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风细雨 竹风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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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用药将有四大变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日在其网站发布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1999年8月1日实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届时同时废止。     新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新的内容?这些变化会对百姓用药产生什么影响?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展会上现货卖药属违法行为  为加强对展会的监管,新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后,消费者凡在上述展会发现有人现货销售药品,千万不要购买,同时可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不要到药店买医疗机构制剂  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管理,防止医疗机构制剂进入流通领域,新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消费者如果发现药店经营医疗机构制剂,一是不要购买,二是可向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到药店买药别忘索要销售凭证  新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今后,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药品进行自我药疗时,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要忘记索要销售凭证。    消费者到药店购买处方药须按规定凭医师处方  新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消费者到药店购买按规定应当凭处方购买的处方药时,也应注意随身携带并出示医师处方。(据新华社)  
饭店药酒应少喝(转) 泡有人参、蛇、枸杞的自制药酒在各家饭店并不少见,商家声称对补气养身有特效。事实上,药酒配制不仅要掌握药材搭配成分、炮制时间和操作方法,还要熟悉药酒的性质、功效和适应症的选择。如果配制者没有学习过相关知识,配制出的药酒很难起到滋补功效。 北京医院药学部药师贺鹏表示,饭店自制的药酒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应谨慎服用。一般来说,酒精是很好的溶剂,药材全部浸泡在酒精中,药物析出成分会比在水中多,利于药效发挥。但饭店装药酒的罐子,常常可以看到大半罐的药材,酒精却很少,这样配制的药酒其药物成分易过量,饮用时可能中毒。有些药酒的酒精度偏高,最高的竟达75度,这明显是配伍不当。因为酒精含量越高,对人体肝脏影响越大。所以,酒精含量过高的药酒最好不喝。 中药和普通农产品一样,是要分等级的。一分钱一分货,太便宜的药酒所用的药材很可能质量较差,功效当然不会好。而且有些饭店使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散白酒制作药酒,喝这样的药酒非但不能“大补”,反而对身体有害。 贺医生,药酒按其所浸药物作用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以治病为主,主要作用是祛风散寒、舒筋通络,如木瓜酒、风湿酒等;另一类是补虚的,如补益气血的十全大补酒、当归酒等。但患者根据自己的感觉是无法判断的,一旦服用不当,该补的没补,不该补的却补了,反而会伤身体。 另外,市场上出售的各类瓶装药酒,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有针对性地服用,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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