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拔寒剑 拓拔寒剑
关注数: 11 粉丝数: 78 发帖数: 22,442 关注贴吧数: 56
舌尖上的狂仙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洒到山林间,伶俐鬼便手执钢叉,从洞穴里精神饱满地迈出。他要去巡山,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是妖精赖以生存的自我保护方式。 巡山的意义不仅在于一种安全的预警,更在于沿途寻找各种食材,以飨洞穴里那些仍然在安睡的同类。山野间的妖精是朴素的一族,他们信奉祖辈群居的生活方式,和谐融洽。他们的食材多数是生人、野兽,以血肉为主。靠捕捉和狩猎的原始采集方式并不能保证每天都有新鲜和足够的食材,但妖精们并不在乎,无论丰盛或简陋,他们乐于分享每一餐的快乐。 今天伶俐鬼的目的与平时稍有不同,他要去采集一种特殊的食材——唐僧。相较于其他原料,唐僧更像是大自然神秘而又宝贵的馈赠。这是一种来自遥远的东方的食物,要经过二十多年完全隔绝荤腥的培植才能成熟,非常珍贵。据资料记载,唐僧肉皮质细腻润滑,白里透红,入口鲜美,唇齿留香。其富含的宗教元素更是能为妖精一族的延年益寿提供必须的营养。他既是一道名贵菜肴,更是一种绵延千年的精神信仰。 日头很快地爬到中天,巡过五个山头的伶俐鬼略微感到有些疲惫。他停下脚步,放下钢叉,擦了擦汗。他知道唐僧作为名贵而且稀有的食材,并不是轻而易举便能在野外寻见的,所以他并不打算放弃。热带的山林里吹着妖风,他一边休息,一边试图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风里搜寻线索。 很快伶俐鬼便锁定了方向,因为据资料记载,有唐僧的地方总会有马蹄声。伶俐鬼拿起钢叉,开始向声音处悄然前进。这是一种猎人的本能,也是妖精一族的生存方式,他们必须要为摄取野外的食物学会各种技能。 一个白白胖胖的唐僧暴露在眼前,他开始露出微笑,因为这预示着美食和饱餐。他仿佛已经看见族人欣喜的眼神。而接下来他要做的,便是小心翼翼地将唐僧采集到手,用特制的绳索缚好带回洞穴,然后剥去外部包装、洗净、投入锅中。当然,特制的调料是必须的,妖精一族相信,在蒸煮时,撒上一点点用骨殖研磨的粉末会让香味更甚,温度则必须用小火保持在90度,方能保证肉质外酥里嫩。而出锅时,用新鲜酿制的人血蘸着吃,更有浓稠感。 而采集唐僧的过程并不简单,这种食材的周围总有几种动物在逡巡,其中有一种产于花果山的灵长类生物,攻击性很强。历史记载,为了追求这道美食的味觉饕餮而被其攻击牺牲生命的先辈并不在少数。一般的做法是可以用香蕉等食物将它引诱开,然后再进行采集唐僧。曾经还有有经验的妖精使用一种特殊方法,让唐僧主动排斥这个生物,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伶俐鬼不打算用这些方法,这次他打算凭猎人天生的骄傲和勇气,主动上前进行采集。 一个时辰之后,午后温暖的阳光照进山间的洞穴,伶俐鬼的族人们已经听说了他身故的消息。他们虽然感到悲伤,却并没有十分愤怒和意外。妖精一族命运便是如此,他们必须为了获得舌尖上的美食,不停战斗,不停牺牲。很快他们便会擦干眼泪,默默拿起利剑和刀叉,前赴后继,为了生命里一种天然传承的习俗而继续努力。 一代代的妖精们就是这样,巡山,觅食,歌唱,从未中断。而这歌声,也会穿越厚重的时间长廊,在某个空域里交汇融合,仿佛在向人们讲述着那段难以割舍的民族记忆。 远处传来歌声: 大王派我来巡山哦哪啊~ 咿儿哟哦 咿儿咿儿哟 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咯!!!
舌尖上的拔魔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洒到山林间,伶俐鬼便手执钢叉,从洞穴里精神饱满地迈出。他要去巡山,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是妖精赖以生存的自我保护方式。 巡山的意义不仅在于一种安全的预警,更在于沿途寻找各种食材,以飨洞穴里那些仍然在安睡的同类。山野间的妖精是朴素的一族,他们信奉祖辈群居的生活方式,和谐融洽。他们的食材多数是生人、野兽,以血肉为主。靠捕捉和狩猎的原始采集方式并不能保证每天都有新鲜和足够的食材,但妖精们并不在乎,无论丰盛或简陋,他们乐于分享每一餐的快乐。 今天伶俐鬼的目的与平时稍有不同,他要去采集一种特殊的食材——唐僧。相较于其他原料,唐僧更像是大自然神秘而又宝贵的馈赠。这是一种来自遥远的东方的食物,要经过二十多年完全隔绝荤腥的培植才能成熟,非常珍贵。据资料记载,唐僧肉皮质细腻润滑,白里透红,入口鲜美,唇齿留香。其富含的宗教元素更是能为妖精一族的延年益寿提供必须的营养。他既是一道名贵菜肴,更是一种绵延千年的精神信仰。 日头很快地爬到中天,巡过五个山头的伶俐鬼略微感到有些疲惫。他停下脚步,放下钢叉,擦了擦汗。他知道唐僧作为名贵而且稀有的食材,并不是轻而易举便能在野外寻见的,所以他并不打算放弃。热带的山林里吹着妖风,他一边休息,一边试图用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在风里搜寻线索。 很快伶俐鬼便锁定了方向,因为据资料记载,有唐僧的地方总会有马蹄声。伶俐鬼拿起钢叉,开始向声音处悄然前进。这是一种猎人的本能,也是妖精一族的生存方式,他们必须要为摄取野外的食物学会各种技能。 一个白白胖胖的唐僧暴露在眼前,他开始露出微笑,因为这预示着美食和饱餐。他仿佛已经看见族人欣喜的眼神。而接下来他要做的,便是小心翼翼地将唐僧采集到手,用特制的绳索缚好带回洞穴,然后剥去外部包装、洗净、投入锅中。当然,特制的调料是必须的,妖精一族相信,在蒸煮时,撒上一点点用骨殖研磨的粉末会让香味更甚,温度则必须用小火保持在90度,方能保证肉质外酥里嫩。而出锅时,用新鲜酿制的人血蘸着吃,更有浓稠感。 而采集唐僧的过程并不简单,这种食材的周围总有几种动物在逡巡,其中有一种产于花果山的灵长类生物,攻击性很强。历史记载,为了追求这道美食的味觉饕餮而被其攻击牺牲生命的先辈并不在少数。一般的做法是可以用香蕉等食物将它引诱开,然后再进行采集唐僧。曾经还有有经验的妖精使用一种特殊方法,让唐僧主动排斥这个生物,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伶俐鬼不打算用这些方法,这次他打算凭猎人天生的骄傲和勇气,主动上前进行采集。 一个时辰之后,午后温暖的阳光照进山间的洞穴,伶俐鬼的族人们已经听说了他身故的消息。他们虽然感到悲伤,却并没有十分愤怒和意外。妖精一族命运便是如此,他们必须为了获得舌尖上的美食,不停战斗,不停牺牲。很快他们便会擦干眼泪,默默拿起利剑和刀叉,前赴后继,为了生命里一种天然传承的习俗而继续努力。 一代代的妖精们就是这样,巡山,觅食,歌唱,从未中断。而这歌声,也会穿越厚重的时间长廊,在某个空域里交汇融合,仿佛在向人们讲述着那段难以割舍的民族记忆。 远处传来歌声:大王派我来巡山哦哪啊~,咿儿哟哦 咿儿咿儿哟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咯.
百度百科“死人经”词条完本版闪亮登场 可累死我了…… 本次有以下重大修改: 1.“概述”部分。原来的更像是作者导语,不能准确概述《死》文属性; 2.“评价”部分。目前,我个人还没看见有份量的质量较高的评论文章。一直采用的是由@淡化云 吧友推荐、第一卷的评论。本次删除完本后不太适宜的段落。 3.图片。将荷女配图换为我心目中的荷女图,《死》文总图更像教皇图,很不满意,但没找到可替换图片,望各位死人粉帮忙搜寻。 4.“人物”。我原先写的人物介绍被谁改的有点乱,错别字都出来了。这次删去一些含剧透的语句并修正错别字。 5.“作者”。增加作者生年。关于作者未婚的信息,我考虑了半天没加进去,妥否,请各位指示。 6.“座谈”。增加最新座谈内容;删去提问人名;删去重复信息;删去关于《拔魔》的问题(但保留了冰大关于“仙”的理解、关于对当前网络仙侠/玄幻小说看法等);重新排版。 7.“章节”。后面几节用表格做的章节名明显来自盗版网站,错漏百出,删去。有待死人粉补齐。也希望“死人经”词条的参与网友能有责任心的爱护词条,不要乱加乱改! 百度词条的限制是2万字,目前已接近。这是“座谈”部分删去好多问答的理由,也是本次修改好几次通不过的原因,也希望后来者在增删文字时慎重。
百度百科“死人经”词条新版终获通过 可累死我了…… 本次有重大修改: 1.“概述”部分。原来的更像是作者导语,不能准确概述《死》文属性; 2.“评价”部分。目前,我个人还没看见有份量的质量较高的评论文章。一直采用的是由@淡化云 吧友推荐、第一卷的评论。本次删除完本后不太适宜的段落。 3.图片。将荷女配图换为我心目中的荷女图,《死》文总图更像教皇图,很不满意,但没找到可替换图片,望各位死人粉帮忙搜寻。 4.“人物”。我原先写的人物介绍被谁改的有点乱,错别字都出来了。这次删去一些含剧透的语句并修正错别字。 5.“作者”。增加作者生年。关于作者未婚的信息,我考虑了半天没加进去,妥否,请各位指示。 6.“座谈”。增加最新座谈内容;删去提问人名;删去重复信息;删去关于《拔魔》的问题(但保留了冰大关于“仙”的理解、关于对当前网络仙侠/玄幻小说看法等);重新排版。 7.“章节”。后面几节用表格做的章节名明显来自盗版网站,错漏百出,删去。有待死人粉补齐。也希望“死人经”词条的参与网友能有责任心的爱护词条,不要乱加乱改! 百度词条的限制是2万字,目前已接近。这是“座谈”部分删去好多问答的理由,也是本次修改好几次通不过的原因,也希望后来者在增删文字时慎重。
拔魔 第一章 恶魔来袭 1100年,大陆突然之间出现了一个物种,它的个头十分的巨大,可高达十几米,体重有20几吨之重,体型如熊,头颅如鸟,面容狰狞、红眼,利齿,长爪,粗尾,皮厚,性情暴戾,是自然界最顶级掠食者,拥有可怕的爆发力,灵敏的嗅觉,恐怖的破坏力,在自然界中没有天敌。 由于它的出现,自然界很多动物陆陆续续地被他们吃光,它经过疯狂地繁殖,数量越来越多,因为过度的猎食,使得他们的猎物不足。 就是这一个原因,他们就把魔爪伸向人类,因为他们过于强大,人们抵御抵御它的来袭,于是就建起了50米高墙防线,将自己围在里头,不让其进入,自己也会少出去,就像鸟笼一样,被人们称为鸟笼的耻辱! 一些地方还来不及建好,被他们攻击,攻破,里面的被吃地一干二净。 即使有坚韧的高墙,他们也会疯狂的进攻,因为他们真得饿了!真得饿了! 人们把那一个物种称为恶魔! 它给人类带来了恐惧、绝望、死亡、灾难! 它就是人类的噩梦! 几百年后的一个深夜, 呜..呜..呜...! 一阵急促的号角声,也是警报声,打破了这小镇深夜的宁静,惊醒了正在沉睡之中的梦中人。 接着传来一个可怕的消息,凶残、嗜血、吃人的恶魔,它要来了! 恶..恶魔来了..来了!! 恶魔来了!.. 恶魔---这让人恐惧的名字! 恶魔---这让人闻风丧胆的名字! 这个消息顿时炸了开来,让整个小镇陷入恐慌之中! 在一小镇中心处的一间小屋之中出现一阵阵呼喊声 “小风、小舞快醒醒...快醒醒!” 一位年轻美貌的少妇,脸色有些苍白,用力摇醒了沉睡这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就是她的儿女梁小舞和儿子梁风。 “妈妈......” “快起来!” 少妇立即抱起小女孩,连忙拉着小男孩的手,神情慌张,快速往屋往跑去! 啊!... 恶魔进来了! 快跑快跑! .... 小镇的街道一片混乱,人满为患,有人尖叫、有人狂跑、有人哭泣、他们都脸色苍白,内心充满害怕与恐惧,哭声、脚步声、催赶声、尖叫声、东西掉落声.....
<ZT>写在死人经站在首页之时 死人经上了首页呢。不得不说,真是难得。这本书写的是不合时宜的武侠——也许没有侠,剧情也是不符合大众的虐主流——至少在大部分读者看来是这样的(这其中绝对不包括我,这书我看的很爽。)   我不知道作者为什么写这样一本书——是厌倦了那些类型化的小说?想要证明自己与他们不同?还是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看啊,就算我写的一切都是这样不合时宜,但是依然能够站在首页。还是只是单纯的写自己想要的小说?我不知道。   然而无论如何,这本书火了,甚至可以说——它成功了。我知道很多人会唧唧歪歪的想要反驳说,只不过是上次首页而已,然后列举一大批成绩更好地小说,说:这也算成功?并继续不厌其烦的列举其中那些让他们不爽的,不符合现在主流网文的情节,说只要把那些情节改掉,说只要不写武侠,改成受众更广的玄幻仙侠,成绩绝对可以更火。   对此,我只能长长的叹一口气。   在《死人经》之前,冰临曾经写过一篇文,题材是受众广的仙侠,剧情——我只看了开头就放弃了,但估计也应该是尽量贴近主流网文的,然后还入了V——可是我想问一下,在死人经出现之前,有多少人知道这篇文,它的反响如何,它的收入,又如何?——我估计,就算是入V这件事,估计大半也纯粹是编辑看他更新稳定,毫无怨言的份上。   如果冰临真的按照你们的想法去写,我真的很好奇,现在到底有多少人能够知道这样一个作者?   有些事情,是讲天赋的——有些人天生就擅于讲阴谋,有些人天生就擅于说教,又有些人——他们天生就擅于把握节奏,制造爽点。   主流爽文受众最广,赚钱最多,很多人都知道这一点。所以写的人最多,竞争也最为激烈——然而站在最顶峰的始终是那几个,还有中间下面那一大批。可以这样说,这样一个市场,已经几乎饱和了。不是不可以再加入进来一个,但是,那样的一个冰临,他的影响,收入,真的能够比得上写《死人经》的冰临吗?   网文发展到现在,已经是相当成熟了,同样,也可以说,越来越市侩了。类型化,同质化的现象极为严重。这不由让我想写了早年的网文。不是老套的什么过去比现在好,我压根不这样认为——但是有一点可以承认,现在的作者,似乎越来越“不敢写”了。   这不是个好现象。伴随着网文的发展,读者眼界的增长,读者的口味将会越来越叼,同时将会分化出更多的类型——而这,也正是冰临这种作者的存在意义。   许多的老书虫,他们想要一些新的选择,一些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是的,他小众。但正因为小众,所以粉丝忠诚,正因为小众,所以才显得无可替代——主流的爽文作者走了一个还有一个,但这种风格独特的走了可就难以找到一个替代的呢。   也许对于小站来说,冰临这种作者没什么意义——因为他们没有那个读者基数。但对于起点这种积年网虫无数的作者来说,这种作者却是极为珍贵的,因为他们正是能够满足那些常年书荒的老读者的最好作者。同样的还有教主,兰帝魅晨,九鱼——我承认我是在打广告。   起点某个出走的以造神出名的编辑,他出名的不就是从来不干涉作者创意,让对方写自己想写的,只在必要时刻引导么?编辑的经验确实能够帮助作者少走弯路,但另一方面,它不同样限定了作者的路径?无法开辟出新的道路么。   实际上,我原本以为,《死人经》这本书应该更早上首页的——这本书在龙空已经惹起了相当多的争吵。而这一切都是纯凭着读者自发的传播——他丫的就没想过让这本书上首页,让市场来选择,让读者来决定么。   说不定又是一位大神呢?   顺便,期待着《死人经》大封推之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自龙空,原作者百合至高。
彼岸一朵曼殊沙华——章1135情义读后 读《死人经》,除剧情跌拓有致、人物精彩细腻之外,时不时有一段文字如青冥之彼岸、一朵枝曼殊沙华、使人无所防备的惊艳扑面而来。章1135之情义卷于我亦复如是。 开头寥寥数笔,一个天地不怕的楞头小年轻便已展现出来,期间出现的“母亲”、“父亲”形象各只用了一句,却让人先是微微一笑,后有又有些酸涩与温馨弥漫于心间。各位吧友,你们是在父母怎样的爱护下长大的呢? 至“多年以后”一段——哈,就这四字,冰大的文青本相暴露无遗,《百年孤独》么——关于回忆、关于年轻、关于成熟,书中人对“当年”既迷惑又留恋,不知道吧里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有多少,回想当年的时候又是怎样的心境与态度。 看过好多《死人经》书评,有各种赞叹,也有一些委婉的批评,但都对书中类似格言的语句都是欣赏有加的,比如,关于“寻找真相”和“解决问题”、关于“背叛”、关于“切断关系”等等,俯拾皆是。本章中又有好句频出,虽不如所列几句精炼,仍不失为佳句,各位自能得知于心,不再搬运。 文似看山不喜平,但真正的好文,却又似平非平、不平又平。谨以本章一句对话为例: “大侠不做坏事吧?” “那是当然。大侠从不做有损声誉的事” 咋读过去,很平淡的一句对话,俩人做了同一个论断。再读过去就不一样了,一个初出江湖的小菜鸟、理想主义者、二愣子和一个老江湖、市侩、“稳重成熟”的不同形象跃然纸上——难怪,对于“结义兄弟”的离去,小高困惑不解,而结义兄弟们觉得理所当然,而且也没道德上的负疚感,因为是“公平交易”——冰大只做“直白”的描述,我们也不能对他俩进行扬抑评价,只是,对小高的成熟之路,为什么会有一种怅惘抑郁于胸? 还好,本书挂着“暗黑”的旗子,却也没暗黑到底,当年的小高、现在老高,在时隔多年之后、一个叫秦夜明的陌生人找上门来、讲述了一个曲里拐弯的关系,就毅然决然的“报恩”,还给了我们年轻时对“江湖”、对“情义”的热望与梦想。希望冰大在后文不要冷冰冰来上一刀,不要给这个报恩的故事又给出一个利益算计的缘由,阿弥陀佛! 说到这里,关于杨元帅,甫一出场就领了盒饭的角色,居然在本书中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隐隐有本书暗线主角的地位了,在惊叹于冰大草蛇灰线、伏笔千里的深厚功底之余,关于杨元帅本人的面目却越来越含糊不清了,起初是小顾的托孤长者,继而在金鹏堡前的义烈形象给人以猛烈撞击,颇有雁门关前萧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即视感,然后就是在各种或庙堂或江湖人物中的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印象和评价了。三年为奴驼家庄更是迷雾重重,很有遗失于历史之雾的感觉,本章里老高成熟之后,仍猜不透杨元帅的行迹心性,于我们读者而言,又何尝不是。
最近几章的看点——顾如荷的涅盘重生 最近几章冰大铺得很开,多线索多人物多视角齐头并进,添了很多以前的坑(有些甚至洪荒时代的坑,好多吧友都记不起来的了)却又挖下更大的坑,精彩纷呈又承前启后,形成本书的一个小高潮。 有吧友看重小顾和独步王的决斗,甚至据此猜测本书即将结尾——决斗是很大一个看点但不是最重要的一个,顾独的矛盾也不是终点,中原才是。 也有吧友看重最近几章的阴谋与背叛——这两点是本书很大的亮点,也承载了作者的一些思考和本书的内涵,但远远不是全部。 实际上,最近几章最大的看点是三位主角的思想、性格、抱负等将出现很大的变化,人物形象也将更臻于完美。 荷。与如一战后处于“失忆”状态,有吧友猜测荷是装疯装失忆,爱护荷女心切可以理解,但荷女确实“失忆”了,修炼残缺的《无道书》(《死人经》)出现的问题,冰大写的很明确。不过今后又会如何变化,很值得期待。个人猜测,荷女将是完美登顶《无道书》的第一人。感情上,记忆破碎的她与铁玲珑说的一段话(做一番大事才能引起男人的注意云云)掀开了荷女的内心一角,那段话对今后的顾荷关系很重要,提请吧友们重视。 如。无意中修的《死人经》,遭顾的猜疑,与木老头的辩论中开始重新审视自己“为善”的观念。在如的前半生里,从“十公子”到“不杀”为一变,此次将又有一变。个人猜测,如在此次事件后将踏入“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第三境界。ps.预测,木老头快领盒饭了,他的最大作用就是如突破第三境界的磨刀石。 我最担心的是顾。不知道冰大将如何完成他的这次转变,闭关之后顾的好些言行看着有“成神”的感觉。《亵渎》里,风月越接近神,越看淡世人与感情,《大话西游》中,至尊宝变身齐天大圣的代价是绝弃人的情感。这种感觉很不舒服,希望这次仅仅是小顾成长的一个节点,而不是终点。
第九百六十章 翻船 吕奇英打好行李准备逃亡,可一想到已经拥有的一切和晦暗的前途,悔恨得肠子都青了,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如此轻信,竟然参与陷害龙王的阴谋。 事情本不应该是这样的,按照计划,龙王将会狼狈不堪地交出孟家的财产,他与萧凤钗则与无数金银一道,在大军的保护下前往楼兰国,在西域东部静观璧玉城局势。 结果陷阱却挖在了自己脚下。 十只箱子,相较于吕奇英所拥有的商队,简直是九牛一毛,但对于一名逃亡者来说,却显得太多,他狠狠心,减掉一多半,只留四只,由四匹骆驼驮运,速度可以更快些。 吕奇英给自己准备了三匹马,今后一段时间,估计他得在马背上度过了,即使那样,也得需要一定的运气。 唯一信任的伙计悄声走进来,向主人点点头,表示可以走了。 由七畜两人组成的小小队伍从后门进入漆黑的街道,璧玉城最大一支商队的拥有者亲自动手牵引骆驼,若是有人看到这一幕,定会吃惊地叫出声来。 吕奇英回身看了一眼,心中长叹,这可是北城,自己梦想多年才住进来,为这所宅子他花了不少钱,还没享受到多少好处,就得放弃。 北城不是南城,天黑不久街上行人就已稀少,走出三条街之后,吕奇英稍感放心,无人拦阻,没准龙王尚未发现自己的背叛,这给了他保命的机会。 东城门的守卫头目沉默地接过伙计递给来的小皮囊,掂了掂,二百两,说明对方是一名懂规矩的行家里手,于是挥手命令卫兵打开便门。将这支小小的队伍放行出去。 从这里开始到约定地点,大概是最危险的一段路程,吕奇英骑上马,不停地催促伙计与骆驼,甚至想再扔掉两只箱子,可他不能两手空空地去楼兰国,在哪都得有银子。 孟家的金山,吕奇英虽然满怀恐惧,还是忍不住幻想那堆虚幻的财富。跟普通居民不一样,他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孟府老宅里的秘藏仍然是假的,龙王是个聪明人,绝不会无缘无故放弃丁点利益。 一想到那个面色冰冷的年轻人,吕奇英心中一颤。四处望了一眼,觉得每一座屋子里都可能藏着龙王派出来的杀手。 房屋渐稀,云层散开,露出后面的星月,吕奇英惊讶地发现黑夜竟会如此明亮,当他还是酒馆掌柜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彻夜经营。可他极少在天黑之后出城。 前面带路的伙计回头小声说:“到了,前面就是。” 胭脂林像一头巨兽蹲伏在前方,不怀好意,吕奇英心中陡生疑惧。他宁愿走在荒野里,也不想进入黑黢黢的林地,“你过去看看他们到了没有。” “他们”是萧凤钗和中原人,虽然庞靖没按计划行事。但吕奇英没有选择,还是得依靠他的保护。 伙计拍马驶向胭脂林。蹄声急促,令人心惊肉跳,几匹骆驼倒是不急不躁,很高兴能停下来休息一会,安静地倒嚼。 一刻钟之后,伙计骑马返回,“都到了,就等您了。” 吕奇英的信任已经耗光,说:“不用等了,让他们出来,咱们这就出发吧,楼兰国在东边,不在林地里。” “呃,萧夫人请主人进去一趟,说是商量一下再出发。” “事已至此,有什么可商量的?”吕奇英看着自己的伙计,那是一张年轻的脸孔,他仍记得这张脸从前的样子,茫然而卑贱,要不是他的照顾,早已在南城的沟渠里腐烂。 “这是萧夫人的意思,主人还是过去吧,我来照看牲畜。”伙计的声音跟平时一样坦然,好像一点也没发觉主人的怀疑。 “唉,我待你不薄。”吕奇英说,刹那间觉得星月都变得黯淡无光。 伙计愣了一会,“龙王待你也不薄。”说罢拨马又向林地驶去,大声叫道:“吕奇英要逃,吕奇英要逃!” 吕奇英又叹了口气,他倒是想逃,可还能逃到哪去?中原人只是利用他劝降孟明恕,现在的他已经毫无价值。 如此明显的事实,吕奇英纳闷自己怎么早没想到。 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吕奇英扭身,望见一小队人马,远远停下,似乎在观察这边的形势。 吕奇英心中一动,这些人才是中原士兵,他还没有被庞靖彻底抛弃,“我在……”他大声叫道,马上就被打断了。 一阵低沉的号角声响起,持续的时间很短,远处睡梦中的人即使听到也会以为自己耳鸣,对于中原士兵来说,它却有着明确的含义,他们立刻调转马头,顺原路离开。 吕奇英一时冲动,想拍马追上去,可四肢就像是中了法术,怎么也动不了,直到中原士兵消失不见,他终于认命了。 另一小队人马从胭脂林里驰来,带队者是一名年轻的剑客。 吕奇英认得初南屏,“萧凤钗出卖我?” 初南屏没有开口。 吕奇英看了看自己的四只箱子,突然觉得自己真是愚蠢得可笑,“小初,替我转告龙王,萧凤钗才是主谋,我……我对不起他。” “你自己去说。”初南屏的回答给了吕奇英一线希望。 本该出现在胭脂林的萧凤钗还留在北城的家中,孟府老家人段子华改口指控自家主人的消息一传来,她就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立刻放弃逃亡计划,坐等龙王的到来。 留人巷花魁,男人当她为稀罕的玩物,她视男人为阶梯,踩着上去,从不回头,没想到最终还是被男人骗了。 庞靖频繁会见璧玉城各色人等的时候,没有忽略萧凤钗,而且是亲自上门,不吝赞美的言辞,比那些慕名而来的西域大盗还要直率,只是词汇更精致一些。 萧凤钗听惯了男人的赞美,当然不会因为一名中原贵族而飘飘然,她礼貌地接待客人,然后将整个过程一字不落地报告给龙王。 接着说客上门了,旁敲侧击,想用都护官大人的爱慕与中原的强大劝说龙王管钱人多安排一条退路,萧凤钗依然客气,心里却没有一点动摇。 说客大概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使出了撒手锏——孟家的一块金砖,“龙王一直在骗你和所有人,他根本没抢到孟家的财产,所有的金银现在都在中原人手里,考虑一下吧,消息一旦传出,要债的人将蜂拥而至,龙王可以赖账,你却会名誉扫地。最重要的是,孟二一无所有,你也一无所有。” 萧凤钗遵循一个最简单的原则,钱在谁手里她就忠于谁,所以她动心了,这次劝说的过程依然报告给龙王,却没有提及金砖的事。 庞靖又登门一次,表现得跟大多数男人一样,对留人巷最有名的女人念念不忘,利用自己的地位来套近乎,萧凤钗就是这么向龙王报告的,其实那一次会面毫无风花雪月的内容,而是一次再直白不过的谈判。 萧凤钗索要孟家财富的两成,条件跟她向龙王提过的一样,庞靖同意了,交待给她一项任务,劝说孟明恕指控龙王。 萧凤钗将这项棘手的任务转给了吕奇英,隐瞒了财产在谁手里这个重要事实,另编了一套说辞,这对她来说轻而易举。 吕奇英早已被萧凤钗迷住,他一直深感遗憾的事情就是自己发达的时候,璧玉城最有名的妓女却金盆洗手,面对诱惑,他以年轻人才有的速度跪下了。 “就是这样。”她说,神情平静,并无隐瞒,“是我太自信了,以为天下没有控制不住的男人,结果在中原人这里马失前蹄。” 许小益咽了咽口水,他还是小孩的时候,萧凤钗就已成名,这么多年过去,她竟然还是魅力不减,“龙王,龙王也没被你迷惑过。”他说,以此掩饰心中的激荡。 “龙王不算男人。”萧凤钗说,神情稍显茫然,似乎陷入了回忆中。 许小益自认为算是风月老手了,突然明白萧凤钗的吸引力在哪,不是美貌,也不是名声,而是那种不远不近的态度,让男人觉得她高高在上,却又触手可及,此时此刻,他就有这种感觉:只要付出一点代价,就能得到这个看似不可能得到的女人。 但他总算保持住清醒,知道所谓的“一点代价”一点也不小,那意味着背叛龙王。 想到自己正在被萧凤钗当成男人诱惑,许小益情不自禁有些骄傲,眼神呆滞,不知说什么才好。 上官飞觉得自己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派来的,要不是有他在身边监督,龙王的情报主管大概已经像狗一样蹦跳着求欢了。 女人果然是祸水,上官飞第一次对自己的偏好感到得意,祸水对他无效。 “龙王不是男人?”上官飞语带讥讽,有些事实他看得清清楚楚,所谓的聪明人却两眼一抹黑,“萧夫人,你的眼光也太差了吧,庞靖才不是男人,不对,他是男人,真正的男人,可他跟我一路,喜欢的也是男人。龙王,嘿嘿,他只是眼光太高,看不上你而已。” 许小益正在心里进行激烈的斗争,对上官飞的话充耳不闻,萧凤钗却浑身一震,瞬间明白了一切,原来自己不仅上当了,还是阴沟里翻船,“我要见龙王,有些话我只对他说。”她要死死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求求推荐) ======================== 冰大专心写书,不善于推广,那么我们助其一把,请到微博把《死人经》介绍给你的粉丝好友,一传十,十传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九百五十八章 库房 高杨兴奋得手舞足蹈,身上的锁链哗啦乱响,“对,就是你雇我杀人,这回可找着证据了,你是龙王的手下,对不对?” 段子华冷漠地摇摇头,“不是。” 孟明恕还没有从这句简单的回答当中看出不祥之兆,大声替老家仆解释道:“他是我家的人,遭到龙王胁迫,里应外合,盗走孟家的财产,从那之后就一直替龙王做事。段子华,告诉大家真相。” 段子华转过身,跪在地上向小主人恭恭敬敬地磕了一个头。 孟明恕糊涂了,“段子华,起来说话,你不是良心发现重返旧主吗?你不是担心龙王杀你灭口吗?有西域都护官在,没人敢动你。” 庞靖东张西望,露出愕然的笑容,好像孟明恕讲了一个大笑话,全屋子的人精没一个不擅长察言观色,这时都生出预感,知道倒霉的将是哪一个。 孟明恕没看到都护官大人的表情,因此仍然信心十足地催促老家人,“段子华,孟家中兴就靠你了。” 段子华重新起身,后退两步,神色自然,声音洪亮,将自己对孟家的责任全能留在此前的两次跪拜上,“家主,我上有老下有小,实在不能再帮你骗人了,龙王没抢孟家的财产,谁也没抢孟家的财产,那些金银都被你藏在孟府老宅,一动没动。” 大堂里寂静无声,每个人都明白,自己此刻的随口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都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在事态清晰之前,最好的选择就是装傻。 “哈哈。”高杨大笑起来。满屋子的人像雕像一样,实在是有趣,“尽胡说,谁都知道孟家的钱在龙王手中,巫宣不是从龙王那里拿到金块了吗?” 段子华刻意回避家主的目光,说:“金块是我塞到巫宣手里的,目的是引起大家的注意,然后栽赃给龙王,这都是孟明恕的主意。我……” 自己的名字从仆人嘴里说出来,孟明恕仿佛挨了一拳,终于清醒过来,他掉进一座巨大的陷阱,却不知道是谁设下的。他押上一切,却输了个干干净净,猛地扑向段子华,“贱奴,你算计我!龙王,你跟龙王……” 段子华早有准备,步步后退。语速极快地说:“当时老家主刚死,你害怕己自己地位不稳,还得跟其他族人分割财产,因此所以一手制造劫财假象。人人都说是龙王抢走的,龙王不反驳,你也乐得有人承担责任。可你受不了苦日子,反正家已经分完了。你就急着把财产都拿出来,所以再次嫁祸龙王。好名正言顺……” 对那些眼光雪亮的人来说,事态足够清晰了,于是四五人一起上前拉住孟明恕,表面上好言相劝,其实却将他束缚住,甚至不让他说话,段子华反而无拘无束。 孟家的老仆人公布了“阴谋真相”,可是在大家听来,这段话就像是专门替龙王洗白的。 孟明恕越听越怒,猛地生出一股力气,竟然挣脱了几人的手臂,“我杀死你……”后腰突然遭到一记真正的重击,孟明恕一个跟头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再也说不出话。 大堂里混乱一片,庞靖站出来,大声说:“安静,安静,听我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可真是出人意料,我从一开始就相信龙王,可是这位段子华什么的,说的话实在匪夷所思,很难让人相信。” “他不是说孟家的钱还留在原地吗?去看看就真相大白啦。”有人大声叫道,相信自己的建议绝不会错。 庞靖不太自然地看了龙王一眼,问段子华,“孟家的钱原封未动?” “正是。” “这就不对了,我虽然来得晚,可是也听说了,孟氏分家的时候,孟二公子分得的是菩提园,老宅连同库房都留给祖母了,不是吗?” “掩人耳目的伎俩,孟明恕已经悄悄地用别人的名字将老宅买回来了。” “去孟家!” “去老宅!” …… 群情汹汹,人人都进入自己的角色,最重要的当事人龙王却无动于衷,他的角色最简单不过,就是安静地接受现场的一切,只要他不否认,就算是配合了庞靖的计划。 到目前为止,庞靖都像是一名公道的生意人,利用了龙王的名声,但是也给予他相应的补偿。 段子华受龙王指使陷害家主的传言是少不了的,这是龙王要付出的代价,反正他已经有了劫财的名声,这点传言微不足道。 但是孟明恕打赌失败,将全部“家产”输给龙王,算是都护官送给龙王的礼物。 顾慎为知道,自己最终得按照约定将其中一半送给庞靖。 不知道是谁领的头,数十人纷纷向外走去,就连晕倒在地的孟明恕,也被数人拖着前进。 张楫经过顾慎为身边时,说了一句,“好买卖,嗯?” 上官如没动,目光尽是惊讶,好像还有一丝责备,荷女也没动,神情一如既往的冷漠。 顾慎为跟在众人后面,走出府邸大门,初南屏上马匆匆离去,许小益迎上来,接任龙王的随从之职,这项小小的变动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加上等在外面的大量随从与卫兵,人群立刻扩展为数百人,慌乱了一阵才排出顺序,士兵开道,庞靖与龙王领先,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孟氏老宅杀去。 队伍才走出不到两条街,消息就已经迅速地散播开,成群人涌来,都被士兵拦住,只能远远看到队伍的尾巴,这已经提供了足够多的谈资,兴奋的居民甚至抛去谨慎的原则,就在街上与认识、不认识的人高谈阔论,好像一切都是他们亲所见。 这是谣言兴起的极盛时刻,也是耳根不稳易受摆布的阶段,五十余名“消息灵通者”均匀地分布在南北城,很快取得主导地位。控制住大部分谣言的走向。 这样一件事,同样没有受到注意。 孟府老宅的确卖出去了,买主是名神秘的外国人,花的代价并不大,孟家老祖母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年头能活,因此急着搬离是非之地,这时全家人正忙着收拾东西。 传言比来找证据的队伍先行一步,已经多年没怎么迈步行走过的老太太听说消息之后,竟然奇迹般地站起来。一路小跑,身后的丫环们气喘吁吁才勉强跟上。 库房在后花园,管事匆匆忙忙地掏钥匙,心中满是疑惑,“老祖宗。里面是空的……” 老太太一口啐在管事脸上,“你也跟着不孝孟二骗我?” 三道大门一一打开,巨大石块砌成的库房空空荡荡,午后的阳光一点也没减少里面的阴森。 老太太第一个冲进去,又是跺脚又是敲墙,发现一个人势单力孤,急切地叫道:“快。一起找暗门,孟家的财产不能让外人抢走!你,还有你,到门口阻挡一下。能挡多久是多久。” “外人”组成的队伍是无法阻挡的,已经清醒过来的孟明恕的又有了一点作用,被百余名士兵簇拥着,冲破老宅大门口三心二意的防线。一路闯进后花园。 庞靖没有心急地冲在前面,而是拉着龙王站在外面。共同欣赏他一手促成的闹剧:老太太的哭叫、孟明恕的胡言乱语,淹没在璧玉城诸多头面人物七嘴八舌的指责声中。 “龙王觉得有点意思吧?”庞靖小声问,他感到自己安全了,没让骆启康再跟在身边。 “嗯,不过我更希望能早点知道。” “呵呵,开个小玩笑,反正对龙王无害,孟家的财产眼看就要归你了……” “有一半属于都护官大人。” “啊,我真有点喜欢这里了,自由自在,说话也不用藏着掖着,对了,那个萧凤钗是个不错的女人,龙王不会因为我而惩罚她吧?”庞靖眨眨眼睛,他这副表情只会令萧凤钗更危险。 “就让我也卖个关子吧。”顾慎为说。 庞靖哈哈一笑,再没为萧凤钗求情,他可没心情在意一名妓女的生死。 “找到了!找到了!”库房里传出一连串的欢呼,一名商行首领满面红光地跑出来,抢先报告好消息,“原来就藏在地下呢,金块成山,根本没动过,孟明恕果然是陷害龙王,这小子胆子可真大。龙王,这些东西都是您的,快下令保护起来吧,孟家老太太跟疯子一样要硬抢呢。” 中原士兵已经守住库房,软硬兼施,将无关人等全都轰撵出来,孟家老太太仍不死心,瘫在地上放声嚎哭,几度想要冲向西域都护官庞靖,都被士兵挡住,孟明恕失魂落魄地站在一边,周围的人都防着他暴怒,可他已经失去斗志,嘴唇微微颤抖,一句话也不说。 顾慎为觉得差不多了,冲许小益点点头。 许小益大声宣布:“静一静,龙王有话要说。” “真相大白。”顾慎为说,心里想的是钟衡的名言“解决问题与发掘真相是两码事”,一点没错,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甚至比孟家的亲情还要淡薄,“事情到此为止,我无意继续追究。府库里的钱财既然归我所有,就由我来安排:我要将其中一半捐给西域都护官大人,因为他主持公道,不偏不倚。” 庞靖脸色一变,没想到龙王会当众将钱送给自己,不等他做出反应,也不等在场众人推波助澜,龙王继续说道:“剩下的一半我要留给孟家,虽然他一时糊涂想要栽赃于我,但我宽恕他,而且要告诉我,我对孟家的财产不感兴趣。” 顾慎为向外走去,背影快要消失,众人的喧嚣才暴发出来,庞靖呆住了,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 一名中原军官骑马冲进花园,一看到都护官就叫道:“北庭人……督城官……墨出回来啦。” 除了庞靖,谁也不知道这个消息的真正含义。 (求订阅求推荐) ======================== 冰大专心写书,不善于推广,那么我们助其一把,请到微博把《死人经》介绍给你的粉丝好友,一传十,十传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个政治愤青官二代的热血燃烧——庞疯大猜想 截至目前,庞疯的真实全貌还没有展开,最起码,他在中原的生活、政治理想(如果有的话)、政治品行等等,冰大都没有充分描述。俺不揣冒昧,无责任发散思维猜想如下。 仅从目前的一鳞半爪可以看出: 其一,他有政治抱负,而且有“同志”,有小圈子。(从他与黑骆驼壁玉城的对话) 其二,他的(或者这个政治圈子)目的和行事很隐蔽。(从萧王贸然给小顾推荐他) 其三,行事无所顾忌,狠辣果决。(从他快马走西域和壁玉城的表现) 其四,当下他似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缺钱!(从近几章) 以上。初步猜测庞疯属政治愤青官二代类型,不满于中原朝廷的内斗和平庸,纠集了一些“同志”,将有所作为。由于他的身份,使他拥有得天独厚的政治资源,所以破坏力比较强大;由于他的愤青本质,最终会惨败。 古今中外历史上,可参照李敬业反武则天、二战前小日本的中下层军官、“571”的林立果等等。 就庞疯来壁玉城的目的和步骤,俺猜测如下:经济上圈钱、武力上取得西域的中原部队的领导权、拿下壁玉城的控制权。至于他的大构思(或西取北庭,或倒逼中原)无从猜测,但,这些西域之行的计划、庞疯觉得翻手即可实现的初步目标会被小顾搅局。 如此接下来有两种结果:或庞疯彻底败亡;或与小顾在斗争中妥协乃至合作,小顾会帮助庞疯实现抱负,庞疯帮小顾实现复仇目标。按冰大一贯的写法,后者的可能性很大。 但这样一来,小顾更是火中取栗了:愤青官二代一般都不会成功——如前文李敬业林立果都没好下场。 手机发帖,如有错漏,敬请谅解;半夜瞎猜,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官场武侠:李逵日记—第五章 “装”的艺术 收小弟 最近山寨流行收小弟,山寨头领基本上都收了,武松除外,他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有人跟着。   有什么样的大哥,就有什么样的小弟,宋大哥的小弟比他还黑,王矮虎的小弟比他还矮,刘唐的小弟比他还猥琐   我也收了个小弟,名字挺怪,叫焦挺,当然,长的比我丑多了,牛头马面三角眼,兄弟们都说他长的像庙里的金刚。   有个小弟方便多了,省了很多尴尬。   以前,我一直以好汉自居,到处跟人搦战,每当威风凛凛的使出三十六路地煞斧,将对手砍倒在地时,立马就丢掉板斧去人口袋里摸银子,一点好汉形象都没有,忒掉价。   现在好了,摸人口袋的事自然有焦挺代劳,我只在旁边提醒一下:戒指、手镯好汉形象保持住了,银子也不少拿,一举两得。   以前吃饭时,一顿饭花了多少银子我也不会算,当然,也不好意思算,强盗就是大碗喝酒,大碗吃肉,豪爽大气,视金钱如粪土,吃完饭把大锭银子往桌子上一“掷”,来一句:店小二,甭找了。要多威风有多威风。   你要是前脚吃饱喝足吹完牛逼,后脚再打着算盘,对着账单一道菜一道菜的对价钱,要多丢份有多丢份!别说兄弟们瞧不起,就是店小二都瞧不起。   现在好了,有焦挺代劳,等他算完没错后,再板起脸来埋怨两句:算啥算,不就那点银子嘛,老子还没放在眼里!   注意,上文说的是“掷”,不是“递”,也不是“拍”。   别看这轻轻一掷,学问大着那,要眼观六路,不能掷汤碗里,不然溅大家一身汤水,忒不好看;力道也不能大了,万一滚桌子底下,刚刚还豪气十足,转眼再缩头撅屁股钻到桌底下满地乱摸,气氛就全没了。   为了练这一掷,我在家足足练了一个多月,打碎了几十只粗瓷大碗,才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可是我的拿手绝活,山上兄弟掌握的不多,武松那么牛逼,结账时也只敢拿银子往桌子上一拍,也不敢乱掷。
《李逵日记》第四章 领导得掌握的忽悠功夫 宋大哥的忽悠功夫 接下来轮到林冲出场,现身说法。   两人在东京时曾是同事,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关系相当铁。   两人回忆了曾经的光辉岁月,当初两人同中武举,骑马并辔游遍东京,是人人羡慕的青年才俊,都怀着一腔热血,发誓要忠君报国,保境安民。时过境迁,如今竟在强盗窝里相见,一时唏嘘不已。   哭完了,擦干眼泪,步入正题,林冲盛赞晁宋两位头领宽仁宅厚,义薄云天,说其实当强盗没啥不好,当着当着也就习惯了   任林冲说的天花乱坠,徐宁不为所动,这没啥奇怪,就像林冲在吃一堆大粪,任他脸上的表情多享受,在徐宁看来,仍是一堆大粪而已。   林冲没辙,拍拍屁股走了   接着是花荣、秦明、孙新一个个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没辙,只好宋大哥亲自出马。   宋大哥的忽悠本领在大宋朝那可是无人可比,他要自称榜眼,绝无人敢当状元。   宋大哥在郓城县当押司时,别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还拒不娶妻,任媒婆踏破门槛都无动于衷,宋老爹急了,把棺材板卖了,凑了一百斤黄金,请动济州府大名鼎鼎的张媒婆。   张媒婆号称“说破天”,能把王母忽悠的下凡,把道士忽悠的信佛,只要她撮合的姻缘,无一不成,任你铁石心肠,也经不住她的三寸不烂之舌   据说张媒婆和宋大哥聊了整整一下午,聊的内容旁人不得而知,聊完后,宋大哥照常去官府当差,将单身进行到底,张媒婆家也没回,直接去附近的尼姑庵削发为尼。   前段时间,朝廷屡派兵马攻打梁山,结果屡战屡败,弄得狼狈不堪,最后蔡太师出奇招,花重金从西域请来得道高僧智洪禅师,让他上梁山点化宋大哥,想让宋大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智洪禅师一脸仙风道骨,跟宋大哥谈人生、谈佛法、谈轮回,一席话下来,禅师脱掉袈裟,抄起戒刀入了伙。
官场武侠:李逵日记(仓土 著) 第一章 领导都是虚伪动物 《扈三娘的孩子》 扈三娘生了,是个大胖小子,我心里十分纳闷,二月份才结婚,这才刚刚进八月——这里面肯定有古怪。   聚义厅照例聚会,烦透了,本不想去,但强盗圈就这么大,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去说不过去,去了就得随礼,哎!我区区一个堂级干部,一月俸禄才二十两银子,前几天秦明结婚随了十两,他是厅级干部,给少了不好看,何况我以后可能要归他大舅子花荣管。不过心里想想,秦明这厮忒不要脸,二婚还搞的这么隆重,咒你生儿子没屁眼。   扈三娘和王矮虎都是堂级干部,跟我平级,王矮虎武艺有限,人品也不咋地,估计没多大前途,本来想给二两银子意思意思行了,不过扈三娘好像在宋大哥那边说得上话,最近中层干部要调整,这是关键时刻,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给五两吧。   听说张顺的爹快死了,剩下的五两得给预备着。   幸亏这个月下山干了票大的,山寨规定按百分之十提成,估计有十两银子分红,明天先预支一下,不然得喝西北风了。   王矮虎那厮脸笑的跟花似的,越看越恶心,扈三娘怎么嫁给他了那?要长相没长相,要内涵没内涵!哎!好菜都让猪拱了。   会上发生了点小小不快,晁天王和宋大哥又吵了起来,其实也不是啥原则性分歧,晁天王说孩子像爸爸,宋大哥说像妈妈,两人总爱为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较劲。   两人争执不下,脸红脖子粗,像发情的公鸡,每当此时最讨厌,两人非得让手下表态,林冲借口喝醉了狂奔出去呕吐,戴宗犯了间歇性耳聋,公孙胜、刘唐和阮家三兄弟支持晁天王,花荣、武松和鲁智深支持宋大哥,吴用这厮最狡猾,说鼻子像爸爸,眼睛像妈妈,读书人花花肠子就是多,轮到我了,我慢条斯理的说,都不像,像我!扈三娘大怒,拿起酒碗泼了我一身,众人哈哈大笑,才算过去了。   其实,那孩子,像宋大哥,黑不溜秋的,但是我没敢说。
微书摘(20131110)——“芸娘”原是男儿身 互联网兴起后,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谁知道坐在网络另一端的是不是一只狗。话说得夸张了点,不过伪托异性,易弁而钗,博人关注者,屡见不鲜。网络兴起以前,这种现象也是层出不穷,只是流传范围有限,不为人知罢了。偶尔游戏一把,问题还不大;数十年如此,无疑是一种心理变态。寓真在《张伯驹身世钩沉》(三晋出版社,2013年8月)中,介绍了胡苹秋(1907-1983)假托女性,与几位词人往来的传奇故事。 胡苹秋早年从军,在东北军何柱国部任少将参谋,又喜好京剧,常以女儿身出现在舞台上,有的书上说他“积久移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变“娘”了,所作词中亦多脂粉气,“婉情绮怀,每令人迷惑倾情”。他与吴宓唱和,致使吴“颠倒于胡”,及知胡为男子后,又结为至交。1960年化名“胡芸娘”与山西大学教授罗元贞唱和,罗为之倾心,求与“芸娘”相见,胡遣一妇人携子访罗。其后真相大白,方知妇人系胡侄女。 1963年秋,张伯驹在某杂志上看到“胡芸娘女史”词作,“惊为才女”,于是给胡写信,自此开始了才子佳人式的诗词酬唱,十余年间,积稿四大册,情意缠绵,“芸娘”对张伯驹说:“来世愿为夫子妾”,并寄给张伯驹一张玉照,使张信以为真。 与此同时,“胡芸娘”又以同样方式,与杭州大学周采泉教授唱和,直到周采泉被“文革”专案审查时,这出戏才告大白。张伯驹得知后,写信诘问胡到底是男是女,胡托词说,“乃虎儿变者也。”意思是,是骗你的。张伯驹又写信给周采泉,周竟回信说:“尤物移人,至今不悔。” 寓真的书里没有介绍的是,胡苹秋这种“易装”嗜好,青年时期就有,而且是几十年如一日。年未弱冠,他就化名“周淑芬”,“与桐城吴北江之女吴君琇以姊妹相呼并斗诗,名震洛阳,吴垂老时始知真容”,这位姐妹被骗得好苦!与周采泉等周旋时,又以“诗妹”“诗姊”身份与女诗人徐翼存、女琴家徐晓英结谊唱和,如此种种,有人说是“故作狡狯,放荡不羁”,其实交给性心理学家作为案例来研究,可能更合适。
第八百零六章 转机 希望更多的人支持《死人经》。 冰大很有风骨,静静的写书,绝不求票,某点一奇葩。 请喜欢本书的朋友有能力的就给张月票支持,没有月票的那么就给几张推荐票支持!谢谢各位! 《死人经》官方站点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qidian.com%2FBook%2F2389275.aspx&urlrefer=5f88a6501f18a19743fbd3f32c75f215 ****************************************************************************** 吕奇英又回了一趟璧玉城,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突然之间,他成了大人物,比他是酒馆掌柜时还要“大”,这是梦寐以求的感觉,他兴奋得连那根失去的手指好像都在跳动。 龙王要求不计成地收购粮草,吕奇英接受任务时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思,因为无论怎么计算,龙王都没有这个财力,可一则谣言让整个计划发生了重大转机。 孟玉尊病故,关于他的死因有许多猜测,可是没过几天,一个更加耸人听闻的消息在璧玉城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传播:孟家遭劫,数代人的多年积蓄不翼而飞。 孟家并没有因此陷入赤贫,孟明恕仍然拥有璧玉城最多的地产与商铺,但是一下子从西域首富变成了普通财主。 整个璧玉城都陷入了疯狂,没有任何线索的居民们,抓住任何一条街谈巷议和所谓的内部消息,从早晨分析到晚上,梦里也在寻找答案:钱是怎么没的?到了谁的手里? 龙王的名字在传言形成的泡沫中渐渐浮起,如果说头几天大家还只是猜疑的话,随后的事实则几乎是铁证,孟家遍布西域的商号与钱庄接二连三遭到洗劫,盗匪手法纯熟,最关键的是,他们了解目标的底细,总是选择对账的那一天下手,不杀人、不损货物,只抢钱。 孟家的商网近乎崩溃,那些手持孟家银票的人像疯了一样要求兑现,结果却只能得到无可奈何的回答:“再等等。” 消息接二连三地传来,所有人终于确信不疑,孟家的钱都被龙王抢走了。 想做这种事必须得有内奸配合,段子华承担了这一角色,证据就更多了:此前因为货物遭劫。他已经被孟玉尊逼得走投无路,他是老家人,了解孟家商网的方方面面,最后,他的妻儿全失踪了,左邻右舍谁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搬走的。 吕奇英由此得到机会体验璧玉城见风使舵的事。 那些拥有大量货物的商人,之前都是一副高高在上公事公办的神情,对龙军的采购不仅坐地起价,而且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说的话也非常直白,“龙王的钱呢?他是挖着金矿了,还是找到宝藏了?” 现在,他们排着队来拜见吕奇英,充分行使老朋友的特权。像绑架一样拉着龙王的掌柜去留人巷饮酒寻欢。 有时候,吕奇英仅仅是出门小解,也会被另一位商人“抢”走。 “龙军还要采购粮草吗?没问题,我这应有尽有,价钱好说,比时价稍微加点就行,有人出价更便宜?那啥。咱们是老熟人了,我打九折。嘿嘿,一点小意思,请吕掌柜笑纳。” 这是吕奇英最常听到的几句话。他甚至感到奇怪,怎么这些人都像商量好了似的,全都是一套说法。 吕奇英展现了商人色,虽然龙王说过不计成。他仍然狠狠杀价,将这段时间以来猛涨的价格几乎打回原型。但是他还面临一个极为现实的问题:人人都说孟家的钱到了龙王手里,他可一两银子也没见过。 通天关的萧凤钗替龙王管钱,她隐讳地表示现在龙王不适合显财露富,一切要等风平浪静之后再说。 吕奇英这边群商汹涌,一点没有风平浪静的迹象,他不得不向几个最要好的商人说出实情:“现在情况特殊,我一时半会拿不出钱,只能先记账,当然,最后总会兑现的,可能几天,也可能一两年。” 商人们的回答出奇地一致,“不忙,我明白,特殊情况嘛,龙军的确不该大手大脚,东西你先运走,我就算不相信龙王,难道还不相信你吗?” 吕奇英知道,商人相信的是钱,反正银子都在龙王手里,他有偿还能力,还着什么急呢? 众商越好说话,吕奇英反而越紧张,他问过几个人同样的问题,“你不担心……血无归吗?” 听到这话的人总会露出严肃的神情,将吕掌柜的话当成一种考验,“你是在问我相不相信龙王能打赢战争?我相信,一百个相信。” 豪言壮语背后隐藏的是风向转变,龙王拥有军队,还有逍遥海与香积之国的大片土地,一直以来,他缺少的就只是一样——金钱,当这项短板得到修补之后,起码在商人们的心目中,龙王已经是真正的王者,拥有偿还能力的王者。 一位多年好友对吕奇英说了实话,“军队、土地、金钱,龙王都有了,再惨能到哪去?他就算退到香积之国,也得认账吧?否则的话,他一辈子就得啃树皮吃草药了。” 吕奇英终于接受事实,他当年一时冲动接受龙王的拉拢是多么正确的决定。 整个过程当中,吕奇英唯一不担心的是金鹏堡,就连龙王不肯立刻拿出银子这一点,也成为他的护手符:杀死一名收购粮草的掌柜毫无意义,取不回一两银子。 他通过各种渠道打听金鹏堡的动向,经由络绎不绝的商队转交给通天关的许小益,许小益分门别类,等待龙王的检视。 事过十几天,听说龙王将亲临通天关,吕奇英骑着快马赶来拜见。 疏勒复改名了,两万将士都成为龙军的一部分,尽随龙王来到通天关,在城外扎营,与七万北庭军隔墙相望。 吕奇英还记得那副年轻冷漠的相貌,可龙王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已经截然不同,从走进军营的那一刻起,他就心怀敬畏,小步快走,进到帐篷里立刻跪下,甚至没敢抬头。 顾慎为接受了对方的谦卑表示,命他起身,谈了几句粮草的问题,说到了金鹏堡,“独步王有什么反应?” “独步王……什么反应也没有。”吕奇英自己也觉得这个结论不同寻常,急忙加以解释,“我从各个渠道打探消息,甚至跟一位金鹏堡的管家交谈过,独步王好像不怎么在意孟家的事,只是忙着安葬孟玉尊。还有,那位管家说金鹏堡在大幅消减杀手,从去年开始就没再招过学徒,杀手师父全都失业了,很多正当壮年的杀手也被扫地出门,自谋活路。” “天山宗。”顾慎为想起铁玲珑发现的怪事,大量杀手离开金鹏堡,加入了一个从前不太起眼的组织。 吕奇英对天山宗毫无了解,直到龙王让他继续,他才说:“独步王好像已经放弃争夺半片西域,大家都说他在千骑关招兵买马,出钱修理北城,打算死守璧玉城呢。” 顾慎为相信那绝不是独步王的真实想法,上官伐曾经出人意料地发起战争,将龙军几乎赶尽杀绝,他等得越久表现得越软弱,过后的反弹也越强烈,但顾慎为现在还摸不准这位杀手之王的脉络。 慢慢地,吕奇英说起自己最关心的事情,“龙王,粮草可是积累不少了,大部分都是赊账,已经有几百万两,什么时候……是不是该还一点?” 许小益一直陪在龙王身边,这时笑着说道:“我听说那些粮草商人都不急着要钱,吕掌柜何必忧心?” 吕奇英不太喜欢许小益的腔调,因此回答的时候也是冲着龙王,“是这样,现在大家都不着急,可是总也不见钱,心里会不踏实,我了解这帮人,他们变起脸来可是一点不讲情面。” “想要钱,去找萧凤钗吧,她现在掌管金银。”顾慎为说。 吕奇英以为这是同意的表示,辞别的时候很高兴。 许小益以崇拜的语气说:“龙王,你这一招可是太狠了,还没跟金鹏堡决战,大家就已经相信你赢了。” “别太得意,独步王不是那种死守城池的人,他肯定另有计划。” 许小益深以为然,而且觉得这是归属自己的任务,“放心吧,龙王,我一定打听出来,独步王是老狐狸,我就是……小耗子,耗子打不过狐狸,可是能偷偷观察狐狸的行踪。” “你有办法?”顾慎为有点好奇。 “嘿嘿,连吕奇英都能让金鹏堡的管家开口,我要是不能收买一个地位更高的家伙,还算什么情报官啊。” “情报官?” “呵呵,我给自己封的名头,小初都当十尉了,我也得有个称号,龙王要是不喜欢,我去掉就是。” “留着吧。”顾慎为对许小益的滑头总是比较宽容。 许小益立刻躬身谢恩,然后说:“龙王得小心多敦,他一两银子也没拿到手,气得不行,这些天的脾气特别不好,责罚了不少人,说实话,他竟然同意龙王带兵来通天关,我挺意外,也有点怀疑。” “我和多敦的战场不在这里。”顾慎为说,多敦已经试过暗杀的手段,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且我会小心的。” “这个我不担心,其实……” 许小益欲言又止,顾慎为说:“有话就倒出来,别吞吞吐吐。” “前些天龙王来通天关的时候,从哪得来的消息说多敦营中藏有陷阱?反正我事先没打听出来,实在是失职。还有,孟家的钱……你到底藏哪了?” 这两个问题在许小益脑中盘恒已久,尤其是前一个问题,让许小益颇有功劳被抢的感觉,趁着龙王心情不错,他全都倒了出来。 顾慎为沉吟片刻,“这是秘密。” 许小益了解龙王,知道自己不会得到明确答案,笑着说:“我不知道钱藏在哪,可是当时向龙王提醒的人……是不是十公子?” 顾慎为这次连回答都没有了。
首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