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糖大魔王😈 扔石头的小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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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与倭的火器谁更厉害? 据说丰臣秀吉的火枪队很了得,但不知与明朝的火器相比谁更强?   鸟枪类火器包括鸟嘴铳、鲁密铳、自生火铳和鸟枪等,分述其形制性能如下:   鸟嘴铳 公元1548年(明嘉靖二十七年),明军在收复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双屿(今浙江鄞县东南)战斗中,俘获了一些善于制造鸟枪的日本人及鸟枪。由马宪、李槐等人,学习了制造鸟枪的方法,并在其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于公元1558年(明嘉靖三十七年)造出了“比西番尤为精绝”的中国第一批火绳枪一万支,称之为“鸟嘴铳”。这铳用熟铁打造,重约5—6斤,有准星、照门,安装木托之上。铳口长出木托2寸,托后7寸向下弯.曲,托腹藏搠杖(通条)一根,重3两,另有火绳,每根长2丈,重3两。每次装粒状黑色火药3 钱,铅子重3钱。火门有盖,使用龙头类火绳发火机。发射时将火绳点燃安入龙头,右手开火门后紧握枪尾,用食指扣板机向后,龙头落在火门,燃药发射。《武备志》说:“后手不弃把,点火则不动,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成为当时战斗中的“利器”。   鲁密鸟铳公元1598年(明万历二十六年),中国古代著名火器专家赵世祯在鲁密国(今土耳其)贡入的鸟枪基础上,创制了比鸟嘴铳射程更远的火绳机枪,称之为“鲁密铳”。铳全重8斤,长5-7尺,装药4钱,铅弹重3钱,火绳机的板机安在枪托内,拨之则落于火门,火燃之后,自行昂起。枪托尾部有钢刃,敌人逼近时,即倒转来作斩马刀用。这铳射程远,威力大,在结构上也优于鸟嘴铳。故《武备志》说:“鸟铣:唯鲁密铳最远最毒”。掣电铳赵世祯在创制鲁密铳的同时,还吸取鸟枪及佛郎机的优点,创造“掣电铳”。铳长约6尺,重5斤,采用后装子铳的形式。子铳5个,各长6寸,重约10两,前有圆小嘴,后方有扁方笋,笋中有眼,用捎钉钉住,以防前撞后坐。装药2.5钱,铅弹重2钱。这铳的发火装置与鲁密铳同,但下面加有护圈。子铳预先装填好,轮流装入枪管发射,可以加快射击速度。   以上各种明代鸟枪,口径均在0.9—1.3厘米之间,射程可达300米左右。和明代中叶以前的各种火门枪相比,具有身管长、口径小、重量轻、便于步、骑兵使用的特点。鸟嘴铳和鲁密铳枪管底部,还是用螺栓封闭的,便于拧开擦洗枪管。明代后期,这类火绳机枪已经是明军的主要装备。每名鸟枪手配备火药罐2个,一个装发射药,—个装引火药,携带铅弹300发,由于发射速度较慢,为弥补这一缺点,通常在战术上采用三排轮放法,即一排装铳,一排进铳,一排放铳,第一排发射完毕后,退至第三排装铳,第二排进至第一排位置放铳,如此轮流发射。   自生火铳明代末年开始试造的一种燧发枪。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发明的。它的构造和性能与前述鸟铳无大差异,主要是改进了发火装置。自生火铳的出现,将我国使用了两百多年的火绳点火法,改进为燧石发火。这是我国火器史上一个大革新。因为使用火绳点火,有很多缺点,遇到风雨的天气,火门里的火药不是被风吹走,就是被雨打湿,以致不能发射;有时还没有瞄准好,就过早地误放了。毕懋康记载的是撞击式燧发枪,扣板机龙头下压,因弹簧。的作用与火石磨擦发火。这样,不但克服了风雨对射击造成的困难,而且不须用手按龙头,使瞄准较为准确,并在各种情况下,随时都可发射。 一、鸟铳的来历 鸟铳是16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期,我国明清军队装备的一种用火绳点火发射弹丸的单兵枪,因其能射中在天之鸟而得名,又因其所安装的弯形枪托形似鸟喙 (hui惠,鸟咀)而被称为鸟咀铳,也有人称其为鸟枪。它们的名称虽有不同,但在基本构造和发射方式上是一致的。关于它们的来历,自明代后期起,在兵书和史书中就有三说:其一是“鸟铳由我国自创说”,其二是“鸟铳从日本传入说”,其三是“鸟铳自西洋直接传入说”。三说虽都言之有据,但并非都能成立。   (一)鸟铳由我国自创说
中国历史上的四大檄文 第一 讨曹操檄 陈琳    盖闻明主图危以制变,忠臣虑难以立权。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夫非常者,固非常人所拟也。    曩者,强秦弱主,赵高执柄,专制朝权,威福由己;时人迫胁,莫敢正言;终有望夷之败,祖宗焚灭,污辱至今,永为世鉴。及臻吕后季年,产禄专政,内兼二军,外统赵梁;擅断万机,决事省禁;下陵上替,海内寒心。于是绛侯朱虚兴兵奋怒,诛夷逆暴,尊立太宗,故能王道兴隆,光明显融:此则大臣立权之明表也。    司空曹操:祖父中常侍腾,与左棺、徐璜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父嵩,乞□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犭票狡锋协,好乱乐祸。    幕府董统鹰扬,扫除凶逆;续遇董卓,侵官暴国。于是提剑挥鼓,发命东夏,收罗英雄,弃瑕取用;故遂与操同谘合谋,授以裨师,谓其鹰犬之才,爪牙可任。至乃愚佻短略,轻进易退,伤夷折衄,数丧师徒;幕府辄复分兵命锐,修完补辑,表行东郡,领兖州刺史,被以虎文,奖⻊戚威柄,冀获秦师一克之报。而操遂承资跋扈,恣行凶忒,割剥元元,残贤害善。    故九江太守边让,英才俊伟,天下知名;直言正色,论不阿谄;身首被枭悬之诛,妻孥受灰灭之咎。自是士林愤痛,民怨弥重;一夫奋臂,举州同声。故躬破于徐方,地夺于吕布;彷徨东裔,蹈据无所。幕府惟强干弱枝之义,且不登叛人之党,故复援旌擐甲,席卷起征,金鼓响振,布众奔沮;拯其死亡之患,复其方伯之位:则幕府无德于兖土之民,而有大造于操也。    后会銮驾返旆,群虏寇攻。时冀州方有北鄙之警,匪遑离局;故使从事中郎徐勋,就发遣操,使缮修郊庙,翊卫幼主。操便放志:专行胁迁,当御省禁;卑侮王室,败法乱纪;坐领三台,专制朝政;爵赏由心,弄戮在口;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百僚钳口,道路以目;尚书记朝会,公卿充员品而已。    故太尉杨彪,典历二司,享国极位。操因缘眦睚,被以非罪;榜楚参并,五毒备至;触情任忒,不顾宪纲。又议郎赵彦,忠谏直言,义有可纳,是以圣朝含听,改容加饰。操欲迷夺时明,杜绝言路,擅收立杀,不俟报国。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肃恭。而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    操又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身处三公之位,而行桀虏之态,污国害民,毒施人鬼!加其细致惨苛,科防互设;罾缴充蹊,坑阱塞路;举手挂网罗,动足触机陷:是以兖、豫有无聊之民,帝都有吁嗟之怨。历观载籍,无道之臣,贪残酷烈,于操为甚!    幕府方诘外奸,未及整训;加绪含容,冀可弥缝。而操豺狼野心,潜包祸谋,乃欲摧挠栋梁,孤弱汉室,除灭忠正,专为袅雄。往者伐鼓北征公孙瓒,强寇桀逆,拒围一年。操因其未破,阴交书命,外助王师,内相掩袭。会其行人发露,瓒亦枭夷,故使锋芒挫缩,厥图不果。    今乃屯据敷仓,阻河为固,欲以螳螂之斧,御隆车之隧。幕府奉汉威灵,折冲宇宙;长戟百万,胡骑千群;奋中黄育获之士,骋良弓劲弩之势;并州越太行,青州涉济漯;大军泛黄河而角其前,荆州下宛叶而掎其后:雷震虎步,若举炎火以焫飞蓬,覆沧海以沃票炭,有何不灭者哉?    又操军吏士,其可战者,皆出自幽冀,或故营部曲,咸怨旷思归,流涕北顾。其余兖豫之民,及吕布张杨之余众,覆亡迫胁,权时苟从;各被创夷,人为仇敌。若回旆方徂,登高冈而击鼓吹,扬素挥以启降路,必土崩瓦解,不俟血刃。    方今汉室陵迟,纲维弛绝;圣朝无一介之辅,股肱无折冲之势。方畿之内,简练之臣,皆垂头搨翼,莫所凭恃;虽有忠义之佐,胁于暴虐之臣,焉能展其节?
古今中外战术杂谈 关于重装部队∶ 西方在罗马帝国被灭亡之前,重装步兵是军队中的主力。 希腊、马其顿、罗马,皆是如此。希腊、马其顿是长矛方阵,密集度很高,而罗马的典型兵阵为巨盾短剑,稍微疏散一些,但灵活性增加很多,可适应多种地形作战的需要。 这里的罗马尤其值得一提,早期和中期的罗马公民,其无畏的勇敢精神、严格的纪律性、愿意为国家而牺牲的奉献精神,确实让人惊叹。他们的战法是,全身裹于巨盾之中,然后连人带盾猛地撞向对手,近身后,以短剑狂刺!这么作战,建立在对自身肉搏能力、作战技巧极度自信的基础之上。这样作战,对每一个个体而言是非常危险的,但以整个军团的级数这么玩,却正是短兵破长刃之正解,希腊、马其顿的长矛阵,高卢、日耳曼、帕提拉、波斯的骑兵,全叫他们这么给破了。放眼整个人类战争史,敢于以军团级数这么玩的军队,好像就只有罗马。 有一个战例很说明问题,恺撒于莱茵河畔的阿里奥维斯塔斯战役,以两万余人对超过十万的日耳曼蛮族大军。日耳曼人高大魁梧,勇武之名传遍欧洲,当时的身高是日耳曼人高出高卢人一头,高卢人高出罗马人一头,据说平常高卢人遇到日耳曼人居然不敢与其对视。金发巨汉日耳曼人很看不起来自南方的那些黑发罗马矮子。战斗精神上,日耳曼也很牛逼,可称得上是视死如归。开战前,日耳曼人按传统方式在离战场不远地方把所有财产,还有老人妇女和儿童用辎重车围住,这样如果战败,谁也没有机会幸免,不可能四散奔逃。当日耳曼战士们经过时,妇女们站在辎重车上,她们袒露胸膛向战士们伸出双手,流着眼泪呼喊要他们不要让自己和孩子沦为异族的奴隶,战士们则大声呼喊战斗口号作答,喊声震动原野。这种心理战术很可怕,很多与日耳曼对垒的民族一见这架势,心里就发怵,甚至未战即溃。罗马与日耳曼这场战役打得难解难分,然而罗马这架战争机器显示出它的恐怖威力,罗马战士们像可怕的杀人机器一样,从头到尾毫不间歇地疯狂肉搏,仿佛不知道什么叫疲倦,无论优势劣势,无论天亮天黑,一直奋不顾身地撞,捅,撞,捅,文明国家的武器锻造技术也占有一些优势,其攻击力不仅强大,而且非常持久,最终日耳曼人震惊恐骇,逐渐丧失了战斗意志。此战奠定了罗马帝国的北部边疆,莱茵河至今仍然成为拉丁文化区和北欧文化区的分界线。 罗马的这种战法,巨盾加上人的重量,可以撞开长兵器的阻隔,保护战士近身,而近身之后,长兵刃的攻击圈收不回来,挥舞不便,短兵刃正好发挥威力。当然,这么打,对战士的胆量要求很高,也非常危险,咱们就是想象一下,也会感到后怕。罗马帝国后期,瘟疫造成公民人数不够,很多人也逐渐为承平生活所腐化,最后不得不大量召集蛮族入伍。这些人,不仅忠诚度是个问题,而且献身精神也弱了很多。从兵器上也看得出来,罗马部队后期短剑逐渐消失,大家都换成了长矛,最终的结果,被蛮族所埋葬。 无论希波战争、亚历山大远征、罗马帝国的扩张,都是他们立下赫赫战功,是军队的中坚力量,不论是其它各农耕民族的步兵、迦太基等商业民族的舰队、波斯等游牧民族的骑兵,都被他们所击败。打其它农耕民族,他们的步兵自然胜出一头。打迦太基的舰队,罗马发明了乌鸦吊,用满是钉子的倒吊板把两船连一块,然后接舷肉搏。打各类骑兵,他们步步为营,一个堡垒接一个堡垒地往前推进,(罗马人比较“笨”,总是筑营,筑营技术也很高,就和别人笑湘军阵前阵后都挖壕沟一样“傻”,待到有次遭太平军前后夹击时,惟有湘军从容应战,人们才先笑其拙,后叹其巧),你如果正战,欢迎来打,你跑,我不追,每天走一段,然后筑营,接着移民。只要适合人们耕种的土地,都会慢慢被他们占满,您老就会被赶出去。直到某天,受不了了,(很少有人能受得了这种欺侮和挑衅)出来正战,好,将其击败,然后一大片土地归入国土。 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知道,在热兵器之前的冷兵器时代,有两种主要战斗方式,肉搏和投射。在穿透力很强的子弹或者威力惊人的大炮出来前,弓、箭、投石机、机械巨弩等远程武器,或者威力有限,或者无法大规模装备,投射类武器的作战效能不及肉搏武器,(英格兰长弓手破法国骑士都属特例,我们后边再提),从威力、杀敌人数等诸方面评价,都是如此。主要杀伤敌人的,对战场胜负起决定性作用的,冷兵器时代是肉搏武器,不论是长矛也好,短剑也好,纯靠弓箭收拾敌人的例子,非常罕见,限制条件很严格(所以才叫冷兵器时代)。弓箭的作用,更多地在于,序战中打击和削弱敌人,长时间投射致使对方阵形混乱,最后夺命一击的,仍然要肉搏部队上场,投射部队的作用是创造更好的肉搏决战条件。
论中国古代城市形成的三个阶段 关于中国古代城市的形成,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从本质上看,城市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它是统治阶级——奴隶主、封建主——用以压迫被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并认为:夏代“是古代城市开始时期”。“‘夏鲧作城’,虽是一种传说,但是揆诸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这个传说却是与实际相符合的。”同时还指出:“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周以前的城市还是不多的。中国古代城市的大量兴起,主要是在封建时代。”〔1〕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文明时代之前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早已存在”,“我国古代城市的出现应该在原始社会后期。”〔2〕   此外,还有学者则认为:“我国的城,最初见于早商时代”〔3〕;有的说:“邑在殷末已在成立过程中”〔4〕;有的说中国古代都市“周代始有之”〔5〕;也有人认为:我国古代“完全意义上的城市兴起,从春秋初年开始”〔6〕。   上述有关中国古代城市形成的时间为什么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呢?我们认为:其关键就在于对“城市”概念的理解与认定有较大的出入。事实上,在探讨城市的历史时能否有一个科学、明确而大致相同的概念,是客观地揭示城市起源、尤其是中国古代城市形成的基本前提条件。   众所周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定型的渐进变化过程。城市的产生也是如此。中国古代城市的形成,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由“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时期。   一般说来,城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本质上讲,城市主要是就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作用而言,尤其是指一种不同于乡村生活方式的经济生活。因此,城市的本质特征既不与“城”相同,绝不是专指城墙建筑;也与“市”相区别,不仅仅是商品交换的场所。但从其基本特点来看,它又与“城”和“市”有内在的联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真正的城市只是在特别适宜于对外贸易的地方才形成起来。”〔7〕因此,他还进一步指出:“真正的城市存在本身和那些简单的许多独立家庭当然有所区别,这里全体不是部分的简单总和。”〔8〕很明显,马克思所指的“真正的城市”,其标志是通过其特有的不同于乡村的经济生活方式表现出来的。可以认为,中国古代的城市形式,必须基本满足下列四个基本要素,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即:有环绕居民区能够起防御作用的墙垣设施;有相对集中的非农业人口;有进行经常性的商品交换的场所;在地域上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中心作用。在这几个要素中,由于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达,城墙对于现代城市来讲,虽然是可有可无,但对中国古代城市而言,则是不可或缺的。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维护城市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根据古今城市的本质和特点来看,可以认定:城市是一个人口集中、非农业各类产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交通与文化的中心。在中国古代,传统的城市还以四周环绕有城墙为其基本的标志。如果说,这个“城市”概念从其内涵与外延来讲,是基本上反映了城市的本质和特点而较客观、科学的话,那么这样的城市在中国历史上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又是怎样形成的呢? 根据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史实所表现的情况看,我们认为:城市,作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从萌芽到形成,即城与市有机地结合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诞生,在历史上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其一,乡村式城堡阶段,大约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夏初,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军事及其他防御功能;其二,城、市分离阶段,大致从夏初到西周前期,城的政治功能等与市的经济功能等是各自分离、独立的;其三,城、市结合一体化阶段,从西周开始,城与市在逐渐有机地结合以后所表现出的集合性特点与综合性功能日益显现。在此,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城、城堡、城邑、都邑这些相对的单概念与城市这个复合概念完全不同,不仅其形成过程中在时间上表现为先后不一,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两个不同的地理实体存在着明显的“质”的差异。
西欧中世纪骑士制度的内涵 中世纪资料西欧中世纪骑士制度的内涵 中世纪西欧骑士制度作为一种形式化的制度,是指以军事采邑为基础、以骑士服役为表征、以基督教为指导思想、以中小封建主统治为本质的骑士阶层所特有的组织制度、法律规范、道德准则、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的总称,涉及制度层面的主要包括骑士军规、骑士法规、骑士礼仪等。  由于骑士制度在西欧文明史中独特的地位,西欧的骑士制度研究一直未衰。国内关于此项研究的领域已由单纯军事开始向社会生活层面拓展。然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骑士制度作为一种形式化的制度,即使在中世纪时代,它也是不成文的,因此,人们耳熟的骑士制度,其具体内涵到底是什么,至今国内尚无专文全面论述(注:关于骑士制度的内涵,涉及骑士教育的有王德林的《试论西欧中世纪的骑士教育》,《河北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骑士制度成熟时期的骑士军规、骑士法规、骑士礼仪等有形的制度层面对此做一尝试。左贤王汉化团队.一、骑士军规 正如一位西方历史学家所说:“我们必须记住,骑士制度和它一切的光荣只是那些被公认的、拿起骑士武器的人们的最初简单制度的扩展。”(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Richard Barber,The Knight and Chivalry),伦敦1974年版,第49页。)因此,军事方面永远是骑士制度内涵的首要,它包括骑士数额、骑士装备、军役种类、作战规则、服役期限及违约惩罚。  (一)骑士数额 骑士制度初期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封建主的兵源。事实上,在整个中世纪时代,骑士的数量都是很有限的。作战中骑士数目最多的一次,当属发生于1346年英法百年战争期间的克里塞会战,著名战史专家富勒认为:“在中世纪的时代中,从来不曾在一个战场上,集中过这样多的骑士”(注:富勒:《西洋世界军事史》第1卷,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481页。)。因此,规定骑士数额也就成为骑士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骑士制度的规定,下级封建主为上级封建主服骑士军役时,骑士数额的提供一般是这样的:其一,根据各自受封土地面积和价值的大小,确定提供的骑士数额。其二,一般下级封建主只提供规定的骑士数额,而非其属下的全部骑士(注:马克yáo@①:《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5页。)。更多的是只拥有一处骑士采邑的小封建主,他们再无下属骑士,其本人以一个单独的骑士身份追随其上级封建主。  (二)骑士装备骑士的装备涉及装备种类和装备承担。  首先,骑士的装备种多而价昂。以对于骑士至关重要的战马为例,其价格令人咋舌。13世纪末,一匹普通战马的价格约为14英镑。一位名叫格罗德的领主,其扈从们的战马平均价格是48英镑,而格罗德本人的7匹战马的价格相当于80匹战马。为了保持行军速度和随时替换在战斗中损失的马匹,骑士的战马往往不只是一匹。如12世纪罗伯特伯爵二世的1000名骑士每人有战马3匹(注:J.F.沃布茹根:《中世纪西欧的战争艺术》(J.F.Verbruggen,The Art of warfare in Western Europe during Middle Ages),阿姆斯特丹1977年版,第26、27页。)。显然,对于普通骑士而言,购买、饲养并装备这样的战马绝非易事。而且还有繁多的其他装备在等着他:头盔、胸甲、防护肩及肘部的铁板、剑、长矛、帐逢,各种餐具如水壶、深底锅、盘子,以及负载这些物品的动物等。  其次,骑士装备主要是独立承担。骑士应自备装备,这是基于所谓权利与义务的交换:领主把采邑授予骑士,骑士则给予军役回报。正如一部曰耳曼法典写道:“采邑就是骑士的报酬”(注:理查德·巴伯:《骑士与骑士制度》,第25页。)。1181年,在英王亨利二世的军队条例中第一条规定:“凡占有一处骑士采邑的,应置备一副链甲、一顶头盔、一面盾牌和一支长矛,每个骑士置备多少链甲、头盔、盾牌和长矛,应以在自己领地内所占有的骑士采邑多少为准”(注:郭守田:《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中古部分),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78页。)。可见,仅骑士装备一项就足以在骑士与普通民众之间构筑起难以逾越的鸿沟。
唐初甲骑具装衰落与轻骑兵兴起之原因 中国古代自十六国至隋代,一直以“甲骑具装”即人马都披铠甲的重骑兵为军队的主力,至唐初却一变为以人披铠甲,马不披甲的轻骑兵为主力,个中原因何在,一般认为,隋末农民大起义和随之而来的世族门阀的衰落是甲骑具装衰落的原因,笔者对此不敢苟同。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随着战争实践的发展,逐渐发现了甲骑具装的一些重大缺陷——主要是机动性差,以及杀伤兵器的发展和北方少数民族尤其是突厥轻骑兵的影响。本文拟根据中外文献记载和石窟寺观壁画、岩画以及突厥文碑铭中的材料对此加以说明。 一 公元7世纪前后,从西亚、北非到东亚,重骑兵都面临轻骑兵的强劲挑战,形成了以轻骑兵压倒重骑兵的普遍趋势。在西亚、北非,阿拉伯轻骑兵击败了波斯和拜占庭的重骑兵,轻骑兵代替重骑兵成为战场上的王牌,在中亚,新兴的突厥王国以轻骑兵击败了柔然的重骑兵,突厥代替柔然成为草原霸主。而在中原,新兴的唐以轻骑兵击败了隋的甲骑具装,轻骑兵代替甲骑具装成为军队的主力。在西亚、北非和中亚,重装骑兵的衰落显然与农民大起义和世族门阀的衰落无关,而主要是与其机动性差有关。 在中原,甲骑具装的衰落也首先是由于其机动性差。沉重的具装铠甲虽然带来了防护力的增强,却减弱了机动性。据考古发现,一件完整的铁具装,约重40至50公斤,特制的重铠可达100公斤。又据《宋史》卷一九七《兵志十一》载,南宋初年,一领铁甲的重量是45至50斤(约,26。86—29。84公斤)。可见,战马驮载的人甲和马具装的重量至少有60—80公斤,最重者可达130公斤。重铠增加了战马的负担,使其难以持久战斗,只有高大健壮而又稳重的马匹才能充当甲骑具装的坐骑,即使是这样的高头大马也只能以小跑、慢跑冲锋。 骑兵是进攻型的兵种,机动性是骑兵作战的基本特点,失去了快速机动能力,就等于改变了这一兵种的性质,就难以体现其优势。早在先秦时期,孙子就提出,“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认为作战时应以正面军队与敌交战,而以侧击、迂回、包围等取胜,很重视机动作战的作用。但由于当时的军队以车兵和步兵混合编成,车兵受道路的限制很大,步兵靠双脚步行,行动速度比较慢,二者的机动性都还很差,这一主张在实践中受到不少限制。只有到西汉时期,以轻骑兵组成的骑兵大集团出现后,这一主张才得到较充分的实践。骑兵大集团的出现使军队由注重力的对抗转变为注重寻找和创造机会,其实质是通过机动、速度来体现军队的战斗力 魏晋南北朝以降,骑兵发展为人马都披铠甲的甲骑具装,防护力虽然提高了,机动性却降低了。美国军事史学家T。N。杜普伊指出,机动性、突然性、翼侧突击和冲锋的猛烈性这四项因素是古代骑兵战术的基础。而要真正发挥这些因素的潜在作用还需依仗马匹的高度机动性。英国军事史学家富勒也认为骑兵的“王牌为速度和时间而不是打击力”。随着战争实践的发展,甲骑具装的弱点逐渐暴露出来。甲骑具装机动性差,虽然适于正面突击,却不适于实施机动战术,不宜于穿插、迂回,出奇制胜沉重的具装使其战术简单、行动迟缓。 虽然甲骑具装在对付装备简陋的步兵时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对付机动灵活的轻骑兵和装备精良的步兵时则往往力不从心,甚至处于不利地位。隋军在与突厥作战时“每虑胡骑奔突,皆以戎车步骑相参,舆鹿角为方阵,骑在其内。”这说明隋军的甲骑具装很难单独抵挡突厥轻骑兵机动灵活的进攻,需要与步兵配合作战,方能与之抗衡。这和十字军重骑兵与塞尔柱土耳其轻骑兵作战的情况十分相似。由于行动迅速的塞尔柱轻骑兵经常避开笨重的十字军重骑兵的正面进攻而迂回其侧翼和背后,十字军发展了一种步骑协同的战术,即以步兵弓箭手组成牢固的掩护屏障,骑兵在其后,当骑兵要发起冲锋时,步兵则让开通路,以二者的协同来与塞尔柱轻骑兵对抗。隋义宁元年(617年),李渊在太原起兵,西取关中。九月,隋将”桑显和率骁果精骑数千人”,夜袭唐军,唐军初战不利,”诸军多已奔退”。此时,率部众随唐军出征的西突厥特勤史大柰”将数百骑出显和后,掩其不备,击大破之,诸军复振”。隋军骑兵是甲骑具装而史大柰所部却是轻骑兵。机动灵活的轻骑兵发挥速度优势绕到隋军阵后击败了防护力强但机动性差的甲骑具装。
古人是如何用密码传递情报的? 情报通讯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因通讯情报泄密而招致失败的战争事例不胜枚数。中途岛海战、歼杀山本五十六、纳粹狼群战术的失败等皆是破译密电所建之功。因此在现代战争中,军事专家皆想方设法增强军事通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加密与破译之战,贯穿整个战争的隐秘战线,一招不慎,就将满盘皆输,情报部门在军中的地位不亚于一线作战部门。作为文明古国,中国是世界上使用密码通讯最早的国家之一,由于早期的情报是使用书面公文的方式实施传递,一旦落入敌手,难免泄密,即使使用腊丸、虎符、口头传递等方式,如果信使被敌人俘获,经受不住严刑拷打而叛变,也是不安全的。因此,寻求一种只有极少数人明白,更安全的通讯方式,是军事家大力思考的重点。北宋《武经总要》是中国古代军事史上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对了解中世纪中国战争史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该书作者曾公亮总结前人经验,研究出中国古代已知最早的军事情报通讯密码。 曾公亮收集了军队中常用的40种战斗情况,编成40条短语,分别编码。这40条短语是:1请弓、2请箭、3请刀、4请甲、5请枪旗、6请锅幕、7请马、8 请衣赐、9请粮料、10请草料、11请车牛、12请船、13请攻城守具、14请添兵、15请移营、16请进军、17请退军、18请固守、19未见贼、20 见贼讫、21贼多、22贼少、23贼相敌、24贼添兵、25贼移营、26贼进兵、27贼退兵、28贼固守、29围得贼城、30解围城、31被贼围、32贼围解、33战不胜、34战大胜、35战大捷、36将士投降、37将士叛、38士卒病、39都将病、40战小胜。 这套密码的使用方法是:将领带兵接受战斗命令出发前,军事指挥部门与其约定一首40字的五言律诗作为解码密钥,该诗文字不得重复,并发给一本有上述40个短语的密码本,诗中的每一字都对应一条短语,短语顺序在战前临时随机排列,该密码本只有通信双方极少数高级将领保管,在战斗中,前后方就按该密码本进行通讯。现举例如下: 假设双方以唐代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城阙辅三秦, 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 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 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 儿女共沾巾。”作为解码密钥。如果军队在战斗在粮食将尽,需要补充,前方将领就从密码本中查出“请粮料”的编码,假如是第九,而《送杜少府之任蜀川》中的第九字是“五”。于是请粮将领就将“五”字写到一件普通公文书牒之中,并在字上加盖印章。指挥机关接到这件公文后,查出盖印章的“五”字,得知“五”字在临时约好的诗中列第九,再对照密码本上的顺序,就得知了前方的情报。 现在看来,这种密码通讯方式难免有些粗糙简陋,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仍是一种独创,对于汉字密码的发展不啻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可惜由于种种原因,汉字的密码化发展却半途而废,中途夭折。以至于后期中国沿用西式的编码方式,在对外战争中屡遭外国欺侮,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
古代象战 象军是古代很有趣的兵种,从十多年前光荣的《成吉思汗》一  代起,各种古代战争游戏中  总少不了它的影子。尽管古代战争中象战并非十分普  遍,但在游戏中还是可以弥补这一缺  憾的。   大象作为现代地球上最大的陆生动  物,在更新世(距今300万年到1万年前)以后,其种类  从400余种减少到只剩非洲  象和亚洲象两种。在人类有记载的历史上,自然也只能和这两  种象打交道,由于  文明地域分布和象的驯化特性等因素,古代可以用于作战的主要是亚洲  象。印度  次大陆和中南半岛是亚洲象最大的产地,这些地方的古代军队里,象军还成为了  主要军种之一,有很多大规模使用大象的记录。此外在地中海地区、西亚、中亚、  中国等  地,也都曾有大象参战的记录,只是规模有限。   象军使用的结果也是耐  人寻味的,既有一些成功的战例,又有更多失败的记录。象军的攻  击力和防护力  固然很强,但大象在战斗中难以驾驭的特性是一个致命的弱点,机动力差也  是其  重要缺陷。因此总体上看,象军的使用并没有收到其想象中应有的效果。     一、  希腊罗马时代的象战   根据文献记载,早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古埃及就开始驯  养大象,虽然没有见到那时使用  大象作战的记录,但人们如果不把这种体型庞大  的巨兽用于军事倒是件不可想象的事。在  中国商代的甲骨文书中,都已有关于象  的记载,商周时期可能就把大象用来打仗。如《吕  氏春秋》载:“商人服象,为  虐于东夷。”《孟子·滕文公下》说:“周公相武王,诛纣  伐奄,三年讨其君,  驱飞廉于海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  等等。在印  度,许多史诗和佛学典籍表明,象军更是成为一个重要的军种,这点以后再述  。  从这些零星的记载中,最早的象战起源和时间已不可知,在历史上有确切记录的象  战应  发生在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东征时的高加米拉战役。大流士的军队里有来自  印度的部队  及15头大象,这些大象被部署在战线中央、波斯的金苹果长矛手的前  面。战斗中由于亚历  山大并未攻打波斯军的中央,而从左翼突破后进行卷击而造  成波军全线溃退,这些大象没  发挥什么作用,活着的都落入了亚历山大之手。     五年后的希达斯皮斯河之战是大量使用战象的经典战例。战前亚历山大曾从友好  的键陀罗  国王那里得到了30头大象,但希腊人看来只是把它们用来作运输之用了  ,没用于战场。对  方的波鲁斯国王使用了200头左右的大象(实际上大约只有百余  头)。遵照狄奥多洛斯和  库尔提阿斯的记述,对波鲁斯抗击亚历山大的战斗部署  描写如下(阿里安的书里大致相同  ):“印度国王率领雄壮的队伍向前开进,为  保卫他的国家而抵抗来自西方的大胆的侵略  者。200只巨象被一只一只地布置在不  下1000名步兵之间,大概排成了8列,组成中央战线  。波鲁斯王坚信这些特意布署  的巨兽会吓倒外国士兵,并使受惊的战马难以驾驭。在象的  后面部署着由3万名步  兵组成的密集队伍,两翼凸出,步兵纵队在象群中间向前推进。这  样,印度军队  的阵势与一座城池十分相像,站立的象群有如城池的塔楼,象群中间排列的  步兵  就像塔楼之间一道道墙一样。战线的两翼有骑兵和战车掩护。骑兵有4000名,战车  为  300辆。”象兵或在绑在象背上的方箱(如同塔楼)里面,或骑在象的赤背上。战  象驮有3名  战士,其中2名从侧面发射,另一名从后面发射。还有第四人为驭者,  手持刺棒以指引战  象沿某一方向前进。看来,波鲁斯王做好了用象兵克制马其顿
历史上的美洲虎战士 美洲虎武士在阿兹台克的血腥而灿烂的历史上,是作为他们强大的军事实力(相对于美洲范围而言)的象征的标志.要了解美洲虎武士,我们就必须先了解阿兹台克的宗教思想。在我看来,阿兹台克文明的最大特点是血腥——他们痴迷于大量的活人祭祀。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在创造世界的过程中,他们的神把心脏和鲜血献给了太阳,因而阿兹台克人作为神的受益者,必须用类似的祭祀来维持宇宙完美的平衡。大多数的神灵都需要定期的祭祀,而最需要供奉的就是他们的守护神——战神惠茨罗伯底里。他们认为,如果每日不用心脏和鲜血奉献给战神的话,神就会缺乏和黑暗势力进行战斗的力量,那就会导致第二天清晨太阳不能够正常升起。换言之心脏和鲜血就是战神惠茨罗伯底里的能量(多么恐怖的神)。因而,为了维持每天大量的活人祭祀,阿兹台克人就必须去进攻(不是征服)周围的部落,俘获战俘(全部用来祭祀),并迫使部落定期进贡活人,还有其他各种物品等等(当然阿兹台克人也会把自己人当作祭祀品,而且他们以被选中而荣,但大量屠戮自己人是不可能的)。因此,阿兹台克人必须拥有一部强大的战争机器来维持各个部族对他们的进贡或继续向外扩张来获得更多的人口祭祀,而美洲虎武士就是这支强悍的军队里的精英。 现在来谈谈阿兹台克人的军事思想,他们对军事胜利极为重视,但他们不是靠堡垒来维持对战败民族的占领,事实上只是靠恐吓来获得其他民族对他们的臣服——由于害怕报复,各个部族才源源不断地进贡。而他们的恐吓工具就是强大的阿兹台克军队。在南美洲的三大文明——印加,玛雅,阿兹台克中,阿兹台克人是最野蛮好斗的民族。可以这样说,印加帝国的象征是黄金,玛雅的象征是科技和金字塔,而阿兹台克的象征就是武力,而他们军事力量的象征就是——美洲虎武士了。 阿兹台克的战争机器是富有效率的,所有男孩都要接受军事训练。每一个健全的男性满20周岁就必须投入到每年惯例的对外征战中,他们还拥有一个职业军人阶层,由贵族和作战勇敢的平民组成,他们的唯一职责就是作战。这个阶层的就是美洲虎武士或雄鹰战士组成的,可以说是由获得美洲虎勋位或雄鹰勋位的人组成的。这个阶层不是是世袭的,只要谁作战勇敢,都可以升入这个阶级(一名战士能积累到4个以上的俘虏就可以了,为什么条件不是杀死4个以上的敌人呢?这是因为阿兹台克人要带俘虏回去进行活人祭祀,所以在战场上他们尽量不杀死敌人。但他们这种“幼稚”的不杀伤战术在后来对付西班牙人的入侵中吃了大亏)。 到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美洲虎武士了:随着一个战士所抓获的第4个俘虏被祭祀完备,身经百战的战士就获得猛虎或雄鹰骑士头衔,成为太阳神的仆人。让我们看看这种武士究竟是怎样的吧:1.美洲虎武士的装备:美洲虎武士其实就是精英武士,阿兹台克人崇拜美洲虎这种南美丛林之王,认为它“谨慎,聪明,高贵”,是一种强大的动物,能够在迅速跃起扑倒进攻者以前躲开射过来的箭。精英战士们披上这种虎皮战甲,一方面是为了象美洲虎一样勇猛,获得美洲虎的力量,另一方面是为了威吓敌人。这种虎皮战甲内有用盐浸泡过的棉质盔甲,大约两指厚,以便缓冲石斧,石箭的冲击,事实上证明这种盔甲是很有效的,不少西班牙人在对阿兹台克人的战争中喜欢在他们的钢甲上裹上这种棉质盔甲,但是这种棉质盔甲在抵御西班牙人的火枪和利剑时就显得不堪一击了。虎皮上有各种五颜六色的羽毛装饰(抓获的俘虏越多,装饰就越华丽)。再来看看美洲虎武士手里握的黑曜石剑吧。这是一种两侧镶嵌锋利黑曜石的木剑,刀锋锋利得足以用来剃须,用乌龟粪便粘住以固定(令人匪夷所思的“胶水”),设计成可以用双手握。别看这只是一种“石斧”,但是威力惊人——特别是在对付不穿钢甲的人时候。根据西班牙人的记载,使用它只需一击便可砍下马头!实战证明,配备这种武器的美洲虎武士在白刃战中是难以对付的,这样,他们的伤亡比普通士兵要小而且能抓获更多的俘虏,于是他们的特权地位就更加稳固了。武士们的盾牌通常是用藤条编成或者是用淬火的坚硬木料制成,外面裹上皮革进行加固并在表面加于羽毛装饰。此外,军官背上插有用羽毛,宝石,金银装饰起来的高耸的编织品。既能表明级别,也能在混乱的战斗中起到联系的作用,使指挥官确定各个战斗团队的位置。可是在和西班牙人的战斗中,过于华丽的指挥官太容易成为西班牙人的靶子,使他们非常轻松就能瓦解阿兹台克人的联络,这也是西班牙人能在和阿兹台克人的战斗中取得上风的一个重要原因。
千年古都---君士坦丁堡 君士坦丁堡 (Κωνσταντινούπολις) 是土耳其的最大城市伊斯坦堡的旧名,现在则指伊斯坦堡金角湾与马尔马拉海之间的地区。330年至1453年期间,它是拜占廷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的原名为「拜占庭」,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一世於公元330年5月11日定都此地,便出现了「君士坦丁堡」这名字。君士坦丁把此地命名为新罗马(拉丁语:Nova Roma;希腊语:Νέα Ρώμη),但此名称甚少人用。建城军人出身的君士坦丁一世於306年在不列颠被部下拥立为帝後,为了保卫受到哥德人和波斯人威胁的多瑙河和幼发拉底河边界,决定在帝国的东部建造一座新都城。在罗马帝国的东部,先前几位皇帝已经建立了若干座陪都,比如戴克里先皇帝,就把他的行宫设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亚洲一侧的尼科米底亚(今土耳其伊兹密特)。为了给新都选址,君士坦丁一世先後考察了特洛伊、耶路撒冷、萨尔底卡(索非亚)、帖撒罗尼迦(塞萨洛尼基)和尼科米底亚,但是最终选择了当时不甚有名的拜占廷作为新都的城址。拜占廷位於博斯普鲁斯海峡西岸,这条狭窄的海峡将东南欧洲与亚洲分隔开来。城市本身坐落在一片小山丘上,南边是马尔马拉海,北边是金角湾,东边扼守赫勒斯滂海峡(达达尼尔海峡)的入口,西边居高临下俯瞰色雷斯平原。整个城区宛如一座天造地设的要塞,易守难攻。不仅如此,拜占廷还是罗马帝国重要的军事大道埃格南地亚大道与小亚细亚地区军事公路的交汇点,是通往亚洲的必经之地,也是从黑海前往爱琴海的唯一通路。此外,城北的金角湾是一处条件极佳的自然港湾,全长约10公里,主航道宽约460米,并有多处分支水道,可供船只停泊。自古以来就是世界各地商船汇集的地方,给当地居民带来财富,因此被称为「金角」(希腊神话中,羊角是丰收和财富的象徵)。未来的新都可以凭藉一面临山两面靠水的地势防御来自各方面的进攻,又可以利用便利的水陆交通发展商业。324年,君士坦丁发布命令,兴建新都,并任命重臣著手进行建筑工程的准备工作。为了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新都的建设,他还下令建造专门学校,大量培养各类建筑人才。君士坦丁还亲自跑马勘测,圈定城市界标。经过五年的精心施工,拜占廷古城荡然无存,一座规模宏大、豪华壮丽的新都城出现在博斯普鲁斯海峡岸上。330年5月11日,星期一,君士坦丁大帝宣告正式定都於新首都,并赐予其「新罗马」(Nova Roma)的正式名称。城市名称君士坦丁最初建立君士坦丁堡时,将其命名为「第二罗马」(拉丁语:Secunda Roma,希腊语:Δευτέρα Ρώμη)。从5世纪起,其正式名称变成了「新罗马」(拉丁语:Nova Roma,希腊语:Νέα Ρώμη)。从狄奥多西二世皇帝(408年-450年)时起,人们逐渐称新罗马为「君士坦丁堡」或「君士坦丁波利斯」(Κωνσταντινούπολις/Kōnstantinoupolis),即「君士坦丁的城市」。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拜占廷的臣民只是简单地将其称为「城」(ἡ ∏όλις/he Polis,现代希腊语为η ∏όλη/i Poli)。从10世纪时起,突厥人和阿拉伯人开始称君士坦丁堡为「伊斯坦堡」(İstanbul),这个名称来自希腊语「στην ∏όλη」(stim boli),即「在城里」、「进城去」,此处的「城」即为君士坦丁堡的特称。1453年土耳其人征服君士坦丁堡後,「伊斯坦堡」逐渐成为该城的官方名称,与「君士坦丁堡」的名字并用。奥斯曼帝国时期,土耳其人和外国人有时也称君士坦丁堡为「高门」(پایتخت)(Pâyitaht),其名称来自奥斯曼帝国皇宫托普卡帕宫的高门。1923年,土耳其迁都安卡拉,「伊斯坦堡」成为该城的正式名称。1930年,凯末尔正式下令以「伊斯坦堡」的名称取代「君士坦丁堡」。
古代张弓射箭方式略谈 现在所拍摄的一些反映中国古代战争的电视剧中,无论是骑马还是站立,凡张弓射箭的几乎是同一种姿势,即用食指,中指夹住弓弦后拉,这种方式是现代射箭体育运动中的张弓方式,大家已经看习惯了,于是就照猫画虎,全盘借用了。实际上,古代的中国人根据不同的实战需要和所使用弓箭的不同类型,拉弓的方式是有许多种的,现在的导演和群众演员对其不甚了解,造成了笑话。 中古以前世界各国张弓射箭的方式,可以按照勾弦放箭时的手法区分为若干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地中海式方式(Mediterranean release)”和“蒙古式方式(Mongolian release)”。前者流行于主要使用单体弓的欧洲大部分地区,其特点是:将食指、中指和无名指相并勾弦,箭杆置于弓弣左侧(以右手勾弦为准),现代射箭运动大致采用的就是此种方式。后者流行于普遍使用复合弓的东方世界,其特点是:以拇指勾弦,拉弦时用食指和中指压住拇指,箭杆置于弓弣右侧(以右手勾弦为准)。 不同的张弦方式主要根源于弓的不同特性。由于欧洲单体弓体长而弹性差,拉弓长度与弓体长度之比低;而中国的复合弓正好相反,弓体较短,但弓的弹性好,弦可以拉得很长,拉弓长度与弓体长度比甚高,当拉满弓时手指拉弓处与弓弦形成锐角,用“地中海式拉弓法”将会挤压手指,所以中国拉弓法用一个拇指拉弦,食指和中指压住拇指。而欧洲单体弓张满时,弓弦的角度要大得多,适合用多个手指勾弦。 当用“蒙古式拉弓法”拉弓时,拉弓的力直接作用在拇指上,拇指会受到伤害的,因此必须戴上一个指套来保护拇指,这种装具就是扳指。 中国复合弓的制造与使用在世界兵器史上有着出类拔箤的贡献,工艺先进且复杂,制作精良美观。中国和蒙古在骑射方面比西方要先进得多,复合弓短小、弹力大,非常适合骑兵使用,纵横驰骋,矢如雨注,箭若飞蝗,具有独特的、冷戾的骄傲。而以英国长弓为代表的单体弓只适合步兵使用,所以西方中世纪的骑兵多采用重甲冲撞的战斗方式,而在骑射方面鲜有发展。 中国古代的骑兵一般使用蒙古式射法,而步兵除“蒙古式射法”外,也有采用“地中海式射法”的例子,根据作战武器的需要而灵活使用。在宋代兵书中就明确对比过地中海式射法与蒙古式射法的特点。 地中海式射法再可分为拇指、食指拉伸法、拇指、食指、中指拉伸法、三指扣弦拉伸法等三种,第一种用拇指和食指夹住弓弦,指适用于用力较小的小箭,如袖箭、暗箭等;第二种是标准的拉伸法;第三种是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勾住弓弦,食指和中指夹住箭尾,后两种方式根据不需要使用。 扳指,古称韘。 “韘”是“韦”字旁,韦是去毛的熟皮子。也就是说,扳指最初是用去毛的熟皮子制成的,系在右手大拇指上,用于钩弦开弓。诗经所云童子佩韘之韘也,贵族多以象、骨、玉著右巨指拘弦,普通的兵卒和猎户的扳指,是用动物角或酸枣木制成的。 迄今所知出土最早的一件玉扳指是一九七六年河南省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的,年代为公元前13世纪末至公元前12世纪初,从而中国早在商代晚期已经运用所谓的 “蒙古式射法”。此器玉料呈青绿色,局部有褐斑。体作圆筒形,下端平齐,上端斜口,可套入成年人的拇指。正面以双钩线纹饰以兽形;兽口向下,细长眉,菱形眼,两耳贴后,有一对尖角,身延伸于两侧且略上竖,尾下垂,短足前屈。兽鼻两侧各有一圆孔,背面靠下端刻一凹槽(扣弦处) 扳指满语叫“憨得憨”。历史上,宋、明重文轻武,扳指只限于武夫,且仅限于射时用之。及至清朝表面上亦重文轻武,但此为笼络汉人之政策,实则尚武,故显贵重臣皆以武装而得意,因此清乾隆以后扳指的实用性逐渐丧失,以装饰性为主,做工越来越精益求精,质料非常讲究,出现了玉石、翡翠、玛瑙、珊瑚、茶晶、墨晶、水晶、金、银、铜、铁、瓷等品种。其中以翡翠为最珍贵。当然这些扳指质脆,根本不能用于挽弓了。由于清代满族尚骑射习性的影响,男子喜以扳指为饰,用各种美玉材料制作,有的雕饰龙马纹、花草纹、山水、人物、诗词等纹饰和图案,镂刻细腻。又分两种,其一为前朝武官之物,上有自然受力之纹理,如遇玉料精良者,以宝视之。其余凡石,骨等料制所者,浅褐色以有眼的为贵,赏玩而已。近些年来,清宫题材影片不断,才开始有人收而藏之,佩而带之。 扳指正式的时候是戴在右手大拇指的,写字的时后也可以戴在左手大拇指上,但不可以戴在其他指头上。非正式则怎么玩都可以。最后,规制的扳指是有一个凸面和凹面的,配戴时必需是从凸面套进大拇指,而非凹面,因为凸面正是扳指的扣弦面。换句话说,正放扳指的时候应该是凹面朝上而非凸面朝上。现在大概10个人中有9个人都会搞错,想配戴扳指玩的朋友们不可不查。
自古英雄出少年:霍去病与李世民 少年行——霍去病    霍去病(公元前 140——前 117年),西汉王朝的骠骑将军、大司马。     (英雄不问出身)    霍去病出生在一个传奇性的家庭。他是平阳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与平阳县小吏霍仲孺的结晶,这位小吏不敢承认自己跟公主的女奴私通,于是霍去病只能以私生子的身份降世。父亲不敢承认的私生子、母亲又是个女奴,看起来霍去病是永无出头之日的。    然而奇迹降临在这个家庭。  大约在霍去病刚满周岁的时候,他的姨母卫子夫进入了汉武帝的后宫,并且很快被封为夫人,仅次于皇后。霍去病的舅舅卫长君、卫青也随即晋为侍中。卫氏家族从此改变了命运。  ——这时候恐怕没有人想到被改变命运的不仅仅是卫青和霍去病,被改变命运的还有多年来汉匈之间的攻守易形。    汉武帝刘彻是中国历史上武功颇盛的帝王,而当时的汉王朝,边境不稳,时时遭受匈奴人的侵扰。作为游牧民族的匈奴,几乎把农耕为生的汉朝当成了自己予取予求的库房,烧杀掳掠无所不为。而面对这样的局面,长城内的国家却从秦以来就无力从根本上改变,胜利的时候极少,更多的时候只能寄希望于以和亲以及大量的“陪嫁”财物买来暂时的相对平安。  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希望改变这样的形势,而他很快就在身边找到了和自己有志一同的人,他就是卫子夫的弟弟卫青。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卫青拜车骑将军,和另三员将领各率一支军队出塞。在这一次出兵过程中,四路大军出塞三路大败,尤其离谱的是老将李广竟然被匈奴所虏,好不容易才逃归。反而是第一次出塞领兵的“骑奴”卫青,出上谷直捣龙城,斩敌七百,成为真正的“龙城飞将”。  卫青的军事天才使汉武帝刮目相看,他从此屡屡出征,战果累累。     (横空出世)    在卫青建功立业的同时,霍去病也渐渐地长大了,在舅舅的影响下,他自幼精于骑射,虽然年少,却不屑于象其它的王孙公子那样呆在长安城里放纵声色享受长辈的荫庇。他渴望杀敌立功的那一天。  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汉武帝再次筹划了一场大规模的对匈反击战(即历史上著名的漠南之战)。未满十八岁的霍去病主动请缨,武帝遂封他为骠姚校尉随军出征。  在战场上,霍去病再三请战,卫青便给了他八百骑兵。霍去病凭着一腔血气骁勇,率领着自己的第一批士卒,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独创的“长途奔袭”遭遇战首战告捷,斩敌二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而霍去病的八百骑兵则全身而返。大喜过望的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叹他的勇冠三军。  霍去病的首战,以这样夺目的战果,向世人宣告,汉家最耀眼的一代名将横空出世了。     (战神无敌)      汉武帝对霍去病的用兵天份啧啧称奇,也许是为了再试探一次霍去病的天赋和勇气,元狩二年(公元前121)的春天,汉武帝任命霍去病为骠骑将军,让他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这就是河西大战。  19岁的统帅霍去病不孚众望,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打了一场漂亮的大迂回战。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且在皋兰山与匈奴卢侯、折兰王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  在这场战斗中,霍去病和他的部下迎战以逸待劳的匈奴军队,完完全全是以从上到下都视死如归的决心奋勇拼杀。  最终,霍去病取得了酷烈的胜利,一万精兵仅有三千人回师长安。而匈奴更是损失惨重——卢侯王和折兰王都死于战阵,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做了俘虏,斩敌八千九百六十,匈奴休屠祭天金人也成了汉军的战利品。  在这一场血与火的对战之后,汉王朝中再也没有人质疑少年霍去病的统军能力,他成为汉军中的一代军人楷模、尚武精神的化身。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乘胜追击,展开收复河西之战。  此战,霍去病成为汉军的统帅,而多年的老将李广等人只作为他的策应部队。
对罗马军事的思考 西方有一句谚语:“光荣的希腊,伟大的罗马”。又说:“罗马无敌”。如果细看历史,会明白对于罗马,这两句话都不是过誉。自共和时代开始,罗马军队在地中海世界进行了数不清的战斗,罗马从第伯河畔小小的城邦,发展成西方世界无以伦比的巨大帝国,立国九百年以上。先后击败拉丁同盟者、伊达拉里亚人、高卢人(含山内高卢和山外高卢)、萨莫奈人、意大利人、伊庇鲁斯、叙拉古、迦太基、西班牙人、马其顿、科林斯等希腊城邦、条顿人、森布里人、塞琉古、脱勒密埃及、本都、凯尔特人、以色列、帕提亚、萨尔马提亚人。罗马帝国最盛时,其面积达173万平方英里,人口达6000万-7000万,均居世界第一位)——这些都是罗马军队一点一点打出来的。   罗马的军事威力的传奇性,表现在罗马对它的敌人,实在没有什么“天然的优势”可言。就天时而论,罗马诞生的时候,它身边的邻居跟它处在差不多的社会条件下(意大利诸民族在跟罗马作战时是常常获得胜利的);当它向外扩张的时候,南方的迦太基早已繁荣富强了;当它向东方进军的时候,马其顿还很强盛(马第顿方阵在最初曾使罗马军队感到棘手);当它向北进发时,日尔曼人又南下了。就地利而论,罗马的地形谈不上任何优势,靴子样的亚平宁半岛上布满了民族,四周又便于海军的攻击(罗马曾严重受到海盗的困扰),不是能够远离是非的地方;罗马人本身个子不高(尤其跟日尔曼人相比更是矮小),意大利又不盛产马,没法大力发展骑兵,也没有其它特产,甚至没有足够的银矿。论人和,罗马常常陷入多线作战的困境中(同盟者战争、萨莫奈战争、第二次布匿战争、意大利战争、斯巴达克起义等等)。罗马对它的敌人,可以说从来没有决定性的优势。在它最初崛起的时候,它的邻居们的实力跟它差距不大;在布匿战争时,迦太基的人口相当于罗马的一半、最初经济力超过罗马;在东征马其顿时,面对的是强大的马其顿军;在马略迎击条顿人和森布里人、凯撒北上进攻高卢的时候,他们所带的罗马军队跟敌人相比,是没有数量优势,甚至可以说是少得令人吃惊的;在跟日尔曼人作战时,对方的身高成了罗马人心中巨大的阴影;而当以步兵为主体的罗马军队出现在东方的时候,帕提亚飘忽不定的骑射手给他们以完全陌生的战争体验。。。可是罗马战胜了!而且不是短时间,而是在长达700年的时间里,罗马军队始终能够击败它的敌人,保持并且扩大罗马的土地。而且打垮敌人的数量非常巨大。拿马略击溃森布里人和条顿人的波河之战来说,罗马军先后杀死敌人近三十五万,而罗马军自身损失甚微。罗马为了取得这个巨大的胜利,出动了多少人呢?不到五万。森布里人和条顿人都是日尔曼人的分支,身材高大。而且,使用的都是铁兵器。罗马军队的可怕,由此可见一斑(同样罗马军以少胜多,大败敌人的战斗还有镇压斯巴达克起义、凯撒征服高卢,等等。实际上,罗马军队取得的胜利,很少有利用绝对数量优势取胜的)。即使到了罗马衰微的帝国后期,阿埃丘斯在沙隆之战中,仍然顶住了如日中天的匈奴帝国的进攻,次年,东罗马皇帝马西安又派军队越过多瑙河进攻匈奴人的老巢潘诺尼亚。罗马的军事行动使罗马帝国和西方世界没有屈服在匈奴人的暴力之下。罗马的威力是这样眩目,这样持久,以至于汤因比用一种轻蔑的口吻写道:“东罗马帝国的烛火,烧死那几只飞蛾,已经是绰绰有余的了。”(这里的“飞蛾”,指被东罗马灭掉的蛮族国家如西哥特、旺达尔等)   罗马的军事威力并没有使罗马成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国家(如同历史上其它强悍国家那样),相反的,罗马的文学、艺术、史学、最重要的是法学和建筑学,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尤其是后两项成就,堪称古代最高峰(黄谦现在学的民法,有很多内容脱胎于罗马法的规定)。   那么,罗马军事上无以伦比的成就的原因,是什么呢?我用自己微薄的智慧,来劲理解是这个问题。
欧洲中世纪骑士与步兵的战术 欧洲中古世纪的战争形态必须看时代与地域而定,但一般来说,在百年战争之前,战争的规模都极小,绝大部分都是领主之间的「小冲突(skirmish)」,既使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欧洲骑士也还是不喜欢列阵出击,所以十字军东征除了第一次东征正好占了回教帝国内乱的便宜,所以成功以外,其它次东征皆以惨败而回。不过欧洲重甲骑士的个人战斗力极高,所以应付农民暴动是绰绰有余的,直到具有懂得集体行动的职业佣兵兴起,这才开始末落,而火枪则是最后一推。在法国,一名骑士的合格考试之一就是身上没有任何护甲,然后空手与野猪搏斗,能够把野猪干掉的话,才能通过。   重甲骑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百年战争例外,但大部份的重甲骑士并非死于英国长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断喉咙)。但重甲也是骑士的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法国骑士的资格鉴定考试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过城墙),可是骑士们一旦失去战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更是倍加艰辛,结果徒然耗费体力。阿尚弧会战时的情况就是如此,结果成为法军惨败的原因之一。   不过如果认为高温会把重甲骑士们给热昏,那就错了,他们从小就得如此习惯这样的环境,而且盔甲下还有密不透风的重袍,使得衣服内因为汗水的蒸发而产生内循环,所以反而凉快(当然不是冷气机那种凉快),这个是十字军向阿拉伯人学来的办法。   骑士们的另外一项弱点就是战马,如果没有战马,纯靠步行作战,那么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会把他们给累死。而战马也必须选择足够壮健的,不然无法承受重甲与骑士的体重(所以骑士们必须尽可能保持短小精悍的模样,就连赫赫有名的亨利五世,也仅身高170mm),因此骑士们往往会非常疼爱他们的战马,一匹好马的价格,通常可以雇请数十到一百个长弓手。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桩,骑士们就往往会为了避免战马受伤而转身。此外,马无论是那种马,人是绝对无法说服它为了国家民族主义而去牺牲犯难万死不辞的,所以步兵们只要排成空心方阵,再把枪尖一致对外,就能够阻止战马从任何一个角度向他们冲撞过来。   但身著重甲的骑士们集体冲锋时所产生的噪音加上视觉效果,会使得面对他们的步兵们感到震憾,尤其是以训练度越低的话,越是容易因为「骑兵恐惧症」而导致崩溃。而且骑士们作战往往是两两三三的跑到步兵阵列的前面,投掷标枪后就迅速离去,英国就是在Hasting会战中,因为杂种威廉的骑兵所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不过欧洲骑士除了早期的诺曼骑士以外,并没有随身系带弓箭或是标枪的习惯,甚至对这种战术毫无兴趣进行发展。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百年战争时,亨利五世企图让长弓手骑马作战,可是结果不是很理想,因为长弓难以在马背上与疾驰中使用外,当时的长弓手只是佣兵,装备一切自备,所以马通常是给比较有钱的长弓手来代步用的,这些人比骑士们还要珍惜他们的座骑。   后期骑士的重甲已经到了连铁臂十字弓也无法贯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枪),虽然这类重甲还是不少脆弱的缝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体的要害之处。因此步兵要以个人的力量来对付重甲骑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译成「戟」是一种错误的翻译,因为戟是「勾」与「矛」的结合体,而halberd是「斧头」、「钩子」、「长矛」、和「开罐器」的结合体。使用人可以集合起来,将它做长矛使用,也可以用来和步兵或是骑兵进行单打独斗。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骑兵给钩下马来,然后用上面的斧头或是长得像是开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骑士给解决掉,瑞士独立时,奥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为如此而阵亡在halberd之下,从此瑞士佣兵的骁勇善战和善于使用halberd的声誉闻名全欧。
西洋参的历史与现实 提起西洋参,要先从它的同属不同种的兄弟中国人参说起。人参的最早记载见于汉代的纬书(用神学附会儒家教义的书)和《神农本草经》,这显然是由于人参像人形而引起神秘的联想,把它当成神草,进而以为它是一种“久服轻身延年”的保健品。此后的一千年间,人参虽也充当药用,但其地位基本上相当于一种供送礼、进贡的土特产。直到晚明,人参才突然获得了“百草之王”、“众药之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按《本草纲目》的说法,人参几乎就是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人参由此身价百倍,在中原地带很快就被挖得绝种,只在东北的深山老林中还可找到,以致现在人们一提起人参,就以为是东北长白山特产,不知道在古代,山西上党的人参才被视为佳品。 到了清朝,国人对人参的狂热有增无减,每年有数万人到长白山采参,东北人参也面临着灭绝的命运。为了制止这股滥采之风,保护满人发祥地,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清廷下令禁止私自采参,实行放票采参。但这并不能有效地制止冒死私采。人参的产量一年比一年少。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还印了参票1万张,实发6千张,近百年后,咸丰二年(1852年)所印参票已减少到753张,实发632张,野生人参在清末已难得一见。到现在,野生人参被国家定为一级保护植物,已濒于灭绝。中国市场上见到的价格惊人的“野参”,或者是假冒的,或者是从俄罗斯进口的。据估计,按现在的采挖速度,再过几年,野生人参也将在俄罗斯灭绝。 正是在人参就要绝迹,中国人在寻找其替代品时,西洋参开始上场。1701年,法国耶稣会教士杜德美(P. Jartoux,1668-1720)来华传教,也受到中国人参热的感染,认为的确是一种灵丹妙药。1708年,杜德美受清廷之命绘制中国地图,去东北考察,在距离高丽边界的一个村子里见到了当地人采集的新鲜人参,依原样大小画图。1711年4月12日,他给传教会会长写信,附上了他绘制的人参图,详细介绍了人参产地、形态、生长状况和采集方法,并且推测在地理相似的别的地方也有可能发现人参:人参产地“大致可以说它位于北纬39度-47度之间,东经10度-20度(以北京子午线为基准)之间。……这一切使我认为,若世界上还有某个国家生长此种植物,这个国家恐怕是加拿大。因为据在那里生活过的人们所述,那里的森林、山脉与此地的颇为相似。” 这是人参第一次被详细介绍给西方世界。这封信发表后,影响很大。另一位法国耶稣会教士拉菲托(Joseph-Francois Lafitau)在加拿大魁北克传教,1716年他读了杜德美的信后,意识到他所在的魁北克正是杜德美预言可能发现人参的地方。拉菲托拿了人参绘图给当地印第安人看,他们立即认出是一种他们叫做“嘎兰特区恩”——也就是西洋参——的草药。大多数北美印第安部落很早就已把西洋参当药用,不过用法各不相同,用于治疗头疼、创伤、不孕等等,也没有像中国人那样把它当成灵丹妙药。 拉菲托向法国报告了西洋参的“发现”后,精明的法国商人很快就意识到他们有了一种可以从中国人手中牟取暴利的宝贝。北美各地的法国商人在和印第安人做交易时,除了收购毛皮,也开始大量地收购西洋参——这个传统一直保留到了今天,在现在美国许多皮货商也同时担任西洋参贩。1718年,一家法国皮货公司试着把西洋参出口到中国,大受中国人欢迎,从此开始了西洋参的国际贸易。北美大地出现了一股“挖参热”,华盛顿在其日记中甚至提到他曾遭遇挖参者。费城的一份文件记载说,在1788年,有一位叫丹尼尔·布恩(DanielBoone)的人在那里卖出了15吨西洋参。 西洋参和皮货一起成了新大陆最早的出口商品。起初这些西洋参贸易都是间接的,西洋参先从北美运到法国或英国,然后转运到中国。第一次中美之间的直接贸易也是一次西洋参贸易,发生于1784年2月,“中国女皇”号从纽约出
中国省名来由 山东:以在太行山之东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南道;宋设京东路,后分京东东、西路;金更名山东东、西路,为山东得名的开始;元设山东东西道;明置山东省,后改山东布政使司;清改山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山西: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属河东道;宋设河东路;金分河东北、南路;元设山西河东道,为山西得名的开始;明置山西省,后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变。   河南:以在黄河之南而得名。西汉即有河南郡,为河南得名的开始。唐大部分属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设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设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后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河北:以在黄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属河北道,为河北得名的开始。宋设河北路,后分河北东、西路;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元设燕南赵北道;明设北平省,后废省,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北直隶;清改直隶省;1929年民国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南: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后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得名的开始;宋称湖南路;元设岭北湖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变。   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属江南东道、淮南道和山南东道;宋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设江南湖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为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广东: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以旧广州辖地置广南东路,简称广东路,为广得名的开始;元设海北广东道;明置广东省,后改广东布政使司;清改广东省,省名至今未变。   广西: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唐属岭南道;宋置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为广西得名的开始;元设广西两江道;明置广西省,后改广西布政使司;清改广西省;民国仍之;建国后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名至今未变。   黑龙江:以黑龙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将军置黑龙江将军,清末改黑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辽宁: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唐属河北道;辽置东京路;金仍之;元置辽阳行省;明为辽东都司;清设辽东将军,后改奉天将军,再改盛京将军,清末改奉天省;1929民国改辽宁省,为辽宁得名的开始;伪满复改奉天省,1945收复后仍改辽宁省;建国初分辽东省和辽西省,后合并恢复辽宁省,省名至今未变。   浙江:以浙江(又称钱塘江)得名。唐属江南东道,设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宋置两浙路,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元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设浙江省,为浙江得名的开始,后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变。   安徽:以安庆、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和淮南西路;元属江东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安徽省,为安徽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后合并恢复安徽省,省名至今未变。   江苏: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属江南东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东路、两浙西路和淮南东路;元属江东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东江北道;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称为直隶,后改南直隶;清改江南省,后分设江苏省,为江苏得名的开始;民国仍之;建国初分设苏北行署和苏南行署,后合并恢复江苏省,省名至今未变。   福建: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江南东道,后设福建观察使,为福建得名的开始;宋置福建路;元设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后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变。   甘肃:以甘州、肃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属关内道和陇右道;宋时东部属宋秦凤路,西部属西夏;金分秦凤路为秦凤、临洮、庆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不久即改甘州路),为甘肃得名的开始,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明为陕西行都司;清分陕西省恢复甘肃省,省名至今未变。
明代中国与日本的火器对比 据说丰臣秀吉的火枪队很了得,但不知与明朝的火器相比谁更强?鸟枪类火器包括鸟嘴铳、鲁密铳、自生火铳和鸟枪等,分述其形制性能如下:   鸟嘴铳:公元1548年(明嘉靖二十七年),明军在收复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双屿(今浙江鄞县东南)战斗中,俘获了一些善于制造鸟枪的日本人及鸟枪。由马宪、李槐等人,学习了制造鸟枪的方法,并在其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于公元1558年(明嘉靖三十七年)造出了“比西番尤为精绝”的中国第一批火绳枪一万支,称之为“鸟嘴铳”。这铳用熟铁打造,重约5~6斤,有准星、照门,安装木托之上。铳口长出木托2寸,托后7寸向下弯.曲,托腹藏搠杖(通条)一根,重3两,另有火绳,每根长2丈,重3两。每次装粒状黑色火药3钱,铅子重3钱。火门有盖,使用龙头类火绳发火机。发射时将火绳点燃安入龙头,右手开火门后紧握枪尾,用食指扣板机向后,龙头落在火门,燃药发射。《武备志》说:“后手不弃把,点火则不动,故十发有八九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成为当时战斗中的“利器”。   鲁密鸟铳:公元1598年(明万历二十六年),中国古代著名火器专家赵世祯在鲁密国(今土耳其)贡入的鸟枪基础上,创制了比鸟嘴铳射程更远的火绳机枪,称之为“鲁密铳”。铳全重8斤,长5~7尺,装药4钱,铅弹重3钱,火绳机的板机安在枪托内,拨之则落于火门,火燃之后,自行昂起。枪托尾部有钢刃,敌人逼近时,即倒转来作斩马刀用。这铳射程远,威力大,在结构上也优于鸟嘴铳。故《武备志》说:“鸟铣:唯鲁密铳最远最毒”。掣电铳赵世祯在创制鲁密铳的同时,还吸取鸟枪及佛郎机的优点,创造“掣电铳”。铳长约6尺,重5斤,采用后装子铳的形式。子铳5个,各长6寸,重约10两,前有圆小嘴,后方有扁方笋,笋中有眼,用捎钉钉住,以防前撞后坐。装药2.5钱,铅弹重2钱。这铳的发火装置与鲁密铳同,但下面加有护圈。子铳预先装填好,轮流装入枪管发射,可以加快射击速度。   以上各种明代鸟枪,口径均在0.9~1.3厘米之间,射程可达300米左右。和明代中叶以前的各种火门枪相比,具有身管长、口径小、重量轻、便于步、骑兵使用的特点。鸟嘴铳和鲁密铳枪管底部,还是用螺栓封闭的,便于拧开擦洗枪管。明代后期,这类火绳机枪已经是明军的主要装备。每名鸟枪手配备火药罐2个,一个装发射药,—个装引火药,携带铅弹300发,由于发射速度较慢,为弥补这一缺点,通常在战术上采用三排轮放法,即一排装铳,一排进铳,一排放铳,第一排发射完毕后,退至第三排装铳,第二排进至第一排位置放铳,如此轮流发射。   自生火铳:明代末年开始试造的一种燧发枪。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发明的。它的构造和性能与前述鸟铳无大差异,主要是改进了发火装置。自生火铳的出现,将我国使用了两百多年的火绳点火法,改进为燧石发火。这是我国火器史上一个大革新。因为使用火绳点火,有很多缺点,遇到风雨的天气,火门里的火药不是被风吹走,就是被雨打湿,以致不能发射;有时还没有瞄准好,就过早地误放了。毕懋康记载的是撞击式燧发枪,扣板机龙头下压,因弹簧。的作用与火石磨擦发火。这样,不但克服了风雨对射击造成的困难,而且不须用手按龙头,使瞄准较为准确,并在各种情况下,随时都可发射。   一、鸟铳的来历   鸟铳是16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期,我国明清军队装备的一种用火绳点火发射弹丸的单兵枪,因其能射中在天之鸟而得名,又因其所安装的弯形枪托形似鸟喙而被称为鸟咀铳,也有人称其为鸟枪。它们的名称虽有不同,但在基本构造和发射方式上是一致的。关于它们的来历,自明代后期起,在兵书和史书中就有三说:其一是“鸟铳由我国自创说”,其二是“鸟铳从日本传入说”,其三是“鸟铳自西洋直接传入说”。三说虽都言之有据,但并非都能成立。
中国火炮技术的衰落 文明人对付野蛮人就得用火器,不过明朝的火器还不够成熟,蛮族冲锋是用死兵战术,火器齐射后死兵倒下了,后面还有轻骑,在阵前500米只有一分钟不到的时间进行射击,就算有轮换射击也不能保证不短兵相接,那时候单单只凭借火器——枪械(铳)或短炮(佛郎机),是不能达到完全压制骑兵的作用,西方对于这个问题只有等到机枪出现以后才完全解决,拿破仑时代轻骑兵也是重要的机动力量。    而当时明朝解决这个问题是用“车阵”,用百辆战车组成车阵,每辆战车配多门火炮,轮番射击,而不是仅用铳来射击,而明朝的火炮填充速度是当时最快的,因为是后填装而且定量,十分方便,加上霰弹和开花弹,蛮族这种原始的进攻十分吃力。一个多兵种协同的炮兵阵地若训练有素,指挥得当,正面很不容易被攻克,但是容易被迂回,所以要有车阵配合,围成圆形阵地就难于攻破了。      以上战术是俞大猷创造炮车后的成果,他设计制造的炮车上有大型佛郎机一门,小型佛郎机两门,他曾指挥百辆炮车,步骑3500人,在安银堡大败数万鞑靼骑兵,京营从此有兵车的配置。      “当战时,车环于外,马步援兵贯之于内,而营外复连以拒马,枪锋刃向外,不必挑濠而濠之险在我,不用依城而城之势在营,况以火器更番举放,杀手三叠出追,则步骑递用,而出奇无穷,且战且前,而虏自不支矣。”      事后俞大猷写信向他的挚友戚继光报告:"近日兵车三千,当虏数万,大挫其锋。边方之人,谓百十年来无有堂堂正正若此一胜。"    可见车阵破骑兵确实卓有成效,这种战法的形成主要还是归功于明朝吸收了佛郎机的技术以后,进行了创新和改造。明朝主要装备的火器——佛郎机是一种后填装的火炮,因为运用的是金属外壳的后膛(有点象老式的开水瓶,有手提把手),射击的时候临时安装在火炮的后端,发射一次后换一个后膛。因为是定量装药,所以不会炸膛,而蛮族用的铁炮才容易炸膛,因为装药不定量。    明朝是对佛郎机大炮十分重视的,进口的少,多为仿制,且仿制的火炮各种规格齐全,从千余斤的多用途重型(要塞、野战、战舰)火炮“无敌大将军”到百余斤的大“佛郎机”,再到几十斤的“小佛郎机”,可驮在马上点放,完全是一种古代的自行火炮,连士卒手中都有几斤重“万胜佛郎机铳”(配九个子铳),而骑兵配备这种子铳更是显现出威力,其精锐的骑兵每人配备六个以上的子铳,冲锋的时候火器轮番齐射,简直就是战场上的轻装甲师。    明长城出土的各型佛郎机数量很大,是军队火器的主力,明朝军队.佛郎机型火炮口径小,以发射霰弹为主,射速快,近距离杀伤力极大,杀伤面积广,是守城的利器,其中“无敌大将军”炮可“每个子炮内有500铅弹,散布可达20余丈”。而开花弹则由红夷炮来发射,后金头子奴儿哈赤就是死于这种武器。    佛郎机相当于一种短炮,而红夷炮是一种长炮,《明史》中记载:“其后(指输入佛郎机炮以后),大西洋船至,复得巨炮,曰红夷。长二丈余,重者至三千斤,能洞裂石城,震数十里。”这种火炮显然是一种射程比较远的长身火炮,即长炮,“长二丈余”(6.6米), “重者至三千斤”(1.5吨),不过“能洞裂石城”非常值得推敲,因为用1815年以后英国海军的24磅炮来做比较,24磅炮在100米距离上发射实心炮弹也仅能穿透5英寸厚的橡木(5英寸=12.7厘米),这点穿甲能力和“能洞裂石城”的“比喻”完全是两个概念,当然无论哪一种炮轰击城墙也能打个洞、弹丸钻入城墙也能弄个裂缝出来。    红夷炮作为一种射程远的长炮,其炮管的后座多为固定,而且是前部填装火药和炮弹,开炮时需要先从炮口放进火药包和固着物,接着用推杆把火药包和固着物推到炮管底部,然后才放入炮弹,并将其与火药包紧密相连。一切就绪以后,从炮管后部上方的一个小孔把火药包刺破,然后把引线插入火药包,瞄准之后点燃,火药的爆炸力把炮弹发射出去,此后开第二炮的时候,需要用水浇灭炮膛低部的火星,用干布擦干,再重复装药填弹的过程,射击速度非常慢,若去对付骑兵冲锋,估计放一炮以后人家就已经到跟前了。
中世纪欧洲官僚制度 国王_公爵_侯爵_伯爵_子爵_男爵 西欧封建主义的形成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论题。许多学者将封建主义的萌芽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晚期的社会结构和日耳曼蛮族原有的军事组织。其中,法兰克人的扈从制度(或称亲兵制度)对封建主义形成的影响尤为巨大。一个领域内的统治者为确保其政权的稳固,往往“通过依靠他的可以信赖的军人组成的扈从在他自己和那些完全是作为统治客体的下层民众之间架起桥梁”,为此他“从他控制下的土地管区中赐给他们土地作为采邑”;而他的直接封臣又“时常把他们自己的采邑分成小块授予他们的扈从成员”。这种土地的分封,乃是蛮族统治者试图把个人关系的框架纳入正在运行的统治结构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作为个人联盟的国家 封建社会最初是一种“军事性的社会”。而随着公元6-8世纪法兰克人统治的扩展,这种政治运作机制也逐渐扩及了整个西欧。 但在公元9世纪中叶以前,西欧所存在的还只能算作是一种“准封建”(quasi-feudalism)状态,只有在查理曼帝国崩溃以后,西欧的封建主义才步入其成熟时期。[6](p.353)所谓“准封建”状态与成熟的封建主义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封建领地是否世袭化。在查理大帝去世前的法兰克王国中,统治者给予其封臣领地只是作为该封臣个人对其效忠的一种报酬,封臣对领地的拥有有一定的年限,至多也只是终身,当封臣去世后其领地将由统治者收回。通过这种方式,法兰克国王们避免了政治统治的分裂。此外,在8-9世纪法兰克王国兴盛时期,商务贸易和货币仍然通行,统治者还能用货币来酬常其臣属,故封地并非是获取效忠的惟一手段。事实上,查理曼很注意国家权威的完整性,他对分封领地非常谨慎,除了恰巧驻在边境上或蛮族所居地区的伯爵以外,查理曼“从不授给任何伯爵一个以上的郡”,他的理由是:“凭那份进款或那份地产……我就可以使某个臣属效忠,而他也会像随便哪个主教或伯爵一样好,或者还要好些。”这种政策的实际效果是使贵族的领地保持在较小的规模并与基督教会的教区体系犬牙交错,从而排除了贵族领地独行其是的危险性。 然而,查理曼死后,卡洛林帝国便陷于内战不已,并遭受来自马扎尔人、维金人和阿拉伯人外来入侵的混乱局面,查理大帝约束大贵族割据倾向的努力付诸东流了。查理曼子孙之间的骨肉相残致使帝国权威急剧衰落。查理曼的几个孙子为击败竞争对手,争相拉拢一些有权有势的大贵族,而在战乱频繁、贸易中断的情形下,货币失去了它原有的价值,土地成为君主收买臣属的主要手段。于是,他们抛弃查理曼那套限制贵族领地规模的策略,开始允许同一个人拥有不止一个郡的领地。当一些贵族因领地膨胀而实力大增时,国王们自然而然地又向他们作新的让步,给予他们对其领地的世袭权利。西法兰克王国的秃头查理开此风气之先,877年他颁布诏令,承认由儿子继承父亲领地的做法。在北意大利,由于查理曼长孙罗退尔的软弱,贵族领主的独立更加彻底。当奥托一世及其后人征服该地时,罗退尔被迫承认北意大利诸侯世袭制的既成事实。在东法兰克王国境内,领地世袭化要稍晚一些,但在康拉德二世(1024-1039)时期,以1037年著名的《米兰敕令》为标志,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贵族领地也世袭化了。《米兰敕令》确立的原则是:任何领主(无论主教、修道院院长、侯爵、伯爵或其他任何领主)都不得被剥夺其领地,除非是按我们祖先的法令由其同级领主集体裁决他犯了罪;附庸在认为受领主或同级领主不公正对待而可能失去领地时,可以向帝国最高法庭上诉;领主的领地应由儿子或孙子继承,如无子嗣则可由同胞兄弟或同父异母的兄弟继承。领地世袭化的意义是领主把所属领地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王权或政府权力连带地产—起分散给了权贵,再无王权能予回收。大世袭领主在自己的世袭领地上可以独行其是,全权管理领地内的各类事务,排斥王权对领地内部事务的干预。他们可以进一步分封听命于己的附庸,并设置法庭来解决附庸之间的纠纷。亨利•哈兰姆总结了封建主义鼎盛时期法兰西的封建主拥有的特权:(1)铸造货币;(2)发动私人战争;(3)除向领主提供财政支援外,免除一切公共捐税;(4)摆脱司法控制;(5)在自己的领地内行使司法权威。“这些特权是如此地广泛,与一切主权原则如此地相对,会令我们从严格的意义上把法兰西看作是一个诸多国家的联合体。”
袁崇焕之死 袁崇焕(1584—1630)明朝名将,原为一介书生,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 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起兵攻明,逼近山海关。天启二年(1622年),明军广宁大败,13万大军全军覆没,40多座城失守,明朝边关岌岌可危。 就在这一年,袁崇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出镇山海关。四年之后,努尔哈赤率兵十三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一万守军打得大败而归。努尔哈赤纵横天下数十年,第一次尝到了惨败的滋味,还在战斗中被打伤,不久郁郁死去。这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又过了一年,皇太极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亲率两黄旗两白旗精兵,围攻宁远、锦州,攻城不下,野战不克,损兵折将,连夜溃逃。袁崇焕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真英雄也! 面对如此英雄,崇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采用了汉奸高鸿中的建议,率领大军,绕过袁崇焕驻防的辽东,直抵北京城下。袁公知后,两昼夜急驰三百余里,以九千士兵与皇太极10多万大军对阵于广渠门外,亲披甲胄,临阵督战,战士无不以一当十,奋力杀敌,终于击退清兵,保住京师。 真乃一代名将! 遍观历史,文人为将而立如此巨功者,无出其右。但崇祯又是如何款待救了他的小命的袁大将军的?——立捕下狱! 这是有征象的。先前,当袁将军带领五千人马从宁远赶到京城时,提出我军人马疲惫,要在城内小憩时,竟被崇祯予以拒绝。最后只得在无多少防御措施的野外与清军决战。可见崇祯实在是个没良心的糊涂皇帝。 这个糊涂皇帝这时更糊涂了,在决战胜利第十日后,因听信了两个从清军兵营里逃出来的太监的话,认定袁公是个内奸,一意孤行,把袁崇焕当场抓了起来。并在八个月后处以极刑——凌迟。 所谓凌迟就是千刀万剐,是一刀一刀从活生生的人身上剐,是极刑中的极刑。更为可悲的是:由于京城老百姓都听信了官方的话,都认为袁公是个内奸。于是,出现了历史上最为悲惨的一面: “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明·张岱《石匮书后集》 悲哉,中华民族的千古英雄,不是战死在沙场,不是死于敌人之手,却给自己誓死保卫的汉族儿女凌剐着吃了。 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啊!冤啊,在计六奇《明季北略》记载:“(袁崇焕)皮肉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方止。” 我们的民族是这样对待自己的英雄,可袁公至死也不曾忘怀自己的民族。袁公临刑前,写有一诗:“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保辽东!”(《临刑口占》)。 袁公生前并不是没有料到这样的结局。他曾对崇祯说:“以臣之力,制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一出国门,便成万里,忌能妒功,夫岂无人。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崇祯当时答应了,谕之曰:“卿无疑虑,朕自有主持。”可惜,崇祯实在是不值得信任的无用之辈。 到头来,还是把大忠臣给活剐了,由此,也导致了自己的灭亡。可笑的是,崇祯死前,还在那里感叹:“安得岳飞者用之。”——真混他十八代祖宗的蛋,一个崇焕先生已经杀得如此之惨,再冒出来岳飞先生,他岂不又得动歪脑筋用苦刑乎?(柏杨语——见《末路英雄——柏杨》) 袁崇焕这样的伟大人物,在生前已赢得不少忠义之士的钦慕。 请求与袁公同死的布衣程本直这样评价袁崇焕的为人:“举世皆巧人,而袁公一大痴汉也。唯其痴,故举世最爱者钱,袁公不知爱也;唯其痴,故举世最惜者死,袁公不知惜也。于是乎举世所不敢任之劳怨,袁公直任之而弗辞也;于是乎举世所不得不避之嫌,袁公直不避之而独行也。而且举世所不能耐之饥寒,袁公直耐之以为士卒先也;而且举世所不肯破之体貌,袁公力破之以与诸将吏推心而置腹也。”被袁崇焕的品格所感染,在袁公被杀的当夜,袁公手下的一位姓佘的义士冒着被灭族的危险把明朝打算“传视九边”的袁公头颅从高高的旗杆上偷了下来,从此开始了佘家372年的守墓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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