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lingf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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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的“双筛法”明显带有误导性和错误 先看奇数“双筛法”:1,3,5,7,9,...,e(或e-1),...(2n-9).(2n-7).(2n-5).(2n-3).(2n-1). 排列: 1+(2n-1)=2n 3+(2n-3)=2n 5+(2n-5)=2n 7+(2n-7)=2n 9 +(2n-9)=2n ... e(或e-1)+e(或e+1)=2n ..... (2n-9)+9=2n (2n-7)+7=2n (2n-5)+5=2n (2n-3)+3=2n (2n-1)+1=2n ========= 如果上面存在一对(素+素),则 2n符合哥猜。 假设上面存在一对(素+素):2n=pa+pb,则 2n符合哥猜。 问题:2n=pa+pb,在哪个位置? 如果2n=pa+pb在 下面单筛: 1+(2n-1)=2n 3+(2n-3)=2n 5+(2n-5)=2n 7+(2n-7)=2n 9 +(2n-9)=2n ... e(或e-1)+e(或e+1)=2n 得单筛 哥猜成立。 如果2n=pa+pb在 下面单筛: e(或e-1)+e(或e+1)=2n ..... (2n-9)+9=2n (2n-7)+7=2n (2n-5)+5=2n (2n-3)+3=2n (2n-1)+1=2n 得单筛 哥猜成立。 所以,双筛哥猜成立:→ 单筛歌猜成立。 同理,单筛歌猜成立:→ 双筛哥猜成立。 为什么某人死认重复计数?就是从筛法中虚提高数。 又,加法交换律:pa+pb与 pb+pa 属同一个。不能算为两个去重复计个数。 筛法核心思想:筛去合数对,留下质数。按的抽屉原理,如奇数{1,3,5,7,9}: 1+9=10 c+d=10 e+f=10 因为 1+9=10 不属“素素对”。 所以踢出 1+9=10 ,得到下面三项: 第一项:c+d=10 第二项:e+f=10 第三项:{1,3,5,7,9}踢出1,9得:{3,5,7}三个素 分析:把二个素数 分给:c,e。得:d,f中必有一个质数。所以歌猜成立。 把一个素数 分给:c。得:e,d,f中必有二个质数。所以歌猜成立。 结论: 筛法,只认素素对“个数”,不能重复计数。 非筛法的排列法,可以 有pa+pb或 pb+pa 。
3x+1 定理
哥猜:质数的连续性可以导致偶数的连续 美国预印本 DOI: 10.21203/rs.3.rs-713902/v17
一道数学逻辑题
宇宙真相(123):全称量词的数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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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相(122):ε-δ语言定义lim无数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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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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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作者:宇宙邪灵 ε-δ(epsilon-delta)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0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0│<δ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f(x)-A|<ε, 则称函数f(x)当x→ ∞时以A为极限,记作lim f(x) = A 或 f(x)→A(x→ ∞). 上面定义为: {∀ε>0,∃δ>0,|f(x)-A|<∀ε,0<│x-x0│<∃δ}⇔{(x→∞)lim f(x) = A} 定理:∀ε>0,|f(x)-A|<∀ε,(x→∞)有:{lim f(x) = A}⇔{f(x) = A} 证明: 已知:∀ε>0,|f(x)-A|<∀ε,lim f(x) = A 由已知,有(1)式:|f(x)-A|<∀ε 取:|f(x)-A|分析, 得:|f(x)-A|≥0 假设 |f(x)-A|>0 得λ能满足(2)式:|f(x)-A|>λ>0 由ε的定义: ∀ε,得(3)式:∀ε=λ (3)式代入(1)、(2)式: 得(4)式:∀ε<|f(x)-A|<∀ε 或得(5)式:λ<|f(x)-A|<λ (4)、(5)式都矛盾。 假设 不成立。 证得:|f(x)-A|=0 证得:|f(x)|=|A| f(x)和A取“±”号,得:f(x)=A 证毕! 这个定理证明了lim 平凡意义(既:lim可省略)。 结论: ε-δ(epsilon-delta)定义中:|f(x)-A|<∀ε 就有意避而不讨论:|f(x)-A|>0还是|f(x)-A|=0。 也就是任意一个小的ε,都能有:|f(x)-A|<∀ε 假如 |f(x)-A|>0,必会有 |f(x)-A|>λ>0 由∀ε的定义,必然会有 ∀ε=λ。所以矛盾了。 只能是|f(x)-A|=0。 这也是当你规定了有一个0的极限,就必须能到达0。 你如果到不了0,就不会知道后面有个0。 逻辑:从1到0,才有1到0,才有1才有0。 所以1到0是有限的,有限的定义: 从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依次单排你认可的元素,排到你认可的为最后一个的元素。 得到无限定义:从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依次单排你认可的元素,排到你不能停(不愿停)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的元素。 我在1到0(或0到1)都是有限的,在1到0中:1为最大极限,0为最小极限。 你从1开始无限,则你的程序是没最后一个元素的, 当然没最后的一个0,所以,你的无限程序走的不是1到0。0就不属你的极限。 龟走的是有限过程0到1; 兔走的是无限程序0到无穷,没后面的最后一个1。兔没有走0到1。 所以,龟、兔不能按同一个标准0到1。当然就没悖论(矛盾)了。 当(x→∞)f(x)时,就不会有一个极限A,也不会有|(x→∞)f(x)-A|≥0, 更不会有 (x→∞)limf(x)=A。 证明了 (x→∞)时的极限理论的源头错误。 无限的定义,证明了无限没极限。
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作者:宇宙邪灵 ε-δ(epsilon-delta)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0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0│<δ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f(x)-A|<ε, 则称函数f(x)当x→ ∞时以A为极限,记作lim f(x) = A 或 f(x)→A(x→ ∞). 上面定义为: {∀ε>0,∃δ>0,|f(x)-A|<∀ε,0<│x-x0│<∃δ}⇔{(x→∞)lim f(x) = A} 定理:∀ε>0,|f(x)-A|<∀ε,(x→∞)有:{lim f(x) = A}⇔{f(x) = A} 证明: 已知:∀ε>0,|f(x)-A|<∀ε,lim f(x) = A 由已知,有(1)式:|f(x)-A|<∀ε 取:|f(x)-A|分析, 得:|f(x)-A|≥0 假设 |f(x)-A|>0 得λ能满足(2)式:|f(x)-A|>λ>0 由ε的定义: ∀ε,得(3)式:∀ε=λ (3)式代入(1)、(2)式: 得(4)式:∀ε<|f(x)-A|<∀ε 或得(5)式:λ<|f(x)-A|<λ (4)、(5)式都矛盾。 假设 不成立。 证得:|f(x)-A|=0 证得:|f(x)|=|A| f(x)和A取“±”号,得:f(x)=A 证毕! 这个定理证明了lim 平凡意义(既:lim可省略)。 结论: ε-δ(epsilon-delta)定义中:|f(x)-A|<∀ε 就有意避而不讨论:|f(x)-A|>0还是|f(x)-A|=0。 也就是任意一个小的ε,都能有:|f(x)-A|<∀ε 假如 |f(x)-A|>0,必会有 |f(x)-A|>λ>0 由∀ε的定义,必然会有 ∀ε=λ。所以矛盾了。 只能是|f(x)-A|=0。 这也是当你规定了有一个0的极限,就必须能到达0。 你如果到不了0,就不会知道后面有个0。 逻辑:从1到0,才有1到0,才有1才有0。 所以1到0是有限的,有限的定义: 从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依次单排你认可的元素,排到你认可的为最后一个的元素。 得到无限定义:从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依次单排你认可的元素,排到你不能停(不愿停)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的元素。 我在1到0(或0到1)都是有限的,在1到0中:1为最大极限,0为最小极限。 你从1开始无限,则你的程序是没最后一个元素的, 当然没最后的一个0,所以,你的无限程序走的不是1到0。0就不属你的极限。 龟走的是有限过程0到1; 兔走的是无限程序0到无穷,没后面的最后一个1。兔没有走0到1。 所以,龟、兔不能按同一个标准0到1。当然就没悖论(矛盾)了。 当(x→∞)f(x)时,就不会有一个极限A,也不会有|(x→∞)f(x)-A|≥0, 更不会有 (x→∞)limf(x)=A。 证明了 (x→∞)时的极限理论的源头错误。 无限的定义,证明了无限没极限。
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宇宙真相(12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Ⅱ 作者:宇宙邪灵 ε-δ(epsilon-delta)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0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0│<δ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f(x)-A|<ε, 则称函数f(x)当x→ ∞时以A为极限,记作lim f(x) = A 或 f(x)→A(x→ ∞). 上面定义为: {∀ε>0,∃δ>0,|f(x)-A|<∀ε,0<│x-x0│<∃δ}⇔{(x→∞)lim f(x) = A} 定理:∀ε>0,|f(x)-A|<∀ε,(x→∞)有:{lim f(x) = A}⇔{f(x) = A} 证明: 已知:∀ε>0,|f(x)-A|<∀ε,lim f(x) = A 由已知,有(1)式:|f(x)-A|<∀ε 取:|f(x)-A|分析, 得:|f(x)-A|≥0 假设 |f(x)-A|>0 得λ能满足(2)式:|f(x)-A|>λ>0 由ε的定义: ∀ε,得(3)式:∀ε=λ (3)式代入(1)、(2)式: 得(4)式:∀ε<|f(x)-A|<∀ε 或得(5)式:λ<|f(x)-A|<λ (4)、(5)式都矛盾。 假设 不成立。 证得:|f(x)-A|=0 证得:|f(x)|=|A| f(x)和A取“±”号,得:f(x)=A 证毕! 这个定理证明了lim 平凡意义(既:lim可省略)。 结论: ε-δ(epsilon-delta)定义中:|f(x)-A|<∀ε 就有意避而不讨论:|f(x)-A|>0还是|f(x)-A|=0。 也就是任意一个小的ε,都能有:|f(x)-A|<∀ε 假如 |f(x)-A|>0,必会有 |f(x)-A|>λ>0 由∀ε的定义,必然会有 ∀ε=λ。所以矛盾了。 只能是|f(x)-A|=0。 这也是当你规定了有一个0的极限,就必须能到达0。 你如果到不了0,就不会知道后面有个0。 逻辑:从1到0,才有1到0,才有1才有0。 所以1到0是有限的,有限的定义: 从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依次单排你认可的元素,排到你认可的为最后一个的元素。 得到无限定义:从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依次单排你认可的元素,排到你不能停(不愿停)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的元素。 我在1到0(或0到1)都是有限的,在1到0中:1为最大极限,0为最小极限。 你从1开始无限,则你的程序是没最后一个元素的, 当然没最后的一个0,所以,你的无限程序走的不是1到0。0就不属你的极限。 龟走的是有限过程0到1; 兔走的是无限程序0到无穷,没后面的最后一个1。兔没有走0到1。 所以,龟、兔不能按同一个标准0到1。当然就没悖论(矛盾)了。 当(x→∞)f(x)时,就不会有一个极限A,也不会有|(x→∞)f(x)-A|≥0, 更不会有 (x→∞)limf(x)=A。 证明了 (x→∞)时的极限理论的源头错误。 无限的定义,证明了无限没极限。
宇宙真相(120):x数轴上不能标识任意实数(如π) 宇宙真相(120):x数轴上不能标识任意实数(如π)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x数轴的定义是在一条直线上标识方向原点和单位长度。所以,能在数轴上标识的数只能是一维的直线段,如0到1、0到1/3、0到根号2这类数。π作为一个形数,π的定义:以半径=1/2为半径,画出一个面积最大封闭曲线。得到了π是一个圆的周长(直径为1的单位圆),π这个数是一个形,是一个曲率不为0一维曲线段。π这个数是一个形不能用欧氏法化为直线段,所以不管怎样标识(你们所说的分割)都不能重叠到直线上。所以x数轴上不能标识实数π。 关键词:直线段数;曲线段形数;欧氏平面几何 1 前言: 人类发现了数学规律,再发明了数学符号,才发明了数(符号)。 人类最早的数为窄义的十进制自然数和阿拉伯符号数, 人些数都都能表示在直线的x数轴上, 后来人类发现的根号无理数(开方为2^n)的数, 都能用直线段数表式,如2开平方(根号2),此类数。 人类对三大古典作图难题,不能用欧氏法作出, 才知道有些数不能用欧氏作图化为直线段,才解决了欧氏法不能化圆为方等题。 大自然规律也告诉了人类,有些实数不存在“在x数轴”上。 2 定义: 实数定义:能标识为曲、直线段(线、线段定义此处省略)。 r定义:{r┃0<│A→B│=∀a,0<│A↝B│=∀a~┃} x数轴的定义:是在一条直线上标识方向、原点、和单位长度。 x数轴的定义:...←(-3)←(-2)←(-1)←0→( 1)→( 2)→( 3)→.... 直线段数:曲率=0,既:A→B=0。不是指长度,指A到B的曲率曲。 曲线段形数:曲率>0,既:A↝B>0。不是指长度,指A到B的曲率曲。 π的定义:以半径=1/2为半径,画出一个面积最大封闭曲线。 π的定义:{π│2r=1,⊙=S(a~)>s(a)} 全部的定义:第一次取元素{an}个,第二次再在{an}取元素{bn},满足{an}≌{an} 全部的定义:{bn}∈{an},{an}≌{an} 全部这个概念是一个相对性逻辑:必须有第一次标识出元素{an},再一个不少的表示出来,叫全部。 所以全部是一个有限的专属,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第一次就不能标识完,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不能进行第二次操作。 得,第一次取元素{an}个只能是:取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a依次标识你认可的元素,再取到你认可的最后一个元素ak。 点的定义:没大小、没长度、没宽度、没面积、没体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位置。 点的定义:a=0,b=0,c=0;abc=0。 3 逻辑证明: 定理1:实数能标识、且标识后才显示出数。 证明: 取(标识):0<│A→B│,0<│A↝B│ 由定义得:0<│A→B│=∀a,0<│A↝B│=∀a~ 证毕!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不标识任何实数,则只存在实数4。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标识2,则只存在实数2和实数4二个数。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能标识出π,才有π这个数。 实数,是能标识、且标识后才显示出数。 不显示,这个群就没这个数。你说有,请你标识后则有。 定理2:曲率不为0的曲线 不能标识组拼为曲率为0的直线。 注:曲率为0的叫直线;曲率不为0的叫曲线。 证明: 曲线符号:↝ 任取一段曲线:0<│A↝B│=∀a~ 因为曲率不等于0:│↝│≠0 不管把曲线怎样微分:(一)、微分为充分小的“↝”;(二)、微分为一个点。 由(一)、得:充分小的“↝”曲率不等于0,所以充分小的“↝”不能与0曲率直线重合。 由(二)、得:微分为一个长度为0的点, 所有点组合后为0,既:│A↝B│=∀a~=0。与0<│A↝B│=∀a~矛盾。 排除(二)。 证毕! 定理3: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只能在实平面上,不能在x数轴上。 证明: 由定理2,证明了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不能分割组拼为直的线。 所以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不能重叠在x数轴上。 多出部分曲线在x数轴之外的实平面上。 整个π曲线在实平面上。 证毕。 4 结论: 由定理1得 x数轴上不能标识曲线段(如π), 就算你能理想化把π能等价一段“直线段p”,你也不能在x数轴上标识p。 由定理1得,x数轴上没π这个实数。 x数轴上也不能显示出曲线的“形数”。 由形数的定义得:形数由长度和形组成。 所以x数轴上没“π形”这个数:第一没有、第二标不出这个长度。
宇宙真相(120):x数轴上不能标识任意实数(如π) 宇宙真相(120):x数轴上不能标识任意实数(如π)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x数轴的定义是在一条直线上标识方向原点和单位长度。所以,能在数轴上标识的数只能是一维的直线段,如0到1、0到1/3、0到根号2这类数。π作为一个形数,π的定义:以半径=1/2为半径,画出一个面积最大封闭曲线。得到了π是一个圆的周长(直径为1的单位圆),π这个数是一个形,是一个曲率不为0一维曲线段。π这个数是一个形不能用欧氏法化为直线段,所以不管怎样标识(你们所说的分割)都不能重叠到直线上。所以x数轴上不能标识实数π。 关键词:直线段数;曲线段形数;欧氏平面几何 1 前言: 人类发现了数学规律,再发明了数学符号,才发明了数(符号)。 人类最早的数为窄义的十进制自然数和阿拉伯符号数, 人些数都都能表示在直线的x数轴上, 后来人类发现的根号无理数(开方为2^n)的数, 都能用直线段数表式,如2开平方(根号2),此类数。 人类对三大古典作图难题,不能用欧氏法作出, 才知道有些数不能用欧氏作图化为直线段,才解决了欧氏法不能化圆为方等题。 大自然规律也告诉了人类,有些实数不存在“在x数轴”上。 2 定义: 实数定义:能标识为曲、直线段(线、线段定义此处省略)。 r定义:{r┃0<│A→B│=∀a,0<│A↝B│=∀a~┃} x数轴的定义:是在一条直线上标识方向、原点、和单位长度。 x数轴的定义:...←(-3)←(-2)←(-1)←0→( 1)→( 2)→( 3)→.... 直线段数:曲率=0,既:A→B=0。不是指长度,指A到B的曲率曲。 曲线段形数:曲率>0,既:A↝B>0。不是指长度,指A到B的曲率曲。 π的定义:以半径=1/2为半径,画出一个面积最大封闭曲线。 π的定义:{π│2r=1,⊙=S(a~)>s(a)} 全部的定义:第一次取元素{an}个,第二次再在{an}取元素{bn},满足{an}≌{an} 全部的定义:{bn}∈{an},{an}≌{an} 全部这个概念是一个相对性逻辑:必须有第一次标识出元素{an},再一个不少的表示出来,叫全部。 所以全部是一个有限的专属,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第一次就不能标识完,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不能进行第二次操作。 得,第一次取元素{an}个只能是:取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a依次标识你认可的元素,再取到你认可的最后一个元素ak。 点的定义:没大小、没长度、没宽度、没面积、没体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位置。 点的定义:a=0,b=0,c=0;abc=0。 3 逻辑证明: 定理1:实数能标识、且标识后才显示出数。 证明: 取(标识):0<│A→B│,0<│A↝B│ 由定义得:0<│A→B│=∀a,0<│A↝B│=∀a~ 证毕!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不标识任何实数,则只存在实数4。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标识2,则只存在实数2和实数4二个数。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能标识出π,才有π这个数。 实数,是能标识、且标识后才显示出数。 不显示,这个群就没这个数。你说有,请你标识后则有。 定理2:曲率不为0的曲线 不能标识组拼为曲率为0的直线。 注:曲率为0的叫直线;曲率不为0的叫曲线。 证明: 曲线符号:↝ 任取一段曲线:0<│A↝B│=∀a~ 因为曲率不等于0:│↝│≠0 不管把曲线怎样微分:(一)、微分为充分小的“↝”;(二)、微分为一个点。 由(一)、得:充分小的“↝”曲率不等于0,所以充分小的“↝”不能与0曲率直线重合。 由(二)、得:微分为一个长度为0的点, 所有点组合后为0,既:│A↝B│=∀a~=0。与0<│A↝B│=∀a~矛盾。 排除(二)。 证毕! 定理3: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只能在实平面上,不能在x数轴上。 证明: 由定理2,证明了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不能分割组拼为直的线。 所以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不能重叠在x数轴上。 多出部分曲线在x数轴之外的实平面上。 整个π曲线在实平面上。 证毕。 4 结论: 由定理1得 x数轴上不能标识曲线段(如π), 就算你能理想化把π能等价一段“直线段p”,你也不能在x数轴上标识p。 由定理1得,x数轴上没π这个实数。 x数轴上也不能显示出曲线的“形数”。 由形数的定义得:形数由长度和形组成。 所以x数轴上没“π形”这个数:第一没有、第二标不出这个长度。
宇宙真相(120):x数轴上不能标识任意实数(如π) 宇宙真相(120):x数轴上不能标识任意实数(如π)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x数轴的定义是在一条直线上标识方向原点和单位长度。所以,能在数轴上标识的数只能是一维的直线段,如0到1、0到1/3、0到根号2这类数。π作为一个形数,π的定义:以半径=1/2为半径,画出一个面积最大封闭曲线。得到了π是一个圆的周长(直径为1的单位圆),π这个数是一个形,是一个曲率不为0一维曲线段。π这个数是一个形不能用欧氏法化为直线段,所以不管怎样标识(你们所说的分割)都不能重叠到直线上。所以x数轴上不能标识实数π。 关键词:直线段数;曲线段形数;欧氏平面几何 1 前言: 人类发现了数学规律,再发明了数学符号,才发明了数(符号)。 人类最早的数为窄义的十进制自然数和阿拉伯符号数, 人些数都都能表示在直线的x数轴上, 后来人类发现的根号无理数(开方为2^n)的数, 都能用直线段数表式,如2开平方(根号2),此类数。 人类对三大古典作图难题,不能用欧氏法作出, 才知道有些数不能用欧氏作图化为直线段,才解决了欧氏法不能化圆为方等题。 大自然规律也告诉了人类,有些实数不存在“在x数轴”上。 2 定义: 实数定义:能标识为曲、直线段(线、线段定义此处省略)。 r定义:{r┃0<│A→B│=∀a,0<│A↝B│=∀a~┃} x数轴的定义:是在一条直线上标识方向、原点、和单位长度。 x数轴的定义:...←(-3)←(-2)←(-1)←0→( 1)→( 2)→( 3)→.... 直线段数:曲率=0,既:A→B=0。不是指长度,指A到B的曲率曲。 曲线段形数:曲率>0,既:A↝B>0。不是指长度,指A到B的曲率曲。 π的定义:以半径=1/2为半径,画出一个面积最大封闭曲线。 π的定义:{π│2r=1,⊙=S(a~)>s(a)} 全部的定义:第一次取元素{an}个,第二次再在{an}取元素{bn},满足{an}≌{an} 全部的定义:{bn}∈{an},{an}≌{an} 全部这个概念是一个相对性逻辑:必须有第一次标识出元素{an},再一个不少的表示出来,叫全部。 所以全部是一个有限的专属,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第一次就不能标识完,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不能进行第二次操作。 得,第一次取元素{an}个只能是:取你认可的第一个元素a依次标识你认可的元素,再取到你认可的最后一个元素ak。 点的定义:没大小、没长度、没宽度、没面积、没体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位置。 点的定义:a=0,b=0,c=0;abc=0。 3 逻辑证明: 定理1:实数能标识、且标识后才显示出数。 证明: 取(标识):0<│A→B│,0<│A↝B│ 由定义得:0<│A→B│=∀a,0<│A↝B│=∀a~ 证毕!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不标识任何实数,则只存在实数4。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标识2,则只存在实数2和实数4二个数。 这个定理告诉人类,你在0到4之间能标识出π,才有π这个数。 实数,是能标识、且标识后才显示出数。 不显示,这个群就没这个数。你说有,请你标识后则有。 定理2:曲率不为0的曲线 不能标识组拼为曲率为0的直线。 注:曲率为0的叫直线;曲率不为0的叫曲线。 证明: 曲线符号:↝ 任取一段曲线:0<│A↝B│=∀a~ 因为曲率不等于0:│↝│≠0 不管把曲线怎样微分:(一)、微分为充分小的“↝”;(二)、微分为一个点。 由(一)、得:充分小的“↝”曲率不等于0,所以充分小的“↝”不能与0曲率直线重合。 由(二)、得:微分为一个长度为0的点, 所有点组合后为0,既:│A↝B│=∀a~=0。与0<│A↝B│=∀a~矛盾。 排除(二)。 证毕! 定理3: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只能在实平面上,不能在x数轴上。 证明: 由定理2,证明了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不能分割组拼为直的线。 所以非0曲率平面上的线,不能重叠在x数轴上。 多出部分曲线在x数轴之外的实平面上。 整个π曲线在实平面上。 证毕。 4 结论: 由定理1得 x数轴上不能标识曲线段(如π), 就算你能理想化把π能等价一段“直线段p”,你也不能在x数轴上标识p。 由定理1得,x数轴上没π这个实数。 x数轴上也不能显示出曲线的“形数”。 由形数的定义得:形数由长度和形组成。 所以x数轴上没“π形”这个数:第一没有、第二标不出这个长度。
宇宙真相(119):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 宇宙真相(119):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 作者:宇宙邪灵 背景资料: 微积分是牛顿和莱布尼茨发明的数学工具,都涉及到"无穷小量"。 在微积分的推导和运算中,常常是先用无穷小量作为分母进行除法,然后又把无穷小量当作零,以消除那些包含有它的项。 那么"无穷小量"究竟是零还是非零呢? 如果它是零,怎么能用它去作除数呢? 如果它不是零,又怎么能把包含它的那些项消除掉呢? 所以,逻辑上的矛盾。 柯西用极限观点想消除上述矛盾,还是不尽人意。 后来,经过波尔察诺等人的卓越工作,又进一步把极限论建立在所谓的严格的实数理论基础上,并且形成了“定义lim(极限)过程的ε-δ语言”。 ε-δ(epsilon-delta)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0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0│<δ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f(x)-A|<ε, 则称函数f(x)当x→ ∞时以A为极限,记作lim f(x) = A 或 f(x)→A(x→ ∞). 逻辑证明: 定理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属循环定义。 证明: “定义”的定义:使用合逻辑的已知概念、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满足表达。 定义四要素: 每个定义合逻辑; 每个定义有符号; 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正确定义冲突; 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表达。 此题重点: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定义。不能用A去定义A。 实例通俗化解释: 例如:怎样定义0,不能用0作为条件早定义0。 不能用这样作出0的定义:a,b满足 a+b=a 。 因为你给出的已知条件为a,b(见等号左边)。你定义的为等号右边的a。 仅仅循环定义了a:用a、b定义了a。 整个没有定义0,虽然b是0,你们没有定义b,而是把b=0当已知条件。 正确的0定义:任意一个数:∀a,满足:a-a。 0的定义:{0│∀a,(a-a)} 由定义要求,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属循环定义。 用A 为条件定义|f(x)-A|<ε,再回过来定义A:lim f(x) = A 所以,“定义lim(极限)过程的ε-δ语言”属逻辑混乱。 证毕! 结论: ε-δ语言定义lim,瞒天过海骗过了很多人。 ε-δ语言定义lim,并没化解微积分逻辑上的矛盾。 ε-δ语言定义lim,把"无穷小量"这个条件从表面上隐藏了,并没消除。 ε-δ语言定义lim,本身就逻辑错误。 人类用集合定义实数也属循环定义:用数系定义数。
宇宙真相(119):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 宇宙真相(119):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 作者:宇宙邪灵 背景资料: 微积分是牛顿和莱布尼茨发明的数学工具,都涉及到"无穷小量"。 在微积分的推导和运算中,常常是先用无穷小量作为分母进行除法,然后又把无穷小量当作零,以消除那些包含有它的项。 那么"无穷小量"究竟是零还是非零呢? 如果它是零,怎么能用它去作除数呢? 如果它不是零,又怎么能把包含它的那些项消除掉呢? 所以,逻辑上的矛盾。 柯西用极限观点想消除上述矛盾,还是不尽人意。 后来,经过波尔察诺等人的卓越工作,又进一步把极限论建立在所谓的严格的实数理论基础上,并且形成了“定义lim(极限)过程的ε-δ语言”。 ε-δ(epsilon-delta)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0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0│<δ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f(x)-A|<ε, 则称函数f(x)当x→ ∞时以A为极限,记作lim f(x) = A 或 f(x)→A(x→ ∞). 逻辑证明: 定理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属循环定义。 证明: “定义”的定义:使用合逻辑的已知概念、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满足表达。 定义四要素: 每个定义合逻辑; 每个定义有符号; 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正确定义冲突; 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表达。 此题重点: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定义。不能用A去定义A。 实例通俗化解释: 例如:怎样定义0,不能用0作为条件早定义0。 不能用这样作出0的定义:a,b满足 a+b=a 。 因为你给出的已知条件为a,b(见等号左边)。你定义的为等号右边的a。 仅仅循环定义了a:用a、b定义了a。 整个没有定义0,虽然b是0,你们没有定义b,而是把b=0当已知条件。 正确的0定义:任意一个数:∀a,满足:a-a。 0的定义:{0│∀a,(a-a)} 由定义要求,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属循环定义。 用A 为条件定义|f(x)-A|<ε,再回过来定义A:lim f(x) = A 所以,“定义lim(极限)过程的ε-δ语言”属逻辑混乱。 证毕! 结论: ε-δ语言定义lim,瞒天过海骗过了很多人。 ε-δ语言定义lim,并没化解微积分逻辑上的矛盾。 ε-δ语言定义lim,把"无穷小量"这个条件从表面上隐藏了,并没消除。 ε-δ语言定义lim,本身就逻辑错误。 人类用集合定义实数也属循环定义:用数系定义数。
宇宙真相(119):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 宇宙真相(119):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 属逻辑错误 作者:宇宙邪灵 背景资料: 微积分是牛顿和莱布尼茨发明的数学工具,都涉及到"无穷小量"。 在微积分的推导和运算中,常常是先用无穷小量作为分母进行除法,然后又把无穷小量当作零,以消除那些包含有它的项。 那么"无穷小量"究竟是零还是非零呢? 如果它是零,怎么能用它去作除数呢? 如果它不是零,又怎么能把包含它的那些项消除掉呢? 所以,逻辑上的矛盾。 柯西用极限观点想消除上述矛盾,还是不尽人意。 后来,经过波尔察诺等人的卓越工作,又进一步把极限论建立在所谓的严格的实数理论基础上,并且形成了“定义lim(极限)过程的ε-δ语言”。 ε-δ(epsilon-delta)定义: 设函数f(x)在点x0的某一去心邻域内有定义,如果存在常数A,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ε(无论它多么小),总存在正数δ使得当x满足不等式0<│x-x0│<δ时,对应的函数值f(x)都满足不等式:|f(x)-A|<ε, 则称函数f(x)当x→ ∞时以A为极限,记作lim f(x) = A 或 f(x)→A(x→ ∞). 逻辑证明: 定理1: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属循环定义。 证明: “定义”的定义:使用合逻辑的已知概念、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满足表达。 定义四要素: 每个定义合逻辑; 每个定义有符号; 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正确定义冲突; 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表达。 此题重点:不能用原概念中的概念去定义。不能用A去定义A。 实例通俗化解释: 例如:怎样定义0,不能用0作为条件早定义0。 不能用这样作出0的定义:a,b满足 a+b=a 。 因为你给出的已知条件为a,b(见等号左边)。你定义的为等号右边的a。 仅仅循环定义了a:用a、b定义了a。 整个没有定义0,虽然b是0,你们没有定义b,而是把b=0当已知条件。 正确的0定义:任意一个数:∀a,满足:a-a。 0的定义:{0│∀a,(a-a)} 由定义要求,ε-δ(epsilon-delta)定义lim属循环定义。 用A 为条件定义|f(x)-A|<ε,再回过来定义A:lim f(x) = A 所以,“定义lim(极限)过程的ε-δ语言”属逻辑混乱。 证毕! 结论: ε-δ语言定义lim,瞒天过海骗过了很多人。 ε-δ语言定义lim,并没化解微积分逻辑上的矛盾。 ε-δ语言定义lim,把"无穷小量"这个条件从表面上隐藏了,并没消除。 ε-δ语言定义lim,本身就逻辑错误。 人类用集合定义实数也属循环定义:用数系定义数。
宇宙真相(118):圆面积与 π×r×r的关系 作者:宇宙邪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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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真相(117):极限理论不可修补的逻辑漏洞 作者:宇宙邪灵 前言:所有错误理论都有不可修补的逻辑漏洞;所有魔术都是能破解的。 定理1:lim 不能省略时、任意定值(常数)A不能满足:lim A=A 证明: 前提:有符号lim不能省略。【如果能省略,则lim A可以省略为A,每个A都包含lim,可以省略既lim可写也可不写,就如同 (lim)=(×1,+0),所有lim都可省略。(lim)=(×1,+0)也就没特别意义,也用不着讨论lim。】 证题思路:lim不能省略,定值(常数)A肯定不能满足:lim A=A,很显然省略了lim,与前提(已知规定)矛盾。必须找出其矛盾。 取一个 定值(常数)A 假设 lim A=A, 由 lim A=A,又lim不能省略 得:lim A 还是原来的自身A 表示A没有lim,既然 A没有lim,当然 “lim A”错误。 得:“lim A=A”自我否定 式的矛盾。 所以假设不成立。 证明了 定理1。 也就是说:“lim A=A”为一个自我否定式。 所以 “lim A=A”是不准出现的伪概今。 逻辑上不能出现:lim A=A 数学中不准出现:lim A=A 要机械式的规定不能出现:lim A=A 证毕! 附:极限定义。由上lim定义、常数定义,得:取任意 定值(常数)A ,和取任意 定值(常数)B 不能记为:lim A=B 不能记为:lim A=A 得:不能出现 “lim A=”结构。 也证明了:定值(常数)之间不存趋近。 因为每个定值(常数)都是固定的,存在1在无限趋近2。 定理2:已知 0.3+0.03+0.003+...+0.000...3=(1/3)(1-1/10^n),当n→∞时不能有:im(0.3+0.03+0.003+...+0.000...3)=(1/3)后语: 定理1证明了定值A不存在limA概念,既定值(常数)不可能去趋近别的元素。 用定理2的逻辑可以证明变量p也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任意量一个P 都可以满足一个定值K加上一个变量Q, 既 P=K+Q,两边 取lim limP=limK+limQ 假设:变量Q能有limQ=q,其中q为定值。 得:limP=limK+q 由定理1得,不能为 limK=k 得,不能出现:limP=K+q 证明了: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再回头看假设:limQ=q 我只要否定了 “limQ=常数”,整个变量都不存在lim为常数。 同理 Q=K1+q1 同理否定了“limQ=常数”。 证明了任意变量p都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从根本上否定了非科学的 lim理论。
宇宙真相(117):极限理论不可修补的逻辑漏洞 作者:宇宙邪灵 前言:所有错误理论都有不可修补的逻辑漏洞;所有魔术都是能破解的。 定理1:lim 不能省略时、任意定值(常数)A不能满足:lim A=A 证明: 前提:有符号lim不能省略。【如果能省略,则lim A可以省略为A,每个A都包含lim,可以省略既lim可写也可不写,就如同 (lim)=(×1,+0),所有lim都可省略。(lim)=(×1,+0)也就没特别意义,也用不着讨论lim。】 证题思路:lim不能省略,定值(常数)A肯定不能满足:lim A=A,很显然省略了lim,与前提(已知规定)矛盾。必须找出其矛盾。 取一个 定值(常数)A 假设 lim A=A, 由 lim A=A,又lim不能省略 得:lim A 还是原来的自身A 表示A没有lim,既然 A没有lim,当然 “lim A”错误。 得:“lim A=A”自我否定 式的矛盾。 所以假设不成立。 证明了 定理1。 也就是说:“lim A=A”为一个自我否定式。 所以 “lim A=A”是不准出现的伪概今。 逻辑上不能出现:lim A=A 数学中不准出现:lim A=A 要机械式的规定不能出现:lim A=A 证毕! 附:极限定义。由上lim定义、常数定义,得:取任意 定值(常数)A ,和取任意 定值(常数)B 不能记为:lim A=B 不能记为:lim A=A 得:不能出现 “lim A=”结构。 也证明了:定值(常数)之间不存趋近。 因为每个定值(常数)都是固定的,存在1在无限趋近2。 定理2:已知 0.3+0.03+0.003+...+0.000...3=(1/3)(1-1/10^n),当n→∞时不能有:im(0.3+0.03+0.003+...+0.000...3)=(1/3)后语: 定理1证明了定值A不存在limA概念,既定值(常数)不可能去趋近别的元素。 用定理2的逻辑可以证明变量p也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任意量一个P 都可以满足一个定值K加上一个变量Q, 既 P=K+Q,两边 取lim limP=limK+limQ 假设:变量Q能有limQ=q,其中q为定值。 得:limP=limK+q 由定理1得,不能为 limK=k 得,不能出现:limP=K+q 证明了: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再回头看假设:limQ=q 我只要否定了 “limQ=常数”,整个变量都不存在lim为常数。 同理 Q=K1+q1 同理否定了“limQ=常数”。 证明了任意变量p都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从根本上否定了非科学的 lim理论。
宇宙真相(117):极限理论不可修补的逻辑漏洞 作者:宇宙邪灵 前言:所有错误理论都有不可修补的逻辑漏洞;所有魔术都是能破解的。 定理1:lim 不能省略时、任意定值(常数)A不能满足:lim A=A 证明: 前提:有符号lim不能省略。【如果能省略,则lim A可以省略为A,每个A都包含lim,可以省略既lim可写也可不写,就如同 (lim)=(×1,+0),所有lim都可省略。(lim)=(×1,+0)也就没特别意义,也用不着讨论lim。】 证题思路:lim不能省略,定值(常数)A肯定不能满足:lim A=A,很显然省略了lim,与前提(已知规定)矛盾。必须找出其矛盾。 取一个 定值(常数)A 假设 lim A=A, 由 lim A=A,又lim不能省略 得:lim A 还是原来的自身A 表示A没有lim,既然 A没有lim,当然 “lim A”错误。 得:“lim A=A”自我否定 式的矛盾。 所以假设不成立。 证明了 定理1。 也就是说:“lim A=A”为一个自我否定式。 所以 “lim A=A”是不准出现的伪概今。 逻辑上不能出现:lim A=A 数学中不准出现:lim A=A 要机械式的规定不能出现:lim A=A 证毕! 附:极限定义。由上lim定义、常数定义,得:取任意 定值(常数)A ,和取任意 定值(常数)B 不能记为:lim A=B 不能记为:lim A=A 得:不能出现 “lim A=”结构。 也证明了:定值(常数)之间不存趋近。 因为每个定值(常数)都是固定的,存在1在无限趋近2。 定理2:已知 0.3+0.03+0.003+...+0.000...3=(1/3)(1-1/10^n),当n→∞时不能有:im(0.3+0.03+0.003+...+0.000...3)=(1/3)后语: 定理1证明了定值A不存在limA概念,既定值(常数)不可能去趋近别的元素。 用定理2的逻辑可以证明变量p也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任意量一个P 都可以满足一个定值K加上一个变量Q, 既 P=K+Q,两边 取lim limP=limK+limQ 假设:变量Q能有limQ=q,其中q为定值。 得:limP=limK+q 由定理1得,不能为 limK=k 得,不能出现:limP=K+q 证明了: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再回头看假设:limQ=q 我只要否定了 “limQ=常数”,整个变量都不存在lim为常数。 同理 Q=K1+q1 同理否定了“limQ=常数”。 证明了任意变量p都不存在“limp=常数”概念。 从根本上否定了非科学的 lim理论。
宇宙真相(116):极限理论“lim A=A”,是自我否定式。 宇宙真相(116):极限理论得:定值没极限 作者:宇宙邪灵 定理1:极限理论得:定值(常数)没极限。 证明: 取一个 定值(常数)A 假设 lim A=A 得上式表示A没有lim 所以 “lim A=A”是不准出现的伪概今。 “lim A=A”,是自我否定式。 逻辑上不能出现:lim A=A 数学中不准出现:lim A=A 要机械式的规定不能出现:lim A=A 证毕! 第二种方法:极限定义 定值(常数)没极限。第二种方法:极限定义 定值(常数)没极限。 取已知的极限定义。由上lim定义得,取任意 定值(常数)A ,和取任意 定值(常数)B 不能记为:lim A=B 不能记为:lim A=A 得:不能出现 “lim A=”结构。 证毕! 上定理证明了 任何定值数(常数)不能去趋近别的定值(常数)。 定理2: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证明: (&)定义:为所有数学运算、算子逻辑方法。 取: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 满足:A(&)k 再给上算式取lim, 得(1):lim A(&)k 由lim 定义得只准有 lim k, 由lim 定义、定理1得,不准有(2): lim A, 所以 (1)错误。因为(1)包含了错误的(2)。 得: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定理3: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任意一个元素G,不准出现“lim A(&)k=G”结构。 证明: 由定理2得: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所以不会有:不准出现“lim A(&)k=G”结构。 证毕! 结论:极限理论不能用于任何元素 实例: 0.3+0.03+0.003+...+0.00000...3 计算: 0.3+0.03+0.003+...+0.00000...3 =0.3(0.1+0.01+0.001+...+0.000....1) =(1/3)(1-1/10^n) 由定理3得,不准有 lim(1/3)(1-1/10^n) 不准有 lim (0.3+0.03+0.003+...+0.00000...3) 不能取lim (1(&)10^n),所以也不准 lim(1/10^n)。 由于:每个变函数k 里面都包含了定值(常数)因子。 所以:极限理论无任何数学意义。 极限理论只能用于有误差的小农小商估算。
宇宙真相(116):极限理论得:定值没极限 作者:宇宙邪灵 定理1:极限理论得:定值(常数)没极限。 证明: 取一个 定值(常数)A 假设 lim A=A 得上式表示A没有lim 所以 “lim A=A”是不准出现的伪概今。 逻辑上不能出现:lim A=A 数学中不准出现:lim A=A 要机械式的规定不能出现:lim A=A 证毕! 第二种方法:极限定义 定值(常数)没极限。 取已知的极限定义。由上lim定义得,取任意 定值(常数)A ,和取任意 定值(常数)B 不能记为:lim A=B 不能记为:lim A=A 得:不能出现 “lim A=”结构。 证毕! 上定理证明了 任何定值数(常数)不能去趋近别的定值(常数)。 定理2: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证明: (&)定义:为所有数学运算、算子逻辑方法。 取: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 满足:A(&)k 再给上算式取lim, 得(1):lim A(&)k 由lim 定义得只准有 lim k, 由lim 定义、定理1得,不准有(2): lim A, 所以 (1)错误。因为(1)包含了错误的(2)。 得: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定理3: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任意一个元素G,不准出现“lim A(&)k=G”结构。 证明: 由定理2得: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所以不会有:不准出现“lim A(&)k=G”结构。 证毕! 结论:极限理论不能用于任何元素 实例: 0.3+0.03+0.003+...+0.00000...3 计算: 0.3+0.03+0.003+...+0.00000...3 =0.3(0.1+0.01+0.001+...+0.000....1) =(1/3)(1-1/10^n) 由定理3得,不准有 lim(1/3)(1-1/10^n) 不准有 lim (0.3+0.03+0.003+...+0.00000...3) 不能取lim (1(&)10^n),所以也不准 lim(1/10^n)。 由于:每个变函数k 里面都包含了定值(常数)因子。 所以:极限理论无任何数学意义。 极限理论只能用于有误差的小农小商估算。
宇宙真相(116):极限理论得:定值没极限 作者:宇宙邪灵 定理1:极限理论得:定值(常数)没极限。 证明: 取一个 定值(常数)A 假设 lim A=A 得上式表示A没有lim 所以 “lim A=A”是不准出现的伪概今。 逻辑上不能出现:lim A=A 数学中不准出现:lim A=A 要机械式的规定不能出现:lim A=A 证毕! 第二种方法:极限定义 定值(常数)没极限。 取已知的极限定义。由上lim定义得,取任意 定值(常数)A ,和取任意 定值(常数)B 不能记为:lim A=B 不能记为:lim A=A 得:不能出现 “lim A=”结构。 证毕! 上定理证明了 任何定值数(常数)不能去趋近别的定值(常数)。 定理2: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证明: (&)定义:为所有数学运算、算子逻辑方法。 取: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 满足:A(&)k 再给上算式取lim, 得(1):lim A(&)k 由lim 定义得只准有 lim k, 由lim 定义、定理1得,不准有(2): lim A, 所以 (1)错误。因为(1)包含了错误的(2)。 得: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定理3:任意一个定值(常数)A、任意一个变函数k、任意一个元素G,不准出现“lim A(&)k=G”结构。 证明: 由定理2得:不准出现“lim A(&)k=”结构。 所以不会有:不准出现“lim A(&)k=G”结构。 证毕! 结论:极限理论不能用于任何元素 实例: 0.3+0.03+0.003+...+0.00000...3 计算: 0.3+0.03+0.003+...+0.00000...3 =0.3(0.1+0.01+0.001+...+0.000....1) =(1/3)(1-1/10^n) 由定理3得,不准有 lim(1/3)(1-1/10^n) 不准有 lim (0.3+0.03+0.003+...+0.00000...3) 不能取lim (1(&)10^n),所以也不准 lim(1/10^n)。 由于:每个变函数k 里面都包含了定值(常数)因子。 所以:极限理论无任何数学意义。 极限理论只能用于有误差的小农小商估算。
宇宙真相(115):圆面积公式一波三折 宇宙真相(115):圆面积公式一波三折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古希腊的数学家,从圆内、外接正多边形夹逼去逼近圆面积。古印度的数学家,用类似切西瓜的办法拼成一个近似长方形面积。开普勒也仿照切西瓜的方法把圆分成无穷多个小扇形。拼成一个绝对长方形面积。才有熟悉的圆面积公式:S=π×r×r,很快被人指出错误。之后又有卡瓦利里用《不可分量》去修补S=π×r×r,同样犯了错误。最后柯西,用极限理论来打圆场:S=π×r×r。我将证明圆面积S和(π×r×r)是两个定数。我找到了两个不同的个增函数(数列)都有极限,极限分别是(π×r×r)和S,证明了S>π×r×r ,所以 S≠π×r×r 。 关键词:圆面积;π;扇形;等腰三角形 1 前言: 开普勒分割出来的无穷多个小扇形,每个小扇形面积究竟等于不等于零? 如果等于零,半径OA和半径OB就必然重合,小扇形OAB就不存在了; 如果客观存在的面积不等于零,小扇形OAB与小三角形OAB的面积就不会相等,见图二。 开普勒把两者看作相等就不对了。当时开普勒无语回答。 之后又有意大利卡瓦利里用《不可分量》更是逻辑混乱:他把现实中的物质的量子性与抽象的点线面混为一谈。不过他还算启蒙了物质的量子性。 最后柯西打了个圆场:用他们独创的极限理论圆了πr^2 =S。 我直接证明S>πr^2 。 2 定义: 本文n的定义:{n│∀ n,0<n∈N} 点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位置。 线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长度几何空间。 面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长度和宽度没厚度几何空间。 圆的定义:取r>0,以r为半径画出的封闭曲线下面积最大的几何平面图。 3 逻辑证明: 定理1:扇形与等腰三角形周长相等、腰长相等,得:扇形面积大于三角形面积。 【看到此定理,大家会联想到:周长相等几何图,圆面积最大。】 证明:见(图一) 取圆的半径r=1/2,得圆周长为π 由扇形定义、三角形定义、面积定义得:面积大于0, 所以,以圆心为顶点,作任意一个扇形OAB:顶角θ必须180度>θ>0度, 得:扇形OAB中AB弧长为[π×(θ/360度)], 取等腰△O1A1B1每条腰长为r=1/2,等腰△O1A1B1底边A1B1为[π×(θ/360度)], 满足题意:扇形OAB周长=△O1A1B1周长、腰长相等。 注意:不能把等腰三角顶角当成θ度。 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π×r×r×((θ/360度)) 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1/2)[π×(θ/360度)]×√[(1/2)^2-(πθ/360度)^2] 解得: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 【注明:当顶角θ为0度时,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0 属逻辑错误下的相等,因为与 扇形、三角形、面积定义(面积大于0)。】 证毕! 定理2:圆面积S≠π×r×r 证明: 取定值半径r=1/2,画圆, 得到定值圆周长=π,得到定值圆面积=S 得到定值:r×(π×r), 既然为定值,所以定值 r×(π×r)不趋近任何元素(不趋近S)。 既然为定值,所以定值 S不趋近任何元素(不趋近r×π×r)。 得到定理3:常数 r×(π×r)与常数S不存在趋近、极限关系。 常数 r×(π×r)与常数S,只能是相等关系或不等关系: r×(π×r)=S (1) r×(π×r)≠S (2) 反证法:假设(1)式成立。 再做一个等腰三角形,腰长为r,且腰长、周长都分别与扇形腰长、周长相等: (图一) (图二) 注明:(图一)(图二)中的扇形为全等扇形。 扇形OAB周长=△O1A1B1周长;腰长对应相等 由定理1得:扇形OAB面积>△O1A1B1面积; 由定理1得:n→∞时,任意小的扇形面积>等周长的三角形面积。 n→∞时,必有:n个顶角为(360度/n)的扇形面积之和=S, n→∞时,取:n个与扇形等周长的三角形面积之和=r×(π×r) 因为n→∞时,(360度/n)>0度 定理1得:S> r×(π×r),与假设矛盾。 排除(1)式,得到 S≠ r×(π×r) 证毕! 【要相等,只能:r×(π×r)=S =0。得到r=0。或:扇形、三角形顶角为0度,所有面积用线条代替。把没面积的线错觉的当成微小面积叠加。见点、线、面定义。】 4 结论: 其实圆面积图记为S它就是一个数。 用r×(π×r)是近似的有误差的表示。 柯西把A、B两个增数列视为全等,把圆面积视为r×(π×r)。 柯西是拿一个未证先定调,再来趋近。 在极限理心中的核心是lim(n→∞),所以只要是无穷极限都不能用等式。 圆面积又退回到古代数学中近似夹逼法。 圆面S它就是一个数,不能用别的异类符号去表示, 所以,圆面积你要么用S;或用别的数只能去近似。
宇宙真相(115):圆面积公式一波三折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古希腊的数学家,从圆内、外接正多边形夹逼去逼近圆面积。古印度的数学家,用类似切西瓜的办法拼成一个近似长方形面积。开普勒也仿照切西瓜的方法把圆分成无穷多个小扇形。拼成一个绝对长方形面积。才有熟悉的圆面积公式:S=π×r×r,很快被人指出错误。之后又有卡瓦利里用《不可分量》去修补S=π×r×r,同样犯了错误。最后柯西,用极限理论来打圆场:S=π×r×r。我将证明圆面积S和(π×r×r)是两个定数。我找到了两个不同的个增函数(数列)都有极限,极限分别是(π×r×r)和S,证明了S>π×r×r ,所以 S≠π×r×r 。 关键词:圆面积;π;扇形;等腰三角形 1 前言: 开普勒分割出来的无穷多个小扇形,每个小扇形面积究竟等于不等于零? 如果等于零,半径OA和半径OB就必然重合,小扇形OAB就不存在了; 如果客观存在的面积不等于零,小扇形OAB与小三角形OAB的面积就不会相等,见图二。 开普勒把两者看作相等就不对了。当时开普勒无语回答。 之后又有意大利卡瓦利里用《不可分量》更是逻辑混乱:他把现实中的物质的量子性与抽象的点线面混为一谈。不过他还算启蒙了物质的量子性。 最后柯西打了个圆场:用他们独创的极限理论圆了πr^2 =S。 我直接证明S>πr^2 。 2 定义: 本文n的定义:{n│∀ n,0<n∈N} 点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位置。 线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长度几何空间。 面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长度和宽度没厚度几何空间。 圆的定义:取r>0,以r为半径画出的封闭曲线下面积最大的几何平面图。 3 逻辑证明: 定理1:扇形与等腰三角形周长相等、腰长相等,得:扇形面积大于三角形面积。 【看到此定理,大家会联想到:周长相等几何图,圆面积最大。】 证明:见(图一) 取圆的半径r=1/2,得圆周长为π 由扇形定义、三角形定义、面积定义得:面积大于0, 所以,以圆心为顶点,作任意一个扇形OAB:顶角θ必须180度>θ>0度, 得:扇形OAB中AB弧长为[π×(θ/360度)], 取等腰△O1A1B1每条腰长为r=1/2,等腰△O1A1B1底边A1B1为[π×(θ/360度)], 满足题意:扇形OAB周长=△O1A1B1周长、腰长相等。 注意:不能把等腰三角顶角当成θ度。 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π×r×r×((θ/360度)) 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1/2)[π×(θ/360度)]×√[(1/2)^2-(πθ/360度)^2] 解得: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 【注明:当顶角θ为0度时,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0 属逻辑错误下的相等,因为与 扇形、三角形、面积定义(面积大于0)。】 证毕! 定理2:圆面积S≠π×r×r 证明: 取定值半径r=1/2,画圆, 得到定值圆周长=π,得到定值圆面积=S 得到定值:r×(π×r), 既然为定值,所以定值 r×(π×r)不趋近任何元素(不趋近S)。 既然为定值,所以定值 S不趋近任何元素(不趋近r×π×r)。 得到定理3:常数 r×(π×r)与常数S不存在趋近、极限关系。 常数 r×(π×r)与常数S,只能是相等关系或不等关系: r×(π×r)=S (1) r×(π×r)≠S (2) 反证法:假设(1)式成立。 再做一个等腰三角形,腰长为r,且腰长、周长都分别与扇形腰长、周长相等:(图一)(图二) 注明:(图一)(图二)中的扇形为全等扇形。 扇形OAB周长=△O1A1B1周长;腰长对应相等 由定理1得:扇形OAB面积>△O1A1B1面积; 由定理1得:n→∞时,任意小的扇形面积>等周长的三角形面积。 n→∞时,必有:n个顶角为(360度/n)的扇形面积之和=S, n→∞时,取:n个与扇形等周长的三角形面积之和=r×(π×r) 因为n→∞时,(360度/n)>0度 定理1得:S> r×(π×r),与假设矛盾。 排除(1)式,得到 S≠ r×(π×r) 证毕! 【要相等,只能:r×(π×r)=S =0。得到r=0。或:扇形、三角形顶角为0度,所有面积用线条代替。把没面积的线错觉的当成微小面积叠加。见点、线、面定义。】 4 结论: 其实圆面积图记为S它就是一个数。 用r×(π×r)是近似的有误差的表示。 柯西把A、B两个增数列视为全等,把圆面积视为r×(π×r)。 柯西是拿一个未证先定调,再来趋近。 在极限理心中的核心是lim(n→∞),所以只要是无穷极限都不能用等式。 圆面积又退回到古代数学中近似夹逼法。 圆面S它就是一个数,不能用别的异类符号去表示, 所以,圆面积你要么用S;或用别的数只能去近似。
宇宙真相(115):圆面积公式一波三折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古希腊的数学家,从圆内、外接正多边形夹逼去逼近圆面积。古印度的数学家,用类似切西瓜的办法拼成一个近似长方形面积。开普勒也仿照切西瓜的方法把圆分成无穷多个小扇形。拼成一个绝对长方形面积。才有熟悉的圆面积公式:S=π×r×r,很快被人指出错误。之后又有卡瓦利里用《不可分量》去修补S=π×r×r,同样犯了错误。最后柯西,用极限理论来打圆场:S=π×r×r。我将证明圆面积S和(π×r×r)是两个定数。我找到了两个不同的个增函数(数列)都有极限,极限分别是(π×r×r)和S,证明了S>π×r×r ,所以 S≠π×r×r 。 关键词:圆面积;π;扇形;等腰三角形 1 前言: 开普勒分割出来的无穷多个小扇形,每个小扇形面积究竟等于不等于零? 如果等于零,半径OA和半径OB就必然重合,小扇形OAB就不存在了; 如果客观存在的面积不等于零,小扇形OAB与小三角形OAB的面积就不会相等,见图二。 开普勒把两者看作相等就不对了。当时开普勒无语回答。 之后又有意大利卡瓦利里用《不可分量》更是逻辑混乱:他把现实中的物质的量子性与抽象的点线面混为一谈。不过他还算启蒙了物质的量子性。 最后柯西打了个圆场:用他们独创的极限理论圆了πr^2 =S。 我直接证明S>πr^2 。 2 定义: 本文n的定义:{n│∀ n,0<n∈N} 点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位置。 线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长度几何空间。 面的定义:长度a≠0,宽度b≠0,厚度c=0,仅用于标识一个确定的长度和宽度没厚度几何空间。 圆的定义:取r>0,以r为半径画出的封闭曲线下面积最大的几何平面图。 3 逻辑证明: 定理1:扇形与等腰三角形周长相等、腰长相等,得:扇形面积大于三角形面积。 【看到此定理,大家会联想到:周长相等几何图,圆面积最大。】 证明:见(图一) 取圆的半径r=1/2,得圆周长为π 由扇形定义、三角形定义、面积定义得:面积大于0, 所以,以圆心为顶点,作任意一个扇形OAB:顶角θ必须180度>θ>0度, 得:扇形OAB中AB弧长为[π×(θ/360度)], 取等腰△O1A1B1每条腰长为r=1/2,等腰△O1A1B1底边A1B1为[π×(θ/360度)], 满足题意:扇形OAB周长=△O1A1B1周长、腰长相等。 注意:不能把等腰三角顶角当成θ度。 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π×r×r×((θ/360度)) 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1/2)[π×(θ/360度)]×√[(1/2)^2-(πθ/360度)^2] 解得: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 【注明:当顶角θ为0度时,周长相等的扇形面积=周长相等的等腰三角面积=0 属逻辑错误下的相等,因为与 扇形、三角形、面积定义(面积大于0)。】 证毕! 定理2:圆面积S≠π×r×r 证明: 取定值半径r=1/2,画圆, 得到定值圆周长=π,得到定值圆面积=S 得到定值:r×(π×r), 既然为定值,所以定值 r×(π×r)不趋近任何元素(不趋近S)。 既然为定值,所以定值 S不趋近任何元素(不趋近r×π×r)。 得到定理3:常数 r×(π×r)与常数S不存在趋近、极限关系。 常数 r×(π×r)与常数S,只能是相等关系或不等关系: r×(π×r)=S (1) r×(π×r)≠S (2) 反证法:假设(1)式成立。 再做一个等腰三角形,腰长为r,且腰长、周长都分别与扇形腰长、周长相等:(图一)(图二) 注明:(图一)(图二)中的扇形为全等扇形。 扇形OAB周长=△O1A1B1周长;腰长对应相等 由定理1得:扇形OAB面积>△O1A1B1面积; 由定理1得:n→∞时,任意小的扇形面积>等周长的三角形面积。 n→∞时,必有:n个顶角为(360度/n)的扇形面积之和=S, n→∞时,取:n个与扇形等周长的三角形面积之和=r×(π×r) 因为n→∞时,(360度/n)>0度 定理1得:S> r×(π×r),与假设矛盾。 排除(1)式,得到 S≠ r×(π×r) 证毕! 【要相等,只能:r×(π×r)=S =0。得到r=0。或:扇形、三角形顶角为0度,所有面积用线条代替。把没面积的线错觉的当成微小面积叠加。见点、线、面定义。】 4 结论: 其实圆面积图记为S它就是一个数。 用r×(π×r)是近似的有误差的表示。 柯西把A、B两个增数列视为全等,把圆面积视为r×(π×r)。 柯西是拿一个未证先定调,再来趋近。 在极限理心中的核心是lim(n→∞),所以只要是无穷极限都不能用等式。 圆面积又退回到古代数学中近似夹逼法。 圆面S它就是一个数,不能用别的异类符号去表示, 所以,圆面积你要么用S;或用别的数只能去近似。
宇宙真相(114):微积分求曲面面积的误差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有一部分人类发明了微积分,用微积分方法:球体横向纬线分割,求得圆面积{S1│S1=πRR}和正球体表面积{S│S=4πRR};我再用同样的微积分方法:球体纵向纬线分割,求得正球体表面积{S│S=ππ/4,2R=1},得到了π=4 这个矛盾。 关键词:微积分;无穷;球体横向纬线分割;球体纵向纬线分割; 证明方法: 圆面积方法: 以半径R画一个平面圆面积,再分割成n个小扇形取n充分大,既微积分理论n→∞,得每个扇形趋于一个三角形 得到圆面积=πRR 也就是圆面积为S1,得:圆面积{S1│S1=πRR}。 圆球体表面积: 球体表面横向纬线分割。纬线横向切成n(无穷大)。把一个半径为R的球的上半球横向切成n(n无穷大)份, 每份等高。 人类用了个方法(去见教课书、百度)得到正球体表面积=4πRR} 也就是正球体表面积为S,得:正球体表面积{S│S=4πRR}, 我也用微积分方法:球体表面纵向纬线分割。 把一个半径为R的球体表面,从经线纵向切成n(n无穷大)个类三角形扇形。方法: 一、取一个正球体,标上赤道一圈线L,和南北极。 二、从赤道横截,把一个球体平分为:两个“半球体”。 三、赤道(就是最大的纬线)横截面圆的直径D为1,D=2R=1, 得赤道周长L=π,得北极A到达赤道“经线”为a,得:a=π/4 四、从A向L作很n+1条“经线”a。 当n充分大时,得到n个“类三角扇形面积”:底边为p,高为a=π/4,np=π。 五、当n无限大时得到“1个类三角扇形趋近为一个三角形”:pa/2=pπ/8 六、得到“所有n个类三角扇形面积”:npπ/8=ππ/8 七、球体曲面体的表面积(上面ππ/8的两个合为一个球体):ππ/4 也就是正球体表面积为S,得:正球体表面积{S│S=ππ/4,2R=1}。 得:ππ/4=4πRR=4π(1/2)×(1/2) 解得:π=4 ,矛盾。 结论: 同样是微积分,一个用横向取微再积;一个用纵向取微再积。 得到了一个矛盾(有误差、不统一)的结论, 所以微积分是一个近似取值法,不是一个精确的理论计算。 横向取微再积,是把原图向大的方向近似;纵向取微再积把原图向小的方向近似。 曲面趋近于三角形,是不等于三角形的。记住:趋近≠等于。 也就是,任何曲线、曲面再微分都不能变为直线、直面,都不能用直线直面几何求值。 得:微积分是一种以充分的降低误差,还是有误差的计算方法。 现实操作准许有一定的误差,所以现实中微积分有用,微积分仅仅为现实计算工具。 纯数学是不准有误差的理论方法,所以微积分不能进入纯理论数学。
宇宙真相(114):微积分求曲面面积的误差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有一部分人类发明了微积分,用微积分方法:球体横向纬线分割,求得圆面积{S1│S1=πRR}和正球体表面积{S│S=4πRR};我再用同样的微积分方法:球体纵向纬线分割,求得正球体表面积{S│S=ππ/4,2R=1},得到了π=4 这个矛盾。 关键词:微积分;无穷;球体横向纬线分割;球体纵向纬线分割; 证明方法: 圆面积方法: 以半径R画一个平面圆面积,再分割成n个小扇形取n充分大,既微积分理论n→∞,得每个扇形趋于一个三角形 得到圆面积=πRR 也就是圆面积为S1,得:圆面积{S1│S1=πRR}。 圆球体表面积: 球体表面横向纬线分割。纬线横向切成n(无穷大)。把一个半径为R的球的上半球横向切成n(n无穷大)份, 每份等高。 人类用了个方法(去见教课书、百度)得到正球体表面积=4πRR} 也就是正球体表面积为S,得:正球体表面积{S│S=4πRR}, 我也用微积分方法:球体表面纵向纬线分割。 把一个半径为R的球体表面,从经线纵向切成n(n无穷大)个类三角形扇形。方法: 一、取一个正球体,标上赤道一圈线L,和南北极。 二、从赤道横截,把一个球体平分为:两个“半球体”。 三、赤道(就是最大的纬线)横截面圆的直径D为1,D=2R=1, 得赤道周长L=π,得北极A到达赤道“经线”为a,得:a=π/4 四、从A向L作很n+1条“经线”a。 当n充分大时,得到n个“类三角扇形面积”:底边为p,高为a=π/4,np=π。 五、当n无限大时得到“1个类三角扇形趋近为一个三角形”:pa/2=pπ/8 六、得到“所有n个类三角扇形面积”:npπ/8=ππ/8 七、球体曲面体的表面积(上面ππ/8的两个合为一个球体):ππ/4 也就是正球体表面积为S,得:正球体表面积{S│S=ππ/4,2R=1}。 得:ππ/4=4πRR=4π(1/2)×(1/2) 解得:π=4 ,矛盾。 结论: 同样是微积分,一个用横向取微再积;一个用纵向取微再积。 得到了一个矛盾(有误差、不统一)的结论, 所以微积分是一个近似取值法,不是一个精确的理论计算。 横向取微再积,是把原图向大的方向近似;纵向取微再积把原图向小的方向近似。 曲面趋近于三角形,是不等于三角形的。记住:趋近≠等于。 也就是,任何曲线、曲面再微分都不能变为直线、直面,都不能用直线直面几何求值。 得:微积分是一种以充分的降低误差,还是有误差的计算方法。 现实操作准许有一定的误差,所以现实中微积分有用,微积分仅仅为现实计算工具。 纯数学是不准有误差的理论方法,所以微积分不能进入纯理论数学。
宇宙真相(114):微积分求曲面面积的误差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有一部分人类发明了微积分,用微积分方法:球体横向纬线分割,求得圆面积{S1│S1=πRR}和正球体表面积{S│S=4πRR};我再用同样的微积分方法:球体纵向纬线分割,求得正球体表面积{S│S=ππ/4,2R=1},得到了π=4 这个矛盾。 关键词:微积分;无穷;球体横向纬线分割;球体纵向纬线分割; 证明方法: 圆面积方法: 以半径R画一个平面圆面积,再分割成n个小扇形取n充分大,既微积分理论n→∞,得每个扇形趋于一个三角形 得到圆面积=πRR 也就是圆面积为S1,得:圆面积{S1│S1=πRR}。 圆球体表面积: 球体表面横向纬线分割。纬线横向切成n(无穷大)。把一个半径为R的球的上半球横向切成n(n无穷大)份, 每份等高。 人类用了个方法(去见教课书、百度)得到正球体表面积=4πRR} 也就是正球体表面积为S,得:正球体表面积{S│S=4πRR}, 我也用微积分方法:球体表面纵向纬线分割。 把一个半径为R的球体表面,从经线纵向切成n(n无穷大)个类三角形扇形。方法: 一、取一个正球体,标上赤道一圈线L,和南北极。 二、从赤道横截,把一个球体平分为:两个“半球体”。 三、赤道(就是最大的纬线)横截面圆的直径D为1,D=2R=1, 得赤道周长L=π,得北极A到达赤道“经线”为a,得:a=π/4 四、从A向L作很n+1条“经线”a。 当n充分大时,得到n个“类三角扇形面积”:底边为p,高为a=π/4,np=π。 五、当n无限大时得到“1个类三角扇形趋近为一个三角形”:pa/2=pπ/8 六、得到“所有n个类三角扇形面积”:npπ/8=ππ/8 七、球体曲面体的表面积(上面ππ/8的两个合为一个球体):ππ/4 也就是正球体表面积为S,得:正球体表面积{S│S=ππ/4,2R=1}。 得:ππ/4=4πRR=4π(1/2)×(1/2) 解得:π=4 ,矛盾。 结论: 同样是微积分,一个用横向取微再积;一个用纵向取微再积。 得到了一个矛盾(有误差、不统一)的结论, 所以微积分是一个近似取值法,不是一个精确的理论计算。 横向取微再积,是把原图向大的方向近似;纵向取微再积把原图向小的方向近似。 曲面趋近于三角形,是不等于三角形的。记住:趋近≠等于。 也就是,任何曲线、曲面再微分都不能变为直线、直面,都不能用直线直面几何求值。 得:微积分是一种以充分的降低误差,还是有误差的计算方法。 现实操作准许有一定的误差,所以现实中微积分有用,微积分仅仅为现实计算工具。 纯数学是不准有误差的理论方法,所以微积分不能进入纯理论数学。
宇宙真相(113):“全部”的科学定义 宇宙真相(113):“全部”的科学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的科学(含数学)用语中,常常用到“全部”这个概念,很多人在没合逻辑定义的情况下常错误的引用“全部”这个概念,我证明了“全部”只能为有限元(有穷)概念专属词。既“全部”不属无限的权限。 关键词:有穷(有限);无穷(无限);全部 1 前言: 人类的数学、科学,一直存在源头概念没有合逻辑定义。 所以隐藏了很多矛盾,所以数学、科学才有悖论(矛盾)。 但人类习惯了这种错识,还把错误习以常正常。 集合论出了矛盾,来自无限、无穷的引入。 又,全部这个概念怎样定义? 你们学校全部多少人? 你们班一共多少人? 你们全家多少人? 实例,我取3个数(元素):1,5,24. 得,全部的数为1,5,24.少一个就不是全部。 你们班有同学50人,则全部人为50人。 所以,全部属一个复制词: 第一次选取的元素个数,之后再一个不少的取出这些元素。 2 定义: 全部的定义:a1,a2,a3,...,an 满足:a1,a2,a3,...,an=a1,a2,a3,...,an 当然也满足:{a1,a2,a3,...,an}={a1,a2,a3,...,an}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数定义(数公理):元素A 满足:A{=,<,>}。 上面定义的通俗语言:能进入{=,<,>}的元素为数。 集合的定义:{},{A│A≯A}。 3 逻辑证明: 定理:无限元素不能为全部(元限元素不能集合)。 证明: 无穷的定义得无限元素:a1,a2,a3,a4,.... 不能为:a1,a2,a3,a4,....= 当然不能为:a1,a2,a3,a4,....=a1,a2,a3,a4,.... 也就证明了无限元素不合符全部的定义。 也证明了无限元素不是数(见数定义)。 也证明了无限元素不能集合: 因为无穷a1,a2,a3,a4,.... 不能满足为:a1,a2,a3,a4,....}。与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不能满足为:{1,2,3,4,....}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集合。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用整体、不能用全部。 证明了:无穷无限与集合是矛盾的。 证毕! 4 总结: 人类常常犯逻辑性常识错误: 把无限1,2,3,4,....的元素表述为“全部元素为无限个”。 应该就是无限个,不能与“全部”这个概念有关联。 说通俗些,无限无穷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构不成全部。 注意:全部、所有、遍历都等价有限。 下一讲《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逻辑漏洞。
宇宙真相(113):“全部”的科学定义 宇宙真相(113):“全部”的科学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的科学(含数学)用语中,常常用到“全部”这个概念,很多人在没合逻辑定义的情况下常错误的引用“全部”这个概念,我证明了“全部”只能为有限元(有穷)概念专属词。既“全部”不属无限的权限。 关键词:有穷(有限);无穷(无限);全部 1 前言: 人类的数学、科学,一直存在源头概念没有合逻辑定义。 所以隐藏了很多矛盾,所以数学、科学才有悖论(矛盾)。 但人类习惯了这种错识,还把错误习以常正常。 集合论出了矛盾,来自无限、无穷的引入。 又,全部这个概念怎样定义? 你们学校全部多少人? 你们班一共多少人? 你们全家多少人? 实例,我取3个数(元素):1,5,24. 得,全部的数为1,5,24.少一个就不是全部。 你们班有同学50人,则全部人为50人。 所以,全部属一个复制词: 第一次选取的元素个数,之后再一个不少的取出这些元素。 2 定义: 全部的定义:a1,a2,a3,...,an 满足:a1,a2,a3,...,an=a1,a2,a3,...,an 当然也满足:{a1,a2,a3,...,an}={a1,a2,a3,...,an}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数定义(数公理):元素A 满足:A{=,<,>}。 上面定义的通俗语言:能进入{=,<,>}的元素为数。 集合的定义:{},{A│A≯A}。 3 逻辑证明: 定理:无限元素不能为全部(元限元素不能集合)。 证明: 无穷的定义得无限元素:a1,a2,a3,a4,.... 不能为:a1,a2,a3,a4,....= 当然不能为:a1,a2,a3,a4,....=a1,a2,a3,a4,.... 也就证明了无限元素不合符全部的定义。 也证明了无限元素不是数(见数定义)。 也证明了无限元素不能集合: 因为无穷a1,a2,a3,a4,.... 不能满足为:a1,a2,a3,a4,....}。与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不能满足为:{1,2,3,4,....}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集合。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用整体、不能用全部。 证明了:无穷无限与集合是矛盾的。 证毕! 4 总结: 人类常常犯逻辑性常识错误: 把无限1,2,3,4,....的元素表述为“全部元素为无限个”。 应该就是无限个,不能与“全部”这个概念有关联。 说通俗些,无限无穷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构不成全部。 注意:全部、所有、遍历都等价有限。 下一讲《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逻辑漏洞。
宇宙真相(113):“全部”的科学定义 宇宙真相(113):“全部”的科学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的科学(含数学)用语中,常常用到“全部”这个概念,很多人在没合逻辑定义的情况下常错误的引用“全部”这个概念,我证明了“全部”只能为有限元(有穷)概念专属词。既“全部”不属无限的权限。 关键词:有穷(有限);无穷(无限);全部 1 前言: 人类的数学、科学,一直存在源头概念没有合逻辑定义。 所以隐藏了很多矛盾,所以数学、科学才有悖论(矛盾)。 但人类习惯了这种错识,还把错误习以常正常。 集合论出了矛盾,来自无限、无穷的引入。 又,全部这个概念怎样定义? 你们学校全部多少人? 你们班一共多少人? 你们全家多少人? 实例,我取3个数(元素):1,5,24. 得,全部的数为1,5,24.少一个就不是全部。 你们班有同学50人,则全部人为50人。 所以,全部属一个复制词: 第一次选取的元素个数,之后再一个不少的取出这些元素。 2 定义: 全部的定义:a1,a2,a3,...,an 满足:a1,a2,a3,...,an=a1,a2,a3,...,an 当然也满足:{a1,a2,a3,...,an}={a1,a2,a3,...,an}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数定义(数公理):元素A 满足:A{=,<,>}。 上面定义的通俗语言:能进入{=,<,>}的元素为数。 集合的定义:{},{A│A≯A}。 3 逻辑证明: 定理:无限元素不能为全部(元限元素不能集合)。 证明: 无穷的定义得无限元素:a1,a2,a3,a4,.... 不能为:a1,a2,a3,a4,....= 当然不能为:a1,a2,a3,a4,....=a1,a2,a3,a4,.... 也就证明了无限元素不合符全部的定义。 也证明了无限元素不是数(见数定义)。 也证明了无限元素不能集合: 因为无穷a1,a2,a3,a4,.... 不能满足为:a1,a2,a3,a4,....}。与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不能满足为:{1,2,3,4,....}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集合。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用整体、不能用全部。 证明了:无穷无限与集合是矛盾的。 证毕! 4 总结: 人类常常犯逻辑性常识错误: 把无限1,2,3,4,....的元素表述为“全部元素为无限个”。 应该就是无限个,不能与“全部”这个概念有关联。 说通俗些,无限无穷没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构不成全部。 注意:全部、所有、遍历都等价有限。 下一讲《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逻辑漏洞。
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 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 作者:宇宙邪灵 摘 要: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标准是什么,怎样定义科学。是人类数千年一直含糊的问题。 关健词:科学;非科学 1 引 言: 人类一直有人打着科学的旗号,进行所谓的科学研究和实验。 古人的占卜、火烧龟壳 的实验被巫术师当做告诉人类的最早科学实验。 人类一直是正邪想占领科学的制高点。 人类一直不能定义科学,也不能证明其定义的正确性。 2 逻辑论证 科学定义:是解读宇宙自然规律和宇宙真相的一套理论标准。 理论标准(简称科学六要素): 一,每件事件中的所有概念有定义, 二,每个定义有合逻辑证明。 三,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所有的正确定义冲突。. 四,每个定义必须用符号(或公式)表示. 五,整个事件所有概念必须用逻辑进行串连和证明.六,只能用定义为依据(只能用定义:必须用了定义,且不能引用定义之外的话题、概念)。 只有同时作到上面六点的就属于科学。 做不到其中一点就是非科学。 非科学为:美术、艺术、文学、宗教、神学、巫术。 非科学做不到上五点之一,因为他们不属科学概念。 他们可理直气壮的说:我们不是科学,我们是信仰。 所以不用定义,也不用证明。 只要感觉美和舒服和自由。 (一),每件事件中的所有概念有准确的定义, 理由: 因为:只有准确定义了, 大家才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共同语言下讨论、记录、推理,.才不会扯皮.证明: 你心中任意一个确定的概念 对别人来说就是一个未知数x 所以你必须用已知条件必须有限的限定(无止境的限定旁人永远不能听完你的限定,所以必须有限的限定),定出你的x,既 x∈{a,b,c,...n}。 就是用已知的 a,b,c,...n 定义出x 实例:x∈{1,2,-7,2,0} 你告诉大家是:x^2-7x+2=0 所以 x就是准确的定义。由有限已知条件{a,b,c,...n}建立方程:∑(x^k){a,b,c,...n}=0求出方程的现实解x。证毕!你如果不准确定义,大家不知你心里的概念是什么。 总不能让大家猜你的吧。 不准确定义就可胡说一通。 (二),每个定义能被逻辑证明其存在性。 理由: 你不能拿一个不存在定义 来让大家进行科学讨论。 如,你定义: 1>1 如,柯西定义:0.999...=1 这些你都要给出存在性的证明, 柯西要给出 无限元素是不是数的证明, 当然柯西必须先证明什么是数,还得证明等号的数学逻辑。 所以 我们不能定义 0=1。所以我们的定义必证明其存在性。 所以不能定义:有=无;更不能定义: 有限=无限。你必须证明其存在性。证明:设你的定义为xx有 n个有限条件{a,b,c,...n},才能建立方程∑(x^k){a,b,c,...n}=0 求出x当你的所有条件不存在:{a,b,c,...n}≠任何元素。得 x不是任何元素。证得x不存在。证毕。 定理:所有概念都能被证明的. 证:任取一个概念A,得概念A包含所有概念,也包含公理、定义。 得两种情况:概念A由n个逻辑支撑.∑A={a1,a2,a3,...an} 概念A没任何逻辑支撑.∑A≠{a1,a2,a3,...an...} 第一种情况: 概念A由n个逻辑支撑.∑A={a1,a2,a3,...an} 只要找出这n个逻辑{a1,a2,a3,...an}, 就证明概念A存在、得概念A表述正确、概念A合逻辑(n个逻辑支撑)就证实了概念A。 存在的概念都能被证实。 当第二种情况:概念A没任何逻辑支撑.∑A≠{a1,a2,a3,...an...} 得: 概念A.不存在.属错误概念、不合逻辑(没任何逻辑支撑). 证伪了概念A。 上面第一种情况证明了概念A。 也就是所有概念都是可证明的(证实或证伪)。证毕!【附:公理不必证明 与 公理能证明 不冲突。】 (三),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所有的正确定义冲突。. 理由: 你之前定义了1, 当1+1 时,就不能再定义 (1+1)为1。 你家你哥叫张伟,你做为弟弟就不能再取名为张伟。 我们在网上注册,前面有人取了的名,你就不能再取。 前人有1+1=2和 1+1+1+,,+1=10的概念, 你就不能取 1+1=10,你可注明二进制的十:1+1=10‘’ 得 1+1=10‘’与前面的 概念不冲突。因为 2=10‘’≠10, 如:前面定义了物质为m,后面以m为条件定义出的能量fm 就不能叫物质。 同样不能把力定义为物质,因为先有物质概念m之后再有力的概念am, 做到了不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因为就包含了后来的不与你冲突),整个宇宙就自洽。 不是几个孤立系自洽。==== 孤立系自洽 为非科学(如象棋,无限集合,戏剧)。证明:前人有正确的定义x,已知条件为:{k,a,b,c,...n}且解得 方程∑(x^k){k,a,b,c,...n}=0 中的实解 x={r,r1,r2,...rk},你的同等条件的方程:∑(y^k){k,a,b,c,...n}=0 实解 y≠x则你的为错误。因为你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 (四),每个定义必须符号化(或公式化). 理由: 符号(含数学)逻辑语言是所有科学语言。 符号化(或公式化).是逻辑的格式化和模块化, 因为一切以符号、数据和公式为依据就不会逻辑走偏、不会偷换概念,双方不会扯皮。 证明:你的定义为x,已知条件为{k,a,b,c,...n}就能建一个 符号、数学模:(x^k){k,a,b,c,...n}=0大家以公认(能证明)的符号、数学体系 求出统一的解 x证毕! (五),整个事件所有概念必须用逻辑进行串连和证明. 理由: 所有实验都不能证明理论,所有实验都必须得用逻辑理论来解读。 如:人类数万年一直看到“日东出西落”这个实验,且在地球某一圈站了人(或观测点) 都证实了太阳从人的正头顶(能地心人为参照)上经过。 不能证明太阳围着地球转。 又如:至2012年2月为止,数学家已经验证了3.5*10^18以内的偶数,在所有的验证中,没有发现偶数哥德巴赫猜想的反例。 能得数亿个实验: 人类现条件下用3.5*10^18以内的偶数能试验能写成“质数+质数”形式 上数亿个实验不能证明歌猜。证明:见前四个证明 ,连为一个体系。(六)只能用定义为依据(只能用定义:必须用了定义,且不能用定义之外的话题)。因为合逻辑的定义、论证为正确的,属源头正确。所有定义之外的反驳反列都属错误。公理:没用到定义的论证为伪证。得:只能用定义为依据。 3 总结: 能做到科学五要素的就是科学,科学的宇宙就统一没矛盾。 张三定义了三角形和角,也证明了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 李四仅仅说了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没证明。 得:张三的为科学。 李四的为非科学。因为:他没定义,谁知他的三角形是指圆还是指一条直线。 张三做了个飞机,且能用逻辑理论解释飞机的所有(物质、力、速度、飞行)。张三属科学。 李四也做了个飞机,他不能用逻辑理论解释飞机的所有(物质、力、速度、飞行)或解释了部分。李四属美术(美工、技术、工匠)。 没有更科学,也没有好科学与差科学. 只有科学与非科学. 非科学没有统一的标准,各自可以各自的情感各说一通。 所以非科学是神学、宗教、文学...还有神棍和玄语。
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 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 作者:宇宙邪灵 摘 要: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标准是什么,怎样定义科学。是人类数千年一直含糊的问题。 关健词:科学;非科学 1 引 言: 人类一直有人打着科学的旗号,进行所谓的科学研究和实验。 古人的占卜、火烧龟壳 的实验被巫术师当做告诉人类的最早科学实验。 人类一直是正邪想占领科学的制高点。 人类一直不能定义科学,也不能证明其定义的正确性。 2 逻辑论证 科学定义:是解读宇宙自然规律和宇宙真相的一套理论标准。 理论标准(简称科学六要素): 一,每件事件中的所有概念有定义, 二,每个定义有合逻辑证明。 三,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所有的正确定义冲突。. 四,每个定义必须用符号(或公式)表示. 五,整个事件所有概念必须用逻辑进行串连和证明.六,只能用定义为依据(只能用定义:必须用了定义,且不能引用定义之外的话题、概念)。 只有同时作到上面六点的就属于科学。 做不到其中一点就是非科学。 非科学为:美术、艺术、文学、宗教、神学、巫术。 非科学做不到上五点之一,因为他们不属科学概念。 他们可理直气壮的说:我们不是科学,我们是信仰。 所以不用定义,也不用证明。 只要感觉美和舒服和自由。 (一),每件事件中的所有概念有准确的定义, 理由: 因为:只有准确定义了, 大家才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共同语言下讨论、记录、推理,.才不会扯皮.证明: 你心中任意一个确定的概念 对别人来说就是一个未知数x 所以你必须用已知条件必须有限的限定(无止境的限定旁人永远不能听完你的限定,所以必须有限的限定),定出你的x,既 x∈{a,b,c,...n}。 就是用已知的 a,b,c,...n 定义出x 实例:x∈{1,2,-7,2,0} 你告诉大家是:x^2-7x+2=0 所以 x就是准确的定义。由有限已知条件{a,b,c,...n}建立方程:∑(x^k){a,b,c,...n}=0求出方程的现实解x。证毕!你如果不准确定义,大家不知你心里的概念是什么。 总不能让大家猜你的吧。 不准确定义就可胡说一通。 (二),每个定义能被逻辑证明其存在性。 理由: 你不能拿一个不存在定义 来让大家进行科学讨论。 如,你定义: 1>1 如,柯西定义:0.999...=1 这些你都要给出存在性的证明, 柯西要给出 无限元素是不是数的证明, 当然柯西必须先证明什么是数,还得证明等号的数学逻辑。 所以 我们不能定义 0=1。所以我们的定义必证明其存在性。 所以不能定义:有=无;更不能定义: 有限=无限。你必须证明其存在性。证明:设你的定义为xx有 n个有限条件{a,b,c,...n},才能建立方程∑(x^k){a,b,c,...n}=0 求出x当你的所有条件不存在:{a,b,c,...n}≠任何元素。得 x不是任何元素。证得x不存在。证毕。 定理:所有概念都能被证明的. 证:任取一个概念A,得概念A包含所有概念,也包含公理、定义。 得两种情况:概念A由n个逻辑支撑.∑A={a1,a2,a3,...an} 概念A没任何逻辑支撑.∑A≠{a1,a2,a3,...an...} 第一种情况: 概念A由n个逻辑支撑.∑A={a1,a2,a3,...an} 只要找出这n个逻辑{a1,a2,a3,...an}, 就证明概念A存在、得概念A表述正确、概念A合逻辑(n个逻辑支撑)就证实了概念A。 存在的概念都能被证实。 当第二种情况:概念A没任何逻辑支撑.∑A≠{a1,a2,a3,...an...} 得: 概念A.不存在.属错误概念、不合逻辑(没任何逻辑支撑). 证伪了概念A。 上面第一种情况证明了概念A。 也就是所有概念都是可证明的(证实或证伪)。证毕!【附:公理不必证明 与 公理能证明 不冲突。】 (三),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所有的正确定义冲突。. 理由: 你之前定义了1, 当1+1 时,就不能再定义 (1+1)为1。 你家你哥叫张伟,你做为弟弟就不能再取名为张伟。 我们在网上注册,前面有人取了的名,你就不能再取。 前人有1+1=2和 1+1+1+,,+1=10的概念, 你就不能取 1+1=10,你可注明二进制的十:1+1=10‘’ 得 1+1=10‘’与前面的 概念不冲突。因为 2=10‘’≠10, 如:前面定义了物质为m,后面以m为条件定义出的能量fm 就不能叫物质。 同样不能把力定义为物质,因为先有物质概念m之后再有力的概念am, 做到了不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因为就包含了后来的不与你冲突),整个宇宙就自洽。 不是几个孤立系自洽。==== 孤立系自洽 为非科学(如象棋,无限集合,戏剧)。证明:前人有正确的定义x,已知条件为:{k,a,b,c,...n}且解得 方程∑(x^k){k,a,b,c,...n}=0 中的实解 x={r,r1,r2,...rk},你的同等条件的方程:∑(y^k){k,a,b,c,...n}=0 实解 y≠x则你的为错误。因为你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 (四),每个定义必须符号化(或公式化). 理由: 符号(含数学)逻辑语言是所有科学语言。 符号化(或公式化).是逻辑的格式化和模块化, 因为一切以符号、数据和公式为依据就不会逻辑走偏、不会偷换概念,双方不会扯皮。 证明:你的定义为x,已知条件为{k,a,b,c,...n}就能建一个 符号、数学模:(x^k){k,a,b,c,...n}=0大家以公认(能证明)的符号、数学体系 求出统一的解 x证毕! (五),整个事件所有概念必须用逻辑进行串连和证明. 理由: 所有实验都不能证明理论,所有实验都必须得用逻辑理论来解读。 如:人类数万年一直看到“日东出西落”这个实验,且在地球某一圈站了人(或观测点) 都证实了太阳从人的正头顶(能地心人为参照)上经过。 不能证明太阳围着地球转。 又如:至2012年2月为止,数学家已经验证了3.5*10^18以内的偶数,在所有的验证中,没有发现偶数哥德巴赫猜想的反例。 能得数亿个实验: 人类现条件下用3.5*10^18以内的偶数能试验能写成“质数+质数”形式 上数亿个实验不能证明歌猜。证明:见前四个证明 ,连为一个体系。(六)只能用定义为依据(只能用定义:必须用了定义,且不能用定义之外的话题)。因为合逻辑的定义、论证为正确的,属源头正确。所有定义之外的反驳反列都属错误。公理:没用到定义的论证为伪证。得:只能用定义为依据。 3 总结: 能做到科学五要素的就是科学,科学的宇宙就统一没矛盾。 张三定义了三角形和角,也证明了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 李四仅仅说了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没证明。 得:张三的为科学。 李四的为非科学。因为:他没定义,谁知他的三角形是指圆还是指一条直线。 张三做了个飞机,且能用逻辑理论解释飞机的所有(物质、力、速度、飞行)。张三属科学。 李四也做了个飞机,他不能用逻辑理论解释飞机的所有(物质、力、速度、飞行)或解释了部分。李四属美术(美工、技术、工匠)。 没有更科学,也没有好科学与差科学. 只有科学与非科学. 非科学没有统一的标准,各自可以各自的情感各说一通。 所以非科学是神学、宗教、文学...还有神棍和玄语。
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 上帝告诉你宇宙真相(七十一):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 作者:宇宙邪灵 摘 要:什么是科学,什么是非科学,标准是什么,怎样定义科学。是人类数千年一直含糊的问题。 关健词:科学;非科学 1 引 言: 人类一直有人打着科学的旗号,进行所谓的科学研究和实验。 古人的占卜、火烧龟壳 的实验被巫术师当做告诉人类的最早科学实验。 人类一直是正邪想占领科学的制高点。 人类一直不能定义科学,也不能证明其定义的正确性。 2 逻辑论证 科学定义:是解读宇宙自然规律和宇宙真相的一套理论标准。 理论标准(简称科学六要素): 一,每件事件中的所有概念有定义, 二,每个定义有合逻辑证明。 三,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所有的正确定义冲突。. 四,每个定义必须用符号(或公式)表示. 五,整个事件所有概念必须用逻辑进行串连和证明.六,只能用定义为依据(只能用定义:必须用了定义,且不能引用定义之外的话题、概念)。 只有同时作到上面六点的就属于科学。 做不到其中一点就是非科学。 非科学为:美术、艺术、文学、宗教、神学、巫术。 非科学做不到上五点之一,因为他们不属科学概念。 他们可理直气壮的说:我们不是科学,我们是信仰。 所以不用定义,也不用证明。 只要感觉美和舒服和自由。 (一),每件事件中的所有概念有准确的定义, 理由: 因为:只有准确定义了, 大家才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共同语言下讨论、记录、推理,.才不会扯皮.证明: 你心中任意一个确定的概念 对别人来说就是一个未知数x 所以你必须用已知条件必须有限的限定(无止境的限定旁人永远不能听完你的限定,所以必须有限的限定),定出你的x,既 x∈{a,b,c,...n}。 就是用已知的 a,b,c,...n 定义出x 实例:x∈{1,2,-7,2,0} 你告诉大家是:x^2-7x+2=0 所以 x就是准确的定义。由有限已知条件{a,b,c,...n}建立方程:∑(x^k){a,b,c,...n}=0求出方程的现实解x。证毕!你如果不准确定义,大家不知你心里的概念是什么。 总不能让大家猜你的吧。 不准确定义就可胡说一通。 (二),每个定义能被逻辑证明其存在性。 理由: 你不能拿一个不存在定义 来让大家进行科学讨论。 如,你定义: 1>1 如,柯西定义:0.999...=1 这些你都要给出存在性的证明, 柯西要给出 无限元素是不是数的证明, 当然柯西必须先证明什么是数,还得证明等号的数学逻辑。 所以 我们不能定义 0=1。所以我们的定义必证明其存在性。 所以不能定义:有=无;更不能定义: 有限=无限。你必须证明其存在性。证明:设你的定义为xx有 n个有限条件{a,b,c,...n},才能建立方程∑(x^k){a,b,c,...n}=0 求出x当你的所有条件不存在:{a,b,c,...n}≠任何元素。得 x不是任何元素。证得x不存在。证毕。 定理:所有概念都能被证明的. 证:任取一个概念A,得概念A包含所有概念,也包含公理、定义。 得两种情况:概念A由n个逻辑支撑.∑A={a1,a2,a3,...an} 概念A没任何逻辑支撑.∑A≠{a1,a2,a3,...an...} 第一种情况: 概念A由n个逻辑支撑.∑A={a1,a2,a3,...an} 只要找出这n个逻辑{a1,a2,a3,...an}, 就证明概念A存在、得概念A表述正确、概念A合逻辑(n个逻辑支撑)就证实了概念A。 存在的概念都能被证实。 当第二种情况:概念A没任何逻辑支撑.∑A≠{a1,a2,a3,...an...} 得: 概念A.不存在.属错误概念、不合逻辑(没任何逻辑支撑). 证伪了概念A。 上面第一种情况证明了概念A。 也就是所有概念都是可证明的(证实或证伪)。证毕!【附:公理不必证明 与 公理能证明 不冲突。】 (三),每个定义不能与前人所有的正确定义冲突。. 理由: 你之前定义了1, 当1+1 时,就不能再定义 (1+1)为1。 你家你哥叫张伟,你做为弟弟就不能再取名为张伟。 我们在网上注册,前面有人取了的名,你就不能再取。 前人有1+1=2和 1+1+1+,,+1=10的概念, 你就不能取 1+1=10,你可注明二进制的十:1+1=10‘’ 得 1+1=10‘’与前面的 概念不冲突。因为 2=10‘’≠10, 如:前面定义了物质为m,后面以m为条件定义出的能量fm 就不能叫物质。 同样不能把力定义为物质,因为先有物质概念m之后再有力的概念am, 做到了不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因为就包含了后来的不与你冲突),整个宇宙就自洽。 不是几个孤立系自洽。==== 孤立系自洽 为非科学(如象棋,无限集合,戏剧)。证明:前人有正确的定义x,已知条件为:{k,a,b,c,...n}且解得 方程∑(x^k){k,a,b,c,...n}=0 中的实解 x={r,r1,r2,...rk},你的同等条件的方程:∑(y^k){k,a,b,c,...n}=0 实解 y≠x则你的为错误。因为你与前面正确的定义冲突。 (四),每个定义必须符号化(或公式化). 理由: 符号(含数学)逻辑语言是所有科学语言。 符号化(或公式化).是逻辑的格式化和模块化, 因为一切以符号、数据和公式为依据就不会逻辑走偏、不会偷换概念,双方不会扯皮。 证明:你的定义为x,已知条件为{k,a,b,c,...n}就能建一个 符号、数学模:(x^k){k,a,b,c,...n}=0大家以公认(能证明)的符号、数学体系 求出统一的解 x证毕! (五),整个事件所有概念必须用逻辑进行串连和证明. 理由: 所有实验都不能证明理论,所有实验都必须得用逻辑理论来解读。 如:人类数万年一直看到“日东出西落”这个实验,且在地球某一圈站了人(或观测点) 都证实了太阳从人的正头顶(能地心人为参照)上经过。 不能证明太阳围着地球转。 又如:至2012年2月为止,数学家已经验证了3.5*10^18以内的偶数,在所有的验证中,没有发现偶数哥德巴赫猜想的反例。 能得数亿个实验: 人类现条件下用3.5*10^18以内的偶数能试验能写成“质数+质数”形式 上数亿个实验不能证明歌猜。证明:见前四个证明 ,连为一个体系。(六)只能用定义为依据(只能用定义:必须用了定义,且不能用定义之外的话题)。因为合逻辑的定义、论证为正确的,属源头正确。所有定义之外的反驳反列都属错误。公理:没用到定义的论证为伪证。得:只能用定义为依据。 3 总结: 能做到科学五要素的就是科学,科学的宇宙就统一没矛盾。 张三定义了三角形和角,也证明了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 李四仅仅说了三角形内角和为180度,没证明。 得:张三的为科学。 李四的为非科学。因为:他没定义,谁知他的三角形是指圆还是指一条直线。 张三做了个飞机,且能用逻辑理论解释飞机的所有(物质、力、速度、飞行)。张三属科学。 李四也做了个飞机,他不能用逻辑理论解释飞机的所有(物质、力、速度、飞行)或解释了部分。李四属美术(美工、技术、工匠)。 没有更科学,也没有好科学与差科学. 只有科学与非科学. 非科学没有统一的标准,各自可以各自的情感各说一通。 所以非科学是神学、宗教、文学...还有神棍和玄语。
宇宙真相(112):ZF公理系统 违反科学原理 宇宙真相(112):ZF公理系统 违反科学原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的ZF公理系统是不自洽的,违反数学、科学原理。因为ZF公理系统 是做为数学论证的依据,ZF公理系统本身就与数学定义矛盾。数的定义、无限的定义证明了所有无限无穷元素为非数,又非数是不能进入数学{=,<,>}。 关键词:有穷(有限);无穷(无限);数与非数;ZF公理系统 1 前言: 人类的数学、科学,一直存在源头概念没有合逻辑定义。 所以隐藏了很多矛盾,所以数学、科学才有悖论(矛盾)。 但人类习惯了这种错识,还把错误习以常正常。 2 定义: ZF公理系统: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ZF6)无穷公理:也就是说,存在一集合x,它有无穷多元素。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数定义(数公理):元素A 满足:A{=,<,>}。 上面定义的通俗语言:能进入{=,<,>}的元素为数。 集合的定义:{}和元素能进入{}。 科学的定义:必须满足一套标准。 科学标准: 1、每个概念必须定义; 2、每个定义必须合逻辑; 3、每个定义必须有符号表示; 4、每个定义不与前面的所有正确定义冲突(达到上3条的为正确定义); 5、所有定义的连接必须合逻辑; 附: 合逻辑的定义:自洽,符号 A≯A。 不合逻辑的定义:矛盾,符号 A>A。 真理(公理、定理)、正确、存在 等价合逻辑(A≯A)。 数学必须合乎科学标准。 3 逻辑证明: 定理:(ZF1)外延公理、(ZF6)无穷公理 违反科学原理。 证明: 由(ZF1)外延公理得:有限(ZF1)外延公理;无限(ZF1)外延公理。 有限(ZF1)外延公理,取有限数列1,2,3,4,....,n 按集合的定义得:{1,2,3,4,....,n}, 也就是 有限元素 列肯定能集合。 所以: 1,2,3,4,....,n=1,2,3,4,....,n {1,2,3,4,....,n}={1,2,3,4,....,n} 无限(ZF1)外延公理,取无限数列1,2,3,4,.... 无穷的定义得无限符号:1,2,3,4,.... 所以,无穷1,2,3,4,.... 不能满足为:1,2,3,4,....}。因为与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不能满足为:{1,2,3,4,....}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集合。 证明了:无穷无限与集合是矛盾的。 所以:(ZF6)无穷公理 错误。 同理可证 : 无穷1,2,3,4,.... 不能满足为:1,2,3,4,....= 所以证明了:1,2,3,4,....=1,2,3,4,.... 为错误。 证明了: (ZF1)无限外延公理 错误。 也就是 两个同样元素的无穷数列1,2,3,4,5,.... 不能相等。 因为无穷数列 为非数,不能进入“=”。 所以无穷数列为非数:1,2,3,4,5,.... 证毕! 4 总结: 注意:1,2,3,4,....}错,肯定 {1,2,3,4,....}错。 注意:1,2,3,4,....=错,肯定 1,2,3,4,....=1,2,3,4,....,错。 人类不能合逻辑的定义数、人类不能合逻辑的定义无限, 才把无限这个非数当成数来引用, 人类隐藏了这些矛盾,才把ZF公理系统视为自洽。 真相是:ZF公理系统 从一开始就错了,所来连犯错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人类的集合理论、ZF公理系统 全是错误的。 下一讲《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逻辑漏洞。
宇宙真相(112):ZF公理系统 违反科学原理 宇宙真相(112):ZF公理系统 违反科学原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的ZF公理系统是不自洽的,违反数学、科学原理。因为ZF公理系统 是做为数学论证的依据,ZF公理系统本身就与数学定义矛盾。数的定义、无限的定义证明了所有无限无穷元素为非数,又非数是不能进入数学{=,<,>}。 关键词:有穷(有限);无穷(无限);数与非数;ZF公理系统 1 前言: 人类的数学、科学,一直存在源头概念没有合逻辑定义。 所以隐藏了很多矛盾,所以数学、科学才有悖论(矛盾)。 但人类习惯了这种错识,还把错误习以常正常。 2 定义: ZF公理系统: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ZF6)无穷公理:也就是说,存在一集合x,它有无穷多元素。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数定义(数公理):元素A 满足:A{=,<,>}。 上面定义的通俗语言:能进入{=,<,>}的元素为数。 集合的定义:{}和元素能进入{}。 科学的定义:必须满足一套标准。 科学标准: 1、每个概念必须定义; 2、每个定义必须合逻辑; 3、每个定义必须有符号表示; 4、每个定义不与前面的所有正确定义冲突(达到上3条的为正确定义); 5、所有定义的连接必须合逻辑; 附: 合逻辑的定义:自洽,符号 A≯A。 不合逻辑的定义:矛盾,符号 A>A。 真理(公理、定理)、正确、存在 等价合逻辑(A≯A)。 数学必须合乎科学标准。 3 逻辑证明: 定理:(ZF1)外延公理、(ZF6)无穷公理 违反科学原理。 证明: 由(ZF1)外延公理得:有限(ZF1)外延公理;无限(ZF1)外延公理。 有限(ZF1)外延公理,取有限数列1,2,3,4,....,n 按集合的定义得:{1,2,3,4,....,n}, 也就是 有限元素 列肯定能集合。 所以: 1,2,3,4,....,n=1,2,3,4,....,n {1,2,3,4,....,n}={1,2,3,4,....,n} 无限(ZF1)外延公理,取无限数列1,2,3,4,.... 无穷的定义得无限符号:1,2,3,4,.... 所以,无穷1,2,3,4,.... 不能满足为:1,2,3,4,....}。因为与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不能满足为:{1,2,3,4,....}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集合。 证明了:无穷无限与集合是矛盾的。 所以:(ZF6)无穷公理 错误。 同理可证 : 无穷1,2,3,4,.... 不能满足为:1,2,3,4,....= 所以证明了:1,2,3,4,....=1,2,3,4,.... 为错误。 证明了: (ZF1)无限外延公理 错误。 也就是 两个同样元素的无穷数列1,2,3,4,5,.... 不能相等。 因为无穷数列 为非数,不能进入“=”。 所以无穷数列为非数:1,2,3,4,5,.... 证毕! 4 总结: 注意:1,2,3,4,....}错,肯定 {1,2,3,4,....}错。 注意:1,2,3,4,....=错,肯定 1,2,3,4,....=1,2,3,4,....,错。 人类不能合逻辑的定义数、人类不能合逻辑的定义无限, 才把无限这个非数当成数来引用, 人类隐藏了这些矛盾,才把ZF公理系统视为自洽。 真相是:ZF公理系统 从一开始就错了,所来连犯错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人类的集合理论、ZF公理系统 全是错误的。 下一讲《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逻辑漏洞。
宇宙真相(112):ZF公理系统 违反科学原理 宇宙真相(112):ZF公理系统 违反科学原理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的ZF公理系统是不自洽的,违反数学、科学原理。因为ZF公理系统 是做为数学论证的依据,ZF公理系统本身就与数学定义矛盾。数的定义、无限的定义证明了所有无限无穷元素为非数,又非数是不能进入数学{=,<,>}。 关键词:有穷(有限);无穷(无限);数与非数;ZF公理系统 1 前言: 人类的数学、科学,一直存在源头概念没有合逻辑定义。 所以隐藏了很多矛盾,所以数学、科学才有悖论(矛盾)。 但人类习惯了这种错识,还把错误习以常正常。 2 定义: ZF公理系统: (ZF1)外延公理:一个集合完全由它的元素所决定。如果两个集合含有同样的元素,则它们是相等的。 (ZF6)无穷公理:也就是说,存在一集合x,它有无穷多元素。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数定义(数公理):元素A 满足:A{=,<,>}。 上面定义的通俗语言:能进入{=,<,>}的元素为数。 集合的定义:{}和元素能进入{}。 科学的定义:必须满足一套标准。 科学标准: 1、每个概念必须定义; 2、每个定义必须合逻辑; 3、每个定义必须有符号表示; 4、每个定义不与前面的所有正确定义冲突(达到上3条的为正确定义); 5、所有定义的连接必须合逻辑; 附: 合逻辑的定义:自洽,符号 A≯A。 不合逻辑的定义:矛盾,符号 A>A。 真理(公理、定理)、正确、存在 等价合逻辑(A≯A)。 数学必须合乎科学标准。 3 逻辑证明: 定理:(ZF1)外延公理、(ZF6)无穷公理 违反科学原理。 证明: 由(ZF1)外延公理得:有限(ZF1)外延公理;无限(ZF1)外延公理。 有限(ZF1)外延公理,取有限数列1,2,3,4,....,n 按集合的定义得:{1,2,3,4,....,n}, 也就是 有限元素 列肯定能集合。 所以: 1,2,3,4,....,n=1,2,3,4,....,n {1,2,3,4,....,n}={1,2,3,4,....,n} 无限(ZF1)外延公理,取无限数列1,2,3,4,.... 无穷的定义得无限符号:1,2,3,4,.... 所以,无穷1,2,3,4,.... 不能满足为:1,2,3,4,....}。因为与定义矛盾(有了最后一个元素“}”)。 所以不能满足为:{1,2,3,4,....} 证明了:无穷无限不能集合。 证明了:无穷无限与集合是矛盾的。 所以:(ZF6)无穷公理 错误。 同理可证 : 无穷1,2,3,4,.... 不能满足为:1,2,3,4,....= 所以证明了:1,2,3,4,....=1,2,3,4,.... 为错误。 证明了: (ZF1)无限外延公理 错误。 也就是 两个同样元素的无穷数列1,2,3,4,5,.... 不能相等。 因为无穷数列 为非数,不能进入“=”。 所以无穷数列为非数:1,2,3,4,5,.... 证毕! 4 总结: 注意:1,2,3,4,....}错,肯定 {1,2,3,4,....}错。 注意:1,2,3,4,....=错,肯定 1,2,3,4,....=1,2,3,4,....,错。 人类不能合逻辑的定义数、人类不能合逻辑的定义无限, 才把无限这个非数当成数来引用, 人类隐藏了这些矛盾,才把ZF公理系统视为自洽。 真相是:ZF公理系统 从一开始就错了,所来连犯错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人类的集合理论、ZF公理系统 全是错误的。 下一讲《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逻辑漏洞。
宇宙真相(111):最大数最小数都是唯心设定 宇宙真相(111):最大数最小数都是唯心设定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数学、科学讨论中,常会说到最大(数)和最小(数)没任何人为的设定,是不会有一个最大数,也没有一个最小数。既:最大数、最小数 是相对的。只有在人为选取的有限个数中 才有最大数、最小数 。本论文要证明这个为谬论:比1小的最大数。 关键词:有限;无限;最大数;最小数 1 前言 你我讨论的是0到1之间的数:是有限个?还是无限个? 当然就得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才能正常论证上问题。 正方合逻辑定义了有限、无限, 再用有限、无限 证明了:0到1 之间的数:有限个。 反方总提出一个非法要求: 你说0到1之间的数有限个,请告诉我:比1小的最大数是几? 必须定义:最大数、最小数。 才能正常论证。 2 定义 你能说100为最大数吗? 你能说一个天文单位为最大数吗? 都不能!因为都能找到一个你说出的数大1的数。 所以,最大数、最小数只能是人为设定的相对数。 最大数的定义:人为的在x数轴上设定n个数,最右边的数。 符号:已知 a1,a2,a3,...,an,满足:an>{a1,a2,a3,...,a(n-1)} 最大数的定义:人为的设定n个有限元素(有限集合),其中一个大于自身以外的所有元素。 最小数的定义:人为的在x数轴上设定n个数,最左边的数。 最小数的定义:人为的设定n个有限元素,其中一个小于自身以外的所有元素。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3 逻辑证明 定理1:最大数、最小数是人唯心的设定。 证明: 数学原理是人类发现的, 但:所有数符号是人发明的(唯心的设定)。 由无限定义得±N:....,-4,-3,-2,-1,0,1,2,3,4,..... 同理,无限无穷得:....,-a4,-a3,-a2,-a1,a0,a1,a2,a3,a4,..... 上面是没有最大元素(数)、最小元素(数)。 由最大数、最小数定义,人类人为设定一个新概念: 我从我认可的(唯心)第一个元素,到共有n个元素。其中一个元素是这n个元素中最大的元素。 数轴、集合就是人类唯心的设定的,数轴、集合中的元素是人类唯心的设定的。 就有了一个相对性的“最大元素(数)”, 也有了一个相对性的“最小元素(数)”。 在自然数中,我取0到100,得:100是0到100中最大的数。 得:0是0到100中最小的数。 所以,只是取0到a时,a是0到a的最大的数。 也就是说:最大的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你想取就取的。 当你 愿意取0到1/3时,1/3是0到1/3的最大的数。 当他 愿意取0到1/2时,1/2是0到1/2的最大的数。 同理,你可以取一个比1小的最小数:1到1/2中,1/2是最小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大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大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小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小的数。 既,证明了定理2:比a大的数中才有你唯心的最大数;比a小的数中才有你唯心的最小数。 证明了:最大数、最小数 都是相对性的比才有。 一个数不能构成最大数和最小数。 有限个数才有 最大数和最小数。 证毕! 4 结论 在0到1 我就会取 0到1/7时,1/7为0到1/7中最大的数。 你就会取 0到1/3时,1/3为0到1/7中最大的数。 他就会取 1/7到1/3时,1/3为1/7到1/3中最大的数。 也就是你想取几为最大数,几就是你有限中的最大数。 由定理1、定理2 得:比1小的最大数 是逻辑混乱。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大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大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小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小的数。 证明了定理3:比1小的最大数 属伪概念。 定理4:合逻辑的唯心是真理、是真相(证明省略)。
宇宙真相(111):最大数最小数都是唯心设定 宇宙真相(111):最大数最小数都是唯心设定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数学、科学讨论中,常会说到最大(数)和最小(数)没任何人为的设定,是不会有一个最大数,也没有一个最小数。既:最大数、最小数 是相对的。只有在人为选取的有限个数中 才有最大数、最小数 。本论文要证明这个为谬论:比1小的最大数。 关键词:有限;无限;最大数;最小数 1 前言 你我讨论的是0到1之间的数:是有限个?还是无限个? 当然就得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才能正常论证上问题。 正方合逻辑定义了有限、无限, 再用有限、无限 证明了:0到1 之间的数:有限个。 反方总提出一个非法要求: 你说0到1之间的数有限个,请告诉我:比1小的最大数是几? 必须定义:最大数、最小数。 才能正常论证。 2 定义 你能说100为最大数吗? 你能说一个天文单位为最大数吗? 都不能!因为都能找到一个你说出的数大1的数。 所以,最大数、最小数只能是人为设定的相对数。 最大数的定义:人为的在x数轴上设定n个数,最右边的数。 符号:已知 a1,a2,a3,...,an,满足:an>{a1,a2,a3,...,a(n-1)} 最大数的定义:人为的设定n个有限元素(有限集合),其中一个大于自身以外的所有元素。 最小数的定义:人为的在x数轴上设定n个数,最左边的数。 最小数的定义:人为的设定n个有限元素,其中一个小于自身以外的所有元素。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3 逻辑证明 定理1:最大数、最小数是人唯心的设定。 证明: 数学原理是人类发现的, 但:所有数符号是人发明的(唯心的设定)。 由无限定义得±N:....,-4,-3,-2,-1,0,1,2,3,4,..... 同理,无限无穷得:....,-a4,-a3,-a2,-a1,a0,a1,a2,a3,a4,..... 上面是没有最大元素(数)、最小元素(数)。 由最大数、最小数定义,人类人为设定一个新概念: 我从我认可的(唯心)第一个元素,到共有n个元素。其中一个元素是这n个元素中最大的元素。 数轴、集合就是人类唯心的设定的,数轴、集合中的元素是人类唯心的设定的。 就有了一个相对性的“最大元素(数)”, 也有了一个相对性的“最小元素(数)”。 在自然数中,我取0到100,得:100是0到100中最大的数。 得:0是0到100中最小的数。 所以,只是取0到a时,a是0到a的最大的数。 也就是说:最大的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你想取就取的。 当你 愿意取0到1/3时,1/3是0到1/3的最大的数。 当他 愿意取0到1/2时,1/2是0到1/2的最大的数。 同理,你可以取一个比1小的最小数:1到1/2中,1/2是最小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大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大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小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小的数。 既,证明了定理2:比a大的数中才有你唯心的最大数;比a小的数中才有你唯心的最小数。 证明了:最大数、最小数 都是相对性的比才有。 一个数不能构成最大数和最小数。 有限个数才有 最大数和最小数。 证毕! 4 结论 在0到1 我就会取 0到1/7时,1/7为0到1/7中最大的数。 你就会取 0到1/3时,1/3为0到1/7中最大的数。 他就会取 1/7到1/3时,1/3为1/7到1/3中最大的数。 也就是你想取几为最大数,几就是你有限中的最大数。 由定理1、定理2 得:比1小的最大数 是逻辑混乱。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大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大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小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小的数。 证明了定理3:比1小的最大数 属伪概念。 定理4:合逻辑的唯心是真理、是真相(证明省略)。
宇宙真相(111):最大数最小数都是唯心设定 宇宙真相(111):最大数最小数都是唯心设定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数学、科学讨论中,常会说到最大(数)和最小(数)没任何人为的设定,是不会有一个最大数,也没有一个最小数。既:最大数、最小数 是相对的。只有在人为选取的有限个数中 才有最大数、最小数 。本论文要证明这个为谬论:比1小的最大数。 关键词:有限;无限;最大数;最小数 1 前言 你我讨论的是0到1之间的数:是有限个?还是无限个? 当然就得合逻辑定义有限、无限,才能正常论证上问题。 正方合逻辑定义了有限、无限, 再用有限、无限 证明了:0到1 之间的数:有限个。 反方总提出一个非法要求: 你说0到1之间的数有限个,请告诉我:比1小的最大数是几? 必须定义:最大数、最小数。 才能正常论证。 2 定义 你能说100为最大数吗? 你能说一个天文单位为最大数吗? 都不能!因为都能找到一个你说出的数大1的数。 所以,最大数、最小数只能是人为设定的相对数。 最大数的定义:人为的在x数轴上设定n个数,最右边的数。 符号:已知 a1,a2,a3,...,an,满足:an>{a1,a2,a3,...,a(n-1)} 最大数的定义:人为的设定n个有限元素(有限集合),其中一个大于自身以外的所有元素。 最小数的定义:人为的在x数轴上设定n个数,最左边的数。 最小数的定义:人为的设定n个有限元素,其中一个小于自身以外的所有元素。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3 逻辑证明 定理1:最大数、最小数是人唯心的设定。 证明: 数学原理是人类发现的, 但:所有数符号是人发明的(唯心的设定)。 由无限定义得±N:....,-4,-3,-2,-1,0,1,2,3,4,..... 同理,无限无穷得:....,-a4,-a3,-a2,-a1,a0,a1,a2,a3,a4,..... 上面是没有最大元素(数)、最小元素(数)。 由最大数、最小数定义,人类人为设定一个新概念: 我从我认可的(唯心)第一个元素,到共有n个元素。其中一个元素是这n个元素中最大的元素。 数轴、集合就是人类唯心的设定的,数轴、集合中的元素是人类唯心的设定的。 就有了一个相对性的“最大元素(数)”, 也有了一个相对性的“最小元素(数)”。 在自然数中,我取0到100,得:100是0到100中最大的数。 得:0是0到100中最小的数。 所以,只是取0到a时,a是0到a的最大的数。 也就是说:最大的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你想取就取的。 当你 愿意取0到1/3时,1/3是0到1/3的最大的数。 当他 愿意取0到1/2时,1/2是0到1/2的最大的数。 同理,你可以取一个比1小的最小数:1到1/2中,1/2是最小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大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大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小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小的数。 既,证明了定理2:比a大的数中才有你唯心的最大数;比a小的数中才有你唯心的最小数。 证明了:最大数、最小数 都是相对性的比才有。 一个数不能构成最大数和最小数。 有限个数才有 最大数和最小数。 证毕! 4 结论 在0到1 我就会取 0到1/7时,1/7为0到1/7中最大的数。 你就会取 0到1/3时,1/3为0到1/7中最大的数。 他就会取 1/7到1/3时,1/3为1/7到1/3中最大的数。 也就是你想取几为最大数,几就是你有限中的最大数。 由定理1、定理2 得:比1小的最大数 是逻辑混乱。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大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大的数。 只能从一个数a,取一个比a小的数b,得b为a到b中最小的数。 证明了定理3:比1小的最大数 属伪概念。 定理4:合逻辑的唯心是真理、是真相(证明省略)。
宇宙真相(110)此次美国黑人死亡原因 宇宙真相(110)此次美国黑人死亡原因 作者:宇宙邪灵 此次美国黑人死亡原因:系警察操作不规范所致。 致死原因:压迫颈动脉上的颈动脉窦。 单纯压迫一侧颈动脉,不会“遭到创伤性窒息或被勒死”、不会脑缺血。 如果碰到了颈动脉上的颈动脉窦,就会刺激迷走神经,导致呼吸困难而死。 不是人为的直接锁死呼吸道。 是人为的碰到了颈动脉上的颈动脉窦时间过长力过大,就会刺激迷走神经,导致呼吸中枢拟制呼吸,才有困难而死。 由于触压颈部过程系警察和受控制者双方完成的(两人都会用力会有移动)所以 碰压 颈部颈动脉窦 有一个时间(压力、时间、正确部位),才会有开始时黑人能语言,再讲出呼吸困难,之后死亡。 表现的结果为窒息。 不是直接锁死呼吸通道。 为全世界的警察提供了一个警示案例。 这是一个危险动作。
宇宙真相(109):单凭数学完全归纳法不能证明自然数N无限 宇宙真相(109):单凭数学完全归纳法不能证明自然数N无限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所有论证,必须要用到已知的定义(该定义为合逻辑的)。公理:没用到合逻辑定义的论证为伪证。证明自然数N无限(既无限个)必须要用到无限的定义,而无限的定义必须要以有限定义为已知条件。先定义有限(有限必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我用假设N有一个最后元素n,又与n+1矛盾。否定了N有一个最后元素,才证明了 自然数N无限。 关键词:完全归纳法;自然数定义;自然数N;有限与无限 1 前言: 自然数列 0,1,2,3,4,5,.... 人类一直感觉自然数列为无限(既无限个,下同)。 问他们为什么? 他们会回答:会一个一个无限的延拓。 反对方说:不能引用“无限”这个概念。 他们会回答:会一个一个的延拓。 反对方说:不能用“延拓”偷换为“无限”这个概念。 他们会回答:自然数n,总会有一个后继续数n+1。 反对方说:从 n到n+1,还是有限,你又用“总会”偷换为“无限”这个概念。 2 逻辑论证: 定理:自然数N无限。 定理符号:0,1,2,3,4,5,.... 或 1,2,3,4,5,.... 证明: 由数学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 这样就完成了数学完全归纳法:从第一个0(或1) 到n,再到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证毕!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用了自然数定义和数学完全归纳法原理, 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有限的定义是什么? 你证明无限,没给出无限的定义。 如果 有限的定义 包含 n及n+1 呢? 所以上面论证为伪证,上面的论证有逻辑漏洞。 严格的证明为: 假设:自然数N有一个最后(最大)的自然数p。 【见后面附1。有限的定义硬核:有一个最后的元素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在p后,与“假设”矛盾。 所以:自然数N没有一个最后(最大)的自然数p。 证毕! 此时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后(最大)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3 定义 (附1):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4 总结: 有限没义务回答你:有限有多少个元素。===== 原因:见有限的定义。 你没资格说:0到1中有无限个元素。见有限、无限的定义。 你从0到1之间,不管你加多少元素,都属有限个。因为你有个前提0到1之间。 你有资格说:从0之后可以无限。见有限、无限的定义。但不在0到1之间了。 硬核:只有突破了所有界,没最后一个元素时,才叫无限。 也就是:无限可以包含有限,有限不能包含无限。见有限、无限的定义。 上面是数学拓朴原理。我的属源头正确,所有下游与我相冲突的理论为为错误,不能拿来反驳。
宇宙真相(109):单凭数学完全归纳法不能证明自然数N无限 宇宙真相(109):单凭数学完全归纳法不能证明自然数N无限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所有论证,必须要用到已知的定义(该定义为合逻辑的)。公理:没用到合逻辑定义的论证为伪证。证明自然数N无限(既无限个)必须要用到无限的定义,而无限的定义必须要以有限定义为已知条件。先定义有限(有限必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我用假设N有一个最后元素n,又与n+1矛盾。否定了N有一个最后元素,才证明了 自然数N无限。 关键词:完全归纳法;自然数定义;自然数N;有限与无限 1 前言: 自然数列 0,1,2,3,4,5,.... 人类一直感觉自然数列为无限(既无限个,下同)。 问他们为什么? 他们会回答:会一个一个无限的延拓。 反对方说:不能引用“无限”这个概念。 他们会回答:会一个一个的延拓。 反对方说:不能用“延拓”偷换为“无限”这个概念。 他们会回答:自然数n,总会有一个后继续数n+1。 反对方说:从 n到n+1,还是有限,你又用“总会”偷换为“无限”这个概念。 2 逻辑论证: 定理:自然数N无限。 定理符号:0,1,2,3,4,5,.... 或 1,2,3,4,5,.... 证明: 由数学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 这样就完成了数学完全归纳法:从第一个0(或1) 到n,再到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证毕!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用了自然数定义和数学完全归纳法原理, 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有限的定义是什么? 你证明无限,没给出无限的定义。 如果 有限的定义 包含 n及n+1 呢? 所以上面论证为伪证,上面的论证有逻辑漏洞。 严格的证明为: 假设:自然数N有一个最后(最大)的自然数p。 【见后面附1。有限的定义硬核:有一个最后的元素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在p后,与“假设”矛盾。 所以:自然数N没有一个最后(最大)的自然数p。 证毕! 此时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后(最大)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3 定义 (附1):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4 总结: 有限没义务回答你:有限有多少个元素。===== 原因:见有限的定义。 你没资格说:0到1中有无限个元素。见有限、无限的定义。 你从0到1之间,不管你加多少元素,都属有限个。因为你有个前提0到1之间。 你有资格说:从0之后可以无限。见有限、无限的定义。但不在0到1之间了。 硬核:只有突破了所有界,没最后一个元素时,才叫无限。 也就是:无限可以包含有限,有限不能包含无限。见有限、无限的定义。 上面是数学拓朴原理。我的属源头正确,所有下游与我相冲突的理论为为错误,不能拿来反驳。
宇宙真相(109):单凭数学完全归纳法不能证明自然数N无限 宇宙真相(109):单凭数学完全归纳法不能证明自然数N无限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所有论证,必须要用到已知的定义(该定义为合逻辑的)。公理:没用到合逻辑定义的论证为伪证。证明自然数N无限(既无限个)必须要用到无限的定义,而无限的定义必须要以有限定义为已知条件。先定义有限(有限必有一个叫最后的元素),我用假设N有一个最后元素n,又与n+1矛盾。否定了N有一个最后元素,才证明了 自然数N无限。 关键词:完全归纳法;自然数定义;自然数N;有限与无限 1 前言: 自然数列 0,1,2,3,4,5,.... 人类一直感觉自然数列为无限(既无限个,下同)。 问他们为什么? 他们会回答:会一个一个无限的延拓。 反对方说:不能引用“无限”这个概念。 他们会回答:会一个一个的延拓。 反对方说:不能用“延拓”偷换为“无限”这个概念。 他们会回答:自然数n,总会有一个后继续数n+1。 反对方说:从 n到n+1,还是有限,你又用“总会”偷换为“无限”这个概念。 2 逻辑论证: 定理:自然数N无限。 定理符号:0,1,2,3,4,5,.... 或 1,2,3,4,5,.... 证明: 由数学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 这样就完成了数学完全归纳法:从第一个0(或1) 到n,再到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证毕!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用了自然数定义和数学完全归纳法原理, 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有限的定义是什么? 你证明无限,没给出无限的定义。 如果 有限的定义 包含 n及n+1 呢? 所以上面论证为伪证,上面的论证有逻辑漏洞。 严格的证明为: 假设:自然数N有一个最后(最大)的自然数p。 【见后面附1。有限的定义硬核:有一个最后的元素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在p后,与“假设”矛盾。 所以:自然数N没有一个最后(最大)的自然数p。 证毕! 此时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后(最大)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3 定义 (附1):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p。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一个叫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叫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4 总结: 有限没义务回答你:有限有多少个元素。===== 原因:见有限的定义。 你没资格说:0到1中有无限个元素。见有限、无限的定义。 你从0到1之间,不管你加多少元素,都属有限个。因为你有个前提0到1之间。 你有资格说:从0之后可以无限。见有限、无限的定义。但不在0到1之间了。 硬核:只有突破了所有界,没最后一个元素时,才叫无限。 也就是:无限可以包含有限,有限不能包含无限。见有限、无限的定义。 上面是数学拓朴原理。我的属源头正确,所有下游与我相冲突的理论为为错误,不能拿来反驳。
宇宙真相(108):实数的四则运算的几何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先以数为已知条件(故此不再定义数),再将能进行同一类动算的元素为一个群(实数群),以欧氏平面几何形式定义实数、实数的四则运算。 关键词:欧氏几何;实数;四则运算 1 前言: 人类有意无意的把实数定义为x数轴上的不同线段, 所以,人类有意无意的认可了每个数为有限元素(对应一段线段长度), 怎样以欧氏平面几何作图形式去定义四则运算? 首先得规定数的维度:一维数、二维数、三维数。 四则运算只讨论一维数、二维数。 2 定义: 一维数定义:线段AB=a 注:1a为一维数,10a为一维数。 二维数定义:线段AB=a,线段CD=b,满足:AB×CD=a×b=S(a,b) 注:1a×b为二维数,10a×b为二维数,1S(a,b)为二维数,10×S(a,b)为二维数。 加法定义:线段AB=a,线段CD=b满足欧氏作图零距离连接为(点A,点D)=f长度。得到加法的代数定义:同群、原点0为界同一侧的元素a、b,满足:a+b=f 减法定义:线段AB=a,线段CD=b且b≥a满足欧氏作图:点A点C零重合,b与a重叠,没重叠部分为(点B,点D)=f长度。 作图省略(用前面线段按定义作法既可) 减法的代数定义:同群、原点0为界同一侧的元素a、b,b≥a满足:b-a=f。 乘法定义:同群元素:线段d=1群单位,线段AB=a,线段CD=b。满足:欧氏下面作半圆图(点B,点F)=f长度。按加法原理,把a、b相加为下面的直线,再以该直线作半圆,得到:e线段(a、b连接点做垂线与圆周相交,得到e,且能证明:e×e=a×b)作d⊥e,垂足点B。以d为直径边作半圆,满足e的端点、d的端点在上半圆周上。半圆交d的延长线于F点,乘法的代数定义:d=1的同群元素{a,b,d=1,e,f}满足 a×b=e×e=(d=1)×f。 得:所有实数乘法都能用几何作出线段长。 除法1/a定义:同群元素:线段d=1群单位,线段FB=a,满足:欧氏下面作半圆图(点B,点A)=y长度。 作d⊥a,垂足为B,以a为直径边作半圆,满足d的上端点、d的端点在上半圆周上。半圆交a的延长线于A点,(图五) 除法1/a的代数定义:d=1的同群元素{a,d=1}满足:(d=1)/a=1/a=y (图五)不用作滑动平行线就能作出把 1作出a等分,当a=3,得AB=1/3 证明了1/a为a进制分数,1/a为a进制有限小数。 这些过程都是有限步完成的线段(有限)。 除法b/a定义:等价乘法b×(1/a),又(1/a)能作出有限线段y,用乘法定义得:b×(1/a)=b×y=f。 3 结论: 所有实数四则运算 都能用欧氏几何作图有限步作出有限线段。 除法1/a,是以a为进制的分数和小数。 如1/3是三进制分数,1/3三进制小数为0.1”。 非欧氏方法取到π的长度(非欧氏方法滚动圆周长一周得到π直线段),也能作出1/π的线段长。 所有“有限线段(实数)”都能用几何方法进行四则运算。 上面欧氏法、群论法,证明了 0不属实数群,0属一个独立的群。
宇宙真相(108):实数的四则运算的几何定义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先以数为已知条件(故此不再定义数),再将能进行同一类动算的元素为一个群(实数群),以欧氏平面几何形式定义实数、实数的四则运算。 关键词:欧氏几何;实数;四则运算 1 前言: 人类有意无意的把实数定义为x数轴上的不同线段, 所以,人类有意无意的认可了每个数为有限元素(对应一段线段长度), 怎样以欧氏平面几何作图形式去定义四则运算? 首先得规定数的维度:一维数、二维数、三维数。 四则运算只讨论一维数、二维数。 2 定义: 一维数定义:线段AB=a 注:1a为一维数,10a为一维数。 二维数定义:线段AB=a,线段CD=b,满足:AB×CD=a×b=S(a,b) 注:1a×b为二维数,10a×b为二维数,1S(a,b)为二维数,10×S(a,b)为二维数。 加法定义:线段AB=a,线段CD=b满足欧氏作图零距离连接为(点A,点D)=f长度。得到加法的代数定义:同群、原点0为界同一侧的元素a、b,满足:a+b=f 减法定义:线段AB=a,线段CD=b且b≥a满足欧氏作图:点A点C零重合,b与a重叠,没重叠部分为(点B,点D)=f长度。 作图省略(用前面线段按定义作法既可) 减法的代数定义:同群、原点0为界同一侧的元素a、b,b≥a满足:b-a=f。 乘法定义:同群元素:线段d=1群单位,线段AB=a,线段CD=b。满足:欧氏下面作半圆图(点B,点F)=f长度。按加法原理,把a、b相加为下面的直线,再以该直线作半圆,得到:e线段(a、b连接点做垂线与圆周相交,得到e,且能证明:e×e=a×b)作d⊥e,垂足点B。以d为直径边作半圆,满足e的端点、d的端点在上半圆周上。半圆交d的延长线于F点,乘法的代数定义:d=1的同群元素{a,b,d=1,e,f}满足 a×b=e×e=(d=1)×f。 得:所有实数乘法都能用几何作出线段长。 除法1/a定义:同群元素:线段d=1群单位,线段FB=a,满足:欧氏下面作半圆图(点B,点A)=y长度。 作d⊥a,垂足为B,以a为直径边作半圆,满足d的上端点、d的端点在上半圆周上。半圆交a的延长线于A点,(图五) 除法1/a的代数定义:d=1的同群元素{a,d=1}满足:(d=1)/a=1/a=y (图五)不用作滑动平行线就能作出把 1作出a等分,当a=3,得AB=1/3 证明了1/a为a进制分数,1/a为a进制有限小数。 这些过程都是有限步完成的线段(有限)。 除法b/a定义:等价乘法b×(1/a),又(1/a)能作出有限线段y,用乘法定义得:b×(1/a)=b×y=f。 3 结论: 所有实数四则运算 都能用欧氏几何作图有限步作出有限线段。 除法1/a,是以a为进制的分数和小数。 如1/3是三进制分数,1/3三进制小数为0.1”。 非欧氏方法取到π的长度(非欧氏方法滚动圆周长一周得到π直线段),也能作出1/π的线段长。 所有“有限线段(实数)”都能用几何方法进行四则运算。 上面欧氏法、群论法,证明了 0不属实数群,0属一个独立的群。
宇宙真相(107):平面面积有限,其周长可以无限吗?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欧氏平面几何,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可以无限吗?是20世纪数理学上的分形、混沌概念。是怎样让证明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可以无限的?这种证明方法合逻辑吗?必须定义面积、周长、有限、无限,才能得到合逻辑的论证。防止非科学式的生合语言来误导。我用合逻辑的定义,还原了欧氏几何下的作图 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只能有限。证明了分形是逻辑混乱、偷换概念,才得到:平面面积有限其周长无限。 关键词:面积;周长;分形;有限;无限 1 前言: 什么叫有限(有限个)?什么叫无限(无限叫)? 在一个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在一个无限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因为:无限的元素列,你不增加元素也是无限个元素。 在一个有限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这个必须以有限、无限的定义为依据论证。 实例:证明自然数列无限个。 人类又是怎让证明自然数个数无限?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没用到定义的证明为伪证。 严格的证明为:假设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与假设矛盾。 所以没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大(最后)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科学论证,反对想当然、反对非科学式的生活习惯语言、反对定义以外的生活概念。 科学论证,只能以科学定义为依据。所有定义之外的反例都属无效证据。 2 定义:仅讨论欧氏几何 点的几何定义:没大小、没长度、没面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位置。 点的代数定义:0。 也叫零维。 线的几何定义:没大小(粗细)、没面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长度。 线的代数定义:a≠0。 也叫1 维。 线的分类:直线,非直线(注,下面的只要出现“非直”线就是只讨论:不形成封闭),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没端点的:直线,非直线。 一个端点的: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两个端点的: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 无限的线定义:没完整端点的线。如:直线,非直线,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有限的线定义:有两个端点的线。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 有限面积的几何定义:非直的线围成封闭平面几何。且在非直线上能(我能)标上两个点A、B满足AB≠0。 有限面积的代定义:S≠0 平面面也叫2维。 3 逻辑论证 定理1:一维皮亚诺曲线(线:不形成封闭)只能是有限长(不能无限长)。 证明: 取,皮亚诺曲线为:∑p上图为∑p示意图,用分形理论依次细分仅仅是曲线变长。 上图下方左、右角分别为∑p的两个端点,整个∑p没形成封闭。 所以,∑p是一维的线。 由线的定义得:所有线没大小(没粗细)、没面积,所有∑p没面积,既:∑p≠S 又:∑p有两个端点, 由有限线段定义, 所以:不管你把有限的线怎样变长都为有限长, 只有没完整端点的线才属无限长。 我们知道 ∑p中间的线能迭代变长, 但是,我们能说:把∑p中间的线无限迭代变长吗?结论是:∑p不能无限。 原因: 一、人为的现实操作不可能完成无限过程; 二、理论上也不能把一条有限的线段中间无限变长。因为有限、无限的定义。 三、只要有两个端点的线,不管多长 都为有限长。 四、所以,你连说“我把线段无限变长”的这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假如 你说我从一个端点向外作射线。==== 这个可以是无限。 由有限、线段定义得:∑p 为有限长。 证毕! 定理2:一维线(线:不形成封闭)是不可能填满2维的有限面积(如方格)的。皮亚诺曲线属伪三维。 证明: 取上图,皮亚诺曲线为:∑p,取上图方格面积 S(ab)>0 由线定义得:所有非封闭平面线 没面积。既 S(∑p)=0, 得:S(∑p)≠S(ab) 证毕! 你会反驳说“我明明看到方格中的线可以越来越密集”。 告诉你:我们是看不到线的粗细的,因为没线的粗细大小。 我们是为了抽象示意才让你看到的,逻辑上你是看不到细线的。 线的定义仅仅标识长度。 定理3:一维的英国海岸线有限长;所有平面上的封闭曲线有限长。 证明: 取一个不规则平面上的封闭曲线∑o为英国海岸线。 一、物理论证: 由物体量子性,所有物体必分割到“最小量子(最小粒子)”。 得:没有比“最小粒子”更小的尺子(因为“最小粒子”最小了)。 以任意一个“最小粒子”a1为起点,依次沿封闭曲线计数,再从另一个方向回到a1,共n个最小粒子。测得 最小粒子每两两相邻的中间空隙为:n1,n2,n3,...,nk 得到英国海岸线有限长:a1×n+n1+n2+n3+...+nk 二,数学方法: 在封闭曲线∑o任意一标识点p1为起点,再到p1点。 得到 一个 两个端点p1、p1”的曲线段∑(p1,p1”) 由定理1得:∑(p1,p1”)为有限长的线段。 证毕! 4 结论 我们的每一个推理,只能以合逻辑定义为依据。 用合逻辑定义为依据得到的结论为正确(为真理)。 就算与我们现实视觉看到的相冲突,也是我们的视觉出了错觉。 还原了:欧氏几何下的作图 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只能有限。
宇宙真相(107):平面面积有限,其周长可以无限吗?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欧氏平面几何,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可以无限吗?是20世纪数理学上的分形、混沌概念。是怎样让证明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可以无限的?这种证明方法合逻辑吗?必须定义面积、周长、有限、无限,才能得到合逻辑的论证。防止非科学式的生合语言来误导。我用合逻辑的定义,还原了欧氏几何下的作图 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只能有限。证明了分形是逻辑混乱、偷换概念,才得到:平面面积有限其周长无限。 关键词:面积;周长;分形;有限;无限 1 前言: 什么叫有限(有限个)?什么叫无限(无限叫)? 在一个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在一个无限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因为:无限的元素列,你不增加元素也是无限个元素。 在一个有限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这个必须以有限、无限的定义为依据论证。 实例:证明自然数列无限个。 人类又是怎让证明自然数个数无限?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没用到定义的证明为伪证。 严格的证明为:假设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与假设矛盾。 所以没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大(最后)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科学论证,反对想当然、反对非科学式的生活习惯语言、反对定义以外的生活概念。 科学论证,只能以科学定义为依据。所有定义之外的反例都属无效证据。 2 定义:仅讨论欧氏几何 点的几何定义:没大小、没长度、没面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位置。 点的代数定义:0。 也叫零维。 线的几何定义:没大小(粗细)、没面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长度。 线的代数定义:a≠0。 也叫1 维。 线的分类:直线,非直线(注,下面的只要出现“非直”线就是只讨论:不形成封闭),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没端点的:直线,非直线。 一个端点的: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两个端点的: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 无限的线定义:没完整端点的线。如:直线,非直线,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有限的线定义:有两个端点的线。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 有限面积的几何定义:非直的线围成封闭平面几何。且在非直线上能(我能)标上两个点A、B满足AB≠0。 有限面积的代定义:S≠0 平面面也叫2维。 3 逻辑论证 定理1:一维皮亚诺曲线(线:不形成封闭)只能是有限长(不能无限长)。 证明: 取,皮亚诺曲线为:∑p上图为∑p示意图,用分形理论依次细分仅仅是曲线变长。 上图下方左、右角分别为∑p的两个端点,整个∑p没形成封闭。 所以,∑p是一维的线。 由线的定义得:所有线没大小(没粗细)、没面积,所有∑p没面积,既:∑p≠S 又:∑p有两个端点, 由有限线段定义, 所以:不管你把有限的线怎样变长都为有限长, 只有没完整端点的线才属无限长。 我们知道 ∑p中间的线能迭代变长, 但是,我们能说:把∑p中间的线无限迭代变长吗?结论是:∑p不能无限。 原因: 一、人为的现实操作不可能完成无限过程; 二、理论上也不能把一条有限的线段中间无限变长。因为有限、无限的定义。 三、只要有两个端点的线,不管多长 都为有限长。 四、所以,你连说“我把线段无限变长”的这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假如 你说我从一个端点向外作射线。==== 这个可以是无限。 由有限、线段定义得:∑p 为有限长。 证毕! 定理2:一维线(线:不形成封闭)是不可能填满2维的有限面积(如方格)的。皮亚诺曲线属伪三维。 证明: 取上图,皮亚诺曲线为:∑p,取上图方格面积 S(ab)>0 由线定义得:所有非封闭平面线 没面积。既 S(∑p)=0, 得:S(∑p)≠S(ab) 证毕! 你会反驳说“我明明看到方格中的线可以越来越密集”。 告诉你:我们是看不到线的粗细的,因为没线的粗细大小。 我们是为了抽象示意才让你看到的,逻辑上你是看不到细线的。 线的定义仅仅标识长度。 定理3:一维的英国海岸线有限长;所有平面上的封闭曲线有限长。 证明: 取一个不规则平面上的封闭曲线∑o为英国海岸线。 一、物理论证: 由物体量子性,所有物体必分割到“最小量子(最小粒子)”。 得:没有比“最小粒子”更小的尺子(因为“最小粒子”最小了)。 以任意一个“最小粒子”a1为起点,依次沿封闭曲线计数,再从另一个方向回到a1,共n个最小粒子。测得 最小粒子每两两相邻的中间空隙为:n1,n2,n3,...,nk 得到英国海岸线有限长:a1×n+n1+n2+n3+...+nk 二,数学方法: 在封闭曲线∑o任意一标识点p1为起点,再到p1点。 得到 一个 两个端点p1、p1”的曲线段∑(p1,p1”) 由定理1得:∑(p1,p1”)为有限长的线段。 证毕! 4 结论 我们的每一个推理,只能以合逻辑定义为依据。 用合逻辑定义为依据得到的结论为正确(为真理)。 就算与我们现实视觉看到的相冲突,也是我们的视觉出了错觉。 还原了:欧氏几何下的作图 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只能有限。
宇宙真相(107):平面面积有限,其周长可以无限吗?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欧氏平面几何,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可以无限吗?是20世纪数理学上的分形、混沌概念。是怎样让证明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可以无限的?这种证明方法合逻辑吗?必须定义面积、周长、有限、无限,才能得到合逻辑的论证。防止非科学式的生合语言来误导。我用合逻辑的定义,还原了欧氏几何下的作图 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只能有限。证明了分形是逻辑混乱、偷换概念,才得到:平面面积有限其周长无限。 关键词:面积;周长;分形;有限;无限 1 前言: 什么叫有限(有限个)?什么叫无限(无限叫)? 在一个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在一个无限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因为:无限的元素列,你不增加元素也是无限个元素。 在一个有限元素列我一直增加、不停的增加元素,会有无限个元素吗? 这个必须以有限、无限的定义为依据论证。 实例:证明自然数列无限个。 人类又是怎让证明自然数个数无限?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没用到定义的证明为伪证。 严格的证明为:假设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与假设矛盾。 所以没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大(最后)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科学论证,反对想当然、反对非科学式的生活习惯语言、反对定义以外的生活概念。 科学论证,只能以科学定义为依据。所有定义之外的反例都属无效证据。 2 定义:仅讨论欧氏几何 点的几何定义:没大小、没长度、没面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位置。 点的代数定义:0。 也叫零维。 线的几何定义:没大小(粗细)、没面积,仅用于标识确定的长度。 线的代数定义:a≠0。 也叫1 维。 线的分类:直线,非直线(注,下面的只要出现“非直”线就是只讨论:不形成封闭),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没端点的:直线,非直线。 一个端点的: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两个端点的: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 无限的线定义:没完整端点的线。如:直线,非直线,直的射线,非直射线。 有限的线定义:有两个端点的线。直的线段,非直的线段。 有限面积的几何定义:非直的线围成封闭平面几何。且在非直线上能(我能)标上两个点A、B满足AB≠0。 有限面积的代定义:S≠0 平面面也叫2维。 3 逻辑论证 定理1:一维皮亚诺曲线(线:不形成封闭)只能是有限长(不能无限长)。 证明: 取,皮亚诺曲线为:∑p上图为∑p示意图,用分形理论依次细分仅仅是曲线变长。 上图下方左、右角分别为∑p的两个端点,整个∑p没形成封闭。 所以,∑p是一维的线。 由线的定义得:所有线没大小(没粗细)、没面积,所有∑p没面积,既:∑p≠S 又:∑p有两个端点, 由有限线段定义, 所以:不管你把有限的线怎样变长都为有限长, 只有没完整端点的线才属无限长。 我们知道 ∑p中间的线能迭代变长, 但是,我们能说:把∑p中间的线无限迭代变长吗?结论是:∑p不能无限。 原因: 一、人为的现实操作不可能完成无限过程; 二、理论上也不能把一条有限的线段中间无限变长。因为有限、无限的定义。 三、只要有两个端点的线,不管多长 都为有限长。 四、所以,你连说“我把线段无限变长”的这句话的资格都没有。 假如 你说我从一个端点向外作射线。==== 这个可以是无限。 由有限、线段定义得:∑p 为有限长。 证毕! 定理2:一维线(线:不形成封闭)是不可能填满2维的有限面积(如方格)的。皮亚诺曲线属伪三维。 证明: 取上图,皮亚诺曲线为:∑p,取上图方格面积 S(ab)>0 由线定义得:所有非封闭平面线 没面积。既 S(∑p)=0, 得:S(∑p)≠S(ab) 证毕! 你会反驳说“我明明看到方格中的线可以越来越密集”。 告诉你:我们是看不到线的粗细的,因为没线的粗细大小。 我们是为了抽象示意才让你看到的,逻辑上你是看不到细线的。 线的定义仅仅标识长度。 定理3:一维的英国海岸线有限长;所有平面上的封闭曲线有限长。 证明: 取一个不规则平面上的封闭曲线∑o为英国海岸线。 一、物理论证: 由物体量子性,所有物体必分割到“最小量子(最小粒子)”。 得:没有比“最小粒子”更小的尺子(因为“最小粒子”最小了)。 以任意一个“最小粒子”a1为起点,依次沿封闭曲线计数,再从另一个方向回到a1,共n个最小粒子。测得 最小粒子每两两相邻的中间空隙为:n1,n2,n3,...,nk 得到英国海岸线有限长:a1×n+n1+n2+n3+...+nk 二,数学方法: 在封闭曲线∑o任意一标识点p1为起点,再到p1点。 得到 一个 两个端点p1、p1”的曲线段∑(p1,p1”) 由定理1得:∑(p1,p1”)为有限长的线段。 证毕! 4 结论 我们的每一个推理,只能以合逻辑定义为依据。 用合逻辑定义为依据得到的结论为正确(为真理)。 就算与我们现实视觉看到的相冲突,也是我们的视觉出了错觉。 还原了:欧氏几何下的作图 一个封闭的有限面积,其周长只能有限。
宇宙真相(106):人类对有限无限概念的误导 宇宙真相(106):人类对有限无限概念的误导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一直使用有限、无限概念,但没给出有限、无限概念的合逻辑定义。所以产生很多悖论和误区。本文以合逻辑定义对有限、无限概念作出科学的定义,让人类看出误导在哪里。 关键词:有限;无限;遍历 1 前言: 在[0,1]之中能加入多少元素吗?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入多少个点吗?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从0遍历到1吗? 大多数人会回答: 在[0,1]之中能加入无限个元素。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入无限个点。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不能从0遍历到1。 会认为:在线段点0到点1是有限的线段,里面能加入无限的元素(或点)。 会认为: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进无限个元素,所以不能从0遍历到1。 人类又是怎让证明自然数个数无限?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严格的证明为:假设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与假设矛盾。 所以没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大(最后)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2 定义: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遍历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经过了你标识的元素和你没标识元素的空位,再到你认定一个最后元素p。 符号:a→a1→a2→...→p。 遍历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到达你认定最后元素p。 3 逻辑证明: 定理1: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只能标识有限个点。 由定义得,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1个点,为有限个(共3个)。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2个点,为有限个。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n个点,为有限个。 你可尽你的能力标进点,不管你标进多少个点 都为有限个点。 你可不停的标,世世代代的标, 能标进无限个点吗? 回答:不能!你标进的点为有限个。 你必须用到有限、无限的定义为依据,来证明你加了的是有限?还是无限? 我们讨论的为点0到点1之间, 你要标入无限个点,你必须突破“有限界限1”。 因为点0到点1,点1最大,你只有突破1,再突破所有界限,你变得没最后一个元素时。你才叫无限。见有限、无限定义。见 自然数列无限的证明。 不要想当然:我无穷的加,就得到 点0到点1之间点无限无穷了。 我们必须用到有限、无限的定义。 既:从点0开始标点:.....,再到了点1。 记为:0,.....,1。或:0,a1,a2,a3,....,an,1。 记为(1) 由定义得:0到1为有限 得:0,a1,a2,a3,....,an,1 不包含无限。 你可以从0开始无穷无限记为(2):0,a1,a2,a3,.... 由无限的定义,你上面(2)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1 得:你的从0无限 (没最后一个1),(2)不属(1)。 所以,你不能说 :0到1无限。只能说从0开始无限。 同理(1)不包含:....,an,1。 拓朴原理得:0,a1,a2,a3,....,an,1 不包含:0,a1,a2,a3,.... 拓朴原理得:0,a1,a2,a3,....,an,1 不包含:....,an,1。 上面换成序号数:0,1,2,3,4,...,n 不包含:0,1,2,3,4,... 证毕! 定理2:有限元素才能遍历。 证明: 取有限元素通式a1,a2,a3,....,an, 由遍历定义得,有第一个元素,又有最后一个元素的有限个元素, 必能有限步完成遍历:a1→a2→a3→....→an 证毕! 定理3:无限元素不能遍历。 证明: 取无限元素通式记为(3):a1,a2,a3,.... 由遍历定义得,有第一个元素,又有最后一个元素的有限个元素, 遍历的定义:a1→a2→a3→....→an 因为(3)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不能完成遍历。 证毕! 4 总结 不要反问:“你说你的为有限,请问你的有限是多少个元素”? 因为:有限定义没义务回答你这个伪命题。有限定义没规定有限元素具体多少个。只规定 有第一个元素,到最后一个元素。你在中间一直标加元素,也是有限。 你问:“你说你的为有限,请问你能遍历吗”? 因为:遍历定义包含了有限定义,所以能遍历。 你说:“我把圆内划分无限个三角形,最后会与圆面积重合” 回答: 一、由群论证明,欧氏作图三角形不能有限步完成化圆为方。 二 、你操作上完不成无限(无穷)行为;你理论上无限(无穷),由无限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你就没“最后”的机会。也就没“最后与圆重合”。证明了:欧氏作图三角形不能无限步完成化圆为方。 记住:无限没最后。所以用极限方法得到圆面积公式πrr 是逻辑错误。 三,圆面积S,是个数,是一个“不能用带根号、带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宇宙真相(106):人类对有限无限概念的误导 宇宙真相(106):人类对有限无限概念的误导 作者:宇宙邪灵 摘要:人类一直使用有限、无限概念,但没给出有限、无限概念的合逻辑定义。所以产生很多悖论和误区。本文以合逻辑定义对有限、无限概念作出科学的定义,让人类看出误导在哪里。 关键词:有限;无限;遍历 1 前言: 在[0,1]之中能加入多少元素吗?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入多少个点吗?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从0遍历到1吗? 大多数人会回答: 在[0,1]之中能加入无限个元素。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入无限个点。 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不能从0遍历到1。 会认为:在线段点0到点1是有限的线段,里面能加入无限的元素(或点)。 会认为:在线段点0与点1之间能加进无限个元素,所以不能从0遍历到1。 人类又是怎让证明自然数个数无限? 自然数定义得,n后有个n+1,这样会无限下去, 所以自然数个数无限。 这个看似合逻辑的证明,其实漏了一个重要的逻辑。 无限的定义是什么? 严格的证明为:假设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由自然数定义得,必有一个 p+1,与假设矛盾。 所以没有一个最大(最后)的自然数p, 才证明了自然数个数无限。 上面证明用到了两个关健证据条件: (一)、自然数定义;(二)、有限的逻辑:有一个最大(最后)的p。 用到了逻辑:否定了有限,才得到无限。 2 定义: 有限(有穷)元素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单列排列,再到(有)一个元素p,你只讨论a到p,则p是a到p的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有一个你想终止的一个最后元素。 有限(有穷)的定义的符号:a...p 有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认定的一个最后元素。 【注意:你从a开始再到了p,不管你中间经过了多少元素,哪怕是天文数,你到了p,得a到p中间的元素为有限个。你是依次经过了中间才到了p,你能到达的所有元素都是有限。得 a到p之间为有限个元素,既a到p为有限。当你拿掉最后一个p,又有倒数第二个元素q变为新的a...q,因为你是依次各个元素经过q才到p。为什么规定单列排?为了保证有限:是防止无限个单列,因为无限个单列就是无限了。为了防了元素大小的扯皮,符号中的a和p属于序列号:第一个,最后一个。每个序列符号是有限元素,因为每个序列符号是不能分割为两个序列符号,你增加元素,只能增加序列号。在数轴上可以标识点为序列符号,点是不能分割的。所以每个序列号为有限元素。如:1,2,3,4,5 其中5为最后一个,当你增加一个最后元素k,则k为最后一个;1,2,3,4,5 你减少其中的5,则4为最后一个。我用的第一个,最后一个 就是包含了序列号。】 无限(无穷)元素定义:从第一个元素a开始,你设定程序:元素依次单列排列,不能结束,没有你愿意终止的元素(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简述:从第一个元素a,元素依次排列,没有最后一个元素 无限(无穷)的定义的符号:a... 无限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排列到了你不能终止没有一个最后元素。 【注意:有限符号a...p中的省略号为有限个数,你拿掉p,又有倒数第二个变为新数列的最后一个,属于写得完因为繁而省略;无限符号a...属于没最后一个元素、属于写不完用省略。】 遍历的定义: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经过了你标识的元素和你没标识元素的空位,再到你认定一个最后元素p。 符号:a→a1→a2→...→p。 遍历定义的硬核:从你认定的第一个元素a,到达你认定最后元素p。 3 逻辑证明: 定理1: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只能标识有限个点。 由定义得,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1个点,为有限个(共3个)。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2个点,为有限个。 你在数轴上点0到点1之间标识n个点,为有限个。 你可尽你的能力标进点,不管你标进多少个点 都为有限个点。 你可不停的标,世世代代的标, 能标进无限个点吗? 回答:不能!你标进的点为有限个。 你必须用到有限、无限的定义为依据,来证明你加了的是有限?还是无限? 我们讨论的为点0到点1之间, 你要标入无限个点,你必须突破“有限界限1”。 因为点0到点1,点1最大,你只有突破1,再突破所有界限,你变得没最后一个元素时。你才叫无限。见有限、无限定义。见 自然数列无限的证明。 不要想当然:我无穷的加,就得到 点0到点1之间点无限无穷了。 我们必须用到有限、无限的定义。 既:从点0开始标点:.....,再到了点1。 记为:0,.....,1。或:0,a1,a2,a3,....,an,1。 记为(1) 由定义得:0到1为有限 得:0,a1,a2,a3,....,an,1 不包含无限。 你可以从0开始无穷无限记为(2):0,a1,a2,a3,.... 由无限的定义,你上面(2)无限没最后一个元素,当然没最后一个1 得:你的从0无限 (没最后一个1),(2)不属(1)。 所以,你不能说 :0到1无限。只能说从0开始无限。 同理(1)不包含:....,an,1。 拓朴原理得:0,a1,a2,a3,....,an,1 不包含:0,a1,a2,a3,.... 拓朴原理得:0,a1,a2,a3,....,an,1 不包含:....,an,1。 上面换成序号数:0,1,2,3,4,...,n 不包含:0,1,2,3,4,... 证毕! 定理2:有限元素才能遍历。 证明: 取有限元素通式a1,a2,a3,....,an, 由遍历定义得,有第一个元素,又有最后一个元素的有限个元素, 必能有限步完成遍历:a1→a2→a3→....→an 证毕! 定理3:无限元素不能遍历。 证明: 取无限元素通式记为(3):a1,a2,a3,.... 由遍历定义得,有第一个元素,又有最后一个元素的有限个元素, 遍历的定义:a1→a2→a3→....→an 因为(3)没最后一个元素,所以不能完成遍历。 证毕! 4 总结 不要反问:“你说你的为有限,请问你的有限是多少个元素”? 因为:有限定义没义务回答你这个伪命题。有限定义没规定有限元素具体多少个。只规定 有第一个元素,到最后一个元素。你在中间一直标加元素,也是有限。 你问:“你说你的为有限,请问你能遍历吗”? 因为:遍历定义包含了有限定义,所以能遍历。 你说:“我把圆内划分无限个三角形,最后会与圆面积重合” 回答: 一、由群论证明,欧氏作图三角形不能有限步完成化圆为方。 二 、你操作上完不成无限(无穷)行为;你理论上无限(无穷),由无限定义:没“最后”一个元素。你就没“最后”的机会。也就没“最后与圆重合”。证明了:欧氏作图三角形不能无限步完成化圆为方。 记住:无限没最后。所以用极限方法得到圆面积公式πrr 是逻辑错误。 三,圆面积S,是个数,是一个“不能用带根号、带阿拉伯符号”表示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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