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陶拍岸 景陶拍岸
关注数: 117 粉丝数: 749 发帖数: 3,933 关注贴吧数: 2
九段线与海洋法公约完全对接的几点障碍商榷,请吧友献计献策。 1996年5月15日,中国签约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在附加声明文本中排除了该公约对中国南海九段线内岛礁主权及资源权益进行国际仲裁的可能性。 以下我解释该附加声明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1,公约对中国采用的是以陆定海的原则,即大陆架原则,而并非像菲、印尼等国的群岛原则,即各岛屿领海基点直线连接定海洋权益原则,。规则各异,当然南海权益无理由仲裁。 2,公约对岛屿主权事项无权裁定,当然更无理由对主权所延伸的海洋权益做裁定。 3,中国在公约出台前的1946年,以公告国际方式,对南沙岛礁认定为覆水领土,既为领土,即有领土主权,按法不溯往原则,此公告具有国际法理。1982年才出生的公约应对未明法理做裁定,但对中国1946年的南海岛礁主权公告和此后20年内无沿岸国对该公告有异议的事实,公约应予以尊重。 4,九段线是1946年中国国际公告中十一段线的继承,原来的两段线部分,经中国与越南协商后,双方的海洋权益得到了妥善的处理。表明谈判优于仲裁,而且仲裁也并非保证每次都公正公平。 5,岛礁主权争议是核心,海洋权益是核心的延伸,公约不能也没有解决主权争议的能力和效力,何以仲裁海洋权益。本末倒置当然不可以。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