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瑞亲王木脑壳 祥瑞亲王木脑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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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去年一样,我发布一下我的高考作文 浙江卷 人生要读三大本书 1917年,明尼苏达的一间小酒馆,我正为我要写的文章而头疼,这样的选题,真是太糟。口袋里的钱已经不够喝威士忌了,我只能又叫了一杯啤酒,一小杯,喝完之后,我自言自语地把题目念了出来:有位作家说,人要读三本大书,一本是“有字之书”,一本是“无字之书”,一本“心灵之书”。 “放屁。”坐在我隔壁的一个老头把脸转过来,一双枯树般的手正在拆解清理一把陈旧的雷明顿左轮枪,面前放着一杯龙舌兰,他留着印第安发式,但满脸的沟壑遮不住白人的面部特征。“放屁。”老头说得轻描淡写,雪茄上连一丝灰烬都没有掉落。 孤独的老人总有着强烈的诉说欲望,不用我的请求,只要我面露倾听的姿态,那一段故事就又会被说出来。 “1876年,美国陆军中校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率领第七骑兵队前往黑山地区,在小比格霍河流域遭到了苏族、夏安族和阿拉帕霍部落的印第安联盟袭击。3000名印第安战士向第七骑兵团的700名白人士兵发起了袭击,最后白人全军覆没。这是美国陆军对印第安人最大的一次惨败。但是战后清点尸体,雷诺少校和他的200名部下的尸体却只找回来150具,包括雷诺少校在内的50人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就在这50人中,确切地说,和外界的猜测一样,这50人被用作了印第安人的祭祀,而我,却在苏族手中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因为我带着书,整整两大箱的书,我是随军记者,大概是出于研究敌人的想法,我被当成了战利品。 为了能够活下去,我迅速地接受并融入了他们的文化。这才发现,我读的那些书是多么的枯燥,我原本以为我对印第安人研究的透彻,但是文字根本无法描述这个种族。我在那里养好了伤,脱下体面的衣服,和土著人狩猎,生活,学习他们的语言。印第安人没有文字,但是他们的文化和历史是那样久远。他们当然也有书,他们的书画在岩石上。终于在一个银河横亘夜空的时刻,我想明白了,我们自诩文明社会,以为掌握了绝大部分的文明,但是,文化的真相不知有多少存在于文字以外的地方。 如果要把这些文明比作没有字的书,也不为过,但这本书只能由文化的归属者念给你,这样的机会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的,大多数人的一生,和我的年轻时代一样,读了些书,思考着那些飘渺的问题。 后来,我彻底放弃了美国人的身份,成为了印第安人,我拥有了妻子,孩子,他们有着漂亮的红色皮肤,我拥有自己的战马们,每一匹都健壮而聪明。我现在已经70岁了,我认为我现在才成就了自己,我的信仰,我的观念,我看待世界的方法。年轻时的那些思想我依旧记得,我也清楚我是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暮年老人。 那本,该死的,心灵之书,就是我自己。”老头喝干了龙舌兰酒,慢慢组装他的左轮枪。他一连用了那么多“我”作为主语,想必这个辩题答案,是很主观的。 “所以,没有字的书,只能被动地接受,追逐而来的文化不是它的本来面目,而心灵的书,要自己去写,不过多半人写不出来。”左轮枪最后一个零件装好,老头在袖子上一蹭,胡椒盒欢快地转着。“不过呢,想要经历这三本书——姑且称之为三本书吧,要承受生活的跌宕,是思想的剧变,这不是那些笼中之鸟可以接受的,只要有酒精和音乐,每个人都以为天下太平。人生要读三本书,还真是大胆的妄言啊。” 老头划着火柴,给雪茄补了补火:“现代文明啊,真是太年轻,太幼稚。”
复刻了小K那个故事 那年,我十七,她七岁。我管他爹叫狗叔,因为他很能打,状若疯虎,但是他却常说自己是村里的一条土狗而已,只是护食,护犊。 狗叔看中我细心,一直想叫我留下来学酿酒,嘴上已经是我为徒弟,心里却好像当我儿子看。但我不想学酿酒,我想子从父业,我爹是个了不起的佣兵。 等我年纪大了,狗叔看我主意越来越硬,也不好强留,有一天叫我过去吃饭,桌上放了一坛酒,酒坛上还粘着些新鲜的泥土,黑色的土,我们都是被这些黑色的土哺育长大的。 狗叔什么也没说,先和我干了一碗,末了,眼眶发红,和我说道,这个酒啊,就叫做女儿红,我女儿出生时我酿的,是好酒,我的旷世之作。吃完饭,狗叔把酒埋了回去,说道,如果你十年后回来,那这坛酒就归你了,我把女儿嫁给你。 好。我说,十年之后我赚够了钱就回来,开一个大酒坊,安安心心学酿酒,好好过日子。 田里的麦子青了又黄,黄了又青,十年功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等我带着一身惊人的本事回来时,还想着那女孩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吧? 可是村子已经不一样了,焦土上的那片破窝棚仿佛是义庄里的空棺。一个瘸脚老人坐在村口,呆滞地哭着,我认识他,我想问问村里的事,但是他已经疯了,只知道哭着对我喊,一边指着远处的一栋大厦。 看起来很漂亮,但恐怕都是用人命垒出来的吧? 我轻易地找到了酒坊的废墟,也轻易地挖出来了那坛酒。喝了一口,很醇厚。 “好,好辣!”十年前我被那坛烈酒呛出眼泪,狗叔却眯着眼睛像一条狐狸,“酒嘛,年头一久就会变醇厚,不再辣人,却分外地醉人。” 酒也喝了,旧事也念了,我紧了紧靴子,要开始干正事了。 我可是带着一身惊人本事回来的。而那栋大厦正华灯照宴敞豪门。 这像是一座塔楼,逐层而上。我看清了整个建筑构造,拍拍双手。三具尸体从阴影处掉落下来,肝脏处插着匕首,匕首上蚀刻着我的标记。 随着深入,麻烦总会越来越多,但我的经验比麻烦多。我兴奋地摘下腰上的博依刀,右手上的温彻斯特仿佛有生命一般地勃勃跳动。 这当真是一场血洗,湿漉漉的台阶黏糊糊的散发着腥味。我不禁想到了我爹说过的,“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有争斗就会流血。” 真快意,博依刀早就劈断了,真是可惜了一把好刀,出自ABS协会殿堂级大师莫兰之手。温彻斯特也打光了子弹。我踢开一具尸体,换上了他的步枪和枪刺,的确好用,凌厉的锋线和杰出的射速与精准度。 可惜一点都没有情怀,杀人的情怀。 如果说我有十分力气,那么现在只剩下一分了,好惨。 我爬上最后一级台阶,把手雷丢进那个最豪华的房间,火光过后,房间里飞出来一只带着五个戒指的肥手,和一把黄金手枪。 我又坐了五分钟,缓了缓,终于站起来,捡起手枪和手,房间里一个胖子满身是血,躺在地上愤怒地喘息。我蹲在他身边,说道:“胖子,给我唱个歌听听。”胖子不说话,我就拿他的肥手抽他耳光,“唱不唱。唱不唱?”终于胖子含含糊糊开口:“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 “唱的真难听,连歌都唱不好,活着干什么?”我对准他的眉心,补了最后一枪。 没想到房间最里面,有着一张床,床上的姑娘我认识,因为我本来是打算回来做酒坊老板的,而她应该在柜台上收钱算账。 现在她躺在床上,一丝不挂,苍白得就像是石膏像。床头是一堆注射器,残留着些许血渍。 她望着我,抬起手,指尖夹着一个针管,对我开开口,但是发不出一点声音,她谁都认不出来了,只认识这针管。 我接过针管,帮她注射,我注射在她颈动脉,熟练地就像是为战友注射吗啡。 她在床上扭曲着身体,微闭双眼,咬着嘴唇发出轻微而愉悦的呻吟。颈动脉离脑子最近,更爽,也更致命。 我忽然觉得头晕,“这酒真上头。”我打算睡一会,于是也爬上床,把她搂在怀里,睡眼朦胧间,我哼唱着, “星星点灯,照亮回家的路···”
昨天刚刚做了烧刃,讲讲自己的流程 说来惭愧,我手艺不好,微型刀做的太慢,大半年过去了,一只小打刀才完成了刀茎部分。昨天工作室开炉,我烧了两个小怀刀的胚子,手掌大小,应该也算不上微刀,底下上图。 说起来我比较幸运,得到朋友支持,在设备上可能比一般吧友优越一些。我们热处理用的是马沸炉。 两把怀刀用的是T10,古法覆土,水平入水淬。 其实烧刃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秘,我们用的就是寻常的耐火泥,用筛子筛细,然后稀释白胶调和,调和好了就能涂泥,原则是能让泥粘住刀就好。 有些网友说的神神叨叨的配方我是不以为然的,所谓的加铁粉啦,木灰啦,如何精准比例啦,但是又说不出来这些东西在整个反应过程中参与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 耐火泥就是用来隔热,白胶就是用来让耐火泥富有粘性,加热过程中不会掉,就这么简单。 另外之前吧友灵提出的微刀烧刃能出反,私以为是不行的,微刀本身就很小,加热后内部应力小,虽然有覆土,但是由于实在是太小,在入水的瞬间,应力变化几乎是同步的,所以不会出反,或者出的反微乎及微,肉眼难以察觉 最后再称赞及佩服一下铁匠的微刀真烧刃,请收下我的膝盖 最后的最后是我的刀胚,烧刃后粗磨,酸洗看花纹,但是我忘了用砂纸打一打··所以花纹看不到··过几天回工作室了再补图,另外淬火之后的刀胚敲击声无比好听,真的是如闻钟磬,如鸣佩环,稍后我会上传,要是有心急的吧友,可以私信我,我直接发送,但请代我上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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