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伤痕来美丽 不用伤痕来美丽
所谓相忘,是相遇于天涯,相忘于江湖.许多人,许多爱,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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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四月 我心仪四月,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受影响于刘擎、王嫣的那首《四月的纪念》。那些如风铃悬挂于屋檐之下飘砌的词藻深入浅出的破解着我的整个青春时代。在愿望变成纪念的波折中,有什么比美丽更动人的光阴沉淀成今天可说也可沉默的阵势。 有很多年了,我一直幻想着在哪年的四月、哪一天的黄昏以及黄昏的某个特定的车站迎来我想念已久的那个未曾谋面的男子。然后在内容浅显的眼睛深处捕捉彼此早已年深日久的凝望,缔结一世的念想。但是,光阴在手指上辗转了多少年之后,当这一年的四月依旧呻吟着爬进春残花溅落的季节尾部,我的对于四月的依赖也再一次如飞花逐水般飘落了一地的灿烂。 梦,似乎从来只能做到一半就醒了。角色没有转换,只是数字里是一年递接着一年,意识里是瓦砾堆积着瓦砾,层出了我渐行渐远的年纪。 没有多少愁来怨怼这些形色仓促的春天。那么,是因为裸露着的一些孤独必要用一种眼神的擦拭吗?还是原本就是“朝落暮开空自许”?我没怎末介意,我只是怀揣着这样一地散碎的情节从过去跋涉到了现在。是“竟无人解知心苦”吗?也没怎末觉得,只是一种“绮窗人在东风里,洒泪对春闲”的浅忧意懒,运用的比较娴熟。而这种感觉推来搓去怎末都不是颓丧的理由,只是让我把那些年那个人寄来的一捆书信从头又读了一遍。 很多欲望被现实泥泞了腿脚,延误在我们各自为之奋斗的生活深处。勉为其难似乎不怎么时尚,而致使一些感情处理起来费劲无数周折,把目光尽头的那丛绿纠结的凌乱一片。或者此时再来谈“勇气”很可怜。我们身后的那些盘根错节全然来自自己双手分裂出来的难以跨越。于是,愿望未遂。 生命有着一些不值得救赎的怆然。是在整个湛蓝的景象里始终不得影印的晴朗。因此,破译这些凌乱或许真的需要谁用尽全身力气而换来半生回忆的事。只是这些以己代薪的想法只能被定上一个幼稚而美丽的别称,用以修葺自己那些跟心甘情愿相抵触的境界。于是,在某年的某一天听到那样一首不知谁填词作曲也不知谁演唱的歌,终于把这份心写尽了原有的曲折:如果爱你是错,我不想对。如果对是没有你,我宁愿错一辈子。 我想什么也不用说,一说都是错的。 这首歌只记得这一句歌词。这句歌词却一记就是十几年。虽然到今天为止沧桑的不成模样,但是有了这样一种情节垫底,我的或去或留都不是多么深重的事了。 走了这么长的一段路,不愿把回首时的凋零刻意的分解。只是,岁月冷却了所以杯盏里盛放的温度。当第一缕风把春天吹尽的时候,我的四月依旧未央在横陈着等待的未来。 户外的杨柳絮飞的到处都是,直撞我的视线。是什么时节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管它春暖花开还是乱红满地。在那样一个转身之后,全都可以忽略不见了。我不由想起这样一句不怎末适合我的话:水穷行到处,云起坐看时。然而什么又是适合我的呢?他们说“爱,就义无反顾;不爱就放下”。而我,不是不爱,却要放下。很简单,也很复杂。 如果说,我说如果,日子还可以重新来过,我不知道是否还要承重这样一次聚合。而风景中曾感月吟风的细节还是当成路过吧!
感谢一个叫袁朗的人(转) 袁朗让我费了好些脑子,因为我不知道在他前面加一个怎样的动词。我对他的印象是模糊的,模糊是因为他给我的感觉老在变,他可以是冷漠的,刻薄的,残酷的;也可以是可爱的,狡黠的,睿智的。和史今不同,史今象慈母,他用他的爱宽容三多,引领三多找回自信,找到那朵心里的花,用自己的一切让三多心里的那朵花开的灿烂。袁朗象严父,他用他的爱紧逼三多,引领三多找到坚强,找到心里的那棵树,告诉三多,那棵心里的树就是三多自己,三多是一棵能支撑起很多的树。史今让三多从男孩变成男人,袁朗让三多从男人变成英雄。  袁朗是三多的贵人,从他的出场开始。袁朗的出场很戏剧,穿的象港版神雕侠侣里的大雕,被愤怒出离的三多抓了俘虏。他很狠,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个敌军是下半部的主角之一,但他狠踩三多的那几脚我印象深刻。那只是一场演习,要下那么狠的脚吗?幸好踩的是三多,我不喜欢的三多,所以我不心疼,也不恨这个敌军中校。我唯一的遗憾和高城一样,捕获他的怎么不是史今呢?或者说,他一样要被俘,怎么不给班长抓住呢?所以我也不喜欢他。  袁朗是极少数(几乎是孤品)不对三多有偏见的人,他是唯一一个一见面就喜欢三多的人。他临走前问三多,要去老A吗?三多拒绝了。三多不知道,我们也都不知道,那句问话是下半部的伏笔,是三多军营生涯新一页的契子。  过了很多集袁朗又出现了。过了太多集了,太多的撕心裂肺的苦痛,让我都几乎快忘了他。他在走廊伏击三多,当三多打开灯的一刹那,映出袁朗那张坏坏的笑着的脸,一身军戎。他来是想让三多去参加老A考试,他认准了三多是合适老A的人;他是三多的伯乐,他要这个傻傻的,愣愣的,怪怪的三多做他的兵。他临走时那句,我才三十岁我还没玩够。一路的坏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笑我老觉得是坏笑,像一个背着家长干坏事的孩子得了手后,那种得意的,想告诉别人,却要忍住什么也不说的,坏坏的笑。  他开着吉普,叼着烟,象个土匪,嚣张的说,我的车上只有三个位置,我只带走最先到的前三位。胖胖的团长说,你还不如把我的兵拿绳子绑了,直接突突。突突完,活着的你带走。挖苦的够瞧的。后来我知道 ,那不是挖苦,几乎是事实。考试的惨烈震撼我的神经,太残酷了,简直是法西斯。当士兵从卡车上刚探头,迎接他们的就是密集的子弹,我想到了“拯救大兵瑞恩”里的诺曼底登陆,那些连岸都没上的士兵,那些呼啸着的子弹。当小宁脱水昏迷,当561们生吃田鼠,当三多几乎昏迷在冰冷的河水里,当561生生跑折了韧带时,袁朗在干吗?烤全羊,他说那代表他的歉意。他就那样歪戴着帽子,像模像样的,漫不经心的烤着;顺便和老七打打嘴仗。看得我气啊,恨啊,难过啊!他怎么就能那么悠闲?当他站在终点,看着三个老乡相互扶持,看着成才独自跑到终点,看着断了腿的561拉开自救弹,看着三多那样不忍的跑过来,他动容了吗?微微抽促的嘴角,是唯一的表示?那一刻,我多希望,他就收了561,多适合老A的561,他怎么能不收呢?  袁朗没有收561,就像被他赶走的拓永刚,他何尝不知道他们是好兵?可他更知道他要的是什么样的兵。站在窗前,目送小拓离开的袁朗,我觉得他是无情的。他那样折腾他的南瓜们,除了残酷的训练,还有刻薄的语言,让我恨不能空手变出一把大锤来砸死他。  当他面对吴哲的质问,抛出他的钥匙,他是宽容的。和成才的交流(帮我想个词吧,我脑子已经转不过来了)?他是尖锐的。给新老A们训话,他是可爱的。和三多在山上,“山里的黄昏,容易让人想起旧事”,他是伤感的。接了三多的电话,“多少钱”“20万”“没问题”,他是从容的。三多为了成才,反反复复的进出他的办公室,(三多的口才,在那场简直好极了,精彩极了,棒极了),他简直要疯了,这让我想起了,深夜企图和三多聊天的老七。哈哈哈哈。他是坦诚的。当他和老七告别,“我酒量2两,陪你,舍命”,他是真诚、洒脱的。  快写完了,决定了在袁朗前的动词是“感谢”。感谢袁朗的是他对生活的态度,让我学会很多。剧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好样的,他们都在承担,生活赋予他们的应该,或不应该承担的东西。可承担的方式各不相同:史今的担承是忍辱负重的隐忍,561的担承是宁折不弯的坚持,高城的担承是无所畏惧的霸道,而袁朗的承担是举重若轻的洒脱。他知道他要什么样的兵,他也知道他要什么样的人生。他的人生注定精彩,他不为难自己,因他扛的起,却也放得下。这份睿智的豁达,让我忍不住  感谢一个叫袁朗的男人。
总有一句是你喜欢的{转} 〈1〉〈丛林法则〉因为你的成长对我来说是一种威胁。对你够不成威胁的人应该相依相偎互相帮助。适者生存只有你适应社会社会永远不可能适应你的。树大招风过于目中无人高傲就会自取灭亡。〈2〉有些失望是不可避免的,大部分的失望都是你高估你自己了〈3〉力图说真话不能说真话则保持沉默无权保持沉默而不得不说假话时不应伤害他人〈4〉我们不是被我们的敌人打败的。而是百我们想像中的敌人打败的,我们回把任务想像的过于困难,于是我们学会了退缩。我们会把挫折想像的过于强大我们学会了逃避。我门把梦想想像的过于遥远,于是我们学会了放弃。〈5有时件恋爱中两个人就想两只刺猬,越是想为对方取暖越是为对方着想,越会刺伤对方〈6〉冰是在最寒冷的时间开始融化的。〈7〉我没有钱但我快乐,我爱我家胜过爱我的生命。我善良但是并不软弱。我兄弟不多,但都是生死之交〈8〉错过的日出可以等待,错过的美景可以再来,错过的流星可以在期待,错过的爱情他却不会再来,珍惜自己珍惜身边的没一个值得珍惜的人,你珍惜的人特别是你爱的那个人〈9〉有些谎言不要去揭穿他,那样的话会结下怨恨的〈10〉当前面山路塌方时我所获得是找到另一条出路的。而在那里你会见到别人不曾见到的美景,所以我的世界中没有“挫折感”这个词的
人在天涯,心却咫尺 所谓天涯,是不是一处俩俩相忘而抵达不了的遥远。如果是,那么我就是以这样一种方向里的模棱站在遥不可及的地点,任凭夏荣冬消的。 所谓咫尺,是不是一种遥遥相对而感觉尽致的炙热?如果是,那么我就是你对坐光阴面前的那一簇真切的呼吸。可以春花秋月也可以山高水长。用牵手的意念温暖两地的温度。 时间的无始无终演绎着一切悲喜交融。一袭思念的晓风临窗而去,我驻守你立定了千年的温柔,在无涯的绝壁上开出花来。从此,虽然天各一方,也能感受一双眼睛的凝望。为此,我也守了千年。 不悔的梦有短有长,一副屏幕穿透的是我们望断天涯的悲凉。一勾残月依稀是你眉宇间弯出的思想。我收拢他,就如同揽月在怀。从此不管镜花水月不管天上人间,只要与你相望,天涯也咫尺。 其实我一直都在怀疑,是不是真的就有我们逾越不了的距离可以称之为天涯。我想,我们感到遥远的只是现实里承载不了的那些无法割舍的沉重。天涯在何方呢?它只是我们虚妄的一种无法用手抓紧的方向。我们就存留在这一丝无奈里与幸福的咫尺并存。 但是,我还是欢心的。可以每一天都有你的消息,可以每一分钟都体会你生命的活力。为此,我把想你的苦楚宣泄到失去理智。而把错乱的文字涂了一篇又一篇。 我想我就在你的身边,可以看到你每夜等候的执意。真的,这样真的就够了。因为,无论天涯还是咫尺,你都在我的世界里灿烂如虹,而我的手就在你的手心里张弛有度。我用这种感觉来驱赶这个冬天带来的寒冷。这一切的一切,你我都要记得。
蹲守生命的春天 从来不想让今后的日子变得过分的惶恐或者沉重。一点都不张扬,它越过了我眼睛所能穿透的迷茫。在我不曾明确的浮生无际里,一些沧桑有痕却清晰了一场红衰翠减。我以措手不及的温度感受着这个冬季,以及宿命里留不住的坚持。 在人这一辈子所走过的或短或长的里程里,看惯了太多的飞短流长,也经过了太多的悲欢离合。而当生命遭遇命运拷问的过程里被划出了一道红线,成了我怎么也抵触不了的悲凉。 是谁说过“聚散苦匆匆“!我知道聚散虽无萍,来去却非易。在我三十几年的人生经历里,生离尽尝。而死别还未曾有过一次。在看透一切离别的豁达里,一种“别来将为不牵情,万转千回思想过”的纷杂把理之不该情却不能的无奈刻画到刺骨。我不知道这一次面对这些关于一个人生命终止的预言我是否可以幸运的躲得过去!是否可以期待一次生命的例外,让梦得以久长的蔓延?而那些盛放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遇见,让我们在彼此明知错了对方几百步的今世里忽略掉了太多的误差。那繁花落地的遍目萧伤,是我今生有意寻来的一地优雅吗?还是不经意间碰触的一怀零乱在执手无望的笑意里丰饶着的一季浅斟低酌的梦?是不是相逢真的是梦呢? 不怎么敢轻易地厚重我们之间的逢得的偶然,因为它缘自虚幻。也不怎么敢轻易地浅薄我们之间知深的感情,因为它契合着真实。它勾的痛每一场异地独守的相思,让疼到不能呼吸的心展不平笔下的一笺墨蓝的沉默。让眼里的字颤抖的写不成一章绝美的风景。在北风路过的冬季,终于衰败成我郁结在心的一喉呜咽。那么,不要说走不完这个冬季,也不要说你的生命已步入倒计时。你不会知道我未语惨噎的两行泪早已把未来萧瑟,从而让所有可期的美好一瞬间遏止在你似乎渐行渐远的呼吸里。 眼睛,几乎疼到窒息。我想我还是不要什么相濡以沫了。我不做你红尘踏遍里旁观的看客,不愿意就此不论曲折不管颠覆地路过我们相逢乍暖的岁月。我还没有准备好过冬的表情,尽管我看得透一切冷场。我知道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只是在人世间的人情冷暖里我做不了你生命擦肩而过的那个路人。我不潇洒,一点都不!我承认我磊落了一世的光亮里从来走不出冷眼过尽的无悲无喜。我承认我是因为在意所以惶恐,因为惶恐所以凌乱。而那些被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注定了的错失里,我是你等候了千年的红颜吗?只是相逢不晚为何匆匆啊?! 夜阑人静酒微醒,关山万里梦千重。既相逢,何匆匆?踏破秋寒冬又至,莫问何处是春风。 梦,还是做的很灿烂。说过的话很多,想走的路也很长。但我不希望你把梦走成你生命里的一种趋势。我努力绽放的美丽,在朝看浮云暮观行雨的神话里与你执手相看百岁! 我们在必然里寻求宁静,在破败里适应安然!因为冬天过了,就是春天!
生命的另一种样子 生命,是一个很厚重的词。它承载的,不仅是直接意义上的生死,更蕴涵着个体生命在行走的过程中的经历和体验,以及现实和精神上的双重审视和碰撞。生命的价值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在于自我选择、自我实现的极端的有限性。欢乐与痛苦,希望与悲凉,挣扎与放弃,每一种解读,都是对生命的表达和进入,并由此感知生命的脆弱和无助,也感知生命的坚强和力量。 读吴营洲《无法言说的言说》,常常让我陷入对生命的思索中。在这本书中,他以朴素得近似直白文字,赋予生命一种冷冽而幽邃的情感,既不煽情,也不矫饰,既不着重渲染悲苦,也不刻意回避悲苦,而是通过自己曲折的人生经历和底层体验,通过自我与生命的相互睥睨,把所思所想所感毫无保留地写出来。正是这种本源性的叙述,将卑弱的、朴素的、倔强的生命推到我日渐浮躁的的视野中,让我跟随他走进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法言说的情感。 人,是生命的主体。人生的坎坷和艰难,使得他对生命和尊严,自然和人性,亲情和爱情有着更为通透的感悟,从而创作出了一系列人物缩影。《书屋里的风景》《我生命中的长辈》二个章节中,描述的都是他身边的一些人物,比如:慈祥善良的二姨,淳朴宽厚的老队长,谦虚豁达的汤先生,每一个人都是鲜活生动,可视可感的。 书中有一段写谢老的文章令我感动,文字简短,却饱含深情,从中可见他与谢老之间的深厚友情。“是他将我从生命的废墟中来出来,并使我一步步走进红楼,走出了自我.....”。谢老对红楼梦的研究颇深,在他本该寂寞无聊的日子,谢老风雨无阻日日前来,与他谈红楼梦,谈曹雪芹,谈命运,谈生活态度,我清楚地记得谢老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不仅要活着,还要活个明白;正如一个人活着,不仅要读书,同时还要读个明白一样。”,踯地有声的话语,是对世俗生活一种生存意义的遵守。一个人能够坚守,并且坚持用这样的方式去感染和激励他人,是值得尊重的。 《市井人物小记》描述的是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和喜怒哀乐,但恰恰是因为这些小人物的悲欢与挣扎才更让我触动。这些人物我无一相识,读来却并不觉得陌生,卖字画的老人,卖瓜子的老人,摆烟摊的中年夫妇,眼镜店的马老板,以及摆冷饮摊的小女孩,他们仿佛就是我身边的某一个人,有着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情感和平凡的人性,有爱、有恨、有种种欲望,也有种种无奈。这是红尘世俗中最真实的生活图景,生活的喧嚣与温情,人性的道义和尊严,在字里行间流动,让人在不期然的触动中,一读再读,并对照当下的人间万事,与书中人物建立直接的联系,与他们同感希望,同受苦难。 “渐行渐远的你是我一生最美的风景。我望着,望着,心底响起喑哑的琴声,一种难以言说的悲欢铺天而来(《喑哑的琴声》)。关于爱情,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一道琴声吧,忧伤,或者欢快,暗淡,或者灿烂。喑哑的琴声,是手指写在时间上的动词,把纷飞的心事,放进细细的弦,反复弹唱,生命的漂泊,爱情的疼痛,都在里面了,而那跌宕在生命中的感伤和无奈,以及文字背后那颗脆弱而敏感的心,在琴声的暗处波澜涌动,真切,美丽,有暗伤,却不过分,有着水一样的质地,轻缓的,安静地浸透到人的心里。 一个人,往往是在自己并无生死之虞时,常常想到死,而在自己由于种种主客观的原因生存无望时,才想着自己如何活下去(《好好活着》)。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征服和体悟的过程,在他失去了令人羡慕的工作后,在他失去了相恋的恋人后,在他为了生活几经周折无果后,在整个世界都背转过脸后,他有过迷惘,有过苦闷,甚至有过绝望,但他还是默默地坚持着,承受着,以平和的目光打量世界,以包容的心态理解生活,理解周围的一切。如他所说:“倘若一个人对人对己都不再渴求什么,也不再计较什么,就会渐渐生出一份包容的心,便会换上一种心态来看这个世界。这样,你就会不知不觉地感到这个世界无处不美,人世间无处不好。” 包容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境界。只有经历过人生的荒寒,生命才会从真正意义上旷达起来。也只有旷达起来的生命,才能接受外在物质与灵魂内核的碰撞,走向自我意义上的安宁与平静。 周国平先生在《平淡的境界》中说:“好的散文家是旅人,他只是如实记录下自己的人生境遇和感触。这境遇也许很平凡,这感触也许很普通,然而是他自己的,他舍不得丢失”。在我看来,吴营洲就是这样一个旅人,在生命的行走中,在对现实的叩问和对生存的追索中,他没有以自己的感触试图去批判或者颂扬什么,也没有以自己的人生境遇试图去证明或者否定什么,而是以个人的方式发出了个人的声音,把现实和梦想之间所滋生的郁闷、孤独和不甘如实记录下来,传达出对于社会和人生的全部认知。 一切都是偶然的,只有言说本身是必然。这些从日常生活中信手拈来的文字,都是他生命行走的过程,是一个人自然本性的流露。静夜里,靠在床头,慢慢读,犹如和一个久违的朋友重逢,围炉夜话,听他将生活的磨难和内心的疼痛一一道来,表面听来,似乎悲观了些,也伤感了些,然而,细细品味,就会有一种被震撼被征服的感觉,那里面隐含着一种坚韧的情感力量,牵引人抵达想去的深处,宛如一星微火,闪烁着爱、悲悯和良善的亮光,与周围的黑暗对恃着,静远绵长,生生不息。
天凉好个秋 今天,是活的比较现实的一天。稍微感觉到了一些忙,忙到眼里搁不下自己,忙到呼吸之外都是冷淡的机械的诚实。但还是在午后暖融融的阳光里做了一点针线活。于是手里缝补着春秋的时候思想却在生活之内以及江湖之外的圈地里跑起了马。一忽是往事里的横看成岭侧成峰,一忽又是理想里的远近高低各不同了。语无伦次一样迂回翻转,竟也没有丝毫累了停下来的意向。直到捏针的手指有了磨砺后的疼痛,我才收回飘渺无羁的思绪。原来竟不知道多久都不曾触摸过针线的现实。其实,疼,并不是多么突出,只是因为经久没有过而显得那么突兀。正如生活里的一些苦,其实也并非有名正言顺苦的理由,只是因为生活本身的平淡以及身处的界面的狭窄,才把那些苦强调成了沧海无边。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不曾习惯!比如疼的次数多了,就会有不觉得疼的麻木,比如习惯了生活里的苦,就会有苦不知味的淡然了,不好吗?而我,已经越来越习惯于待在自己的方寸之内,磨砺自己的方圆。然后用一颗淡然的心踱着宽容的步子一个人走出门去,抬头远眺晴朗的有点单薄地天,在季风未寒的余温里给自己一个容得下过去也摆的开未来的恩赐。让心平铺在一览无余的太阳下,晒亮日子长久以来暗黄的底片。我不必在看每一簇翔云的时候都幻化你;不必在每一页谈资里都提取你;不必在每一轮转身里都尾随你;也不必站在每一句话的结尾上注释你所有的来去。我终于在放手的惨痛里平复了自己施展给自己的脆弱,横陈了自己旁注给自己的落拓。因为时间的钟摆在我们徒步的过程中都给与了我们同样的慷慨。它不会偏左一分也不会偏右一秒。它用它的公正修点我攒起的眉心,也用它的无私疏散你不展的心卷。从而收容我思想里的枯枝败叶,也温暖你意念里的饥寒交迫。到了这时,才顿悟却原来我们在涉过万水千山之后,你依旧是你应有的七笔,我也只是我应得的七画。你有你七笔里的天地经纬,我有我七画内的平仄韬略。在每一撇、每一折、每一点、每一顿的距离上又都紧成单一的自我。于每一句话的开头或者结尾却都被现实标点成圈死的圆,而不论过程里曾是你听,我说,或者,我听,你说......还有什么吗?如果有,那就是我们都惯于用心穿行的怀念了。它一点一滴一针一线的串起方步里被我踱出的圆。当然,我不能否认有你会是今生的契合,无你却也不再是半生的寥落。很公平的!相逢在你与我各自的轨迹里跑成了两排平行开过的线,不是没有交点,是相交之后必然的错过让你有了你的两行缺诗,让我有了我的两声低酌。尽管故事都曾因了有谁而丰满,有谁而残断、有谁而怒放、有谁甚而凋谢的结果。但是,人生不长不短的路途上,那些被相遇的火光淬炼而成的枝节,你记得也好,忘记也好,都不是十分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世界上的两个人曾在光阴的故事里一起哭过,一起笑过......而今,在早已过了多愁的年纪却依旧唱着一曲善感的歌。是无奈?是执著?是习惯?还是难舍?在我统统可以归于沉默,可以不说。因为,尘终要归于尘,土终要归于土。那么,就用一颗似尘若土的心落定在各自的欲说还休里吧!你看,天凉了,好个秋啊!
最后的八月 关于这个八月,我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它。在我沧桑有痕的记忆里又被岁月填充了怎样的颜色?我一次一次的被自己无端的执拗路过,被无数纠结着惨淡的感情路过。然而在那些过经过眿的错失里,我还是做了一只用眼睛呼吸的鱼。日日夜夜泅渡在自己凋零的心事里,每一次翕合都是深水里流过的咸涩,作为一种方式被放肆选择。   在这个八月,我为了一些不能承受的厚重抑或轻浮,松开了紧握在梦里的那只手,我甘愿形单影只的决绝里花开终是无语。我不知道,谁的离开颠沛了谁的滞留不去,谁的伤痛迁徙了谁看似疏狂的拯救。总之,一切故事全部扭曲在理想之外的现实,都成为搁浅背叛的浪迹。而流离在摸向心口的那只手,在喧嚣之后的苍茫里似乎不舍得握紧爱的温度。我不敢再以爱的名义言说放手,我没有那么伟大!   是的,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结束天长地久。而我,怎么也不敢用心去攀比。就在今天,我第一次看见阿木动情的死心裂肺的演绎这支曲子,我终于还是在一种仓皇奔跑的逃遁里蔑视了自己。我把这些爱到支离破碎的言语一个人捂在黑夜见不得人的被窝里,任那些仅仅是成全自己的自私悄悄爬满本已沧桑的脸,无力的残缺完整了一个结局,无奈的委屈成全了一次别离。而后,我把一切经历说成是游戏,而做客红尘的步行里,又是什么崎岖了我等在彼岸的焦急呢?   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时光的海裂不开我渴望完美的倦怠。我终于开始对那些梦里寻了千百度的阑珊撒手不管。我埋葬春花秋月丰盈的梦靥,自己跟风刀霜剑左顾右盼。在那个淌过最后一滴雨的雨季,把沉默摆开,为的是送你离开那些不该太遥远的相爱。   风,似乎一下子就有了心底不能承受的凉。我在你的提醒之外添加了衣裳。是的,我知道以后的四季都要冷暖自知。不能依赖,因为你不能存在!   在这个八月,黄花不曾遍地的八月,西风还是这么不识相的来了。我不知道,我要拿什么拯救。其实我知道真爱覆水难收。却还是踏遍中原,明月千里遥寄。我捧起目光里的迷离,捧起遗忘在四季里被我辜负的痴狂,看着唇角渐渐滑过的浅笑略带温柔的坠地,然后碎的没有痕迹。那一履渐行渐远的辙痕是我末世冻结的聆听,瑟瑟琴音,孤高和寡。我知道,生死不能与共,如果不能不离不弃,只能且走且珍惜!
男人七分,女人三分 “田”“力”合为男,“女”“子”合为好。男人——难人也;女人——亦好人!   有人说:七画是“男”,三画是“女”,“七”加“三”才是十全十美。于是,难人拿走七分权利,女人只有三分的反抗!   我认为:体力上男人是七,女人是三;但耐力上女人是七,男人是三。所以面对情敌,男人们通常短兵相接,武力解决;女人则更喜欢明争暗斗的拉锯战!   男人们聊天,七分谈理想,三分谈女人;女人们则七分谈男人,三分谈理想。于是,男人征服世界赢得女人;女人征服男人赢得世界。   男人的誓言七分是假,三分是真。于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的外貌,三分靠长相 ,七分靠打扮 。于是,男人大胆去经商,女人大胆不化妆。   女人都有七分的自信,三分的不确定,所以女人总是问男人:“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男人则是七分的不耐烦加三分的敷衍,看都不看就道:“真好看!”女人把自己的七分给了家,剩下的三分给父母;男人把七分给了事业、妻子、儿女、父母,情人分剩下的三分......于是,离婚时女人得到七分财产,而男人却得到十分的自由。   在五彩缤纷的外部世界,女人占去七分色彩,只留下三分给男人,于是有“花姑娘”之称;在同样绚丽的内心世界,男人花七分去欣赏别的女人,只留给爱人三分的忠诚。于是有“花花公子”之称。   男人希望女人三分妩媚,七分苗条;女人则希望男人三顶乌纱,七根金条。于是,男人常赞叹:“她真美!”女人常感叹:“他可真有钱!”   男人可以七分是男人三分是女人;女人则不能七分是女人三分是男人。   男人不喜欢七分精明的女人,就像女人不喜欢七分老实的男人!   男人一生,七分的时间用来思考,三分的时间去表达,女人则相反!所以有些话男人想想就不说了,女人不想就说!   女人的肌肤七分是天生,三分靠保养。所以男人怕女人晒黑,常让她们躲在自己的身后!   男人七分爱数学,三分爱文学。于是,男人就用三分的浪漫征服女人,又用七分的理智掌握。   其实最甜美的爱情是三分得到,七分想要;而最稳固的婚姻是七分得到,三分想要。所以,婚姻不甜蜜是因为女人让男人得到的太多了!   我说的这些七分是真理,三分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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