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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 【16号】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县城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我县城区居民身体健康,不发生疫情,根据《晋中市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应急响应12条落实措施的公告》,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优化县城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建立县城区疫情防控联动机制,由城区管委会、辽阳镇、市场、住建、卫体和执法局共同组建联防联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每周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分析研判,划小管控单元,加强检查督导,压实防控责任,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第二条坚持原有管控机制和有效做法,进一步突出精准防控,县城区有物业的小区由住建和执法局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单位宿舍由所属单位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无物业小区及城三关由城区管委会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辽阳镇管理小区由辽阳镇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疫情的,对责任主体和负责人严肃追责。 第三条针对响应等级降低,复工复产外来人员增多的实际,采取空房倒查、循环摸排等方式,由责任主体指导所属小区建立疫情防控动态管理台账,重点排查在外度假、旅游返左人员;排查租赁房屋流动人员;排查辖区内沿街商铺外来人员;排查附近复工复产企业临时居住人员。 第四条严格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借助大数据加强对外来人员监测,所有小区实施封闭管理,运用科技手段防控疫情,在县城内所有站卡要运用好二维码查控登记系统,确保外地人员进入小区有迹可查,提高二维码使用率。 第五条 外来及返左人员严格执行14天健康监测和居家观察,由城区精准识别,总体协调,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观察,没有单位的由社区负责观察,指定专人提供生活用品,加强人文关怀,实行“四包一”管控和日报告制度。 第六条在县城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各社区要建立网格化疫情防控工作台账,以社区网格为单元,严格落实网格长主体责任,做到每个小区要有负责人,每栋楼房要明确楼长,每个单元、每个街巷要设观察员,统一佩带标识、发放防护用品,建立微信工作群,每日通报工作信息动态。 第七条城区、辽阳镇要指导各社区、小区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退役军人、社会组织、退休党员、热心群众的观察和反馈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发现疑似人员拒不配合工作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八条建立网格长、物业工作人员、机关单位派出人员每日考勤制度,分别由城区、辽阳、执法局和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考勤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站卡出现空档、排查上报不及时、观察举措不严格的通报批评,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九条县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要加强防护物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防护口罩等物资需求;宣传报道组要号召社会各届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联控小组要建立巡察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对履职认真、表现突出的一线人员要大力宣传。 第十条各社区要利用横幅、板报、宣传栏、微信群、小区广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和聚集,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洁,确保县城区居民身体健康。 (各责任单位,可依据本措施,制定工作细则。)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2月5日0时至24时,山西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9例。其中:晋中市5例(平遥县5例),长治市2例(潞州区1例、屯留区1例),阳泉市1例(盂县1例),吕梁市1例(孝义市1例)。 截至2月5日24时,山西省11个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0例。其中:晋中市26例(平遥县26例),运城市17例(新绛县5例、河津市3例、芮城县3例、平陆县2例,万荣县1例、夏县1例、绛县1例、稷山县1例),大同市9例(平城区5例、云冈区2例、浑源县1例、天镇县1例),太原市9例(迎泽区4例、万柏林区2例、尖草坪区2例、小店区1例),晋城市7例(城区2例、泽州县2例、陵川县1例、阳城县1例、沁水县1例),吕梁市6例(孝义市3例、离石区2例、文水县1例),长治市5例(长子县2例、潞州区2例、屯留区1例),朔州市4例(应县3例、怀仁市1例),忻州市3例(五台县2例、忻府区1例),阳泉市3例(城区2例、盂县1例),临汾市1例(乡宁县1例)。 新增出院2例(临汾市1例,吕梁市1例),累计治愈出院6例。现有在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84例,其中重症7例,危重症4例。新增疑似病例20例,现有疑似病例42例。 4名危重症病例(长治市1例,晋城市1例,运城市1例,忻州市1例),7名重症病例(晋中市4例,太原市3例)均已集中在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省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省级专家和医护团队精心监护救治,目前病情基本平稳。其余73名普通病例正在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平稳,部分病例病情好转。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476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356人,共有127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2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县政务大厅服务、医保经办服务、接待群众来访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政务大厅窗口服务 2月8日前暂不开放,在此期间,采取网上申报、材料邮寄、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结果寄达等方式办理。 (一)网上服务: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共享晋中10360政务服务平台,或者直接搜索山西政务服务官网(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jz.sxzwfw.gov.cn%2F&urlrefer=96d6eddaa2532f61a0b020f40316537e)点击左权县进入进行事项办理。 (二)电话预约、咨询服务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发改局 8541915 13 工信局 13593109190 2 民政局 8636915 14 人社局 8621345 3 卫体局 3893209 15 林业局 8636041 4 水利局 13834863344 16 医保中心 8631939 5 生态环境局 8636308 17 文旅局 3893559 6 市监局 8541992 18 消防队 8622119 7 交通局 3893097 19 房管所 8636327 8 畜牧中心 18634868158 20 不动产 8636800 9 自然资源局 8636353 21 财政局 8636246 10 住建局 8541867 22 税务局 8623727 11 财险大病 8621328 23 公章刻制 8656622 12 农机中心 8540819 24 工伤保险 8636288 (三)邮寄地址:左权县滨河新城便民服务中心106室,联系电话:(0354)8636216。 另外,暂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恢复时间将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发布。 二、医保经办事项 (一)医疗费用报销业务(含生育保险)的,推迟到疫情结束后再来报销。 (二)对于慢性病登记有效期在2020年3月30日到期的,全部暂延后到疫情结束。不必在3月份前集中申报,待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申报(对靶向药备案登记参照执行)。 (三)职工医保暂时取消欠费2个月后冻结医保待遇限制,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可通过微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暂延期至2020年2月25日;对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未缴费的人员,采取特殊政策,先救治、后缴费。 (四)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异地安置或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就医均实行就近就医,已履行备案登记手续的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未履行的采取电话备案登记;需转往晋中市外就医的,根据转诊意见,通过电话备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通过备案登记在异地就医的,均可在出院后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定点医院因网络等故障不能实现直接结算的,暂由个人垫付,疫情结束后到参保地报销。 (五)延长慢性病购药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放宽慢性病门诊购药量限制,每次门诊携药量放宽到2个月。 (六)服务咨询电话: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8636890 慢性病待遇电话:8636850 政策咨询电话:8631939 三、接待群众来访工作 渠道一:写信,请将信访资料邮寄至:左权县信访局。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北大街23号,邮政编码:032600 渠道二:扫描微信公众号反映诉求。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实行机动车临时限行 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实行机动车临时限行的 通 告 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实行机动车临时限行的 通 告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减少县城道路车辆流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规定,现对我县机动车实施临时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从2020年2月5日0点起开始全天施行。(根据疫情情况需要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告) 二、限行区域:左权县城区(以市政界为准) 三、限行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管理措施,即公历日期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以车牌尾号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不受限行车辆:邮政即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仪车辆;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道路养护作业车辆;在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报备的确需通行车辆。 五、处罚依据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100元。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县交警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罚。 左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4日
【10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10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延迟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统一延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统一延迟,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各学校必须将延迟开学及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和管理工作措施进行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一名学生。 二、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学校在寒假及延迟开学期间,要做到“五个一律”,即一律不得提前开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一律暂停举行一切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的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一律阻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县教科局要指导和督促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和科学防控疫情。各学校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轨迹,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特别是对近期到过武汉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要确保至少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并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科学合理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学生在家学习指导。一是组织实施好在线教学。2月10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启动在线教学(高三年级立即启动);2月14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启动在线教学,全县各学校要根据各学科教学进度,以校制定“在线教学”课程表,以年级统一备课、统一授课。同时,县教科局要指导各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等,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生活指导等工作。二是加强在线教学管理。县教科局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和管理工作方案,重点做好在线教学的组织管理、后勤保障、技术支持等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延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教师停课不停教,学生停课不停学。各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订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和管理工作方案,分年级、分学科明确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备(授)课教师,组织教师做好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并将教学计划通知到学生及家长,按计划组织实施在线教学。 四、家校联动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协同育人。各学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家校协同育人平台,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协同育人工作。要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做好延迟入学期间在家学习和生活的管理和辅导。要及时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做好学生特别是隔离、留观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一校一策做好开学预案。县教科局和各学校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及防控工作人员要立即结束假期返岗,领导组织疫情防控和安排开学前准备工作,务必抓住延迟开学的时间档期,全力做好开学准备、师生开学返校等工作,切实做到假期开学衔接顺畅,人防物防技防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开学步骤要坚持“三预先”原则,即教师先于学生开学,高三、初三学生先于其它学生开学,高中学段先于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要超前谋划好开学后的日常卫生保健管理和教育教学组织管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9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9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防止疫情传入县境,切实保护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除民生保障类、企事业单位按相关主管部门专门安排外,原则上其他非左权籍外地人员(包括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学生、务工人员等所有各类人员)暂停来左,要按规定各主管部门负责全面做好安排和监管工作。左权籍在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停返左,确需返左的必须采取相应的检查措施。除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物资车辆外,其余所有外地车辆均不得入左,各检查站点做好劝返工作。 二、上班后,各主管部门要对所管辖的集聚场所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除了已明确的药店、超市和重要企业等民生保障公共场所以外,其他公共集聚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按规定正常营业的,所有的公共场所都要设卡、消毒、登记、测温,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要佩戴口罩,消毒要做好记录。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8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8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保供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精神,统筹做好我县疫情应对、市场保供和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县政府成立左权县保供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生产、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各部门要忠实履行职责,切实把群众生活必需品和企业生产原料的保供放在第一位,层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保供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各企业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加强车辆及随车人员消毒、登记等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和运输安全。 二、在2月9日24时前,本县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各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防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停工停产停建期间,所有企业必须坚决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复工复产复建前,企业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早制定针对性复产复工复建方案,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复产复工复建一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产复工复建;对发现擅自恢复生产和建设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化工、危险化学品(含医药生产)、烟花爆竹、民爆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复建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复建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确定,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 四、各企业要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防控要求和"五严五防"工作举措,严格出入企业人员设卡检查、体温检测、登记、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如出现特殊情况、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对职工出行、外省籍人员计划返岗等信息认真摸底排查汇总,摸排情况及时报告。对外省籍务工人员,由企业通知在2月8日之前不得返回,特别是在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所有企业涉及的重点疫区在左权务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返岗;目前已返回的职工,要做好乘车登记、食宿安排,关注疫情通报,加强隔离、观察、防控,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对家在本地的职工,如近期有外出记录,特别是疫情主发地方向的,要主动报告,并加强居家观察,做好个人防控,积极配合排查。对目前在企业正常值班、从事维护工作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就医。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集中整治和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六个一律”和深化集中整治“18条”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化安全监管,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事件相互叠加,为全面打好防疫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
【7号】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7号】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7号】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通 告 为贯彻执行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做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返岗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摸底登记 1、各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健康状况摸底调查,掌握返岗前是否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若有,按规定居家隔离观察满14天,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返岗,有可疑症状的,及时就医。 上下班途中 2、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4、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进入办公场所 5、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单位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配备测温装置,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 6、若体温超过37.2℃,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暂缓到岗,应及时就诊,所在单位要指定专人追踪其诊疗情况,痊愈后方可返岗。 入楼办公 7、要保持单位工作环境的整洁,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清除卫生死角。 8、办公室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三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9、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如非公务需求,同事之间不得串岗,要减少接触。 10、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11、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12、每日要用消毒水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两次。 参加会议 13、尽量避免集中开会。推荐使用电话开会或使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 14、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 15、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会议期间尽量不备茶具用品。 食堂进餐 16、单位食堂采用错时、错峰分散进餐,不要长时间停留,避免人员密集。 17、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18、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外地回左人员 19、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非疫区或没有形成明显社区传播地区的回左人员需居家隔离一周,并每日上报自我监测的情况。如无异常,可按时上班。 20、从疫情高发地区,比如武汉、湖北某些地市返回工作地、居住地,要自我居家隔离14天。 个人卫生 21、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22、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手遮挡口鼻咳嗽后,饭前便后、要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 23、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揉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
【6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6号通告】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为坚决贯彻执行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任何人员必须遵守《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1.进入左权县,必须配合各防控防疫检查站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口检疫登记工作。属于从湖北及相关疫情地来左返左的,要自觉接受各站点工作人员劝返要求,驶离左权县。 2.已经从湖北及相关疫情地进入左权县的,必须主动如实申报登记,并居家隔离观察,杜绝外出。对社区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的排查工作,必须如实报告。属于疑似感染的,必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诊断、报告、隔离、治疗工作。 3.严禁抢购物资、哄抬物价,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造谣惑众、散布谣言。 4.严禁在居民家中聚集,进行棋牌娱乐等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2.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病原体传播的。 3.编造、传播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恐怖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5.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 6.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 7.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8.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的。 9.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10.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1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疗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12.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631972,左权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左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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