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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没有国人支持,民族品牌已经到了危险境地!!!!!! 李宁应该算是走在前面的一个民族品牌,该是国人的骄傲.可多少国人反以穿李宁为耻,他们宁愿穿国外二三线的牌子,而且以此为荣,好象他们穿了外国的垃圾就是外国人了,就高他们的同胞一等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没给他们一点自豪感,他们奴颜卑膝的仰望这外国,他们永远不会有民族自尊心,不会有民族感.什么都是外国好,月亮也是外国圆,这样的人不会明白,没有祖国没有民族又哪有他,不光国人要鄙视他,外国人也不会看的起他,因为他们骨子里的奴性. 看见满世界侮辱鄙视自己国家品牌的人,看见那些对着奇瑞李宁露出轻蔑笑容的国人,他们早就失去了国籍.中国的品牌或许还有差距,没有我们的支持又哪来的进步,没有中国的进步这世界又哪有中国人的地位.怪不得韩国日本歧视窃取着中国的文化歧视着中国人时,有多少人低贱的仰望着他们,让外国人看不起的是这些没有脊梁的”人” 如果国人支持国货,总有一天中国会傲视全球. 李宁也在进步着,中国的民族品牌都在进步着,没有我们的支持就没有民族品牌的进步,我们要对民族品牌多一些宽容,相信中国人的品牌.像奇瑞这些品牌需要国人的支持,在中国汽车品牌纷纷合资下,奇瑞作为中国唯一的完全自主的品牌艰难生存着.它们或许是还有不足,但是性价比却也要远远高出国外品牌,在外国品牌激烈挤压下,民族品牌已经到了最艰难的时刻,它们需要我们的支持,很多以前我们耳熟能详的国牌已经消失,或被收购.再没有国人的支持,或许几十年后民族品牌再无立足之地,中国再世界再无立足之地,中华民族再无立足之地.到哪时,看还会有人再以穿洋牌为荣,怕我们连哭也没有眼泪
陪你去看流星雨(最感人的故事)求精 以前有人发过抄袭它的15年前的一个星期六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维一。妈妈把我抱在怀里告诉我:“乖儿子,这是妹妹,以后要好好照顾她呀。”我看着那一张奶油白的圆嘟嘟的脸,以及那笑得傻兮兮的表情就觉得很不顺眼,上前一把扯住了她的羊角辫。妈和维阿姨都吓了一跳,维一“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甚是得意,没想到妈妈大发脾气,打得我屁股开花。那是妈第一次打我。 从那个时候起,我立志要把维一当做这辈子的欺负对象,与此同时,维一也把我当作头上长角的恶魔。 13年前的一个星期天 噩耗传来,老爸的亲密战友、老妈要好同学的丈夫、维一的父亲——维叔叔,在一场军事演习中意外牺牲。还不懂事的维一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也跟着维阿姨一天一天地哭,泪流成河。自认比维一大三个月的我已过分早熟,明白了“死”的含意,于是穿梭于大人们之间,看他们忙这忙那的,偶尔也会“安慰”一下泣不成声的维,方式就是在她的洋娃娃头上放一只毛毛虫,让她的叫声比哭声还大,以表我的关心。结果被妈抓到。 所幸的是这次妈太忙没来得及打我,不幸的是妈让我带那个爱哭鬼出去玩,省得碍她的事。女人是最麻烦的动物,这句话我5岁时就会证明。 甩一下袖子,用我的衣服使劲抹去维一脸上的眼泪和鼻涕,我把她带去玩秋千,一直到天空有了星星。突然维一冲着一颗疾速划下天际就消失不见了的流星问我:“那是爸爸吗?”我凶她:“胡说什么呀!” 后来我们回家,维一几次在路上睡着了,幸好我还记得回家的路。那晚,妈吓得不行,以为我们走丢了,看到我和维一,她扑上来抱住我们,也哭了。 怎么都哭呢?我就不哭。 10年前的一个星期一 维叔叔去逝后,维阿姨带着维一搬到了我家隔壁,爸说为了方便照顾她们母女,妈说以后维一就像亲妹妹,要好好保护。 现在我们一起上了小学,学校的男孩子都知道我有一个小跟屁虫。他们笑话我,我就欺负她。可她不像小时候那样爱哭了,还会找一帮叽叽喳喳的小女生来围攻我,一点也不好玩。哼,看我回家怎么收拾你! 回家?唉,回家更没戏。爸妈对维一比对我这个亲儿子还亲,什么好吃的都先给她。爸上次出差又给她买了条新裙子,可我想买一又新球鞋要了一个月都不给买。不过,那条新裙子染了墨汁就不好看了。别误会,不是我弄的,是小胖不小心洒上去的,我只不过在后面推了小胖一下而已。 4年前的一个星期二 今天班长竞选,我以两票之差落选。维一以两票之差中选。哼,不就是次次考第一嘛,有什么了不起。我的生物竞赛一等奖也不是白拿的! 看着她代表新班干部发言,那张奶油白色的脸上一张小嘴张张合合,我就气得胃抽筋。我在心里想开了:一会儿把她的自行车气放了,让她走着回家!不行,如果不是一起回家爸一定会骂我没照顾好她;如果一起回家,那不是要让我骑车带她?更没劲,到头来累的还是我。 下课后,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拔了她自行车的气门芯,就算看看她沮丧的表情也好啊!放学了,我们还没走到车棚,就被一个邻班的男生拦住,当然拦者的目标是她而不是我。 “听说你今天当选班长了?恭喜,恭喜!”邻班男生满脸谄媚。 “维一,走不走?”我不耐烦地喊,故意找来气我的,是不? “维一,其实,我一直想对你说,我喜欢你,真的,你就是我心里的惟一!”邻班男生不依不挠。 “还有完没完?什么心里的惟一,恶心,听了就想吐!”我忍不住冲上前去,指着他就骂。 “你是她什么人?她的事用不着你管!”男生居然想把我拨开。 敢惹我?打掉你门牙再说。我一拳挥出去:“我是她哥!” 一片混乱之后,我骑车带着维一回家。维一坐在后座,双手环住了我的腰:“我才不是你妹呢!”我粗暴地一把掰开她的手。不认我这个哥抱我的腰干嘛? 维一索性跳下车来,气鼓鼓地自己往前走。不坐就不坐,我还乐得轻松呢!我骑着车慢慢地跟在她后面。 两年前的一个星期三
木马病毒查 杀 堵 三绝招(求精) 文章来源:天天在线论坛 看RFC1244(Request for Comments:1244)中是这样描述木马的:“木马程序是一种程序,它能提供一些有用的,或是仅仅令人感兴趣的功能。但是它还有用户所不知道的其他功能,例如在你不了解的情况下拷贝文件或窃取你的密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木马的攻击、危害性越来越大。木马实质上是一个程序,必须运行后才能工作,所以会在进程表、注册表中留下蛛丝马迹,我们可以通过“查、堵、杀”将它“缉拿归案”。 查 1.检查系统进程 大部分木马运行后会显示在进程管理器中,所以对系统进程列表进行分析和过滤,可以发现可疑程序。特别是利用与正常进程的CPU资源占用率和句柄数的比较,发现异常现象。 2.检查注册表、ini文件和服务 木马为了能够在开机后自动运行,往往在注册表如下选项中添加注册表项: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Once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OnceEx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Services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ServicesOnce 木马亦可在Win.ini和System.ini的“run=”、“load=”、“shell=”后面加载,如果在这些选项后面加载程序是你不认识的,就有可能是木马。木马最惯用的伎俩就是把“Explorer”变成自己的程序名,只需稍稍改“Explorer”的字母“l”改为数字“1”,或者把其中的“o”改为数字“0”,这些改变如果不仔细观察是很难被发现。 在Windwos NT/2000中,木马会将自己作为服务添加到系统中,甚至随机替换系统没有启动的服务程序来实现自动加载,检测时要对*作系统的常规服务有所了解。 3.检查开放端口 远程控制型木马以及输出Shell型的木马,大都会在系统中监听某个端口,接收从控制端发来的命令,并执行。通过检查系统上开启的一些“奇怪”的端口,从而发现木马的踪迹。在命令行中输入Netstat na,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打开的端口和连接。也可www.foundstone.com下载Fport软件,运行该软件后,可以知道打开端口的进程名,进程号和程序的路径,这样为查找“木马”提供了方便之门。 4.监视网络通讯 对于一些利用ICMP数据通讯的木马,被控端没有打开任何监听端口,无需反向连接,不会建立连接,采用第三种方法检查开放端口的方法就行不通。可以关闭所有网络行为的进程,然后打开Sniffer软件进行监听,如此时仍有大量的数据,则基本可以确定后台正运行着木马。 堵 1.堵住控制通路 如果你的网络连接处于禁用状态后或取消拨号连接,反复启动、打开窗口等不正常现象消失,那么可以判断你的电脑中了木马。通过禁用网络连接或拔掉网线,就可以完全避免远端计算机通过网络对你的控制。当然,亦可以通过防火墙关闭或过滤UDP、TCP、ICMP端口。 2.杀掉可疑进程 如通过Pslist查看可疑进程,用Pskill杀掉可疑进程后,如果计算机正常,说明这个可疑进程通过网络被远端控制,从而使计算机不正常。 杀 1.手工删除 对于一些可疑文件,不能立即删除,有可能由于误删系统文件而使计算机不能正常工作。首先备份可疑文件和注册表,接着用Ultraedit32编辑器查看文件首部信息,通过可疑文件里面的明文字符对木马有一个大致了解。当然高手们还可以通过W32Dasm等专用反编译软件对可疑文件进行静态分析,查看文件的导入函数列表和数据段部分,初步了解程序的主要功能。最后,删除木马文件及注册表中的键值。 2.软件杀毒 由于木马编写技术的不断进步,很多木马有了自我保护机制。普通用户最好通过专业的杀毒软件如诺顿,赛门铁克等软件进行杀毒,对于杀毒软件,一定要及时更新,并通过病毒公告及时了解新木马的预防和查杀绝技,或者通过下载专用的杀毒软件进行杀毒。
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败诉 自欺欺人的判决 对于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者诉讼案,日本东京高等法院7月19日做出了二审判决———维持东京地方法院2002年8月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受害者的赔偿要求。法庭在宣判时认定了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在中国实行细菌战的事实,但是以“国家无答责”、“超过诉讼时效”等理由回避了原告团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和赔偿的要求。这完全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判决。 所谓的“国家无答责”,是日本明治时期的陈旧法理,含义是“国家并不需要对因国家行为引起的对个人的伤害及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战后这一法理已被废弃。现在日本法院援引已经失效的法理,推卸日本应承担的国家责任,是历史的倒退。况且,所谓的“国家无答责”,是指日本国家对日本国民的一种义务和责任关系,而现时对日索赔的原告并非日本国民,因此也就不能成为日本国家推卸责任的理由。根据国际公认的法则,日本侵华战争是战争行为,一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的义务,必须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该责任既包括侵犯他国主权等严重国际罪行的责任,也包括损害外国人的人身和财产等一般国际不法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所谓“超过诉讼时效”,是依据日本现行《民法》第724条的内容.即“对于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受害赔偿的请求权,自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知悉损害或加害人时起,三年间不行使时,因时效而消灭。自侵权行为时起,经过20年时,亦同。”但对此,日本法律还规定了“除外条件”,即“如不可抗力因素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而联合国大会1968年11月26日通过的《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更是明确规定:对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规约和保护战争受害者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战争罪,对无论发生于战时或平时的危害人类罪,以及由于武装攻击或此种情势迫使迁离及因种族隔离和灭绝种族政策造成的不人道行为,一律不适用法定时效。凡以正犯或从犯身份犯有上述各罪的国家当局代表及私人,不论其犯罪日期,均须承担责任,可以永远追究其责任。即不存在所谓法律时效问题,不论事隔多久,都可起诉。显而易见.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判决理由,是根本违背上述法律原则的。 谁制造了灾难,谁就必须承担责任,此乃国际社会中天经地义的准则。二战期间中国民众所受到的迫害,源于当时日本国家制定政策,以及日军实施的反人道罪行。作为负责任的政府,理所当然负有设立对受害者进行合理救济的机构或进行立法的义务。而战争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日本政府对侵略历史的认识和反省不足。尽管日军侵华战争的硝烟已经远去,但战争留给中国人民精神和肉体上的创伤至今仍未彻底平复。正视过去战争遗留的种种问题,探讨解决遗留问题的方法与途径,乃是中日两大民族争取和解、创造繁荣未来的必要前提。日本司法机构的一误再误,显然只会对此产生负面作用。 (高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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