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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处在强势地位的人而言,自我控制是很重要的 我看徐公子的书到现在,两句话记忆最深刻。 其一、与自己相处 其二、所行即是所愿 由其一先推导两个基本的是非观,如果你不认同,后面确实没什么好谈的了。 第一、打人是不对的 第二、骂人是不对的 这个是非观的推导很简单,如果世上人人都在打人、骂人,那么世界永无宁日,所以打人、骂人是不对的。 之后再举一个基本的行事原则 ——从自己做起 不能指望自己能操纵别人的行为,所以所有的道德观、是非观都首先从自己开始做起。总有这些人,开车的时候骂走路的,走路的时候骂开车的。打人的时候是被打的不对,被打的时候是打人的不对。当和自己利益相关的时候,很多人的是非观就没了。 小姑娘出言不逊,郝然回过来要女孩去死,女孩生气了用树枝打了郝然,郝然生气了甩了一巴掌,小姑娘服输了。 很多人总结下来是,不听话的该打,不打就危害到别人了。郝然也觉得对,以后看到这种不听话的就打 看似没错的道理,发展下去呢?泽真,看到三豺要动粗,直接就劈死了。这时候有人顺着这个道理往下,说没错,劈的有道理,不劈死就危害到别人了。 真的有道理吗?你有拳头,就能做裁判吗?你有枪,就能随便杀人吗?这个世界上不合我意的人很多,比如会打女人的人。如果有一天我有了拳头,我能把他们全打趴下吗?你开车穿插变线,你走路不看红灯,你在地铁里吃东西,你在办公室里吸烟……统统都危害到别人了,别人看到了是应该把你拉到地上痛扁一顿吗? 有的人说对啊,自己做错事了就该打,见一个打一个。警察一看不对,这见一个打一个不是更大祸害嘛,见一个毙一个,那这个社会不就乱套了么? 所以对于处在强势地位的人而言,自我控制是很重要的。因为出于强势地位的人缺乏有力的外界监控,一旦放松了自己对自己的控制,恶性循环的结果是不堪设想的。 另外说一句,很多人说女孩被打一巴掌可能就被打醒了,是好事。确实如此,可是谁去打郝然一巴掌呢?
李汶瀚很可惜,没有把握住机会好好表现自己 作为一个从来没有看过选秀节目,一般看电视只看体育台和新闻台的观众,其实星跳里的很多人我都是第一次看到,相比其他新人而言,李汶瀚的表现让人失望。 其实大家都明白,上星跳的明星除了一些给面子来玩票的,大都不是什么一线明星。其中有些已经过气,有些是常年半红不紫,当然最多的还是那些刚刚开始崭露头角的新人。 星跳说到底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竞技类节目,而是一个娱乐性质的综艺节目。对于来参加比赛的选手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获得多好的成绩,而是能够吸引多少曝光的机会。比如郝邵文和阿牛,虽然每次只能跳得勉勉强强,但是都留下很好的口碑,也很欢乐。 节目需要关注度,相比其他新人来说,李汶瀚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预赛的发型像发廊小弟不说,两期下来还是那种毫无存在感的表现,站在人群中一声不吭。相比同样是90后的王莎莎,差距实在是太明显了。潘辰也不过是刚刚出道的新人,和李汶瀚在一起还要来靠潘辰来带动他活跃气氛,李汶瀚竟然还不懂得回应,这低调的仿佛痴呆了。 表现低调内敛也就罢了,至少在其他地方要亮眼吧。同样是新人,同样是低调,陈楚生的表现也远远好于李汶瀚。虽然没有活跃的个性,但是大哥高峰带着他去踢球,他也能尽自己所能去迎合气氛。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跳水练习,一下就来个惊艳的臂力翻滚。这期复赛陈楚生和潘辰的动作都是让教练都吓一跳的。而相比之下,李汶瀚的动作则普通得多,如果他也能跳个难度超过25的动作,可能被淘汰的就不是他了。
中国的保险都是骗人的么? 承诺3000元只给1000 中国人寿称失误打错保单 投了10年保说好每年能领3000元咋变成1000元? 最近,吕女士遇到件烦心事,母亲在中国人寿投保到了收益期,拿到手的钱却缩水了。1997年,吕女士母亲高大妈从原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胶南支公司买了一份养老保险,每年投保700多元,投了10年花了7000多元,等了几年后,从2012年底开始有收益,然而领取的金额和之前承诺的不一样。 高大妈今年66周岁,1997年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推销保险,说这是一种养老保险,只要交够10年钱,等上5年,就可以获得收益。“当时保险公司业务员称只要按时交钱,不仅能收回投资,还能有更多收益,每年保底3000元,此外,每年还有5%的增长。家人看了合同觉得没问题,于是就签了合同,第一次交了700多元钱。”吕女士说,之后每年投保从没有断过,10年交了7000多元。 到了2012年底,她终于可以领钱了,于是高兴地去保险公司,到了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却让她傻眼了。“工作人员核对完保单后说,‘保单打错了,每年不是领3000元,而是领1000元,这是当时工作人员的失误。’”吕女士说,母亲听完工作人员的说法直接气得不行了,差点犯了心脏病。 “3000元怎么就变成1000元了?”吕女士对这种说法很不理解,业务员上门明明说是3000元,合同上也白纸黑字这样写的,都没有问题,到现在了却出现这样的问题,她难以接受。“一句搞错了就想把我们打发了,没这么简单。”吕女士决定向中国人寿讨个说法。 通过协商,保险公司出了一个方案,告诉她们这件事是操作失误,没有把金额写清楚,公司为了补偿客户的损失,愿意拿出10000元赔偿,然后更新保单,以后每年按照1000元的标准支付收益。 “公司出的条件我们不能接受,我们就想按照合同领钱。”吕女士说。 2月25日下午,根据吕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多次联系负责此事的于经理,但于经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了中国人寿95519客服热线。 当日下午6点,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办公室邓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确有此事。邓经理说保单是1997年打印的,当时的设备还不完善,工作人员在操作时搞错了,把1000元错误打成3000元。邓经理说当时的保险合同都有备案,他们查了相关备案,备案上确实写的是1000元。 邓经理称他们向总公司做了汇报,确实是公司的失误,最后他们确定了一个补偿方案,可以给高大妈补偿1万元,然后更改保单,以后按照1000元/年的标准领钱。 邓经理告诉记者因为对方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条件,公司只能让第三方仲裁此事。邓经理说如果有法院等机构的判决,他们可以按照判决的标准进行赔偿,这样也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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