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主任 解剖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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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兵关于罗琦的文字(转载) 一九九一年,冬天,很冷。我没有工作,但是我不能回成都。话都说死了,死也要死在异乡。 北大哥们李方找到我,说,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我抱着一把吉他,一大摞歌本,在酒仙桥找到赵健伟。一个下午过去,赵健伟说,带 你去见一个人。   王晓京说,你的音乐太朦胧了,可以先从歌词入手,进这个圈子再说。又说,过两天我这 里会来一个乐队,你可以跟他们认识认识。   两个月后,一天下午,王晓京让我去办公室。安贞西里那时候还很不发达,出了三环,就 好像到了郊区一样。   一会儿罗琦要来,王晓京神秘地说,你要是给她写好了,肯定就火了。   火不火无所谓,我年轻气盛,还有点大咧咧:关键要唱出这个时代的感受。   门当地一下,生生被撞开。一个浑身墨绿,曲线凹凸的女孩冲进来,身体很活力,眼神却 很冷漠。   这就是我对罗琦的第一印象。   什么时候给我录音?罗琦口气很冲。   指南针在帮你写歌,田昀也在帮你写,你着什么急?王晓京看来习以为常:还有这个,北 大的高才生,专门找来给你写词。   就他?罗琦上下打量我一番,王晓京,你觉得穿这么正儿八经西服的人,可以给我写词儿 ?   那时候,东直门外的外交人员大酒家和日坛公园们一样,每周都有火爆的摇滚PARTY,是 乐队、老外、尖果尖孙的天堂。   王晓京对我说,你听听看,他们技术多好啊,都是音乐天才,但没有你成熟,你要在歌词 上帮他们一下。   我诧异地望着他:你比我想象的懂得多。   我很看重你,王晓京说,这个圈子要改朝换代了,老崔正火,但他只是一个人;唐朝黑豹 都火,但是歌词都不如你。你们好好搞这个乐队,只要跟着我,肯定有出头的一天。   我很激动,连连点头。   四处很拥挤,灯火昏暗,人头攒动。几声亲切的吆喝后,演出开始了。一会儿是黑豹,一 会儿是赵牧阳,一会儿眼镜蛇乐队又热闹两把。那时候的PARTY没什么功利色彩,是一种直接 ,淳朴的展示,只要能获得观众的喝采,获得自我宣泄的快感,就足够了。   灯光突然黑下来,大家也跃跃欲试地期待着什么。   一声高亢的女声在烟雾缭绕中喷薄而出: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忏悔——我一惊,急忙向台上 望去。   罗琦没有穿那件深绿的外套,而是一身黑皮摇滚劲装,浑身挂满亮闪闪的金属饰物,长发 蒙面,双手紧紧握住话筒架,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   我很晕乎,感觉一个全新的世界在眼前等着我大叫大闹,大肆疯狂。台上一群青春年少, 雄姿英发的少年正在引吭高歌,台下无数看不清的脸庞欢呼四起,无数手臂疯狂挥舞。雾气氤 氲,浓烟扑鼻,彩灯狂闪,气壮山河。我想在这种环境中保持一种宁静,但是做不到。我被深 深地感染了。我或许真会出名,因为有这么好的歌手,有这么好的乐队。在这之前,我从未听 过一个中国歌手有这么天才的嗓音,没见过一个中国女孩可以这样在逼人的青春气焰中自由自 在,随心所欲地把激情发挥到极致。   指南针所有人都被一种光辉的前景激励着。我们很快找到了灵感的宣泄口。于是,就有了 第一首作品,我根据罗琦的思路整理作词,周笛作曲的《不想是小孩》,以及源源不断的《请 走人行道》,《随心所欲》和《回来》。   《回来》无疑是乐队最经典的作品之一。从词曲到编配,演奏到演唱,让我们洋洋自得, 回味不已。它彷佛早已存在于某个神秘处,我们很幸运地,不是创造,而是发现了它。   这也让我有更多的动力跟指南针,跟王晓京合作下去。我是个极度渴望自由,放纵恣肆的 人,曾经因为不能亲自上台宣泄激情而沮丧,却在合作中学到了一种克制,一种幕后操纵,甚
洛兵关于罗琦的文字(转载) 一九九一年,冬天,很冷。我没有工作,但是我不能回成都。话都说死了,死也要死在异乡。 北大哥们李方找到我,说,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我抱着一把吉他,一大摞歌本,在酒仙桥找到赵健伟。一个下午过去,赵健伟说,带 你去见一个人。   王晓京说,你的音乐太朦胧了,可以先从歌词入手,进这个圈子再说。又说,过两天我这 里会来一个乐队,你可以跟他们认识认识。   两个月后,一天下午,王晓京让我去办公室。安贞西里那时候还很不发达,出了三环,就 好像到了郊区一样。   一会儿罗琦要来,王晓京神秘地说,你要是给她写好了,肯定就火了。   火不火无所谓,我年轻气盛,还有点大咧咧:关键要唱出这个时代的感受。   门当地一下,生生被撞开。一个浑身墨绿,曲线凹凸的女孩冲进来,身体很活力,眼神却 很冷漠。   这就是我对罗琦的第一印象。   什么时候给我录音?罗琦口气很冲。   指南针在帮你写歌,田昀也在帮你写,你着什么急?王晓京看来习以为常:还有这个,北 大的高才生,专门找来给你写词。   就他?罗琦上下打量我一番,王晓京,你觉得穿这么正儿八经西服的人,可以给我写词儿 ?   那时候,东直门外的外交人员大酒家和日坛公园们一样,每周都有火爆的摇滚PARTY,是 乐队、老外、尖果尖孙的天堂。   王晓京对我说,你听听看,他们技术多好啊,都是音乐天才,但没有你成熟,你要在歌词 上帮他们一下。   我诧异地望着他:你比我想象的懂得多。   我很看重你,王晓京说,这个圈子要改朝换代了,老崔正火,但他只是一个人;唐朝黑豹 都火,但是歌词都不如你。你们好好搞这个乐队,只要跟着我,肯定有出头的一天。   我很激动,连连点头。   四处很拥挤,灯火昏暗,人头攒动。几声亲切的吆喝后,演出开始了。一会儿是黑豹,一 会儿是赵牧阳,一会儿眼镜蛇乐队又热闹两把。那时候的PARTY没什么功利色彩,是一种直接 ,淳朴的展示,只要能获得观众的喝采,获得自我宣泄的快感,就足够了。   灯光突然黑下来,大家也跃跃欲试地期待着什么。   一声高亢的女声在烟雾缭绕中喷薄而出:我的泪水已不再是忏悔——我一惊,急忙向台上 望去。   罗琦没有穿那件深绿的外套,而是一身黑皮摇滚劲装,浑身挂满亮闪闪的金属饰物,长发 蒙面,双手紧紧握住话筒架,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   我很晕乎,感觉一个全新的世界在眼前等着我大叫大闹,大肆疯狂。台上一群青春年少, 雄姿英发的少年正在引吭高歌,台下无数看不清的脸庞欢呼四起,无数手臂疯狂挥舞。雾气氤 氲,浓烟扑鼻,彩灯狂闪,气壮山河。我想在这种环境中保持一种宁静,但是做不到。我被深 深地感染了。我或许真会出名,因为有这么好的歌手,有这么好的乐队。在这之前,我从未听 过一个中国歌手有这么天才的嗓音,没见过一个中国女孩可以这样在逼人的青春气焰中自由自 在,随心所欲地把激情发挥到极致。   指南针所有人都被一种光辉的前景激励着。我们很快找到了灵感的宣泄口。于是,就有了 第一首作品,我根据罗琦的思路整理作词,周笛作曲的《不想是小孩》,以及源源不断的《请 走人行道》,《随心所欲》和《回来》。   《回来》无疑是乐队最经典的作品之一。从词曲到编配,演奏到演唱,让我们洋洋自得, 回味不已。它彷佛早已存在于某个神秘处,我们很幸运地,不是创造,而是发现了它。   这也让我有更多的动力跟指南针,跟王晓京合作下去。我是个极度渴望自由,放纵恣肆的 人,曾经因为不能亲自上台宣泄激情而沮丧,却在合作中学到了一种克制,一种幕后操纵,甚
【等级昵称】 1青涩时代 大陆时期 2香港学徒 拜在戴老门下学声乐 3正式出道 顾名思义 4辛苦打拼 小歌手不断的上节目,混脸熟 5小有名气 天道酬勤 6美国之行 因为唱片和约关系愤然离港,虽然没有具体学到什么,但是在欧美音乐空气泡久了,对以后的音乐道路和人格形成估计是有影响的 7一炮而红 容易受伤的女人 7包装偶像 继续商业表演,不满中酝酿着反叛 8探索时代 受到大陆摇滚和欧美音乐影响,开始“另类”之旅 9出位歌手 93年第一张唱片后港媒对王菲的评价 10话题人物 不仅是音乐,性格也在探索过程中还原 12狂飙猛进 94年就是王菲年 13红顶艺人 94年四张唱片都大卖,得奖无数,正式确立天后地位 14菲常主流 因为成绩斐然,公司交出了唱片制作主导权,在音乐道路上继续探索,作品叫好又叫座 15登峰造极 里程碑的浮躁 16灿烂成熟 97到99年的王菲,技巧和音乐颖悟性已经非常成熟,甚至到了糜烂的地步,这时候的音乐虽没有大突破,但是之前的灵气仍在,录制唱片轻松写意,作品在歌唱上无可挑剔,那时候的王菲便是最完美的乐器 17殿堂人物 大众的反映总是滞后的,2000年后的王菲在音乐上几乎停止了前进,名气却反而到达了顶峰,成为两岸三地无数人膜拜的偶像,菲式唱腔被大规模模仿,一代宗师的的确已经确立 18在世传奇 年过四十,结婚生子,退出五年,复出只后依然被狂热追捧,王菲在华语音乐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影响了整整一代的年轻人
我看过最好的四篇同人 同人因为先天范发挥围受到限制,想要获得成功,在细节发挥上要比普通小说要求更高 同样因为发挥空间较小,很容易拘泥剧情,完全变成游戏流,成为按部就班的字数堆积 所以优秀的同人不仅文笔要好,细节处理要出色,很多只取人物,依托他们在游戏中的性格加发正常的发挥,在情节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创新,让人感觉精神一振的同时又合乎逻辑,做到这两点差不多就算成功 下面推荐我印象最深的四篇 镜子里的陌生人:02年的作品,设定很出色,那种既温柔又凄凉的基调把握得非常好,略带旁观者冷淡视角的写法很成功,可以感受到作者本人那种向往和颓废 野火:文笔洗练,人物思维和对话清晰,亦舒式现实小说 沉浮:黑暗类同人,有点刻意,好看 再会: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像游戏,没什么吸引人的,但是到后来越写越好,人物形象对照游戏相当吻合,文笔收放自如,情节发展有条不紊,对全局的掌控非常出色,兴奋点的分布也很均匀,并不新鲜甚至有点狗血的情节写出动人的浪漫和活力,尤其是王瑞恩的严肃、笨拙、温柔和深情刻画得很成功,可见文字功力深厚,大赞。可惜王瑞恩的死狗血得过了份,过于追求煽情了 以上作品四部都很出色,但是正如再会里王瑞恩所说:不管多么出色的剧情看多也就厌倦了,但爱情片可以一看再看,镜子里的陌生人和再会的后段就是十分出色的爱情文,个人最喜欢,看的次数也最多,所以介绍也多 以上两部本来是我转载到吧里的,应该算贡献吧 对明3无爱,以上四篇都是明2文
再会(转载)作者:我是阿天    初遇      『啊啊啊啊,太阳又要落山了啊……』      惊觉一天又要过去了,方若绮决定结束今天的找寻灵感之旅。看了看表,发现还早,于是站起身来,轻轻往后靠在身后的大树上,欣赏起眼前的美景来。      眼下正是盛夏,无论树木、花草都正是最繁盛的季节。天空依然蓝得纯净,丝丝白云不知何时已经被落日余光映成柔黄晚霞。从这片山坡看出去,可以看到远处的海岸,虽然听不到海浪声,仍不时有阵阵海风吹来,吹动头顶的树叶,沙沙作响,偶尔也带来一两声海鸥的鸣声,在耳边飘过。方若绮惬意地闭上了眼睛,深深呼吸,仔细分辨着空气里的味道:海风独有的腥味,泥土清新的气息,树叶的气味,甚至还有夏天空气特有的温热感。方若绮不由得赞叹出声:“夏天真好……”      『夏天真好,一切都如此鲜活而富有生命力,夏天的晴天热情似火,就算雨天,也是痛痛快快的雷阵雨,就好象在最郁闷的时候痛哭了一场,然后整个人轻松起来;可是盛夏过去不久,秋天就要来了,秋天的红叶固然斑斓夺目,总不免开始雕落;秋天的天空总是带着忧郁,而秋雨……绵绵密密,让人心头压抑,如果是失恋的人遇到秋雨,恐怕要伤心欲绝了吧,那时候,会不会感叹秋天来得太快呢?』方若绮胡思乱想着,忽然,她睁大眼睛,叫出声:“有了!”然后迅速的打开手头的剧本,翻到最后的空白处,刷刷刷的写下一段文字:      知道你有了新的恋爱      我 有点安心有些无奈      一扇门关上      转身就能将另一扇门打开      那就是你 我曾经的爱      秋天别来 那无数斑斓的色彩      片片飘落 会让我难以释怀      秋天别来 那高得缥缈的云彩      遥不可及 想要抓住却不得不放开      秋天来 你就要离开      我的眼睛 怎样才能不睁开      在秋天来临之前      我 想离开      “OK!”终于写完了,方若绮长出一口气。捧起剧本,她开始轻轻念起来:“知道你有了新的恋爱,我/有点安心有些无奈……秋天别来,那无数斑斓的色彩……”反反复复,也不知道念了几遍,恍惚间方若绮仿佛听到有人在唱:      “秋天别来,那无数斑斓的色彩,片片飘落,会让我难以释怀;秋天别来,那高得缥缈的云彩,遥不可及,想要抓住却不得不放开……”咦!是谁在唱?方若绮忽然清醒过来,刚才,那不是自己的声音吗?奇怪,这明明是刚写出来的,自己怎么就唱起来了?这曲调又是哪儿来的呢?真奇怪……自己一定是中了这剧本的毒了,不行,得赶快回去了,这样下去不要变成疯子了?方若绮拍了拍自己的脸,然后合起了剧本,准备离开。      这时,忽然从不远的地方传来一个柔和的男声:“这位小姐,请等一下好吗?”      『咦?这里有人吗?』      方若绮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身后不远的另一棵大树下,坐着一位身着白衬衫,牛仔裤的男子,他悠闲的语调,放松的姿势,都说明他坐在这里已经好一会了。      『天哪!自己也太投入了吧?在这里写写画画站起坐下,念念叨叨了这么久,怎么没有发现?那刚才忽然就唱起那莫名其妙的歌,也被他听到了?这这这……太丢脸了吧!』若绮的脸登时泛上红潮。      就在若绮胡思乱想犹豫该不该落荒而逃的当口,这名男子已经站了起来,然后向若绮走了过来。他的身材很挺拔,步态坚定,虽然穿著普通的衬衫仔裤,却有一股掩饰不住的气质散发出来,让若绮直觉:这不是坏人。转念间他已经走到了若绮面前,带笑看着若绮。若绮这才看清,他的脸英挺俊秀,笑容温和,而且,这张脸,似乎很熟悉,在哪里看过呢?看着他的眼睛,若绮觉得自己的脑子似乎暂停运作了,但是某个声音又在脑海深处小声的提醒她:“说话呀,说话呀……”若绮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了一句最普通最普通的话:
说说当年初玩明二对几个男主角的印象的印象 黎华:初玩明2时正是2000年,因为明2000才玩的,当时我读高二,故乡是个小城镇,风气保守,对黎的第一感觉就是这家伙象个流氓,居然带耳环,这种观点一直保持,到现在我看到男人带项链或者戴耳环总感觉不正经,象个流氓 我的审美观比较正统,一点都不觉得黎有哪里帅,五官说不上俊秀,表情总的来说有点怪,又老是歪着头说话,眼睛颜色也不对,似乎戴了隐形眼镜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太老了,和方至少差了十岁吧,当时我正年少,很不喜欢老少配(现在也一样) 黎华结局一共只玩了一次,不大喜欢对白,我并不是浪漫的人,太飘忽只是不负责任的借口,还有一次连面也没见,为了回忆录完整按秘籍搞定,所以看同人如果主角是他,经常无视 欧凯文:对他的感觉是变化最大的,像泉水一样清澈,像面包一样平凡(乱世佳人形容玫兰妮的话,我觉得对欧医生也很合适),年少的时候觉得平淡,年纪越大,越觉得这种人的可贵,现在玩游戏的时候,如果希望有感情结局的话,只选择他和王瑞恩 王瑞恩:如果说英俊,他毫无疑问是第一名,高傲、笨拙、炽烈、敏感而又脆弱,很像电影男主角。但是大男人主义,绿色西装太难看,跑路的情节太像狗血剧,年纪又偏大,总的来说瑕不掩瑜,如果说欧医生只是让人信任的,而王在信任之余,还是让人心动的 郝友乾:算是潜规则的美好版吧,只走了一次,不说他了,连回忆录里面都用其他结局覆盖掉 回过头来说下林立翔,没什么特点的人,同样是主角,对方若绮好感远远胜过他,也胜过后来的任何一个游戏的任何一个人物,也许是年纪大了,只留恋青涩年华时的感动 现在看到虐方文,如果不是自然而然的话一般无视 献给若绮,献给我玩明志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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