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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农业-民生】土地流转到哪儿 粮食银行开到哪儿  3月11日从吉林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获悉,随着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的确立,2014年将是该省粮食工作任务最重、挑战最多的一年。吉林省粮食局要求各地粮食部门乘势而上,扎实推进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粮食银行试点、健康米工程、粮安工程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推动全省粮食流通工作再上新台阶。   受经济增速放缓、全国粮食连年增产、市场需求不旺等因素影响,2013年市场粮价出现了产销区、国际国内“双倒挂”的新情况,吉林省粮食局一年内连续两次有序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2012/2013年度全省累计收购粮食695亿斤,比上年增加50亿斤,收购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0.03~0.05元/斤,帮助农民实现增收20亿元以上。   与此同时,吉林省粮食加工转化、品牌建设工作也卓有成效,全年加工转化玉米223亿斤,同比增长8.2%,加工稻谷80亿斤,中高端大米达到10.5%,产值利税同比增加17.8%。培育了“万昌大米”、“查干湖大米”、“梅河大米”等12个国家地理标志品牌,其中“查干湖”大米完成282个销售网点的建设,产品遍布28个省会城市。   自去年秋粮上市以来,吉林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落实“分贷分还”政策,最大限度地布设收购库点,满足了农民售粮需求。截至3月7日,吉林省累计收购新粮619亿斤,其中临储玉米437亿斤,均创历史同期最高纪录。   “新形势下,我们的粮食工作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市县缺乏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可控载体,收储方式与土地流转规模化种植还不适应,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亟待提升,基础设施有待加强。”吉林省粮食局局长韩福春表示。   据介绍,玉米临储收购政策调整为“分贷分还”之后,吉林省部分粮食主产县缺乏可控的承贷主体,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甚至出现了阶段性、区域性农民排长队售粮现象。为此,吉林省急需利用上轮粮企产权制度改革之后留下的有效资源,构建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保障体系。地方收储保障体系由各级政府组织,粮食部门牵头构建。上半年搭建基本框架,新粮上市前要达到运营标准,每个县市至少有一个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作为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承贷主体。   2014年,国家确定在东北启动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韩福春要求吉林省各级粮食部门要把大豆种植面积,种植投入、亩均投入、斤粮成本,大豆单产、总产等3个基本情况搞清楚,做好准备工作。   此外,吉林省粮食局今年将在全省玉米深加工、稻谷加工和储备粮承储企业中选择15户企业开展粮食银行试点,逐步做到土地流转到哪儿,粮食银行就开到哪儿。该局今年还将稳步推进健康米工程、粮安工程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加大原产地及重点加工企业大米品牌的宣传力度,计划建设仓容20亿斤,新建罩棚15亿斤,修复“危仓老库”30亿斤、建设和维修烘干能力10亿斤,新增农户科学储粮仓9万套。
【03-17 农业-民生】发展家庭农场要注重政策协调 “看到这份建议,就能想起去年七八月份我们十几个代表冒着40℃的高温到家庭农场调研的情形。”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张兆安说。去年七月,上海人大常委会启动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工作,并确立了四个主题,其中就包含张兆安领衔的“推进农业改革,发展家庭农场”课题。   张兆安说,调研表明,家庭农场对于解决“谁来种地、谁来务农”问题、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有重要作用,因此家庭农场应该成为我国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骨干力量。   他认为家庭农场发展要避免行政推动,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注重不同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的协调。对此,他提出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八项建议:   准确把握家庭农场内涵特征。主要有三个: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以“农业”为主要经营对象,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   准确把握家庭农场发展条件。主要条件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基础是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关键是农业机械化程度,后盾是地方财力不断增强,保障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每年将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增量向种粮家庭农场倾斜。   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农业保险支持。加强各层面协调,探索建立政策支持的农业巨灾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和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并适当放宽风险补偿条件。   解决家庭农场的设施农用地问题。地方政府在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到农业长远发展带来的设施农用地需求,探索仓库租赁或粮食银行等模式,解决种粮主体的储粮问题。   加大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扶持力度。促进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土地整理,在项目安排方面向家庭农场进行必要的倾斜。   加快家庭农场人才培养和引进。探索建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办法、农业行业准入制度,同时加大外部人才引进力度。   改善家庭农场发展外部环境。促进土地流转关系保持稳定,对农民土地承包权实行物权化保护,强化重点环节农业生产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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