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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境面前终是梦,珍惜眼前始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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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新冠病毒 疫苗接种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快构筑全县免疫屏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各单位、交通服务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对进入人员必须安排专人查验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出示龙江健康码显示金框或银框;微信扫健康码上端显示新冠疫苗已接种完毕)。对符合接种要求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同时,做好未接种人员的(姓名、电话、住址)登记工作。 二、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或社区),乡镇、社区网格员组织未接种人员进行疫苗接种。 三、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安排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重点行业、重点服务岗位未接种疫苗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全县各级各类公职人员要带头接种疫苗,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在8月26日前接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不得参加。 五、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和适龄学生进行查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无禁忌症的未接种人员由所在学校组织在8月26日前接种。 六、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广大市民接种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创建文明城】文明创建 你我同行 桦川县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倡议书 文明创建 你我同行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城市是桦川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和幸福生活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通过创建,我们将拥有秩序井然、出行便利、卫生洁净、绿色环保、文化繁荣、文明和谐的美丽新桦川。今年是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评之年、关键之年,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广大市民既是文明城市的建设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精神,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形成文明生活新常态,争当崇德向善的桦川人。 二、做文明言行的实践者。我们要自觉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告别陋习,不说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务、不乱扔垃圾、不乱贴滥画、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不攀折花草树木;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让我们的家园更加靓丽温馨,争当明礼诚信的桦川人。 三、做文明创建的推动者。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自觉投身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出门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适量点餐、分餐进食、使用公勺公筷,奉行“光盘行动”,争当文明共享的桦川人。 四、做文明创建的驾驶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和谐出行,驾车行路按标志标线,各行其道,行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酒后驾车,不乱停乱放,形成“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的文明交通风尚,争当文明秩序的桦川人。 五、做文明创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了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欢迎您踊跃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奉献他人,快乐自己,争当文明奉献的桦川人。 六、做文明创建的示范者。全县党员干部要爱岗敬业,尊重所从事的事业,提升人民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当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模范,及时劝导不文明行为,举报不文明现象,为创建文明城献计献策,维护城市形象,让文明风尚吹遍桦川县的每一个角落,争当文明实干的桦川人。 文明城市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的桦川人。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您的每一份付出,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参与、共奉献,积极创建文明城市,让桦川文明之花绚丽绽放! 桦川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桦川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传播,周边部分国家疫情严重,国内疫情呈点状散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艰巨。自5月13日以来,安徽、辽宁先后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再次给常态化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最方便、最安全的手段,本次国内疫情再次印证了疫苗接种不是选答题而是必答题。为了保护您及家人的健康,维护经济社会安全,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我县近期将新到位一批新冠疫苗(北京生物)共计2500人份,此批次疫苗将为4月末前已接种过第一剂次,并以达到3周以上需接种第二剂次人员使用。具体接种时间以各乡镇、社区、农场、单位部门通知时间为准。因疫苗数量有限,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向属地接种点预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前往预约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为避免接种拥挤,此次疫苗接种共启用12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有工作单位的居民,由单位统一组织接种;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由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组织接种。为提高接种效率,请辖区居民按照社区(村)组织的时间段前往接种。接种前请出示双码(行程码、龙江健康码)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真实向工作人员反映自身健康状况,接种后留观3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接种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应牢记在心! 桦川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桦川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安徽合肥、肥西、六安、辽宁营口、沈阳等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地调为中风险地区,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外疫情加剧反弹,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倡议: 一、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最有效方式,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辖区内18岁以上居民(含60岁以上)身体状况符合接种要求的均需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您与所在单位或社区联系疫苗接种相关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54-3820107)。 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动态变化和病例的行动轨迹。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要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特别是跨省出行,请务必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屯、社区报备,提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主动做好行程记录,妥善保存行程票据以备查询,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测量、接受实名登记,遵守景区、场馆预约购票、人员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室内景区及场馆内要全程佩戴口罩。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14天内若得知出发地、途中逗留地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或所乘交通工具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有交集时,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相关情况,并接受管控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454-3822710)。 三、保持防控意识。广大居民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错峰出行、分餐公筷、无接触支付等良好卫生行为习惯,不组织、少参加各类大型聚会聚餐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切实做到思想不**、防疫不懈怠、措施不放松。 四、及时规范就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及时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疗,就医途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做好核酸检测。从事快递、外卖、餐饮、商超、市场、交通运输、直接接触冷冻冷藏冷链食品、隔离场所管理、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群要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原则,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六、慎用进口产品。要到正规超市或商场购买冷冻货品,选购冷冻货品时做好个人防护。提倡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确需购买,在清洗、加工过程中,要佩戴口罩,避免用手触摸口、鼻和眼睛,并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对可能接触到进口冷链食品的厨具、炊具及时清洗。原则上不购买风险地区物品,如已经购买,请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让我们同心协力,从防控细节做起,从接种疫苗做起,筑牢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我们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5月17日
桦川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和服务的通知 各乡(镇)、农场、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货运车辆顺畅通行全县各疫情服务站要对货运车辆进行快扫码、快检查、快通行,切实保障防护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运输“三保障一畅通”。 1、信息收集。每天由企业组织专人收集辖区内各企业次日预来企业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司乘随乘人员姓名、出发地、目的地、到达时间、联系电话等,为次日货车到达后疫情管控争取时间。 2、快检快行。对县域内货运车辆未去过市域外回城回村的;市域内、市域外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市域外行程码异常且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的货运车辆,做到快速检查直接放行。 3、风险管控。县域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回城回村的,由属地安排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市域内行程码异常、市域外的货运车辆,且无法提供3日内核酸证明的,有条件的可组织核酸检测,无条件的可不检,直接对车门粘贴服务标识后,由企业手拉手接走货运车辆,装(卸)货后,由企业送出城(乡、村)。 二、严格落实公路客运管控 1、严控客运班线。县域及周边市县调高风险等级时,暂停进出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客运班线。 2、严控业务包车。严格管控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车业务;低风险地区办理包车业务时,要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备案,确保可查询可追溯。 3、严控出租车辆。严禁巡游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行跨区域开展营运业务。 三、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1、严格监管出站人员。各级客运站要加强做好运输工具消毒和通风工作,增派公安、卫健人员,严格落实司乘人员、场站服务人员测温,查行程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候车和乘车。 2、严格监管进站人员。进入县域内客运车辆需到站后统一管理,严禁中途落客。对市域外低风险返(来)桦人员,由社区对接,对市域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来)桦人员,由隔离点对接。各乡镇参照县域内客运管理,加强返乡、返村人员排查。 3、严格监管个人防护。相关企业要禁止司乘、随乘人员随意下车,对于粘贴服务标识的货运车辆,企业要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消毒消杀,对货运车辆和人员进行生活保障,特殊情况,由企业负责全程监管。 4、严格监管“五有一网格”。企事业单位要编制疫情防控指南,防控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要储备适量防护物资,要有属地医疗机构指导和支持,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要设立网格员,每天在网格内宣传政策、排查风险人员等情况。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月26日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聚集聚餐的公告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增加,按照省、市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严格限制聚集聚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居民遵照执行。 1、禁止一切聚集活动。取消团拜会、联欢会、茶话会、年会、同学会和慰问、培训人员聚集活动;农村流动厨房经营者立即暂停接待婚丧嫁娶、寿宴、年夜饭等聚集性聚餐,已经预定的要及时告知顾客退订;个人自办婚丧嫁娶宴席、寿宴等请一律取消,各单位、各部门自办聚餐聚会活动一律取消;婚姻登记中心暂停结婚颁证仪式,殡葬服务中心暂停遗体告别及集中祭祀活动,严格控制送葬、祭祀及办理业务家属人数,避免人员聚集。 2、严格管控就餐环境。严禁餐饮行业承办或变相承办结婚宴、寿宴、丧宴宴请;进入餐厅饭店严格执行“三宝”,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严格执行两个50%餐位管理,推广分餐制、隔座就餐制,顾客分餐进食;餐厅必须提供公筷公勺,杜绝交叉传染风险;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达不到防疫要求的立即停业整顿。3、严格限制家庭聚餐。家庭聚餐只限本家庭居住人员,提倡使用公勺公筷,不走亲访友,禁止亲友聚餐,禁止桦川域外人员参加县域内家庭聚餐,禁止本县居民外出参加聚餐活动。 4、领导干部带头禁止聚餐。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禁止组织、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对违反此要求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职依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月16日
致桦川县在外务工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在外务工的朋友们: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县在外务工的兄弟姐妹们勇往直前,不畏艰难,勤劳奋斗!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你们在祖国各地挥洒汗水,见了世面、长了本事、增了收入!你们用一双双勤劳的手,为家乡、为桦川的脱贫摘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你们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创新创造,在复工复产中迎难而上,为祖国的经济建设增添了动力!你们在外发展的同时,心系家乡,不忘桦川,每一个人都了不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也十分严峻复杂。春节将至,返乡流、学生流、探亲流多流汇集,全县疫情输入风险明显增加。此刻,您是否在犹豫思量要不要回家,或者您已经准备好行囊即将踏上返乡的列车,请等一等,请再思考一下: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康,也为了这座城市千千万万父老乡亲的安康,我们需要继续凝聚共识、同心合力,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这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提出如下倡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一、建议您留在务工当地过年。经验告诉我们,减少人员流动是疫情防控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新春佳节来临,人员流动大,疫情传播风险高,特别是新一轮新冠病毒隐匿传播的特征明显,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隐蔽性强,病毒潜伏时间长,这也使在外出行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因素增多,为了您和您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建议您最好留在务工当地过年,以调节身心,减少风险,您可以使用视频拜年、网络问候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们表达您的美好祝福。 二、返桦后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输入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近期来桦返桦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需落地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您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请配合做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如果您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请您在抵桦后尽快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这里提醒您,在旅途中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都请您全程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做好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项工作。 三、严格规范就诊行为。返乡后,如果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您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第一时间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要自行购药或者到个体诊所或村(社区)卫生室等就诊。 四、注重日常科学防护。返乡后,请您安心在家居住,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公勺的良好生活习惯,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尽量不要外出旅游,不参加各类聚会、集会、家宴及走亲访友等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的安全社交距离。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仍需坚持!让我们心手相连,共同抗疫,我们相信,有您的理解和配合,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一定迎来冰消雪融、春暖花开! 最后,衷心祝愿您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2021年1月20日
关于抵(返)桦和必要外出人员 需要核酸检测的公告 国内疫情形势复杂且严峻,我省内多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进入紧急状态,特发此公告: 1.桦川县内居住的在外人员,要留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过年,除学生等特殊群体外非必要不返乡,减少旅途感染风险;桦川县域外居住人员,若有来桦计划,取消旅行计划,减少疾病传播和感染风险。 2.凡从佳木斯市域外抵(返)人员,应该提前3天与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村屯)、农场主动联系,提供返乡事由、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图片、当天的大数据行程码截图、购票信息、行程、近期旅居史、途经或停留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经过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返回。返回人员需承诺登车前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路途中不在途中停留。 3.境外(含港澳台)抵(返)人员必须在入境点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抵(返)桦后实施14天居家隔离+14天居家观察+3次核酸检测+3次抗体。 4.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桦人员需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观察+5次核酸检测+2次抗体。 5.市域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需提供返回事由、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需居家健康管理14天,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6.非必要不外出,如必须外出,要向单位、所在社区、乡镇(村屯)、农场报备审批,并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在旅途中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如需再返回,要事先报备,按抵(返)人员处理。 7.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社区、乡镇、农场等要协调配合,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服务站,在做好抵(返)桦和外出人员排查工作的同时,做好重点人员核酸采样、隔离等相关工作。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月16日
桦川县政务实体大厅预约办事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即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又避免群众聚集潜在防控危险,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自2021年1月18日起,开始采取电话预约、分时段受理的方式为办事群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电话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办事流程 1、自行查验。办理业务前,需自行扫描行程码。行程码上带*人员,不可进厅办理业务。行程码显示县域外行程人员(不带*),必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厅办理业务。行程码显示无县域外行程人员可进厅办理业务。身体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禁止进厅。 2、提前预约。办事群众在自行查验符合进厅要求后,申请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受理。(预约电话后附) 3、分批进入。为防止大厅群众聚集,人数过多时办事群众需在大厅外等候进厅,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下,分批有序进入大厅。 4、严格检测。办事群众进入大厅需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县域外地区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测温合格后经消毒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5、分散等候。进厅办事群众需在指定地点等候,保持安全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聚集。 四、注意事项 1、只允许申请人本人进大厅办理事项,陪同人员不允许进入大厅。办事后立即离开大厅,不许逗留。 2、请自行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办事群众要携带居民身份证,配合中心工作人员登记检测工作,并在预约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预约。 4、未发布预约的业务,正常到大厅分时段限流办理。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热线:0454-3829699
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2号公告 为严防疫情输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合力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有奖举报。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如在桦川县辖区内发现下列情形,广大人民群众应从为社会负责的角度出发,积极举报、反映情况; 1.有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桦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提前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已登记的除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 2.实行居家隔离的医学观察人员,未按规定居家隔离,私自外出的人员。 3.婚丧嫁娶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和农村大席一律停办,对未实行报备超规模操办的行为。 4.药店未对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品严格管控,随意销售,未进行实名填报登记备案和不能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的。 5.个体医疗机构私自接收发热患者进行诊疗未登记上报的。 6.未经防疫部门审批同意,未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在室内举办会议、年会、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形成人员聚集的;商超、教育机构、金融保险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聚集性促销活动、线下授课、校外培训、营销授课形成人员聚集的。 7.辖区内景区、影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理发店等场所未采取分时方式预约、人员超过50%人员限额量的。 8.经营者购进、储存、加工、销售、使用无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在进入桦川县域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 9.在疫情防控期间散布小道消息,传播不实言论,刻意造谣或传谣,引起群众恐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和渠道采取电话实名举报方式。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地址等详细情况和有效信息。举报电话:0454—110三、举报奖励办法1.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每条信息给予1000元现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兑现。 2.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未尽事宜由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桦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号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佳木斯市域外抵(返)桦人员必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地乡镇(社区)报备,无核酸检测报告的落地即检。2020年12月20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绥化市(望奎县)旅居史的抵(返)桦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 2.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桦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其他佳木斯市域外抵(返)桦人员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管理”,具体医学观察隔离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要求落实调整。 3.所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单人、单屋、单餐管理,网格员负责监督。 4.教师、学生原则上禁止离开佳木斯市行政辖区,确需外出必须向学校和教育部门报告。教育部门要精准掌握我县所有离校学生的假期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确保底数清、行踪可追溯。返桦学生要第一时间到乡镇(社区)登记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5.抵(返)桦人员相关健康及行程信息不得瞒报,发现故意隐瞒境外、中高风险抵(返)桦人员信息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提供境外、中高风险抵(返)桦未报备人员信息,情况属实的,奖励1000元。(举报电话:110) 6.禁止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集活动。一律取消团拜会、茶话会、年会、联欢会、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各类宗教场所暂停开放,农村大集取消,农村办事大厅等场所关停。县域内全面禁止“婚丧嫁娶”等宴请活动,取缔10人以上聚餐聚会。 7.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实“五有一网格”管理制度。“五有”即每个单位和营业场所必须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有属地医疗机构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一网格”即要求每个单位和市场主体必须进入疫情网格化管理体系中。 8.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原则上每个公共场所只留一个入口,严格执行防疫“三宝”,做好测温、扫码、戴口罩。商超等场所入口和结算处设置“1米线”等侯提示,并配备足够人员进行疏导,严禁出现排队拥挤现象。每个场所执行每日3次消毒消杀制度,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桦人员,立即实行联动反应,做好应急处理。不严格坚持防疫措施的,一律停业整改,并公开曝光。 9.进入餐厅饭店严格执行“三宝”。要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严格执行两个50%餐位管理,推广分餐制,顾客分餐进食。餐厅必须提供公筷公勺,杜绝交叉传染风险。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达不到防疫要求的立即停业整顿。 10.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全县禁止批发、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已经购进的必须全部下架封存。国内冷链食品和海鲜类食品经营者,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索证索票,手续不全者一律禁止销售。冷链食品销售人员必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佩戴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防护措施。县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者,对于私自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将严查重处。 11.从严管理快递物流。凡从桦川县域外装取货物的车辆,快递、物流市场主体要严格监测司机身体健康情况;货物到达县内存放中心,严格执行“一件一消毒”制度,确保每一件货物都进行消毒消杀处理;发现高风险地区货物,防控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市场监督局辖区市场所、疾控中心及收件人到场,当场开箱,对货物内外进行全面消毒,并配合疾控中心采集核酸样本。进口快递物品暂停,如发现一律封存。 12.汽车修配厂、零配件经营、加工企业等非必要不得购进海外进口零部件,如需采购、经营、使用境外产品及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台账,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必须全面消杀,进口货物必须具备“四证”,否则一律停业整改、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 13.长途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站等交通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行程码”和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14.对旅游景点和景区不严格执行景区最大承载量和单位时段接待量,不实行“测温、扫行程码、戴口罩、1米线”等措施,造成人员聚集的,一律停业整改。 15.严格管理药品销售。对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不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的,购药者不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和不使用“沃填报”系统的,严重违反防疫规定的,要吊销药店营业执照。达不到“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经营要求的店铺,不允许经营此类药品,已进药品下架封存。 16.落实市场主体奖惩制度。对违反防疫规定,达不到防疫指南要求和标准的市场主体,责令其立刻停业整顿。同时,市场主体在扫码、测温和登记过程中,发现中高风险抵(返)桦人员,主动上报,奖励市场主体200只口罩、一把测温枪。 17.各类养老机构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封闭管理,禁止家属探视,禁止接收新入住老人、返院老人,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严把入门关、食品关、探望关。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不得私自接收治疗发热或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也不得拒诊推诿,要做好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等工作,做到闭环管控,发现违规的,一律停业整改。 18.广大居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屯)网格员报告,立即到就近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9.坚持非必要不离桦川、不返桦川,建议全县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春节,本县党员干部、群众确需外出的,需提前向所在单位及乡镇社区(村屯)报备,并做好核酸检测,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0.全县居民要严格遵守本公告内容,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不履行报告义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倡议书】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您和您的亲朋好友生命安全 桦川籍广大外出工作、学习、务工的朋友们: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相信许多外出工作、学习、务工的朋友们都在收拾行装,准备踏上回乡和亲人团聚的路。大家对家乡、对亲人无法割舍的情谊我们感同身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继续流行蔓延,国内本土病例多发频发。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量不断增大,与无症状感染者、病毒携带者接触的可能性增加,感染新冠病毒的机率增高。我们深知,家乡和家人永远是他乡游子永远的思念和牵挂,但是“过年”重于心不拘于形。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倡议远在外地的朋友们站在维护个人和家庭安全的高度,选择在工作(学习)地就地过节。 一、坚持非必要不返乡由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返乡途中不确定因素较多,为了您及家人、他人的健康,建议您及您在外地的亲人尽量留在当地过年,可以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如您或家人确需返乡,返回时要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如实报备,到家后配合村委会(社区)做好信息摸排登记和健康监测工作。返乡后尽量不走亲串友。返乡途中请您注意安全,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留机票车票等行程单据,到家后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 二、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尽量减少聚餐。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控制在10人以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三、坚持非必须不网购境外及中高风险区物品冷链、海鲜等食品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应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挑选冷冻冰鲜食品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物品。 四、坚持健康生活方式和日常科学防控。不食生冷食物,处理食材应注意生熟分开、煮熟煮透,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家庭和工作场所要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使用公筷公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村委会(社区)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县疾控中心的调查。 广大外出的乡亲们,家乡永远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我们一直关心关注你们,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无论身在何处,希望你们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时刻做好自身健康监测。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桦川县疫情防控宣传文化旅游管控组 2021年1月10日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29号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冬季及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现公告如下:一、严格个人防护,进入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戴口罩+测体温+扫行程码”措施。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学生家长要提醒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二、外地抵(返)桦人员主动到社区申报、登记,对不及时和如实申报的来自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桦人员,一经发现,实施严格管控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三、春节期间,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到带头在县内(佳木斯市域)过节,不离市、不离省、不出国,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集聚餐活动。四、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方式拜年。五、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控制人员聚集,不得开展人员聚集性促销活动。落实“1米线”防疫制度,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疏导及保持合理间距提示,严禁出现排队拥挤现象。六、电影院、网吧、KTV等娱乐场要继续实行隔位就坐制度,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七、红白喜事一律从简,单场参加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八、全县各类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落实室内场所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一旦发现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桦人员,要立即实行联动反应,采取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九、宾馆,旅店等临时住宿场所要加强宾客管理,前台办理入住时,排队间隔1米以上,并询问宾客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住。所有宾馆、旅店、农村超市严禁赌博、打麻将等聚集行为。十、餐厅饭店要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十一、一律取消团拜会、茶话会、年会、同学会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不参与、不组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十二、不组织节日聚集性庆祝活动。确需开展的50人以上的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组织者或组织单位到属地的公安部门和疫情指挥部进行审批,否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十三、加强冷链食品管理,冷链食品经营者购进冷链食品时必须要求供货方提供索证索票,冷链食品销售人员必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佩戴口罩、手套和穿着工作服等防护措施。严禁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加工生鲜。十四、广大居民春节期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1月1日
关于做好桦川县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目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出现零星的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风险持续存在。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因人员流动、聚集导致病毒传播风险,在元旦、春节、学生寒假即将来临之际,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不可放松警惕。在此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如非必要,尽量减少外出旅行。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尽量避免跨境旅游。一些国家要求旅行者入境后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同时我国对入境人员也要隔离观察14天,出境前后最长可能需要28天的隔离观察,将严重影响短期旅行体验,建议权衡出行时间,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   二、返乡或旅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乡过年、旅行或学生放假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返乡途中,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如旅途过程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取消或终止旅行。学生最好直接返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旅行、访亲、聚会。   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进入医院、车站、电影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时,要主动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区域,减少逗留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做好手卫生(流水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消毒手部,咳嗽和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避免用手直接触摸口鼻眼。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坚持科学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到正规超市或商场购买冷冻货品,选购冷冻货品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通过网购、代购等方式购买来路不明的境外冷冻货品。食物要蒸熟煮透、倡导公筷公勺、分餐进食。不与境外以及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桦人员过密接触,发现上述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报告。   五、及时报告个人信息。建议入(返)桦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若从境外以及中、高风险地区返回,需提供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自己或家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居民朋友们,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让我们每个人都加入到这场“抗疫”斗争中来,用我们的行动保护你我和家人的健康!为创造平安健康桦川,夺取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共同努力!
全县城乡居民:“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成效,受较长时间疫情防控管理影响,“五一”小长假群众出行意愿强烈,但人员流动聚集增加,易出现疫情输入和反弹风险。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节日,现向广大城乡居民发起倡议: 1、全县城乡居民“五一”期间不要到市域外出行,特别是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地出行,确有特殊情况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2、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家属要带头遵守防控要求,“五一”期间禁止到市域外出行,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出行。 3、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广大城乡居民要劝导亲朋好友无特殊情况不要到桦川走亲访友。外来人员要向社区、村屯报告,不得瞒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4、城乡居民要尽量不出门、不旅游,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县内出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扎堆聚集。 5、城乡居民要主动适应常态化防控要求,日常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消毒,不串门、不聚会、不扎堆。 6、减少城乡之间、乡村之间、小区之间流动、聚集,小区居民、村民尽量不到其他小区、村屯流动、聚集。尽量减少外出,如果外出,要限制同行人员数量,不往人多的地方扎堆。 7、各类场所和单位严禁举办促销和人员聚集活动;禁止聚餐,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公职人员不许组织或参与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形式的聚餐;禁止聚会,辖区居民及社会团体严禁组织、承办各类群体性聚会活动。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疫情还未结束,切勿放松警惕、心存侥幸,只有同舟共济,方能共克时艰。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轻松、安全的“五一”节日。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教组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26号公告 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五一”期间人员规模流动和聚集,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五一”假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家属“五一”期间一律禁止到市域外出行,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全县城乡居民“五一”期间不要到市域外出行,禁止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地出行,确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城乡居民,如果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地返回后,一律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 天,并做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入城卡口、小区及村屯卡口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来桦人员,一律劝返;对确需进入我县人员,进入主城区的需提前向交通组负责领导请示报告,并到集中隔离宾馆进行登记,与社区或单位实行“手递手”无缝对接;进入小区的需提前向社区组负责领导请示报告,进入村屯的需提前向农村组负责领导请示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3.进城卡口、小区和村屯卡口保持24 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居住证”四项防控措施,守好入城门、小区门、村屯门。各疫情防控部门要持续不间断开展风险人员排查工作,做到发现及时,管控到位,风险可控,鼓励广大城乡居民发现境外及疫情风险地区人员积极举报,织密全民参与的“疫情防控网”。 4.全县各行各业、城乡居民要遵守规定,禁止聚集,各类场所和单位严禁举办促销和人员聚集活动;禁止聚餐,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公职人员不许组织或参与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形式的饭店聚餐;禁止聚会,城乡居民及社会团体严禁组织、承办各类群体性聚会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小区之间、村屯之间、农场之间人员流动和聚集。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5日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控人员聚集及流动的通知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人员聚集及流动,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严控人员聚集及流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疫情期间,特别是“五一”期间,禁止外出到哈尔滨、牡丹江等风险地区,如必须外出,要严格执行“单位+社区(村屯)”双报告制度,公职人员需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社区、村屯居民需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外出返桦后需执行“14天”居家隔离制度。 2.各社区、村屯、交通卡口工作人员要履职尽责,宣传部门、社区、乡镇和村屯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最大限度地减少城乡之间、乡村之间人员流动、聚集,严格控制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非本村居民进入村内。 3.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亲朋好友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公职人员疫情期间有聚集性聚餐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公职,领导干部就地免职。 4.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生命至上,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大家正确理解、积极响应、支持配合,共同携手坚决打嬴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2日
关于疫情期间鼓励居民举报违法违规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的全民防疫防线,经桦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即日起,正式开通桦川县疫情监督举报热线,面向全体居民征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经营主体、自然人等存在的违规问题线索,核实后将予以现金奖励。 1.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未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未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的。 2.有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有发热、咳嗽、腹泄等症状,未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未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的。 3.故意隐瞒近期国境外居住旅行史的。 4.以故意逃避、隐瞒事实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的。 5.用人单位、接洽单位、房屋出租人、留宿人等未按规定期限如实采集、报送来(返)桦疑似重点疫区人员(含境外)信息,经调查确是重点疫区或境外来(返)桦人员的。 6.疫情期间组织或者参与节日庆典、商品促销、举办婚礼、操办白事未从简及麻将棋牌娱乐等活动的。 7.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按防疫要求擅自开复工的。 8.非法生产、销售用于防御传染病的伪劣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9.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明知是虚假疫情、警情信息,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造谣滋事、谎报疫情,引起社会恐慌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10.以防控疫情的名义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 11.借疫情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12.盗窃、破坏、哄抢疫情防治救援物资和设备的。 13.纳入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的人员(含境外及重点疫区来返桦人员),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间随意外出,或招呼亲朋好友到家的。 14.对非法越境来(返)桦或从重点疫区来(返)桦的。 15.公职人员违反疫情期间相关规定的。 16.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符合奖励的情形。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群众请通过手机拍照或录视频取证,拨打“110”“12345”电话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举报对于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我们将予以保密。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奖励3000元;被举报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的,每起案件奖励1000元;对非法越境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奖励。自行抓获并交由有关部门处置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重点疫区来(返)桦未登记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其他反映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奖励500元。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 4月18日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25号公告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境外输入风险持续提升,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播风险。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人员聚集及流动,现将“十个紧盯、十个严格管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紧盯家庭聚会聚集,狠抓严格管控 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自身防护、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主动配合实施“扫码+测温+戴口罩+居住证”四项防控措施;自觉勤洗手、讲卫生,少出门、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自觉抵制家庭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村屯)寻求帮助。有高中复课学生的家庭成员,要避免外出聚餐聚会,给孩子创造安全的环境。 二、紧盯公共场所聚集,狠抓严格管控 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要常态化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防控措施,坚决避免出现排队拥堵和密切接触。公园、广场等场所禁止跳广场舞、打牌、下棋等人员扎堆行为。县城早市、乡村大集暂不开放。 三、紧盯医疗机构聚集,狠抓严格管控 广大市民要预约挂号、错峰就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各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发布的“十五严禁”规定,做好患者、家属、陪护等筛查工作,执行好住院病人分区管理要求,落实好医护人员防护要求,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四、紧盯交通出行聚集,狠抓严格管控 广大市民在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客车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驾驶员使用“龙江健康码+易登记”进行实名登记。在公交车站点、公路客运站的侯车室、安检口,要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拉大排队间距,自觉有序进出站。 五、紧盯重点场所聚集,狠抓严格管控 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召开的各类会议,要尽量采用视频形式召开;如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要严控人员规模。各类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要坚持每日对员工检测体温、常态化监管身体状况,作业场所要定期通风、清洁和消毒。加强对养老机构、看守所、幸福大院、学校的管控。 六、紧盯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狠抓严格管控 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防疫相关规定,如实报告相关信息;要始终坚守在防疫一线,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和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要带头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不许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形式的饭店聚餐,一经发现公职人员疫情期间有聚集性聚餐等违纪行为,一律开除公职,领导干部就地免职。 七、紧盯重点人员排查,狠抓严格管控 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社区、村屯要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县域外返(来)桦人员,尤其是近期与相关地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接触人员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体征异常人员,全面及时有效落实好“四早”措施。 八、紧盯人员区域流动,狠抓严格管控 各小区包保单位、各村屯要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强化人员值班值守,持续用好扫码、测体温、戴口罩、验居住证“4件宝”,对外来进出人员一律登记造册,最大限度地减少城乡之间、乡村之间人员流动,严格控制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非本村居民进入村内。 九、紧盯舆情舆论引导,狠抓严格管控 严禁制造、传播、散步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播谣言,对虚假疫情信息依法处置,对造谣等制造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依法严惩。 十、紧盯突出问题整治,狠抓严格管控 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要根据大数据信息比对、实地巡查和群众举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相关属地责任。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 4月18日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24号公告 根据当前黑龙江省疫情形势变化,按照省市防疫工作的总体部署,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实施定点销售,具体公告如下: 1、全县所有药店必须遵守各项防疫管理制度,全程做到“消毒+扫码+测温+戴口罩”,对购药者必须测试体温,如有发热症状,不允许离开,立刻报告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2、所有购买“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者必须如实填报“沃填报”系统,不得瞒报漏报。 3、对所有“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进行清仓点货全部登记。药店进货、销售必须有电子台账;药品进货、销售、损耗必须有相关登记。 4、必须凭医疗机构处方、诊断书方可购买“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药店必须进行拍照留存。 5、对购买者身份证必须拍照留存。购买者登记的手机号码必须当场回拨确认。购药者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配合医疗部门做好跟踪服务。 6、每个经营“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店,必须设有监控设备,并全程记录“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销售过程。 7、达到以上标准和要求,并对疫情防控做出承诺的药店,可以向市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监局审定合格,作为“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定点销售药店;对达不到以上工作标准和要求的,在市监局监督指导下,对“退烧、咳嗽、抗病毒”药品打包封存,禁止销售。 8、县市监局及各网格员将加强督查检查,对违犯药品定点销售规定的药店,将视情况给予警告和关停。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 4月18日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23号公告 当前全国正处在复工、复产、复诊和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准确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有序复工、复产、复诊,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服务、按病种、病情实行分级诊疗,居民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预约和咨询。 二、所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感冒症状者及时报告并主动就医,发热患者必须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严禁到其他医疗机构或人民医院其他科室就医。 三、门诊或急诊用“测温、扫码、戴口罩”防疫“三件宝”进行预检分诊,就诊期间禁止聚集,人员间需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四、门诊诊室实行“一医一患一室”制度,普通疾病生活能自理的患者不允许家属陪诊。 五、普通患者与陪护人员必须接受新冠肺炎相关检测,排除风险后,方可入院,急诊患者可在入院后进行相关检测。 六、住院严格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住院病房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陪护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陪护期间,严禁随意出入病区,疫情期间禁止探视。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广大患者能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遵守防控相关规定。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 4月16日
为切实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保障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后办事需求,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自2020年3月25日起,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恢复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 13点30分--16点30分。 二、预约现场办理。为避免人流密集,行政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每日严格限制办理人数,您可通过预约方式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工作人员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同时,为加快办理速度,减少停留时间,请您事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查阅办理流程、办理条件、提交材料等相关事宣,准各齐全相关材料,确保现场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大厅预约服务热线附后)。 三、生活服务缴费。为保障企业与群众生活服务费正常收缴(供水、供电、供热、燃气),减少人员聚集,采取分头缴费方式服务,除在行政服务大厅缴费外,可就近选择营业点进行缴费。 四、办事须知。到大厅办理业务时,办事人须持身份证,正确佩戴口,通过“龙江健康码+易登记+测温”后有序进入,发现有体温异常、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由办事人所在大厅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办事时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请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如无特殊紧急事项,请广大群众尽量选择网上办理,能缓办事项尽量缓办,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县政务服务中心及驻厅各窗口单位预约咨询电话见附图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4日
再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城乡居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随着“返岗、返工、返学、备耕”高峰到来,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在这关键时刻,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健康宣教组再次向全县人民发出倡议: 1、继续加强个人防护,小区居民少出门、不串门,村民少出院,不与亲朋好友聚餐、聚会;主动远离人员密集、空间狭小场所。 2、城乡居民外出、购物、春耕生产、复工复产要带身份证、通行证和戴口罩,扫描“易登记”“龙江健康码”。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常通风、勤洗手、多消毒、戴口罩;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均衡饮食,增强免疫力。 4、不要在小区内、村内、街边扎堆闲聊、聚众锻炼。 5、不要食用和接触野生动物,肉、蛋类食物煮熟食用。 6、私家车及出租车要严控车内人数,实行隔坐分散就坐。 7、恢复营业的各类门店要设置体温测量点和佩戴口罩提示牌,限制顾客数量,拒绝为不戴口罩顾客服务,定期组织场所消杀。 8、开展春耕生产的农民朋友要注意个人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尽量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谈。务工结束后分散就餐不聚餐,回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选购农资要快去快回,避免在农资门市人群聚集。 9、复工复产企业工人要做好个人防护,上岗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间距保持1.5米以上,分时进餐、休息,不要面对面交谈,在企业和居住地两点一线出行,进出厂区时要做好体温检测登记。 10、对于域外来(返)桦符合隔离条件人员,要隔离观察14天,有独立居住房间的可居家隔离,没有独立居住房间的要到县定点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实行单人单间单餐,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向乡镇、农场、社区报告。隔离期间严格执行隔离规定。包保单位村屯安排专人定向服务,帮助解决生活所需。 广大城乡居民,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我们坚信,有全县人民共同参与、全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取得疫情防控总攻战、阻击战的最后胜利! 桦川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健康宣教组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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