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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孩子“早恋”问题的六个关键词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悲剧,至今仍让很多人为之痛惜不已。从他们的故事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父母对孩子恋情的干涉越强烈,孩子与恋人的恋情就越强烈。面对家长的干涉时,孩子往往会将自己的情绪解释为“对着干”的态度,并借助爱情补偿失去了的家庭温暖。结果,孩子与家长的关系越来越僵,对恋人的爱慕越来越强。那么,作为家长,该怎样面对早恋中的孩子呢?判断正确判断孩子异性交往的性质。青春期孩子的异性交往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的异性交往,这种交往具有群体性,交往的对象不专一,交往活动公开化。另一种是反常的异性交往,即把交往的感情倾注于某一特定对象,而且更愿意在私下活动。这种交往有一些较明显的迹象,如情绪波动大,学习成绩下降,零花钱用得很快,地址不详的信件及电话增多,时常单独外出……这时,家长应冷静对待,避免因“误诊”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引导正确引导孩子,晓以利弊,动之以情,教孩子学会宣泄和转移。所谓宣泄,就是把自己的苦恼告诉自己最信赖的人,一吐为快,或把火气发在日记上,以此来减轻心理压力;所谓转移,就是要充实自己的生活,多参加集体活动,把自己放到集体中交更多的朋友,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理解设身处地地从孩子的角度,去看待他们的言行和情感。告诉孩子,爱是责任,真正爱一个人,就要对这个人负责,而对其负责最好的方式,便是暂时将感情深埋于心,待到将来各方面条件都成熟时再来发展也不迟。在家长讲明道理后,孩子往往会保持沉默。沉默可能是反思,家长要允许孩子有一个过渡期,允许孩子有反复。尊重孩子也是人,不可能没有“情”,只是这个“情”来得“早”了一些。因此,家长要真诚地启发和保护孩子的自尊,自爱和自重,不搞“扩大化”和“屈打成招”。即使掌握了孩子恋爱的一些凭证(如情书、信物、电话等),也不要外泻或传播(包括亲戚朋友,对方孩子的家长),这是尊重孩子人格的需要,也是取得孩子信赖的基础。指导家长不妨以经历过类似问题,体验过类似困扰的长者身份,帮助孩子解决问题,恢复常态。指导者的态度必须平等、真诚,这样才能和孩子进行心灵交流。适度在对孩子早恋问题进行疏导时,还要注意适度,即把握好分寸,适可而止,多给孩子留些余地,不要过分追究,以免挫伤孩子的自尊。如果家长肆意击垮了孩子心中最后那道防线,孩子将会彻底放任自己的情感和行为。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若干问题初探 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心理、生理发育尚未成熟,其接受改造的可塑性也很大,因此,不能完全按照审理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和方法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虽有若干规定,但这些规定一方面很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也不完整,没有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为此,笔者仅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几个相关问题,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关于未成年被告人的诉权保护问题。 在刑事诉讼法中,未成年人的诉权主要有申请回避权、自行辩护权、申诉权、上诉权、陈诉权等。在辩护权的保护上,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也没有分歧意见。一般情况下,在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都应询问是否为未成年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如果在押的未成年被告人要求委托律师,应当代为转告其监护人为其委托辩护人。如果被告人不要求委托辩护律师,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告知监护人为其委托律师辩护。如果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都有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则应当按照刑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从而保障未成年人辩护权的行使。在监护权的保护上,法律的规定比较原则、概括,存在立法规范问题。实践中,常会遇到一些无法调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1、未成年被告人系单亲家庭,父母离婚后,又均再婚,顾及新家庭的关系,双方均不愿履行监护职责。2、特困家庭,生活、经济环境非常困难,全部精力都消耗在维持生计上,无心顾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利益,也无力承担任何涉及监护权的责任。3、未成年被告人屡教不改的不良行为让其监护人感觉到灰心绝望,而拒绝履行监护责任。4、未成年被告人父母早亡,其他亲属或法律规定的有关人员不愿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保护权利,它的实现与否,对于未成年人以及在行为能力上存在缺陷的人群意义重大。上述问题,虽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分别以强制指定、批评教育等方法实现未成年被告人监护权的保护。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强加于被指定人的责任,并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部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仍旧处于无法实现的状态,而且也不利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改造。我国法律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处罚规定相对较轻,仅仅是予以训戒或批评教育,没有其他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法实现特殊保护的效果。笔者建议,应加强有关监护人权利和责任的立法,规范和约束监护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问题。 《北京规则》中强调对于未成年人犯应该减少收监的机会,从而减少再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各国纷纷颁布保护未成人的法律,制定对未成年人犯的特殊处罚原则。我国刑法中第十七条规定了对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条规定,没有区分具体情况,对于有着不同犯罪情节的未成年被告人无疑有“一刀切”之嫌。量刑情节中的缓刑制度,虽然可以对宣告缓刑的人犯不予关押,不限制人身自由,但也不可避免地留下一个刑事处罚的后果,对于未成年人犯日后重返社会都是一个不小的影响。笔者认为,对于那些确实是主观恶性不深,犯罪危害性不是很严重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给予他们一个宽松的改造环境,这样更利于实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目的。因此,笔者建议,应当借鉴外国少年司法制度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建立无前科档案制度。所谓的无前科档案制度是指对于宣告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未成年被告人,初犯、认罪态度好,并且具有悔罪表现,所犯罪的罪行社会危害性小,家庭监护条件好,重新放置社会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人犯,先将该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如果被告人在押的,应当立即取保候审,进行考察。如果在考察期间内,未成年被告人没有不良倾向,并且具有悔罪表现,便依据刑事诉讼法15条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对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案件终止审理。如果经过考察后,被告人具有不良倾向,并且不遵守考察规定的,应当立即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针对未成年人不成熟的心理、生理特点,建立无前科档案制度会有利于减轻以至消除未成年人思想负担,从而更加易于教育改造。目前,我国在司法机构的设置上,能够体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仅有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少年法庭,公安、检察系统则几乎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犯设立的预审、批捕、起诉等机构,在诉讼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衔接不紧或重视不够等问题。而无前科档案制度要求社会各部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所以,如果真正要实现对未成年人保护,应当健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司法机构设置,变消极的司法预防为积极的社会预防,以更好地体现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注和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全面保护。
10大经典爱情故事[转贴] (一)罗密欧与朱丽叶,经典指数,750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情史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等这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当然,莎翁对于剧中男女主人公年龄问题上的处理,也是令人乍舌的。也许一百多年前的人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爱情会那么早的降临在一对未成年的男女身上,而且是那么牢固,让这一对恋人能够抛开自己的生死。毕竟,当朱丽叶第一次坠入情网时的年龄,刚满十四岁。但是现在,人们不再会有以前的那种观念了,当人们看到恋爱的年龄越来越小的趋势一步步向我们逼近的时候,人们不得不佩服莎翁的预见能力,不管现在十四五岁男男女女,他们所正在经历的一切是不是爱情。  剧尾是全剧最精彩的部分,这一对相爱的男女,由于误会而双双失去了生命。这一幕在四百多年前维多利亚时代的城市剧场里,曾经让全场鸦雀无声,但是在今天,这样的结尾对今天的人们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其实她们是因为爱情而不是因为误会而失去生命的。对此感到惋惜,是没有必要的。  结论,残酷的爱情,任何伟大爱情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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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看了十人疯的文,[转贴] 一天魔王抓走公主,公主一直叫. 魔王 :「你尽管叫破喉咙吧...没有人会来救你的....」 公主 :「破喉咙..破喉咙..」 没有人:「公主..我来救你了...」 魔王 :「说曹操曹操就到...」 曹操 :「魔王..你叫我干嘛..」 魔王 :「哇勒..看到鬼」 鬼 :「靠!被发现了..」 靠 :「阿鬼,你看的到我喔...」 魔王 :「Oh,My God!」 上帝 :「谁叫我?」 谁 :「没有人叫你阿...」 没有人:「我哪有?装蒜啊!」 蒜 :「谁在装我?」 谁 :「又说我?你们找麻烦啊?」 麻烦 :「哪一个找我?」 哪一个:「找你?我才没有...咦,这儿有好多人。」 好多人:「我才刚到耶……你是谁?」 哪一个:「我才不是谁。」 谁 :「他才不是我。」 公主 :「大家都是来救我的吗?」 大家都:「我不是来救你的,是来看热闹的。」 热闹 :「我有什麽好看的?」 上帝 :「不关我的事,先走了。」 魔王 :「你回答一个问题再走,为什麽这麽多人救公主?我这个魔 王怎麽演下去?」 下去 :「你好好的魔王不干,演我做什麽?」 公主 :「魔王若是没有人演,我就可以走了。」 没有人:「若是我演魔王,怎麽会让你走...」 怎麽会:「我才不让公主走,我要看热闹。」 热闹 :「看我干什麽?」 什麽 :「你居然要『干』我?流氓!」 你居然 :「我哪有?」 我 :「关我什麽事ㄚ?」 魔王 :「靠!我要疯了......。」 靠:「喊我干什么!...」 疯了 :「你要我干啥?」 你要我 :「我什麽都不知道ㄚ!」 我什麽都不 :「我哪知啊!」 我哪知 :「我在这里ㄚ!有人在叫我吗?」 有人:「我没有叫你啊!」 我没有:「谁叫他了啊?」 谁:「冤枉啊...我没有...」 我没有:「我可没冤枉你啊...」 你:「谅你也不敢。」 谅你:「谁说我不敢!?」 谁:「拜托啊...我什麽都没说啦」 我什麽都没:「你要我说什麽?」 我什麽都不:「...你...你不就是我那失散多年的兄弟吗?」 我那失散多年的兄弟:「拷...我名字取这麽长...也会被叫到 啊...」 谁:「...我要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是非:「原来这里是我的地盘啊...」 我什麽都不&没:「你们别吵我们在讲话啦...」 你们别吵我们:「我没有在讲话啊...」 我没有:「我才没有讲话咧!...」 我什麽都不:「-_-\\\"...走...我们到外面去聊...」 走:「人家不好意思啦...(扭捏)」 我什麽都没:「关你屁事啊...闪啦...」(两兄弟生气的走出去) 关你屁事:「呜...为什麽赶我走...」 为什麽:「我没有要赶你走啦...乖...不要哭」 我没有:「喔...又关我啥事了」 关我啥事:「啥?有人叫我吗?」 有人:「谁要叫你啊...」 谁:「我真的要走了...T.T」 走:「人家真的不好意思啦...*V.V*」(\\\"谁\\\"不支倒地) 关你屁事:「...你不是我表妹吗?」 关我啥事:「...表哥...好久不见啦...」 好久:「我不是在这里嘛...」 魔王:「你们有完没完?」 完没完:「他才没有我」 你们:「我才没有他」 我才:「谁说的?」 谁:「叫我干吗?」 吗:「你居然要干我?」 你:「我才不会干他」 我才:「谁说我不会?」 谁:「冤枉!我没说……」 说:「叫我干吗?」 吗:「你们俩真不要脸!」 你们俩:「我要!我要!」 脸:「谁要我?」 谁:「我不要啊」 魔王:「快一点,再说我可要撵人啦」 人啦:「赶撵我?找K」 K:「谁找我?」 谁:「aaaaaaa!别提我的名字,再提我也K他!」 他:「别K我」 我:「谁要K我?」 谁:「终于让我逮找一个啦,杀呀…………」 一个啦:「别逮我」 我:「我也受够啦,谁再提我的名字,我决不放过你!」 谁:「看我的降龙十八掌!」 我:「看我的九阴白骨爪!」 降龙十八掌:「我有什么好看的?」 九阴白骨爪:「我有啥好看的?」 什么好看的:「兄弟,我终于找着你啦!」 啥好看的:「哥,咱出去聊。」 魔王:「妈的...这是认亲大会啊...」 从此以后,魔王真的得了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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