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蘩 北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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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怀念——阳台上的那只狗儿子 文章来源:http://blog.sina.com.cn/u/1235127962 这里所说的狗儿子并不是一句骂人话,它是一只真实存在过的白毛小狗。   二楼的邻居家原本养了一条黄白花色的老公狗,这只狗后来和另一家的一条雌性长毛狗交配成功,后者生下了一窝很可爱的小狗。雌狗的主人为了表示对我这位邻居的感谢,把其中一只小狗送给了他。这么说来,小狗就是老花狗的儿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于是叫它狗儿子。   从我家的窗口向下望去,狗儿子就在二楼的缓台上晒太阳。   它不是什么纯种名犬,相貌也毫不出众,甚至可以说有点难看。邻居爱狗,家里一共养了三条狗,只有它最喜欢在阳台上散步。我不认识邻居,却认得它。偶尔我会扔下一点吃剩的骨头给它,我想或许它也认得我。   又或许它认得的只是我家的窗口。每次它拣到骨头都不急着去啃,而是一定要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半天,确认没有更香更大的肉块掉下来之后,才叼起骨头到墙角慢条斯理地啃。它太小了,几乎还咬不动骨头,但我能给它的也只有这么多。   更多的时候我是在隔着玻璃窗眺望它的一举一动,看它在角落里晒太阳,在地上打滚,甚至看它跷起一条腿在一堆废弃的破花盆上撒尿。我知道对于它来说,我的角色是一个不光彩的窥视者。   但如果不看它我所能看的就只剩下了四周的楼群。在这片密集的居民区当中,楼房密得几乎让人看不见头顶的天空,即使看见了那一角天宇也看不见星星,夜晚万家灯火的亮度已经压住了天上的群星。   在灰色的楼群和灰色的天空的夹缝里狗儿子的白色皮毛至少是生动的,我想在这样一片空旷的平台上它也会感到无聊。老花狗和它的关系远不像父子那样亲密,绝大多数时间狗儿子都是独自蜷缩在角落里晒太阳,但在楼群的遮挡下,能照到它脚下的阳光也不多。   于是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在春秋两季的正午,一束阳光穿越高楼的缝隙斜斜地照在平台上,而狗儿子就安静地趴在那线阳光中央。   这样一趴就趴过了好多年。   一个人几年不见就会变老,狗其实也一样,不过它的衰老并不表现在外表上,你要仔细看才能分辨出来。现在老花狗父亲已经老得连骨头都啃不动了,但狗儿子还算年轻。邻居家又添了一只黑白两色的小母狗,也许是给它娶来的小媳妇吧。可狗儿子在爱情方面还是个不开窍的傻小子,经常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便将小花狗咬得尖叫着四处逃窜。   它们给我在无聊的日子里带来了太多的快乐。除了十冬腊月打不开窗户以外,我差不多天天都要到窗前看看狗儿子和它的小媳妇,看它们之间打打闹闹的爱情。   但是有一天狗儿子不见了,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它。   狗儿子去了哪里?是丢了,死了,还是被主人送给了别的什么人?我无从知晓,邻居家又新添了一条半长毛的更小的小狗填补了它的空缺,世界上又一个我可以打招呼的朋友就这样永远地消失了,留给我的只有失落的惘然。
【原创】怀念——阳台上的那只狗儿子 文章来源:http://blog.sina.com.cn/u/1235127962 这里所说的狗儿子并不是一句骂人话,它是一只真实存在过的白毛小狗。  二楼的邻居家原本养了一条黄白花色的老公狗,这只狗后来和另一家的一条雌性长毛狗交配成功,后者生下了一窝很可爱的小狗。雌狗的主人为了表示对我这位邻居的感谢,把其中一只小狗送给了他。这么说来,小狗就是老花狗的儿子,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于是叫它狗儿子。  从我家的窗口向下望去,狗儿子就在二楼的缓台上晒太阳。  它不是什么纯种名犬,相貌也毫不出众,甚至可以说有点难看。邻居爱狗,家里一共养了三条狗,只有它最喜欢在阳台上散步。我不认识邻居,却认得它。偶尔我会扔下一点吃剩的骨头给它,我想或许它也认得我。  又或许它认得的只是我家的窗口。每次它拣到骨头都不急着去啃,而是一定要仰着脑袋向上张望半天,确认没有更香更大的肉块掉下来之后,才叼起骨头到墙角慢条斯理地啃。它太小了,几乎还咬不动骨头,但我能给它的也只有这么多。  更多的时候我是在隔着玻璃窗眺望它的一举一动,看它在角落里晒太阳,在地上打滚,甚至看它跷起一条腿在一堆废弃的破花盆上撒尿。我知道对于它来说,我的角色是一个不光彩的窥视者。  但如果不看它我所能看的就只剩下了四周的楼群。在这片密集的居民区当中,楼房密得几乎让人看不见头顶的天空,即使看见了那一角天宇也看不见星星,夜晚万家灯火的亮度已经压住了天上的群星。  在灰色的楼群和灰色的天空的夹缝里狗儿子的白色皮毛至少是生动的,我想在这样一片空旷的平台上它也会感到无聊。老花狗和它的关系远不像父子那样亲密,绝大多数时间狗儿子都是独自蜷缩在角落里晒太阳,但在楼群的遮挡下,能照到它脚下的阳光也不多。  于是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在春秋两季的正午,一束阳光穿越高楼的缝隙斜斜地照在平台上,而狗儿子就安静地趴在那线阳光中央。  这样一趴就趴过了好多年。  一个人几年不见就会变老,狗其实也一样,不过它的衰老并不表现在外表上,你要仔细看才能分辨出来。现在老花狗父亲已经老得连骨头都啃不动了,但狗儿子还算年轻。邻居家又添了一只黑白两色的小母狗,也许是给它娶来的小媳妇吧。可狗儿子在爱情方面还是个不开窍的傻小子,经常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便将小花狗咬得尖叫着四处逃窜。  它们给我在无聊的日子里带来了太多的快乐。除了十冬腊月打不开窗户以外,我差不多天天都要到窗前看看狗儿子和它的小媳妇,看它们之间打打闹闹的爱情。  但是有一天狗儿子不见了,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它。  狗儿子去了哪里?是丢了,死了,还是被主人送给了别的什么人?我无从知晓,邻居家又新添了一条半长毛的更小的小狗填补了它的空缺,世界上又一个我可以打招呼的朋友就这样永远地消失了,留给我的只有失落的惘然。
《十面埋伏》:大投入为何无法造就经典   《十面埋伏》从影片模式上模仿了《卧虎藏龙》,目的同样是为了奥斯卡奖。电影是一个中国故事,但片尾的主题曲却是英语的,可以看出,张艺谋这部片子的市场定位其实瞄准的是国际市场。 中国电影靠什么去打动对中国文化几乎一无所知的西方观众?张艺谋倒是牢牢地记得那句话: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所以在红高粱和大红灯笼高高挂已经成为往事之后,他选择了另外一个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国)很有人缘的中国电影模式:功夫片。这种绚丽的东方江湖影象既不同于《指环王》的神魔世界,也不同于《黑客帝国》中的科幻时空,对于美国观众来说,它是新鲜的,吸引人的。  应该肯定:张艺谋未必是个讲故事的高手,但他创造影像的技术却的确无与伦比。《英雄》中有三种不同的色调,在《十面埋伏》里也同样有四种不同的色彩:春、夏、秋、冬。从情节来看,《十面埋伏》的故事是在三天里发生的(影片中刘德华对小妹说:我等你三年不如他陪你三天),显然不可能有春夏秋冬的变化。这里的季节更替就和《英雄》里的色调一样,它不是现实,而是一种意境。  在乌克兰的花海中,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片春光明媚,世界像爱情一样绚丽而温暖。到了竹林中,色调变成了浓绿,绿得使人猜不透在竹林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就像飞刀门的来历一样诡异。秋天的景象是在小妹放走金城武,两人在荒野里上演激情一幕之时,秋天的深沉与肃杀暗示着人物的命运陷入了危机。最后的决战是在雪中,皑皑白雪覆盖人间一切恩怨情仇。 去年《指环王》的登顶奥斯卡给了全世界渴望成功的导演一个不良的暗示,似乎21世纪的电影已经可以不需要对生命、现实、世界的深层次思考,而仅仅凭借华丽的光影画面就可以获得观众的喝彩。于是张艺谋也被这种假象迷惑了,他放弃了自己的专长,放弃了《红高粱》时代的文化思考,而选择了一个新的、具有挑战性和诱惑力的,但却是自己不擅长的新题材。 人性。这其实一直是张艺谋电影表现中的一个弱项,他片子里的人物虽然也很有性格,但性格与人性毕竟是两回事。《十面埋伏》里的人物在深度方面很明显要远远落后于《卧虎藏龙》。如果把小妹和玉娇龙这两个形象做一下比较,这种不足就更清楚了。张艺谋影片中的人物似乎总是某种历史文化的符号,在个性方面则是不足的。《十》所表现的实际上正是《廊桥遗梦》式的主题:三年的苦恋不如三天的激情,但为什么会这样,导演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在一部又一部欧洲的艺术电影面前,《十面埋伏》是苍白的。电影导演和足球运动员一样,你不能取悦观众,而只能凭借自己的实力去征服观众,否则就只能是费力不讨好。这对于全国的导演和作家们都是一个教训:不要把读者和观众看成是只会看热闹的白痴,没有思想的作品,永远无法在市场中立足。《最终幻想》是一个教训,《十面埋伏》是另一个教训。
【原创-小说】黑泉谷 许多年以后古米仍不能忘记他第一次看见流星时的情景。当燃烧着的天体滚过夜空时他恰好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的古米迷惑地看着流星划破乌蓝的暗夜,落在不远处那潭乌蓝的泉水里。  天上的星星掉下来了,地上又有一个人要死了。母亲曾说。  古米拔脚向泉水跑过去,隔着灰白的雾气,暗蓝色的泉水在无月的夜晚看起来深不可测。他深吸了一口气,纵身跳下了水,但令他惊奇的是水不再如以往般冰冷,古米全身感到了从未有过的舒适和温暖。可是掉下来的星星在哪里?他摸索着。  若干年后,当古米回想起这一切时,他仿佛真的看见了那个在黑泉水里奋力挣扎的男孩,那个为寻找一颗陨星却忘记了自己根本不会游泳的男孩。但他也同样记得那双把自己从水里拖回岸上的手,那是方灵的手,然而当时他并不认识方灵,方灵是来自山谷以外的人。  “我看见一颗星星掉进水里,可我把它捞出来它就变成了石头。”这是古米清醒过来后所说的第一句话,与此同时他看见面前蹲着位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那男孩就是方灵,但方灵所说的第一句话却是:  “我饿坏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哪儿有卖东西吃的?”  于是古米就把方灵领回了家,并且告诉了他山谷的名称:清泉谷。  古米的家是一座低矮简陋的茅草屋,屋子里住着母亲和姐姐琴子。母亲给方灵端来了一大碗热腾腾的稀粥,方灵喝得很急,对一家人所说的一切感激话都没太在意,只是偶尔才回答几句。  “孩子,你是从山外边来的?”古米的母亲问正在狼吞虎咽的方灵,方灵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山谷里几十年都没来过一个外人,你是怎么进来的?”母亲又问。  “我……”方灵嗫嚅着放下了碗,半天才说,“我不能说。”  “山谷外边?那是什么地方?”琴子好奇地问了一句,却被母亲温和的声音打断了:“不想说就别勉强了,先吃饱饭,再睡个好觉吧。”  方灵默默点了下头,重又端起了碗。天已经亮了,他一口一口地喝着剩下的稀粥,但速度却比先前慢了很多。曙色熹微中古米望见一颗晶莹的泪珠在方灵眼里转了几转,终于滴落在碗里,但古米并没有意味到那是为什么,他始终喃喃自语的还是那句话:  “我看见一颗星星掉进水里,可我把它捞出来它就变成了石头。”  古米一家以完全平静的方式接纳了方灵,这事对古米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改变他命运的事都是后来才发生的。在古米的回忆里方灵仅仅是一个沉默得和年龄不相称的男孩,而母亲仍然早出晚归地忙于生计,他唯一留有印象的是姐姐琴子,她那年刚满十六岁,穿一条白底红花的裙子,经常缠着方灵问长问短,他们之间的对话往往是这样开始的:  “你真的是从山谷外面来的?”  “嗯,山谷外面。”  “外面的人多不多?也像我们一样住茅屋、种庄稼、喂牛羊吗?”  “乡下的人才种地,城里人不种地。”  “不种地?那他们吃什么?” “拿钱买呗。”  “钱?什么是钱?什么叫买?”  “……”  两个人的谈话每次都以方灵的沉默告终,古米很少听他们讲话,他想如果当时多问方灵一些事情就不会变成后来那样。第一天晚上他们挤在一张床上睡觉时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陌生气息,那气息完全来自一个他不熟悉的世界。可是当时我的梦里只有流星,没有世界。古米想。  变故是从第三天开始的。那天早晨,邻居家的红萍姑娘去泉边打水,可不一会儿便惊叫着跑了回来。“泉水变成黑的了!”她大声嚷道。这一声叫喊惊动了整个山谷,泉边很快就挤满了人。  没有人能忘记那一天他们所见到的景象,古米和琴子眼睁睁地看见母亲提上来一桶乌黑如墨的泉水,直到如今,古米的眼前还常常浮现出那一片惊心动魄的浓黑,那是夜的颜色。水桶翻倒了,黑色的水弯弯曲曲地流了一地,人群中不知是谁低低地啜泣起来,使更多的人感到的却不是悲伤,而是恐惧。
【原创-小说】紫鹃 1、  我曾经有过许多个名字,所谓紫鹃仅是其中之一。  紫鹃两个字是姑娘起的,紫鹃,紫色的杜鹃,你说好么?姑娘提起笔在一张雪白的宣纸上写下了两个秀丽的行楷。杜鹃有两种,杜鹃花和杜鹃鸟,两者我都见过,我不知道姑娘所说的杜鹃指的是哪一种,但我立刻微笑着点点头,姑娘明亮的眼睛里闪过欢喜的光彩,这让我感到了一种欣慰。  在跟随姑娘以前我曾是老太太房里的一名二等丫头。鹦哥,她们这样叫了我很多年,二爷总说这是个俗气的名字,但其实这两个字更像我的为人,无非是人家说什么我也跟着说什么。当下人要懂本分,要多听少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我初进贾府时无意听见林大娘在训斥一个不知名姓的年轻媳妇,那媳妇蓬着头,哭得两眼红肿,不知是犯了什么过错,我匆匆地逃开了,此后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好多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和姑娘有缘,我不明白世上究竟有没有缘分这种东西。人们说姑娘喜欢我,对我像亲姐妹一样,这常常让从苏州跟来的小丫鬟雪雁忿忿不平,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不过有时候我也想,人世间所谓的缘分或许就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吧,是它把我推进了侯门如海的贾家,又把姑娘从遥远的苏州拉到了金陵,我想也许老天这样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和姑娘相遇吧。  我相信世界上真有一种名叫福气的东西,遇上姑娘是我的缘分,也是我的福分,有一件事至今仍然令我感到后怕,老太太曾经差一点把我指给琏二爷做贴身奴婢,后来不知为什么改派了另一个名叫小鹂的女孩子。人人都说琏二奶奶是个难伏侍的主儿,这话不知真假,但我常听见小鹂会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抽泣,我问她怎么了她又不敢说,好几次我都见她红着眼睛出出进进,那模样令人心痛,也令人心寒。  贾府里的人在提起姑娘时,经常暗地里说她是病西施、泪美人,她们说姑娘喜欢哭,但只有我知道姑娘其实是爱笑的。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哭和无缘无故的笑,人的本心里都是期盼快乐的,如果一个人常常哭而很少笑,这只能说明她身边令她伤心的事太多。活在贾府里,活在尘世上,谁没有伤心的事呢?姑娘和别人不同的,无非是把这些伤心事看得更伸更透罢了。  入冬以来天始终阴沉着,就和姑娘初到金陵的那一年一样,可那又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呢?真的不记得了,只是园子里的桃花落了又开,开了又落,树干已经很粗了。  2、  姑娘昨晚写了一首诗,名字似乎叫做《秋窗风雨夕》,诗稿写完后随手搁在桌上,我还没来得及看上面写的什么,宝二爷就顶着雨来了。他一进屋就看见了纸上的诗句,抢过来大声读起来。姑娘脸红了,抢过去撂在烛灯上烧了,我只听见了“秋花”、“秋灯”几个字,白纸上燃起的火苗花一样瞬间绽开又迅速凋零。我弯腰扫去地上的纸灰,却听见二爷对姑娘说:  “妹妹烧了也不妨,反正我已背熟了。”  我看见一抹红晕从姑娘脸上滑过,用美丽和妩媚来形容她这时的模样至少都是不贴切的,她低下头微微地笑了,其实她在笑起来的时候才是最好看的。那一晚窗外的风雨很急,雨点打在竹叶上发出很好听的声音。二爷坐了不大一会儿就告辞了,姑娘把自己的一盏玻璃绣球灯给了他,我点上了一支蜡烛。  送二爷出潇湘馆时雨还在下,门外的夜色浓得就像一锅粥,不知怎么我忽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勇气。二爷,我轻轻叫了他一声,我说姑娘烧掉的那首诗你当真记得吗?  记得,二爷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望着我,妹妹写的每个字我都记得。  我一点也不怀疑宝二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贾家的子孙中惟有他是最聪明的。当别人都在为八股文的起承转合绞尽脑汁时,他的才华却在诗词歌赋上放射出明亮的光彩。我认得的字不多,并不懂诗的妙处,但我偷偷地将姑娘写的每首诗都抄录了一份。二爷从小与姑娘一处长大,他该是最懂得姑娘心意的人。  既然二爷记得,我说,能否请二爷明天抄录一份给我?
【原创-小说】簪花时节 1、  瑜第一眼看到那个名叫丁颀的青年是在三月的某一个早晨,那一天正蒙蒙地下着小雨,丁颀是顶着雨敲开了她家那两扇长年紧闭的黑漆大门。他身上的白布单衣浸透了雨水,湿淋淋地贴在身上。瑜从丫鬟娟子手里接过一碗热腾腾的乌龙茶,低着头轻轻走进了客厅。  “小姐,茶让我们下人送去就可以了,小心烫了手。”娟子在背后提醒瑜。  瑜没有回答,她想这些丫头只该管主人让她们去做的事。她这天穿了一件葱绿色滚了花边的贴身夹袄,颜色和庭中的绿树一样鲜明。然而三月的雨不阴不晴地下着,瑜推开窗子深吸了一口气,清新的泥土气息令她感到了几分舒爽,后院里琴声如诉,瑜想那应该是父亲新娶的姨娘在百无聊赖中打发她的光阴。  春雨贵如油。瑜记得似乎听厨房里的李嫂说过,那么接连下了三天的雨,今年的年成一定会很好了。然而耕种与收获对她来说太过遥远,瑜宁愿拥有一个晴朗的日子。她取过一把油纸伞想去院子里走走,上个月她病倒了几乎有二十几天,该出去透口气散散心了。丫鬟娟子跟在她身后,那是个水灵灵的女孩子,带着点只有南方才有的清秀,但瑜近来总觉得她有些讨厌,瑜甚至怀疑娟子在偷偷监视她的一举一动。  在院中的青石小路上瑜与丁颀走了个对面,瑜向丁颀笑了笑,举止间显得格外优雅,她注意到面前的青年身材不高,眉宇中并没有属于她父兄的那种英武与骠悍,反而透着股秀雅的书卷气,这使瑜对来人产生了一种好感,她开始猜想他的身份和来意。  “他就是新来老爷镖局里谋事的丁颀,听说这人祖上中过状元呢。”娟子说。  瑜有些不快地瞪了娟子一眼,偏你什么都知道?她想自己的眼神一定是阴沉得吓人的。娟子立刻住了口,并用一种小心翼翼的目光偷窥着她。瑜有些怅然地看着对面屋檐下珠子般滴落的雨水,她想这雨今天恐怕是停不了了。  2、  夜晚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看见自己一个人站在空旷的原野上,对面是一条宽阔的河流,而河的对岸是一片百花竟艳的草坪。她试图从河水中间走过去,但水流得很急,一下子就把她的身体像落叶一样卷走了。瑜恐惧地大叫起来,叫声惊醒了睡在外屋的娟子。  “小姐做的是好梦,梦见淹水、流水是要发财的。”娟子一面倒茶一面柔声说。  瑜惊惧地环望四周,宽敞的房间在夜晚显得格外空阔。她努力使自己的心神安定下来,但她忽然听见了一缕遥远的琴声,琴声在夜晚听来仿佛带着某种不安。  “她怎么还没有睡?”瑜拥着桃红的缎面被子问。  瑜想要出去看看那个夜晚弹琴的女人,但娟子拦住了她,娟子说小姐春天夜里很凉你出去受了风寒老爷怪罪下来我可担当不起。后来瑜一个人穿着白色宽大的丝绸睡裙在黑暗里站了好久,直到她实在忍受不了困倦才拉开被子睡了。  第二天上午瑜看见娟子和另外两个女仆蹲在后院洗衣服。洗好的衣服晾在绳子上,瑜无意中发现丁颀的那件白布单衣也在其中,她慢慢走过去摸了一下那湿淋淋的衣衫,布的纹理给她的手指留下了粗糙的感觉,她不无妒忌地看了看娟子成熟红润的脸庞,她发现娟子长得越来越好看了,娟子今天穿了件月白色绣了花的夹袄,衣服是半新的。  “老爷后天又要出门走镖了,听说这一去要走一个多月呢。”一个女仆说。  父亲的新姨娘白氏在这时向瑜走来,香风中夹杂着环佩的叮当作响,那是位真正的漂亮女人,瑜本能地向后让了让。自从母亲死后父亲共娶过六房小妾,她们妩媚的风姿令瑜退避三舍。瑜注意到白氏身穿一件很娇艳的杏黄色绸衫,脸上化了很艳的妆。瑜听人说白氏是父亲到江南走镖时带回来的红妓女,她的耳边又隐约响起了昨夜的琴声。  “昨天晚上我听见你弹琴了,那么晚了怎么还不睡?”瑜说。  “很晚了吗?”白氏微笑着望着她,“你不是也很晚都没有睡吗?”   3、  父亲走后瑜充分地体验到了无拘无束的快乐,她可以去前院的演武场走走,摸一摸父亲和两个哥哥日常使用的各种兵器。金属的冰冷与坚硬给了她陌生的感觉,她叫不出很多种武器的名字,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十八般兵刃吧。瑜在平整的场院当中提起一把单刀虚劈了两下,没有传说中利刃的破空之声,刀本身的重量已超出了她所能把握的范围。
【原创-小说】寻找兰心 “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叫兰心的姑娘?” 在短短的两天里,林非已将这句话问了差不多上百遍,然而人们的反应却几乎如出一辙,除了摇头就是漠然。 路口修鞋的老人翻起眼皮看了林非一眼,就继续低头弄他手里的活计去了。遇见这种情况,林非只有走开,因为他知道,再问上十句八句也是白费了。 小镇并不大,既不是交通要道,也不是人烟繁华之地,要找一个人本来不应该是太困难的事,但在林非茫无目的地转了两天之后,他的信 心却开始动摇了。 他并没有见过兰心,唯一的线索是她的一幅绘在薄绢上的肖像。画上的兰心还不过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但按年龄算起来,她现在已该有十七岁了。 林非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一天的工夫又白费了。 但他已准备找遍整个小镇。 夕阳给他背后的天空染上了酡红的颜色,又一个黄昏来临了。 而故事的开头则源于另一个黄昏。 薄暮笼罩了四周,街道两边的店铺纷纷关了门,将林非一个人留在路中间,他听见远处一只乌鸦哑哑地叫了两声,前方被战火光顾过不久的一带短墙在晚霞中闪着褐红的光,那色彩令林非打了个寒噤,他想起了秦伯临终前的眼神。 秦伯就是兰心的父亲,兰心正是秦伯的女儿 。 林非是在逃亡中与秦伯认识的。那一天,林非亲眼看见两柄带血的长矛刺穿了父 母的胸膛,他想扑上去,却被矛杆击中了后脑,他的眼前立刻变得漆黑如夜,而当他终于从晕眩中 醒来时,只看见一身褴褛的秦伯正用一种凝固的目光在遥望天边带着点血色的晚霞。追兵已 经走了,林非轻轻地呜咽起来。在那一刻,环抱着他的并不是悲伤,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惧。他向秦伯走过去,看见秦伯身上穿着的原来是一件儒生身份标志的青衫。 那一年 林非十六岁,林非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真正长大成人了。 “我在枫山镇有个女儿,她的名字 叫兰心”。在渡过了许多个同样黑暗同样寒冷的夜晚之后,秦伯忽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但林非并没有意识到它意味着什么,直到秦伯临终前的最后一刻,他才知道兰心这个名字对于秦伯的重要性。 “到枫山镇去找兰心,找到了她就是你的妻子。”这就是秦伯一生中所能 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林非慢慢地替秦伯合上了眼睛。秦伯浑浊的目光在生命离去之际变得 如天空般澄清,林非看见一只飞鸟从秦伯眼睛里滑过,那只鸟就是兰心,他想。与此同时他 看见秦伯手里攥着的一块丝绢,他打开丝绢,就看见了兰心俏丽的容颜。虽然那只不过是一个稚龄女童,但他已预感到,她将是一个足可影响自己一生的女子。这就是我的妻子,我已是个有妻室的男人了。他对自己说。 战乱过后的枫山镇虽不是一片废墟,但仍然不可避免地 显现出了一派凋蔽的景象。每到暮色降临,稀稀落落的几盏灯火便将天地间隔成了两个世界,人群在这边,林非在另一边。 他只知道他必须找到兰心,但对她的去向却一无所知。 夜风渐紧,他裹紧了身上单薄的衣衫。 第二天就这样在日出和日落之间漫无目的地过去了 ,而第三天和第四天也在同样的期望与失望中溜走了。 兰心在哪里?她好像从来就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林非知道兰心的母亲姓冯,住在福清巷里。但据周围的邻居说,兰心 其实 是冯家姑娘和秦秀才的私生女。事情败露后,秦秀才逃走,冯家姑娘上吊自杀,兰心由外祖父冯木匠抚养到五岁时就送了人,如今不要说她早已不知去向,就连冯木匠夫妻也已病故。 “到城隍庙前找到半仙算上一卦吧,半仙的卦灵着哩!”林非走出福清巷时,一位爱唠叨的老太太说。 林非没有回答,他想秦伯应该是在兰心十几岁时还见过她的,不然那丝绢上的画像又从何而来呢?但老太太的话却使得林非的心为之一动,他于是向城隍庙的方向走 去 。
在半程冠军的烟火下走过巅峰 2004年的最后一个主场比赛,奥利弗·卡恩,曾经伟大的德国门神,再一次扑球脱手。最终的比分定格在2:2,没有胜利,也没有失败。  卡恩的上一次失误是在什么时候?已经记不清了,但至少有两场比赛始终令人难忘:代表国家队,2002年世界杯决赛;代表俱乐部,2003-2004赛季冠军杯1/8决赛对阵皇马。两次失误,造就了两场无可挽回的失败。  央视黄健翔说:这就是竞技体育的残酷。无论何等风光的明星,在运动生涯的颠峰之后总难免面临尴尬的滑坡,不需多想便可举出一连串这样的例子:巴雷西、大卫·希曼、费尔南多·耶罗、巴蒂斯图塔,或许还有菲利普·英扎吉。  顽强的弗莱堡以1:1的比分阻击了沙尔克04登顶的步伐,德甲巨人拜仁于是幸运地保住了半程冠军的头衔。慕尼黑奥林匹克球场的上空于是燃起了早已备好的烟花,绚烂绽放于数万观众的头顶天空,如那些曾经耀眼的名字一样夺目。  无论是贝利、马拉多纳还是巴乔、范巴斯滕或者坎通纳、博班,每一位明星的淡出江湖都会引起无数FANS的扼腕叹息,但绿茵场上永远不会寂寞,球迷们随时能够找到新的值得崇拜的偶像。在这场比赛中,神奇的格雷罗再次用一粒进球挽救了全队。他代表未来,许多人如是说。  电视转播的最后一个镜头给了队长卡恩,老门将的脸上仍然同以往一样没有任何表情,但他举起一只手来,向看台上的观众致意。在两年前的日本横滨,这个人曾经那样执着地以一己之力把老迈的德国战车推进了决赛的战场。  没有人能避免失败,但有些人既非败给敌人也非败给自己,他们如同海明威笔下的老人圣地亚哥一样,败给了时间。  在这场比赛中,站在卡恩对面的是希尔德布兰。英俊的金发少年曾是卡恩纪录的终结者,而且他正年轻,有足够的时间来创造新的纪录。  想要抗拒遗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愈灿烂的烟火,愈是容易消逝。当远东进入深夜的时刻,欧洲大陆的夜幕也已缓缓落下。 我不知道哪一场比赛会是卡恩的谢幕演出,正如我不知道英扎吉的最后一个进球是在何时。在我的记忆里是米兰3:1桑普多利亚的意甲联赛,我突然从睡梦里醒来,打开电视时正好看见了那个进球,那个因伤而久疏战阵的机会主义前锋,疯狂地抱住助攻的潘卡罗倒在地上,然后他朝向看台,吻了自己手上的戒指。 巅峰过后是滑坡,只是山重水复后很难再有柳暗花明。38岁的佐拉在回到家乡一年后重返意甲赛场,已是不世出的奇迹。 当星光不再耀眼,当奇迹不再出现,王家卫在电影《东邪西毒》里说:当你不能够再记起,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使自己不要忘记。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记忆,最终都难免渐渐淡薄。那么我现在能做的,只是在这样一个下着雪的夜晚,写几行注定要被遗忘的文字,抒发一下自己那一点滥情的感伤。
2004:在与不在的现场 12月30日,今年的最后一期《足球之夜》,主题是“2004年的现场”。一年的年度总结,这是每年年底必有的节目。亚洲杯与冠军的擦肩而过,欧洲杯上希腊的神话颠覆,冠军杯众豪门的惨淡出局,世界杯预选赛上的不堪回首。一切像是早已远去,回首时却又清晰得恍如昨日。2004年的现场,而我不在现场。我只不过是上千万电视球迷中的一员,坐在家中手握遥控器通过电视转播遥望千万里之外发生的一切,无论是星光耀眼的伯纳乌,焰火飞腾的圣西罗,都是那样的美丽而不可及。生活在别处。从卢梭到兰波再到昆德拉,曾有无数人重复过这句话。彼岸的生活因不可及而一发显得令人向往。我不在现场,不在彼岸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但当白色的足球在绿草地上划出眩目的弧线时,我发誓我和那些身临其境的人们一样,由衷的热爱这项曾给全世界的人们带来欢笑和泪水的运动。央视播出了一首煽情的《光阴的故事》,标明把这首歌献给所有因足球而改变命运的人。不包括我。世界上更多的人的命运与足球无关,毕竟,那只是一种游戏。迪亚多纳在欧锦赛期间的广告语曾经是我们寝室人的口头禅:比赛结束了,该干活去了。于是我从一座城市走向另一座城市,从一座校园走向另一座校园。我的现场是我的生活,我的生活是我的现场。只在此地,不在别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现场。虽然可能与足球无关,但一样瞬息万变,一样需要全力拼杀,一样值得置身其中的人为之欢呼雀跃,为之潸然泪下。人来人往的城市,温暖明亮的灯光,擦肩而过的爱情。那些看上去曾是那么遥远的东西迟早都有远去的一天,甚至连背影都不会留下。永远前行的只有时间,以及在此处必须坚守的生活。足球不过是一种游戏,但在老帅香克力的眼中,它却比生命更加值得珍惜。人生不过是一个生物学过程,但当你相信生命本身具有意义,你的生活就有了意义和价值。没有钟声的夜晚,我在我生命的现场,等待又一个新年来临。
【原创-小说】春暖·扬沙·镜花缘 “你是对的,杜尔尼西娅是最美的姑娘。”——[土耳其]希克梅特 1、这不是大漠,是在北方。虽然在起风的时候满天满地都是风沙。像这样的大风很常见?我的舌头已经尝到了沙土咸涩的味道,她却微带嘲讽地笑了。“一看你就不是北方人。”如果连我都不算是北方人,那真正的北方又在哪里?我接过了她递来的热毛巾,一抹之间,雪白的麻布上便现出了一片褐黄色的污迹。这间屋子是朝北的,房间里的光线有点昏暗,又是在一个看不见阳光的下午。隔壁就是厨房,葱蒜的味道掺和着油烟从墙缝里透过来,有点呛人。她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快,于是抢着说:“这十里八村,讲便宜,讲干净,我们家是数一数二的。晚饭吃点什么?有葱花饼,摊鸡蛋,炖鸡、鱼,什么都有,你要什么现在就说,我好去准备。”我就要一碗阳春面,我说,外带两个葱花饼。酒呢?她的嘴角仍然挂着微笑,有三年以上的老白干,不来一壶?算了吧。我说,我这人天生记性没有忘性大,喝上二两小酒,明天管保睡醒了就走,忘了付老板娘的饭钱店钱。更何况我一向酒后无德,万一冒犯了老板娘恐怕吃罪不起。她涂了脂粉的脸上泛起了红晕,故作娇嗔地瞪了我一眼。“就怕你有贼心没贼胆!今晚我开门等着你,不来的是龟孙!”院中一树桃花迎风怒放,提醒人门外正是春暖花开的三月。忽然想起三月初一是我的生日,今年又给忘记了。2、也就是说,我已经满三十周岁了。在不知不觉间。刚才还喧闹的屋子忽然一下子沉寂下来,静得能听见遥远的一两声犬吠。我抖开炕上的被褥,暗绿色的绸缎被面已经不见了光泽,好在还没有什么异味,只是早春时节乍暖还寒,这样的被子稍稍单薄了一些。一整天人不离鞍,不免腰酸背痛,原本不该如此。大概真是老了。我把随身佩带的长剑压在枕头底下,忽然感到有点乏累了。说实在话,这里的老板娘虽然不如洛阳含花楼的女孩子妩媚动人,却也有几分常人不及的别样风情。我不缺贼心也不缺贼胆,只是不想去破坏那个一代又一代在朋友们当中流传的规矩而已。他们都说杀人的前一天不能碰女人,否则就会倒霉。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什么根据,但规矩就是规矩,我并不想成为开风气之先的人。人活着要懂规矩,世界也要有规矩,否则一切早晚会乱成一团糟。白萍那年十七岁,不懂规矩,所以她最后成了倒霉鬼。一下子却想起那一年,也是桃花盛开的季节,白萍笑吟吟地摘了一朵要给我戴上,嘴里还说: 英雄戴花不采花,采花不戴花,戴花又采花,必被乱刀杀。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了这一套歪词,大概是说评书的胡三先生教给她的。我既不是英雄好汉,也不是采花大盗,在英雄与大盗之间至少有三百六十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很遗憾一个人一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一个人在一生中不可能经历一切,除了生老病死。而我来到这个飞沙走石的地方是为了寻找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君莫笑。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明天我去见他。墙上挂着一幅破了边的字画,拙劣的笔体写下的是另外一首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3、风不刮了,我看见那个人远远地朝我走了过来。高大而瘦削的身形,握着刀。我是君莫笑,是你找我?他盯着我问。彤云密布的天空却在刹那间现出了血色的嫣红,我惊异于漫天流动的色彩竟可以如此绚丽。我低头看了看脚下,无风的旷野却呈现出一片雾蒙蒙的蔚蓝,大概世界在我们不知不觉中翻了个底朝天,那么我的头上是桃花盛开的原野,而脚下踩着的才是真正的天空。我笑了笑,为这一场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相遇。我拔剑。剑光如花朵般向天怒放。我姓丁,你可以叫我小丁或者老丁。我说,是我找你。来人在笑,那笑容在绯红的天宇中冷漠而骄傲。他开始拔刀,那动作十分缓慢,宛如一条毒蛇一点点逼近它的猎物。是那把刀,传说中曾令无数武林高手血溅尘埃的利刃,一刀挥出,斩断的是无数人的归路。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我不在任何人的梦中,因此我必须比任何人更懂得珍视自己。我早已想好了一连串十招剑法,为这个人量身定做的招式。或许真正的高手从来都是一剑封喉,在二十岁的时候我也这么认为,但是我已经三十岁了,应该懂得多为自己留几条退路。
“记者”称呼的由来 来源:新闻爱好者 作者:杨中兴 在北京中国记协俱乐部里,记者和诗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兴致正浓时,记者问:“诗人今年几岁?”答曰:“千岁,鼻祖五千岁。”诗人问:“记者今年年庚几何?”答曰:“记者今年九十九。”  这一问一答很有意思,幽默、实在而又不玄乎。“诗人千岁”隐喻我国最早的诗歌专集《诗经》已有千年的文明史,“鼻祖五千岁”系指五千年的文明史。然而“记者今年九十九”也是有根有据的。记者,即新闻记者。在我国最早出现“记者”一词的日期是1905年3月10日上海《申报》,一篇题为《论今日各国对中国之大势》的文章中。从1905年到2004年,正好九十九岁。  1905年以前,中国的新闻记者叫什么?说来也真有趣,从“笔者”、“笔耕者”、“笔受者”到“友人”、“访友”、“访事”、“访员”,然后又由“访事”、“采访”、“访员”到“记者”,确实由称呼的发展变化中,可以观窥到一部中国新闻史话的缩影。  1875年(清光绪元年)7月7日,《申报》首次刊登招聘访事的广告,应聘担任访事的条件是:“必须学识兼长,通达事务,并为人端正,实事求是者。”并称:“薪金当从丰酬送,愿者来馆面议。”“访事”就是“记者”的前称,从这个中国最早的记者招聘广告上看,首先把广义的“笔者”、“笔耕者”、“笔受者”趋向专业化,然后又突出了新闻报纸的特性,再后规范了从业人员的身份特征权利义务。  但是以统一的“记者”一词代替其他杂七杂八的称呼,是报刊大改革的先声。1905年《申报》进行了思想解放、观念更新的大尝试,把“记者”、“新闻记者”的称呼率先使用起来。1905年3月10日《申报》载文《论今日各国对中国之大势》,文中有这么一句:“记者又何必须再烦笔墨以渎吾同胞之听哉!”第二次再见这称谓是同年同月14日,在一篇题为《赞成报馆同盟会之谈》的文章,文中说道:“由于中国各报记者程序之不齐,则虽非立异,而其议论自不相同。”再后自1905年3月21日以后,《申报》连续出现了“记者”、“新闻记者”的称谓用词,其使用频率也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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