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城佛祖 屠城佛祖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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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再说辅导班是在职教师办的,因为没有人敢顶风而上! 千万不要再说辅导班是在职教师办的,因为没有人敢顶风而上! 原标题:山东制定史上最严“有偿补课”治理措施 多名教师被查 齐鲁网7月25日讯 今年5月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5月至8月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 济南泰安等多地制定措施治理有偿补课 近期,济南、济宁、德州、泰安、滨州、聊城等地也出台措施,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惩处力度不断加大。其中,7月6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严肃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对比此前类似方案,此次行动治理重点区分更细致,主体责任分担更紧实,惩戒措施更严厉,堪称“史上最严”。《通知》明确将教师对学生实施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教师私自办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向学生推荐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合伙谋取私利或为培训组织者招生提供便利等行为列为治理重点。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济南全市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教师本人、校长和学校均会受到相应惩戒。对校长,一学期内发生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进档;任期内发生2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级;一学期内学校发生3起以上针对不同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校长职务。对学校,一学年内出现1起教师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一学年内查实2起的,取消本学年学校评先树优资格。同时,明确将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治理有偿补课监督检查情况,列入群众办学满意度调查,作为教育综合督导评估重要内容。 泰安则成立了督察组进行明察暗访;聊城还建立月报告制度。各市举报电话和邮箱一并向社会公布。在此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教师顶风违规。近期,济南、潍坊、菏泽等多地通报一批顶风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 校长被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评优 7月24日,菏泽单县教育局发布了针对一名教师有偿补课的处分决定。根据群众举报,单县教育局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小组对马某举办辅导班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属实,按照规定进行处分并进行通报。 根据调查,从2017年7月9日起,马某在高韦庄镇小高庄村其家中举办辅导班,招收七、八等年级数十名学生进行辅导,每个学生收取200元不等的辅导费。 单县教育局给予马某行政记过处分,三年内不准评先评模晋职晋级;对高韦庄中学校长赵某全县通报批评,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责成高韦庄中学监督马某解散辅导班,退还所收学生的全部费用;对高韦庄学区全县通报批评。 在此之前,7月14日,济阳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并查实,太平镇中心小学教师李振生、赵兴美,新市镇中心小学教师尹忠华违规进行有偿补课。 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给予三名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该三名教师2017年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等处罚。对太平镇中心小学、新市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片区内有补习班学校也要被问责 在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中,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式巡查制度一项,被列入县市区教育部门治理有偿补课责任清单。 7月20日,寿光市教育局通报,寿光市教育局调查组于7月19日下午4时许,查实圣城中学一教师在金顿大厦1507房间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寿光市教育局给予该教师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所收学生补课费,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取消圣城中学2017年度评先树优和达标验收资格;按规定降低学校2017上半年、下半年师德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规定对学校校长进行问责,校长年度职级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得进档。 除此之外,根据寿光市治理有偿补课网格化管理分工安排,金顿大厦属于寿光市实验中学的监管范围,寿光市实验中学负有履行监督不力的责任,对该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无法上高中的孩子,你知道吗?看看你的福音书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质量的水平考试,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课程管理、评价和监测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成就认定的基本依据,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考籍管理和组织实施考试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省教育厅成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厅长任主任,有关分管厅长任副主任,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组织编制并印发《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发放成绩合格证,协调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等。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命题、考试、阅卷,发放成绩通知单等。   省教研室负责考试结果的评析工作,根据学业水平考试评析结果指导高中教学工作。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本区域内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第五条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奖惩制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对发生试题泄密、考场舞弊、监考人员违纪、考试纪律混乱等问题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 考籍   第六条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员均应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为5年。   第七条 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经省教育厅确认并缴纳相关费用后获得考籍,考籍号与学籍号相同。   除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外其他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其他考生”)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可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籍管理机构单独申请注册考籍,考籍号参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编排方法编排。   第八条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采集考生考籍信息;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考生考籍信息,并报省教育厅。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考籍信息进行审核,形成考籍数据库。   第九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本省内转学需重新建立考籍。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转往外省、退学或死亡,经转出(原就读)学校和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注销考籍。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休学,保留原注册考籍,不计算考籍有效期;复学后继续计算考籍有效期,可随复学年级报名考试。休学前已取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考籍有效期内有效。   第十条 考生考籍一经变更,原考籍号作废,不得重新启用。   每次考试报名开始后,在本次考试成绩下发前,停止办理考生考籍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未进行过考籍注册,或者不符合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要求的学生不能办理考籍变更。   第三章 考试   第十二条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阅卷。   第十三条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必修必考,选修选考。考试内容涵盖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模块)和部分选修内容(模块)。选修内容(模块)的考试范围由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实施情况确定,并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高中毕业前参加完所有科目的考试并获得相应成绩。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离校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科考试的时间不应早于高二第一学期末;参加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七科考试不应早于高二第二学期末。   经省教育厅同意进行课程调整的学校,可以根据全省考试安排调整本校学生的考试时间。   第十五条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课程标准和我省教学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并印发《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明确命题原则、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组织命题。   第十七条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题库和试题审评制度。   第十八条 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报名、考试、监考、阅卷、违纪处理等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制定。   第四章 成绩   第十九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内地民族班及内地民族散插班学生、特教学校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外国留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要求可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审核公布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或个人通报。   考试成绩经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   第二十一条 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非文化类科目考核结果纳入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用于为学生出具转学、出国留学成绩证明,进行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向有关单位提供信息资料,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分修习成绩均达到毕业要求,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成绩合格证》。   其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统考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可认定为具备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考生在考籍有效期内参加重考的,可换发学业成绩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教研部门应建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估、分析制度,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教育教学的导向作用。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四条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标准和方式以及经费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参加重考应承担相应考试费用。   第二十五条 学业水平考试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地方不得随意提高,也不准搭车收费。   所收款项要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远去的历史: 红枪会 泰安红枪会 鲁西南地区是红枪会组织的发源地。大约在民国七八年汶上县就有红枪会的秘密组织。1923年1月2日,汶上县武村成立红枪会,会众23人,郭晨诰为宫长。2月21日,郭晨诰在率会员与土匪激战中牺牲,郭之三子郭廷俭继为宫长。4月,有16名土匪窜扰汶上县鹅鸭厂,潜藏在举人万长岭家。郭廷俭率会众前去围剿,生擒15名土匪,万长岭被罚款5000吊,并为郭晨诰建祠立碑。由此红枪会名声大振,迅速发展。1924年冬,五福区红枪会成立,秦大文任宫长。1925年冬,汶上县村村安宫,青壮年男子人人入会,会众达到八九万人。全县红枪会实行大联合,公推郭廷俭、秦大文、吴立信为全县总宫长,人称"大宫长",统一指挥全县红枪会,并与兖州、泰安、肥城、平阴、齐河、聊城、高唐、嘉祥、宁阳、东平、郓城、曹州及河北大名等13个州县建立联系,一时红枪会遍及鲁西南,人数不下十几万。1926年春,驻汶上军阀许琨部向当地农民加征每亩现洋6角地亩捐,县知事章广铭又擅自每亩加税1角。红枪会总宫长郭廷俭、秦大文等首倡抗捐,各分宫奋起响应,拒不交纳新增捐款,迫使张宗昌不得不宣布撤消章广铭县知事职务。3月8日,秦大文率会众攻占五福区保卫团住所,夺取该团百余条枪及弹药,逐走区长。此后不久,汶上县13个区有9个区的枪支弹药先后被红枪会夺取。红枪会查抄区长住所,没收其非法所得,抗捐抗税斗争形成热潮。新任县知事黄太勋一面请求张宗昌速派兵镇压,一面又派地方士绅出面调停。红枪会则坚持要取消加征的地亩捐,清算县区政府的财务,改选各区区长。3月24日,红枪会攻克汶上县城,县知事黄太勋束手就擒。山东督军张宗昌急令岱南防御司令许琨派部队镇压。许琨派其第三团刘嘉瑞赶赴汶上,声言要红枪会无条件投降。红枪会则假意要和刘嘉瑞面谈,诱刘入城,将其扣押。4月3日,红枪会突袭敌营,毙敌近百人,缴获其全部武器弹药。为拒敌于县境之外,红枪会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乘胜东进,消灭驻兖州高吴桥之敌,占领了宁阳县白马庙。然后兵分两路:一路由总宫长郭廷俭、秦大文、吴立信为主攻,继续东进谋取兖州;一路南下攻打济宁,以为策应。4月7日,郭廷俭等占领了宁阳县城,县长李辅中率衙署人员逃往天主教堂。红枪会向民众发表宣言,申明纪律,秋毫无犯。正象李大钊所说:"山东汶上、宁阳的红枪会据城七月(日),所住的地方都是庙宇学校公共机关,所吃的东西都是自己携带的大饼馒头,丝毫不扰及人民。"4月9日,红枪会攻占曲阜姚村火车站。他们割电线,烧站房,扒铁道,毁桥梁,使津浦路交通中断。为了扑灭红枪会,张宗昌匆忙任命第七军军长兼岱南防御司令许琨,22师师长兼德州防御司令董鸿逵,第三军军长程国瑞,第四军副军长方永昌及曹州、兖州、沂州镇守使为七路剿匪总指挥,同时任命淄青道尹白荣卿为鲁南宣抚使,采取四面围攻之势和软硬兼施手段,向汶上、宁阳等县红枪会发起了疯狂进攻。4月9日,张宗昌七路大军以及白俄匪军在铁甲车的掩护下逼近红枪会。郭廷俭、秦大文见敌势凶猛,遂放弃攻取兖州计划,转移到宁阳县泗店、王村一线布防。4月10日,红枪会与强敌展开激战,因众寡悬殊,红枪会死伤惨重,郭廷俭身负重伤后拔剑自刎。官兵一路烧杀掳掠,惨不忍睹。兖西一带被焚烧村庄40余个。面对官兵的凶焰,红枪会余众毫不畏惧,誓不投降。4月12日,秦大文率一部分红枪会主动退据西疏、水牛山一线,并正式举起"山东保安会"的义旗,决心与官兵血战到底。4月18日,秦大文、吴立信率红枪会万余人边战边撤,退往嘉祥、巨野等地,同当地红枪会一起继续开展斗争。后秦大文在巨野被捕,吴立信在嘉祥被捕,先后被杀。汶上、宁阳、东平、巨野、嘉祥等地红枪会员纷纷逃往外地,继续组织红枪会,开展反抗军阀统治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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