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耗子 大明皇碲
好吧,下不为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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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钱吧讨论书……可以的吧 给自己立了个flag就是每个月坚持写一份书评,可能见解很不成熟,希望喜欢文学的大家能给出建议帮助我(无论是温和的还是比较尖锐的我都会虚心听取) 睡鼠的11月推荐书目: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 “除去孤独,我还拥有全世界”——睡鼠评 如睡鼠一样懒的我很早以前就把这本书压在某个角落,一直没有静下心来去品味这本巨作。几个月前才草草看完。偶然的一次机会我发现互联网的某个角落,一小撮人在讨论起这本书,大家的共同情感集中表现在那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十分不友好的人名之上。没错,这是这本巨著的第一个劝退之处,但是我仍然要说,这是本值得几乎所有人读的好书。 从文字功底来说,我深深感受到自己和大师的差距所在。试想一下如何表达“吃噎到了”?请大家欣赏下马尔克斯的表述: “……他惊人的巨胃也无法承受,他失去了知觉,一头扎在盛满残骨的盘子里,像狗一样口吐白沫发出窒息垂死时的嘶嘶声。他感觉在黑暗中被人从一座塔的顶端扔下,坠向无底的深渊,并在最后一线清醒的光亮中意识到在这没完没了的下落尽头,等待他的是死亡。 “……佩特拉·科特斯把他想要穿到棺材里去的那双漆皮靴打好鞋油,正四处找人要给他送去,这时却有人来告诉她说:奥雷里亚诺第二已经脱离危险了。” 当时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这很好玩,并且有点欧·亨利的味道:一本正经地描述了很久的悲剧,突然轻描淡写地以一个半喜剧的方式结束。重读之时才感到,这是已经对文字的运用驾轻就熟了。我们写作文,完全可以学习这种方法——用一个让读者能切身感受的过程,去描绘、丰富一个具体的物,去令一件具体的事变得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而不是靠堆砌辞藻来让它看起来漂亮一些。希伯来语没有形容词,但《圣经》这样的文学作品却是由希伯来语创作的,为何能够?因为形容词都可以被形象的表述来代替。试问“炽烈的红色”好,还是“像盛放的红玫瑰一般的红”好?即便你没法创作一个鲜明的对比、一个巨大的落差,用形象的表述来丰富你的表述对象仍是上策。哦对了,你写英语作文的时候,用一个从句去代替你那很想用但不会拼的高级词汇也是这个道理的。(这里写给学弟学妹们) 有关作品的深度,文学的价值这里,我只发表我个人非常浅显的观点,如有不到位之处,还希望大家多给出自己的宝贵见解共同讨论。 莎翁让我相信:悲剧比喜剧更容易传达深意。曾经只想看到才子佳人大团圆的我,渐渐也喜欢上了看完一个悲剧故事,合上书,在宁静里慢慢独自回味的感觉。我看完百年孤独的最后一句话时,随书附赠的明信片映入我的眼帘:是黄蝴蝶。或许是那个道理:生命中一切的灿烂,终要用寂寞偿还。马孔多的土地上不会再出现第二个注定经历百年孤独的家族,但在蓝天之下,永远会有人经历孤独。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重要我们自己去独自承担的代价,而放弃去追寻生命中的灿烂。美与丑,善与恶,光与暗,等等这一切一切的矛盾的事物,皆是在互相对比之中,让对方体现出自己,让彼此的意义一道升华的。马尔克斯在一次次收割走我的不争气的泪水之外,也让我露出过几次发自内心的笑容。孩童眼中的世界或许永远是真善美的,但随着他/她的成长,他/她或许会渐渐惊讶地发现这个世界的恶比善多,**美多,会怀疑存在的意义。《百年孤独》击碎了我的疑心:尽管看上去糟糕的东西是占据了大多数的,但正是那占少数的美好构成了人生的意义,并且正是由多数的糟糕的事物的衬托,才显现出少数的美好的可贵。追求美好的人值得我们尊重,因为他们懂得欣赏美,懂得发现美,敢于追求美,而不是随波逐流,随波逐流的结局终将是被麻木同化,被庸俗同化。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这位不被大家理解的哲人,他看得到庸俗的人们看不到的真相,做得出庸俗的人不敢做的事,在历经人间恐怖之后仍保有纯净的灵魂——我不认为是别的什么导致的,而正是因为他选择在喧闹的世界中保持他的沉静。一个人如果历经世间种种,还存留了自己最初的那份热忱,他很可能孤独,但他的人生绝对比别人的更加丰富多彩,因为他存在的意义不会是被别人操控的,他真正地为自己而活——这种事情上,“自私”一些更有味。 孤独的历程并不一定走向毁灭,它的尽头或许能让我们找到自己。朋友,无论你是喧闹还是沉静,我都希望你能去追寻美,去追寻自己想要的,去发现自己——而这个旅程,你可以找到旅伴,但独行自然也是很好。 (蕾梅黛丝的概念画像我一直没有找到,先用莫奈的一幅画替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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