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王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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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块的癌症保险最多能赔200万!理赔却成了搞笑故事 明明买了保险,患病后却遭拒赔!原因让他觉得“搞笑” 光明网 2023-02-25 陈先生给全家😁都买了,防癌抗癌专属保险 如今父亲查出了癌症,产生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却拒赔。 这是怎么回事? 患癌后保险拒赔,因医院用药不对?!😢 2月22日,陈先生的父亲在浙江省肿瘤医院接受了第二次化疗。在医院外,陈先生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父亲70岁,确诊了食管癌,比较严重,已经是IV期了,医生说先化疗,后面再看有没有手术的机会。 ” 上个月,老人接受了第一次化疗,产生了13000多元的费用,陈先生准备通过保险来理赔:“2022年,给一家五口都买了防癌抗癌的保险,40多元一个人,最高可以理赔200万😜。” 陈先生告诉记者,化疗中所用的药物,只要在保险合同里,就能在线报销,可以一次性报销,也可以分批报销。据陈先生所说,他要报销的是替雷利珠单抗、联合白蛋白注射用紫和卡铂注射液三种药,加起来6000-7000元。 二月初,陈先生向保险公司在线提交了相关材料。2月21日,他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文字回复,对方表示拒赔,原因让他觉得不可思议:“拒赔理由是确诊为食管恶性肿瘤与替雷利珠单抗的适应症不符,审核不通过,意思是医生不该用这个药。我就觉得搞笑,这是家三甲医院,医生给我爸用的药确实有效果,保险公司说不适用。他们应该去做医生,留在保险公司太屈才了。 ” 陈先生说,之前父亲患癌,瘦了20多斤,接受化疗后,人精神许多,还特别有胃口,胖回来了10多斤。他认为,这次治疗非常有效,父亲后续的治疗,应该也离不开这三种药,保险公司拒赔的做法不合理。 陈先生父亲投保的防癌抗癌保险,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阳光保险、中国大地保险共同承保😄。针对陈先生的讲述,记者向这个险种的客服进行了咨询。防癌抗癌险客服人员介绍,替雷利珠单抗这一药品清单内的适应症里并没有食管恶性肿瘤:“替雷利珠单抗药品清单内的适应疾病是肺癌、肝癌、淋巴瘤、尿路上皮癌,被保人患的是食管恶性肿瘤,跟药品清单内的疾病不符合。 ” 记者在陈先生父亲的电子保单上看到,药物“替雷利珠单抗”一栏的适应疾病里,确实没有食管恶性肿瘤。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患者的癌症类型,不属于该产品的报销范围。 淋巴肿瘤系转移 保险只保“原发癌”? 记者仔细查看老人的诊断书,发现老人实际确诊的是“食管性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肾上腺肿瘤”和“恶病质”这四种病。而根据保险合同,医院开出的 “替雷利珠单抗”这款药,对于淋巴肿瘤患者是可以报销的。 在记者反复询问后,针对老人的淋巴肿瘤,防癌抗癌险工作人员给出了一个新的说法:“我们的保险是保原位癌,您这是继发性的😱,不符合原位癌,所以拒保了。 ” 经过记者查询,所谓的原发癌是由组织细胞自身的病理变化引起,而继发癌是从其他部位转移。据了解,陈先生父亲的淋巴肿瘤,确实是食管肿瘤转移导致。不过,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个理由,陈先生无法接受:“不管是不是扩散,确实有淋巴癌,是符合理赔要求的。现在又以这个理由拒绝我,肯定是说不过去的,给我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在扯皮,钻空子拒赔。” 记者再次查阅老人的保险合同,发现并没有明确条款,对“原发癌”跟“继发癌”作出解释。 目前,防癌抗癌险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同意继续给陈先生的父亲走理赔流程:“替雷利珠单抗确实是我们清单之内的,我们这边是可以帮您处理的。白蛋白紫杉醇和卡铂是不可以报销的,这两种不是我们清单内的药品,只是跟替雷利珠单抗联合使用的。” 根据省肿瘤医院的清单,替雷利珠单抗价格在1450元/支,老人第一次化疗用了两支。保险公司表示,最迟下周,可以完成理赔。 对此,陈先生愿意再等一等。同时,针对这次采访中发现的问题,记者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反馈。
当骗子用2%制造焦虑时,看抗癌药医保报销真实数据 专用字符复杂,系统不通过
医保可报销药品仅占2%、只能报销便宜老药,,,谣言 医保可报销药品仅占2%、只能报销便宜老药……谣言! 环球网 2025-10-15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昨天(14日),国家医保局启动2025年全国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对于基本医保的认知,部分公众可能还存在一些误区。比如,近日网上流传说“药监局批准药品超15万个,医保目录只纳入了3000多种,仅占2%”,这一消息引发大家关注,事实真是如此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震:这个完全是对数字统计口径的误读。国家医保药品的目录,它统计的是通用名。药监局给同一个通用名下,不同的剂型、不同的规格、不同的商品名、不同的商标的药品,都有一个批准的文号,如果按这个品种来统计,就有十几万种药品。但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不是按这个药品的品种来统计的,是按照药品的通用名来统计的,只要有相同的化学成分化学试剂,就叫它是一个品种。 以“阿莫西林”为例,无论市场上有多少个厂家生产,无论是胶囊、颗粒、注射剂,在医保目录中均认定为1种药品。按此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境内生产药品批准文号超15万件,有销售记录的药品有11万余件。若对医保目录内3159种药品的批准文号进行换算,其批准文号超7万件,约占全国市场有销售记录药品的63%,能满足绝大多数临床需求。 国家基本医保用药兼顾临床必须与经济性 可能有人要问,为什么不把所有批准上市的药品都纳入医保目录呢?这就涉及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的一些原则和标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震:国家药监局批准之后上市的药品,是按照临床安全有效,医保基金可承受的标准,把上市的药品纳入到医保的目录当中去。 国家医保局已连续7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累计将835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438种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国家基本医保用药兼顾临床必须与经济性,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等,不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医保只报销便宜老药 新上市药品不能报销? 有人说,医保只报销便宜的老药,新上市的药品医保不能报销。这是真的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震: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不区分老药,区分的是它是不是好药,是不是真的对患者病情的救治真正起到作用的好药。近几年国家医保局加大了对新上市创新药好药纳入医保目录的工作,有几十种上百种的创新药,都放到医保目录当中来了。 专家介绍,国家医保局通过每年的医保目录谈判,将许多新药、好药、救命药及时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很多抗癌新药获批不到1年就被纳入目录范围。比如近几年国际上热门的免疫治疗类药物,医保目录中已经有6款,纳入医保后患者的负担大幅减轻。 对于进口药医保不报销的说法,专家介绍,医保报销不区分生产厂家,只要在医保目录内就能报销。 住院满15天需要出院是医保的规定? 长期以来,对于住院患者还有一种说法:医保规定,住院满15天就需要出院。这又是真的吗?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震:住院多少天是合适的,不是由政策来决定,是由医生、医院和患者他们对于病情的判断来决定的。一些重病,比较严重的疾病,需要住很长时间的院,那也是没有问题的,医保从来没有规定说15天就要出院。在以前一些地方的医疗机构出于种种原因,有这种土政策,但是现在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的要求,在全国进行清查,不允许有这种有关于治疗的限制性政策。 按照医保支付政策,一般来说,医保部门会通过历史数据精准测算,为医院划定每年的医保额度。而一些医院把这一限额分解到科室、下达到医生,医生又将医保报销费用分摊到每一个住院病人身上,患者一旦医药费“超标”,就会“被出院”。而实际上,医保限额是给医院全院设定的指标,并不是每一个病人的标准。 国家医保局表示,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参保人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将严格按照医保定点协议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贩卖焦虑的保险骗子搞清楚,癌症靶向治疗用药已纳入医保 国家医保目录抗癌药品已超230种 2025年10月03日 新华社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现行国家医保目录内共有230余种抗癌药品,覆盖肺癌、乳腺癌、胃癌等20余种常见癌症,涉及化疗用药、靶向治疗用药、免疫治疗用药等。 除了直接治疗癌症的药品,国家医保目录也覆盖了其他必要的辅助药物。比如肿瘤化疗药常会带来呕吐、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等副作用,相应的强效止吐药、长效升白针等药物也都在国家医保目录内,减轻了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国家医保局组建以来,每年定期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推动更多新药、好药尽快纳入医保,“十四五”以来已经累计402种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一些抗癌新药获批不到1年就被纳入目录范围,对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记者彭韵佳、徐鹏航)
机场遇到好心人,被暗中下套买了保险 游客被机场“好心人”套路:无牌机构设下保险推销连环局 身处他乡或踏上旅途,路遇“好心人”总令人心头一暖。然而,在机场熙攘的人流中,当身着制服的身影主动上前“帮忙”,这份“好意”背后可能藏着冰冷的算计。 家住北京的奚洁(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讲述了一次令人错愕的经历:在机场登机前,她在尚未完全了解的情况下,便被工作人员非常熟练地投保了一份航空意外险。更令她意外的是,这份意外险的投保人并非她本人,而是一家名为江西联合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合在线科技”)的企业,保费也径直流入了该公司账户。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江西联合在线科技的保险销售资质存在明显疑点。那么,这家公司是如何得以在机场堂而皇之地销售保险?其销售过程中,又编织了怎样的“花言巧语”? 一场“退旧买新”的糟心经历 在登机前的匆忙时刻,面对身着制服、佩戴工牌的工作人员,你是否会毫无保留地信任?相信多数人会卸下心防,听从其“指导”。 “刚走进贵州兴义万峰林机场,几名工作人员就拦住了我,要求查看我的购票后台,声称要检查是否存在平台绑定、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并表示可以协助处理。”奚洁向来对购票平台的捆绑销售和隐性收费敏感且排斥,于是配合地出示了手机。对方的制服与工牌,让她未对其身份产生丝毫怀疑。 当打开了购买机票的App后台时,令她意外的是,工作人员查看后指出:“您这张机票上被绑定了三张48元的‘退票保障服务’。” 奚洁心里暗自埋怨自己又买了不需要的服务,工作人员见状马上提出可将这三张每张48元的“退票保障”更换成每人40元的意外险,并表示会退还差价。在对话中,奚洁隐约觉得,若非对方帮忙,她也许无法顺利退掉这些服务。事后她才得知,自己完全可以在App上自行退订。 工作人员让她移步一旁,要求她提供随行旅客的三张身份证。她将身份证递出后,工作人员分别用手机拍照,不一会儿,便为三个人完成了保险购买操作。随后,他们递过一个收款二维码,让奚洁扫码支付了120元。付款完成后,对方才告知:“保险已购买完成,我们马上协助您退订原来的退票保障服务。” 付款后不久,奚洁发现流程有蹊跷:如果原本的服务可以直接退订,为何一定要先购买保险?后来,工作人员果真在她的机票App后台帮助退订了三张退票保障服务。退订成功后,真相也大白了:“这个所谓的‘退旧换新’,实际上是一场变相推销航空意外险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当工作人员最初检查机票App时,奚洁曾特意说明:“应该不会被绑定什么,我买机票时很注意。”对方却回答:“没有最好,我们也省事。”这让奚洁直觉,这番“关心”背后似乎别有用意。 由于登机时间紧迫,奚洁未能追问上述工作人员所属公司。直到事后她查询保险保单时才发现,投保人竟然写着一个陌生企业——江西联合在线科技,而这120元保费也支付给了这家公司。相关保险承保方为某头部财险公司。 资质成谜的“投保人” 那么,现场向奚洁销售保险的“工作人员”,究竟是否为机场员工?收款方兼投保人“江西联合在线科技”,又是何许人也?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江西联合在线科技的相关信息几乎无迹可寻。记者试图通过网络查找该公司官网和联系电话均无果,继而联系了贵州兴义万峰林机场有关部门求证情况。当记者以乘客的身份问及机场时,机场方面否认会主动向旅客宣称可帮助退订不必要的服务。 但机场人员表示,现场确有推销保险的人员,属于机场外包公司,正是江西联合在线科技。“保险公司会把业务授权给有销售资格的代理公司。”该人员进一步解释,“在我们机场做销售的公司,是相关保险公司的一家代理公司。” 机场所指的“代理公司”,通常指持有牌照的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销售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或兼业代理机构(如4S店、客运站等)。 然而,在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上,记者并未查询到江西联合在线科技具备任何保险中介资质的记录。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今年4月后,“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这一业务已不在江西联合在线科技的经营范围中。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样的情况风险极大。广东知险律师事务所律师炳瑞认为,如果该公司无保险销售资质,其在机场“拉客”销售保险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好心”或为套路 “这样的保险销售本质是利用场景权威性和信息不对称,将保险包装成‘问题解决方案’而非商品,属于欺骗。”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表示。 炳瑞也认为,奚洁的本意是退掉不合理的“退票保障”,而非购买保险。所以,整个过程其实是一个典型的营销套路。
保险代理人,越来越穷 保险代理人,越来越穷! 2024年保险代理人平均月收入同比下降32%,其中60%的代理人月收入不足3000元,头部公司代理人脱落率(离职率)突破55%。曾经被视为“高收入”象征的保险代理人,正在经历一场无声的生存危机。这场危机的背后,是行业粗放增长模式的崩塌、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以及专业价值的集体迷失。 人海战术的反噬:从“造富神话”到“底层内卷” 保险代理人的贫穷,始于行业“人海战术”的疯狂扩张。过去十年,保险公司信奉“增员即增长”的粗放逻辑,通过“拉人头”扩张队伍:新人入职先给自己买份保险,再动员亲友“出单”,完成业绩就能获得佣金,完不成则自生自灭。这种模式让代理人数量从2014年的300万飙升至2023年的650万,但也埋下了“人均产能暴跌”的隐患。 产能稀释直接导致收入下滑。 2014年保险代理人人均年保费约8万元,到2023年降至4.2万元,而佣金率却从平均35%压缩至22%。某中型寿险公司数据显示,新人首年人均收入不足2万元,扣除交通、通讯等展业成本后,实际到手所剩无几。 更残酷的是“人情单耗尽”后的生存困境:新人靠亲友出单撑过3个月,第4个月开始“断粮”,老人则面临老客户保障到期、新客户开发乏力的双重挤压。王莉坦言:“前两年还能靠老客户加保,现在大家一听‘保险’就躲,连亲戚都把我拉黑了。” “金字塔式”考核加剧底层贫困。 保险公司将代理人分为“试用、正式、主管、经理”等层级,层级越高佣金提成越高,而底层代理人不仅佣金率低,还要承担团队考核压力——若团队业绩不达标,个人佣金会被打折。 这种制度倒逼代理人“只顾拉人头、不管服务”:招募新人时承诺“月入过万”,新人入职后却发现收入连温饱都难保障。 某离职代理人揭露:“公司天天喊‘增员增效’,其实就是让新人自己买保险冲业绩,用完就淘汰,我们不过是公司榨取保费的工具。
一位女保险代理人的故事 为业绩,女保险代理人与客户“越过道德边界” 值得吗? 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就曾公布了这样一个案例。 冯某系平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2015年认识了做生意的张某。 根据冯某自己描述,2015年下半年左右,自己开始做保险业务,想把张某的保单签下,发展为客户。就跟张某去了某家酒店,在聊天过程中,半推半就跟他发生了性关系,发生性关系后,张某签订了投保书。过了一段时间张某说资金周转不过来,一直推托不肯缴纳保险费,自己并未质疑他。第二次是两个月后,张某又联系自己要办理他本人的人寿保险,自己还是想着能把他发展为客户,而且他是开工厂的,也没有质疑他的经济能力,就又跟他去了酒店,以为和他发生性关系后他会签订这个保单。 张某又签订了投保书,又用资金周转不过来为由没交钱。后来,觉得张某只是以买保险的理由骗自己和他发生关系,之后就没怎么和张某联系了。 中间张某有找自己办理过平安银行的信用卡和储蓄卡,都是去张某的工厂帮他办理的,没有因此发生过性关系。 从第二次发生性关系后张某偶尔会跟自己联系,有时会介绍一些他的朋友认识,办理业务。 2018年7月,张某打电话跟说要给儿子要买保险,见面后,张某把冯某带到家里,撕扯自己的衣服,又要强行发生性关系。 冯某逃脱后,曾向自己另外一个客户韩某打电话和发微信求助,并打电话报警。 张某则辩解称,自己与冯某是情人关系,两人在3年多时间内有十多次开房记录,自己还帮冯某介绍过客户,由于自己身体原因,不能投保。2018年7月,冯某找自己,让自己买一份8千到1万的保险,自己不同意,吵了架,没有强迫要与冯某发生性关系。而且,自己身患多种病症,根本无性欲望或性能力,案发当天不可能有要强奸冯某的想法。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惩处并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 法院没有采纳张某的辩解意见。认为双方虽曾在案发前发生过性关系,但并不能推断出本次案发期间冯某系自愿,且冯某已经合理解释称虽与张某发生性关系,希望以此获得保单,但张某两次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未能履约支付保险金,导致保单未能签售成功,冯某意识到张某仅是想以购买保单为名诱骗自己与其发生性关系,故之后并未再与张某联系购买保单,也不愿意再与张某发生性关系。 根据当时冯某身体损伤和衣物损坏的情况,以及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楼道监控视频等证据,认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发生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但始终会在内心留下印记。对于保险代理人来说,如果把握好业绩与压力之间的关系,更值得深思。 有人认为张某没有契约精神,做人不够格。也有人认为,冯某不应该为了保险业绩,越过道德的边界。
奥巴马保险,赔付率低于80%的,保险公司必须退费 奥巴马保险退款揭秘:原因、条件及未来趋势 作者:选择困难症晚期 2025-05-26 奥巴马保险退款原因 近期,不少人收到了来自医疗保险公司的退款支票,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这让人们不禁好奇,究竟是何原因促使医疗保险公司寄出这些支票?这些支票能否存入银行?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其实,这些支票是奥巴马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退还给您的保费。 那么,为何会退还保费呢? 奥巴马保险并非政府保险,也不是福利性质,更不仅仅针对低收入人群。 奥巴马保险是在政府的市场平台上提供多种保险产品,消费者的家庭收入情况将决定他们能获得何种程度的补贴。正因如此,这类保险被统称为奥巴马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消费者在选择奥巴马保险时,面临着更多元化的选择。全国范围内,平均有6-7家保险公司可供挑选,相较于2021年的4-5家,选择空间明显扩大。 竞争带来的影响 保险供应商数量增加及更多元化选择,已推动医疗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2022年,全美范围内提供奥巴马医保的公司数量超过213家,相比2021年增加了32家。有18个州在2022年的保险公司参与度较2021年有所增加。这延续了2019至2021年医疗保险供应商参与度持续上升的趋势。同时,许多医保公司正在扩大其现有市场上的医保计划选择范围,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符合个人需求的低成本保险选项。 退款原则及条件 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顺利获得退款,必须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政府要求究竟是什么呢? 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人的健康状况而调整保费。 保险公司必须保障被保人在购买保险前已患有的疾病。 保险公司需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服务。 保险公司不得设定保额上限。 保险公司应将所收取保费的80%以上用于保险理赔。【看黑板!看黑板!】 特别是第五条规则至关重要,它直接解释了为何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向消费者退还保费。 保险公司的退款原因与80%的保费用于赔付的规定密切相关。它要求每家参与奥巴马保险的医保公司,在所收取的总保费中,至少有80%的比例必须用于支付客户的医疗账单。 举例来说,A保险公司今年售出了100份保单,每份保单的年保费为100美元。这意味着该公司总共收取了10000美元的保费。根据规则,这10000美元中应有80%以上,即8000美元以上,用于赔偿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 若年终结算时发现实际用于赔偿医疗费用的金额仅为7500美元,那么剩余的500美元将退还给消费者。这就是该规则的具体运作方式。 现在您应该明白为何会收到保险公司的退款支票了,这张支票是您应得的,可以安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每家参与奥巴马保险的保险公司都会每年退还部分保费,因此收到支票时,无需感到惊讶,直接存入即可。 若您所购买的保险未能达到政府的标准,那么此类保险将无法在marketplace上销售,也就意味着它并非奥巴马保险,而是短期保险。值得注意的是,短期保险并不受政府的监管,且其保障范围相较于奥巴马保险而言要小得多。然而,如果您有资格获得奥巴马保险的补贴,那么奥巴马保险的价格将更为亲民,同时其保障也更为全面。
总有人说(保险)合同不能骗人,他们是蠢还是坏? 一说到保险骗不骗人,总是有人说,保险是个合同,合同不能骗人。 真是见了鬼了。他们到底是蠢,还是坏? 保险骗不骗人,咱们暂且不论。 咱现在就说,一份合同,到底能不能、或者说有没有可能骗人? 这还用问吗?《民法典》说的明明白白的: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看清楚没?民事法律行为,完全可能是用虚假的意思表示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 民事法律行为,说到底就是人的行为。 既然是人的行为,那么,好人,坏人,忠厚老实的人,狡猾奸诈的人,出于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林林总总,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能都是老老实实、诚实守信的吗? 唯利是图、想钱想疯了的人,弄出个隐瞒相关信息的合同,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这样的合同还有什么能不能骗人的? 不知道会不会有些唐氏儿,看了之后,说《民法典》146条讲的是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合同!俺们说的是合同不能骗人,跟这里提到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是一回事! 这里就不为他们做专门解释了,只回答一个字:切!
普通条款中混杂限制性条款,保险公司压低赔付率的招数 三岁小孩确诊重病,保险公司称“不够严重”拒绝理赔? 湖北,张湾法院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母亲王某为刚出生的儿子凯凯投保了一份“少儿两全保险”,其中附加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每年3月8日交费,交费期间10年,保险金额为150000元,保险期间30年。 2024年3月,凯凯因“咳嗽5天,喘息1天”前往医院就诊,发现肝功能检测异常。后通过基因检测,发现与肝豆状核变性临床表现相关的罕见变异,最终被医院确诊为肝豆状核变性。 2024年9月,母亲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认为,根据保险条款重大疾病的范围约定,肝豆状核变性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即: 1.临床表现同时包括进行性加剧的肢体震颤、肌强直、吞咽及发音困难和精神异常;2.角膜色素环(K-F环);3.血清铜和血清铜蓝蛋白同时降低,或尿铜增加;4.食管静脉曲张;5.腹水。 而凯凯的病情仅符合其中的第3个条件,其他条件均不符合,其所患疾病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拒绝理赔。 凯凯的父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通过基因检测,医疗机构已经确诊凯凯患有肝豆状核变性,长期依赖药物治疗,符合普通人通常理解的“重大疾病”。 而保险公司却在已将肝豆状核变性作为保险责任范围的前提下,又通过释义将理赔范围限定为除一般医学诊断标准确诊以外,还需出现五种临床症状,这种约定极大限制该种疾病的理赔范围,有损被保险人积极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符合投保人投保的真实意图和合理期待,属于减轻或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 且保险公司未就此履行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故该释义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保险限额范围内赔付保险金150000元。判决后,保险公司主动向凯凯母亲赔付了保险金150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保险合同中对于“重大疾病”理赔范围的约定极大限制该种疾病的理赔范围,明显减轻了保险人责任,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而保险公司仅将肝豆状核变性疾病的限制条款作为普通条款订立于保险合同中,并未通过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字体、字号等明显标志对肝豆状核变性条款作出提示,也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故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赔不赔看合同?条款自己都打架,目的就是不赔 保险公司拒赔重大疾病案:法院判决支持被保险人,维护合理医疗权益 澎湃新闻客户端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郑某连为其年幼的女儿贾某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某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保额50万元,附加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50万元。 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确诊“严重肌营养不良症”,该保险公司需支付保险金。 2023年,贾某桐因“行走姿势异常”被多家权威医疗机构确诊为“Ullrich肌营养不良症”,并通过基因检测明确病因。 然而,该保险公司以“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肌肉活检”及“疾病属于遗传性免责情形”为由拒赔。贾某桐的法定代理人郑某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理由 一、基因检测符合医学诊断标准 根据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指南(2019年版)》,“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诊断可通过基因检测或肌肉活检实现,两者均为医学界认可的标准。该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肌肉活检”是唯一诊断方式,且基因检测已被多家三甲医院采用,符合当前医学技术发展趋势。 保险公司却坚持要求贾某桐进行肌肉活检,这不仅加重了被保险人的负担,也限制了其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违反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肌肉活检”条款因未履行提示义务而无效 保险合同要求“必须进行肌肉活检”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但保险公司未以加粗、黑体等显著方式提示,亦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该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三、条款冲突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既承保“肌营养不良症”,又在免责条款中排除“遗传性疾病”。 医学证实,该疾病本质为基因缺陷导致的遗传病,条款存在矛盾。 裁判结果 该案经大祥区法院一审判决、邵阳中院终审判决:某保险公司向贾某桐支付保险金100万元(含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特别关爱金50万元)。
买保险看条款?条款是规避保险公司风险的! “拒赔风波”中谁在抬高理赔门槛 保险条款争议引关注 环球网 近期,一桩少儿重疾险拒赔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一位母亲为孩子投保了5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后,孩子因暴发性心肌炎不幸去世,保险公司却以“不符合严重心肌炎”条款为由拒绝理赔,最初只退还1.38万元保费。经过律师介入,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并承诺同类案件也将按相同方式处理。 这起事件虽然只是个例,但暴露了保险行业在疾病定义和理赔标准上的矛盾。保险公司需要考虑风险识别、赔付压力等因素,而客户则寻求健康风险保障。如何平衡风险分担、公平与人文关怀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事件中的上海妈妈张女士在女儿满月后购买了一款重疾险,保额为50万,年保费4632元。今年2月,3岁的汤圆因流感诱发暴发性心肌炎不幸离世,从确诊到去世仅3小时。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表示,因不符合严重心肌炎条款,无法按照重疾险进行理赔。 根据条款中严重心肌炎的定义,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Ⅳ级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持续不间断180天以上;以及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由于孩子不满足这些要求,只能获得退还3年保费1.38万元,而不是理赔50万元。 负责此案的律师认为,暴发性心肌炎直接拒赔不合理。严重心肌炎并不是一个独立疾病的名称,严重只是一个形容词。普通人理解下,人都已经不在了,怎么能说它不严重?此外,条款中所谓的180天要求,本意是排除那些经过治疗后缓解的情况,但这个案件显然不是轻症,而是更严重的后果。因此,从律师的角度看,这个案件应予以赔付。 法律专家指出,该保险合同条款要求“严重心肌炎需持续180天”,但该病致死率极高,患者多在数小时内死亡。 这次拒赔引起社会关注的原因之一是医学标准和保险合同标准不同。生病、治疗和病程不由个人决定,不可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生病。 有业内人士直言,严苛条款实质是精算模型下的风险规避。 以少儿险为例,身故仅退保费的设计将公司成本压缩至极限。 疾病本身与保险之间存在三重标准:医院确定疾病是否达到医学上的重疾;保险公司确定达到哪种程度才会赔付;司法标准检验合同约定是否合理合法。 目前,张女士的案件已按重疾赔付50万元,并承诺对于之后类似案件也会按相同方式进行理赔。 本案律师表示,许多保险从业者对这一结果持反对态度,认为挑战了保险合同的条款。但她认为,并非所有保险条款都是合理的,法律应对滞后的、不合理的条款进行约束和调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建议,化解重疾险理赔难题可从动态化条款更新机制开始,加大《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频率,减少纠纷。 —— 楼主的话:保险不骗人,只骗钱。
百万医疗保险续保暗坑。你以为的续保,可能就是个传说 百万医疗险续保暗坑:90%投保人忽略的条款,让理赔缩水70% 梓开工作室 一、续保条款的“文字游戏”:你以为的续保,可能只是“空头支票” 百万医疗险的“续保”二字,常被保险公司包装成“终身守护”的承诺,实则暗藏玄机。 根据监管规定,短期健康险(如一年期百万医疗险)不得包含“保证续保”条款,但许多产品仍以“承诺续保”“自动续保”等模糊表述误导消费者。 例如,某产品宣称“续保至99岁”,但实际条款中却注明“需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 这种文字游戏如同网购时商家标注“终身保修”,实则要求每年付费检修——看似持续,实则充满不确定性。 【致命陷阱】 1. 隐性审核条款:部分产品在续保时要求“重新健康告知”或“理赔后需审核”,但投保时业务员避而不谈。 例如,王先生为家人投保后因岳父住院申请理赔,次年续保时却被拒,只因病历中提及“易引发脑梗”的潜在风险。 2. 停售风险:保险公司可能因产品亏损或策略调整直接停售,导致消费者被迫中断保障。 河南某案例中,3000份保单因产品停售无法续保,投保人需重新投保且面临更高保费。 续保承诺好比“包月健身房会员”——看似随时可用,但若健身房倒闭或更改规则,你的权益可能瞬间蒸发。 二、隐性免责条款:藏在合同角落的“拒赔利器” 百万医疗险的条款动辄上万字,但真正影响理赔的往往是几个隐蔽的免责条款。 1. 外购药陷阱 癌症治疗中,靶向药、免疫药物常需院外购买,但70%的百万医疗险将“非医院药房购药”列为免责项。刘女士因乳腺癌需自费13.2万元外购药,却因条款未涵盖而遭拒赔。 这类条款如同网购时商家承诺“包邮”,收货时才发现偏远地区需额外付费——看似全面,实则处处设限。 2. 既往症排除 条款中常注明“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不赔”,但定义模糊。 福建的小陈为父亲续保后,因“白血病属既往症”被拒赔,尽管续保时已生成新保单。 保险公司通过扩大“既往症”范围,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操作建议 ■ 重点检查条款 锁定“免责事项”“外购药”“既往症”等关键词,要求业务员书面解释。 ■ 补充特药险 若已投保不含外购药的产品,可花几十元加购专项特药险补救。 三、理赔后的续保困境:从“救命稻草”到“烫手山芋” 百万医疗险最残酷的现实是——理赔后可能无法续保。 1. 单次理赔触发审核 多数产品规定,首次理赔后需重新审核健康状况。例如,国寿如E康悦用户因儿子患肿瘤获赔,次年续保时却因“健康状况不达标”被拒,导致后续治疗无保障。 保险公司通过“秋后算账”,将高风险用户剔除。 2. 费率飙升与保障缩水 即使通过续保审核,保费可能暴涨。 以某产品为例,55岁用户保费比30岁时高7倍。 更隐蔽的是,部分产品会降低保额或增设免责条款,例如将“癌症免疫疗法”移出保障范围。 案例警示 张女士投保后确诊乳腺癌,次年续保时保费从980元涨至1210元,且保险公司以“条款变更”为由拒赔新疗程费用。 ———— 为什么90%(我觉得实际比例大大超过这个数)的投保人,会“忽略”这个续保条款? 那不是你忽略,而是因为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条款的时候,故意往歪道上领、弄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故意让你“忽略”! 他们压根就没打算让你看明白——你们都看明白了,这破玩意还卖给谁去! 所以啊,消费者,就别去责备自己不好好看条款了。 如果你确实需要买这个保险,把自己关注的问题,让业务员作出书面解释,不失为一种没办法的办法。 有代代说,保险是好的保险仅仅是个呆板的物品不会骗人,骗人的只能是人。 这种自欺欺人的代代,就没琢磨琢磨,骗子们制作出来、拿到大街上推销的“物品”,会是个什么好东西?
保险315,揭秘代理退保背后的“两头吃”陷阱 保险3·15|退保维权有捷径?揭秘代理退保背后的“两头吃”陷阱:先吃服务费,再吃提成 每日经济新闻 “太开心了!人寿全额退款,只要打这个电话……” “刚退了80%,太不容易了,需要攻略的吱一声……” “找了第三方退的,花了500退了90%……” 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这样的话术和宣传口号随处可见,似乎在这些博主口中,退保是一件极为轻松的事情,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窍门。然而,当你真的跟他们对接上,按照他们的方式去退保时,一张你意识不到的网已慢慢张开。 仅需1000元,就能帮你全额退保? 在网上冲浪的张先生看到了一条“代理退保”的消息,号称可以帮忙全额退保。对方信誓旦旦、胸有成竹,让张先生有些心动。于是,他主动添加对方联系方式并咨询全额退保的事宜。 沟通后,张先生了解到,对方称可以帮他全额退保,但是需要先交1000元的服务费,并签订一份服务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 就这样,张先生给对方转去了1000元的服务费并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还有人脸验证,不疑有他的张先生完全按照流程完成了所有操作。 然而,转折出现了。合同签完后,对方让张先生出示保险业务员违规卖保险的各种证据,并且亲自联系保险业务员,让保险业务员承认自己的违规操作并留下证据。这一步让张先生犯难了,他当时买保险的时候是有双录的,不记得保险代理人有违规的操作。 得知若没有代理人违规销售证据,只能退保单的现金价值。翻了一下自己的保单,张先生觉得退现金价值有些不划算,就联系对方不退了。这时,对方却甩出了合同:第二阶段维权服务处理过程中,甲方主动提出终止服务的,视为违约。出现该情形视为乙方已处理完毕,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全部顾问服务费用。简单来说:如果张先生不退保了,退保服务就终止了,之前付的服务费不退。 看到这样的回复,张先生显然有些不甘心,毕竟1000元的服务费已经支付过了。但如果继续退保,对方称,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没有违规行为,只能帮张先生退现金价值,在该过程中抽取10%的提成。 “到这一步了,你还愿意让他们继续帮你退保么?选择继续,比自己亲自退保还亏;选择放弃,1000元的服务费就没有了。”张先生说。 至此,张先生只能自认倒霉。可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让他更郁闷的是,这件事后,他天天都能接到诈骗电话。“只希望他们日后不利用套取到的信息进行诈骗。” 张先生将自己的这份经历分享到了网上,没想到与张先生有着相同经历的人不在少数,大多数人都无法在第一时间识别出该行为背后存在的风险,等回过味儿后,已经被骗了服务费。 为何“代理退保”行为如此猖獗? 保通社发现,消费者之所以频频上当受骗,根本原因有二:“代理退保”宣传太多,给消费者营造退保很容易的幻觉;保单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中途断交不合算,想全额退保减少经济损失。 第一个原因无需赘述,登录各大社交平台,只要搜索“代理退保”四个字,就能出现很多类似的宣传口号和所谓的“退保技巧”。很多中介和个人通过网站、自媒体平台等发布信息,声称有专业团队指导,一对一跟单,可无条件办理“全额退保”,并以“退保不成功不收费”“成功处理众多案件”等为宣传噱头。 这些宣传很多以营造出的个人案例,与消费者拉近关系。只要有人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就会被回复:请私信或加好友进一步沟通。 第二个原因跟消费者自身的经济状况有关。有一些消费者在前期投保的时候,手头较为宽松,认为自己可以负担每年的保费,但是随着外部环境和自身收入的变化,原有的经济状况会发生改变,导致当前续交保费会给自身和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然而,若是具有现金价值的长期保单,未到一定年限,中途退保会损失很大,甚至退保所得的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已交保费,这对于消费者来说自然是不划算的。可是,消费者又寻求不出保险机构或保险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的错误,于是就剑走偏锋,试图通过中介平台来达到全额退保的目的。 无论是哪种原因,利用不法中介去退保都会给自身带来风险。 “这些中介平台宣传全额退保,一是利用消费者对退保流程的不了解,以帮助退保为名收取高额费用;二是可能存在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制造虚假证据等违法行为。”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对保通社表示,这背后的陷阱包括:一是费用高昂,可能超过退保金额;二是存在法律风险,消费者可能因此涉及诉讼;三是个人信息泄露,带来安全隐患。 以张先生的经历为例,其在寻求第三方代理退保过程中,不仅支付了服务费,还提供了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保单等个人敏感信息。 投保后想要退保该怎么办? 值得一提的是,代理退保猖獗背后,消费者的退保需求如何满足?保通社建议,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官方客服,拨打客服电话或到营业网点咨询退保事宜,了解退保流程及材料。 (未完待续)
羡煞保险代理人!某人寿保险公司老总年薪9千万 原文题目:羡煞保险代理人!友邦人寿CEO李源祥去年年薪99380000元 友邦保险2024年业绩报告一发布,大家一方面关注着公司那亮眼的业绩,另一方面,对集团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源祥的超高薪酬更是议论个不停。 2024年,李源祥的年薪相较于2023年的1342.11万美元,涨了2.31%,达到了1373.11万美元。要是换算成人民币,差不多有9938.84万元,这数字可真是高得惊人。 具体瞧瞧他2024年的薪酬构成,包含5个部分:薪金、津贴及非现金利益是177.361万美元;花红为528.046万美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有564.4406万美元;退休金计划供款是7.2642万美元;其他支付则为95.9978万美元。 李总,心里正想着,无数个基层小传销,连个基本工资、社保都没有,像工蚁一样,满大街巧舌如簧,为公司的破烂保险唱颂歌。搜罗进来的保费,供养着肥的像大肚蝈蝈一样的蚁王蚁后。遇到有人吐槽保险是骗人的,一大群小传销,奋勇争先冲上去喷! 李总睡觉都能笑醒😊 李总早就琢磨透了,下次,把公司的保险产品弄得更烂、把赔付率弄降得更低,再继续教导小传销,遇到吐槽保险、说保险骗人的,就说买保险赔不赔看合同,,保险是好的不骗人骗人的是少数不好的小传销,, 然后,,,然后就再多雇俩人,帮着数钱。 呵呵🙂 这里说的是友邦保险,其实,各家保险公司的老总,都是酱紫滴,,,
2025.315,记者卧底,银行里的保险故事 根据新京报报道,今年2月8日,记者在湖北武汉卧底调查,通过求职软件应聘了大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经过两轮面试后,记者被分配到了武汉古田三路邮政所。 该网点既办理邮政业务,也代理银行存储业务,网点理财经理得知记者作为保险公司人员要到网点入驻后,不仅没有表示不妥,反而嘱咐记者“好好合作”。 此后,记者又被调至武汉光谷软件园邮政所。 一名大家人寿的销售人员常驻在此,他穿着与该网点正式职工相似的衣服,始终站在门口接待储户,帮助储户解答疑问的同时见机推销保险。 这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作为新人首先要熟悉银行业务,这样接待储户时就能做到游刃有余。 “当然,那只是跟储户建立信任的过程,目的是卖保险。” 这名销售人员还好心提醒不能承认是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 大家人寿保险的一名经理提醒记者,推销保险时首先想办法混淆存款和保险的区别,让储户以为自己还是在存钱。“一般不说买保险,而说存。” 之后,记者在武汉又应聘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次被安排进了建设银行武汉长江新区支行。 信泰人寿保险公司一名杨姓经理和一名销售人员在此驻点,记者也按要求穿上与银行工作服相似的服装,并且领到一个简易胸牌,胸牌正面印有该银行网点一名理财经理的名字、手机号码和企业微信二维码。 信泰人寿的经理嘱咐记者一边学习如何接待储户,一边学习如何向他们推销保险。 在建行这个网点,记者同样被要求隐瞒保险公司人员的身份。 面对记者的疑问,杨经理坦承,大多数人金融知识匮乏,尤其中老年人本身又非常信任银行,“说实话做银保就是连哄带骗,就是让客户觉得,钱不用的话放在这里还蛮好。” 建行长江新区支行,在前台接待储户的两人都是信泰人寿的销售人员。 根据记者采访了解到,所有同行被派驻到银行之前,第一步就是要冒充银行职工的身份,从服装外观上,让储户就觉得你是银行的职工。“因为如果储户觉得你不是银行的,就不能相信你。” 为冒充身份,彻底打消储户的疑虑,还有销售人员把自己的照片加入到银行网点的员工公示栏里。 建行长江新区支行的一份储户信息名单,上面清楚记录了数百位储户的姓名、手机号码和存款金额等信息。 更恐怖的是,多家银行都会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合作的保险公司提供这样的储户信息,如果跟银行关系好,有的网点还能通过它们的账号登录银行内部系统,看到更详细更优质的储户资料。 储户除了要面对电话骚扰,还要承担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银行跟保险公司结算分为两部分,公对公有手续费的一个结算,叫大账;除了大账以外,还可以拿到保险公司额外给的一笔钱,那种叫小账,就是回扣。 回扣,通常是以工资的名义打到保险公司员工的个人账户,员工收到工资后再把其中一部分拿出来当作回扣。 “这是潜规则,这么多年我们都会给,私底下给。” 2024年信泰人寿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退保率居前三的产品,渠道都是银保。 说实话,媒体卧底调查这事,在保险行业几乎算不上秘密,尽人皆知。 这还只是柜台营销的表面现象,而深层次的是银行运营系统里就有各合作保险公司的子系统在里面同时运营。 保险公司希望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产品,而银行网点希望从保险公司拿到手续费。 2024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一对三”的数量限制,更加剧了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 2019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 商业银行网点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统一制式的投保提示,并公示代销保险产品清单,包括保险产品名称和保险公司等信息。 商业银行网点应当将其银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执业登记情况应包括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执业登记编号、所属网点名称等。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向客户全面客观介绍保险产品,应当按保险条款将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观察期等重要事项明确告知客户,并将保险代理业务中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界定明确告知客户。 从媒体调查看,这些保险公司和银行,可以说是“条条违反,件件踩踏”。 看来银行保险领域存在的乱象积弊已久,要想改变并非一朝一夕。
保险公司虚假招聘泛滥成灾,根本原因是保险产品问题 某人收到了某人寿保险公司的招聘信息,对方跟他说,招的是售后客服,工资待遇是无责底薪2000+提成,巴拉巴拉的。 他就在贴吧里提问:这个信息是真的吗? 很多热情吧友回复道:假的,就是小船销拉人头卖保险的。 某位吧友的回复,是酱紫的: ,,,,你进公司之后,你和招你进来的人互为招募关系,他会拿到奖励,新人推荐奖和你卖的保险也会有提成,反正会从你身上赚钱,所以各种手段,话术想让你进公司,进他的团队,那他们说的无责底薪自然就不可信了。没有保险你就没有钱,除非上头公司有企划活动有新人补贴,要不然你只能卖保险赚钱。刚进公司,半吊子技术,加上极坏的大环境,新人比较难生存,而且公司还有考核,没有业绩,只能解约。所以你的招募人和团队语重心长地找你聊聊人生,画画大饼,你就自己给自己买上了,没钱就给你办信用卡买。钱没转着,还负债了。,,但是绝大部分的人还是自己买了几份保险,或者连哄带骗卖了几份保险就离职了。 其实保险产品还是不错的,我给我全家人都保了一份,名声败坏大多数是因为新人被坑。或者新人连哄带骗卖出去的保险,客户被坑了,都会败坏保险公司名声。,, ............ 这位,前面说的那些,基本上都是那么回事。 可到了后尾,说“保险产品还是不错的,我给我家人,,,。” 我勒个去。 想一想,如果保险产品真的“还是不错的”,保险公司用得着整天贼溜溜地拉人、骗人进去卖保险吗? 保险公司整天打着文员、助理、售后客服之类的幌子,用子虚乌有的底薪做诱饵,拉人头骗人进去卖保险,为啥会这样? 就是因为传销体制下,导致了保险产品价格虚高赔付率过低,臭大街了没人买呗! 保险产品烂,没有客户买,于是保险公司就玩各种歪门邪道,拉人头制造客户呗! 就这么些破玩意,还“保险产品是不错的”? 反过来说,如果保险产品真的还不错,就算老百姓有眼不识金镶玉,今天没人买,明天没人买,后天就差不多有人买了。大,,大后天,就该排队、托人来买了。 想想当年,商业保险刚刚出现,多数人对保险还云里雾里的时候,业务员随便街上摆个摊,签单都能手疼。 如今30年过去了,眼瞅着保险,反而是一天比一天臭大街!你还相信保险产品是不错的? 你脑子没问题吧?
保险从业者应知应会:怎样烧脑壳 老梁:船销是如何给你“洗脑”的 上期节目我们探讨了船销中的第三个洗脑技巧,即假逻辑。假逻辑在洗脑技巧中非常常见。 例如,船销或培训课程常会这样说服你:“各位,你们完全能成功,你们将来可以住大房子,开好车,没有问题。看看我,原来穷得叮当响,全家人共用一条裤子,铺一张褥子,但我听从了这位讲师的建议,现在我住大房子,开好车,孩子也在国外留学。” 不管这种说法是真是假,哪怕是真实的,成千上万的人中能出一个成功的例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他们用这种特殊的个案来误导你,让你误以为失败能带来成功。 他们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问题是,失败生下的100个孩子中,99个都是失败,只有1个是成功的。你可能是那1%吗?这非常困难。 他们还会举例说:“你看那个人,他没有飞机票,却坐火车来,花了两天一夜,所以他成功了。马云为什么成功?因为当时他敢于辞职,所以他成功了。”然而,辞职后成功的人能有多少?马云是独一无二的,这种个案不能作为普遍现象来诱导你。这就是所谓的假逻辑。 你可能认为你能轻易识别假逻辑,但别太自信。当你处于困境,走投无路,或在封闭环境中,有人给你灌输这些思想,你可能会动摇,开始怀疑,并最终相信。 尤其是当你已经失败到想抓住任何一根救命稻草时,你可能会轻信这些话。 所以,假逻辑也是常见的洗脑方式。 接下来是行为承诺。 行为承诺的意思是,通过行为改变你的认知。 举个例子,有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们让参与者在看广告的同时做颈部运动,不一会儿,参与者发现这个广告似乎有点道理。这就是行为承诺。 我曾在节目中讲过一个段子,关于为什么中国人倾向于服从,而西方人则具有质疑精神。这和阅读习惯有关。中国人阅读时是从上到下,这会让人不自觉地点头认同,而西方人阅读的是从左到右,这会让人不自觉地摇头表示怀疑。这也是一种行为承诺。 再比如,如果你在购买化妆品时,销售人员会问你皮肤问题是什么原因,你可能会说是因为缺水。 销售人员会肯定你,并沿着皮肤缺水这个话题推销产品。这就是认知承诺。 在培训场合,讲师通常不会问你是否有不同意见,因为他们的目的是说服你,而不是进行辩论。他们会提出一个理论,然后问你是否认同,你一旦点头,就可能被洗脑。 认知承诺的应用不仅限于培训场合。 例如,如果你去面试,即使你完全符合公司的要求,他们也会设置各种障碍,让你经历多轮面试,甚至笔试。一旦你进入公司,即使遇到挫折,你也不愿意轻易辞职,因为你付出了很多努力才得到这份工作。 在演出中,赠票的观众可能不会珍惜,因为他们没有付出代价。但如果是自己买票的观众,他们会更愿意等待,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付出能得到回报。这就是行为改变认知的一个例子。 因此,如果有人故意给你制造障碍,你要警惕,他们可能是在试图洗脑你。认知承诺在洗脑中应用非常广泛。以上我们从生活和社会的角度分析了这些洗脑技巧
保险如果是船销,郭嘉为什么不弄他们?答案早有了 前几年,一遇到有人揭穿保险就是搞船销,小船销喜欢用的应对招数,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保险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是船销,郭嘉为什么不处理呢? 那还是2014年,人民日报就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再不改老毛病,保险就要萎缩甚至消亡。 可见,郭嘉早就有先见之明。保险公司搞船销,它自己就把自己弄得一天比一天臭大街了,费那个劲抓处理干什么? 果然,10年时间还不到,当年的预见就彻底实现,小传销们,自己就作鸟兽散了。 请看: 2024年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2023年末,全国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0.7万个,从业人员1235.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1.9%和32.0%,5年时间金融从业人员减少了582.5万人。 金融行业5年减少的582.5万人员中,99.26%都是保险从业人员。 保险代理人大裁员浪潮从2019年开始,一夜之间几百万保险代理人消失了。 11月20日,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中心和保险行销集团保险咨询研究发展中心联合发布了《2024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23年人身险公司保险营销人员数量下降势头不减,目前已降至不到281.34万人,较2019年高峰时期的912万人减少约631万人,基本跌至十二年前的水平。 白皮书显示,2024年保险营销员群体仍以女性为主,并保持着“二八分布”的特征,其中男性保险营销员占比21.18%,女性保险营销员占比78.82%。
保险开门红?代代啥都干了,就是没效果! 开门红”不再红?保险代理人集体吐槽:啥都干了,就是没效果! 险联社 在过去,寿险行业常流传着“开门红,红一年”的说法,意指每年年初由“开门红”促销活动所促成的保险业绩往往能占据全年业绩的相当一部分,有时甚至达到40%。 然而,相较于往年的热闹与繁荣,今年的“开门红”市场普遍反馈艰难。一线代理人纷纷发出“打了30天还没破零”的无奈叹息,而有的团队更是只能勉强交出“三单2万六年交”的成绩单。 “开门红”不再红? 为了助燃“开门红”的战火,各大险企纷纷使出了浑身解数。从总部到一线,答谢会、个品会、旅产会、小交会等营销活动层出不穷,试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然而,尽管各大险企在会战推动上下了足功夫,但效果却远未达到预期。有业内人士直言“中支到现在打了一个多星期都没出大单,30万的单子都算是大的了,而我个人也只开了两张小单,保费总共不到10万元,和往年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同样地,也有人表达了类似的感受:“我们早在8月份就开始布局旅产会,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连客、养客,再加上线下的活动式营销和大型酒会成交。但市场环境不佳,业务员的技能和专业度也参差不齐,导致收单情况并不理想。” 同样位于华中地区的另一家大型险企中支,有代理人分享了她对今年“开门红”的感受。尽管公司精心策划了健康险方案,并频繁举办酒会,但业绩并未随之水涨船高。 “客户反馈的参会体验极为正面,遗憾的是,转化为实际保单的数量却未如预期,下这么大力气,费用都透支了,明年还能怎么干?” 此外,一些险企还开始要求内勤人员购买自家保险以完成业绩任务,一位险企内勤吐槽说:“‘开门红’预录,没开打就要求内勤人人购买分红险,一到完成不了任务,就是内勤上”。
保险就是个船销公司,只不过是合法的 午休时间闲着没事,在网上跟一伙保险公司的小传销,就保险公司是不是船销窝点的话题,争论半天。 大千世界,呵呵。这么些年了,秃头上的虱子,竟然还会有人否认。大概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 近些年,船销行业在人们心目中已经人人皆知,他们就是皮包公司,卖什么东西并不重要,那不过就是个载体,或者干脆就是个幌子,本质就是靠拉人头,洗脑,带资金入伙做生意。经过舆论的宣传引导,人们已经对它有所认识,因此船销行业已被大多数人防范。 但是,保险公司的船销,却伪装的冠冕堂皇。其实,保险公司就是个合法的船销公司。它以销售保险合同为经营手段,靠拉人头进入保险公司做保险合同销售人员,经洗脑进入保险公司后可以继续拉亲戚,拉朋友发展下线,下线拉下线,呈扇形展模式,使从事保险销售队伍不断扩散,不断壮大。这样就会形成"金字塔"状管理结构一一总经理部经理组经理业务员。业务员靠给自己的亲戚,朋友,熟人办理保险业务,为公司带来大量保费的同时,自己从从中获取一定的佣金。一旦业务员一连三个月都没有业绩,公司就会渐渐冷淡你,最后把你抛弃,逼你退出保险公司。 公司的经营模式,其实就是船销公司的经营模式,只不过是锅架允许的、合法的公司。 对大众来说,是个船销,就是害人的,不在于它合不合法。
不知不觉中,满嘴保险避债避税的小传销,貌似都不见了 保险,曾经让小传销吹的神乎其神,什么资产传承、避税避债的,无所不能。在小传销们的嘴里,涌现出一大批富豪买保险的先进个人,李嘉诚,肯尼斯·莱,等等。 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小传销变得越来越稀有,直到现在,快绝迹了吧。 比如巴菲特,近日做出身后财产的计划。要是放在以前,小传销不知道又能弄出来些什么花样的买保险神奇故事。 让小传销理解慈善基金,有一点勉为其难。在小传销那一根筋里,捐?既然是捐了,那就是捐给了某某会郭美美之流,捐完了,自己家人就狗屁不剩。 岂不知,人家的捐,不是往大街上随便扔,人家是往自己的家族慈善基金里“捐”,就是变着法的家族经营。 ———— “死亡总是会来,它会让人生变得无常而残酷。有时候它会造访襁褓中的婴儿,有时候它时隔一个世纪才来找你。回首往事,我已经非常幸运了,不过代价就是现在我的孩子都已经时日无多了,他们分别是71岁、69岁和66岁。” 这是现年94岁的巴菲特在当地时间(2024,11月)25日给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以下简称“伯克希尔”)的股东们写的一封信的开头。巴菲特这次将1600股伯克希尔A类股转换为240万股B类股,再将这些B类股分别捐给四个家族慈善基金。伯克希尔A类股是全世界价值最高的股票之一,一股的价格达到71.6万美元。 这只是他为后事安排的启动动作。巴菲特还表示,他仍将坚守2006年的承诺,将自己在伯克希尔的全部股份捐给家族慈善基金。巴菲特称,伯克希尔的股份占他个人总财富的99.5%,也就是说他最终留给他三个孩子个人的遗产总共只占他个人财富的0.5%。据福布斯排行榜估算,巴菲特的个人财富约为15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8万亿元)。 巴菲特谈到事先制定遗嘱计划的重要性,他曾经指望自己的已故妻子苏珊能活得比自己更长,帮他保管和分配他的巨大财富。不过当苏珊在2004年去世时,她将自己名下30亿美元的财富绝大部分都捐给巴菲特家族的基金会,只给每个孩子留下了1000万美元。 巴菲特称,“由于家族慈善基金存续的时间肯定比我的孩子们的生命更长,他们已经秘密指定了三个更年轻的接班人作为候补。不过我要明确的是,在我走后苏西、霍伊和皮特三人(巴菲特的三个孩子)将成为家族慈善基金的话事人,直到他们自己再做出其他安排。
关于人寿,我就不得不说道说道了。定位:武汉 作者:作手阿茶 10.30日在boss上聊了一下 感觉还行 10.31日去面试 面试官问了一些问题 还是面试老套路了 自我介绍 为什么选择这个公司 然后了解怎么样 11.2号 给我发了邮件 让我去复试 复试流程也还行 就正常流程 没什么奇怪的地方 好家伙 接着开始了骚操作了 新人培训 我懂 开始让我交什么培训费100块 OK 让我去培训 我交了 回来的路上越走越奇怪 开始百度查人寿培训要交钱吗? 结果是要交钱的 (说是什么书本费和饭钱 一共要培训两天)但是我至今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经历过付费培训的 回来后还是感觉不对劲 就让那个人退我钱(去复试的时候加了一个女的)幸运的是要回来了 至于培训 我没进去 就是隔着外面的玻璃听他们讲的什么 无非就是一些销售的东西 怎么卖 当然面试的时候就和我说了几个部门的一起去的 有什么客服销售 我的是人事 后面我问她入职签劳动合同吗? 至于这个还是想问得清楚一点怕有坑 正常人都知道 但是她给我说什么签《代理合同》 说我没毕业(当然我是实习生)签派遣有时间限制 3年!!!不然要付违约金 我也不懂 我就后面开始查开始扒这个公司 结果就是挂着人寿名义的狗屎。 人寿或者保险水很深套路很多 一定要多看看清楚 不管是行政还是人事 最后可能就会让你去搞销售的 另外什么压工资或者各种恶心你 时间也浪费了 钱也没赚到真的是很恶心! anyway!我本人就是实习生 对同届的实习生有几个建议 1.首先 不要太注意高薪资的工资 不要海投 薪资要看清楚 是底薪加绩效综合薪资还是怎么样 综合薪资里面老有文章了 2.就是人要有自知之明 有些很高的工资 你有什么资格或者你有能拿的能力吗?不要说什么 我就要反着来 大哥大姐 都是成年人的你能想到别人想不到吗? 这种一看就是别人来招你刷kpi呢 回去等通知就是永远没有通知 3.还有就是诈骗了,千万不要付费怎么怎么样 只要谈到付费 就是坑 10个里面有10个全是坑 还不是9个坑 4.有一些boss招聘的标题很搞笑 招两个搞笑女来 或者暑假工的风太大 等等一系列的 夸张的标题 都是坑 看到了直接拉黑就好了 5.工作内容看清楚 也要问清楚 前期是怎样 后期可能会搞你可能是会职位轮换 就是来搞你心态 逼你走 前期也要问清楚会不会让你去做职位轮换 有些垃圾公司可能会这样说 让你有锻炼的机会吸收经验。 最后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避雷垃圾公司
保单售后专员,你想卖保险是可以滴,但不强制 保单售后专员好做吗? 作者:琲鸢礻 如题,看着挺好的 ,,,我想混3个月社保公积金 怕还没转正给我开了… —————— 求职者问:这个岗位职责,需要卖保险吗?或者说,它有销售任务吗? 企图拉人头的小传销回答:你想卖保险是可以滴!但不会强制你卖保险!不强制卖保险!不强制卖保险!,,,啊,啊,你是自由滴!,,,反正就是,,你如果没卖出去保险,就没有工资。 浪里个浪😠
平安保险社区网格员改名叫社区金融服务部,到底是啥东西 平安社区网格员(最新改名为社区金融服务部)到底是什么东西 作者:365du 2024·9·23 给大伙提个醒,远离平安保险网格部门。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但实际操作中会用劳动合同那一套来约束代理人,比如考勤,穿着,开会不能看手机,不然就得罚款。关键是内勤自己各种违规操作。大家用心观察,小心取证,如果内勤为难你,你可以给总公司和银保监会去投诉。 平安网格的那些逼主管天天盯着组内的代理人开单,这么难看的吃相跟当初招人进来时的嘴脸真的大相径庭。果然平安保险就是一个骗子公司。骗的不仅仅是代理人,还让代理人用尽各种方式去骗客户。 可以这么说,如果平安社区网格部(平安社区金融服务部)在招人的时候,不骗人,不画饼,把事实说出来,没有几个人愿意去应聘的,是很难招到人的,所以它们只能是骗人。而且,谁招的你,在你正式入职后,招你的那个人就有3000元的奖励,平安就是用这种下作的手段,让人蒙蔽良心,一茬又一茬的割韭菜。记住,招一个人就有3000元奖励。 如果你进去开不了库内客户,内勤和主管就会盯着你,各种暗示,甚至直接会跟你说让你找身边家人亲戚朋友下手,如果不开单,直接滚蛋。 每个月四五十个面访必须做到,否则就扣钱。而且如果不按照那些***内勤的面访进度要求,就不给你批面访假,也就是说,晨会和夕会你必须在职场,否则扣钱。 另外,什么立场说什么话。职场每个组的主管,都是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它们是正式员工,说话的立场都是站在公司立场帮着公司和公司内勤说话的,所以你就得理解为什么那些主管说的话有时候会很难听,因为它们背靠着公司,拿着高你几倍的薪资,而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代理人,也不受劳动法保护。
人们为啥躲着保险小船销 作家林语堂说过:“一个心地干净、思路清晰、没有多余情绪和妄念的人,是会带给人安全感的,因为他不伤人,也不自伤。不制造麻烦,也不麻烦别人,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持戒。” 嗯嗯 妄念太多,是不好滴 保险公司恰好是个专门制造和灌输妄念的地方 所以,术不可不慎
万能保险,签了合同规则就不变?愚蠢透顶的自欺欺人 买了万能险,合同签订了之后,那些交费、追加、扣费之类的规则,就不会改变? 这不过是小传销愚蠢透顶的一厢情愿。 因为:这类规则,很多东西,根本就没写在保险合同条款上! 写在哪里?写在保险公司内部(睁眼看仔细,是内部)保全规则上! 作为内部保全规则,保险公司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去调整的! 财联社3月12日消息 继结算利率步入“3”时代,万能险账户再迎“追加限制”引热议 近日,长城人寿发布一则《关于某款终身寿险(万能型)追加保险费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经研究,公司将对代码分别为03012、03016的某款终身寿险(万能型)追加保险费规则调整如下: 一是在原有体检规则基础上新增体检规则。当被保险人单险种首期保险费+累计追加保险费-累计领取保险费>50万元,需完成该公司体检; 二是单次追加保险费额度由不得小于100元调整为不得少于2万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某终身寿险(万能型)投保规则》等执行。 此《通知》消息一出,很快就在中介渠道的保险经纪人群体中炸开锅。不少保险规划师直言:“完全没办法和客户交待”。 来自某平台的资深保险规划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该款产品销售时,主打的一大卖点就是万能险账户无限追加,如果再对签订的合同及规则进行修改,那自身誉彻底崩塌暂且不表,也会给行业摸黑。” 据该人士介绍,这家人身险公司推出的万能险账户,过去一直用来搭配主险销售,当主险总保费达到一定金额要求,搭配的万能账户便可以“无限追加”资金。 “然而,产品上市不到一年,公司就准备调整万能账户追加规则,自己确实难以接受。”上述人士表示。 据悉,迫于渠道保险经纪人的舆论压力,该公司最终妥协,决定暂缓调整万能账户的追加规则。 业内称保险公司保全规则不宜变化太快,应给于销售人员与客户足够的风险提示 保险公司的规则说改就改,难道不违反保险合同的法律条款吗?尤其对于签发出去的保单,保险公司还能变更规则来限制客户权益吗?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准精算师石赤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万能账户保费追加,都需要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同意。 “虽然很多产品宣传无限追加,但是条款写了需要公司审核。”石赤说。 在大湾区保险学院创始人牟剑群看来,严格意义上,保险公司可以调整万能账户的追加规则。 (见下图) “万能账户的追加规则并没有写在保险合同的条款里,而是写在保险公司自己内部的保全规则中。保全规则的设置,决定了客户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时所需要遵守的规则和提供的材料。”牟剑群解释。 例如,万能险账户的金额追加,其实就涉及保险合同基本保额的增加,这属于保险合同变更中的一种。那么,客户可以追加多少金额、在追加金额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则、提供哪些材料,都是“保全规则”中要求的。 而由于保全规则并没有写在保险合同条款当中。因此,保险公司的确可以对于这些规则进行调整,包括对万能账户的追加金额设定上限、要求客户必须完成体检或其他必要步骤,方可追加。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人士同时指出,保险公司保全规则不宜变化太快,在产品宣传销售时应给于消费者足够的风险提示。 在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看来,在目前金融业降成本的大背景下,投保追加规则过分宽松可能导致过激经营,容易引起消费者过高的预期。 成本收益机制传导,更多险企或将对万能险账户追加受限做出应对 在利率不断下行的背景下,“无限追加+高保底利率”的万能险,在成为客户“挪储”的新选择的同时,保险公司投资端也面临承压。 据众托帮创始人龙格介绍,这两年市场上出现大量相对高的最低保证结算利率的万能险,大部分3%最低保证利率,甚至部分公司推出3.5%最低保证利率的产品,比较吸引消费者。 据悉,这类产品的销售宣传主要围绕两方面来开展:一是允许投保人按需增减保额,按需向投资账户存钱,按需部分领取投资账户价值;二是设有最低保证结算利率。 “但事实上,无限追加不设上限的万能险账户更多是一种宣传噱头。毕竟,监管对保险公司万能险的业务占比有一定要求。”龙格表示,在利率不断下行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很难支撑一个保底利率高、追加提取都很灵活的万能账户。 在长期低利率环境下,险企投资收益下行趋势明确,业务战略更应注重风险平衡的长期经营风格和产品策略更适配当前的市场环境。业内预计,将会有越来越多人身险公司提前对万能账户的追加受限做出准备和应对。
买保险的时候,先搞清楚,理赔都需要提供具体什么材料 保险的合同,那一本,正反面十几张,能看懂就怪了。当初制定合同条款的时候,保险公司就没打算让你看懂。 经常有头壳被保险公司洗坏掉了的小传销,瞪眼说胡话,还有的是不知天高地厚信口开河,说保险合同你看不懂,是因为你自己文化水平低。小传销文化水平倒是高,你让他们解释一下试试。 保险合同的晦涩、模糊,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某法院接受一桩诉讼,双方关于合同条款一个细节撕·逼大战的焦点,连法院人员都搞不清,不得不专门另请了一位中文专业人士,才算有个结论。 所以说,买保险看合同,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自欺欺人。 保险合同一大本,唯一比较简明扼要的内容,就是消费者应该交多少钱、交多久。 除此之外,都是天书。 如果你真的打算买个保险,还是先下功夫,把理赔需要提供具体哪些材料,搞搞清楚。那是将来考验你能力、耐心的地方。 要命的是,这些玩意,你那一大本合同,上面并没有全都写出来! 曾有位消费者,给孩子买的某洋保险公司的一款类似教育金的保险,到了领钱的时候,这位被保险公司折磨的,不要不要的。 有的保险,领钱的时候,还需要公证文书!喂喂,公证,是收费的! 买保险,大家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再买吧。
孩儿他爸爸去报销,销没报成咋又买了份保险 警惕新华保险防范风险为先 作者:文化漫游者 新华保险,让我对保险业大失所望 一年交了2万多的保险费,想着孩子住院时能派上用场,就试着去咨询了一下。结果,对方回复说报不了…… 好吧,报不了就算了。 没想到,两天后,这个保险女经理竟然给孩子爸爸打电话,说可以报了,让他带上住院单据和银行卡去保险公司。这不是可以报销的意思吗? 孩子爸爸去了之后,保险女经理却只字不提报销的事情,反而让他又买了300多的医疗险。 他付完费用后,问报销的钱什么时候打到卡里,这时保险女经理竟然说:“报销什么钱?我都给你说了,你这个报不了,只能做抵扣。” 绝!高!厉害呀! 这保险女经理是把客户当傻子耍吗? 优秀员工?这不得在保险行业里宣扬一下!为了业绩不择手段! 孩子爸爸应该当时也和她吵了一架,想着她是女的又没有多少钱,就放过了她。 但是,我认为这个窝囊气不能就这么受了! 本着信任买了新华保险,结果买了后不能报销,那当时给我推荐的是什么?好吧,不能报销就不能报销,我们都想着算了,又来这一套戏耍客户的戏码。 新华保险的优秀员工,真非他莫属! 然后,,退
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 2023年12月1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25号)显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等九宗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警告并罚款147万元。 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是啥玩意啊? 以前光听说,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都涉及到某某方面收益不确定,也没听说那些玩意因为这个原因违规啊! 还听小传销们摇唇鼓舌,说社保8没有9不管,保险公司推销的商业保险,想啥就有啥,比如,社保养老金是不确定的(就是给得少滴意思)、商业养老金是确定的!小传销的意思无非就是:确定的,才是有保障的!如果不确定的,到时候给不给你、给你多少,都不一定呢!所以,社保养老金照商业养老保险差远了! 现在,啥?怎么还有保单利益不确定、而且还是违规的保险?这是些啥玩意啊? 咱不知道,也不敢问。
保险为啥臭大街,请看Ai智能回答 保险之所以臭大街,主要是因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低,这源于多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保险产品的质量和透明度不高是导致公众不信任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保险产品被认为“烂”,需要强调“买保险要看合同”,这反映了公众对于保险合同条款不透明、难以理解的担忧。此外,保险赔付难也是一个问题,尽管保险公司通过编造高理赔率来误导公众,但实际上赔付过程困难,这让公众对保险的信心下降1。 其次,保险公司的销售和理赔过程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公众对保险产生负面印象的原因之一。在销售环节,一些业务员采用烦人的推销方式,不顾及客户的真实需求,只关注完成销售业绩。这种行为不仅降低了公众对保险的好感度,还让人们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下降。在理赔环节,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付,尤其是在客户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这种行为让公众感到被欺骗,从而对保险产生厌恶感2。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险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诱骗老人购买不适合他们的保险产品,这种行为给保险行业抹上了阴影,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保险的不信任感3。 综上所述,保险之所以臭大街,主要是因为公众对保险产品的质量和透明度、保险公司的销售和理赔过程存在的不信任感,以及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这些问题需要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共同努力解决,以恢复公众对保险的信心。
一个新农合医保报销的实例。别听保险公司忽悠 原文作者:刘一手财经 给大家说个新农合的真实: 有个同事的妈妈今年六十四岁,上个月患了胆管结石和急性胰腺炎,因为结石太大把胆管堵住了,就导致胆汁倒流感染其他器官,当时差点进icu,后来在贵阳一家三甲医院动了手术,切掉胆囊,同时在胆管里安了一个支架,手术长达六个小时。 手术结束后,又在医院住了二十来天的院,每天输液治疗急性胰腺炎。 在住院期间,他们一共交了两次费用,加起来两万块。 等到办理出院的时候,他还以为还要补交一部分,结果不但不补交,还退了两千块,一共花了一万八(账单四万八)。 这还没完,等回老家之后,村里人说如果家里老人医疗费超过一万五,还可以去镇里民政部门领取一部分的补贴,估计有一千多块钱。 他妈妈交的是农村合作医疗,每年380块,而她住院的地方还是异地,就这样都节约了这么多钱,我们有什么理由说农村合作医疗不好呢 ———— 得了这样的病,自己花一万八,就算一般家庭,也没什么不可接受的。 有的小传销要说了:普通家庭,拿出一万八,也不是个小数目,买了保险,让保险公司承担这笔费用,岂不更好? 好个屁。那些能报销一万八医疗费的保险,买那玩意,消费者的代价是什么?钱花了,能不能报销都还是个谜。 结论:除非钱多得没地花了,额外买些商业保险,另当别论。普通人家,办不了职工医保的,能守着个新农合(居民医保),也不必过于焦虑。贩卖焦虑,是保险公司教唆小传销推销保险的伎俩。 接下来,就是自己努力挣钱攒钱,保养好身体,是硬道理。
保险合同可以随便解除?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是故事 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切莫“任性”! 湖南日报 几年前,王花(化名)给丈夫廖军(化名)买了一份乐享百万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内,廖军被诊断出疾病,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寿险”)解除该保险合同。 这份保险合同能否解除?究竟是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还是保险公司未尽提示和说明义务?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案例】 2019年10月,王花给丈夫廖军投保了太平洋寿险的“乐享百万医疗保险(H2018)”,保费1570元,一年一续。 2020年9月,廖军被诊断患有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等疾病。2020年12月,太平洋寿险以“客户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了这份保险合同。 王花夫妻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太平洋寿险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 据了解,2019年5月,廖军因肠息肉住院治疗过3天。太平洋寿险认为,投保单上明确指出,被保险人需要告知包括肠息肉在内的多种疾病状况,而投保人在该告知事项一栏选择了“否”,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廖军在保险期间内因患有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等疾病住院治疗,与他之前所患肠息肉没有必然关联性;该保险合同系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电子合同,内容长达数十页,其中投保单健康事项告知所列举的疾病种类长达数十种,既未单独列出疾病种类设置“是”或“否”的选项对投保人一一进行询问,也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保险合同签订是在保险公司APP上操作完成,难以认定王花投保时,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询问、明确说明、提示的义务;保险公司未能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其履行了说明提示及询问义务。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判决太平洋寿险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无效,应在上述合同有效期间内继续履行该合同。
不用含蓄,可以旗帜鲜明地说:保险就是骗人的 目前市场上的保险是不是骗人的? 毫无疑问,就是骗人的,用不着遮遮掩掩闪烁其词。 现在的保险,经过一番吹嘘和包装,表面光鲜亮丽,实际上是驴粪蛋子表面光,内中的赔付率,就是垃圾级别的!谁买谁吃亏,谁买谁上当。 赔付率,代表了消费者跟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 过低赔付率的保险,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它的保障功能是打了很大折扣的。 以短期健康险为例,赔付率是多少? 这里有个2022年的数据。其他年份的,也大同小异。 2022年,个人短期健康险业务中,“低赔付率”依然是普遍现象。据统计,62家人身险公司平均综合赔付率为21.27%,较2021年同比减少了19.85个百分点; 低赔付率代表保险公司定价高、保险公司盈利性强,也意味着消费者成了冤大头。于是,保险公司编造出个理赔率、获赔率来掩人耳目。 为什么保险一天比一天臭大街?根本原因就是保险产品烂,赔付率过低呗。一天两天还凑合,时间长了,大家都明白了,谁还愿意总去当个冤大头? 一说到保险骗人,很多在保险公司灌了几天鸡汤的从业者,会直接搬出来背锅侠:骗人的不是保险,是不专业不诚信的业务员。 拉到吧。保险公司从业务员招聘,到培训,再到销售,简直就是个诈骗一条龙。这又是为什么? 这还能为什么?就是因为保险产品烂赔付率过低呗!不骗人,没法卖啊! 卖1块钱一斤的大白菜,用得着去处心积虑去骗人吗? 可你卖100块钱一斤的大白菜,不骗人,你试试,看看能不能卖得出去! 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偏偏在保险公司灌了几天鸡汤的人,就看不透呢? 至于那些什么锅架支持保险、你说保险骗人难道是锅架骗人?,,。得了吧,那些毫无意义的屁话听着就烦。
船销套路被钻空子玩不下去了,保险公司就掀桌子 保险臭大街了,保险公司的销售业绩断崖式下跌。然而,面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不是去努力提高保险产品的赔付率,以适合大众需求的保险产品去扩大销售额,而是动起了歪点子,相信“重金之下必有勇夫”,用提高佣金、增加各层级销售激励的办法,企图以此来提高销售额,甚至首年保费,与业务员的佣金+各种激励+退保费用相比,竟然倒挂! 结果,被一些人“看出了商机”,采取加入保险公司、自己掏钱买保险、然后再退保的办法,从中获利。 保险公司眼看一时热闹,结果就是狗咬猪尿泡一场空,自己还额外搭上各种奖励费用。 自己制定的游戏,自己玩不起了,于是掀桌子了。报告警察,说人家诈骗了保险公司的钱。 可这是谁诈骗谁啊? 业绩激励措施是你自己定的! 保险产品退保规则也是你自己定的。 说人家搞船销?开什么玩笑?那是你自己制定的船销架构,人家不过是按照你保险公司的规则来办事,哪块违法啦? 事,就是那么个事。最后,也仅仅是警方的观点,没见法院怎么去认定这种事。 有一点是肯定的:保险公司就是属于狗子的那个器官——只能进,不能出!哪怕是自己定的规则,玩不起,就掀桌子。 以下,是故事梗概: 内鬼”难防!虚构1900余笔保单,保险公司被骗保  海报观察 2024-06-21 陕西西安一家保险公司发现很多新增的投保人突然退保,这是什么原因呢? 这家公司通过调查,发现恰恰这些保单都是通过销售部主任付某招募的一批业务员签订的,而且保单的成交时间也很集中。由此,公司怀疑,是不是有内部人员利用销售政策在做文章。因为只要客户是首次签订保单的,销售人员就会拿到高额提成和补贴,销售部主任付某等人是不是在薅保险公司的羊毛呢? 吃准“新人双佣”制度 营销主管起歪念 付某是保险公司的销售部主任,其下属管理着多个销售团队与业务员。在工作中他发现,保险公司为了鼓励业务员积极拓展业务,增加客户投保数量,对新进业务员采取“双佣制度”,业务员不仅能拿到基础佣金,完成保单后还有高额提成和补贴。 犯罪嫌疑人 付某:佣金当时应该是新人双佣的话80%,也就是说1万块钱拿回来佣金是8000,这还是普通业务员拿的。此外,推荐新人入职有推荐奖,小组长有管理津贴。自己算一算,比如我给朋友卖1万块钱的保险,我可能拿回来12000多、13000多。 大量招新人 签署虚假保单 获取高额佣金 按照公司的制度,新入职员工能获得如此高的佣金,甚至比投保人缴纳一期的保费还要多。这让付某萌生一个想法,那就是大量招募新进员工,利用他们的身份,签署虚假保单,获得高额佣金。于是,付某联合公司总监李某从社会上招揽了一些人员来公司入职。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三中队长 姚轩:找了一些可能在家带孩子没事的,说你来这儿有个事儿,一个月给你1000块钱、2000块钱只负责打卡。如果需要的话,我们用你的身份卡牌工号我们来做保单业务。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战上:可以说是薅保险公司羊毛的一个行为,但是这已经触及了刑事犯罪领域,已经不单单是违法或者违规行为。 如何找到虚假投保人员 几名主管还有花招 但想获取佣金并不容易,虚构保单还需要大量投保人的个人信息,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很多环节也需要本人亲自确认。那么,付某、李某等人去哪里找愿意配合自己完成虚假投保的人呢?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三中队长 姚轩:都是通过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包括有一些可能跟老板认识,给老板说我给你免费买一年买个保险,我来给你掏这个钱,然后你免费享受一年保险,你只要帮我完成业务就行。 保险公司确认保费入账后,定期将佣金打入业务员工资账户中,而用于虚构保单的保费一般会由团伙内的专人事先垫付。 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战上:同时这些保险从业者为了减少资金的投入,他们采取了一种循环投保的方式。保险公司每月的佣金结算时间基本在月底,他们会将本月的佣金提现之后,立马再投入到下一个虚假保单中去,就可以所谓是利益最大化。 利用佣金制度漏洞 传销式“拉人头” 与以往个人骗保案件不同,这起案件是保险公司内部人员利用了保险公司的佣金制度漏洞作案。俗话说,“内鬼”难防。那么,怎么能避免保险公司针对新人团队的特殊补贴制度,成为不法分子的发财手段呢?办案人员梳理了这起案件中的非法利益链。 据警方了解,这个犯罪团伙分为三级,结构与传销金字塔类似,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最高层的总监李某是团伙的核心,负责对业务员的管理及分工。 第二层的主任付某,负责招聘新进员工、寻找虚假投保人、录入虚假保单并收钱、记账。 最底层的新进业务员,分几个组,由小组长来管理,需要定时来公司打卡,保证员工在职状态。 
卖保险能赚钱?只有蠢人才会为低概率事情努力 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卖保险是一种很 low 的职业? 卖保险从来都不是一个好行业,卖保险赚不到钱。 总有小白硬刚,说保险行业有年入百万的人啊。这就属于典型的智商低——任何一个行业都有年入百万的人。 而做程序员年薪百万的概率更高,你为啥不去做呢?因为你不会。 所以拿一个行业的高收入说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你上大学的时候都考不上清华,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在一个行业里年入百万呢?你从来没有证明过自己能比别人强,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百里挑一呢?实际上不是百里挑一了,至少是万里挑1了。 卖保险的人,1万个人里能有1个年入百万的就不错了。而这1个年入百万的人,可能以前就是公司高管,直接出来顺带着把自己的人脉资源变变现而已。 你呢?一个小透明,别人年入百万,是因为别人前10年积累的人脉,你前10年连工作都没有,在家带孩子呢,谁会向你买保险呢?除了你的亲戚朋友,你还能卖给谁呢?最后的结果不就是先让自己家人买两份,自己也买两份,然后把朋友都得罪光了,最后一算账,其实也没赚多少钱。大部分不都这样? 2022年有超过100万保险代理人离开保险行业。这是一个人员供给严重超标的行业——整个社会根本不需要这么多的保险代理人。 而之所以会严重超标——就是因为保险代理人门槛太低,而且连底薪都没有,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有。 说白了——这个行业,就是一个承载社会最底层暴富梦想的直销行业——本质上里面超过90%的人都是社会最底层找不到工作了,才会去干的。 而1万个人里,总是会出现一个年入百万的人的,任何行业造梦——都需要一个标杆而已。即使是概率,也会出现这么一个人。 你就算去堵那个波,每局堵赢的概率也会大于万分之1。说白了——当保险销售赚钱的概率不如堵那个波。 累死累活,每天起早贪黑,都在打电话约客户,最后一算账,赚了不到3000块,还不够请客、送小礼物、打车的——还不如当一个饭店服务员,包吃包住,一个月工资6000,也能存4000。这就是本质。 很多行业,看似有一个很高的天花板——但是概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只有愚蠢的人才会为了低概率的事情努力。而且最关键的是——没有任何积累。 而你这期间,除了学了一堆毫无意义的、骗傻籽的话术——问题是你自己还真信了这些话术——你还会什么呢? 写东西。不会。演讲。不会。逻辑。不会。财务,不会。看报表。不会。培训别人。不会。说白了,就是干了10年,除了赚了那点提成,啥也不会。 这种工作,没有任何意义。只有完全找不到更好的积累的人才会去做。 所以不要再说什么销售保险能赚大钱了。更不要再骗家庭妇女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卖保险了。 老老实实找个炒饼店学会炒个饼,然后去大学门口摆个摊,踏踏实实靠劳动赚钱,踏踏实实做自己的小生意,都比去干这些东西强。至少赚的心里踏实。(知乎,王尔嘚)
买保险,看合同,有个屁用 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想买保险不上当,就必须看合同!而且是好好、仔细、认真地看合同。否则,你买保险上当受骗,就是你自己的责任。 自己坐在炕头上看合同,就能不上当? 屁! 这种说法,实际上,恰恰不打自招地告诉你:这个保险就是个坑、就是骗人的、谁买谁上当! 为啥? 只因为人家保险公司把骗人的把戏制定在合同条款里,你除非是临床医学、且必须是全科的专业人士,否则,你就算把合同条款一个字一个字掰开了揉碎了,你能看出个啥来? 举个例子,某重疾险,保险责任涵盖有主动脉夹层,条款里标明,类似微创的介入疗法,是除外责任。 好了,你把这一段条款背诵的滚瓜乱熟,然后呢? 然后,你就能懂得,主动脉夹层的治疗方式,90%以上的,是通过微创疗法吗? 如果你不懂,那么,就意味着关于这个主动脉夹层的理赔概率,你心目中的理解,比实际情况大了9倍! 实际的理赔概率情况,仅仅是你心目中想象的10%。 接下来,骂骗子、闹维权、上法院诉讼,概率大约90%。 这个例子,来源于某个保险合同诉讼判决书。 这里,不过是拿主动脉夹层举个例子而已,一款保险,保险责任洋洋洒洒一大本,情况大同小异。 这里不是讨论案例中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说明,保险合同字面上的东西,远远不能让你不上当。 有人可能会说,仔细认真地看保险合同,尚无法保证买不上当,那么你不看合同,买保险岂不是更上当吗? 是的,道理是这样的。可既然你知道,即使是仔细看合同,也难免不上当受骗,那么,你干嘛非要趟那个浑水,买那些破玩意? 所以,想买保险不上当,就要仔细看合同,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个屁话。买保险,都到了需要逐字逐句拎着放大镜看合同的份上,还是趁早远离它为好。 买赔付率在85%以上的居民大病医保,用得着看合同吗? 综上,买保险,先了解其赔付率,比看合同,更有意义
保险公司培训充场、保险听课就给钱!骗术变得越来越有趣 做完保险听课的充场兼职,我背上了「奇怪的网贷」 来源:36氪  春节过后,被称为“金三银四”的招聘季如约而至,无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寻求新机会的职场老人,都希望在年后有一个不错的开局。 然而,在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真实的招聘与虚假的套路常常混杂在一起,令人防不胜防。 尤其是一些看似轻松、高回报的短期项目,常常披着诱人的外衣,暗藏玄机。 在这些虚假招聘中,保险听课骗局尤为普遍。 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快速扩张业务,打着“听课就给钱”的幌子拉人培训“充人头”。有些涉事不深的年轻人,或是防范意识薄弱的打工人,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甚至在自己毫不知情况的情况下,成了保险公司的员工。 这些保险公司往往与求职中介和猎头公司紧密合作,根据面试和入职的人数给予他们金钱回报。为了获取佣金,一些不良中介和猎头公司不惜采用各种手段,对求职者和保险公司进行两头欺诈。 本期显微故事将聚焦这些掉入保险听课陷阱的求职者们的经历。 他们之中有人因为警惕性高敏锐地戳穿骗局,及时止损;也有人心思单纯,不慎掉入“陷阱”,经历种种“磨难”之后才脱离“魔爪”…… 以下是关于他们的真实故事: 上掉下的“保险馅饼” 最近,大四学生小敏在某招聘公众号看到一则令人心动的短期工作机会:一家五百强企业招聘短期文员,仅需工作三天半,劳务750元,工作内容简单明了——整理文件。 对于一个还在上学的学生来说,这样的工作内容和报酬很有吸引力。按照网上提供的联系方式,小敏与招聘者取得了联系,对方只问了一下她的年龄和学历,就通知她可以去“上班”了。 然而,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现场后,小敏却发现自己被骗了。 原来,这个文员岗位是虚构的,所谓的整理资料其实是参加保险公司的新人培训,听三天半的课,给750元的报酬。 但是要想拿到这750元钱,可不是听课那么简单,小敏必须得办理入职手续,拿到工号,成为保险公司的一员。 这样的欺骗方式让小敏感觉很气愤。她打开微信与当时招她的人理论,质问他为什么骗人,没想到对方已经先把她拉到了黑名单。 在各种社交平台,有关参加保险公司培训、兼职听课被骗的帖子和笔记屡见不鲜。 许多兼职信息中会直接标明“保险听课充场” 大学生小乔就在知乎上分享了她参加某保险公司培训被套路的经历。 假期的时候,小乔在网上看到一则听课挣“外快”的兼职帖子,帖子声称,只要参加某保险公司的三天培训,就可以拿到300块钱的报酬。小乔报了名,并且按要求听了三天课。 原以为只是简单地充个场就能拿到工钱,但事实远比她想得复杂得多。 上课第一天,小乔就被要求注册该保险公司XX学堂的APP,还要求上传身份证和毕业证信息,听课也并不是出个人头就行,而是每天人脸打卡,还要答题参加考试。 毫无防范意识的小乔一一照做。但是到第三天上完课领取报酬的时候,对方却要求她注册保险公司的工号,并且新开一张银行卡,否则不给钱。 为了拿到“工资”,小乔不得不按要求完成了所有步骤,但是最后保险公司只给了她260元,理由是她未满22周岁,按该公司规定不能给全额。以小乔名义办的银行卡也被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收去,并未交到她手里。 意识到上当之后,小乔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要求注销工号,退还银行卡,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在小乔投诉、报警之后,历时两三个月,她才算彻底脱离该保险公司的“魔窟”。 虽然经历一番波折,小乔还算幸运,没有造成太大损失。据知情人透露,一些无良的保险从业人员,甚至会利用新人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去申请网贷。然后用这些贷款购买保单,以此来充实自己的业绩。 在网上搜索“保险公司听课给钱”、“保险公司培训充场子”等关键词,可以发现很多与小乔、小敏经历相似的案例,这些案例几乎覆盖了市面上所有主流保险公司。 这不仅暴露了保险公司在招聘和培训机制上的漏洞,也让本就饱受争议的保险行业形象进一步受损。 以下这种把戏,是不是很常见: 
保险公司就是个诈骗教唆饭 5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个人保险代理人发布虚假保险营销宣传信息;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检查期间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警告并被罚款34
震碎三观!被骗进某人寿保险公司的真是故事 震碎三观!我被骗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真实故事 作者周先生 这几年受疫情影响,很多行业不好做,大家找工作千万要当心,发现不对赶紧跑路。下面分享下我最近被人骗去保险公司,干了18天没赚到钱,反而倒贴2000多的真实遭遇。 2022年5月22日晚上,受疫情影响想找份兼职多赚点钱的我,在店长直聘上找工作时,看到有人给我连发4条信息,我一看是保险公司立马全部拒绝了,后来看对方发布的广告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常州市武进支公司,招售后客服,6000-12000元/月,双休。联系招聘广告发布者王女士后,她跟我讲是售后部门,跟常见的不一样,不用到处拉人买保险。我问她底薪是多少?她说这个要看个人学历和经验,具体要跟经理面谈。做过销售、创过业做过老板的我,觉得自己可以做好这个岗位,就跟对方约好改天去面试。 当晚我跟我老婆说到这个工作,我老婆好奇怎么会有怎么好的事情,建议我别去。因为我老婆以前曾在平安保险公司做过销售,对保险行业还是有点了解的,她说保险公司不开单底薪都没的,很难做的,她干不下去才辞职的。我说:我想去试试,这个中国人寿是国企,保险你做不行,我做可能行呢! 后来证明,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5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点多,我赶到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铂安国际A座1115室参加面试,见到了王女士,她热情接待了我。之后通过三次面试,我被录取。 一面,是填写下简历、做一份性格测试类选择题。 二面,王带我去见她师父,也就是整个职场的部门经理崔女士面谈,崔跟我说咱们属于收展部,主要做老客户维护这一块,新人试用期是三个月,底薪加提成制,底薪分固定和浮动两块,固定底薪是2800元,浮动底薪几百元到1500元;销售提成蛮高的,像寿险开一单一般提成就有2000元;老客户续费或者办理升级业务,都有提成拿;崔边说边拿了张纸列给我看,我看完觉得底薪加上提成等奖励,一个月下来月入上万还是很容易的,这样的话底薪低也能接受,况且在常州销售的底薪普遍都只有两三千,做销售主要就是靠提成吃饭,单靠底薪的话早饿死了;关于晋升空间这块,崔说做的好以后可以成为组经理、部门经理、区域经理等。三面,是去16楼人事部拍个合影照片,查下征信没问题就行。 一切都超乎我想象的顺利,我当时心想要好好干,争取混到领导级别。 我后来才知道,保险公司流动性特别大,天天都在招人,招人就是招客户,只要你是个人,只要你的年龄能上工号它都要。 什么一面二面三面,搞的人五人六的!崔后来有次在部门开会时,当众对我说:当初你来面试时,我看了你简历,就思考应该怎么说才能把你留下来。 5月23日下午,我被安排去公司17楼教室,参加为期三天半的岗前班培训。岗前班,上台授课的老师都是做保险的,底下坐着听课的学生总共有20来个,男女都有,年轻人居多,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因疫情影响从其他行业出来的,大家来做售后、营销、人事助理的都有。
本人亲身经历,保险行业的那点事 本人亲身经历,保险行业的内幕 作者:石破天惊 本人亲身经历,如有异议,请***,不接受反驳 2019年,很不幸的被保险人员忽悠到保险公司去工作 因为特殊原因,必须要在家工作,三月份我找工作看到一个招聘信息,上面写着大型国企招聘售后理赔人员,周六休息半天,周日休息一天,工作时间每周一到周六,上午八点半到公司11点下班,下午二点半到五点下班,月工资4000到4500,我一看还可以就去了。 面试的是一位经理,进去二话不说就打开了他的工资条给我看,乖乖,每个月都是上万,八九万,一下就被吸引住了,后面说什么也没多在意,只是想着,他们行难道我就差吗?然后交了一个150的培训费,说也是会返回第一个月工资里面的,接着就开始了三天的培训,培训是干什么呢,就是介绍产品,介绍谁谁谁一个月拿多少多少,刚开始是什么人,进公司之后半年就月入10万 三天培训结束之后就是开工号了,然后又扣了一个五百的保证金,加起来就是六百五了,有的人觉得可能不多,别急,听我慢慢说 工号出来之后就是每天的上班,说是上班就是早会,起立跳舞,喊口号,然后开始上课,上课也是和培训内容差不多的无非就是给你洗脑,给你打鸡血,让你觉得钱就在旁边,马上就能拿到,还没上三天班,招我进去的那个人就给我谈话,说月底了,你是这个月开的工号,只有当月转正才能拿到更多的福利,也只有转正才能有客户下来,好,我就自己掏钱买了一份健康险,4500的样子吧! 买之前这里的经理还跟我算了一下我转正之后能拿到多少钱,乖乖,有五千三左右,我一想不亏,也就买了,好,来到了第二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发下来只有两千多,我就跑过去问,不是说的五千三吗?怎么只有两千多,然后哪里就解释了,这个月只发拥金,其余的是下个月发的,我就说,为什么前期不跟我说清楚,他们没说话了,只说了一句,有问题,你找你师傅去,我一下,这还用找吗?就这样吧!接着到了下个月,又发工资,嗯,这次没骗我,是发了没有发完的,两次加起来是差不多五千多,怎么说呢,等于就是我第二个月一分钱没有呗,算了 我不计较。 在等待的期间,招我进去的那个人就跟我说,你要招人了,我心里还纳闷呢,我进来还不到一个月,自己啥也不会,你叫我招人,不管吧,反正上面说了,我就开始行动吧!各个地方发招聘信息,招进来的人我也就跟上面跟我说的那样去跟他们说,三个月时间吧,招了七八个,然后底下人也招了,加起来有二十多个 接下来到了第三个月的时间了,又跟我说,人是够了,(就是是升级)但是还要招,到了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就是晋升的时候,那么晋升需要什么条件呢,那就是你自己下面必须有四个有效人员(就是转正了的人),然后再加上4500的FYC也就是需要一万二左右的保费才可以,没办法,我才进来,啥都不懂,怎么推销保险(纠正一下,前期他们跟我说过,不需要任何业绩的,不需要买保险的)怎么办,自己掏呗,花了一万多买了三分保险,达到了晋升的条件,哎呦我去,晋升上去之后,各种表彰大会,又是西装,又是领带,又是鲜花,又是奖杯,反正就是没有一点实质性的东西,我晋升之前各种人,各种洗脑,说晋升上去的好处,是每个月不搞事都能拿五六千什么的,然后又跟我算了一下,晋升上去,第一个月就能拿一万多,就冲动了呗,然后工资下来,傻眼了,五千多一点,又去找上面的人,跟我说的,可能公司搞错了吧,再等一个月,看看下个月多少,好,我就等,再发,三千多,说好的一万多呢,说好的是第一个月就下来的呢,又分了两个月,而且还没一万,我自己掏出去这么多,这下我就彻底醒悟了,我自认倒霉,辞职了,然后那个五百保证金呢,还需要辞职之后的三个月才能下来,我去,说多了都是泪啊 可能我说的不是很明确,文低不好,但是,这些都是我实实在在的经历过的,我也告诫各位正在找工作的,千万不要去保险公司工作,那样的话,只会让你不停的掏钱出去,再说一遍,招的不是员工,是客户,明年的这些保单我也不会续了,可能健康险会续一下,因为这可能是需要的,最后也说一下,买保险可能不错,但是不要听业务员去忽悠,他们只要业绩,你要自己了解,对比,看看那个比较适合你,再去购买自己所需要的, 这个文章,说的模模糊糊,抱歉了,各位,文化低子不好,另外,欢迎各位保险行业人员过来喷我,来者不拒,保险这个东西可能是能赚钱,但是永远上上面的人赚钱,低下的人,不可能赚钱的 最后一句,去***保险公司,去***不断拉人头,去***忽悠
中山公园,周末,步行健身道成了破烂市场 中山公园里有条步行健身道,是市民步行健身的场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周末,这条原本就只有3米多宽的健身道,成了摊贩肆意摆摊的破烂市场,严重影响市民健身活动。 这种情形,没有管理措施吗? 答案是:有! 公园里,在步行健身道入口处设置“公园禁止摆摊”的告示牌;在路旁安放播音喇叭,一刻不停地反复播放“公园里禁止摆摊”;更有若干位,身穿制服的人员现场****,,,。 实际效果是:摊贩摆摊的行为,愈演愈烈。 敢问区、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这件事,就没办法解决吗?
医保退保潮?假的!医疗保障局辟谣 国家医保局辟谣“医保退保潮”,强调参保覆盖面稳定且质量提升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取官方信息,澄清了网络上关于“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下降”及“部分地区出现医保‘退保潮’”等不实传闻。 国家医保局明确指出,我国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长期稳定在95%以上,并在数据治理与参保结构优化过程中不断提升参保质量。 针对参保数据波动问题,国家医保局解释称,波动主因并非民众主动退保,而是由于2022年起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进行的数据清洗工作。 期间,医保部门累计清理居民医保重复参保数据约5600万条,有效净化了参保基数。 此外,随着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状况的改变,部分居民医保参保人转为了职工医保,这也使得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出现了结构性变化,而非参保积极性降低。 为深入了解基层医保参保情况,国家医保局近日对内蒙古、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甘肃等8个省(自治区)的部分乡村进行了实地调研。 结果显示,在8个被调查村中,过半数村庄的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较上年度有所增加,整体参保人数呈现出净增长态势。 以一度被误传为“多人退保”的湖北省麻城市某村为例,今年该村居民医保参保率高达97.4%,实际新增参保人数达30人,村民普遍反映医保制度为他们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缓解了看病就医的经济压力。 国家医保局同时指出,考虑到我国当前正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以及人口总量的下降,未来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可能会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出现缓慢减少。这一变化既是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提示我国医保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适应老龄社会的服务机制,保障全民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总体来说,尽管我国医保参保数据存在一些正常波动,但整体参保覆盖面依然稳固,参保质量持续得到提升。
要修订《保险法》?不确定消息,仅供参考啊 近期传出消息,正在修订的《保险法》草案中或将增加一项规定: 若保险公司受到接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或者需要依法转让保险业务,经guo务院同意后,保险合同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嗯哼 网络消息,至少到目前为止,不足为信 现行的《保险法》,关于这个问题,92条+《保险保障基金管理条例》,说的有点拐弯抹角。 直接上手改合同,就简单明白多了。 也省得以后,小传销们鼓个斗鸡眼,说买保险比银行存款更安全,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就算破产了,客户利益也不会减少。 网络消息啊,仅供参考
精算师协会公布,重疾保险拒赔率高达15.7% 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披露的最新统计数据(该数据收集间隔期为5年,19年-23年数据还未收集),2014年-2018年间重大疾病(含25病种)险拒赔率高达15.7%, 而赔案总数是152.1万件, 五年间重疾险的拒赔数达到23.8万件, 期间全国范围内遭到拒赔的重大疾病保险案件数日均超过130件,年均拒赔4.76万件, 与各大保险公司每年自行公布的理赔年报显示的拒赔率最高仅在3%浮动的拒赔率数据可谓是大相径庭。 ———— 精算师协会公布的重疾险拒赔率15.7%, 与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公布的拒赔率3%(理赔率97%),二者大相庭径, 谁在说谎?你信哪一个?
卖保险,是朋友翻脸断交的第一职业 卖保险是朋友翻脸、割席断交第一职业,劝你别去做 卿本无愁 朋友,你身边有卖保险的朋友吗?他向你推销过保险吗?你买了吗?你买了之后后悔了吗?不知道是卖保险的人的错,还是保险公司的错,我身边绝大部分买了保险的人都极为后悔。 说几件身边关于保险的小故事: 故事一、退保翻脸追回返佣,三百块钱何至于此? 几年前,J同事跟他一个卖保险的朋友买了一份车险,平时我们大家经常一起聊聊天,喝喝茶,还一起开车或者骑单车出去玩过。 车险总额大概是3000多,这份车险J同事的朋友给他返佣了300块钱和一个书包,但是半年之后,J同事的车卖了,保险退了之后按时间比例退还了剩余保险费用,第二天J同事的朋友就打电话说,要求把当初返佣的300块钱还给他,说书包就当朋友一场,就不要了。 J同事虽然很利索的就把300块钱退给了他的朋友,但是内心极为别扭。 J同事来找我吐槽,总觉得300块钱不至于这样,不就是一顿饭的事情嘛,以后买保险再也不找他的这位朋友了。 故事二、所谓闺蜜何其可笑,后悔退保坑惨闺蜜 Y同事,是一位女士,四十多岁,在四年前失业后,因为年龄太大,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碍于家庭压力太大,后来经人介绍,去了保险公司。 闲来无事,Y同事与他的闺蜜R女士聊起了保险,Y同事经过详细的介绍一款理财保险(每年交6万,交3年,第4.5年后,可以获得3%年化利率,但是前4.5取出,会有较大损失),R女士也是年入50万的高薪白领,于是愉悦的交了6万元购买了保险,并且Y同事承诺把自己的12000元佣金返还给R女士。 插一曲(佣金之高没想到吧,某保险佣金首年度保费9%+,六月内新人奖励一倍佣金,第二第三年,还有少许比例佣金) 谁知回到家后,R女士给自己老公讲了之后,老公勃然大怒,说某地方银行定期存款都要年化利率3.5%,你脑子进水了买这个。 R女士觉得自己确实、似乎、大概脑子进水了,把自己的好闺蜜的微信和电话给了他老公,其老公对Y同事一顿疯狂输出,怒骂其是骗子,要求退保,如不退保要去YIN保监会投诉她。 但该保险已过犹豫期,确实无法退保,于是R女士的老公对其闺蜜Y女士进行了投诉,最后确实成功全额退保,但是此事让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的Y同事再次失业,, 到底是谁的错? 如果你想破坏一段友谊,那就卖给他保险吧 以上两个小故事,那是翻了脸的,其实还有很多人买了保险后,若干天后或者若干年后才反应过来,发现这个保险完全不像自己理解的那样。但是他们大概率会忍了,算了,朋友一场无所谓了,以后不买减少交往就是了,吃个哑巴亏吧! 这样看来,卖保险真是的破坏友谊的居家必备良药。 但是,在我看来,卖保险的也只不过是保险公司的鱼饵罢了,保险公司没有吸引力的保险产品,靠人情世故来卖保险,谁的人脉广,谁脸皮厚,谁就卖的保险多,谁就坑的朋友多,用超高的佣金来吸引保险从业者不择手段的出单。 保险也确实是检验人品,检验真友谊的试金石 我想每一个卖保险的人,都经历了生活的苦难,中年失业、生活压力,最后选择去卖保险,而这份看上去西装革履的体面工作,实际上只不过是人头税罢了。 有的人在发现自己的保险不是那么回事的时候,选择理解朋友,包容朋友; 有的人则选择发泄情绪,追回损失,斥责朋友; 我不是要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你是什么样的人,早已注定了你会做什么样的事。 那么你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吗?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做呢?
糖尿病遭拒赔,重疾保险条款中的限缩解释 女孩投保重疾险后患糖尿病,保险公司却拒赔 作者:竹姐说社会 网友经常开玩笑说某些保险公司,交钱买保险的时候挺好,真等到出事了 保险公司有两不赔:“也不赔,那也不赔” 没想到这却在现实中发生。 江苏南京的张先生在2018年的时候,就给自己的小女儿买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有50万元,缴费20年,每年缴保费5000元。 可以看得出张先生挺爱自己的女儿的,据了解,他买的这个重大疾病保险里,“1型糖尿病”是在合同里定为重大疾病的一种。 不幸的是,张先生的小女儿小乐在2022年被确诊为“1型糖尿病。” 面对治疗糖尿病后续的昂贵费用,张生生想起之前买的重疾险,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但是保险公司“花式“拒赔,又搬出了合同说还要满足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才赔偿: 一是出现糖尿病导致的视网膜病变 二是糖尿病肾病 三是足趾坏疽进行足趾或下肢截断术 出现理赔了就又搬出了其他的附加条件,明摆着不想理赔 张先生表示:“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也没有告诉这些约束条款啊,现在搬出来这些约束条款拒绝理赔” 于是,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的附加条件不合理,对重大疾病做了限缩解释。 (什么是限缩解释?顾名思义就是做出限制,缩小保险理赔范围,这样就不用赔偿人家了)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看到保险合同项里有这个“1型糖尿病”重大疾病,而我也买了这个保险,正常就应该理赔,并不是等到需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又搬出一大堆附加条件来限制。 并且重要的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又没有做特别说明,保险合同都是事先写好,重复使用的。 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0万元。 但是保险公司不服,又进行了上诉。 幸运的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网友们的评论可谓一针见血。 “保险就是买的时候啥都保,理赔的时候啥都不保。” “保险的合同你是看不懂的,那种文字让你不知道是什么坑。” “它们的大字包括了所有责任但是后面的小字写的是没有任何责任!” “我妈给我买的意外险,骑自行车不小心磕了一颗门牙,保险公司说得磕3颗以上才理赔。” “我认识干保险的,都是把身边亲朋好友骗了个遍就辞职了。” “意思是不是要病得特别重濒临死亡才给赔?”
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陷阱 民间有个说法:猫狗犯相 说的是,猫和狗,见面就打架 为啥打架?据说是二者的语言相反。 狗晃头摇尾巴,是表示友好。而在猫看来,是攻击前的信号。 猫发出咕噜噜的声音,是表示亲近。可在狗看来,是准备攻击自己。 于是,猫和狗之间,打不完的架。 再说说保险。 在如实告知中,经常出现类似这种问题: 你的某部位,是否患有某疾病? 这个问题,究竟是什么意思? 在保险公司看来,我问的是,在该部位,你过去和现在有没有发生过病。 而消费者认为,你问的是我现在的状况。哪怕以前发生过病,治好了,现在就是没病。 于是,如实告知,就成了理赔的时候,双方撕那个逼大战甚至到法庭开练的常见原因。 ———— 得了癌症却遭拒赔保险公司:他脊椎受过伤 近年来,百万医疗险的广告铺天盖地,但是也有不少投保人遭遇医疗险拒赔的情况。据上海金山法院发布,2020年2月王大爷通过网络途径在某保险公司处花1,431元投保了一份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保障期为一年,保障内容为100种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合计200万元,免赔额为2万元。投保时,保险公司通过电子页面对王大爷的健康情况进行了问询,且告知范围包括“脊椎”,王大爷对全部问题均作出否定回答。保障期限即将到期前数月,王大爷在公司提示下,又续保一年。 2021年1月王大爷被初次确诊为肺癌,并进行了治疗,前后花了16万余元。2021年7月2日,王大爷在线申请保险金时,应对方询问,表示6年前因腰椎间盘突出和狭窄,开刀做过手术。 2021年7月19日,王大爷收到保险公司发出的保险合同解除通知书。载明保险合同处理结果为:鉴于“被保险人投保前患有脊椎疾病,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本公司解除您的保险合同并终止效力”。 买了百万医疗险,得了癌症竟然拒赔了?王大爷一气之下将该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保险金16万余元,并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合同。 庭审中,王大爷认为,其从未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所患肺癌与脊柱疾病互不关联,不足以影响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公司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应当继续承保并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则辨称,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和保险单上,就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做出提示,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王大爷所患脊柱疾病属于保险人询问范围,不论患病部位如何,只要其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案件的争议焦点为,投保人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法院认为,如实告知义务固然是投保人履行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但也有一定限度。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具有被动性,而非主动性。如当事人对于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虽然健康告知的第3项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患有若干种疾病,包括“脊柱和关节疾病”,但王大爷已对其椎间盘进行过治疗,有充分理由认为自己已经治愈,在投保当时不患有“脊柱和关节疾病”;且公司并无工作人员对被保险人填写健康告知进行指导与提示,要求非医学背景的普通投保人王大爷对诸多医学名词理解并准确判断自己是否患有相关疾病,对投保人过于苛责。由此,公司未能提供直接有力证据证明,其已就腰椎疾病向王大爷进行了具体询问,王大爷未予告知腰椎疾病具有合理性,不能据此认定王大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同时法院还认为,如实告知义务目的在于引导保险人评估风险,以便其作出符合实际的预测和判断。现王大爷虽曾患有“椎间盘突出伴椎管狭窄”疾病,但这与申请理赔的肺癌,身体部位并不相同,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王大爷未予说明腰椎疾病,不致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上海金山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王大爷保险金12万余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申请保险理赔?俺们公司有理由认定你当初未如实告知 保险从业人员患病也遭拒赔 保险公司:他应该意识到自己的疾病 不仅仅是普通市民申请保险公司赔付时被拒赔,在保险行业里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员也会遇到被拒赔的情况。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被拒赔的原告就是一名保险行业从业者。 2021年9月,男子王某在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投保了一款重疾险产品,保险金额为30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合同签订后,王某按合同约定交纳各期保费。 根据双方签订的相关保险合同,这款重疾险对于轻度疾病的赔付约定:发生合同所列的一种或多种轻度疾病,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也就是说,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是30万元,一旦被确诊认定为满足合同中的轻度疾病,那么会赔付30%,即9万元。 2022年6月,王某因患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住院治疗,王某所患疾病,正好包含在其投保的这款重疾险中对轻度疾病的约定中。但是,当王某向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申请理赔时,对方以王某的申请未达到条款约定的赔付条件而拒绝受理。 遭到拒赔的王某,遂向法院起诉了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并要求对方支付保险理赔款9万元,退还应豁免的保费10437元,并豁免确诊之后的续期保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辩称,合同约定,王某作为投保人具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的义务,王某本身是保险从业人员,对告知健康状况应有清楚的认知,其在投保后不到九个月就诊断出多种呼吸系统和肺部疾病,公司有理由认定王某在投保时已经对自身健康问题有明确知晓。 简而言之,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认为王某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投保时已知道自身存在呼吸系统疾病,但却没有如实告知,所以不给理赔。 面对双方之间的这场理赔纠纷,法院经过审理指出,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辩称王某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但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在完全有能力进行调查王某是否符合投保条件的情况下,没有在王某投保时对其进行体检,也没有调取和查询王某有没有病史,故对复星联合健康保险拒赔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同时,法院表示,王某虽然是保险从业人员,但没有规定说保险从业人员不可以购买人身保险,疾病也不会因为王某是保险从业人员就可以避免。 最终,法院判决,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向王某赔付9万元保险金,退还10437元的豁免保费,并豁免确诊后余下的各期保费。 半岛都市报
提问一下,保险骗不骗人?即筑舍于道旁 保险骗不骗人? 答案,不在于问题本身,而在于谁来回答这个问题。 每个人的观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 立场不同,观点不同。 认知水平不同,观点也就不同了。 当然了,道德方面的因素也不容忽视。不要以为每个人说的都是真心话。 所以,当你想知道保险骗不骗人,首先要确定,哪方面的声音对你更重要
保险事故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举证责任的纠纷 2021年5月6日,宋某某生前在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购买了人保寿险百万守护(至尊版)两全保险,及其他几款保险。 其中,在人保寿险百万守护(至尊版)两全保险第3.1责任免除条款中明确约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公共场所特定事故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和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猝死……”,并对猝死等具体免责事由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解释。 同年12月15日,宋某某在曲靖火车站进站检票口处倒地,经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中死亡原因写呼吸心跳骤停,但宋某某某未经鉴定机构对其死因进行鉴定。 宋家人申请保险理赔, 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认为宋家人未能提供尸检报告或者死亡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宋某某某的死亡属于意外死亡,故按照该条款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标准向宋某某进行理赔。 这个理赔结果,比按照意外伤害的理赔结果,金额相差一大堆。 双方到法院开练。 一审法院认为: 宋某某某具体死亡原因不明确,提供死亡原因的举证责任在宋某某,因宋某某举证不能,故不能按照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进行赔偿。 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的理赔并无不当。 判决:驳回宋某某的诉讼请求。 宋家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宋某某向保险人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时,提供了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火化证明》等资料。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明确载明宋某某某的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宋某某已完成了被保险人宋某某某意外身故的初步证明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认为宋某某某不属于意外身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则应由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承担相关举证证明责任。 但在本案一、二审审理过程中,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均未提交证据证实宋某某某的死亡系因其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非意外身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且,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作出的《宋某某某身故案审核报告》上亦明确载明: “本部客户宋某某某,于2021年12月15日14时30分许在曲靖市火车站进站检票口不小心摔倒,抢救无效死亡”“向宋某某某的家属尹某某了解到……宋某某某生前一直身体健康,无疾病史,无精神病史……” “向宋某某某现住址的临沧市临翔区章嘎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到……宋某某某生前一直身体健康,无疾病史,无精神病史……” “我司调查人员……到临沧市第一、二人民医院病案室用被保险人宋某某某名字、身份证号码查询,未调查到被保险人宋某某某近5年住院记录情况。” 从上述记载内容上看,宋某某某生前身体状况属健康状态,并不存在因自身疾病原因造成死亡的情形。 据此,被保险人宋某某的死亡,符合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因素造成的意外身故,保险人中国人寿保险临沧支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宋某某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400000元。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处理错误,本院予以改判。 判决如下: 本院审理查明的法律事实与一审审理查明的一致,不再赘述。 一、撤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2022)云0902民初661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宋某某支付被保险人宋某某某意外身故保险金400000元。 (该判决书制作者,大概分不清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中国人保寿险的区别,可能看着稍微有点别扭)
赔付率低的保险,说明保费中,转化为消费者价值的比例低 整治佣金畸高、捆绑销售,淘汰赔付率过低产品——意外伤害保险进入严监管时代 2021-10-22 来源: 经济日报 负面清单剑指经营乱象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伤残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该类保险的销售人员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正因为如此,意外险被称为“人人买得起用得上的保险”。 无需健康告知、没有等待期、保额最高可达百万元……低门槛、低保费、高频率、高保额的特点使得意外险成为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争相发力的产品品种。 以30岁的成年人为例,买一份一年期意外险只需花200多元,即便是买保额更高、保障责任更全面的高配版,保费也不超过400元。而涉及旅游、公共交通出行的短期意外险保费只要几十元甚至十几元,可以说是“白菜价”。 近年来,意外险保费增长迅速,2016年至2018年意外险保费年增速均超过18%。在原保费收入持续承压的大背景下,今年前5个月意外险保费仍有7%以上的增速。 然而,蓬勃发展之中,意外险市场也被各种乱象困扰。 比如与贷款捆绑销售,互联网平台倚仗渠道优势对航意险等收取畸高手续费,个别保险公司利用意外险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据悉,新规强调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 以个人业务为例,短期意外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不得超过35%;长期意外险中,期交产品不得超过35%,趸交产品不得超过18%。 “要建立与赔付情况挂钩的费率调节机制。” 上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借鉴发达保险市场意外险监管经验,设定最低赔付率要求,对连续三年保费收入超过500万元且平均赔付率低于50%的短期意外险产品,要求保险公司及时调整费率,推动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模式。 事实上,将产品费率与赔付率等指标挂钩,逐步淘汰赔付率过低、定价明显不合理的产品,能够促使意外险价格充分反映历史数据、行业经验和市场供求关系。 “交通意外险、旅行意外险等很多意外险产品的手续费率很高、赔付率较低。赔付率低说明客户所交保费中转化为消费者价值的比例低,所以产品定价不合理。”王向楠说。 9月23日,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了《中国保险业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2021)》。作为各家保险公司设计产品的“锚”,2021版意外表包含了普通意外险(编制到105岁,老年段可为老年人专属意外险提供参考)和学平险等特殊意外险的意外身故发生率表和意外伤残系数表,并提供职业等级风险系数参考表,较为准确地反映了意外险市场经验情况。 此外,新规还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对产品定价进行回溯,对精算假设与实际情况偏差过大的产品,应对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解释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明确意外险费率浮动上下限、浮动依据等,强化对风险的量化分析,实现保险费率同被保险人风险的有效匹配,防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卖保险被拒绝怎么办?那还能怎么办?赶紧撒丫子跑路呗 做保险,被拒绝怎么办? 作者是某某的健康财富屋 保险,是一个被拒绝的行业!客户拒绝回复,拒绝沟通,拒绝见面,拒绝配置……甚至会拒绝我们这个人。面对拒绝,我们就像面对一座大山,若要翻过这座山,需要做充分的准备,不懈的努力还有积极乐观的心态! 别怀疑,那些得到保障的人告诉我们,这是一件正确的事,坚持下去,时间会给我们答案! 01 要不断进步,变得更专业 作为保险从业者,我们必须要专业。从客户角度出发,结合专业知识为其定制家庭保障及理财方案。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其家庭背景、财务状况及保险需求。这要求我们具备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才能精准判断并为其量身定制。不同的家庭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决定着保险种类的选择与搭配。我们不仅提供保险产品,更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与财富规划服务。在满足客户保障需求的同时,力求为其创造更大的价值。 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政策,以便及时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客户获得最大保障。具备专业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为客户服务,还能提高客户对我们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保险方案,真正实现保险的价值与意义。 02 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做保险需要积极的心态,因为这是一项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工作。只有拥有积极的心态,才能在遇到挫折时越挫越勇,不断前进。人生本就没有一帆风顺,只有积极乐观的人才能走得更远、更幸福。在保险行业,我们需要时刻保持对市场的敏感度和对客户的关心,积极主动地寻找商机和提供服务。积极面对客户,积极面对困难,积极面对一切,才能在保险行业中获得成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03 用正能量去吸引机遇 这个世界充满了能量,而我们的内心也有一个磁场。当我们内心充满正能量时,就会吸引更多的力量和机遇。这些力量将成为我们成长的助推剂,促使我们不断进步。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让我们挥霍。我们必须珍惜每一刻,抓住每一个机会,因为只有今天付出的努力,才能换来明天的收获。每一次的挑战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每一次的困难都是磨炼我们意志的砥石。所以,让我们勇敢地面对困难,坚定地攀登,去迎接那属于我们的光芒。 所以,当我们在人生路上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记住,那正是我们离成功最近的时候。 我是某某某,泰康健康财富规划师。一直用心为客户提供服务,用心做着保险事业。 欢迎私信定制个性化家庭保障方案,也欢迎跟我一起共创一份事业! —————— 不知道这位,是真糊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大概是处于梦境吧
保险代理人职业,能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保险代理人的职业生涯:挑战、机遇与发展路径 作者,显示的是某考证网 保险代理人的职业不仅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还带来了成就感和个人成长的机会。以下是保险代理人职业生涯中的挑战、机遇与发展路径。 一、职业挑战 客户开发:建立和维护客户关系,持续拓展新客户是一项持续的挑战。 市场竞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力,适应市场变化。 产品知识:不断更新保险产品知识和法规,以适应行业发展。 销售压力:面临销售目标和业绩压力。 二、职业机遇 行业增长:随着人们对保险意识的提升,保险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个人发展:不断提升个人销售和沟通技巧,提高个人竞争力。 灵活工作时间:保险代理人通常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享有较高的工作灵活性。 三、发展路径 入门级别:作为新手代理人开始,学习基础的保险知识和销售技巧。 专业发展:随着经验的积累,专注于特定类型的保险,如健康险、财产险等。 资格认证:获取相关的专业认证,如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 团队管理:发展到团队管理层,管理和培训新的保险代理人。 独立代理人或经纪人:成为独立代理人或开设自己的保险代理机构。  四、持续学习与适应 行业趋势跟进:紧跟保险行业的最新趋势和变化。 技能提升:提升沟通、谈判、市场分析等相关技能。 保险代理人的职业生涯充满了挑战,但同时也提供了丰富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不断学习和适应,保险代理人可以在这个行业中取得成功并实现职业成长 —————— 作者大概是搞培训之类的吧,上述这种大忽悠把戏,20年前,兴许赚的盆满钵满,可现在,还有人相信吗?
保险免责条款,保险人醉酒导致,,不那么简单 冯某某,是河北邯郸某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中国某集团河北邯郸石油分公司的派遣员工。 2013年,河北石油分公司,为包括冯某某在内的所有员工,购买了某人寿保险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险。 该保险的条款第2·4条,是这样说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3)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D品; 保险合同中,对于免责情形,做了加粗加大的处理。 同年10月27日半夜,案外人张某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货车,与冯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碰撞,造成冯某某身故。 交警出具报告,事故由张某某负主要责任,冯某某次要责任。 其中一个细节,事故认定书标明,冯某某血液酒精检测含量超标,属醉酒程度。 冯某某家人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被保险人醉酒后发生意外身亡,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我司不应承担理赔责任。 而冯家人认为,导致冯某某身故的意外伤害事故,并不是因为冯某某醉酒!而是因为张某某胡乱开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于是,双方到法院开练。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对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的理解和适用。 被告辩称冯某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意外身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符合免责条款中第三项规定的被保险人醉酒导致身故的情形,不应当进行理赔; 而原告认为导致冯江水死亡的直接原因为交通事故,并不是醉酒。 本院认为: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第三项规定被保险人醉酒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而本案中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原因是交通事故,并不是醉酒本身导致的,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故对被告的辩称不予采信,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如下: 被告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冯X宝、王X芹、白X芹、冯X辉、冯X彬二十万元。
卖了保险不给代理佣金,还有这样的事? 01 卖出产品后不给代理佣金? 事情还要从前说起。 2021年11月,王某林跟天安人寿签订银保渠道销售代理合同,从事天安人寿的保险代理销售工作,职级是客户经理2级。 期间,王某林在2022年3月销售福天利产品保费共计53万元,销售传家宝产品保费共计9万元。同年4月,销售传家宝产品保费共计2万元。 从事后的法院判决书得知,客户经理2级的职级,享有的基本底薪为每月1750元;责任津贴每月750元,但需月度维持标保4.8万元才能拿到。 关于保险代理佣金,福天利产品在2022年3月至4月,职级为客户经理的提成比例为保费的0.4%;传家宝产品在2022年3月、4月,职级为客户经理的提成比例分别为21%和19%。 然而,在卖出上述保险产品后,王某林却并没有拿到相应的代理佣金及底薪。判决书显示,天安人寿仅在2022年5月向王某林支付5496.41元。 为此,王某林要求天安人寿向其支付保险销售代理费用合计约3.49万元。 02 不参加培训及会议惹的祸? 既然作为代理人的王某林卖出了产品,那么天安人寿为何不给代理佣金及底薪呢? 从判决书得知,王某林和天安人寿签订的代理合同期限是一年。也就是2021年11月签的合同,2022年10月合同差不多到期。 合同履行期间,王某林本人没有参与天安人寿公司的培训和会议及考勤打卡,相关记录都由他的妹妹王某庆代替。这正是引发这场纠纷的根源所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显示,对于王某庆代替王某林参加培训、会议及考勤打卡的情况,天安人寿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是知道的。 2022年4月,天安人寿下发银保渠道销售队伍风险排查报告,其中提到王某林就职情况存在异常,属于虚假人力,要求在2022年4月30日前解除和王某林的代理合同。 同年5月28日、29日、30日这三天,天安人寿银保部三次向王某林签订合同时留的联系电话发送短信,其中载明由于王某林长期未见到本人参与公司培训及会议,根据相关规定将和王某林解除代理合同。 与此同时,短信提到,要求王某林于5月30日前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到期后公司将进行销号处理。 但王某林庭审中表示,自己没有收到该短信。 2022年5月31日,天安人寿在报纸上刊登解除合同声明,内容是通知王某林等人,公司决定与其解除代理合同关系。 03 法院判支付佣金及底薪2.5万 面对王某林要求支付代理佣金及底薪的诉求,天安人寿庭审中辩称,经过公司内部核查,发现王某林是经银保部经理王某介绍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但签订后,王某林从未实际参与和履行过代理合同约定的相关代理义务。 此外,天安人寿称,王某庆与王某林串通,并得到公司原银保部负责人何某以及业务经理王某准许,利用王某林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骗取公司签订代理合同。该弄虚作假行为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为无效代理合同,王某林自始没有从事过任何代理服务行为,所以无权主张任何代理佣金和底薪。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林和天安人寿签订的代理合同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法院指出,王某庆代王某林参与考勤打卡和销售保险活动属于王某林的转委托行为,天安人寿对此事实知晓,但未提出任何异议。而且天安人寿在已销售的保险项目中已获取实际利益,所以应支付王某林委托费用。 但是,对于王某林主张的2022年3月至10月的7个月底薪,法院只支持了3月至5月的底薪,理由是5月末天安人寿登报解除与王某林代理合同,后其以及王某庆也未到天安人寿处上班及参加各项培训,因此其已知晓双方于2022年5月末已解除合同关系。 综上,法院认定,天安人寿应支付王某林的费用共计约30820元。扣除2022年5月已支付的5496.41元,最后法院判决,天安人寿支付王某林基本底薪、代理佣金及责任津贴等合计月2.53万元。
保险理赔之争,咬文嚼字的较量 保险理赔时,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往往在是否保险责任构成上,展开“咬文嚼字”的“较量”。 “完全”和“部分”切除的理赔之争 49岁的孙先生作为投保人,购买了两份分红型的年金保险产品,并购买了该产品的附加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均为10万元,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该附加险保险利益条款第六条约定了30种符合理赔条件的特定疾病,其中明确单侧肾脏切除手术和双侧卵巢或睾丸完全切除手术属理赔范围,而部分切除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其他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日期后患有符合理赔条件的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应按附加险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后孙先生在保险期间患右侧肾肿瘤,在医院接受了右侧部分肾切除术,右肾被部分切除。 后孙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特定疾病保险金3万元。 然而保险公司认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至少单侧肾脏切除才符合理赔条件,而孙先生因疾病仅导致右侧肾脏部分切除,不符合理赔的条件。因协商未果,孙先生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附加险保险利益条款中约定的单侧肾脏切除手术是否包含单侧肾脏“部分”切除的情形。 单从利益条款文义理解上,难以直接得出单侧肾脏切除手术即指单侧“全部”切除的唯一结论;结合附加险相关条款,其他脏器的切除手术分“完全”和“部分”切除的不同理赔情形。因此,“单侧肾脏切除手术”在未明确约定 “部分”切除非理赔范围时,理应解读为单侧肾脏切除手术作为理赔的特定疾病也存在“完全”和“部分”两种情形,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约支付保险金3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二审维持了原判。 ■法官讲法典 民法典明确,合同争议条款以合同文本所用词句本身的文义解释为基础,同时将相关条款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通过整体解释等方式准确探究合同真意,公平合理确定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可能出现多种解释的条款的理解,则应适用对格式条款提供方不利解释规则。 本案中,尽管肾脏以及卵巢或睾丸系不同的人体器官,但同一保险合同对于相同性质条款,在逻辑含义、合同目的等方面具有参照性,且相关条款结合起来进行整体解释符合法律规定,故结合合同其他条款关于人体其他器官切除手术作“部分”和“完全”两种情形的区分,单侧肾脏切除手术也可以作类似情形的区分。孙先生和保险公司对条款解读出现差异,因保险公司作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故法院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双方“告知”与“询问”义务的对抗 57岁的张先生通过微信商城购买医疗保障保险一份,其本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流程中载明了投保须知和被保险人健康告知等内容。 关于健康告知条款约定:被保险人过去1年内需没有健康检查结果异常(如血液、超声、影像、内镜、病理检查)等,否则保险人不予承保或有权解除合同。 张先生缴纳保险费800余元。 后张先生被诊断为肺癌并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其要求保险公司按约支付保险理赔款5万余元。 保险公司辩称: 投保流程健康告知页面已告知张先生应对自身健康状况充分了解,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同时列明了相关的健康要求和不予承保的疾病或症状范围。 上述内容已加粗注明。 张先生未告知在投保前1年内就患与本次患病有紧密关联的高尿酸血症,双方应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 张先生对此不能认同,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投保人具有告知义务,但以保险人询问的内容和范围为限。 本案中,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高尿酸血症属于其询问时的内容和范围,仅以血液等异常这一概括性条款表述当然涵盖高尿酸血症来主张其尽到询问义务,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故判决保险公司按约支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服判未上诉。 ■法官讲法典 民法典指出,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在合同成立前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告知对方特别注意相关重要条款,并使其能够理解这些条款的内容。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相对方与条款提供方就格式条款规定的内容达成一致。 人身保险合同系保险公司事先拟定的格式文本,且涉及的专业术语和复杂概念往往具有特定含义。保险法要求保险人主动询问,对投保人采取“询问告知主义”,即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以保险公司作出询问的内容和范围为限。 同时,保险法司法解释也明确保险公司以概括性条款抗辩投保人未尽到如实说明告知义务时不予支持。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善意投保人对概括性条款的告知义务,避免对投保人苛责过重,使双方权利义务失衡。 来源:人民法院报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是不是意外事故,有时候很难确定 【案情】 原告霍某作为投保人与被告太平洋人寿豫北分公司签订了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陈某,合同约定的险种为: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快乐成长保意外保障计划A款、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少儿超能宝重大疾病保险(3.0版)、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后保险人陈某s亡,原告诉求被告太平洋人寿豫北分公司按照保险合同中意外s亡保险赔付。 2019年7月26日郎中乡陈寨村委会出具证明:兹有我村村民陈某某、霍某女儿陈某……于2019年7月23日发生意外,当天…… 7月23日,陈某被送往濮阳民生医院,濮阳民生医院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显示,抢救时间:2019年7月23日8时50分起至7月23日9时45分止,患儿死亡原因考虑诊断1.幼儿猝死?2.外伤?颅内出血?于9时36分宣布患儿死亡。 濮阳民生医院出具2019年7月29日填报的第二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主要疾病诊断,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1.幼儿猝死?2.外伤?脑出血?“发病至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栏内写有“猝死”字样。死亡医学证明书:陈某 死亡原因1.幼儿猝死?2.外伤?脑出血? 【裁判】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豫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霍某保险金共计51008.95元,驳回原告霍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纠纷的起源是一份人身保险合同,本案审理焦点主要有以下两点:关于死亡原因的认定;被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1.关于死亡原因的认定。 原告主张意外身故保险金,则必须证明被保险人陈某的死亡系排除猝死原因的意外伤害事故造成。 根据原告提交的濮阳民生医院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没有明确列明被保险人陈某为猝死,在死亡原因处显示“1.幼儿猝死?2.外伤?脑出血?”,表明医院对陈某的具体死亡原因并未确定,且无尸检的情况下无法准确查明陈某具体死亡原因。 被告太平洋人寿保险也未提交证据证明陈某系保险合同中免责赔偿情形中的“猝死”。 本案根据现有证据既无法排除投保人陈某系因猝死身故的可能,也无法排除陈某死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 本案中,死者有可能为“猝死”,但也不排除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这说了一大顿,等于什么也没说!) 2.被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交付保险金,保险合同成立。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无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亡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情形,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付。 本案中,无法确定死者的死亡属于免赔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的损失系由承保事故或者非承保事故、免责事由造成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应比例予以支持。 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确认陈某的死亡是否属于承保事故的情况,本院结合现有已经查明的事实,酌情认定被告应承担保险赔偿的比例为80%。 本案案号:(2019)豫0928民初8262号
又一群保险公司的小船销,芭比Q了 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解约销售从业人员公示- 12月 根据山西保险行业协会下发的《山西省人身保险行业自律公约》(晋保协发〔2020〕48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司将定期对解约销售从业人员进行公示,望广大客户朋友知悉。 上述代理人已与我公司解除代理合同,我公司郑重声明: 1.以上代理人自解约之日起,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自解约之日起的所有行为均属于个人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其个人承担,与我司无关。 2.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67。 特此公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24年1月3日
新冠保险的结局。告诉我们保险真的分为2种 作家韩寒说过,保险,分为两种。一种叫做保险,另一种,叫做某国的保险。 就从新冠保险说起。 奥密克戎来势汹汹,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商业最丑陋的一幕现在也开始上演了。 在防疫“新十条”没有公布、管控没有放开之前,各家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新冠险”以迎合市场需求。 具体来看,所谓“新冠险”又称隔离险或新冠津贴,推出时一般几十元的价格,消费者就得到一份染病后每天一二百元的津贴,总额一两万元。 本来这是一件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赢、皆大欢喜的事,在疫情防控较为严格情况下,新冠感染比例在社会人群中极低,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润,平时流动性较强的投保人也能获得一份安心和保障。 公开资料显示,新冠隔离险推出后相当火爆,仅2021年四季度,在相关互联网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月均投保多达数万件。可就在保险公司数钱偷着了乐的时候,政策形势风云突变。 防疫“新十条”发布后,各地管控相继放松,社会上阳性患者数量激增,保险公司彻底失算。 这时候,保险公司再次回归了“购买易,理赔难”的老传统,开始以各种理由拒赔“新冠险”。 据媒体报道,包括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众安保险、国泰保险、华泰保险、泰康在线等保险公司,目前在“新冠险”上都被曝出理赔困难。 保险公司们给出的理由也五花八门,一些极端的公司相当无赖,直接表示现在奥密克戎不属于新冠,已经定义为流感,不在理赔范围。 而主流保险公司还是要点脸的,表面上不说拒赔,暗地里使坏。用的最多的一招是提高新冠肺炎的确认成本。在投保人证明自己感染新冠这件事儿上,保险公司表示核酸或者抗原检测阳性,不能作为确认理赔材料,想要证明自己得了新冠肺炎,必须去医院开具一份新冠确诊诊断书,并且上传核酸、抗原阳性以及医生的诊断证明等一系列资料。 然而,想要医院开具一份新冠诊断证明并非易事。据网友反映,新冠诊断证明需要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阳性标准来判断,即需要检测出新冠阳性的结果,另外,需要患者的症状和肺部CT等其他综合检测判定。 对大部分新冠轻型患者来说,肺部ct大概率没有异常,因此医院只会开具“上呼吸道感染”的诊断结果,一般不会开具新冠诊断证明。 有了新冠诊断证明这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保险公司开始大面积拒赔“新冠险”。 而作为对比,恰好海峡对岸的保险公司也卖过类似的“新冠险”,保费 500 新T币(约 125元人民币),阳了之后只需提供简单的核酸阳性证明,就能够获得10万新T币的赔偿(约 2.5 万人民币)。 面对同样的意外情况,但人家却是“愿赌服输”,宁愿卖楼套现,也要兑付客户。 据媒体报道,截至11月底,海峡对岸的理赔案件超过了336万件,理赔金额达到1362亿新T币(约309亿人民币)。 从坚守契约精神的角度上看,我们确实有太多企业需要补课了。 虽然都叫做保险,但这丫头不是那鸭头。 小传销整天喊的保险是责任保险是爱,说的又是哪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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