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law76 davidlaw76
我们已经历了世事,却依然努力保留一颗年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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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LC与欧米伽的争论,找了些LC的图,咱们来看图说话 先声明,我是LC的坚定粉丝,没看过欧米伽,所以我只说说我对LC的看法。 先说剧情,很多人说LC喧宾夺主,配角12金光芒四射,猪脚则几乎等同于打酱油的。其实很多日漫都是这种风格的。例如高达系列的前几部,不知有人看过没。从阿姆罗到卡缪再到杰多,哪个不是神经兮兮、纠结无比的倒霉孩子?卡缪最后还把自己折腾成白痴了......倒是敌人有很多极具人格魅力的,像夏亚、黑色三连星等人。连机体也是基恩方的更出彩,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是男人就开扎古!” 再就是很多人诟病的画风问题了,动画里的水桶腰神马的,其实漫画版的LC绝对对得起田中大神的冠名的。手代木的画风很细腻,女人嘛,难免的,所以对圣衣细节刻画得很到位,很多SS里没出现过的圣衣也相当出彩! 废话不多说了,上点LC的彩图(漫画的原图,网友自发上色的),大家看过图自行评判吧! 第一个是有贵族骑士之风的双鱼,忠贞于自己的责任,用生命守护着圣域的大门, “皇家恶魔玫瑰!!”自己的责任就要自己完成,即便是死,“我还能戦!!!”双鱼的圣衣分解图(图有点小,大家凑合看),造型绝对胜过SS的双鱼,如果LC黄金出神话,我是必买的!!!下一位是巨蟹座的小马哥,马尼戈特,话说我第一眼看到他的名字立马就想到了“尼马戈壁”哈哈,不过这位绝对是碉堡了的人物,不,应该说是,“吊得没边了”!猪脚是神马东西?一巴掌扇飞再说!神又是神马东西,先吃我一拳再说!悲壮的落幕!嗯,貌似冥配色更华丽些
细数身上的疤痕,发现原来每条疤痕背后还真都隐藏着一个故事......     话该说回上初中那会儿,北方那时的治安不比现在,街上小流氓特多,还都带家伙,一语不合即动手,动手必出家伙,出必见血,见血......未必死! 强调下,这只是街头斗殴,登场选手技术有限,做不到小李探花那样,刀不虚发......         我上初中那会儿,体格偏弱,头脑尚可,属于老师眼里的可造之材,同学眼里的废物点心!单对单动手,那是必败的,全班性质的打群架么,他们一般会让我帮助维持女生秩序。话说一般这种热闹场面,一般女生是会去观战的!我在别的文里提过,初中我们班的美女可不少,有美女们在场的时候,演员们就更投入,当然女生们更兴奋,而我这个负责维持秩序的就成了传说中的隐形人,被大家华丽滴54了!要知道,哥也是条热血北方的汉子啊!----笔者内牛满面!---- 于是每次我都会忍不住想冲入战场,于是好心的班花就会拉住我,“你不要去啦,咱们赢定了。”废话,场面不好哥能上么?不过哥每次都被班花的糖衣炮弹击倒,留下来继续维持女生秩序。顺便说一句,我跟班花作过一个学期的同桌,貌似我们当年的感情基础还不错,她钦佩我的成绩,我钦佩她的容貌,可惜只一个学期,狠心的老师就把我们拆散啦。唉!我那时可真傻,只知道狼冬天才会出来,不知道男人有时候也可以化身为狼的......    
发篇自己的亲身经历,大家随便看个乐吧      先说这其实不完全是我个人的亲身经历,主角是我的朋友,所以叫个人经历稍微有点牵强。嗯,还是先介绍下本文的中人公,我的友人,宁。        话说我的朋友自小被称为傻大胆,当然这称呼也有我一份,初中时,学校外不远隔条河就是郊外,我们常常下午不上课,跑去玩。某日,宁忽然跑来神神秘秘跟我说,他在郊外发现一具死尸,问我有没兴趣。我当然有兴趣了,于是约了些个胆大的,大家杀奔现场而去。             那时的我们也没有法律意识,不晓得该报警,更不用提什么保护犯罪现场了,在一片荒草丛中,我见到了人生中第一具真的死尸。那个人很惨,称得上是死无全尸,怎么死的俺看不出,因为,那具尸体被人用火烧过!下半身几乎烧没了,只有一根不知是大腿还是小腿的骨头残留了下来。上半身肉基本烧得差不多了,不过骨头大体完好,那干巴巴的头骨被烟熏得黑乎乎的,还能看到眼眶里残留的脑组织,我当时浑身一阵恶寒,其他几个跟着来的,看了这场面也都蔫吧了。宁体格最壮,相对的胆子也大点,他说,“咱们把脑袋拿回教室吧,吓死那群女生!”那个年纪,我们对女生已经开始产生浓厚的兴趣了,不过,碍于面子,这兴趣的最直接表现方式就是欺负她们!怜香惜玉?我反正是不懂的!        于是搬运行动开始了,宁找了个棍子,使劲敲头骨跟身体连接的部位,一阵黑烟跟尘土飞扬后,脑袋掉了下来,还往前滚了滚。其他几个人齐齐退了几步,我看到他们的脸色苍白一片,我强挺着没退,不过估计我那会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宁开始试图用一根棍子挑着那东西,但是很难掌握平衡,因为那东西是个不规则球体。然后,两根树枝,还是不行,最后他一狠心,直接动手了......        其他人都先撤了,他们说在学校的房顶上等我们。这里我要简单说明下我们学校的地形,那条河在学校后面,而过河后必须爬上一排仓库,翻过去才能回到学校,他们说的房顶,就是那个仓库顶上,还有,那排房顶不是平的,按现在的说法,就是坡屋顶。        宁很BS他们,他问我,“你要不要试试?”指的是他手里那个东西,我强笑说,“急什么?一会我来。”        到了小河边,问题来了,我们平时过河都用绑在河边树上的绳子荡过去,拿着这东西怎么荡?宁把那东西递到我面前,对我说,“扔上房去吧,你来!”我再没了借口,只好一咬牙,用3根手指接过了那东西,说实话,手上这触感,我是一辈子也忘不掉啦。回过头,房脊上蹲着的一排家伙们紧张地望着我。其中一个胆大点的回了一声,“你扔吧,我们接着。”于是,我出手了......       我年轻那会在同伴中也是有点勇名的(其实就是傻大胆),不过那天我的胳膊明显发软,本打算扔过房顶的,因为我不信任房上那几个家伙,谁知力道不足,那东西直接向着人群就去了。不知是哪个该死的喊了声“妈呀”,人群一哄而散,全跑了。        于是我跟宁傻傻地看着那东西从房顶滚了回来,直接掉进了河里。可是掉进去你就沉了吧!那东西却顽强地飘在水面上,载浮载沉,一股水流过来,他,竟然转头了!当那两个黑漆漆的洞向着我的时候,我只觉得头皮都炸起来了,浑身发麻,一步也动不了,直到那东西下冒出一个大气泡,彻底沉下去了,我才恢复了行动能力。宁比我也好不到哪去,我们俩闷头荡过河,逃一般地冲回了学校。事后,那群家伙谁也没承认是谁喊了那声妈呀,我只记得我在水房拼命地洗手,那天,我洗了不下二十遍手。
半夜睡不着,写了点自己遭遇过的恐怖经历,发上来大家看个乐吧     先说这其实不是我的亲身经历,所以叫个人经历有点牵强。嗯,还是先介绍下本文的中人公,我的友人,宁。      话说我的朋友自小被称为傻大胆,当然这称呼也有我一份,初中时,学校外不远隔条河就是郊外,我们常常下午不上课,跑去玩。某日,宁忽然跑来神神秘秘跟我说,他在郊外发现一具死尸,问我有没兴趣。我当然有兴趣了,于是约了些个胆大的,大家杀奔现场而去。           那时的我们也没有法律意识,不晓得该报警,更不用提什么保护犯罪现场了,在一片荒草丛中,我见到了人生中第一具真的死尸。那个人很惨,称得上是死无全尸,怎么死的俺看不出,因为,那具尸体被人用火烧过!下半身几乎烧没了,只有一根不知是大腿还是小腿的骨头残留了下来。上半身肉基本烧得差不多了,不过骨头大体完好,那干巴巴的头骨被烟熏得黑乎乎的,还能看到眼眶里残留的脑组织,我当时浑身一阵恶寒,其他几个跟着来的,看了这场面也都蔫吧了。宁体格最壮,相对的胆子也大点,他说,“咱们把脑袋拿回教室吧,吓死那群女生!”那个年纪,我们对女生已经开始产生浓厚的兴趣了,不过,碍于面子,这兴趣的最直接表现方式就是欺负她们!怜香惜玉?我反正是不懂的!      于是搬运行动开始了,宁找了个棍子,使劲敲头骨跟身体连接的部位,一阵黑烟跟尘土飞扬后,脑袋掉了下来,还往前滚了滚。其他几个人齐齐退了几步,我看到他们的脸色苍白一片,我强挺着没退,不过估计我那会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     宁开始试图用一根棍子挑着那东西,但是很难掌握平衡,因为那东西是个不规则球体。然后,两根树枝,还是不行,最后他一狠心,直接动手了......      其他人都先撤了,他们说在学校的房顶上等我们。这里我要简单说明下我们学校的地形,那条河在学校后面,而过河后必须爬上一排仓库,翻过去才能回到学校,他们说的房顶,就是那个仓库顶上,还有,那排房顶不是平的,按现在的说法,就是坡屋顶。      宁很BS他们,他问我,“你要不要试试?”指的是他手里那个东西,我强笑说,“急什么?一会我来。”      到了小河边,问题来了,我们平时过河都用绑在河边树上的绳子荡过去,拿着这东西怎么荡?宁把那东西递到我面前,对我说,“扔上房去吧,你来!”我再没了借口,只好一咬牙,用3根手指接过了那东西,说实话,手上这触感,我是一辈子也忘不掉啦。回过头,房脊上蹲着的一排家伙们紧张地望着我。其中一个胆大点的回了一声,“你扔吧,我们接着。”于是,我出手了......     我年轻那会在同伴中也是有点勇名的(其实就是傻大胆),不过那天我的胳膊明显发软,本打算扔过房顶的,因为我不信任房上那几个家伙,谁知力道不足,那东西直接向着人群就去了。不知是哪个该死的喊了声“妈呀”,人群一哄而散,全跑了。      于是我跟宁傻傻地看着那东西从房顶滚了回来,直接掉进了河里。可是掉进去你就沉了吧!那东西却顽强地飘在水面上,载浮载沉,一股水流过来,他,竟然转头了!当那两个黑漆漆的洞向着我的时候,我只觉得头皮都炸起来了,浑身发麻,一步也动不了,直到那东西下冒出一个大气泡,彻底沉下去了,我才恢复了行动能力。宁比我也好不到哪去,我们俩闷头荡过河,逃一般地冲回了学校。事后,那群家伙谁也没承认是谁喊了那声妈呀,我只记得我在水房拼命地洗手,那天,我洗了不下二十遍手。
最近的猎国,好强的主角光环,好大的败笔!     看到击败曼宁格,我无语了,主角光环太强烈了,这么作弊下去还有意思吗?     首先本文一再强调“强者不可插手俗务”,那么怎么主角身边的强者就可以肆意出手呢?象土鳖身边那八百生化改造人,没有梅林能造出来吗?或者退一步说,不直接出手就不算出手,那别的魔导师是不是也可以做点禁咒卷轴给自己国家的军队呀?就算禁咒太难放,普通魔法师用不了,那高阶魔法卷轴总可以了吧,随便一个也够打击对方士气的。     这还算间接的,再说那躲躲罗的“磨刀”炮,那分明是强者直接出手了嘛!没错,躲躲罗负责瞄准击发,但伤人的能量可是青蛙发出来的,虽说对青蛙不太公平,但客观上说出手了就是出手了。别的强者就算跟梅林有点交情不好意思找她,那么怎么不来找青蛙?别跟我说别的强者都不知道,连个地方总督都能把土鳖穿什么内裤都查得一清二楚,强者们都是SB吗?还聪明的苏菲?又或者说只要不被别人发现,强者就可以偷着出手了呢?那么奥丁的神皇化妆下,悄悄地过来,声张的不要,找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把帝国的栋梁们一宰,以他的本事应该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吧?然后呢,故事就可以结束了,大陆被奥丁统一了,主角回家抱老婆去了。     更令人费解的是,最近土鳖的仗打得更是莫名其妙,让正兵故意钻进敌人的套子,然后只靠八百骑兵偏师去攻城破敌,脑子进水了不成?起初他还不知道这八百人的战力究竟有多强,他根本就没想端人家老巢,那么他定这计划的目的何在?骚扰若干个镇子,收拢些残兵,然后等敌人吃掉自己的主力再回头来剿匪?而且大前提还是所有的奥丁人都是傻子,出城迎敌都不留自己人看家,看到战事不利,都不关城门,任敌人的骑兵入城夺地。唉!被一群傻子打成这样,这拜占庭帝国也是该亡国了。     即便他掏了奥丁人老窝,以奥丁的名将来说,完全可以吃掉他的主力然后杀马就食,三千多匹马,应该能顶一阵子吧?同时派几路部队到各城征粮,然后再回师新城。说句最不济的,吃人肉也不是不行的,这事咱们老祖宗可没少干,曹操的部队以人肉脯为食那都是出了名的,而且敌人也因此更畏惧他,野蛮的奥丁人比咱们老祖宗还文明?这种可能,土鳖会想不到?还是他早就做好了牺牲主力的准备?攻敌之必救,讲究的是敌人还来得及救,如果敌人发现已经救不了,就会考虑其他的办法来降低损失,毕竟敌人也不是傻子。城已经丢了,如果土鳖决心烧粮,那早都烧了,如果不想烧,那么早回师几天跟晚回师几天的差别并不是非常大,占有绝对优势时还阵前回师,对军队的士气影响可想而知,还会被敌人衔尾追杀,即便退回到了城下,敌人肯定也跟来了,还是要消灭了眼前这股敌人才能攻城,不打就走,曼宁格脑子还真是坏掉了。     所以为了让敌人犯错失败,名将曼宁格就必须死,而且死之前还要让他头脑不清,于是老曼只好被气死了。主角出昏招不要紧,只要敌人更蠢就成了。现在出场的几个强者也都明里暗里地偏向主角,那剑圣只要能看他老情人一眼就可以为主角做一件事,什么强者不可插手俗事,简直是放P嘛!那梅林还偷跑去保护土鳖,分明是打输了还可以找老娘出马的架势,搞什么,小孩打架吗?干脆那边也派个皇子来领兵吧,孩子掐架输了就让家长直接出面好了。     总之这么玩下去,这敌人的日子过得实在是没什么生趣了,干脆都集体上吊死了算了。 作为敌人控,我实在是不吐不快了。最后说一句,打败强大的敌人,才能证明主角的伟大,虐待一群傻子,我就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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