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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电刺激治疗▲▲▲ 3.4电刺激治疗▲▲▲ 神经电刺激包括脊髓电刺激(Spinal Cord Stimulation,SCS),深部脑刺激(Deep Brain Stimulation,DBS,俗称“大脑起搏器”),周围神经刺激,包括正中神经刺激(Medianus Nervi Stimulation,MNS),迷走神经刺激(Vagus Nervi Stimulation,VNS)等。 自从日本Komai 1982年开展颈部脊髓硬膜外刺激(cervical Spinal Cord Stimulation,cSCS)催醒PVS以来,神经电刺激促醒PVS较多的应用于临床。1996年Hirata[11]首次报道应用改良的SCS法(腰穿法植入刺激电极)治疗10例PVS患者,其中4例患者最终能与外界交往。 Kanno总结治疗的130例PVS中56例(43%)意识恢复,另有23例的GCS评分提高了5分,目前认为SCS总有效率在20%-40%。DBS则是通过;立体定向技术将针状电极置入非特异丘脑核和/或中脑网状系统核。 而Yamamoto应用DBS治疗PVS25例,其中7例能与他人交流,但仍长期卧床。上述两种方法,基础和临床实验研究均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MNS是将盘状电极置于双侧腕关节掌面给予电刺激。Tanaka对近3年16例PVS患者行MNS治疗,4例恢复至中度残废(MD),4例恢复至重度残废(SD),8例可执行简单命令。MNS与SCS、DBS相比具有非创伤性、无并发症、易操作且费用低廉等优点。 VNS则需手术自颈部分离出迷走神经,环状电极包饶后外接电刺激,该技术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对于昏迷病人只要病情许可,应尽可能早的进行神经电刺激治疗。
昏迷促醒治疗 3.促醒治疗▲▲▲ 治疗原则:①防治联合伤。脑损伤患者常合并颅脑以外的损伤,如果其它系统的损伤得不到良好的治疗,将会影响患者苏醒,甚至会加重脑损害。 ②脑保护治疗。PVS患者的神经细胞会发生脑代谢紊乱、缺血缺氧、自由基增多等病理生理改变,故早期、足量使用神经营养药物保护脑神经细胞,可以避免脑细胞进一步受到损害。 ③保持呼吸道通畅,保证供氧。由于昏迷患者的咳嗽反射和吞咽反射变浅或消失,呼吸道的分泌物难以有效排出,易导致呼吸道梗阻和吸入性肺炎。必要时应予以行气管切开或呼吸机辅助呼吸。 ④防治感染。昏迷患者抵抗力低下,易引起肺部、尿道感染及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形成。故应选用广谱抗生素,以抗菌效果最大而毒性最小为宜。 ⑤预防和控制高热。患者由于下丘脑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或感染引起的高热对脑神经的损害严重,对意识的恢复不利,应采用物理降温、药物降温或联合使用。 ⑥预防和控制癫痫。脑外伤后极易引发外伤性癫痫,癫痫尤其是大发作,可以加重神经细胞缺血缺氧。故对癫痫应早预防、早治疗。但抗癫痫药物有镇静作用,长期大量使用反而会加剧患者的意识丧失,有报道称抗癫痫药和解痉药都被认为对PVS的恢复不利。即使使用,也应使用较小剂量。 ⑦加强营养。昏迷患者的能量消耗是正常人的140%-250%,足够的营养支持是昏迷患者康复的基本条件。⑧防治并发症。加强翻身,叩背及皮肤护理以防止褥疮发生;使用胃黏膜保护剂预防应急性溃疡;行脑室-腹腔分流术治疗脑积水等。
 三、颅脑损伤监护  三、颅脑损伤监护   约80%颅脑损伤是轻型伤与中型伤。绝大多数轻型伤不需要特殊处理,只需门诊观察或对症处理。但是,也有0.2%~0.7%的轻型伤无颅骨骨折患者的病情加重;3.2%~10%有颅骨骨折者病情加重,甚至恶化。中型颅脑损伤合并有脑挫裂伤患者,可在数日之内出现迟发性血肿。   因此,对于这两类患者,应留院进行严密观察。重型颅脑损伤约占全部颅脑损伤的20%,死、残率高,是救治的重点。因次,重型颅脑损伤的患者都需要在神经外科ICU严密监护,这是提高颅脑损伤救治成功率的关键。   颅脑损伤的监护属于院内救治的重要内容,包括神外ICU和脑外伤病房专业治疗过程。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颅脑损伤患者的监护已不仅限于血压、脉搏、呼吸、心电、血氧、血生化等常规指标,已发展到对颅脑的直接监测,包括颅内压(ICP)、脑灌注压(CPP)、脑血流(CBF)、脑组织氧分压(Pbt02)、脑组织温度(BT)等。   上述脑组织直接监测技术已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广泛应用,显著地提高了对颅脑损伤患者继发性脑损害的保护作用,有效 地改善了患者预后。在我国,这些监测项目仅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西安、长沙、重庆等地的部分大医院开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救治水平。因此,要提高对颅脑直接监测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颅脑损伤脑继发性损害的防治措施研究,进一步提高颅脑损伤的整体救治水平。  
在颅脑损伤手术治疗方面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正确把握手术适应证,防止延误手术时机和避免“过度”手术,如伤员脑内血肿超过30 mL合并有脑挫裂伤及中线移位者,应及早手术清除血肿。而伤员如果仅有薄层硬脑膜外/下血肿,中线无移位,且意识清醒者,首先要进行严密观察,若血肿无扩大、意识无障碍,则不需要手术。   延误手术或过度手术都可能造成伤病员不必要的伤害,甚至危及伤病员的生命;   二是颅脑损伤手术的微创技术,不论是颅内血肿清除术,还是脑挫裂伤合并严重脑水肿行去骨瓣减压术,操作都要细致、耐心,处理要恰当。清除脑内血肿时应用手术显微镜,在良好照明和同轴放大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脑组织及脑血管床的损伤;   三是施行去大骨瓣减压术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研究表明,去骨瓣减压术能够改善创伤性恶性高颅压患者的预后。对于有脑疝表现、脑水肿严重伴有高颅压或在开颅手术中有脑组织膨出者需要施行去骨瓣减压,减压时颅骨咬除的范同 包括额、颞、顶12 cmx15 cm的范围,颞部骨质要咬到中颅凹底,同时要修补硬脑膜,防止术后脑组织黏连及膨出后被骨缘挤压缺血坏死,加重脑组织损害。   如果没有脑膨出,脑压不高者,则不需要施行去骨瓣减压术,以免增加手术创伤,遗留颅骨缺损。强化专科人才培养,提高广大基层神经外科医生专科知识和技能,是确保颅脑损伤微创手术的重要措施。  
长期昏迷的促醒治疗 3.4电刺激治疗▲▲▲ 神经电刺激包括脊髓电刺激(Spinal Cord Stimulation,SCS),深部脑刺激(Deep Brain Stimulation,DBS,俗称“大脑起搏器”),周围神经刺激,包括正中神经刺激(Medianus Nervi Stimulation,MNS),迷走神经刺激(Vagus Nervi Stimulation,VNS)等。 自从日本Komai 1982年开展颈部脊髓硬膜外刺激(cervical Spinal Cord Stimulation,cSCS)催醒PVS以来,神经电刺激促醒PVS较多的应用于临床。1996年Hirata[11]首次报道应用改良的SCS法(腰穿法植入刺激电极)治疗10例PVS患者,其中4例患者最终能与外界交往。 Kanno总结治疗的130例PVS中56例(43%)意识恢复,另有23例的GCS评分提高了5分,目前认为SCS总有效率在20%-40%。DBS则是通过;立体定向技术将针状电极置入非特异丘脑核和/或中脑网状系统核。 而Yamamoto应用DBS治疗PVS25例,其中7例能与他人交流,但仍长期卧床。上述两种方法,基础和临床实验研究均取得了较好的疗效。 MNS是将盘状电极置于双侧腕关节掌面给予电刺激。Tanaka对近3年16例PVS患者行MNS治疗,4例恢复至中度残废(MD),4例恢复至重度残废(SD),8例可执行简单命令。MNS与SCS、DBS相比具有非创伤性、无并发症、易操作且费用低廉等优点。 VNS则需手术自颈部分离出迷走神经,环状电极包饶后外接电刺激,该技术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对于昏迷病人只要病情许可,应尽可能早的进行神经电刺激治疗。
长期昏迷的促醒治疗 3.促醒治疗▲▲▲ 治疗原则:①防治联合伤。脑损伤患者常合并颅脑以外的损伤,如果其它系统的损伤得不到良好的治疗,将会影响患者苏醒,甚至会加重脑损害。 ②脑保护治疗。PVS患者的神经细胞会发生脑代谢紊乱、缺血缺氧、自由基增多等病理生理改变,故早期、足量使用神经营养药物保护脑神经细胞,可以避免脑细胞进一步受到损害。 ③保持呼吸道通畅,保证供氧。由于昏迷患者的咳嗽反射和吞咽反射变浅或消失,呼吸道的分泌物难以有效排出,易导致呼吸道梗阻和吸入性肺炎。必要时应予以行气管切开或呼吸机辅助呼吸。 ④防治感染。昏迷患者抵抗力低下,易引起肺部、尿道感染及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形成。故应选用广谱抗生素,以抗菌效果最大而毒性最小为宜。 ⑤预防和控制高热。患者由于下丘脑体温调节功能紊乱或感染引起的高热对脑神经的损害严重,对意识的恢复不利,应采用物理降温、药物降温或联合使用。 ⑥预防和控制癫痫。脑外伤后极易引发外伤性癫痫,癫痫尤其是大发作,可以加重神经细胞缺血缺氧。故对癫痫应早预防、早治疗。但抗癫痫药物有镇静作用,长期大量使用反而会加剧患者的意识丧失,有报道称抗癫痫药和解痉药都被认为对PVS的恢复不利。即使使用,也应使用较小剂量。 ⑦加强营养。昏迷患者的能量消耗是正常人的140%-250%,足够的营养支持是昏迷患者康复的基本条件。⑧防治并发症。加强翻身,叩背及皮肤护理以防止褥疮发生;使用胃黏膜保护剂预防应急性溃疡;行脑室-腹腔分流术治疗脑积水等。
长期昏迷的促醒治疗 在我国脑外伤引起的长期昏迷患者每年以5-10万人的速度递增,长期昏迷患者“死不了,活不好”的状态,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和压力。随着研究的深入,近年来对长期昏迷有了新的认识,治疗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就脑外伤引起的长期昏迷的有关问题综述如下: 1.基本概念▲▲▲ 目前对长期昏迷或植物状态的定义仍没有一致的意见。有人认为脑创伤患者伤后持续昏迷1月以上称为长期昏迷,也有人认为颅脑创伤患者伤后持续昏迷2周以上就属于长期昏迷。 美国神经病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Neurology,AAN)对植物状态的临床定义是:“身体周期性清醒和睡眠,但是没有任何具有认知或能够对外界的事情或刺激所表达出行为或大脑新陈代谢的证据。” 当这种认知丧失持续超过一段时间后,这种情况被称为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PVS)。这一称谓是Jennett和Plum于1972年首创的。 美国PVS多学科研究组于1994年提出PVS的定义是:“患者完全丧失对自身及周边环境的认知,丧失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二便失禁,有睡眠-觉醒周期,下丘脑及脑干自主神经功能完全或部分保留。” 对于诊断PVS的最短时间,目前也未统一,日本学者Ohta和Higashi主张植物状态患者必须超过3个月才能诊断为PVS。Bricolo主张外伤昏迷后1年才能诊断为PVS。 而美国学者则提出创伤或非创伤性脑损伤后持续处于植物状态1个月,即可诊断PVS。我国倾向于日本学者将创伤性脑损伤后3个月未清醒者确定为PVS。本文指的长期昏迷就是PVS。
脑检测技术盘点 脑状态客观定量测量技术 依托20多年临床应用研究、采集30多万例临床大数据,利用小波算法对脑电波进行计算,首次在国际上建立了皮层和皮层下的两房室脑电计算模型,在此脑电计算模型的基础上对脑电进行处理,首次在国际上提出了血流分布理论、动态认知协调性理论,在此算法和理论体系的基础上,首次在国际上破译了脑电中形成的实时客观定量的25个脑功能状态指数,包含9大脑功能监护指标和16个脑功能状态指标。 可以应用于麻醉科、疼痛科、ICU、康复科、神经科、心理门诊等科室对于脑的精准管理,解决有关疼痛、镇静、镇痛、认知、记忆、发育、老化,睡眠,焦虑,抑郁等的测量与监护。 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的模式,该技术除医疗领域外,还可广泛应用于养老、健康、睡眠、教育、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等领域。 可实现脑卒中的康复促进,焦虑抑郁失眠的改善,老年痴呆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评价和预防延缓,脑卒中的早期预警、快速疲劳恢复、知识的自动灌注、专注与记忆的提升等的应用。用于麻醉深度监测等领域的脑功能监护指标应用于大健康领域的16项脑功能状态指标 相信随着脑检测技术的发展,我们对脑的认知也会越来越深,不仅对于战胜各类疾病更有把握,甚至是提高大脑功能,我们也能从中找到更为科学、合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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