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李金红 理财师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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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信托前总经理陈英因“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刑14年6个月 据澎湃新闻报道,东莞信托前总经理陈英因“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所涉案件是武汉金凰假黄金案(东莞信托向武汉金凰发放贷款34亿元,目前仍有28.66亿元没有归还)。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入职东莞信托的陈英,通过参与相关会议“个人力排众议,违反国家规定强行力推”了与武汉金凰包括2018年8月,9月以及2019年1月的三笔贷款发放,属于个人意志的体现,其以自然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陈英当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东莞市中院审理。2018年6月,陈英拟任东莞信托总经理。2018年7月,东莞信托与武汉金凰签订了52亿元融资战略协议。公诉机关认为,陈英在第三次放贷前正式任命为东莞信托公司的总经理并履职,主导修改验金方案并审批放贷业务,当然应对第三笔放贷8亿元承担刑事责任。虽在第一次、第二次放贷时陈英仅进入东莞信托公司并拟任总经理并未正式履职,但由于武汉金凰项目是陈英团队推荐、引进到东莞信托,第一、第二次放贷时陈英已拟任总经理,根据东莞信托相关人员证言,均可证实陈英在第一、第二次放贷时均在积极推动贷款的发放并与武汉金凰公司沟通协调,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表态力推金凰项目。因此,上述三笔放贷的数额陈英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判决书指出,本案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主要体现在陈英个人力排众议,违反国家规定强行力推与武汉金凰公司的贷款业务,属于个人意志的体现,作为单位的东莞信托并没有违法发放贷款的主观故意,违法发放贷款亦没有体现单位意志,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应以自然人犯罪追究被告人陈英的刑事责任。东莞信托增资至20.65亿元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简称:东莞监管分局)公布相关批复信息表示,同意东莞信托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东莞信托注册资本将增至20.65亿元。具体来看,东莞信托注册资本金将由16.56亿元变更为20.65亿元。记者注意到,近几年随着信托业转型深入,许多信托公司都已完成增资。对于东莞信托此次增资原因及增资影响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到对方,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这是东莞信托两年内启动的第二次增资。东莞信托前身为东莞市财务发展公司,1987年成立,2001年增资改制,注册资本增加至5亿元,股东增加到7个。2007年,公司正式更名为东莞信托。2013年,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12亿元。2018年,公司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至14.5亿元。2022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由14.5亿元增至16.56亿元。如今,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其变更注册资本至20.65亿元。不久之前,东莞信托股权结构刚刚发生变动。5月21日,东莞控股公告称,与东莞路桥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东莞控股向东莞路桥转东莞信托22.2069%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14.28亿元整,目前该协议已生效。上述变更完成后,东莞信托母公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金控)仍持有77.79%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2023年末,东莞信托实现营收4.99亿元,同比上升53.65%;实现净利润5480.62万元,同比增长71.54%
东莞信托前总经理陈英因“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刑14年6个月 据澎湃新闻报道,东莞信托前总经理陈英因“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所涉案件是武汉金凰假黄金案(东莞信托向武汉金凰发放贷款34亿元,目前仍有28.66亿元没有归还)。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入职东莞信托的陈英,通过参与相关会议“个人力排众议,违反国家规定强行力推”了与武汉金凰包括2018年8月,9月以及2019年1月的三笔贷款发放,属于个人意志的体现,其以自然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陈英当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东莞市中院审理。2018年6月,陈英拟任东莞信托总经理。2018年7月,东莞信托与武汉金凰签订了52亿元融资战略协议。公诉机关认为,陈英在第三次放贷前正式任命为东莞信托公司的总经理并履职,主导修改验金方案并审批放贷业务,当然应对第三笔放贷8亿元承担刑事责任。虽在第一次、第二次放贷时陈英仅进入东莞信托公司并拟任总经理并未正式履职,但由于武汉金凰项目是陈英团队推荐、引进到东莞信托,第一、第二次放贷时陈英已拟任总经理,根据东莞信托相关人员证言,均可证实陈英在第一、第二次放贷时均在积极推动贷款的发放并与武汉金凰公司沟通协调,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表态力推金凰项目。因此,上述三笔放贷的数额陈英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判决书指出,本案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主要体现在陈英个人力排众议,违反国家规定强行力推与武汉金凰公司的贷款业务,属于个人意志的体现,作为单位的东莞信托并没有违法发放贷款的主观故意,违法发放贷款亦没有体现单位意志,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应以自然人犯罪追究被告人陈英的刑事责任。东莞信托增资至20.65亿元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简称:东莞监管分局)公布相关批复信息表示,同意东莞信托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东莞信托注册资本将增至20.65亿元。具体来看,东莞信托注册资本金将由16.56亿元变更为20.65亿元。记者注意到,近几年随着信托业转型深入,许多信托公司都已完成增资。对于东莞信托此次增资原因及增资影响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到对方,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这是东莞信托两年内启动的第二次增资。东莞信托前身为东莞市财务发展公司,1987年成立,2001年增资改制,注册资本增加至5亿元,股东增加到7个。2007年,公司正式更名为东莞信托。2013年,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12亿元。2018年,公司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至14.5亿元。2022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由14.5亿元增至16.56亿元。如今,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其变更注册资本至20.65亿元。不久之前,东莞信托股权结构刚刚发生变动。5月21日,东莞控股公告称,与东莞路桥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东莞控股向东莞路桥转东莞信托22.2069%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14.28亿元整,目前该协议已生效。上述变更完成后,东莞信托母公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金控)仍持有77.79%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2023年末,东莞信托实现营收4.99亿元,同比上升53.65%;实现净利润5480.62万元,同比增长71.54%
134号文 先说一下网传的“134号文”的主要内容: 1. “35号文”延期至2027年6月。 2. 双非债务:重点省份的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债务,非重点省份的非标和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债务,可以进行债务置换和重组,但不包括民间借贷、企业拆借和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筹集的资金(定融)。 3. 城投债:不允许新增1年以内的境外债,境外债可以用境内债来做借新还旧。 4. 城投退平台之后,地方政府对该主体要做至少1年的风险监测,可以理解为过渡期。 如上述内容属实,城投平台以及已退出融资平台功能的地方国企在标债和非标方面的违约风险都将大大降低,因此这次监管层的松口对很多机构来说属于天大的利好,至少我们后续在对城投的信托、私募、保理、融资租赁等资金投放业务方面会变得更有信心。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监管层最终对城投融资的放松尺度是大是小,机构端对城投融资的新增仍充满担忧,尤其是对以下两个问题感到格外地焦虑: 一是受地方财政紧张以及地方化债、金融严监管等的影响,政府、城投目前可落地以及可上马的基建、地产(包括招拍挂出让土地、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越来越少,即便存量债务可以按“134号文”进行置换和重组,国企、城投也很难再通过新项目上杠杆,由此将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无项目可做,包括央国企、城投平台、房企、金融机构在内可能还有一波更大规模的裁员降薪。 二是即便下半年政策层面允许地方国企、城投平台更大规模地上马基建、地产、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以拉动GDP增长),因经济和房地产下行趋势尚未能扭转,因此绝大多数项目都会面临“算不过账”的问题,典型的比如项目投入太高、周期太长、收益有限,而这肯定会对我们这些金融、投资机构的投资意愿造成很大的抑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我们注意到,自今年以来,一些区县的财政情况异常紧张,基建等公共项目基本都暂停暂缓,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发放,很多区县的公共事业发展已基本停滞。对于地方财政的出路问题,除了新一轮“税改”向地方让利,目前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上级的政策支持和地方政府自身产业的逐步发展。总的来说,上述区县政府还是得努力想办法开源节流,让当地经济重新走上正轨,并让公共事业尽快恢复正常发展。 当然,从地方化债的核心思路来看,不管是“土地财政”转向“股权财政”,还是“城投”往“产投”方向转型,目前的关键都是“产业”。 关于三中全会7月18日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市场方面认为未来的经济动能源自于新质生产力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八大产业,其中前面5个是支柱产业,后面3个是先导产业。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目前依旧无法摆脱对房地产以及“土地财政”的依赖,因此“救地产”依旧势在必行。准确地说,中国依靠信贷扩张拉动经济增长的时代已经黯然离场,目前新动能尚未起到支柱作用,由此导致中国经济支柱进入了“青黄不接”的特殊时期。 以上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认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求先生7月20日在中国与全球经济论坛上的演讲可以给出答案。 吴教授的部分演讲内容摘录如下: “中国经济最重要的问题,从目前看是来自于人民的信心,来自于预期。 到银行存钱,银行会问你钱从哪里来的?要取钱,会问你取钱想干嘛?这当然严重地侵害了人民的隐私权,任何的政策规则都在法律的框架下允许,不可以超越法律的。 一个完善的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配,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国家,首先从法治开始。 一个国家有了完善的法治,有了基本的社会秩序,有了低成本的税负,同时还有一个能够激励人们前行的制度,这个社会一定会繁荣发展。 我始终认为中国经济持续繁荣的源头来自于完善的法治,来自于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制度平台,这两个非常重要。我始终不认为是来自于频繁的政策调整。 我在很多场合讲到,中国经济很大的成分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周期,这也就是我们的经济政策、政策的频繁调整难以奏效的深刻的原因。你不能不说我们最近一段时期,包括发改委在内多么努力,天天加班,出台政策、刺激消费、刺激房地产,你会发现怎么刺激就那样了,你以为首付降到15%人们就纷纷买房?不是那么回事,它有一个预期。有了预期以后,杠杆才起作用。当没有预期,当预期很弱,杠杆的效力会大幅度下降。这就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尊重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千万别把政策看得那么大,尊重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在尊重市场的作用,就是在相信人们的理性的力量,一定要相信人们是理性的,有了这个人们会做出科学的决策,对未来、对风险、他会做出很好的判断。所以,制度和法律就是市场的力量,就是理性的力量。 政策的作用,我不能说它不起作用,它当然起作用,在现代社会因为从大周期来看,它会有一些失衡,所以才会有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政策,给一些宏观指引,这非常重要,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是我们不要迷信它,以为它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所以我们回到法治和市场的轨道上,中国经济会焕发新的生机。 对中国来说外部需求特别重要,千万不要以为中国经济规模扩大了靠自己就可以消费,完成这些过剩供给能力的平衡,完成不了,中国还是投资推动经济增长占非常作用的国家。所以,它需要外部需求成为非常重要的消化强大供给能力的一个方面。所以,我特别强调要重视外部的作用。虽然内部需求很重要,但是绝不意味着可以替代外部需求,替代外部需求不仅仅是一个需求总量的扩展,更重要的提供了新的标准。 实际上,我们在很多领域没有形成国际性的标准,很多领域还是要根据国际性标准来运行,所以,扩大开放很重要的是要按照标准进行。同时,只有不断的融入国际社会才可以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好的作用。有时候我也很担忧,很多人觉得中国可以了,外部不重要,这是没有看到开放对未来的中国有多么重要,开放是最伟大的改革,最深刻的改革,中国社会只有全面融入国际社会,我们才可以有效的、顺利的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这就是我理解的法治、制度和开放的重要性。”
134号文 先说一下网传的“134号文”的主要内容: 1. “35号文”延期至2027年6月。 2. 双非债务:重点省份的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债务,非重点省份的非标和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债务,可以进行债务置换和重组,但不包括民间借贷、企业拆借和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筹集的资金(定融)。 3. 城投债:不允许新增1年以内的境外债,境外债可以用境内债来做借新还旧。 4. 城投退平台之后,地方政府对该主体要做至少1年的风险监测,可以理解为过渡期。 如上述内容属实,城投平台以及已退出融资平台功能的地方国企在标债和非标方面的违约风险都将大大降低,因此这次监管层的松口对很多机构来说属于天大的利好,至少我们后续在对城投的信托、私募、保理、融资租赁等资金投放业务方面会变得更有信心。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监管层最终对城投融资的放松尺度是大是小,机构端对城投融资的新增仍充满担忧,尤其是对以下两个问题感到格外地焦虑: 一是受地方财政紧张以及地方化债、金融严监管等的影响,政府、城投目前可落地以及可上马的基建、地产(包括招拍挂出让土地、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越来越少,即便存量债务可以按“134号文”进行置换和重组,国企、城投也很难再通过新项目上杠杆,由此将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无项目可做,包括央国企、城投平台、房企、金融机构在内可能还有一波更大规模的裁员降薪。 二是即便下半年政策层面允许地方国企、城投平台更大规模地上马基建、地产、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以拉动GDP增长),因经济和房地产下行趋势尚未能扭转,因此绝大多数项目都会面临“算不过账”的问题,典型的比如项目投入太高、周期太长、收益有限,而这肯定会对我们这些金融、投资机构的投资意愿造成很大的抑制,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我们注意到,自今年以来,一些区县的财政情况异常紧张,基建等公共项目基本都暂停暂缓,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发放,很多区县的公共事业发展已基本停滞。对于地方财政的出路问题,除了新一轮“税改”向地方让利,目前更多地只能寄希望于上级的政策支持和地方政府自身产业的逐步发展。总的来说,上述区县政府还是得努力想办法开源节流,让当地经济重新走上正轨,并让公共事业尽快恢复正常发展。 当然,从地方化债的核心思路来看,不管是“土地财政”转向“股权财政”,还是“城投”往“产投”方向转型,目前的关键都是“产业”。 关于三中全会7月18日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市场方面认为未来的经济动能源自于新质生产力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八大产业,其中前面5个是支柱产业,后面3个是先导产业。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目前依旧无法摆脱对房地产以及“土地财政”的依赖,因此“救地产”依旧势在必行。准确地说,中国依靠信贷扩张拉动经济增长的时代已经黯然离场,目前新动能尚未起到支柱作用,由此导致中国经济支柱进入了“青黄不接”的特殊时期。 以上问题如何解决,我们认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求先生7月20日在中国与全球经济论坛上的演讲可以给出答案。 吴教授的部分演讲内容摘录如下: “中国经济最重要的问题,从目前看是来自于人民的信心,来自于预期。 到银行存钱,银行会问你钱从哪里来的?要取钱,会问你取钱想干嘛?这当然严重地侵害了人民的隐私权,任何的政策规则都在法律的框架下允许,不可以超越法律的。 一个完善的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标配,是文明社会的标志。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国家,首先从法治开始。 一个国家有了完善的法治,有了基本的社会秩序,有了低成本的税负,同时还有一个能够激励人们前行的制度,这个社会一定会繁荣发展。 我始终认为中国经济持续繁荣的源头来自于完善的法治,来自于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制度平台,这两个非常重要。我始终不认为是来自于频繁的政策调整。 我在很多场合讲到,中国经济很大的成分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周期,这也就是我们的经济政策、政策的频繁调整难以奏效的深刻的原因。你不能不说我们最近一段时期,包括发改委在内多么努力,天天加班,出台政策、刺激消费、刺激房地产,你会发现怎么刺激就那样了,你以为首付降到15%人们就纷纷买房?不是那么回事,它有一个预期。有了预期以后,杠杆才起作用。当没有预期,当预期很弱,杠杆的效力会大幅度下降。这就是现代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尊重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千万别把政策看得那么大,尊重法律和制度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在尊重市场的作用,就是在相信人们的理性的力量,一定要相信人们是理性的,有了这个人们会做出科学的决策,对未来、对风险、他会做出很好的判断。所以,制度和法律就是市场的力量,就是理性的力量。 政策的作用,我不能说它不起作用,它当然起作用,在现代社会因为从大周期来看,它会有一些失衡,所以才会有一些必要的宏观调控政策,给一些宏观指引,这非常重要,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就有这方面的因素。但是我们不要迷信它,以为它能够解决一切问题,所以我们回到法治和市场的轨道上,中国经济会焕发新的生机。 对中国来说外部需求特别重要,千万不要以为中国经济规模扩大了靠自己就可以消费,完成这些过剩供给能力的平衡,完成不了,中国还是投资推动经济增长占非常作用的国家。所以,它需要外部需求成为非常重要的消化强大供给能力的一个方面。所以,我特别强调要重视外部的作用。虽然内部需求很重要,但是绝不意味着可以替代外部需求,替代外部需求不仅仅是一个需求总量的扩展,更重要的提供了新的标准。 实际上,我们在很多领域没有形成国际性的标准,很多领域还是要根据国际性标准来运行,所以,扩大开放很重要的是要按照标准进行。同时,只有不断的融入国际社会才可以在国际社会发挥更好的作用。有时候我也很担忧,很多人觉得中国可以了,外部不重要,这是没有看到开放对未来的中国有多么重要,开放是最伟大的改革,最深刻的改革,中国社会只有全面融入国际社会,我们才可以有效的、顺利的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这就是我理解的法治、制度和开放的重要性。”
发改委: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外资规〔2024〕10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外债资金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积极作用,现就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以下简称“借用外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三)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四)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  (五)最近三年,(1)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2)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二、对于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我委将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实行专项审核,适当简化相关要求,加快办理流程。  (一)企业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内的年度计划性合并外债额度申请;  (二)如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暂无法提供已签署贷款协议、但能提供贷款机构意向性文件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首次提取贷款后向我委报送信息时,补充提供相关贷款协议;  (三)如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暂未确定主承销机构的,可予“容缺办理”;企业应在每笔境外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我委报送信息时,补充提供主承销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四)国内信用评级为AAA且国际信用评级达到A-及以上的企业,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机构法律意见,可由企业内部法律或合规部门出具。  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时,应同时说明适用优质企业外债管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  四、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我委将按照《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有关监管措施予以惩戒。  五、我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  六、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主动服务,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合理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引导企业将外债募集资金用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我委将加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完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外债风险。  (一)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优质企业借用外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企业外债额度使用率,外债资金是否按要求募集使用,借用外债信息是否按规定及时履行报送程序等。  (三)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加强对辖区内优质企业外债募集资金投向的监督检查,确保外债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实施偿债能力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督促企业做好偿还本息准备,科学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八、我委对优质企业的任何表述以及我委对其借用外债所作的任何决定,主要基于企业对外公开信息,均不表明对企业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相关外债风险或收益作出判断和保证。投资者或贷款机构应进行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  九、房地产企业及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地方国有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原有规定进行管理。  十、本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7月12日
2023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作者: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曾刚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2023年,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和国内多重挑战的背景下,展现出强劲的韧性和活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超过126万亿元,增速比2022年加快2.2个百分点。这一增长率不仅高于全球平均水平,也显示出中国经济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的领先地位。不过,在经济恢复向好的同时,发展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挑战,房地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的潜在风险仍有待化解和处置。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行业调整的压力,信托业积极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任务,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推动业务创新,实现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增长。 一、信托资产规模稳定增长,结构持续优化 近几年来,信托行业转型持续深入,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2023年4季度信托资产规模延续了持续回升的发展趋势,产品结构也得到了优化。信托业务规模增速加快。截止2023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余额为23.92万亿元,较9月末增加1.28万亿元,环比增幅为5.65%,较上年同期增加2.79万亿元,同比增幅为13.17%,较三季度末大幅增长5.7个百分点。2022年2季度以来,信托资产规模开始企稳回升,同比增速逆转为正,到2023年末已连续7个季度保持正增长,且增速有逐步加快的趋势,反映了信托业在资管新规以来的转型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图1 信托资产规模、同比增速及环比增速(亿元)资料来源:信托业协会从资金来源看,截至2023年4季度末,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13.52万亿元,占比达到56.5%;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3.86万亿,较2023年3季度末减少1.05万亿,环比减少2.64%,占比为16.12%;管理财产信托规模6.55万亿,较2023年9月末增加3498亿,环比增长5.64%,占比27.37%。图2 信托资产按资金来源分类的规模及其占比(万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从信托功能角度看,截至2023年4季度末,投资类信托规模为11.57万亿元,较2023年3季度末增加8711亿,环比增速为8.15%,占比48.34%;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48万亿元,环比增加2291亿,增速7.06%,占比14.5%;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8.88万亿元,较3季度增加1798亿元,增幅为2%,占比37.12%。 图3 信托资产按功能分类的规模及其占比(万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 二、资本实力不断夯实,经营业绩显著改善 (一)资本实力持续增强截至2023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7485.15亿元,较3季度增加23.38亿元,环比增速0.3%。与2022年4季度相比,增加306.49亿元,增速4.27%。2023年信托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资本补充,增强了行业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有12家信托公司宣布通过利润转增和定向增发等方式来补充资本。 图4 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与增速(亿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 (二)固有资产与经营业绩截至2023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规模达到8959.39亿元,比2023年3季度增加203亿元,增速2.31%;与2022年同期相比,规模增加217亿元,同比增速2.48%。从固有资产的运用结构来看,投资是固有资产运用的主力。从长期变化趋势来看,2017年以后,受行业发展环境影响,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投资增速稳步放缓。图5 固有资产规模与结构(万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经营业绩方面,截止2023年4季度末,信托业经营收入为863.61亿,较上年同期增加24.82亿,同比增速为2.96%;净利润为423.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3亿,剔除特殊情况(如因信托公司股权转让产生的一次性收入和利润等)后,2023年信托公司整体利润较上年小幅增长约2.29%。总体上看,在2023年,信托业经营收入和净利润都实现了止跌回升,整体经营业绩逐步企稳。另外,根据52家信托公司披露的年报信息,信托公司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18.25亿元,较2022年下降3.75%。如果剔除合并口径的样本和特殊数据,平均数为12.62亿元,较2022年下降3.76%,下降幅度较2022年有所收窄。52家披露信息的信托公司中,2023年有28家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占比为53.85%;有25家信托公司净利润实现正增长,占比为48.08%。 图6 信托业经营收入与净利润变动(同比)数据来源:信托公司年报 三、信托资金投向结构优化,标准化投资能力持续提升 (一)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快速增长 资管新规实施以来,信托公司根据“业务三分类”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标品信托,培育金融市场投资能力,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升。信托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主动把握金融市场投资机遇,培育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能力,大力开拓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截止到2023年4季度末,资金信托总规模达到17.38万亿元,较3季度末增加约9300亿元,环比增速5.66%;较2022年同期增加2.24万亿,同比大幅增长15.59%。从资金信托投向结构来看,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规模合计为6.6万亿元,较3季度末增加8536亿元,环比增速14.85%,合计占比38%,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与2022年4季度末相比,规模增长2.25万亿,同比增速高达51.52%,占比则提升近10个百分点。2023年4季度末,信托资产投向金融机构的规模为2.37万亿元,较3季度末增加约1331亿元,环比增速为5.95%,占比13.64%,与3季度末基本持平。与2022年同期相比,规模增加约3575亿元,同比快速增长17.76%,占比小幅提升约0.2个百分点。从证券投资信托的配置类型来看,2023年4季度末,组合投资占比为71.62%,较3季度末上升2.08个百分点,占比25.40%,较3季度末下降1.47个百分点。总体上看,信托公司专业化的资产配置能力逐步增强。从证券投资信托的合作方式来看,私募基金(特别是私募债券基金)和银信合作是信托公司开展外部合作最重要的两类渠道,信托公司服务和融入大资管的合作生态获得进一步培育。 图7 信托业资金投向(万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 (二)服务实体经济仍需强化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核心要求,是信托业转型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在监管引领下,信托业围绕国家战略,积极采取措施,稳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投入,着重引导资金进入工商企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截止到2023年4季度末,投向基础产业的的信托规模为1.52万亿,较3季度末微增13.56亿,占比小幅下降;与2022年同期相比,规模减少763亿,同比负增长4.79%。投向工商企业的信托规模为3.89万亿,比3季度末增加约87.25亿元,占比21.8%,较3季度下降1.18个百分点;与2022年4季度末相比下降1199亿,同比减少3.01%,占比下降约4.2个百分点。从未来看,信托业需要围绕“五篇大文章”,进一步强化对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的支持,在有效盘活存量和稳健促进增量的平衡中加大服务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模式创新。房地产信托是信托业受宏观政策、行业监管和市场环境多重约束最明显的业务领域,近年来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金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截止到2023年4季度末,投向房地产的资金信托规模为9738.61亿,较3季度末减少471.49亿元,环比降幅为4.62%,占比为5.6%,环比下降0.6个百分点。与2022年4季度相比,规模下降2500亿,同比下降20.43%,占比则下降2.53个百分点。与过往高峰期相比,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资金规模和占比都有了大幅的下降,表明传统房地产信托业务作为信托主营业态的时代已告终结。 (三)资金信托运用方式更加聚焦 信托公司运用金融工具开展受托服务的主流方式已经从贷款信托向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代表的多元金融工具使用转化。2023年4季度末,资金信托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达到10.44万亿元,较3季度末增加8372亿,环比增速为8.72%,占比达到60.1%,较3季度末上升1.69个百分点;与2022年4季度相比,规模增加3.61万亿,同比增长52.75%,占比则大幅上升14.62个百分点。 图8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与占比(亿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与此同时,信托贷款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2023年4季度末,信托贷款规模降至3.32万亿元,比3季度末下降约100亿,占比19.13%,环比微降1.14个百分点。与2022年4季度相比,信托贷款规模减少1539亿元,同比降幅4.42%,占比下降约4个百分点。除此之外,信托公司也在积极探索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同业存放、买入返售等多样化的金融工具运用。 图9 信托贷款余额与占比(万元;%)数据来源:信托业协会 四、行业展望 展望2024年,信托业将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推进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新时代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信托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要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金融方面,信托业可以借助科技力量,提升业务效率、优化服务体验;绿色金融方面,信托业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绿色产业和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方面,信托业可推出有针对性的普惠金融产品,帮助低收入人群提高生活水平;养老金融方面,信托业要加强养老金融产品的研发和创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灵活的养老金融服务;数字金融方面,信托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经营和管理水平。通过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围绕“五篇大文章”优化完善信托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二是继续回归信托本源,信托业务新格局将逐步成型。 2023年3月,《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正式发布,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资产服务信托市场空间很大,但收入低且竞争激烈,难以支撑信托行业实现过去持续多年的业绩增长。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作为资产管理信托的核心,需要信托公司构建与其他资管机构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对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未来,房地产信托、政府平台等传统融资类业务占比将持续降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财富管理回归信托本源的业务等将逐渐成为行业主流方向。 三是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双轮驱动,推动信托公司转型深入。 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是信托业回归信托本源的重要方向,财富管理业务作为资产管理的上游业务,是资管机构的必争之地,信托公司利用自身制度优势参与财富管理业务水到渠成。在“非标”转“标”持续推进,没有刚兑的非标产品来吸引客户的背景下,资产管理业务与财富管理业务齐头并进,双轮驱动的模式将成为多数信托公司的选择。通过丰富多元的资管产品供给和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投资顾问是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主要发力方向,资管产品供给丰富了客户适配选择,扩展了财富管理的服务客群,通过资管产品和财富管理的双向赋能,双轮驱动,推动信托行业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四是响应政策引导,资本市场专业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 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信托等资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这将进一步推动信托资金增配权益资产,与信托行业转型方向相契合。此外,该《意见》还提到推动债券和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并研究制定REITs管理条例及完善税收政策,这将为信托公司参与REITs业务带来发展良机。面对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信托公司还需加强证券市场的专业能力建设,通过构建与其他资管机构的差异化竞争,拓宽信托公司参与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在加快自身业务转型的同时,推动壮大市场的长期投入力量,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是《慈善法》修订,有望拓宽慈善信托的发展空间。 2023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细化相关管理规则,明确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必将推动慈善信托事业迎来更好发展。此外,信托业务新分类中慈善信托被单列为一大类,慈善信托作为既可发挥信托本源特色,又能参与公益事业的服务方式,已成为信托行业在新分类背景下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未来,随着相关配套制度的逐步完善,公益慈善信托将迎来更好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是监管环境体系日益完善,行业发展不断规范。 2023年11月,《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发布,明确根据信托公司的管理状况和整体风险作出监管评级,分为1-6级,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不同监管评级的信托公司对应不同的信托业务范围和展业地,差异化监管和经营的格局将逐步形成。此外,金融监管总局的三定方案中,信托公司的监管部门“信托部”整合调整为“资管机构监管司”,信托公司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规则将逐步对齐,面临更为严格和专业的监管。将促使信托公司走向差异化和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差异化发展。 展望未来,信托行业的发展将更加注重质量与效益的平衡,通过业务创新、服务升级、风险控制和监管适应等多维度的努力,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这不仅需要信托公司自身的积极探索和转型,也需要监管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环境的支持。随着信托业务转型的不断深入,信托行业有望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社会和谐、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信托行业迎来强监管! 信托公司正在经历最强监管时刻! 目前,信托业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且专业化持续提升,更加强调系统化“一盘棋”统筹管理,不断压缩制度套利空间。 今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其中大额罚单频出。 大额罚单的出现,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信托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暴露出信托公司在业务运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维持高位,对信托公司有较强的警示作用。 从已披露的罚单金额来看,前三名为:国通信托、昆仑信托、陆家嘴信托。 上海信托圈业内人士表示:处罚不是目的,监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处罚督促信托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促进信托业稳健发展。 01 罚单金额第一名:国通信托13项违规,21人被警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一次性开出22张罚单,直指国通信托多项违法违规事由。 其中,作为机构主体的国通信托被罚585万元,同时18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另有3名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46万元。 此次国通信托被罚,主要涉及13项违法违规事由。 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 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外风险资产,少计表内不良资产; 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 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 违规开展政信业务; 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 违规开展通道业务; 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 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 虚增房地产类信托规模规避监管; 违规兑付超额收益; 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 资金池业务经营管理不审慎等。 上海信托圈关注到,国通信托被处罚人员包括:时任副总裁岳建强、副总裁曹阳、副总裁谢从斌、华北大区区域负责人张鹏、华东大区区域负责人吴婷、南京业务部信托业务总监(主持工作)赵竞超、总裁助理邹晓磊、财富管理中心部门总经理邹小华等等。 02 罚单金额第二名昆仑信托:2024年首张罚单! 2024年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2024年首张信托公司罚单。 昆仑信托因八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540万元罚款。这是在不到两个月内,昆仑信托第二次被罚。2023年11月24日,昆仑信托收到监管开出的8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昆仑信托涉及8项违规: 一是: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 二是:向监管部门报送不真实资料; 三是:尽职管理不到位; 四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五是:未按规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六是:公司治理不健全; 七是:固有业务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八是: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 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的内容来看,除了涉及具体业务问题,昆仑信托的公司治理问题也受到监管部门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昆仑信托连续两年业绩亏损,两年合计亏损约11.9亿元,这在央企信托公司里实属罕见。 03 罚单金额第三名陆家嘴信托:一个月内2次被监管处罚! 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对陆家嘴信托的罚单,因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等七项违法违规事实,陆家嘴信托被罚420万元。 陆家嘴信托涉及7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报送监管部门的报告报表不真实; 2: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据不真实; 3:以投资名义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4: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 5:信托资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6:信托产品信息披露不审慎; 7: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 除了公司被处罚以外,公司高管也被处罚。时任陆家嘴信托总经理崔斌因以投资名义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信托资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陆家嘴信托年内首次领罚单。在4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了3张罚单,剑指陆家嘴信托及2位相关负责人。陆家嘴信托被罚30万元。 04 严监管:不断压缩制度套利空间! 除了罚单以外,监管对信托的管控收紧,尤其是不规范的业务套利空间被压缩。 例如:信托与理财公司四类违规合作业务被叫停!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某地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通知》点名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存在的四类违规问题,并要求开展合规性排查,包括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 《通知》主要是要求不符合资管新规对净值化管理要求的违规合作行为进行整改,认为其操作净值,并存在绕道监管等问题,可能会形成信用风险。 《通知》还明确了整改要求,各信托公司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各机构严禁新增上述违规业务模式,存量问题应通过要求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抛售相关底层资产、协商修改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等方式尽快完成整改。 《通知》的相关要求重申消除监管套利,加强穿透监管、行为监管。 作为信托传统业务之一的政信业务也有收紧! 据媒体报道,部分信托公司近期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明确地方平台项目展业标准。 窗口指导的主要内容是,严格落实《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文,简称“35号文”),机构须通过“融资平台查询系统”查询确认相关平台是否列入监管名单中。 若在名单之内,不管作为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相关债务只减不增,降低高息非标融资。 据了解,已经有信托公司开始对存续项目进行大规模排查,确保融资和担保主体符合监管要求,同时要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补充提供相关非隐债主体证明材料。 另外,信托公司不能以无权限查询隐债名单、所有隐债证明材料均由融资方提供为理由推脱责任,这与风控外置并无区别。 上海信托圈业内人士表示:监管趋严可以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虽然在短期内给部分信托公司带来阵痛,但长期看有利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信托行业迎来强监管 信托公司正在经历最强监管时刻! 目前,信托业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且专业化持续提升,更加强调系统化“一盘棋”统筹管理,不断压缩制度套利空间。 今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其中大额罚单频出。 大额罚单的出现,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信托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暴露出信托公司在业务运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维持高位,对信托公司有较强的警示作用。 从已披露的罚单金额来看,前三名为:国通信托、昆仑信托、陆家嘴信托。 上海信托圈业内人士表示:处罚不是目的,监管部门主要是通过处罚督促信托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促进信托业稳健发展。 01 罚单金额第一名:国通信托13项违规,21人被警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一次性开出22张罚单,直指国通信托多项违法违规事由。 其中,作为机构主体的国通信托被罚585万元,同时18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另有3名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46万元。 此次国通信托被罚,主要涉及13项违法违规事由。 违规汇集员工及其亲属资金设立虚假家族信托; 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外风险资产,少计表内不良资产; 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 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 违规开展政信业务; 虚设财产权信托弥补其他项目收益; 违规开展通道业务; 项目发行中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项目风险; 违规通过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 虚增房地产类信托规模规避监管; 违规兑付超额收益; 风险项目中对投资者进行违规兑付; 资金池业务经营管理不审慎等。 上海信托圈关注到,国通信托被处罚人员包括:时任副总裁岳建强、副总裁曹阳、副总裁谢从斌、华北大区区域负责人张鹏、华东大区区域负责人吴婷、南京业务部信托业务总监(主持工作)赵竞超、总裁助理邹晓磊、财富管理中心部门总经理邹小华等等。 02 罚单金额第二名昆仑信托:2024年首张罚单! 2024年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2024年首张信托公司罚单。 昆仑信托因八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540万元罚款。这是在不到两个月内,昆仑信托第二次被罚。2023年11月24日,昆仑信托收到监管开出的8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昆仑信托涉及8项违规: 一是: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 二是:向监管部门报送不真实资料; 三是:尽职管理不到位; 四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五是:未按规定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六是:公司治理不健全; 七是:固有业务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八是: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 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的内容来看,除了涉及具体业务问题,昆仑信托的公司治理问题也受到监管部门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昆仑信托连续两年业绩亏损,两年合计亏损约11.9亿元,这在央企信托公司里实属罕见。 03 罚单金额第三名陆家嘴信托:一个月内2次被监管处罚! 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对陆家嘴信托的罚单,因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等七项违法违规事实,陆家嘴信托被罚420万元。 陆家嘴信托涉及7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1:报送监管部门的报告报表不真实; 2: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据不真实; 3:以投资名义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融资; 4: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 5:信托资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 6:信托产品信息披露不审慎; 7: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 除了公司被处罚以外,公司高管也被处罚。时任陆家嘴信托总经理崔斌因以投资名义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信托资金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是陆家嘴信托年内首次领罚单。在4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了3张罚单,剑指陆家嘴信托及2位相关负责人。陆家嘴信托被罚30万元。 04 严监管:不断压缩制度套利空间! 除了罚单以外,监管对信托的管控收紧,尤其是不规范的业务套利空间被压缩。 例如:信托与理财公司四类违规合作业务被叫停!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某地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通知》点名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存在的四类违规问题,并要求开展合规性排查,包括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 《通知》主要是要求不符合资管新规对净值化管理要求的违规合作行为进行整改,认为其操作净值,并存在绕道监管等问题,可能会形成信用风险。 《通知》还明确了整改要求,各信托公司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各机构严禁新增上述违规业务模式,存量问题应通过要求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抛售相关底层资产、协商修改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等方式尽快完成整改。 《通知》的相关要求重申消除监管套利,加强穿透监管、行为监管。 作为信托传统业务之一的政信业务也有收紧! 据媒体报道,部分信托公司近期收到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明确地方平台项目展业标准。 窗口指导的主要内容是,严格落实《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文,简称“35号文”),机构须通过“融资平台查询系统”查询确认相关平台是否列入监管名单中。 若在名单之内,不管作为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相关债务只减不增,降低高息非标融资。 据了解,已经有信托公司开始对存续项目进行大规模排查,确保融资和担保主体符合监管要求,同时要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补充提供相关非隐债主体证明材料。 另外,信托公司不能以无权限查询隐债名单、所有隐债证明材料均由融资方提供为理由推脱责任,这与风控外置并无区别。 上海信托圈业内人士表示:监管趋严可以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虽然在短期内给部分信托公司带来阵痛,但长期看有利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央企信托-542号盐城主城区政信 🔥🔥🔥收益大幅上调,福利产品,一年期爆款,下周五10点封账,当天成立,盐城主城区,小额畅打,季度付息,非网红平台,极少融资! 1️⃣AA发行人今年首发信托产品! 2⃣️AA+担保人为盐城市政府下属企业,政府100%控股,纯正地级市平台,市政府重点扶持企业! 3⃣️腾飞的盐城,永远的的主城区—亭湖:原名“盐城市城区”,长期是盐城市的主城区,是区域人口密度盐城最大的市辖区,全面小康实现度全市领先。 🇨🇳《央企信托-542号盐城主城区政信》5亿,初始投资期限12个月,6.6%,(合同收益6.4%-6.5%),季度付息。 AA发行方:THCT,为区级人民政府100%控股,注册资本20亿,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为165.58亿,净资产70.13亿,以银行债券融资为主,AA发债主体。 AA+担保方:HYKG,地级市平台,为盐城市人民政府100%控股,注册资本50亿,市属二档企业建制,AA+公募发债主体,截至23年3月末总资产558.36亿,净资产215.26亿。 【江苏盐城】盐城,江苏省地级市,长三角核心城市,省内面积最大的地级市。革命老区,时有“陕北有个延安、苏北有个盐城”之说。拥有全国规模最大、资料最全、最具代表性的新四军纪念馆。拥有江苏最大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海洋和滩涂资源十分丰富,沿海滩涂总面积4550平方公里。被称为“黄金海岸”;拥有南洋国际机场和千吨级码头的射阳港。2022年,盐城GDP达7079.8亿元,增速位列江苏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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