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不知秋 风云不知秋
侯爷的酒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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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的确是好人 通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我已经确信,讲故事不是我的拿手绝活,我只是喜欢用指头打字说话,重点是,通过打字,我能有一个表达的出口,至于说了什么,无关紧要 ,并且在此时,我是绝不肯守规矩的,要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哪里能说,哪里不能说,哪些是多余的,哪些是必要的,等等一切跟讲故事有关的素质,我统统不具备! 虽然如此,但是我却在不知不觉中树立了一个在人群中喜欢讲故事的形象。这个形象跟高大上无关,只是会给人一种不安分的印象,又因为我讲的故事总是捉不住中心思想,让人有一种雾蒙蒙的感觉,而使我本身陷入了一种被催眠的状态,加上听故事的人并不很多,所以这个形象,有点类似于一个酒量不好的人在昏黄的路灯下,瘫坐在街边的塑料凳子上,独自苦饮。 既然我对讲故事没有什么天赋,但我仍然热爱输出,而且乐此不疲,这么说,我又具备了执拗的品质,这很明显是一个优点,虽然前缀要加上“跑偏”两个字,即:跑偏的优点。 即便如此,我也依然不管不顾,因为我知道若要做一个区别于野兽的人,那么,输出自己的思想,是最省力,也最直白的。 并且,为了表达自己的不甘平庸,当陷于这种平庸的天资中时,我还勇于朝自己一览无余的命运去开炮,不管谁是旁观者,一旦看到了,都得给我拍手鼓掌,都得竖起大拇指,你要是不给我点赞,你就是野兽。 除非你不是好人。 可你的确是好人。 所以我所采取的措施,我这行为的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
一个不该露出的标记 关于打开新世界的方法,我活了28年,即将29年。 三十而立,已经近在咫尺。 但我坚决不认为,时间是连续的,我之所以还在28徘徊,是因为我具备了打开新世界的能力。 中秋佳节将至,我依然堕在一个无法解开的循环中,从隧道里开车出来,彼时:隧道里的烟尘大的要害死人,洞口方向的光就像一朵圆圆的烛光。我在烟尘中皱眉,拧紧了油门,疾驰。 耳边的风像水一样滑走,而我的眼睛扑朔着迷离着,强行眯开一条缝,在接近洞口的斜切面之时,终于抬头舒了口气,惊讶中,看见了诗意,是传诵千古,于黄昏中,与晚霞齐飞的孤鸟。 在秋风中疾驰时,忽然获得了一点呼之欲出的看法。 作为一个人,身处天地间,上不能飞,下不能爬,只能直立行走,不管从哪个时代降生,都要受到时代潮流的影响。 就会有一些显而易见的道路。 如果一个人想要时间更快耗尽,那么应该守住循环,不受干扰。 就像我这种隧道测量的工作就是典范:每隔9小时测一次,一次测1小时。 这就是一种非常稳定的循环,并且,去测量的地方,也显得很稳定,路上的每一个坑洼都心知肚明,测量的每一个点都成竹在胸。 如果我不抬头,那么我将在整个循环里耗尽我自己。 如果我不在古龙吧写写东西,那么我今年,此时此刻,就可完全用旧世界,也就是去年,去年初来咋到此地的样子里的一天来描述:测量员小李在测量,或者,测量员小李在等着测量。 那么,如果我安分守己,按照已经提前设计好的循环不偏不倚地去走的话,我就无法打开在此刻,已经存活的新世界,我只能抵达的是未来世界,而未来世界,是他人制造好等着我去光顾的世界,那个世界,是我计划好的,是我欲求中的,那么,是我心心念念,反复想过的,比如:一个笨蛋小李等着娶妻生子。 那其实也是一个虽然没打开过,但是里面已经布满了灰尘的世界,是很老旧的世界,跟新无关。 那么,你就不会读过我,你的世界就没有被制造的意义。 我的,你的。都会瞬间塌掉。 而我显然停留此地,并且以文字作为了标记。证明了我来过,且已停留。 那么,你在笑什么呢?
那时候,当然也包括现在 在我大约9岁的时候,我的圈子所呈现的姿态,应该属于爬行者的姿态,四肢撑地,经常走路都是用双手撑着,大腿一蹬一蹬前进,甚至有时候还会匍匐在地,以便精准瞄准前方静止的弹珠去射击,如果当时流行的不是弹珠而是“吹花板”的话,就有可能把嘴贴在石板上,找一个空隙,猛力吹出。 凡是露在衣服外面的地方鲜少有一处是干净的,尤其是手,总是洗不干净,直到上了初中,才发现原来人的手是可以洗干净的。 在地上打弹珠,拍纸板,不亦乐乎,玩到傍晚,直到灯火四起,饭香扑鼻,到处都响起母呼儿的喊声时,才舍得结束一个下午的时光,陆陆续续四散而去。 到了家,就第一个打开电视机,吃了晚饭,又会继续守着那些精彩绝伦的电视剧看到十点多,不管有多精彩,到了一定的时间,父亲就会把电视机关掉,容不得求情。 惧于父亲的威严,我也从不敢,也不会多说半句。 我只记得有一年放寒假,半夜12点多,我听到动静,是父亲刚下班,他端着碗,在电视机面前看着《西游记》。那个晚上,剧情似乎太精彩,正放到孙悟空大战青牛精,我也搬了一条凳子,和父亲一起看了好久好久。 那是在我的记忆中,唯一一次,单独和父亲看电视剧的场景。 我父亲其实并不很凶,至少从来没有打过我,而我妈倒是会对我动手,经常会追着我跑小半个村,甚至有一回还追到了别的村。 在我小时候,我父亲的威严来自于他交给我的那头黄牛。 因为他总是会因为那头黄牛而察觉出我干活是不是用了心,尽了力,有没有偷懒,是不是耍滑头。 说实话,我不喜欢放牛,因为太阳很大,牵牛的绳总有一股怪味,而且牛是有脾气的,一般人奈何不了,放牛必须具备超凡的耐心——就比如看着别人吃两个钟头的饭,自己又帮不了忙。 在小学的时候,一到了早上,并不是醒来就吃东西去上学,而是被父亲叫醒去放半小时的牛,我总是低估牛的胃口,不到二十分钟就把它牵回家。但我父亲不会因此而责问我,在他看来,早上的话只要把牛牵到了外面感受了清晨的露水,就算我功德一件。但是,下午放牛,就必须要放足2个时辰,并且要吃饱,如何分辨一头牛有没有吃饱,如果按照牛排的构成来看的话,大概就是那一块叫米龙的肉,那里有一块区域是三角形的,如果那个三角形是凹陷下去的,说明没有吃饱,如果你几乎看不见三角形,那说明,牛已经在开始反刍,一头吃饱的牛,在回程的路上,它会用咀嚼的嘴告诉整个黄昏,它有着一幅回味无穷的模样。 那时候,当然也包括现在,我父亲都是一名煤矿工人。 那时候,当然也包括现在,我父亲都是一位农民。
月黑,风不高,云飘,但不快。 月黑,风不高,云飘,但不快。 深色的街道,只有几点橘红色的灯光,点缀在夜色中。 酒馆,有二楼。 但是喝酒的人在一楼。 他是一个黑衣人,但不蒙面。 他的头发也很黑,但脸色苍白如纸。 他的酒杯是空,他面前的桌子已经凌乱。 他起身,店家在高高的柜台上打着瞌睡。 夜,的确深了。 他随随便便伸了伸腰,摇摇晃晃,走出门去。 此时,明月被树叶挡住了部分的光,有斑驳的影子在地上,当他踏出门时,就如悠哉于湖底的鱼。 他并不去亮着灯火的房子里,他路过,但并不进入,他朝着那黑色的巷子,一步一步。 他进入了黑,但他马上又脱离了黑。 月光紧随,已没了树叶,街面上,是亮堂堂的光。 天高地迥,明月如刀。 星光点点,夜凉如水。 他像一个诗人一样摇晃着头,他的神态当然也是一个刚喝过酒的诗人,他想吟诗一首。 然而,被打断了。 “堂主,您回来了?您怎么不是骑马回来的?夫人已经出门看了八回了!”踏着碎步,脸带笑容而来的,正是明月堂最机警的守门人小刀子。 “夫人?我为什么要。。。”他喃喃道,用他那双深色的眸子,直直地瞧着小刀子。 小刀子果然不愧是最机警的门卫,他不仅“听不懂”,也没有强答。 他只是斜斜地耸着右面的肩膀,试探性地掰过他那条粗壮而有力,硬如钢铁的手臂,放在左面的肩膀上。 他只是低着头,怀着蒙娜丽莎的微笑,迈着伏尔加河上的纤夫的步子。 “嗖!” 一阵快风。 一匹快马。 就在他听到声音的同时,小刀子忽然感觉肩上一重,如泰山压顶。 但立刻又一轻。 轻重之间,他已失去了平衡。 在他天旋地转的时刻,他看见了那个原本已经醉得不行的堂主,在刹那间已经胯上了一匹白马。 不,他看到的只是马屁股和他的背影。 绝尘而去,快如闪电。 只剩下一个破空而去的声音:“驾!”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坐在地上也狂吼了一句:“堂主!!!!”
爱情下落不明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不可靠的就是爱情了,因为爱情是灵魂的触角往外延伸的结果,它本身就极不稳定。 有时候一句不恰当的话,一个错误的眼神,一点蝴蝶效应所带来的偏差,统统都可能会招致爱情的覆灭。 因为灵魂的触角是多么的敏感啊,爱与非爱的尺度又是多么的精准啊,一旦感觉对不上来,马上就魂飞魄散了。 而且,也没有被准确定义,到底什么是爱情,也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大家只好合力公认出一些事实,推举一些榜样来,对于国人来说,要数知名度的话,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 他们的共同点,就是世俗的干扰,让他们只能以悲剧收场。 爱情是一种迷药,他弱化了理智的重要性,将感性的作用推到巅峰去,要想证明自己有多么爱对方,就一定要办傻事,如果不办点傻事,你就无法证明自己的爱有多伟大。 爱情与平淡无关,友情可以平淡,亲情也可以平平淡淡,爱情却不。 爱情若是平淡,它就已经转换为一种习惯,混到了亲情里。 人们赞美爱情,但从爱情里所得到的却并不多,为了展现自己对朱丽叶的誓死不渝,罗密欧在假死的朱丽叶身侧吞下了毒药,同样,祝英台也化成了一只蝴蝶,不得为人。 而那些好的爱情,却总被打上童话故事的标签,比如,白雪公主的故事,灰姑娘的故事,睡美人的故事。 成人的爱情故事总需要透着悲伤在里面,才能足够深刻。不然就难以被广泛地流传千古,从而成为标本。 为什么我们不致力于开发美好的成人爱情故事呢? 第一,那些编故事的人自己都不相信啊。第二,如果不悲惨一点,不能令人感到唏嘘,那么也就没什么味道,必须具备一种“卷土重来未可知”的气场,才能被时间良好保存。 的确,没有好的爱情故事可以供我们参考,供后来人去学习。 大家陷入这个怪圈里,这时候,就有和尚哥哥们来念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走出家去。 然后就带走了一小部分人出了家,去往吃斋念佛的寺庙,亮着光头,敲打木鱼。装作不理人事的样子。只有寥寥几位智者能够悟出爱情的不可碰触而已。 绝大部分人轰轰烈烈着,在红尘中挣扎,弄得灰头土脸,还要抬起来满足地说一声:爱,爱过。 如小说中,李寻欢那般伟大的人格也免不了要犯一次“让妻”的错,招人唾骂。 因此,在我看来,爱情是一个不好惹的东西,爱情是毒品。 所以,我也能推断出,真正的爱情并不多,大家只是在闻到这块“毒品”时,产生了一些幻觉而已。 我这么说,的确有点消极,可能还有人要跳出来说,你这单身狗你懂个锤子。或者也有人要说你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但我得严肃地告诉这些对我发难的人:如果你已经身处吸食毒品的过程里,谁又能切断你脑海中的幻觉呢?这些幻觉可以令你感到愉快,所以我这些不扫兴的话当然会变得比较难听了。而且来说,也只有我这个不碰毒品的人,可以断定我活在真实的世界。 当然,我并不是造物者派来缉毒的警察,自然也没有公职在身,事实上,我也经常在毒品周围摩拳擦掌,希望能够亲身试一下。 我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魔力。 但可能跟我的体质有关,我只要闻一闻那毒品的味,我就有点受不了。 因为它的味虽然很诱人,还透着香甜的可能,但我偏偏对它过敏。
友谊地久天长 人的思维是可以跳动的,它绝不孤守一方,会越界,会追击,会打猎。 思维跳动的节奏会引导自己渐渐趋向于成熟,当然,也有可能会因此而走进了迷宫。 当走进迷宫之后,如果想起的是过往的仇人或者是一段心酸的日子,那么心情就要大打折扣,幸运的是,当我的思维进行跳跃的时候,我想起的都是那些美好的东西,比如:朋友。 我几乎不会去想那些给自己带来负能量的东西,可能这只是因为我的工作占据了我的大部分生活,而且长期压抑着我,所以我的思维我的记忆它就变得比较通情达理,对“我”比较照顾,它会带着我去想那些好的,而自动排除坏的。 若一个人,在一个狭窄的生活环境里,还经常想起一些不好的事情,那么他一定会变得特别消极,特别堕落。 比如,我工地上有一个人,他的职位我就不提了,他的年龄比我大一岁,他的思维和记忆应该就属于那种专门把他往沟里带的那种,他经常抱怨厨房的伙食不好,甚至到了晚上不吃饭的地步,经常饿着肚子干活,逢人就说起工地的脏乱差,还要谈起自己那偏执的人生哲学,在背后说老领导的不学无术,甚至还要深入地谈起自己只喜欢跟年轻人打交道,不喜欢上了四十岁的“老人”,在他的喋喋不休中,我看到了一头喷着口水的猪,我没有狠狠地骂他,或者用鄙夷的口气来阐述我诚实的观点,我仍然对他保持着微笑,安慰他,要低调一点,忍耐一些,我不是怕他被这个社会当成猪给宰了,而是怕他在终于饿的受不了的时候,骑着我的电瓶车去渡马乡吃晚饭的路上故意拐到沟里去。 他骑着我的电瓶车,消失在苹果地那个拐角处,我叹了口气。 到了真正的晚上,我也会变得比较脆弱,并不能真正的想的开,比如,我会想起我干了十年还是个死干测量的,比如,我明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我还是没有去戒掉。比如,我写文多年还是没拿出一部像样的长篇,比如,我至今还是个光棍。 不管是理想,还是工作,还是生活,处处都透着失败。 失败的意思是,用一万个借口也PS不了的结果。 但我最大的优点就是要求不高,随遇而安。我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如果对方不让我说话,或者不想听我说话,我就会闭上嘴,努力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我甚至可以做到当我意识到对方不想跟我说话,而忍个十年八年不说话, 就因为这样的性格,我还能有一些朋友。 当一个人的内心突然变得脆弱起来,就会需要朋友。 在晚上的时候,多数情况下,当我想起我的那些失败,我会做一件事,就是坐在这狭窄逼仄的空间里,打开信息工具,找一个朋友,叫对方的名字,或者是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一个外号,叫完之后如果对方在短时间内没有回复我,我就会去叫另外一个朋友,一直叫一个遍,此时,若第一个朋友来追问我,我就不再搭理,不管对方如何追问,我都不会说出来。 这毕竟会有点伤对方的心。 比如,在我无数次戏弄某吧友之后,我就有点小内疚,看她怪可怜的,隔三差五怀着大大的好奇心,又得不到释怀,当最近一次我点了她的名之后,她还是傻乎乎问我“干嘛”。 显然,她还不知道这是我经常化解自己脆弱的一种类似于乾坤大挪移的手法。 我就回答:叫一下你,来自朋友的问候。 这句话并没有太多的问题,当我说自己是她的朋友,她一定也已经知道自己是我的朋友。对于这一点,我还是很肯定的。 只是,应该反过来说:我需要朋友的问候。 而她仍然若无其事地发了一个捧着西瓜的表情,显示自己无所谓,据我所了解她的性格,此时应该是比较愤愤不平的,但因为她的性格中最大的特质是玻璃心和要强,所以没有追着我“打”,因为她若是要追着我打,就会打到空气,我的意思是,我会不再回复,就像我在自己开的文贴下失了踪一样。 我觉得我并不是不礼貌,而是我没有话可说,我把所有愿意跟我对话的人都当成朋友一样对待,当我无话可说的时候,我不喜欢去说一些客套的寒暄,我倒觉得我挺真诚的,我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我想说的话,而不是没话找话的话。 朋友之间的交流本该是如此的,越是好朋友之间,就越应该少一点寒暄。 关于这一点,她应该是知道的,不仅是她,我想大多数人也都能够理解。 这也就是真正的朋友之间应素交的意思。 古语言:君子之交淡如水。 此“淡”绝不是淡出个鸟来的意思,那些淡出个鸟来的朋友,一定不是真朋友,因为有些朋友是因某事件而交往,当“事件”消失,他们的友谊也走到了尽头。 所以,像我,工地上的朋友并不很多,因为工程一结束,就要各奔东西,去寻找新的功底,在新的工地会认识一些新的人,还要处理一些新的状况。渐渐地,原先的朋友关系就会变得疏于打理。 但是这样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甄别谁才是你想一直拥有的真朋友。 如果已经断了联系,再想找到,就很难,除非要给对方推荐一下工作,或者对方好不容易想起我可以胜任某项工作。 经过这样一些层层筛选,剩下的也就不会多,却是最好的。 也因为这样,就我个人而言,我要想知道谁是我现实中真正的朋友,我得先离开此地。 像陆小凤与西门吹雪之间的友情,不管那本书有没有结尾,他们的友谊,一定是地久天长的。 在结尾处,我想说一句不应该说的:我最近就有一个好朋友,因为我们相识的“事件”已经消失了,但我们仍然可以聊的很愉快。
一个毛茸茸的桃子 不管什么样的水果,一定有好吃与不好吃的两部分。 比如,桔子,皮不好吃吧,桔子肉就很好吃。 当然我不能这样举例,但我在吃完一个桃子之后,我就有点想吃桔子,甚至有点想吃桔子皮。 这很奇怪,因为我吃的那个桃子一半是软的一半是脆的,脆的那边酸酸甜甜,软的那边还没等牙齿对接就化在嘴里了。 我既已吃过桃子,就不该去想桔子的皮。 所以,我真正要举例的应该是桃子。 我劝你们忘掉那个桔子,我们重新开始证明水果的两部分吧: 比如桃子,软的那一部分不好吃吧,吃起来一股水味,脆一点的那一部分才有好吃的酸甜味,但是又不能没有水味的桃子,不然就得是生桃子,不过你得注意一下,水蜜桃和毛桃的区别并不是水蜜桃有水,毛桃就没水,在我当年还没出过娄底之前,就以为毛桃都是个小的,水蜜桃就是那种又大又甜水又多的,现在到了咸阳,才将这个错误纠正过来。 我妈至今还没出过娄底,准备在这个月25号去香港,等她回来,估计也能纠正一些错误的“常识”。 我妈已经五十三了,她可能不会跟我特别细致地讲她接下来要纠正过来的“常识”,她应该只会说香港那边的马路有多宽,人又多么的多,商品价格吓死个人,等等。她不大会关注世界的变化,因为她那一代的人所见证的变化已经太多了,不管什么样厉害的嘴都来不及说全。所以对于类似我见到一个长得像水蜜桃的毛桃这种小事她只会一笑置之的。 但我不同,我还很年轻,我不止会讲出来,还会对此长篇大论。 这也是因为我过于年轻的弊端所在,因为我太年轻呀,所以,总以为自己什么都见过了,闯过大江南北,纵横四海的样子,怎么可能会对一个桃子有所不解? 当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桃子的时候,我的老板就断定它是一个毛桃,而我跟老板之间本来话就不多,所以也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就把它放在我的电脑桌旁,直到我准备吃它的时候,才从手心里感受到它的茸毛。 那一刻,我心里咯噔一下,还好,已经是凌晨时分,老板已经睡觉了,只有几个工人在洗漱。 我捧着手里这么桃子去洗的时候,先是去的第一个隔间,那里的水比较大,但有一个工人正在接水洗衣服,看到我手里的东西,他就连忙把桶用脚移开。我连忙从没有灯泡的第二个隔间退回来,因为我还想乘着灯光看清楚手里的桃子到底是怎样个毛茸茸的。 “洗苹果是吧?”他叉着腰,顺嘴说道。 我没回他的话,我不能回他,因为第一,我在灯光下已经可以完全断定这不仅不是苹果而且也不是水蜜桃,绝对是一个毛桃。第二,现在的苹果不可能长这么大。 他既然动作这么迅速,就是对我比较客气的意思,我总不能拿话去怼他吧。 而且他的年岁看起来也跟我妈那么大,一下子也不好接受这是水蜜桃,就会有更多的对话要产生。 我虽然是话唠,不惧对话,但不能耽误他洗衣服啊! 他可是刚下班的工人,而且也是24小时有班就要上的立架工人。 我怎么忍心呢。 当然,可能他也是个南方人,只是没见过这么大的毛桃,而且他的脾气也跟我妈那样,不会在意这些“常识的小变化”,只会一笑置之。 或者说,他其实是个北方人,他看了一眼而已,没看仔细。北方人苹果见得多,这个桃子也的确很像富士苹果,但他本身就不喜欢桃子,只想着干完工地回家继续种苹果,所以我就更不能跟他说我手里的是桃子了。 假使我举起这个毛桃跟他说,这是桃子,他说不定还得怼我一句:桃子这么大啊! 我这个桃子就是有这么大,而且它是一个毛桃,毛茸茸的,不管怎么洗,都会有一层绒毛,就算吃到喉咙里,也一样会感到被那绒毛抚过。 吃的多了喉咙还会痒痒的想咳嗽,但是这种咳嗽和一般的咳嗽不大相同,一般的咳嗽会马上意识到自己着凉了或者烟抽的太多,接下来就得迎接一段不适的日子,但是这种吃了毛桃的咳嗽却不用担心别的,只要做好咳嗽的准备,等那些绒毛懒洋洋地被口水消化掉之后,就立马好转如初。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我把它的皮剥掉,只吃肉的话,那我到时候就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苹果了。 除非我把它让给诘问我的人去咬一口。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变化与不变化,全在自己介不介意而已。 如果不介意,那一切都会顺其自然,如果介意,就会生出许多乱子。
我最近在读楚留香传奇(血海飘香、大沙漠、画眉鸟),三本传奇的最后一本,还差一点没读完。 又提起这件事,我耳朵有点烫。 我本来预备好要写读后感,也做好了要干这大工程的准备,但是按照我这个速度,这工程不止大而且还得熬死“业主”。 古龙的小说很多,像我这样的读法,没有十年下不来,因此我很羡慕那些两天能读108章的人,我觉得他们的速度要是能再提一提就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做到“博览群书”,而我,就算除了工作与睡觉这两个必要选项,剩下的时间慷慨解囊全捐在阅读的海洋里,再到了老眼昏花的时候,也许才开始称得上一个读小说的迷。 当然这种称呼还得加上前缀四个字:传统武侠。 关于读书的速度,我印象最深刻的至少有三人,第一个是韩寒,在高中的课堂上,语文老师虽不大愿意评价韩寒,但是也说到了一点:韩寒的阅读量是你们想象不到的。 那个时候,韩寒才20多岁,比我们也大不了多少,因此我觉得他读书一定飞快。 第二个,就是病黄二郎,本吧星星嘴里的"抑郁症好了吗“的那个,据他自叙,他读书是一目十行的。 按照他那个疑似抑郁症的病情来分析,他应该有大量的时间来读小说,他的阅读量,该属于“天台一万八千丈”的意思。 第三个,就是明月清泉兮,据她说她也是一目十行,总之也是很快的意思,对她的耐力以及速度,我怀有一种“对此欲倒东南倾”的由衷钦佩。 虽然如此,不过我有一点好处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就是,古龙在我的时间里,他还活着,甚至具备了一些长寿的特质,慢悠悠的,甚至有可能会比我活的还长——在我死掉之前可能还没读完整。 所以,我现在又可以继续捧起第三本书,津津有味一下。
暗恋 ——尚未得到的与正在失去的 我喜欢游泳,可是我不仅不会游泳,而且身在黄土高坡,附近没有水源,只有土,甚至,当我要泡一壶茶的时候,还得买瓶装的水。 就算我不在黄土高坡,我也一定在沙漠里。 那里风不吹,雨不下,日头不升,情人无踪。 那里是循环往替的人间。 那只是一具沙漏。 我的肉体,沉入沙堆中,等待着被唤醒,也在这无声隔离的天野里,渐渐冰冷。 我喜欢的水果是荔枝。 可是我经常错过荔枝的季节。 当我想起荔枝,荔枝却是下一年的水果。 我很想吃荔枝,却总是只备着焦灼与后悔的心。 我最喜欢的运动是踢球。 可是我没有真正遇见一个热爱踢球的朋友。 我的朋友里,没有人约我去踢球,他们只会每隔四年看一次世界杯。 我喜欢你,发自内心的,就像我想游泳,我想吃荔枝,我想踢足球。 但我当然也知道。 一,在泳池里呆久了我的十个手指都会脱皮,嘴唇还会发黑。 二,荔枝吃多了,会上火,会流鼻血。 三,踢足球会让我脑袋发晕,心脏欲崩。 这是我个人的体质,这也正是我不能走近你的原因。 因此,我更加知道,要想真正得到一个人的全部,就不能真正去占有。 所以我知道我的路,它是一条“秀才造反,十年不成”的路。 也只有这样,我的结局才不会是端坐王位,把你放逐。 而只是像一个天生的邮差,经过了一番努力。把那颗觊觎之心完完整整地交到你那里。, 在原本属于你的,绝不可被推翻的王位面前,我可以做你的爱卿,也可以做你的刁民。 如此这般盘算之后,我才是我,你才是你。 绝不可以因为爱上你而打断你。 忘记池塘里有过的风,让鱼在天上飞。
大概是2012年底,是个深冬。 我写了《湘中剑神》,写着写着,我就跑乱了思绪,不再只沉浸在那本小说的故事里,而令我急促需要表达的是另外一种情绪,呼之欲出,阻绝了其它与之无关的情感。 于是我就提前将它完本了,并且还给读者深深地鞠了一躬,道了歉。 这让我想到一个流传了几百年的故事,而且因为故事流传的太久,所以不止一个版本,其中一个比较简单的版本里,说是在封建时代,有一名深闺女子坐轿出门探亲,途中好奇外面的世界,偷偷将指尖从那厚厚的轿帘挑了出去,冷不防打了一个小小的寒颤,回到家之后就病倒了,多方求医,药石罔效,终于,在快死之前,有一个不请自来神医的,他是自愿来瞧病的,这神医果然不是浪得虚名,一号脉,立马即知此小姐是受了“一指之寒”。 在这个神乎其神估计做假反正我是不大相信的故事里,我对那大夫没有兴趣,因为我怀疑他是轿夫假扮的,而那小姐却很有意思,我想象她伸出手指的那一小会时间:啊!那不是寒噤,而是一种喜悦呀! 就像我这人写小说,在一种故事里写的久了,突然碰到另外一根故事的小片空气,就禁不住寒颤,从而病倒在床上,动弹不得,直到死亡也无人来救,这是因为我的读者没有心思去假扮轿夫,个个都自称神医,当然也无法拯救我。 《湘中剑神》应该说有很多版本,每个版本都不是我即兴捏造的,它是现实与想象,可能与不太可能,浪漫设想与纯粹妄想,拟定情况与既成事实所组成重叠起来的大堡垒,它围成我关于写一篇完整长篇小说的梦,然后才在断更那天真实的消失,因此里面的主角“黄宇”与极个别的读者一定都在为笔者捏一把汗,怕的就是我写出个只会在湘中第一楼唱歌喝酒的神经病来,搞乱传统武侠的风气。 一个人要表达他自己的想法,最保险的不是写小说,而写小说的方法,在我这个失败者看来,也总结到了自认为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摇晃自己。 我在写小说,我就摇晃自己,这是记忆力与脑细胞的工作,它必须是有目的有条有理的。 这也是我认为写小说的最大的缺点,走着走着,必须要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走着。 而我比较喜欢在雪地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有时候我走着走着又走回来了,有时候走着走着谁也看不见我了。如果走在雪地里,还要被人问去哪的话,不管谁都会有点哭笑不得的。 我就是在走呀。 可尽管如此,我依然喜欢走在这样的雪地里,去碰那些忽然从雪地里钻出来的精灵。只是有一点不太好,当我受尽风霜,跌倒在地的时候,那些明明跟我要好的雪地精灵,却一个也不肯拉我,他们甚至都不会回头看我一眼,直到那些厚厚的雪被阳光烤化之后,我才能脱险。 我经常在起床后,发现脸很瘦很瘦像风化过开始湮灭的石头的一样,照完镜子,我就知道,那代表我开始坠进一个无底洞了,也说明我的生活并不在小说里,它真实而有力地在发生,不能仅仅靠白纸黑字来诉说了。 一个个美妙的念头都飘开,就像在轿子外,那些我不能再去见到的倒退的树影,徒留一个孤独肉体在上下颠簸着。 而那厚厚的轿帘,因为失去了我那根手指去点的缘故,不管遭受多大的风和雨,都不可能有一丝一毫的摆动。
在一个很远方的地方,有一个封建的小国,居民个个善良淳朴,房子建在路边,涂成友善的绿色,它的原料是山里的树叶。 而王的城堡尖尖的角,是红色的,方形的,漆是各种生物但是不包括人在内血的成品,万年不落,通往王宫的路野花夹道,是油菜花的黄色,任何一个人走在这条路上都会感觉到幸福,后来有一个人发明了空中滑翔机,从上面俯瞰,据说看到的是一条毒蛇,我想这个发明家如果说了实话绝对没好下场,我已经给他安排好了,就说看到的是一条黄灿灿的巨龙匍匐在王宫脚下。 王宫的构造及其复杂,简直就是不像话,任何一只新来偷东西吃的老鼠都会在里面迷路,然后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死路,另一条是瞅准了一个方向努力打洞。 有一只老鼠,选择打洞,可是在打穿一堵高墙之后直接打掉猫的牙齿然后在准备打通胃囊的时候被消化掉了。 这只猫在你们看来有些大话的味道,其实是真实发生在这个可有可无的地方的。 这只猫后来变成王后的宠物,成功改变了这里的历史:这只伟大的猫打碎了花瓶,一支贵重的有魔法的花瓶,花钱买不来的花瓶。 在这样一个很大的四方城堡里找不到一个能修好花瓶的工匠,于是,国王杀了这只猫吊在路边,贴出公告招募工匠,出了三天榜,这里的国民没有一个能扛得下来的,它的要求太高了,要返回花瓶的原始面貌,很多人都犯难,它那个瓶是有魔法的,一个有魔法的瓶子坏掉了叫没有魔法的凡人来修肯定是白花力气。 在这样一个太阳照满,黄花堆积的小国里,人民安居乐业,谁也不会冒险,那只吊着的猫好像是一个恐吓的活招牌。 第三天接近中午的时候,一股妖风吹来了一个奇怪的人,据守卫城门的军健报告:这个妖人个高,乌黑圆眼,头发弯曲,嘴唇厚度五公分,腿很长,上半身与下半身的比例是精准的0.618。 这个妖人不知道是东南西北的哪股风吹进来的,可能是天上派下来的,我们就姑且认为他是用绳索天上吊下来的。他走过笔直的街道,来到城墙下,看见挨着红砖有几个人在讨论王后的私事,那些军健竖起耳朵一听,原来是说:瞧!那就是……那就是王后的老情人啊! 军健们没一个敢上前的,都缩在城门下按部就班,站得笔直,只从额角渐渐流出汗来。 他们用眼睛瞟着那个妖人,但那个妖人也没有再靠近城门,撕了告示,就往人堆里像箭一样冲出去,然后还上了一匹黑色的骏马,也不知道那马从哪里来,趾高气昂地嘶鸣了几声,然后,他也就不着急逃跑,那妖人就在人丛里顺着墙根按辔徐行。 直到刮起了一阵妖风之后,才发现在那灰蒙蒙的漩涡中,多了一个红色长袍的影子。 正是王后和那个妖人,正在作法私奔呀! 原来,那张告示只是一种接头暗号,只要妖人撕了告示,就会有小丫头迈着急促的步子去通知王后。然后王后就跟那只老鼠一样开始打洞。 所以说,王后那只破碎的瓶子可能真的有魔法,而且魔法的来源就是那个妖人,那只瓶子很可能是那妖人给点化出的,甚至,王后也跟妖人是一伙的。 不然,堂堂一王后居然不享宫里的荣华富贵,却要像一只老鼠一样打洞,而且还能打穿。 这可真荒唐呀!
抓住青春这只长尾巴的鸟 有一篇当年没有写完整的文,想贴出来,题目是(妖精与和尚的故事) 其实,应该加上我这个道士。 但是,他们是一对,我在里面就有电灯泡的嫌弃,所以就省略了。 这个故事的初版,写在2013年,其实这里面的和尚,就是那个全称“梁朝伟”的伟哥。 妖精呢,就是伟哥的初恋。 妖精之所以叫妖精,是因为她不止长得小巧可爱,名字还与“妖精”谐音。 伟哥之所以又叫和尚,是因为他曾经剃过光头,而且长得很像锰钾里的和尚。 妖精与和尚是大学同学。 我当然是没读过大学的。 我之所以认得妖精,是因为有一次我忽悠放暑假的伟哥来我工地,我忽悠他说咱们俩去杭州摆地摊,因为我当时工作有点不顺,而且想体验一种朦胧的月色下摆摊的浪子生活,伟哥对此也十分向往。 但实际上他一到工地,我的工作又变得顺利了。 哈哈,其实是加薪成功! 于是,我只能每天早上问他要不要陪我去施工现场上晒太阳,而他当时不大听话,一天到晚躲在房间里打植物大战僵尸,美其名曰帮我守笔记本。 如果后来,他的命运跟我一样成了工地郎,那一定也会有点后悔没在路基上跟我学测量吧。 现在他的专业是搞隧道测量,而我的专业是工程测量。 我跟和尚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就因为这,我们同睡一张床。 我坐在他边上,在他摆好防备僵尸的阵势之后,接着浏览空间的时候,看见了妖精的照片,戴着夸张的大眼镜低着头瞪着,十分可爱。 我问和尚她叫什么,和尚说:yaojing. 然后我就记住这个当时只有19岁的美少女。 他们当时还没有谈恋爱的打算,只是大学同学+虬虬好友, 伟哥就大公无私的把妖精的虬虬号分享给我了。 后来,伟哥回了学校, 有一天伟哥跟我聊天的时候说他现在正在追小倩。 于是乎,我就开了脑洞,小倩?倩女幽魂?妖精? 所以我一直以为我在跟伟哥谈论妖精。 其实,伟哥嘴里的是另外一个名字里有倩的女神。 女神嘛,当然追不到的啦。 后来,伟哥就和妖精谈起了恋爱,这过程也有点复杂 ,总之也有点阴差阳错。 妖精就是和尚的初恋。 有一天和尚跟我说,他们到了南湖玩,他吐了一口痰。 而妖精很生气。 接着我就在空间里,写了这个故事。 大概就是用来缓解一下他们之间的矛盾。 现在,他们已经早就分手了。 妖精也找到了她的白马王子。 而在伟哥的手机里,妖精就变成了梦不到的女神。 伟哥跟任何人说话都很利索,唯独在现在的妖精面前,变得没有章法,像一本尬聊的教材。 青春一逝不复返。 任谁也无计可施。 但是对于一个话唠,一个喜欢写东西的人来说,就可以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找一个闲暇的间隙,躲在自己的房间里,通过敲打键盘,渐渐寻出一些旧日的味道来,就像电视剧里回忆的画面,那么清晰,仿佛又可以触碰,因而,也那么使人迷醉。
天青色,等霜来 大约在春天的尾巴上,天气还并不冷,此时阴雨绵绵,寒风阵阵。尚未完全将冬天的大衣收进衣柜。 县太爷孟峰寒却已经在喊热了,他光着膀子背着手,在客厅里踱来踱去。 他有钱,所以他只是喊了一遍就有三个馊主意送到他眼前。 第一个是,来点冰块。 因为这是一个馊主意,所以,在冬天已经过去的春天,自然的冰还在遥远的天山,而储藏的冰的冰库已经被真金白银所填满,谁要是敢提起冰库,谁就是外人,外人就会被推到外面去打屁股。 第二个是,在房间里挖一个坑,坑里灌满水,县太爷和夫人都可以在里面乘凉。 这又是一个馊主意,因为县太爷夫人并不觉得热,她觉得春天很阴冷,只想趴在老爷那张结实的胸膛上就够了,谁要敢在房间里挖个盛水的坑,把房间里搞得朦胧,不止老娘会发晕,那个出主意的脑袋上也会有一个坑。 第三个是,等待六月飞霜,自然寒意复苏。 这个主意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馊的发臭,但是其实是这三个主意里最好的一个。 因为在这个主意刚刚提出还没等县太爷拍板,封釉县衙门口的锣鼓就正好打得咚咚咚。 穿云破日,哭声震天。 话说,这铁打的衙门,真皮的鼓,要不是舌头利索,一般人还真不敢来敲。 除非,有重大冤情。 而且不是一个人又冤情,至少有两个人有冤情。 若是没有那复杂的冤情,只消事主其中一方走走后门,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朗朗乾坤,天朗气清了。 走大门敲鼓的,一年怕还碰不到三回。 孟老爷惊堂木一拍,吓得那些个哭声都急忙做了擤鼻涕声。 待到镇定下来,孟老爷就开始问话:原告先说! 四个跪着的人都挺直了腰板,伸起了脑袋,看起来都有话说。 这就出鬼了。 难不成这四个人都是原告? 把那个给孟老爷出第三个馊主意的徐师爷给乐坏了。 挺胸抬头记上一笔:清明时节雨纷纷,被告无人鬼上坟。 按说这作诗都是失业者对于现实的无情抨击。 这师爷此处作诗,虽然对仗不工,主题不明,但也颇得音韵,而且点出该案发生的时间,和被告暂时难以明辨的蹊跷事态。 正在师爷捋须自乐时,惊堂木又是一拍! 这一次拍的不是堂下,而是朝右,拍的正是:“你这个骚师爷。” 只见孟老爷歪着脑袋瞪大眼睛,故作厉态,师爷心领神会,知道老爷这意思就是:“出个主意撒!” 徐师爷干咳一声道:“被告先说!” 只听徐师爷这话刚刚落地,就如摔开的麻将盒子。 那四个人便一起伸长了脖子,挤着肩膀,抢着说起来。 一声更比一声高。 这天下还有抢做被告进衙门的百姓? 而且是四个!? 这有点像推倒了一幅臭麻将的吵闹声,却激发了师爷续诗的灵感。 在前句下,又接上一行:人间自有真情在,阴司开门迎无赖。 这一句接的又是令他颇为自得,押韵更是古往今来罕有,又切合实际,刻画出这四个又做原告又做被告的无赖脾性。 好像在他们四个砌好麻将之后,从地上捡起一幅骰子握在手心里,可以随时打断他们喋喋不休的争吵。 但是这把骰子究竟还只是握在手里,没有摇出来。 所以师爷的兴致又下了一层,闷着神情,端坐在木椅上,十根手指捏着衣襟。 忽然一阵风拂面而来,风中有数点水珠袭来。 就好像用票子拍在他的脸上说:“收钱!下筛!” 凉爽而轻快,贴面又痒痒。 这一次彻底激发了他天生的作诗灵感。 他大声吟道:“六月飞霜是甘霖,人间冤案喜相迎!” 这结束语的内容是点到这四个无赖的口水萌发了冤案的春芽。 若不是争吵,岂能知道有冤案要迫不及待地降临? 待到静了。 这四人累了,倦了。 哑口无言了。 坐在堂上的老爷也趴着打瞌睡了。 午间。 需要休息。 执棍棒的衙役也昏昏欲睡。 在此期间,师爷却因为刚作了诗,精神抖擞,哪还有睡意。 在堂上翘着二郎腿,一笔一划,记录了案子的来去由原。 摘录如下: 余三:我有一个老婆,街坊邻居都知道,我老婆自己也知道他是我的老婆,一直没出什么事情,可是昨天晚上我发现他居然和一个刘秃子一起出去耍,回来告诉我,是带老刘去剪头发,嗯!嗯!(喘气如牛脸发红,手指额头心在颤)剪头发很正常啊,大家都有头发,但是大家都知道我刘秃子其实是个和尚啊,夜不归宿!一定有奸情!有奸情!! (未完待续)
咿呀咿呀 夏天的时候我邀了和尚到杭州西湖边摆摊。 我们蹲点守候城管不管的地方,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因为我们蹲点时被错收了“乞讨费” 烈日当头,我们俩直勾勾的看着卖西瓜的大叔,大叔走过来,告诉我们太子湾公园有一个摊点刚被掀翻叫我们过去,我说你怎么知道的,大叔从背后裤腰带上取下一个望远镜给我们看,然后我们就过去看到地上都是袜子,和尚高兴的笑了:“wa!wa!袜子!” 于是我们就将得来的袜子搬到白云庵北面,面朝西湖准备卖袜子。我们卖的袜子都是女人穿的,我们定价十块钱二十双。我们想好了,如果城管要来抓我们我们就装作洗袜子的,而且要说自己有个洗袜子的病。 我们很感激那个大叔,和尚说:“苟富贵,勿忘叔。” 和尚数着袜子,愁眉苦脸的说,按我们的价,卖光袜子也富不起来,最多能让我们撑一个月每天吃一顿而且只能吃烤饼就西湖水。 于是我们就商量一个月后该卖什么,和尚说,我们可以卖身,他的意思是想去白云庵当尼姑。 我说我要吃饱了去唱歌赚钱。 和尚哭了,和尚说要回家。 和尚又开始动他的厚嘴唇:“如果你去唱歌,城管一定把我们打死的。” 我说,为什么? 和尚哭的更伤心:“因为狗只知道汪汪,不知道咿咿呀呀” 我说,我们回去吧,于是我就醒来了。 @樱空少
有一年,我到杭州培训,这培训吧,基本上就是交钱然后住酒店,半夜会有神秘微信,房门下会有莫名飞卡,但是我是跟老板吝啬的儿子住,口袋里也就只有五百块,微信上的内容都要600以上,卡片上的却不是明码标价,搞得很暧昧,于是通通不敢选择,半夜三更的使劲睡觉。 要在这里呆一周。 我感觉像疗养,因为那几天经常加夜班,累的要发疯。 我一直心里惦记着一个事,那就是我要买个计算器,因为,我老本行就是干测量的,作为一个测量员居然没有属于自己的计算器,简直羞射一地。 于是,我查询附近卖卡西欧计算器的店,通过导航犬,在夏日炎炎的中午,我从房间里溜出来。 我在山里住的多,所以一到杭州速速露出了乡巴佬的原形。 在我眼里,杭州这地方简直真是发达,高楼遍地,处处都透着一种难以靠近的疏离感,而且街道错综复杂,使我眼花缭乱,分不清路径,难以达不到目的地。 我低着头哈着腰,顺着导航犬一直走啊走,终于,一个小时之后,我抵达了卡西欧专卖店,啊嘿!我进门一打听,原来这店是专门卖卡西欧手表的。 计算器?卡西欧也有计算器? 于是我继续走。 我把导航犬关了,我想试一试我能不能走回酒店。 我路过桥下,路过水渠,路过树林。 忽然我感到一阵凉爽,才发现我走到了一个湖边。 这个湖就是传说中的西湖。 果然如苏轼所吟: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 雾蒙蒙的,水面上漂着几艘船,船里尽是些乐呵呵拍照的游客,湖边有一傻老头穿着个清朝服饰在演戏,还有三三两两的人群,是老人们在下象棋。 我站在湖边,有鱼往上跳,挺有趣的,远远望去我似乎看到了断桥和苏堤。 我呆呆的站了足足有二十分钟。 获得了一种身边有美景,却无人诉的凄凉感。 然后我转过眼睛,就看到一石椅子,落座。 我继续呆呆的坐着,不知过了多久。 身旁换了一批人:穿着紧身衣裤的骑行族,播放着经典曲目的洒水车,还有在水边打闹的孩童,还有一座塔。 那塔,是一直都在的,是我眼睛有问题,现在才露出庐山真面目。 我细细地端详着塔。 开始幻想有一个头顶光亮的和尚追着一条白蛇到处跑,而后被青蛇一口吞下,骑行的车就奋力往前冲去营救白娘子,而许大官人却被锁在雷锋塔下握着铁窗嚎啕大哭。 这个被我幻想出来的故事逻辑性很差。 但在此时,我觉得我就像这许仙,真的,有那么一点感觉。 而我的白娘子被众人簇拥着,已经离开了我。 我便只有等待着法海大和尚来教训我。 他会用他粗壮有力的中指和拇指弹我的脑袋,不管我是有头发没头发,照样给我弹出九个冒着青烟的戒疤来。 然后,我会永远的孤身一人,继续研究关于佛祖的一切。 而我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便初具佛性。 那时候的我具有旺盛的想象力,我可以把我所爱的人完完全全的关在我自己的雷锋塔下。 这个意思大概和柏拉图有那么点相似,我能够和一个跟我一个字都没有交流过的的“爱人”相处两年,并且在感情上还能跌宕起伏,不落窠臼。 而今,那个我所爱之人,早已被众人所夺去,剩下我一个人的西湖,一个人的美景。 大概来说,我所爱之人,可能也是一片蒙蒙的雾,只能在诗里流传。 但是今人,早已不流行诗了。
当他回忆的时候 有一个男人,身长七尺,肩披蓑衣,头戴盔甲,右手执锅盖,左手握长矛,从天而降。 他一落地首先就是一个大侠,属于除暴安良,接济百姓,春暖花开,雪中送炭,千里不留行的一代名侠。 话说那时候,天气寒冷,严霜刺骨,流血漂橹,赤地千里,大侠未有着一滴口粮,正被三名仇敌追赶,匆忙之间,行至大道上,见一颗大石头上坐着一名抚琴女子,便与之攀谈,然后非正常死亡。 大侠说话神快神快的,就在一瞬之间。他跟琴女说了两句话,然后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嗨,给口吃的好吗?" 琴女在这一瞬间也慌了神,花容失色,但并未作答。 只闻琴声不断,如潮如涌。 于是大侠就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太没有技术含量,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发问,没有顾及到对方的利益,于是继续开口: ”嗨,我后面有暴徒,你给我口吃的,不然都得死。” 琴女依然默不作声,高音袅袅升空。转身步入草丛内,一晃眼已寻不到踪影。 别小看这名抚琴女子,他正在拨弄手中的魔音试图俘获大侠的心,只是大侠一身的魔法抗性,暂时听不懂她的曲子而已。 大侠难得一身好本领,首先他会鬼步跳,其次他还可以射她的长矛,绝招是一尊从天而降的屁股。之所以他饿着肚子,在于他已经流浪在外被人追了超过八天时间了。 但是他遇到了她。他便回不去了。 因为他极饿,而琴女极饱。 他已经饿得体无完肤了,虽然慌乱但是依然奏效的魔音让他的步伐变得紊乱,让他的长矛丢在草丛里,让他的锅盖砸在他的脸上,让他的盔甲失去金属的光芒,让他的世界一片灰蒙。 当他回忆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的家乡在南方,而她明明是北方佳人。
一段必然降临的传奇 曾经,在一片不被人们承认的土地,荒草七七三两行,没有被踩的痕迹,只有少量的鸦叫遍着一种安静,我们的故事正要开始,史官们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一个描述此地的词语,我要说的只是人口传下的话,作为第无数代讲这故事的传人,我,终于用上中国汉字书写出这里的历史,关于一堵隔绝世界的墙。 墙,自然不是制造行业里做的墙,而是我通过用耳朵去感受,再启用大脑进行抽象,最后找到一支万年不损,痕迹鲜明的黑色碳素笔,具象化之后得出的一坐实质上的大山。 当我独自一人执笔,免不得有些浪漫主义,因此,我说它是一面墙,也就时分合理了。 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我为了不使自己堕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魔境,因而,我也倾向于让它是一面墙。 当我说起这面墙的时候,它就不再是一座山。 此墙高达万丈,宽如大鹏之翼,斜倾在黄色中混杂着白色鹅卵石的湿地上,它最光滑的一面对着我要说的土地,把狼牙一般可怕的那红红的山的主体插在世界之涯的海底,翻卷的海面上,海鸥在那嶙峋的礁石上停留,还有大型的昆虫,见血封喉的毒蛇,却懒洋洋地爬行在凹凸不平的表面,它们如履平地,健步如飞,只是有点儿懒,情愿挂在黑绿色的崖面上,如同守卫者埋设的荆棘。 在荆棘丛中,有一个藏着亿万宝藏的山洞,里面盛放着海盗们从众人的世界费力抢来的宝物,黄金和白银就在潮湿的洞门口,长出有别于植物的绿,因为它透着一股不用闻就能看见的血腥味。 再深一点,就是白骨森森的恐怖画面,那些尸骨遍布洞中,姿势各异,被蜘蛛网线穿过每一道可怜的缝隙,黑色的蜘蛛仍然在此生存,密密麻麻,又脏又乱,有别于我见到过的墓葬出土电视画面里那些整洁的场景。 再继续俯身前行,要减缓速度,不然会被东西绊倒,是地上存留着中国舰队过海漂洋所携带却被抢夺的丝绸,已经失了颜色,失了光泽,只有一种藕断丝连的耐力。 而在可以预料的步伐中,瓷器堆在更深更远处,却闪着亮白色的光,因为那是更容易见太阳光的外边,它就是我们要说的----墙后面的世界。 世界的文明从来都是与野蛮产生关系的,海盗们强取了宝藏之后为了躲避追击,驶着腐朽老旧的大木船接近了这个世界,他们闻到许多香气,海盗头子萨利指挥着前进,阳光刺眼,海水很蓝。 他们的船在原本相对平静的海面安稳,谁也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是喝过最后一顿酒的海盗。 突然冲出来的暗流抬高了海面,汹涌着,立刻把大船掀翻过来,随波撕扯,以致飘零。 船上的人嘈杂地叫,尽力地喊,还是改变不了淹没在海中的命运,一并那些躯体。 最后,那些少量的,回流不去的海水就在那个藏着宝藏的洞里潮湿着。 和很多电影里放的,有一些人会在潮声中弹动手指,他们也在一个鹅卵石沙滩上醒来,是船长萨利和他的一个女人,除此之外,还有一条长鱼叉捏在萨利的手里。 萨利站起来,在昏暗的阳光下开始了他的重生。 有人就此断定故事没有前途,理由是我只提到了萨利和一个不知死活的女人,可是任何聪明的讲故事者都会给自己的故事提供一切持续发展的可能,他们两个人可以变身亚当夏娃,然后生下孩子把这片地方搞得乌烟瘴气,而我有生产白纸黑字功能的权力,所以我要卖一个关子,叫他们两人在陆地上行走,前途有或没有全凭我的意志。 萨利抬头看看仍有阳光的天,热气蒸腾在他壮实的肌肉表面,可他饿得要死,迈开步来找东西吃,终于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一只长着褐色毛发的大海蟹,它是一个正宗的武士,盔甲显然是没有受过攻击的那种光滑,萨利只想抓住这只大螃蟹来充饥,他转了很多的圈,绕来绕去就想绕到它的背面,但是那只蟹却不是省油的灯,它警戒地跟着萨利,它两只吊在外面的眼珠子就像一个滑稽演员,而萨利有着惊人的毅力,终于在自己没饿死之前把那只大蟹给征服了,它趴在那个石头上差点破口大骂,我给那只蟹取了一个和我一样的名字,当我在课堂上很想睡觉的时候,我的英文老师却在教室里转来转去,我却可怜地坐在中间,眼睛也只好滴溜溜地转来转去。 我想如果那只螃蟹在古有灵一定会出现在我老师的梦里把她吓哭。 后来人说伟大的萨利和一只傲慢的怪兽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并且以归天命的原因打败了它,这个说法和人类里一支人的祖先黄帝大战蚩尤有点相似,可是我又要说我完全是在没话找话说,为什么我会说这样的话? 萨利吃了东西,那个女人也醒来了,她在萨利面前大哭,不是因为她没吃到东西,她的哭只是对这个地方表达着不喜欢的意思,就像我们的小朋友不想到没有秋千的幼儿园去一样,而萨利有的是办法,当他在海盗船上的时候他可以把风帆升起来在打冰雹的天气里去打劫,为的是使那个女人见识他的英雄,所以,在阳光很好的天气,萨利更会讨好他的女人。 我是这样想的,假使有一个没有脑瓜只会胡闹的人,我会用就近原则把她扔到海里或者山沟里,所以那个女人是幸运的没有碰到笔者这一号人。 萨利带领着他的女人,小心掩护着,拨开那些荒草的锯齿片,在黄黄的世界里穿行着,在黄黄的世界里,艺术家们都会很有灵感。 但我不是艺术家。 我虽然看到了萨利在一块黄黄的茅草地地里穿行,但是,他的速度是那样的着急,那样的迅捷,他的背也变成了黄黄的,使我分辨不了他是一根茅草,还是主角。 他终于把我甩开了,所以接下来的情况我只有根据我的理智,进行一些合理的猜测。 在他进入黄草中间之后,我什么也没看到,后来,我只好到一个山洞去看察他的踪影,也还是什么也没看到,我还站在大墙上面俯瞰,也没看到,最后,我终于钻进土里,才找到萨利和他的女人抱在一快,原来是发了山洪,泥石流在运动。 为了使墙后面的世界有一个被当成灾难而被描述的价值,并且,让萨利和他的女人的突然诞生有一个传奇的落脚点,我借用了这面墙之后所真实发生的山洪,为了山洪的爆发,我还掀起了海浪,惊吓了海鸥,增加了洞里的潮湿度。 对于这些种种不符理智的行为,我拒不认罪。 因为,当山洪爆发之后,一切又归于了正常,没有人可以在不经过我的允许而钻进土里去验证。
墨土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跟我一样,在今年,终于跨过了祖国的黄河,到了北方工作。 在此之前,我们连长江都没有越过,一直在新安江附近一带活动。 我到了咸阳,他到了哈尔滨。 我是因为在路基上测量,太阳特别晒人,所以决计要到隧道里干活,这样就免得晒成非洲佬,而且当时新读了《鬼吹灯》,又受了人的忽悠,说,全中国就属咸阳的古墓最多,在它那厚达百米的黄土下,到处都是宝贝。 所以我出发去咸阳的时候,准备的行李箱很大,一半是空着,预备装宝贝,一半才用来放真正的行李。 而他是因为念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听他的体育老师形容过在哈尔滨的户外撒尿的奇景,他形容起哈尔滨的冷时说,在哈尔滨的户外,大家走路都是捂着耳朵的,因为怕掉下来,谁也听不到谁说话,如果在野外尿憋急了,就会见到彩虹。 他在讲这一段的时候忽然发现班里还有女学生,所以就打住了。 “其实他想说的是,尿在空中就会凝成冰。”我朋友在三年前跟我说道。 我估计他当年的体育老师不止教体育,还身兼语文老师之职,并且还是一个有趣的年轻人,不然不会给他那么深刻的执念,也不会连哈尔滨的冰雕都不讲,专门挑撒尿这么私人的东西去讲,或许,他还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循循善诱地给孩子们讲一些天南地北的故事,意在让他们奋发图强,读万卷书,也去行万里路。 但他的好意虽然这么隐晦,但是至少在我这位朋友身上起到了作用,因为他只要听人说起哈尔滨就很激动,今年开春,我接到两个工地的电话,其中一个就是哈尔滨,我赶紧推荐给他,自己就来了陕西咸阳。 而他,一直想亲自去哈尔滨撒一泡尿的梦想,也终于实现了。 两个月前,他给我从哈尔滨寄了一包东西过来,用厚厚的纸包着,上面有两个大字,“墨土”,捧在手里有点重,起码是在重量上超过了起运价一公斤,可能邮资不菲。 因此,我特别重视,打开它的时候,是用一把水果刀慢慢切开胶带,而不是撕扯。 虽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它,但我依然保持冷静。 这是他到哈尔滨之后第一次给我寄的东西,我很期待,也有点小兴奋。 但是结果却令我有点失望,我原以为是哈尔滨的特产,哪怕是一根在运输过程中已经融化的冰棍也好。 居然是黑黑的一块土! 绝对不可以吃! 因为在我伸出舌头准备舔一下试试看之前,里面居然散发出一股很明显的尿骚味! 我知道他这个人要不是家里不让他出家当和尚,早就遁入空门了。 因为他喜欢跟人打机锋,说出来的话也许是另外一个意思,所以他做的这件事,也可能有什么机关在里面。 但我没看出来里面的机关,于是,我微信给他问。 他说:这是一包墨土,你不要以为这只是我这边随处可挖到的黑土 我说:墨土?我怎么没听过这个东西,有这个东西吗? 他说:你当然可以叫它黑土,但是它跟真正东北的黑土还是有一些区别,我们还是叫它墨土吧! 我说:好,这里面有什么机关? 他说:这里面增添了一味特别的东西,有我儿时的梦 我听到他说起他儿时的梦,肃然起敬,我知道,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就算只是他的一泡尿,我也不能轻视,因为我们是朋友! 我说:你见到彩虹了吗 他停了大概十分钟,回我:彩虹在里面 “彩虹是黑的?” “彩虹已经凝固在里面了” 我将信将疑,掰开这块干燥的土,里面除了还是黑色的芯子之外,什么都没有。 我沾了一手骚味。 “里面只有更浓的尿骚味,你得去看看你有没有糖尿病!”我忿忿道,我还是没忍住奚落他。 不管谁,突然摸到尿,都会骂的,就算是自己的,也会很恼火。 “你见过黑色的彩虹吗”他没有正面回复我。 我只能扔给他一个翻着白眼的表情包。 “你把它放在水里洗一洗” 我擦干净手,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照做。 我端来我的洗脚盆,打了一盆清水,将纸和土一起放进水里,浸着。 “还是没看到你说的彩虹,黑色的也没看到。”黑色的土渐渐湿润,散开着,像一幅山水画。在水中变化着形状,但就是没有变成弯弯的彩虹的模样。 “再等等” “等多久?等三百年还是五百年?”我足足等了三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等到你认为它里面有彩虹为止。”他这次在句子的末尾,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漏,我认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肯定是认真的。
一个杀手的雨天 雨下的很大,在这个荒凉的小镇上。 或许,因为本来就是一个慢节奏的生活,所以这场雨可以令人更放松些。 这是一个无名的小镇子,所以,不管是谁,在此时,住在这里,都不希望被打搅。 而且,现在已经是子时。 一天最冷,也是一天最困的时刻。 缩在被窝里的人恐怕没有谁会愿意突然起床。 明天不用去地里干活,也不用去城里赶集。 这是一场围绕着端午节撒下的雨。 只是地里的麦子恐怕要遭殃。 今年的雨水实在太多了。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们岂非早已习惯了这种不测风云的生活。 但他不得不起床,他不是农人,他是一个杀手。 他最不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杀人。 就算他原本喜欢杀人,但他将杀人做成了职业。 任何职业都是兴趣的天敌。 他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应该是睡觉。 而且下雨。 下雨天好睡觉。 端午节经常下雨。 所以,他经常会在端午节,寻回到这个无名又荒凉的小镇藏起来睡觉,不管他身处何方,不管千里万里,他一定会在端午节之前赶来。 自己给自己放一个小小的假期。 一个杀手在睡觉的时候,什么都不用怕,就怕床边站着一个人。 尤其是突然降临的人。 因为杀手经常干这样的事情。 但偏偏,他的床边忽然就多了一个人。 在他还没有睡的很死的时候。 雨没有停的意思,一直在呜咽,风吹叶落,剑在闪。 他的眼睛也在闪。 天空中的雷电隔着纸糊的窗户,也果断地一闪。 三闪齐发! 站着的人已经腿软,他的身躯本来很笔直,此时却已缓缓萎缩、倾斜。 他似乎有话要说。 就算想说话,也已经再也说不出话,不愿起床的人也不得不起床了。 那个原本站着的人,喉咙里插着一把黑色的剪子,扑倒在床上。 “如果你是来杀我的,那你还来早了些。”他在对一具死尸说话。 他开始在他衣服里摸索着,似乎寻找着什么。 --------------------- 他已走出卧房,坐在客厅的正中央。 点上了蜡烛。 其实,这个客厅之所以被称之为客厅,只是因为这房间正中央有一张木桌子而已。 他已坐在客厅里的圆桌边,这张桌子上至少有九十八道剑痕,有新的也有旧的。 似乎在刻画着他曾被打扰的痕迹。 他岂非已经常被打扰? 既然如此,包括床上的那具尸体,和过往的不速之客,岂非通通死有余辜! 他没有去想,也不想去评判这件事。 一个人如果只有胆子而没有本事,就是不识时务,无需被惋惜。 他就着灯火,开始读一封带血的信。 “很好,很好。”他沉声道。 杯子被他捏了个粉碎。 忽然,他重重地拍了一板桌子,霍然站起,又跺了跺脚。 “很好,很好!”他咬牙道。 没有人跟他对话,他一个人,在无边的静夜里,就像自言自语。 长夜很长。 月色很迷。 他很急。 他在疾行,在月色下朝西北方向奔去。 叶面上的雨水本来还想在这清新的空气中逗留一会,可惜它们也逗留不了了。 因为它们忽然不受控制,滑向了地。 它们被他急躁的步伐所打乱,水花四溅。 月亮也似乎看到了在奔跑的人,原本隐在乌云背后等着下班,却毫无理由地跃出来,散着光辉,照着树林,照着他,拉长他的影子。 像一只巨大的眼睛。 在这只巨眼之下,分毫毕现。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再逃。 空。 寂。 他也已驻足。 “很好,很好。”他又在说。 “你来了。”终于有人跟他对话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难道我杀了你的信使,我就不能来见写信的人了?”他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没有歉意,也没有尴尬,反而有点咄咄逼人。 跟他对话的人怔了怔,似乎已经不再轻松。 “天下第一的杀手,步亦趋,果然杀人不眨眼!如果你......” 说话的人,像一头野兽,他有一身结实的肌肉,他赤裸着上身,在月光下,可以看出已明显有了怒容。 但他不是野兽,他手里有一把扇子,野兽不会带一把扇子。 他只是从林子里闪出来,闪在这片浅浅的草滩,立定。 步亦趋没有继续说话,他缓缓拔出在他背上的铁剑,用手指弹了弹。 斜着眼睛,就着月光,欣赏了片刻。 他忽然笑了。 他笑起来很可怕! 因为他的笑容里有一股不可回避的杀气! 果然! 他将手一挥,剑锋上忽然暴起一片寒光。 风从谷口吹来,夹杂着一些湿气,扑向这片草滩。 矮小的草茎受不住这狂风,被吹得一片倒伏之状,风从间隙中穿过,摇得呼呼作响。 此时。 任何人的嗓子都赶不上这风的嘈杂。 听不见任何人声,早已被淹灭。 说话的人也只好住了嘴,似乎在等风声过去。 但是,步亦趋没有打算等。 他已经不想再听任何人说话。 所以。 他只能朝那头“野兽”继续奔去。 -------------- 闪。 再一闪。 再闪。 闪,闪,闪。 停! --------------- 剑已不是剑,是废铁。 扇仍然是扇,是杀器。 既是废铁,如何格挡。 既是杀器,无需砍尸。
你可能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当我坐在这里等着测量的时候,我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我经常在房间里等着电话响,一旦响起来,就说明我应该停止一些个人的思考,然后按部就班的去想:我要带电池,带手机,我的钥匙,我的烟。 把这些东西带齐之后,我就在穿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我就要把思绪往洞里飘一遍,从洞门口到掌子面,有没有遗漏的地方,接着再想一遍最近十来天隧道里施工的东西,每一道工序的进展,某一快可能出现问题的模板,每一根需要标记的钢筋,和某一个代班的工人认真与否的脸。 当然,我可以在进隧道的路上想,也不会太累,可以说是毫不费力地把这些东西想一遍。 这是一种习惯。 习惯总会让人毫不费力。 所以,当我接到电话之后,我便不再是坐在这里打字的我,我是另外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输出工具。 在接到电话之后疯狂输出! 当我从隧道里准备出来的时候,我也还不是现在的我,我仍然是一个工具,只是区别在于,我变成了一个存储的工具。 消化我自接电话之后的所见所闻,以及所思所想。 等我真正到了房间,把鞋子脱下来,我才会渐渐恢复到现在的我,此时,我必须强制性地打断我去想隧道里面的事情。 因为当我进入与外界无关的个人境地之前,我需要的是一种绝对自由的状态。 我不用担心门被打开,我也不用担心有工人来找我“麻烦”,在这种状态之下,我才能安静地敲打键盘。 我的思绪在此时就像一个穿越时空但又不参与时空的旁观者,我要做的是一个隐形的人,一个躲在黑色背景下,张大眼睛冷眼旁观的人,或许,有一些表情的变化,但绝对没有人察觉到我来过。 比如说,我可能回到了故乡,回到了奶奶还在世的故乡,我又一次看到她老人家采茶所滴下的汗珠,还有她的背篓上有一根芦苇在摇晃着。 我渐渐被带入一种混沌的状态,当然我也可能进入了古龙所开创的江湖,或者是一片他还没来得及描述的江湖。 不管怎么样,我都是在这里,坐在这张电脑屏幕面前。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在接到要上班的电话之后,会尽量地多想,也以便于我从隧道出来脱下鞋子之后,可以轻松断定我可以回到目前的状态。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表达两点。 第一,因为我经常被这种电话打断我个人的思维,所以,我不喜欢接电话,也不想打给任何人。 第二,我的孤僻,是因为我只要不饿不渴,不病不痛,我就可以和自己玩的很开心很开心。
自他死后从无多余的奇谈 ——“黄宇,你毁了我的青春!”这句话第一个说的其实不是我,而是一个有名的剑客。 海风渐渐,开出万朵雪花。 有一种经验,越美丽的东西越危险。 这个白色的下午,有一个瞎子,选择到海边,然后手抚琴,这是一个瞎子的海边,没有什么值得这个瞎子来感慨的,他不觉得海很宽,海对他来说只是湿漉漉的感觉。 这个瞎子的琴声却非常非常的清澈,方佛声音在此时已经成了独立的不相干的东西,可以碰触,因而,海风激浪的声音与琴声分的很清楚。 这个人为什么要弹琴? 有的人做事情喜欢遵循习惯,比如,有人喜欢半夜爬起来想一个姑娘,有人喜欢半夜爬起来同时想两个姑娘,这都是习惯,而且也是一个人的事情。 这个瞎子就有这样的习惯,喜欢在有风的地方弹琴,就算他未曾见过海,不知道什么是海,海风佛面的感觉已经令他十分满足。 今日,他弹琴却是习惯之外,他本来要去参加黄宇的婚礼,这个婚礼不是一个幸福的婚礼,因为黄宇很有可能在婚礼上大喊大叫! 如果你娶到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从来没有在你梦中出现过,你一定也会想大喊大叫。 瞎子也觉得很悲伤,他喜欢悲伤,但是他不喜欢悲伤被人看见,他为了给自己一个不去的理由,找了一个弹琴的借口,他找人传话说:我要弹一天的琴,实在没心情。 婚礼上总是有很多人,也有很多嘴,嘴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他很怕这种武器。 婚礼上最少有三个人,一个新郎一个新娘。还有一个就是其中一位新人的朋友,这个朋友是必不可少的,黄宇在某次酒醉之后说过,瞎子是他最好的朋友。 在黄宇的世界里,有一个名字很美,美到每个人都会想到这样一个美的人,她叫雪错。 她一年前是一个忧郁的少女,拎着一把剑在严霜寒雪中,走进热气蒸腾的茶馆,恰巧那天黄宇鬼使神差的想到要去喝茶,他迷住了那把剑。 过了两三天他迷住了那双拿剑的手,黄宇对瞎子说,我好久没见到这样一双精致的手,而且是个剑客,而且刚好是个女的,我想我应该爱上她了。 但是结婚那天晚上他回到房间看到床上一个新娘,不是坐着,而是躺着,而且永远不会坐起来了。 瞎子继续抚琴,很轻,海面已经平静。 他也拎着琴,慢慢走进了他的茅草屋下的地窖,他很喜欢住在黑暗里,也许是为了说明瞎子的好处就是住在黑暗的地窖里。 一天后,瞎子从床上醒来,黄宇正坐在他前面,直直的看着瞎子,瞎子没有发现,他用瞎子的方法穿衣服,穿鞋子,做饭,煮面,甚至洗了一件并不脏的衣服,把水洗的很白很白。 有一种毒药,没有任何痛苦,却足可以毒死人,它的名字也很美,叫“落魂”。 它可以把任何东西洗的很白很白。 阳光从地窖的独特窗**进来。 窗子的形状像一把古琴,因为长方形的窗口上面结满了蜘蛛网, 街面上热闹非凡,有一个传闻在口耳相传,说死了一个女子,正在等待新郎脱下她的嫁衣。 过了几天,瞎子参加了王阳的造反军,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说瞎子是戴着一个斗笠,低着头在马屁股后面吃灰。 过了几天,黄宇成了叛徒,据说杀了师傅的女儿,追杀他的人布满了车泉城。 黄宇消失了,有人说他和瞎子一样死了,而有人刻意的说起瞎子有名字,叫郭立行。 也有人说黄宇负伤一百多处,而后逃到了湘北,那里下着厚厚的大雪。 有一个农夫收留了他,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中原狼,这种说法的可靠性在于这个叫中原狼的人做的事情和黄宇很像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使人们情绪得到缓解,庆幸他们的时代仍有一个黄宇,有一个惊才绝伦的人,也不知道过了几十年,又传说冰豆腐才是黄宇。 在湘中平原以七七四十九路无心掌法击退他当年的十二个师弟。 但是郭瞎子始终是郭瞎子,自他死后从无多余的奇谈。
铁打的将军,流水的营盘 浙西南地区有一座山,叫营盘山,在唐以前,它还是一座无名山,山体远远看去,与附近的山没有什么太大的却别,甚至还不如它附近的山,因为在它对面有一座山,叫椅背山,那座山从高处俯瞰,是一个凹字形,很像一座石椅,比起营盘山,更有内涵。 唐以前的营盘山除了险峻,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地方,平平无奇,算不得一座名山。 延路访山,只有一条古道,踩着青石板铺成的台阶,缓缓而上,这小路旁,树丛掩映,弯折三转,降低了斜度,也就不大费力,还因为,就算在盛夏,此地也清凉无比。古道边是古木,古木参差,只有几点光斑漏下。 走在这条小道上,心静就自然凉。 耳边只有那潺潺流水之声,和啾啾鸟鸣之乐。 还没到出汗的时候,就走到了半山腰,而半山腰处是一开阔平原,如佛祖手里的玉钵的底一样。 平坦,带有草原和蝴蝶。 可以坐在此地赏一赏深厚似海浪的茅草,和花蝶。 在这茫茫草原上,只要不是雪天,就有那色彩缤纷的蝴蝶,点缀其间,也似仙境。 距今约1150年前。 它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在平原外围士兵们修筑了一条与山石嵌合完美的防御城墙,沿着山的走势,直达山顶,如巨龙盘山,冲天而吼。 龙之后爪,也就是这平原的口子处,掰开一山门,从平原往外走出来,往下望,红旗招展,军容整齐,在门下三十丈外又梯次修筑三层军事炮垒,以作前线,抵挡唐军。 只是,在千年的风霜之下,那些场面怎能抵挡岁月的侵袭,已经几乎消亡无踪了。 只剩下如今这样的场景,成了文人笔下一句诗词:白云悠悠山风啸,茅草深深花蝶翩。 免不得有白丁上山,在山门前大声一吼,也只得山谷空响,绵绵荡荡,三层五层。 如果只是站在山门处往里望一望,吼一吼就走,免不得要失望而归。 但若是起了心,用脚翻开深草,就能很容易找见几块曾经筑墙的青石,再往深里踏去,转上几转,还能看到一些比草还浅的遗迹,是一些断璧残垣,循着这些遗迹,却可以在没有路的茅草深处,继续前进,轻松抵达山顶。 唐朝最后一个也是最精彩的一个将军,黄巢,就曾屯兵于此。 他曾经做过打鼓手,所以现在的他正在打鼓,他没有别的目的,只是要将第十只鼓打破为止。 没有任何人出动,在这个有月的晚上,没有人打扰将军的独演。 士兵们塞着棉花想着姑娘,想着明日的一场血战。 山腰以下,匍匐了两天两夜的剿贼大军都被吵醒,等了半夜也没见一个兵出来送死,于是像寄生虫一样探出了头,哀求睡一个好觉,但是只能捂着耳朵,任凭这鼓声捶碎梦境,只能匍匐在地,以臣服的姿态感受这该死的夜。 第十只鼓破了! 东方的红日一轮赶在那一刹,放出万道金箭。 正好射住这一片山体,将战场照得通红。 云霞之下,黄巢手下每一个兵都显得金光灿灿。 黄巢丢掉鼓槌,用右手遮了遮光,回头望了望,又急速扭过头来,将绣着他姓氏的帅旗一摇,大吼一声:“冲!” 瞬间,山上箭雨如蝗,后面义军踊跃俯冲,有的从开裂的城墙上跳下来摔断腿,有的从被惊吓的战马上滚下来摔断胳膊,他们迫不及待,冲锋! 就算是爬!也要爬下去! 明知是死!也要冲锋! 一时士气惊绝,如风卷残云,天兵降临! 他们不是不死的天兵,他们是无名的义士,他们是来自百姓的代表,他们要斩除百姓身边的寄生虫! 他们要闹一个天翻地覆慨而慷,要感受热血的飘扬!
其实我只想请你做尼姑 战火纷飞,酒馆的生意急剧下降。 飘香酒馆已经倒闭了,剩下的库存,急需处理。 老板娘贴了告示。 半个月过去了,没有人过来问,甚至连要驻足读告示的意思都没有。 逃生的人,脚步很急。 没有人打算醉生梦死,整个城里的人都在力图保持清醒,防止自己变成被屠城的刀下亡魂。 直到今年冬天的初雪时分,从城北走来一个落魄的中年汉子,他戴着斗笠,看不清脸。 他低着头,老板娘瞅见了他那双破了三个大洞的布鞋。 他继续低着头,一直低着,但是说出来的话叫老板娘喜了一大跳。 “一车酒,到付” 他出手很大方:他要了一车酒。 但是他出完手之后就不想动手。 需要老板娘亲自送货。 当然,他并没有指定一定要老板娘送货。 只是这个意思是一样的,因为现今的飘香酒馆只剩下老板娘了。 曾经,飘香酒馆至少有八个伙计。 想见老板娘? 对不起,咱不吹牛,咱个个身强力壮,而且精明能干。 不管您是要付款,还是送货,童叟无欺,包您满意。 哪怕您想跟我拼酒,我也可以先放下手里的活跟你喝到天亮。 如果您还不死心。 对我们的酒产生了意见,要摔碗砸杯子。 那好,我们还可以给您露两手真功夫。 假如,您客客气气地说:“我只想见一见你们家的老板娘,行个方便!” 那也对不起。 我们家的老板会谦虚地告诉您:“这里没有老板娘,这里只有老板。” 如果您没听懂,还要问个究竟。 那么我们家老板会告诉您:“我只读书,这个店不是我开的。” 如果您还要去隔壁坐下来,偷偷打听飘香酒馆为什么这么气人。 那么你会得到这样的窃窃私语:飘香酒馆的老板娘是一只母老虎,大家小心点呐!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飘香酒馆里传来了激烈的吵闹声,摔碗砸杯子声,还有一个喊着要上吊的声。 当那些声音渐渐熄灭,在静夜里,如厕的小花姑娘看到酒馆的老板从二楼的窗子,吊了根绳子。 顺着绳子,下了地,小花上前去询问情况,老板亲口对她说:我去上京赶考,别挡道。 老板远离了这个店,而且,他到了京城之后,也变了样,他跟任何人聊天都不会说起自己开过酒馆这回事,也懒得跟别人绕弯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句句在理,不再让人生气。 因而,这里就真的只剩下老板娘了。 接到单子的老板娘起了个大早,在蒙蒙的晨雾中,心情很好。 出了这车货,就有了银子,就有了去京城找相公的车马费。 三个月的时间,可以让人忘记坏的,想起好的。 老板娘也似乎变得温柔了许多。 她也在改变。 是人都会改变。 比如,她以前从来不干体力活,而现在。 老板娘在雪地里驱赶着一头毛驴,艰难地在上坡。 她的脸红起来,就像桃花始盛开。 她的汗珠滴落下来,滋润了大地。 只是这个坡实在太陡,免不得脚底有点打滑。 她现在的样子,实在有点尴尬,有点被动。 不再是从前那个深居简出的老板娘。 如果有个好心的男人路过她的驴车,不管有怎样的私事需要处理,都应该帮帮忙,出出力。 毕竟,在城里能见到这个漂亮的老板娘已经是一件稀罕事,何况,在这个荒野。 确实有一个路人。 他已经跟了一路。 是一个和尚。 他从背后亮出一把菜刀。 和尚应该不带菜刀,所以老板娘有点慌。 她越慌,就越站不稳。 她只好皱着眉,回头,用可怜的神情盯着和尚。 和尚眼睛眨都没眨,他只是对老板娘说了一句话:“酒,我要了!” 老板娘一个哆嗦也没打,只是脸忽然红的更厉害了。 在沉吟了一抹春光之后,她又调转头看着这一个五官端正,思想前卫,光头发亮的和尚。 “和尚,哪个庙的啊?” “和尚庙!” 老板娘不再多言,毕竟和尚可能吃素,但那把菜刀应该不吃素。 两个人,一车酒,一把菜刀。 “和尚你帮帮我,我扶不住了”老板娘这句话是想开溜的意思。 她在心底原谅了准备打劫的和尚,毕竟这是一个乱世,她做好了加快脚步,逃亡的准备。 她也相信,打劫的和尚应该不会那么快手起刀落,他还需要做做思想斗争,厘清佛祖与屠刀之间的瓜葛。 “让那头蠢驴使点劲”和尚没上当,他的菜刀在闪。 “和尚你是不是想吃我豆腐啊”老板娘没有发怵,因为她觉得和尚只要酒,自己呢,又会说俏皮话,周旋一番,可能还有一点点救。 “我怎么吃你豆腐?” “如果我鞋底一打滑,一定要掉到你怀里的啊!” “你怎么不掉到山沟里去!”和尚依然保持着没好气的态度,然而他说完就有点后悔,他的确有点担心她掉进万丈深渊,如果她真的掉下去,他一点好处都捞不着,但是他也不想帮忙,因为,他很怕上女人的当。 “女人是老虎。”他的师傅曾经这样开示他,叮嘱他。 “尼姑呢?”和尚反问过师傅。 “尼姑是众生”师傅回答他。 风更大,好像一个妖怪在山中舞蹈 “和尚,我怕” “你怕什么,我只要酒” “我就怕” “谁让你怕的,不许怕!”和尚急了。 终于,山顶有一盏灯,而且越来越近。 “和尚,到了吗?” 是一座庙。 “到了,等我一下”和尚的手伸进衣裳里,似乎在摸什么。 老板娘有点怕,她开始后退,一步一步,又一步。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她想跑。 “你不要你的酒钱了吗”和尚有眼睛。 “你这个疯和尚!你不是.....” 她突然长大了嘴巴,因为她看见了那双破了三个洞的布鞋。 就在和尚脚上。 “那不就是你要你的酒吗?”老板娘哭笑不得。 “那只是一个烂借口,其实我想请你做尼姑,师傅说,普度众生,你就是众生”和尚摸了半天,一个铜板都没有摸出来。 原来,只要老板娘说不要酒钱,他就要否定自己在打劫。 和尚继续闪着他的菜刀。 但也还只是闪着。 “秃驴!你想得美!老娘我就从来没见过你这般蠢驴,来来来,来砍老娘,来呀!”老板娘叉着腰,伸长了脖子。 她已经不怕了,她现在知道他的菜刀也只是一个幌子,所以她的嘴就是一把刀子。 “小秃驴,你还拿刀吓唬我,本事的你!”老板娘揪着和尚的耳朵。 老板娘经常骂自己的老公,但是骂别人,还是第一次,但是,她发现骂别人也很爽。 和尚的心都要被老板娘伤透了,他低着头。 他只能一直低着头,菜刀也已经脱手,掉在了脚边。 他的耳朵已经变了形。 这个和尚不仅有点蠢,还有点老实。 老板娘笑了。 风更大了。 她笑得很大声,她把眼泪都笑出来了。 和尚还是低着头。 她笑得直不起腰,蹲坐在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 和尚才发现,她已经在哭了。 “和尚,这个庙,我住了!”从她的手臂底下传来几个字。 斩钉截铁的几个字。 她想起了她那个不中用的相公,想起了这么多年来明明在他身边却还是要在清冷的床上气鼓鼓地守着活寡的苦日子。 就算找到了他又有什么意思。 他是个天阉之人,而且连酒都不喝,一点男儿本色都没有,一天到晚只知道吟诗作对,却从不知风花雪月。 可是眼前这个和尚,不止脾气好,还蠢的可爱。 是一个有原则的和尚,是一个正经的,肌肉发达的和尚。 是一个标准的和尚。 只要使一点小小的手段,调教调教,他的头发就一定会长出来,舍不得剃掉的。 她还在心底保证,只要这个和尚乖乖地顺从她的改造,他以后一定会死心塌地,至死不渝。 她要用她的美,来度化一个春天的到来,就在这座庙前。 她站起来,张开双臂,闭着眼,等着一个被满足的和尚的欢呼。 但是,没有欢呼。 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的面前站了两个和尚。 一个熟悉,一个陌生。 一个胡子老长的老和尚,一个破了三个大洞的小和尚。 “但是你要保证只能一起念经拜佛哦”这两个和尚恭恭敬敬地低着头,双手合十。
在一个故事开始之前马上打住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一个良心极好的病人,她大约得了绝症,可是她很有钱,因此在她的地块上,雇了两个穷人花了三天的时间,修了个大庄园,因为她是一个病人,所以,这房子大约就是一座医院。 又因为她的身体虽然出现了问题,但心是好的,修完房子的穷人没地方住,于是就在大庄园里分割出两栋小房子,给他们入住。 这两个穷人不仅穷,而且还是人类,所以,他们需要赚钱来填饱肚子,但他们一直以来都是持续性的穷苦,所以他们不可能找到工作,只好在大庄园里打打杂,听候病人的差遣。 病人很有钱,于是不用上班,她活着有两个过程: 一、花完手里的钱。 二、度过自己的生命。 她只有一个结果: 等死。 健康的穷人似乎不必等死,但缺点是必须努力地工作,使劲地填饱肚子,这两样都是为了保持自己一直活着。 因为是两个人造出来的庄园,而且只用了三天的功夫,于是,这个庄园势必及其简陋,具备三间茅草屋,一口天然池塘,和数不清的古老树木。 它的大仍然来自于富有的病人那块地,而不是住宅的高大与气派。 但它仍然是一个大庄园。 顺便一提,只要是个男人都可以独自造出来。 但偏偏一个病人,尤其是一个女性病人,就是不行。 在这个大庄园里,他们通过汗水的滴下,培育出一年四季都摘不完的菜叶子,和一些永远吃不完的地瓜,加上部分八月末成熟九月底变成暖被的棉花。 这个阔绰的病人出手十分大方,按时给两个年轻力壮的穷人发薪水。 不仅发放了高薪,而且按时。 这两样让这两个穷人应该感到幸福,而且应该来说,会得到满足。 但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病人越来越虚弱,而穷人脱离了贫困。 当他们三个手里的金钱差不多的时候,病人再也无法使唤这两个穷人。 于是她便只能孤独的住在这个医院里,连出门的力气都没有。 她只能默默的默默地默默的等死。 她躺在冰冷的棉花上,享受着孤独的快感,死亡的味道令她迷醉。 当黑夜降临。 有一个人举着火把,踏着偌大的脚步,靠近这“医院”,他是一个赤脚医生,他本来是想来此落个脚,但是他发现了这个病人。 在那个明月高悬的夜晚,他替她治病。 并且在太阳升起的时刻宣布:姑娘,你已经重获新生。 故事到此似乎要结束了。 这是一个简直要打破几千年来讲故事的人都要挠破脑袋的奇迹,因为这越来越快死和突然被救活的过程里,讲故事的人的手法比一般叙述者都要无赖,以至于这个故事的可信度被极大的降低,但是奇迹这种东西,总是好的,如果它发生了,读故事的人也要心照不宣的为之呐喊喝彩。 毕竟,我们的主人公不仅美丽,而且善良。 她看着他。 他并不帅,只是有一张永远阳光的笑脸。 她忽然发现:这么多年来都错了,我要的不是一座医院,也不是一个能照顾自己生活起居的人,而是一个医生,一个能治好我的病的医生! 这种医生,大约如清晨的阳光一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万物苏醒。 若是重病的人一定要朝着死亡的路进发,那么贫穷便要与无情无义相勾结。 这两者之间都是相等的。 自己放弃自己比被人抛弃更悲哀! 后来啊,美丽的病人和阳光的医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完,因为对待那两个无情无义的穷人没有略施惩戒。 如果就此终结,那么这个故事便难以完整,且不可在人间流传。 那两个穷人,背着一大袋子钱,在城市的繁华中被淹没。 因为得来容易,自然不懂珍惜。 不到两年,钱都已经花光了,于是他们商量着阴谋诡计,准备回山上将当年病人所剩下的钱财取走。 当时他们认为,那个病人已经白骨一堆,只需要走到这个人迹罕至的庄园,便可以轻松得手。 在取钱的路上,他们互相告诫对方,这一回,我们要省着点花,再也不准乱花,走着走着,他们发现当年的破庄园,真的变成了一座大医院。 来来往往的病人多的要命,来来往往的医生也多的要命。 他们根本就不敢相信这样的变化,却也只能在病人幸福的笑容中接受这样的现实。 本来故事到这里似乎可以结束了。 但是讲故事的人仍然没有对无情无义的两条汉子进行有力的鞭笞,况且他们享受了两年的奢华生活,并且仍然可以安然无恙的做回穷鬼,这样这个故事就仍然具备漏洞,会被读故事的人指责三观不正虎头蛇尾。 正在这时候,其中一个穷鬼低声说,反正我们现在又变回穷鬼了,就要拼一拼,只需要捉住那个有钱的女主人,然后将她绑架起来,便肯定可以捞到一大笔钱。 星辉漫天,二人深深的看了一眼对方,点了点头,握紧了拳头。 计划就要开展,忽然,在一个不具名的地方,传来一句话:啊呸!女主人公已经与医生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能不能合作一点! 故事到这里就有点乱套了。 既然已经乱套了,那么这两个人的反应也绝不是只有惊愕而已,他们继续走在取钱的道路上,准备好了 绳子和臭袜子,准备进行惨无人道的绑架。 并且成功的摸入了美丽的女主人公的房间里,大胆的捆绑,大胆的威胁,大胆的要钱。 而且成功了! 在这时候,在那个不具名的角落,又传来一句话:呸!得劲了是吧,还有完没完! 于是这个在深夜无聊编故事的大叔整理了一下衣领,端正了姿势。 他点了一根烟,然后就被这根烟给彻底迷晕了,大约就是醉烟反应,十分难受。 因此他已经没有精力重新构思太多新花样。 故事只好是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开头: 有一个美丽的病人,在深山里养病,不仅养病还养了两条超级听话的狗,这两条狗活泼可爱,忠诚听话。病人将狗喂的饱饱的,壮壮的。。。。。。。。。 然而这样的开头,岂不也已经先天不良了呢,在那两个“穷人”还没有做过什么可恶的事情之前就已经宣判,使他们不仅在道德上受到了谴责,还连被存在的权利也剥夺了。 这岂非很荒诞么? 如果还有结尾的话,那一定也不是在那个不具名的角落里诞生的。
坐在黄昏里,一朵枯萎的玫瑰花 在我童年的故乡,四季分明。 在我25岁之后的故乡,只有冬天。 我尤其不敢去想25岁之前的故乡,因为里面不止有春夏秋天,还有我那四十多岁就失去了丈夫,一人之力带大我爸爸,大伯,二伯,四叔,五叔的奶奶。 我奶奶只生了五个儿子,到了老,就没有贴心的女儿照顾,只有这五个火爆脾气不懂表达的汉子。 所谓儿媳,虽然不坏,但是普普通通,总会隔着一层无法描述的障碍。 虽然我们这一大家族在我25岁以前,所见到的生活场景里,不愁吃穿,也没有大的病痛与意外,但是我一直认为,我也一直知道,我奶奶这一生是很苦的。 她四十二岁就丧夫,剩下的四十二年,只有她一个人撑起。 半生离苦何所惧,一人撑起一片天。 可想而知,那会有多难。 在2015年春,她生病以前,我的奶奶是那么神奇。 她有力量,她会在我妈妈因为我犯错追着我打的时候,把我藏在她的臂弯里,谁也别想动我一根毫毛。因此我的童年对新奇的东西总还有勇气探索。 她有丰富的私藏,几乎都包在她那张干净的手帕里,一角一角翻开,里面会有各式各样的糖果。我的童年因此可以真正的甜如蜜。 她还有最完整的零钱,等我长大了,她在我出远门总会给我准备一个吉利数字的红包。 她在我回家之前,从不生病,会在我到了外地打回家的时候,凑在一边乐呵呵说“保重身体,不要管我,我身体好,身体好呢”。 可是,她唯一一次病,却是告别。永恒的,不管你怎样辉煌腾达,不管你怎样追悔莫及,都无法弥补缺失的陪伴,和内心的愧疚,做不了任何事情,让我第一次见识了生与死之间的巨大差别。 我奶奶八十四岁病逝,当时,我在衢州测量,去世的前一天就接到家人的电话,让我赶紧回家,见最后一面。 在我请假完的当晚,我妈妈又打响了我的电话,那是晚上十点多钟。我妈一般不会那么晚打电话给我,怕耽误我休息。 所以,当手机在桌子上震响的时候,我简直颤了一下,定定的看了几秒钟才接起来。 “你奶奶回去了。”妈妈如是说。 对于被通知某人的逝去,这是我第一个经验。 在我26岁的时候,我大伯也因病去世了,当时,我在卧室里睡觉,是早晨六点钟,我妈妈来敲我的门。 她一般会在八点左右才会叫我起床吃饭。 那天是六点。 “大伯吃多了。”妈妈如是说。 这两句话都是告知一个生命的逝去。 会让你一愣,无法哇哇大哭,只会在延迟了几秒钟之后,眼眶湿润,发着呆,慢慢流出泪。
大黄鸭 那只我能想到的大鸭,我可以免费为你提供信息,请注意查看以下内容: 它是黄黄的,和儿童们喜欢的唐老鸭差不离,但是我认为它更加接近家门前被扒开黑泥之后的硬土,大鸭没有闪它的翅膀,我猜测是翅膀被退化所以很不好看,很不好看所以不想被别人看,但是我一定要怀疑它常常站在春雨郁积的塘边顾影自怜. 它越过水田,那块田显然不是它的澡盆子的,好象是逍遥世界里的大鹏鸟,只是它早就没打算飞了,它也就是在水田里给它的小鸭遮遮烈日。 有个庄稼汉从它脚边小心走过却被像直升机扇出的风给扇倒了,因为大鸭以为那个农民在给它缠上绳子,要把它给拖去宰着吃。 其实它也是一傻帽,目前来说,已经不是封建社会,温饱问题早已不是问题,大家轰轰烈烈行进在小康之路熙熙攘攘,春天把我们全部装进一个口袋,不问什么阳光,不听那风雨,只需要静候死亡。 有一回,我走在田埂上,那只大鸭突然出现,它的出现犹如一个铁锥立在我胸口那般,我正在赶路,无论目的如何明确而又千钧一发我都只能摊倒在地,怀里滚出血来,大鸭此时看起来很可憎,我想到生想到死就是没想到逃命,据我现在的逻辑分析如果当时我忘却了生生死死那些缠绕,我是可以自救的,就算拖着肠子什么的也行。 实际的逃生结果是妈妈的敲门声把我置身于一张存在了三十年的老床上,据我分析,我姐姐那张床是新床,而且柔软舒适,一扑上去就会陷进去难以呼吸,而我的床是木板铺成的,床单也很单薄,虽然如此,但有两种好处:一,在长身体的时候不会因为弹簧床而睡成一个驼背,二,占据这张老床体现了我是独生子的继承属性。 ,风在打着窗子,镜子里有另外一个我,他头发朝上的角度很好,阳光急速将房间染黄。 我又在妈妈二度进门之前想起了那只鸭子,因为耳边传来了嘎嘎嘎的声音,实在让我难以中止这种幻想。 当我再度去想的时候,那只鸭子变得无比的小,小到蚂蚁都能将它扛起来扔到河里。 因而,我喜欢独处一室,就像吹气球一样把那只鸭子吹的硕大无朋。 我的童年经常出现一些奇幻无比的东西,但是仅限于我在那张老床上,一旦我下了老床,我就得面对一头母黄牛,我得牵着它去吃草,我犹记得它最喜欢顺着别人的菜地吃,当它诞下一只小崽子之后,它就改变了这个习性,变得极其温驯,主要的体现在于知道顺着田埂吃草,然而在它身边使劲蹦跶的小黄牛崽子却一点也不老实,大概就是那种村里面从小就不老实,长大就不务正业的顽童,等小黄牛开始啃草的时候,母牛就被我爸给卖了。 长大的小黄牛开始继承它妈顺着菜地吃的传统,但是我无心给它更好的调教,因为,我去了小县城上高中。 从此以后,我不再继承家里什么东西,也不参与一些稀奇古怪的幻想,我在小县城里变得越来越理性,这是因为班主任强行让我做数学课代表的缘故,但是这种理性是被培养出来的,于是持久不了,最后的结果导致我的数学越来越差,语文一直最好,差的考全校倒数第一这样叫人服气,好的能考全班顺数第一这么令人侧目。 高中还没读完的时候,我就期待着去工地干活,因为当时我家里有一个胃出血的爸爸。 如今,我在工地上,有了一个五平米的小房间,偶尔我也会吹一吹这只大黄鸭,但是它已经有点儿漏气,经常吹完之后,下班回来一看,都瘪得不像话了,这样一来我就很累,经常失去继续吹的兴趣。 当我躺在这张不需要被继承的床上,那只大黄鸭越来越小,小到什么程度呢,小到一只小蚂蚁都会把它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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