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鹤9 野鹤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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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质量、能量、功三者的关系 论质量、能量、功三者的关系 1、E=MCC是功,不是能;能量是作功的东西,功不能再作功。 2、能量存在于相互作用之前、功存在于相互作用之后。它们与原子结合能的图表严重不符合,不成正比。物质的质量之差不等于能量之差(或结合能之差),人的体重之差也不等于力气之差;下场的拳击运动员他们的体重都相等,但他们的力气能相等吗? 气功师的力气要比普通人的力气大得多.它们不成正比.同样结合能之差也不等于质量之差,看看“原子物理学”中的结合能图表就知道了,正比应该是一条斜着上升的直线,而图表中确是一条不成正比的曲线,所以Q≠MCC。. 3、功有时间性,时间越长作的功越多。而能量作用没有时间性(是在瞬间完成的),但作用时间不得为零。也就是说:能量作用不需要时间的积累,而功却需要时间的积累.如踢足球,只要一脚一瞬间就能把足球踢得飞跑;而踢的力气不足,踢上一年足球也不会飞出去.又如火箭的升空,如果把三个喷气孔关闭两个,只用一个喷气孔喷气,喷上一年火箭也不会升空.再如原子弹的爆炸,原子弹的质量不足(达不到连锁反应的标准),你用中子打击一年,它还是不爆炸. 4、质量与能量之间的关系: 质量与能量之间不能互相转化。如:拿起茶杯的是力气,不是手,死人的手是拿不起茶杯的(尽管它也有同样的质量). 同样也不是所有的物质都能够制造原子弹,如酒糟,锯沫,石头,土块,朔料,报纸.........等等. 茶杯外面的热是能量,不是热水本身;它也不能再变成热水;同样惯性力也不能再变成大锤,核辐射也不能再变成原子弹,太阳光也不能再变成太阳,力气也不能再变成人体、.........。 5、能量与功之间的关系: Q=[(M0+M1)-(M2+M3)]CC=E2+E3-E1 这是一个牛唇不对马嘴的不伦不类的式子,因为在这里Q代表的是反应能,与反应能相对应的动量是PQ 与反应能相对应的功是EQ 而MCC,M0CC,MVV/2表示的也都是功,所以功与功之间的加减后得到的还是功,不可能是能量。就象一堆砖块拿走几块或加上几块剩下的还是砖块,不可能是马菱薯一样。按着定义:能量是可以作功的东西,而能作功的量是动量P=MAT, 功E是不能再作功的;所以动量P是能量,它与功E之间是变换的关系是PP=2ME,不是加减的关系。 6、质量与功之间的关系: 虽然能量可以作功,质量不可以作功;但能量不能单独存在,它只能依附,包含,储存在物质中;质量是能量的载体.能量是物质的特性.能量它不占据空间,没有惯性.物质只能吸收和释放能量,但不能转化成能量.就象人不能变成力气,力气也不能变成人,大锤也不能变成惯性力一样.所以Q/CC只是一种数据,不是质量本身.M=Q/CC是换算关系,不是转化关系. 7、能量P是守衡的,而功E是不守衡的; 因为碰撞前后的所有粒子的速度都不相等.即:V0≠V1≠V2≠V3 所以:M0V0+M1V1≠M2V2+M3V3 也就是:Q≠M2V2+M3V3-M1V1 所以:(1/2)(M0V0V0+M1V1V1)≠(1/2)(M2V2V2+M3V3V3) 也就是:Q ≠(1/2)(M2V2V2+M3V3V3-M1V1V1) (2017年6月6日)
[转贴]万物守恒定律的由来 现在网上公开流传的“万物守恒定律”这个概念是谁提出来的?怎么提出来的?来源出处在什么地方?时间地址等形式及其定律的具体内容原理,发展过程和现状都没有介绍和确认。 1990 年 4 月 16 日中国“科技日报”首先公开报道了辽宁省建昌县马学慧经过多年的刻苦学习和大胆实践创造性地提出了发现了“万物守恒定律”,也称之谓“物质(逻辑)守恒定律”的问题论点和概念。(见报纸复印件) 马学慧说:在物理化学当中有很多的守恒定律,如果把这些守恒定律都集中起来都连贯起来,都综合到一起继续深入发展和精华都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这里有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律,守恒现象的问题?如果有这种统一的规律守恒现象的问题,就是他所说的“物质(逻辑)守恒定律”的问题。一种守恒现象破坏了,消失了,隐退了;另一种守恒现象开始了,出现了,诞生了,周而复始循环往复永不间断地进行着。所以“物质(逻辑)守恒定律”的问题又称之谓“万物守恒定律”的问题。 万事万物到底是怎么守恒的?其具体内容原理是什么?马学慧没来得及公开发表,也没有向任何人私自透露过,人类也没有人能重新发现,重新找到这个定律。据说还有人把他向世界公开通报了,成了世界级的科研课题,难题无法解答。欢迎感兴趣的有识之士直接联系合作。电话: 13019981383
看看i大吧主的真实面目暴露无遗 【你拿什么反相--我们的反相者?】 这已经是一个不断在重复的而又值得寻求共同点的问题了。 我也被某些人用冠以“有色眼镜”和“披着外衣”的怀疑性论调,这些人的想法和推断似乎太过于简单,即:凡是反对我反相的观点和文章的人士,就一定是维相者,就一定是“有色眼镜”和“披着外衣”的人物。 dkcxp的那个贴子--《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反相者】?》:“『说到底,【反相者】也就是正常追求科学真理的科学研究者(包括民科官科),以正确的科学方式,推翻相对论。但是,某些人只顾名利借论坛宣传,辱骂人的,是真正的【反相者】吗?』”--非常值得我们思考一下。我个人认为,dkcxp给了真正反相者一个很好的定义。 于是,基本问题成为:什么才算得上“以正确的科学方式推翻相对论”? 在此问题之前,又有一个更基本的问题:“你拿什么反相--我们的反相者?” “你拿什么反相--我们的反相者?”: 用『米尺秒表的简单伽变』反相算得上“以正确的科学方式推翻相对论”? 用『1+1=2』反相算得上“以正确的科学方式推翻相对论”? 用自己发明的没有物理依据的概念或理论算得上“以正确的科学方式推翻相对论”? 等等,。。。。。。。 “你到底拿什么反相?你的反相是否为科学方式?我们的反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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