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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你所拥有的 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时不时地也会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   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是幽默感很强,总能在两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性格。   他们一直相处得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总是淡淡的,说男孩像自己的亲人;男孩对女孩爱得很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的时候真的不怪他,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像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男孩在家里待了一天,也没有和女孩联系,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其实女孩在忙的时候,心里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都没有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的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被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他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分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是用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二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及,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上,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最后待过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留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却因为还在赌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二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再说什么了……
我的爱情永远不在服务区(转) 一年前,我的爱情断了线,到现在整整1年零25天了。那是第一次真正爱上一个人,关于他的一切,虽然短暂,从相识到相离13个月零13天,但记忆忧新。 和他的开始没有一点浪漫可言,吴是我们俩共同的朋友,有一次去她家玩,想打牌,正好三缺一,吴一个电话就把他招来了。他进来时,穿一件深蓝色衬衫,黑色西裤,戴着度数很高的眼镜,很文雅的样子。吴介绍我们彼此认识,感觉像是很熟识的朋友,只是好久不见。年轻人总是很快就熟悉起来,我和他打对家,我的牌技不好,但手气不错,和他配合的很是默契。之后又有过几次接触,大多也是在吴的招缆之下,大家凑在一起玩玩,放松一下心情。偶尔的闲谈中了解到,他也是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生活,朋友不是很多,吴的丈夫是他的大学同学,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一个人无聊时就来她家蹭饭吃。“有时候真希望有个象吴家一样的家,和一个心爱的人,一块做饭、吃饭、吵架、逛街,一定很幸福。”说这话时,他有点沉醉在自己的想象中,有一种向往的陶醉。以前我以为这种柔情的话只有女孩会说来,而听到一个大男孩这样说,却是第一次,如果说他打动我,可能就是那一刻吧。 也不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始单线联系的,反正当我们手牵手出现在吴面前时,她和她丈夫都十分意外,但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后来,他告诉我,他喜欢我是因为我的任性而随和的矛盾的个性,多次聊天发现我是一个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天知道,我做过什么会给他这种感觉,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相爱了,而且爱火如炽。开始时,我们天天打电话,象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抱着电话不放,上班的地方离的很远,但我们总是在下班后挤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离我们两个相同距离的一条小吃街去吃饭,散步,然后分别回家。有时候因为塞车,本来一个小时的路程可能要两个小时才到,但我们彼此没有怨言,能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相视一笑,一块吃饭足以抵消任何的不快。 三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本来他不同意的,他说他要对我负责,必须结婚之后才可以住在一起。可是我没办法在每天吃完饭之后,再依依不舍地放他走,好像每一天的告别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煎熬,虽然第二天我们还会再相见。这一次,我的固执、任性让他束手无策。然后,我们登记结婚,没有举行什么仪式,只是双方的家人朋友聚在一起简单认识了一下。我们一直认为,所谓的仪式是给别人看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能力大肆铺张,相信有爱,我们就什么都有了。我们终于过上了他所说的生活:和一个心爱的人一起做饭、吃饭、吵架、逛街,而且乐此不疲。两个人的想法总是出奇地统一,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常常不谋而合,当然偶尔也有纷争,但那只是生活的小小点缀,稍纵即失。夜里睡在他身边,我常常从笑声中醒来,然后看着身边的他,就不愿再睡去了。有很多的夜晚,我就是这样为他失眠--他紧锁的额眉,偶尔的梦呓往往叫着我的名字,然后无意地伸出胳膊,让我蜷缩在他的臂弯里…………每天早上上班,我们总是相拥而别,这渐渐成了我们默守的习惯,就象每天必须吃饭一样,从不曾落下。他比我早半小时出门,每次总是把我从被窝里抱起,看我收拾一阵,再出门上班。偶尔他也会有例外,坏坏地掀起被子,大叫:曝光了,我很无奈很幸福地任他捉弄。 后来,为了方便联系,他送给了我第一部手机,那是除结婚戒指之外,他送给我的最贵的礼物。之后我们就天天给彼此发短信,只要是不在一起的时间,只要是稍有空隙,说些让彼此心动的话,问候一下彼此的生活,那种亲密与关心,仿佛是一坛沉年的老酒,让我们彼此沉醉不醒,余香悠然。 有一次,我去天津看一个朋友,之前告诉他,可能要在朋友家玩一两天,他有些不舍但还是点头答应了,并且提醒我不要关机,随时联系。朋友住在一间简陋的地下室里,因为很久没见,那晚我们聊了很久,很晚,差不多3、4点的时候才有了倦意。在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被“咚咚”的敲门声吵了。谁呢?这么晚?开门时,他和另一个朋友赫然站在门口,看到我,像瘫了一样,顺着门框滑坐下去,脸色苍白,好象经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吓坏了,急忙蹲下扶住他。
爱上一个没有嗅觉的男生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遇到那样的人,他爱我,我的缺憾在他眼底就是美丽。      一       我是内向的女生,不爱和男生讲话。虽然我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语言幽默;长相也绝对对得起观众。真正的原因是我有轻微的狐臭,不严重,但三分钟后,你会看到与我说话的男生厌恶地捂着鼻子逃掉。    所以我一直是孤独的。高中毕业后躲在家里自学,拿到了大专、本科文凭,接下来打算攻读研究生。至于拿到研究生文凭干什么,我没有想过。   我是在考研书店认识阿祥的。    当时他躲在层层的书架后面,我在角落匆匆地翻看书籍,打算以最快的速度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    “平平,我是真的喜欢你,为什么不多给我一次机会呢?”    声音是从书架后传来的,我抬头看,然后面无表情地把头低下。“我每天晚上都会想你。最大的愿望是和你一起去凤凰旅游。”男人迟疑了一会儿,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周末你有空吗?”    我笑了。书架后只有他一个人,原来是在练习怎样求爱啊!我的心有了小小的缝隙,阳光射进来,暖洋洋的。“既然喜欢,就告诉她好了!”我在心里默默地想。      二       我并没有见到那个男孩。回到家,爸爸照样唠叨我已经24岁了,应该有一个男朋友。他还说他认识一个男子,然后仿佛漫不经心地放低了声音:“因为从小患了鼻炎,他基本闻不到气味!”    为了不让爸爸失望,隔天我去了全上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二人餐厅,坐在叫阿祥的男人面前。他高大帅气,鼻梁像裴俊勇一样挺,可惜功能不全。我坐在他对面,身上溢出淡淡的狐臭的味道。    当男人说这餐厅环境很好时,我就知道爸爸注定会失望了,我记得这个磁性的声音,此刻是疏远的,而我上一次听到则是饱含深情地。这个声音喜欢的人叫平平,而不是我!    我没有说破,只是埋着头不停挥动手里的刀叉,像迫不及待要饱餐一顿的土著。阿祥偶尔和我说话。例如你喜欢看什么书;自考很难坚持,你真让人佩服一类的话。我偶尔点头,微笑。有这样一个人陪着说话也是不错的,虽然他心里可能惦记着那个叫平平的女孩子。    上饺子的时候,阿祥拼命往碟子里倒酱油,我把醋递给他。他恍然大悟说谢谢,眼神有微微的闪亮。他果真闻不到气味,我心中淡淡的喜悦很快暗淡下来,因为这个适合我的男人并不喜欢我。    这就是我的悲哀。就像我曾经在外文报纸上看到过的美国小说。肥女孩是超市里的收银员,收入很低,每天下班后徒步到市场买便宜的烤肠。没有爱情,生活也没有希望。偶然,花店里一个盲人请求她的帮助。就这样他们认识了,恋爱。盲人抚摸她的身体,赞扬她的皮肤柔嫩细腻,她快乐起来。    某一天盲人告诉她,他要到国外治疗眼疾,胖女孩害怕了,如果他看见自己肥胖的模样。还会喜欢自己吗?   盲人出国了,女孩以最大的决心减肥。很久以后,她敲响盲人的房门,却看到盲人看到苗条的自己,眼底写满了失望……    看完小说,我哭了。我不知道别人会有怎样的感受,我只知道我一直希望自己能遇到那样的盲人,他爱我,我的缺憾在他眼底就是美丽,然而当我遇到阿翔时,他却爱着另一个人。不过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我可以将他完全当成好朋友,不必为爱情患得患失。      三       我们偶尔见面,常常打电话。在他面前我完全释放自己,阿祥常常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在我的追问下,他很快把他和平平的事情告诉了我。    他们是同事,而且青梅竹马,小时候常常在一起游泳、跳房子、种花,吃路边的烧烤。他说平平和我一样沉默内敛,有白皙的皮肤和安静的容貌,内心却像火山一样狂热。    偶尔我们也会网聊,交换博客里的日记,他的写满平平的名字,我的则写今天复习了多少功课,我们聊着那些琐碎的快乐,有时,我会觉得自己爱上他了,于是警告自己不要自讨苦吃。就这样到了国庆假期,我独自去九寨沟旅游。
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 你怎么也不会想到,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是怎样的美丽和神奇。   这是个寻常的午后,满眼是闹嚷嚷的花,我独自在花间小径上穿行,猝不及防地,一只蝴蝶在颊上点了一个吻触。我禁不住一声惊呼,站定了,眼和心遂被那只倏忽飞走的蝴蝶牵引,在花海中载沉载浮……良久,我发现自己的身子竟可笑地朝着蝴蝶翩飞的方向倾斜。不用说,这是个期待的姿势,这个姿势暴露了这颗心正天真地巴望着刚才的一幕重放!   拿手指肚抚摩被蝴蝶轻触过的皮肤,这一刻,心头掠过了太多诗意的揣想。在我之前,这只蝴蝶曾吻过哪朵花儿的哪茎芳蕊?在我之后,这只蝴蝶又将去吻哪条溪流的哪朵浪花?而在芳蕊和浪花之间,我是不是一个不容省略的存在?这样想着,整个人顿时变得鲜丽起来,通透起来。   生活中有那么多粗糙的事件,这些事件每日不由分说地强行介入我的生活。它们无一例外地被“重要”命名了,拼命要在我的心中刻下自己的印痕。可不知为什么,我却越来越麻木。炸雷在头上滚过,我忘记了掩耳,也忘记了惊骇;倒是一声花落的微响,入耳动心,让人莫名惊悸。那么多经历过的事每每赶来提醒我说,那都曾是被我亲自经历的,我却无论如何也打捞不起它们的踪影了。   今天,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是这样深深打动了我的心,且给了我深刻铭记的理由。微小的生命,更加微小的一个吻。仿佛,尘世间什么都不曾发生,但又分明有什么东西被撞击出了金石般的轰响。   倏然想到李白笔下的“霜钟”:一口钟,兀自悬空,无人来敲,它抱着动听的声响,缄默着走进深秋;夜来,有霜飞至,轻灵的霜针一枚枚投向钟体,它于是忍不住鸣响起来,响彻山谷,响彻云霄。想来,世间最细腻、最别致的敲击与世间最细腻、最别致的吻触,大约都是最能拨动人心弦的东西吧?沧海当前,却以一粟为大。脑子里放置着一个有趣的筛子,网眼之下,是石块,是瓦砾;网眼之上,是碎屑,是尘沙。   好,就让我窖藏了这个寻常的午后吧!就让那来自蝴蝶的一个吻触,沉进最深最醇的芳香里,等待着一双幸福的手,在一个美丽的黄昏启封一段醉人的往事……
说好明天就分手 你远走,留给我一个不回首的背影。还不到落叶纷飞的季节,为何我的心已如秋花凋飘…… 303路公交车还在不知疲倦的奔波着,我又迷失在这个复杂的城市。左摇右晃中我想要寻找那个让我心安的臂湾。可是,在哪里?谁给我迷茫的心一个焦点? 你总是笑我象个小孩子,笑我是个路痴。可是,在我习惯跟着你,由你带领我找站牌后,你却走掉,让我继续迷失。你的残忍让我心痛。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太固执。你有你的天空,我不能将你困在我的井底。可是,当初选择我,给我承诺,执拗的想要让自己的天空遮蔽我的,却也是你…… 你从来不问我可不可以,就帮我决定今天要做什么,也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就要我陪你到天黑。你从来不问,可是我没有过怨言,因为我不了解恋人间是否就是这样。 当我开始说我不懂你的时候,当我感觉爱已离境的时候,却还依然在坚持守望…… 因为我的掌心里有你给的承诺,我攥的紧紧的,等着有一天你捧着玫瑰要我和你一起在你的天空下跳舞。 脸上带着微笑,等着…… 我不是傻,我只是觉得自己的爱不应该这么早就夭折,那么虔诚的等待了19年,以为终要结束等待,终要开始新的命运了。 你却走了…… 你转身的刹那没有说结束,还仔细的叮嘱我回家小心,然后留给我一个希望的背影。 很久以前你说你爱我,我模糊好象真的感觉到了。 第一次,你牵我的手,我就在心底问自己,他牵了我的手,是不是这辈子都会这样带我走。 第一次,你拥抱我,我感觉到的是窝心,你说你专程从学校赶回家,是因为想我,想把你这几年想说的话都告诉我,你说想就这样抱着我一辈子,不要松手…… 第一次,你轻轻吻了我,我依稀觉得好温柔,仿佛自己在吻一个童话般的美丽承诺。 但是现在,你松开了手,松开了臂膀,放弃了许下的诺言。 我已经明白了,明白地看清了所有。原来我从没有拥有过,所以我没有失去。我没有为爱开心过,所以我没有眼泪。 可是,你会说我无情的。 那么,亲爱的——我还是习惯这样叫你,虽然清楚没有任何意义,你又是怎样感觉你对我所谓的爱,你给我所谓的山盟海誓。 你是在等待我说分手吗?可是你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不晓得要怎样说,我更不晓得要怎样开口——你从来没有让我生气或为难过,我没有借口…… 当感情变成白开水的时候,感情线两端的人就成了陌生人。 明明知道已经是陌生人了,又怎么好意思说分手。分手,是恋人之间用的词语。我们,已经不合适了。 还记不记得,你从成都回合肥的前一天,我们冒雨去武侯祠?其实,从那天开始我们就已经开始成为陌生人了。 我开始明白所谓的诺言是不能相信的,我不能守着承诺过一辈子。你的诺言不能给我我想要的一切。 但是,我还是要情深意重的送你上火车,你还是要满怀深情依依不舍的和我说再见。 两个可悲的陌生人…… 已经到最后了,还在猜对方什么时候说分手。 我觉得很无聊了,你觉得呢? 我想明天吧,明天如果你有空,就听我说一句,我们分手吧!
心中的百合 在我的窗台上,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多出来了一枝花,一枝我并不知名的花,然而我更想不到的是——我竟会莫名地喜欢上它,和它一起走过了19岁年的风风雨雨。花是乳白色的,纯洁得令人骄傲,仿佛用玉石雕琢出来一般晶莹。花瓣总是紧紧地闭着,无论季节如何的轮回,也不会开,于是,我叫它百合。百合的心,一直是个谜。它的喜,怒,哀,乐总紧紧地藏在芯中,从不透露一丝心语,相当的含蓄,相当的深沉。或许,正是这份气质,吸引了我;或许,在那一刹那,我发现它与我之间,竟会是如此的相似,彼此才有缘在这无限的空间相遇。与百合相处的日子,永远是记忆中最浪漫的一帧风景。彼此间,无论是失意沮丧,还是开心快乐,都没有说出,只是相对无言,默默地坐着,交流着彼此的心语。真的,我能理解百合,我真的能理解百合,理解它的爱恨,酸甜,我想,百合也一定能明白我,是的,我很自信。不然,为何每次自己落魄时,总会有个开阔的心境,告诉我不要消沉;每次得意是,总有个与人分享的感觉,告诫我,不要骄躁。。。。。。时光如流水,转眼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依旧没有说话,默默地收拾着行李,去远方求学。走的时候很潇洒,蓦然回首却满脸是泪。凝眸的那一瞬间,那份默契,那份灵犀,又在心弦颤动。是的,因为冲动,因为缘分,我们曾经相遇相知相识过,然而因为理想,因为人生,我又不得不含泪告别!百合——相聚的日子,短得可怜,别后的日子,我只能默默地在心中为你祈祷:珍重,珍重!是的,我们并没有承诺过什么呀。没有高谈阔论的谈过理想,没有侃过大山,没有吹过大海,没有一起挽手去看过夕阳,没有。。。。。。一切一切,都没有过,然而,你给我的感觉,却是实实在在的,没有人心叵测的担心,没有彼此相守候的欲望,没有缠绵于左右的烦恼。。。。。。这一切,都不能让我用整个生命,去读懂你,完善自己。。。。。。今天的自己,依然没有放纵过自己,依然喜欢一个人静静的独自迈步黄昏,拒绝所有来叩响心窗的手,慢慢品尝每段属于自己的故事,每个酸甜苦辣的感觉。因潍我觉得,百合并没有离开我,只是在天涯海角的某个角落,静静地注视我无法言喻的心情!
忧伤泡沫爱情 再见我的2004 转眼间,2004年即将要成为过去,多余的悲伤,不堪的往事,在2005年新的一年会得到重生,我要编写新的历史,让所有的不愉快都成为灰尘,风过无痕。 好久没见,豆豆,还好吗?为了庆祝我们认识四周年,干杯!为了这份难能可贵的友谊,干杯! 有些感情只与时间和机遇有关,错过了那一次,一切都不再有结果。现在对于我和豆豆来说,只能用那句歌词来诠释:转身之前,看见你眼眶里的泪水,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里存在过,那也就够了…… 还记得我们那年的相遇吗?还记得我们的三年之约吗?不见不散。我们和小思说好了的,你还记得吗? 想起我们的从前,偶尔我还是会回去看看你我相遇的那个地方,现在是否还依然人来人往。也许还是应了那句“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回不到过去了。听雨轩。情到深处泪雨下,喜相逢,恨别离,恨情钟。 豆豆,也许你说得对。不见面是我们最好的选择。让彼此保留一份神秘,让心不会受伤害,让幸福能直到永远。我始终坚信,如果有缘,我们会在某一天遇见。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会对你说:“我想你了...让我们做真正的朋友吧。”你会答应吗? 在过去的一年,我逐渐适应了没有你陪伴的生活,在不开心的时候,我还是会忍不住把你写入生命,重温未了的缘份。其实在我心里,始终在乎你对我的感觉,可你是聪明的人,把感情埋得很深,我无法读得懂,或许你根本没有感情罢。 小思,距离我们相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不可能了。因为始终是梦。也许重庆下起了雪,梦才会有圆满的一天。可重庆市区永远不会下雪。梦醒了,该躲开。 蓦然回首,往事如烟,记忆最深处记载着一段纯纯的爱恋,却也交错着一丝悲伤。曾经以为,我会随着年月的流失而忘记那一段经历,当你再一次呼醒我的记忆,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忘怀。 我知道我不应该有这种感觉,那一段经历,是伤和痛的交集,是爱与恨的混和,我不愿介入,却也摆脱不了。 世间不幸的爱情都有类似的理由,相爱却不能相守,只能放飞手中的幸福。因为遗憾才有着永远的记忆,因为残缺,才有这世间的爱情。所以当你拥有幸福的时候,一定要珍惜。
绝世恋情 剑和芸是大学的同学。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无忧无虑的岁月。剑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CD唱歌、爱和漂亮的小师妹聊天。而芸,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芸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在毕业离校前的那天晚上。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剑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大家分道扬镳。剑不停地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沮丧。芸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芸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走向剑:祝你前途无量。芸说得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剑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芸,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剑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剑一把抱住了芸。而芸,眼泪倾泻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剑在外企工作,芸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大家聚会,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剑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个月的奖金。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B
留在大三的文字 时光如梭,四季轮回。看着随风而落的秋叶我想它在落下的一刹那在抱怨秋风的萧瑟冷漠无情之时,也会对它依附的大树怀有依依不舍的眷恋这情吧,要不然它为什么落的那么让人心寒。 大学生活转瞬即逝,三年的时间不经意间悄然无声的滑过,往事历历如昨,内心那颗骚动的心高涨的热情时时没有要熄灭的痕迹,总是想为昨天的事留下一点为了忘却的记念,怎奈自己文采浅薄,迟迟没有诉之笔端,但那不安的冲动却愈来愈强烈,在兄弟们既将离开校园生活的长吁短叹哀声叹气中,还是情不自禁的在幽暗的台灯下挥起了笔。 (一)学业 曾几何时,大学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理想之殿堂,高中的那段披星戴月的时光像昨天的事一样仍历历在目的浮现在我的眼前。迈进富丽堂皇的大学,我意气风发,雄心壮志,立志要为祖国的四化添砖加瓦。课上聚精会神听教授的高谈阔论,课下废寝忘食的沉浸在图书馆鸿篇巨著中。但是很快,这种昙花一现的生活在我的身上消失的无影无踪。茫然失措。计算机专业的我在课上听着老师的8088寄存器,却听着课下的几个兄弟们在讨论着奔腾几几了。看着兄弟们在为考各种认证而忙的焦头烂额时,自己爽性也在自己的爱好上开始专注一致了,我对文学的痴迷与执著有时令我已感到不可思议,总是幻想着登上文坛的顶峰,摘下作家的桂冠。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虽不才,但也有散文随笔散见于各大报刊杂志,每月也会收到一些稿费,为自己的财政解一时的燃眉之急,那种唯我独尊的成功感不言而喻。很是钟情伴着舍友的鼾声在灵感随着烟雾缭绕缓缓上升中击打着键盘的感觉。只是偶尔到了火烧眉毛的时侯,才不得不徘徊在各个自习室门口,所以奖学金对我来说显得是那么遥不可及,自己也从没有去奢望过。只是做着自己喜欢的学业,朋友说我是一箭双雕,文理双收获。说是现在的社会需要我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我不以为然,漠然置之,不过我倒是在一个文学网站上担任了编辑一职,圆了一个梦想,这小小的成就每每令兄弟们啧啧不已。成为我对外炫耀的资本。我和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通宵达旦的遨游在各个文学网站之间,尝试着各种类型稿子的写作,看到论坛中高昂的反日呼声,我们也会长篇累牍的释放爱国情怀,看到国人跪在韩国老板的面前。更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挥笔疾呼。文学自始至终的从大一一直陪伴我到如今,从投稿到退稿直到文章发表,做为一个在文学道路上苦苦跋涉的文学执着爱好者来说,个中酸甜,唯自知,我深知这一生将与文字打一辈子的交道,为此,我乐此不疲。(二)爱情 刚入大学时,就听人说,恋爱是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的一门必修课,没有恋爱过的大学生活是毫无回忆价值可言的。可是对学哥学姐们提出这个问题时,看着他们连连摇手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不禁哑然失笑。大二时,很是钟情于一个同系不同班的女生,在通过朋友之间的一番撮合后,终以失败而告终,内心怅然失落。女生很不错,一副淑女尊容,一句以普通朋友相处,也使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每次见过,总是一声招呼擦肩而过,但内心深处那一厢情愿的情结总是难以割舍。内心曾幻想与她的无数次带有传奇色彩的邂逅,在上学的路上或是在某某街上。我是完全按照大一寻目标,大二疯狂追,大三海誓山盟,大四劳燕分飞循序渐进的,看来我注定还没有海誓,就要分飞了。永远忘不了,隔壁的兄弟和我在操场讲述的那个故事,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在相识了六年后,两人各自上了大学后,一直保持着联系,六年的感情让他们每天晚上的电话总是定时响起间隔不断,但是有一天,女的因为各种原因,那个男生始终没有在固定的时间接到电话,我又何尝不知,那个男生是谁,每天在固定的时间,他都会匆匆忙忙的出于各种原因离开宿舍,只是为了躲避那时间段的电话声,我掏出烟递给他,透过皎洁的月光,我看到,他早已泪流满面。随着缓缓的烟雾,我内心怅然失落,每当夜幕垂临,看着校门外那一辆辆的皇冠宝马等名贵豪华车当我们一向钟情的海枯石烂的爱情被现实冲击的无懈可击时,我们还能对什么发出我们的承诺。
爱情电影中的经典对白 《河东狮吼》:“从现在开始,你只许疼我一个人,要宠我,不能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不许欺负我,骂我,要相信我,别人欺负我,你要在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了,你要陪着我开心,我不开心了,你就要哄我开心,永远都要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也要见到我,在你的心里面只有我,就是这样了."《我的野蛮女友》:第一:不要叫她温柔;第二:不要让她喝三杯以上,否则她会逢人就打;第三:在咖啡馆一定要喝咖啡,不要喝可乐或橙汁;第四:如果她打你,一定要装的很疼,如果真的很疼,那要装的没事;第五:在你们认识的第一百天,一定要去她班上送一只玫瑰,她会非常喜欢;第六:你一定要学会击剑、打壁球;第七:要随时做好蹲监狱的思想准备;第八:如果她说她会杀了你,那不要当真,这样你会好受些;第九:如果她的鞋穿着不舒服,一定要和她换鞋穿;第十:她喜欢写东西,要好好地鼓励她。 《大话西游》:你应该这么做,我也应该死。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你的剑在我的咽喉上割下去吧!不用再犹豫了!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花样年华》:“如果,我多一张船票,你会不会跟我一起走?”《东邪西毒》: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的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做嫉妒。我不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我以为有一些人永远都不会嫉妒,因为他太骄傲。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所以很多年后,他有个绰号叫东邪。知不知道饮酒和饮水有什么区别?酒越饮越暖,水越喝越寒。你越想忘记一个人时,其实你越会记得他。人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可以把所有事都忘掉,以后每一日都是个新开始,你说多好。每个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没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她却觉得很重要。《向左走,向右走》:生命中充满了巧合,两条平行线也会有相交的一天。 《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重庆森林》:金城武:我们分手的那天是愚人节,所以我一直当她是开玩笑,我愿意让她这个玩笑维持一个月。从分手的那一天开始,我每天买一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美最爱吃的东西,而5月1号是我的生日。我告诉我自己,当我买满30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段感情就会过期。在1994年的5月1号,有一个女人跟我讲了一声“生日快乐”,因为这一句话,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女人。如果记忆也是一个罐头的话,我希望这罐罐头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一个日子的话,我希望她是一万年。林青霞: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一个很小心的人,每次我穿雨衣的时候,我都会戴太阳眼镜,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时候会下雨,什么时候出太阳。梁朝伟: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我有一个感觉她好象回来了。我推开门,不知道是我忘了关水龙头,还是房子越来越有感情。我一直以为它是最坚强的,没想到它会哭的最厉害。一个人哭,你只需要给他一包纸巾,可是一个房子哭,你可要多做很多工夫。王菲:其实那天我去了,我知道八点的时候人多,我七点一刻就到了,那天的雨特大,看着窗户外面,我看见了下雨的“加洲”,我特想知道另外一个加洲是否阳光明媚,所以给了自己一年的时间。今天和那天一样那么大雨,望着窗户外边,我只是想着一个人,不知道他到底打开那封信没有?
酱油和我的幸福生活 酱油不是酱油而是一只四条腿的小猫,很多人问我它为什么不叫咪咪贝贝或者喵喵?因为酱油天生了一身黑的毛,泛着棕红的光泽好像总有阳光在它身上照耀。酱油成为我的家庭成员三个月时间不到,却已经比我更熟悉住房的构造,每当我蓄谋烧水给它洗澡,酱油总是能先知先觉地临阵脱逃,害得我翻箱倒柜地找它云山雾罩,蓦地抬头发现它就在不远处,那神情仿佛是在笑。  人说北京的春天短,短得在你猝不及防时就来到;又说北京的秋天更短,你猝不及防时她竟然已经溜掉。我依稀记得昨天还看见时尚女郎穿着超短裙戴着遮阳帽,脚上踩的鞋子像松糕,今日上街竟然有人已经把羽绒服往身上套。不经意间酱油身上的皮草也比夏天厚了不少,我才想起来把压箱底的大衣往外找。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往外瞧,看看外面的天是不是蓝得像那种海藻?可有时清晨的浓雾不请自到,嵌在楼宇中的一线天空苍白无色缥缥缈缈,让我怀疑是否身处黑白胶片中这日子怎么旧得跑了调?  酱油刚到我家时勤奋得像劳模一样爱起早,每天比闹钟还准时喵喵地朝我叫,鞍前马后地陪我洗脸刷牙吃面包,感恩的神情把我感动得不得了,逢人便讲我家的酱油津津乐道。哪知好景不长终于我发现它也是个懒包,如今日上三竿它还蒙头睡大觉,我每日早上洗漱完毕再唤它起来吃伟嘉的妙鲜包。我诉苦说原来猫也知道刚出道时要讨好领导,朋友指着我却不住地笑,说你冤枉什么这正是懒人养懒猫!  我有一个日积月累养成的癖好,每天午夜12点准时把收音机调到固定的频道,连载的恐怖小说正等着考验我是不是胆小。跌宕的悬疑常吓得我恨不得钻进别人的怀抱,但这时陪我的只有酱油,还有两只巴西龟在水盆里烦躁地怪我将它们的美梦打扰。酱油忠实地蜷在我的腿上打盹睡觉,当我被恐怖故事吓得身上的鸡皮疙瘩恨不得直往地上掉,搂着它便感慨这一点点温暖实在是必不可少。作为一只猫,酱油的体温总是比人高。刚入秋时寒流夹着秋雨嗖嗖地顺着窗缝往屋里跑,冻得我缩在床头夜里睡不着,酱油又充当暖水袋发挥了大功劳。哪知我入睡后便将它往爪哇国里抛,睡梦中翻身压得小猫声嘶力竭地往外逃。  和我一起上网冲浪也是酱油兴趣的偏好,我喜欢在sina的聊天室待一待,或者找几款免费软件来下载。我在生活中木讷得有人管我叫阿呆,上网聊天却判若两人仿佛芭蕾演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舞台。酱油通常在我腿上打着呼噜眼皮都懒得抬,但有时兴致所至时它对网络的天赋令我目瞪口呆。有一次我聊天途中上完厕所刚刚出来,赫然发现酱油在键盘上四足并用忙得像打碟的DJ。我跑上前看到屏幕上它在和所有人打招呼“hi,hi,hi”,我连忙解释“对不起刚才我不在,打字的是我家的酱油它的风格自成一派”。  立马有人站出来冲我抱拳“鄙人对阁下家酱油的敬仰之情犹如滔滔黄河之水滚滚来,不知何时让在下  领教一下您家米醋的风采?”酱油立在一旁做无辜状眼神像懵懂无知的小孩。  一人一猫一扇窗,我俩的幸福生活还很长,虽然孤灯下寂寞像野草一样暗暗地滋长,但阳光中我和酱油的快乐真切无所遁藏。
一束百合 “先生,买花吗?一元一束。”   一个身体削瘦、单薄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束百合怯生生地站到了我的面前。我非常生气,今天导师催的论文没过关,已经够倒霉的了,在路上又被“挡驾”。  我刚想发作,忽然有一种想要作弄人的念头。  我装出一副要买花的样子,非常挑剔地选好了一束。  “给你钱”,我拿出了一张一百元的面额。  “先生我找不开,您没零钱吗?”   “没有,有的话就给你了。”我明显感觉到说话的时候有些底气不足,因为我右口袋里装的就是刚刚买完便当剩下的零钱。  “先生那您等一会行吗?我去给您找零钱,我不会走掉的,我天天在这卖花。” 小女孩嘴抿得很紧,眼巴巴地看着我,生怕放走了我这样一个唯一的“顾客”。  “那好吧。”于是我很悠闲地站在那看着她在附近的商店里跑来跑去。结果是很显然的,没有人愿意不卖东西而给别人找一大堆零钱,尤其还是像这样一个卖花的小女孩。  小女孩回来了,她的目光停留在我拿的那束百合上。  “先生给您钱”。  我猜想她肯定是想要把花拿回去,但又不好意思,我很得意。  “您要是喜欢这棵花的话您先拿去好了,哪天您有零钱再给我。”说完后,小女孩又提着花篮四处卖花了。  我想到了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情况就是没想到她会这么大方,大方得让我无所遁形。像她们这样的买卖一天的收入是极其微薄的,可能只是解决个温饱问题。也许因为我的缘故她今天的晚饭可能就没有着落。  想到这里我不禁惭愧起来,一个处在生活贫困线边缘的小女孩尚能如此真诚待人,我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研究生却是如此的自私和冷漠。  她那娇小瘦弱为了生计却又不得不像大人一样东奔西跑的身影刺痛了我,她是很可怜的,她可能还没上过学,也许家里人得病急需用钱,或是她的父母已经不在了……我不敢往下想。  “喂,小姑娘我找到零钱了。”  我拿出了十元钱塞进了她的口袋,转身快步逃掉了,我不敢看到她清澈透底的眼睛,我怕会折射出我自私的心灵。
爱他,却必须忘记他 我和他的开始大概就是个错误,我有男友,他有女友。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一直都以为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爱上男友以外的人了。   我和我的男朋友相恋五年,我一直都非常非常的爱他,现在回想一下,那是一种近乎病态的爱。他并没有像我那么爱他,相反,我觉得对他来说我甚至是可有可无的,这一点他从开始就没有欺骗过我。那时,他是一个“花花公子”型的人,之前女朋友无数,更曾经有过同时拥有几个女朋友的经历。也许真的应了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俗语吧,我还是完全地投入到了这场初恋中。   他很帅,对兄弟很讲义气,刚开始恋爱的时候也很会营造浪漫的气氛,总之,我确实是用我全部的心在爱他。他也很好,在学校的三年里,一直都和我在一起,他告诉我,这对于从前的他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他的最长的一个女朋友的交往时间都没有超过一年,我对他来说是个奇迹。不是我自夸,由此可见,我真的是个好女孩,我现在身边的同事也都说谁要是娶了我一定特别幸福。   我爱他,所以爱屋及乌地爱所有他爱的人、事、物。过年的时候我会向他妈妈拜年;逛商场时看到适合妈妈的衣服的时候也会打电话问他要不要也给他的妈妈买一份(虽然他从来没有同意我买过,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是没有他的应允我也不敢贸然行动);清明节的时候我会提醒他去给他的爷爷扫墓,因为他是那么地爱他过世的爷爷。毫不夸张地讲,我不管做什么,遇到什么事都会想他。   我们是在学校里面开始恋爱的,他是我的初恋,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他,包括我最宝贵的东西,都是为了留住他。当然,他对我也慢慢地好了起来,大多时候都很疼我。我嘴上不说,但是,我心里明白,他真的慢慢地为我改变了许多。连同宿舍的室友都说他变了许多,我越来越幸福了。   虽然他还是不会向别人的男友那样经常陪着女朋友逛街、散步,一有时间就腻在一起。他用他自己的方式爱着我。虽然我向往的真的只是能够两个人腻在一起,逛街、散步,而不是什么要什么有什么的物质享受,可他就是这样的人,有什么办法呢?爱他也会努力适应他表达爱的方式。   相恋三年后,我们毕业了。那段时间,我们已经作好了分手的心理准备,不是为别的,是他对自己没有信心。我们不能在一起工作,住得也不是很近,他怕时间的残酷会磨平了我们之间的爱。最后一晚,我们谈到这个话题。   我哭着对他说:我可以忍受不能常常见面,只要偶尔一次也可以,我只要他答应我继续做他的女朋友,让我心里还是可以有他这个可以惦记的人,因为我觉得心中有个可以想、可以惦记的人也是一种幸福。那时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想留住他。我做到了。不知道是因为被我感动了还是因为我的眼泪让他心软或是像我想的他也一样爱着我,总之我如愿以偿地继续做他的女朋友。   之后的一年半是苦涩的,我想,吞了黄莲大概也就是这个味道了。一年半的时间,我们见面的次数十个手指数得完。三四个月已经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了,最长的一次八个月才见一次面。还是因为他过生日,我买了礼物想要送给他,在我少见的坚持下,他才答应我到他的城市送礼物给他。   还记得那一天,他接近中午的时候才答应,我已说不清当时是什么感觉了,兴奋、难过、无奈……只能慌忙地向领导请假,用最快的时间打扮一番,然后风风火火地出发了。接近三小时的路程,我坐在车上心里百味杂陈,突然觉得我是那么地可笑又可怜。自己生日都没能出现的人,却要在他的生日坚持走那么远去送礼物!我把八个月里准备的给他的包括送给他妈妈的、妹妹的、他的一大包东西报在怀里,踏上去见他的路程。   见面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轰轰烈烈,很短,大概也就十分钟,在那个车站,我等他出现。等到了,却连他的手都没有碰到。本来我还以为他会紧紧地拥住我,可是没有,只有一瓶他先喝了一口的饮料。然后,我踏上返程的公交车。我多么希望他能留下我,可是他没有。坐上车,都没有等到发车,我就已经泪留满面了,可他在车窗外还笑着和我说话,试图让我笑着离开,可那对我来说是那么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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