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心中的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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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冠杰、罗文是粤语流行曲的整理者、提升者 导语:要向现在的年轻人说明罗文的巨星身份,已经有点难度了。第一个公开** 写真的香港男艺人,勇气非凡。1985年罗文回广州开个唱,他在街头巡视海报,也不忘在纪念堂前留影。垫肩西装罗文艺伎装他送礼物很有心思,送给张国荣一个开瓶器?罗文的姐姐和妹妹如今还在广州生活。 文/韩松落 明星不是雅典娜,并非一落地就全副武装。罗文时代之前的华人歌星,更接近“伶”而非现代意义上的“星”,演出的地点,多半是夜总会、秀场,即便出唱片、上综艺节目,最后还得落脚到秀场演唱。客人骚扰,得忍著;敬酒,得喝;演出结束后的应酬,得去。“伶”意味著要在近距离里被看到、被驱使,在近距离的人身关系里周旋。所以,后来的“星”的粉丝们,嘲笑起那些半星半伶时代的歌手时,所举的例子,不外他们的饭局轶事,或者在秀场的荤素不忌。 1960年代末,华人歌星开始由“伶”过渡成“星”,舞台越来越大,传媒日渐发达,可以在歌者和听众或者观众之间,制造一个适当的距离,可以让歌者适度摆脱与人群的短兵相接,也照旧能获得收益。罗文就在此时组建 乐队,在此时开始为 电影或者电视剧演唱主题曲,渐渐获得掌握大舞台的能力。  1975年4月,欧阳菲菲在香港的“利舞台”举办了个人演唱会,邓丽君和罗文迅速跟进,他们在1976年先后登上“利舞台”,而罗文更是在“利舞台”连唱15场。1980年代,伊利莎白体育馆和红?体育馆先后建成,都以许冠杰的个人演唱会开场,从此,艺人从秀场挪到了大型场馆,明星替代了“伶人”,“巨星时代”降临。 “星”与“伶”的不同,不只在於他们的舞台规模的大小,与人群距离的远近,还在於他们有自觉意识,不再随波逐流,可以带动一方文化潮流。“由华入洋”也好,粤语文化成为主流也好,都需要具体的、有影响力的人来启动。许冠杰、罗文在当时所担任的,就是这一重任。他们是粤语流行曲的整理者、提升者,令粤语歌从形到内容,都焕然一新,《家变》唱人生哲学,《小李飞刀》之类的影视歌曲,让粤语歌从古意里汲取诗意,酿成一种独特的曲风,粤语歌的听众,从工厂妹工厂仔,拓展到所有人。罗文正是由此成为“巨星”,他的舞 台风格,妖冶也好,华丽也罢,都是这种丰沛自信基础上的产物,是在艺人由“伶”转“星”之后,才能出现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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