题记。 在大劫难到来之前我们有着很多阳光明媚的日子。大学时每逢这种好天气我和陈天石便常常有计划地逃课。请不要误解我是一个坏学生,其实我正是因为太有上进心了才会这么做——我是全系第二名,而如果我不陪陈天石逃课的话他就会在考场上对我略施小技,那么我就保不住这份荣誉。教授们从来没能看出我和陈天石的答案全是一个人做出来的,它们思路迥异但却殊途同归。陈天石的这个技巧就如同中国人用“我队大胜客队”和“我队大败客队”两句话来评价同一个结果一样,只不过陈天石把这个游戏玩得更巧妙而已。 但不久之后我的名次仍是无可挽回地退到了第三,同时陈天石也成了第二名,原因是这年的第二学期从美国转来了一个叫楚琴的黄毛丫头。就在我和陈天石逐渐变得心服口服的时候,楚琴却突然找上门来要求我们以后逃课时也叫上她,她说这样才公平。此后陈天石和楚琴便一边逃课一边轮流当第一名,我们三人差得出奇的出勤率和好得出奇的成绩使得所有的教授都大跌眼镜。 在写完了毕业论文的那天下午,我们三个人买了点吃的东西到常去的一个小树林野餐。这是一次略带伤感的聚会,作为校际间的优秀生交流,我们三人已被保送到三个不同的学校攻读博士学位,分别已在所难免。不过我们大家都尽力不去触碰这个问题,分别毕竟是明天,而现在我们仍可以举起在阳光下晶莹剔透的酒杯欢呼“我们快乐”。 那天楚琴也破例地饮了点薄酒,以至于后来的她齿颊留香。在陈天石出去补充柴火的时候她探究地望着我说:“我感觉你似乎有点怕陈天石。”我自然连声否认。楚琴连连摇头:“别想瞒我,你和天石之间的小秘密我早看出来了。你不必担心,凭自己的力量你能应付今后的学业。我不是安慰你,是真的。”我疑惑地反问:“你是说我也可以和天石一样?”楚琴笑起来:“为什么要和他一样,做一个真正的天才未必就快乐。”她突然止住,似乎意识到这句话等于直说我是冒牌天才,声音也顿时一低,“对不起,我并没有别的意思。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讲,人生最大的不幸正是成为天才。人类中的天才正如贝类受伤产生珍珠一样,虽然光芒炫目但却毫无疑义地属于病态。造物主安排我和天石成为了这样的人,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们身上流动着一种怎样可怕的血液,你知不知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被内心那些狂热的声音吓醒,我……”楚琴陡然一滞,泪水在一瞬间里浸过了她的眼睑。我不知所措地站立,心中涌动着一股想要扶住她那柳削的肩头的欲望,但在我作出绅士的举动之前,她已经止住泪水微笑着说:“谢谢你花时间陪伴一个喜怒无常的女人,有时候我总觉得你像是我的哥哥。” “你们在谈我吗?”陈天石突然笑嘻嘻地冒了出来,抱着一捆柴火。楚琴微微脸红,快步迎上前接过柴火,却又急促地回头看我,目光如水一般澄澈。之后我们开始烧汤,看着跳荡的火苗大家都沉默了。楚琴仿佛想起什么,她犹豫地问天石:“你还记不记得昨天的实验——那个孤立的顶夸克?”天石添了一把柴说:“估计是记录仪器的错误造成的,欧纵极导师也这样认为。昨天我们观测了包括上夸克下夸克顶夸克底夸克粲夸克奇异夸克在内的六百亿对夸克,只有一个顶夸克没能找到与之配对的底夸克,这应该属于误差。”“可是——”楚琴艰难地开口,仿佛每说一个字都费很大力气,“我是说如果仪器没有出现错误呢?我们以前观测都没出过问题。”“那也没什么,最多不过意味着……”天石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张着嘴但吐不出一个字,过了几秒钟他翻翻白眼大声说,“我看就是仪器的错误。”“天石——”楚琴的声音变得发嘶,“你不能这样武断,难道我说的不是一种可能性?天道循环周而复始,你能否定一切?”天石哑然失笑:“你来中国不久但老祖宗的毒却中得不轻,以后你该少看一些老庄。”“我摒弃装神弄鬼的巫术但赞叹精妙的思想,这也不对?”“那些思想虽然有田园牧歌的浪漫但无疑只是神话。”楚琴黯然埋首,旋即又抬头,目光中有一种我不认识的火苗在燃烧。天石补上一句:“长着羽毛翅膀的人只能在神话里飞翔,而只有长着金属翅膀的人才能在现实中飞翔,你还不明白吗?”楚琴淡然一笑,竟然有孤独的意味:“可我们把前者称为天使,因为它没有噪声和污染。”天石沉默半晌,站起身来踏灭了炊火:“走吧,野餐结束了。”
朝闻道 朝闻道 作者:刘慈欣 爱因斯坦赤道 “有一句话我早就想对你们说,”丁仪对妻子和女儿说,“我心听位置大部分都被物理学占据了,只是努力挤出了一个小角落给你们。对此我心里很痛苦,但也实在是没办法。” 他的妻子方琳说:“这话你对我说过两百遍了。” 十岁的女儿文文说:“对我也说过一百遍了。” 丁仪摇摇头说:“可你们始终没能理解我这话的真正含义,你们不懂得物理学到底是什么。” 方琳笑着说:“只要它的性别不是女的就行。” 这里,他们一家三口正坐在一辆时速达五百公里的小车上,行驶在一条直径5米的钢管中,这根钢管的长度约为三万公里,在北纬45度线上绕地球一周。 小车完全自动行驶,透明的车舱内没有任何驾驶设备。从车里看出去,钢管笔直地伸向前方,小车像是一颗在无限长的枪管中正在射出的子弹,如果不是周围的管壁如湍急的流水飞快掠过,肯定觉察不出车的运动。在小车启动或停车时,可以看到管壁上安装的数量巨大的仪器,还有无数等距离的箍圈,当车加速起来后,它们就在两旁浑然一体地掠过,看不清了。丁仪告诉她们,那些箍圈是用于产生强磁场的超导线圈,而悬在钢管正中的那条细管是粒子通道。 他们正行驶在人类迄今所建立的最大的粒子加速器中,这台环绕地球一周的加速器被称为爱因斯坦赤道,借助它,物理学家们将实现上世纪那个巨人肩上的巨人最后的梦想:建立宇宙的大统一模型。 这辆小车本是加速器工程师们用于维修的,现在被丁仪用来带着全家进行环球旅行,这旅行是他早就答应妻子和女儿的,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要走这条路。 整个旅行耗时六十个小时,在这环绕地球一周的行驶中,她们除了笔直的钢管什么都没有看到。不过方琳和文文还是很高兴很满足,至少在这两天多时间里,全家人难得地聚在一起。 旅行的途中也并不枯燥,丁仪不时指着车外飞速掠过的管壁对文文说:“我们现在正在驶过外蒙古,看到大草原了吗?还有羊群……通过俄罗斯,擦地日本北角。看,朝阳照到积雪的国后岛上了,那可是今天亚洲迎来的第一抹阳光……我们现在在太平洋底了,真黑,什么都看不见。哦不,那边有亮光,暗红色的,嗯,看清了,那是洋底火山口,它涌出的岩浆遇水很快冷却了,所以那暗红光一闪一闪的,像海底平原上的篝火。文文,大陆正在这里生长啊……” 后来,他们又在钢管中驶过了美国全境,潜过了大西洋,从法国海岸登上了欧洲的土地,驶过意大利和巴尔干半岛,第二次进入俄罗斯,然后从里海回到亚洲,穿过哈萨克斯坦进入中国。现在,他们正走完最后的路程,回到了爱因斯坦赤道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起点——世界核子中心,这也是环球加速器的控制中心。 当丁仪一家从控制中心大楼出来时,外面已是深夜,广阔的沙漠静静地在群星下伸向远方,世界显得简单而深邃。 “好了,我们三个基本粒子,已经在爱因斯坦赤道中完成了一次加速试验。”丁仪兴奋地对方琳和文文说。 “爸爸,真的粒子在这根大管子中跑这么一大圈,要多长时间?”文文指着他们身后的加速器管道问,那管道从控制中心两侧向东西两个方向延伸,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丁仪回答说:“明天,加速器将首次以它最大的能量运行,在其中运行的每个粒子,将受到相当于一颗核弹的能量的推动,它们将加速到接近光速。这里,每个粒子在管道中只需十分之一秒就能走完我们这两天多的环球旅程。” 方琳说:“别以为你已经实现了自己的诺言,这次环球旅行是不算的!” “对!”文文点点头说:“爸爸以后有时间,一定要带我们在这长管子的外面沿着它走一圈,真正看看我们在管子里面到过的地方,那才叫真正的环球旅行呢!” “不需要,”丁仪对女儿意味深长地说,“如果你睁开了想像力的眼睛,那这次旅行就足够了,你已经在管子中看到了你想看的一切,甚至更多!孩子,更重要的是,蓝色的海洋红色的花朵绿色的森林都不是最美的东西,真正的美眼睛是看不到的,只有想像力才能看到它。与海洋花朵森林不同,它没有色彩和形状,只有当你用想像力和数学把整个宇宙在手中捏成一团儿,使它变成你的一个心爱的玩具,你才能看到这种美……”
诗云(吞食者续) 诗云刘慈欣 伊依一行三人乘坐一艘游艇在南太平洋上做吟诗航行,他们的目的地是南极,如果几天后能顺利到达那里,他们将钻出地壳去看诗云。 今天,天空和海水都很清澈,对于做诗来说,世界显得太透明了。抬头望去,平时难得一见的美洲大陆清晰地显示在天空中,在东半球构成的覆盖世界的巨大穹顶上,大陆好像是墙皮脱落的区域…… 哦,现在人类生活在地球里面,更准确地说,人类生活在气球里面,哦,地球已变成了气球。地球被掏空了,只剩下厚约一百公里的一层薄壳,但大陆和海洋还原封不动地存在着,只不过都跑到里面了,球壳的里面。大气层也还存在,也跑到球壳里面了,所以地球变成了气球,一个内壁贴着海洋和大陆的气球。空心地球仍在自转,但自转的意义与以前已大不相同:它产生重力,构成薄薄地壳的那点质量产生的引力是微不足道的,地球重力现在主要由自转的离心力来产生。但这样的重力在世界各个区域是不平均的:赤道上最强,约为1.5个原地球重力,随着纬度增高,重力也渐渐减小,两极地区的重力为零。现在吟诗游艇航行的纬度正好是原地球的标准重力,但很难令伊依找到已经消失的实心地球上旧世界的感觉。 空心地球的球心悬浮着一个小太阳,现在正以正午的阳光照耀着世界。这个太阳的光度在二十四小时内不停地变化,由最亮渐变至熄灭,给空心地球里面带来昼夜更替。在适当的夜里,它还会发出月亮的冷光,但只是从一点发出的,看不到满月。 游艇上的三人中有两个其实不是人,他们中的一个是一头名叫大牙的恐龙,它高达十米的身躯一移动,游艇就跟着摇晃倾斜,这令站在船头的吟诗者很烦。吟诗者是一个干瘦老头儿,同样雪白的长发和胡须混在一起飘动,他身着唐朝的宽大古装,仙风道骨,仿佛是海天之间挥洒写就的一个狂草字。 这就是新世界的制造者,伟大的——李白。 礼物 事情是从十年前开始的,当时,吞食者帝国刚刚完成了对太阳系长达两个世纪的掠夺,来自远古的恐龙驾驶着那个直径五万公里的环形世界飞离太阳,航向天鹅座方向。吞食帝国还带走了被恐龙掠去当作小家禽饲养的十二亿人类。但就在接近土星轨道时,环形世界突然开始减速,最后竟沿原轨道返回,重新驶向太阳系内层空间。 在吞食帝国开始它的返程后的一个大环星期,使者大牙乘它那艘如古老锅炉般的飞船飞离大环,它的衣袋中装着一个叫伊依的人类。 “你是一件礼物!” 大牙对伊依说,眼睛看着舷窗外黑暗的太空,它那粗放的嗓音震得衣袋中的伊依浑身发麻。 “送给谁?”伊依在衣袋中仰起头大声问,他能从袋口看到恐龙的下颚,像是一大块悬崖顶上突出的岩石。 “送给神!神来到了太阳系,这就是帝国返回的原因。” “是真的神吗?” “它们掌握了不可思议的技术,已经纯能化,并且能在瞬间从银河系的一端跃迁到另一端,这不就是神了。如果我们能得到那些超级技术的百分之一,吞食帝国的前景就很光明了。我们正在完成一个伟大的使命,你要学会讨神喜欢!” “为什么选中了我,我的肉质是很次的。”伊依说,他三十多岁,与吞食帝国精心饲养的那些肌肤白嫩的人类相比,他的外貌有些沧桑感。 “神不吃虫子,只是收集,我听饲养员说你很特别,你好像还有很多学生?” “我是一名诗人,现在在饲养场的家禽人中教授人类的古典文学。”伊依很吃力地念出了“诗”、“文学”这类在吞食语中很生僻的词。 “无用又无聊的学问,你那里的饲养员默许你授课,是因为其中的一些内容在精神上有助于改善虫子们的肉质……我观察过,你自视清高且目空一切,对于一个被饲养的小家禽来说,这应该是很有趣的。” “诗人都是这样!”伊依在衣袋中站直,明知道大牙看不见,还是骄傲地昂起头。 “你的先辈参加过地球保卫战吗?” 伊依摇摇头:“我在那个时代的先辈也是诗人。”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拉拉信步走上云梦山的时候,天还没有亮,雾气蒸腾,白云从山颠缓缓流下,回头望去,仪仗军士们已经看不到了。 我故意留他们在山下。我不想让他们看见。这山上,有不愿意任何人看到的东西……有我和偃师共同保守的秘密……只不过,我活着,闭嘴,他死了,永远也张不开眼睛。 一想到偃师的眼睛,我就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那是一双多么激动的眼睛!在我们生平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似乎连水面也被他的眼光所照亮…… 那一天,也好似今天这样,云蒸雾绕,在我的记忆里,每一次和偃师见面,似乎都是这样。我穿着短裤,拿着矛,站在云梦泽中间。按照父亲的要求,我已经抓了一上午的鱼了,连小虾都没有抓到一个,正是懊恼万分的时候。 这个时候,“哗咧”一声,岸边的芦苇丛中钻出一个小孩,穿着平民的衣服,肩上扛着根长长的奇怪的杆子。他看了我一眼,那双清澈的几乎是淡蓝色的睦子中流动的光华,吓了我一跳。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 “喂!”我转过脸,不看他的眼睛,不高兴的说,“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我只穿着短裤,但是屁股上面还是绣着贵族的旗号,这小孩也看出来了,笑眯眯的说,“我来钓鱼啊,大人。” 这个小子看起来并不比我小多几岁,可是叫我大人,我听起来还是比较舒坦的,脸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笑。 “钓鱼?你用什么钓?” 他轻轻的扬了扬手中的杆子,从那杆子上顺溜溜地滑下一长串的浮飘坠子钩子,由一根细得几乎看不见的丝悬着,在空气中悠一悠的荡着。 我“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是周王用的钓杆啊!” “你见过周王的钓杆?”小孩奇怪的问。 “上次郊祀的时候,看见的周王八宝之一。”我不无得意的说。 “你真厉害,还能参加周王的郊祀大典。”小孩羡慕的说。 其实这话应该反过来说才对。我只是随着父亲远远的看了一眼,而这个小孩自己就有一根。我们俩相互钦佩,就一道坐在芦苇丛下。 “你是哪儿人哪?我是从王城来的,我叫做姜无宇。”我神气活现的说。 “我就住在这山上,我叫偃师。” “哈哈哈哈,对了,偃师……你几岁啊?” “13,你呢?” “我14了,明年就要娶妻生子。”我越发得意起来,转念一想,又把架子放下来。 “你这根杆是打哪儿来的?” “我自己做的。” 我吞了口口水。“你给我钓一条鱼吧。” “为什么?你是贵族家,还用自己钓鱼吃?” “我父亲要我钓的。我们家是兵家,如果不会抓鱼鸟,就不能学习狩猎,不能学狩猎,就不能学战阵,也就不能跟父亲上阵打仗,”我长长的叹了口气,“这个夏天过去,父亲就要带哥哥们去砍西狄人的脑袋了……” “你喜欢砍人脑袋?” “我喜欢砍人脑袋。” “那好,”偃师转了转眼珠,“将来如果你斩下了西狄的头颅,送给我一颗,我就帮你钓鱼。” “小小年纪,你要西狄人的脑袋干什么?”我看他两眼。 “我只是想看看天下人的脑袋有什么不一样。”偃师淡淡的说。 这样,我就欠下了人情。可是吹的牛皮中到现在为止只有娶妻生子成了真。父亲在西狄打了大胜仗,擎天保驾之功,王赐婚于我大哥,我家的门第一夜之间从贵族成了王族。天下赖我父而太平,再也不用去出兵打仗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偃师成为好朋友。他住在云梦山上,我一有空就上他那里去。 算起来,我已经很久没来这里了。从那次以后就没有来过。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再一次的信步走上云梦山。上山的时候我思绪满腹,但路是已经熟悉到不用眼睛也能走完的程度,当我从沉思中猛的惊醒过来,那小屋已在眼前了。 偃师非常之聪明。我常常觉得他的聪明似乎是超越了我们这个时代,超越了大周的伟大疆域。他小小的一个人住在山上,却把自己周围的一切整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小屋里堆满了各种希奇古怪的东西,一大半都是他自己动手做的。好玩的有会自己转圈的陀螺,会从架子上翻下来翻上去的木猴,有会“吱吱”叫的木帼帼,也有有用的,如只有王室工匠才造得出的钓杆、木轮,可以自动抽丝的卷丝木架,而且随着年龄的日增月长,他屋子里的古怪东西是越来越多,17岁的时候他把流水引入了小屋底下,推动着一个叫做大水车的东西,这样,更多的东西如人兽一般活了起来,按动一个机关,就会有一个端着热茶的傀儡从墙壁后面转出来……这些东西随便放一两件到尘世中去,都会是稀世之宝,可是偃师从来没这样想过,我也没有。我只是闲暇时就到他的小屋中坐去,小时候玩陀螺,长大了喝茶。
先开个张~
韩寒作品《长安乱》的flash!仔细听音乐!! http://www.77677.net/display.asp?id=488
晕!真的有个宇文拓吧!凤凰你怎么不告诉我
大家喜欢宇文拓还是陈靖仇??? 我喜欢宇文拓,看看我的名字就知道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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