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婼楿戀࿈芣棄ཏ༻
蕭哥_
因为热爱我们相聚,因为聊兴趣,让我们成为朋友,虽然相距天涯海角,但是我们却是那么相近,那是因为兴趣因为网络,我们相聚在网络,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我们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在这里我们都拥有纯真年代!茫茫网海,相遇是缘互关呗!
关注数: 169
粉丝数: 304
发帖数: 7,605
关注贴吧数: 56
风里雨里群里等你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您的光临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有你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你的光临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您的光临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天下摩友是一家,不管你是踏板还是跨骑,大家一起过来交流探讨学习。开心聊天,快乐分享。多个摩友不迷路V❤️L1810000
机油标号知识你们知道吗? 机油标号 机油标号包括分级和黏度规格两部分。机油标号通常表示粘度和品质。具体解读如下:润滑油的黏度多使用SAE等级别标识,SAE是英文“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的缩写。 W表示winter(冬季),其前面的数字越小说明机油的低温流动性越好,代表可供使用的环境温度越低,在冷启动时对发动机的保护能力越好;“W”后面(一横后面)的数字则是机油耐高温性的指标,数值越大说明机油在高温下的保护性能越好。 机油分级之后的标号表示其黏度规格,例如“15W-40、5W-40”中,“W”表示Winter(冬季),其前面的数字越小说明机油的低温流动性越好,代表可供使用的环境温度越低,在冷启动时对发动机的保护能力越好,如5W代表耐外部低温-30°C,而20W耐低温为-15°C。W后面的数字代表机油在100℃时的运动粘度,数值越高说明粘度越高。40代表100摄氏度时运动粘度标准为12.5mm2/s到16.3mm2/s之间,绝对不是某些坊间说法所称可以在40℃之下使用。 机油分级使用两个字母组合表示。“S”开头系列代表汽油发动机用油,一般规格依次由SA至SN(按字母顺序,但其中没有SI),每递增一个字母,机油的性能都会优于前一种,机油中会有更多用来保护发动机的添加剂;字母越靠后,质量等级越高,国际品牌中机油级别多是SF级别以上的。“C”开头系列则代表柴油发动机用油。若“S”和“C”两个字母同时存在,则表示此机油为汽柴通用型。《本文摘选自百度百科》
等你来撩 多个摩友不迷路
探讨交流 多个摩友不迷路
一起开撩 多个摩友不迷路
一起开撩 多个摩友不迷路
一起撩 多个摩友不迷路
一起撩 多个摩友不迷路
一起嗨 多个摩友不迷路
速度来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您的光临
江西摩友群 欢迎摩友们加入【多个摩友不迷路】微❤️群一起交流学习经验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有你
期待你的光临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您的加入
【豪爵摩友建议意见反馈专贴】 欢迎吧友及五湖四海的摩友们在下方留言评论,给出你们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摩友们一起讨论交流
《关于加强2020年骑行工作的通知》 各位骑友: 秋天刚过,就有些同志思想上出现了剧烈波动,居然产生了要“天冷封车”的错误想法,说没时间骑车,天冷不宜骑车等种种借口和各种理由逃避骑车活动!为此,需要向大家强调的是:逃避骑车这种事,绝不是一件小事!它涉及荣辱,影响前途,关乎生存,决定命运,必须谨言慎行! 请各位同志务必端正思想,认清形势,始终以骑车为重点,以在路上为核心,以穿越为动力,紧密扎根于城乡大小道路高山。 坚持“不怕骑得慢,就怕不去骑”、“周周骑,月月骑”的原则,以每周必骑为准则,把骑车工作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要发扬“召之即来,来之能骑,骑之能久”的精神,抛弃“厌骑”“怕骑”等不良观念,以搭车、开车为耻,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遵守“有路必骑,无路越野”的基本准则,遵循“有力就骑、累了就推"以及“500公里不希拉,1000公里能认真,2000公里肯坚持”的光荣传统。 以“有路必骑,没路找路”为出发点,努力奋勇前进!我们有使命在身,责任重大,不容懈怠!你若不骑,我也不骑,这路也不骑,那路也不骑,骑行大业何以为继?生活还有什么惬意?让我们大声地喊出来:生命不息,骑行不止! 最后强调一点,要严厉打击各种以带小孩、做家务、陪老婆、脚痛、老板叫加班等为借口而拒不参加和逃避骑车的可耻行为!要坚信骑行中锤炼才能够常盛!希望2020年最后几个月,大家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牢记使命,充分发扬共抗疫情的精神,继续坚持骑车。😏😏✊✊
豪爵新悦星吧吧主竞选:NO.0001号候选人
欢迎 多个摩友不迷路
期待您的光临 多个摩友不迷路
早上好,多个摩友不迷路
欢迎豪爵摩友们一起来探讨学习
师傅叫我两千去二次换机油,但是说明书上又说是1500
本吧吧务火热招募中,欢迎参与 为了本吧更好的发展,现面向全网招募合格的吧务管理人员;具体招募职位如下: ㈠小吧主 ㈡图文小编 ㈢语音小编 具体招募情况以吧务团队实际欠缺职位为准,申请以上职位必须认真熟悉百度贴吧条例及本吧吧规,热爱贴吧!
打卡 多个摩友不迷路哦
新悦星排气管上面还有一个管子这是什么?有没有大神知道的?
好消息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多个摩友不迷路,就差你了快上车
打开 每日一签,期待光临
豪爵交流 多个摩友不迷路
无敌了!国四新悦星!这车既然被我磨合得这么好?还是我骑车骑得好?小长途也不会这么省油吧!百公里1.59升!不知道哪个大神能超越我!!!
无敌了有木有 无敌了!国四新悦星!这车既然被我磨合得这么好?还是我骑车骑得好?小长途也不会这么省油吧!百公里1.59升!不知道哪个大神能超越我!!!
豪爵是国产为数不多走技术路线的厂商。我国是不允许外国汽车和摩托车企业独立在中国建厂的,必须和中国的本土企业合作建厂才行,这是为了保护我国的现在相对还很弱小的本土企业,所以才有了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丰田等 轻骑铃木是正儿八经的合资企业,是原轻骑集团(现在济南轻骑的前身)和日本铃木合资建立的,跟济南轻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企业,自身非常独立。 豪爵铃木是大长江集团(也就是豪爵)的下属品牌,没有这个“豪爵铃木”这个企业,只有这个商标。铃木只出技术,其他的都由豪爵负责,铃木是不出钱的,只是拿专利使用费。铃木不参与豪爵铃木的出资,管理,生产,营销。这就是技术合作,你看轻骑铃木合格证上写的生产企业是轻骑铃木公司,而豪爵铃木写的就是大长江集团了。 虽然豪爵与铃木目前为止只是技术合作,但这并不影响豪爵铃木(不是豪爵,要油箱,排气管等有商标的地方打的是SUZUKI的才行)的质量和性能,跟所谓正宗铃木——轻骑铃木相比并没有什么差距,而且豪爵铃木用的是豪爵的销售和售后网络,其网络远比轻骑铃木的大的多。 豪爵与铃木多年前就合资建设了开发中心,为铃木在其中国市场开发新车型,这可是中国唯一的。所以豪爵铃木推出的所有车型都可以找到铃木标跟豪爵标。但是网上的喷子依然不放弃攻击豪爵的铃木血统不纯。所以06年左右,豪爵与日本铃木合资在常州建立工厂,建成后将全部生产铃木商标的车,也就是豪爵与铃木也合资建立了公司,“豪爵铃木”也将和轻骑铃木一样成为所谓的“纯正铃木”。但是还是保持豪爵标跟铃木标同款车型一起生产。 可实际上不管是豪爵铃木还是所谓的豪爵都是同样的工艺水平,豪爵有自己原先的研发同队,再加上与铃木的研发团队。往往是相互学习,借鉴。再者豪爵立厂时,买的是铃木当年生产GN125的生产线,也同样使用铃木的车间标准,技术。所以不存在换标就出现质量下降。这完全是网上喷子的阴谋论。最开始豪爵是由当时的长春铃木提供技术,后来才与铃木进行技术合作 。也是从小厂做成现在的大企业。目前豪爵已经是国企,因为股份大部分为国有。 所以不管是铃木标,还是豪爵标,只要是豪爵生产的,质量外观都一样。
无敌了有木有 无敌了!国四新悦星!这车既然被我磨合得这么好?还是我骑车骑得好?小长途也不会这么省油吧!百公里1.59升!不知道哪个大神能超越我!!!
初建吧任务已经完成,感谢各位摩友支持
期待你的光临 多个摩友不迷路,豪爵摩友吧欢迎期待您的光临
来都来了评论一下呗,评论都评论了关注一下呗,关注都关注了发一个贴呗,贴都发了帮忙宣传一下吧呗!欢迎常来吧里转转。祝你一帆风顺心想事成!
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停放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便民、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通行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所属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电动自行车文明驾驶、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活动。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城乡道路,设置方便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设施。 新建城市道路主干路、次干路,应当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候区域。新建城市道路支路以及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合理划设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候区域。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候区域应当设置醒目标志。 大型车辆通行频繁的道路,应当在机动车右转弯位置设置右转弯导向线和危险警示区,防止大型车辆右转弯时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刮擦、碾压等安全事故。 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学规划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住宅区、旅游区、劳动密集型厂区等,应当配建、增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单位,住宅区以及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保证充电设施符合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的,其管理者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检查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划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线。 第八条禁止拼装、非法改装、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 (一)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 (三)加装车篷、车厢、挂架或者加装、改装座位(儿童安全座椅除外)等装置,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影响通行安全; (四)安装高分贝喇叭、音响等设备; (五)加装、改装车灯影响通行安全; (六)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 禁止销售拼装、非法改装、非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驾驶拼装、非法改装、非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第九条本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信息平台。 电动自行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发放号牌和登记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新购电动自行车可以凭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临时通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发放临时号牌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非标电动自行车),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通行,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未经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非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和对非标电动自行车的特别管理规定。 第十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申请车辆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未获得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城乡居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补领或者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登记证,收取工本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通过发放安全驾驶宣传资料、播放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更换车身、车架或者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灭失、报废或者因质量原因退车的,以及存在其他需要注销情形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号牌、登记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第十三条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禁止转让、转借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禁止伪造、变造或者销售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和登记证。 第十四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正常通行时,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靠右侧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二)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候区域;没有指定等候区域的,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四)保持制动器、喇叭、车灯和夜间反光装置完好,夜间驾驶时开启车灯; (五)与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或者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 (六)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鸣喇叭; (七)超车时确认有安全距离,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八)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时间和区域,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年迈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应当避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第十五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二)逆向行驶; (三)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牵引动物,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四)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按照标志、标线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或者堵塞盲道、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泊位,并不得有其他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禁止在消防车通道和建筑物的楼道、共用走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区域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劝阻、制止违反前款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调控政策,明确允许投放的区域、投放总量、车辆停放地点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加强车辆使用停放秩序管理和安全检测维护,将车辆投放和租赁等信息实时、完整、准确地提供给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方式提高企业偿付能力。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承租人应当安全骑行、文明用车、规范停放,爱护车辆和停放设施,遵守社会公德。 第十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驾驶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业务,并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提供优惠和便利。 第十九条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确认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并提供查询。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对于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接受罚款处罚后,应当及时退还扣留车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拼装、非法改装、非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提供拼装、非法改装、非法加装电动自行车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收入或者违法收入不足一千元的,处一千元罚款;违法收入一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车辆,处二百元罚款;驾驶非法改装、非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恢复原状,处五十元罚款。当事人拒绝恢复原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代为恢复原状,代为恢复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号牌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三十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未取得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或者临时号牌有效期满后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安装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处二十元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转让、转借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的,收缴牌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销售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销售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和登记证的,收缴牌证,处五十元罚款;属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处二百元罚款。 未完待续……
《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续: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未按要求停在指定区域的,处二十元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驾驶制动器或者喇叭失效或者车灯损坏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夜间驾驶未开启灯光或者无反光装置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十元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避让行人的,处二十元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未减速慢行,未提前开启转向灯或者鸣喇叭的,处二十元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超车时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的,处二十元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二十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元罚款;违法停放在住宅区内,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抚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放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将车辆投放和租赁等信息提供给监管部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约谈其相关负责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限制车辆投放。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扣留车辆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不予处理的; (三)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期待你的光临 豪爵摩友不迷路
互关来一波 期待光临寒舍
多个摩友不迷路 摩友们大家好,我是来自《豪爵摩友》吧的吧主;新吧希望各位摩友多多支持关照!加入我们一起交流学习吧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大家一起来探讨学习!也可微Li1810000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大家一起探讨学习
多个摩友不迷路 大家一起来交流探讨
网上买了个双闪开关,转向开关竟然撬不下来
多个摩友不迷路 欢迎大家进来一起探讨交流
来一波互关
欢迎大家一起关注交流
摩友们注意了哦
亲爱的各位摩友们;欢迎大家来到豪爵摩友吧,在这里我们可以一起交流探讨摩托车的改装、养护、维修、最新信息等。更方便大家相互学习,了解更多摩托车方面知识;同时可以把一切有关摩托车的话题,以及骑行中的趣闻乐见,骑行心得等等等等;在吧里和摩友们一起分享。来都来了点个关注,坐下来交流交流再走呗。豪爵摩友吧诚请五湖四海的朋友关注交流!
这样是不是还挺省油的,目前刚刚买来一个多月,骑了1760公里!欢迎大家一起来交流探讨学习经验!
这样是不是还挺省油的,目前刚刚买来一个多月,骑了1760公里!欢迎大家一起来交流探讨学习经验!
这样是不是还挺省油的,目前刚刚买来一个多月,骑了1760公里!欢迎大家一起来交流探讨学习经验!
首页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