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望君 楚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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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个叫什么韩兆琦的要讲卫青了 北京卫视不让央视《百家讲坛》专美 继北京卫视《中华文明大讲堂》推出了阎崇年的《清宫疑案》系列讲座后,另一学者韩兆琦将于4月开讲《史记》专题。这位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学者,是中国《史记》研究会名誉会长,同时也是因《论语》讲座引起争议的于丹本科时代的老师。与阎崇年儒雅学派的讲述相比,韩兆琦的风格更像说书人的拍案惊奇。 韩兆琦开讲的总题目是“《史记》人物解读”,他说:“我在介绍、分析《史记》人物时,不仅还原历史本真,而且讲出《史记》的文学性。除了注意历史经验、人生思考等思想方面内容外,还注意司马迁在表现这个人物故事,以及表现他的立场、感情时都使用了什么艺术方法,用全新眼光解读《史记》。”韩兆琦解释道:“比如讲项羽最著名的一段是‘霸王别姬’,其实这段只是传说,是历史的演义,司马迁在写作时是如何加入了抒情色彩。另外,像刘邦的‘鸿门宴’也是加入了艺术的夸张,其实真正历史上政治家的斗争不可能这么热闹。再有就是范蠡,这个人物的出处不一,他是否是真实人物,还是演义出来的,史学界是存在质疑的。” 于丹讲《论语》前一段被十博士讨伐之事,其老师韩兆琦也有所耳闻。他表示:“整个事件其实根本不是学术之争,双方都没有站在学术的角度去看,没有学术基础。”而《中华文明大讲堂》的制作人陈先生表示:“于丹讲《论语》更像一种心得体会,带有很强的主观色彩,并不完全纯粹站在历史的角度去看。”对于于丹的这种解读,韩兆琦表示:“存在争议是正常的,我觉得把传统经典文化用通俗的方式讲出来,让老百姓去关注,这件事本身很好。文化又不是数学题,对于文化的见解应该是仁者见仁。”-----------------------------------------------------------不太爽,又是一个讲卫青的。希望这个韩兆琦不要向王立群学习,不要对大将军进行抹杀。
倒王行动——王立群引起邛崃人民公愤 五一期间,河南大学教授、央视《百家讲坛》主讲人之一王立群来郑为其新著《王立群读〈读史记〉之汉武帝》进行签名售书。在这本书中,王立群根据史料记载认为司马相如琴挑卓文君的千古佳话有“劫财劫色”的嫌疑。此说一出,引起了四川一些地方学者的强烈不满,召开研讨会,纷纷撰文,发起了“倒王行动”。  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王立群教授认为: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我追求的是历史真相,正视历史是需要勇气的。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2000多年前,一曲《凤求凰》成全了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这对才子佳人的良缘。  但是,河南大学教授王立群通过《史记》、《汉书》等正史中有关记载进行仔细分析后认为,“琴挑文君”有“千年一骗局,劫色劫财”的嫌疑。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争议。“巴蜀鬼才”魏明伦、南充司马相如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邓郁章等都先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卓文君的“娘家人”——邛崃市“文君文化研究会”更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发起了“倒王行动”。该研讨会常务理事傅军撰文《一篇教唆人“先劫色后劫财”的“杰作”》,认为王立群的言论不仅诬蔑了古人,还伤害了邛崃人民。这么做太自私,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不会轻易口出狂言。
汉武帝状告王立群侵犯名誉权案 X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汉武帝刘彻状告王立群侵犯名誉权案。原告:汉武帝刘彻 男 2094岁 汉族 陕西西安市人 住西安汉长安城被告:王立群 男 61岁 汉族 河南大学教授 住XX市XX街XX号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汤 被告委托代理人:曾国藩审判长:包公 审判员:海瑞 书记员:李斯 陪审员:楚望君上诉请求: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88888钱。包公:请原告代理人,请说出您的理由。张汤:被告王立群,在他的《王立群读史记》中对原告刘彻多次歪解、歪读。比如在《初露锋芒》中歪解原告让卫青带兵的用意,在《李广难封》中更是误说原告是杀死李广的策划者,卫青的执行者。被告此言对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种种社会误解。所以要求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88888钱。包公:请被告解释。曾国藩:原告此言差矣!原告距离被告有2094年之久,被告对原告的误解有时代因素。原告也怎么能说不是您策划杀死李广的呢?张汤:包大人,那是原告给过卫青一道密旨,叫他不要用李广的。我请求请出证人卫青。包公:好。卫青从大门进来。包公:卫青将军,请问您是不是收到过原告给您的一到密旨?卫青:有过。包公:请问,密旨是写什么。卫青:是叫本人不要用李广做前将军。曾国藩:请问原告为什么不用李广做前将军?张汤:李广都60多岁了,年老体衰,在战场上能敌得过吗?不用他也是在战场上的选择,战场风云变化莫测,何必如此拘泥行事?包公(点点头):是的是的。曾国藩:……可是大军出发前,原告明明答应由李广做前将军的……张汤:被告代理人,你也是打过仗的,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懂了?!曾国藩:……张汤:包大人,原告其实是合情合理的选择,而被告却对原告进行种种误解。导致原告社会地位降低,精神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对被告的控告也是合情合理的。包公(点头):确实是。现在我宣布判决结果:…曾国藩:包大人,古人也算是中国公民吗?包公(狠狠地说):废话!古人不是中国公民,我能做得了法官吗?!曾国藩赶紧闭嘴。全体起立。审判长包公宣布:………经查证,被告王立群,确实侵犯刘彻的名誉权。判决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70000钱。限被告10日之内交清赔款,否则强制实行!…… 做次判决,被告不得再上述!退庭!!——200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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