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机会 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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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他是我的错! 作者: 兰色冰咖啡[8896393] 2005-02-27 15:48 他失踪已经一个星期了,周围的朋友都劝我别多想。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做不到。 爱上他整整三年了,就算是三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记得当时的我那种满心欢喜的心情。那时的我总是问自己是不是做得还不够好,要不他为什么始终不肯跟我说那三个字。三年了,我坚信自己对他的爱始终没有变过,在这个世界上也绝对不会有另外一个人比我更爱他,除非我死了。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爱他的我却一再的被他折磨得心力交瘁。 我彷徨过也试着放弃过,可是我知道只要他一出现我还是会扑向那团烈火。这一个星期我满脑子都在猜测着他到底在做些什么,是否他也会想我。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担心慢慢的变成了愤怒直到崩溃和心碎。也许现在的他正在某个人的怀里,只是那个人不是我,可是既然你的心理不再有我,又何不放了我,让我死心。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尽管我知道你是看不见的。可是我还是想写,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不会疯掉。爱上你是我的幸运但也是我得不幸。幸运的是我终于能够体会到爱着一个等待一个人的幸福,也许有的人一辈子都不能体会到这样的感情。可是我又是如此的不幸体会到了人世间最大的痛苦,体会到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奢求我能够拥有你,我只想忘掉我对你的这份感情,尽管我是如此的不舍。可是我知道你始终不会是我的,就算有时候我会有一霎那感觉你是我一个人的,但是那些也只是我给自己的错觉。我知道这辈子你始终是我的一个结,也许是上辈子已经注定的情结,老天一定要我去体会这种大喜大悲。 现在的你在哪里,我宁愿你一辈子都不要再找我,也许从一开始爱上你就是我今生最大的错!! 佛说:心上有尘。 我用力的擦拭。 佛说:错了,尘是擦不掉的。 我于是将心剥下来。 可是我发现我又错了,我始终是忘不了你的。那么佛我有该怎么做呢??
少年犯浪子回头考上大学 去年9月2日,番禺区17岁的苏某成为广东暂缓判决制度的第一个受益人。记者陆明杰摄核心提示昔日贪恋网络游戏终致街头抢夺的小浪子,在爱心帮教下复读,缓刑期内考上了大学……这是广州“金不换”工程实施13年来,所发生的无数充满温情的少年犯帮教故事中的一个。“金不换工程”以教育、感化、挽救迷途少年为主旨,这一工程的协调者和中坚力量之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最近被中央文明办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这是广东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的集体。记者昨日走进了这个集体,探访到“金不换”工程一串新鲜消息。少年刑审档案故事1 沉迷游戏抢人手机 浪子回头考上大学3年前,阿亮在海珠区宝岗大道某中学念高二,爸爸常年远洋在外,妈妈特别宠他。渐渐地,阿亮不可自拔地迷上了网络游戏。一天晚上,他打机打到兜里没钱,一犯混就上街抢了行人1部手机,换了300块钱。海珠法院对阿亮判了刑。阿亮上诉至广州中院,少年庭特邀特约陪审员胡小玲参与案件审理。胡小玲感觉阿亮“人很聪明,道理都懂,一点就通”,但阿亮心情一直比较低落,胡小玲便劝他“懂得后悔之后就要重振旗鼓”。阿亮渐渐醒悟,在关押期间就拼命要求爸妈送课本到看守所给他自修。合议庭考虑再三,认为阿亮仅是一念之差犯了糊涂,情节不重;他的家庭环境本身也较好,利于监管;法官和陪审员便对校方再三做工作。于是,阿亮获得了判刑2年,缓刑3年的处理。阿亮在看守所待了将近1年,他的同学已升高三。阿亮从看守所出来后,强烈要求回原校上学。哪知学校这时变了卦,因为担心升学率,死活不肯再收他。为了让阿亮如愿,胡小玲再次去学校给校长、教导主任、老师一个个做工作,最后,校方答应以“编外生”名义收下阿亮。胡小玲担心阿亮这样返校多少会受歧视,劝他转学。没想到阿亮很坚定:“没事,我从哪里跌倒,就一定从哪里爬起来。”结果他果然勤奋,加上本来就颇有天赋,果真当年高考后阿亮喜滋滋给胡小玲打电话,他考上广州大学一热门专业,现在已经读大二了。故事2 如潮爱心拂去阴影 “祥林嫂”变阳光少女一个十五六岁的外地女孩到广州打工养家糊口。她的老乡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她骗到自己开的招待所卖淫。女孩糊里糊涂跟他签下“卖身契”:“做得好卖三个月,做不好卖三年”。从此女孩坠入泥潭,每天生不如死。2003年9月的一天晚颇有天赋,果真当年高考后阿亮喜滋滋给胡小玲打电话,他考上广州大学一热门专业,现在已经读大二了。故事2 如潮爱心拂去阴影 “祥林嫂”变阳光少女一个十五六岁的外地女孩到广州打工养家糊口。她的老乡以介绍工作为名,将她骗到自己开的招待所卖淫。女孩糊里糊涂跟他签下“卖身契”:“做得好卖三个月,做不好卖三年”。从此女孩坠入泥潭,每天生不如死。2003年9月的一天晚案子到了中院,委屈的女孩并不知道自己情急之下的泄愤会招来牢狱之灾,从被抓那天起就变成了“祥林嫂”,见人就哭诉。第一次开庭后,女孩对杀死老乡的事实供认不讳,深表悔过之心;庭审后,她向父母长跪谢罪。合议庭第一次评议后,当庭对她作了动以情晓以理的训诫:孩子,被迫卖淫、被人糟踏,都不是你的错;但杀人灭口以求“自救”,就是犯罪,得受法律惩罚。经过第二次评议,合议庭认定,女孩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应严惩;但考虑到她犯罪时未满18岁,其老乡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有严重过错,于是从轻判她有期徒刑8年。判决后,法官和陪审员没有就此作罢,而是深知疏导受伤女孩积郁已久的内心、排除阴影非常重要,便常到少管所看望她,督促她学技能、长本事,告诉她:“作为一名女性,有了知识和本事就可以闯天下,任谁欺负都不怕!”今年春节前,曲法官又一次在少管所见到女孩。她明显长胖了,人开朗了,面貌一新,小“祥林嫂”成了阳光少女。故事3 孤儿获缓刑谁监管 同案犯家长伸援手 3个海珠区某中学的男生,平时形影不离。小强、小涛家境不错;小华却是孤儿,跟亲戚不亲,手头常缺钱花。为“帮”小华“解决”吃饭问题,小强、小涛上街行抢。他们目标锁定学生情侣,在学校附近的偏僻街巷抢了五六次。2003年10月的一次,三人在江南西路附近一个小凉亭抢一对学生情侣,围殴了其中的男生,抢得200多元,当场被抓。三人均因抢劫(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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